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的定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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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的定義

礦產資源的定義范文1

關鍵詞:探礦權;知識產權;權利屬性

一、從探礦權的概念探析其知識產權屬性

1.1探礦權的字面解釋

根據辭海的解釋,“探”一字有摸索、探測、尋求之意。由此可見,“探”作為一個實意動詞,本身就蘊涵著一種創造性智力勞動的意義,經過“探”所產生的勞動成果,理所當然應該是一種智力成果。因而探礦權,顧名思義,即是指基于摸索、探測所取得的有關礦產資源信息、技術等成果而享有的權利。對于“探礦權”這一概念的字面含義的理解,可以比照“著作權”這一概念來解釋?!爸钡淖置婧x可以簡單理解為撰寫,它本身也是一種創造性的智力勞動,“作”即作品,也就是“著”這一勞動所產生的成果,二者結合起來,所構成的著作權,是指作品的創造者對其創作完成的作品所享有的權利,視為知識產權的一種。由此可見,探礦權的組詞結構與著作權類似,字面含義也符合知識產權所保護的智力成果的特征,因此應納入知識產權的范疇。

1.2探礦權的法律含義

理論界在對探礦權進行定義時,依據其定義時涵蓋的具體權利內容的多少不同,有三類觀點。一是狹義說,該主張的代表就是1994年3月國務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在金瑞林先生主編的《環境法學》介紹了這種觀點,江平先生主編的《中國礦業權法律制度研究》一書中也持這種觀點。該觀點僅著眼于“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即勘查權,對探礦權的界定相對狹隘;二是保守說,如崔建遠先生認為:探礦權是指探礦人在已經登記的特定礦區或者工作區內勘探一定的礦產資源,取得礦石標本、地質資料等的權利。三是廣義說,探礦權是指權利人根據國家法律在一定范圍、一定期限內享有的對某地區產資源進行勘查并獲得收益的權利。廣義說實際上既包括了勘查權、取得礦石標本、地質資料等權利,還將“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的權利”等收益權能涵蓋其中。從我國目前《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十六條中規定的探礦權人所享有的具體的七項權利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來看,“廣義說”對探礦權所下的定義是較為準確和完整的。

因此,探礦權可以定義為:探礦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在一定期限和一定范圍內享有的對某地區進行勘查并基于勘查成果而獲得一定收益的權利。從該定義可以看出,探礦權的權利人取得礦石標本、地質資料等權利,實際上是對其智力成果的享有權,而“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的權利”即是對其智力成果的使用權,與知識產權制度中知識產權人享有的權利完全吻合。

二、從探礦權的特征探析其知識產權屬性

首先,探礦權具有較強的法律規定性。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探礦權是因申請而取得的,申請人作為探礦權的主體,其主體資格具有法律規定性;探礦權作業的范圍是許可證規定的區域,不能超出這個區域,如果確實需要超出,要進行變更登記,探礦權的行使范圍也具有法律規定性;探礦成果的轉讓和公開性、直接支配性、強制使用性、時間存續性,特別是它的財產性,非法律明確規定難以實現。

其次,探礦權具有專有性。探礦權是政府對探礦權人的一種行政許可,不允許其他主體未經許可而進入劃定范圍內進行礦產勘查工作。探礦權具有排他性,設置探礦權的最初動因就是避免不同主體在同一區塊同時進行礦產勘查的重復交叉現象。探礦權若無特別約定專屬于探礦權人所有,具有專有性。

最后,探礦權具有差異性。探礦權設置的程序、許可權限和尺度,對不同礦產種類有不同規定。由于礦體(床)的隱蔽性,成礦地質條件和礦體(床)賦存地質環境的復雜性,地質認識的有限性,不僅使探礦具較大的風險性,也使探礦過程往往有一個多次反復認識的過程。探礦發現率的高低,對地下情況描述的準確與精確程度,與探礦者掌握地質理論的多少,經驗是否豐富,探礦工程部署是否得當,信息采集、提取的技術是否先進,辨識能力的強弱,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探礦權因各種因素的影響具有差異性。

三、從探礦權的客體探析其知識產權屬性

1探礦權的客體不是物,因而探礦權不是物權

物權成立的前提是對物的占有,沒有物,就一定沒有物權的存在,且此處的物,是指能滿足人的需要,能為人所支配和控制的實在物質對象。有人認為探礦權的客體是礦產資源,因而探礦權屬于物權。這種觀點是不堪一擊的。如果是物權,那么當探礦權人取得這項權利的時候,他就應該開始占有、支配作為客體的礦產資源,享受其所帶來的利益,然而根據現行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探礦權法律關系在申請人經批準取得礦產資源這一法律事實發生時就已產生,勘查許可證的頒發,確立了探礦權人的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梢姶藭r探礦權人對礦產資源。

并未實際占有,也不可能實際占有,更不可能按自己的意愿和行為對此進行直接的管領、支配、并享受其利益。顯然探礦權不可能具備物權的絕對性、支配性、一物一權等特征。

2探礦權的客體是地勘成果,因而探礦權具有知識產權屬性

探礦的本質是探礦權人對某一區塊投入信息(即理論、經驗、對前人成果的認識),采用適當的手段、方法、技術采集新的信息(表現為地質描述、圖形、數據等),對信息進行理性思考,加工組合成新的信息,而形成的各階段普查或勘探報告則是信息的表達。由此可見,關于礦產資源的信息及其表現形式——勘查報告,即創造性智力勞動成果是探礦權的客體。地勘成果具有知識產權特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地勘成果可以作為發明創造受到專利權保護。地質勘查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任務要求,往往要選用一些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于地質勘查的范圍,其中如果有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技術方案,完全可以申請專利,作為發明創造受到專利法保護。

其次,地勘成果權可以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的保護。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要求具備獨創性和可復制性。成果地質資料中相當一部分符合獨創性和可復制性的文字報告、分析圖表等,屬于文字作品和圖形作品,其表達形式受著作權法保護?!兜刭|資料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涉及國家秘密或者著作權的地質資料的保護、公開和利用,按照保守國家秘密法、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笨梢?,我國現有的行政管理法規也承認部分地勘成果的作品性質。

再次,地勘成果可以作為商業秘密受知識產權法保護。構成商業秘密要符合信息性、未公開性、實用性和保密性等條件。地勘成果(也稱“地質信息產品”)從概念和構成條件上講,除去已經公開的部分,受到著作權、專利權保護的部分,其它相當一部分信息都可以納入商業秘密的保護范疇。這些信息不為公眾所知,具有實用性和商業價值,實踐當中地勘單位和國家地質資料管理部門也多采取保密措施不予公開。信息所有人依法享有商業秘密權。

探礦是對客觀世界的認知,是一種科學發現,是對礦產資源客觀存在的真實反映,礦產勘查成果是探礦權人的創造性勞動—科學研究成果。探礦是發現礦產資源信息的過程,探礦權的目的物是礦產資源,探礦權的客體是勘查成果,是礦產資源信息及其載體,目的物與客體分開,正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特征之一。明確探礦權的知識產權屬性,對于維護探礦權益、促進礦產勘查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金瑞林.環境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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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顯.法理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國土資源部[J].礦產資源法修改研究報告(內部資料),2004,(12).

礦產資源的定義范文2

關鍵詞:國情監測;礦產資源;監管;三維礦山

中圖分類號:C35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礦產資源是人類生產和生活資料的基本源泉,我國,90%以上的能源,80%的工業原料來之礦產資源。礦業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給社會生態環境帶來一些危害,大量的開發活動所造成的破壞與污染越來越嚴重。如何有效地管理礦業、維護礦產資源開采秩序,遏制違法行為,有效保護和利用礦產資源,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協調礦山與地方的矛盾,提升礦產資源監管水平,實現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規劃化、科學化,從而促進礦業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成為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

目前,我國正在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綜合利用了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航空航天遙感技術(RS)、地理信息系統技術(GIS)等現代測繪地理信息技術及各時期測繪成果檔案,對自然、人文等地理要素進行動態和定量化、空間化的監測,并統計分析其變化量、分布特征、地域差異、變化趨勢等,形成反映各類資源、環境、生態、經濟要素的空間分布及其發展變化規律的監測數據、圖件和研究報告等,為礦產資管的監管提供了詳實的基礎數據[1]。本文為了提升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手段,保護、合理利用礦產資源,充分利用遼寧省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數據成果,結合3S技術、數據庫技術及網絡技術等,設計和研究基于地理國情動態監測的礦產資源監管系統。

2系統總體設計

2.1系統流程結構

礦產資源監管系統基于省市縣多級數據中心之間的數據聯動,上級礦管部門對本級和下屬單位的礦業權審批、礦產開采、礦產復墾等情況進行實時監測。省市縣三級通過上下級數據交換,實現省、市、縣三級數據的動態同步更新和共享。如下圖所示,省級通過抽取程序,采用增量抽取的方式獲取下級部門的礦山日常監管數據、礦業權數據等,并集中到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倉庫中,通過在線動態分析,圖文展示、實現對各級礦政管理部門的礦業權登記過程、礦產開采情況、礦產復墾情況等以及對礦山企業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管。

2.2系統邏輯結構

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庫和業務子模塊是礦產資源監管系統的兩大基石,因此在系統總體設計時,必須從業務子模塊和數據庫結構兩方面進行科學合理的設計,在數據庫設計時,既要考慮結構的完備性、格式和編碼的規范化,又要盡可能地避免數據的冗余[2]。在系統功能模塊設計時,為使系統結構合理,層次清晰,并具有較強的開放性和可伸縮性,將系統劃分為若干既相對獨立又相互協調、可共享信息的子系統[3]。這些子系統再依據一定的通訊規則和集成模式完成各自獨立的功能的同時,能夠有機的集成在一起,服務于整個系統的信息處理目標,同時應用子系統通過對數據庫的合理調度、組織,形成數據的合理流向,完成系統的整體功能,維持系統的旺盛的生命力。

根據礦產資源監管業務的要求,其邏輯結構層面上又可以劃分為五個部分:技術層,數據層、中間層、應用層和用戶層[4]。具體的邏輯結構圖如下所示:

圖2 邏輯框架結構圖

2.2.1技術層

技術層是系統實現的基礎,為系統的實施提供技術保障。本系統的架構和開發采用當前主流的開發技術。主要包括:網絡技術,WebGIS技術,數據庫技術以及組件開發技術等。這些技術成熟穩定,為系統的順利實施打下良好的技術基礎。

2.2.2數據層

數據層為整個系統數據提供了永久化存儲的支持。數據層主要包括數據的采集、獲取、提取、組織、管理、更新、維護等。數據組織與管理是指對集中-分布式、異構(矢量、影像、屬性、文檔)、多數據源、多分辨率的數據進行管理;數據的更新與維護是指在數據庫平臺上, 根據不同的管理層次, 在統一的組織管理原則指導下, 利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礦政信息等多種信息源, 實現數據的各種更新與維護。這些數據庫按照功能劃分為空間矢量數據庫、影像數據庫和屬性數據庫。

2.2.3平臺層

平臺層是應用層與數據層之間的一個橋梁,平臺層對系統的公共組件進行管理,將數據和應用進行屏蔽,使得系統具有良好的可維護性和可擴充性,滿足系統分步實施的需要。針對本系統的特點,分為地理國情動態監測基礎數據平臺和礦產資源信息服務平臺, 以建立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共享、礦產監管功能共享為目標,使礦產管理規范化、動態監管實時化。

2.2.4應用層

應用層針對礦產資源監管系統的需要開發各功能模塊。每個模塊完成特定的功能。由于各模塊的開發是基于公共平臺之上的,使得各模塊間的數據交換,系統通訊都很方便快捷,系統應用層采用可伸縮設計以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公共平臺中集成了系統大量的功能組件和功能模塊,應用系統的開發就是按應用要求對功能組件或功能模塊的組裝, 實現對專題數據的管理以及專題數據與基礎數據的關聯或融合。這種結構設計大大加快了系統的開發速度,提高了系統的穩定性。

2.2.5用戶層

用戶層實現用戶對系統的操作。系統用戶包括各級領導、礦產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系統維護人員。根據系統權限的不同,用戶可以與不同的界面進行交互,實現系統數據更新,系統管理,礦山監管、分析決策,信息查詢,數據統計,成果輸出等。

3系統功能設計

礦產資源監管系統的總體目標是利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信息,結合已有的國土資源電子政務平臺,實現礦業權審批輔助審查、礦產基本信息查詢、礦山開采現狀地表覆蓋數據動態更新、違法違規開采和資源破壞及時預警,礦產復墾數據動態更新、礦產復墾立項三維輔助審查、地質環境評估三維實景展示等。

根據系統總體要求,系統主要功能包括數據管理、圖形輔助審查、專題監管分析、動態監測、三維礦山、數據查詢、報表統計、常用工具、系統維護、系統接口等。

3.1數據管理

數據管理模塊包括數據檢查、數據入庫、數據日常維護等,用于統一配置、維護管理各類礦產資源專題數據及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能支持海量空間數據的快速組織管理;提供數據錄入、數據格式轉換等工具便于維護系統數據;提供界面化的操作方式,及時將遙感影像、地形圖、地理國情、礦產復墾數據等信息進行更新,保持數據庫的現勢性,保證數據分析和監管的有效性。

3.2圖形輔助審查

3.2.1疊加分析

在礦產資源監管系統中,導入礦產資源的相關信息及坐標,根據管理工作的需要,利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通過疊加分析功能,自由選定分析條件,將礦產資源信息與地理國情動態監測信息進行疊加分析并形成分析報告。

3.2.2緩沖區分析

選定一個或者多個礦產圖形或者自定義一個點、線、面,在礦產資源監管信息系統中,可以對選定的或者自定義勾畫的圖形要素創建一定范圍的緩沖區,進行空間分析。如重點水源和旅游風景區為禁采區,對礦產資源進行開采規劃時,可以對禁采區建立緩沖區來為礦產資源執法監察提供輔助決策作用。

3.2.3對比分析

可以選擇多個年份的礦產數據進行對比分析,以圖形、表格、模型等形式展現礦產資源的變化情況及規律,對礦產資源管理、礦產資源復墾、礦產資源執法都具有重要作用。

3.3專題監管分析

3.3.1礦產分布分析

礦產資源監管系統通過調用已有的礦政信息,套合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及遼寧省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庫,可按照行政區劃、礦種等條件,自動進行礦產資源分布規律分析,并形成分析報告。系統同時提供按照任意區域范圍輸出各類礦產資源分布圖件及專題圖件等,包括對專題圖的頁面調整和整飾功能。

3.3.2礦產開采地表覆蓋情況分析

在各類礦產開采數據基礎之上,結合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利用計算機及GIS技術,按照年、季度、礦產名稱、企業單位、行政區劃(可具體到鄉級單位)、礦產編號等條件,對礦產開采地表覆蓋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多時態的分析報告。同時,將分析結果與高分辨率遙感影像數據疊加,為礦產執法監察提供數據支持。

3.3.3礦產復墾地表覆蓋匯總分析

礦產復墾是現階段解決礦產環境及礦產經濟發展的主要途徑。目前,由于我國有關的法律和法規,涉及到礦產環境保護方面的規定,大多限于“三廢”污染與治理,而對礦產存在的其他環境問題關注不夠,缺少對礦產復墾工作的有效監督。本系統正是利用先進的信息化手段,將礦產復墾與遙感影像、地理國情數據等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可按照上報的礦產復墾方案對礦產復墾進度進行動態的監督、分析,形成分析報告,供管理人員決策。

3.3.4非法采礦區地表覆蓋分類統計

根據地表露天開礦分布情況,對照礦業權審批數據,對開采區域或行政區進行非法開采礦的地表覆蓋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同時對比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形成專題統計結果。

3.4動態監測

礦產資源監管系統應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搭建可視化平臺,采用形象的圖形圖像語言和簡便的計算機表達方式,同時對數據庫中相關的數據和最新的圖形數據資料進行比較分析并結合實際監督檢查,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實行動態監測,并與設定的指標或計劃相比較,對潛在的安全問題、違法違規開采、礦產復墾時限、復墾比例等問題及時提出預警信息,對資源開發和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警示,為管理部門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打擊非法采礦行為、監督礦產復墾等提供科學依據。

3.5三維礦山

利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基礎數據,通過Skyline三維分析擴展模塊,疊加DEM和DOM數據,實時生成礦產三維模型,建立虛擬三維場景。用戶能夠在三維模型監督礦產開采、污染、復墾情況,自由調整觀察者的觀測視角,并能迅速定位到目標點,同時輔助開展地質災害環境評估。

3.6數據查詢

數據查詢滿足不同業務的應用需求,針對空間數據和非空間數據特點,統提供了模糊查詢、快捷查詢、自定義查詢等各種靈活方便的查詢功能。

3.7報表統計

3.7.1礦業權數據統計

通過調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利用自定義報表模板,靈活統計礦業權分類情況一覽表、礦業權交易情況一覽表、礦業權審批情況一覽表等工作報表。

3.7.2采礦區地表覆蓋分類統計

對礦產企業可以根據開采區域、行政區劃(鄉級名稱、縣級名稱、市級名稱等)、開采礦的地表覆蓋情況進行分類統計,還可以根據其各類指標設定進行分級統計等。

3.7.3礦產復墾區地表覆蓋分類統計

礦產復墾是指在開采礦過程中,為有效保護環境進行的復墾生態治理。在地理國情數據底圖基礎上,依據礦產復墾立項要求,對礦產企業的開采區域、行政區劃(鄉級名稱、縣級名稱、市級名稱等)、開采礦復墾的地表覆蓋情況進行分類統計,也可設定各類指標進行分級統計。

3.7.4非法采礦區地表覆蓋分類統計

根據地表露天開礦分布情況,對照礦業權審批數據,可對開采區域或行政區進行非法開采礦的地表覆蓋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同時對比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形成專題統計結果。

3.8常用工具

系統提供面積量算、長度量算、坐標系統轉換、數據格式轉化等常用工具。

3.9系統維護

系統維護功能主要提供一些系統管理的可視化工具,協助系統管理員更有效地管理系統。功能包括:組織機構管理、角色管理、用戶權限管理、系統參數設置 ,系統字典管理等。

3.10系統接口

系統提供數據服務接口,能實現與已有礦政管理平臺及將來系統功能升級的銜接。

4結束語

礦產資源監管一直是礦產資源管理研究的熱點問題,隨著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的不斷推進,充分利用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成果,實現礦產監管從事后到事前模式的轉變,不但拓展了地理國情動態監測數據成果的應用范圍,而且帶動了礦產資源管理模式的深刻改變,從而更加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與應用,提升了礦產資源管理水平,為提高礦產資源管理的可持續性,市縣礦產規劃、設計、開采及復墾等工作有機結合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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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的定義范文3

關鍵詞: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MapGIS;管理信息系統

中圖分類號:TP3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3044(2014)08-1631-03

礦產資源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隨著我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如何處理好建設規劃項目與被壓覆礦產資源關系,避免壓覆,或盡量減少壓覆礦產資源,特別是避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協調新土地使用權人與礦業權人的利益,保護好國有的礦產資源, 成為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 礦產資源壓覆管理工作的首要問題。

本文以河北省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為例,研究如何通過信息化手段處理好建設項目與被壓覆礦產資源關系,開發一套基于MapGIS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系統,讓壓礦管理工作不斷適應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維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促進項目選址和建設,提高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效率,進一步完善壓覆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1 系統設計原則

為保證系統設計和開發能夠滿足實際管理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原則:簡便性。系統必須滿足建設項目壓礦查詢工作的需要,特別是滿足對建設項目信息的輸入、查詢、統計、輸出的要求,以及能夠方便的生成查詢報告。系統應操作方便、界面友好、結果直觀,便于非計算機專業人員使用和操作。先進性。應采用目前先進的技術和方法,如網絡通信技術、GIS技術、數據庫技術等提供系統智能的空間分析和可視化查詢功能,保證本系統具有較長的生命周期。安全性。系統安全性首要的是數據的安全性,必須對關鍵數據進行加密,對用戶權限進行分類,分模塊管理。靈活、擴展性。本系統開發在我省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的統一環境下進行,與相關礦業管理和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之間能有較好的接口,能與其它系統有機集成??臻g數據可視化。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查詢管理系統的各類信息能實現圖形信息和屬性信的交互查詢,空間分析。

2 系統數據庫模型設計

壓礦數據庫的的設計和建設是有效開展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查詢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只有建立了科學的、規范的、可靠的壓礦數據庫才能夠保證壓礦查詢工作的準確可靠。為了更好的實現與現有各類管理單位間數據的共享,保證數據庫的易維護性,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管理數據庫采用了Access作為數據管理軟件,在集成儲量空間庫、采礦權數據庫、探礦權數據庫中礦產地、采礦權及探礦等相關數據庫表的基礎上,增加了已審批的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信息、劃定的無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區、壓覆礦產資源預登記區、查詢項目信息等數據庫表。

系統據庫數據庫模型主要由ACCESS數據庫和空間數據庫兩部分組成,模型如下圖所示:

3 系統功能模塊設計

3.1 系統主要功能模塊

3.2 主要功能模塊實現

基礎地理數據功能。負責維護系統所使用的基礎地理及相關基礎空間信息的管理功能。涉及的數據主要包括:行政區界、地質情況、交通要素、居民地分布等空間信息。作為壓礦查詢的參考數據這些信息能夠根據用的實際需求自行的進行增減,如當用戶需要添加某一空間數據參與查詢時可通過本功能簡單的將用戶圖層文件導入到本系統中進行統一管理。

專題數據維護功能。維護壓礦查詢礦業權相關的參考信息,利用本模塊可管理參與查詢分析的礦業權信息,動態更新相關空間投影信息。對于參與壓礦查詢的基本信息如:探礦權信息、采礦權信息、礦產地信息可通過數據更新和專題投影動態、自動的生成空間矢量化圖層供壓礦查詢使用。如用戶需要添加自定義的圖層參與壓礦查詢可通過本模塊中的圖層管理導入用戶圖層(如規劃圖層等),在查詢過程中用戶自定義添加的圖層與探礦權等基礎圖層一樣可參與壓礦查詢分析,并自動生成到查詢報告中。通過本模塊不僅保證了數據的實時更新,也為系統提供了良好的可擴展性。保證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審查工作在嚴格遵循管理流程的情況下還能滿足特定情況查詢的需求。

數據導入及更新功能。為保證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審查工作能夠準確有效和時效性。本模塊提供了一種方便快捷、安全的數據更新導入方式,通過本功能能夠直接將礦產資源儲量空間庫中的礦區數據,探礦權數據,采礦權數據以及礦產地信息直接導入本系統中,使壓礦查詢參考的信息與礦業管理各數據庫保持一致,保證查詢結果的準確性。除了數據導入功能進行外部數據更新導入外,系統還提供了數據在線更新接口,在其他礦業權數據庫提供在線連接的基礎上能夠方便的實現數據庫的實時在線更新。

已審項目信息維護功能。主要包括對歷年已審建設項目信息的增加、刪除、修改、圖形投影、數據批量導入、導出、數據查詢統計等功能。編輯維護的信息涉及到項目的基本情況信息,項目范圍(拐點坐標信息)、壓覆礦產資源情況、項目空間位置情況以及項目掃描文件等信息。

已審項目掃描件維護功能。針對已審建設項目檔案中的掃描件數據,本功能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各類審核材料管理工具供用戶使用,包括對審核材料中涉及的掃描件的添加、刪除、導出導入,瀏覽編輯等功能。

壓礦查詢維護模塊功能。壓礦查詢維護模塊是系統所有數據管理的綜合利用,是整個系統中最核心的部分,也是壓礦查詢工作中利用率最高的模塊。通過本模塊能夠方便快捷的生成壓礦查詢報告,同時為了保證壓礦查詢工作的靈活性和準確性本模塊還包括了無重要礦產資源分布區的管理和維護,以及預登記項目的維護,實現了壓礦查詢的智能化分析和壓礦查詢基礎信息的動態管理。對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壓礦查詢操作本模塊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詢方式,查詢者只需提供要查詢的坐標范圍和相關參數即可對探礦權范圍、采礦權范圍、礦產地范圍以及用戶自定義的任何空間要素進行壓覆分析,分析結果將以智能的方式生成壓礦查詢報告,整個報告生成過程無需人為干預。除了能夠智能的生成查詢報告系統還能夠方便快捷的生成查詢結果圖件為壓礦結果提供可靠依據。

無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分布區維護功能。在實際的壓礦查詢工作中需要根據管理部門劃定的無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區進行相應的查詢分析。為了維護和管理無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分布區,通過本功能可以便捷的添加和刪除無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分布區,并能在壓礦查詢報告中直接參與壓礦分析,空間圖層信息的顯示上也與普通行政區劃進行了區分。

預登記項目管理功能。本模塊主要負責預登記項目的新增、刪除以及查詢功能。對于預登記項目的添加,考慮到在預登記項目錄入的過程中存在的多樣性,系統供提供了:坐標直接導入、手工輸入坐標、由圖件提取坐標三種項目添加方式。預登記項目的管理上以圖形化的方式進行維護實現了以最便捷的方式管理預登記項目,并能為壓礦查詢工作提供可靠的參考依據。

4 結束語

系統的開發為河北省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管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解決方案,實現了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審批信息化,提高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行政工作效率,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提供技術依據支撐,為礦產資源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提供依據,對保護礦產資源,充分發揮礦產資源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 岳雪波.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方法探討[J],人民長江,2013(6).

礦產資源的定義范文4

關鍵詞:固體礦產;資源/儲量;經濟意義;礦石品位;經濟;評價

中圖分類號:TD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礦床勘查的最終目的是弄清楚礦床的資源/儲量。當資源/儲量與礦權轉讓、礦山開發等投資類決策活動掛鉤的時候,對資源/儲量經濟意義的正確評價是決定企業投資成敗的關鍵,不得不察。

根據我國《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方案,資源/儲量分類編碼用三位數字表示:第1位數表示經濟意義,第2位數字表示可行性評價階段,第3位數字表示地質可靠程度。實際工作中,對資源/儲量分類確定的順序為3-2-1,第3位數字地質可靠程度由勘查單位承擔,依據勘查時采用的工程網度將礦床的可靠程度劃分成查明礦產資源(探明的、控制的、推斷的)和潛在礦產資源(預測的)。第2位數字可行性評價階段根據可行性研究的詳細程度可劃分為可行性研究、預可行性研究和概略研究三個階段??尚行匝芯亢皖A可行性研究階段由科研院所或礦山設計單位依據認定的儲量報告在現場考察的基礎上編制,根據可行性研究的結論將第1位數字經濟意義確定為經濟的、邊際經濟的和次邊際經濟的三類。概略性研究往往由勘查單位承擔,僅對礦山的投資機會進行了評價,對礦床的經濟意義無法確定,因而對資源/儲量的經濟評價屬內蘊經濟的。

內蘊經濟的儲量報告使用者通常是礦業投資者,由于經濟意義不明確,投資者常常用金屬量與價格換算的辦法來判斷礦山的投資價值,不能科學地規避投資風險,有鑒于此,本文力求從投資的角度,研究將地質資源/儲量和礦石品位指標動態組合的經濟關聯方法,以幫助那些從事礦業類投資的決策者,從資源/儲量經濟意義的分類中根據不同的礦石品位模型動態研判礦山的投資價值,減少投資風險。

1資源/儲量經濟分類的原理

《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方案對資源/儲量經濟意義分類已做出了明確的的定義:

經濟的:其數量和質量是依據符合市場價格確定的生產指標計算的。在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當時的市場條件下開采,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環境等其他條件允許,即每年開采礦產品的平均價值能足以滿足投資回報的要求?;蛟谡a貼和(或)其他扶持措施條件下,開發是可能的。

根據該定義,開采經濟的資源/儲量能為企業帶來預期的投資回報,此時,企業的經營狀態可描述為:

T=Cv+Cf+Cj

式中:T—礦山年銷售收入

Cv—可變成本,由礦山年生產總成本和年上繳總稅金構成

Cf—固定回收成本,礦山建設總投資由兩部分組成:礦山建設投資和流動資金,流動資金維持礦山每年的正常運轉,礦山建設投資包括礦山的各種建設成本費用。礦山建設總投資在礦山服務年限內要求分攤到每年的固定成本中進行回收。

Cj—礦山投資回報中的年凈利潤,能滿足投資回報的年凈利潤=礦山總投資×預期的年收益率

邊際經濟的:在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當時,其開采是不經濟的,接近于盈虧邊界,只有在將來由于技術、經濟、環境等條件的改善或政府給予其他扶持的條件下可變成經濟的。

根據該定義,開采邊際經濟的資源/儲量,不能滿足投資回報的要求,企業的經營狀況處于盈虧平衡的邊界,此時,企業的經營狀態可描述為:

T=Cv+Cf

次邊際經濟的:在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或技術上不可行,需大幅度提高礦產品價格或技術進步,使成本降低后方能變為經濟的。

根據該定義,開采次邊際經濟的資源/儲量,在滿足T=Cv的必要條件,企業能正常運轉,但不能收回投資成本,在經濟上是不可行的。

上述三種資源/儲量的經濟分類方案中,針對企業的每種經營狀態,我們都能找出與之相應的財務描述公式評價企業的經營狀況。這種財務描述公式在建立與資源/儲量要素間聯系之前,在資源/儲量的分類中尚無可操作性。我們知道,固體礦產的資源/儲量是依據工業標準中的礦石品位圈定礦體和計算儲量的,如果我們建立起財務描述公式與礦石品位之間的關聯模型,就能和圈定礦體時使用的工業標準一樣,對礦床的資源/儲量重新劃分和計算,進而完成對資源/儲量的分類工作。因此,我們確定了資源/儲量經濟評價的基本原理:依據規范對資源/儲量經濟意義分類的定義,建立描述企業經營狀態的財務描述公式與礦石品位之間的關聯模型來完成對資源/儲量的經濟分類工作。

2、資源/儲量經濟分類的品位模型建立

2.1資源/儲量要素與財務表達式之間的聯系

1、礦山的年銷售收入(T)

在可行性研究評價中,礦山的年銷售收入=年處理礦石量×礦產品單價×礦石的綜合回收品位×選礦回收率×(1-采礦貧化率),即:

T=Q·P·C·ε·(1-γ)

Q—年處理礦石量

P—礦產品單價

C—礦石品位

ε—選礦回收率

γ—采礦貧化率

2、礦山生產的年可變成本(Cv)

礦山生產的年可變成本=年生產成本+年上繳總稅金,即:

Cv=Q·(S+F)

Q—年處理礦石量

S—噸礦生產成本,通常由單位礦石的采礦費用、選礦費用,冶煉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項目組成

F—單位礦石銷售稅金,由年上繳總稅金/年處理礦石量求得

3、礦山生產的年固定回收成本(Cf)

設定年固定回收成本的目的是以折舊的方式每年從礦山的收入中收回一部分礦山的建設投資費用,在礦山服務年限內收回全部礦山建設的投資,保證資本金的安全。年固定回收成本=年處理礦石量×噸礦折舊成本,即:

Cf=Q·Z

Q—年處理礦石量

Z—噸礦折舊成本

噸礦折舊成本與礦山的建設總投資有關,計算公式為:

Z=

Ap—礦山生產建設總投資

Q—年處理礦石量

a—礦山服務年限

綜合整理后得:

Cf=

4、礦山投資的回報—年凈利潤(Cj)

礦山企業的投資回報即年凈利潤=礦山的年銷售收入-年可變成本-年固定回收成本,即:

Cj=T-Cv-Cf

要使企業不虧本經營,年凈利潤至少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①對于企業自有資金投資的情況,年凈利潤≥礦山建設總投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②對于存在銀行貸款的礦山投資活動,年凈利潤≥礦山建設總投資×銀行貸款利率。

滿足上述兩個條件,企業能正常經營,但是不能發揮資金的投資價值。企業的投資以盈利為目的,要滿足企業對投資的回報要求,投資收益率不能低于行業基準收益率的基本要求,此時,滿足投資回報要求的年凈利潤=年處理礦石量×噸礦利潤,即:

Cj=Q·Cp

Q—年處理礦石量

礦產資源的定義范文5

關鍵字:權利金;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

Abstract: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current tax system of oil and gas resources in China. That have affecte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state’s ownership of resources thorough economy, and Weakened the regulative action of grading income and the effective use of resources. Moreover have hindere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Oil-gas field Enterprise’s to a certain extent.Foreign major oil-producing countries or regions have carried out the royalty system for the oil gas resources universally, in order to keep up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nd Enhances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the oil-gas field enterprise and improve the current tax system of oil and gas resources. we Suggest using advanced experiences of other countries for reference and uniting oil and gas resources taxes, uniformly collecting the royalty.

Keywords: royalty; resource rent tax; mineral resource compensation

油氣資源不同于其他礦產資源,隨著經濟的發展,已經成為影響世界各國經濟的重要元素,我國實行的是礦產資源稅費并存的制度,憑借所有權向開采海上石油和中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征收礦區使用費,其他油氣田企業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憑借政治權利向油氣田企業征收資源稅。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深入和油氣資源與國際的逐漸接軌,現行的油氣資源稅費政策與國外的權利金制度有一定的差距,建議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將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合并為權利金,建立油氣資源權利金制度。

1 國外權利金制度

權利金(Royalty)是礦業權人向油氣資源所有權人因開采礦產資源而支付的賠償[1],它是一種財產性收費,即不論贏利與否,均需向資源所有者繳納權利金,是資源所有者經濟權利的體現,其反應的是絕對地租的概念。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實行的是權利金制度,也有稱之為 “礦業稅”、“采礦稅”、“采掘稅”、“地下資源利用付費”、“采礦特許權稅”等,但其含義大體相同。它最早產生于二戰前和殖民地時期,經過長期的改革和調整,權利金制度不斷完善,在一些國家,為了鼓勵盡最大數量地開采油氣資源,防止油氣田企業采富棄貧,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而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級差地租的概念,即根據油氣區塊內在質量差異而按不同的比率征收權利金。權利金制度已成為油氣資源勘查開發過程中一個普遍接受的國際慣例。權利金的收入,在許多礦業大國中,構成了國家財政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1權利金的征收方式

大多數國家石油、天然氣采用從價計征或從量計征的方式征收權利金,從價權利金是指按照生產或采出的石油、天然氣的價格征收一定比例的費用;從量權利金是指按照生產或采出的石油、天然氣的數量征收。也有國家的權利金與利潤掛鉤,與投資收益掛鉤,征收方式趨于多樣化[2]。例如,加拿大部分省所規定繳納的采礦稅,實質上是按利潤征收的權利金。

1.2權利金費率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礦業政策以及國際通行的慣例不同,各國權利金費率各不相同,大多數國家的石油、天然氣權利金費率在10%-20%之間。許多國家在調整礦業權制度時充分考慮了不同資源地的生產條件、品位、質量、規模等因素,并根據經濟發展的要求和世界市場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調整。如美國1996年2月8日宣布調整重油權利金征收比例的條例以及減少邊際天然氣的權利金的提案。規定對于加權平均API度為6的重油僅征收 0.6%的權利金 ,而對于API度為20的輕質原油征收12.5%的權利金。同時,對邊際天然氣田的權利金實行減免。

部分國家油氣權利金費率[3]

國家 美國 馬來西亞 巴基斯坦 法國 挪威 沙特阿拉伯 委內瑞拉

內陸 外海

權利金

費率 12.5% 16.7% 10% 12.5% 8%-20% 8%-20% 20% 1%-16.7%

1.3權利金的征管

由于權利金專業性強,由稅務部門征收成本比較高,因此大多數國家的權利金由礦政管理部門征收。但征收級別各不相同:例如,美國分別按土地隸屬關系歸由聯邦、州政府征收;加拿大、澳大利亞由聯邦政府征收;巴西由聯邦政府征收;印度由聯邦征收。這些權利金進入國家財政,在財政專立賬戶建立鼓勵油氣資源勘察、開發和保護環境的基金以及作為一般用途。

2 油氣田企業資源稅費存在的問題

2.1資源稅存在的問題

資源稅是以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解資源的級差收入,按照“普遍征收,級差調解”的原則而征收的一種稅?,F行資源稅是1994年開始施行的第二代資源稅,與第一代資源稅相比,改革后的資源稅不再按超額利潤征稅,而是按照銷售量征稅,考慮到資源條件優劣的差別,對各個礦區實行一礦一率。然而現行的資源稅制在施行中暴露出與油氣田企業發展不適應的問題:

(1)資源稅定義為財產性收益不夠準確。我國現行資源稅的定義是國家財產收益,《礦產資源法》第5條規定,國家實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使用制度,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這種定義混淆了與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性質,混淆了國家憑借政治權利征稅,憑借所有權征費的界限。既然資源稅屬于財產性收益,理應歸中央所有,但卻劃為地方稅,這與資源國家所有相矛盾。

(2) 對油氣資源的差別性考慮不夠[4]。考慮到不同油氣田資源條件優劣的差別,對油氣田企 業資源稅設置了原油8-30元/噸,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的稅率區間。鑒于近年來油氣價格的不斷上漲,國家稅務局于2005年7月1日初次調整了油氣資源稅費率,原油調整至14-30元/噸,天然氣提高到7-15元/立方千米。由于油氣田開采不同時期其地質條件、開采難度、資源豐度不同,油氣田產量有一個由遞增到遞減的過程,而資源稅費率一成不變,導致油氣田企業在穩產期獲得超額利潤,在開發后期,隨著所獲收益的降低,提前廢棄油田,導致資源的浪費。資源稅率應該按照油田開采不同時期設立不同的標準,保證油田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F行資源稅沒有按油田區塊劃分稅率。即使同一油田也有資源豐度高的區塊,有資源豐度低的區塊,相互之間級差收入相當懸殊,不同油田之間地質構造、資源豐度相似的區塊在征收資源稅方面卻相當懸殊,從而導致對資源豐度不均進行級差調節作用失效。

(3)資源稅從量計征不夠合理。資源稅征收理論上應該體現公平的原則,由于不同的油氣田因儲量、井深、原油性質等資源條件的不同,經濟效益存在差異。第二代資源稅采用從量計征,即不論盈利與否,盈利多少,都按照礦產品銷售(自用)原礦產量的一定標準固定征收,與資源是否存在級差收益無關。而且在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過低的資源稅率使級差收益基本流入到企業,顯示不出資源稅調節級差收益的職能。資源稅從量征收,容易造成采富棄貧,不利于油氣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而且反映不出資源市場價格的變化,不符合市場經濟國家礦業稅收向遞增稅制發展的趨勢。

2.2礦產資源補償費存在的問題

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是我國礦產資源有償制度的主要內容,開征礦產資源補償費并以此保證國家資源性資產權益的實現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油氣田企業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存在的問題如下:

(1)補償費費率過低。礦產資源補償費率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高低反映的是資源供求的平衡關系,資源也是一種生產要素,也要遵循供求平衡決定市場價格的基本規則。對于石油資源來說,我國資源補償費費率低,不足以反映國家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在性質上我國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相對于多數市場經濟國家的權利金,而且起步費率較低,僅為1%,不僅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甚至比一些發展中國家還要低。

(2)礦產資源補償費名不副實。石油資源作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它的消耗要得到相應的補償,礦產資源補償費起初的征收目的是為了補充地質勘探經費的不足,保證礦業經濟及社會經濟再生產的繼續運行。礦產資源有償開采實質上是在礦產資源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前提下,國家憑借礦產資源所有權地位向開發使用礦產資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相應費用的行為,從而保證其所有者權益的實現。我國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而形成并初步發展起來的。礦產資源補償費體現礦產資源所有權,其收入應上繳國家,歸全民所有,但《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第10條卻表明資源補償費由中央和地方共享,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3)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有關規定油氣資源不適用。首先,《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中有關減免稅的情況都是涉及固體礦,在開采油氣資源時,由于存在低豐度、低滲透、低產能的油氣區塊,導致石油企業開采利潤的減少,油氣開采企業無法依據《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申請減免。其次,補償費的計算公式不適合油氣資源。礦產資源補償費計算公式為:礦產資源補償費金額=礦產品銷售收入×補償費率×開采回采系數。其中,“開采回采系數”適用于固體礦藏,而石油、天然氣屬于流體礦藏,開采時是利用地層壓力將其從孔隙中抽出,每一個油氣開發單元都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從開發到廢棄,需要幾十年的時間,這樣,在這段期間內是無法準確算出其開采回采系數的[4]。

(4)礦產資源補償費管理體制不合理。礦產資源補償費應當是國家憑借所有人的身份向資源的使用者征收的,理應由代表所有者利益的政府礦業主管部門征收。在實際操作中,由于有一批市(地)、縣(市)級地礦行政機構沒有進入政府序列,經費沒有進入地方財政,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靠自收自支解決,有的地礦行政機構過度膨脹,經費過高,存在將礦產資源補償費截留挪用的現象。

3 實施權利金制度的必要性

鑒于油氣資源稅費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建議取消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統一實行權利金制度。其必要性表現為:

(1)實行權利金制度是維護國家資源性資產權益的需要。權利金屬于財產性收益,國家作為所有者讓渡了油氣資源的使用權,作為資源的開采者,無論盈利與否,只要開采了國家的油氣資源,均須向國家付費。另外,隨著國內石油大企業的海外上市,油氣價格上漲所帶來的超額收益越來越多的流入到國外投資者手中。摒棄舊的資源稅制,建立維護國家資源所有者利益的權利金制度刻不容緩。

(2)實行權利金制度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國外主要產油國或地區對礦產資源實行權利金制度,隨著我國加入WTO和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參與競爭與合作的機會大大增加,實行權利金制度容易被國外石油公司所接受,促進我國油氣勘探開發市場的對外開放。

(3)實行權利金制度是規范資源稅費制度的需要。我國現行的資源稅費體系不僅很難適應資源資產化管理的需要,而且稅費并存導致稅費之間調節作用和效力不協調,還有重復征稅的嫌疑。不合理的稅制加大處于開采后期的油氣田企業負擔,影響企業的發展。

(4)實行權利金制度是有效調節油氣資源合理開發的需要。我國現行的資源稅是對油氣資源的實際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課稅,這樣就客觀的鼓勵了資源的過度開采,致使濫采富礦和采富棄貧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資源的浪費,嚴重影響了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制定合理的權利金制度,使企業盡量充分開發油氣資源,提高油氣田企業的總收益。

4 實施權利金制度需要注意的問題

(1)權利金費率的確定。鑒于目前油氣資源稅費過低給國家利益帶來的損害,權利金費率應高于現行資源稅費之和,維護國家資源所有者權益。費率的制定應具有靈活性,能夠反應油氣價格的變動,同時為了起到級差調節的作用,建議采用滑動稅率。適當的權利金費率可促使油氣田企業合理充分的開發資源,避免企業為追求自身利益而造成資源浪費,保障企業可持續發展。

(2)權利金的征管部門。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分別由礦業主管管部門和稅政部門征收,實行權利金制度后,將由代表所有者國家利益的政府礦業主管部門征收,上繳財政。由于權利金征收的專業性強,這就要求,礦政部門的征收工作與礦業權管理相結合,提高效率,稅政部門放權后,做好善后工作。

(3)權利金的使用方向。建議權利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成,平衡中央與地方在油氣資源收益上的利益關系??紤]到國家具有資源所有者和社會管理者的雙重身份,國家財政應把部分權利金用于油氣資源的勘探開發以及資源保護,保證油氣田企業可持續發展。劃歸地方的權利金主要應用于補償油氣資源開發對地方環境的破壞,另外地方政府可用來發展本地經濟,促進資源地由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

(4)權利金的優惠措施。為了鼓勵資源條件差、處于開發中后期的油氣田、邊際油田等低收益或高風險油田的勘探開發活動,促進油氣資源的有效利用,在權利金的設計上要給予一定的優惠,對上述油氣田企業權利金的征收上采取減征或免征。

參考文獻:

[1] 馬偉. 國外礦業稅收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借鑒. 稅務研究, 2006 年第7 期.

[2] 宋 梅,王立杰,張彥平.我國礦業稅費制度改革的國際比較及建議.中國礦業, 2006.2,第15卷第2期.

礦產資源的定義范文6

【關鍵詞】2012版JORC標準 資源儲量 分類標準

1 JORC標準的發展歷史和新變化新影響1.1 JORC標準發展歷史

JORC準則起源于1909年 Herbert Hoover的分類體系,隨后經歷了幾次大發展逐步形成了今天的JORC標準。

20世紀60年代前,JORC標準還沒有被列入上市準則,因此股票價格經常會有出人意料的大起大落,這很不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我們以下面一支股票為例:圖1 Poseidon Boom & Bust股票價格變化

由上圖可見,在沒有規范約束的資源能源股票市場上,其股票價格可能在短期內經歷大起大落,而且根本無法反應股票的真實價值,更重要的是這也十分不利于證券市場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因此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證券交易所將JORC標準納入了上市準則中,隨后JORC標準發生了如下的變化:

1989年―出版了第一版本的JORC標準;

1990年―了JORC標準指南;

1992年―頒布了第二版本的JORC標準,澳大利亞地學家協會同時也加入其中;

1993年―了金剛石附件;

1996年―頒布了第三版本的JORC標準;

1999年―頒布了第四版本的JORC標準(包括煤);

2 0 0 3年―J O R C標準被R O P O s

(Recognized Overseas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 “ROPO”)組織認可;

2004年―目前版本的JORC標準(工業礦物);

2006年―了CRIRSCO模板;

2012年―12月19日頒布了最新版本的JORC標準2012版。圖2 JORC家族礦產資源和礦石儲量報告

標準

圖2說明了JORC標準以及受JORC影響而產生的與JORC標準相似的標準,這些標準包括南非標準、加拿大標準、秘魯、智利、CRIRSCO模板等標準,并與JORC標準一起組成了JORC標準家族。從其發展演化的歷史可以看出,JORC標準無疑是JORC標準家族的核心成員,其發展的歷史最悠久,影響力最大,在其發展期間既無間斷也無本質性的變化,具有系統的持續性和體系的完整性。1.2 新版(2012版)JORC標準變化概述

新版的JORC標準具有如下一些突出的變化特點:

(1)突出強調了“實在性”和“透明性”的要求,并且加入了“如果不具有可行性,為什么不具有可行性”這樣的陳述要求。比如估算推測資源量是基于外推法時,實在性和透明性就要求提供以下資料給讀者:

資源量推斷的外推法基于樣本點的最大距離;明確指出使用外推法推測資源的數據部分;需要用圖示法表明哪部分的資源量估算是使用了外推法。

(2)拓展了從資源量到儲量修正因素的指導手冊。

(3)根據CRIRSICO國際標準的定義,統一了預可研報告中需要聲明礦石儲量,區域范圍,預可研和可研報告的定義等問題。

(4)增加了有關金屬等價物和現場價值的條款。

至于礦石儲量上市報告的規定,新版JORC標準的要求更加復雜和全面,2012年版本要求更多的信息細節在以下礦業方面(包括土工技術):

(5)在報告礦產資源量部分:所有的礦產資源報告都必須滿足合理的最終經濟可采的要求,如果不滿足,無論是何種級別的資源量,均不應予以考慮。對于合理的前景假設必須存在物質實事,必須清楚的由合格人在公開報告中披露。

(6)在估算和報告礦產資源量時增加了以下內容:采礦因素或者假設、冶金因素或者假設、有關環境的因素或者假設。

(7)經濟性補充:當礦產資源被報告是平均品位或者高于邊界品位時但卻不是目前經濟性的,如果是目前經濟的這時的情況需要列出,并且合格人必須提供證據在礦產資源量報告的時間內。

(8)相關準確性/可信性的討論:評估礦產資源量所要求的地質證據和知識必須包括樣本數據的種類和樣本的間隙,準確的有關礦物質存在情況的地質、化學、物理和冶金復雜性等因素,無論礦產資源量是出于推斷、確認的哪個級別。如果沒有樣本信息,不能估算礦產資源量;強調了礦產資源報告的不精確性,最終的結果必須是推測而不可能是計算。

1.3 JORC體系對俄羅斯礦產資源分類的影響

從2006年開始,俄羅斯自然資源儲量政府管理委員會(GKZ)與CRIRSCO組織就著手建立一個從俄羅斯聯邦系統標準到CRIRSCO標準的“轉換手冊”,終于經歷了4年的努力,在2010年編制完成并于2011年底出臺了《俄羅斯有關公開報告礦產資源和儲量及其勘探結果的規范》(國家地層勘察協會(NAEN)規范)。

《俄羅斯有關公開報告礦產資源和儲量及其勘探結果的規范》(以下稱之為“NAEN規范”)由非商業合作性“自律組織”國家地層勘察協會(NAEN,由57名代表龍頭礦業公司、工業研究中心及俄羅斯區域地層測量中心的成員組成)和俄羅斯地層使用專家學會(OERN)在礦產儲量國際報告標準委員會(CRIRSCO)和泛歐洲儲量和資源報告委員會(PERC)的參與下聯合編制。

NAEN規范對俄羅斯礦業勘探公司(以下統稱為“公司”)設定了最低公開報告要求。NAEN規范根據被世界礦業界(澳大利亞、加拿大、南非、智利、英國及其他國家)一致采納的通用標準并考慮俄羅斯地層(地下)使用管理系統、固體礦產的分類和統計編制而成。

此規范的出臺,過程雖然極為艱辛,但是影響卻十分深遠。它意味著俄羅斯的資源儲量分類標準與JORC家族標準的相容和對接,這樣,俄羅斯的資源儲量報告系統成為了JORC家族的合法成員,其不僅僅享有在JORC標準國家內的資源儲量報告自由轉換和互認的權利,更重要的是促進了俄羅斯國家股票市場和國際市場的接軌,也為俄羅斯合格人和地質學家的國際化奠定了基礎。

2 啟示和建議

(1)借他山之石,促進中國資源儲量報告制度國際接軌。俄羅斯在CRIRSCO委員會的幫助下,從2007年-2011年歷時四年建立起了自己的“NAEN 2011”標準,實現了雙軌制體制下國內資源儲量報告的國際互認,相比俄羅斯,中國的資源儲量報告制度的國際化進程卻要落后的多,因此我們可以深入學習俄羅斯的國際化進程之路,爭取早日實現中國資源儲量報告標準的國際互認。

(2)從微觀角度來看,我國很多國企、民企、地勘單位都在國外建立有初級勘探公司,初級勘探公司想要通過原始積累達到礦業公司的實力,主要途徑是通過礦權申請、勘探找礦、上市融資等途徑,因此一個熟悉并會運用JORC標準的合格人是關鍵,這就需要我國政府通過各種途徑使得國內企業的有關人員盡快掌握并會運用國外各種礦業法規、規范尤其是JORC標準指導下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制度,提升國內地質人員的綜合競爭能力和國際化從業素質,同時也通過微觀的角度實現國內標準和國外標準的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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