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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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文1

關鍵詞:集團公司;融資管理;問題;途徑

一、集團公司融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政策限制集團公司間接融資

間接融資是外源融資的一種,與直接融資相對應,是指實際借款人以金融中介機構為媒介向實際貸款人進行融資。間接融資中最普遍的方式是銀行集中其他機構的閑置資金,并通過信貸方式貸給資金短缺的集團公司。在這種融資方式中,銀行所扮演的角色是典型的金融中介機構。

雖然間接融資具有成本低、彈性大和靈活性強等多種優點,但同時也具有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融資規模不足,不能滿足大型集團公司的實際需求;

②沒有融資主動權,貸款的利率、期限甚至其用途去向等都要受銀行干預;

③受政策性因素影響較大,且其受影響程度與集團公司的規模大小呈正比;

④風險高,貸款一旦到期必須償還。

這些局限性的主要來源是國家政策對間接融資的限制,我國市場機制尚未完善,政府需要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不可避免地要介入金融體系的發展,對集團公司融資管理帶來影響。

(二)集團公司資本結構不合理,融資渠道單一

雖然我國集團公司的融資渠道正逐漸呈現多元化發展的趨勢,但大多集團公司目前的融資管理仍存在融資渠道單一的問題,資本結構不合理。其單一性體現在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方面,在間接融資中企業對銀行貸款依賴度過重,且間接融資在集團整體融資中占比過高,為集團發展埋下隱患。在直接融資中,大多企業僅采用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卻很少通過債券募集資金,股票與債券市場發展失衡。

太過單一的融資渠道不僅有礙于資本結構的優化,壓縮了金融風險的防范空間,還將降低集團公司應對風險的能力。

(三)缺乏科學的融資規劃,對融資風險的認識不夠

融資風險是財務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企業因進行融資活動而產生的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性和企業利潤的可變性,對集團的發展有重要影響。我國大多集團公司的管理層僅僅將“融資管理”簡單地理解為募集資金并將其合理地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中,而對融資風險卻沒有足夠認識。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環境日趨復雜,集團公司所面臨的融資風險也伴隨其經營規模的擴大而愈漸增加。集團公司若未能重視風險,沒有對未來金融環境的變化加以預測,盲目擴大投資規模,一旦市場或國家政策發生變化,企業則將受到劇烈沖擊甚至破產。

二、集團公司加強融資管理的具體途徑

(一)不斷提高集團公司的戰略協同水平

集團公司要不斷提高戰略協同水平,在制定融資方案時要考慮到集團各下屬部門和子公司實際情況,以整個集團的長期發展戰略為基礎,對融資規模、融資渠道和融資的資本結構進行合理選擇以避免融資和投資的盲目性。融資規模過大不僅會增加融資成本,還會造成資金的閑置浪費;反之,若融資規模過小,又不能有效解決資金緊張問題。融資渠道和方式選擇不當則會影響資本結構的優化,增加集團債務風險。

(二)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逐步優化資本結構

針對融資渠道單一的問題,集團公司要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并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可以適當增加直接融資的比例,在國家政策引導下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積極平衡和開發股票、債券并行的直接融資方式。對于間接融資,除了適當降低其比例,還應該重點改善對銀行貸款過度依賴的問題,積極探索其他金融機構的融資渠道。

此外,可以適當采用國外商業銀行貸款的融資渠道,通過合資或外資銀行進行融資。這種方式一方面在原有基礎上又增加了融資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國內宏觀調控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但這種方式會由于匯率的變化等國際因素而增加融資成本和風險,因此要根據集團自身情況慎重選用。

(三)科學理財,合理規劃,有效規避風險

為了對資金進行科學管理,集團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融資管理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行,對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等過程都應在制度的規范下,根據集團實際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科學合理地進行,同時還要考慮國家未來可能采取的宏觀調控政策。為有效規避融資風險,融資過程還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規模適度原則,即集團公司融資時應按實際需求進行,融資規模應與項目對資金的需求量相平衡;

2.結構合理原則,即融資過程要保持集團權益資本與負債資本的合理關系;

3.低成本原則,即融資時盡量降低成本。

4.時機恰當原則,即融資前要制定好時間計劃,把握最佳融資時機,避免融資過早或融資遲滯。

三、結語

充足的資金是企業擴大經營并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加強融資管理對集團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目前我國各集團公司應正確認識融資管理的重要意義,以長遠戰略目標為基礎,提高戰略協同水平,制定科學合理的融資方案,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有效規避融資風險。只有這樣,各集團公司才能在當今激烈的競爭環境中保證資金的充足,實現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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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文2

關鍵詞:金融危機;中小企業;融資環境;融資路徑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2月15日

一、前言

根據相關資料,我國大約有中小企業4,200多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8%,經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460萬戶個體、私營企業達3,800萬戶。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成為擴大就業的主渠道。中小企業正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同時也遇到很多問題。其中,資金短缺,融資渠道狹窄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十分狹窄,除了少數大型知名企業,一般的中小企業融資能力都有限。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外有三種:向銀行申請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發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資。要想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必須建立完善的融資體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業外部融資體制,即市場融資體制。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一)內因

1、中小企業素質普遍不高,信用觀念較弱,信息不透明。我國中小企業的素質普遍不高,很多企業將貸款貸來的資金作為自己資金使用,銀行給這樣的企業發放貸款就很難如期收回,導致發生在中小企業的不良貸款率高于大型企業。目前,銀行中的不良貸款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于中小企業。因此,中小企業要想貸款常常得不到銀行的支持。這也令中小企業十分頭疼的問題。

2、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能力差。中小企業不能像上市公司那樣通過上市發行股票來直接融資。中小企業要想直接融資絕大部分要靠個人的能力私自解決,但這種資源是有限的,融資的結果往往也不夠理想。如果向大的財團融資,如果對方看不見收益率及回報率是很少會把資金借給你小小的企業,而且現在民間資本市場發展還不成熟穩定,財團更愿意把錢投入到其他的可以有所收益且風險小的項目中去,誰不愿意承擔這種風險,這就使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越來越困難。

3、中小企業缺乏有效的擔保物,擔保融資能力不足。無論什么企業擔保或者貸款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的抵押品有一定局限性,除了土地、房產以及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等。所以,能貸款的數目也不是很多。當企業出現資金困難時,超過70%的企業選擇通過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來解決資金問題。抵押貸款是銀行貸款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都存在個體經營、私營經營模式的規模小、負債大、固定資產不多等情況,而且信譽普遍不高,這就使銀行在給中小企業貸款時產生了很多顧慮。

(二)外因

1、政府因素。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偏向于大企業以及國有企業,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這也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主要問題所在。

2、金融機構因素。企業可能會經常面臨這樣一種情況,在自身發展比較好的時候,銀行可能會主動上門提供貸款,但當企業真正急需資金的時候,銀行卻用種種條款把企業拒之門外,雖然對銀行這種行為表示憤怒,但我們要清楚地認識到銀行也是盈利機構,它們也要計算自己的貸款風險和收益。所以,銀行更愿意“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而且銀行貸款時間效率很低。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多為臨時性資金需要,對其來說,時間就是生命,但是現在的金融機構為了加強風險控制,強化了貸款的審批程序,程序繁雜,需要的時間也有越來越多,往往是貸款批準后已經錯失了商機。現在我國缺少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么區別了。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并且擔?;鸬姆N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并且擔保成本高,在中小企業取得貸款的成本中不僅要支付銀行的利息,還要支付各種抵押登記、辦證、評估資產所花的費用,還有按銀行要求參加的財產保險費用以及風險保證金的利息等,這也為融資帶來了困難。

4、法律體系因素。我國法律相對來說很少有對中小企業進行有效的保護,很多法律條款也相對存在一些局限性。

三、中小企業融資路徑選擇

(一)中小企業完善自己的能力

1、銀行貸款始終是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要來源。貸款難,并非銀行不想放貸,而是由于企業信用缺失和市場風險太大,銀行承受不起,所以企業自身必須向外界展示自己的可持續發展,保證自己的信用,并盡可能將自己的有關信息透明化、公開化。

2、中小企業也需要將財務信息的透明和真實作為融資的基礎工作,提升中小企業在金融機構整體的信用形象。

3、中小企業協會內的中小企業應加強互助合作,資金充裕的企業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技術先進的企業則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技術指導,還可以相互間提供貸款擔保。

(二)金融機構應針對中小企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銀行該有銀行家的胸懷和眼光,不能短視于目前的大企業和大項目,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1、商業銀行需要多推出一些結合中小企業融資的金融創新產品,幫助中小企業融資,如自然人擔保貸款,擔保可采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票據貼現融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后的資金;應收賬款融資等其他有效的融資方式。

2、對現有市場中已經成熟的政策性銀行,可以全盤轉型為中小企業銀行。政府要支持中小企業,設立專門發放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性銀行是各國通行做法。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我國的政策性銀行本身就面臨著轉型的問題,對現有市場尚未成熟的政策性銀行,可以考慮在原有業務領域內擴展其功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3、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典當行等,結合我國的法律、政策,積極為中小企業融資開拓道路。比如,加快創業板市場的正式推出,彌補中小企業在證券市場的遺憾;其他金融機構加強與中小企業協會、社會信用評級機構等的聯系,推出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專項服務。

(三)政府要加強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力度,為其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

1、政府要完善對自身的監管,避免一些地方政府為了一己私利,限制對某些中小企業貸款,或者默許一些企業逃避債務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狀況。如果發生以上情況都會對市場環境造成不利的影響。

2、政府應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合作,出臺相應的政策,以加強對地方審計局及地方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確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對企業財務報告可信度做出正確評價。

3、我國政府可參照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出臺的法律,例如美國先后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小企業法案》等幾十種法律,通過立法來保障中小企業穩定發展。政府要公布一切關于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和程序,不能讓這些政策給部分人權利濫用提供空間。

4、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由政府引導,幫助建立中小企業專門的信用評級機構,通過測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和數據庫,規范其信用行為。

5、發揮政府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企業之間的溝通聯系,對整個經濟環境做好引導工作,從行政手段、政府號召轉向經濟手段的引導,以調動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的積極性。

四、總結

解鈴還須系鈴人,最重要的是中小企業自身要尋找突破口,要從自身發現自己存在的問題,從而摸索出方法,才能更好地解決困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綜合反映出現階段我國企業經濟結構、銀行信貸投向結構以及銀企資金需求結構等多方面的矛盾,特別在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這種矛盾顯得更加突出。中小企業融資是一個綜合性系統性的問題,要從根本上打破中小企業融資難這一困境,除了中小企業自身的努力之外,還需要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我相信經過政府、企業、銀行以及其他非金融機構的幫助,還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反省以及努力,從中找到最合適的解決方法,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局面一定會有所不同。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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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文3

關鍵詞:經濟結構;金融結構;居民資產結構

一、 引言

當下,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一個主要特點就是產業結構正從傳統的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低端制造業向以資本密集型為主的高端制造業與服務業轉變。要想實現這一經濟目標,必然需要一個相適應且高效的金融體系來支持實體經濟的順利轉型。然而我國目前的社會融資結構中,以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仍然占據很大的比重,銀行固有的低風險偏好、對抵押品的較高要求、對公司財務的格式化審核等局限性使得銀行向中小企業、高新技術新型產業提供融資服務的能力和意愿十分薄弱,使得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象顯得較為突出。而資本市場作為一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投資者天生較高的風險偏好恰好能夠滿足處于萌芽期和初創期的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在打造中國經濟未來升級版的進程中,以資本市場為核心的直接融資渠道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居民部門作為社會資金盈余的主要部門,其消費和投資決策將對一國金融體系的發展帶來重要影響??梢?,一國的經濟結構、金融結構以及居民資產結構似乎存在著某種邏輯上的關聯性。因此,本文將從我國當前的經濟結構、社會融資結構以及居民資產結構的現狀出發,對這一問題作具體深入的探討,并在最后給出結論以及相應的政策建議。

二、 我國當前的經濟結構

改革開放將近40年,中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為之矚目的成就。1978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為3 650.2億元,只占整個世界生產總值的1.8%;2015年,這一數字上升到了109 665.51億元,而中國的經濟規模占全世界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1.8%上升到將近17%,38年間復合增長率達到了9.2%,堪稱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的奇跡。與此同時,我國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斷提升。1978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為382元,在世界各國中處于相對靠后的位置;2003年,中國人均GDP首次突破1 000美元,標志著我國居民的收入水平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而到了2015年,我國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更是突破5萬大關,達到了發展中國家中等偏上的水平。經濟的高速增長使得中國的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并且在相當長時間內充當著世界經濟的增長引擎,對于世界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影響。

同時,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的經濟結構也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正如圖1顯示,在經歷了改革開放前10多年的適應調整期之后,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進程的推進,20個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經濟結構的變化呈現出以下特點:首先,以農業為主的第一產業對于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占比較低,并且長期穩定在7%左右,意味著我國基本告別了以農耕文化為主的農業時代。此外,作為國民經濟中的基礎產業,農業的長期穩定有利于促進其他產業的發展,而這與政府長期實行的惠農政策是分不開的。其次,以工業為主的第二產業對于GDP增長的貢獻率總體呈下降趨勢,由1991年的61.1%逐漸下降到2015年的37.1%;而以服務業為代表的第三產業對于GDP增長的貢獻率則從91年的32.2%穩步上揚到2015年的57.7%,并且在2013年首次超過了第二產業的貢獻率,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來源。這一現象標志著當下我國經濟正由工業化時代向后工業化時代邁進。

后工業化時代,一國的經濟增速進入換擋期,逐步由高速增長下降到中高速增長,而經濟結構則逐漸由以商品生產為主的工業經濟向以消費為主導的服務型經濟轉變。當前,我國經濟的這一轉型尚未順利實現,經濟增速下降的同時伴隨著經濟結構失衡的巨大風險。以鋼鐵、煤炭等為代表的傳統產業的產能過剩以及以新能源、信息技術等為代表的新興產業的供不應求是當下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矛盾。據工信部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粗鋼的產能利用率僅為67%,相比2009年的81.12%,下降了將近14個百分點。而新興經濟的典型代表-網絡購物的市場規模則由2009年的35億元上升到2015年的5 036億元,6年間增長了將近144倍。傳統與新興產業供需現狀的巨大反差表明我國當前的經濟效率較為低下,總供給和總需求的結構性矛盾仍然是當下以及未來較長時間面臨的主要問題。因此,限制和削減產能過剩的傳統行業,積極培育具有巨大市場潛力的新興產業是成功實現經濟轉型的主要途徑。

三、 我國當前的金融結構

通過以上對于我國經濟結構現狀的分析可以發現,積極發展和培育“新經濟”環境下的新興產業是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的主要手段。但是,相比處于成熟發展階段的傳統產業,新興產業大多處于初創或成長期,意味著這些產業在蘊含著巨大市場機遇的同時也伴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并且初期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來支持這些產業的發展。然而目前我國的社會融資結構中,以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仍然占據很大的比重,銀行固有的低風險偏好、對抵押品的較高要求以及對于公司財務過于嚴苛的格式化審核使得其向新興產業提供融資的能力和意愿均十分薄弱(Black & Moersch,1998;Boot & Thakor(2000))。再加上我國商業銀行大部分仍為國有性質,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大量傳統產業仍然占據著銀行業優質的金融資源,導致其產能過剩的現狀遲遲得不到改變。長遠來看,這非但不利于我國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經濟轉型戰略任務的順利完成。

而資本市場作為一國金融資源配置的另一渠道,其靈活的制度安排,較高的風險偏好決定了其適合成為具有高風險高成長特性的新興產業的融資來源。并且,作為風險管理和交換的場所,資本市場能夠通過合理公平的金融契約設計來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對于不同風險收益特征金融產品的需求,大大降低了投融資主體雙方的交易成本,有助于提升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此外,資本市場還可以通過企業間的兼并重組,淘汰產能過剩和落后的企業來重新整合經濟資源,從而有利于真正高成長的行業和企業迅速發展和壯大,率先實行并推動經濟結構向高級化發展。

然而,表1顯示,當前我國的社會融資體系仍然以銀行為代表的間接融資體系為主。若不考慮新增委托貸款和信托貸款等表外業務,2005年以來,我國每年新增人民幣貸款占社會融資的比例穩定在50%以上,個別年份甚至超過了70%;而以企業債券融資和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為代表的直接融資占比不到20%。雖然近些年新增人民幣貸款占比總體呈下降趨勢,但是整體上其在我國的金融體系中仍然占據著絕對主導地位。因此,面對我國當前社會融資體系的滯后性和局限性,優化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引導風險資本流向代表未來經濟轉型升級方向的戰略新興產業,是我國實現經濟轉型這一戰略目標的必然選擇。

四、 我國居民當前的資產結構

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將一國的金融系統視為由全體投資者所作投資決策自然形成的系統,那么不同風險-收益偏好的投資者對于不同資產的選擇會對一國金融系統不同層次風險結構的形成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圖2顯示了一個簡化的兩部門經濟的資金流動狀況。在這一簡化經濟中,只存在住戶和企業兩個部門。首先,社會資金以工資和股利的形式從企業部門流向住戶部門,于是形成了住戶部門的可支配收入。其次,住戶部門的可支配收入主要有兩個流向:一是通過居民消費回流企業部門,二是通過金融體系為企業部門提供融資,而提供融資的方式也有兩種,即要么通過以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體系,要么通過以資本市場為主的直接融資體系以支持企業發展。最后,企業部門通過銀行體系或資本市場獲得發展所需資金。因此,從社會資金的流向來看,居民投資者是社會資本供給的主要來源,因此其對于各類資產參與和配置的決策將對一國金融體系的結構形成和演化產生重要影響。進一步,表2顯示,2000年~2011年,在社會各部門的可支配收入結構中,住戶部門可支配收入占社會可支配總收入的比例雖然從67.5%緩慢下降到60.8%,但是在社會三大部門中仍然占據著主導地位,表明我國住戶部門是社會資本供給者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居民投資者的資產選擇對于一國金融體系的構成及發展將帶來重要影響。例如,若銀行存款在居民資產結構中的占比較高,則表明通過銀行體系的潛在資金供給較為豐富,有助于降低企業通過銀行貸款進行外源融資的成本,使得企業對于銀行貸款的融資需求上升,從而進一步推動銀行體系的繁榮和發展;相反,如果股票債券等證券類資產在居民資產結構中占據較大比重,那么意味著企業較易通過發行股票或債券等直接融資渠道獲得外部融資,因此企業可能會增加股票融資或債券融資在資本結構中的比重,使得資本市場在社會融資體系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因而,若想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在社會融資體系中的比重,必須研究居民部門的資產選擇行為。據有關數據表明,通貨在我國居民金融資產流量結構中的比例從1993年最高的22.4%下降到2013年的4.2%,中間雖有波動,但是總體仍呈較為明顯的下降趨勢;而對比存款以及證券類資產在居民資產流量結構中所占比例可以發現,除去2007年,存款占我國居民金融資產流量總額比例一直遠遠高于證券類資產,且其平均比例達到71.7%,而證券類資產的這一數值只有10.4%。這表明在扣除實物消費部分后,居民部門傾向于將增加的大部分可支配收入配置于銀行存款,而在股票債券等風險資產上的配置比例較低,這也是長期以來人民幣貸款在我國社會融資體系中占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此外,對比美國等發達國家,我國居民部門在證券類資產上的配置比例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因此,如何引導居民減少銀行存款等無風險金融資產的投資比例,增加股票等風險金融資產的配置比例,不僅有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繁榮和發展,更重要的是有助于促進我國金融體系中直接融資比例的提升,從而能夠滿足大部分仍然處于初創或成長期的新興行業的融資需求,助力我國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

五、 結論及啟示

本文從我國經濟結構、金融結構以及居民資產結構現狀的角度出發,從理論上探討了三者關系的內在邏輯。結果表明,在當前我國經濟結構由以低風險的傳統產業為主向以高風險的新興產業為主的轉型過程中,通過積極發展資本市場,從而提高我國社會融資結構中直接融資的比例是提高產業升級過程中的投融資效率,助力我國經濟成功實現轉型的重要途徑。而居民部門作為社會主要的資金供給部門,其資產選擇行為將為一國金融體系的發展帶來重要影響。因此,在當前我國居民資金仍然以存款的形式大量沉淀在銀行系統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引導居民積極參與資本市場,從而提高風險金融資產在居民資產結構中的占比,將不僅對于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的繁榮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同時對于我國能否順利實現經濟轉型的戰略任務也將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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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課題(項目號:14ZDA046)。

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文4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無論任何國家,中小企業在數量以及對經濟的拉動作用上都有明顯優勢。美國將中小企業比喻成“經濟增長的脊梁”,日本則將中小企業比作“經濟活力的源泉”,可見這些世界數一數二的發達國家十分重視中小企業。在我國,中小企業更是多如牛毛,2010年底已超過1000萬家,它們對GDP的貢獻以及就業機會的創造都是首屈一指的。換句話說,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經濟之所以發展如些迅速,中小企業絕對功不可沒。時至今日,中小企業發展遇到了極大“瓶頸”,這一“瓶頸”隨著金融競爭加劇日益突出,嚴重制約了其健康發展。

一、中小企業發展之“瓶頸”――融資困境

1.銀行方面的融資困境

當前,銀行資源絕大部分被大型企業占用,僅有很少一部分流入中小企業。形成這種局面,并非大型企業收益有多高,而是它的生命周期長、管理規范、風險可控、財務透明度高和管理成本小,中小企業不具備這些優勢令眾多銀行望而卻步。另外,中小企業固定資產較少,可抵押的貸款額度根本無法滿足企業融資需求。雖然近年來銀行放寬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條件,但在抵(質)押和信譽擔保上仍然十分嚴格,擔保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信譽等級,還有一些較小型或微型企業一般不被允許采用信用方式和保證方式。

2.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困境

國家設立主板市場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資金支持。所以進入門檻較高,只有寥寥無幾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公開上市進行股權融資。二板市場的開發是為了利用資本市場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但其進入門檻同樣較高,一些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困難的中小企業很難借些直接融資??梢?,證券市場的發展是嚴重不適應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趨勢。其實,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受阻,與其自身因素也息息相關。中小企業大多安于現狀,對其做大做強欲望不強;中小企業多數由個人或家族控制,大多不愿意放松控制權;中小企業經營缺乏連續性和穩定性,它們一旦遇到市場環境轉變,會不約而同地“捂緊口袋過冬”,而不會去想如何扭轉乾坤,再次尋找商機。

3.國家扶持政策缺陷明顯

一是國家政策導向有限。當前,國家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如降低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率,新辦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等??梢妵沂种С肿呒夹g創新、科技創新的中小企業,但在龐大的中小企業隊伍中,卻沒有幾個真正走自主創新的高新技術企業。二是金融機構定位失誤。由國家政策扶持的一大批商業銀行,并未如實的支持中小企業,而是將主要資源用來與大企業、大項目的合作。

二、重視融資渠道建設是中小企業擺脫融資困境根本所在

1.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支持力度

首先,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中小企業劃分。以往,國家對中型企業的劃分比較明確,但對小型企業的劃分過于籠統,國家對中小企業實施的優惠政策確實也不少,但大多都被中型企業所享受,小型企業并沒有得到太多實惠。很多銀行為了逃避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都制定了一套相對比較嚴厲的貸款條件,這讓很多小企業難以享受貸款的優惠政策。所以,個人認為,很有必要對中小企業做進一步的明確細化,小企業貸款的條件也要相應降低一些,使各類企業都能確實享受到國家相應優惠待遇。其次,從國家已經出臺的法規可以看出,目前,在關于中小企業方面的立法主要還是金融信貸方面的內容,忽略了中小企業經營的大環境。在現如今競爭相當殘酷環境中,中小企業根本就不具備任何實力與大企業來爭奪市場,國家必須通過立法形式,制定一些扶持保護條例,爭取為中小企業構建一個平等的競爭保障體系,以此來促進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改善企業間接融資環境

銀行之所以放棄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扶持,是因為“無利可圖”,誰都不想干做賠本生意。為此,政府應拿出一部分資金,專門用于對銀行產品創新的補助,以鼓勵他們持續探索和創新。貸款組織創新也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一個途徑,中小企業信貸業務較小,可推行以中小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改革,這些中小銀行針對中小型企業特點,不是重視抵押和擔保,而是重視社會道德、信用訪談和市場調查。另外,可發展互助式擔保。無論是政策性擔保還是商業性擔保都有一定局限性,對中小企業發展作用不是很明顯。互助式擔保機構是由企業團體組成,資金自籌、風險自擔。這種機構既可以為會員企業擔保,又減輕了財政負擔,一舉兩得。

3.發展直接融資渠道

如果中小企業能夠成功上市,就會很快擺脫融資缺口,所以政府要加快二板市場建設,創造更利于中小企業準入的環境。2009年付諸十年之努力破繭而出的創業板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便利,但由于不夠成熟,雖然降低了對企業成長與創新的門檻,但其它一些設置標準過高,最終被人笑稱是縮微版的A股。作者認為,創業板針對一個特殊群體,就應當認同風險,更加重視上市后的監管、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措施,真正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最后,民間資本市場可以說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又一出路,并在很長一段時期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有積極作用。政府要積極培育和規范民間資本市場,為民間資本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有意識的對非正式金融進行引導和培養,才能豐富我國的現實金融體系,從而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

4.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

政府的支持、改善融資渠道等這些都只是外部因素,如果企業只一味的依賴外部因素不求上進,那么同樣難以進一步發展。必須要將外部優惠加以吸收并轉化成自身不斷發展的動力。中小企業除了可以借鑒大企業在改善治理結構、管理水平、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經驗,還可以通過以下辦法來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入股大企業,成為其子公司或合作方,與大企業聯合,可以幫助中小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中小企業在獲得大批量訂單,就增強了其本身在同行業中的市場份額,產銷結合緩解了資金短缺的局面。

參考文獻:

【1】鐘兵: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經濟學分析【J】,經濟師,2008,01

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文5

[關鍵詞] 現代企業制度 融資結構 融資方式 企業治理

現代企業制度的標志是有效的企業治理?,F實中,不同的融資方式安排在特定的制度環境下形成不同的企業治理形式,并決定企業的績效水平。眾多研究表明,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是提高經濟效率、維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保證,因而探討企業融資方式與企業治理的關系對于轉軌經濟、構建高效的金融制度與企業治理結構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筆者就企業融資結構和企業治理之間的相互關系談點淺見。

一、企業治理與融資方式

企業融資方式可分為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不同的融資方式具有不同的收入流量索取權,即債權擁有固定收益的索取權,股權擁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權。融資方式的不同,企業控制權的安排也是不一樣的。債權是與企業破產時的企業控制權相聯系的,股權是和企業保持清償力下的企業控制權相聯系的。這里企業控制權不僅包括企業經營者的選擇與任命權,也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決策權,這就是說,融資方式與企業治理直接相關。

Williamson在其1988年發表的《企業融資與企業治理》一文中,提出了企業融資與企業治理的內在聯系。Williamson從企業的融資手段必然也是企業的治理手段出發,認為企業的融資治理機制作用的環境可以稱為“有效契約環境”,有效契約環境隱含的一個契約就是契約的融資,從而也就必然向資本所有者提供治理手段。

發行股票通常被認為是企業管理者對企業缺少信心或企業前景不怎么看好,而發債券或貸款則被認為是企業經營者對企業有信心,企業的經營前景看好。因為在法律規定的企業設立所需最低限度自有資本金的基礎上,企業依據資產負債比率來進行股票與債務籌資的決策選擇。稅收之所以會影響企業對融資方式的選擇,原因在于對債券和貸款利息的支付可以減少納稅收入,而對股東支付的紅利則不能從納稅收入中扣除。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應該全部選擇債務融資,而不選擇股權融資。

股票與債務不僅是兩種不同的資本回收方式,實際上,股票與債務還決定著企業的治理。股票帶有投票權(無投票權的優先股除外),而債券和貸款只有在企業破產后才帶有投票權。所以,股票籌資的意義在于把企業對財產的控制權分配給股東,只要企業能按期償還所欠的債務,一切均可正常進行;否則,企業的控制權便要由股東轉到債權人手里。同時,債務融資還是一種“無退路”的融資,企業舉債可以迫使管理層努力經營以避免破產的可能。

近幾年,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軌中的國家都非常重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并且開始重視銀行和企業之間的“關鍵紐帶”,不僅是為了企業融資而且是為了提高效益和維持生存的最終目的。銀行和其他債權人在提高國有企業的效益方面承擔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反過來,債權人依靠債務人償還的債務利息維持自身的生存。如果沒有可靠的債務回收,任何監督和競爭都沒有辦法保障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效益。在市場經濟中,債權人對債務人實施監督一般需要三個基本的條件:充分的信息、以市場為導向的激勵債權人的手段和債務回收的適當的法律體系。

二、我國企業的融資結構與治理結構分析

1.我國企業融資結構的特征

我國企業的融資主要依賴外源融資,內部資金比例較低,這說明我國企業內源融資能力較弱。在外源融資中,間接融資占絕對主導地位,直接融資比例雖然在持續上升,但占外源融資的比例仍不足10%。間接融資以國有銀行貸款為主。

2.融資結構對企業治理的影響

在經濟體制的轉軌過程中,國有企業出現了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問題。體制轉型所形成的企業治理結構不能有效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從股權控制的角度看,國有企業經過公司化改造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但國家仍在公司中處于控股股東的地位,代表國家在董事會中行使投票權的人員仍然是政府官員而非資本所有者,他們沒有動力去選擇和監督公司的經理,也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因此,他們手中的投票權是消極的、失效的。即使是上市的國有企業,由于國家股處于控股地位,社會公眾股的投票權也難以對企業經理形成任何有效的威脅。從債務控制的角度看,國有企業的主要債權人是國有銀行。長期以來,由于政府與國有企業“隱含契約關系”的存在,使政府事實上對虧損的國有企業承擔著一種無限責任,通過補貼等形式維持其生存。改革并未使政府與國企間的“隱含契約”真正解除,在財政補貼減少的同時,由政府控制和支配的國有銀行體系便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對國企補貼的角色,通過信貸配給和計劃控制利率維持虧損企業的低效率生存,形成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在預算硬約束的情況下,過高的負債不但會抑制企業的過度投資,還會帶來投資不足的問題。而我國的情況恰恰相反,高負債不但沒有帶來投資不足的問題,反而造成大量的無效投資。更為嚴重的是,無效投資所形成的大量不良貸款已發展到十分驚人的地步。根據美林投資銀行的研究報告,國有銀行凈資產已遠遠小于不良資產,因此“技術上已破產”。國有銀行之所以未破產,是因為迅速增長的居民存款和儲戶對國有銀行的信心使得國有銀行并未出現流動性問題。顯然,國有銀行體系在這種情況下是極其脆弱的。

3.我國企業融資結構的選擇

為了改善我國企業融資結構的局限性,一些人主張發展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認為這樣可以有效降低銀行系統的風險,減少政府承擔的責任。本人認為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發展股票市場的確能分散風險,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的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更為顯著。在這種情況下,股票市場上的風險和銀行體系的風險,從對宏觀經濟的影響角度來看,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

從股份制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股票市場的發展改變了企業的治理結構,使得企業獲得了更多的融資機會,分散了企業的風險;同時,也使得企業的治理結構變得格外重要了。我國大力發展股票市場的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但是在股票市場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銀行的作用仍是重要的。除非股票市場的價格能夠準確地反映企業價值;否則,通過股票市場來監督企業可能帶來更多的信息干擾。有研究表明,我國的股票市場價格在反映企業信息方面比較脆弱,股票價格中更多包含投機性因素。

由此可見,在我國經濟轉軌時期,任何一種融資方式都有其積極作用,但也有不利的方面。由于經濟活動中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引發的不確定性,使得處于不同經濟信息環境下的企業應該適用于不同的融資方式。對于企業化程度較高、效益較好的企業而言,通過銀行和股票市場來籌集資金這兩種方式沒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而對于低效率的企業來說,最為重要的是改善其治理結構。

三、我國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

企業的融資方式不僅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市場價值,而且影響著公司的治理結構。在外源融資方式的選擇上,我們不能簡單地照搬美國的市場導向型模式而否定日本的銀行導向型模式。這不僅在于中國與這些國家微觀主體的性質、經濟體制和社會制度不同,而且在于融資制度的變遷有一個繼承、逐步發展和向目標模式過渡的過程。對中國融資模式的選擇,既要有歷史的觀點和現實的態度,也要有未來的眼光。我們認為,可以分為近期的過渡模式和目標模式。作為近期的過渡模式,可以采取以銀行導向型為主的融資方式,但是這種銀行導向型模式不同于日本的主銀行制度。這是因為主銀行制度以企業間相互持股的股權結構為基礎,并且銀行本身既是企業的股東又是企業的債權人。而在我國,企業相互持股的股權結構并不普遍,《商業銀行法》也禁止銀行持有企業的股權。銀行導向型融資模式在我國處于轉軌期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必要性。首先,資本市場在我國雖得到長足的發展,但其規模仍然十分有限,在近期還難以成為大多數企業的融資渠道。第三,從風險防范的角度看,股票融資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我國未來的目標模式應該是市場導向型融資模式,更準確地說應該是多元化融資模式。在向目標模式的過渡中,一方面在經濟市場化、銀行商業化、企業公司化和利率市場化的基礎上,我國將形成發達的生產要素市場和完善的信用制度,直接融資的比重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隨著中央銀行監管能力的提高和商業銀行自我風險意識的增強,商業銀行最終將順應世界金融業發展潮流,走綜合經營之路,其競爭能力不斷增強。這樣,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融資模式很可能不是以某一種融資方式為主導,而是多元發展、相互滲透、相互競爭的模式。他們各自在融資總量中所占的比例視不同企業、不同項目由市場來確定。與市場導向型融資模式相對應的公司治理結構為市場約束型,即通過商品市場、股票市場、經理市場等多種形式的市場來治理企業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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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維迎:從中國國企資本結構的問題看企業重組[J].國際經濟評論,1995,(26)

直接融資的局限性范文6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對策

中圖分類號:DF412.3 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0.03.08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檢視

中小企業(Small Medium Business,SMB)是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的總稱。按原國家經委的定義,以工業企業為例,雇員200人以下,或者資產規模在4億人民幣以下,或年銷售額在3億元人民幣以下的企業就是中小企業。這一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實質上是一個規模標準,因此中小企業的覆蓋面特別大――可以說我國的企業基本上都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主要是民營企業)目前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國家財政稅收,以及安置就業人口的重要力量,其地位與作用日益顯著。大力發展中小企業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那么,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是什么呢?根據世界銀行在四川省的調查結果,60%以上的中小企業認為在所有困難(包括公平競爭、稅收、反腐敗、融資難等)中,融資難是限制企業發展的最大障礙。在融資渠道方面國際金融公司的調查表明:

從上表可見,我國民營企業融資90%以上都是靠自我融資。中小企業要發展,必須要解決資金問題。那么,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么呢?筆者認為,主要包括以下7個方面。

(一)銀行融資體制偏好的制約

國有企業由于其戰略性的地位、牽涉的職工眾多、事關穩定的大局等,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對其進行支持無疑有其合理性,但是,這種支持必須有個度。據統計,雖然國有企業占工業生產總值不到30%,占GNP不到15%,卻占有銀行貸款的70%。顯然,這種資金流向是很不正常的。由于國有企業的產權主體虛位及其他種種原因,使得國有企業很大程度上仰仗銀行的貸款以度時日,進而形成對銀行嚴重的資金依賴。同時,由于破產法等規定的相關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的缺失,于是形成中國獨特的國有企業的“投資黑洞”:國有企業一旦占有了銀行資金,其風險就完全外部化。資金投入如果沒有使國有企業經營改善,得到的將是更大的資金投入。在這種融資體制下,國有企業形成了對商業銀行的高度依賴。社會資金在一定時期內是有限的,因此,在國有企業擠占了大部分資金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融資就變得十分的困難。與此同時,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的“國”字屬性,因此它與國有企業事實上是一“家”,這樣一種性質定位使得國有企業與國有商業銀行之間很難形成真正的市場意義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于是將資金貸給國有企業只是資金的內部配置。因這種風險由國家承擔,而將資金貸給中小企業等私人經濟則是信貸行為從而風險由銀行負擔。基于這樣一種現實的考慮,國有商業銀行事實上造就了將資金貸給國有企業這樣一種貸款偏好,而國有企業則形成相應的“剛性”依賴。而恰恰在這個時候,中小企業的融資就在這種銀行的“偏好”與國企的剛性依賴之間被扼殺了。

(二)缺乏政府專職機構的協調

成立專職性的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幫助可以說是發達國家的主要經驗之一。美國中小企業署(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成立于1953年,自1958年起被定為“永久性聯邦機構”,其主要的任務便是以擔保方式誘使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日本是制定和執行扶持中小企業政策最為典型的國家……同時還是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支持體系最為完善的國家。反觀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融資管理難,這又直接表現為我國沒有一個如美日那樣的專門政府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進行協調,以促成政府、中小企業及銀行的有效聯動。事實上,這樣一個專門的機構對于優化中小企業的外部環境,組織中小企業出口招商以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意圖,引導中小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的經貿洽談會、實行銀行中小企業的有效對接,對中小企業貸款開展咨詢和服務等具有關鍵性的作用。

(三)體制改革“非均衡性”的阻滯

根據“產業鏈”理論,經濟發展是由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連續性拓展實現的。20多年的改革證明,在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領域,探索公有產權保值增值與激勵私有產權積極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與此同時,處于第三產業高端的金融業則基于其巨大外部性等因素的考慮而“濤聲依舊”,至今仍然是國有銀行壟斷性的金融格局――工、農、中、建、政策性銀行、交行及中信銀行集中了全國70%以上的存款資金,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市場中又占到70%以上的比重。在這種金融體制下,一方面是國有商業銀行大量積壓存款,以致形成沉重的利息負擔;另一方面是廣大的中小企業融資越來越難。出現“有錢的貸不出去,沒錢的又借不到錢”之怪現象。究其原因,就是金融體制改革嚴重滯后,拖了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后腿,從而使社會資金不能迅速、準確地流向資金需求者。

(四)國有商業銀行對信用的過度壟斷

金融業是一個外部性很強的行業,又是一個市場風險、道德風險很高的行業,因此需要國家對其進行卓有成效的監管,但這并不能成為國家過度壟斷的理由。反觀我國之現實,國有商業銀行可以說在金融業中處于壓倒性的優勢,造成事實上的對國家信用的壟斷。這種金融結構在帶來低風險的同時,也帶來了銀行業的低效益并形成對社會儲蓄與投資的嚴重制約。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國有商業銀行極力保持自己的壟斷地位,因此,在金融業準入上設置重重門檻以杜絕競爭者,從而構建了一種讓中小銀行的發展舉步維艱的金融生態環境,而中小銀行恰恰是廣大中小企業主要的貸款者;二是基于壟斷地位所獲取的“財大氣粗”境況,國有商業銀行往往過于看重盈利的大企業,而對廣大的中小企業往往出于“規模效益”的考慮而惜貸。因為企業在申請貸款及貸款的發放程序、經辦環節都大致相同,而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小,結果銀行貸款的單位經營成本和監督費用上升。更為重要的是,由于壟斷而造就的“銀行賣方市場”,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往往一方面是擔心大企業跑了,另一方面則是認為中小企業想跑也跑不了,甚至跑了也沒關系;三是現行的一些銀行貸款制度安排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例如貸款風險責任制、信貸管理缺乏彈性、貸款門檻過高等,表面看來是公平的,但事實上是利于大企業而不利于中小企業融資。

(五)資本市場不成熟

企業獲取資金的外部渠道:一是通過銀行的間接融資,二是通過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由于目前中小企業在銀行獲得的資金有限,資本市場本應成為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支持的重要來源,但是,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還很不成熟,這對中小企業融資也是十分不利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雖然我國直接融資總體上有所發展,但直接融資在目前處于一種邊緣化的市場地位。與銀行貸款為代表的間接融資比率相較,直接融資由于其制度缺乏與不完善等原因,其比率迅速下降。以2003年為例,銀行貸款比例所占比重已從2000年的72.8%上升到2003年上半年的97.8%。而中國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額比例最高的是1998年,一度達到總融資額的15%,但從2002年到2005年持續下降,如2005年僅為融資總額的1.5%左右。由是觀之,我國資本市場總體規模還比較小,且有被邊緣化的趨勢,這構成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嚴重制約。

第二,我國資本市場門檻太高,不利于中小企業融資。資本市場對于提高現代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風險意識,以及使社會資金的配置克服間接融資自身的局限性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我國資本市場的準入條件比較苛刻,股票和債券市場規模有限,使得許多急需資金的公司無法通過資本市場獲得所需資金”??陀^而論,我國資本市場對于大企業的融資還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這個市場準入的門檻太高。由于我國缺乏一個美國那樣的納斯達克(即全國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系統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Mers Automated Quotation,NASDAQ)――中小企業去不了紐約證券所就可以到NASDAQ去,因此,客觀而論,我國資本市場目前對中小企業的融資作用是很小的。

第三,我國資本市場缺乏層次性對中小企業融資形成阻礙。對資本市場進行層次性劃分既是市場需求的產物,又是資本市場得以健康發展之道。一方面,企業的類型、層次是多樣化的,而且同一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也會有不同的融資需求,在此種情況下,資本市場要發揮其對資金配置的應有作用,就必須進行層次化假設。另一方面,美國NAS-DAQ的興盛表明,資本市場具有多層次性是其自身興盛的前提性條件。反觀我國的資本市場,主板市場淪為大企業的俱樂部,二板市場是“千呼萬喚不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三板市場更是“深在虛無縹緲間”,而國外創業板則是“遠水解不了近渴”。由此看來,我國資本市場的這種單一性,已經嚴重阻礙了中小企業在此獲取必要的資金。

第四,直接融資渠道過窄嚴重制約中小企業資金的獲取。目前的情形是,比較注重股權融資,但對于債券融資、項目融資、風險投資等則相對少有關注。以風險投資為例,風險投資在我國已經歷了較長時間的引進及成長期,應該說是一種比較成熟的融資方式。風險投資為了避免風險過大,總是會選擇一系列投資對象,而中小企業由于其規模的特點,天然地適合風險投資的這種投資分布。然而,目前我國的風險投資看來還很不成熟,要么難以為繼,要么出現資金抽逃的現象。其他的融資渠道如項目融資、債券融資情勢也不容樂觀,因此,直接融資市場的融資渠道是十分狹窄的。

(六)中小企業自身的局限性

一是中小企業自身的生命周期影響其融資。以美國為例,作為一個市場經濟比較成熟的發達國家,其中小企業在5年后還存在的只有68%,8年后剩下19%,存在10年以上的只有13%。中小企業如此短的生命周期,使得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時就面臨著很大的風險。作為理性的經濟人,銀行因此而惜貸也是很自然的選擇。

二是中小企業自身的規模影響其融資。中小企業從事的往往是一些短平快的項目,資金規模較小,經營較靈活,能充分發揮業主的主觀能動性。但從另一個角度論,銀行就會思考這樣一個機會成本:把錢貸給大企業破產了可能還是能收回百分之幾(當然絕對虧損額很大),但是貸給中小企業往往是“血本無歸”――因為現代經濟競爭十分激烈,中小企業很可能如曇花一現。同時,由于中小企業的業主成分復雜,由于現階段社會基本信用的缺失,而且債務追究機制很不完善,因此,中小企業在其破產后如何保障銀行作為債權人的利益就很成問題――如有的中小企業主在破產之后玩起了“消失”的游戲,有的業主干脆“自行了斷”以規避債務。

三是中小企業自身的信用問題影響其融資。特別是在中國,由于不能對市場主體形成有效的市場制約,更是徒增了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時的疑慮。一方面,由于整個社會征信體系尚未建立起來,從而造成銀行與中小企業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由于現階段大多數中小企業財務會計管理離規范化還有很大的距離,同時,由于種種原因,中小企業往往封閉真實的財務和項目投資信息,使商業銀行無法真正把握企業經營狀況與融資意愿。這在降低中小企業誠信度的同時也破壞了銀企的合作根基。中小企業沒有與其身份相適應的信用,因此,銀行對中小企業基本處于“無知”或“知之甚少”的狀態。作為此種原因的結果,銀行貸款時自然偏向了大企業。

(七)缺乏社會融資中介機構

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我國的中小企業協會不能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行業協會具有服務職能、自律職能、中介職能、政策咨詢職能。中小企業協會作為中小企業的自律性組織,也應該具有這些職能。但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協會在這些方面的功能還十分的微弱。二是缺乏擔保機構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例如,中國人民銀行的報告就指出,由于擔保交易法律的滯后,使得我國動產擔保貸款占比嚴重低于國際水平,光是閑置資金就達16萬億元。而且,由于對不動產擔保的過分依賴,已造成房地產價格不斷升高,并造成中小企業貸款難等突出問題。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之制度克服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根本上講就是―個打破現有的資金分配制度,并構建一種新的制度以對社會資金進行重新配置與整合的過程。中小企業融資難之克服牽涉到國家、融資體制、中介組織這三個方面,因此,進行有利于中小企業融資的制度構建也必須以此為基本立足點,并遵循系統的方法論,進行整體主義的考量。

(一)依法規范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功能

政府主導的投資與國家壟斷的金融體系形成了風險連帶體系,銀行貸款越來越集中于政府投資的大項目,大工程,期限也越放越長,由10年到20年,甚至25年。這既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社會資金有限,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企業爭利的格局下,不依法對政府的投資范域進行規整,政府決策就很可能由公性“強假設”淪為“弱假設”。美國學者加爾布雷斯就指出:“關于不平衡發展、不均等收入分配、國家資源分配不當、環境破壞和有名無實的規章制度,政府是問題中的一部分,但是,要求得

問題的解決,還得依靠政府”。毫無疑問,政府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進程中具有主導性的作用,但是,如何依法對其進行規制,使其職能不致缺位、越位、失靈,就顯得十分必要。具體而論,依法規范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功能應著力解決以下5個方面的問題。

1、界定政府的投資范域

依法明確政府的投資分工和投資范圍是一個最基礎的問題。政府投資的范圍內應主要限定為交通、能源、采礦等基礎設施與基礎工業項目以及一些公共事業項目,例如環境保護、城市公用設施、文教衛生等。為減少政府的資金投入壓力,對于政府投資的項目,一是要有明確的目錄,二是對于目錄里面的項目,在法律許可的前提下,要力爭多種不同的聯合投資,以充分調動中央、地方、個人及外資的積極參與。同時,要明確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范域。

2、對建設項目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政府要對項目進行劃分,有所為,有所不為:(1)對于經營性項目,政府投資要進行戰略性收縮,盡量降低在經營性項目中的投資比例;(2)對于競爭性項目,政府應完全退出,做好競爭性項目中爭利機制的“公證人”;(3)對于基礎性項目,政府應有所為,但同時要依法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就私人資本愿意進入的領域,政府要不予投資或少投資;就私人不愿進入或者無力進入的基礎項目,則應發揮政府的主導性作用,采取BOT等融資方式予以規劃和導引;(4)對有政府投資的項目,要在進行改革的基礎上繼續實行審批制;(5)對沒有政府投資的項目,則應不再實行審批制而改為核準制加備案制,且核準制只針對少數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同時,政府只從國家安全、環境資源保護、城市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而不屬于重大項目與限制類項目的就按備案制進行。

3、規制政府對金融資源的非市場配給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液,除非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對金融資源的配給應受到法律的嚴格控制。由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滯后,使得政府借助這一傳統的體制慣性,將一些金融資源如居民存款,通過行政而非市場的方式,轉變為一種由公權力隨意支配的公共資源?;诖耍鐣Y金的流向就不是以效益最大化為價值取向,而是以政府偏好為資金流向。在此種情況下,以市場為基礎進行資源配置的中小企業的融資必然受到擠壓,從而造成融資難度系數增大。同時,要規范政府部門興建公共工程的投資規模,因此,要依法規制政府對金融資源的非市場型配給,特別要搭配好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的比例。根據國外經驗,政府公共投資在總投資里只能占5%-15%左右。這一總量控制的經驗當資借鑒。

4、設立面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專門的政府機構

首先,這一機構應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起到協調政府、銀行、中小企業這三方主體的作用;其次,這一機構應鼓勵社會成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中心,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進行擔保服務;最后,這一機構應依法引導保險公司開辟新的險種――對中小企業的還款進行保險。這一制度安排應該說是非常具體與切中要害的,對中小企業融資是十分有利的。

(二)構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的制度體系

1、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基礎

在現行的體制下,中小企業融資難之解決必須注重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資金供給。但現在的銀行業是高度壟斷的,正如有學者所言,“在現在的中國,恐怕很難找到一個行業,在這個行業中國有經濟還占這么大的比重,而且是僅僅幾家國有企業就占了百分之七八十的份額?!迸c這種高壟斷的行業結構相適應,銀行貸款體制長期地偏向國有企業――一方面滋長了國企的“投資饑渴”,另一方面擠壓了中小企業的融資。由于銀行業改革的滯后,中國銀行業陷入了不良資產比例高、資本金低、營利能力差的體制性困境。就如何克服國有商業銀行的困境,理論界目前有四種思路。①筆者認為,這些改革思路大體上可以總結為三個基本層面:一是要明晰產權;二是注重銀行內部治理;三是推崇競爭。筆者認為,這三個層面都離不開相應的制度架構,否則,便可能流于形式或者失范。只有銀行本身搞活了,富有朝氣和活力,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中小企業融資難才能在目前從基本面上得到有效的解決。

2、依法組建金融公司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

考慮到國有商業銀行的體制偏好,有論者提出建立中小銀行以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例如德國,通過成立中小型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了適當而穩定的貸款。但是,由于我國規范中小銀行的制度環境不健全,僅僅出于競爭的需要或者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就貿然去建立中小銀行,恐怕不太現實。有基于此,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就是從現有的商業銀行拿出一部分資金設立金融公司。這種金融公司由于其濃厚的“本地色彩”而獲得對所在地經濟的深層了解,從而具有一定的信息優勢。目前一些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及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就在一定程度上類似于這種金融公司。對這些金融機構依法進行規范以促進其發展,是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的突破口。

3、成立面向中小企業的信貸機構是突破口

在商業銀行中設立專門面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切入點。事實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由國有商業銀行主導的融資體系很難發生重大的變化,商業銀行的改革雖然十分迫切,但操作起來還是困難重重。而成立金融公司也非朝夕之功,因此,相較之下,依托現行的銀行體系,在其中設立專門面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機構,就比較容易操作。應該說,在商業銀行中成立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貸款機構是將國家對中小企業的扶持真正落到了實處。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及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具體厘定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規模,并將之作為對商業銀行的一項考核指標確定下來。

(三)依法規范資本市場保障中小企業融資

一個完善的資本市場,由于其層次性、風險性等特征,與中小企業的存在多樣性的規模、高風險性的經營理念具有內在契合性。具體而論,利用資本市場克服中小企業融資難可采取如下路徑:

1、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現階段中國的資本市場只是在微觀層面上解決了一些上市公司和盤活企業的存量資金的問題,而對增量部分和重大項目建設,資本市場涉足不多,作用有限。在筆者看來,由于我國資本市場門檻較高,因此資本市場不光對重大項目少有“涉足”,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功能也遠未發揮。由此看來,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從制度的層面看就是應該依法大力發展資本市場。但資本市場的發展也要有重點。由于債券的收益比儲蓄高,但風險又比股票小,因此,發展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是比較理性的選擇。

2、合理確定中小企業上市的門檻

2006年開始實施的新《公司法》降低了股份公司的設立條件,對股份公司發行股票上市的條件作了比較大的調整。新修訂的《證券法》對股票上市的條件中不再要求“公司設立3年以上”且“最近3

年連續盈利”,只要求股本總額達人民幣3000萬元。在公司的上市條件方面,取消了“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1000人”的規定。從表面上看,新《公司法》與新《證券法》似乎降低了資本市場的門檻,但這并不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福音。首先,就新《證券法》降低股票上市的要求而言,主要是針對股份有限公司,而中小企業大多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對中小企業而言意義不大;其次,由于我國現階段公司上市采取保薦制,即公司上市須保薦機構的推薦,并核實該公司的上市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這一制度構建考慮到了非征信國家的國情,但是其在現實運作過程中難免會有人為的扭曲。且不必說中小企業在與大企業爭取保薦機構時無優勢可言,就是眾多的中小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足以讓中小企業望而卻步;最后,企業上市須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而申請上市的企業很多,由于證監會審核批準上市的公司數量有限――每年在中國大陸上市的企業不到100家,而已通過證監會核準并在排隊準備上市的企業將近400多家,因此,對一般的中小企業而言,上市可能就得一個“五年計劃”,至少也得2-3年,這是一個中小企業無法承受的等待時間。筆者認為,要使中小企業能在資本市場上融到資,比較切實的路子一是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的特點,降低公司股本總額的要求;二是要依法大力發展資本市場;三是要以降低企業債發行的門檻為突破點,改變目前主要由國有獨資企業、國家信譽擔保的企業債的發行格局,同時,中國證監會應盡快針對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制定一個具體的標準,并主要從企業規模、資金投向、企業信用等方面檢視中小企業是否有資格發行企業債券。

3、注重資本市場的層次建設

應該說,現有的資本市場是缺乏層次性的。而且,資本市場由于門檻太高,因此它往往只是少數大企業融資的“天堂”。進行資本市場的層次性建設,首先受益的就是廣大的中小企業。但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應注重制度先行,如此方能使一板市場規范、二板市場有序、三板市場活躍,從而為中小企業營造一個真正的融資機會。特別是對三板市場的監管,制度方面的建設顯得特別重要。以德國為例,由于對上市的公司缺乏嚴格的監管,因此盡管其經濟高速增長,但終因泡沫過多而使創立于1997年3月、仿照美國納斯達克市場設立的二板市場于2003年被迫關閉。這個教訓是我們在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時須吸取的。

4、大力發展開發性金融與風險投資

開發性金融(Development Financing)是實現政府發展目標、彌補體制落后和市場失靈的一種金融形式。由于開發性金融實現了國家信用證券化,成功地將商業銀行等機構的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集中的大額資金,并借助其完善的控制長期風險的新制度安排有效地控制了金融風險。因此,在社會征信尚未完善的情況下,開發性金融可以有效地轉化社會資金與控制信用風險,并在此基礎上貫通與資本市場的連接。因此,開發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將促進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和資本市場的發育?;陂_發性金融自身的強烈的政策性,這對現階段我國倡導支持的中小企業來說確是一個資金融通的機遇。

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又一條重要路徑。風險投資由于其組合性(同時投資幾家企業)、專業性、長期性(一般為3-7年)等特征,與中小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是相吻合的。由于風險投資注重組合性,因此風險投資可能是“多投少量”,這就十分適合于中小企業但不適合大企業的融資。同時,中小企業的發展一般都需3-5年,這一點于風險投資也是較為契合的。但是,風險投資的存續須以較完善的制度為前提,因為風險投資對本身其所投向的行業或產業風險就很高,如果再加上制度缺失、失靈等風險,則可能使風險投資喪失其本身應有的品性,其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功能就會受到削弱。因此,要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風險投資上找到突破口,制度就必須先行。我國目前已制定了《信托法》,這為風險投資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環境。當前的重心是,要力促《風險投資法》的出臺。同時,不能只顧給中小企業者融資而忘了風險投資人,因此,進行一些有利于風險投資者的制度安排――比如有限合伙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構建克服中小企業自身局限性的制度體系

法律要做的不是企圖對中小企業進行“脫胎換骨”以完全克服其自身的局限性,這既無必要也無可能,而是進行一些制度安排,盡量降低中小企業自身的局限性,使中小企業能最大程度地揚長避短,從而為其順利融資鋪平道路。

1、完善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與治理結構

一方面,中小企業的產權對外雖然十分明確,但其內部產權依然有待進一步明晰。中小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遭遇一個產權問題的兩難:不界定產權就會有損失,界定產權又成本太高,甚至造成分割企業財產以致影響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一個中小企業內部產權不清,勢必會影響這個企業的長遠發展與規劃,而投資者在面對這樣一個中小企業時也就會猶豫不決。由此看來,中小企業的產權完善不僅是外部意義上的,更是內部意義上的。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亦有密切的關系??陀^而論,中小企業主更有企業家的精神與實力,但是,中小企業面臨一個普遍的問題是:除了業主以外,一般沒有更高級或核心的管理層,因此,一家中小企業如果業主忽然不能發揮其應有作用,整個企業很可能就會在市場中不知所措,因此,中小企業同樣存在一個治理結構完善的問題。事實上,只有具備完善的治理結構,中小企業才可以有效克服傳統企業的那種“家族病”,也才能快捷有效地融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從上述兩個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完善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與治理結構,事實上有利于克服中小企業生命周期較短這一自身缺陷,它的直接效果是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奠定基礎并從事實上延長中小企業的生命周期,而其間接效果就是利用制度安排克服中小企業自身的一些局限性從而為社會提供比較穩定的投資預期,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中小企業融資難之解決。

2、利用制度安排彌補中小企業規模的不足

首先,中小企業可以走依法聯合的路子。要有效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別是得到發展的資金,對于分散的中小企業要深刻體悟自身的不足與過于分散帶來的低水平競爭、惡性競爭的弊端。在組建集團公司條件不具備的條件下,要獲得與大企業競爭的優勢與談判的資本,中小企業走向聯合的路子是較為切實可行的。在聯合制下,各中小企業業主對內仍然可以維持自己相對的自主經營權,而對外則有攥指成拳的效應。但是,對這種聯合一定要依法進行,不能演變為反競爭的“價格固定”或“價格同盟”等,如何把握這個“度”,是一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其次,中小企業要走與大企業組建合資公司的路子,而不是目前的“掛靠”。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很多都存在“掛靠”的問題,這會給企

業的發展帶來產權的隱患。在倡導“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今天,中小企業再走“掛靠”的路子就不是一種明智的策略選擇。與大企業組建聯合公司的結果,一方面提高了中小企業的實力,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規模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在無形中提升了中小企業的影響力。這對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具有現實意義的。最后,中小企業要順應我國加入WTO的需要,積極地走出去。正如龍永圖先生所指出的,市場并非完全是跨國公司的天下,只要提升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中小企業還是有出路的。中小企業要解決融資難,說白了就是要別人愿意借錢給中小企業,那么中小企業自身就必須堅定不移地謀發展。龍永圖認為,“傍”國際大款就是中小企業的一條發展路徑,并舉波音公司的例子進行了佐證。應指出的是,中小企業在“傍”國際大款時一要有保護自己合法權利的意識;二要有守法守信的良好素質。

總之,中小企業克服其自身規模上的局限性是其解決融資難的又一重要條件。這就需要中小企業充分發揮聯合(聯合其他中小企業與國內外的大企業)的作用以彌補自身的不足。

3、構建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

一是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的構建。要使銀行或其他投資者突破對中小企業財務亂、信用低、風險大的傳統觀念,中小企業的信用評估機制的建設就顯得十分必要。要從當今銀行融資占主流的格局的實際情況出發,由銀行制定中小企業信用評估的標準。同時,要將中小企業的貸款額度與信用評估的結果聯系起來,強化對信用的保護,培育與扶持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小企業。

二是要構建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運作機制。(1)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為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中小企業擔保中心要體現其中心的作用,發揮為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擔保的主心骨作用,并且應有政府的積極參與。(2)要組建信用再擔保公司。目前,天津、內蒙、山東、河南等十多個省均已建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應加快這種制度建構。(3)各擔保機構要聯合起來,通過“信用抱團”的影響,形成合力,以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實力。(4)要強化擔保協會自身的自律,使之真正成為政府、中小企業、銀行之間的橋梁與紐帶。一方面,要建立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并逐步實現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為社會及時了解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與信用狀況提供權威的數據源;另一方面,信用擔保協會自身也要加大業內的信息披露,便于公眾對其運作進行監督。

三是要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分擔機制。首先,要構建擔保機構與政府之間的風險分擔機制。政府是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堅強后盾,沒有政府的支持,擔保機構是難以為繼的。其次,要按國際慣例,將擔保風險在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進行分散。擔保機構承擔責任的比例一般應為70%-80%,其余部分由協作銀行承擔。最后,要建立完善的債務追查機制,在擔保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進行風險分攤。只有政府、擔保機構、銀行、中小企業一起去面對風險,各盡已能,方能使這一確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制度安排永葆青春。

四是要建立信息失真的懲罰機制。擔保機構是否介入擔保、銀行是否發放貸款,都是建立在信息真實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必須依法保障信息的真實性,懲罰失信行為。由于企業信息的提供、征信機構對企業信息的采集、加工和披露,客觀上都存在著信息造假的可能性,因此,必須對此作出明確的處罰規定,從而構建一種有效的信息制約機制。

三、結論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結論:

第一,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政府的角度看,中小企業之所以融資難是因為體制改革的非均衡性、相關的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制度構建與機構功能不健全,不利于中小企業融資;從銀行的角度看,國有商業銀行對信用的過度壟斷、體制性的偏好等使中小企業難以融資;從資本市場的角度看,是資本市場的門檻太高、層次性缺乏、融資渠道太窄等不便于中小企業融資;此外,中小企業融資難也有其自身規模不足、信用缺乏等原因。

第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解決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這一世界性難題,必須多管齊下。在作業面選擇上,應選擇政府、銀行、資本市場、中小企業自身這四條進路,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建構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多管齊下是方法,制度構建是保障,系統考量是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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