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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動物對人類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動物法律地位;動物主體論;動物權利;動物保護
目前國內虐待動物的現象十分普遍。與之相對的,現在世界上已經有一百多個國家出臺了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借助法律工具保護動物已刻不容緩。但是動物究竟應該得到法律的何種對待,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爭議,這涉及到動物的法律地位的辨析。
一、動物法律地位的各種觀點
(一)動物法律主體論
該觀點主要的理論淵源是環境倫理學,其不僅要求人際平等,更強調在整個自然界中人類與人類之外的其他自然存在物也應該享有平等的地位。動物不再只處于法律客體地位,其應該享有法律主體的一些權利。
(二)動物非法律主體論
這種觀點認為,沒有必要賦予動物法律主體地位,只需要把動物作為特殊物來對待。因為理性是人格人才具有的特征,動物顯然缺乏之,所以動物無法意思自治,沒有能力去獨立地創設有利于自己的權利義務。
所以,筆者認為,立法最重要的是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動物享有民事主體資格,會導致很多現實問題缺乏可實踐性。比如動物一旦享有訴訟資格,其如何行使訴訟權利,是設立監護人制度嗎?那監護人和訴訟另一方主體仍屬于人與人之間的訴訟,又何必再大費周章的設立動物的法律主體地位?還是人和動物對簿公堂,那此時雙方如何交流,案件審理又如何順利進行呢?一旦判決判處動物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他又如何承擔呢?是叫動物的監護人承擔嗎?還是對動物本身進行處罰?一個典型的案例是美國馬薩諸塞州一位老婦人死后,其尸體被她生前喂養的貓吃掉了,法官將該貓判處死刑。那么此時動物保護者可能辯解貓沒有意志,它無法意識到自己吃掉的是人,因為它如果只是吃掉老鼠,那么它就不需要被判處死刑了。兜了一圈還是回到了原點,即是動物是沒有自由意志的,所以它們不具備身為法律主體理應具備的本質屬性。因此,要保護動物,無須特地給予動物法律主體地位,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二、對動物法律主體論的法理駁斥
1、動物本身的特質決定了其只能是法律上的物
人與動物最本質的區別是人有自覺能動性。人能夠有意識、有目的地進行實踐活動。但動物的活動是出于本能的下意識行為,無法理性地認識人類的行為規范,更不可能遵守之。人類有人類的道德規范,動物有動物的道德標準,把人類的道德標準強加于動物是不可行的:狼為了生存會咬死同伴,在人類的道德看來這是故意殺人,是不能容忍的,那狼會因為這樣就不咬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所以正是這種本質差異決定了人和動物不可能建立道德共同體,也就決定了動物不能享有主體地位。
2、民法的基本原則決定了動物只能是法律上的物
民法的核心原則是意思自治。但動物缺乏理性,它們如何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表達意志,變更民事法律關系呢?高利紅博士舉出法人作為“主體對于生命的溢出”的例子來論證動物也可以成為法律主體。但我們都知道,法人雖然是擬制的法人,但其具有人合性,揭開法人背后的面紗,仍然是人的意志和活動。也有學者質疑,民法上的權利主體存在著自由意志欠缺的行為能力人,如完全的精神病人、幼兒等,一些動物的行為甚至優于這些主體,所以自由意志不應成為動物成為主體的障礙。但是這樣的比較并不科學。因為精神病人可能治愈,幼兒總會長大,遲早都會有自由意志。在這之前,監護人制度足以彌補他們的欠缺。但是人人類無法理解動物的真正利益,只會從人的喜好來決定如何維護動物的利益,明顯具有不確定性:比如野生動物之所以受到保護,是因為它們對生態的積極作用,一旦繁殖過量影響生態平衡,就不會再受到保護了。另一方面,法律是人制定的,體現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即使法律賦予動物主體地位,這些權利真的是它們想要的嗎?那即使是動物想要的權利,那么它們又如何行使呢?是仿照人類的監護制度嗎?那誰來當監護人呢?按照什么標準確定呢?人類通過血緣、親緣關系確定監護人,動物的血緣關系還是動物,即便現在不少人把動物當作家中的一份子,那寵物可以找到監護人,更多的野生動物又找誰呢?國家呢還是動物保護協會呢?是為每一個野生動物設立監護人,還是為每一種設立呢?不論哪一種,在實踐中都存在著很多困境。綜上所述,動物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如何實現自由意志,在理論和實踐中都是一個很那論證的問題。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過去人類沉浸在自身的優越性中對動物無限制的掠奪,威脅了生態平衡。動物主體主義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讓人類認識到人與動物是對立統一的關系,要關愛動物,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但其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存在著一些無法克服的障礙,導致了這個觀點只是空中閣樓,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三、對動物的法律保護
雖然否定了法律主體論,但這并不意味著不保護動物。相反在現今環境惡化、動物生存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人類的動物保護意識逐漸覺醒,各國也紛紛采取了相應的可行性措施來加強對動物的保護,如韓國將于近期正式執行對虐待動物者判處有期徒刑的《動物保護法》修訂案,并加強對動物的福利保護。
(一)我國目前的立法現狀及立法建議
我國尚未出臺民法典,對動物的地位還缺乏一個確定性的定位。雖然有幾部特別法保護動物,但對動物的保護范圍還很窄,很多動物種類并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同時,現行的立法對人類肆意捕殺動物的處罰力度不夠,導致了法律威懾力不強,人們虐殺動物后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更加肆無忌憚,這就陷入了惡性循環中,動物的利益根本得不到有效地保護。
建議制定民法典時,把動物從一般的物中分離出來,因為其是特殊的物,是有生命的。這個學術界已經有了類似的聲音,認為“我國民法典應當把物分為普通的物和動物,并明確規定,對于動物,則應適用關于保護動物的特別法”。另一方面,修改現行的法律,一是擴大動物的保護范圍,不僅保護瀕危的珍稀動物,還有保護在自然界中對維護生態平衡有作用、對人類有意義的動物;不僅保護野生動物,還要保護飼養動物。二是加大對動物虐待者的處罰力度,加大金錢懲罰的數額,對嚴重虐待者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對動物飼養者進行“動物登記制度”,防止動物的遺棄;對飼養動物的生活條件作出一些必要的規定,提高飼養動物的福利;對規?;娘曫B農場,應進行認證,并時時視察監督;對虐待家養動物時,有關的政府和組織可以處罰飼養者,并妥善安排動物的歸屬,以使其得到人道主義關懷;在屠宰食用動物時,應采取適當的方式使其痛苦最小化等;四是對實驗動物作出特別規定,實驗必須有項目目的并記錄,記錄由試驗者和項目負責人聯合簽字;實驗必須由有資質的研究者進行,不能隨意浪費動物的生命,必須謹慎,設立專門的實驗監督小組進行監督等。五是針對現在越來越多的流浪動物,任何人都可以予以關愛,不得殘害之,另外可以設立專門的動物保護協會或是基金會來收留、照顧。六是應完善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歸屬: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由國家主管機關承擔責任;馴養的野生動物回歸自然后致人損害的,馴養人不承擔責任。七是我國應制定專門的動物福利法來充分保護動物,并在符合我國國情的條件下,加入一些國際組織或國際條約,比如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和《關于環境與發展的國際盟約草案》等。
這些立法建議不用改變動物的客體地位,就能對動物進行更為全面的保護,而且也滿足了人類的各方面需求,緩解人與動物之間的生存矛盾。
(二)建立物格制度
法律物格制度是楊立新教授提出來的。根據物的物理屬性和特征,他把物格劃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生命物格,細分為人體組織和器官,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和寵物,植物尤其是珍稀植物;第二類是抽象物格,包括網絡空間等虛擬財產及貨幣和有價證券等;第三類是一般物格,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物。
之所以如此劃分,是因為“表明不同的物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其保護的程度和方法亦不相同。野生動物和寵物的法律物格最高,其受到除人之外的最高的法律保護,任何人都要尊重它生存、健康和生命,不得任意剝奪。一般的物處于最低法律物格,權利主體可以任意支配?!?/p>
這樣,民事主體制度可以劃分為人格權制度和物格權制度,即將動物與人相分離,又給予不同的動物特別的保護,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有依據支撐。當然物格概念還初出茅廬,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論證,以實現對動物權利的充分保護。
結 語
對動物的保護終究不是因為動物的身份,而是因為人的利益。我們不該僅僅爭執于動物應處于何種法律地位,而是需要進一步思考如何關愛動物,因為動物的保護不是給予其法律地位就能一勞永逸的。動物無法自足,它們需要人類的關注和關愛。人不是孤立存在的,人類與動物在自然界這個舞臺上共生共榮。因此,我們應該多熱愛些動物,因為那就是熱愛人類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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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動物對人類的意義范文2
1動物福利
福利在英語字典中譯為material benefits, well being, welfare,這是一個經濟學名詞,原來主要用于企業管理中。動物福利不是動物權利,它包括動物的生命和健康,雖然各國的文字描述并不統一,但其實質都是指讓動物在比較康樂的狀態下生存,在無痛苦或盡量減少痛苦的狀態下死亡。
在1976年美國人休斯提出了動物福利這一概念,這是指農場飼養中的動物與其環境協調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狀態,在詳細描述中,休斯將動物的福利定義為兩種,包括生理福利和心理福利。而現今國際上所公認五大自由也是這兩種福利的體現。
首先生理福利在五大自由的體現即在食物上享有不受饑渴的自由;生活環境應該舒適的自由;同時應享有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威脅的自由。這三者都是動物生存的基本條件,三者的滿足是保持動物生理健康的保障。其中不受饑渴的自由,即飼養人員在飼養時或者相關人員在進行與動物相關活動時都應及時補充動物所需的飼料和飲水瓶中的水,不使其感受到饑餓或者干渴;其二,享有生活舒適的自由,即相關人員應該為動物提供舒適衛生,符合其生理特點的生活環境;其三應享有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威肋、的自由。這是基于前兩者的基礎上,盡量為動物提供干凈整潔的環境,減少疾病產生的可能性,同時如果動物感染疾病,相關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減少動物所感受到的痛苦。而相較于生理福利,動物的心理福利難以用儀器來測量,更不用說使用具體的指標進行評測。最主要的原因是人類與動物之間并沒有有效而直接的交流溝通渠道,換句話說就是人類不可能理解動物的真實想法和確切需求,因此在動物心理福利的評判上加入了大量人類的主觀評測。目前,心理福利在科學家通過多年的研究后總結認為動物應享有生活無恐懼感和悲傷感的自由;同時應享有表達天性的自由。生活無恐懼感和悲傷感的自由,表示在飼養過程中,工作人員應愛護動物,不得隨意毆打、虐待動物,或者在工作活動中應盡量注意舉止行動,不得發出極大聲響驚嚇到動物,尤其是像豚鼠之類的實驗動物,極易受遭到驚嚇,更應該小心。另一點是各種動物都具有各自的天性,如猴有攀爬的天性,鳥有飛翔的天性,當然完全滿足其天性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在盡可能的范圍內改善他們生存的空間和環境以滿足它們的天性;同時要兼顧不同動物的習性,例如拿走一只母雞的產蛋箱,會使它感到痛苦悲傷,但對于一頭閹牛或一只母羊卻不會有同樣的問題。以上所描述的這些都是動物福利的體現。
2實驗動物福利
2. 1實驗動物要了解實驗動物福利,首先我們需
要來了解什么是實驗動物?它與一般動物有何區別? 由歐洲共同體于1986年的《關于使各成員國有關用于實驗和其他科學目的的動物的保護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接近的理事會指令》中第2條定義實驗動物,是指己經應用于實驗或者將要應用于實驗的動物。我國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于1988年制定并頒布的《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中則明確規定該條例中提到的實驗動物是指經人工飼育,對其攜帶的微生物實行控制,遺傳背景明確或者來源清楚的,用于科學研究、教學、生產、檢定以及其他科學實驗的動物。在其后出版的一些實驗動物學教材中也沿用了這一定義。在2004年修訂的《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第2條將實驗動物定義為經人工飼養、繁育,對其攜帶的微生物及寄生蟲實行控制,遺傳背景明確或者來源清楚的,應用于科學研究、教學、生產和檢定以及其他科學實驗的動物。對三者進行比較可以看出對實驗動物定義是漸進的細化,同時我們從定義可以看出實驗動物與其他動物存在明顯的區別。其一:實驗動物的來源。它是由人工培育且具有比較明確的遺傳背景和清楚的來源,不同于一般野生動物是在自然中生育成長的;其二:它本身攜帶的微生物和寄生蟲是受到控制的,這與家禽家畜或者其他觀賞動物,伴侶動物也是不一樣的;其三:它的存在目的。比如伴侶動物是以供玩賞、陪伴之目的而飼養的動物,農場動物則以為人類提供肉質產品及食物為目的,實驗動物則是為了生命科學的發展及人類健康的目的而應用于科學研究、教學、生產和檢定以及其他科學實驗的動物。
綜上所述,實驗動物與其他各種動物都是存在極大差別的,從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一直被人類的活動所影響和掌控,它的存活完全依賴于人類,不管是日常的活動和生存環境還是最終的死亡,它存在的價值就是完完全全的貢獻于人類。它的生存環境是受到控制,要求非常嚴格的?;A的環境因素主要包括實驗室溫度、濕度、光照度、噪聲、氨濃度、送風次數等,這些因素更是直接影響到實驗動物的生理節律,精神狀態和健康狀況,從而間接地影響到進行科學實驗所獲得數據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為實驗動物創造舒適,盡力滿足它們需求的環境條件,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因為環境因素而造成科學實驗不必要的誤差,減少個體差異性;一方面也是出于人類文明,公共道德的考慮,實驗動物作為人類的替身,為人類醫藥健康事業獻身,我們也應該提倡保護他們的福利。
2. 2實驗動物禍利由上文內容可知,實驗動物也屬于動物,只是在某些方面區別于其他動物,因此,實驗動物福利也包括上述所說到的動物福利。同時在動物福利的基礎上,實驗動物福利還需要遵循3R原則。這一原則由動物學家Russell和微生物學家Burch于1959年提出,現已逐漸被廣大實驗動物飼養及實驗人員接受及廣泛應用,3R原則具體即替代(replacement)、減少(Reduction)和優化(Refinement)。替代是指盡量使用無知覺的實驗材料代替活體動物,或者使用低等動物代替高等動物進行試驗的科學方法,而現在比較先進的做法是編寫程序,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模擬實驗,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實驗動物福利的一種解放;減少即指在科學研究中進行在動物實驗時,使用比較少量的動物來獲取同樣多的試驗數據或者使用一定數量的動物盡量獲得更多的試驗數據的科學方法;優化則是指在進行實驗設計時實驗方案及指標選取的優化,以及實驗過程中實驗技能和實驗條件的優化,如今這一原則己獲得廣大科研工作者的認同,這一觀念也越來越深入人心。而在2005年,美國芝加哥的倫理化研究國際基金會還在3R的基礎上提出了4R原則,增加了Responsibility(即責任)作為第4個原則,要求人們在生物學實驗中增強倫理觀念,呼吁實驗者對人類和動物都要有責任感。
實驗動物作為自然界中存在的獨立個體,是與人類一樣具有個體的自由的,當人類將實驗動物用于科學實驗中的時候,其前提其實是己經剝奪了動物的個體自由權利,因此,我們在與之接觸過程中更應盡可能的為他們創造環境,保護其應享有的福利。
3動物福利現狀
3. 1國外動物福利發展自1822年(Martins act an act to prevent the cruel and improper treatment of cattie《防止殘酷和不良對待牲畜法》又被稱為《馬丁法案》的有關動物福利的法律頒布至今,歐美等國己經在動物福利保護的道路上走過了一百多年,相關的法律法規相對來說己經比較完善,如英國在頒布《馬丁法案》后于1849年,頒布了《防止虐待動物法》。該法規定,任何人如果對動物進行毆打、不良對待、過分使用、虐待或酷刑折磨,或者致使上述行為發生,均屬犯罪行為。均將受到罰款。另外,法律還規定了執法當局從此有權對此類行為進行指控、起訴。直到1850年以后,動物福利的法律開始關注用于科學實驗的動物身上,于是,在1876年英國議會通過了《防止動物虐待法》。到了191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著名的《動物保護法》(Protection of animals act)。該法將英倫三島當時和之前的各個防止虐待動物的法規進行了整理和補充。2005年,英國議會提出了新的《動物福利法》( Animal welfare act)草案,取代了《動物保護法》,這部法律在2006年年底通過,并于2007年4月6日正式生效。美國在動物福利保護這方面也走在前沿,1963年,美國頒布了《實驗動物使用和飼養管理指南》,這是最早的關于實驗動物福利的指南,到1966年,美國頒布了《動物福利法》,這是最早的一部與實驗動物管理有關的法律,并在1970年、1976年、1985年和1990年先后四次對《動物福利法》進行修訂,后又頒布了《飼養管理和使用脊椎動物在檢驗、研究和教育中的法規》,所有部門都要遵守這一法規。其他如日本、加拿大等國家也相繼出臺相關法律,保護動物及實驗動物福利。
3.2國內動物福利發展我國引入動物福利理念時間較晚,無論是科技條件方面還是在觀念方面都與國際上存在較大差距,動物福利制度建設并不十分完善,但我們仍在繼續努力。雖然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動物福利進行規范,但我國在1988年出臺了《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對實驗動物的飼養、使用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在2001年對其進行修改,并首次將動物福利寫入法規。1997年,3R原則首次出現在《關于九五期間實驗動物發展的若干指導意見》,其它頒布的條例法規有《實驗動物質量管理辦法》《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方法(試行)》等,都提到了動物福利與動物倫理,開始逐步加強對實驗動物管理。2006年9月3日,我國了《關于善待實驗動物的指導性意見》,這讓我國動物福利立法又向前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且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性實驗動物管理法規條例都將動物福利的內容增加了進去,如2005年實施的《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中就明確規定,任何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維護動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從事動物實驗的人員應遵循替代、減少和優化的原則來進行實驗設計,要使用正確的方法對待實驗動物。同年《湖北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修訂后,就明確做出規定,實驗者應當為動物創造良好的生存條件。2008年《江蘇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將實驗動物科普與福利單列為一章,這在國內還是首次,這也充分說明了實驗動物福利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受重視性。2010年10月1日起實行的《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中也特別提到了實驗動物福利,包括進行替代,減少以及優化實驗設計,實驗中,對實驗動物進行麻醉及最后實行安死術。
而在我國的其他地區,如臺灣,動物福利制度己經比較接近國際化。在1990年時臺灣夏良宙學者就提出,動物福利可以簡述為:善待活著的動物,減少死亡的痛苦,同時在臺灣還設有專門的動物福利組織以及網站,在 1998年制定《動物保護法》,2000年1月19日頒布了《動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其中都有相關于實驗動物福利保護方面的內容。而在2004年修訂的《動物保護法》,對動物保護以及福利進一步做了比較翔實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回歸后于1999年,頒布了《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之后香港特別行政區又針對實驗動物頒布了《實驗動物照料與使用守則》。
目前我國除了臺灣其他地區并未出臺明確保護動物福利的法律。雖然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但該法僅限于保護珍稀動物,普通的野生動物以及圈養動物并不在它的保護范圍之內,而且該法律對傷害野生動物行為的規定也非常少,更多的是針對非法獲取野生動物用以盈利行為的制裁和懲罰。因此我國目前應借鑒其他歐美大國的動物福利立法經驗,盡早出臺明確性的動物福利法。
保護動物對人類的意義范文3
動物保護法悖逆動物福利
《南風窗》(以下簡稱《南》):貴組織在許多地方開展動物保護工作,與在發達國家、地區相比,在中國開展動物保護工作有什么特點和難點?
楊敏(亞洲動物基金會中國關系經理,以下簡稱楊):顧名思義,我們主要是在亞洲地區從事動物福利工作,謝羅便臣女士當初創辦基金會的初衷,就是因為她在亞洲看到種種虐待動物的狀況,希望通過救助行動和教育工作,改變亞洲人對動物的態度,重建對動物的尊重。目前,我們最大的項目是在中國,與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四川省林業廳合作的“拯救取膽黑熊行動”。該項目占了基金會超過70%的資源。其它項目,也主要是在菲律賓、印度、越南、泰國等亞洲國家開展。
在中國開展動物保護工作最大的問題是相關立法的缺失和不完善。這種立法缺失常常給我們的工作帶來阻礙。尤其我們是一個關注動物福利重于動物保護的團體,受到的掣肘就更多。迄今為止,國內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動物福利法規。目前唯一一部動物保護法《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不僅沒有將任何動物福利方面的因素考慮進去,而且保護對象也僅限于野生動物,家養動物以及貓狗等伴侶動物的權益沒有任何保障。
《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鼓勵對野生動物資源進行“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的思路,正是活熊取膽業產生的原因。而對于黑熊在此過程中受到的傷害和虐待,則沒有相應法律進行制裁。其它家養動物和伴侶動物,例如貓和狗,在市場上被任意虐殺,也是因為沒有相關法規的保護。
維護社區和諧
《南》:我們注意到,貴組織非常注意與當地民眾形成和諧的合作關系,在救熊活動中,你們為養殖戶提供經濟補償,鼓勵、幫助他們獲得其他收入來源。這樣做的考慮是什么?
楊:給予養熊戶經濟補償,讓他們另謀生計,是我們一貫的行動理念。我們認為,人和動物的福利并非矛盾關系,尊重動物生命權利的同時,也應該尊重人類的生存權益。我們希望在救助動物的過程中,帶來的不是人與動物的對立,以及人與動物福利工作的對立,而是兩者的和諧。從長遠看,也只有如此,才能讓動物福利得到持續的保障。
其實,我們許多項目都體現這一理念,如“狗醫生”動物治療計劃,及今年才在香港開展的“狗教授”計劃,就是通過讓動物幫助人類的方式,引導人們認識動物作為伴侶的重要性,從而改變動物僅是利用對象的觀念。
《南》:國內政府部門或一些機構也在開展動物保護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這種保護往往以行政命令作為推行工具,缺乏當地民眾的參與,甚至忽視了就動物保護工作在當地形成社區共識。你們如何看待這種做法?
楊:社區共同參與保護,是我們冀望的格局。這不僅出于本身希望達成人與自然和諧的愿景,也是實踐的需要。因為缺乏社區共識、缺乏公眾對動物保護基于理解上的支持,會給保護工作帶來巨大障礙。例如,若廣東人不改變濫吃野味的習慣,就很難保障云南、四川等地許多野生動物的生存。
對政府以往的思路和模式,我們并不認同。通過積極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通過人工飼養野生動物的方式,滿足人類不斷膨脹的口腹之欲,這在我們看來存在著根本性的缺陷。它鼓勵了人類對于野生動物的利用,刺激了野生動物消費市場?;钚苋∧懢褪且粋€例子,政府最初發展養熊業的本意之一是為了保護野外黑熊資源,但事實上,不僅養熊業初期階段直接給野生黑熊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最初所有養熊場的黑熊都來自野外),而且因為養熊場的推廣使熊膽的療效被夸大到不切實際的程度,又刺激了人們對野生熊膽的需求。
《南》:你們如何堅持自己的保護理念,并把握與政府部門的合作方式?
楊:社區共識是靠教育積累形成的。在動物保護的方法上,教育公眾比單純的保護措施更為根本。對于公眾教育和社區共識在動物保護方面的重要性,國內政府部門并非不了解,只是認識還不夠,并且由于資源有限,而將之放在議事日程的次要位置?,F在國內政府部門的動物保護工作已經延伸到公眾教育的領域,其中教育和宣傳多由具有政府背景的民間團體比如“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來承擔。
我們一直把教育當作救助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與政府合作的過程中,我們除了在救助行動中得到了四川省林業廳的直接協助,在教育公眾方面也得到了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以及四川省林業廳的認同和支持,我們與政府合作伙伴在這一點上并無任何分歧。
《南》:貴組織是否認同保護動物是為了人類擁有更美好的家園?視自然保護為最高目標、僅將人類視為整個生態圈中與其它物種完全平等的一環,這被一些學者稱為生態原教旨主義,你們如何看待這種說法?
楊:人類與動物和諧共處的社區將是一個更美好的家園,無論是對人類還是對動物而言。從觀念上,從生命基本權利的層面上看,人類與其它物種完全平等。但從客觀現實的角度看,這種平等并不存在,或者說不可能存在。人類作為一種具有高度智慧的生命,創造的技術和文明已經徹底打破了自然平衡的法則,人類在生物圈中已經占據了絕對主宰的位置。所有物種的生存和發展,都或多或少地依賴于人類的善意。但我們相信“眾生平等”應該并且能夠成為人類文明的基本觀念,人類有能力并應該對其它生命給予尊重。
保護野生動物的棲息地
《南》:在保護動物中,除了遵循科學方法之外,是否存在基本的保護原則和生物倫理?我們聽說過這樣的保護措施:因某種動物現存數量有限,而讓其大量同代或串代近親繁殖,改變其期甚至遷徙習慣等自然生活規律。
楊:基于不同信念的動物保護,往往產生不同的保護原則和保護方法。例如《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一條就是“為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法”。這凸現了人類利益至上的原則,假如我們相信動物具有和人類平等的生命權利,就會以尊重動物生命和保護動物為出發點和基本原則。作為一個動物福利團體,我們的基本原則和倫理基礎,是尊重動物生命權利。
給予野生動物最好的保護,是保證它們能夠在自己的家園――大自然中安全地生存繁衍。因此保護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才是保護野生動物的最好辦法。我們反對以改變野生動物自然生活規律的方式來“保護”動物,因為這種保護最終會危害它們。例如近親繁殖無疑將削弱野生動物的自然生存能力,更將損害這一物種長期的生存繁衍能力。只有對特別瀕危的物種,在別無選擇而且不會給該物種帶來痛苦和傷害的情況下,我們才接受以人工手段繁殖野生動物。但即便如此,以人工繁殖來保存物種,最終目的仍是讓物種能回到自然環境中繁衍生活。如果僅僅是為了保存而保存,就背離了動物保護的初始意義。
《南》:你們如何看待動物園的存在?
保護動物對人類的意義范文4
野生動物保護的問題,是這十年最頻繁的熱詞。
近些年來,我們提倡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諧社會其實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政府和民間之間的和諧、人倫關系的和諧,還包含了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
要建設一個環境友好型社會,人與自然首先應當是不分離的。河南省三門峽市在白天鵝保護方面所經歷的變化和結果,這就屬于典型的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立過程。
德國的動物保護
對于野生動植物資源怎么進行保護,從歷史上和各國來看,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國家的選擇是不一樣的,
對于野生動物,最早人們是把它當做無主物來看待的,認為它不從屬于任何人,就是大自然的恩賜。在古代社會,這等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時生存是第一位的,誰先獵捕到動物,誰就取得它的所有權,魚類、包括林木都是一樣的,這是最早認定為無主物的觀念和方式。
當社會進入市場經濟以后,現代化的社會以私有制為核心,這個時候沒有無主物,都是有主物,有主的怎么辦呢?
在這個問題上,近代的德國在野生動物保護上走得相對早一步。德國的《物權法》首先規定了關于“物權”的概念,通俗來說,這個條款認為物就是財產,是民法上的客體,可以任由主體權利人支配。這樣,對于自己的私有物,你可以任意宰割,不管是吃掉它,還是消費掉,都是不違法的。
但是在德國《物權法》物權編里,在對“物”進行定義的條款里專門有一個但書,即物但動物除外。這里的動物,不僅僅指野生動物,也包括家養動物。也就是說,這些都不能當成物來看待了,就是采用了“動物不是物”這個觀點。
“動物不是物”這個觀點其實對于許多學者來講,也引起來一個疑問,動物不是物那是什么?
德國學者后來給出一個解釋,認為動物不是物,意味著它沒有倫理上道德上的色彩,而只是記錄上的物。動物這種特殊的物,特別是野生動物,它不受《物權法》的調整。既然這樣,動物又是否應當接受法律調整呢?德國采取了專門的單行法的保護方式,設立了專門的特別法庭,也有專門對于野生動物保護的規則。
因此,德國成為在全世界范圍內最早提出野生動物保護的國家。而最早提出野生動物保護的人,其實也很奇怪,是一個很臭名昭著的人,是納粹戰犯,納粹黨的二把手格林。
格林很喜歡打獵,也修建了很多莊園。他喜歡小動物,并且作為一個熱愛自然、熱愛動物的人,他促成了全世界最早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制定。但是這么一個人卻對人沒有任何感情,格林殺了很多猶太人,這也是讓人很玩味的事。
現代動物權利理論與物格
在德國,采取了把動物排除在財產之外,不能作為私有財產的方式,那么動物不是物是什么?隨著二戰后生命倫理的發展,還有環境保護運動如火如荼,動物權利理論就開始浮出水面。
動物權利理論實際上就是動物不是物,那么是什么?動物不是物那就只能當做主體來看待了,就是把動物擬人化來進行保護。這個理論的理論基礎,就是動物權利理論。在中國,法學界很多學者是這種觀點。
人們傳統認為人是有權利的,動物不是主體,所以它不享有權利,它是權利的客體。但按照動物權利理論,動物不僅僅是客體,同時也是主體了,所以要作為人來保護,一些傳統法律學者認為這一點難以理解,這樣怎么設計我們的法律?
國外很多學者都提出過一些設想。譬如認為動物雖然沒有人的意志,沒有人的靈魂,就把它當成嬰兒,即無行為能力人。國外在實踐方面的探索也很前沿,已經有把動物當做無行為能力人來看待。認為一個人擁有他的寵物,但不是寵物的所有人,而是它的監護人。這個人沒有權利,只是一種義務,你是為了它的利益,去撫養它,喂養它,就像你的孩子一樣。
動物權利理論在國外的這種探索已經相當多,但在中國,僅僅是學者在這十年來在理論上提出來的一個前沿的設想,是野生動物保護的新的火花。
在這方面,我國著名的民法學者、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曾很有創造性地提出一個理論,就是物格理論,這種理論其實受到動物權利的影響非常大。楊立新認為,人有人格,人又分成完全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那么物怎么不能有物格呢?楊立新教授提出來物格理論,把物也分成三六九等,這個范圍比較大,動物只是其中之一,分成純粹的財產和有人格性的財產。包括有特殊重大人格意義,比方說尸體,比方說器官,但這些其實是物,但他的人格性跟人無法區分。但其中還包括動物,它雖然是一種客體,一種客觀存在,但從中折射出的人的一種感情,人的一種對自己的定位。對人與自然的關系的一種定位,所以按物格理論,動物不是一種統一的財產,不是任你支配的一種東西,要具體化,分成三六九等,這也是一種探索。
楊立新教授的這種物格理論,據作者所知,在學術界還是不太被廣泛接受,但我認為至少還是有創意的,從無主物到動物不是物,到動物是不是能作為人,到動物是不是能分為幾種不同的等級去進行不同的對待。這樣一個過程,從中可以看出學術界、知識界,對這個問題也是在不停地思索,不停地探索,來提供一些知識上的資源,去更好地保護野生動植物。
我國動物保護的立法基礎
當然我國目前的法律相對還是比較傳統的模式,從立法上來看,大概有以下幾點:
首先在權利的歸屬上,在民事法律領域,我國其實把動物還是當做財產來看,即傳統的所有權模式。比較特殊的是,我國的所有權模式是分開的,是二元的所有權模式,分成國家所有權模式和私人所有權模式。私人所有權就是我們私人養的寵物,農村養的家畜,作為私人財產,一般動產沒有特別規定,就按照財產規則。
而像野生動植物資源,特別是法律規定的珍稀動植物,根據《物權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了這些動植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不再是能夠被私人財產權所擁有的了。也就是如果你對它捕獵,進行銷售,販賣,消費,其實就侵犯了國有資產。
除了《物權法》確定歸屬之外,特別法上我國還專門頒行了《野生動物保護法》,而《刑法》中也對捕獵野生動物的行為苛以了比較嚴格的刑事責任,這是對于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
但現實中也有漏洞,衛生部正在起草的《動物保護條例》。目前在條例的制定中有一個爭議,就是禁止虐殺動物,不僅是珍稀野生動物,還包括非珍稀不受國家保護的像貓狗等。這里面主要涉及的是濫殺的問題。
“禁止虐殺動物”這個條款的出現與現實的刺激有關。眾所周知,前兩年網絡視頻上就有“虐貓門”,好多人把貓狗踩、燒,弄死了,令人發指,社會輿論很大。因此,衛生部的這個部門規章里在起草上就考慮加上禁止虐殺動物這一條,但還沒有出臺。
主張者認為這些一般的動物可以作為私有財產,也可以進行消費,但卻不能濫用權利?!墩撜Z》中孔子講“君子不忍殺”,但吃肉時吃得挺香。
反對者的疑問是,虐殺是不是就挑戰人類感情的底線了?這個爭議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市場經濟下,動物飼養業工業化條件下怎么去看待?特別是對于養了就是為了殺的動物,特別像現代化工業養殖出來的豬、雞、鴨,例如麥當勞、肯德基,對這個條款它可能就構成違法了。這些工業養殖者通過生長素,幾天就把動物催肥并且殺掉,養殖環境也是非常擁擠、暗無天日,這構不構成虐殺?所以虐待動物這個條款,到現在還沒有出臺。
綜上所述,我國目前動物保護的基本框架就是所有權加上刑事責任。但是,這個框架在現實中依然面臨著諸多爭議。
爭議一:國有化是否是最優的模式
前文提及的《物權法》第四十九條,確立野生動植物資源歸屬國家所有這個基本原則。其實《物權法》2007年公布之前的歷次論證中,大多數民法學者對這一條都是反對的。
反對者主要是認為規定野生動植物歸國家所有,只考慮了權利歸屬國家,卻沒有考慮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責任和權利是不可能只要一邊不要另一邊。
法理學上有一條基本常識,是有權利就有責任。假設一個人在野外一不小心被野生動物給咬傷了,按照《國家賠償法》,這就屬于國有資產致人損害,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提出損害賠償。實踐中也有這樣的問題,東北虎咬傷人、熊把人弄傷的事件都很多,這時候國家是否應當賠償?
還有就是可能引起一個荒謬的后果。動物是流動的,例如白天鵝,屬于候鳥,它不停地飛來飛去。對于我國的一些棲息地來說,天鵝只是一個過客,它可能飛到西伯利亞,飛到外蒙古。如果按我國《物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白天鵝屬于中國政府的國有資產,它飛到人家外蒙古,那構成外交糾紛,構成侵略了。中國政府的資產飛入外蒙古、飛到俄羅斯上空,法律上一只野鴨子和一只白天鵝以及一架軍事飛機是沒有區別的,都是外國政府的資產。所以這種流動性使得確定所有權在外交上、國際關系上就帶來了麻煩,所以很多學者是不太主張明確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
反對國有化的第三個原因就是國家所有,需要國家保護,國家需要承擔責任。那么經費從哪兒來,充足不充足?現實中存在很多問題。當然一些經濟比較好、政府也重視的地方就有資金投入。像三門峽市關于白天鵝的保護就能投入幾十萬、幾百萬的經費。但很多地方,特別是一些偏遠山區,人的生存發展都有問題的情況下,要政府提供保護動物的經費會導致很多問題。
所以說國家所有權的保護模式是我們現在選擇的一個保護模式,但這個模式是不是最優的,是不是存在改進的必要?
爭議二:保護動物是不是需要犧牲人的價值
河南省陜縣檢察院在野生動物保護實踐中提到過一個問題:就是在輕刑情況下野生動物保護怎么進行?這是一個很尖銳的問題。
但是現代刑法的發展趨勢就是逐步輕刑化,能不定罪的盡量不定罪,不濫用刑事刑罰。獵殺白天鵝就判了十幾年,這在過去的司法環境下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人們的野生動物保護意識過于薄弱,通過殺一儆百的震懾效應,使大家樹立起來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但現在在一個常規的情況下,如何提高動物保護意識,就是一個綜合問題,是一個教育為主的問題。如果仍然科以很重的責任,就會忽視了另一面:人權保護與動物權利哪個重要?
《論語》中有一個故事,一個馬棚失火了,夫子跑過來,他不問馬燒得怎么樣,先問看馬的人怎么樣,受沒受傷。天底下人為貴,和諧社會最核心理念,就是人為本,不能空談。
如果要通過對人很嚴酷的制裁去保護動物,在利益考量上就有一個適當的問題。在輕刑化的趨勢之下,需要我們檢察實踐當中對這個問題進行思考。保護動物是不是需要犧牲人的尊嚴、犧牲人的價值來保護,是不是能夠通過其他綜合性的方法夠取得更好的效果?
動物保護不只是政府的問題
應該說,目前動物保護法律領域的一些爭議,某些東西可能過度強調了,但某些東西還是不足,這是現實當中野生動物保護立法存在的需要完善的地方。
筆者認為,野生動物肯定不是個人財產,但也不能是國家政府的財產,國家政府的財產也是一種私有權的體現,只不過他不是個人所有而是國家所有。其實野生動植物這種寶貴資源屬于公共資源,是一種公共財富,跟空氣、陽光、干凈的水、自然風貌一樣。公共財產作為人類的自然遺產,確立了公共財物的觀念,公共財物不是無主物,不能任意去獲取,而是全人類的財富。把野生動植做這種定性可能更準確一些。
保護野生動物,單一靠政府是不夠的。
這時要發揮兩個積極性,一個是發揮民間組織和機構的積極性,可以放開權利給一些NGO組織和一些環境保護組織,通過自發的方式去給動物進行維權。特別是經費方面,不能光靠政府,通過稅收去保護動物。現在中國也開始進入了一個慈善逐步蓬勃發展的時代,那么在動物保護上,可以考慮通過利用慈善基金的方式使社會民間的財富更能夠吸納起來,再加上政府的財政撥款,共同來通過公益基金法人的方式進行運作。
除了民間組織和基金的積極性,還可以發揮個人的積極性。例如熊貓保護方面就有經驗,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實行個人領養制度。這樣就不是任意消費掉動物,類似于動物的監護人一樣,定期拿出一部分錢照顧它。這樣可以通過擬人化的方式激發個人對野生動物的愛心,來增加野生動物和個人的親和性,能夠更緊密地把個人的愛心、個人情趣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大的命題連接在一起,發揮個人的積極性,來更好地保護動物。
保護動物對人類的意義范文5
關鍵詞:《斑羚飛渡》;消極因素;方法
作者簡介:周建君,任教于廣東惠陽高級中學附屬實驗學校。
語文教材中的文學作品,應該既是學生進行文學鑒賞、感受審美愉悅的載體,同時也是學生進行寫作訓練的范本。因此,教材中的文學作品,應該文也彬彬,質也彬彬??墒?,令人遺憾的是:《斑羚飛渡》(見人教版語文七年級下冊)雖然不乏積極的、正面的因素——一群斑羚在獵人的追殺下無處逃生,最后采用犧牲一半斑羚生命的代價飛渡“傷心崖”,斑羚在危難中所表現出來的智慧、勇氣和自我犧牲精神,會讓每一位讀者感到心靈的震撼,引起人們對這個萬物共存的世界的思考。但是,同時它也承載著下列兩個方面的消極的、負面的審美因素。
一、《斑羚飛渡》中的消極因素
1.小說中故事情節的細節描寫有許多虛假的成分,不利于學生以此為寫作范本進行寫作訓練
比如:小說中描寫的斑羚飛渡的這道懸崖為什么剛好是六米多寬,而不是五米多寬或八米多寬,甚至更寬一些;這道懸崖為什么正好叫“傷心崖”而不叫別的名字等。又如,小說的最后一段寫道:“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獵人都看得目瞪口呆,連狗也驚訝地張大嘴,伸出了長長的舌頭?!惫肥莿游?,它們并不具備人的思維和情感,那么,狗怎會也像人一樣被斑羚飛渡的壯舉所感動?何況,這篇小說中的狗,不是一般家庭中圈養的看家狗,而是獵狗。而獵殺的天性和本能是兇殘地追殺獵物。因此,在斑羚飛渡的悲壯場面中,獵狗怎會輕易放棄就要到手的獵物——斑羚,而待在一旁“驚訝地張大嘴,伸出了長長的舌頭”?
2.小說中對獵人兇殘地追殺斑羚、逼得斑羚以犧牲一半的代價換取種群的延續而跳崖自救的場面描寫,與當代大力提倡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背道而馳,不利于培養學生熱愛自然、珍愛生命、自覺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
鑒于此,教學時,我們應該想辦法盡量消解上述兩個方面的消極因素,使學生在鑒賞這篇小說時能夠達到預期的審美效果:學生不僅會被斑羚在危難時刻所表現出來的智慧、勇氣和自我犧牲精神所震撼,還會明白這樣一個道理: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我們應該像珍愛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愛它們的生命。
二、消除上述兩個方面的消極因素的具體辦法
1.引導學生明白
《斑羚飛渡》是文學作品,文學作品允許虛構和夸張,只要它能自圓其說就行,鑒賞這篇小說時,我們無需過于追究這篇小說故事情節中某些細節描寫的真實與否。具體闡述如下:
小說中所寫的斑羚飛渡中的這道懸崖剛好是六米多寬,而不是五米多寬或八米多寬,甚至更寬一些,作者稱這道懸崖為“傷心崖”等等,當然都不是巧合,而是作者為了便于故事情節的發展而有意安排和虛構的。因為,這群被逼到傷心崖上的斑羚,極健壯的公斑羚最多跳五米多遠,而母斑羚及幼崽則更少,只四米左右。只有這樣的寬度才適合斑羚飛渡,才不會讓那群斑羚因為無法飛渡而待在原地被那些偷獵者全部獵殺,或因飛渡全部失敗而全數墜崖身亡!也因為只有這樣的名稱——“傷心崖”,才能符合悲壯的“飛渡”。倘若斑羚全軍覆沒或全部逃生的話,就沒有下面精彩而又震撼人心的悲壯場面了。正是這近乎殘忍的故事情節的設計,才會引出這篇小說的和震撼人心的場面:斑羚群中為數近一半的老斑羚用犧牲自己生命的代價幫助年輕的斑羚飛渡,保存了另一半年輕斑羚的生命。 正是這樣的情節設計,作品讓我們看到了斑羚頭羊燦爛的人性之光,看到了所有的老斑羚為了年輕一代的生命,在沒有任何辦法求生的險境中,所體現出來的團隊意識、服從意識和自我犧牲精神的極致:“整個斑羚迅速分成兩撥,老年斑羚為一撥,年輕斑羚為一撥”,“從頭至尾沒有一只老斑羚調換位置”。
另外,小說的最后一段對獵狗異乎尋常的舉動的描寫,賦予狗以人的心理,雖有明顯的夸張和虛構的成分,但是,從文學創作的角度而言,這是一種“移情于物”的寫法。作者這樣寫,意在渲染斑羚飛渡舉動的壯美和斑羚飛渡場面的悲壯。這種“移情于物”的寫法古已有之,比如:杜甫《春望》中的名句“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就是采用這種創作方法賦予花、鳥人的心理和情感,“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 表達作者揪心國事、關情家小的痛苦不堪之情。
2.向學生補充說明
向學生補充說明,小說中所敘述的斑羚飛渡故事發生的時代背景,并反復強調:在全人類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今天,類似“斑羚飛渡”的悲劇決不允許重演具體闡述如下:
這篇短篇小說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創作的文學作品,描述的是他在1969年在西雙版納插隊時,與當地農民一起狩獵時親眼目睹的情景。以當時的人們對環境保護認識的水平,描述狩獵情景是非常平常、非常普遍的事,因為人是無法超越時代的?!碑斎?,在全人類具有高度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今天,“斑羚飛渡”的悲劇決不允許重演。因為,“當前生物多樣性銳減的速度是人類歷史上最快的。在已經被全面評估的脊椎動物物種中,30%的兩棲動物、23%的哺乳動物和12%的鳥類的生存受到威脅?!绷怼皳茖W家估計在90 年代初的20 年來,全世界有5000 種動物受到絕種威脅,每天都有3 種動物或植物從地球上消失。由于人類活動的強烈干擾,近代物種的喪失速度比自然滅絕速度快1000 倍,比形成速度快100 萬倍,物種的喪失速度由大致每天一個種加快到每小時一個種。目前,世界上已有593 種鳥、400 多種獸、209 種兩棲爬行動物以及20000 多種高等植物瀕于滅絕。這些瀕于滅絕的物種大多數與人類的關系十分密切,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造成物種滅絕的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歷史及自然災害因素外,人為活動是其主要原因。特別是由于商業貿易而導致人類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掠奪式利用,是造成物種瀕危乃至滅絕的重要因素?!比绱藝乐氐纳鷳B環境危機導致了“第6 次生物大滅絕已經開始”。
藝術最終的追求是美,而美的境界是生命文化的和諧。小說中獵戶追殺斑羚、逼得斑羚跳崖自救的野蠻的狩獵行為是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是對美的和諧的生命文化的破壞!因此,我們應該及時終止這種破壞生態環境的可恥行為,要珍視生命,保護動物,保護我們的生態環境。因為,大自然中的任何生物都具有天賦的內在價值,都擁有生存的權利,都應該得到人類的關懷和愛護。否則,生物多樣性銳減的速度會越來越快,人類在自然界的朋友將越來越少。
3.引導學生明白
作者寫作這篇小說的用意是:讓讀者學習斑羚在危難時刻所表現出來的智慧、勇氣和自我犧牲精神;編者選編這篇小說為語文教材的目的是:希望同學們通過學習《斑羚飛渡》后,培養自己為了國家利益或集體利益而勇于犧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犧牲自己生命的崇高革命精神和大無畏的英雄氣概;同時,希望同學們珍愛生命、珍愛人類的好朋友——地球上的所有生物。
以上是筆者個人的一些粗淺見解,當然,除此以外,一定還有別的辦法可消除這篇短篇小說中所承載的消極的、負面的因素。
參考文獻:
保護動物對人類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人與自然;野生動物;保護
收稿日期:20120401
作者簡介:陳開云(1976—),男,廣東河源人,助理工程師,主要從事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圖分類號:D922.6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2)05008002
1引言
紫金縣位于廣東省東中部,河源市東南部,全縣8成以上為山地,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全縣林業用地28.3萬hm2,森林覆蓋率達74.6%,有著優美的自然環境,多樣的珍稀動物和完整的森林生態系統,曾是野生動物的樂園,并在2009年被評為省級生態縣。紫金縣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坡鹿、野牛、白鸛、蟒蛇等10多種,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穿山甲、水鹿、貓頭鷹、鸚鵡、白鷴、虎紋蛙、大壁虎、鵑鳩等23種,野生動物資源豐富,并先后建立了省級白溪自然保護區、縣級自然保護區(仙女灘、烏禽嶂等)17個。
2存在的問題
2.1亂捕濫獵現象時有發生
紫金縣人口眾多,野生動物資源主要分布在邊遠落后地區,群眾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保護意識淡薄,有不法分子使用獵槍、吊杠、野豬剪、魚網等工具進行狩獵。獵捕對象主要有哺乳類如野豬、山羊、野兔等;爬行類如蛇類、龜鱉、穿山甲等;鳥類主要是鸚鵡科和鷓鴣科。
2.2棲息地環境遭到破壞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毀林開荒、森林火災、水利工程、稀土開采、城鎮化建設等及各種地質災害對棲息地的破壞十分嚴重,使許多野生動物失去了適宜棲息地而被迫遷徙甚至死亡。在野生動物活動頻繁的季節,田間地頭常見受傷或死去的野生動物。
2.3存在濫食野生動物的行為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野生動物產品的社會需求益增,巨大的市場需求為野生動物貿易提供了廣闊的市場,食用野生動物是引發野生動物亂捕濫獵和非法貿易現象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在立法上濫食野生動物的行為在法律責任未作明確規定,沒有明確量刑,缺乏國家強有力的制約。而且食用野生動物極易引發傳染疾病,根據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2010年開展的寄生蟲病感染狀況調查表明,因食用野生動物而感染寄生蟲病的發病率高達17.6%。
2.4監管環節薄弱
非法捕獵監管受經費、人力,地域面積廣且村落分散、鄉土風情等因素限制,不定時、不定點,執法難度大是目前最大的問題和困難。同時由于合法與非法交易并存,集市流動性大的特點使監管難度加大。集市上也常見野生動物活體的非法交易,入冬季節在省道的沿路圩鎮、村頭小店也可以看到晾曬大量鳥類干品出售,消費人群主要是從珠三角返家旅游的人群。
3保護措施
野生動物是我國自然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寶貴資源,野生動物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具有多樣性、不可替代等特點。過度地捕殺野生動物已經導致許多物種的逐年減少,種群失去增長的動力,并使一些物種接近危急的水平。野生動物的生衍死滅與人類的生活密切相關,野生動物的大量毀滅造成生態嚴重不平衡,對人類產生嚴重的不良后果。為有效地遏制野生動物的非法利用,保護野生動物多樣性刻不容緩。
3.1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公眾保護意識
公眾對保護野生動物法律、法規了解不足,保護意識相對淡薄。我國“傳統飲食文化”和“傳統醫學”中對野生動物保護不利的觀念是造成我國野生動物需求大的社會根源,必須廣泛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和宣傳工作,每年抓好“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和“愛鳥周”的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印發《野生動物保護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小冊子分發到單位、學校、鎮、村和相關餐飲行業進行野生動物保護知識廣泛宣傳,讓全社會知曉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大力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和保護野生動物,推進和諧生態建設的良好氛圍。其次從中小學就開始開展野生動物保護、生態文明建設等科普教育講座,從小就培養愛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和行為習慣。
3.2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進入秋冬季野生動物案件數量頻多,森林公安應從
城鄉著手,深入到鄉村邊遠山區、田間地頭開展檢查監管,與鎮、村一級建立聯動保護機制,成立以林業、工商、公安等部門組成的專項行動,根據城鄉集市的特點,重拳出擊,對區域內各農貿市場進行突擊檢查、錯時檢查、打擊非法出售、收購等不法行為,與周邊市縣聯手打擊各種非法獵捕、走私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全面禁止餐飲業非法經營食用野生動物,對餐飲業進行拉網式排查,開展不定期檢查,實現“不準獵,不準賣”的目標,杜絕野生動物的消費渠道,摒棄濫吃野生動物的陋習。
3.3積極開展人工養殖
全面嚴格有效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同時,順應形勢,對社會需求量大的野生動物如野豬、龜鱉、山羊、蛇類等,積極鼓勵相關科研部門開展人工馴養繁殖研究,并把成果向商業性轉化,鼓勵指導單位和當地群眾開展人工養殖和加工利用,這樣不僅能滿足人們的消費需求,又能為農村農民增收致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從而起到保護野生動物的作用。
3.4切實加強民間槍支彈藥的管理
非法流散社會的槍支彈藥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直接威脅野生動物安全,全面加強民用槍支的管理,收繳非法獵具,嚴禁使用軍用槍支狩獵,保障珍稀動物安全。3.5提高森林公園和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
近年來紫金縣結合實際大力推進生態建設,大力營造混交闊葉林,提高了林分郁閉度、林業生態等級,為野生動物營造適宜的棲息環境。建立完善保護制度,落實管護措施和管護專員,同時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小區的調查管理,建立野生動物資源檔案。如野生動物主要繁育地、停歇地、遷徙路徑監測、疫源疫病監測、調查等,為野生動物的保護提供科學依據,促進野生動物物種多樣性和資源平衡發展。
4結語
野生動物資源與人類的生存發展密切相關,人類社會的發展對野生動物的生存空間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更好地保護野生動物、維護野生動物資源多樣性,持續合理發展和利用,如何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