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審計的問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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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審計的問題

關于審計的問題范文1

關鍵詞: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審計職能;

中圖分類號:F239.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4-00-01

一、內部審計基礎理論概述

內部審計是在一個單位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所進行的獨立評價,它由獨立于被審部門的內部審計機構或內部審計人員來完成,是為了檢查單位內部各項既定的政策、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企業的目標是否達到[1]。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的職能要求內部審計機構不能承擔任何具體的管理責任。內部審計的職責之一是接受委托對本企業其他職能部門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企業整個管理系統的有效性、科學性進行評價。內部審計由于服務對象、審計內容的差異,使得其職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也有所不同。內審職能隨著組織管理理論與實踐的前進而不斷演變[2]。通過對內部審計職能定位演變過程的分析,可以挖掘其的本質,明確內審職能定位的依據,從而合理定位內部審計的職能。還包括傳統的內部審計職能和現代的內部審計職能。

20世紀以來,國際經濟蓬勃發展,科學技術發展迅速,面對強大的競爭壓力,為使企業立于不敗之地、始終保持強大的競爭力,就迫切需要加強內部控制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模式于是西方發達國家率先完成企業內部審計制度,打破傳統財務審計束縛,開展了內部管理審評、經營管理審計、經營活動審核等工作,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的開端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的經濟、科技、信息化得到了空前發展,企業發展迅速而且競爭激烈,特別是近十年來,中國經濟發展速度令世界震驚。

二、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存在的問題

在整個審計體系中,審計計劃的制定是前提、也是基礎。制定審計計劃就是如何充分合理的分配利用企業的有限資源。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在制定審計計劃時需要走四步:第一步是評估企業的風險;第二步是整體考慮企業各層次和審計資源;第三步就是在前兩步的基礎上確定審計目標、制定審計計劃;第四步就是根據企業環境的變化對審計計劃中需要修改的內容進行調整。然而實際上并非如此。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二是內部審計人員履行職責是免受威脅。隨著企業制度不斷完善,雖然公司基本上脫離了政府的干預,但是仍有許多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會計部門、監督部門等部門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不能直接支配內部審計機構,大大的削弱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多數內部審計機構缺乏企業風險管理方面的知識,風險控制效果不明顯。具體表現為:內部審計人員風險意識不足,對存在于審計過程中的風險問題不能全面的識別,自然也就不能合理評估企業的風險;審計方法不夠科學,對企業做大風險的評估、重要性水平的確定都不達標;在審計過程中多使用習慣性思維,并沒有嚴格遵照法律法規,首先考慮的永遠是績效,對基礎工作并沒有足夠重視。還有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不強、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不系統、內部控制存在很多缺陷。在我國,大多數企業并沒有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雖然有的企業己經建立了,但是并不能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評估[3]。這都會阻礙先進的審計方法的普及。

三、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對策

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建立的一種獨立的評價活動,并作為對該組織的活動進行審查和評價的一種服務。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之一是通過風險評估,保證高級管理者和董事會知曉公司經營所面臨的重要風險,以及時制定相應的程序對風險進行管理,防患于未然。因此,企業必須及時走出對內部審計認識的誤區、設置合理的內部審計機構、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制定完善的審計計劃,改進公司治理中企業內部審計的措施,根據公司治理對內部審計的要求及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應具有的作用,探討了一系列改進公司治理中企業內部審計的措施:依據公司治理中企業內部審計目標、職能、對象的要求和現代企業管理理念,樹立公司治理中企業內部審計人性化服務理念。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主要受其組織體系和隸屬關系的影響。其直接領導在企業的層次越高,審計獨立性就越強,開展審計工作就越容易。將內部審計部門和企業的其他部門獨立開,使內部審計人員與其審計項目做到實質上的獨立,可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與真實。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為了提高企業審計隊伍的專業水平,企業應該嚴格執行審計職業資格制度,保證審計人員的專業性,同時也要監督審計人員不斷學習、不斷進步,為審計人員定期開展培訓學習,是他們與時俱進,與企業共同進步,在強調專業素養的同時也要對審計人員的道德進行考核,確保審計人員不會。

內部審計不只是可以監督企業,也可以幫助企業發展。審計人員應該加大宣傳力度讓審計對象全面的、科學的認識內部審計的性質及作用,在雙方相互配合、互相幫助的良好氛圍下更好地完成內部審計工作。完善內部控制,目前,我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兩部關于審計方面的法律,如果內部審計方面只有以上兩部可以依靠的法律法規是很難完全解決內部審計過程中出現的不同問題。因此,我國可以通過借鑒西方先進國家的相關法律,結合我國實際國情,制定適合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通過完善的法律條文來束縛企業和審計人員,可以更好地發展我國的內部審計工作。

參考文獻:

[1]李日昱, 崔剛.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發展定位的思考[D].東北財經大學學報.2014,(7):2

關于審計的問題范文2

內部審計準則包括三個層次: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實務指南。基本準則是內部審計準則的總綱,是制定具體準則和實務指南的依據。具體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具體規范。除基本準則、具體準則之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性意見統稱實務指南。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一向注重內部審計準則的建設,早在1990年,當時的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就起草了一份《中國內部審計標準(草案)》(簡稱《標準草案》),并組織翻譯了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制定的《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1993年版)》,這些工作對于我國內部審計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都有重要的意義?!稑藴什莅浮饭灿嬑逭拢謩e是:第一章,內部審計的組織機構;第二章,內部審計人員;第三章,內部審計作業;第四章,內部審計報告;第五章,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在繼承已有成果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體系(簡稱《新準則》),與《標準草案》相比有以下幾方面的進步:

1.框架結構上的進步。從框架結構上看,《標準草案》的五個章節覆蓋了內部審計的整個過程,并且在第二章內部審計人員中對審計人員的道德品質提出了要求,與內部審計活動技術方面的要求結合在同一個標準中進行規范。而《新準則》則將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獨立出來,專門制定了《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將對審計人員職業行為的要求與對內部審計活動技術方面的要求區分開來,并且將準則分為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基本準則針對內部審計過程中一些基本性、綱領性進行規范,這些問題屬于內部審計活動中不易發生變化,具有相對穩定性的一些重要問題。對這些重要問題的規范,體現了基本準則在《新準則》中的基礎地位,以及對具體準則的指導作用。而具體準則根據基本準則的精神,針對內部審計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具體問題進行規范,可以根據內部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在必要的時候進行修訂或者增加。兩相比較,《新準則》框架結構更為清晰、穩定,更適應我國蓬勃發展的市場的需要;《標準草案》的框架結構較為單薄,且無法針對內部審計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作出很好的應對,結構上不穩定。

2.上的進步。《標準草案》共分五章,覆蓋了內部審計過程中的各個主要環節,但是在對各個環節進行具體規范時,其內容不夠完備,沒有對各環節的重點作出必要的規定。如在《標準草案》的第一章,關于內部審計機構,僅僅強調了獨立性,并沒有就內部審計機構管理中應注意的其他重要問題作出規范;又如第三章,關于內部審計作業,僅就審計計劃、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和審計證據作出原則性的規范。與此相比,《新準則》以具體準則的形式對內部審計過程中的各個步驟、各種程序作了詳細的規范。第一批頒布的10個具體準則主要規范的是內部審計活動的基本過程,以后還將陸續新的具體準則,對準則所覆蓋的內容作進一步完善。

3.內部審計定義與核心概念的進步?!稑藴什莅浮穼炔繉徲嫸x為“部門、單位的審計機構和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缎聹蕜t》將內部審計定義為:“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稑藴什莅浮逢P于內部審計的定義把內部審計的對象限定為“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它的主要任務是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查錯防弊”。以1941年IIA的成立為標志,內部審計歷經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從最初的消極防弊,到積極興利,到的價值增值。而內部審計的對象也并不僅僅限于組織的經濟活動,還包括組織的內部控制等內容?!缎聹蕜t》對內部審計所下的定義,正是在認識內部審計的發展狀況、借鑒IIA對內部審計的最新定義、結合我國經濟發展情況和內部審計現狀的情況下作出的,對我國內部審計的進一步發展具有更好的指導意義。

同時,《新準則》結合內部審計的最新成果,始終圍繞著一些核心概念而展開,這一點是《標準草案》所沒有的?!缎聹蕜t》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充分考慮了“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公司治理”和“成本效益”等現代組織經營管理中的核心概念。這些核心概念使準則既具有理論上的科學性,又具有實務上的先進性,使其成為前后邏輯一致的體系。

(四)在內部審計準則制定過程中,歸納起來,共有11個問題:

1.關于內部審計的定義及職能。內部審計的定義貫穿在基本準則及各項具體準則中,我們提出的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上述定義和傳統的內部審計定義有一定的差別,傳統內部審計定義強調內部審計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或者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和評價。經過多次研討,多數意見認為傳統的內部審計定義帶有較強的政府審計色彩,不適合現代內部審計實務,因此采用此定義。具體而言有以下三點考慮:①內部審計不僅涵蓋財務審計,而且更需要考慮管理審計,因此,內部審計職能不僅要考慮傳統的監督職能,更要強調通過評價而促進經營管理活動效率的提高;②從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兩方面來概括內部審計的對象是充分、適當的,這也使內部審計體現出有別于民間審計及政府審計的特點;③借鑒IIA內部審計定義的同時充分考慮我國內部審計實務發展水平,采納IIA1993年實務準則中提出的內部審計的監督評價職能,暫時不采納2001年最新實務準則提出的咨詢職能。

2.關于審計計劃的層次及內容。在《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審計計劃》中,采用了年度審計計劃、項目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三個層次的概念,并按風險和審計資源這兩個因素考慮年度審計計劃的制定。關于審計計劃的層次,爭論焦點是:是否需要劃分審計計劃的層次,是否需要將項目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分開考慮,是否需要特別考慮年度審計計劃的制定。經過多次討論,大家認為:①內部審計有不同于民間審計的特點,后者不存在選擇被審計單位的問題。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為提高審計效率,必須把有限的審計資源優先到高風險項目上。因此內部審計強調預先對年度的工作進行計劃,而這一計劃要在對各被審計單位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考慮相應的審計資源的分配,從而確定被審計單位。年度審計計劃是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特色。②項目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具有不同的內容,前者是對審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所做的綜合安排,后者是對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及其時間等所做的詳細安排,因此屬于不同的層次,必須分開。

3.關于內部審計通知書的送達時間?!秲炔繉徲嬀唧w準則第2號——審計通知書》規定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實施審計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特殊審計業務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關于審計通知書的爭論主要集中在審計通知書送達的時間上。考慮到內部審計與政府審計的不同,內部審計是一種自主性更強的活動,因此在該準則中不規定時間,期限由各組織內部審計機構自行規定,這樣更能適應實務并體現靈活性原則。另外,考慮到一些特殊業務審計程序需要突擊執行,因此對這部分業務可以在實施審計時送達通知書,以確保突擊性審計程序的效果。

4.關于審計證據的類型及獲取審計證據時要考慮的因素。在《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審計證據》中對審計證據劃分了五種類型:書面、實物、視聽、、口頭及環境證據,關于獲取審計證據時要考慮的因素,大家普遍認為必須把最主要的因素列出來,又要充分考慮成本效益原則的例外情況。最終確定的考慮因素是:抽樣,審計風險水平,成本效益合理程度、重要程度。這些因素基本涵蓋了最主要的問題。

5.關于審計工作底稿的范圍界定及復核問題。在《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4號——審計工作底稿》中界定的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是聯系審計證據和審計結論的橋梁。討論中主要爭論的問題是工作底稿的范圍到底應界定到什么程度,是采用廣義工作底稿(即包括審計報告在內的一切記錄)還是采用狹義工作底稿(從審計計劃開始到審計報告前的所有記錄)。為了與《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更好地銜接,最后決定采用狹義的工作底稿。屬于結論類的由審計報告準則來規范,不在本準則中反映。本準則規定了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強調分級復核制度的建立,并規定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負完全責任??紤]到不同組織內部審計機構規模的差別,該準則傾向于不具體寫明需要幾級復核,每一級各應承擔什么責任,這樣可以保持其靈活性;另外,如果需要對分級復核進行詳細的規范,可以在后續頒發的實務指南中詳細說明。該準則中的分級復核充分考慮了與計劃準則、證據準則及報告準則等準則的銜接。

6.關于內部控制的構成要素及其審查?!秲炔繉徲嬀唧w準則第5號——內部控制審計》的基本概念“內部控制”采用了國際最新的五要素觀點: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五個要素。而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采用的是傳統的三要素觀點:控制環境、制度、控制程序。該準則采用五要素觀點能夠從一定程度上促進內部控制實務的進步,因此必須強調其前瞻性和國際慣例接軌。至于可操作性,由于該準則篇幅有限,可以在后續頒發的實務指南中詳細說明相關問題。

7.關于舞弊的定義及舞弊的預防、檢查和報告的出發點。在《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6號——舞弊的預防、檢查與報告》中所稱舞弊是指組織內外人員采用欺騙等違法違規手段,損害或謀取組織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并以常規內部審計工作為出發點考慮舞弊的預防、檢查和報告,并不是對專項舞弊審計的規范。本準則在一般原則中強調了“內部審計并非專為檢查舞弊而進行。即使審計人員以應有的職業謹慎執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也不能保證發現所有的舞弊行為”,并在預防、檢查和報告中都依照此出發點來規范常規審計過程中針對舞弊應執行的審計程序。

8.關于審計報告所體現的內部審計特點?!秲炔繉徲嬀唧w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所稱審計報告,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就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書面文件。討論中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內部審計報告必須考慮內部審計自身特點,以區別于注冊會計師審計。該準則作了兩點規定:①內部審計報告定義涵蓋期中報告和終結報告??紤]了為及時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而在審計過程中提交期中報告的現實情況。②內部審計報告的充分體現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特點。報告內容涵蓋了概況、依據、結論、決定和建議,并在附件中包括了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這是符合實務現實的,并具有可操作性。

9.關于后續審計期限的問題。在《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后續審計》中對后續審計期限的要求是內部審計機構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或與被審計單位約定的期限內執行后續審計。規定的期限指審計報告中要求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糾正措施的期限。后續審計就是為了檢查糾正措施及其效果而實施的審計。另外,如果審計報告中并未對糾正措施的期限進行明確規定,內部審計機構應當與被審計單位約定適當的期限,在此期限內執行后續審計。這樣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內部審計是為組織服務的,在安排后續審計工作時,應盡量減少對被審計單位業務的,因此應當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約定適當的后續審計期限。

關于審計的問題范文3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大圣寒刀”為你整理了這篇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開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

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根據紅河州審計局關于《開遠市2019年至2020年7月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紅審調報〔2020〕8 號)反饋問題,我局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召開整改工作研究及部署會議,責成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整改,現將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關于“重大政策及推動清欠工作措施落實方面存在審核把關不嚴、清欠臺賬不實不細,存在少報欠款行為”問題的整改。

審計調查報告中指出“開遠市住建局清理拖欠款審核把關不嚴、清欠臺賬不實不細,導致少報拖欠款132 250元,影響清欠賬款數據庫的準確性”的問題。

一、原因分析

開遠市住建局與云南朋陽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3月7日簽定《開遠市人居環境提升(二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合同,合同價暫定:28 457 000元,質保金5%,即1 422 850元。項目已投入使用但未結算,在未收到結算審核結果前,我局不能確定項目最終結算價,為保證資金安全,按合同規定扣質保金為審定工程總造價的5%后,按暫估的6?000 000元欠款進行清償,待結算審核報告完成后再按結算價支付工程欠款。

二、整改情況

在收到審計調查提出開遠市住建局少報欠款問題后,我局及時整改,于2020年9月8日已籌集資金歸還剩余欠款132250元。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欠款審核力度,嚴格把關,督促盡快完成工程結算審計工作,加快清欠進度;二是設置專人,建立清欠臺賬,完善明細臺賬,確保數據準確性。

關于審計的問題范文4

【關鍵詞】 內部審計 獨立性 內容 問題 措施

內部審計是指通過加強對企事業單位內部經營行為和財務活動的規范和管理,保證其業務活動的合理性、合規性和合法性,從而提高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利益、社會效益,降低經營投資的風險,以促進企事業單位實現經營組織的目標。隨著國家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進步,企事業單位的現代化經營管理業務也越來越復雜多樣,經營的規模不斷擴大,給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帶來了新的問題和挑戰。要想實現內部審計的職能目標,其首要的因素和任務就是完善和落實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獨立性是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最本質的特性,直接關系著內部審計能否順利實現其工作的目標和職能。本文通過對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的相關內容進行簡要的概述,分析和討論影響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主要因素,并研究和提出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的意見和措施,以期促進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的長效、穩定發展。

1. 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概述

1.1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定義

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主要指的是在企事業單位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其所處的工作環境中沒有能夠對審計人員的相關辨識、獨立判斷、處事方法等產生嚴重影響的人或事,內部審計人員能夠依據自身的相關審計知識、技能和經驗,獨立、自主、公平、公正的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根據國家有關的審計規定和法律法規進行審計證據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做到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面、客觀、科學、公平、透明、公正。

1.2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內容

我國目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內容主要包括下面幾個方面:

1.2.1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企事業單位的相關審計人員要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獨立的進行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和審計程序的制定。嚴格獨立的進行審計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并獨立地發現內部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獨立編制審計報告,并提出相應的科學、合理的審計建議。

1.2.2審計業務的獨立性。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業務的獨立性具體表現為專職的進行單位內部經營管理工作的審計服務與監督,不能兼職經辦單位內其他的如采購、生產、財務、銷售等業務。

1.2.3機構設置的獨立性。內部審計工作的機構設置要獨立于單位內的其他部門,并直接對單位的高層領導負責。

1.2.4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內部審計的人員必須是專職的而非其他人員兼任,企事業單位要適當的對審計人員放權,以方便審計人員獨立行使職權。

1.3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意義

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對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控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具體可以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3.1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有利于防治經濟腐敗。獨立的、客觀的內部審計可以嚴格和規范企事業單位中會計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財務行為,有效預防各單位人員的經濟犯罪。防治貪污、腐敗等現象的發生。同時,能夠加強和提高各企事業單位領導和干部的素質和警惕性,從源頭上避免和降低經濟腐敗現象的發生。

1.3.2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有利于提高其財務管理的效益和水平。加強各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能夠有效的提高其財務會計的信息質量,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和成效,嚴格會計管理的行為和規范,使之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中、數據失真等現象的發生,提高各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1.3.3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有利于我國行政、企業體制的進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現代化的行政事業和企業管理制度,強化各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是提高行政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同的客觀需要。加強各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能夠推進我國各企事業單位機構管理的改革深化,促進企事業單位財政管理的公開化、透明化建設。

2. 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

目前,我國各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其審計的獨立性方面還存在許多的不足和問題。下面主要概述一下影響我國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的因素:

2.1內部審計的法律制度體系不健全。隨著國家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進步,企事業單位內部的相關制度也逐步的得到建立和完善。然而,其內部審計的法律制度體系卻不夠完善和嚴密,內部審計的基礎工作行為缺乏明確的標準和規范,許多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仍停留在人管多于制管的階段,無法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內部審計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這都從根本上阻礙和限制了獨立性的實現。

2.2缺乏對立的審計組織機構。內部審計的組織機構形式通常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內部審計同其他部門平行,由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的領導進行管理,第二種是內部審計從屬于各個業務,由各部門領導管理,第三種是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然而,有很多企事業單位中,內部審計組織機構中的職責分工不明確,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足,導致其工作落實的力度不夠,不能達到審計的目的。

2.3經濟上缺乏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的活動經費是保證獨立審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目前,在我國的很多企業,內部審計經費只是作為管理費用中的一項,沒有嚴格、獨立的經費管理制度和規范,在經費的投入和使用上有較大的隨意性,造成審計機構不能順利的完成內部審計的活動和項目,直接影響到了內部審計工作的效果。

2.4人員上缺乏獨立性。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高度直接影響到審計工作能否發揮它應有的作用。而在現階段,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往往是由其他職能人員兼任,其審計工作的素質不高,對內部審計的相關知識和流程不熟練,降低了內部審計工作的效果。

3. 加強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措施

針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相關情況和影響因素,各企事業單位在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來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成效。

3.1加強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認識和重視,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相關制度體系

各企事業單位要加大對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的內容、意義和作用等的宣傳和重視,提高單位內部各部門對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和重視,使職工自覺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制度,配合審計人員做好 內部審計工作,防止并糾正內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現象。同時,各企事業單位還要積極地建立和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的相關規章制度,對內部審計的手段和方法進行改革和創新,明確內部審計同企業內其他業務間的管理合作關系,形成科學、合理、獨立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體系,以便審計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控制工作時能夠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做到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開、透明。

3.2加強國家對內部審計的相關法律建設

國家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明確內部審計各項工作的職責和意義,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確立下來。同時,要進一步的重申和表明內部審計工作,尤其是其獨立性的重要和必要意義,用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各內審人員詳細的法律權利和責任。另外,國家還應制定內部審計工作的相關落實方法和細則,明確部門、行業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將內部審計的組織機構的層次、地位、結構等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實現內部審計的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得到國家法律的保障。

3.3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

要想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就必須要設置科學、合理、獨立的內部審計組織機構。各企事業單位要設置專門的、獨立的內部審計組織機構,并賦予它相應的管理職能和權限。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中的地位,增強它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3.4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信息化的建設

各企事業單位要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內部審計獨立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的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依據根據企業自身發展的實際需求和情況,引進應用先進的審計管理軟件,實現企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自動化、系統化和信息化。同時,信息化還能使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更加的透明化,有效的減輕和避免腐敗現象的出現。

3.5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素質培訓

企事業單位業要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職位,擴大對高素質審計人員的吸收和引入,打造一支實力強勁的高素質審計管理人才隊伍,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的能力和水平。同時,企業領導還應重視對本企業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管理素質的教育和培養,以提高他們對審計工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結語: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客觀、公正、獨立的內部審計在各企事業單位中的作用和重要性也日益的突顯出來。既是需要,也是必然.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秩序離不開審計的公正性。而審計的可貴價值在于其獨立性,要求在審計過程中自始至終不受外來或內在因素的影響和干擾。要公正,首抓獨立!獨立性是一個動態的、多樣化的概念,會隨著審計的發展而變化,會視社會群體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我們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用發展的、辯證的觀點去認識它、理解它、貫徹它,才能更好地推動我國審計行業的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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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麗肖,任萬林,劉麗君.如何確保企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J].商場現代化,2009(06).

[3] 田金玉,劉媛.關于加強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獨立性對策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1(02).

[4] 李麗.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J].河北工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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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余義文.我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分析[J].會計之友,2009(21).

[7] 田金玉,劉媛.關于加強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獨立性對策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1(02).

關于審計的問題范文5

一、管理層舞弊對行政事業單位審計的危害性

在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工作中,管理層舞弊能夠導致較為嚴重的問題的發生,給單位的審計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與代價較為巨大,通常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一)管理層舞弊助長了審計風險

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層舞弊會造成單位的報表出現較大程度的錯報,這也是在單位任職的審計師容易在會計報表審計過程中會發生的嚴重報表錯報的高風險影響惡劣的領域之一。對于這種管理層舞弊現象,不管是性質還是比例上來說,都是在會計報表中占據著較為嚴重的影響,不僅會對社會上帶來極大的危害和不好的影響,還會由于其掩飾性增加審計師的審計風險,管理層舞弊會對審計帶來巨大的風險,這種風險帶有致命性。

(二)管理層舞弊增加了審計成本

在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層舞弊現象里,審計師通常為了在質量與成本上達成最佳效益,會與管理層有不同程度的接觸與各種合作,而這種合作由于管理層的虛報假報,易于誤導單位的審計師的審計工作,從而造成許多不可避免的損失,這也是傳統審計實務中審計師無法回避的一種尷尬出錯局面。然而,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層與審計師合作管理資金的行為往往會造成管理層操縱會計報表從而出現更為嚴重的舞弊行為。而當審計師與管理層相互之間出現裂痕和矛盾時,單位內部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也會隨之增加,單位的審計成本和資金成本會隨之增加。

二、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層關于舞弊的審計問題的解決策略

(一)保證單位各經濟活動的合法實施

關于如何有效解決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層舞弊的審計問題,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證單位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經濟活動必須在不違背經濟法律法規的條件限制下進行實施,并且堅決杜絕與嚴禁違規活動發生。也只有做到這點才能有良好有秩序的運行內部審計行為,行政事業單位通常應該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疇內合法的運行與實施各項經濟活動。嚴謹適用的經濟法規才能保障經濟活動的有效運行,行政事業單位只有將合法合乎規定的目標納入單位內部控制目標之中,才能實現收效良好的控制行政事業單位里的管理層的舞弊現象的不斷發生。

(二)嚴格控制經費

在行政事業單位里,單位所需要的經費指的是經過財政撥款供給單位的公務用車、車輛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等等這幾種不同類型的費用。單位內部主要負責人需要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對其進行真實的呈報,對經費審批權限進行合理安排與確定,集體研究與探討重大開支的使用標準,同時強化財務人員的分工和職責,保證單位內部的帳賬、賬證、賬實與事實相符。這幾項經費在行政單位里占據著較為主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由于開支內容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容易被單位內部的管理層內部腐敗分子所利用以此來滿足個人私利,從而助長了單位管理層腐敗的火焰。因此,嚴格要求與控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的各項經費使用情況是有效控制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層徇私舞弊行為的重要策略之一。

(三)保證單位的財務信息的準確性

行政事業單位里的會計報告和與其相關的信息能夠快速有效的反映出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運行的管理狀況和預算財務費用能力的執行力度,也是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信息展現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外,會計報告及相關信息也是社會的公共產品,它完整準確地反映了行政事業單位對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和社會職責的情況。另外,行政事業單位的編制報告不僅是管理的一種職責與要求所在,同時也是一種合法有效的監督機制,它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更好地履行職責,完成所屬工作任務。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報告和相關信息的重要性也是由它的特殊性和利益相關者的高度分散性集中體現出來的。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必須要合理合法地保證會計報告及其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只有在合理準確地呈現經費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客觀準確地反映行政單位相關部門的管理情況才能為領導層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可靠信息與依據,來保證單位的財務信息的準確性。

關于審計的問題范文6

甲亢孕婦應多攝入高能量、高蛋白、高鈣、富含維生素的食物,同時限制碘的攝入,忌食海帶、海魚、海蟄皮、紫菜等高碘食物。在確保母嬰營養的同時,防止病情加重。

Q2 “妊娠期一過性甲狀腺毒癥”與“Graves病”如何鑒別?

“妊娠期一過性甲狀腺毒癥”(gestational transient thyrotoxicosis,GTT)又稱“HCG 相關性甲亢”,發生率占孕婦的2~3%。本病主要發生在妊娠早期,是由于血清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升高,過量的HCG 刺激甲狀腺表面的TSH 受體,引起甲狀腺毒癥(FT4或FT3輕度增高、TSH水平減低),常常伴有妊娠劇吐,隨著妊娠時間的延長,體內HCG 水平逐漸回落,甲狀腺功能也逐漸恢復正常。

需要說明的是,“GTT”是發生于妊娠早期甲狀腺功能的一過性生理變化,甲亢癥狀較輕,通常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治療,與真正的病理性“甲亢”(如Graves?。┎皇且换厥拢坏┍徽`診而錯誤地服用抗甲狀腺藥物,很可能導致甲減,對孕婦和胎兒造成危害。為避免誤診誤治,一定要做好兩者的鑒別。

一般說來,Graves病患者大多都有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史,主要表現為心慌 、消瘦 、多汗等甲亢癥狀,一般不會出現劇烈的嘔吐,查體多有甲狀腺彌漫性腫大及突眼,TRAb、TPOAb等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如果未經治療,甲亢會隨著妊娠時間的延長而逐漸加重,不會自行緩解。

而“GTT”主要見于孕早期,突出表現為劇烈惡心、嘔吐等消化道癥狀,甲亢癥狀相對較輕,患者通常沒有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史,體檢甲狀腺一般無腫大,TRAb、TPOAb等甲狀腺自身抗體常常陰性,患者甲狀腺功能的改變多為暫時性,隨著妊娠時間的延長會逐漸恢復正常。

Q3 服用抗甲狀腺藥物(ATD)期間可以哺乳嗎?

傳統觀念認為,母親甲亢不能哺乳。但近年的諸多臨床研究表明,甲亢患者服用中等劑量(PTU

Q4 甲狀腺疾病會遺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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