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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減災現代化范文1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防震減災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根據省市防震減災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就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防震減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
地震是各種自然災害中破壞性最大、預測難度最大的災害之一,防震減災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和2010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樹7.1級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去年全球強震活躍,發生了3.11日本9級特大地震,是有記錄以來全球第四大地震,致使我國大陸周邊7級以上地震活動明顯增強,也使我省進入汶川地震以來的第四個高頻次年度,全年全省發生有感地震101次,遠高于多年平均60.75次,防震減災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上級一系列防震減災工作方針,積極落實防震減災措施,防震減災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但是,我縣防震減災工作的現狀仍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存在著地震監測能力不足、預防水平較低、城鎮建設工程和農村民居建設工程抗震設防不到位、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薄弱、應急措施不夠和應急能力不強等薄弱環節。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日益加快,重大建設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具有重大價值和影響的工程設施及生命線工程遍布全縣,一旦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其損失將極為嚴重。因此,各鎮、社區、部門要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高標準要求,切實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二、明確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攬,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宗旨,貫徹落實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實行預防為主、防御和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圍繞抓建“一個工程”(地震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繼續深化“三個體系”(監測預報體系、震害防御體系、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達到不斷提升全縣民眾的防震減災能力目標,為建設“八個”提供良好的安全可靠的保障。
總體目標: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縣基本具備綜合抗御6級左右地震的能力,大、中型企業、經濟發達鎮的防震減災能力力爭達到全省縣級先進水平。
三、全面提升防震減災工作能力
一是加強地震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監測預報水平。地震監測預報是防震減災工作的基礎和首要環節,加大地震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地震監測質量和監測水平,對有效減少地震災害損失具有重要作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統一規劃布局,加快地震宏觀監測網絡建設步伐,健全地震監測網絡,增加地震監測手段,年內完成三大塬區土橋鎮、清塬鎮、太村鎮、職田鎮、底廟鎮和原底社區的地震宏觀觀測點建設任務。努力爭建微觀監測系統,積極爭取省、市地震局的支持,一方面為我縣配備一些諸如地磁、地電、地下流體等靈敏度高的微觀監測設備,彌補我縣無微觀監測手段的空白;一方面建立地震信息節點,實現與省地震局的專網連接,便于及時獲取地震信息,為地震預報和應急救援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地震應急工作機構和救援隊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地震應急工作機構,是做好地震應急工作的根本保障??h直各單位、鎮、社區政府要以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完善應急預案,于6月底報送縣地震辦備案,并擇機開展應急演練。尤其是教育、衛生等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力爭每年1次,加強人密場所應急處置能力。同時,組建行業救援隊伍,配備救援裝備,提高地震現場處置能力。各級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動態更新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推進地震災害快速評估,防震減災信息化管理和地震應急預案管理系統建設。
三是加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打造呵護群眾生命的公園。應急避難場所是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一項災民安置措施,是現代化城市用于民眾躲避火災、爆炸、洪水、地震、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安全避難場所。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規劃設計,爭取在年內建成縣城體育場、旬中新校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應急避難場所。各鎮、社區也要按照地震、城建部門的設計要求,在鎮區所在地選址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尤其是要把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指導各示范村建起符合國家標準的應急避難場所。
四是加強抗震設防管理,全面提高防御地震災害的能力。地震、發改、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必須依據《防震減災法》和《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充分考慮地震活斷層與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項目可行性論證、工程設計和施工審批的必備內容,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相應實施文件,加強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抗震設防管理工作,依法開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和審批。地震部門要按照省、市有關要求,會同規劃、建設等部門建立城市各類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數據庫,認真做好我縣轄區內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動參數復核和抗震性能鑒定等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提升整體綜合防御能力。同時,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加強對農民集中居住點民居抗震設防工作的指導,繼續深入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點帶面,逐步推廣,全面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防災能力,創建一批省市級地震安全農居示范點。
五是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和抗震救災演練活動,提高民眾自救能力。抓好集中宣傳活動。利用“科技之春”宣傳月、“5.12防災減災日”、“7.28”唐山地震紀念日、《突發事件應對法》頒布日等集中宣傳活動,縣地震辦、住建等部門和各鎮政府、社區管委會要面向社會公眾廣泛深入開展地震科普知識和地震應急知識宣傳活動。地震部門要創新地震科普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圍繞“四進”(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活動,主動把宣教中心前移,不定期到社區、農村、企業、學校進行宣傳。各鎮、社區,教育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爭取年內創建省市級地震科普示范學校3所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區3處。
防震減災現代化范文2
關鍵詞: 地震; 防震減災; WebGIS; 智能分析
中圖分類號: TN964?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373X(2014)04?0087?03
Study on electronic system of quake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ZHOU Chang?xian
(Xiamen Research Center of Seismology Survey, Xiamen 361021, China)
Abstract: Earthquake is one of the natural disasters with greater harmfulness. It can cause much harm to human’s lives and properties. The System of quake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SQDR) based on GIS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disaster caused by quake. To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f SQDR based on GIS, management and intelligent analyzing of quake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can improve the calculation analysis accuracy of SQDR, and do contribution to human society. The function, composition and effectiveness of SQDR based on WebGIS are analyz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earthquake; quake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WebGIS; intelligent analysis
地理信息系統(GIS)作為一種能儲存并處理信息的技術,能夠將數據庫和計算機圖形結合起來。我國在1990年開始就已經將GIS技術應用到防震減災領域,進行了防震減災的示范應用研究。在GIS不斷廣泛應用的同時,WebGIS在防震減災中也逐漸發揮重大的作用[1]。
1 系統的總體設計
1.1 系統建設目標
一套完善的分布式,空間型防震減災信息和輔助決策支持系統是WebGIS基礎之上的防震減災所要達到的目標。上述所要建成的系統主體是Web服務,支撐保證由GIS技術完成,根據實際的地理信息加之多媒體數據的整理采集,在實際工作中當地的空間和屬性數據的基礎之上,集合了數據的管理、分析、查詢和表達這幾項重要功能和作用,采用編程語言,協助數據庫技術支持,達到了圖文并茂的效果[2]。盡管WebGIS擁有如此明顯的優勢,但是缺點也不容忽視,即其短暫的發展和應用歷史,因此對其還需加大力度進行開發與研究,爭取利用快速發展的科學技術在完全利用好其現有功能的基礎之上有更大的發展和進步。
1.2 系統總體構成
防震減災系統以WebGIS為基礎,依托不同城市的防震減災網站,主要功能有:基本信息、地圖更新、震災預測、地震科普、應急措施、法律法規及減災論壇等。常規的網站包括:地震科普、法律法規以及減災論壇方面的內容。而基于WebGIS開發應用功能有:基本信息、地圖更新、震災預測、應急措施等。研制防震減災系統時,對其實用性也進行觀察,通過觀察系統的安全性保護措施、地圖的快速更新方法以及開發系統功能的技巧中WebGIS的應用,從而評估防震減災系統的可行性。
2 系統的主要功能及實現方法
本系統的WebGIS的平臺的開發引進了ESRI公司的ArcIMS3.1,Java Serverlet引擎是Allaire JRun3.0,而Web服務器是IIS4.0,除此之外,由SUN公司的JRE1.3.0.02以及JDK1.3.0.02提供Java環境[3]。
系統的技術功能主要有:支持2個部分的前臺和后臺的信息設計;支持Html和Java兩種類型的瀏覽器方式;實際傳輸于網絡平臺上的矢量和柵格兩種數據格式的圖形數據;震害預測分析或地震應急人員類的專業人員和行政領導以及普通公眾類的非專業人員2種類型的使用對象。
3 對基礎信息的、查詢及分析
3.1 基礎信息模塊內容
通常情況下,由政府部門組織調動全社會的眾多力量,充斥大量的人力,物力資源,花費數月甚至多少年的時間來獲取防震減災的基礎資料??墒潜仨氄J識到諸如地震此類的自然災害發生的次數畢竟不會太多,所以需要用“平震結合”的太多對待上述收集到的基礎信息,從而不僅能夠為防震減災帶來實際操作效益,更在此基礎上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務城市其他行業的查詢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的現代化進程和信息化管理力度?;谝陨显?,本文特此開展關于基礎信息的查詢和分析的研究。工程場地、群體或單體建筑物、地震環境、救災基本信息以及包括輸氣、油、電、水等的生命線系統等都屬于基本信息模塊的內容,而每個信息模塊都是由許多與之對應的信息圖層構成的。防震減災的基礎信息量非常大,基礎信息模塊中的圖層又可以分為屬性信息(包含多個字段)和空間信息。各個消防隊的任務劃分、醫療單位、次生災害源、重點保護單位、公安派出所責任以及震災人民的安置場所等圖層都屬于救災基本信息的范疇;像地震構造分區、儀器記錄地震、破壞性地震以及主要活動斷裂等圖層都屬于地震環境的范疇[4]。
3.2 功能設計方法
進行信息的和查詢是基礎信息模塊的主要作用,在此基礎上還附有基本的分析作用。在設計用戶頁面的時候應該注意使用者不僅包括專業性人員還有非專業行人員,所以要采用瘦客戶端,胖服務器的模式,即應用存在于ArcIMS Designer中Custom HTML Viwer進行。因為一些信息具有保密性,在設計時應該加上一些類似于查詢權限的控制措施。圖1為基礎信息地圖的設計過程。
3.3 客戶端功能的構成和使用方法
屬性信息的查詢、地圖的基本操作、分析地圖、地圖元素的選取以及類似打印地圖、圖例、鷹眼圖、網站鏈接、圖層交替顯示等的輔助功能都是基礎信息模塊的客戶端功能。WebGIS的這些功能方便了工作人員對防震減災基礎信息的查詢和研究分析工作,可以快速地在電子地圖上了解地震的屬性信息和空間位置,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降低地震產生的災害。
3.4 震害預測及危險評估的分析
3.4.1 功能設計方法
單機版GIS的震害預測的功能可以借助WebGIS進行擴展。首先,單機環境下快速分析震害損失的具體操作是結合地震臺網觀測所給出的關于震中,震級的參數,加之各類分析結果諸如生命線系統和建筑物等目標物易損性以及地震危險程度等,最后采用GIS的分析計算和圖層疊加功能來計算得出震害預測結果。這之后,開展更新,轉換,組織和震害預測圖庫的工作,并且此工作在服務器端進行。這樣最終,震害預測的結果會被有授權的各級客戶端的用戶進行實時的調閱查詢以及數據的多功能化處理[5]。
圖1 基礎信息地圖主要設計過程
3.4.2 預測地震危害模塊內容
可以說飛速發展的WebGIS軟件和Internet網絡技術可謂在硬件以及軟件上都給予其前所未有的有利條件。目前甚至能夠在WebGIS的軟件功能的協助下擴充基于GIS,單機版的防震減災系統的功能。所以,本文開展了針對“震害預測或評估”的研究。
通過對地震災害進行預測分析工作,從而采取應對措施能夠有效的減輕震災,為地震保險和企業、城市的發展規劃提供了科學依據以及基本的技術性資料。進行地震災害的預測是專業研究人員、企業單位以及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分析地震信息,制定相關政策,采取措施的基礎,所以建立一個開放性的防震減災電子系統是非常必要的?;赪ebGIS的防震減災系統不僅能技術人員對地震災害的預測和查詢,更有利于充分發揮發揮我國的震災救援技術,具有很高的實用性。
4 客戶端功能組成及使用方法
震害預測或評估版塊下面分設多個子模塊,具體有:生命線系統震害(電力、供水、輸油、輸氣、通訊、道路等系統),特殊設備震害,建筑物震害等,并且上述三個子模塊中每個又都涵蓋眾多信息圖層,因此所承載的信息量豐富而且復雜。由此要想全面多角度地在研究區域了解地震災害的分布情況,必須經由對信息的挖掘,加工和分析來達到[6]。
4.1 網絡在地震應急工作中的應用
4.1.1 地震應急模塊內容
地震應急工作的質量隨著GIS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地震應急部門通過GIS中的數據庫功能能夠將救災信息(供應電路的分布、管道的走向、排水系統以及建筑物外形等信息)利用電子地圖的方式進行分享和傳播,還可以將防震救災信息進行篩選、組織,使信息更具邏輯性,并根據整合后的信息建模分析地震災害,進行震災救助演習等工作。因為Internet網絡具有分布廣泛、滲透性強的優點,所以對防震救災工作有很大的幫助。但是這種地震救災系統的實施有很大的限制,是基于固定地點的單機基礎上運行的,不能要求救災人員聚集到一個地點進行基礎信息的查詢和分析,對此還應該不斷的進行研究分析,擴大適用范圍,發揮系統的最大作用。
4.1.2 網上查詢地震的應急預案
多媒體信息及超鏈接是Web技術的重要功能,服務器在描述網絡資源時采用HTML(超級文本標記語言),因為HTML文檔能處理文本和圖形,并利用文檔中的鏈接將圖形和文本連接到其他文檔中,具有交互性,能夠滿足客戶在較短的時間內尋找要需要的信息[7]。地震的應急人員可以在地震發生后,網絡可用的條件下,在不同的區域內通過防震減災網絡在客戶端上找到地震的應急措施方案,在超鏈接的幫助下明確工作內容和需要采取的具體急救方法。
4.2 WebGIS在地震應急工作中的應用
地震應急工作中WebGIS系統的應用主要是通過網上的電子地圖來快速查詢信息從而協助震后應急反應工作的開展。具體譬如,查詢了解對受災人員的安置場所的分布,規模等屬性,及時做出針對救災的疏散受災人員的方案;知曉對于消防責任分區以及生命線系統搶修分區的具體安排規劃;由WebGIS做出最佳路徑分析,及時趕往受災地點爭取最佳救災時間和力度。
5 結 語
地震應急工作的質量隨著GIS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WebGIS在防震救災工作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赪ebGIS的防震救災系統通過ArcIMS平臺進行開發,極大地促進了地震基礎信息、預測震災、制定應急方案等工作的開展,能有效地幫助防震救災工作的進行。但是這種地震救災系統的實施有很大的限制,是基于固定地點的單機基礎上運行的,還應該不斷的進行研究分析,擴大適用范圍,發揮系統的最大作用。
參考文獻
[1] 曲春燕,葉洪,劉治.網絡地理信息系統(WebGIS)在地震研究中的應用[J].地震學報,2012,24(l):90?97.
[2] 朱煌武,黃曉崗,沈業龍.合肥防震減災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我國城市防震減災示范研究與應用介紹[J].自然災害學報,2009(3):59?63.
[3] 徐敬海,劉偉慶,鄧民憲.GIS技術在城市防震減災的應用[D].南京:東南大學,2002.
[4] 姚寶華,謝禮立,陶夏新.基于WebGIS的防震減災系統研究及其實現方法[J].地震工程與工程震動,2010,23(l):l?8.
[5] 宋曉宇,單新建.Map Objects 2.0在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系統開發中的應用淺析[J].地震地磁觀測與研究,2011,23(5):58?65.
防震減災現代化范文3
關鍵詞:城市防災 綜合防災 城市生命線工程
一、城市防災的重要性
城市人口集中,經濟密集度高,是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和科技的中心。因此,城市的安全度就成為關系整個國計民生的大事,城市一旦受災,很容易出現連鎖災害或次生災害,將涉及千百萬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不斷增強城市防災減災的能力就顯得尤為重要。聯合國1996年“國際減災日”的主題明確了提出“城市化與災害”,標志著在全球范圍內城市災害已成為減災重點。目前,越來越多的專家認為,欲研究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首先,要解決的是城市抗御災害的能力。城市在災害面前的脆弱性以及災害損失的嚴重性都要求我們高度重視城市的綜合防災減災工作。城市是否具備綜合減災能力也是城市文明、質量的標志。
二、城市防災的研究現狀
1.城市防震減災能力評估研究。張風華、謝禮立等對于城市防震減災能力評估進行了比較系統地研究,提出了城市防震減災能力的概念。生命線工程是指與人民生活和震后救災有密切關系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系統的設施和設備的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是直接維系城市正常運轉和災害情況下減少災害的關鍵環節和要害部位,關系著城市的生存和發展。生命線系統功能的保證對震后人民生活和抗震救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確定生命線系統的抗震能力是城市防震減災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2.城市防災減災信息管理系統。城市防災減災信息管理系統是一個融合多種學科和高新技術的復雜系統,是政府進行災害科學管理的輔助決策工具。災前可為政府部門找出抗災薄弱環節和為災害預防提供科學依據;災時能快速作出科學化、程式化的應急響應,輔助政府官員進行抗災救災指揮決策;災后能快速估計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輔助政府做好災后恢復救助工作。
三、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城市防災減災能力仍比較脆弱,而且防災減災反映速度也慢。近些年來,我國在城市防災減災方面,主要重視的是災害來源的研究,以及重視了城市規劃與防災減災的關系,而對目前城市即有土木工程結構在發生地震時將遭受什么程度的破壞,災害對人民生命及財產的損害,以及地震的二次災害等缺乏深人的研究。同時對即有建筑物的結構健康狀況不明,往往出現突發性的災害事故。我國城市防災減災系統比較落后,已經不適應現代化社會的發展。“就事故論事故”、“就災害論災害”是多年來城市減災的一貫作法,其缺陷在于往往在剖析單災種時忘記和忽略了相關要素、災種的綜合性,因而常常會發生“一波未平”“一波再起”的怪癥。不少城市昨天發生火災,今天煤氣泄漏,而后天往往是火災加水患,同時又誘發煤氣網管爆炸,還有自然災害未平,人為災禍又起。所有這些都說明:一個城市必須要建立起大安全觀下的綜合災情觀,應特別關注災害的衍生及連鎖性。
四、城市綜合防災體系的構建
1.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城市防災減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用系統論的觀點指導和加強城市綜合減災。要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強化生命線工程的防災能力。加強城市生命線系統和城市重要建筑的監測、監控,確保其抗震防災能力,提高城市的抗災自救及互救能力,從而提高城市的再生能力。把信息系統和能源系統放在生命線防災的關鍵地位。供電系統對減災的重要性在大量地震后已充分顯示出來,是多種救災活動不可缺少的動力,因此,應當做到使供電系統在重災后損失最小,修復最快,備用電源到位,為救災工作創造有利的條件。
2.城市綜合防災信息管理系統。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建立城市防災減災的信息管理系統和綜合決策系統,通過搜集城市大量的房屋結構和生命線工程的基礎資料,建立比較完善的城市防災減災數據庫;通過建立城市防災減災的綜合決策模型,建立起城市防災減災的綜合決策系統,以便更為有效的減輕或降低引起的城市災害。
3.新技術在城市綜合防災中的應用。經驗表明,防災減災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科技的進步和高新技術的應用,因此,必須充分利用現代科枝和信息技術,積極推進科技減災。應大力強化防災減災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積極借鑒國外城市防災減災的先進枝術,充分新技術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等。
空間信息技術在城市綜合防災減災中的應用,包括利用遙感技術、GIS技術、GPS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數據庫技術等實現對城市災害的災前早期預警預報、防災救災預案制訂,以及災害發生過程中的災害實時監測、災害損失快速評估,減災抗災的應急指揮調度、輔助決策等領域。
[基金資助: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2006BAJ0-3A04);江西省教育廳科技計劃項目(贛教技字[08] 257);華東交通大學博士啟動基金項目。]
參考文獻:
防震減災現代化范文4
一、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有關建設單位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不按照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p>
2.《**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五十一條:“建設單位不依法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者不按照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p>
3.《**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依法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
(二)未按照審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
4.《**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需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程,建設單位未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市地震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0元至100000元罰款?!?/p>
二、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
1.《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p>
2.《**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
(一)未依法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擅自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
三、超越其資質許可的范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
1.《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機構吊銷資質證書:”
(一)超越其資質許可的范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2.《**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
(二)超越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許可的范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四、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
1.《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機構吊銷資質證書: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2.《**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
(三)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五、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
1.《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機構吊銷資質證書:
(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p>
2.《**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
(四)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六、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的;”
2.《**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的;”
七、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p>
2.《**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p>
八、占用、拆除、損壞下列地震監測設施:地震監測儀器、設備和裝置;供地震監測使用的山洞、觀測井(泉);地震監測臺網中心、中繼站、遙測點的用房;地震監測標志;地震監測專用無線通信頻段、信道和通信設施;用于地震監測的供電、供水設施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二十六條:“禁止占用、拆除、損壞下列地震監測設施:
(一)地震監測儀器、設備和裝置;
(二)供地震監測使用的山洞、觀測井(泉);
(三)地震監測臺網中心、中繼站、遙測點的用房;
(四)地震監測標志;
(五)地震監測專用無線通信頻段、信道和通信設施;
(六)用于地震監測的供電、供水設施?!?/p>
九、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爆破、采礦、采石、鉆井、抽水、注水活動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二十八條:“除依法從事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外,禁止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一)爆破、采礦、采石、鉆井、抽水、注水;”
十、在測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設置無線信號發射裝置、進行振動作業和往復機械運動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除依法從事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外,禁止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二)在測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設置無線信號發射裝置、進行振動作業和往復機械運動;”
十一、在電磁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鋪設金屬管線、電力電纜線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設置高頻電磁輻射裝置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二十八條:“除依法從事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外,禁止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三)在電磁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鋪設金屬管線、電力電纜線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設置高頻電磁輻射裝置;”
十二、在地形變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進行振動作業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二十八條:“除依法從事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外,禁止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四)在地形變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進行振動作業;”
十三、在地下流體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堆積和填埋垃圾、進行污水處理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二十八條:“除依法從事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外,禁止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五)在地下流體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堆積和填埋垃圾、進行污水處理;”
十四、在觀測線和觀測標志周圍設置障礙物或者擅自移動地震觀測標志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二十八條:“除依法從事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外,禁止在已劃定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六)在觀測線和觀測標志周圍設置障礙物或者擅自移動地震觀測標志?!?/p>
十五、建設單位從事建設活動時,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擾設施或者新建地震監測設施,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破壞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p>
2.《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從事建設活動時,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擾設施或者新建地震監測設施,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破壞的,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改正,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十六、經過地震動參數復核或者地震小區劃工作的區域內不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沒有按照地震動參數復核或者地震小區劃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第十七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三條:“經過地震動參數復核或者地震小區劃工作的區域內不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地震動參數復核或者地震小區劃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p>
十七、重大建設工程選址前未進行地震活動斷層調查或者不依據經審定的地震活動斷層調查報告進行選址,逾期不改正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省地震活動斷層調查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重大建設工程選址前未進行地震活動斷層調查或者不依據經審定的地震活動斷層調查報告進行選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p>
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共25項)
一、編制、修改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
法律依據:
1.《防震減災法》第二十二條:“根據震情和震害預測結果,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修改防震減災規劃,應當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
2.《**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震情和地震災害預測結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修改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p>
3.《**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十七條:“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轄區內的地震災害進行預測,并根據地震災害預測結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p>
二、編制地震臺網規劃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三款:“市、縣地震監測臺網規劃,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根據省級地震監測臺網規劃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p>
三、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
法律依據:
《**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大型企業、生命線工程和可能引發次生災害的單位,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走本單位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報當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p>
四、特殊部門和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
法律依據:
《**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下列部門和單位應當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當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一)供水、供熱、燃氣等屬于生命線工程的部門和單位;
(二)車站、機場、鐵路、港務等屬于交通工程的部門和單位;
(三)大型商場、體育場、大型公共娛樂場所;
(四)醫院、學校、二類以上幼兒園;
(五)大型廠礦企業;”
五、制定地震監測預報方案
法律依據:
1.《防震減災法》第十一條:“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加強地震監測工作,制定短期與臨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提高地震監測預報能力?!?/p>
2.《地震預報條例》第八條:“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應當組織召開地震震情會商會,對各種地震預測意見和與地震有關的異?,F象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形成地震預報意見。
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可以組織召開地震震情會商會,形成地震預報意見,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報告?!?/p>
3.《**省防震減災條例》第十條:“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防御城市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短期預案;臨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加強對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監測、傳遞、分析和處理,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加強預測。”
4.《**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本市的地震監測預報方案,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制定并組織實施。
市、區(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并負責本轄區內的震情信息收集、分析與核實,在提出初步預測意見后,報上一級地震行政主管部門?!?/p>
六、對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檢測、傳遞、分析、處理和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的預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十二條:“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加強對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檢測、傳遞、分析、處理和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的預測。”
七、負責震情跟蹤與報告
法律依據:
《**市防震減災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已地震中期預報的區域,在震情跟蹤過程中如發現有明顯臨震異常,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情況緊急時,可以由市或所在區(市)人民政府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報告?!?/p>
八、破壞性地震發生后,負責抗震救災事宜
法律依據:
1.《防震減災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有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p>
2.《**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三十八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應當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震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p>
3.《**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轉為本級人民政府的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抗震救災事宜。”
九、平息和澄清地震謠言
法律依據:
1.《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傳播有關地震的謠言。發生地震謠傳時,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協助人民政府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2.《地震預報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發生地震謠言,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時,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應當采取措施,迅速予以澄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配合、協助?!?/p>
3.《**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二十條:“禁止制造,散布地震謠言。發生地震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予以澄清?!?/p>
4.《**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禁止制造、散布地震謠言,發生地震謠言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迅速予以澄清,公安部門應當依法采取措施,維持社會的穩定?!?/p>
十、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評估地震災害損失
法律依據:
1.《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第二十四條:“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現場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評估地震災害損失;災情調查結果,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一級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
2.《**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地震災害損失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民政等部門負責調查、評估。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結果應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按規定上報?!?/p>
十一、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法律依據:
1.《防震減災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省、自治區和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還應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p>
2.《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第十一條:“根據地震災害預測,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單位,參照國家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3.《**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其中,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還應當報國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p>
4.《**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市、區(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轄區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二、震后地震趨勢判定和破壞性地震的震后地震趨勢判定報告并公告
法律依據:
1.《**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三十九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震區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開展現場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對地震有關參數做出速報,并及時對震后趨勢做出判斷?!?/p>
2.《震后地震趨勢判定公告規定》第四條:“對社會產生影響的地震事件發生后,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應當組織召開震情會商會,對本轄區近期內地震活動形勢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形成震后地震趨勢判定意見。
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形成的震后地震趨勢判定意見,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報告?!?/p>
第五條:“在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地區發生的普遍有感地震的震后地震趨勢判定和破壞性地震的震后地震趨勢判定,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可以適時向社會公告?!?/p>
3.《**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地震類型和震后趨勢迅速做出判斷,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同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p>
十三、劃定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地震監測設施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保護工作?!?/p>
第二十七條:“地震觀測環境應當按照地震監測設施周圍不能有影響其工作效能的干擾源的要求劃定保護范圍。具體保護范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會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最小距離劃定。
國家有關標準對地震監測設施保護的最小距離尚未作出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會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計算公式等,通過現場實測確定。”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地震監測設施附近設立保護標志,標明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的要求?!?/p>
十四、鼓勵、扶持地震監測預報,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的現代化建設
法律依據:
1.《**省防震減災條例》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地震監測預報的科學技術研究,根據地震監測預報需要和規劃要求,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的現代化建設,更新落后設備,強化監測手段,不斷提高監測預報水平。”
2.《**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防震減災規劃要求,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工作。
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應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并納入城市防災系統?!?/p>
十五、負責地震監測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的管理工作?!?/p>
十六、管理和指導地震監測臺網(站)
法律依據:
1.《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對專用地震監測臺網和社會地震監測臺站(點)的運行予以指導?!?/p>
2.《**省防震減災條例》第十三條:“政府投資建設的地震監測臺網(站),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其建設所需投資和維持運轉所需經費,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由同級人民政府負擔;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建設的地震監測臺網(站),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并接受當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p>
3.《**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建設和管理地震監測設施,應當接受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地震監測設施需要搬遷或者撤消時,應當事先征得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p>
十七、對村鎮房屋建設抗震設防的指導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第十五條:“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按照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加強對村鎮房屋建設抗震設防的指導,逐步增強村鎮房屋抗御地震破壞的能力?!?/p>
十八、對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工作進行檢查
法律依據:
《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第十八條:“在臨震應急期,各級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協助本級人民政府對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工作進行檢查?!?/p>
十九、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要求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
1.《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檢查?!?/p>
2.《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第十四條:“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建設工程按照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p>
3.《**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各級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要求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類建設項目達到抗震設防要求?!?/p>
二十、對地震工作給予表彰或獎勵
法律依據:
1.《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七條:“對下列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給予獎勵;
(一)嚴格執行本條例,為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及其觀測環境,作出顯著成績的;
(二)對破壞、哄搶、盜竊地震監測設施的行為檢舉有功的;
(三)制止破壞、哄搶、盜竊地震監測設施的行為,防止事故發生的?!?/p>
2.《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第三十六條:“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一)出色完成破壞性地震應急任務的;
(二)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三)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四)對地震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五)因震情、災情測報準確和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災害損失的;
(六)及時供應用于應急救災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七)有其他特殊貢獻的?!?/p>
3.《**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八條:“對在防震減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p>
二十一、組織培訓
法律依據:
《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加強對從事地震監測工作的業務培訓,提高其專業水平?!?/p>
二十二、重大建設工程選址前未進行地震活動斷層調查或者不依據經審定的地震活動斷層調查報告進行選址的,責令改正
法律依據:
《**省地震活動斷層調查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違反本規定,重大建設工程選址前未進行地震活動斷層調查或者不依據經審定的地震活動斷層調查報告進行選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十三、危害、破壞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干擾和妨礙地震監測臺網(站)的工作,占用和干擾地震專用通信網的線路、信道及其設施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
《**省防震減災條例》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破壞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不得干擾和妨礙地震監測臺網(站)的工作,不得占用和干擾地震專用通信網的線路、信道及其設施?!?/p>
二十四、對在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提出意見
法律依據:
1.《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對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妨害確實無法避免而又必須建設的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設計前應當征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同意,并采取下列措施:……”。
2.《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遵循國家有關測震、電磁、形變、流體等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的標準,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對在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核發選址意見書時,應當事先征求同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的意見;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在10日內反饋意見。”
第三十三條:“建設國家重點工程,確實無法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破壞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的要求,增建抗干擾設施或者新建地震監測設施后,方可進行建設。
需要新建地震監測設施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可以要求新建地震監測設施正常運行1年以后,再拆除原地震監測設施。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措施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p>
二十五、涉及特定地震內容的文稿審核
法律依據:
《**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有下列內容的文稿應當經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方可:
(一)已引起社會強烈反應的宏觀地震異常現象的解釋或說明;
防震減災現代化范文5
【關鍵詞】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研究
應急避難場所是應對重大的突發事件的避難場地,在有重大的災難來臨的時候,提供人們可以躲避災難和棲身保命的地方。唐山大地震給我們帶來了血的教訓,自唐山大地震以來,各級政府和部門積極的開展預防災害的重要措施。重大災害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是其中的一項措施建設。現在我們的應急避難場所還處在前景規劃和建設的層面,今后我們在規劃和建設應急避難場所時,要多考慮人員的安置工作和周圍環境的影響。
一、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
在建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時,在選址時注意場地的選擇,和周圍環境的變化,應急避難場所最好建立在城市廣場、綠地、公園、學校等空曠地帶,需要有便利的交通,方便緊急救援物資的輸入和緊急救援人員的疏散,利于人們在遇到重大災害時能在第一時間找到避難場所,并以最快的速度進入到場所中。在對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進行規劃設置建設中,必須規劃、設計配有疏散綠色通道和人群避難場地,并儲備好足夠的食物、飲用水、醫療設備和簡單的生活用具等。
例如:青島市李滄區李村公園,在2008年年底,被李滄區人民政府設立為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李村公園應急避難場所建筑在公園的地下,是一個功能較完善的防災減災的主題公園,總投資一百五十萬元。該場所屬于國家二級重大災害應急場所,場所內設備齊全,備有防災指揮中心,備用水源,應急衛生間,備用電力,備有傷員休息區,應急醫療設備,應急物資儲備等。李村公園應急避難場所占地約六十萬平方米,大約可以接待和安置周邊居民十五萬人左右,儲備物資可供養幾個月之久。地上交通便利,地勢平坦,方便物資的輸入和緊急救援人員的撤離。
二、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功能
應急避難場所是發生災害時用于安置避難人員的場所,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生活條件和安全保障的地方,是開展緊急救援活動和施行的災后重建安置人員的暫住場所。應急避難場所首先要考慮安置人員的安全問題醫療救護和基本生活保障。
1.安全功能
安全功能是應急避難場所的最基本條件,應急避難場所首先要保障安置人員的安全,才能稱之為避難場所。首先要確保應急場所的即安全結實又能大量安置受災人員,要保障安置人員在應急避難場所中安然有序,避免踩踏等事件的發生。
2.救護功能
救護功能是應急避難場所的重要功能,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醫療救護是搶救傷員的最直接的手段,救護功能在重大災害現場,采取和掌握第一手的信息并進行及時的處理和有效的救治。在應急避難場所內,設有應急避難醫療室,擔任傷員的緊急救護與危重傷員的轉移任務。
3.生活功能
生活功能是應急避難場所的基礎功能,是保障應急避難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生活功能涵蓋的事情很多,例如:為應急避難者提供食物、飲用水,提供安全的休息區,衛生間以及浴室等。一次重大的自然災害會危及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例如:日本的海嘯,頃刻之間整個城市變成了一片。因此,應急避難場所一定要配備人們生活所需的日用品和與之相關的配套設施,例如:應急水、應急電、食物、帳篷等。有效應急避難場所還需要暫時性的存放遇難者的遺體等,所以還要配有衛生防疫。此外,還要一些特殊情況發生,例如:災后重建工作工期會很長,所以應急避難場所要給受災的學生提供可以學習的條件;另外,災害如果發生在冬天,應急避難場所還要考慮取暖的問題。當年陜西華縣發生時大地震,就是由于沒有及時的供暖設施,導致了許多受災人員的死亡,是世界上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場大地震。
三、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研究
1.應急避難場所的選址、容量、空間布局的規劃
應急避難場所在選址上要注意交通的便利情況,和周圍環境的變化,在規劃圖紙時,選擇空曠的場地進行避難場所的建設。避難場所的容量要夠大,當發生重大災害時,保證附近的居民都能進入到避難場所中避難。在規劃避難場所空間布局時,要考慮布局的合理性,多樣性,各種設施要齊全。
2.應急避難場所的組織作用規劃
規劃應急避難場所在組織管理機制所包含的內容有很多,地方政府組織應急指揮部門,營救組織部門,疏散組織部門,醫療救護部門,媒體部門,信息溝通部門等。當重大災難發生時,需要社會各界人士伸出援助、友愛的雙手,積極的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第一時間的營救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各個部門要有組織、有紀律、有高效進行分工合作,爭取把損失和災害降低在最小的范圍之內。
3.應急避難所設施、物資管理規劃
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設備和物質的管理規劃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應急避難場所的功能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做好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和物質的管理工作的規劃,是開展重大災害救援工作的前提保障。應急設施的設定、物質的供應情況、儲備情況、分況等,其中衛生藥品和飲食的管理,需要單獨設立一個部門進行管理,保證藥品和飲食的安全性。
4.應急避難場所教育文化機制構建
經歷一場重大的自然災害后,要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恢復正常的生活,在恢復正常的生活過程中,為了不讓生活枯燥單調和安撫受災人員的心情,所以需要教育文化管理機制對受災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文化娛樂等方面管理進行規劃和研究。這方面內容較多,比如避難安全文化構建、從安全文化理論視角構建震災教育體系、恢復學校教學、如何開發和使用信息教育技術、文化娛樂活動、災后健康教育活動等,對避難所的災民來說都是非常重要機制, 所以需要系統的規劃和研究方案。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要依據國家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的有效的布局,建筑應急避難場所是我國防震防災安全規劃的百年大計,是保護人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步發展的前提保障。運用現代化的科學方法進行選址,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的配備設施,制定完善的管理模式和相應的安全使用制度,使建立的應急避難場所在有重大自然災害時發揮最大的功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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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減災現代化范文6
汶川大地震,釋放的能量相當于400顆廣島原子彈爆炸。
75年前,正是在這里,四川省西部的羌族聚居區――茂縣疊溪發生了7.5級地震,而32年前的1976年8月16日和隨后的23日,四川松潘和平武――這條距離汶川不到160公里的狹長地帶,先后經歷了兩次7.2級強震,直至震區的元寶山生生裂開。
6年前就有征兆?
早在2001年,中國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員陳學忠就曾著文論述《四川地區7級以上地震危險性分析》,正如李四光在1967年就對唐山大地震作過早期預報一樣。
“四川處于中國最大的一個地震區,也是地震活動最強烈、大地震頻繁發生的地區―青藏高原地震區。這里發生的7級以上強震數,居全國之首?!标悓W忠告訴記者。
但這些年,它平靜得讓人生疑?!皟蓚€世紀以來,四川地區強震發生的時間間隔平均為16年,最長34年,最短3年,但從1976年以后就沒有七級以上的地震了,這遠遠超出平均時間間隔?!标悓W忠說。
2001年11月,四川地帶―青海與新疆交界的昆侖山口西發生的8.1級大地震讓陳學忠提高了警覺―據他統計分析,自1900年來,四川地區發生了7次7級以上地震,每次地震之前的1到3年,中國大陸其他地區都發生過7.7級以上的大地震。 他由此得出結論:“從2003年起就應該警惕四川地區發生7級以上地震的可能!”
雖然陳學忠在6年前就預測要發生的這場災難,然而它的到來,仍然讓他感到防不勝防。
對許多自然災害如洪水或暴風雨,最好的對策是找出這類事件發生的統計概率。地震學家采用同樣的方法,向公眾破壞性地震可能發生的概率。
但是這種簡單的概率計算遇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處于某一特定構造帶的地震并非嚴格地遵循以往規律發生,地震有時是成組發生,有時會出現平靜和空區。
“統計的東西有誤差,在生活中,僅是一種經驗論,”陳學忠說,“它沒辦法告訴你,到底是哪月哪天發生?!?/p>
地震學界認為,地震統計法只是現階段對地震預測的三種常規方法之一,另外兩種是地震地質法(監測地質應力變化)和地震前兆法(監測大地震前震、地磁異常等等)。三者需要相互結合,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但這一次,似乎沒有人明確判斷出地震的前兆。據地震前兆監測者――西南地區一位防震減災局局長稱,他也是直到2008年5月12日下午14:28分,辦公樓搖搖晃晃的那一瞬間,才意識到這場地震來臨的。
上萬只蟾蜍過馬路
據5月10日的華西都市報報道,2008年5月9日,在距離汶川縣僅65公里之隔的四川省綿竹市,上萬只蟾蜍集體遷徙,在水泥路面上密密麻麻地排著過馬路,歷時兩個多鐘頭。
人們本能地聯想到災難。但四川省林業局的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其實是一件好事情,說明綿竹的生態環境越來越好了?!?/p>
同一天,江蘇省泰州市市區的東風大橋上也出現了黑壓壓的數萬只蟾蜍。當時有專家表示是近期河水缺氧造成。
這些蹊蹺事很快見諸報端,又很快被人們遺忘。
有關動物能預報地震的說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73年,赫利克城大地震發生前五天。據希臘軍事學家埃利亞努斯記載,居民發現了動物的異常:“城里的老鼠、貂、蛇、蜈蚣和金龜子傾巢而出,它們一股腦兒逃出城,沿著大路一直向南。”
一些科學家認為,動物機體實際上是一架復雜而敏感的環境變化的感知系統,如同一架“活”的地震前兆監測系統,可以把有關的地震前兆信號進行有效地提取和放大。
為此,2007年5月21日,北京大興區成立了全國首個野生動物地震宏觀觀測站,對野生動物在地震發生前的敏感反應進行24小時監測,包括黑猩猩、鸚鵡和老虎在內的55種動物被選定“上崗”。
一些地質的異常表現,在事后也被質疑是強震的訊息?!斑@可以作為很好的觀察指標,”陳學忠說,“像在唐山大地震前,灤縣高坎公社的水井就曾經忽升忽降過”。
謠言?“群眾預報”?
5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了一則“阿壩州防震減災局成功平息地震誤傳事件”的新聞:
“5月3日晚8時,阿壩州防震減災局接到群眾咨詢電話,求證‘馬爾康縣梭磨鄉馬塘村將要發生大地震,村干部勸村民搬到戶外居住’的傳言是否屬實……鄉人民政府迅速著手查找謠傳來源,經查,此次謠傳的發生是由于馬爾康縣在傳達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時,村干部將‘地質災害’誤聽為‘地震災害’而造成。”
無論中國地震局還是地區級的防震減災局,均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中國地震臺網中心首席預報員孫士介紹說,中國地震預報的管理分兩個層面,一是各省級地震局,由國家地震局直接管理;往下是各地級、縣級地震部門,歸地方政府管理,但業務上由中國地震局指導。
如果各地地震部門有地震預測意見,應當填寫“地震預報卡”寄到國家地震臺網中心。
“地震預報卡”包括三個要素:幾月幾日至幾月幾日、在什么地域、可能發生幾級地震。國家地震臺網中心負責全國“地震預報卡”的管理。每年,中心都會收到100多份短期或臨震方面的預報卡。
孫士說,在這次汶川地震前,中心沒有收到與此相關的任何“地震預報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權?!边@意味著,屬于地震系統的任何一級行政單位、研究單位、觀測臺站、科學家和任何個人都無權有關地震預報的消息。
“大地震之前要做出臨震預報,主要有兩個依據,一個是動物的宏觀異常,二是有豐富的前震活動,比如小地震頻發。但這一次,既沒有動物的宏觀異?;顒?,也沒有任何前震活動。”孫士說。在專家眼里,僅僅上萬只蟾蜍的集體出動依然不構成“宏觀異常”的證據―規模依然太小,并且動物種類單一。
記者了解到,僅僅北京一地,就有上百位民間專家,或者說是愛好者長期從事地震研究,向地震局反饋信息。他們每天都會發出有幾十個地震預測。如果每次都預報信息,顯然將使預報完全失效。
5月6日,有網友在當天百度“地震吧”發帖稱:“我在臨沂看見大片地震云,不知今明兩天哪里要發生6級以上強震?!碧羞€附上了天空中條帶狀云朵的照片。這個帖子在12日之前一直被冷落,目前點擊率已高達570萬次。
以專業的眼光來看,這一帖子毫無價值―實際上,全國范圍內諸如此類、以各種形式發出的猜測每天很多,何況它依據的是與這次地震相隔甚遠的山東臨沂所看到的現象。
沒有預報
汶川大地震之前,由于“沒有發現可靠的異常表現”,中國地震局沒有作出任何地震預報。
地震預報在世界范圍內確實屬于高精尖的科技難題?!跋衩绹?003年的加利福尼亞大地震,還有日本上個世紀的神戶大地震,都沒有報出來。他們的監測能力已經很高、很理想了,照樣報不出來?!标悓W忠說。
中國是一個飽受震災之苦的國家,這也使得它在世界地震預報史上享有一席之地。世界上第一架地震儀――候風地動儀就是在公元132年由東漢張衡發明的。1949年以前,舊中國只有一個地震臺、3位地震工作人員。
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現代地震預報事業是從1966年河北邢臺大地震的現場逐步發展起來的。目前,中國建立了1000多個現代化的地震臺。
中國曾有一次舉世矚目的成功的臨震預報――1975年2月10日的遼寧海城大地震。“較成功的預報在眾多地震中只占很少的比例。地震學有條規律,是‘小震折騰,大震到’,海城大地震之前有一系列小地震,因而很好地做出了預防。但這次的汶川大地震像是晴天霹靂,震前沒有其他地震發生?!标悓W忠說.
陳學忠進一步解釋,“要捕捉地震的微觀前兆,就必須建立覆蓋面積地區的地震觀測臺網,進行長時間的精密觀測。而在西部地區,囿于勘測環境、交通和經濟發展,它的地震監測臺網的密度遠遠低于東部地區,地震監測能力相對薄弱?!?/p>
歷史上有一首《地震現象歌訣》:“震前動物有前兆,發現異常要報告。牛馬騾羊不進圈,豬不吃食狗亂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