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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分類標準范文1
關鍵詞: 突發事件 輔導員 職責
高校突發事件的界定
突發事件是近幾年來比較熱門和流行的新聞詞匯,高校突發事件可以看作突發事件概念的一個子集,即發生在高校校園內或與高校及高校在校學生有關的突發事件。高校突發事件是“高校內突然發生的,并可能迅速演化為較大規模和影響、將危及社會安定和政治穩定的事件?!保恰安灰愿咝9芾碚叩囊庵緸檗D移的, 對學校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沖擊或危害的事件”。高校突發事件的行為主體或主要的介入者是高校在校學生。綜上,我們可以將高校突發事件定義為:由于自然、人為、或社會、政治的原因在高校范圍內所引發的,以高校學生為主體的,對高校學生本人的心理、生理及高等院校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乃至社會安定造成傷害、損害、沖擊等一系列負面影響的事件。
高校突發事件分類
從以上對高校突發事件的界定可以看出,引發高校突發事件的因素包括多個方面,因此參照不同的標準對高校突發事件作出不同的分類,有利于突發事件的預防及事件發生后采取有效的針對性措施。
按突發事件所屬的領域劃分,可分為如下幾類: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2003年的非典疫情、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2、突發政治性事件,如1999年美導彈誤炸我駐南聯盟使館發生后的示威,游行、2005年在全國各大城市發生的反日游行活動。3、刑事案件與安全事件,如云南大學馬加爵殺人案、清華北大學生食堂爆炸案等惡性刑事案件;4、由于自然災害引發的事件,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師生人身傷害、停課等突發事件。5、因學校管理存在的各方面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而引發的突發事件,如因教學管理、后勤管理而引發的罷課、罷浴,具有對抗性過激行為的舍區鬧事、破壞公物等事件。
按事件作用的對象可以分為個體性突發事件和群起性突發事件。所謂個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單獨的大學生個體身上的突發事件,如自殺、個人意外傷害及刑事案件傷害。群體性突發事件則指涉及在3人以上的突發事件,如群體性食物中毒、大范圍的罷餐、集體外出活動中出現的交通意外等活動。
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與職責
我國高校輔導員工作制度首創于清華大學,在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曾發揮重要作用,但此后由于各種原因在一段時期內輔導員制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隨著近年高校在擴招后學生管理工作中一些新問題和新情況的出現,輔導員工作的重要性再次得以體現。為切實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國家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規定》對高校輔導員的職責作出了明確了說明,指出輔導員應“了解和掌握高校學生思想政治狀況,針對學生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和引導,化解矛盾沖突,參與處理有關突發事件,維護好校園安全和穩定”。,明確了輔導員在高校突發事件中的職責。
突發事件中輔導員的具體職責
《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只是指出輔導員要化解矛盾沖突,參與處理有關突發事件,并沒有明確的細則,各高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借鑒以往處置相關類似事件的經驗明確突發事件中輔導員的具體職責。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談,即平時的日常管理、溝通與事件發生時的臨場處置。
輔導員主要負責學生日常管理,與學生接觸的時間多,往往能夠了解學生群體的思想動態并掌握個別學生的個體問題。輔導員可以通過通過進課堂、進網絡、進心靈的“三進”活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來獲得第一手的資料,了解到學生群體真實的生存狀態與思想方向。做好這些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與精力,但其益處在于可以及時發現不良苗頭,防患于未然。要搞好這些日常的工作就必須具有以下三種能力:熱愛學生、把握學生需求、傾聽學生的能力;深入學生,熟悉青年學生特點、知曉學生的能力;以情感人、真心地關心學生、幫他們克服與解決前進道路上困難的能力。
一些事件確實具有突發性、不確定性,通過日常的工作能夠掌握或者避免的,如突發自然災害、突發疫病、意外傷害等情況,在這類情況下就學要輔導員在遵照學校既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前提下,擁有良好的應變能力與臨場處置能力。
首先,及時到場履行職責。學校發生突發事件,輔導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到場、堅守崗位、絕不能推卸責任、擅自離崗,以免延誤處置問題的最佳時機,造成更壞的結果和惡劣的影響。
其次,全面快速了解信息。到達事發現場后,輔導員可以結合平時所掌握的信息,從各種蛛絲螞跡中判斷突發事件產生的原因,進而快速了解事件的情況,對于偶發性突發事件則要求輔導員在現場調研,及時向當事學生或有關人員了解事件的簡要經過,為妥善處理突發事件贏得時間。
第三,及時主動匯報情況。有些突發事件涉及面廣、影響力大,輔導員處置職權有限,在了解情況、控制現場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取得到上級指示,在沒有進一步指示前絕對不能貿然行事。
輔導員在突發事件處置中發揮著主力軍和先鋒隊的作用,承擔著穩定現場、危機處理與信息通報的責任,為更加科學、合理、有序的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有力的前期保證。作為學生日常管理的一線力量,輔導員在處置高校突發事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廣大輔導員應不辱使命,在突發事件處理中踐行時代賦予的光榮職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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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平, 尹躍進《高校突發事件與輔導員工作》中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2008年5月第28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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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近年來,高校突發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嚴重地威脅高校正常教學、管理和高校師生生活、工作、學習秩序,還嚴重影響到高校的形象和聲譽,甚至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因此加強高校應急能力建設,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成為高校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當前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
1.相關法律制度不夠健全
雖然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從總體上為高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提供了指導性的作用。但大多數高校并沒有制定與自身實際情況相適應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度不完善與措施不配套的現象普遍存在。各大高校依然憑借行政力量來處理突發事件。對于事件的問責追究及獎勵沒有一套規范化的標準作為參考,給高校在突發事件的處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困難,一些高校往往被動地采取一些臨時性的措施予以回應,而結果往往顯得秩序混亂。
2.管理理念和模式滯后
我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相關學術研究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無法滿足實際工作的需求,管理理念和模式顯得尤為滯后。目前許多高校尚未完全落實國家要求的全程管理控制的手段,仍采用把應急管理當作高校管理的偶然內容的模式,普遍存在著輕視事前預防現象,日常的危機意識教育、預備防范、預案演練、安全管理、設施檢查等工作相對薄弱,不能提前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而是等事情發生后才開始尋找解決措施,事件解決后也沒有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及責任追究等,使高校喪失將突發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的意識與時機。
3.心理干預不足
當前,大部分高校的心理工作者數量較少,心理咨詢教師的專業化程度較低,心理健康教育往往依托講座等單一的形式,對高校突發事件應對策略的研究不夠深入,因此缺乏專業知識人員對于校園師生進行完善的指導教育,嚴重制約應急管理所需要的心理干預支持力。對心理危機的干預不足是構建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4.善后工作不足
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工作過程中,很多高校把工作重心放在事件的實時處理過程及事后的經驗教訓吸取過程中,而忽視了應急管理善后工作。一方面,只注重物質方面的重建與恢復,缺乏對受突發事件影響的師生的心理輔導、心理援助等方面的心理重建;另一方面,也未對導致事件的相關責任人或是事件處理過程中失職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的問責。
二、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思考
1.制定與高校相適應的法律體制
在依法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應急管理組織體制,能夠統一指揮,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高校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高校應立即根據事件性質,按照預案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事件的應急處理。并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由高校統一指揮調度,迅速控制事態并有效、妥善地處理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的破壞性盡量控制到最低限度。
2.增強高校應急管理工作的創新意識
在日常教學、工作和生活中,高??梢愿鶕F實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應對突發事件的知識講座,充分利用校內宣傳欄、校園網絡、校園廣播等媒介,組織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加強引導學生的自律行為,加強突發事件的應對演練工作,提高學生在面對突發事件時的應急處理能力。學校也可以將應急管理的教育納入所修課程,提高高校應急管理工作的業務水平和實戰能力,增強學生的危機意識,培養應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或自救能力。
3.增強高校應急管理的協調能力
校園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破壞性、危害性等特征,單靠學校的力量是無法與其相抗衡的。因此,學校應當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引下,以學校作為主體,當地政府、企業、大眾傳媒等聯合行動,實行動態的網絡化管理。組織各部門聯動協作,科學應對,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使各方合理有序地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高校應急管理指揮中心根據突發事件分類,對不同程度的突發事件進行分級管理,根據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分配各職能部門的應急工作,配合地方相關職能部門搶險救災。
4.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結束后,首先就是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主要是對因突發事件造成身體傷害或經濟損失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撫恤或補償。其次是恢復與重建,不僅包括建筑物或設備的復原和重建,也包括精神與組織形象方面的恢復與重建工作,如對高校社會聲譽的重建,幫助師生恢復健康、良好的心理狀態和正常生活秩序等。緊接著就是做好調查與評估工作,主要是調查校園突發事件的起因、責任、存在問題等,評估應急管理協調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應急管理制度。最后依據應急管理法律、制度,對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中執行不力的人員進行問責和對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突出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或獎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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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婭嵐.我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D].重慶大學,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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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保障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進行,促進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據省、市及各專項預案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堅持分級負責,互相配合,逐級上報,渠道暢通,反映迅速,傳遞高效的原則;堅持信息準確,反映快捷,反饋迅速,處置得當的原則。
第三條各村(社區)委會、鎮屬各單位為信息報告主體;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門為聯動單位;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辦)作為信息報告中心單位,負責全鎮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管理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屬各單位及聯動單位得到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后應及時向鎮應急辦報送。鎮應急辦接報后,立即報送鎮主要領導及市應急辦。
第四條當突發公共事件征兆明顯時,知情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鎮應急辦或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公民有義務通過110、119等報警電話和其他各種有效途徑,迅速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第二章信息報告標準和時限
第五條報送信息標準按照各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警標準執行。
第六條信息報告時限:
(一)當突發公共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一般預警標準時,鎮應急辦要向各有關應急工作部門、單位預警;
(二)鎮應急辦在接到較大、重大或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鎮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并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
(三)當較大、重大或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或單位必須在突發事件10分鐘(最遲不得超過半小時)內立即向鎮應急辦報告。在對較大、重大或特大突發事件信息工作,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四)特殊情況下,有關部門值班人員可越級直接向市應急辦報告。
(五)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第三章信息報告內容和方式
第七條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實行分級報告,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及可能引發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都要向鎮應急辦報告。
第八條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要簡明、準確,應報告的要素: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對突發公共事件及處置的新進展、可能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并隨時報事件的發生和處置情況。
第九條建立重大情況信息報告登記。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書面報告為主,遇有特別緊急重大情況發生,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補報事態進展和處置情況,隨時報送進展報告;事件處理結束后,要報送總結性報告。
第十條在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過程中,由各單位的現場指揮機構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與鎮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絡,及時、主動報告有關情況。其他級別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機構也應確定信息報告人員,具體負責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第四章組織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鎮應急辦負責做好各單位及各部門的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鎮信息聯絡員及相關人員的動態更新。
第十二條根據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各單位是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單位主管單位有責任及時向鎮應急辦報告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
第十三條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各單位、各部門的應急信息報告工作由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負責,并配備有較高政治敏銳性、責任心強、熟悉工作規程和情況的應急工作人員充實值班和信息工作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領導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確保信息暢通。節假日或特殊、敏感時期,安排領導在崗帶班。
第十四條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聯絡制度,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多發、易發地,聘請當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相關企業人員作為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收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時上報。
第十五條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應加強對信息報告人員的業務培訓。
第十六條各信息報告主體單位和個人必須及時、全面、準確的報告公共突發事件,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
第五章信息報告的基本程序
第十七條信息接收。鎮應急領導小組通過應急辦、110、119等應急平臺接收下級部門、群眾報送的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接收。
第十八條核查核實。鎮應急辦要對收集到的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進行核檢。對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要立即向有關單位了解情況,進一步補充完善。對通過其他渠道報告的信息,要進行審核,確保獲取的信息真實準確。
第十九條分析處理。鎮應急辦對真實準確的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要進行全面分析,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擬辦意見。
第二十條上報信息。鎮應急辦在突發事件發生后10分鐘(最遲不超過半小時)內報告市應急辦,不得以報告條線部門和分管領導代替向市應急辦的報告。向市應急辦報告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須經主要負責人審簽。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一條實行值班工作制度。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應盡快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構,調整充實應急值守力量,確保應急值守和突發公共事件接報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十二條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通過積極建立開放的信息報告平臺,接受公眾的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探索在企業、社區、農村、學校等基層單位實行信息報告制度和建立風險隱患報告激勵機制,進一步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及時收集和掌握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及其相關社會動態,保證及時、全面、準確地獲取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第二十三條提高信息報告質量。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應采取措施,不斷提高信息報告的質量。應按照信息報告要素及有關要求,做到重要緊急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要素完整、重點突出,表述準確,文字精煉,特別要注意突發事件的動態變化,做好續報工作,確保信息的準確性、連續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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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unconventional incident refers to the emergency whose precursor is not sufficient, with obvious complexity and potential secondary harm as well as serious damage, and which can not be well disposed by conventional management modes;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focuses on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and the response to the command. Whether natural disasters, accident disasters, social security incidents, public health events or other kinds of unconventional emergencies, will all bring harm to people's lives, property,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so on. In order to better take emergency measures, we need to make a reasonable prediction of emergency resources, select the appropriate Central Government reserves of rescue goods and materials, and optimize the emergency resource scheduling when the incident happened and after it.
關鍵詞: 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資源;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資源調度;預測
Key words: unconventional emergency;emergency resources;the Central Government reserve of rescue goods and materials;resource scheduling;prediction
中圖分類號:C93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02-0256-02
1 非常規突發事件
在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同時,社會問題逐步積累,環境災害頻繁發生,社會面對各種災害的脆弱性與日俱增。近年來非常規突發事件頻繁發生,我國是遭受非常規突發事件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此,如何在較短的時間內對非常規突發事件所需要的資源進行分析預測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1.1 非常規突發事件的基本概念
非常規突發事件于2008年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啟動重大研究計劃“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中”首次被提到。在以往的研究中,非常規突發事件并未明確定義,經常被突發事件、危機事件、緊急事件、自然以及人為災難所替代。非常規突發事件,是指前兆不充分,具有明顯的復雜性特征和潛在次生衍生危害,破壞性極為嚴重,常規管理方式難以處置的突發事件,其應急管理重點關注監測預警與應對指揮。它不同于一般性事件和事故主要因為它具備以下特征:
①突發性和信息的極不完整性。
非常規突發事件的發生在事前毫無征兆或征兆很少,難以完全預測它在什么時候以什么方式發生以及危害程度多大,存在很強的偶然性。由于非常規突發事件發生的突發性,導致事件信息的極不完整性,造成無法預測接下來會呈何種方式蔓延、需要多少救援物資,給處突帶來了不利影響。
②特殊性和蔓延性。
發生同類事件的頻率極低,使救援主體在處突過程中無經驗借鑒的特點,致使每年造成逾百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高達幾千億元,嚴重危害了社會的穩定、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由于常規的處突管理方式難以應對非常規突發事件,使得事件的危害在短時間內迅速擴散、危害程度不斷加大。
③環境復雜性和多范疇性。
非常規突發事件的發生會造成多種災害的并存或次生衍生災害,事件涉及的環境、社會、政治、經濟等因素較多,存在很強的耦合性,交織關系復雜,同時,轉化方向不確定,難以辨別深層次與位置因素。在處置一個主要中心任務的同時須朝向多個目標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而這些目標并非可以劃歸為同一范疇,它會涉及多個行業、領域和學科。
④規律性。
雖然非常規突發事件的爆發具有很強的爆發性、復雜性及蔓延性,但它仍然遵循發生、發展、衍生擴散到平穩、削減這一客觀規律。因此,我們在對應急管理的方式研究上,考慮到這一客觀規律,提煉出高效的應對措施,削減事件的危害性。
1.2 非常規突發事件的分類
由于管理不當、決策失誤等原因,極有可能將一般事件演變為突發事件,甚至惡化為非常規突發事件,非常規突發事件可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公共衛生事件四類。
自然災害也稱為天災,指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F象,并給周圍的生物造成悲劇性的后果。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如,2016年特大洪災的突然襲擊,致使573縣受洪澇災害,近900萬人受災,800多萬畝農作物受損,直接經濟損失超138億元。2016年臺風“海馬”導致江蘇、福建、廣東三省189.9萬人受災,239.5千公頃農作物受災,600余間房屋倒塌,3200余間不同程度損壞,直接經濟損失47.6億元。
事故災難是具有災難性后果的事故,是在人們生產、生活過程中發生的,直接由人的生產、生活活動引發的,違反人們意志的、迫使活動暫時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或環境污染的意外事件。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第一次爆炸震級ML約2.3級,相當于3噸TNT,第二次爆炸震級ML約2.9級,相當于21噸TNT,天津塘沽、濱海以及河北河間、肅寧、晉州、藁城等地均有震感。此次爆炸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304幢建筑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68.66億元,共調集了32個消防中隊的128輛消防車、千余名官兵在現場全力滅火處置。
社會安全事件是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威脅部分地區的政治安定、經濟和社會穩定,并有重大社會影響。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災、恐怖襲擊、涉外突發事件、金融安全、規模較大的、民族宗教突發等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突發性事件。如,2001年9月11日在美國本土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美國經濟損失達2000億美元,對全球經濟所造成的損害高達1萬億美元左右,使美國民眾對經濟、政治上的安全感嚴重被削弱。2008年美國大規模金融危機的爆發,25家銀行倒閉,就業崗位減少了近16萬個,GDP連續兩個季節呈現負增長。
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如,2003年SARS事件的大規模爆發,國內累計病例5327例,死亡348例,全球累計病例8437例,死亡813例。
2 非常規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資源管理
國務院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相繼之后,頒布并實施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目前,制定了對應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自然災害20部、事故災難43部、社會安全類42部、公共安全類12部,形成了以此為核心相應的應急管理法律體系框架。過去我國應急資源的管理低效,資源配置缺少績效評價模式和管理標準,資源流動滯后,在救災過程中無法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無法產生系統作用。這樣的應急管理機理已無法滿足非常規突發事件頻繁發生的國際國內形勢,我們應當建立專門的應急資源管理機構,不應僅僅是從研究情景-反應模式來模擬非常規突發事件,而應事先做好預測,優化應急資源管理,合理選址分配應急資源、合理分配應急物資種類、優化應急物流系統,特別是車輛調度的合理安排安排,這些都關系到了處理突發事件能否高效率的完成。
2.1 應急資源的需求預測
在非常規突發事件發生前,通過風險分析明確目標區域事故發生的嚴重程度,預測應急資源的需求,融入數理分析法、社會經濟評價法。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從定量的角度,預測應急資源的需求情況并做決策優化。在評估方法上,我們可主要采用參數估計法、多目標規劃法、動態規劃法、模糊綜合評價法、模糊馬爾科夫鏈、信息熵與多指標綜合評價法相結合等。
2.2 應急資源的選址
應急資源的選址對應急資源管理至關重要,合理設置設施位置,既可降低成本,還能保證救援的時效性,最大可能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目前,我國的12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設立在了哈爾濱、沈陽、天津、鄭州、合肥、武漢、長沙、西安、成都、南寧、青海格爾木、重慶,92%的儲備庫集中在了中部、南部和北部,其中中部占了約67%。內蒙古、東北三省、新疆、甘肅、、青海、云南占了我國的大部分領域,然而卻沒有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致使救災物資運距過遠,運輸時間過長,影響了救災工作的時效。新疆、甘肅等地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后,由于西安儲備庫規模較小,儲備物質較少,中央不得不從長沙、武漢、鄭州、成都調運應急資源物資,增加了運輸時間、成本,拖延了救災時間。
在應急資源的選址中,主要考慮城市防災救災設施設立后,產生的直接與間接費用最小,運輸路程最短,以及救災減災方面產生的直接效用和間接的社會效應。在量化方面,可采用規劃論中的最大覆蓋模型,實現應急資源的最優覆蓋。同時,根據不同的應急目標,可用多目標、排隊論、多災種耦合條件下的部分覆蓋、條件覆蓋、概率覆蓋及多標準覆蓋的動態選址模型,優化不同目標下的覆蓋率,得到最優覆蓋。
2.3 應急資源的調度
由于非常規突發事件的突發性、復雜性以及蔓延性,在災害發生中與發生后,應急資源的響應和恢復階段資源的合理調度是減少事件帶來的危害、保證搶先救災順利完成的關鍵環節。根據不同的應急目標要求、道路的通行能力以及受災區域反饋的信息,可用后驗概率重新進行風險估計,建立非線性多重反饋的動態模型,優化應急資源配置與調度,提高應急資源調度的科學性。
3 結束語
隨著社會經濟的過快發展,生態環境的自我修復能力已經遠不及它被破壞的強度,導致越來越多的自然災害產生。目前,國際國內不斷遭受非常規突發事件的襲擊,為了保護國家的財產安全、政治穩定、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們需對應急資源做專門的系統管理及優化。
參考文獻:
[1]張一文,齊佳音,方濱興,李欲曉.非常規突發事件網絡輿情熱度評價指標體系構建[J].情報雜志,2010,29(11).
突發事件分類標準范文5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為市政府掌握情況、科學決策、政令暢通了渠道。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單位對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有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不及時、不準確;有的未設專門值班室,夜間值班由傳達室臨時工作人員代替;有的值班室沒有配備必需的設施,或已配備但損壞未及時修復。做好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是各級、各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強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搞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對積極應對各種情況,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加強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做好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
二、明確重點環節,狠抓工作落實
(一)進一步規范政務值班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水利漁業局、衛生局、環保局、林業局、安監局、管委、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應設立專門的值班工作機構或賦予內設機構值班工作職能。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認真履行本級、本部門(單位)的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職能。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及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等情況,應加強值班力量。要按照市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標準和規范,加快應急平臺建設。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政府應急辦)要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值班工作的檢查指導,檢查情況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并視情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二)努力提高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效率和質量。突發事件信息實行分級報告。凡是發生在本地區、本部門或本系統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級別的突發事件,各級、各部門在及時做好處置工作的同時,必須盡快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的,或可能演化為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也要及時報告。
根據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報告相關情況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報告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信息;市政府各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報告主管工作方面及發生在本部門、單位或系統的突發事件信息。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及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逐級上報到市政府的時間距事件發生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
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以下要素: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情況、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對事件處置的新進展、可能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進行終報。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現場指揮機構負責人或授權專人要與市政府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絡,及時、主動報告有關情況。
(三)建立考核機制,嚴肅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要對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進行一次自查,重點檢查政務值班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員是否到位;是否實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突發事件是否及時報告和處理;值班通訊工具是否完備暢通等。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市政府辦公室將建立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制度,強化監督考核。定期匯總分析各級、各部門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情況,對遲報、漏報、瞞報突發事件信息的予以批評;對因遲報、漏報、瞞報信息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突發事件分類標準范文6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要求?!?”期間,建成覆蓋全市各縣(市)、區和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應急管理法規、制度、政策體系,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調度平臺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建設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和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設立應急管理機構,配齊配足工作人員。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明確領導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責任人,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需要設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管理機構,指導本部門、本行業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要進一步擴大應急預案覆蓋面,力爭20*年*月底前,所有縣(市)區、鄉鎮、社區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都要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開展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等活動,要督促主辦單位及時制訂應急預案。編制預案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捷實用,并根據需要不斷修訂完善。要加強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將各專項應急預案、市政府部門應急預案、縣(市)區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報市政府備案。各級各部門要抓好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針對本區域、本單位常發突發事件,組織開展群眾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預案演練,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強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加強各級各部門及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聯系工作機制,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加快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信息報告工作,并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立健全科學決策和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對于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要立即開展先期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制度。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客觀公正地對發生的事件進行全面的調查和評估。
(四)加強應急體系規劃建設。要認真制訂并組織實施“*”期間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優化、整合全市各類資源,統一規劃建設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各級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編制本級和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相銜接工作。
(五)加強法制和政策體系建設。做好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各項實施準備和貫徹落實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將應急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有關部門要盡快完善應急管理財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應急資源征收、征用補償制度,研究制定保險、撫恤等政策措施,解決基層群眾和專業應急隊伍的實際困難;不斷探索利用保險等各種市場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風險;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鼓勵研發適合基層、家庭使用的應急產品,提高應急產品科技含量;研究制定推進志愿者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和規范社會各界從事應急志愿服務;研究建立應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捐贈,形成團結互助、和衷共濟的社會風尚。
三、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設
(一)推進應急平臺體系建設。要按照統籌規劃、搞好銜接、標準規范、整合資源的建設原則,在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上,建設具備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市級綜合應急平臺,并實現與國務院、省政府及同級政府主要部門之間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各縣(市)、區也要建立完善相應的應急平臺。各級各類應急平臺要注重完善信息報告和預警功能,通過公用通信網絡向街道社區和鄉村等基層組織延伸,著力解決邊遠山區信息報告和預警的不暢問題,努力構建覆蓋全市的應急管理信息網絡。
(二)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要整合現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骨干隊伍、專業隊伍、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應急救援體系。強化公安、消防、武警和駐地部隊等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現有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布局調整和裝備補充更新,強化隊伍的培訓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要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積極參與社會救援。研究制訂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加強對志愿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各級政府和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三)健全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在普查和整合現有各類應急資源的基礎上,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制度,統籌規劃應急物資儲備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的信息儲備,提高統一調配能力,形成完備的物資保障和儲備體系。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依托現有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物資和隊伍的緊急快速運輸通道,形成聯合運輸網絡系統及協調機制;依托各通信企業,建立完善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和指揮機構間通信網絡,保障突發事件現場與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之間通信暢通。強化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加強公共安全新技術的引進和應用。加強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風險隱患等的收集整理,建立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實現資源共享。根據防震減災工作有關規定,將具備條件的廣場、綠地、公園等規劃為災時避難場所。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各自實際,也要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體系。
(四)加大應急管理資金投入。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切實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事件中確需政府負擔的經費,并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每年適當安排政府預備費,用作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確保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資金按時足額發放。通過提取安全費用、風險抵押金等手段,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
(五)強化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力量每年適時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切實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公安、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農業、水利、衛生、環保、林業、安監、質監、地震、氣象、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手段,對本行業和領域的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普查,落實各行業和領域安全防范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要切實落實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經常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落實責任,限期整治,盡快消除。
(六)加強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完善突發事件監測網絡,增加監測點,擴大監測覆蓋面,不斷提高監測水平。對監測中發現的不穩定因素,開展風險分析,及時做出預測。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話、宣傳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預警信息。
(七)積極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市及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建立培訓質量評估和考核制度。要將應急管理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采取開辟專欄等形式,宣傳應急預案和應急防護知識。要著重做好各中小學校、城鎮社區以及農村基層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知識的普及工作,增強公眾的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要引導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熟練掌握有關防范和應對措施;要引導高危行業企業重點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宣傳和培訓。教育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積極推進應急知識進校園,把公共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來抓。
(八)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關于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并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地區。突發事件發生單位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和救援機構報告;縣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要通過鼓勵社會公眾報告、舉報,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形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制度,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條件,明確值班人員責任,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九)全力做好處置和善后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預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報告。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照應急預案規定及時采取相關應急響應措施。事發地人民政府要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開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做好受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應急處置結束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災后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訂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
(十)認真做好統計評估和趨勢分析工作。建立突發事件統計、評估和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組織有關方面對上年度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同時,對當年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作出趨勢分析。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報送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評估報告和趨勢分析。各級各部門都要根據分類分級標準,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突發事件的統計信息實行季度和年度報告制度,由市民政、安監、衛生、公安部門分別歸口統計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情況。要研究建立突發事件發生后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并預測發展趨勢。
四、加強領導,積極構建良好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把應急管理擺到重要位置。要在黨委領導下,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度和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把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加強指揮,注意總結應急管理工作規律和經驗,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獎懲制度,對不履行職責引起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預防和處置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