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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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文1

關鍵詞:測繪新技術;土地規劃;管理;應用

中圖分類號: F301.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1069(2016)21-143-20 引言

土地的合理規劃以及全面管理主要是指國家政府主管部門依據土地利用開發的社會經濟和自然條件、現狀、歷史性基礎以及最主要的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需求,對范圍內的相關土地資源進行管理以及規劃利用的綜合性舉措。經濟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尤其是空間信息先進技術以及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普遍運用,在對土地進行管理以及利用規劃工作中,遙感、全球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統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并且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1 測繪技術核心及發展

1.1 遙感(RS)

遙感技術是指一種遠距離的對目標物體不進行直接接觸的探測技術,其主要是在與目標對象一定距離的遙感平臺,通過使用工具遙感器對地面上相關物體以發射或者是折射形式所發送回來的電磁波進行接收,通過記錄然后再次傳送到地面,并且經過對相應信息的分析和處理、判讀以及野外實地的有關驗證,最終實現對用戶的服務過程。一般將這種信息接收、傳送、處理、分析、判讀和最后應用的整個過程統稱為遙感技術,其是測繪技術中的核心部分。遙感技術具有非常多的優勢,例如,全天候、信息量大、獲取信息周期短、多光譜特性等,特別是先進的遙感高度分辨率圖像清晰,空間分辨率極高,并且現在已經普遍應用在資源利用規劃、可持續發展以及氣象預報觀測、自然災害預防、環境的實時動態監測等各個方面。

我國目前面臨一個極為嚴峻的問題,即資源的短缺,環境與自然資源之間的矛盾也日漸加深,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充分的對土地資源進行運用變得日漸重要。為了實現對土地的合理利用、開發及保護,需要對目標土地的詳細情況進行全面、真實、實時的掌控。國內外目前已經開始普遍運用遙感技術,進行對土地資源利用的實時分析和動態監測,并實現了對土地發展形勢和變化情況的及時、準確掌握。

1.2 地理信息系統(GIS)

地理信息系統,簡稱GIS,該系統的設計目的主要是為了完成空間數據的相關采集、管理、相應處理、具體分析、最后建模以及顯示工作,并且由此來對復雜的土地規劃、管理以及決策等問題進行解決。另外此技術系統管理以及處理的主要對象是眾多的實體地理空間數據以及這些數據之間的關系,具體包括對空間的定位數據、遙感圖像相關數據、圖形類以及屬性數據等,并且由此來對特定地理空間區域的具體分布情況以及現象進行分析、處理的過程。

計算機、網絡以及空間三方面技術的發展,極大的加快了地理信息核心系統的廣泛應用,使資源調查、城市的具體規劃以及交通運輸、自然災害的預防預測以及與我們貼近的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水平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并且也由此取得了非常直觀的經濟效益。對土地利用情況數據庫的建立可以通過GIS得以實現,并且與此同時可以將屬性以及空間圖形兩種數據進行有效的結合,實現數據與圖形之間的一體化,進而完成對土地利用情況的數據庫建立、分析、管理及最后的數據成果輸出。

1.3 全球定位系統(GPS)

全球定位核心系統是由美國研制出的具有實時、全球、全天性質的三維導航衛星定位系統。該系統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即地面控制、空間、用戶裝置三個部分。主要的優點則為全覆蓋、全天型、高度精密、功能多且高效等幾個方面。而且通過GPS系統的廣泛應用,其前景是十分客觀的。除了可以被用于武器以及交通類工具的定位導航之外,還可以被應用在地形的具體勘測、山體的測量、工程建設以及國界線的界定等眾多的方面。

2 測繪系統的具體應用

2.1 土地利用情況調查中的應用

土地利用情況的調查主要是在原有土地主要利用情況調查的數據基礎之上,運用航空攝影以及衛星,以土地實際調查過程中所需要遵循的相關技術規范和規程為主要依據,利用先進的地區勘界成果和新土地的具體分類系統,對所勘測區域內的土地實際利用程度進行重新的調查,并且以此為基礎建立相關的土地影像以及利用實際情況數據庫,并且使土地開發利用相關的圖件、數據和實際的現狀達成一致,最后使國家土地資源的核心管理工作實現規范化、社會化、全面化以及最重要的信息化。

2.2 土地規劃以及設計過程中的應用

土地的規劃以及設計是進行土地管理過程中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在具體的規劃設計中會涉及到眾多的信息。在進行具體的規劃設計之前,需要對有關土地的信息進行全面收集,并且進行相應的處理和分析。對于信息的處理工作非常重要,因為其不但可以為后期土地設計規劃工作提供一定基礎數據,還可以對土地質量以及性質進行了解和明確,將可用土地與不可用土地得到有效劃分,在對土地利用空間分布進行保證的基礎上,使各類用地的具體范圍得到明確。

在進行土地規劃以及相關設計的過程中,測繪技術的準確、實時、高效率以及自動化特色得到了充分的顯示。利用RS技術可以對土地的主要信息得到及時全面的獲?。焕肎IS技術可以對土地空間利用信息核心系統進行建立,從而為土地開發利用的整體性規劃提供詳細的高精度資料;而通過利用GIS技術還可以對土地的實際利用情況進行評價分析,并且根據分析結果自動生成資源現狀數據信息庫,進行土地資源利用的未來規劃和類型預測,進而實現對土地資源的布局以及優化設計;另外利用GIS技術還可以通過應用模型,實現對設計結果的模擬分析及顯示,進一步優化且完善了對土地資源的規劃設計。

2.3 土地利用情況動態監測過程中的應用

在土地的管理及規劃過程中,測繪工作是一項重要且復雜的工作,其目的在于對土地的利用情況以及所發生的具體變化信息進行及時的掌握和反饋。土地利用情況動態監測以往的形式受具體技術條件的影響和限制,而測繪新技術對這一不足進行了有效的彌補。主要的技術流程包括:通過RS技術得到目標土地使用的詳細變化信息,然后通過運用GPR技術來獲得土地詳細變化的具體特征和最重要的數據,并且將變化前后的信息進行總結、分析和對比,其次可以運用GIS技術來完成土地利用數據的可視化以及科學管理,進而對數據庫進行實時的更新,最后繪制土地整體動態變化結果圖。

3 結束語

測繪現代技術在具體的土地管理以及相關的規劃中為土地管理以及開發人員提供了一個極為有效且功能強大的現代化工具,對以往技術中的缺陷進行了完善和升級,從根本上改善了土地管理以及具體規劃中脫離社會、國家等不良局面,使得對土地的利用和規劃變得更加可操作、科學、全面。但是測繪中一些新型技術還處于發展初期,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這需要社會各界增加對測繪技術的支持和關注的力度,作為土地利用管理以及規劃中必不可少的技術,測繪新型技術勢必會在未來的土地管理規劃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參 考 文 獻

[1] 黃冬連.淺析如何在測繪工程中應用當代測繪新技術

[J].建筑工程技術與設計,2016(6):224-224.

[2] 王麗君.地質測繪工程中測繪新技術的研究[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5(19):2397-2398.

[3] 馬貴江.測繪新技術在土地規劃與管理中的應用探究

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文2

關鍵詞:因素分析 土地使用權 價格評估

1.估價對象描述

1.1土地位置狀況

估價對象位于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友誼社區五常大道以南,土地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用地(C2),設定出讓用途為商業用地(商業辦公),土地出讓面積為3826M2。估價對象的四至為:東至五常街道友誼社區土地,南至五常教工宿舍,西至五常教工宿舍進出道路,北至五常大道及綠化帶。

估價對象位于杭州市七級地范圍內。

1.2土地權利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資料,估價對象的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為國有待出讓土地,擬以掛牌方式進行出讓,土地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用地(C2),設定出讓用途為商業用地(商業辦公),出讓年限為法定最高出讓年限40年。

根據評估目的,設定在估價基準日估價對象無抵押、出租等他項權利存在。

1.3土地利用狀況

估價對象位于余杭區五常街道友誼社區五常大道以南,目前地塊內部利用現狀為南端建成1幢1層簡易用房,其他土地未平整待開發。

根據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余杭分局提供的資料及估價人員的了解,估價對象擬拆遷后以凈地形式掛牌出讓。根據杭州市規劃局余杭規劃分局《五常街道友誼社區五常大道以南商業地塊規劃技術指標圖及區位示意圖的說明》,估價對象的具體規劃設計條件和要求為:(1)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辦公用地(C2);(2)用地面積3826平方米;(3)容積率1.4—1.5;(4)建筑密度≤45%;(5)建筑限高18米(黃海標高);(6)綠地率≥20%;(7)用地面積及用地紅線以實測為準,圖示所有尺寸單位為米;(8)按規范配置停車位;(9)建筑應按規范后退道路紅線、綠化控制線; (10)綠化控制線以東須設置純綠化帶;(11)建筑與周邊建筑間距需符合規范要求;(12)根據西溪濕地周邊高度控制要求,地塊內建筑(構筑物)高度不得超過黃海標高18米,若需適當突破高度要求,須按規定做好景觀分析,并按規定程序報審;⒀具體實施須符合附后方案《五常友誼社區綜合樓方案》;⒁其他要求以國家、地方規劃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為準。

2.地價影響因素分析

2.1一般因素

余杭區原為杭州市轄的一個縣級市,經國務院、省政府批準,于2001年3月25日撤市設區,并入杭州市區,成為杭州市轄的一個行政區。

余杭區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南翼,從東、北、西三個方向護衛老杭州市區?,F轄14個鎮、1個鄉和5個街道辦事處,區政府駐地臨平街道。

余杭區處于杭嘉平原和浙西丘陵山地的過渡地帶,大致以東苕溪為界,其東為堆積平原,其西為山地丘陵,地勢從西北向東南傾斜。全區屬太湖流域,境內主要有東苕溪、京杭大運河、上塘河三大水系,水資源豐富,土壤肥沃,農墾歷史悠久,利于農作物栽培,是浙江省糧、油、繭、茶、麻、果蔬等的重要產區。并創造了著名的良渚文化。由于其緊靠杭州的位置優勢和較為平緩的自然條件,必然導致其成為杭州市理想的發展腹地,進而推動區域房地產業發展,地價上漲潛力較大。

2010年全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628.83億元,可比增長13.8%,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38.16億元,增長2.6%;第二產業增加值339.44億元,增長13.7%;第三產業增加值251.23億元,增長15.8%。三次產業結構由上年的6.7:53.5:39.8調整為6.0:54.0:40.0。按戶籍人口計算,該區人均GDP為73574元,按當年平均匯率計算突破1萬美元,達到10868美元。

2010年,全年財政總收入120.82億元,增長20.7%,其中地方財政收入76億元,增長27.4%。全區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累計上漲3.5%。2010年末,全區戶籍人口86.10萬人,其中非農人口43.79萬人。全年完成基礎設施投資89.38億元;全年實現農業總產值60.10億元,增長7.9%;全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642.18億元,增長23.0%;全年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361.67億元,增長22.1%,其中限額以上投資348.01億元,增長23.3%;全年房地產業完成開發投資120.84億元,增長25.4%。

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文3

關鍵詞:土地遙感; 應用; 問題; 建議

中圖分類號: P627文獻標識碼: A

遙感技術是六十年代迅速發展起來的一門綜合性探測技術。它建立在現代物理學,如光學技術、紅外技術、微波技術、雷達技術、激光技術等,電子計算機技術,數學方法和地學規律的基礎上。

1 現代遙感技術的理論研究

遙感技術是指從不同高度的平臺,收集地物的電磁波信息,再將這些信息傳輸到地面,并加以處理,從而達到對地物的識別與監測的全過程。

遙感技術收集和利用的信息范圍非常廣:人眼看到五顏六色的景色,從中分別出牡丹、芍藥等,這是光的遙感。人耳聆聽交響樂隊演奏,從中辨別出提琴、長笛等奏出的樂句,這是聲的遙感。漁輪用超聲波儀器探測到海底的魚群,這是超聲的遙感。從飛機上、衛星上拍攝地球表面的照片,這是光(或紅外線等)的遙感。用雷達探測敵人的飛機,這是無線電波的遙感……也就是說,遙感技術所收集和利用的可以是聲、超聲、光、紅外輻射、無線電波等各種信號。甚至包括射線照相、地磁觀測、宇宙射線觀測等,也都屬于遙感的范圍。它的隸屬關系可以包括一切與上述信息有關的科學技術領域?,F代遙感技術組成了一個從地面到空間、從資料數據的收集處理到判讀應用的體系,包括:(1)研究地物電磁波輻射的特性以及信息的傳輸;(2)研究遙感信息探測手段,主要是研究傳感器;(3)研究遙感信息的處理系統;(4)研究遙感信息的應用。

近年來,遙感技術迅速發展,其重要因素之一是遙感技術被廣泛地應用于我們生活的環境。人們越來越需要更深刻、更全面地了解我們的地球,了解它的資源,了解它的變化,以便更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產和生活活動。

2 土地遙感動態監測經驗教訓

我國把航空遙感技術用于土地管理的調查業務己經有較長的歷史,早在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部分省市區采用 1:3000 比例尺的航測圖進行過土地調查。航天、航空遙感技術的飛速發展和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突顯出遙感技術在土地覆被/土地利用變化調查中應用的巨大優勢。然而,這種優勢目前還沒有在建設國家級或區域級的監測體系和用于保障土地基礎信息快速采集、處理并及時提供管理決策的實體性運行系統中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原因可能是在制訂工作規劃和實施計劃方面,沒有落實好宏觀與微觀、中央與地方、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技術指導方針,多年積累的一些寶貴的經驗教訓還缺乏深入的總結和全面的思考, 值得討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個:

第一個問題是遙感監測指標的確定。選擇的原則應當是:必須滿足國家實施宏觀經濟管理對土地資源數據種類、數據量綱及其準確程度的需求。應當在能反映土地生態環境容量、土地人口承載潛力、土地利用經濟結構的信息中選取用于宏觀決策的監測指標、數據精度和置信概率。在明確國家目標要求的前提下,還必須建立遙感監測指標的體系表和監測技術規程。為充分發揮遙感技術的優勢, 在選擇監測指標時應在滿足國家需求的原則下,突出土地覆被的指標和以土地覆被變化為表征的土地利用指標。有特殊需要時,可以補充行政管理指標的一些地面調查(如量化城鎮建成區或主城區邊界;量化基本農田保護區及其它各類保護區邊界等測繪工作)。但主要是依據遙感監測來直接獲得有關信息和統計結果 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地面調查只能作為補充性間接手段而且不能層次過多,只要土地遙感技術完成了科研實驗并且轉入了正常實際應用階段就具備了自成體系的條件,因此遙感數據成果可以單獨使用。

第二個問題是遙感監測體系的構建。這與管理體制關系密切,現行體制下的土地調查數據是由鄉鎮到全國逐級統計匯總,并且要經各級行政領導過濾后上報,雖然國家統計法是保障國家統計結果真實性和準確性的重要法律,但是由于體制與機制的不科學或不健全而使得執法效果并不理想。不當的人為干擾因素是統計數據不真實不準確的主要病灶; 同時,以土地利用分類為代表的國家級技術標準的缺失,也是統計數據名實不符、無法比較分析的重要因素。要建立全新的國家土地遙感監測體系,必須貫徹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相對獨立、封閉運行的原則。多尺度、分層級、突出重點地構建監測體系。同時,還必須配套統一的管轄制度、統一的技術規范和統一的運行系統。

第三個問題是遙感監測成果的應用。以問題為導向是科技研究的流行方法,技術研究首先要明確做什么,然后要明確為什么做,最后研究怎樣做。這應當是決定應用技術研究的成果能否轉化為生產力而發揮經濟社會效益的一種工作思路。遙感監測成果的應用,在技術研究階段就應當明確了方向,當然在實用中還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擴展和創新,這種新的需求又促使遙感技術研究的不斷發展進步。近幾年來遙感技術與信息技術的集成應用,使土地利用動態監測成果的應用范圍有了較大的擴展,如在城市用地規模、開發區建設、基本農田保護、違法占地監察等方面都發揮了作用。但是,土地遙感監測成果的應用研究仍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例如建立全國土地利用遙感監測系統實現快速獲取土地資源利用的宏觀狀況(利用結構、時空分布、數量變化等)??梢韵瓤紤]將遙感本底數據庫的建設作為各級各類監測工程的技術基礎。還可按經濟、生態、流域等分區指標建立區域級的監測子系統。這是與日常土地管理變更調查系統既相互關聯、又有差別,獨立平行運作的快速反應系統。在國家宏觀管理上, 兩個系統獲得的全國統計指標數據具有相互檢驗的作用。

3 土地遙感技術應用研究

3.1 土地遙感動態監測體系構建的研究。在具體工作方面我們雖然已取得了比較豐富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實踐的經驗,但是從國家或區域的宏觀管理需求來評價,目前的土地遙感監測在技術應用上和功能定位上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在體系建設方面缺乏整體的規劃設計,距實現標準化、規范化以及體系完整、系統完善的目標仍有不小的差距。根據當前工作的迫切需要,應加快構建能全面、系統、迅速掌握國家或區域土地變化狀況的動態監測體系,明確體系結構中不同層級的目標和任務。并且在此條件下,研究制訂相應的各種標準和技術規程。土地調查與動態監測是國土資源管理最重要的基礎業務,內容廣泛,時效性強,保真度高。因此,在體系研究中,必須區分不同層級的實際需求和相互關系,并依此確定配套的技術措施。

3.2 土地調查與動態監測體系關系的研究。必須掌握好三個關鍵性問題: 第一要有國家統一的、科學的土地分類標準和監測技術規范。第二要有先進的、綜合的、實用的土地調查技術。第三要有統籌兼顧、功能互補的有機聯系。土地調查主要有土地利用調查、土地條件調查、土地法律調查(地籍調查)三種。土地遙感監測主要有國家級、區域級、城市級和特定區位四種。土地調查與動態監測在數據采集方法技術上大同小異,多采用現代化的遙感影像、衛星定位、電子全站儀測繪、信息化技術。但作為兩個體系,應在土地管理學和統計調查學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各自的功能、結構、作用方式以及兩個體系間的技術基礎關系和功能互補關系。由于土地既有自然資源的屬性,又有社會財產的屬性,所以在土地行政管理的方式上也分為資源行政和不動產行政兩種。這兩種基于公權力的執法行為的后果,都會影響土地權屬和土地利用在時空上發生變化,而土地調查與動態監測都是反映這些變化狀況、反饋管理效果的技術手段。如何充分發揮兩個體系的功能并達到優化組合的最佳效果,仍然是應當繼續研究的課題。

3.3 土地遙感動態監測體系功能的研究。了解土地管理系統的主要結構,對研究土地調查與動態監測的功能定位和確定遙感技術與信息技術的應用方向都是有益的。土地管理系統由行政執法、技術支撐、基礎業務三個子系統組成。土地行政執法子系統的決策、組織、協調與控制功能的發揮,離不開基礎業務子系統提供全面、準確、動態更新的土地信息。因為它既是行政執法的技術基礎, 又是依法行政效果的信息反饋。行政執法子系統在運行中,需要在解決法制、體制、機制問題方面獲得輔助決策的技術支持; 基礎業務子系統在運行中,無論是調查、評價、規劃,還是它們共有的標準化、信息化工作,都需要獲得理論、方法和技術研究的保障;而上述需求,正是技術支撐子系統的功能定位。

由此可知,土地遙感動態監測技術的應用目標,宜定位于土地調查、土地評價、和土地規劃這三項主流基礎業務,服務方向是支持國家公共行政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宏觀決策。

3.4 土地遙感動態監測體系運行系統的研究。建立國家級和區域級的土地遙感監測體系及其運行系統是當務之急,在國土資源科技發展戰略中應放在優先的位置。根據國家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要求,用現代先進的遙感技術實時、快速、準確、客觀地獲取土地覆被/土地利用現狀信息,在一定的空間范圍內,分析其某個時間序列中的土地變化情況,并據此將研究影響變化的因素和客觀規律應用于國土資源管理的戰略決策,這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重要選擇。系統運行必須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與科學的系統設計作保障才能安全、有效?,F在應從完善土地調查制度入手,將系統運行的國家目標與體制、機制的要求形成法律規定,組織開展保障系統運行的立法研究。從完善技術基礎入手,根據現有的豐富成果和實踐經驗,認真總結、務實創新、積極開展與運行系統建設相關的各項設計研究。

參考文獻:

[1] 孫家柄.遙感原理與應用[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3.

[2] 梅安新,彭望碌,秦其明,等.遙感導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3]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培訓教材[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 2007.

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文4

關鍵詞:土地規劃;城市規劃;兩規

中圖分類號: F301.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各自的目的與任務

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與任務

1.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對一定時期內一定行政區劃范圍的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所制定的目標和計劃,是對區域內的土地利用進行的總體戰略部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是協調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對土地的需求,以取得最佳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1.1.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任務

國家、省、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對轄區內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潛力及各種用地需求量進行綜合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確定規劃期內土地利用的目標和方法;協調部門用地矛盾,統籌安排各業用地;逐級分解規劃的各類用地控制指標,重點確定城鎮用地規??刂浦笜?,落實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和農田保護區等重要土地用途區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政策措施。省級規劃要實現省域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地級規劃要重點安排好城鄉結合部的土地利用,確定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h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上級規劃的要求和本地土地資源的特點,分解落實土地利用的各項指標,劃分土地用途區,重點劃定城鎮、村鎮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區、農業用地區等,為土地用途轉用規劃許可提供依據。

1.2城市總體規劃的目的與任務

1.2.1城市總體規劃的目的

城市總體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性質、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是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期下,對城市空間布局和城市形態的總體設計。城市總體規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城市的發展方向和建設安排。

1.2.2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

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和空間發展狀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發展和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兩者的內在關系

由以上分析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兩者的目的和任務可以得出兩者的內在關系如下:

1.1核心內容和根本目標的一致性

城市總體規劃是一種區域性、綜合性規劃,它是以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為出發點和歸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種專業性規劃,是以合理安排現有的土地資源,確保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目的。兩項規劃的側重點雖有不同,但從城市發展的角度看,“兩規”都是在對現狀進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為依據,都是將土地作為主要規劃對象,核心內容都是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在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根本目標上是一致的。

1.2規劃空間的從屬性

從“兩規”的空間范圍來看,城市規劃區并非整個行政轄區范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范圍是整個行政轄區內的全部土地,其規劃范圍比城市規劃范圍大。因此,城市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個專項規劃,兩者是點和面的關系,是局部和整體的關系。所以,城市規劃中有關城鎮體系布局、城市用地規模、用地選擇、城市區域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用地指標,應當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同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應為城鎮的發展建設等創造較好的條件。

1.3土地需求與土地供給的關系

從規劃的內容、手法和成果看,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建設與規劃、土地供給與土地需求的關系。城市總體規劃是以建設為中心,展開城市各項建設的總體規劃。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土地利用為中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各業健康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內容上更全面、更具體地體現了一個地區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配置、土地利用結構的綜合調整與優化、土地利用的宏觀調控與微觀管理機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是建設與規劃、土地需求與土地供給的關系。而且,兩者在城鎮和村鎮發展用地的規模、方向和范圍等方面又必須進行充分協調。

三、“兩規”協調的思路與途徑

1.1統一技術規范

根據原來兩個規劃各自使用的標準,進行協調統一,重新確定一個兩項規劃都適用的用地分類標準,統一規定兩個規劃的規劃期限以及所采用的有關數據的統計口徑。通過統一與規劃有關的各種規范、標準、技術手段和編制方法,以達到兩個規劃在基礎數據和規劃指標等方面的協調一致。這里需要協調好3個方面內容:(1)城市規劃區范圍。規劃區范圍劃得過大,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難以管理,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管理部門間的矛盾也會較多。(2)人均建設用地規模指標。從建設現代化城市的角度考慮,重點建制鎮的建設用地可以適當放寬,但對一般鎮、鄉、集鎮和村莊建設用地以及分散的鄉鎮企業用地要嚴加控制。(3)兩個規劃的用地分類指標。主要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城鎮、村莊、工礦用地等要進一步細分,使兩者有對應關系。

1.2城市發展方向協調統一

要使“兩規”在城市發展方向上達到協調統一,必須先確定城市的性質,這對城市發展規模和發展方向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根據我國國情,保護耕地應作為城市發展用地時首要考慮的問題。其次,應結合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適宜性評價和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基礎設施的建設情況,在確?;巨r田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即向宜建區和基礎設施有所延伸的地方拓展。

1.3用地布局上的宏微觀協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側重于整個城市的宏觀布局,主要是確定整個行政區內中心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工程、重要工礦項目等用地的規模和布局。而城市總體規劃則側重于城市中心區的微觀布局,僅僅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其中心城區的細化。因此,在“兩規”的協調過程中,城市總體規劃應以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為指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用地布局上只起宏觀調控作用,城市總體規劃則詳細布置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用地的布局。

1.4保證“兩規”實施一致有效

在“兩規”的實施過程中,各級政府應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為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對“兩規”的實施予以同等重視?!皟梢帯钡膶嵤┒紤⒅胤伞⑿姓?、經濟技術等手段的綜合應用。此外,應加強規劃宣傳、社會監督和規劃實施評價,建立規劃公眾參與制度、規劃公示制度,進行規劃管理公開,調動公眾的主動意識,促進政府部門的公正執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約和避免各種違反規劃行為的發生,保證規劃的實施。

結語

從宏觀層面上講,“兩規”協調,有待具有中國特色的規劃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盡快地開展區域規劃或國土規劃的編制工作,以便在區域層次上對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規模、城鎮體系規劃,尤其是城鎮規模與布局、土地利用與經濟發展、土地利用與工業化、城市化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協調和安排。

參考文獻

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文5

【關鍵詞】 多規合一 反規劃理論 應用

一、引言

2014年8月,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環保部和住建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的通知》,四部委在全國選取了28個市縣作為試點開展“多規合一”工作?!岸嘁幒弦弧睂嶋H上就是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實施進行融合。其本質應是一種規劃協調工作而非一種獨立的規劃類型,是各種規劃在空間布局上的銜接與協調,是平衡社會利益分配、有效配置土地資源、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一種手段。目前“多規合一”工作正值試點階段,面臨諸多難點,“多規合一”尚缺獨立的法理基礎和技術規范,以我國現有的城鄉規劃、土地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的理論和方法去探索“多規合一”的組織形式、管理機制、成果目標和技術標準等多方面問題,是實現“多規合一”的重要途徑,本文就擬研究城市規劃中的反規劃理論在“多規合一”中的應用,為拓展完善“多規合一”提供借鑒和參考。

二、反規劃理論

1、反規劃理論的提出

反規劃是相對與傳統規劃方法而言的,最早由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院院長俞孔堅教授于2002年在《論反規劃與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建設》一文中首次提出“反規劃”(Anti-planning)的概念?!胺匆巹潯笔菓獙ξ覈焖俚某鞘羞M程,和在市場經濟下城市無序擴張的一種物質空間的規劃途徑。

2、反規劃理論的內涵

“反規劃”不是不規劃,也不是反對規劃,它是一種反思傳統規劃方法論,是對城市內建設用地快速擴張的一種應對方法。從本質上講反規劃是一種通過優先進行不建設區域的控制,來進行城市空間規劃的方法,在某種層面上可以理解為 “逆規劃”。簡單地講,就是一種景觀規劃途徑。但也不是單純的“綠地優先”,它的指向是建立一個生態基礎設施,用來作為城市建設的剛性框架。

3、反規劃理論的工作方法

“反規劃”理論的工作方法就是先行規劃和設計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再行安排城市建設用地。具體來說借助于GIS技術,對規劃區域內的河流、物種、擴張等景觀過程進行分析,構建不同過程的景觀安全格局,然后綜合疊加不同過程的景觀安全格局形成生態基礎設施。將“反規劃”理論運用到傳統規劃過程中時,決策者根據當地的實際需要,將生態基礎設施作為規劃實施的剛性限制條件。然后劃定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區和生態功能分區,得出規劃方案。

三、反規劃理論在多規合一中的應用

1、應用于“多規合一”的規劃理念中

反規劃理論強調的是一種逆向思維的規劃模式,是一種如新的規劃思維模式。將反規劃理論引入“多規合一”的規劃理念中,可以改變以單一價值主體主導的思維方式。從以前的確定規劃區的產業發展方向、城市用地布局和用地規模入手開始規劃,改變為從確定強制性的非建設用地范圍域(即先構建生態基礎設施),保護規劃區原有的生態自然環境入手開始規劃。

2、應用于“多規合一”的角色定位中

“多規合一”并不是多個規劃合并成一個規劃,而是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涉及到相同內容統一起來,落實到一個共同的空間規劃平臺上。“多規合一”是把總體發展戰略和各領域發展任務與空間布局、空間管控相結合在一起,把經濟社會發展與空間布局融為一體的“一張圖”的總統領,是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種社會利益的調節及效率和公平的權衡。在“多規合一”的角色定位中引入反規劃理論有助于提升整個規劃價值觀體系完整性和規劃公共政策屬性的合理性,倡導公共利益或集體利益,盡可能彌補各規劃中市場行為的負面影響,關注公共與私人行為的分布效果,努力彌補基本物品分布上的不公平,維護社會整體利益,保障社會資源、土地資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3、應用于“多規合一”的目標確定中

在進行“多規合一”時,首先要確定規劃區所要達到的總目標。一般是先對對各類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再通過歸納行業發展要求,總結規劃區未來發展思路,分階段確定發展目標。最后對規劃區的城鄉空間形態、產業發展、綜合交通、基礎服務設施和生態環境保護提出原則性的引導,總結提出規劃區的總體發展目標,作為指導全域空間統籌的總體方向。其中的環境保護具有生態與社會效益的正外部性,其發揮具有潛在性和滯后性,如果在制定目標過程中對城鄉空間形態、產業發展、綜合交通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考慮不足,缺乏對資源利用遠期的生態、社會影響后果的考慮,必然導致其他目標效益的損失。反規劃理論立足于對非建設用地規劃,優先考慮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建設,注重環境保護和生態過程。因此在制定“多規合一”總體目標時引入反規劃理論,使環境目標和社會目標在“多規合一”目標實施中地位對等,才能使得環境目標、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三者能夠取得協調,真正成為全域空間的統籌目標,并得到可持續發展。

4、應用于“多規合一”的工作方法中

“多規合一”的本質是規劃的協調。是在規劃區空間中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不同目標要求協調到同一平臺上來,實現空間要素的“一張圖”整合。

應用反規劃理論在“多規合一”工作中可以將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生態綠地、水體、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區等區域首先進行模擬分析,綜合疊加不同過程的安全格局即可建立“多規合一”中的生態基礎設施。再將這種生態基礎設施與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結合得到該規劃區城鎮建設區和土地利用布局。

四、結論

“多規合一”是解決我國現行規劃編制和管理的過程中管理缺乏協同、部門規劃銜接困難和管理主體不清等問題的必然途經?!岸嘁幒弦弧笔且豁椥滦偷墓ぷ?,其組織形式、管理機制、成果目標和技術標準先也正處在探索階段。在“多規合一”的探索階段引入反規劃理論,將生態保護、倫理思想、科學發展等觀念融入“多規合一”的方方面面中去,真正使得“多規合一”在目標實現、工作方法等各方面劃更為科學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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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俞孔堅、李迪華、韓西麗:“反規劃”[J].城市規劃,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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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周萬東:“反規劃”理論下的土地利用規劃探析[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9(23).

[6] 蘇涵、陳皓:“多規合一”的本質及其編制要點探析[J].規劃師,2015(2).

土地規劃技術規范范文6

為了加強本市管線工程建設的規劃管理,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根據《**市城市規劃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管線工程,是指建設于地下或者地上的給水、雨水、污水、燃氣、電力、信息等市政公用管線工程,以及熱力、油料、化工物料等特種管線工程。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管線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擴建,但建筑物、構筑物用地范圍內配套管線工程的建設除外。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是本市管線工程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業務上受市規劃局領導。

本市計劃、經濟、信息、市政、水務、綠化、交通等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管理原則)

管線工程建設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市容景觀要求,嚴格控制城市道路架空線建設。

管線工程應當與城市道路、公路以及沿線建設項目工程統一規劃,綜合平衡,統籌安排,協調建設。

第六條(管線專業系統規劃和詳細規劃)

本市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管線專業系統規劃,由市規劃局綜合平衡。

城市詳細規劃的編制,應當與管線專業系統規劃相協調,對各類管線工程及其附屬設施作出綜合安排。

第七條(道路管線規劃控制)

市規劃局和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應當結合城市道路、公路的建設,根據管線專業系統規劃和城市詳細規劃,組織編制道路管線綜合規劃。

在城市道路、公路的規劃紅線內進行管線工程建設的,應當符合道路管線綜合規劃要求;管線敷設應當與城市道路、公路的規劃紅線平行,走向順直。

在高速公路的規劃紅線內和一級公路的快車道內,不得埋設地下管線。

第八條(道路管線位置的規劃安排)

在城市道路、公路的規劃紅線內進行管線工程建設的,管線位置的規劃安排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在規劃紅線的中心線以東、以南,主要安排污水管、燃氣管、電力排管和電力電纜;

(二)在規劃紅線的中心線以西、以北,主要安排雨水管、給水管、信息導管和信息線纜;

(三)在快車道下敷設雨水管、污水管和綜合管線隧道;

(四)在慢車道下敷設給水管、燃氣管、電力排管和信息導管;

(五)在人行道下敷設電力電纜、信息線纜和配水管、配氣管;

(六)在綠(林)地下敷設輸水管、合流污水干管以及熱力、油料、化工物料等特種管線;

(七)在綠(林)地上架設35千伏以上(含35千伏)輸電線路。

各類管線工程的建設,應當控制在規劃安排的對應管線位置范圍內,不得占用其他管線的規劃位置。

第九條(地下管線交叉的處理)

地下管線工程的建設在規劃上產生交叉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相對次要管線避讓相對主要管線;

(二)易彎曲管線避讓不易彎曲管線;

(三)壓力管線避讓重力管線;

(四)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要求高的管線;

(五)臨時性管線避讓永久性管線。

第十條(架空線的規劃控制)

在本市下列范圍內,除必須架空設置的軌道交通線路和電車客運線路的觸線網外,不得新建架空線工程:

(一)中心城、新城、中心鎮;

(二)民用機場、主要鐵路客運站、主要客運港口;

(三)旅游景觀區域、人文景觀處;

(四)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范圍。

第十一條(架空線設置的規劃要求)

在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范圍外架空設置的電力電纜和信息線纜,應當采用單桿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兩側架設,避免跨越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

架空線的桿塔應當整齊、規則排列,設置牢固,符合市容景觀要求。在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條件下,新建架空線應當與現有架空線合桿架設,避免增設桿塔。

第十二條(管線通過橋梁和隧道的要求)

新建、擴建橋梁和隧道的,應當根據規劃要求,預留管線通過的位置;在橋梁和隧道的人行道下,應當預先埋設電力電纜管道和信息線纜管道。

管線在橋梁上和隧道內通過的,應當符合有關的技術規范,保證橋梁和隧道的安全以及正常的維修、養護,并不得影響市容。

第十三條(管線技術標準)

地下管線埋設的深度和架空線設置的高度,各類管線的水平間距、垂直間距以及與建筑物、構筑物、樹(林)木等的間距,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相關協調措施)

管線工程需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鐵路、地下鐵道、民防設施、河道、綠(林)地,或者涉及消防安全、凈空控制、樹(林)木保護的,管線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相關單位的意見,協商采取相應的防護或者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建設條件限制的處理)

因管線工程建設條件限制,確實無法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規劃要求執行的,應當由市規劃局或者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會同各有關管理部門協調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申請范圍)

管線工程建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需使用土地的;

(二)需改變原土地規劃使用性質的。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范圍)

管線建設單位進行管線工程建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建設工程(管線)規劃許可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不改變原管位軸線和管徑的地下管線局部更新;

(二)在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范圍外,利用原有架空線桿塔加設不升壓且在35千伏以下的輸電線路;

(三)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工地范圍內設置臨時管線;

(四)因農業生產需要,設置越野管線。

第十八條(有關管理部門的審核)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管線工程建設在辦理建設工程(管線)規劃許可證前,需經有關管理部門審核的,應當由有關管理部門審核。

第十九條(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提供的材料)

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應當填寫有關的申請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管線工程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市測繪管理部門認可的地形圖。

第二十條(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提供的材料)

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當填寫有關的申請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管線工程項目批準文件;

(三)管線工程設計方案;

(四)市測繪管理部門認可的地形圖。

管線工程建設需臨時使用土地的,應當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辦理臨時用地規劃許可手續。

第二十一條(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提供的材料)

申請建設工程(管線)規劃許可證,應當填寫有關的申請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管線工程項目批準文件;

(二)管線工程設計說明;

(三)具有規定技術參數的管線工程平面設計圖;

(四)有本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八條所列情形的,提供有關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的書面意見;

(五)有本辦法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的,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

(六)屬地下管線建設的,提供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地下管線跟蹤測量的協議。

建設電力排管、24孔以上的信息導管以及管徑超過500毫米的給水管、燃氣管的,除提供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管線縱橫斷面設計圖和附屬設備圖。

建設超高壓輸電線路塔、特種管線桿架的,除提供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線路塔、桿架的結構圖和基礎圖。

建設綜合管線隧道的,應當提供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的材料。第二十二條(變更規劃要求的手續)

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管線)規劃許可證的要求和核準的設計文件進行管線工程建設,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由原審批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

第二十三條(掘路審批手續)

管線工程建設需挖掘城市道路、公路的,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門辦理掘路審批手續。

除本辦法第十七條所列的情形外,未申請取得建設工程(管線)規劃許可證的,市政工程管理部門不予批準掘路。

第二十四條(放樣復驗)

管線工程開工前,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管線)規劃許可證的要求進行現場放樣,并向原審批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申請放樣復驗,經復驗無誤后方可開工。

市規劃局和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可以委托市測繪管理部門組織放樣復驗。

第二十五條(地下管線跟蹤測量和竣工圖的編制)

地下管線工程開工后,應當由管線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

地下管線跟蹤測量,并在地下管線工程完工覆土前,編制地下管線竣工圖。地下管線的跟蹤測量和竣工圖的編制,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技術標準。

第二十六條(規劃驗收和竣工檔案報送)

管線工程竣工后,管線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批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規劃驗收;經驗收合格后,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無償報送管線工程竣工檔案。

第二十七條(審批時限和要求)

市規劃局和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管線工程建設的有關申請的,應當在《**市城市規劃條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批準的,應當發給有關證書;經審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答復并告知理由。

第二十八條(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市規劃局或者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按照《**市城市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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