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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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文1

    案例:

    馮某系某電機廠女工,1995年3月6日生育。產假期滿后,馮某感到肺部不適,確診為慢性肺炎,系因感冒發燒所致。醫院讓其休息治療一個月。病愈后,該廠以曠工為由扣發其全月工資。為此雙方發生爭議,馮某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仲裁委員會受案后,經調查,情況屬實。于是,仲裁委員會進行了調解,企業同意對馮某支付病假工資,但馮某仍堅持要享受產假工資待遇。仲裁委員會裁決對馮某的要求不予支持,馮某不服,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馮某享受病假工資待遇。

    專家評析:

    對于女職工產假期間和產假后因病治療期間的工資待遇,國家有明確規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根據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90天假為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這說明,女工享受產假工資照發的待遇是在90天內,超過90天則不應再享受產假工資。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險字[1988]2號)第三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由醫務部門證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镀髽I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第六條也規定,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本案中,職工馮某產假期滿后,因感冒發燒引起的肺炎與生育無直接關系,且產假90天已過,確實有病需要治療,享受病假工資待遇是合法的、合理的。而馮某要求享受產假工資待遇則沒有道理。企業對馮某生育期滿后患病休假以曠工論處,扣發其全部工資,也違反了國家規定。值得提出的是,在本案處理中,企業一方知錯能改,接受仲裁委員會的調解意見,對馮某按病假支付工資。而馮某則對自己的無理要求堅持到底,最后只能在法庭上敗訴。

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文2

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一)事假期間的待遇: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二)病假、工傷假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三)婚假、產假、喪假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文3

各項人事行政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

公司人員每月考勤工作,請假、離職、曠工,外出登記各項監督等工作;

管理好公司員工資料檔案,勞動合同,并按所在廠部、部門分類存放;

公司辦公設備管理及維護,日用品的申報,采購,發放;

辦公環境的維護;的入職,離職手續的辦理,用工人員合同簽訂;

對新雇員的上崗作引導工作和公司規章制度培訓;

花名冊,通訊錄的錄入以及更新;

預定活動場地,安排人員;

公司通訊、車輛、網絡等系統的維護管理;

工衣發放、臺帳的管理;

負責公司公文、表格格式標準的規范統一與管理;

每月的 招聘 情況匯總,呈報;完善各項公司規章制度,并加以執行,調整企業文化;

員工入職、離職和轉正、晉升等手續的辦理;

整理、歸檔公司人事檔案和出具商場所需各項證明;

進行日??记诮y計,員工請假、假種、實際天數的核實及簽單工作;

每月導購員的考核工作和每個店鋪的巡視工作;

獎懲辦法的執行;

活動的贈品記錄核實;

花名冊,通訊錄的錄入以及更新;

日用品,辦公用品的采購,維護以及發放;

辦公環境的管理;

協助財務做好店鋪盤點;

安排會議,傳達行政人事通知、文件等;

處理員工關系和員工意見,做好人員保留工作;

新員工入職崗前培訓和銷售綜合性考核;員工花名冊,通訊錄的錄入,更新;

做好前期招聘, 面試 ,尋找適合的招聘渠道;

用工人員合同簽訂;

人事檔案和固定資產管理,車輛分配的管理;

員工生日關懷,禮物選訂,采購;

員工每年度的定期體檢,公司組織外出旅游的初步計劃和年會策劃;

每月的考勤統計;

辦公環境管理;

公司吃飯人數統計;

日用品,辦公用品的發放,統計;

出差員工預訂機票;

接待展廳的來訪客人購買,訂做等服務,做好展廳銷售,盤點等工作。

另外配合市場部以及各商場進行調貨,補貨,出貨,修改衣服發放等工作安排。 從事行政人事的工作中,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對勞動法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從而更好地為企業作出貢獻,也參加過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培訓課程,獲得相關證書。

做好每個環節,盡量避免勞動糾紛是我做人力資源的目標;注重細節,因為細節注定成敗,是我自己的座右銘。

為企業減少開支,節約成本是我的本分,但社會的趨勢,讓我深信,跟著勞動法正規去走程序,才會更有效地為企業減少麻煩,避免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和賠償,所謂不出事,才是好事。

完善公司的福利體系,控制人員流失率,做好人員保留工作,是我未來的學習目標。 詳細個人自傳 做好每個環節,盡量避免勞動糾紛是我做人力資源的目標;注重細節,因為細節注定成敗,是我自己的座右銘。

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文4

1、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勞動和休息休假的權利,認真履行勞動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考勤管理,是強化企業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公司各單位應嚴格本辦法,提高廣大職工遵守考勤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二、職工考勤和假期管理辦法 職責

(一)經理

負責每月考勤表的審批

(二)綜合辦勞資員

負責對考勤表及各類假條進行審核把關。

(三)各單位勞資員

1、負責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工作,做到真實考勤。

2、負責本單位考勤的錄入微機工作。

(四)工會

負責工時制度的監督。

三、職工考勤和假期管理辦法 管理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度,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月平均不超過167.4小時。每周一般要保證職工休息2天,最少不得少于1天。

2、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征得工會和職工本人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每日最多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職工考勤

1、公司實行日考勤制度,考勤工作應專人負責,考勤資料由勞動工資部門長期保存。

2、公司實行請銷假制度,履行請銷假手續。職工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憑證作為考勤依據。假期期滿應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假期期滿不能按時回單位工作的,事后應及時出示證明,申明理由,按審批權限補辦請假手續。

3、職工請假,7日以內由所在單位(科、室、車間)負責人批準,7日以上報送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

公司各單位或機關各部門負責人請假,按管理權限審批。

4、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工資照發。社會活動主要包括:

(1)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鄉(鎮)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

(3)出任人民法庭證明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會活動占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

(6)其它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5、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1)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時,應當在工作日補假。

6、部分公民節日及紀念日:

(1)婦女節、青年節,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以放假半天。

(2)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執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

(3)其他部分公民節日及紀念日,均不放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時,則不補假,工作需要繼續工作者,不發加班工資,可以安排補休。

7、職工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含職業病,下同)應有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通知書,方可按工傷處理。在批準治療休息期間停發工資和獎金,執行現行職工工傷保險的規定。未經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不得按工傷處理。

(2)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休息,應有指定醫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否則按病假處理。

(3)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可以恢復工作(包括調換輕便工作)而本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工作的,停止工傷待遇,按曠工處理。

(4)職工因工負傷治愈復工后舊傷復發,需要繼續治療休息的,必須有指定醫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并經單位醫務勞動鑒定機構審核后,方可按工傷處理,否則按病假處理。

8、 職工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有指定醫療單位的證明,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的時間,稱為病假。計算職工醫療期時,連續休病假中適逢的節假日不予扣除。

(2)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崗位、技能、工齡工資按70%計發;停工醫療累計超過180天的,崗位、技能、工齡工資按60%計發疾病救濟費。

(3)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時,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又符合國務院《關于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的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應解除勞動合同。

(4)職工經批準去醫院查病時所產生的缺勤,以及經指定醫療單位同意,到外地就醫的時間按病假處理。

(5)職工出差、在外地休假患急性病需要治療時,要有鄉以上醫院的病休證明、病歷或急診證明及收款單據,經審核批準后,出差、休假期限以外的治療時間可按病假處理。一般慢性疾病,應返回治療,否則按曠工處理。

(6)女職工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不滿6個月,經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需要保胎治療的,按病假處理。

(7)職工經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并經單位批準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按半日病假處理。

(8)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病休4個月以上的,復工時要有指定醫療單位的病愈證明。經單位醫務勞動鑒定機構批準方能復工,復工時應有試工期。病休滿4個月不滿6個月的試工期為2個月,病休滿6個月的試工期為3個月。在試工期內舊病復發,需要繼續休息治療的,則復工前后的病假時間應連續計算。

9、女職工產假:

(1)女職工按計劃生育,產前產后合并享受產假90天(包括法定節日和公休日,下同)。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產假60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2)按計劃生育的女職工,產前定期檢查的時間工資照發。

(3)女職工按生育計劃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享受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引產時,享受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4)女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或保胎休息而請假期間生育時,自懷孕第七個月或小產之日起計算產假。產假期滿,病未痊愈的,產假前后的病假合并計算。

(5)已婚女職工,違反公司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自懷孕第七個月至嬰兒滿1周歲期間,必須休息,休息期間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非婚生育及流產時,其休息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7)男職工配偶生育時,經本單位同意,勞動工資部門備案,享受有薪護理假10天。 2

10、下列各種節育手術假,享受假期期間,工資照發(逢遇法定節日、公休假日不順延):

(1)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享受假期2天。重體力勞動者在手術后1周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2)取宮內節育器,享受當日假期1天。

(3)人工流產或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享受假期15天。

(4)人工流產同時結扎輸卵管,享受假期30天。

(5)中期終止妊娠,享受假期30天;中期終止妊娠同時結扎輸卵管,享受假期40天。

11、職工婚、喪假:

(1)職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男方25周歲以上、女方23周歲以上,且雙方都是初婚的可增加婚假15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其愛人在外地,需前往愛人所在地結婚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享受有薪路程假,路費自理。

(2)職工供養的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喪假3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需前往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有薪路程假,路費自理。

(3)職工在探親假期內辦理婚、喪事的,除享受規定的探親假外,其婚、喪假執行第(一)、(二)項的規定。

12、職工事假:

(1)職工請事假,按日扣發工資,未經批準無故缺勤的,按曠工處理。

(2)外地調入職工,來公司報到后,因報到手續不全等原因,需回原單位重新辦理的時間,按事假處理,路費自理。

(3)職工因自傷、打架斗毆、違法犯罪而致傷、致病需停止工作醫療時,按事假處理。

13、職工請事假、曠工時,以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工資三項之和為基數,按日扣發工資。

14、從外地調入的職工,應按規定日期報到。有隨遷家屬的,自報到之日起,可享受假期3天。

15、職工因病住院,醫院認定確需護理的,其直系親屬是公司職工的,經單位同意,可前去護理。護理期間停發生產性津貼和獎金,工資照發。

16、工傷職工在住院治療期間,經指定的醫療單位認定確需護理的,由所在單位安排人員護理,需借用在公司工作的親屬護理的,應簽定借用協議。

17、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按曠工處理:

(1)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無故缺勤的時間。

(2)假期已滿,未按時回單位工作又無續假手續的缺勤時間。

(3)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時間。

(4)工作時間在崗位或離崗喝酒及上班前酗酒,被停止其工作責令離開工作崗位的時間。

(5)職工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上崗,被責令離開工作崗位的時間。

(6)職工工作調動,未按規定報到的時間。

18、職工一般不得改變假別,遇有特殊情況時,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女職工生育假

1、女職工享受生育假的范圍:

(1)計劃內生育的;

(2)職工結婚后,經指定的醫療單位確診為無生育能力,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收養不滿1周歲嬰兒的。

2、女職工休生育假的時間為:

懷孕滿6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到嬰兒滿1周歲止。嬰兒滿一周歲哺乳期滿,逢七、八、九月高溫季節可延長到九月底,延長期間視為休生育假。

3、女職工休生育假時的工資待遇:

(1)女職工休生育假,一般可按以下辦法支付生育假工資:全民、集體職工按本人工資的90%支付;協議職工按本人工資的60%支付。經批準的其它延長時間(最多6個月),按本人工資的60%支付。

(2)休生育假工資按比例計算的基數為技能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三項之和。 〖3〗

(3)休生育假期間停發獎金、通勤費、基建津貼和誤餐費;屬于執行保健費范圍的,保健費執行本單位最低標準。

(4)休生育假的女職工符合探親假條件的,探親假必須在休生育假期間使用,探親路費可以按規定報銷。

4、屬生育假范圍內的女職工,必須按規定休生育假。

5、休生育假的女職工,應辦理休假手續,由本人申請,經本單位同意,計劃生育部門審核,勞動工資部門批準后執行。

6、自休假起至產假期滿前,發生失去休生育假的條件時,可以休滿產假,產假期滿應恢復工作;產假期滿后失去休假條件時,應立即停止休假。

(四)職工探親假

1、職工探親的對象:

(1)職工的父母(含繼父、母);

(2)配偶。

2、職工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1)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下列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1)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未定級的職工。

(3)因各種原因在當年度內與被探親的對象團聚達到本人應享受探親假天數的。

(4)家住淄博市五區境內或家住淄博市五區境外而離本人工作單位40公里以內實行通勤的職工。

4、職工享受探親的假期:

(1)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20天,不得2年合并使用。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享受探親假1次,假期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批準職工探親或職工自愿2年探親1次的,可以2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往返路費只報銷1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享受探親假1次,假期為20天。

(4)根據路途另享受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

5、上半年轉正定級的,當年可享受探親假,下半年轉正定級的,從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6、夫婦雙方都是職工,符合探親條件的,只能有一方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職工享受探親假需由配偶單位出具不休探親假的證明。

7、職工探親期間,本人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如父母、配偶重病、死亡或交通發生臨時障礙),延誤行程在1天以上者,必須取得當地醫療單位或交通單位的證明,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8、職工探親期間的工資照發,各種津貼和補貼執行《中國石化集團齊魯石油化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獎金執行《中國石化集團齊魯石油化工公司獎金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

9、職工探親路費的報銷:

乘火車不分職級,一律報銷硬坐票額。年滿45周歲以上并連續乘車24小時以上的,可報銷硬臥票額。乘輪船的,報四等倉票(或比統倉高一級的倉位)。

(五)年休假

1、休年休假由職工本人填寫休假單,辦事員審核工作時間與休假時間,單位領導審批簽字。

2、職工年休假期,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年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和探親假、產假等。

3、休假期內,工資、獎金照發,保險福利待遇不變。

4、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休假。已休年度假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1)病假滿60天的;

(2)脫產學習滿3個月的;

(3)曠工累計滿1天的;

(4)受黨團、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5)事假累計滿15天的;

(6)受治安警告及其以上處分的;

(7)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8)公司內部調動、在原單位已休年休假的;

(9)除裝置檢修以外其它原因停工休息滿20天的;

5、年休假應一次使用,超過規定休假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6、年休假、病療、特療在同一年內只能享受一種,不得重復享受。

7、休生育假的職工,在休生育假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跨年度的影響1年)

8、受留用察看、留黨留團察看處分的職工,在留察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受留察處分1年的影響1年,1年以上的影響2年)。

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文5

第一條為規范***分公司(以下稱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及本地區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業務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三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公司是指×××××公司(用人單位);員工是指×××××公司(用人單位)招用的所有人員。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辦法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七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八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十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招用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向有關部門備案。

公司嚴禁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應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員工應如實正確填寫入《職工登記表》。

員工因隱瞞真實情況被錄用后,如果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導致本公司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員工應聘時必須提供本人真實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合法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拒絕招用無合法證件人員。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保證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暫住證、學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十三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四條公司培訓員工按規定簽訂培訓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培訓條款,培訓費用由公司負責支付。培訓費用票據清單由公司保存備查。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培訓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由此設定的違約金金額以實際培訓費用支出為上限。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支付培訓費用。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按比例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比如8、5、3)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辦法,自員工錄用之日起*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四份,總公司、分公司、員工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式樣統一使用勞動保障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應當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公司及總公司印章。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辦法,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約定試用期;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一條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規章辦法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四)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依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按規定支付員工醫療補助費。

公司未提前**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解除行為無效。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辦法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七條除第二十六條規定外,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對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公司要求勞動者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義務的,可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就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約定,提前通知期不超過*個月。在此期間,公司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員工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未提交辭職報告,或者應當提前30日辭職報告,而在提交辭職報告后未滿30日景離職的,屬于自動離職。員工自動離職的,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超過15天的,屬嚴重違反規章辦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員工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將按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追究員工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

對員工違約責任的設定僅限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情形。

違約金的設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勞動合同、其他保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數額確定?;谂嘤枀f議所設定的違約金數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用總額。

損失賠償的范圍僅限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二)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不得終止,但員工與公司就傷殘補償(助)或者保障等待遇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三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日通知員工,并在**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

第三十二條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公司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三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條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執行。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福利待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三十四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小時的標準工時辦法;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夏季:**

冬季:**

第三十六條員工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七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未經批準擅自加班加點的,不予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十八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為每周的星期*、星期*;

(二)休假日:新年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2天;

(三)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四)產假:正常分娩的,產后假不少于90天(含產前假15天);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對待;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15天;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7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產后假20天至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五)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給予探親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員工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第四十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四十一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并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辦法。

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四十二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當月工資于次月***日前支付。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涉及到工資統計計算困難需要延遲支付的,與員工協商確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制訂工資支付表,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支付表上簽名蓋章。員工委托他人領取的,受委托人應提交員工的委托書。工資支付表保存兩年,同時每月向員工提供一份其個人當月的工資清單。

第四十四條員工的工資不低于**(你市或縣)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工資÷21.75,小時工資=工資÷(21.75×8)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特別注明:21.75是指按照你公司月工作天數,請按實際情況填)

第四十六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工作日加點,支付工資的***%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安排加班,支付工資的***%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工資的***%的加班工資。

第四十七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未經公司安排而員工自行加班的,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十八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

非員工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旧钯M的標準不低于**(你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四十九條員工醫療期內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年者,為本人工資的**%;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

第五十條員工醫療期內病傷假工資不低于**(你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五十一條員工病傷假超過了規定的醫療期,停發病傷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

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工齡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

第五十二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假期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支付事假期間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一)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二)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五)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理的經濟性制裁;

(六)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七)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辦法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八)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九)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十四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五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法規和**(你所在的縣市)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六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

第五十六條公司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七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辦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十八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五十九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公司錄用未成年工的,按規定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并向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六十條考勤規定:

(一)員工應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必須自己打卡(登記),不得委托他人打卡(登記)或代替他人打卡(登記);

(三)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登記)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證明)方能有效;

(四)因事、因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部門經理或主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簽。部門經理或主管無正當理由拒簽的,員工可以向公司分管經理反映。員工不得無故曠工;

(五)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特殊情況下,應提早用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一次遲到或早退***分鐘以上的,應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半天論處;

(六)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十二條辭職規定:

(一)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日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書面通知;部門經理或主管拒絕接收《辭職通知書》的,可向分管經理投訴,并直接向分管經理提交《辭職通知書》;

(二)部門經理或主管接收《辭職通知書》后,遞交公司經理或主管審批。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三)員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故意刁難的,可向分管經理或總經理提出申訴。

第六十一條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一)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工作證和穿著工作服;

(二)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辦法、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四)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五)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六)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七)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

(八)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九)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十)上班后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公司的保密辦法,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八章獎勵與處分

第六十二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辦法。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六十三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六十四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晉升、加薪或發獎金的獎勵:

(一)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辦法,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三)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四)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五)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加薪和獎勵的標準另行規定。

第六十五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辦法。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經濟處罰、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六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給予經濟處罰***至***元:

(一)委托他人打卡(考勤登記)或代替他人打卡(考勤登記)的;

(二)無正當理由遲到或早退(每次**分鐘以上)累計**次的;

(三)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四)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五)擅帶外人到公司逗留的;

(六)攜帶危險物品入公司的;

(七)在禁煙區吸煙的;

(八)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公司的;

(九)違反本辦法禁止性規定的,或者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六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并給予經濟處罰***至***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累計被記過*10*次以上的,按嚴重違反規章辦法處理,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等不良或違法行為,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或損害公司聲譽的;

(三)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四)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等內部文件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行政機關執法檢查除外);

(五)在公司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或者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六十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按嚴重違反規章辦法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元經濟處罰:

(一)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日的;曠工每天按***元的標準處罰。

(三)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四)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安排培訓,員工拒絕公司的安排,或者拒不參加培訓的;

(五)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公司依法調整工作崗位,員工拒絕調整工作崗位,拒不到新安排的崗位的;

(六)上班期間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禁止性規定的行為;

(七)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六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應屬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一)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二)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三)其他因員工過失或過錯導致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第七十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分外,還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以實際經濟損失為限,員工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第七十一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一般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辦法對員工的經濟處罰的金額一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經濟處罰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一般不超過本人工資的**%,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十二條對員工的處分和經濟處罰采用書面文件的形式作出,送達當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三條對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工員犯錯誤之日起***個月內以書面文件形式作出,逾期不再予以處分。(最長不超過*個月)

第七十四條員工對公司處理決定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為:員工應書面向公司主管人事的部門申辯,對人事部門答復不服的,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辯,總經理辦公室作出的處理決定為本公司的最終決定。

第九章附則

第七十五條本規章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部門。

第七十六條本辦法所設置的關于警告、記過、經濟處罰等名詞,僅適用于本辦法所構建的范圍體系內,與其他法律法規的定義無關。

本辦法所規定的“警告”是指對于本規章辦法所構建的禁止性規定,員工因違反本規章辦法規定而給予的一種警戒性的告知方式;

本辦法所規定“記過”是指對于本規章辦法所構建的一種禁止性規定,員工因違反本辦法禁止性規定的進行記錄,并給予相應處理的一種方式;

本辦法所規定“經濟處罰”是指對于本規章辦法所構建的禁止性規定,員工因違反本辦法禁止性規定而應當受到的一種經濟性制裁。

勞動法對曠工處理辦法范文6

裝修員工合同范文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b.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

(三)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沖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員工合同范文2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擔任臨時廚師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一)為甲方指定的客戶提供早、中、晚三餐。

(二)確保提供的飲食安全、健康。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元(乙方無需提供發票),支付至乙方國內銀行卡。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員工合同范文3根據《格魯吉亞勞動法》及格魯吉亞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 動 合 同 書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建設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帶薪、不帶薪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在甲乙雙方在加班勞動的條款經當事方同意制定后,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乙方購買醫療保險、意外事故保險。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當地相關法律或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格魯吉亞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格魯吉亞勞動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乙方違反勞動協議條款;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格魯吉亞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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