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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1
[關鍵詞]礦產資源規劃 數據庫 MapGIS 數據轉換
[中圖分類號] P61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5)-3-254-1
建立符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現代化要求的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是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管理工作、提高規劃決策和實施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利用GIS技術建立礦產規劃數據庫,集數據管理、圖件編繪、資源勘察和礦產規劃等功能,能滿足礦產管理部門的日常需要,提高了礦產規劃管理水平。
1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的建立
1.1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建立流程
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流程見圖1。
1.2礦產資源規劃空間數據庫建設
1.2.1資料收集
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需收集一下資料礦產資源分布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圖、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勘查規劃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規劃圖等圖件資料,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附表,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文本、編制說明、專題研究等文本資料。
1.2.2數據處理
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是在規劃圖件的基礎上進行的。建庫時必須將電子數據與出版圖進行對比檢查,確保二者一致,使所有原始數據精度達到建庫要求。為了保證規劃圖件中的面、線文件數據質量達到建庫要求,對面、線數據進行編輯,通過拓撲重建,形成符合建庫要求的區、線文件。
1.2.3空間要素分層
根據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標準,對規劃圖件按照不同的屬性進行空間要素分層,包括基礎地理信息要素層、地質礦產信息要素層、礦產資源現狀要素層、礦產資源規劃要素層。
1.2.4屬性編制和掛接
屬性采集以規劃成果資料為基礎,填制各類屬性表格。對規劃成果中未提及的及有疑問的屬性要素,及時征求規劃編制人員的意見。對于規定的“必填”項,特別要注意保證數據的完整性。當內容用一個屬性表不能滿足對信息的表達時,可制定相應的屬性子表,將相關信息填入子表內,并注意保證關鍵關聯字段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通過自檢、互檢及抽檢,確認屬性表內容準確無誤后,錄入屬性表,并打印出校對稿,與規劃成果進行對比檢查,最大限度減少屬性表錯誤。
屬性錄入可以在GIS軟件直接建立屬性字段并錄入屬性值;也可以在Access建立空間數據屬性表庫,然后根據關鍵字段進行掛接。
1.3礦產資源規劃非空間數據庫建設
非空間數據庫建設主要分為兩部分內容,一部分為規劃文檔,另一部分為規劃表格。
(1)規劃文檔類為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說明、礦產資源規劃專題研究。規劃文檔類資料提交Word格式數據庫文件。
(2)規劃表格類資料為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附表。規劃表格類資料提交Access格式數據庫文件及Excel格式表格文件。
1.4礦產資源規劃元數據數據庫建設
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元數據參照《國土資源信息核心元數據標準》,按核心元數據信息、標識信息、數據質量信息、空間參照系統信息、內容信息、分發信息和聯系信息分類描述。提交Word格式的元數據采集表和Access格式的元數據數據庫。
2數據庫建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1)數據格式的轉換。礦產資源圖件多為MapGIS格式,故使用MapGIS軟件建庫比較方便。而根據《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標準》要求,空間數據庫成果有3種格式:MapGIS格式、ArcGIS Personal Geodatabase格式及ArcGIS Shapefile格式,需要進行數據轉換。將MapGIS格式數據轉換為MapGIS Shape(E00)格式數據,然后轉換為Personal Geodatabase格式數據,最后轉換為ArcGIS Shapefile格式。轉換過程中需要注意拓撲檢查及數據兼容性檢查。
(2)數據庫、圖、表、文本一致性檢查。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成果包括文本、圖件、表格、數據庫等成果,表格、圖件是規劃文本的數據來源,文本、圖件、表格是數據庫建設的基礎。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數據庫建設時,需要進行數據一致性檢查,保證數據庫、規劃圖件、規劃表格、規劃文本成果的一致性。
3結論
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的建立必將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調控、開發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礦產資源保護(含資源利用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和礦山生態環境的調查與監測等方面產生積極的影響。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的建設,實現了礦產資源規劃數據信息化管理,滿足與其他領域的數據集成與融合及礦產資源規劃成果數據的分布式應用的需求,可形成礦產資源規劃成果數據跨時空、大范圍、多領域的網絡信息與共享。
參考文獻
[1]DZ/T0226-2010.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標準[S].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2
一、規劃編制的基本思路
以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為目標,在對第一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系統評價的基礎上,做好規劃基礎調查、專題研究、規劃大綱擬訂、規劃銜接、重大項目和政策建議論證等工作,全面、科學地開展第二輪規劃編制。
二、規劃期限
規劃以年為基期,規劃目標年為年,展望到2020年。
三、工作方式和要求
規劃編制工作采取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方式進行。
規劃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專業技術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是要解決落實規劃編制工作經費;二是要落實專人,負責協調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三是要及時研究和解決編制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四是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
四、規劃編制的步驟和各個階段
(一)準備工作階段(年6月)
1、成立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領導小組
區政府成立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監察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和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環境保護局、區旅游局、公安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規劃編制工作,研究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審定規劃編制大綱、審核規劃成果送審稿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規劃編制的工作安排,掌握規劃編制工作進度,協調成員單位與規劃編制工作相關事宜,辦公地點設在國土資源分局,杜禮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2、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專班
工作專班的組成人員由國土資源分局和專業技術隊伍組成,承擔本次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任務。
3、成立規劃編制專家組
專家組的人員由規劃編制辦公室聘請省、市有關領導及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4、成立規劃編制聯絡組
聯絡組人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安排后報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決規劃與各成員單位所屬部門規劃的協調、銜接,并提供相關資料。
5、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二)規劃編制階段(年6月-11月)
1、專題研究(年6月-8月)
專題研究成果是規劃編制的指導和依據,是整個規劃編制工作的基礎,是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是否具有科學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前提條件。
(1)專題設置。本次規劃編制共設六個研究專題:一是研究如何加強地質礦產勘查,盡快提高后備資源儲量,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二是加強資源供需形勢和可供性分析,研究提出礦產資源開發的重點方向和區域,合理劃定規劃區,增強規劃空間控制能力,有效指導礦業權設置和礦產資源整合工作;三是研究提出與礦區儲量規模相適應的最低開采規模,合理利用資源;四是研究強化礦山企業資源消耗與利用的約束機制,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五是研究落實礦山環境保護措施和治理工作,促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六是研究保障規劃有效實施的機制,實現規劃既定目標任務。
(2)資料收集。規劃編制各成員單位按編制辦公室的要求提供與規劃編制、專題研究相關的數據和資料。
(3)形成專題研究報告。按專題設置情況,由工作專班和聘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各部門提供的數據和資料進行匯總、歸類、分析,并形成相關研究報告。
2、編制規劃大綱(年8月)
在對上一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和專題研究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大綱的編制。規劃大綱主要明確規劃的基本思路、框架和規劃范圍,提出規劃的重要指標和主要內容,由大綱文本、大綱說明、大綱圖件組成。
3、編制規劃預審稿(年9月)
總結和提煉規劃基礎研究成果,做好重要指標及區域布局與省、市級規劃的銜接,形成規劃初步成果并編制規劃預審稿。
4、規劃編制的咨詢和論證(年9月)
征求意見和建議,把符合我區礦產資源管理實際、能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的建議和意見體現到規劃中去,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5、呈報規劃預審稿(年10月)
規劃預審稿完成后,由國土資源分局上報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預審。
6、編制規劃送審稿(年10月)
根據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規劃預審稿提出的預審意見,將規劃初步成果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規劃送審稿。
7、規劃成果的收集和信息化建設(年8月-11月)
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規劃附表、規劃圖件、規劃編制說明、規劃基礎研究材料、規劃數據庫等。信息化建設要求配置相應的硬件和軟件,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系統和管理平臺。
(三)規劃審查報批階段(年11月)
根據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修改、完善后的送審稿和規劃成果,由區政府初審后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3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依法治市的要求,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有效維護國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把我局的行政執法活動納入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軌道,現將有關行政執法規范制度公示如下,廣泛接受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行政執法基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實施條例
其他有關國土資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行政執法主要職責:
1、負責國土資源規則、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2、組織開展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行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政策調研,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土地、礦產資源的具體措施;負責有關行政復議。
3、組織編制和實施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報市和省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縣(市)鄉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并下達土地、礦產利用年度計劃和測繪計劃;建立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提供相關信息的社會化服務。4、監督檢查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以及土地、礦產規劃的建設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查處違法案件。
5、負責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其本農田保護;擬定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負責報市、省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的審查、報批;檢查指導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農地轉用和非農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補充等工作,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
6、負責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登記發證、土地使用證書檢驗和土地動態監測;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和全市基準土價、標定地價的評測等工作。
7、加強土資產管理,擬定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憑、作價出資(或入股)、轉讓、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負責鄉(鎮)、村非農建設用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8、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綜合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的評審和認定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和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的管理,實施礦產資源儲蓄量動態監測,建立礦產資源儲量帳戶;組織開展礦產資源供求形勢分析;培育和發展礦業權市場。
9、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和采礦權的審核、登記和轉讓管理。對勘查活動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保護進行都督管理;組織開展對礦山企業礦產開發和利用年檢;按規定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年度防災預案,審查批準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保護地質遺跡。負責地下水、礦泉水、土熱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
11、組織協調并參與審批中外合資、合作與外商獨資在我市境內開展的國土資源勘查、開發項目,推廣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先進科學技術。
12負責全市測繪管理工作,負責丁級測繪單位資質的審批發證、年檢和申報乙、丙級測繪單位資質的審核、報批,組織實施基礎和專業測繪;負責需出版或展示地圖的審核報批,審查發用航空攝影和遙感項目;監督測繪項目的招標投標;管理測繪市場,保護測量標志;負責房地產測繪成果應用的監督管理。
13、直接負責城區范圍內的土地資源管理工作。
14、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行政執法工作要求:
1、態度熱情。對來本局辦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做到有問必答,不怕難,不嫌煩,工作人員使用文明語言、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潔行為發生。
2、工作認真。單位和個人報批土地、礦產資源、測繪項目等申請登記發證行為的,手續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畢;對符合規定但手續、材料不齊的,一次講清需補辦的手續,待材料補齊后即行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依法解釋,說明原因,讓申辦者理解和滿意。
3、方便群眾。廉潔、高效地辦理各種申辦事項。明示辦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崗位職責須上墻公布,辦公臺上置放《服務卡》,注明工作人員姓名、職務,并貼上照片和崗位職責。
4、執法規范。堅持辦案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正確、手續完備、程序合法、處理恰當。
四、行政執法內容期限
1、凡屬市人民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土地、礦產資源、測繪項目,報批材料齊全、符合審批和許可依據規定的,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報市政府審批;凡需上級人民政府審批的土地、礦產資源、測繪項目,在受理上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上級人民政府
審批。
2、受理國土資源管理權限內的土地、礦產資源、測繪項目材料、證照齊全、手續完備,符合審批和許可依據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審核、批復。
3、受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舉報案件,辦理上級交辦的案件。本局直接辦理在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并視情況將辦理結果答復人;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三個月;不能按期辦結的,向交辦機關說明情況,報告辦理進度;對轉辦的案件,在辦理完畢后,應向轉辦機關回復辦理結果。
4、依法查處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一般在30日內作出處罰或處理決定,并送達當事人,在執行處罰或處理決定后15日內結案。
五、行政執法監督內容
1、單位或個人至本局辦理報批手續、其手續完備,證件齊全,符合辦理條件而不予受理、辦理的;
2、未按本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規定的期限辦理有關審批和許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認真審核有關材料,錯辦審批事項和錯發證件的;
4、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應查處而未查處的;
5、違反本局廉政建設規定的。
六、行政執法舉報投訴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和對晉城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的違紀行為均有權進行監督和舉報。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4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要求
嚴格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統籌部署地質勘察、地質環境治理、土地利用和耕地保護工作,著力轉變資源管理方式,健全完善國土資源市場體系,加強基礎工作,嚴格執法監察,全面提升國土資源綜合管理水平和支撐能力,構建保障科學發展的新機制,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
1、全面加強管理。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嚴格執行土地利用政策措施。
2、不斷提高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能力。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逐步建立促進發展、加強保護、實現“雙贏”的長效機制。
3、大力加強地質找礦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合理規劃、加強基礎、整裝勘察、多元投資、加快勘察、完善機制、保證質量”的原則,積極爭取地質勘察項目,不斷增強資源保障能力。
4、積極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堅持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實現廢棄物綜合利用、有利于恢復生態環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則,全面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
二、工作措施
(一)認真編制“十二五”規劃,完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國土資源可持續利用為出發點,充分發揮土地礦產資源優勢,為全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支撐。全面落實“節約利用土地、嚴格保護耕地”的方針和政策,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加大地質礦產勘察力度,堅持合理開發綜合利用礦產資源與治理恢復地質環境并舉的原則,調整開發利用布局和產業結構,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提高資源保障程度和有效供給能力。重點編制全旗礦產資源勘察與綜合利用、全旗土地利用與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
按照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與合理預留發展空間的原則,認真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年6月底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的編制及報審工作。
(二)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確保項目用地需求
嚴格執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范土地市場行為,逐步擴大以招拍掛方式供地比重。按照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產業政策,優先保證重點工程項目和民生工程項目用地。充分發揮土地對產業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優化利用建設用地存量,確保各類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
進一步做好閑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對于閑置一年未使用的建設用地,依法收取閑置費,閑置二年的限定處理時間,超出時限仍未使用的,由旗政府無償收回重新予以出讓。在供地過程中,要認真簽訂出讓合同,明確相關約定,為處置可能產生的空閑地問題提供依據。
(三)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1、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全面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建立完善耕地和土地管理責任制與考核體系,落實耕地保護責任追究制,積極探索建立土地管理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旗政府與的耕地保護責任狀簽訂率達到100%,到年底,全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54,682.85畝(150312.19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2,227,850.70畝(148523.38公頃)。
2、進一步加大土地整理項目的爭取與實施工作。積極把握國家和自治區對糧食主產區及基本農田整理加大投入的有利契機,主動爭取,積極協調,認真做好土地整理項目的申報工作。扎實做好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工作,按照土地整理項目的設計要求,協調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項目涉及到的政府,對項目的實施進行全程監管,嚴把工程質量關,把項目打造成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完善土地整理資金管理的剛性機制,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及時將資金下達和項目安排等情況上報上級部門備案。
3、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按照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以公布實施的全區征地統一年產值和區片綜合地價為基礎,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堅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4、夯實國土資源管理基礎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繼續開展農村牧區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發證率達到90%以上。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城鎮地價動態監測、農用地產能核算和農用地定級估價工作。
(四)加強礦產資源管理,提高資源保障能力
1、按照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建立完善群測群防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網絡、宣傳網絡、信息網絡,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區宣傳普及率達到100%,地質災害監測人員、聯絡員達到100%,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將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全面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2、按照《自治區盟市、旗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指南及成果要求》,繼續開展礦產資源規劃第二輪修編工作,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切實增強規劃在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審批、管理、勘查、開發利用活動提供重要依據。在規劃送審稿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及時上報自治區進行評審。
3、進一步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力度。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的原則,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方針,明確礦山開發者權利與義務,嚴把新建礦山的生態環境準入條件,加強對現有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督促礦山履行治理義務。堅持“邊開采,邊治理”,對因礦業開發造成的水土流失、環境污染、地質災害,要有計劃地進行恢復治理,促進礦業開發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嚴格按照《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向各礦山企業收取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為保護礦山環境、有效防治礦山開發造成的地質環境及誘發的地質災害提供資金保障。同時,于年8月份完成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的編制工作。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5
【關鍵詞】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任務實施
一、充分認識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強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前提條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是在政府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宏觀調控主要靠規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規劃調控和市場調控對資源優化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對一些發達國家的情況可以看出,社會經濟發達程度越高,同樣國土資源開發與利用就越需要統籌規劃。對于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進行有效宏觀調控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也十分重視,通過國家對其進行宏觀調使市場機制的不足之處得以彌補。
2.加強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是法律規定的規劃。對于國土資源的用途必須進行依法管制,對于礦產資源按照法定的要求進行勘查開發利用。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行政,當然這就要求土地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土規劃要求辦事。法律對國土的合理利用計劃、農田基本區域的劃分、建設用地的批準與開發、農用土地轉建設用地的征用和土地執法的監督檢察等,它們實施的依據都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國務院對《關于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的批復》中強調,對于礦產資源必須進行合理的規劃,按照法律的規定要求對礦產資源進行審批,對于勘查進行必要的監督,合理開展開采活動,一切都要服從規劃的要求與規定,加強規劃實施的管理工作。
二、明確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我國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以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為根本出發點,建立科學完善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充分有效地發揮規劃對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管制、調控和協調作用;確立規劃在國土資源管理體系中的龍頭地位;實現規劃管理的科學化、公開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使國土資源規劃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今后一段時期國土資源規劃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科學、系統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
要以國土資源規劃為主線,以土地利用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為基礎,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確定的國土資源規劃權威地位和工作框架,從法律法規、行政管理和運作機制三個方面下手,構筑我國國土資源規劃體系,強化國土資源規劃的綜合性、戰略性、指導性,充分發揮規劃的管制和調控作用,為實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國土資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服務。
2.加快國土資源規劃體制的改革與發展
我國的規劃體系受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存在著明顯的條塊分割的痕跡。規劃的編制主要由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實施也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因此,規劃性質不夠明確,層次不清,各規劃自成體系,與其他規劃缺乏協調,致使內容重復、職能交叉的現象普遍存在。要改變這種狀況,有兩種思路:一種是沿用現在的規劃體制,依靠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來理清規劃體系,減少規劃的內容重復和職能交叉;另一種是重新建立一個獨立于行政管理體系之外的規劃體系,各規劃由非政府機構(如科研院所)來編制,經一定的審批程序,通過后由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當然,無論哪一種改革思路都有賴于完善的規劃立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應以法律的形式將各規劃的性質、地位、職能以及編制、審批程序確定下來,使我國的規劃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三、切實做好當前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工作
1.切實抓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做好土地規劃的修編工作,前期工作不容輕視,對于土地規劃修編的基本原則給以明確確立,對土地規劃標準加以完善,同時在工作中做好防范措施工作,這些是做好土地規劃修編工作的前提條件。特別重要的原因是,做好土地規劃修編的前期工作,在參與前期編修工作中不斷探尋土地利用的新型模式,合理集約地開展土地利用工作,通過創新的管理模式來確保國土資源的利用滿足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同時,對于土地的供給又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求。開展國土資源的規劃與管理工作時,一定要堅持保護耕地的原則,對建設用地進行嚴格的控制,在對國土資源進行利用時,確保其節約和集約。一定要緊緊圍繞修編的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開展工作,切實做到落實土地的規劃管理,對于國土資源利用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2.切實加強國土資源規劃實施管理,要強化實施手段
對國土資源進行規劃的主要目的是實施,要想做好土地規劃的實施管理就必須不斷完善保障體制。只有保障體制完善才能確保規劃實施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是對于國土資源的年度利用計劃進行合理的編制與實施。國土資源的利用計劃臺賬管理制度需要不斷地加強與完善,對于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及時的跟蹤檢查。二是對于建設用地切實做好資格預審工作,對于不滿足建設用地預審條件要求的或沒有通過預審的建設項目,該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部門不得給以批準,對于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申請禁止土地行駛主管部門受理。
四、結語
總之,要想加強國土資源的規劃行政管理工作就必須對各個部門進行合理協調,通過各種渠道與手段(比如法律、行政、經濟、科技等)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同時,做好國土資源合理利用的宣傳與教育,加強國土資源的監督與檢察工作,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落實國土資源規劃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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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戚文學,馬福. 對理順民和縣鄉鎮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思考和建議[J]. 青海國土經略. 2007(02).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6
1.嚴格實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報批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辦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報批時,需嚴格履行以下手續:
一是實行新設礦山必須符合水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申請辦理采礦許可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國土資源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在符合水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前提條件下作出受理、審批意見,并報區政府審批,同時嚴格按照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公開招拍掛手續。
二是實行取得礦產資源礦點所在村委、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制度。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資源開采過程中涉及礦界、礦村關系等方面的糾紛,任何單位和個人申請采礦許可證時,要征得礦點所在村委、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
三是依法嚴格實行礦產資源開采招拍掛和環評安評制度。開采者在取得前兩條件后,要通過國土部門的礦產資源招拍掛制度,依法取得開采權。同時,為保護生態環境和提高新建礦山安全生產水平,新建礦山開采企業要對礦點開采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和安全生產評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和安全生產評估后方能開采。不得先開采后報批、邊開采邊報批。否則,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嚴格落實礦產資源開采企業監管責任。為保持良好的礦產資源開采秩序,杜絕無證勘查開采、越界開采、亂挖濫采、破壞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等現象,提高礦產資源開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各責任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對礦山企業監管。
①區安監局。負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督。區安監局要嚴格管理,落實責任,按照上級安監部門要求,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實履行安全評估、生產許可等職責,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該整頓的要整頓,該關閉的要關閉,決不姑息手軟。要積極推廣采石場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并分臺階進行開采,做到規范化開采,標準化開采,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②區環保局。負責加強對礦產資源開采企業環境監管,及時查處污染環境的礦產資源開采企業。
③區礦業中心。負責對礦產資源開采企業實行配額開采監管。為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區礦業中心要根據市場容量,對重點礦山實行配額開采,控制其開采加工總量,防止礦產品賤賣;要積極引導礦產品就地精深加工,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和產品附加值,大力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實現資源可持續利用。
④水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查處無證勘查開采、越界開采、亂挖濫采等現象,依法對相關行為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