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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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

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文1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XXXXXXX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xx,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文2

【關鍵詞】電力 工程 安全 監理

中圖分類號:F407.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電力基礎建設不斷深入,“四控兩管,一協調”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已成為工程建設管理各環節突出重點、難點問題,為了防止因基建工作而造成的人身和設備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國家電網公司對安全監理工作提出更高的目標和任務。

下面就如何做好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實際談談自己的觀點:

一、正確理解電力工程建設、監理、承包單位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

輸變電工程建設安全監理是指工程項目的監理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建設工程合同和公司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度,通過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旁站監理和巡視監理等手段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督促施工及其它相關責任單位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實現對施工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的監理活動。電力安全監理的過程實質也就是執行國家、政府以及行業關于安全生產、技術所頒發的法規,執行安 全監理委托合同的過程。安全監理單位受托于建設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的利益,按安全監理合同范圍,全權處理工程安全和建設單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本著尊重、協助、監督的精神,基于目標一致的共識,協助建設單位完善、抽查和驗證電力建設過程中各項制度。安全監理單位通過三方溝通,按照所簽訂的《委托安全監理合同》、《安全生產協議書》等合同文件獨立行使安全監理權。

二、充分認識安全規律,掌握電力安全監理的主動權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禍根。工程質量或施工安全相輔相成,試圖將二者分開是十分困難的。從某種角度上講控制質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監理的提出,使建設監理目標管理從以往的造價、進度、質量“三控制”變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監理理論和監理法規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們可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電力建設工程中各個風險點進行預控,加強對工程的風險管理,積累工程安全監理經驗,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據。

質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安全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而工程質量的好壞,也是為了安全。如果說質量是業主所追求的最終目標,那么安全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環境條件,而安全監理則是這一環境條件的保護神。工程監理單位應負責對電力建設項目的全面監督、指導,尤其是對技術法規、標準規程安全措施等監督管理,以國家有關的法律制度為準繩,通過法律和經濟手段,監督安全監理合同的執行,保護合同各方的利益,提高自身安全監理水平,維護企業利益和榮譽。

三、認真做好電力工程安全監理主控項目的制定工作

結合電力工程實際特點,編制《安全監理細則》,確定具體的安全監理點,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項目,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全面落實,突出重點;加強對現場各種危險源的識別和防范,采取預控措施,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理意見。

認真做好電力工程安全監理的主控內容劃分:

(一)、控制項目:項目監理機構

控制內容: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設置安全監理工程師。

控制要點:建立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第一責任人的工程監理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各級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監理責任制、監理單位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監理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監理巡視和旁站工作制度、安全監理檢查制度、施工安全審查備案等制度。及時編制《監理規劃》和《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監理方案,明確安全見證、旁站、巡視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監理人員職責,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點和目標等。

(二)、控制項目:安全旁站監理

控制內容:對工程具體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重要及危險作業項目的施工全過程現場跟班檢查監督。

控制要點:

線路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應做好安全旁站監理:

1、基礎階段:樁基礎施工(鋼筋籠焊接、樁深測量、混凝土澆筑等工序),高邊坡開挖,深坑基礎掏挖(超過3米時),易坍塌等特殊基礎開挖、支護過程;

2、組塔階段:超過80m的高塔組立,臨近帶電體施工,或特殊地形鐵塔組立;

3、架線階段:帶電搭設跨越架,特殊施工展放導引繩,導引繩通過不停電跨越架及通航江河、鐵路、高速公路越架,導地線壓接等。

變電站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應做好安全旁站監理:

1、土建工程:高邊坡及深坑基礎開挖,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澆筑,大型構件吊裝,腳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

2、電氣安裝工程: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吊裝,變壓器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電氣設備送電試驗等;

3、起重作業:兩臺及以上起重機聯合抬吊,移動式起重機臨近帶電體作業等。

(3)控制項目:審查施工組織措施和施工指導文件

控制內容:承包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點:文件審查是指監理工程師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規程規定等,對施工單位編制的與施工安全有關的報審文件進行審查,以保證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4)控制項目:檢查承包單位資質和人員上崗證書

控制內容:檢查承包單位資質;檢查特殊工種上崗證書。

控制要點:安全檢查簽證是指監理工程師依據規程、標準等,對影響施工安全的重要設施(如重要腳手架、跨越架,塔式起重機、卷揚提升系統等起重設施,以及變電站臨時電源布設等),在投入使用前進行的檢查簽證活動。

(5)控制項目:檢查安全培訓情況

控制內容:檢查安全培訓情況。

控制要點: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監理工作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由現場監理人員(安全專責監理工程師或經過培訓的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

(6)控制項目:施工現場巡檢并進行考核

控制內容:審查承包單位工程的施工方案、進度計劃與自檢系統;安全技術措施檢查;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各分項工程或工序及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檢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點:違章作業而危害人身安全時有否下達工程暫停令;查領導、工程和現場管理,查隱患、事故處理、施工工藝水平、設施設備安全、施工環境情況等;承包合同應按規定預留安全保證金;按現場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7)控制項目:啟動試運行安全文明檢查

控制內容:啟動運行前;試運行中巡視

控制要點:滿足文件要求的啟動條件;反事故演習;消防設施驗收合格;制度齊全、完善,通過審查;環保機構健全、可開展監測;記錄缺陷及時組織消缺和符合調試環境。

(8)控制項目:參與進行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控制內容:進行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控制要點: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上報和進行善后處理。

(9)控制項目:編制安全報表

控制內容:編制安全報表。

控制要點:事故處理情況;監理簡報記錄安全狀況;進行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考核。

(10)控制項目:達標驗收

控制內容:參加達標投產驗評。

控制要點:對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藝文明生產進行檢查。

四、嚴控現場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

進一步規范電力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作業環境水平,保障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倡導綠色施工,依據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等文件要求,在整個工程建設工程中,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現場布置條理化、機料擺放定置化、作業行為規范化、環境影響最小化,營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電力工程人、機、材、法、環的和諧統一

安全監理是指對工程建設中的人、機、材、法、環及電力建設全過程進行評價、監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手段,保證建設行為符合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止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有效地把建設工程

安全控制在允許的風險度范圍內,以確保安全性。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的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文3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控制;安全監理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自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以來,改變了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設單位傳統的自籌、自建、自管的封閉式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狀態,向開放型、社會化、專業化、現代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從行政命令指揮的方式負責項目建設向科學的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轉化。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章第14條明文規定了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3.2.2第6款規定: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安全措施)、技術方案、進度計劃。”第6.1.2第3款規定:“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患”時,可簽發停工令。既然監理企業或總監工作范圍已經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就有可能發生因行為失當而產生的安全責任事故。

從現實和發展趨勢考察,監理責任范圍逐步擴大,程度逐步加深。

國家電網頒發的《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第47條規定:“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過程的安全健康與環境負有全面監督、管理責任?!薄敖⒔∪F場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p>

第59條規定:監理企業應“建立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監理制度及運行機制。”“在編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時,應明確安全監理目標、措施、計劃和安全監理程序,并建立相關的程序文件,經項目法人批準后再編制監理細則。”第60條規定:監理人員“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施工承包商,有權暫停撥付工程款或建議中止工程承包合同?!?/p>

1.工程監理的認識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一個依據監理委托合同進行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按工程項目或部位分別設置的,由多個監理單位組成的工程建設監理體系。他們在服務工作內容上實行著“全過程的監理”,可概括地表述為:監理單位在施工合同簽訂前,主要協助業主單位做好施工招標準備的各項工作;在施工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則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的全面控制,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等。實行監理制度,便在業主與承建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新的建設項 目管理體制。事實證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期、控制投資、增進效益,是工程建設實現速度與效益,數量與質量有機結合的重要措施。

無可置疑,安全監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現就如何有效地開展工程建設安全監理工作,進行下一步探討。

2.安全監理工作的現狀

在已經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建設項目中,相當一些監理單位只注重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本身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中,并沒有把安全監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加以監控,安全監理在整個工程質量控制中的地位很低,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而且監理單位也沒有配備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只是由質量工程師代管。這樣,在施工安全衛生上監控的效果未能充分發揮出來,使得施工現場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發生的傷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導致工程建設造成事故的傷亡人數已占全國生產事故總傷亡人數的25%以上。近幾年來,建筑物倒塌、大橋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設過程中發生,有的已經投入生產使用后發生。例如,1996年廣東韶關公路大橋在即將建成時坍塌,死亡數十人。福建莆田江口新光電子有限公司職工四層住宅樓于1997年3月發生粉碎性倒塌,32人死亡,78人受傷。1999年1月重慶綦江縣彩虹橋發生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傷。1999年3月投資4.2億多元的寧波跨海大橋,尚未合擾,橋梁出現斷裂。

上述事故究其原因,有施工質量問題,也有的是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造成。

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多發的被動局面,就要加強安全監理工作,使安全監理作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一項單獨監控項目,配備這方面的人才,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3.安全監理的任務

把施工圖紙上的各種線條在指定的地點變成實物的過程叫做建筑施工。其過程復雜,涉及到的范圍廣大,考核指標繁多,但其中有兩個實質性的內容,一個是質量,一個是安全。質量是指“實物”而言,建造“實物”的功能完全實現設計意圖,即為優良工程;主要功能實現了,還有些不足,即為合格工程;建造“實物”的很多功能不能實現設計的要求,即為不合格工程。這是工程建設的主體。所謂安全主要指建造“實物”的人在建造“實物”過程中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以及不合格工程對人們生命安全的威脅。質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安全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而工程質量的好壞,也是為了安全。如果說質量是業主所追求的最終目標,那么安全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環境條件,而安全監理則是這一環境條件的保護神。

4.安全、質量、綜合監理的探討

從當代世界文明和工業發展趨勢看,全國人民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能源、資源、環境、安全問題上。這四個問題稱為人類可持續發展中的四大支柱,也是當今世界面臨的四大難題,而要真正發揮其支柱作用,首先要在工程建設、能源開發等方面做到安全施工、安全開采、安全運轉、安全操作,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護人類的身心安全與健康,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我國目前正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快速發展時期,而對于新建、擴建、改建的某些工業建設項目,對其破壞生態環境沒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而且在工程建設中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強度加大,城鎮規劃建設加大(特別是沿海地區),對這些工程建設沒有從安全、環保方面進行有序的監理,致使我國生態環境破壞嚴重,污染物排放量急劇增長。這些問題都是我國經濟建設高速增長的負面效應。

走向新世紀的中國,可持續發展已構成當今決策者考慮的大事。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應以人的全面發展、經濟的持續增長、社會的和諧共生、自然活力的維系、資源的永續利用為依據,建立跨世紀、跨區域、跨學科的現代持續發展理論。用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理論落實到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上,應該建立安全、質量、綜合監理體系,我們決不能低估意外傷害的事故對生命、資源、環境造成災難性的破壞,給社會穩定及國民經濟建設帶來的巨大損失。要正確處理工程建設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安全、質量在學科專業上有各自的特點和內涵,但在工程建設上又相互牽連、相互滲透,不能完全分割開來。從大安全觀出發,應該建立安全、質量、綜合監理體系,監理的內容程序在安全、質量、監理內容、程序的基礎上將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融合進去,組成一個完整的監理體系,既有分工又有綜合。這樣在工程建設上,使安全工程技術、質量工程技術互補共用,更充分地發揮其工程技術的潛力,促進我國工程建設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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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文4

關鍵字:塔吊安全,監理職責

塔吊是前建筑工地上應用最為廣泛的垂直運輸機械,所以在工程建設的施工階段,塔吊的正常運行就成了安全施工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單位自然是塔吊安全使用的責任主體,承擔塔吊安裝、使用、維護、拆卸的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對塔吊的安全管理起何作用?應負何責?至今說法不一。有的認為監理應該像管理工程那樣監管塔吊,有的認為不該管:個別地方的安全監督部門要求監理對塔吊基礎質量負責。而大多數監理工程師則認為:監理僅對工程本身的質量負責監控,對塔吊的基礎質量不應承擔責任,拒絕對塔吊基礎質量簽字;有的安監部門則以此為由不發準用證。結果大量的塔吊在無證狀態下運行,反而人為地留下安全隱患。因此有必要對塔吊的質量與安全管理統一認識,明確職責,規范管理,消除盲點。本文就此發表一些淺顯的看法,供同行和有關部門參考。

1、監理無須對塔吊的制造、安裝質量承擔監理責任,其主要理由為:

1.1法律、法規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江蘇省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都沒有把包括塔吊在內的施工機械的制造、安裝質量納入工程監理范圍。

1.2要求監理對塔吊質量負責缺乏合同依據

按照監理委托合同,工程監理的職責范圍只對工程本身的質量負責監控,并不包括施工單位的臨時設施、施工機械及運輸設備的質量。

1.3塔吊基礎的施工質量不在工序報驗和隱蔽工程驗收范圍,也不屬于工程質檢范疇,而應是施工單位的自檢范圍。

1.4技術依據不足

(1)塔吊安裝位置一般都在工程本體平面以外,即在地質勘察的鉆探范圍以外,監理對塔吊地基承載力缺乏判斷依據。工程本體的基礎驗槽是由工勘、設計共同參與并作出地耐力判斷的,因此塔吊的基礎地質情況也不能由監理說了算。

(2)塔吊生產/—家的出廠說明書上要求的基礎混凝土強度為C……~C。而《建筑機械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第4.4.2條規定,塔式起重機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應不低于C35,施工單位按照說明書上做的基礎,明明不符合安全規程,監理怎么能隨便簽認呢?

(3)因為施工單位知道塔吊不進入監理驗收程序,塔吊基礎并沒有像工程那樣按工序報驗,往往基礎混凝土強度在沒有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時就安裝塔身,也沒有經過監理批準,這類情況在建筑工地上司空見慣,安全部門硬要監理事后對基礎質量認可也是強人所難。

1.5如同樁機、挖掘機、攪拌機等其他施工機械一樣,塔吊同屬施工機械,其制造與安裝質量也無須監理把關。

2、監理在塔吊安全中應盡的職責

上面闡述了監理對塔吊的制造和安裝質量不負監理責任,并不是說監理對塔吊的安全生產就不聞不問,而是要做好以下工作,充分履行自己的職責。

2.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審查施工平面布置圖上塔吊位置是否合理,在塔吊運行范圍內,有無高壓電線或者非施工人員通道;如果有,則要求施工單位搭設防護措施,并另報單項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實施。

2.2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有無塔吊使用的安全措施。

2.3塔吊進場后,要檢查制造廠家有無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有無產權單位的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4安裝單位應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塔吊安裝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從業人員應有作業或管理資格證書。

2.5安裝完畢向使用單位移交前,應當委托建筑起重機械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6塔吊使用前還要經當地安全監督部門核查批準,使用時把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準用證和檢測合格證置于或附著于塔吊的顯著位置。

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文5

關鍵詞:條例;動態管理;安全監理

Abstract: This paper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described theoretically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introduces the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supervision method is discussed.

Key words: regulation; dynamic management; safety 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經濟的日益發展,建設規模不斷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據有關統計,建筑行業每年因工死亡人數僅次于礦山,居全國各行業的第二位,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很大損失。究其原因,建筑施工企業存在著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夠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員自身素質差、安全生產觀念淡薄等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原由安全監督站監督和企業自我約束的模式,已經難以適應安全生產形勢要求,通過《條例》、《動態辦法》的貫徹和落實可以看出,監理企業加強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切實把安全監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理工作的內容,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是工程質量和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章第14條明文規定了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監理單位作為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之一,監理單位的服務范圍和內容除了“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外,還加上了安全管理。

1、 監理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安全監理工作體系

1.1監理企業應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提高安全監理業務素質。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以及各類機械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等等。監理單位建立健全三級(企業法人或分管安全負責人項目總監專業監理)的內部安全監理工作體系,以保證責任落實。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負總責,并應當根據工程特

點,配備包括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內的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監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

1.2監理企業應把安全監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制定項目監理機構各級安全監理職責,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和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編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3監理企業應強化對監理項目的監督檢查,同時積極支持其按規定履行安全監理職責。

2、 開工前審核查驗的主要方面

2.1建筑工程有無施工許可證。

2.2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

2.3安全管理、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是否健全,人員配備是否合理。

2.4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三類人員有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是否符合要求。

2.5審查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核查這些措施制度的實用性。

2.6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強制性標準,對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進行了審批并通過由項目總監和項目經理共同組織的專家論證審查。

2.7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

2.8檢查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監理意見,施工機械、安全設施未經監理人員簽署意見的不得投入使用。

(9)施工現場辦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廁所等臨時設施是否達到要求,施工現場、道路及照明等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3、 施工過程安全監理

3.1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檢查施工單位各項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情況。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暫時停工令并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2 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按規定正確使用“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必須牢固可靠。

3.3施工用電的外電防護及封閉是否符合用電規范要求。施工用電系統是否采用TN-S系統;用電是否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配電箱是否按“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設置;是否使用 “五芯”電纜;正確使用標準配電箱;現場照明、配電線路、電器裝備應符合安全規定;正確使用安全電壓。

3.4塔吊必須安裝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墻裝置應符合要求;安裝和拆卸必須由取得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塔吊作業由專人指揮及持證上崗,指揮應有聯絡設備。

3.5井字架的架體制作是否符合要求。限位保險裝置是否缺少、損壞或失靈;鋼絲繩磨損有無超過報廢標準,吊籃有無安全門或人員有無違章乘坐吊籃上下;物料提升設備是否使用雙繩起吊;操作過程中必須有準確、有效的聯絡信號;卷揚機應設操作棚;防雷裝置應符合要求。

3.6 基坑作業按規定施放邊坡和護坡支護。按規定對鄰近建筑物等設施和坑壁進行監測;工地圍墻及臨建房應堅固、美觀;文明施工達到標準的要求。

3.7腳手架基礎必須設墊板、底座;剪刀撐必須連續設置。拉結點必須齊全、牢固;首層、施工層滿鋪腳手板;安全立、平網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并封閉嚴密,立網應高于操作層一步架。

3.8監理項目部應組織人員,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工地的安全狀況進行評分。

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日記、監理月報和監理會議紀要等立卷歸檔。

4、 結語

施工安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真正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監理人員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專門知識,學習相關法規和技術規范,充分發揮在施工安全監理方面的預控作用,還必須在施工安全中將業主、地方安全監督部門和施工承包單位和安全管理有效結合起來。在施工現場上按照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安全監理合同,認真履行國家、政府、行業頒發的安全生產規范標準,扎扎實實的監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動態,代表建設單位進行管理,這無疑是施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與地方安全監督部門管理之間最好的補白,也是監理真正發揮作用的地方,只有通過上述各項安全監理工作的落實,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各種事故隱患,才能把事故發生的概率降低到最低。

參考文獻

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范文6

關鍵詞:建筑工程監理;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 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have a lot in common, how to clearly positioning two parts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and the mutual relationship, is to the building project to optimiz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a necessary way.

Keywords: project supervision;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建筑工程監理

1.1定義

建筑工程監理是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進行的建筑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指針對建筑工程項目,由社會化、專業化的建筑監理單位接收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筑合同,控制建筑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質量,協調建筑工程建設中的各種關系,維護建筑工程建設合同各方利益,所進行的微觀監督管理活動。

1.2建筑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

1)監理單位是建筑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工程顧問)服務;

2)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3建筑工程監理的工作任務

1)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2)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1.4建筑工程監理的業務范圍和內容

建筑工程監理的范圍主要包括: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及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1.5相關法律法規與規章

目前,涉及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主要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

2建筑工程項目管理

2.1定義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建設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建設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建設單位提供招標、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2業務范圍和內容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

1)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

2)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征用、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

3)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實施,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并進行投資控制;

4)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5)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

6)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7)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組織項目后評估;

8)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建筑項目管理的內容應包括:編制項目管理規劃大綱和項目管理實施規劃,項目進度控制、項目質量控制、項目安全控制、項目成本控制,項目人力資源管理、項目材料管理、項目機械設備管理、項目技術管理、項目資金管理,項目合同管理、項目信息管理、項目現場管理、項目組織協調、項目竣工驗收、項目考核評價、項目回訪保修等。

2.3相關法規和規章

目前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相應的政策規章主要有:

1)《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文);

2)《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建市[2004]200號文)等。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與建設工程監理的比較分析

通過以上闡述,我們可以從服務對象、業務范圍、法律責任、行業準入等4方面對兩者進行比較分析。

3.1服務對象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范圍較大,它不單純是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還包括建設單位方項目管理、設計方項目管理、供貨方項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項目生產過程的總集成者和總組織者,因此建設單位方的項目管理是一個項目的項目管理核心。

建設工程監理則不同。建設工程監理是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所以,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就是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實施監理。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監理的唯一服務對象。

3.2業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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