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審計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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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審計細則

績效審計細則范文1

一、績效審計視角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改進預期目標

在經濟責任審計目標方面,要進一步體現績效審計的基本理念。在實際審計過程中,要從績效審計的專業角度,科學合理明確的檢查因部分崗位領導決策失誤、管理不科學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社會問題,對于相關部門、單位存在的資源浪費、損失和國有資產的流失等,比較嚴重的問題,要給出明確的處罰責任。提高對干部職責履行和決策管理方面的評價水平,嚴格落實相應的獎懲機制,提高經濟責任的審計目標。在績效審計視角下,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以績效審計的視角探索經濟責任審計方法。

二、績效審計視角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面臨的主要難點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真實性和合法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來看,有些被審計單位 在信息資料的真實性、經濟活動的合法性方面依然存在問題,財務會計活動和經濟行為的規范化仍有待進一步提高,這就為績效審計的廣泛和深入開展造成一定的困難。在真實性合法性的問題沒有得到基本解決的情況下,績效審計難以達到較大的覆蓋面和較高的層次。

(二)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績效審計理念方面缺乏廣度和深度

績效審計,包括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審計,涵蓋了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經濟運營和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覆蓋較廣,涉及較深。但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中對于績效問題的關注尚處于探索階段。

(三)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缺乏確定性,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造成一定的障礙

績效審計評價會涉及各類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有的指標本身就比較難以量化,加之影響被審計單位績效的因素比較復雜,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難以統一,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審計人員實踐經驗和判斷能力上的差別,就為評價上的隨意性留下了過大的空間,審計質量和審計風險難以有效控制。

三、績效審計視角下提升經濟責任審計水平的措施分析

(一)逐步推進績效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結合

從績效審計的主要特點來看,其一般涉及的審計范圍較廣,審計的問題難度較大,審計方法比較獨特,同傳統的審計方式,有著比較明顯的差別?;诳冃徲嫷倪@種特點,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應該堅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實效性相互結合、有機統一的原則,嚴格做好相關審計項目的分析篩選。審計單位,要結合自身的審計工作特點,充分利用現有的審計資源。在績效審計視角下,做好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的控制,優化審計程序,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水平,逐步實現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深度結合。

(二)提高審計評價指標的建設水平

經濟責任的審計,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要對其進行審計評價。因此,要制定一套比較符合現代績效審計理念的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通過這種評價指標體系,可以更好地發現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領導干部的工作考核、資金的使用、國有資產的運營等方面,嚴格落實相關的審計制度,對于不符合相關審計程序、審計標準的環節,要及時糾正,防止問題的擴大。在建立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過程中,各級審計單位,既要立足本職工作崗位的實際需求,又要著眼未來,提高審計工作的時代性,堅持審計責任、審計理念與時俱進,充分發揮現代績效審計模式的有點,切實提高審計評價指標的水平。

(三)各級審計工作人員要及時轉變和更新觀念,切實提高審計資源的整合效果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主要的還是依靠各級一線審計工作人員,因此,從這個角度講,審計工作人員的觀念轉變和更新,是績效審計理念發揮作用的基礎。審計工作的開展,在績效審計視角下,要更加注重審計責任的完善,審計目標的失效性。審計工作人員要及時參加相應的知識培訓和業務學習,提高對審計資源的掌握各整合技巧,優化審計工作的開展方法,充分發揮績效審計的先進作用,提高對現存審計資源的挖掘水平。

績效審計細則范文2

【關鍵詞】高校 經濟責任 審計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為了強化對高校領導干部的管理以及監督的水平,能夠在教育事業中促進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來維護高校的財務、經濟能夠正常的進行。但是在我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著許多問題,通過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特征以及實踐意義進行研究,能夠總結到其中存在的問題可以歸納為:

(一)規章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高校教育中,由于制度中存在著缺陷,這就導致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沒有一個相對完整、具有嚴格標準的框架來進行具體便準的規范,這就使得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出現了

不確定性的管理,使得審計結果不夠規范,在內部行政權力中,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沒有發揮正常的工效,失去了制度的規范。

(二)在思想認識上的問題。

在思想上出現的問題主要的表現在:高校的領導干部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形式,在思想上的重視程度不夠高,并且在工作中沒有對審計的對象進行重點研究,在工作中知識注重了形式,沒有做好具體的規范檢查。

(三)在原則上出現的問題。

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在領導出現離職或者是調轉的時候,一般實行的是:“先離職,后審計”的原則,這就出現了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造成了一系列問題:離職后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夠高。沒有對具體的審計工作進行事前的變更安排,造成工作中出現的漏洞,這就使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得“審”與“用”脫節,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

(四)審計工作中獨立性比較差。

由于在當前,我國高校教育事業中,經濟責任審計是學校內部額審計部門來進行具體的審計工作,但是在高校經濟中,審計對象不夠明確,在工作中會受到各種牽制,這就造成在工作中不能完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實施,僅僅是存在著一種經濟業務的依托關系,影響了審計的結果。

(五)審計工作在規劃中的缺失。

在我國高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現狀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審計的內容比較復雜;時間緊;審計覆蓋的面積比較廣,因此在具體額工作中對人事制度上存在著不足,這就會影響審計工作的具體規劃,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僅僅限制于形式上,并沒有對結果進行具體的規劃設計。

(六)審計工作中方法和技術的缺陷。

在我國高校審計工作中,由于受到傳統的審計方法的限制,這就導致在工作中會出現一些違法的賬面,這種狀況就是由于審計工作中的方法和技術不夠完善,嚴重的影響了審計結果,造成審計中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策略分析

在高校教育中,審計策略占據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促進高校融資的正確進行以及在財務工作中的順利實施,這就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策略,其中審計策略是指審計人員為了更有效的實施審計目標來具體安排的關于審計計劃的流程,審計方法以及在審計評價體系中的具體事項,最終制定一套比較完整的體系來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降低審計中的風險,提高審計的效率,促進高校財務工作的有效實施。具體的審計策略表現在:

(一)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工作。

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為了保證審計結果的準確性,這就需要在具體工作前要制定明確的審計目標,并且選擇合理的審計方法,在根據現有的資源中進行顆粒的調整計劃,使得審計工作能夠科學有效的順利實施,增強審計的審核結果,完成審計成果,在計劃工作中做到合理、高效。

(二)安排具體的審計流程。

在審計策略的制定過程中,重點是從審計的準備工作、實施階段以及審計的報告階段進行的。具體的實施過程包含著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對審計對象進行確定,明確具體的經濟目標,在識別審計風險的過程中來具體確定審計的流程,根據高校經濟責任的具體步驟來實施審計的過程,這樣就能夠大大降低審計的風險性,提高審計的質量,之后做出比較科學的審計報告。最終在合理的審計方法中來確定具體的經濟責任。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技術方法和評價方法。

在研究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的技術方法有:從賬戶進行入手,將賬簿和銀行賬戶,來確定具體的會計科目,并且做好相關賬目的審計監督工作;在查賬取證中研究審計的方法:常見的方法是順查法、逆差法、抽查法、抽樣法、計算法等,在審計方法中還包含著財務分析方法,在高校財務狀況中對經濟責任以及具體的經濟目標進行客觀的評價;審計調查法,連續審計法等。

在研究高校審計評價的方法中:它主要是高校經濟責任下來研究審計方法的重點以及難點問題。具體有:層次分析法、以及在選擇審計評價方法中遵循的具體原則。

總結

在研究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后,能夠根據具體的現狀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策略,在研究審計方法以及審計評價提下中構建了完整的經濟責任審計程序,最終為完成高校經濟工作中的內部控制以及財務狀況做出了有效的保障,在領導干部的正確領導下,有效的提高了審計的質量,強化了運用的實效,最終為高校教育事業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發展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體系。

參考文獻:

[1]謝文軒,李家聲,陳小芳.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幾個難點問題以及對策探討[J].當代經濟,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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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審計細則范文3

關鍵詞:高校 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 對策

在高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一項重要的依據,是以領導干部的有關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為基礎,對領導干部遵守法律法規、廉潔自律的情況進行審計核實,是有效防止領導干部腐敗行為以及加強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一項重要手段。目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方方面面的許多問題,因此必須進行完善和規范。這不僅關系到學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為學校選好領導干部,保持領導干部的清正廉潔,也是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完善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學校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是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分支,不僅具有內部審計的一般特點,還有其特有的要求。

(一)接受任務的被動性

在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一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必須是得到上級部門的書面委托后,才能開展這項工作,具有非常明確的指令和授權的性質,是一種被動的審計行為,因此,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接受任務具有被動性。

(二)必須熟悉政策

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的個人廉政情況以及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監督權等進行評價和審計,監督并審計領導干部權力運行情況是否規范,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熟悉政策,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才能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所發現的問題能夠恰當的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計對象的特殊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對象,和工程項目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其他審計工作有所區別,工程項目審計的對象是一項工程,財務收支審計的對象是一個單位,均是對事不對人。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的經濟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人的審計,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具有特殊性。

(四)審計的內容綜合性較強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具有多樣性,有學校的領導干部,黨政負責人,也有校辦企業的領導干部,下屬經濟體的主要負責人等。審計對象所處的崗位不同,職責也不一樣,所以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比較多樣化,包括財經法規、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等。同時,還要對領導干部在個人的任期內廉潔自律的情況進行評價,另外,還包括廉政建設等審計內容。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在內容和方法上具有較強的綜合性。

(五)具有較為嚴格的時效性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活動和履職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審計時間是領導干部任職的時間段內,審計的內容是任職期間的相關內容,任職期間之外的事項不屬于審計的范圍。另外,根據相關規定,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報告將歸入領導干部個人檔案,作為其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據,作為評價依據的審計結果,在運用的時間上,也具有很明顯的時效性。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對時間范圍的界定較為敏感,具有嚴格的時效特征。

(六)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較長,很多達到七至八年,某些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甚至能到十年以上。這就導致了對這些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跨度很大,需要查閱的資料多。而且和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經濟管理資料、會議資料等本身就比較多,有些資料因為時間太過久遠,根本就已經遺失或者無法查詢。再加上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報告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達不到理想的高度,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的行為具有一定風險。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缺乏獨立性,機構設置有待完善

根據高校內部審計有關文件的規定,高校應設置獨立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也應該達到一定的要求。但實際上,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機構,都是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能夠獨立運行的不到50%。偏遠地區的地方院校以及高職高專等,設置獨立內審機構的更少,甚至連內審機構都沒有設置。由于機構上的不完善,審計人員數量不足,對內部審計的作用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同時,高校內審部門是學校的內設機構,受到學校領導的直接管理,人、財、物權都受到學校的控制,審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不自覺的受到學校內部的人際關系影響,因此高校內部審計缺乏一定的獨立性。

(二)評價指標不統一,評價體系不健全

當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相應的評價體系也不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規尚處在研究階段,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不統一,缺乏明確的依據。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不同,層次也不一樣,所處的崗位更是多種多樣,不同的崗位經濟運行的方式不一樣,因此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也不一樣,評價指標當然不會完全相同。而且大多數高校沒有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明確,與其簽訂責任狀,使得審計人員無法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高校的經濟活動越趨復雜,領導干部承擔的經濟責任越來越多,沒有健全的體系和統一的評價指標,要準確的界定和評價比較困難,達不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

(三)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能滿足工作的需求

高校的審計人員大多數是財會專業畢業,在知識結構上比較片面,缺乏工程預結算、計算機運用以及合同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能熟練掌握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多種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更少。而且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編制有限,配置較為“精簡”,使得高校內部審計隊伍的力量不強。如果遇上學校領導干部整體換屆,大批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集中進行,審計任務更加繁重,必然會使審計力量不足的缺點更加突顯。這必然導致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缺乏足夠的覆蓋面和深度,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評價不夠全面,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四)部門之間缺少配合,不能全面運用審計成果

根據有關規定,各級黨政領導應當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支持,組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別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以及審計等部門組成,協調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相互關系,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力量,發揮聯席會議中各部門的優勢,形成合力,解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目前,國家審計的聯席會議制度運行良好,有效地協調了各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但是很多高校并未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審計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很少與其他部門溝通,沒有將資源進行共享,互相配合較少,基本處于獨立審計的狀態,降低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力量。另外,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報告,一般只在組織人事以及被審計人員的部門內公開,范圍有限,導致審計意見和建議不能完全發揮作用,審計成果被削弱,沒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研究

(一)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完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高校應該為內部審計部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制定完善相關的的審計制度,明確審計部門的權力與義務,規范審計流程,提升審計部門的獨立性,確保每一項審計工作都能夠順利進行。另外,高校的主管部門還應該大力支持內部審計的工作,從人員的編制、經費的使用以及機構的設置上積極配合,盡量滿足審計部門工作的需要,加強審計的力量,提升審計的質量,使內部審計能夠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完善評價體系,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標準

每一項經濟責任審計的證據搜集工作完成后,該如何準確評價被審計對象,如何妥善的作出審計報告,一直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個難點。要做好這項工作,不僅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認真負責,還應該具有一個規范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并且隨著學校的發展,不斷進行修改和完善,為準確評價學校領導干部提供科學的依據。另外,學校應根據各部門的權力和職責,與各部門的負責人簽訂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書,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范圍,提高他們的責任危機意識,為日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此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一定要科學嚴謹,把握“質量第一、評價準確、妥善總結、降低風險”的原則,抓住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題,評價的對象要與審計的對象一致,審計到什么范圍就評價到什么范圍,沒有確鑿證據或者超出職責范圍的事項,堅決不予評價。

(三)不斷建設審計隊伍,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高校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與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思想政治水平、職業態度等綜合素質息息相關。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新的形勢對高校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以及精通的業務能力。因此,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必須重視對審計隊伍的建設,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加快知識的更新,提高知識的層次,并加強審計人員思想道德教育,使審計人員具有德才兼備的綜合素質。根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需要,派遣審計人員參加有針對性的后續教育,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溝通協調能力,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有針對性的獲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相關知識。同時,審計制度建設、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也必須同步推進,規范審計過程,加強審計質量的監督,嚴格執行審計復核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夠做到按制度辦事、按法律法規審計。

(四)加強配合,促進審計成果運用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包括編制審計計劃、實施審計項目、審計成果運用等方面,它屬于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個部門配合完成。這就要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及其他相關部門組織在一起,發揮協同作戰的能力。因此,通過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的溝通,制定合理的審計工作計劃;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提高審計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協調和處理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各部門的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整體有效地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及審計成果的運用。

隨著高校不斷加大經濟建設步伐,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的要求也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關系日益密切,使其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種新型的綜合審計項目。因此,通過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重點崗位的審計監督,對促進高校經濟建設健康發展,保障我國教育事業穩步推進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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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審計細則范文4

關鍵詞: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 經濟責任審計 評價指標體系

一、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一)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及評價指標體系設置內容

1.審計對象。本文所指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學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學校內部管理的,包括負有經濟責任事項的二級學院、系部、內設機構、直(附)屬單位的正職領導干部(含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以及學校資產經營公司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高校領導干部在任期內、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提任、調任、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的,都應接受經濟責任審計。

2.評價內容。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崗位特點、職責及其所在部門類型、職能等情況,確定以部門科學發展情況、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廉潔從業情況五個維度為評價內容。主要包括:(1)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總體發展、規劃目標完成情況;(2)遵守財經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3)“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的規范性、決策內容的合法性以及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4)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情況以及合同管理情況;(5)支出的真實、合法、預算執行和效益情況;(6)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7)收入的依法組織、預算完成情況;(8)以前年度審計整改情況;(9)對下屬單位的監管情況;(10)被審計領導干部遵守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

(二)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1.評價指標的選取?!墩憬「咝|h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與《浙江省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這兩個制度,制定依據相同,評價內容相近,而且,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的權限與職責可視為黨政領導干部權限與職責的下延和細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采用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確立了以部門科學發展情況、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廉潔從業情況5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和根據部門職責特點設定三級指標為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實際運用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選取,應當隨著環境的變化做適時的調整,使指標體系能夠起到客觀公正的評價。

2.指標計分設置。加分項一級指標為“部門總體發展情況”,最高可以加滿20分。下設二級指標2個。扣分項一級指標包括四大方面,基準分共80分。下設15個二級指標。三級指標每一項分為優、良、中、差四檔計分,分別按照該項分數的1、0.8、0.6、0的系數計分。

3.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及注意事項。高校內部部門由于部門職責、崗位性質和承擔的經濟責任不同,這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高校應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賦予各部門領導三級評價指標不同的內容和不同的評分權重。

在實際工作當中,有些部門的評價指標可能會沒有設置此項內容,如部門沒有下屬單位,就造成這些指標的缺項,對于這些項給滿分或0分均不適合,因此,在實際評分時,就要將這些指標權重,按照所在層級內的其他指標權重進行比例再分配,以實現相對公平。

4.評價等級的確定。根據綜合得分,將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評價為A、B、C、D四個等級。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優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差。

被審計領導干部因廉政問題被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進行具體評分和評級。

5.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結果運用。審計部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應本著“權責對等”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做出界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作為干部考核、獎懲、后續管理等的重要依據。

二、實例分析

學校內部的不同職能部門,其工作流程和特點都不相同,因此,在設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時應當區別不同的重點和責任?,F以財務處處長為例,對其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進行探討。

學校財務處是學校經濟活動的中樞,財務處長管理著學校全部資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選擇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關鍵。

(一)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1.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及指標量化(見表1)。

2.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評價要點和評價檔次說明。

(1)總體發展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推出的重大改革發展措施,并對部門的發展產生重大正面影響,進而取得突破性成績,如在獲得全國性、省級重大獎勵,在爭取財政性資金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等。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對這些經濟舉措的合理合法與創新性進行認定,并在比較部門自身發展后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

(2)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核實后根據建設目標的難易程度、對學校發展推動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

(3)決策程序規范性。評價要點:是否健全部門辦公會議事規則、財務公開制度;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是否都通過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程序,是否都有會議記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有健全制度,且納入集體決策范圍的事項全部按照規范流程進行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良”為有制度,極少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無潛在嚴重后果的;“中”為有制度,多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還未產生不良后果的、或會議記錄不全的;“差”為有制度,但大多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或某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且已經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潛在嚴重后果的,或沒有建立制度的。

(4)決策內容合法性。評價要點:決策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內容都合法;“良”為有1項經濟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情節不嚴重的;“中”為多項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但情節不嚴重的;“差”為有決策嚴重違法的。

(5)決策執行及效果。評價要點:決策是否得到認真執行;執行決策后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是否存在因決策不善影響資金使用效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都按計劃執行,并且無不良后果;“良”為有決策未按照計劃執行,或者少數決策造成了輕微的損失;“中”為多項決策未執行或者執行后有較大損失;“差”為有個別決策執行后產生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

(6)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評價要點:資產是否全部入賬,有無賬外資產,如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有無入賬,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定期盤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領用是否規范;資產有無因管理不嚴造成損壞、偷盜等損失情況等。

(7)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評價要點:資產出租、對外投資和擔保是否履行審批手續,資產處置是否履行審批手續。

(8)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評價要點: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全部納入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自行采購的項目是否實行招投標。

(9)合同管理情況。評價要點: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是否訂立合同,是否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10)下屬單位監管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建立對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將有關資金轉移到下屬單位或以各種名目違規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現象。

(11)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評價要點:內部分工與牽制、現金管理、票據管理、預算管理、收費管理、采購管理、招投標管理、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專項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管理、對下屬單位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等主要財務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制度全面完善;“良”為有個別制度缺失,缺陷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制度不完善,但無重大缺陷;“差”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

(12)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執行制度后取得的實際效果,是否存在因不嚴格執行制度而造成損失浪費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制度嚴格執行;“良”為存在個別制度執行不到位,但尚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中”為存在多個制度執行不到位,但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差”為有制度執行不到位而造成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

(1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情況。評價要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是否完整,往來款項結算、清理是否及時,有無利用往來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項核算是否合規等。

(14)預算完成情況。評價要點:有無編制赤字預算;預算項目是否完整、真實、細化,各項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并在法律規定賬戶核算,有無隱瞞收入、設立賬外賬的情況。

(15)預算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按照預算執行,有無超預算、超標準現象;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問題。

(16)收費政策執行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按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收費,有無自定項目、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所使用的收費票據是否合法、合規;有無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規定。

(17)支出的真實、合法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符合預算、是否符合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等有關政策規定;是否按規定標準提??;獎助學金的發放是否及時、足額、規范,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現象,或結余較大;是否采用虛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

(18)專項經費使用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專款專用,有無存在虛列支出、擠占挪用情況;專項經費的使用績效,有無損失浪費。

(19)審計整改情況。評價要點: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已整改。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整改;“良”為有個別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差”為整改不到位,且性質嚴重。

(20)領導利用職權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違反決策程序直接干預重大經濟事項,是否在收入分配、經費開支、資產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關規定兩方面。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具體評分。

(21)領導個人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一些與職務無關、但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如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

(22)所在部門干部、職工廉潔從業情況。評價要點:所在部門班子成員有無因與職務有關的廉政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職工有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生上述情況;“良”為有個別職工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中”為有個別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差”為有多名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

(23)所在部門財務清廉情況。評價要點:部門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并在一定范圍內私分財物的。

其中對(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標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現問題;“良”為發現個別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金額較小;“中”為發現多個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涉及金額較小;“差”為發現存在性質嚴重或者涉及金額較大的問題。

(二)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量化評價評分表(見表2)

(三)綜合評價

根據計算結果的分值,確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對象財務處長最后達到的等級。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綜合評價分值為91.08,對照上述評價等級可知,該財務處長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優秀。

參考文獻:

績效審計細則范文5

績效審計是政府審計形式的發展趨勢,現代審計的發展促使人們更多的關注審計主體的效益性、效果性和經濟性。政府審計的最終職能是促進國家行政機關的政務公開,財務收支審計的進一步發展就是績效審計。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審計職能作用范圍的不斷擴大,傳統的合規性財務審計已經不能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傳統的財務審計正在逐步向“績效審計”延伸,并成為審計發展的一種趨勢。隨著政府對經濟調控力度的加強,國家公共支出所占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公眾要求政府加強經濟責任,希望獲得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資源的效率和效果方面的信息??冃徲嬕缘谌叩慕嵌?,向有關利害的關系人提供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可以促進廉潔高效的政府管理機構的建立,促進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進資源管理者或經營者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中觀審計以績效評價為核心,可以有效地監控中觀經濟行為及其運行機制,防止宏觀經濟向微觀傳遞時出現偏差和失控,促進國民經濟系統良性循環,在提高中觀經濟效益的同時,帶動整個國民經濟效益的提高??冃徲嬕殉蔀閷徲嫲l展的必然趨勢,那么中觀審計作為審計體系的組成部分,理應也以開展績效審計為基礎。

二、績效審計方法是中觀審計開展的基礎

中觀審計以績效審計這種政府機關從事的非財務審計方式為主,那么中觀審計的審計方法也可以借鑒績效審計的方法。

1.信息收集技術方法①實地觀察法。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對象的現場觀察其工作布局情況,了解經營管理全過程,獲取被審計對象的整體印象,如:對存貨、設備進行實地考察,注意觀察是否有積壓、廢棄等浪費現象等;②面談。審計人員通過分別詢問被審計對象的高級主管、一般管理人員、當事人或者有關外部人員等,并獲得答案,同時做文字記錄的方式;③調查問卷。在涉及的人員或單位較多時,通過設計一整套科學合理的表格進行調查,調查文卷的所有內容要采用問答方式,問題切忌模棱兩可或帶有某種誘惑性要非常明確;④審閱法。通過審閱與被審計對象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會計檔案、企業制度、以前年度的審計報告等,從中找出有用的信息;⑤座談會。

2.信息分析評價技術方法①因素分析法,即對事實進行分析找出原因;②比較分析法,將實際情況計劃、預算、標準、歷史或同行業等進行對比;③量本利分析法,是根據產量、成本與利潤之間的關系,分析比較選出最佳投資方案;④凈現值法,引入貨幣時間概念,將不同時期收益與支出全部轉換為同一時點上的貨幣價值,并對比得出結論;⑤統計抽樣,該方法運用于總體比較龐大,一般用計算機作為輔助,最常用的是隨即抽樣。

3.平衡計分卡平衡計分卡是一種常用的績效審計方法,其是一個綜合評價審計對象長期戰略目標的指標評價系統,它以財務、客戶、內部經營過程、學習與成長四個相互聯系的部分組成為核心,為每一部分設計適當的評價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形成一套完整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該方法平衡兼顧了戰略與戰術、長期與短期目標、財務和非財務衡量方法、滯后和先行指標,以及外部和內部的業績等多個方面。在業績評價過程中,從股東及出資人的利益出發,獲取立足與發展所需資本的觀念,通過反映審計對象戰略的全貌,從長遠的財務目標開始,然后將他們同一系列行動相聯系,最終實現長期經營目標。在審計對象經濟結構時,充分考慮任何成果的獲得主要由外部條件所決定,充分體現出“顧客造就企業”的思路。與價值鏈分析密切結合,循著調研、尋找市場———產品設計開發———生產制造———銷售與售后服務的軌跡進行在各環節設置不同的評價指標,對其產品或服務的質量進行評價。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競爭中,被審計對象必須不斷創新和學習,改善內部的信息傳導機制,激發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員工的滿意度。

4.綜合審計系統地評審和報告會計責任關系以及由管理部門在完成其職責時所進行的活動、應用的制度與控制而論,可用許多方法闡明綜合審計,但如何討論的中心問題,都在于會計責任和效益的目的和概念。綜合審計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對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進行評審和檢查,意在形成對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另外就是通過評審,以確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及其程序是否保證經濟效益的實現。綜合審計的范圍包括有關財務與經營成果報告的會計責任的公證,以及滿足法令所需的任何特殊要求。這個范圍也十分廣泛,語序對財力、人力和物力的管理進行評審和報告。它包括評審主要的管理活動和評價有關的制度和控制的適當性,意在保證要考慮到經濟性、效率和效果。綜合審計并不是面面俱到的審計,而是面面俱到的思考和有選擇和審計。

三、逐步完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為中觀審計體制的發展服務

績效審計細則范文6

關鍵詞:環境績效審計環境會計標準政府審計

一、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存在的困難

(一)環境法律法規尚未完善不配套

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但仍不完善不配套,有的甚至相互矛盾,給審計帶來了難度,表現為:一法律法規過于籠統,不少法規缺少細化的具體標準;二是多部門對同一事項立法,部分之間相互矛盾,例如企業污水處理費的征收范圍就不一致;三是行政主管部門出現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如排污費的使用。環境績效審計的法律依據是衡量和評價環境審計對象的“度”,我國已頒布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環境標準,形成了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雛形,但是《憲法》、《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法規,一直未明確審計在環境保護監管中的權限,并未對環境績效審計方面的具體內容做出明確規定。而《環境保護法》只明確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的責任,但未明確國家審計機關的權責,不利于發揮審計機構的監督作用。

(二)缺少環境績效審計準則

審計準則是連接審計目標和審計方法的紐帶。環境績效審計沒有專門的審計準則,造成政府環境審計理論與實踐脫節,實踐中經常只能套用財政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類型的準則和規范,靠執業判斷或經驗進行評價,自由裁量權較大,增加審計風險,影響環境績效審計的質量。政府審計準則的環保板塊尚處于空白狀態,是我國整個環境審計體系的一大缺陷。

(三)缺少標準化的評估體系

評估體系是績效審計的靈魂。環境績效審計具有多樣性和專業性,同一項目可能有多種不同衡量標準,環境監測指標也自成體系。但環境績效審計離不開成本效益的分析,應用哪些指標來科學反映成為審計人員關心的問題。環境績效審計是主觀性很強,從不同的角度評價,會有截然不同的結論。因此,只有有相對科學及成熟的標準化評價標準,才能保證環境績效審計結果的公平公正性。

(四)我國審計人員的素質不能滿足環境審計的要求

參考《中國環境審計實務問卷調查及初步分析》的調查結果,從事環境審計的人員專業背景,其中審計會計占76.2%,工程占14.4%,管理和稅務各占4.7%;對環境法律法規的了解程度,其中十分理解的沒有,有些了解的占88.2%,不了解的占11.8%。從事環境審計的人員缺乏環境科學知識,當遇到環境科學專業的問題時,有點措手不及。因此對于只掌握傳統審計技術的審計人員來說是個挑戰。

(五)理論研究手段的相對滯后

1997年以來,我國學術界才開始運用實證方法研究環境會計與審計問題,研究手段相對滯后,而發達國家早在90年代初就開始運用實證方法來研究。目前,國內主要采用傳統的定性分析方法,規范研究占據絕對優勢地位,實證研究則相對缺乏,主要是環境數據資源不充分,影響環境績效審計研究的實用價值,制約著我國環境績效審計的發展。

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措施:

(一)完善的環境績效審計的制度建設

1、建立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

環境績效審計立法是用法律手段規范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意圖和效果,達到有法可依,依法審計??梢酝ㄟ^修改《審計法》,明確審計機關在環境管理中的地位、職責、權力、工作范圍等,修訂《審計法實施細則》等法規,進一步落實具體的工作細則。

2、建立政府環境績效審計準則。

我國環境績效審計準則制定可以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環境審計準則或指南及其頒布的多項環境審計方面的經驗性文件、審計報告。環境績效審計準則實質是對審計行為的約束和引導,包括審計執業道德標準,規范在審計實踐中如何評價內部控制及取得證據,明確如何利用環境、能源類的專家,規范專家的行為;技術準則是考慮環境績效審計的基本技術標準及審計方法。

(二)構建我國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

現在的一些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是針對企業,且多數為非強制性的指標,而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應更多地從公眾的角度出發,設計宏觀角度的績效指標。先從環保資金使用的效率(資金到位率及使用率、違規資金率等)、環保項目建設的資源利用(工期計劃完成率、返工損失率、檢驗合格率等)、環保項目的效益(投資回報率、實際達標率、質量系數等)。同時結合現有的各種指標,如宏觀的國家及地方制訂的環境政策法規,地方制定環境污染綜合整治規劃、專項整治計劃等環保工作目標,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減排計劃及各項主要污染的達標指標規定等。微觀的單位自行制定的目標、預算、定額、合同等作為評價標準。微觀與宏觀指標的結合形成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

(三)盡快建立我國的環境會計體系

環境會計體系為環境績效審計提供操作平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點指出要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我國環境會計還處在萌芽階段。審計人員難以取得環境基礎數據,難以分析環境資金的使用效果、環境保護的投入產出,阻礙了環境績效審計的發展。應盡快修改現有的行政企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增加在報表中披露的環境相關的信息,建立起有關環境保護責任信息的會計記錄、計量、計價、報告,提供真實、完整、可靠的環境會計資料,能完整反映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環境信息。

(四)加強環境績效審計隊伍的建設

培養環境績效審計人才。審計機關根據自己的需要建立一支有多專業的環境績效審計隊伍,可以通過招聘的方法,得到資源、環境專業的人才。建立良好的培訓計劃,讓財會專業的審計人員充實資源、環境、工程方面的知識,武裝起立體的知識結構。同時,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及外部環境專家的力量,彌補自身的環境審計理論與技能缺乏,推動環境績效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湯孟飛.環境績效審計應用方法研究[J].財會研究.2011(07).

[2]馮品.我國環境績效審計研究現狀綜述與展望[J].財會通訊.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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