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規劃理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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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理論

土地規劃理論范文1

關鍵詞:城鎮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科學合理的進行城鎮規劃,對于中國的城鎮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仔細的統籌研究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問題,可以更好的促進二者的關系,從而進一步的不斷提升城鎮的基礎建設以及發展。

二、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

1.兩個規劃的空間和地位具有從屬性。具體來說,就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全面而且覆蓋廣泛的,它要科學合理的進行安排協調行政區范圍內的全部建設土地的使用結構及其布局。然而城鎮規劃則僅僅只是局部性的規劃工作,它只是更著眼于城鎮規劃范圍內的所有建設用地的利用及相關的布局安排。因此,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者之間只是點與面,局部與整體的關系。因此,相對來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全局性的規劃,對各項用地規劃具有監督引導作用;而城鎮規劃只是從屬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個特項規劃,是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深入補充。

2.均以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為核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根本上來說,其實就是科學合理的規劃和部署相關建設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確定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和方式,來達到科學合理的使用建設用地、節約建設用地和保護建設土地的最終目標。

3.理論依據和分析方法基本相似。兩個規劃,不管是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說,還是對于城鎮規劃來說,都必須依循一定的自然規律來適應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所以,同樣是自然經濟社會綜合體的土地和城鎮兩個規劃,在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時就應該要遵照一些相同的定律和理論依據。同時,二者在分析方法上也一般都使用系統分析法、靜態與動態以及宏觀與微觀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三、城鎮總體規劃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1.規劃起點低,布局不合理

在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城市化的發展作為一個經濟的發展過程,一個由量的增長到質的改變的過程,這樣一個特點并沒有被發現和重視,從而使得城鎮的建設出現了毫無目的、不考慮后果的進行擴張,導致了自然資源的不斷持續浪費,同時也加大了土地建設的投資成本。甚至有些地方對于城市建設土地的規劃缺乏應有的前瞻性和科學合理性,導致城鎮的規劃功能定位不夠明確,相關布局也變得散亂不堪。

2.基礎設施不配套,經濟聚集效益低

在進行城鎮規劃編制的過程中,有很多城鎮只是單方面的重視發展社會經濟,從而不考慮后果的大量擴大工業用地的面積,這就造成了忽視了供電、供水、供氣以及交通等相關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的必然結果。而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產業發展嚴重不協調,就會忽略了與相關第二、三產業的配置,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使得城鎮的經濟聚集效益難以得到最大化的發揮。

3.規劃的制定和管理相對滯后

在城鎮的規劃管理的過程中,其中村鎮的規劃管理是相對薄弱的,散亂的村莊建設不僅浪費了有效的土地資源,同時也破壞了居住環境。有些村莊甚至根本沒有規劃,而另外部分村鎮規劃則盲目的去模仿城市建設規劃,根本沒有體現農村規劃應有的特色和特殊性,無法科學有效的實施。

4.忽視環境保護,對城鎮景觀重視不足

在城鎮規劃建設的過程中,有地方甚至只著眼于眼前的利用,目光短淺的只看到短期內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而完全不顧及有些企業的生產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以犧牲環境的代價來換取經濟的畸形發展,這樣盲目的城鎮規劃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時也會阻礙城鎮經濟建設的發展。有相當一部分城鎮的環境品質還有待提高,城鎮居住環境的綜合質量差,有一定污染,沒有足夠的且集中的公共綠地;尤其是城鎮景觀總體效果很差,建筑布局結構散亂。因此,在城鎮的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相關部門和負責人應該懂得著眼于整個城鎮的長遠發展,最大限度的利用周圍的有效資源,科學合理的規劃,穩步推進城鎮建設的發展。

四、目前城鎮規劃面臨的主要問題

1.城鎮的經濟發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場觀念狹窄

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城鎮仍然還停留在最原始的為周邊農村提品交換和物資集散的階段。農村經濟型城鎮在數量上還是占據絕大多數,經濟發展仍然是以農業為主,產業結構還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階段。

2.城鎮規劃工作滯后于城鎮發展,規劃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城市體系結構因為經濟全球一體化和信息社會的出現而產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有的城鎮(市)體系結構被打破,部分地區在進行城鎮體系規劃編制的過程中,完全不顧及區域城鎮經濟發展階段的目標,只是片面的尋求區域城鎮體系的完整,而忽略了城鎮體系規劃的根本和規劃編制的意義。

3.城鎮規劃的難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相關背景下,城鎮區域之間的相互溝通聯系更為密切、競爭也愈加激烈,人口技術等相關要素的流動性不斷增加,造成城鎮的發展規模在區域中的位置難以明確,這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城鎮規劃的難度。另外,由于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涌人,流動性大大增強,對城鎮人口的預測難度就加大了。

五、如何做到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相互協調

1.尊重協調發展的原則

第一,在城鎮規劃的過程中,應當從實際發展出發,堅持務實的理念。城鎮規劃的用地規模必須要結合城鎮的實際人口和經濟發展建設兩方面,同時要重視對農業用地的保護。很多地方在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往往會忽略了對農業用地的保護,城鎮的建設是不能以犧牲耕地為代價的。城鎮的發展和建設必須要合理明確城鎮建設用地布局,進行可持續發展。

第二,城鎮建設需要綜合考慮、平衡發展。城鎮規劃建設不僅要順應城市建設的發展趨勢,同時也要確保農民的收入來源不被占據,從而科學合理的保障社會經濟的均衡與協調發展。

第三,發展城鎮建設要做到因地制宜。每個地方都會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所以,城鎮建設要建立在充分利用其優勢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因此這就需要規劃人員在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上,科學合理的協調規劃的內容、步驟以及方案。

2.統籌發展的規劃方法

為了避免不合法的土地開發商任意占用土地資源,這就要求土地規劃建設的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審批土地的使用,同時在審批后還要實行有效的監察作用,對于不合法的建設用地和建設案子必須進行嚴肅處理。想要科學合理的進行城鎮土地規劃建設,就必須建立正確的保護土地資源的觀念,科學合理且詳盡的進行土地資源的規劃以及布局安排,最大限度的利用到城鎮空間存在的廢棄用地,懂得做到“變廢為寶”。盡量選擇建設高層建筑,保證足夠的高度和體積,以便減少土地的資源被無效占用。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強老舊城區的改造工作,提高廢棄土地的使用率。

六、結束語

通過本文對于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系協調的相關探討和研究,我們從而得知,如果想要合理的處理好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系,就必須要遵循其關鍵性的原則,采取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統籌規劃,研究制定最為先進優化的方式來協調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者之間的關系。

參考文獻:

[1] 王萬茂,韓桐魁.土地利用規劃探究[J].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12(10):10-15.

[2] 袁慶娟.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系研究[J].2010(26):36-37.

[3] 祝桂蘭.如何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總體規劃的協調[J].河南國土資源.2010(13):38-39.

土地規劃理論范文2

關鍵詞:城市規劃;土地;土地利用規劃;協調

一、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

1、二者之間的聯系

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是國民生產建設的重要基礎,城市規劃的核心是為了城市建設發展而提出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以土地的合理利用為核心的,二者都注重對土地資源的優化利用,強調土地的基礎性,從宏觀到微觀層面,都對土地結構、資源進行綜合的調整、配置,總體而言,城市規劃互相聯系,相互補充,二者在土地規劃的目標上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的發展,不同的是城市規劃的發展主要范圍在城市,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范圍是區域性的,城市規劃根據城市的規模、功能、特點、發展方向確定,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設計到轄區范圍內的土地綜合開發、利用、保護、整治等。由此可見,城市規劃需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具體標準的指導下,結合城市的環境、性質等,明確城市規劃的內容與要求,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要考慮到城市發展空間的需求。

2、二者之間存在的矛盾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對土地利用的需求不斷增大,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差距逐步加大,甚至存在相互矛盾、沖突的地方,不僅影響了城市建設的總體效率和質量,也不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目前,我國城市規劃主要是根據城市范圍內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計劃來利用土地,這一規劃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從區域土地資源特點、功能及耕地保護等層面對土地的利用做出規劃,這一規劃主要依據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雖然二者的法律地位相同,但是側重的內容不同,采取的規劃方法、統計的數據也存在較大的差別,在數據處理上缺少銜接性,尤其是在農村耕地日漸減少、污染加劇的情況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更強調從農村土地保護的角度來制定規劃,而城市發展則要求拓寬城市發展空間,對土地的要求較高。由此可見,城市規劃要求最大限度地實現土地的空間功能,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偏向于對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城市規劃與土地總體利用規劃的矛盾,不僅體現在法律依據、指導思想的不同,還體現在執行、行政上的不同,城市規劃有地方政府根據地方經濟發展要求制定的,體現了地方意志,而土地總體利用規劃則是根據中央對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實施的,這也導致了在實際的規劃執行中,城市規劃與土地總體利用規劃存在不協調、甚至矛盾的地方。

二、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

1、法規體系的協調

由于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依據上存在差異,因此,應從法律上進行恰當的修改,調整,使《城市規劃法》與《土地管理法》相互協調,補充,如在《城市規劃法》中適當地增加對土地資源保護開發、合理控制的內容,加強對城市有償使用土地的規劃管理,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可以加入社會公眾參與、責任的條款,讓社會公眾、行政主體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土地的合理利用及保護中,體現城市文明發展對土地利用的意義。同時,還可以結合我國區域及城市發展實際,加強區域性的土地規劃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促進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互補。

將我國現有的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空間規劃法規體系相協調,

2、行政體系的協調

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行政管轄部門、管轄范圍上需要根據規劃的總體目標、規劃實施的模式,進行科學、有效的創建、協調。為此,可以從中央一級建立統籌規劃的行政管理機構,或結合建設、交通、城市規劃、環境、土地資源等部門,以省、市、縣(鄉)逐級進行規劃管理,省級及以下的管理機構需要接受上級行政規劃部門的監督、檢查與考核,由此,以統一的管理機構,結合區域規劃的實際,以整體性、科學性、協調性為原則,促進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發展的一致性。另外,還要建立公眾性的規劃委員會,引入人民代表、工程師、規劃師、建筑師、開發商等公眾作為規劃委員的成員,實施對土地規劃的監督,在增強公眾對土地規劃參與積極性的同時,也有助于防止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行政管理上的效率低下,腐敗等問題。

3、編制體系的協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城市規劃具有指導作用,城市規劃師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從屬與內容。雖然二者的側重點不同,但是在規劃的編制中,應以相互補充的依據為基礎,使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為現代社會文明及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奠定堅實的基礎。

在編制城市規劃的過程中,應明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價值,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土地利用結構、內容等,進一步解決城市土地供需之間的矛盾。在城市規劃中,還應加強對鄉鎮、村莊、產業園區、開發區等區域范圍內的規劃,引導不同類型的功能區域能夠對交通、基礎設施、風景園區、重點保護區、生態園區、工業園區等踐行合理的土地建設控制要求,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空間分布、建設指標設置提供一定的依據。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中,除了對土地進行全面、具體的分析、研究外,還應該適當地結合城市建設發展方向及實際,補充城鎮用地結構、功能,對城市土地規劃提供更加切實的指導。使城市規劃能夠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所提出的標準進行科學的設定。在編制上二者還應明確各自的重點,避免重復或矛盾。

4、運作體系的協調

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是區域規劃中必不可少的內容,為了促進區域范圍內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的和諧發展,應以區域規劃為協調運作的平臺,在加強自身規劃質量的同時,遵循國家、區域、公眾的利益,積極溝通、合作,使規劃的各項要求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實施,在二者運行過程中,管理部門、職能機構應本著發展區域社會、經濟的目標,在合理利用、珍惜、保護土地的基礎上,促進人、生態、城鄉的協調發展。

三、結論

綜上所述,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本雖然在法律依據、編制性質、內容、運行體系上存在不同之處,在具體的規定上甚至存在矛盾的地方,但是二者的目標是一致的,為了促進二者的協調,充分發揮二者在現代社會中的互相補充、促進的作用,應從法規體系、行政體系、編制體系及運行體系上進行全面、深入的協調,以更好地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作用,使城市規劃更加科學、細致,進而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生態、文化等各方面的發展。

參考文獻:

土地規劃理論范文3

土地儲備需與城市規劃緊密配合城市土地儲備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必須得到規劃、計劃、建設、財政、土地管理等城市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支持和配合。部門之間配合互動的狀況,直接關系到城市土地儲備的運作成本。例如,政府將城市土地納入儲備庫后,如果規劃條件不能及時明確,城市土地就無法及時推向市場,而城市土地的儲備時間越長,資金的壓力就越大,勢必影響城市土地的再投放和資金回籠。

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土地儲備機構往往與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分屬不同系統,只進行一些簡單的業務往來。比如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儲備中心與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業務關系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土地儲備中心擬定土地儲備計劃后,交由規劃部門核查會簽,主要是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和用地性質;二是在辦理儲備土地的前期許可和后期出讓時,由規劃部門根據批準的詳細規劃核定規劃條件??梢钥闯觯@種業務關系更多地流于程式,比較機械。事實上,土地儲備應當與城市規劃建立非常密切的互動關系。

從法律法規看,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用地單位和個人應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冻鞘幸巹澐ā芬裁鞔_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因此,土地儲備必須要遵循規劃先行、服從規劃的原則,其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對宏觀,主要對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做出限定,而城市規劃則是從操作層面為土地儲備工作提供具體的規定和要求,成為土地儲備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

從經濟效益看,土地儲備一個重要的效益來源是土地增值帶來的回報,從而形成土地經營的健康資金鏈。儲備土地的增值大體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通過儲備期內城市建設的完善、城市品位的提高而帶來的普遍增值;二是用地性質的轉變,如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帶來的性質增值;三是建筑容量的提高帶來的數量增值。城市規劃則是實現以上三種增值的必要途徑和手段。

從操作層面看,我國過去的土地政策造成了現在一些土地的權屬關系比較分散和復雜,如果全部回購,將給處于啟動階段的土地儲備機構造成巨大的資金壓力。通過城市規劃指導下的“規劃儲備”方式,可以將一些已列入改造計劃但近期收購難度較大的土地,先納入規劃儲備庫,再根據市場條件變化,擇機進行儲備。這樣可以大大減輕土地儲備機構的資金流轉壓力。

土地儲備實施過程中城市規劃的全程參與通常來說,土地儲備工作分為收購、儲備和出讓三個階段,為了更有效地發揮土地儲備的作用、實現土地儲備的價值,就必須使城市規劃工作貫穿于這三個階段之中。1,收購階段.規劃部門需配合土地儲備機構重點解決的問題是:

(1)確定儲備土地的選址和范圍。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適合或應當納入土地儲備的范圍。從用地類別看,經營性用地,比如居住、商貿、娛樂以及部分工業用地,可以納入土地儲備的范圍;從用地選址看,土地儲備應集中資金重點儲備政府規劃的增值潛力大的土地,例如規劃大型公園周邊土地、規劃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土地等。因此,規劃部門應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基礎上,從用地性質、區位、周邊規劃發展等多方面,幫助土地儲備機構有重點地確定儲備對象,特別是選擇當前市場形勢下易被投資者接受的地塊作為土地儲備對象。

(2)為土地的儲備方式、時限等提供參考意見。如果土地儲備機構對所有可儲備的土地都通過征購、)置換等直接儲備方式進行儲備,將可能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和投資風險。規劃部門可以配合土地儲備機構,從城市規劃的角度,將一些近期增值空間有限、儲備難度大或者位于城郊邊緣的地塊納入規劃儲備庫,運用規劃手段對地塊進行控制,待時機成熟再進行儲備。此外。對于已明確進行儲備的土地,規劃部門也應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對儲備時限提出建議,與土地儲備機構共同確定短期、中期土地出讓計劃,使土地出讓計劃同城市規劃結合起來,以利于土地利用的連續性和城市規劃配套設施的建設。

2.儲備階段,規劃部門需配合土地儲備機構重點解決的問題是:

(1)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儲備時間的長短,取決于城市發展對土地的需求、規劃條件成熟度、政府財力承受能力等多種因素。一般國外城市土地的儲備期為2年~3年,較長的達7年~10年,儲備期內往往賦予土地臨時用途。目前我國對于已儲備土地的臨時使用缺乏相關管理措施,致使儲備土地在未開發前長時間處于荒廢狀態。規劃部門可以根據儲備土地所處的位置、規模以及周邊建設情況,對部分儲備地塊實行年租和短租政策,研究提出儲備土地臨時使用的有關意見和規劃條件。這樣既充分發揮城市土地資源的價值,增加國有土地資

產收益,也有利于滿足一些城市土地的短期需求者,實現規劃資源的合理調配。

(2)地塊詳細規劃的編制。對于尚未編制規劃的土地,在儲備期應由土地儲備機構組織編制詳細規劃,報規劃部門審批。其中,依據各部門綜合討論確定的出讓土地計劃,對近期出讓土地的詳細規劃應當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從開發強度、城市景觀、市政配套、公建配套等各個方面細致地做出要求。對于中遠期出讓土地,特別是規劃儲備土地,應更多地從容量限定、路網結構等進行總體控制,便于將來與周邊地塊開發相銜接。在用地性質、容積率等具體規劃參數方面則應留有一定的空間,便于政府根據市場的變化進行合理調節。

3.出讓階段,規劃部門需配合土地儲備機構重點解決的問題是:

土地規劃理論范文4

關鍵詞:城市規劃土地資源合理使用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的不斷增長,城市的土地資源不斷的開發利用。但是城市的擴張也是有極限的,城市土地資源利用是具有短時間內的不可逆性,很多的建筑或設施一旦建成,就無法進行隨意的拆毀及更改。由于城市人口的集中程度和城市的功能,就使得城市的土地資源科學合理的運用是具有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可以說,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有著其使命,不容一點浪費和不合理的使用。所以,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成為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必須依賴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

一、我國土地資源利用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1、盲目與短視

有學者指出,如果一個國家城市化已經達到30%,那么這個國家的城市化進程已經接近加速階段。我國現階段的城市化早已超過這個比例,但在城市化的縱深推進過程中,存在著大量急功近利的短視現象。比如開發商搶占自然景觀生態資源,在水質優良的河流湖泊資源旁開發高級別墅區;部分地方照搬發達城市的發展模式,脫離本城實際,侵占良好的耕地資源,盲目擴大建設規模;以及為吸引開發項目,隨意調整城市規劃等等。這種規劃倉促、論證不足就開始投入建設,缺乏對城市總體發展的把控,破壞生態環境等現象,會造成城市建設的反復性和耕地資源破壞的不可逆性,從長遠發展來看,最終往往得不償失。在城市的規劃與建設中,應當提倡因地制宜的土地資源利用模式,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與特色,減少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例如云南省的山區、半山區占全省總面積的94%,其盆地、河谷和耕地等土地資源十分有限。為解決城鄉建設用地需求不斷增加和土地資源保護之間矛盾越來越突出的問題,云南省立足自身特色,提出“城鎮上山”理論,揚長避短,既巧妙地利用了特有的優美山區景觀,又保護了稀缺的耕地資源。

2、資源利用不協調

目前,我國城市規劃和土地資源利用的法律法規配套體系較為完善,但城市規劃與土地管理部門之間的銜接機制仍顯薄弱。隨著形勢的變化,加之各地情況的千差萬別,城市規劃和土地資源利用之間仍然存在著不相協調之處。

(1)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內容不相協調

城市規劃由規劃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而土地利用規劃則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如果兩個部門在各自規劃編制過程中缺乏必要的溝通和交流,兩個規劃就會出現統計口徑不一致等不相協調的地方。

(2)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步調不盡一致

土地利用規劃已經編制,但城市規劃還沒有覆蓋的地區,未批先建現象比較多,這個問題在城市邊緣尤為突出。這種未批先建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給規劃管理工作造成了被動,使規劃管理部門不能及時準確掌握土地利用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規劃管理的失控。

3、浪費與低效

土地資源的浪費突出體現在城市建設的無序蔓延等問題中,以各種開發區為名的圈地運動此起彼伏,新城建設脫離實際發展需求。土地資源的浪費與低效還體現在未將可相互協作的職能單位形成集群。比如醫院、學校和社區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過于分散,既浪費了土地資源,又不便于人們的使用,增加了城市交通的負擔。應根據城市人口的分布情況適度集中布局,部分設施合理共享,形成土地的混合高效使用,提升城市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再者,許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規模過大,占用了較多土地資源,應堅持實用主義觀念,不搞面子工程。

4、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是城市規劃中又一個需要考慮的嚴峻問題。城市規劃與建設過程中,人們往往過度重視土地的經濟價值,而忽視了土地資源的生態價值。如新城開發大量侵吞農林用地和生態敏感地區,工業園區占用良田、污染水源等。土壤污染、水污染及霧霾等嚴重大氣污染等問題,已經嚴重影響了城市居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這是城市發展中對生態環境重視不足的苦果??茖W長遠的城市建設,應當是變鹽堿地為滋生財富的地方,而不是將優美的自然環境變為寸草不生之地。

5、土地市場的不規范

我國現如今的城市土地市場并不健全,其管理與監督體制尚需進一步完善。如土地交易存在著一些暗地里的不合乎法律法規的交易和操作等,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國城市土地資源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情況。

二、城市規劃與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1、加強管理

針對以上問題,我國必須規范土地市場,加強立法、加強監管,加強對城市土地資源利用的監督與管理,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集約利用。并設立投訴體制,接受公眾的監督,增加土地買賣的透明度,從而杜絕違法、違章建設侵占土地資源等現象。

2、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

城市規劃離不開土地需求,土地效益則在很大程度上通過規劃建設來實現,這就決定了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兩個部門在城市建設發展中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關系。合作就是資源,加強規劃管理和土地管理兩部門間的溝通協作,可有效解決城市建設發展中因兩部門各自為戰所致的“規劃實施難”和“土地效益低”的問題。

3、保護自然生態

應當以維持自然生態為土地開發的第一條準則。新區的規劃建設不能以侵占基本農田、植被良好的山林地為代價。我國是人口大國,耕地資源本就稀缺,必須堅持對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的保護政策。而山體的開挖、植被的破壞等容易造成山體滑坡、沙塵暴等問題。應以建設生態城市為目標,在保持城市生態的基礎上,進行交通、居住、公共服務、景觀、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系統合理規劃。城市規劃不僅要考慮城市范圍內的環境衛生,還要考慮在更大的空間范圍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科學劃分和嚴格控制禁建區與限建區,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影響,為生物的棲息和遷徙預留空間。

4、科學規劃

可持續發展是我國城市規劃必須要明確的核心精神。土地是城市的根基,是一切城市設施的承載者,更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科學的城市規劃,可以使城市在縱深發展過程中不斷得到優化,避免因倉促規劃和短視在盲目建設后又不斷拆除重建,避免勞民傷財,保障城市健康有序發展??沙掷m發展的城市規劃,應該是本著人文主義的關懷,對建設生態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理想的身體力行。循環的城市土地資源使用模式已經成為我國當下以及未來的選擇。要做好科學的規劃工作,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加強地塊建設強度控制

進一步加強規劃用地的開發強度論證與控制:一是充分發揮中心城區土地的潛能,使每一寸土地物盡其用,做好長遠規劃,為城市未來發展預留備用土地,從根本上杜絕浪費;二是做好城鄉統籌,綜合考慮土地承載力,在集約利用城市周邊土地的同時保持其優良的自然生態性,使山林水體等優良自然景觀與城市景觀形成良好的銜接與互補。

(2)提倡可持續開發政策

加強對舊城、舊村、舊廠等城市荒廢及低效土地進行梳理整合,通過城市更新達到土地的循環使用。加快扭轉城市建設中的急功近利的短視觀念,穩步推進發展。城市的核心服務對象是人,城市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需要全面考慮大眾的感受與需要,做到公開透明的城市規劃與建設。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城市規劃建設的過程中對于土地資源的利用,是決定著一個城市在未來的發展建設中的重要課題。所以,合理且高效的利用城市的土地資源,就決定著這個城市在未來發展的方向和潛能。隨著城市的功能及城市體系建設的日益完善,就需要城市規劃建設的管理者以及城市的建設者們努力的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只有著眼于未來,立足于公眾的城市規劃建設,才能真正的把城市的土地資源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并且可以發揮最大效能。

參考文獻

[1]王二超,謝冬恒.談城市規劃與城市土地資源的利用[J].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4,(9).

土地規劃理論范文5

【關鍵詞】土地總體規劃;可持續利用;評價原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合理安排現有的土地資源、確保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目的。具體講,就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為依據,將土地作為主要規劃對象,充分實施對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

對土地利用進行可持續性評價,從邏輯上講,首先應該研究什么樣的土地利用是可持續的,即如何確定土地可持續利用的標準:然后研究用什么樣的尺度來衡量可持續性,即如何構建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的指標體系:最后選擇合理的綜合評價方法對土地利用進行評價。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與任務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對一定時期內一定行政區劃范圍的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所制定的目標和計劃,是對區域內的土地利用進行的總體戰略部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是協調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對土地的需求,以取得最佳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國家、省、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對轄區內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潛力及各種用地需求量進行綜合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確定規劃期內土地利用的目標和方法:協調部門用地矛盾,統籌安排各業用地,逐級分解規劃的各類用地控制指標,重點確定城鎮用地規??刂浦笜耍鋵嵵攸c建設項目用地和農田保護區等重要土地用途區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政策措施。省級規劃要實現省域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地級規劃要重點安排好城鄉接合部的土地利用,確定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h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上級規劃的要求和本地土地資源的特點,分解落實土地利用的各項指標,劃分土地用途區,重點劃定城鎮、村鎮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區、農業用地區等,為土地用途轉用規劃許可提供依據。

2.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的意義

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就是針對土地利用的持續性所做的評價,是一種針對土地利用現狀的前瞻性評價。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評價是可持續發展思想在土地評價領域中的具體化,涉及土地持續利用的內涵、目標與評判標準,是土地持續利用研究從理論到實踐、從概念到實際操作的核心環節。具體而言,土地持續利用評價即是在應用可持續發展思想的基礎上,依據土地持續利用的內涵與目標,選取一定的評價指標,將與土地利用有關的自然環境、經濟、社會各個方面的因素聯系起來,針對一定的土地評價單元,對其土地利用方式進行定性、定量評價,以此來衡量該土地利用方式在一定時間段內的穩定性和發展性,即土地資源利用的持續性。

3.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的體系

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是在可持續發展思想指導下,對土地利用的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評判,既要體現出“代內”公平,也要體現出“代際”之間的公平,除了要考慮土地利用對環境的影響反作用于人類的問題.還要考慮土地利用過程中對其他生物的影響。因此,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是對土地利用全過程、全方位的評價。

而從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方法的角度而言,對土地利用進行可持續性評價既包含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量化、確定指標閽值、確定指標權重,以及進行綜合評價的全過程,也包含對可持續性的理解,即確定可持續利用的標準等內容。

4.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的原則

4.1綜合性原則

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是對土地利用系統的綜合評價,一方面要全面地考慮影響土地可持續利用的因素,另一方面要選擇適當的方法對眾多的因素加以有效的綜合,得到對土地可持續利用客觀、全面的評價。目前不同學科、不同部門的學者對可持續性的認識還存在一定的差異,在指標的選取和指標權重的確定時,經濟學家偏重于土地利用的經濟可行性,注重的是利潤或投入產出率等方面的評價指標,自然環境學者強調水土質量的保護,注重水土質量方面的評價指標,土地資源學者注重的是資源有效性、土地退化和資源利用效率方面的評價指標:社會學者注重社會公平與效率方面的評價指標。因此,應用多學科的觀點來選擇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的指標,以及對這些指標進行綜合的評價是十分重要的。

4.2層次性原則

一方面,由于土地利用的自然資源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區域性,土地利用系統本身表現出一定的層次性,用單一的評價指標對所有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土地利用系統進行評價有失科學性,因此。還需根據一定的尺度分異原則,區分不同的土地利用系統,針對不同系統影響土地利用的要素選取評價指標,確定指標閩值,在對土地利用各層次目標進行評價的基礎上,得出整體的評價。另一方面,衡量土地利用可持續性的指標體系也具有層次性。構建土地可持續利用的評價指標體系是在可持續利用的總體目標下,區分出土地可持續利用的不同準則,在各準則下根據各土地利用系統的特點選取不同的評價因素,最后是支持評價因素的指標,從而構成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的指標體系。

4.3區域性原則

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是針對特定區域、特定土地利用系統的評價。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條件、社會經濟、文化背景,以及土地利用的特點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因此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必須針對特定的區域進行。

4.4傳統方法與現代方法相結合原則

傳統的評價方法簡便易行,具備初等數學知識和一定的工作經驗就可以進行各種分析,結果簡單明了,實用性強,但是難以全面和深刻地反映系統的本質。現代方法利用遙感技術在采集數據上快速、宏觀、準確的特點獲取和量化評價指標,應用高等數學知識,借助電子計算機強大的分析功能對土地利用進行綜合評價。這些方法的綜合運用,使土地評價計算手段先進、迅速,有利于分析復雜的系統,能比較全面而深刻地揭示系統的結構、功能、效益及各種經濟變量間相互聯系及其發展變化的規律。因此兩者結合可以收到取長補短的效果,用現代方法可以補充和加強傳統方法的評價能力.用傳統方法可以檢驗現代方法評價結果的可靠性和實尉性。

4.5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兼顧原則

評價涉及指標體系的建立、指標的量化與標準化、指標權重的確定和綜合評價。指標的選擇應以公認的科學理論為依據,各類指標在反映土地可持續利用目標上應有明確的定義,數據來源準確,處理方法科學,指標的量化與標準化規范。指標權重的確定合理,綜合評價科學。但土地利用系統復雜,缺乏全面地反映土地利用變化的數據。因此,指標的設置要注意指標數據的可得性,而且指標要具有可測性和可比性,在對指標進行量化與標準化、確定權重、綜合評價等過程中既要考慮評價的科學性也要考慮評價的可操作性。

土地規劃理論范文6

【關鍵詞】RS;GIS;土地規劃;土地利用;應用

土地管理部門根據當地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條件、歷史數據和現實情況,進行土地規劃管理工作,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的效率。從多年的土地規劃和利用的經驗來看,數理統計、重力模型、線性規劃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比較廣泛,隨著經濟的發展及時代的進步,土地規劃和利用對技術的要求也更高,RS與GIS成為當前土地規劃和利用中最重要的技術,為土地規劃和利用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一、RS與GIS概述

RS即遙感技術,通過遙感器等對電磁比較敏感的儀器,對各種遠程目標、非接觸目標進行探測,獲取其輻射、散射、反射的電磁波信息,如地震波、電磁波、磁場、電場等,并進行判定、提取、加工、分析、應用的一門技術和新學科。RS具有多光譜、全天候、信息豐富等特點,獲取信息的時間短,且獲取圖像的分辨率較高,目前已廣泛應用于氣象報告、自然災害預防、資源有效利用、社會可持續發展等工作中。從我國經濟發展的情況來看,資源形勢非常嚴峻,人口、環境、資源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合理利用與保護土地資源的任務也更加重要。遙感技術的利用,在妥善解決人口、環境、土地的矛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意義,通過對土地利用情況的分析和監測,能夠精確掌握用地變化情況,為我國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提供了依據。

GIS即地理信息系統,在地理空間數據基礎上,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結合新消息科學、系統工程的相關理論,對各種具有空間含義的地理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科學管理,為土地管理和決策提供依據的技術系統。該系統能夠支持空間數據的實時采集、分析管理、加工處理、建模分析,能夠解決土地管理和規劃利用中的各種問題。計算機技術、空間技術、網絡技術等的發展,促進了地理信息系統在土地規劃與利用中的應用,地理信息系統在城市規劃設計、災害預防、環境調查、交通運輸、公共設施、郵電通訊等領域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RS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

通過遙感技術而獲取的遙感影像數據是土地規劃和利用數據的主要來源。就傳統的土地調查來看,地面調查需要人員的實地調查和分析,人力、物力、財力的消耗較大,尤其是南方山區等自然條件惡劣的地區,野外實地調查的難度就更大,人員的勞動強度也較大,數據獲取的周期也相對較長。遙感技術的發展及在土地調查中的應用,不僅能大大降低勞動強度,也能節省調查的時間和費用。隨著對地觀測技術的發展及應用,在獲取遙感技術時能夠實現多分辨率、多平臺、多時相,這也為土地規劃和利用提供了更為精確的數據。

將遙感影像和采樣數據結合起來,能夠對該地的特征屬性進行準確表達,這就為土地規劃利用及分類處理提供了依據。同時,遙感衛星傳感器如果不同,其遙感影像也會有所不同??梢詫⑦b感影像分為高分辨率、多波段、多光譜、全色等遙感影像。在土地規劃與利用中,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影像種類或者是對影像進行加工,增強影像的表達效果。在同一地區,可以將多時段影像進行疊加,這樣就能夠形成一個整體性的土地變化情況,包含了土地在各種地理情況下的變化情況,為土地規劃和利用提供依據。

三、GIS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

基于地理信息系統能夠形成一個基礎性的土地資源性信息數據庫。在該系統中,提供了數據錄入、編輯、修改、打印、查詢等功能,還能夠對各種原文件、原數據進行自動備份,對數據庫的各種數據和圖形文件還能夠進行更新。同時,通過空間數據庫,能夠與遙感技術、全球定位系統等技術結合起來,實現數據增加、修改、更新等編輯功能。土地信息數據庫的建成,能夠實現第土地利用信息的輸入、管理、存儲功能,為土地決策部門提供各種所需要的信息,如土地利用數據、土地利用的經濟效益、土里利用的現狀、土地利用到的結構、土地利用到的程度等信息分析功能,生成土地利用的現狀及各種成果信息。

四、RS與GIS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前景分析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土地規劃和利用要求不斷提高技術的測量精度,新測繪技術正朝著傳播網絡化、管理可視化、數據分析自動化、測量一體化發展,土地管理部門應積極進行技術創新,加強人員培訓,才能提高土地規劃和利用到的效率,提高土地監測的水平。

遙感技術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呈現出三高、三多的特點,即高時相分辨率、高光譜分辨率、高空間分辨率、多角度、多傳感器、多平臺。我國星載、機載傳感器也逐漸形成統一的體系。目前,我國全方位推進遙感技術的發展,形成了高分辨率的測圖衛星、雷達衛星、資源衛星、對災害與環境實時測量的小衛星群,能夠為土地規劃和利用提供更為精確的數據資料。

目前,在土地信息的利用系統上還沒有實現數據共享,數據信息的交流也存在障礙,信息利用也局限在某單位、某地區內,數據信息新系統的作用沒能夠充分發揮。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地理信息系統也將得到進一步發展,土地規劃和利用信息系統將實現高度的網絡化,能夠將各種土地信息與互聯網連接起來,實現信息的高度共享。智能GIS技術的發展,將遺傳算法、神經網絡、專家系統結合起來,GIS技術的利用范圍將大大擴展。在多年的實踐之中,GIS技術的應用也逐漸成熟,但也應認識到,其應用還停留在空間疊加分析和數據庫方面,而不能對數據進行處理和判斷,因此,為解決土地規劃和利用中信息含量大的特點,應將GIS和RS結合起來,這將成為未來土地規劃和利用研究的重點。

五、結束語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城市化建設進程的加快,用地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土地規劃與管理的重點也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土地結構的變化需要不斷更新各種土地資料,對技術的要求非常高,也對土地規劃數據的動態監測提出了要求。RS與GIS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為土地管理部門提供了科學依據,彌補了傳統測量技術的缺陷,改變了土地規劃和利用脫離實際的情況,使土地規劃和利用更加具有科學性、可操作性、實用性。但也應認識到,RS與GIS在土地規劃和利用中的應用還存在很多不足,僅處于初步發展階段,需要不斷進行技術創新才能適應土地規劃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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