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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的防護措施范文1
氯化鉀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氯化鉀
化學品英文名稱:Potassium chloride
分子式:KCl
分子量:74.55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主要成分:氯化鉀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無資料。
環境危害:無資料。
燃爆危險:幾乎不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吸 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
食 入:讓受害者飲足量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幾乎不燃。在火場中可釋放危險蒸氣。
有害燃燒產物:氯化氫。
滅火方法及滅火劑:選用適合周圍火源的滅火器。
滅火注意事項:沒有配備化學防護衣和供氧設備請不要待在危險區。防止化學品進入地表水
和地下水。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個人防護:避免產生塵土和吸入塵土。當粉塵濃度過高時,應急處理人員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具進入現場。
環境保護措施:化學品未經處理不允許向環境排放。清潔/吸收措施:采用安全的方法將泄漏物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采用液體吸收物吸收殘留物,根據化學品性質進一步處置。清理污染區,洗液排入廢水處理池。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無特殊要求。
儲存注意事項:干燥,密封。按常溫儲存。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最高容許濃度:中國 MAC(mg/m3):無資料。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當空氣中粉塵濃度過高時,建議佩戴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防化學品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畢,洗手。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白色無味固體。
熔點(℃):776
溶解性:溶于水,稍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和丙酮。
主要用途:農業上用作鉀肥(含鉀50~60%),肥效快,增產效果明顯,可作基肥和追肥,但在鹽堿地上和對忌氯作物(如煙草、甘薯、馬鈴薯、甜菜等)不宜使用。工業上用作制造其他鉀鹽的原料。醫藥上用于維持細胞內滲透壓和酸堿平衡,抑制心肌自律性,防治低鉀血癥。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穩定
避免接觸條件:無資料
禁忌物:無資料
危險分解產物:見第五部分
聚合危害:不能發生
第十一部分:廢棄處置
化學品的防護措施范文2
論文關鍵詞:發電企業;?;?存儲管理
廈門華夏國際電力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是一家燃煤發電企業,其正常生產所用的部分物資從屬性上說,屬于危險化學品(簡稱?;?范疇。為加強?;返陌踩\輸及儲存管理,我公司先后制定了《易燃易爆品管理規定》、《油品及化學品管理程序》、《移動式氣瓶安全管理規定》、《公司燃油罐區火災事故處置方案》、《氨站氨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化學危險品倉庫火災事故處置方案》等,通過這些安全管理條例和規定要求從制度上確保了?;吩谶\輸、存儲和使用等環節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環保,建廠十幾年來沒有發生一例?;肥鹿?。
筆者結合日常物資供應工作實踐,談談對在用?;返恼J識及儲存環節如何加強?;返墓芾砉ぷ?。
一、燃煤發電企業的?;?/p>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均屬?;?。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分饕?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蝕性物品(如硫酸、鹽酸、燒堿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易燃氣體乙炔、氫氣、助燃氣體氧氣等)、易燃液體(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對?;返奈kU源進行了評估,其中主要有:酸、堿、氨車的接卸,有可能發生酸堿氨的泄漏,造成傷人、水體污染、土地污染;化學試劑有害氣體揮發,造成人員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離遇火種,發生爆炸;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員滑倒傷人、對皮膚造成傷害;氧氣、乙炔使用未按規定擺放、固定、漏氣,發生爆炸傷人。針對這些危險源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制訂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化學工作)、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化學實驗室管理辦法、化學藥品庫管理規定、化學主要危險品事故處理預案、公司危險化學品概述與防范及處理措施、化驗人員和倉管人員取?;纷C上崗等。
二、?;穫}儲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設計及施工
危險品倉庫的建筑、設計須嚴格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儲存室或倉庫的構造必須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資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防雷、滅火、防護攔壩等安全設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資的儲存都必須與相關法規相適應,不得隨便存放。具體實施:對于儲存的易燃液體,應建立適當的攔壩,以容納任何溢出或泄漏;評估倉儲物資在正常和異常情況下的兼容性;對于小型倉庫的危險物資儲存應分間、分類、分堆儲存;性質相抵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物資要單獨儲存;所有裝有易燃液體的窗口都必須貼上相應的標簽或標記;所有易燃、易爆壓縮氣體必須使用統一的標準氣瓶裝載,并貼有相應的標簽或標記,使用中的壓力氣體必須做好記錄(如壓力、數量、存放地點等),用后的空瓶必須送回到專門地點存放,并做好標記;安裝在倉庫或儲存室的通風、照明設備至少每月一次進行定期檢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倉庫都應適當加鎖,以防止未經許可者進入;危險品倉庫的建立必須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并獲得許可證;對不用的、過期或老化的危險化學品按有關規定妥善封存及處理。
2.倉庫的整潔
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保持整潔,倉庫內必須有統一的劃線保持人行走道的暢通。所有易燃品、化學品、爆炸品必須分類,分間存放,貼有標簽并在貨架上排列整齊。所有裝載危險物質的容器(無論是氣態、液態或固態)都應處于完好的密封狀態。對于有可能傾倒的氣瓶、液罐等物資應采取措施妥善地安放在支架內或擱板上防止意外。如有溢出的物體應立即清除。儲存危險品的倉庫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裝卸危險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摩擦和重壓。應在大門入口及儲存室內顯眼處張貼“嚴禁明火”和“禁止吸煙”等必要的圖形標志。及時消除倉庫內使用過的舊布和其他可燃物料。在適當的位置標明最大庫容量。
3.使用接地
若有需要,倉庫應按標準使用接地裝置(避雷針),接地電纜和接地狀況良好,并經檢測符合標準要求。對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和試驗,確保其安全性,并做好記錄。當將易燃液體從一個容器倒換到另一個容器時,為了防止靜電荷的積累,應進行適當的接地連接。接地連接用的導線或電纜、線夾應狀態良好,且正確使用。連接用的設備應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強調倒換過程中易燃性,安全工作程序的警告標志應張貼在工作現場。
4.容器及包裝
進庫的所有物資都必須在包裝容器或箱上清楚標注。標注必須正確無誤,對于特殊的物資除注明常規參數外,還應顯示其基本特征和安全注意事項。物資應存放在適合的容器內或包裝箱中。入庫時應詳細核對品名、規格重量、容器包裝等,如發現品名、包裝不合規格,容器滲漏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轉移到安全地點處理,不得進庫。除留足必需的空容器備用或換裝的需要外,盡量減少容器的庫存量,以降低風險。員工應有適當的培訓,以便學習、了解物資標注的含義。
5.HCS大容量儲罐
HCS大容量儲罐必須有足夠的機械強度以防爆裂。設計時應考慮在周邊增設攔堵壩,以防止泄漏時污染周圍環境或河流。正常運行或使用時應有一定的措施確保排放閥全關閉。應有合適的監控手段和設備并制訂應急措施(預案)以滿足意外危急時的需要。大容器儲罐必須按要求加標簽。
三、?;穫}儲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1.物資需用計劃制訂
選擇有資質的供應商,制訂危品廠區運輸路線圖:其中對大宗用槽車罐車裝運的酸(堿、氨)的進廠應專人專車按指定路線帶路監督過磅,且設有液氨(酸、堿)車輛交接記錄表,包含日期、車牌號碼、帶車進出廠人員簽字及接卸車人員簽字、交接時間、車輛的毛重、凈重。裝卸過程中注意使用PPE防護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裝卸。倉庫嚴格按照公司《油品及化學品管理程序》進行收發料,危險品庫應安裝通風設施及溫濕度計,倉管員應每天對通風設施進行巡查,保證通風設施的正常運行。在高溫季節應每天檢查危險品庫室內溫度,如危險品庫室內溫度高于30℃,應立即采取降溫措施,并向部門領導匯報。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穫}庫全面檢查,主要是檢查庫房的照明、通風、堆放、整潔狀況。庫內顯眼處懸掛有儲存?;返腗SDS(物料安全技術說明書),便于倉儲人員或使用人員及時了解物資的屬性及采取相對應的防范措施。
2.確定公司區域范圍內?;返拇娣劈c
每月對各工作區域的化學品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制訂公司所有?;番F有的庫存清單。清單內容包括:儲存或使用的化學品的名稱、化學品類別及危險性分類、化學品數量、存放場所。同時檢查各點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3.建立倉儲管理系統
將儲存場所要求、儲存標志、儲存安排與儲存量、收發儲存化學品、儲運條件、禁配關系、信息化管理、人員培訓與管理、廢棄等按要求進行有機整合,同時利用倉儲管理系統制訂標準的工作程序。
四、加強?;穫}儲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1.基礎性安全規定是保證?;钒踩鎯凸締T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防護帽、防護服、防護眼鏡和面罩、呼吸防護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相關的崗位及人員必須配備、配齊個人防護用品。
安全標志:放置或使用化學危險品的部位或崗位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標志或警告牌;標明危險品的名稱,注明其危險性質,如“易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燃液體、氧化劑、劇、有、腐蝕品”,“防止腐蝕、防止中毒、嚴禁煙火”等。
排氣設施:由于化驗或水處理工作中常常產生有毒或易燃的氣體,因此凡是有藥品存放或使用的地方均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我公司的通風設施一般采用通風柜及排氣扇。
沖洗設施:應在大量使用或儲放酸、堿、氨等部分或崗位設置噴淋器,以便人體不慎接觸藥品后的沖洗;應在上述部分設置沖洗水裝置(沖洗水閥、水管等),以便在發生藥品泄漏或擴散的情況下有足夠的沖洗用水。
消防器材:應根據儲放或使用藥品的化學性質及其危險性放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安全保衛:化驗班或倉儲班應將腐蝕品及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鎖在專門的藥品柜中,按《化學藥品庫管理規定》進行領用及雙鑰匙保管;建立完整的化學危險品臺賬。
應急藥品:在儲放或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位或崗位,應配設急救箱,內含急救包、云南白藥、紅汞、紫藥水、碘酊、膠布、美寶燙傷膏、繃帶、創口貼、紗布、棉花等藥品或用品。
化學藥品:在儲放或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位或崗位,應配備洗眼裝置及洗眼液;同時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類別與性質配置低溶度的碳酸氫鈉或硼酸及硫代硫酸鈉溶液,作為酸堿燒傷時的應急涂洗之用。
2.不斷加強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貫講座
增強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從事?;饭ぷ鞯膯T工要重點進行安全專業培訓,這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及危化品從業人員安全技術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的有效途徑和重要措施之一。
3.模擬現場突發事故的緊急救援
以此檢驗相應人員執行《?;肥鹿蕬鳖A案》的水平,提高員工的應變能力。
化學品的防護措施范文3
?;穫}儲企業離居民區、公共場所多遠,才能達到安全要求?是50 m還是1000 m,甚至更遠?各種聲音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為此,本刊記者多方求證業內人士,辨析不同標準之間的關注點,以期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
標準制定 出發點不同
天津“8?12”事故發生之后,針對?;穫}儲企業與居民區、公共建筑間的安全距離的依據,主要聚集在兩個標準的討論上,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GB18265―2000《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對甲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距離規定為不小于50 m。甲類廠房是指使用或產生甲類火災危險性物質的廠房,甲類物質的火災危險性等級最高,如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等六類。
GB18265―2000《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中,對大型倉庫(>9 000 m2)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的距離,要求至少保持1 000 m。
兩者差距懸殊,?;穫}儲企業的安全距離應根據哪個標準進行設計,才更為科學及可實踐?
中國石化青島安全工程研究院高級工程師萬古軍表示,這兩個標準規定的距離不同,主要是因為標準制定時考慮的重點不同。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主要考慮火災熱輻射對周邊建筑物的影響,未考慮化學品毒性和爆炸的影響。GB18265―2000《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主要考慮?;方洜I和倉儲兩方面,并未對“防爆炸間距”作出規定。
同理,也有許多標準涉及安全距離的要求,但關注點略有不同。如GB19041―2003《光氣及光氣化產品生產安全規程》和SY/T 6781―2010《高含硫化氫天然氣凈化廠公眾安全防護距離》,這兩個標準制定的安全防護距離,主要考慮化學物質急性毒性的影響。
SH3093―1999《石油化工企業衛生防護距離》,主要是為防止石油化工企業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居住區造成污染和危害,從保護人體健康的角度,提出了石油化工裝置(設施)與居住區之間的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HJ2.2―200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主要是為保護人群健康,減少正常排放條件下,大氣污染物對居住區的環境影響,提出了在項目廠界以外設置的環境防護距離要求。
衛生防護距離和大氣環境防護距離關注的是正常生產條件、無組織排放物對居住區的影響,與安全距離定義的事故狀態有本質的區別。
萬古軍認為,?;穫}儲企業的安全距離,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4年頒布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可接受風險標準》),根據生產儲存化學品的具體種類、操作條件及安全防護措施,通過定量計算方法確定。
《可接受風險標準》提出了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概念,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危險源在發生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時,為避免事故造成防護目標處人員傷亡而設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可接受風險標準》將?;b置分為涉及爆炸品的、重點監管的和非重點監管3類,分別推薦了相應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
爆炸品不需要借助外界提供氧,僅靠自身就可以發生瞬間整體爆炸,對外界造成危害的時間很短,并且爆炸事故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較大。因此選擇最為嚴格的事故后果法,來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周邊居民和公共財產的安全。
重點監管的?;b置,在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時,既要考慮科學性又要考慮針對性,推薦選用在發達國家已被廣泛應用的定量風險評價法。
非重點監管的?;b置,建議采用簡單便捷的危險指數法,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性質、位置、生產類型和周圍環境條件,評估和計算?;b置的危險指數,然后通過簡單查表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定量分析 動態管理
對于?;穫}儲企業與居民區等的安全距離,曾在美國阿莫科石油公司、英國國家石油公司、雪佛龍等多家外企擔任過HSE顧問的欒興華,也認同定量分析以得出安全距離的看法。
欒興華稱,國外對?;穫}儲與公共建筑的安全距離,也實行定量風險分析的方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布的《可接受風險標準》,為倉儲化工企業量化風險的應用實踐,提供了不錯的指導思路?!耙驗榛瘜W品的種類有成千上萬種,生產、儲存、轉運等環節是動態變化的,另外,生產企業的配方調整也比較頻繁,可能會突破既有的規劃及設定,存在距離上的風險?!?/p>
同時,他也提出對?;穫}儲企業進行動態管理,以確保?;返膬α磕軌蚍习踩嚯x的要求,或者將?;愤M行小批量的堆垛儲存,以減少對安全距離的要求。
?;穫}儲企業幾乎很少只存儲一類化學品,往往會有許多不同性質的化學品存儲在倉庫中,各種化學品的最大的存儲量如何得知?最好借助信息化的工具。
?;穬Υ娉瑯擞袝r也是“無奈之舉”,合規的倉庫實在不夠用。欒興華設想,可以開發一種工具軟件,能夠計算出在滿足安全距離要求的前提下,某個倉庫各種危險化學品的最大儲存量,并根據倉庫中化學品數量的變化,計算出其他化學品可以變化的儲量?!爱斎?,這需要大量的化學品爆炸的實驗數據和模擬計算來做支撐,依托大數據進行分析?!?/p>
這種思路也可以應用在倉儲企業改擴建之時,根據倉庫擴充后的最大儲量,反推安全距離的遠近。
目前國內對倉儲企業的安全距離爭議較大,欒興華認為,有的新建項目的安全距離是合規的,但后來企業為了方便,可能會有局部的修改,這種現象非常普遍,但有時候,就這么一改,可能就改變了場地的物理設計,增大了儲存量,距離也就不符合要求了。還有一種情況是,設計單位不得不按照業主的“要求”來設計,找“合適”的標準往上靠。打球,變通形式,“請教專家”,將就較低的標準,“合理”地旁通危險因素。
化學品的防護措施范文4
一、排查治理的范圍
(一)總體范圍
1.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經營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
2.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儲存建設項目。
(二)重點企業和單位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企業;涉及有毒氣體和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企業;使用危險工藝的企業;小化工(100人以下)企業;
2.其他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企業:使用氯、氨、劇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3.專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和單位。
4.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單位:承運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劇毒溶劑和強腐蝕性化學品等重點品種的運輸企業和單位。
5.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交通運輸工具用加油(氣)站。
6.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處置易燃易爆、有毒廢棄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企業
1.對*硫酸廠、山頭新科農林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及惠豐電源、醫院、學校等重點等企業、單位外部安全防護情況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內部生產、儲存裝置之間及與周邊建(構)筑物防火間距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范要求。特別是*硫酸廠外部安全距離不足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按期搬遷或周邊建筑拆遷整改并符合規范要求。
2.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儲存場所、公用工程(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單元和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狀況。
3.檢修、維修作業時,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生產和施工作業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特別是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4.企業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隊伍,是否配備了必要的應急器材;事故狀態下防止化學品流出企業的措施落實情況。
5.對新建的山頭新科農林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從事化工項目的設立審查情況、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情況;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正在試車投料和試生產項目試車方案備案、安全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情況。
(二)其他使用劇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企業
1.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的情況。
2.危險化學品氣瓶定期檢查、檢驗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氣瓶連接軟管定期檢查、試驗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3.使用劇毒和易燃易爆化學品等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定期演練情況;應急器材的配備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和單位
1.四個液化氣站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及內部防火間距、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危險化學品分類儲存、專人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
3.儲罐罐體定期檢查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4.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5.儲罐是否裝備高、低液位和超溫超壓報警,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
6.防超壓、防泄漏、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寒、防凍、防高溫、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單位
1.我縣第一運輸公司?;浳锓止臼俏ㄒ蝗〉梦kU化學品道路運輸資質的單位,重點排查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是否取得上崗資格證;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是否取得檢測檢驗合格證明,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執行的情況。
2.運輸車輛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情況,安裝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標志燈、標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載現象。
3、雨、霧、雪等極端惡劣天氣狀況下的車輛運輸安全措施的制訂情況。
(五)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
1.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范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
2.加油(氣)站的設施和周邊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對在用的加油站,其地下油罐和通氣管管口與外部防火間距不能滿足規范要求的,是否采取降低加油站等級,或采取增加油氣回收系統,或采用阻隔防爆技術等措施,使其符合規范要求;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卸油、加油、檢修等重要環節是否建立了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是否編制了科學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必要的應急器材。
3.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1)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特別是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裝卸軟管每半年進行壓力試驗情況以及充裝設備的儀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液化氣體充裝站是否采取防超裝措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充裝站配備有毒介質洗消裝置的情況;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3)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查驗制度和充裝品種、數量與核載登記的臺帳建立和執行情況,對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體內殘留介質不詳和存在其他可疑情況的罐車禁止充裝危險化學品規定的落實情況。
(六)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單位
1.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裝置、作業場所和儲存設施安全生產狀況。
2.廢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安全防護距離、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高、低液位和超溫超壓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超壓、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三、組織落實
1、成立*?;沸袠I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檢查組。
組長:胡恒斌
副組長:許安大
成員:陸麗韓昌軍
2、加大安全督查和檢查的力度??h?;沸袠I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檢查組,將深入到各?;飞a、經營企業檢查隱患整改工作,以此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契機,建立我縣?;沸袠I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發生。
四、各重要時段排查治理重點
第一時段(*年2月-4月)
(一)督促各企業、單位制定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按照隱患類別、嚴重程度建立臺帳,并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列出整改計劃,認真排查安全隱患。
(二)4月上旬,縣局對企業隱患排查情況及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抽查。
第二時段(*年5月-9月)
(一)督促各企業、單位按照列出的整改計劃,實施整改。對隱患整改遲緩以及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由縣安監局或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下達限期整改指令;對存在現實危險的重大事故隱患,立即下達停產停業整改指令,依法處置。
(二)結合6月份“安全生產月”活動,對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成品油加油站,進行一次全縣聯合執法檢查,對違規經營的由縣安全監管局實施處罰。
(三)縣局于6月下旬召開一次全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調度會議,通報各鄉鎮排查治理情況,布置下一階段整治任務。
第三時段(*年10月-12月)
(一)檢查事故隱患整治銷案情況。
(二)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三)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檢查,認真補差補缺,確保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過場。
(四)總結考評各鄉鎮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糾,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以崗位、班組、車間、廠為單位對照現行的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安全隱患,按照隱患整治的責任范圍,確保整治“五落實”。
(二)依法整治,落實監管主體責任??h安監局和其他安全監管的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范圍,督促企業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整改或停產、停業整改,必要時實施聯合執法。
(三)安全許可推動隱患整治。以安全生產許可、危險化學品經營、建設項目等安全許可為手段,以安全評價論證為支撐,消除隱患,保障安全生產。對存在安全隱患限期內未整改到位的企業,將不予許可。若企業繼續生產經營,將依法查處,以次推動隱患及時整改。
(四)落實排查治理“六結合”。即企業自查與互查相結合;邊檢查邊整改相結合;階段性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員工檢查與專家、內行檢查相結合;綜合性檢查與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相結合;安全檢查與執法檢查相結合。
(五)加強信息調度,及時總結交流經驗。各鄉鎮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加強調度,及時上報。掌握新情況,指定新措施,解決新問題,推廣新經驗,做好“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做好安排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切實可行工作方案,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化學品的防護措施范文5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以防止和減少事故為目標,加強制度建設,落實各項責任,強化安全監管,構建體制健全、職責分明、運行高效、管理科學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長效監管新體系。
總體目標:從*年起三年內,通過不懈努力,基本形成危險化學品產業布局合理、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規范、安全裝備和防護設施水平較高、應急求援體系完善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努力實現危險化學品責任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年零增長,力爭不發生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
二、明確職責,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明確各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
縣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擴建項目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用于運輸工具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定點和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放;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和協調;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縣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負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縣質監局:負責發放危險化學品及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管;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縣交通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經營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縣環保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調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環境應急監測,對進口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縣衛生局:負責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對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和監督管理;依法對醫療機構所涉危險化學品各環節(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及醫療廢物處置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縣工商局:依據行政許可部門的批準、許可文件,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的營業執照,并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
縣發改委: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備案管理,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的管理程序,對未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手續;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縣安監局、質監局、經委:負責全縣經委系統危險化學品的工業企業安全監管工作,并直接監管潁上鑫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潁上實華化工廠,負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危險化學品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依法實施淘汰。
縣建設局:負責審查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出具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在組織編制城鄉規劃中,按照合理布局、嚴格控制的原則,安排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內有關設施建設的合理規劃。負責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項目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資質審核以及設計、施工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
縣國土局:負責對取得安全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存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批。
縣商務辦:負責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的初審,牽頭組織開展成品油市場的專項整治。負責全縣范圍內城區、國省道、縣鄉道、內河加油站點(不含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水上服務區加油站)的規劃許可,加強對成品油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依法規范經營,并直接監管中石化阜陽市分公司潁上經營部、中石油阜陽市分公司潁上站。
縣農委:負責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農藥(含殺鼠劑)進行登記,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縣氣象局:負責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監督管理,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縣郵政局:負責郵寄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
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建立部門間溝通和協調機制,及時通報相關情況,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綜合治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嚴格按照與縣政府簽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把責任目標層層分解到每個基層單位。建立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進一步明確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人,要求落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標本兼治,夯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基礎
(一)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項目)準入和退出制度。各地要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企業(項目)的選址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總體規劃要求,堅決制止不符合總體規劃要求、安全防護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危及安全生產的低水平重復項目或落后的生產工藝、設施(設備)的進入。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加快淘汰技術落后、安全保障條件差的工藝和設備,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各地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使用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從構成重大危險源、危險物質和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入手,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堅持寓監督管理于服務之中,督促和幫助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改善和提高安全生產條件。
(三)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新建、改建或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凡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8號令),嚴格履行安全審查手續。
(四)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自*年起,用兩年左右時間,完成全縣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以標準化指導、幫助和促進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自我約束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消除事故隱患,促使所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成為安全型企業。
(五)著力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素質。各地和各有關部門應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工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相關人員必須依法接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業知識技能,并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四、強化監管,防止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監管職責部門要根據本地、本部門實際,有計劃、有重點、有部驟地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立即責令企業停產整改,直至關閉。各地要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監管長效機制,對隱患情況實行登記管理,及時跟蹤監督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企業整改情況。
(二)確保按期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搬遷和關閉工作。對列入搬遷或關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在*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搬遷或關閉工作。
(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安全許可證制度。安全監管部門應嚴格依法行政,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活動行政許可工作,加強對已取證企業的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企業有關人員未經安全培訓、不持證上崗的,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三違”情況的,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生產設施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以及其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相關許可證件。嚴厲打擊無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非法行為。
(四)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工作。各地、各相關部門應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對液氯、氯化氫、液氨、液化石油氣、劇毒溶劑等重點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整治與監控。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資質和運輸相關人員考核、資格認定;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收發貨企業裝載卸載環節的監管,督促企業建設、完善收發貨和裝載卸載的查驗、登記、核準等制度;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建立統一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其車載衛星定位監控系統,并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全程監控。嚴厲打擊運輸車輛無營運證件和運輸專業人員無相應資格證書、運輸車輛超載、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化學品偽裝成普通貨物運輸的違法行為。
(五)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狀態下的“清凈下水”工作,落實環境應急處理設施及預防措施。要認真吸取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爆炸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教訓,加強對化工企業尤其是河流沿岸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環保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危險化學品泄漏的壓(倒)罐設施、貯罐圍堰、防火堤設施,泄漏物料和消防用水流向導溝(管道)及收集處理設施等各項防范措施。
化學品的防護措施范文6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生產單位的職責
第三章 使用單位的職責
第四章 經營、運輸和貯存單位的責任
第五章 職工的義務和權利
第六章 罰 則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生產、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化學品的單位和人員。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是指工作人員因工作而接觸化學品的作業活動;本規定所稱化學品,是指各類化學單質、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按國家標準GB13690分類的常用危險化學品。
第四條 生產、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向周圍單位和居民宣傳有關危險化學品的防護知識及發生化學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生產單位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單位應執行《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并到化工行政部門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
第七條 生產單位應對所生產的化學品進行危險性鑒別,并對其進行標識。
第八條 生產單位應對所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掛貼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 以下簡稱安全標簽),填寫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九條 生產單位應在危險化學品作業點,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標志等方式,標明其危險性。
第十條 生產單位生產危險化學品,在填寫安全技術說明書時,若涉及商業秘密,經化學品登記部門批準后,可不填寫有關內容,但必須列出該種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條 安全技術說明書每五年更換一次。在此期間若發現新的危害特性,在有關信息后的半年內,生產單位必須 相應修改安全技術說明書,并提供給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單位。
第三章 使用單位的職責
第十二條 使用單位使用的化學品應有標識,危險化學品應有安全標簽,并向操作人員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十三條 使用單位購進危險化學品時, 必須核對包裝(或容器)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落或損壞,經檢查確認后應補貼。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購進的化學品需要轉移或分裝到其它容器時, 應標明其內容。對于危險化學品,在轉移或分裝后的容器上應貼安全標簽;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未凈化處理前,不得更換原安全標簽。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對工作場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應定期進行檢測和評估,對檢測和評估結果應建立檔案。作業人員接觸的危險化學品濃度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準;暫沒有規定的,使用單位應在保證安全作業的情況下使用。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應通過下列方法,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
(一)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替代品;
(二)選用可將危害消除或減少到最低程度的技術;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離、密閉等);
(四)采用能減少或消除危害的作業制度和作業時間;
(五)采取其它的勞動安全衛生措施。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在危險化學品工作場所應設有急救設施,并提供應急處理的方法。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清除化學廢料和清洗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廢舊容器。
第十九條 使用單位應對盛裝、輸送、貯存危險化學品的設備,采用顏色、標牌、標簽等形式,標明其危險性。
第二十條 使用單位應將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安全衛生資料向職工公開,教育職工識別安全標簽、了解安全技術說明書、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經常對職工進行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經營、運輸和貯存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經營單位經營的化學品應有標識。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具有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進口危險化學品時,應有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上加貼中文安全標簽。出口危 險化學品時,應向外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對于我國禁用,而外方需要的危險化學品,應將禁用的事項及原因向外方說明。
第二十二條 運輸單位必須執行《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等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有權要求托運方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二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的貯存必須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
第五章 職工的義務和權利
第二十四條 職工應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應及時報告認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無法處理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職工應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減少工作場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條 職工對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七條 職工有權獲得:
(一)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標簽以及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資料;
(二)在其工作過程中危險化學品可能導致危害安全與健康的資料;
(三)安全技術的培訓,包括預防、控制、及防止危險方法的培訓和緊急情況處理或應急措施的培訓;
(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八條 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沒有到指定單位進行登記注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生產單位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未填寫 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沒有安全標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經營單位經營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危險化 學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對隱瞞危險化學品特性,而未執行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就地扣押封存產品,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工作場所沒有急救設施和應急處理方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 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的貯存不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國家標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