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1
一、實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根據《內蒙古自治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內政發〔〕57號)和《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赤政發〔〕77號)要求,年我市實施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在全市范圍內實現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流程、信息系統“四統一”。
(一)統一基金征繳政策
全市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內政辦字〔〕76號)要求,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做好醫療保險費預算編制工作,確保醫療保險費足額預算,凡是機關事業單位采取由財政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的,從年起,一律改由地稅部門依法向參保單位全額征繳。
(二)統一醫療保險待遇
1、參保職工在全市范圍內就醫、購藥,醫療保險待遇執行統一標準。
全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由13萬元提高到17萬元,即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維持5萬元不變,社會醫療救助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統一提高到12萬元。
2、鼓勵和允許城鎮職工到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就醫。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為1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減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設起付標準。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比其他醫療機構提高5%。
3、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其他相關待遇仍執行《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赤政發〔〕77號)所規定的標準。
(三)統一經辦流程
城鎮參保職工住院手續的辦理、住院過程的實時監控和面對面的稽查,執行統一的流程,住院醫療費的結算全部實行即時結算。
(四)統一信息系統
年在全市范圍內,城鎮醫療保險實現計算機網絡有效連接,社會保障卡實行全市“一卡通”,醫療保險費用實行即時結算。
二、實施城鎮醫療保險“一卡通”
本著統一規劃、穩步實施、規范管理、提供人性化服務的基本原則,全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從年1月起逐步實施醫療保險“一卡通”?!耙豢ㄍā苯Y算業務實施后,全市參保職工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ā保┛稍诔喾迨蟹秶鷥却_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簡稱“兩定單位”)就醫、購藥。
(一)“兩定”單位管理
各旗縣區人社部門在本轄區內確定的“兩定”單位中,選擇二至三家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三至五家定點零售藥店作為全市管理的“兩定”單位,其余“兩定”單位仍由各地區自行管理。全市管理的“兩定”單位的管理辦法、考核辦法和服務協議由市人社部門統一制定。
(二)就醫購藥
全市范圍內,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均可持社??ㄔ诒镜貐^所確定的“兩定”單位就醫、購藥,亦可在全市管理的“兩定”單位就醫、購藥。
(三)醫療費用審核、資金結算和資金清算
醫療費用審核、資金結算和資金清算總的原則是參保地審核,就醫地結算,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間清算。
1、費用審核。參保職工跨參保地就醫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自治區、市醫療保險規定進行審核。
2、資金結算。參保職工跨參保地就醫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屬于個人負擔的,由“兩定”單位直接向參保職工收??;需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先由就醫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預留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后,以墊付的方式定期與“兩定”單位結算。
3、資金清算。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各地區間“一卡通”資金往來清算的綜合協調工作,根據參保職工跨參保地發生的就醫、購藥費用,每月清算出各經辦機構應支付或應回收的資金。各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予以支付。
三、引入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市本級城鎮職工社會醫療救助保險
根據赤政紀字〔〕27號《研究市本級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引入“湛江模式”有關事宜》會議紀要精神,按照以政府經辦為主導、商業保險參與管理為補充的原則,借鑒湛江經驗,引入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市本級城鎮職工社會醫療救助保險的管理和服務。
(一)資金籌集
城鎮職工社會醫療救助保險費每人每年150元。其中100元作為社會醫療救助保險資金由人社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管理,50元作為大額醫療補助保險資金,由人社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代參保職工向保險公司再投保。
(二)保險待遇
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保險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由個人、社會醫療救助保險和大額醫療補助保險共同承擔。社會醫療救助保險和大額醫療補助保險支付比例均為85%。即: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5萬元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社會醫療救助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8萬元提高到12萬元,其中,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用社會醫療救助保險費中的100元承保7萬元,商業保險公司用社會醫療救助保險費中的50元再承保5萬元。一個醫療年度內,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達到17萬元。
(三)服務管理
1、市本級城鎮職工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出院時須結清個人應付的醫療費,其余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涉及大額醫療補助部分再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商業保險公司結算。
2、市本級城鎮職工異地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后,憑參保證件和加蓋公章的疾病診斷證明、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住院收據等就醫資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結算。
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要積極配合,及時提供檢查所需資料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和“一卡通”工作,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方便參保職工跨參保地就醫、購藥費用實時結算的有效手段,是提升醫保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的重要舉措,也是政府為民辦實事的一項民心工程。各地區及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切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認真做好市級統籌的銜接工作,確保年完成市級統籌并開展好“一卡通”工作。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2
說實在話,舞鋼的全民醫保,并不是筆者心目中所期望的全民醫保。全民醫保真正的內涵是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其核心至少有兩點:一是全面覆蓋;二是同一受益標準。但舞鋼的“全覆蓋、無縫隙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實際上分成了三大塊,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照新農合針對“第三類人”的醫療保障,后兩者適用的都是新農合的標準。換句話說,舞鋼的全民醫保對三大塊人群,執行兩套保障水平差異很大的醫保標準。因此,舞鋼的醫保模式創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民醫保。但筆者仍然為之叫好,因為這是醫療保障制度建構理念上的重大突破——醫療保障制度應該實行全面覆蓋,即便是最低水平的保障。就舞鋼市而言,此前“第三類人”游離于醫療保障制度之外,而更具有普遍性的是,農村居民的制度性醫療保障整體缺失。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應該重塑的理念就是,無論是城鎮居民、農村居民抑或“第三類人”都應該無一遺漏地被納入保障的安全網。
考慮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時應秉持何種理念和原則,實際上就是討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規范性目標和制度轉軌過程的公平問題。在這方面,羅爾斯的正義論以及阿瑪蒂亞·森關于社會公正理論等,都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思考視角。從羅爾斯的理論出發,首先應該從“無知之幕”的初始立場來重新考量城鄉社會保障的二元結構。擯棄現實生活中人們在地位、能力和利益等方面的不同和沖突,從“無知之幕”的角度重新考量,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二元結構和正義原則背道而馳,必須用正義原則來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無論城市、農村,應選擇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
其次,根據平等自由絕對優先原則,社會保障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必須無條件予以滿足,除非所有國民同時沒有滿足。
最后,根據“差別原則”,補償作為“最少受惠者”的農民。在城鄉二元結構的背景下,農民作為一個群體在社會中處境最差,就有權要求得到更多的社會資源,無論這種補償是否會導致社會總體效用的最大化。這種社會資源,在羅爾斯看來,就是社會基本品(primary social goods),即包括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以及自尊的基礎。
阿瑪蒂亞·森的理論同樣賦予我們很多啟發。首先,從森的理論出發,基本醫療保障作為“實質性自由”是發展的首要目的。在討論建立全民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時,降低效率、損害國家競爭力、妨礙經濟發展,乃至“洋躍進”都是反對者的通行觀點。根據森的“以自由看待發展”這一更為基本的觀點,以這樣的方式提出問題,本身往往就是缺乏一種重要的認識,即接受基本醫療保障的機會作為一種“實質性自由”,是發展的組成部分,其與發展的聯系,并不需要通過其對國民生產總值增長或對工業化進程促進的間接貢獻而建立起來。
而實際上,醫療保障的自由和權利對經濟進步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然而,盡管這種因果聯系確實是顯著的,但是由這種因果聯系所證明的自由和權利的作用,只是這些自由在發展中所起的直接的建構作用之外的額外的貢獻。換句話說,健康本身就是發展的一個目的,我們必須將農村醫療保障缺失以及基本醫療服務缺乏等問題納入發展的評價體系中,促使我們去正視和解決這些問題。
其次,以可行能力剝奪看待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從森的理論出發,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或目前的合作醫療)就不能僅僅定位于降低大病的經濟負擔,減少大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導致的農民收入視角下的貧困。因為從可行能力的視角出發,根本的問題要求我們按照人們能夠實際享有的生活和他們實實在在擁有的自由來理解貧困和剝奪。發展人的可行能力直接順應這些基本要求。誠然,提高人的可行能力一般也會擴展人的生產力和掙錢能力。這種關聯提供了一種重要的間接聯系,通過它,可行能力的改善既能以直接的、又能以間接的方式幫助豐富人的生活,使剝奪情況減少、剝奪程度減輕。但是這種工具性聯系盡管重要,卻不能取代對貧困的性質和特點的基本理解的需要。
最后,醫療保障作為實質自由的“工具性”功能要求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建立覆蓋全民的醫療保障制度有利于直接擴展防護性自由,進而促進社會自由、乃至經濟自由、政治自由和透明性自由,發揮作為實質自由的“工具性”功能,從而為發展做出貢獻。
另外,人權、健康權、社會保障權等理論也有助于我們反思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建構理念。我國作為《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就應該認真履行條約規定的盡最大能力實施和非歧視的一般義務,保證人人享受社會保障的實質權利。這當然包括當前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權利。我國農村居民同樣享有健康權,國家應該尊重、保護農民的健康權,并有義務通過合適的政策安排實現農民的健康權。社會保障權作為一種人權,國家應該保證人人享有,不得有任何歧視。而我國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權利長期被忽視,實質上是對人權的踐踏,對一部分國民的歧視。
綜上所述,從羅爾斯的正義論出發,無論是從“無知之幕”的角度重新考量,還是基于個人權利必須平等的視角,還是根據“差別原則”,補償作為“最少受惠者”的農民,目前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二元結構造成嚴重的不平等,和正義原則背道而馳,必須用正義原則來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無論城市、農村,應選擇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同樣,從阿瑪蒂亞·森的“實質性自由”和可行能力出發,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從人權、健康權和社會保障權等權利的角度看更是如此。無論是農民的醫療保障,還是舞鋼市“第三類人”的醫療保障,都是同一個道理。
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嚴重不公平嚴重背離了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建構理念。為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服務均等化,必須從目前的二元割裂的制度結構走向全民醫療保障。但全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障經常受到質疑(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是如此)。比較常見的觀點是以“國情”、特別是“財力有限”為由,說中國還不發達,缺乏建設統一的社會保障的能力。如北大陳平教授就極力反對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在他看來,在中國這么大的發展中國家搞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根本不可行的,戰略目標是錯誤的,是“洋躍進”?!敦斀洝冯s志的總編輯胡舒立女士也認為“全民醫保脫離實際”,“口號喊得越動人,越容易把我們引向歧途”。
但正如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較快發展卻伴隨著農村健康狀況的相對惡化一樣,經濟增長和財力增強并不一定直接帶來人們醫療保障水平的提高,相反,收入水平相對較低,也并不意味著我們在醫療保障層面無所作為。從森的理論出發,我們一方面要區分增長引發(growth-mediated)和扶持導致(support-led)兩種機制,另一方面,要認識到公共服務、低收入和相對成本之間的關系。
森和德熱茲區分了兩種迅速降低死亡率的成功類型,分別稱作“增長引發”和“扶持導致”的過程。現在重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就要綜合運用增長引發和扶持導致兩種機制??v向來看,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實力比以往任何時期都要好,要充分運用增長引發的機制,通過發揮高速經濟經濟增長的作用,主要的切入點就是擴展農村醫療保障,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橫向來看,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確實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但這不能構成反對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理由。因為我們可以發揮扶持導致的機制,而扶持導致的過程并不等待人均實際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以及財政實力的大幅度增強,其機制實質上是把優先重點放在基本醫療保障上。
森的相對成本理論同樣可以用來回答很多人對于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實力是否能夠支撐全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擔憂。根據森的理論,扶持導致這一過程的可行性依賴于以下事實,即有關的社會服務(諸如保健)是勞動密集型程度極高的,因此在貧窮——低工資——經濟中是相對便宜的。一個貧窮的經濟可能只擁有較少的錢用于醫療保障,但與富國相比,它也只需要較少的錢就能提供富國要花多得多的錢才能提供的服務。相對價格和成本是決定一個國家能負擔什么的重要參數。在給定一定的社會投入的情況下,特別重要的是要注意與醫療保障等社會服務有關的相對成本的變化。改革開放之前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實踐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因此,除了增長引發的過程,扶持導致的過程作為一條發展道路所取得的成功,確實指明了一個國家不必等到(通過可能是相當長期的經濟增長)富裕起來之后,才開始爭取基本醫療保障的迅速擴展。通過適當的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盡管收入相對較低,但生活質量還是可以迅速提高的。況且,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也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率的提高這一事實,也增強了在貧窮經濟中應該大力發展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這類社會安排,而不必等到先“富裕起來”的觀點的說服力。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3
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刻不容緩
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是事關群眾生命安全的大事。目前,我國城鎮醫療保障體系構成的主體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其覆蓋范圍僅限城鎮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在各級財政的補助下,廣大農村居民已逐漸被納入醫療保障范圍。而城鎮職工家屬及其子女在勞保公費醫療制度改革后,尚未有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形式,成為醫療保障制度覆蓋的空缺。據統計,截至2005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5.62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3%,其中就業人口2.73億,非就業人口2.89億。城鎮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約1.38億人,僅占全體城鎮人口的25%。由于大部分城鎮居民沒有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他們的醫療問題只能主要依靠個人和家庭力量解決。快速增長的醫療費用和極低的醫療保險覆蓋率,使群眾“小病扛、大病拖”、“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時有發生。由于社會轉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風險的困擾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帶來的分配不均等,廣大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城鎮醫療保障建設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中國已經進入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重要發展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沒有保障,難有社會的公平與和諧。構建和諧社會,彰顯了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特殊作用和戰略地位。就醫療保障要保障權益、調節公平、促進和諧的特殊作用機制而言,目前的醫療保險僅覆蓋1.38億人就意味著改革還只是開始。十五屆五中全會明確指出:“要加快形成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醫療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在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中,就是要明確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這是我國城鎮醫保制度改革所面臨的新的歷史方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架構及原則
基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十多年的經驗,結合一些地區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探索,筆者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架構及原則作出如下設想:
首先,在組成上,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應包括:基本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和補充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為全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主要是對當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完善和發展,保障對象要從城鎮從業人員拓展至所有城鎮居民。保障形式主要是:統賬結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費用統籌。統賬結合醫療保險就是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在完善現行統賬結合保障形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和轉換個人賬戶的功能。住院醫療保險不設個人賬戶,為參保人員提供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大病醫療費用統籌是對前兩個險種的補充,重點對參保人員自負醫療費超過一定金額后進行補償。在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方式上,有雇主的采取雇主和雇工雙方共同繳費的方式,無雇主的以個人繳費、財政補助等方式參保。社會醫療救助是針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有困難的弱勢人群提供的醫療保障方式,主要體現政府責任,各級財政共同籌資,對困難弱勢群體提供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險是對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主要是對特殊人群的補充保險,如公務員醫療補助、突出貢獻人員醫療補助,以及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涵蓋商業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應遵循自愿參保原則,包括個人投保、企業投保和互保險等。
其次,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廣覆蓋原則。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在當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把覆蓋范圍拓展至全體城鎮居民,通盤考慮城鎮各類人群的收入水平及醫療需求,體現出制度覆蓋范圍的廣泛性和對城鎮各類人群醫療保障需求的適應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公平”就是要打破當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局限和政策條框,在保障權利與繳費義務對等的前提下,全體城鎮居民一視同仁均可參加醫療保險。“效率”就是保障待遇水平與繳費籌資水平相對應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發揮統籌基金的作用。保障基本醫療的原則。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水平要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當前應以為廣大城鎮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保障為原則,同時對城鎮居民特別是困難人群、失業人員、低保家庭等在保障基本醫療的基礎上,對其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進行補償,降低大病風險。多層次保障原則。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要根據城鎮人群結構多樣化的特點體現保障的層次性和可選擇性,使各類群體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選擇相應的繳費水平并享受到相應的醫療保障待遇,形成多層次保障的體系,并實現體系內各險種的的有效銜接。
第三,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基金的籌集上必須通盤考慮,綜合運用各種集資模式,取長補短。當前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主要有三種:現收現付制、完全積累制和部分積累制。現收現付制的優點是不受通貨膨脹的影響,缺點在于它要求人口增長相對穩定,即每年進入和退出勞動大軍的人員數目大致相當。對于目前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問題,這種方式的可行性值得研究。完全積累制對保障對象自我保障的激勵機制強,度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有足夠的基金,不存在支付危機,國家、資方負擔較小,而且不受年齡結構變動的影響,缺點是難以抵御通貨膨脹的影響,且基金投資和管理的難度大。部分積累制介于現收現付模式和完全積累模式之間,即在現收現付模式的基礎上,在國家、企業和個人支付能力范圍內,比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多征集一部分金額作為積累基金,使收大于支,從而積累一部分基金,以適應人口結構變動的需要。綜合比較三種模式,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應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籌集管理基金,建立部分積累式基金模式,并采取一定的風險調劑機制。
構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面臨的問題和應采取的對策
當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面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制度建設問題,二是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問題,三是醫保機構管理服務能力問題,四是法律約束問題。這四方面問題也成為構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系統工程的切入點和核心抓手。為解決這些問題,筆者擬從具體操作的角度提出幾點構思:
在制度建設上,要建立完善覆蓋所有城鎮居民的各種保障需要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一是制度設計體現多層次。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制度設計,應突破當前險種單一或按人群設置險種的做法,打破城鄉戶口界限、打破居民身份界限、打破就業形式界限,綜合考慮城鎮各類人群的性質,總體設計覆蓋各類人群的醫療保障制度,并通過分步實施,把沒有固定工作、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城鎮居民、城鎮弱勢群體、學生兒童等都納入到醫療保障范圍。二是合理確定保障水平。保障水平和繳費水平要掛鉤,根據繳費水平合理確定保障水平。在醫療服務范圍上,應當以提供基本醫療和使用基本藥品為主,同時注重對參保人員大額醫療費用的補償和救助。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還可研究建立獨立的老齡人口醫療保障機制,實行單獨統籌,以利于基金風險的調控。為了規避參保的逆向選擇風險,應制定連續繳費待遇享受的有關管理制度, 防止“無病不參保、大病就參保、病好即中斷”的現象發生。三是建立穩定的籌資渠道。拓寬籌資渠道,堅持政府、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明確各方責任,建立健全以醫療保險繳費機制為基礎,財政支持、社會資助、家庭責任為輔助的籌資體系,形成醫療保險繳費機制、困難人群和老人(退休人員)的財政補助機制、地區間基金平衡調節機制、基金安全補償機制等。建立費率浮動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收入增長等因素合理確定繳費率。明確繳費滿一定年限后可免費享受保障待遇的模式,刺激個人繳費動機。借鑒一些國家的經驗,還可以研究通過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方式來確?;I資的穩定來源。
在管理方式上,要完善適應城鎮醫療保障制度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專業化管理手段。一是建立專業化管理機構。加快醫保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從上到下統一的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機構,明確管理部門性質和專業化人員配備標準,實現管理的規范化。同時完善管理機構內部制衡監督機制,并建立獨立于醫保管理部門之外的監督體系。二是完善管理信息網絡。堅持金保工程建設標準,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科學規劃,注重接口的標準化和系統的可擴展性,為各統籌地區之間的聯網和數據傳輸提供支持。在信息系統中完善數據交換、異地就醫結算、安全認證等功能,使居民在任何一個醫保經辦窗口都可辦理業務,享受到全程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應切實發揮出支撐經辦業務的功能,同時完善指標運行分析體系,及時監控醫療服務行為,對異常變動數據進行跟蹤,為分析決策提供直觀有價值的數據。三是合理確定統籌層次。社會保險統籌水平越高,集合風險和化解風險的能力就越強。因此,提高覆蓋率與提高統籌水平二者之間是互為前提、相輔相成的。當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統籌地區最底層為縣級,對于大部分經濟欠發達的縣級統籌地區,抵抗基金運行風險的能力極其微弱。醫療保險覆蓋到城鎮居民后,隨著人口在城鄉和地區間的大規模轉移,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統籌層次可適當提高至省轄市級,這樣有利于實行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利于保障資金統一調度,也有利于一個地區居民的負擔公平。四是建立醫療保障風險儲備調劑金制度。為了應對統籌基金的支出風險,應當從統籌基金中提取一定的風險基金,達到一定額度后(一般為上年度醫療費用總支出),用于彌補重大醫療突發事件等基金支出風險。同時,可研究采取基金保值增值措施。通過保險基金的有效投資增強基金的支付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五是推進醫療費用結算標準化。制定完善醫療費用給付標準,形成既有效保障居民基本醫療待遇又不損失醫療服務效率的償付機制。建立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庫,包括診療項目、高值耗材、藥品等,在省級乃至全國范圍內統一執行。
在服務方式上,要構建覆蓋全體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社會化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城鎮居民參保后,醫保管理服務將面臨更多個性需要,為了提供人性化的便捷的保障服務,亟需建立起以醫保經辦機構為龍頭,以定點機構為基礎,以社區勞動保障平臺為依托的一體化管理服務網絡。要把醫保服務向社區前移,明確界定社區醫保管理服務職能,把宣傳醫保規定、提供政策咨詢、匯集醫保信息、經辦醫保業務、利用衛生資源、監控費用支出等經辦服務延伸到社區勞動保障平臺,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的經辦服務。二是完善定點醫療服務網絡體系。定點機構網絡包括定點醫院、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和定點專科醫院,應按照參保人員就近就醫的原則,發揮各層次醫療服務資源的互補作用。按照WHO的研究結果,80%的疾病問題都可以在社區層面解決。為實現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用較低的成本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應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把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定點,把體現社區醫療服務特點和優勢的特色項目,如老年醫療保健、殘疾人醫療輔助、家庭病床護理、慢性病監護等納入支付范圍,通過建立就醫導向機制,如降低自付比例或起付標準、明確社區首診制和轉診制等,引導參保人員“小病康復在社區,大病診治進醫院”。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4
醫療保障是廣大人民生存、生活和生命質量提高、發展的基本前提,其實施過程,就是調整社會各利益群體、全社會成員健康利益關系,以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促進社會發展的過程。作為社會和諧的前提和保障,欠發達地區的醫療保障應與發達地區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絕不能因為欠發達地區發展滯后,醫療保障也理所當然地慢半拍、低半格。加大欠發達地區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力度,是加快該地區和諧社會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欠發達地區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反映在醫療保障上的問題,是醫保體系建設從探索到定型過程中暴露出來的體制設計上的缺陷,正視這些問題,有助于醫保方案的完善。
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人員覆蓋面較低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采取的是以社會醫療保障為主的模式,具體可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兩大項。截止到2006年底,甘肅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達196.58萬人,但這只覆蓋了城鎮總人口的25.2%,加上去年底進入醫療保障范圍的66萬低保人員,占城鎮人口的比例也只有33.7%。大批城鎮人口仍游離于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特別是國有關閉破產、轉制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險費用來源沒有明確穩定的渠道。截至2006年,甘肅農村參加新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852.7萬人,只占農村總人口的47.5%,覆蓋率仍然很低。廣大農村缺醫少藥、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時有發生。作為從農村轉移出來的農民工等邊緣群體的醫療保險問題,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
現行醫療保障支付模式保障水平過低現在實行的醫療保險制度基本上都采取“統賬結合,費用共擔”的支付模式,并規定了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個人所應承擔的自付額。這一措施雖然引入了對醫療服務需求方的成本制約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職工過度使用醫療服務資源,但規定的起付標準偏高,而最高支付限額又偏低,無形中加大了個人和家庭自費醫療的比重。在欠發達地區,由于財政補助能力有限,參保人員繳費的能力也不高,導致籌資總額小,進而造成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偏低,從而影響了個人或家庭參保的積極性;個人和家庭參保積極性不高,反過來又制約了籌資總額的增長。這樣,個人負擔比例過高,“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緩解。
醫藥費用上漲過快欠發達地區的一些醫院,尤其是縣級醫療機構的費用上漲最為突出。據調查,甘肅景泰縣醫院2006年1―4月人均次住院費用每月上漲都在100元以上,4個月之內上漲了25%;靖遠縣醫院人均次住院費用4個月之內上漲了43%。醫藥費用的過快增長,既有科技進步、診療條件快速改善以及人民群眾需求日益增長等合理因素的影響,也有醫療機構補償機制不健全以及醫藥行業普遍存在的逐利趨向等不合理因素的作用。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將進一步加劇。
醫療保險保費收繳難一些大中型國有企業面臨企業負擔過重和經濟效益不好等困難,盡管繳費比例較低,但企業拖欠醫療保險費的情況仍然很嚴重,造成此類企業在職職工和下崗、離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障嚴重不足。甘肅尚有23萬離退休人員未能參加醫保,占離退休人員總數的30%。特別是那些1999年以前關閉破產的企業,由于未預留參保費并失去繳費主體,這些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醫保無從談起。而一些經濟效益好的新興國有股份制企業、外資企業,因雇員年齡構成偏低,負擔輕,對醫療需求較少,對于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積極性不高,有意拖延參保,從而造成公平性在基本醫療保險的運作中無法充分體現。在廣大農村,特別是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偏僻地區,即使人均年繳10元的合作醫療費用,一些農民也拿不出。
政策取向與制度設計
注重政策的配套與銜接在制定政策時,要統籌考慮,注重各項政策的配套和銜接,才能最大程度的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如甘肅金昌市出現了城鎮低保人員自覺轉為農村戶口的現象,其原因就是農村實行了合作醫療,看病能報銷,有了保障,而城市由于沒有對低保人群實行醫療保障制度,看病沒有保障。這種現象促使當地政府開始思考并試行城市低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制度,這也說明了我們在制定政策時,缺乏統籌考慮。同時,醫保政策與其他相關政策的配套銜接也不可忽視。比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在一些地方實施以后,因為其參保條件較為優惠,又造成一些低保家庭成員不愿參加勞動強度較大而報酬較低的工作,從而影響了消除“零就業”家庭政策的順利推行。還有,目前在農村推行的計劃生育、扶貧開發、地方病防治等政策,亦應通過部門協調,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效銜接。
確立基本醫療支出的政府主導地位建立良好且穩定的籌資體系,才能保障合作醫療的持續發展。各級財政支持是保證醫療保障制度正常運轉的關鍵。離開了財政的支持,城鄉的醫療預防保健網和衛生隊伍建設就無從談起。為此,需要適當調整現行的財政體制,制定地區性差別補助標準,補助應向欠發達地區傾斜,以保證欠發達地區能有必要的資金投入醫療保障。在各級財政加大投入的情況下,還需要建立一個穩定的多方籌資體系。建議政府考慮通過調整稅收的使用方向、開征社會保障稅、發行彩票和建立合作醫療基金等方式,為醫療保障籌集資金。根據國際經驗,只有開征社會保障稅才能給社會保障體系以穩定的支撐。早在1990年,全世界118個國家中就有80個國家開征了社會保障稅,因此我國也應盡快研究社會保障稅的征收問題。
監管能力建設目前,甘肅的居民醫療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而農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由衛生部門負責,職能交叉、政策不統一,有可能出現“都管都不管”的現象,致使一些群體有可能游離于醫療保障體制之外,比如農民工和流動人口。因此,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障機構顯得非常迫切。各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監督醫?;鸬幕I集、使用情況,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加強對醫院藥品價格的監管,千方百計地降低醫療費用,降低藥品生產成本特別是非生產性成本,規范藥品市場,減少藥品流通環節,擠掉藥價中的“水分”,做到藥價合理。同時,要進一步規范醫療單位的服務行為,做到科學用藥,合理檢查,制止各種亂開藥、亂檢查和亂收費行為。
加快醫療保障法制建設進程雖然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走過了五十多年,但至今尚無一部完整的相關法規出臺,導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支付、統籌管理極不規范。1998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為各地實行基本醫療保險提供了框架,但行政規定畢竟不同于法律法規,缺少法律的強制性。國家立法滯后,地方立法分散,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被分割,由此導致基本醫療保障沒有達到廣覆蓋的要求,權威性差,保障程度低。目前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提訟時,基本上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因此,必須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筑起醫療保險的法律保障。
醫療保障體制的構建醫療保障體制應該由三個板塊構成:第一塊是由政府建立的覆蓋城市和廣大農村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穩定器。第二塊是各類商業健康保險,旨在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下的“效率”優勢和資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滿足人們在醫療方面的多元化需求。第三塊是醫療救助體系,主要為老人、貧困人口等弱勢群體提供醫療救助服務。通過“三大板塊”,有機整合和統一社會保險與商業健康保險、城市與鄉村醫療保障,以防范系統性風險和構建和諧社會為著力點,打造適于欠發達地區的醫療保障體系。
(1)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個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對于提高農民健康水平、保障和維護農民生活權益、促進全社會穩定協調發展、推動農村經濟進步,以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必須考慮廣覆蓋。不論從公平角度還是從發展及穩定的角度考慮,逐步建立覆蓋所有農村居民的最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都非常必要。國家準備在今年擴大試點,甘肅將覆蓋全省農民居民。第二,保障目標必須立足于?;窘】怠o論是考慮到經濟能力問題,還是考慮到衛生投入的績效以及農民的實際需求,必須注重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和治療,讓更多的人受益。在低投入水平下,如果能夠合理選擇保障重點,也可以獲得良好的健康結果。第三,在基本體制模式選擇上,可進行服務補貼方式的試驗。有的專家提出,把藥品和診療手段作為服務包,以福利品方式向所有農民提供,收費要低于實際成本,對經濟困難家庭還可減免自付費用,這種思路可以嘗試。這種做法可以讓所有農民得到實惠,還可提高衛生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度降低組織與管理成本。
(2)城鎮醫療保險
對城鎮的醫療保險要分為幾個層次。首先是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這個制度出臺得比較早,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其次是城市低保人員的醫療保險,甘肅在試點的基礎上,從2006年12月開始在全省推開,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人均年籌資標準不低于80元,省財政補貼50元,市縣兩級財政補助20元,長期困擾低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開始有了解決途徑;再次是城鎮非職工居民的醫療保險,甘肅準備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開??梢哉f,以上三個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基本上覆蓋了城鎮居民。
(3)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醫療救助是國家為貧困人群建立的一種醫療保障制度。醫療保障制度的目標是利用最少的資源為最多數人口提供健康保障。甘肅城市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城市“低?!睂ο笾形磪⒓映擎偮毠せ踞t療保險的人員,或雖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以及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困難群眾。城市醫療救助采取降低醫療收費和醫療費用補助兩種方式。救助對象持《城市醫療救助證》就診時,原則上參照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范圍,制定醫療救助對象補助標準。醫療機構(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掛號費、會診費、出診費等費用給予適當減免;住院費、檢查費等優惠15%左右。優惠部分由民政部門補償。農村重點救助對象為五保戶、特困戶、三等甲級以下傷殘軍人、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老復員軍人中的特困戶等。對多發病、常見病和急性傳染病人的住院治療費用按整個費用的40%-70%給予救助。救助對象全年個人累計享受救助金額不超過8000元。醫療救助制度的設立,將有效緩解困難群體看不起病的問題。
(4)協調發展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5
關鍵詞:醫療保障;醫療改革;服務體系
一、當前我國新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
俗話說:“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國開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醫療保障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經過多年的改革和建設,我國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構架,其主要標志就是確立了新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農村地區也逐漸建立起了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盡管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建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總體上看還不盡人意。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狹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經突破1億人,但從總量上看,醫療保險覆蓋面只相當于2001年城鎮就業人口的42%,在三大社會保險中是參保率最低的一種。從結構上看,我國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的是國有企業、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大量其他類型企業的職工,靈活性就業人員,城市弱勢群體等,如低收入或下崗、失業職工,殘疾人和孤寡老人,進城的農民工,以及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等,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還沒有享受到制度上的醫療保障,有違社會公平原則。
(二)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尚未真正形成
盡管目前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但合作還有明顯欠缺:一是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現有體系中各個層次的運行還沒有納入正軌,成效并不顯著。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服務等還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
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是關系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醫療衛生體制包括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問題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問題。就一般的意義講,醫院補償機制就是指醫院獲得收入的方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政府對國有醫院的補償政策也有所變化,補償的規模逐漸降低,醫院以經營收入為主,追求經濟效益成為醫院的經營動機。為了醫院的生存和發展,政府允許醫院從他們銷售藥品中獲得15%~30%的價差作為補償。在中國,90%的藥品是由醫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潤的誘導下,醫院常常給患者開大處方,特別是多開國外進口或由外資企業生產的價格高昂的藥品。
此外,我國藥品的生產和流通領域也存在著嚴重問題,普遍存在的現象致使藥品虛高定價,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醫院“以藥養醫”的補償機制,藥品生產和流通體制的弊端,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運轉形成了嚴重的沖擊。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個嚴重后果是,醫院、醫保機構和患者三方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關系緊張。為了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政府部門下發了一系列旨在規范醫院行為的文件,對醫院的選擇、用藥、診療項目、費用結算方式以及定點藥店的選擇都做了明確規定。特別是不少城市的醫保機構,改變了過去與醫院實行“實報實銷”的“按項目付費”的費用結算辦法,而采用對醫院約束力更大的“總額預算制”。這種結算辦法增加了定點醫院的壓力,甚至出現了醫院與醫保機構的沖突。醫院和社保機構的矛盾,也導致了參?;颊叩牟粷M。他們認為雖然參加了醫療保險,但事實上卻得不到醫療保障,這將會動搖他們對醫保制度的信心和對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對醫療資源投入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投入到衛生醫療事業的資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同時個人支出增長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l 000~2 200美元之間)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財政支出的平均比例為1.26%,中等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2 200—7 000美元之間)的平均比例為2.25%,而中國只有0.62%。即使與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處在非常低的水平。國家衛生醫療資金投入不足,是宏觀上醫療保險資金短缺的一個原因。
總之,政府財政對醫療資源投入的不足,對醫療保險制度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醫療保險基金始終處于捉襟見肘的狀態。與此同時,由于醫療服務結構的不順,沒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醫療需求,使資金流向高成本的大醫院,使有限的醫保資金沒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途徑及政策建議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是當前社會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務之一,也是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為了盡快實現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完善目標,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政府對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運行奠定基礎
政府的資金投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醫療服務供方(醫院)的投入,二是對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如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險、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和農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投入。對醫院,政府應考慮適當增加財政資助的比例,從補償機制上徹底改變“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需要強調的是,在醫療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承擔相應責任,兩級政府應該進行合理的分工,而不僅僅是靠中央財政撥款。當然,對于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應該有必要的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于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服務上面。對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有責任投入資金。同時,醫療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種籌資方式。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種社會力量,如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共同編制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對于農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也應當加大資金投入?!都涌旖⑿滦娃r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明確了政府出資的標準,即地方財政為每個農民每年補助10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應切實覆行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中央政府還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農民得到醫療保障。
(二)醫保、醫療、醫藥“三改聯動”。創造醫療保障制度實施的良好環境
醫療、醫保和醫藥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三個組成部分,只有三個方面協調運作,才能保障整個醫療系統正常地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醫保和醫藥在醫療系統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決定了三項改革必須聯動,齊頭并進。首先,政府對公立醫院或其他非盈利醫療機構正確定位,通過適當的補償機制轉變醫院“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其次,政府要下決心徹底解決醫藥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扭轉藥品虛高定價的局面。最后,調整好醫療保險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的醫療制度改革目標。
(三)發展社區衛生事業。理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社區衛生醫療服務具有“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的功能。在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至關重要。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應該是雙層或三層機制,即小病、常見病在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社區醫院就診,大病、重病在較大的醫院就醫。社區醫院的醫療成本比較低,患者能夠得到比較及時和實惠的服務。為了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首先應當大力培養全科醫生隊伍,使其成為社區醫療服務的主力軍;第二,鼓勵醫生或醫生團體在社區開辦診所,診所或醫院既可以是新設立的,也可以是由區級(一、二級)醫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社區醫療服務領域,并鼓勵社會對社區醫療服務的捐助;第四,將社區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社區醫院或診所視同定點醫院。
(四)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證
醫療保險實行三方付費制度,所以,規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為,特別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十分重要。因此,要盡快對醫療保障進行立法。對于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藥店簽訂合同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于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為。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或停用的處罰。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征繳力度?;鹕侠U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于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也要有相應的行為規范,并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同時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其管理的業績,并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社會監督。
(五)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為此,應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對于社會保險管轄范圍的,商業保險不應插手;而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也不應干預。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目前的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大,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等。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范文6
關鍵詞:醫療保障;醫療改革;服務體系
一、當前我國新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
俗話說:“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國開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醫療保障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經過多年的改革和建設,我國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構架,其主要標志就是確立了新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農村地區也逐漸建立起了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盡管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建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總體上看還不盡人意。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狹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經突破1億人,但從總量上看,醫療保險覆蓋面只相當于2001年城鎮就業人口的42%,在三大社會保險中是參保率最低的一種。從結構上看,我國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的是國有企業、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大量其他類型企業的職工,靈活性就業人員,城市弱勢群體等,如低收入或下崗、失業職工,殘疾人和孤寡老人,進城的農民工,以及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等,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還沒有享受到制度上的醫療保障,有違社會公平原則。
(二)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尚未真正形成
盡管目前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但合作還有明顯欠缺:一是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現有體系中各個層次的運行還沒有納入正軌,成效并不顯著。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服務等還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
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是關系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醫療衛生體制包括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問題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問題。就一般的意義講,醫院補償機制就是指醫院獲得收入的方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政府對國有醫院的補償政策也有所變化,補償的規模逐漸降低,醫院以經營收入為主,追求經濟效益成為醫院的經營動機。為了醫院的生存和發展,政府允許醫院從他們銷售藥品中獲得15%~30%的價差作為補償。在中國,90%的藥品是由醫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潤的誘導下,醫院常常給患者開大處方,特別是多開國外進口或由外資企業生產的價格高昂的藥品。
此外,我國藥品的生產和流通領域也存在著嚴重問題,普遍存在的現象致使藥品虛高定價,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醫院“以藥養醫”的補償機制,藥品生產和流通體制的弊端,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運轉形成了嚴重的沖擊。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個嚴重后果是,醫院、醫保機構和患者三方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關系緊張。為了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政府部門下發了一系列旨在規范醫院行為的文件,對醫院的選擇、用藥、診療項目、費用結算方式以及定點藥店的選擇都做了明確規定。特別是不少城市的醫保機構,改變了過去與醫院實行“實報實銷”的“按項目付費”的費用結算辦法,而采用對醫院約束力更大的“總額預算制”。這種結算辦法增加了定點醫院的壓力,甚至出現了醫院與醫保機構的沖突。醫院和社保機構的矛盾,也導致了參?;颊叩牟粷M。他們認為雖然參加了醫療保險,但事實上卻得不到醫療保障,這將會動搖他們對醫保制度的信心和對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對醫療資源投入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投入到衛生醫療事業的資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同時個人支出增長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間)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財政支出的平均比例為1.26%,中等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間)的平均比例為2.25%,而中國只有0.62%。即使與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處在非常低的水平。國家衛生醫療資金投入不足,是宏觀上醫療保險資金短缺的一個原因。
總之,政府財政對醫療資源投入的不足,對醫療保險制度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醫療保險基金始終處于捉襟見肘的狀態。與此同時,由于醫療服務結構的不順,沒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醫療需求,使資金流向高成本的大醫院,使有限的醫保資金沒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途徑及政策建議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是當前社會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務之一,也是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為了盡快實現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完善目標,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政府對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運行奠定基礎
政府的資金投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醫療服務供方(醫院)的投入,二是對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如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險、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和農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投入。對醫院,政府應考慮適當增加財政資助的比例,從補償機制上徹底改變“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需要強調的是,在醫療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承擔相應責任,兩級政府應該進行合理的分工,而不僅僅是靠中央財政撥款。當然,對于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應該有必要的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于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服務上面。對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有責任投入資金。同時,醫療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種籌資方式。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種社會力量,如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共同編制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對于農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也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明確了政府出資的標準,即地方財政為每個農民每年補助10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應切實覆行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中央政府還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農民得到醫療保障。
(二)醫保、醫療、醫藥“三改聯動”。創造醫療保障制度實施的良好環境
醫療、醫保和醫藥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三個組成部分,只有三個方面協調運作,才能保障整個醫療系統正常地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醫保和醫藥在醫療系統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決定了三項改革必須聯動,齊頭并進。首先,政府對公立醫院或其他非盈利醫療機構正確定位,通過適當的補償機制轉變醫院“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其次,政府要下決心徹底解決醫藥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扭轉藥品虛高定價的局面。最后,調整好醫療保險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的醫療制度改革目標。
(三)發展社區衛生事業。理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社區衛生醫療服務具有“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的功能。在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至關重要。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應該是雙層或三層機制,即小病、常見病在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社區醫院就診,大病、重病在較大的醫院就醫。社區醫院的醫療成本比較低,患者能夠得到比較及時和實惠的服務。為了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首先應當大力培養全科醫生隊伍,使其成為社區醫療服務的主力軍;第二,鼓勵醫生或醫生團體在社區開辦診所,診所或醫院既可以是新設立的,也可以是由區級(一、二級)醫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社區醫療服務領域,并鼓勵社會對社區醫療服務的捐助;第四,將社區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社區醫院或診所視同定點醫院。
(四)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證
醫療保險實行三方付費制度,所以,規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為,特別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十分重要。因此,要盡快對醫療保障進行立法。對于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藥店簽訂合同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于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為。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或停用的處罰。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征繳力度?;鹕侠U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于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也要有相應的行為規范,并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同時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其管理的業績,并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社會監督。
(五)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為此,應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對于社會保險管轄范圍的,商業保險不應插手;而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也不應干預。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目前的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大,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