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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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合規教育

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文1

關鍵詞 健康穩定 轉型 合規需求

一、保險市場合規的現狀

“合規”是由英文“compliance”一詞翻譯而來,2007年9月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制定的《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中明確指出:合規是指保險公司及其保險員工和營銷人員的保險經營管理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機構規定,行業自律規則、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及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

放開保險市場后,保險市場早已不再是人民保險一枝獨秀時代,多家保險主體紛紛進入,保險市場進入了群雄逐鹿的時代,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市場秩序較為混亂,市場競爭是非理性的競爭,部分企業在重規模、速度,輕效益、質量的經營思路下,過度倚重費用激勵的管理方式,引發了各個層級對短期利益的過度追逐,形成各企業多元化的價值觀。在市場上,手續費率和可用費用率成為市場行為的指揮棒。通過各種方式套取費用,用于商業賄賂和謀取私利,“小金庫”、賬外賬的問題屢見不鮮。以保費論英雄、依靠鋪設機構、爭奪資源拉動增長的發展模式,形成了保險業全行業的“粗放型”管理的行業特征。這種粗放型管理和惡性的競爭所帶來的后果是嚴重的,不僅僅是各公司違規成本的大幅度增加,也導致了行業“三高一低(即高投入、高消耗、高成本和低效益)”的狀況,企業經營效益差,更重要的是這種違法違規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保險行業的信譽,公眾對保險行業沒有信任度,保險行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受到影響。

(1)市場的不規范和非理性競爭。如前所述,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市場的不規范與無序競爭,各主體為了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主要采取了拼手續費、拼價格、拼費用等低級的非理性的競爭手段,導致了費用的不合規現象的大量出現,導致了從承保到理賠的主要經營環節的違規行為的大量出現,財經紀律受到了極大的挑戰。與此同時,這種惡性的競爭,價格的混亂狀態也導致客戶的購買心理變為誰的價格更便宜就去哪里買,市場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當市場處于一種粗放型發展狀態時,這種現象已經是不可避免的。

(2)監管力度不足和違規成本低。監管力度不夠,違規成本低,從外部的監管來看,各地保監局人力有限,面對眾多的保險主體與3~4級的分支機構,只能選擇問題比較突出,有代表性的機構進行檢查,達到以點代面的目的。開出罰單的金額還不足以達到敲山震虎的效果。沒有檢查到的機構經營管理者仍心存僥幸;從內部的監管來看,各公司對分支機構的管理人員沒有實施深入的問責,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往往流于形式,或文過飾非,或姑息遷就,事后處罰基本上以教育為主,下不為例,違規的成本過低,造成經營管理者沒能從思想上認識到違法違規的后果的嚴重性。

(3)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淡薄是關鍵因素。保險業各主體盡管考核機制不盡一致,但最終結果都是在要經營效益的同時,還要考核基層公司的保費規模、市場份額。各級經營管理者在發展與合規的尺度的把握上差異較大,部分經營者在市場不是完全規范的前提下,為獲取更多的保費,更大的市場份額選擇了違規經營。

二、合規經營對保險公司發展的影響

保險市場不規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保險市場的初級階段所決定的,但是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的保險市場正處在一個轉型的關鍵時期,這種轉型將推動內外環境的變化,合規經營將成為轉型的一個重要特征,同時也將加快企業合規化的進程,轉入良性循環的軌道上來。

(1)有助于降低保險公司的合規風險。近年來,保險投訴、行政處罰案件逐年上升,凸顯出合規管理對保險公司規范經營和保險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幾年來市場的無序競爭,全行業都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是經濟上的,還包括行業的形象與聲譽。加強保險合規管理不僅成為當前保險業規范經營的當務之急,更是全行業的共同認識。

(2)有助于保險公司防范聲譽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各級機構及員工的違規行為,使公司遭到處罰,不僅經濟利益受損,同時會使高層的管理人員陷入尷尬的境地,使員工和客戶的信心和忠誠度削弱,并造成公司重大的戰略舉措被迫放棄或擱置。監管處罰只會造成一時的財務損失,更重要的是耗費巨大精力、財力建立的良好聲譽會遭到腐蝕。而當合規成為公司的一種文化,成為員工與經營者的共同理念,違規行為將成為眾矢之的。

(3)有助于保險公司發展自身的合規需求。出于短期經營業績的考慮,一些保險公司的業務部門對保險監管政策采取抵觸和規避的態度。而當市場轉向規范,作為市場主體的保險公司為了獲得長期、穩定、健康的發展,在建立合規管理機制并設置合規部門后,不僅不會抵觸和規避,而是會以一種開放的心態來對待,會在公司內部宣傳合規理念、培育合規文化,使之成為公司的基本經營理念。當合規成為一種自發自覺的行為時,保險監管的政策將變得易于執行。

(4)有助于鎖定管理者的合規責任。公司的經營決策是掌握在公司管理層的手中,合規部門對公司的經營決策行為沒有否決的權利,但它有權將發現的違規事項不受阻礙地報告給公司更高層級的管理人員。公司的各層級的管理者都是違規風險的首要責任人,沒有任何理由來逃避承擔責任。

(5)有助于培養員工的合規自覺性。合規機制的建立,有助于員工知悉監管規定與內控要求,便于提高員工的主動合規意識,增強員工的合規責任和合規自覺性,降低過失違規與主動違規的概率,進而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培養一支合規的從業人員隊伍。

(6)有助于公司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保險公司建立合規部門后,上傳下達有關監管政策和信息將由合規部門來完成。它要負責向公司管理層報告最新的監管政策,提供有關合規建設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定期的合規培訓,確保能夠正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及時發現主堵塞公司管理中的漏洞。

三、加強保險公司合規管理的措施

雖然,各中資保險公司已借鑒國際金融業的經驗,開始重視合規管理機制和設立合規部門的重要性,但目前,合規管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合規經營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依法合規還只是留于表面。保險業的合規管理仍需要進一步加強,建議實施以下措施:

(1)構建完善的合規管理體系,建立合規第一防線。內控建設與風險防范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具有有效的組織保障和科學的運行程序,是一個長期的探索過程。保險監管部門要總結這幾年來保險市場發展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出臺相關的合規管理指引,為保險公司的合規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指引,改變以往哪里出現問題治哪里的治標不治本的局面。保險監管理部門在保險公司經營全過程監管,加大懲處力度的同時,更要分析違規背后的成因,光堵不疏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要協調相關部門來解決,從而規范市場行為,從根本上避免違規問題的再度出現。保險公司也要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進行完善,不斷更新,上下保持緊密的溝通,使經營活動做到有規可依,不給違規行為留下可乘之機。

(2)提高管理者的合規意識,有效落實對管理者的問責制。企業管理者的內控合規意識是決定企業發展的關鍵,經營管理者具有決策權,經營者的觀念決定企業的發展思路。要加強對管理者的培訓,要著重于對管理者進行主動合規、合規創造價值等理念教育,要將樹立合規觀念、強化合規意識放在首位,樹立正確的發展觀與業績觀,筑牢合規思想防線,堅守合規經營底線,這樣保險企業才能朝著健康發展的目標前進。過去存在的很多違規問題屢禁不止的原因就是問責機制尤其是對管理者的問責機制的缺失,違規成本過低。亂世要用重典,矯枉過正。在合規的過程中,要嚴肅處理違規問題,強化問責制度,加大處罰力度,最主要的是建立各級機構的管理者對嚴重違規行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制度,要將領導干部的任免與晉級與合規經營有機結合,提高違規成本,筑起依法合規的防火墻。

(3)加強企業合規培訓,培養全員合規文化。在全行業、全員范圍內開展深入的合規教育活動,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績效觀以及職業價值觀和道德觀,將合規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努力培育公司的合規文化,弘揚正氣,抵制歪風邪氣,在依法合規經營的思想上達成高度的統一。積極倡導和營造“以合規為榮,以違規為恥”的作風環境和文化氛圍。制度不能改變人,但文化可以改造人,培養公司的合規文化的同時,也將培養出一大批合規經營的人才。

(4)充分發揮監督機制的作用,加大信息技術的投入。通過保險公司內部的各類監督審計以及合規部門的建立與建設,健全組織架構,充實管理與專業人員,充分發揮其合規監督的職能。一方面,充分利用公司內外部審計的結果促進企業的依法合規經營,推動審計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全員的力量,對違規事項可以進行舉報,實現全員的監督管理,對舉報事項查實后切實進行處理。信息技術力量是合規管理人員的一個薄弱環節,在進行合規建設的過程中,要加大信息技術的投入,利用信息技術將內控合規和風險防范工作系統化。要實現各部門的共同參與,將現有業務流程進行全面的梳理,從內控合規的角度提出更為完善的業務需求,完善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同時加大信息技術的投入,可以實現一些非現場的監督與檢查,可以更加方便地進行數據的分析、匯總,從而使合規人員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提高成為可能。

(5)提高產品性能與服務,提升客戶的消費理念。保險公司的競爭與其產品的同質性存在一定的關系,由于各家公司產品性能上沒有太大的差異,所提供的服務也基本一致,經營的是完全競爭型的產品,而不是具有壟斷性的產品。為此,人保公司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就要打造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技術創新、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和企業文化方面入手,開發有特色的產品,提供有特色的服務,從而形成異質性(別人不能復制)的產品,避免更多的競爭,給公司在創造價值和降低成本方面爭取到更多的利潤空間。新產品的開發要適合不同類型消費者需求,為消費者提供有增加值的服務,要符合客戶的真實需要,是真正的“標新立異”的經營。對消費者來講,保險也是一種商品,能夠在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時,又能有實惠的價格,優質滿意的服務,這才是消費者的首選。通過產品與服務的特殊性、優質性,才能吸引消費者,從而轉變消費者過去購買保險貨比三家,只比價格的消費理念,使其更看重保險公司的經濟實力、品牌與服務等方面的軟實力,綜合性地進行判斷選擇。當客戶的選擇標準回歸理性時,以價格、手續費等非理性的競爭手段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必將從另一種角度推動保險公司的合規經營。

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文2

3大作用助力理財規劃

保險業是管理風險的現代金融服務業,能夠在保障財富、財富管理和促進財富創造等5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提供財富保障

保險的財富保障作用通過事前防范和事后補償來實現,這是保險最傳統的功能和作用。

事前防范是保險套司通過風險教育、風險提示、減炙防損措施,提高投保人的風險意識,盡量避免事故的發生,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事后補償是指災害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給予經濟補償,穩定投保人的生活。2002年以來,我國保險業累計賠款與給付4000多億元,在應對重大災害事故,保障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完善財富管理

保險對財富的管理既包括個人和家庭財富的管理,又涵蓋了企業和社會財富的管理。

從個人和家庭財富管理的角度看,保險能幫助個人和家庭對財富進行有效運作和合理安排,實現生有所托、老有所養、終有所安,全面提高人的生活品質,這是對投保人的物質財產、身體健康等財富進行的最基本管理。

從企業和社會財富管理的角度看,保險業具有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能,能夠有效管理企業和社會財富。如美國的保險公司通過為養老金計劃提供投資產品、受托管理、投資管理和賬戶管理服務。近年來,我國保險業自覺服務大局,參與社會管理,推動了社會財富的整合和創造。例如,為企業提供年金管理服務,目前養老保險公司已經受托了295家套公司的企業年金計劃,受托資產16.3億元。

促進財富創造

保險對于推動財富創造,促進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促進技術創新 保險為技術創新提供有力保障,降低創新者面臨的風險,通過推動技術創新來促進財富創造。

促進投資保險業通過發揮資金融通功能,為經濟建設積累巨額長期資金。

拉動消費保險業的發展有助于穩定百姓對未來消費預期,降低全社會預防性儲蓄總量,增加人們的即期消費。同時,保險業發展有助于規避信用消費中的風險,鼓勵未來收入預期比較好的消費者通過信貸擴大消費。

4點建議促進健康發展

為了促進保險理財業務的健康發展,保險業還要在以下4方面繼續努力。

優化理財服務

與其他金融產品相比,保險所提供的理財產品和理財服務具有更加安全、兼顧保障的行業特色。如投資連結和分紅等新型壽險產品的推出,實質上就是保險公司通過保險資金運用,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一種代客理財服務,實現了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風險共擔、收益共享。保險公司要緊緊圍繞行業特點做文章,提供安全適度、保障充分的理財服務,促進投保人的財富保值增值。

豐富保險產品

人們的保險需求不斷升級,越來越把保險作為一種理財手段,用來解決養老、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問題。一些保險公司推出的新型理財產品“居安理財”、“華泰理財”等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要根據人民群眾的保險需求和購買能力,通過產品創新不斷豐富保險理財產品,不斷推進保險理財產品大眾化,開發兼顧安全和保障的理財產品,使消費者看得懂、信得過、用得上。

加強人才培養

豐富保險理財產品,提高保險理財服務水平,關鍵在于培養好和使用好保險理財人才。缺乏人才,是制約保險業發展的瓶頸之一,其中保險理財人才的缺乏更為突出。據有關中介機構測算,我國保險專業理財顧問的需求量為12萬人,但保險理財人才隊伍建設現狀遠遠不能滿足需求。

要牢固樹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搞好對保險理財人才的吸引、發現、教育和培養;要積極引進發展保險理財業務急需的人才,形成尊重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學習,加強培訓,制定培養保險理財人才的計劃,把培訓作為培養人才的重要措施。

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文3

關鍵詞:分業經營;人壽保險信托;發展途徑

1993年我國正式確立了“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金融體制,1995年以后陸續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等法律法規,提供了分業經營的法律依據,之后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設,最終構建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格局。分業經營是指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相分離、金融機構中各子行業(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相分離、各子行業內部業務相分離的一種分業管制機制。與之相對的就是混業經營,以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為主要標志,以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為推動力,已經成為勢不可擋的國際趨勢。眾多學者都在研究中國是否應跟隨國際趨勢從分業經營過渡到混業經營,但鑒于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暫時且將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將繼續實行分業經營。在堅持分業經營模式的基礎上,各行業之間為了拓展業務、擴大利潤來源,積極尋求多元合作,如出現了銀保合作、銀信合作等多種組合經營形式。2014年5月4日,中信信托與信誠人壽強強聯手,聯合推出高凈值客戶①專屬品牌“傳家”,在國內首次實現信托與保險結合,回歸信托本源業務,保障家庭財富的世代相傳[1]。在分業經營模式下,信托公司與保險公司組合的這種全新的金融創新業務如何發展壯大,對信托與保險開辟新的合作方向具有重要的意義。

1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遞進性

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保險是規避風險、為自己及家人提供未來生活保障的重要手段。但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伴隨著無法預知的風險,風險也變得復雜化,高額保險金并不能完全消除投保人的顧慮,特別是受益人為未成年人等情況時,受益人能否按照投保人的設想享有保險金利益,已經成為新的風險問題。融合人壽保險和信托的人壽保險信托產品是降低這個風險的極佳工具。人壽保險信托產品是一種信托產品,但這種信托產品是圍繞人壽保險合同展開的,根據該產品與人壽保險合同的遞進性關系,可以將其劃分為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有財源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和人壽保險權益信托產品。

1.1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

以人壽保險金為信托財產,由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和信托機構簽訂信托合同,當被保險人身故發生理賠或期滿保險金給付發生時,由保險公司直接將保險金交付信托機構,并由信托機構依照信托合同的約定,對保險金進行管理和運用,將信托財產及收益分配給受益人[2]。在這種信托產品中,信托公司不負責代交保險費,只需要憑借專業知識對人壽保險金進行管理運用,以此擁有獲得相應報酬的權利。

1.2有財源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

與有財源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相對,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也常被稱作無財源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財源是指除了人壽保險金之外,委托人(人壽保險的投保人)所合法擁有的其他財產。有財源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是指將委托人的財產與人壽保險金一并交給信托機構,由其進行管理運用,使受益人的財產得到統籌規劃、通盤管理,獲得最大收益。

1.3人壽保險權益信托產品

這是人壽保險信托產品中的高級形式,屬于金錢債權信托,在美國被稱作不可撤銷人壽保險信托。信托財產是與人壽保險合同相關的一切權益,如代繳保費、保存和管理人壽保險單、申請人壽保險金的理賠、依據投保人的意愿對人壽保險金進行管理處理、分配利益給受益人等。在3種人壽保險信托產品中,它的受托人責任最大,但權利也最大,如果沒有任何過錯,所獲得的報酬也是最大的。上述3種人壽保險信托產品存在遞進關系,層層疊進,在發展中人壽保險金信托作為最基本的組合形式最先出現,隨著保險和信托關系的深入發展,進一步產生了后兩種信托產品。結合我國金融業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來看,現階段我國的人壽保險信托產品主要是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因此,在后文中如不加說明的話,提到的人壽保險信托產品均指人壽保險金信托產品。

2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共贏模式

在一般的信托產品中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而在人壽保險信托產品中則涉及到四方當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保險人,且由于保險人的介入,使得各方當事人的主體有了更深層次的涵義,通過它們之間的組合互動,實現了共贏。

2.1真正解除委托人的后顧之憂

購買人壽保險的目的就是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為受益人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解除后顧之憂,但在復雜的現實生活中,卻存在著受益人由于年齡較小或是心智有障礙不能有效使用保險金的情況,還可能存在法定監護人侵吞、挪用保險金的情況,這些問題的存在非但不能使保險發揮其經濟保障的職能,反而會引來歹徒的覬覦[3]。然而,將信托與保險結合形成的人壽保險信托產品則保證了人壽保險金的安全性,信托公司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來管理運用人壽保險金,真正起到了免除委托人后顧之憂的作用。

2.2保障受益人利益,合理避稅

受益人既是人壽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也是信托合同中的受益人。簽訂人壽保險合同和信托合同的最終目的就是讓受益人能夠按照委托人(即投保人)的意愿享用人壽保險金。在下列情況下,投保人會選擇簽訂人壽保險信托合同:一是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二是受益人為禁治產人或準禁治產人,如受益人揮霍無度致自己或家人有陷于貧困之虞者、受益人因酗酒或吸毒等惡習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等[4];三是人壽保險金的額度比較大,受益人管理起來比較吃力;四是受益人的多個合法監護人之間有爭議的;五是委托人想按照自己的意愿來規劃受益人對人壽保險金的使用,如結婚時給付多少,創業時給付多少等。無論哪一種情況,各方當事人都是為了保障受益人的利益,使其能夠真正地享用到人壽保險金。另外,對于受益人來說,人壽保險信托產品還可以合理避稅。許多國家都規定有高額的贈與稅、繼承稅,而將人壽保險金的收益分期分批次給付受益人,就使得每筆金額達不到納稅規模,合理合法地減少了納稅額。目前在我國贈與稅等稅種還在籌劃中,避稅的效果不明顯,但至少可以少繳納一筆所得稅。

2.3提高服務水平,實現資源共享

人壽保險公司和信托公司都是金融服務機構,提供的產品是金融服務,能否長久地發展下去取決于提供的服務是否完備且高質量。鑒于受益人的特殊情況,將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服務和信托機構的受托投資理財服務結合起來,發揮各自的優勢,既能提高各自的服務水平,又能擴展業務和增加利潤。另外,將人壽保險和信托組合在一起,還可以整合、創新二者的經營方式、營銷渠道,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人壽保險公司豐富的客戶群體資源,保險公司也可以利用信托公司為客戶提供更加多元化、個性化的服務。

3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3.1人壽保險信托方面的法律法規空白

我國信托業起步較晚,歷經整頓,初見曙光,現已形成了以“一法三規①”為主體的法律體系?!耙环ㄈ帯钡倪\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中國信托業發展的法律空白,對信托業的長久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但與發達國家甚至是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們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將成為信托業進一步發展的桎梏。在我國信托業法律法規不完善的大背景下,至今仍沒有專門針對人壽保險信托產品方面的法律法規,甚至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中也沒有明確提到人壽保險信托,完全是一片空白。如果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在發展人壽保險信托的過程中就會導致定位不明確,進而重新陷入中國信托業的長期整頓中。

3.2信托機構頻現兌付危機

近年來,信托業兌付頻頻拉響警報,這也暴露了信托業潛在的巨大風險。據成都金融投資報報道,中國信托業經歷了2009年以來的“野蠻生長”后,2014年兌付洪峰到來,新一輪兌付開始在信托市場上爆發。2014年以來,包括中誠信托、新華信托、山東信托、長安信托、中建信托、華潤信托等在內的19家信托公司均暴露出或陷入兌付危機,涉及的信托產品多達22款。雖然有的信托產品已化險為夷完成了兌付,但也有部分到期的信托產品一直沒有拿出可行的解決方案。人壽保險信托產品雖然是人壽保險公司和信托機構組合的一種產品,但歸根到底是一種信托產品,人壽保險金的管理運用是由信托公司來運行的,如果信托機構本身存在問題,內控水平較低,那么人壽保險信托乃至信托業都不能得到長久穩定的發展。

3.3人壽保險信托的教育短板問題突出

從發達國家信托業的發展來看,隨著理財需求的增加,人們對信托產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人壽保險信托既能解決人們的后顧之憂,又能滿足投資理財需求,迎合了大眾的心理,從而促進了信托業的快速崛起。我國信托業起步較晚,歷經多次整頓,由于廣大群眾收入有限而且投資理財意識不強,特別是信托機構兌付風險事件頻發導致信托聲譽降低,使人們對信托業存在誤讀,不相信和不了解信托已經成為人壽保險信托發展的桎梏,與銀行、保險等其他金融支柱比較,信托業的社會認知度還較低,投資者的教育短板較明顯[5],而投資者對于人壽保險信托就更為陌生了。

3.4監管部門的分立不利于監管

在混業經營國家,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當事人可以由信托機構和保險公司中的一個主體來承擔,投保人直接和這個主體溝通達成合同即可,不會存在保險公司和信托機構之間的溝通,這樣就減少了在運作過程中的協調溝通帶來的麻煩,也減少了相應的費用支出。而在中國,保險公司和信托機構分立,各司其職,在人壽保險信托運作中需要信托機構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必要的協商,投保人也要分別與信托機構和保險公司進行協商,使得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當事人的協調溝通繁瑣化。銀行、保險、證券、信托作為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有其自身的風險,而人壽保險信托產品集合了保險業的風險和信托業的風險,卻又不是風險的簡單疊加,這就凸顯了風險監管的重要性。作為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當事人,保險公司和信托機構分別由保監會和銀監會中的信托監管部來實施監管,在監管過程中,容易出現監管空白或重復監管,使得人壽保險信托產品只能在夾縫中生存,缺乏操作規范及具體目標,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發展。

4分業經營模式下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發展途徑

4.1制定并完善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法律法規

伴隨著信托業的不斷發展和改革,我國應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日本、韓國、中國臺灣地區都已頒布了《信托業法》,而且正是在臺灣地區頒布了《信托業法》之后,臺灣的人壽保險信托才如火如荼地發展起來。在制定法律法規和修訂現有法律法規的過程中,要適當加入關于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內容,彌補人壽保險信托產品法律法規的空白,并進一步使之完善。在信托、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基礎上,可以選擇適當的時機推出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專用法律法規,以引導并促進該產品的發展。同時,在業務發展過程中可以進一步完善人壽保險信托合同的內容,使之對于各方當事人來說更加具有適用性。在制定、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時,必須把眼光放開,在堅持統一立法的前提下兼容并蓄,并借鑒其他國家經驗,從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出發,實現法律法規的與時俱進[6]。

4.2提高信托機構的內控水平

首先,信托公司應該不斷完善風險管理、控制機制,運用具備豐富投資經驗的信托從業人員,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保證人員年齡、學歷、知識結構配備合理,從保險金運用的多個層次開展風險管理,始終如一地從受益人角度出發,多層次、多維度對保險金管理運用過程中可能面對的風險和后果進行調查、審核、總結,盡可能地降低風險,為受益人獲得利益的最大化。其次,要控制風險的源頭,即加強對信托公司從業人員基本素質的提高。信托公司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業務培訓、業務競賽,完善職工獎懲制度、客戶監督投訴制度、同行評分評價制度,提高他們的風險管理意識,增強對客戶的責任心,使他們能夠恪盡職守、審慎有效地管理運用信托財產。最后,信托公司應進一步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退出機制。一旦出現風險信號,信托公司應馬上啟動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退出機制,千方百計保護委托人的財產安全,甚至是以犧牲公司利益為代價。在制定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退出機制的過程中,應結合官、產、民、學多方意見和建議,經過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充分討論后予以確定,在實施過程中還要注重隨機應變、與時俱進。

4.3宣揚信托理念,解決信托教育短板問題

保險公司和信托公司有義務教育、引導和幫助投資者,應當利用自身業務的宣傳渠道、各種媒體、各種適當的手段普及和宣傳人壽保險信托知識,使廣大群眾能夠基于自身的需求了解人壽保險產品的功能與作用,使更多的投保人樹立人壽保險信托的意識,能夠為自己所購買的人壽保險產品辦理相應的信托計劃,從而真正地解決后顧之憂。另外,應該意識到廣大群眾不了解人壽保險信托的真正原因并非是人壽保險信托產品本身,而是中國現階段人民群眾對信托的認識程度不夠。因此,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吸引學者、專家來研究信托,以此來增加信托的社會關注度,同時也可以為人壽保險信托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理論基礎。例如:學習日本為信托研究提供一定的研究基金和獎勵;在各種基金會課題申報過程中,可以有指向性地批準申報信托研究課題;在高校教育中,可以為各個專業增加信托知識講堂,為將來的潛在客戶提供一定的信托教育機會,宣揚信托理念。

4.4協調分業之間的關系,有效調整監管體系

在分業經營模式下,要使得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簡單化并有效運行,應該由保監會和銀監會信托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應的協會(如中國信托業協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金融協會等等)出面,積極協調人壽保險公司和信托公司之間的關系,使它們能夠共同為了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利益而更好地結合在一起。此外,我國應進一步分步驟有效地調整金融監管體系。首先,將信托公司的監管部門從銀監會中妥善地分離出來,成立信托公司的專屬監管機構,配備專業信托人員,以此促進信托機構的快速發展,這樣也為人壽保險信托產品提供了有利的成長環境及運作環境。其次,隨著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發展,可以適當考慮成立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專業監管機構,針對這種組合產品制定專門的規范,并且可以進一步開發出更多的將保險和信托組合的新產品。同時,盡量調動投保人和受益人的積極性,協同信托業協會和保險業協會這些自律性組織,實現多方監管、多方共贏,推動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發展。

5結論

在“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大環境下,人壽保險信托產品作為保險和信托聯姻的新產品嶄露頭角,但與混業經營模式下的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相比,業務發展更加復雜化,面臨很多問題。在分業經營模式下,應該抓住一切機遇加快發展人壽保險信托產品,并針對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努力進行協商溝通,進而促進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的發展壯大,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真正地解決人民群眾的后顧之憂。人壽保險信托存在的基礎是“受人之托”,是以投保人或受益人對信托機構的信任為存在前提的。2014年5月,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出臺,2017年將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屆時,公民及組織機構將擁有社會信用代碼。我國信用體系的建立及不斷完善,將進一步推動人壽保險信托的發展。

作者:管延芳 單位:吉林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劉偉.保險信托聯姻掘金基建蛋糕[N].北京商報,2014-01-23(7).

[2]閔綏艷.信托與租賃[M].2版.北京:科學出版社,2010:58.

[3]王曉曦.中國推出人壽保險信托產品研究[D].沈陽:遼寧大學,2012.

[4]馬琳琳.人壽保險信托在遺產規劃中的應用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3:52-53.

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文4

【關鍵詞】保險業;合規;經營

黨的十報告指出,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本質要求就是科學發展。對于這一科學論述,落實在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上就是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保險業在金融體系、社會保障體系、農業保障體系、防災減災體系、社會管理體系等關系全局的“五大體系”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這些都表明保險業將站在一個新的起點上,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而為了適應這種新情況新變化,保險業的依法合規經營便變得日益重要起來。

一、依法合規經營的重要性及存在的問題

所謂依法合規經營就是保險公司要堅持保護廣大被保險人的利益,規范自身行業行為,保證正確的經營方向,維護保險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經營原則?!耙婪ā本褪且胤?,不違法;“合規”就是要符合政策要求和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1]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在保險企業的發展中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地位。

第一,依法合規經營是保險公司的根本要求。保險公司與一般的企業不同,其基本責任和義務是向社會公眾提供保障和有效地管理社會風險,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并維護社會穩定。所以,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依法合規經營就是整個行業健康運轉的奠基石;離開這個基石,就沒有保險公司的健康發展和永續經營。

第二,依法合規經營是整個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核心需求。面對整個金融市場,提升風險管控水平,可以大大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實現穩定發展。依法合規經營,可以阻止保險公司內部的意外事件及問題發生,全面監控公司業務流程,降低公司內部風險,從而可以更好地規范保險業務管理。[2]

第三,依法合規經營是保險公司經營發展的有力保障。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迅猛,保險公司面對的市場風險也在變大。要在風險變幻的市場經濟大潮中站下陣腳并取得大的發展,必須通過認真地辨識、區分、回應和監控風險,有效地了解真實信息,降低企業可能面臨的市場風險。

聯系當前保險業現實,可以發現,雖然我國大部分的保險企業進行了依法合規經營機制的有益探索,但堅持依法合規經營作為一項重要的經營理念和行為準則,還沒有得到深入的普及和推廣,尚未根植于每個員工的思想中,依法合規經營尚未得到有效落實和健康發展。特別是現今的保險市場中還存在較嚴重的問題。例如,采取非理性政策沖規模、搶業務,虛列費用、虛掛中介等違規經營行為普遍存在,從而導致保險市場秩序的混亂,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加劇了行業風險,甚至給企業和國家帶來經濟損失。

二、加強依法合規經營的有力措施

第一,加大學習力度,切實把依法合規經營落到實處。要想把依法合規經營作為一項重要的經營理念和行為準則植根到每個保險業從業人員的思想中,必須加強對相關內容的學習培訓。可以采取盡可能多的學習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認識,特別是通過網絡、手機報等新媒介對員工進行教育,使上到企業管理層,下到銷售人員都能時刻自覺地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培育員工的主動依法合規意識,提升依法合規工作水平,使廣大員工不愿意違規,不能夠違規,也不敢違規。

第二,加強保險企業內部管理,提升企業內部治理水平。首先,要加強企業內部紀檢監察管理。通過保險企業內部的紀檢監察部門,切實發揮督查管理作用,可以有效保證依法合規經營的順利實施。如中國人保控股公司的法律與合規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內控合規部及中國人保壽險有限公司的法律合規部都能夠很好地發揮督查管理作用,在建立嚴格的督查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通過整合企業內部系統資源,有效避免不合法不合規的情況的出現。其次,培育健康的依法合規文化。依法合規文化應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影響保險企業的價值取向和行為規范。通過明確企業員工的行為準則,增強員工識別違規行為的能力,讓員工沐浴在健康的依法合規文化下,從而使得依法合規經營成為企業員工的自覺行為,使其風險意識、內控意識、責任意識和合規意識不斷加強。再次,落實預警提示、風險提示制度,這是把好依法合規經營的重要關口。通過組織預警監測,找出問題保單,排查掉風險;把好回訪關和面世關,把好風險預警第一道關口??梢栽诠緝炔客菩酗L險提示報告制度,通過區分不同的風險狀況,提出差異化的管理建議,從而從整體上控制與防范銷售風險。

(三)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保險服務,發揮連接保險企業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的合力作用。外部監管可以分為兩種監管。一是要自覺地接受保監會、銀監會等有關機構的監管。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核心原則》要求“保險公司董事會應指定機構和人員負責保險公司的合規工作,并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保監會出臺的《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銀監會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等都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合規管理機制,加強對合規風險的管控。這些都有助于實現保險企業的依法合規經營。二是自覺接受消費者的監督。消費者是檢驗企業服務的最終的試金石,他們的滿意才是企業發展的最終目的。因此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保險服務,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要切實轉變發展方式,著力解決銷售誤導、理賠難等問題,圍繞客戶需求,不斷完善相應產品和業務流程,突出公平性、合法性和業務流程的透明度,堅持不懈地提高和改進服務質量,切實維護好被保險人的利益。這也是保險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的最終目的和最高的檢驗標準。

如何做好依法合規經營是我國保險業面臨的一個新課題、一個新挑戰。實現依法合規經營,可以推動公司制度的充分落實和員工素質的逐漸提升,從而實現公司的健康發展。因此,我們必須在依法合規經營的道路上,促進企業發展和依法合規的有機統一,通過學習宣傳,通過內外部監管的有機統一,有效地控制風險,規避風險,完成保險企業速度、規模、質量和效率的有機統一,最終實現保險企業的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1]史長蘭.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實現科學發展[J].現代企業,2012,(9):46-47.

[2]段雪軍.依法合規經營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J].遼寧經濟,2011,(6):86-87.

[3]吳焰.依法合規經營建設一流現代金融保險集團[J].中國金融,2009,(21):13-14.

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文5

關鍵詞:校車安全;校車制度;校車特殊保險

文章編號:1003-4625(2012)02-0088-03 中圖分類號:F840.63 文獻標志碼:A

一、國內外校車現狀比較

(一)美國現行校車制度

早在19世紀初期,歐美國家就出現了學生專供馬車“School truck”,其中美國的校車最具有典范性。發展至今,美國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備的校園交通管理制度及校車保險制度,對保障學生安全和維護交通秩序具有重大意義。美國校車制度依托于“12年基礎義務教育法案”和“強制性乘坐校車”的聯邦法規,得以正式入教育管理體系。上世紀60年代出臺的《全國交通與機動車安全法》和《校車安全修正案》(“National Traffic and Motor VehicleSafety Act”and“School Bus Safety Amendment”)及其系列法規,為校車的良好運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另外,有超過500部的法律被各州政府記錄在冊用以規范校車產業的方方面面,使得校車具備“卡車骨架”的高超安全性能。校車被賦予了特殊的優先權,更有專門的“校車避讓規則”,車上統一安裝的停止(STOP)標志已成為全美社會令行禁止的代表。

美國現行的校車管理模式為“地方政府主導,教育系統維護,商業化運作”。美國公立學校隸屬地方政府,而校車屬于地方學校系統,州政府掌握了校車的實際控制權,需要為校車的購置、維護和運營成本行撥款。地方校區協助州政府行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安全監督責任。校車的經營采取商業化模式。一般來說,州政府教育委員會將事先規定行車路線行拍賣,中標的私營運輸公司獲得該線路的校車經營權。

美國的校車一向以有序、安全、高效著稱。車輛按照固定線路把幼兒園和小學生送到家長身邊或固定接送點;中學校車則接送至校園周邊的交通中轉站。在美國,每天有近50萬輛統一漆成黃色的校車運送著超過2500萬的中小學生,卻僅有極少數的學生因為交通事故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據統計,近10年來,美國校車的每億公里死亡數僅為0.01人,而普通轎車高達0.94人。如此低的傷亡率一方面得益于校車高超的安全性能和規范的實際操作,另一方面則要依靠校園交通行業各級參與者的響應與配合。

(二)國內部分地區校車狀況

湖北省是知名的教育大省,也是交通擁堵狀況較為嚴重的省份,然而湖北校車行業狀況堪憂,具有“數量少、質量差、安全性能低、操作不規范”的特點。以省會城市武漢為例,目前市內有近28萬名幼兒園及中小學生由家長接送,但全市僅有301輛校車備案在冊,能夠正常投入使用的更是少之又少。湖北省至今尚未出現較大規模的校車運營企業,多數私人車主或使用單位為了節省開支、追求利潤,購買不達標的客車甚至是二手車充當校車。有的校車還不是專用,經常臨時改變用途。武漢市交管部門曾于2009年9月份對校車違法亂紀和“黑校車”問題行過專項整治,僅半個月就查獲“黑校車”24臺,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261起。武漢市校車的現狀,代表了國內絕大多數城市的實際情況。

我國也有極少數地區在政府財政資金的支持下,使當地校車得以正常運行,如長春市朝陽區用80萬元專項資金讓農村孩子免費乘校車。但這些車隊的規模小、惠及人數少,難以形成固定產業加以推廣。當前各地校車,多采取車輛掛靠的形式,車主或學校購買普通客運車作為校車,安全性能不達標,超載現象普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二、建立校車管理制度的探討

(一)立法先行,特權至上

湖北省于2010年6月30日頒布了《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隨后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實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對校車的組織領導、注冊登記、監管職責等基本方面行了嚴格規范的要求。據此規定,省內各地交警部門從校車車況質量、安全性能、駕駛員資質等方面提高了審核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校車的安全保障。

但是自《辦法》實施以來,校車的利用情況并未得到實質的改善。究其根源,《辦法》是加在校車使用者頭上的“緊箍咒”。但由于缺乏整體性的機制,單方面強化管控,使得校車“淪為”弱勢群體。因為在其他機動車的駕駛者看來,校車不過是普通車輛,其黃色的外觀和“校車”的標志并不能引起他們的關注和重視。其他車輛依舊與校車趕超拼搶,而校車駕駛員為了車上孩子的安全,只能更加謹慎地躲閃。在此形勢下,校方更加不會擴大校車規模,而情愿讓家長自行接送,以免承擔更大的責任,自尋煩惱。為解決這個問題,政府需要出臺更為細致和實用的法規,除了覆蓋校車的零件組成、行車規范和日常管理的具體層面以外,為保證校車的安全性,更應賦予校車特權,使其成為如救護車、消防車一類享受特殊權利的交通工具。健全的法律體系是校車得以運作的前提,這需要執法者的努力推動,以及每個公民的積極參與。

(二)選擇合理的管理模式

《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要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營”的校車管理機制,而后續條款中,卻又說明了學??勺詡浠蜃庥梅蠘藴实男\?,校車日常事宜由學校而非私營公司行操作。文中亦未提及商業性校車經營公司相關規范。這表明校車的運作才剛剛開始,很多方面還屬于“摸著石頭過河”。

筆者認為,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可以參照美國模式,加入“校方維護”要素,并明確政府、教育系統及市場的權利和職責。各省內各級政府為校車運營提供財政支持,交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具有實際管轄權,負責校車資格認定,并行后續的定期審查,對違規事件行教育處罰等;學校需要配合政府部門的各項工作,對管理方、校車運營方和學生、家長行協調,積極推動校車項目的有序實施。鑒于很多省份尚無一家校車專營公司,市場條件亦未成熟,可先以服務外包形式交由符合資格的公交公司行操作,待相關法規和需求規模形成后,成立商業性質的“校車管理服務公司”,逐步轉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運營。而這類專營公司,絕對離不開政府的全力支持。無論在購車成本、賦稅優惠,還是財政補貼上,都需要政府的資金投入和政策傾斜。

三、校車保險模式的設計及其運作

(一)校車特殊保險的含義與特征

校車保險是以幼兒園及中小學專用校車及被保險人對車上人員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專項保險。校車是一項具有特定用途的交通工具,所需的保障亦不同于普通的載客車輛,因此校車保險應

當作為一門獨立險種單獨設立,不可與普通客車保險或機動車保險混為一談。校車保險的特殊性主要在于:

1.校車使用性質特殊,校車保險重點保障學生安全。校車既不屬于營業用客車,也不應屬私人所有。校車的使用更多的在于其社會公益性,應當把學生的安全和權益放在首位,因此相對于車輛本身的損失,車上人員的賠償責任顯得更為重要。保險標的的使用性質決定了保險本身的屬性,這也是校車特殊保險與機動車保險及普通客車保險的本質區別所在。

2.保險公司應肩負社會責任,體現校車保險的公益性。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各種優惠方式支持校車行業發展,一是以車上人員實際數量計算保險金額,為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設置合理的賠償限額;二是為固定用途、固定線路、運行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的車輛實施梯級費率優惠;三是降低校車的免賠額,提高保險的責任比例,放寬免責條款;另外,還應該通過免費救援服務、車輛維護方案咨詢、參與駕駛員和學生安全培訓等方式提供延伸服務。

3.校車保險需設定特殊承保條件。我國校車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無法對投保方做出嚴格要求,但有必要對幾項基本資格加以審查。主要包括車輛的性質和運營資格是否經由交管部門批準、校車管理方和承運人是否接受并通過安全質量的定期檢查,駕駛員是否取得校車專有駕駛資格并具備足夠的駕駛經驗,所用車輛性能及車上設施是否符合校車標準等。對于沒有達到要求的投保人,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按校車標準承保,或者設置相應的免責條款,通過提高投保人自留風險的程度,提示校車責任方關注自身風險控制。

(二)校車特殊保險的運作模式

為了在更大范圍內實現校車產業的規?;梢越梃b美國的先經驗,采取校車保險的商業化模式。

校車特殊保險以校車運營方為被保險人,商業保險公司為保險人,雙方在遵守國家和地區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就保險事宜行協商并簽訂合同。校車保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投保人根據自身情況做出選擇,保險期限可為一年或多年。本著“誰受益誰支付”的原則,保費由校車承運人承擔。合同雙方應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被保險人要依照駕駛規范謹慎行車,尤其要注意安全事故的防范,積極配合保險人處理事故賠償及后續事宜;保險公司對事故行全面的調查,明確事故責任,在給予受害人適當補償的同時盡量減少整體損失。

再者,由于乘坐人員的特殊性,校車管理者的責任重大,保障學生權益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校車保險可采取強制與自愿結合的方式,強制險為車上人員責任險,設定最低保額,以彌補學生基本的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除此之外,投保人亦可自愿選擇保額更高的商業性車上人員責任險,以及車輛損失險、設備損失險等附加險種,為校車運行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三)校車特殊保險運作前景

我國校車產業的發展空間極為廣闊,相應的,校車保險也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各大省內平均有20多家大中型財險公司,至今未見校車特殊保險的產品問世,除了不具備發達的校車產業這一市場條件外,保險產品本身的運作也面臨著諸多障礙。

從保險公司來看,成功推行校車特殊保險,不僅要采取各項優惠政策以體現該保險公益性,還要擔負起被保人員的損失賠償責任,同時必須兼顧自身的經濟利益,要平衡這些關系具有相當的難度。因此建議具有一定資金實力的保險公司充當領軍者,率先開展校車特殊保險業務。在項目起步階段,應當把保障學生利益,促校車產業及校車保險市場發展放在首位,重在社會效應;而發揮開拓創新精神,逐步實現社會效益與公司效益的雙贏。另外,可以通過共同保險、再保險等方式分攤風險,使更多的保險人加入到校車保險的領域中,打造校車保險共同體,構建受到社會信賴與支持的保險新局面。

保險公司合規教育范文6

    如何有效解決這一日益凸顯的矛盾?在所有的方法中,醫療責任保險被公認為是既能降低醫院風險,又能保障患者權利的“良方”。這一險種雖然在我國問世時間不長,但很多保險企業都在積極探索,希望使之早日發揮重要作用,在醫患之間架起一座理解的橋梁。

    在實踐中,保險公司總結的幾個方面值得借鑒。

    首先根據我國的法律環境,依靠全社會的力量來處理醫療糾紛。醫患糾紛的產生有其復雜的社會政治及經濟背景,目前我們國家現有的社會環境、法律環境和執法力度都不成熟和完善,由保險公司獨攬醫療糾紛處理的條件和時機都不具備。為此,保險公司認為醫療糾紛的解決需要依靠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其中包括司法、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需要醫療機構、保險公司、協調中心的通力合作,應該制定以防為主、以調為輔,調防結合的方針,從而確定公司開展好醫責險的戰略方針,并建立專業化管理團隊。

    其次,建立醫療糾紛防范體系,彌補保險公司在臨床醫學專業上存在不足的問題。在這方面,太平保險公司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4年初,太平保險公司和北京醫學教育協會合作成立了醫療糾紛協調中心,聘請退離二線的各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和解決醫療糾紛的協調中心。

    具體來說,就是醫療糾紛調度辦公室負責受理醫院上報的醫療糾紛,把接報的醫療糾紛有針對性地在4個工作站中就近分配,力求快速及時處理;工作站調解工作結束后,把調解結果轉到案例整理辦公室,疑難雜病交案例鑒定部做出鑒定結論,案例鑒定部的鑒定作為案例整理辦公室宣教培訓部的分析依據;案例鑒定部匯集轉來的案例進行分析總結,在律師辦公室的協助下編輯講義和教案,并從中篩選出典型的具有教育意義的案例材料轉往宣教培訓部,最后這些案例材料匯總到辦公室保管存封;宣教培訓部的職能是對醫務工作者進行后期教育,所用的第一手材料均來自案例鑒定部;律師辦公室除參加訴訟、調解醫療糾紛外,還參與編寫宣教課程等工作。

    此外,積極參與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普法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法律意識,督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措施。比如讓醫護人員正確認識與患者之間的法律關系,醫患之間體現出相互平等及告知的責任,為避免和減少醫療糾紛,醫務人員應成為患者親切的交談者、仔細的觀察者、耐心的傾聽者、精心的醫護者。還包括嚴格執行病歷書寫規范,強化醫務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由于舉證責任的倒置,使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認識到病歷已不再僅僅是教研的重要資料,還是一本完整的法律文書,是診療護理過程的真實記錄,是醫療糾紛解決過程中最重要的證據。讓醫務人員要重視醫療行為中的細節問題: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每一醫療環節都要重視,特別是工作中的細節,許多大的醫療事故往往就是由于一點點小的疏忽造成的。

    作為冷靜的旁觀者和積極的參與者,太平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在解決醫患糾紛中還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設性的意見。比如,要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有效的管理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在工作實踐中太平北分工作人員發現,有些醫療機構參保后放松了對醫療質量的管理,醫療事故頻發,極大地損害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聲譽和患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對于那些重大醫療事故和過失,衛生行政部門應以紅頭文件的形式要求醫療機構上報,或保險公司直接上報,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責任人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出相應的處罰(只對責任人,而不是醫療機構),并進行通報,使大家吸取血的教訓,從而減少和遏制醫療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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