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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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設計成果要求

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文1

【關鍵詞】產業規劃;城市規劃;城市設計

城市設計與城市產業規劃存在深刻的內在關聯。發展的城市經濟是城市設計的物質保障,城市規劃是城市設計實踐的理性指導。以產業理念為維度,剖析市場經濟下的城市設計需求及實現路徑為本文主旨,明確市場經濟下的城市設計的過程既是對城市物質空間形態的美學設計,又是對城市整體經濟利益、社會利益及環境利益等的協調、權衡與配置的過程。

一、產業規劃、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

1、產業規劃與城市規劃

產業規劃是產業發展的戰略性決策,具有戰略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等特點。產業規劃是描繪城市產業未來發展的藍圖,它統籌安排產業發展中的重點領域、資源配置、發展程度、支撐條件等,提出具體、長遠而全面的城市產業發展構想。城市規劃是對城市發展的部署和戰略安排,其具體的編制對象即為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與產業規劃存在雙向促進的關系。首先,產業發展帶來城市功能的變化,對城市規劃提出新要求,推動城市功能布局的改善和調整。其次,城市規劃制約引導產業的空間布局,作用于產業發展的性質方向,催生新的產業規劃。

2、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

城市設計是以城市空間作為研究對象的設計。相較于城市規劃宏觀視角下的數據化和抽象化,城市設計更具圖形化和具體化的特征。它綜合考量城市規劃、景觀設計和建筑設計需求,對相關因素進行有序組織并加以恰當的控制和引導,創造理想化的城市空間,推動整個城市區域范圍內經濟社會、人文自然環境的良性發展。

實踐中,城市設計的實施取決于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公共干預。城市規劃與產業規劃協調統籌,引導、控制、約束城市發展。城市規劃的制度性因素是實施城市設計的前提條件,而技術性因素作為具體的操作手段依賴于制度性因素發揮作用。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城市設計的必要條件。

二、產業規劃缺位下的城市設計現狀

城市環境質量和人性化意識逐漸被融入現代城市設計理念中,有助于美化城市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和提升城市景觀藝術水平。然而從產業規劃的角度來看,城市設計仍面臨諸多現實困境,現分析如下:

1、城市設計中的利益博弈

利益博弈是城市設計中多元利益主體的“生存常態”。目前,城市設計的組織編制主體主要包括規劃管理部門、國土管理部門、各級政府及開發單位等,各部門分別代表不同的利益主體。省市行政主管部門重視把握全局、維護公眾利益,區縣政府更多關注地方經濟發展,而開發單位則爭取自身獲得最大經濟效益。利益沖突容易使公共利益受到侵犯,背離城市設計的初衷。且規劃管理部門對于城市設計的管理理念各有不同,管理方式差異性強,管理水平參差,也使城市設計在規劃管理中面臨挑戰。

2、城市設計導則缺乏

城市設計的目標是實現城市空間形態的和諧性與整體性,以及在更廣泛、復雜的地域空間和經濟布局中實現城市的合理規劃。城市設計的內容、形式與深度各有不同,在多種審美中選擇適宜該城市的標準,如何在產業規劃的引導下將城市設計成果具體應用到城市設計中即為城市設計導則的制定。具體城市設計導則的制定是目前我國城市設計編制中的薄弱環節,并無成熟的經驗方法可借鑒。

3、城市設計成果難以變現

我國多數城市設計仍停留在形態設計層面,重視描繪終極藍圖,對城市發展的過程性、動態性及城市設計的產業政策引導作用未引起足夠關注?,F階段城市設計的成果通常是感性的,在將其納入規劃設計要點的過程中,管理人員需要根據經驗對城市設計的成果進行“翻譯”。在實際操作中城市設計變為修建性詳細規劃替代品的境況屢見不鮮,并且因為缺乏對開發條件的深入研究,使設計成果最終停留在紙面上。城市設計成果看似豐富多彩,在實際應用中卻流于無形。

三、城市設計應以產業規劃為導向

產業發展和城市規劃的基本關系決定了產業規劃和城市設計矛盾而又共生的關系。城市設計應以產業規劃為導向,以合理的產業布局帶動城市經濟增長,營造城市最佳投資環境與宜居環境,吸引要素集聚,打造城市品牌,優化配置城市資源,通過城市設計環節達到城市效益的最大化。

1、產業導向下的城市設計

城市設計是主要針對城市整體建設空間的設計。在進行城市設計時,要對城市資源、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現狀空間格局、環境生態評價、文化、人口分布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要對城市中的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旅游資源等情況進行整理,并對資源利用與保護的情況以及城市中的產業與驅動經濟的整合方式進行構思,以確保城市設計的實施具有相應的經濟基礎。另外,須重點關注城市重要規劃與設計案例的研究,將規劃與設計成果與城市產業發展現狀進行對比分析,明確優缺點及對城市發展的正負影響,使后續規劃設計與前期的規劃有效銜接,并集中修正前期規劃中存在的問題。

2、利益和諧配置的城市設計

多元的利益群體參與城市設計過程,而利益主體的動機、目標及相互關系的差異決定了現實的分配關系。城市設計關注城市公共空間,而公共空間本身即為公眾共同享有的資源。因此,公眾參與應作為實施城市設計過程的重要步驟。政府秉持中立的立場,無論是城市宏觀發展目標的擬定,市域城市設計、分區城市設計、總體城市設計或是地塊城市設計,以及城市設計的編制、審批、調整和實施逐個階段,公眾都有權參與其中。如此,才能真正使得利益的均衡配置成為城市設計空間配置的主旨內容。

城市發展是一個充滿不確定因素的過程,而無論城市設計抑或城市規劃都只是城市建設的開端。城市設計若不能根據特定的城市環境、產業狀況及社會經濟條件進行相應調整,會為城市發展帶來阻礙。而相反,若城市設計能夠貼合城市發展的需要,對城市空間利益及產業發展利益進行合理配置,必將提高城市自身價值與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韓健.產業理念對于城市規劃及城市設計的影響[J].山西建筑.2013(02)

[2]關麗陽.建筑設計與城市設計及規劃設計的關系[J].建筑設計管理. 2011(04)

[3]張.空間政治經濟學視角下的城市設計理論研究和實踐初探[D].天津大學.2011

[4]馮婕.我國城市設計的公眾參與研究[J].城市建筑. 2011(02)

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文2

ABSTRACT: The refl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 integration , standardiza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urban design are the present need and a newly work field be opened as well as a base of the breakthrough of urban design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Beautification only in urban design is very single consideration that should get rid of in operation. The paper expresses the links between localization , integration , standardiza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urban design.

近年來,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 城市建設水平不斷提高, 城市景觀、環境品質日益受到重視, 城市設計也越來越多地運用于城市規劃管理中。但由于缺乏全面的認識, 城市設計在實際工作中沒有發揮出它應有的效能。因此, 正確認識城市設計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準確把握城市設計的定位與發展趨勢, 確立當前城市設計工作的思路和重點, 對當前城市建設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1  當前城市設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認識上尚未達成共識

現代城市設計從開始產生到現在, 經過長期的研究和摸索,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取得了長足進展。然而, 由于城市設計在我國開展的時間較短, 在城市設計缺乏主流理論的情況下, 人們對城市設計的內涵與外延的認識還比較模糊, 在認識論上和方法論上尚未達成一定的共識, 特別是城市設計在現有城市規劃體系中的地位與關系不明確。對于城市設計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存在、還是依附于現有的城市規劃體系而存在, 對于城市設計在何種層面上或何種程度上與現有的城市規劃體系相結合等問題沒有明確, 導致管理人員和設計人員在工作中的認識錯位。

1.2  宏觀上缺乏整體性

目前, 國內城市設計的開展缺乏宏觀層次上的研究和系統指導。城市設計不是在城市的整體范圍內、在統一策略的指導下有重點、分層次、全面性地開展,而是盲目地投入于城市局部地塊、街道的景觀環境設計, 在很多情況下, 只顧及于為城市重點形象工程服務, 甚至與景觀整治、環境改造聯系在一起, 成為城市中掩丑遮弊、裝點修飾的重要手段, 淪為城市美化設計。這種狀況, 是與城市建設水平的發展不相適應的, 嚴重影響了城市景觀、環境品質的全面提升, 導致城市品質的參差不齊, 使城市設計的宗旨大打折扣。

1.3  實際運作中缺乏法制依據

目前, 我國還缺乏成熟的城市設計法規, 完整的城市設計法規體系更是沒有。這種情況, 一方面導致管理部門的工作缺乏章法, 主觀性、隨意性因素比較大, 例如, 城市設計的編制就是五花八門, 管理部門面對多種多樣的設計成果, 缺乏明確的評判指標, 在審批過程中難于決擇;同時, 沒有明確的審批程序, 導致城市設計成果的管理和落實實施缺乏明確的步驟安排。另一方面, 嚴重影響了城市設計工作的權威性和合法性, 也不能滿足城市設計工作的穩定性和持續性的要求, 使城市設計的實施目前只停留在政府行為深度參與的公共性很強的項目上。在許多主要由業主開發行為聚合而成的地段建設中, 城市設計往往只具有技術的引導性, 不具有法令的強制性和行政的實效性, 嚴重影響了城市設計的實施效率。

2  城市設計的地方化

2.1  是當前城市設計研究的切入點

當前, 對城市設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1)城市設計的基礎理論; (2) 城市設計的具體手法。

基礎理論的研究, 無疑是不斷提高城市設計水平的根本, 同時也是它更好地服務于城市建設的依托。然而, 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 對各種概念的界定不同,對城市設計的外延與內涵的理解不同, 城市設計在理論上還存在著很多紛爭, 主流理論尚未確立, 有待于在實踐中進一步的檢驗和總結。固執地停留在基礎理論的爭論上, 不僅會降低城市設計的實效性, 同時也延緩了城市設計在實際建設中發揮作用。

具體手法的不斷摸索和創新, 是一個充滿生活情趣和想象力的領域, 對于城市空間景觀環境品質的提升, 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然而, 孤立的手法營造,可能會使城市建設出現點睛之筆, 但也會喪失對大規模的空間景觀環境的關照, 同時使自身失去現實的實效。

從地方化的思路出發, 緊密結合城市自身的空間景觀環境特質, 結合城市設計工作的實際狀況, 使理論研究與現實實踐結合在一起, 從而使理論手法運用與城市特色相融合。因此, 地方化是城市設計研究的切入點, 使其在理論上和手法上都獲得支撐。

2.2  是城市建設發展的要求

任何一個地區或城市, 必須根據自身城市化的特點, 審時度勢, 及時開展城市設計活動, 以確保城市空間環境、人文環境和生態環境在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 能夠協調、均衡地發展, 促進城市生活質量的實質性提高,順應并一定程度上引導地區城市化的進程。日本橫濱從1960 年代中開始意識到城市設計問題,于1970 年代初成立了日本歷史上第一個城市設計小組, 結合橫濱在空間環境方面的缺點和特質, 展開了切合實際同時也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設計工作, 為城市空間品質的提高和改善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使橫濱走上了一條“創造性和實驗性的城市”道路。1980 年, 發表《城市設計宣言》, 1989 年發表《城市設計交流宣言》, 1992 年舉辦《橫濱城市設計論壇》, 橫濱成為現代城市設計的焦點城市。

2.3  是體現城市特色的要求

沒有特色的城市是不會得到人們認可的, 城市的發展不能以某種既定模式為基準, 而要結合特定的地區和城市特點形成自己的特色。城市設計活動中, 確立一種合情合理的價值準則和理性標準, 以引導城市建設形成特色和獨有的魅力, 避免與其他城市的雷同, 有現實意義, 也是城市設計的終極目標之一。

橫濱城市設計小組在工作中, 根據橫濱城市自身特色確立了工作的重點, 如: (1) 保護步行者的權利; (2) 尊重地形和綠化的地域自然特點; (3) 保護和延續歷史的城市創造; (4) 豐富綠化和開敞空間; (5) 尊重沿河和濱海開敞空間; (6) 增加人們相互交流和接觸的公共場所; (7) 既要有形式的美, 又要有內容的善。圍繞這些課題, 橫濱經過近30 年的建設, 形成了由水、綠化、開敞空間交織相襯的城市特色, 成為頗富特色的日本現代城市。

3  城市設計的整體化

3.1  是對城市設計的全面理解

城市設計的目的不是僅僅限于城市中局部地塊的環境改造和景觀整治, 這樣還只是把城市設計局限在局部“美化城市”的層面上。城市設計以人的精神感知和行為活動的品質作為目標價值取向, 其所涉及的控制要素跨越了從人文到自然各個層面, 構成一個以有形要素為載體的環境系統。因此, 城市設計不是狹隘的景觀環境設計, 更不是局部地塊的形象工程設計, 景觀環境設計只是整體的系統環境中的一個子系統, 是不能脫離整體而獨立完成的。同時, 充分貫徹“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和人人平等的民主原則, 城市設計的終極目的就應當促進城市整體范圍內的空間、景觀、環境品質的全面提升, 因此應當涉及整個地區或整個城市等大規模環境。

3.2  是形成城市特色的保證

目前, 國內許多城市在城市建設中不考慮自身的人文和自然景觀特征, 不顧城市實力, 把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形象工程的建設中。這種做法, 造成了許多城市的雷同, 事實證明,簡單依靠幾個地塊、幾個街區的景觀環境表現, 不會形成城市的整體特色, 甚至會造成城市的分塊割裂, 給人華而不實的印象。

橫濱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圍繞著地形和綠化、步行空間、沿河和濱海開敞空間這些特色要素, 長期經營, 塑造了獨特的城市風貌。由此看到, 整體化正是形成城市特色的基礎。城市特色的形成, 需要整個城市范圍內的環境品質的互動協調, 需要特色景觀環境要素在一定程度上的均質分布。通過對全市域范圍內的城市景觀環境要素的整體研究,確立特色綱領, 樹立全局觀念,提煉具有特色的控制要素, 在整體范圍內統一協調, 合理分布,有利于城市特色的整體凸顯。

3.3  是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關系的基礎

城市的形態特征存在著從大到小、從整體到局部的劃分次序, 正確的整體化思路是確保城市設計工作統一在一個完整的構架之下, 在保證城市景觀、空間、環境平均品質的基礎上, 確立從整體到局部的劃分體系, 并從中確立重點。

按照從整體到局部的劃分,首先需要從宏觀的層面確立城市空間、景觀、環境特征及要素構成與分布, 并劃定重點地區, 在此基礎上, 針對重點地區展開詳細的景觀空間環境設計, 構筑城市精華。每一層次都取決于上一層次設計的限定, 盡管每一層次之間的限定可適當松弛, 但整體的、方向性的限定仍是基本的,局部與整體之間始終存在引導與反饋的關系。

4  城市設計的規范化、法制化

4.1  是城市設計發揮實效的必要條件

歷史表明, 城市設計的理論、實踐與立法是相互促進的,現實的生活環境問題促進了設計理論的探索和實踐, 而在引起各種影響因素共同關注的時候, 其規范化、法制化又成為必須。

城市設計規范化、法制化,包括設計管理、實施維護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條例, 是為整個設計過程服務的一個行動框架和對社會經濟背景的一種響應。同時它又是保證城市設計從圖紙文本向現實轉化的法制保障, 城市設計的內容作為土地使用的外在條件(規劃設計要點是土地使用的本質條件, 具有法律效力) , 從統一有序的城市空間總體上指導和控制具體的建筑設計和環境設計, 同時又為個體設計和環境設計留下充分的創作余地, 成為城市整體與個體之間的紐帶。從管理層面上看, 城市設計是城市建設規劃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 有必要通過規范化、法制化的手段, 加大管理力度, 提高它在規劃管理中的實效性。

4.2  地方化為城市設計的法制化、規范化奠定了基礎

普遍性的城市設計法規法令是否具有現實意義值得深思, 在城市設計發展和應用比較早的美國、日本等國, 都沒有覆蓋全國的城市設計法規。目前, 國內各個城市的經濟發展和建設水平有比較大的差異, 所面臨的城市設計問題也不同, 被動地等待普遍性的城市設計法規和操作規范是不可取的, 將會嚴重滯緩城市品質的提升。因此, 地方化的思路為城市設計法規的法制化、規范化奠定了基礎。不同城市, 可以適時地根據自身城市化的進程和城市設計工作的實際狀況, 因地制宜的擬定城市設計的相關法規法令, 維護城市設計工作的客觀性和穩定性, 促進城市設計工作持續、規范地開展。

4.3  是城市設計整體化的保障

各階段的城市規劃、各種層面、各種范圍內的城市設計, 都是城市設計實施的依據, 就整體性而言, 僅僅依靠這些是不夠的, 要實現在城市整體范圍內品質的均質提升, 解決大規模環境的特色和質量問題, 需要從政策層面上來進行積極的引導和規范管理, 制定更深入細致的政策和標準。

美國舊金山針對城市自身的特點, 編制了覆蓋全市的《城市設計準則》, 作為城市中環境建設的管理依據, 對城市整體范圍內的空間景觀環境進行引導。尤其是對那些非中心、非重點的地區, 對那些沒有專門編制城市設計方案的地區, 標準與準則極大地發揮了作用, 使這些地區的空間景觀環境納入城市整體的水平控制之中, 避免建設品質的參差不齊。因此, 通過各種政策、標準和設計審查來管理較大地區范圍的環境特色和質量的作法應當成為城市設計的重要內容, 上述政策和標準的制定也正成為城市設計師的重要工作。

5  規范化、法制化的三個層面

5.1  規范機構組織形式, 促進城市設計工作的有序開展。

目前, 我國大多數城市的城市設計都是由分散的各職能機構負責, 各機構分別處理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專項設計問題。這種形式有不少弊端, 尤其是在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 各機構履行的職責常常混淆, 導致城市設計目標不確定, 缺乏整體策略指導及相互間的協調。

事實上, 城市設計往往受到政治、經濟和文化及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因素的影響, 城市設計必須尋求一種能夠統一和均衡這些因素的機構組織。

日本橫濱在城市設計實施的開始, 即成立了城市設計小組,主要通過一些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筑的建設, 步行商業街區和綠化開放空間的復興, 向市民們傳播普及城市設計的信息, 同時, 設想發展出一套能促進各行政機構之間和政府與民間合作的工作體制。隨著形勢的發展, 橫濱城市設計小組升格為城市設計室, 職能也有所轉變, 管理、引導和協調成了工作的重點。與外其他設計者相互合作逐漸增多, 城市設計的實施面也不斷加大, 甚至擴展到橫濱市郊區。鑒于城市設計活動性質和范圍的擴大橫濱城市設計室又增加了景觀建筑師、市政工程師等新成員。從而保證了這一機構能更有效地工作。同時也與外聘專家,如照明工程師、雕塑家、歷史學家、行政官員及城市管理者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這在一方面, 適應了城市設計活動數量增長的需求, 另一方面又促進了城市設計組織和相關體制的改革和完善, 工作亦更具規范。到了1990 年代, 全日本的城市設計活動在橫濱的帶動下, 取得了顯著成績, 社會各界及市民們亦對城市設計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城市設計室這樣的機構自身也得到了很大發展, 有關城市設計的各種活動和實踐亦更易于為廣大公眾所接受。

因此, 嚴密高效、統一穩定的機構組織, 會使城市設計工作卓有成效。有效的城市設計機構組織應該包括城市設計實施管理機構和城市設計技術機構。實施管理機構具有行政管理權, 是城市設計實施的協調、審查和批準部門。城市設計技術機構是實施管理機構的技術支持部門, 為實施管理機構提供技術咨詢, 包括城市設計的總體策略研究、城市設計的編制、各種城市設計法規的制定等。

5.2  明確城市設計體系, 促進操作程序的規范化、法制化。

在我國, 城市規劃體系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完整體系, 是當前城市規劃管理的主干。而城市設計無論是整體的或局部的階段都不具備獨立的法定性和完整性,在以法制為核心的管理體制中更不能獨立運作。因此, 當前的城市規劃體系作為完整的、法定的體系, 是城市設計落實與實施的基礎和依托。各階段城市設計的綱要性內容都應該在各層次的城市規劃中得到落實, 從而保證城市設計的核心內容在法制管理中獲得落實。

按照地方化與整體化的思路, 將城市設計劃分為單獨編制的城市設計和各階段城市規劃中的城市設計, 單獨編制的城市設計又分為整體城市設計和局部城市設計, 與城市規劃各階段相互配合、緊密協調, 構筑完善的城市設計體系。

整體城市設計主要是針對對城市整體空間景觀環境具有結構性影響的范圍所展開的城市設計, 通過研究自然環境、歷史文脈和物質空間等宏觀層次控制因素, 從整體上確立設計范圍內的城市結構、景觀環境特征及其構成, 建立長遠的、有特色的城市形態與人文活動的目標體系和結構體系, 在此之下, 確立實現這一目標體系和結構體系的要素構成與控制原則, 劃分重點地區和一般地區, 為局部城市設計的展開提供依據。

局部城市設計主要根據整體城市設計的原則, 對整體城市設計所確立的重點地區和廣場、燈光等城市構成要素展開專項城市設計。對于以政府行為為主的重點地區, 如政府行為深度參與的公共程度較高的公共環境設計等, 可以由局部城市設計直接指導具體的方案設計并進入實施管理; 對于以業主開發行為為主的重點地區, 需要將局部城市設計轉換為具體地塊的城市設計指引, 由城市設計管理部門通過行政管理的手段, 對個體建筑設計和環境設施的設計進行指導、審查和批準, 使城市設計得以實施。

對于一般地區, 其空間、景觀、環境方面的設計和控制, 主要根據整體城市設計所確立的基本要求與控制原則, 通過在各階段城市規劃中城市設計的逐步落實, 并最終提出一般控制要點來進行實施管理。而在此過程中所確定的需要重點控制和細化的地區, 則進一步開展城市設計, 并據此提出城市設計指引。

5.3  健全法規體系, 促進城市設計的依法運作與管理。

健全的法規體系不僅是城市設計工作自身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 同時也是城市設計在城市建設實施中的法規保障。

健全法規體系, 首先應該明確對一個城市應該從哪些控制要素上重點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當前, 對各種控制要素的內涵與外延界定不清, 隨意性比較大, 有的以景觀作為控制要素, 有的以環境作為控制要素, 有的以空間作為控制要素, 也有的則是混合交叉在一起。針對這一問題, 通過對各種城市設計理論進行理性和切合實際的梳理, 根據不同城市的空間景觀環境特征, 并結合城市設計工作的實際狀況, 對各種控制要素進行界定, 建立科學、合理的要素分類, 確定城市設計控制要素體系, 作為編制各種城市設計成果以及管理實施的重要技術支撐文件, 對于一個城市的具體的城市設計工作的展開是可行而必要的。

健全法規體系, 需要在明確控制要素體系的基礎上, 制定全市性的城市設計策略和規則, 為各種城市設計成果與控制文件提供普適性的標準或準則, 從宏觀上指導城市設計在城市整體范圍內的實施, 保證城市空間景觀環境品質的整體水平與持續提升。在美國, 除了在“土地利用區劃管理規則” (Zoning Control) 以及“土地細分規則” (Land Sub2pision) 中包括的城市設計內容以外, 還制定有“全市性城市設計規則”和“全市性的城市設計導則”, 或通過“城市設計白皮書”之類的政策。

為避免城市設計成果的形式各異, 促進各種成果的有機銜接和體系化, 需要制定關于城市設計編制的各項技術規定, 從成果的構成上對城市設計的編制進行限定, 使城市設計編制工作規范化、系統化。

為了使城市設計成果實施,需要將方案有效地轉換成具體地塊的管理文件, 因此還需要制定關于編制城市設計指引的相關技術規定, 對如何編制城市設計指引進行了系統規定, 實現從城市設計的各項控制導則到每塊用地的具體指引的有效轉化, 提高城市設計實施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6  結語

城市設計的定位和發展趨勢, 是一個不斷發展和深化的課題。城市設計的地方化、整體化與規范化、法制化還只是對城市設計的一個階段性的理解, 避免了城市設計在“城市美化”層面上和單一設計項目范疇上的局限性。其立足點, 是緊密結合城市自身的空間景觀環境特征和城市設計工作的具體狀況, 這一點,正是當前城市設計最具實效、最有開拓性的工作領域, 也是城市設計在理論上和手法上獲得突破并得到驗證的基礎。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 深圳市城市設計體系背景研究. 2000.

2  段進, 著. 城市空間發展論[M] .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1999.

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文3

【關鍵詞】低碳;低碳城市;城市設計

"低碳"一詞首先出現在英國《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的"低碳經濟"概念中,低碳經濟的核心思想是以更少的能源消耗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但對于低碳城市目前國際上尚無統一界定的內涵,一般認為:低碳城市是以城市空間為載體發展低碳經濟,實施綠色交通和建筑,轉變居民消費觀念,創新低碳技術,從而達到最大限度地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1 建設低碳城市是發展的大趨勢

當今世界有50%人口居住在城市中,城市消耗80%以上能源。作為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中心,全球特別是中國的城市正呈現人口數量激增,規模越來越大的加速發展趨勢,使得城市對資源的需求已經遠遠超出了其所能承載的界限。因此低碳城市建設是城市未來發展必然趨勢。

在全球金融危機和我國能源緊張的宏觀背景下,建設"低碳城市"在國家節能減排的新形勢下會產生放大效應。低碳城市作為一種理念支撐,不僅需要在規劃中推廣應用相關的低碳技術,還應該從城市發展的角度控制碳源的排放。發展低碳城市是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的必然選擇。

2 城市設計對于城市發展的作用

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于城市建設,為公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強化城市特色,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要實現這樣一個目的,一方面要加強城市設計的科學性;另一方面要提高城市設計成果的可實施性。

我們要在不寬裕、甚至越來越嚴緊的城市地域空間條件下,通過城市規劃來精心安排好日益增多的城市人民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這是中國城市規劃師們的歷史任務。其手段之一正是城市設計。因為城市設計的目的,正是從城市總體、局部到細部,為人們創造功能健全又有高度文化水的空間環境。

一般說來,城市設計成果給使用者帶來的是行為與感受的體驗。如果進一步延續城市設計的過程和結果,可以從深層次看到城市設計對城市經濟、文化復興的作用。對城市設計在城市經濟、文化復興過程中作用的探討,也進一步充實了城市設計理論中對城市設計角色的再認識,即借助優美的城市設計,能夠實現設計與現實目標較好的融合和銜接,在創造城市高超的藝術水平和環境品質的同時,帶來城市經濟投資環境的改善,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來振興本地區經濟發展,同時也體現出了城市設計自身的效益外部化;另外精心的城市設計,創造舒適宜人的城市生活環境,帶來的是與市民息息相關的生活質量得到提升,突出了城市的易識別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城市文化氛圍的形成,進而通過對文化復興的作用帶來城市發展的良性循環。城市設計對城市經濟、文化改進已及對人們生活質量提高的推動作用以及對城市發展方向的導向作用不可忽視。

3 城市設計的主要內容

作為近代"城市設計"論的倡導者沙里寧認為"城市設計是三維的空間組織藝術","基本上是一個建筑問題",這一點僅僅體現了城市設計的傳統淵源,隨著理論研究的深入和城市建設的展開,對城市設計定義的認識也愈加紛繁復雜,有的強調功能組織(美國建筑師協會在《城市設計:城鎮的建筑學》);有的突出人的行為與環境的互動(Team10);有的針對設計過程(熊明《城市設計學-理論框架?應用綱要》)。還有學者從公共領域、控制層面,甚至綜合觀來考慮城市設計的含義。但縱觀概念的發展,還是可以看到其核心內涵是對空間形態的組織。

無論是整體城市設計還是局部地段城市設計,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1)處理城市功能、城市空間骨架和城市環境質量。從三位的角度將平面的土地使用轉化為立體的建筑布局、交通方式和基礎設施的安排,理出一個清晰的框架,從而可以作為控制、指導城市建設、開發與保護的原則;(2)處理城市的景觀元素。包括城市特色的保護與發展、新舊建筑藝術形式、公共空間體系的建立、試用活動設計、不同時間和季節的景觀變化;(3)制定和執行城市建設開發管理政策。城市設計成果完成,并經過公眾參與和專家評審以后,來指導城市建設。陳為邦認為:城市設計的內容包括:(1)城市土地和空間資源的利用;(2)建筑形式、體量和風格;(3)城市的標志性地段;(4)道路與交通;(5)開放空間,包括各種綠地;(6)步行系統;(7)廣告與細部;(8)歷史文化的保存。

城市設計的內容較廣,一個好的城市設計需要涉及到城市歷史、經濟、社會、人文以及人的生活等方方面面,由于技術和投資等的種種限制,要讓低碳的理念融入到城市設計的方方面面會比較困難。

4 如何讓"低碳"理念走入城市設計

開展"低碳"型城市設計對于建設低碳城市意義重大。我國正處于城市化發展速度的高峰期,城市的發展過程中出現很多畸形的、不可持續的現象,如何在這種背景下開展低碳型城市設計,需要從以下幾點著手。

(1)低碳綠色節能建筑技術的運用,要求在其整個壽命過程中節約能源和成本,盡量杜絕"建筑短命"的極大浪費。通過理解各節能要點的設計要素,結合地塊中的每種建筑類型,以及它們所處的位置與朝向,找出它們可以加以利用結合點,在減少碳排放的進程中,綠色建筑的普及和推廣具有重要的意義。

(2)低碳的交通方式,大家多坐公交,多騎自行車、步行,不開奢華的大排量汽車,在設計中多考慮人的感受,設置成系統的步行道和自行車道,方便的公交快線能滿足人們的交通需求。

(3)低碳的空間組織,空間是由人的活動所決定的,但是好的空間可以對人的活動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能倡導低碳的生活方式。我國城市設計太過于注重大尺度空間、建筑,而在于百姓日常生活的細節上。居民的行為習慣會大大影響節能效率,對其進行宣傳教育,規范系列行為準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 結語

中國是第一號CO2排放大國,目前正是我國需要大發展的時候,而其他國家壓我們,CO2必須要減排,而低碳城市這一理念的提出恰好能幫我們解決這一難題。目前的關鍵就是如何建設低碳城市,制定可實施的低碳城市戰略,對于城市發展有重要意義的城市設計便成為低碳城市建設的工具之一。因此如何開展"低碳"型城市設計顯得尤為重要,由于當前技術與資金的限制,只能從建筑設計、交通組織、空間設計、開發模式和實施策略等有限的幾個方面開展,但是城市設計能夠涉及到的內容有很多很多,隨著科技的進步相信會有更過的理念和方法能夠走入城市設計,為中國低碳城市的建設助一臂之力。

參考文獻:

1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2009年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R].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

2龍惟定,白瑋,梁浩,范蕊,張改景. 低碳城市的城市形態和能源愿景[J].建筑科學,2010 26(02):13-18.

3 宋聚生,何閩. 總體城市設計內容與方法[J]. 和諧城市規劃--2007中國城市規劃年會論文集,2009:930-934

4陳為邦.開展城市設計提高城市環境質量[J].城市規劃,1998 22(06):6-7.

5王士蘭,剛. 城市設計對城市經濟、文化復興的作用[J].城市規劃,2004(07):54-58.

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文4

城市設計導則的出現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紀歐斯曼的巴黎改建中及20世紀初美國紐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即最初對建筑用途、容積率等基本規劃條件的控制,之后人們又根據城市管理的實際需要陸續制定了相應的導則,這就是導則的雛形。城市設計導則最早出現于1970年美國舊金山城市規劃及其實踐。當時,舊金山在城市規劃的實施中遇到了一些困難,當地規劃管理部門為了確保城市環境在具體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將設計計劃變成了設計導則進行控制。之后,城市設計導則在美國和歐洲迅速興起,成為城市規劃建設中的重要環節。近年來我國的城市設計成果也越來越多的使用設計導則一詞,并把導則的具體內容作為城市設計實施管理的成果之一。20世紀90年代城市設計導則被引入我國部分城市的規劃管理中,是作為把城市設計成果落實為可操作性的城市規劃控制的有效工具,并貫穿于城市規劃管理各階段。在我國,城市設計導則的研究和應用尚處于初級階段,但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城市設計導則在城市規劃建設上的大量應用必將是大勢所趨?!短旖蚴谐鞘性O計導則》目前正處于加深探索與初步實施階段,天津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于2011年3月以通知形式下發了《天津市城市設計導則編制規程》,對城市設計導則的規程、設計內容、設計要素及空間結構等進行了規范,目前屬試行階段。

2.城市設計導則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的指導作用與價值體現

城市設計導則無論從發展時期、認識角度還是從控制層面來理解其內容都有所不同,但從其形成和發展的歷程來看,原則和目標卻是一致的,即保障城市城市設計目標的實現;城市規劃管理部門進行空間環境控制的參考依據;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城市建設的公開平臺。其現實作用就是指導城市空間形態、公共空間環境,歷史人文景觀的建設,從而保障城市在經濟建設中和諧發展,減少城市因快速發展給人們生活帶來的負面影響,為人們提供更加宜居的城市生活空間。以天津市津南區為例,津南區位于天津市城市整體空間發展戰略“一軸兩帶”的津濱黃金發展連接帶上,目前正處于經濟和區域建設的快速上升期,大量居住區、綜合功能區、公共展示區及大型市政配套設施等快速落戶于新建和未建區域,項目的快速落地使得前期策劃缺乏深入的規劃理論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往往是項目落地后短期內迅速實施建設。從城市規劃管理角度來看,如果沒有合理的城市設計導則進行指導和管控,僅憑區域控規和概念性設計往往缺乏整體規劃協調發展的統籌考慮,不能有效進行規劃引導和控制。城市設計導則作為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重要組成環節,其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構建比例適宜的城市輪廓,營造良好的城市體量和風格

人們對于任何事物的認識都是從宏觀到微觀、從現象到本質逐步加深的過程,城市亦是如此。城市的空間形態、街道比例尺寸、建筑風格形式構成了城市的基本骨架和輪廓,是人們對于一個城市的直觀認識。有些城市給人的感覺是清新大氣,充滿活力,有些城市給人的感覺是壓抑沉悶,缺乏生機;有些城市給人的感覺是精雕細刻、富麗堂皇。這都是由于城市的整體空間關系和體量、建筑風格和形式迥異造成的,而這些也正是城市設計導則控制的基本要素。在現代城市的快速發展中,許多不確定因素造成城市整體空間形態的畸形生長,建筑風格的凌亂叢生。在高強度的開發建設中,過分追求項目利益最大化,不考慮周邊環境空間的關系和影響。而城市設計導則正是從區域整體空間關系角度出發,統籌考慮,在空間規劃布局和建筑形式風格上進行控制,從宏觀到微觀進行規劃引導。使城市整體空間有規律成長,從街道尺寸和建筑風格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從而營造良好的城市空間體量和區域建筑形態。

2.2孕育良好的城市肌理,營造良好舒適的宜居環境

如果說城市的整體空間形態構成了城市的輪廓和骨骼,那么城市的外部空間環境就組成了城市的肌理。輪廓和骨骼從視覺上給人以直觀印象,肌理在心理上給人以心靈觸動,有的城市讓人感覺粗獷,有的城市讓人感覺細膩;有的城市讓人感覺嘈雜擁擠,密不透氣,有的城市讓人感覺安靜放松,自由愉悅,這都取決于城市的外部空間環境?,F代城市的土地資源緊缺,開發者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想方設法利用每一寸城市空間,而過度的開發和建設使城市過度擁擠,居住空間環境得不到保障。從當前城市社會和經濟發展上看,期待在城市建設中自然性的提升城市外部空間環境是不現實的。因此,只有從城市設計導則上統籌加強對區域規劃和建設項目外部空間環境的引導和控制,才能從城市的快速發展中預留和爭取的一定的城市外部空間,營造宜居舒適的人居環境。

2.3凝聚提升城市記憶,打造獨具特色的城市魅力

從城市形成發展的歷程上來看,對于每一座城市來說,不管是歷史悠久的千年古城,還是迅速崛起的現代都市,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氣息和精神內涵,這就是城市的記憶。有的城市讓人感覺質樸醇厚,歷史氣息濃厚,極具人文魅力;有的城市讓人感覺喧嘩浮躁,人文氣息淡薄,缺乏文化內涵,這些都是源于城市記憶的表達。城市的記憶也是城市設計導則追求的精神內涵,也是城市設計導則中最難以表達的價值內涵。縱觀世界各地,每一座知名城市的發展都有其獨特的歷史人文環境,濃郁的城市歷史和人文景觀會使城市的發展更具魅力和傳奇。城市的精神內涵可以是城市原有歷史文化的延續和提煉,也可以是城市發展中人文景觀的不斷積累和沉淀,如何讓城市的歷史文脈延續下去,成為城市未來發展的美好記憶是城市設計導則引導和控制城市發展的精神方向。我們可以通過城市設計導則對城市原有的歷史人文等要素進行發掘和提煉,也可以根據城市未來發展的方向對城市的人文景觀進行塑造和沉淀。從而實現對城市精神內涵的鞏固和傳承,為人們保留現在和未來尋找城市記憶的根源。

3.規劃管理下城市設計導則存在的問題及管控建議

當前中國正處于城市化快速發展時期,城市建設日新月異,但是城市的特色在消失,趨同化現象嚴重,問題的根源在于中國現行城市規劃體系下城市設計導則的作用很難得到發揮,規劃管理部門缺少對城市空間屬性的管理依據。從而造成城市建設面臨這種尷尬的局面。雖然城市設計導則在我國的城市發展中逐漸受到關注和重視,導則逐漸被引入到城市規劃管理,但作為規劃管理過程的重要依據,還缺乏深入的研究與規范體系。

3.1導則的編制與實際相脫節

城市設計導則的研究和實施目前尚處于初級階段,在編制過程中較為突出的問題就是編制與實際相脫節、缺乏實際可操作性。編制的過程缺乏對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區域特色和現狀條件的分析和研究,過分注重物質形象及理想的空間形態,背離區域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這樣就會被快速的城市發展所遺棄,成為僅停留在紙上的美麗圖畫和文字,失去其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3.1.1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編制城市設計導則

結合我國城市設計導則的現狀與需求,合理的導則編制結構層次為“設計目標—設計原則—設計元素控制—地塊控制建設—城市設計政策”。從城市整體發展的角度出發,結合經濟發展水平及現狀周邊環境提出最合理的保證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形態與空間布局,才是城市設計導則編制的最終目標,并從各個層次的設計要素提出具體的控制原則。從而使確定下來的目標和原則既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又能更好地為規劃部門在城市后續建設中提供管控的依據。

3.1.2城市設計導則的成果應具有可操作性

導則編制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可實施性,城市設計導則面對的是如何在城市發展中實現其價值,而不是在自身的條條框框中尋找城市發展的出路。導則要想切實發揮助推城市區域建設和經濟發展的作用,就需要編制者走出設計室,深入現場,廣泛調研,認真分析區域發展實際需求,準確定位區域發展未來,這樣才能真正融入地區經濟發展。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一味的遵從,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這樣才能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真正實現自身的價值。

3.2面向規劃管理的城市設計導則缺乏實際指導作用

在我國現階段城市規劃管理中,一個項目的實施往往要經過項目控規完善、方案策劃、條件或選址核提、規劃方案批復、建筑方案審定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多個審批環節,而城市設計導則想在城市建設中指導具體實踐就必須要以這幾個審批環節為載體逐層傳遞才能得到貫徹和落實。但是,在這幾個審批環節中,往往起關鍵性作用的方案策劃、條件或選址核提、規劃方案審查一般都忽略了對城市設計導則內容的延續和傳遞,導致城市設計導則的引導和控制作用逐級遞減,到具體項目實踐中作用大打折扣。因此能否從規劃管理中準確切入,并與各個審批環節有機融合是決定城市設計導則能夠在今后城市規劃發展中發揮作用的關鍵。

3.2.1由城市設計導則引導項目概念方案策劃

在項目方案策劃階段,按照城市設計導則對區域整體空間關系要求,對項目的整體天際線、組團關系、功能布局進行引導和控制,確保項目的大體輪廓和基本構架符合城市設計導則對區域整體空間關系的要求,同時對后期項目整體的建筑形態和形式給出指導性意見。

3.2.2依據城市設計導則核提規劃條件及選址意見書

在項目規劃條件或選址意見書核提階段,將城市設計導則在方案策劃中的相關內容納入其中,給出合理的開發強度。作為后續其他規劃審批環節的重要依據,避免因個人素質、感情喜好等因素造成的建設隨意性,同時也可作為專家論證等環節的評估依據。

3.2.3結合城市設計導則控制內容審查規劃及建筑方案

項目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是項目具體實施內容的深化階段,是項目整體空間關系和體量、建筑風格和形式、比例尺度、歷史人文景觀、外部環境等確定形成的階段,也是城市設計導則在具體實踐中的融合階段。因此,再要規劃和建筑方案審查中對前期策劃和選址中的城市設計導則有關內容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確保在規劃審批中落實。

3.3現階段城市設計導則缺乏區域整體性和連續性

城市設計導則作為城市規劃領域新的學科目前在許多城市剛剛處于起步實施階段,許多城市也只是對城市的重點區域和即將建設的區域進行了城市設計導則編制,對于城市舊城區和未建區尚未編制,因此城市設計導則對于城市整體規劃發展的控制和引導缺乏區域連續性和整體性,這樣容易造成城市不同區域整體空間關系、外部空間環境、歷史人文等彼此之間相脫節,無法很好的過渡和融合。以天津為例,海河中游作為天津城市未來發展核心區域,未來發展前景廣闊,潛力無限,但目前該區域尚未有編制完成城市設計導則。雖然該區域目前基本屬于城市未開發區域,但一些大型的項目如國家會展中心等已開始逐步進駐該區域,并且短期內就會實施建設,而缺乏城市設計導則的控制和引導容易造成項目的建設與未來海河中游區域的整體發展缺乏融合,不利于未來地域整體風貌。同時,在新建或未建區編制城市設計導則對于區域整體發展的控制和引導更具操作性和實施性,也更利于發揮導則的控制引導作用。因此,盡快完善城市新建和未建區城市設計導則的編制,對于城市的整體建設發展具有積極的引導作用。

3.4導則的編制和實施缺乏法律保障

雖然城市設計導則在城市規劃領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是在國內目前尚未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城市設計導則的法律地位進行明確,只有一些地方性的條文對城市設計導則的內容進行了簡單的規范,對于城市設計導則的編制和實施,以及在規劃管理中的地位沒有強制性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對于城市設計導則的編制和實施缺乏有力依據。因此,建議政府部門在城市規劃管理規定或管理條例修編時將城市設計導則納入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或條例之中,為導則的編制和實施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據。

3.5缺乏公眾認識和參與

城市設計導則的宗旨是在城市的發展中提高和改善人們居住環境,所以,公眾的實際參與和切身感受才是衡量城市設計導則是否能夠實現其核心價值的唯一標準。但在當前,城市設計導則更多的是被城市規劃設計者和管理者所認同,對于廣大的居民和群眾來說還是陌生事物,對于城市設計導則的概念和價值還不了解。這就需要規劃管理部門在城市設計導則的編制和審批過程中,采取公示、公告、座談等多種形式對城市設計導則的進行宣傳、推廣,使公眾真正認識和了解到城市設計導則的價值,并積極參與導則的編制之中,集思廣益,發揮群眾創造力,使城市設計導則更具時代性和創造性。

4.結語

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文5

關鍵詞:城市設計;城市交通;空間設計

1.對城市設計的理解

以1956年美國哈佛大學設計學院舉辦的一次規??涨暗膰H性城市設計會議為標志,城市設計“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學科領域”正式確立。此后,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長足發展。在西方,城市設計被廣泛地應用于后工業化時期的城市復興和社區發展;在我國,城市設計充當著中國城市進入“都市時代”藍圖繪制者的角色,在大規模建設過程中,由于傳統平面規劃在三維形態的表達和控制方面的不足,使城市設計在三維整體形態模型或圖紙展示方面具有的使人產生直觀感和新鮮感而受到推崇,因而城市設計在塑造新城風貌、促進舊城更新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現階段大規模編制的城市設計成果對三維形態本身的物質設計強調得太多了,主要關注城市空間的物質屬性,而忽視了社會、人的心理屬性及城市開發的過程。同時也或多或少忽視了與城市規劃的編制和管理體系的內在聯系。因此在實踐中,城市設計的實施必須依賴于城市規劃對城市開發的公共干預權,通過對城市開發執行開發控制及對各類設計執行設計控制來操作。在我國的規劃實施中,同時對一塊塊分而開發的基地如何與漂亮的設計模型取得一致,規劃管理如何實施等核心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城市設計實際上是通過與控制性詳細規劃這個“法定”規劃平臺的銜接。

2.城市交通對城市空間的需求

伴隨城市經濟的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迅速聚集,機動車大量涌現,滿足工作居住生活等需求的建設用地規模不斷擴大,進一步加劇了交通壓力和道路承載力供需之間的矛盾。舊城區的道路交通問題表現得亦十分突出:原有道路狹窄,人口密集,交通流量增大,缺少停車場地,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種種原因導致城市交通時常發生擁堵現象。從城市規劃設計的層面看,交通不僅影響著用地功能和空間形態,也影響著整個地區的運行效率和活力。高效有序的交通體系是支持城市生活工作等功能的基本保證。交通空間的設計在城市設計研究中只是一個方面的問題,但它與城市設計的整體目標和任務是密不可分的。

2.1 交通空間是城市空間的重要部分

交通空間是指各種交通設施有機結合在一起的有形空間,構筑有形的交通空間實質就是對各種交通設施作出合理的部署。交通空間也指交通實際使用的無形空間,構筑無形的交通空間實質是合理安排各種交通流在空間和時間資源上的分配。其不但要以網絡運行高效為原則均衡分布交通流向,而且要以客貨運輸高效為原則合理分配各種交通方式對有形交通空間的占用。為適應城市居民不斷提高的生活水平,要形成與高檔住宅、商務和文化設施相匹配的交通空間。

2.2城市設計應創造宜人的交通空間

城市的魅力不僅在于優美的居住環境、現代化的辦公樓宇及高檔的娛樂設施,而且在于宜人的交通空間,即人們在出行過程中同樣能夠享受高品質的生活。

在城市的四大活動中,居住、工作和游憩具有相對獨立的空間和功能,并且通過交通實現三者的聯系。交通的過程包括交通的產生,交通的移動和交通的吸引。居住實質是交通產生點的空間,工作和游憩實質是交通吸引點的空間,交通網絡則是交通移動的空間,因此,交通發展的根本目標是為城市居民構筑暢達、宜人和共享的交通空間。

交通空間的組織是城市設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它貫穿城市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的每一個階段:總體規劃階段的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多為預測近遠期的交通出行增長量,關注城市道路系統的整理與完善,關注道路廣場在城市建設用地中所占的比重;控制性詳細規劃則更多地關注規劃地塊的環境容量、交通容量、出入口控制等內容。城市道路主要滿通的行為要求,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管理和服務設施主要起到指導交通行為的作用, 路旁景觀則起到了調節疲勞的功效。要獲得更為深化和具有操作意義的交通組織成果,一方面要依賴道路交通的專項規劃設計,另一方面則必須結合城市地區發展、結合城市設計予以綜合解決。好的城市設計促使交通不僅僅是一個出行的過程,更是一個審美的過程。

3.城市設計在優化城市交通空間中的運用

城市設計是依據現實因素,進行創造性的空間組織和規劃設計,并將其作為法定城市規劃實施的補充與深化。對于城市交通空間的組織安排方面,需要綜合地解決城市設計地塊內的道路系統組織、道路斷面設計、道路交叉口組織設計、地塊出入口安排和機動車、非機動車的停放等問題,從而更好地將城市交通組織中的土地使用與建筑形體組織、外部空間與綠地系統組織、城市環境設計與建筑小品布置等內容與人的使用活動相結合,達到以良好的交通條件支撐城市區域的活力與生機。在徐州市近期編制的幾個城市設計項目中,重點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的設計安排來優化完善交通空間。

3.1 對城市道路系統的完善

很多城市中心的道路兼有交通性和商業生活性兩種性質,在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中對這種類型的道路往往表達的不夠全面,特別對慢行系統的安排。因此在城市設計中需進一步明確區域內各道路的性質,嚴格控制道路用地紅線,調整完善主、次干道路網與支路系統,保證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的暢通。

在中心商圈城市設計中針對淮海路、中山路均是具有雙重功能的城市主要道路的特點,嚴格控制與之相交的次要道路數量與位置,減少兩側地塊的機動車出入口,盡量避免道路跨等級相交,保證交通效率。為此,設計中盡可能在區域內強化與主要道路相平行的支路的通暢,并使支路網與次等級道路相接,構成多層次的道路系統。

3.2 整合道路斷面形式

城市主要道路斷面形式在城市總體規劃階段已經確定,但城市設計仍需要充分考慮道路的性質和交通流的特征,對主要道路橫斷面進行調整和優化設計,使功能要求和景觀要求均得到滿足?;春B?、中山路作為城市發展的主軸,因歷史原因形成了幾種不同的道路斷面形式,在上述的城市設計中,結合道路系統調整對此進行整合。形成以三塊板、雙向四車道為主的斷面形式,根據局部路段特別是交叉口展寬段的交通要求,取消機非隔離綠化帶,以外形美觀的隔離柵欄取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證機動車流與非機動車流的暢通。

3.3 優化道路交叉口設計

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實質上是取決于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在老城區內,由于原有道路空間的不足,道路交叉口空間就更顯局促,因此在城市設計中強化對交叉口的合理改造和優化設計就愈現重要。在上述城市設計中,通過對道路性質和功能的深入分析,對道路系統中幾個重點交叉口及其周邊空間進行重新設計與整合,通過交叉口區域公交車站臺的港灣式改造,進口道的展寬,調整非機動車道的標高及完善隔離設施,完善步行過街設施及結合交叉口區域街頭綠地內步行系統的設計,優化了交叉口區域內的交通空間,提高了不同形式的交通方式的運行效率,并使節點空間環境更加美觀宜人。

3.4 地塊出入口控制

地塊出入口設置的合理與否,對城市道路特別是交通性道路通信能力的影響是非常明顯的,同時也對項目建成后的使用及交通秩序的管理產生很大影響。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往往對出入口設置的規定過于原則,從各種交通流線的組織上缺乏與實際項目的空間協調,從而產生管理和實施上的矛盾。

在中心商圈的城市設計中,基于商業中心地區主要道路雙重功能的特性,為保證淮海路及中山路交通通暢,規劃嚴格控制沿街單位機動車的出入口位置。除部分有特殊用地需求的地塊之外,原則上機動車出入口均選擇設置在與上述道路相交的次干道和支路上,將出入地塊的機動車交通流約束在地塊的非主要方向上;而沿主要街道的商業界面僅設行人與非機動車出入口,便于慢行交通系統充分發揮與地塊內部空間的無間隙交流,充分發揮商業空間的價值。

參考文獻:

[1]城市規劃資料集10:城市交通與城市道路[R].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007-03

[2]楊震.淺議當代城市設計,《城市建筑》2007.12

[3]朱洪.交通空間與城市景觀協調的設計理念,《交通與運輸》2007.4

[4]林群.深圳城市交通規劃設計技術體系及工作指引[R].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06,06

[5] 譚炳新.現代城市交通規劃設計全書[R].海潮出版社,2001,06

城市設計成果要求范文6

關鍵詞: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舊村改造;運用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old villages in the city as an example, combining foreign experience, analysis of city design in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n the issues.

Keyword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city old village transformation; design; application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近二十余年來我國城市規劃事業取得長足發展,隨著城鎮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對城市規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規劃管理的直接依據,起著連接總體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關鍵作用。城市設計是對城市體型和空間環境所作的整體構思和安排,貫穿于城市規劃的全過程,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的城市設計是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深化和補充。筆者針對在城市設計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結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結合《威海市田村舊村改造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實踐工作對其進行分析研究。

一、項目概況

(一)規劃背景

威海市位于山東半島東端,地理位置在東經121°11′-122°42′、北緯36°41′-37°35′之間。市域的北、東、南三面為黃海環繞,西與煙臺市接壤,整個海岸線長985.9公里,東及東南與朝鮮半島和日本列島隔海相望,北與遼東半島隔海對峙,東西最大橫距135公里,南北最大縱距81公里。

隨著城市環境的逐步提高,城中村的問題也逐步體現出來,城中村中較差的居住環境和治安狀況逐漸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2007年威海市政府提出用三年的時間完成市區51個主要城中村的改造,以形成新的城市景觀,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廣大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

(二)規劃方案簡介

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威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規劃區被定位為以居住用地為主,《威海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2006-2020)》中明確了規劃區周邊道路等詳細要求,《威海市城市公共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07-2020)》中明確規劃區內新增一所25班小學,規劃區東北角的市立醫院高區分院(佛頂山醫院)擴建至3公頃用地,保留田村派出所。結合規劃管理部門意見,規劃范圍控制在世昌大道以南,環山路以北,東至福山路,西至沈陽路,總用地規模54.25公頃。

本規劃區規劃功能結構特點概括為“一線雙環、雙軸四片”。

一線:規劃區東西狹長,且北臨交通性主干路世昌大道,南靠現狀城市交通性道路環山路,對此情況一般將解決用地狹長方向交通作為規劃交通準則。所以規劃以一條12米寬的曲線型小區級道路貫穿規劃區東西方向,成為區內交通的大動脈,并以曲線線型體現小區道路“通而不暢”的要求;并在東部與仁柳莊規劃小區路對接,使區間交通更為便捷、合理。

雙環:規劃區東西狹長,由東西向小區級道路聯系東西向交通。以中間規劃城市次干道為界,小區東、西兩部分由7米寬組團級道路組織南北向交通,并形成環路,使得交通形成良性運轉。

實軸:小區中部結合規劃次干道,形成空間主軸,集中設置小區配套公建,合理確定建筑高度與層次,豐富城市景觀。

虛軸:以小區南側植被豐富,風景優美的山體為對景,結合東西社區公共活動空間的設置,預留景觀通視走廊,形成景觀虛軸。將遠處制高點山景引入,并且向世昌大道輻射,使得規劃區與自然山體風景、城市結構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創造出一種獨一無二的景觀價值。

四片:依據道路結構,小區共劃分成四個片區:西北、西南、東北和東南。各個片區自成體系,又通過景觀軸線和道路緊密聯系,形成整個規劃小區的有機整體。

圖1 土地利用規劃圖

圖2 城市設計意向圖

(三)規劃編制的特點

1、項目的背景分析

由于這個項目是舊村改造項目,有其特殊性,涉及到村民躲遷、回遷等許多在普通房地產開發項目中不會遇到的問題,因而它的指標體系也就要求的更加嚴格和精確,需要充分考慮拆遷成本,同時這個項目位于城市主干路的南側,城市景觀也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城市設計的必要性顯的尤為突出。

2、 科學合理的控制體系

(1)功能分區合理。合理安排舊村回遷區,建設起步區,保證規劃能盡快順利實施。

(2)公共設施安排合理。根據上位規劃及相關規范,本次規劃范圍內設置25班小學一所,托幼兩處,根據服務半徑合理安排,并保證采光滿足要求。

(3)指標體系精確可靠。在經過專家評審認可城市設計后,對日照分析進行翔實驗證,使規劃指標能站得住,從而保證舊村改造的可操作性。

二、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的城市設計存在的問題分析

舊村改造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科學合理的劃分地塊,確立指標體系,從而保證改造的順利進行。雖然城市設計為控制性詳細規劃提供了嚴謹的依據,但是城市設計本身卻并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其地位相當尷尬,城市設計的法律地位問題現在已變成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在實施中導致一系列的矛盾。城市設計的立法變得十分必要:

(1)城市設計立法是確定城市設計在各個層次城市規劃中的地位的根本保證;

(2)將城市設計納入法規體系,是約束開發建設、規范建設活動、保證城市環境品質的必要條件。

一般而言。城市設計法律效力的實現有以下兩種途徑:

(1) 建立相關法規;

(2) 將城市設計納入城市規劃體系,以獲得法律效力。

三、對國外相關規劃層面的城市設計的研究

發達國家城市設計的研究起步較早,積累了許多運用城市設計工具引導和調控城市建設過程的經驗,特別典型的有美國和英國等。研究國外類似規劃層面城市設計的經驗和教訓,對推進我國城市設計的探索和實踐有著重要的借鑒和啟發意義。

(一)美國——與區劃(zoning)相結合的城市設計

美國的區劃和我國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較為類似,美國各州乃至各個城市的規劃體制并不相同,城市設計管理體制也不一致,但總的來說,城市設計技術性地介入區劃是美國城市設計管理最顯著的特征,分區獎勵、開發權轉移、規劃整體開發單元以及管制特別區等已經大大拓寬了區劃的基本概念(John Punter,1999)。同時美國還有一千多個城市中實施了城市設計管理與審查許可制度(林欽榮,1995),這些措施充分保證了城市設計的實施途徑和執行力度。美國的城市設計管理準則通常會直接告訴開發者,怎樣的設計是允許建設的,這樣開發者可以通過有意識制定滿足要求的方案來獲得開發許可,這就好似面對一個目標明確的圈起跳。

(二)英國——結合“審查許可”的城市設計

英國城市設計的實施是借助設計控制的審查體制進行的,中央國土與經濟計劃的指引、地方發展與地方計劃當局對開發申請案的規劃許可制度是實施城市設計的重要工具(唐子來,2001)。城市設計由于是頒發規劃許可的重要考核內容因而能夠得到具體落實。與美國相反,英國城市中各種層次的城市設計管理準則往往不能直接告訴開發者什么樣的設計最終能獲得許可,所有開發案必須經過規劃管理部門的評議后才可得知建設允許與否,所以管理準則對設計的控制是彈性、原則的,開發者需要蒙著眼睛跳過一個方向不那么明了的圈。

(三)英美城市設計的經驗借鑒

國內針對英美城市設計運作體制的研究總結出了大量改善我國城市設計管理方法的建議,綜合起來可以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1、設立機構:在政府規劃管理部門中成立專門的城市設計管理機構或專題小組;

2、完善程序:制定必要的城市設計編制程序(內容、層次、深度)及審批管理程序;

3、法規保障:通過必要的法律法規、政策法令等確定城市設計的法律地位及實施保障;

4、控制引導:將設計成果轉化為可操作的政策導則等,通過控制與引導相結合的方法管理城市建設;

5、設計審查:建立城市設計審查體制,使城市設計要求成為項目開發建設的許可條件;

6、公眾參與:確保市民對城市設計的廣泛參與,確保城市設計能體現和維護公眾利益;

7、評價體系:建立科學的設計評價體系,讓專家、公眾、利益集團等多方共同參與設計的評價、審定以及實施、監督。

四、結語

城市設計作為一種控制性詳細規劃內容的預測論證方法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過程中較為常見,所起的重要作用也逐漸被人們所認識,將城市設計研究作為一種制度確立,將其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的一個重要研究內容,有利于加速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城市設計內容規范化的進程。同時在控規中保障城市設計研究的制度化有利于促進控制性詳細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筑設計在城市設計層面的銜接,彌補控制性詳細規劃指標性控制方式的缺陷和不足。將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城市設計研究制度化,還有利于保持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城市環境政策方面的連續性,它是城市環境長遠目標實現的根本保障。

參考文獻:

[1]唐歷敏.走向有效的規劃控制和引導之路[J].城市規劃,2006(1):89-90.

[2]于丁一,胡躍平.控制性詳細規劃控制方法與指標體系研究[J].城市規劃,2006(5):35-36.

[3]閻樹鑫.論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內容和深度的完善.同濟大學學報.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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