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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范文1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職責分配
在建筑行業的發展過程中,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問題一直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職責的分配從根本上影響著工程的質量安全,由于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責任單位較多,職責分配不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各責任單位未能將職權管理落實,導致出現疏漏,造成安全隱患。如何正確分配施工管理的職責,是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基礎,如何避免出現安全隱患對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威脅是建筑行業迫切需要改革的環節。
1明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職責的重要性
我國建筑行業正處于蓬勃發展的階段,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根本,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中頻繁出現職責分配不明確、各責任單位管理不到位或干涉管理的問題,導致工程出現質量安全隱患,建筑工程出現安全事故的情況屢見不鮮。在建筑施工管理中,施工規章制度、管理程序以及監督工作是施工管理的主要工作,細分其中的管理工作,各責任單位、管理部門必須明確管理職責,對建筑施工的基礎環節、關鍵環節切實做好管理工作,科學有效的處理管理中、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準確全面的掌控整個施工過程,為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礎。由此可見,明確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職責進行分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
2建筑施工責任單位安全管理職責存在的問題
2.1建設單位在目前,多數建設單位缺乏甚至沒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識,在投資建筑工程項目時為了保證自身的利益,嚴格控制工程成本、工程質量和工程工期,至于安全管理問題大多數時候都是推給施工單位,在政府部門強制監管之下,會在檢查時做做模樣應付。其次,建設單位在聘請安全管理人員時選擇不嚴格,導致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水準欠缺,安全理念和意識落后,對整個項目的安全管理職責分配不明確,日常監督工作存在疏忽,導致施工現場諸如施工地點不安全、機械設備損壞等隱患問題無法得到及時解決。
2.2施工單位承包建筑工程的施工單位為了追求最大化的企業利潤,縮減安全管理工作成本投入,部分項目經理安全意識缺乏,未能與專業的安全人員組織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甚至為了更進一步縮減成本,在配置安全防護用品、設備時并未嚴格遵循國家標準規定,無法保障相關工作人員的安全。其次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安全工作人員的權力受到限制,在部分安全隱患、違規問題的解決措施上與項目經理意見相悖,導致問題未能及時有效的解決,對工程質量、施工人員的安全都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2.3設計單位在建筑工程的設計上,大部分設計單位將重點放在建筑造型、美觀、創意等方面,在結構安全設計上,多數情況下選擇了傳統保守的設計方案,未能結合施工現場的情況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設計報告中沒有準確注明設計圖紙的重點安全環節的解決辦法,將如何安全正確施工的問題留給施工單位,為建筑施工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隱患[2]。
2.4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在工程的管理上,只注重工程投資、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等問題,忽視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監理工作幾乎沒有開展。其次由于施工單位安全意識缺乏,對安全監理工作人員并不重視,造成安全監理工作人員工作態度松懈,未能定期開展安全監理工作,使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問題沒有及時被發現并解決;同時由于安全理念未能貫徹落實,普通員工以及施工工人在施工中發現安全隱患沒有及時上報甚至不管,一定程度上導致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解決,施工安全、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職責的合理分配
建筑工程中各方責任單位松懈的安全管理導致安全事故頻繁發生,解決管理問題必須對癥下藥,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職責進行明確合理的分配,將各方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以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質量。
3.1建設單位的管理職責
建筑項目能夠為建設單位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在工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在較大程度上影響著經濟效益,甚至還會受到法律的仲裁。建設單位在投資項目時,必須明確各個責任單位的管理職責,在建筑施工招標選擇中嚴格選擇具備安全意識和理念的施工企業,同時聘請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建筑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規章制度,幫助施工企業解決在建筑勘察、施工等工作上遇到的安全隱患問題,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有力的基礎保障。
3.2施工單位的管理職責
施工企業作為受到安全事故最大沖擊的單位,將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是解決問題的必要條件。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單位前期必須做好準備工作,項目總負責人必須提高安全管理意識,大力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與建設單位一并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大力宣傳施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理念,同時配備專業安全管理人員,按照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嚴格的管理,保證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在資金成本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建立安全責任管理機構,加大人力財力的支持,將基礎安全管理意識貫徹落實到每一位參與施工的人員中[3]。
3.3設計單位的管理職責
設計單位在進行設計的過程中,必須經過實地考察,了解地形特征,考慮設計在實際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結合歷來的經驗在建筑創新設計中保證結構設計的安全性,對重點部位、環節做出準確的標注說明并提出施工建議,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可以通過定期檢查工程進度和情況,在重點部位施工時進行跟蹤,一旦出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溝通,選擇科學合理的方法解決問題。
3.4監理單位的管理職責
監理單位的有效管理是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條件,監理單位在建筑施工中必須清楚明確自己的責任,將安全意識牢牢謹記,在監督建筑施工中發現質量安全問題必須第一時間制止,對較為復雜困難的問題及時匯報上級,保證問題能夠盡快得到有效的解決,對特別嚴重的情況必須停工處理,在進行整體改進之后再繼續工程。在監督工作中,在發生與上司意見不符、施工單位不管等許多人為因素的影響下,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采取強制性措施,或是通過匯報給上級,在多方意見相悖時,必須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探討,采取合適的解決辦法,不能因為人為因素的影響便松懈施工安全管理監督工作[4]。
4結語
科學有效的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促進建筑行業良好發展的基本條件,是促進相關建筑企業、施工企業等在行業競爭中具備更為優勢地位的必要條件。建筑項目的開展還需要各個責任單位的合作管理,以保證建筑施工安全、保證工程項目質量和安全,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從而保證建筑竣工之后能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社會的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
[1]耿東升.建筑施工管理職責分配的現狀[J].科學之友,2013(6):77,79.
[2]馮利軍.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預警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財經大學,2008.
[3]彭智.建筑施工管理職責分配的研究[J].江西建材,2014(9):291-292.
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范文2
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加強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管理,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建、改(擴)建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第四條 鼓勵公路水運工程依法進行專業化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勞務合作的名義進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規章制度、施工分包專項類別以及相應的資格條件、統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勞務合作合同格式等,對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第六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加強對施工分包活動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分包管理制度,負責對分包的合同簽訂與履行、進度管理、質量與安全管理、計量支付等活動監督檢查,并建立臺帳,及時制止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
第七條 監理人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對所監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動的管理,及時發現并制止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并通知發包人。
第八條 發包人和監理人應當分別設立相應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施工分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除承包人設定的項目管理機構外,分包人也應當分別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管理。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計量、質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
工地臨時試驗室應由合同段承包人自行設立并開展試驗檢測工作,分包人不再設立工地臨時試驗室。
第三章 分包的條件
第九條 承包人可以將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項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不得分包的專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且每一合同段的不允許分包的專項工程不得少于一項。
單獨招標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專項工程進行分包。
分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
第十條 分包人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一) 具有經工商登記的法人資格;
(二) 具有與分包工程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三) 具有從事類似工程經驗的管理與技術人員;
(四) 具有(自有或租賃)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設備;
(五) 具有與分包專項類別相適應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第十一條 承包人對擬分包的專項工程及規模,應當在投標文件或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
未列入投標文件或承包合同中未明確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變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術要求、特殊工藝或者涉及專利保護等的專項工程,且按規定無須再進行招標的,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監理人審查,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二條 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應實行合同考核確認,以此認定進場施工隊伍與所簽訂合同承包人主體的符合性,并作為動員預付款撥付和工程開工的前提條件。
在進場初期,合同段項目部應按要求及時提交合同考核確認表(見附件2),經監理人核查,報發包人確認。
第十三條 在施工期間,發包人和監理人應對承包人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動態管理。施工合同段主要管理人員和主要機械設備等需變更調整時,承包人應及時提出申請,報監理人和發包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承包人有權依據承包合同自主選擇符合資格的分包人,提倡承包人以招投標方式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擇分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指定分包。
第十五條 承包人和分包人應當參照我省制定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統一格式(見附件3)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質量、安全、進度、環保以及其他技術、經濟等要求。承包人應在分包工程實施前,將監理人審查后的分包合同報發包人備案,未經備案同意的分包合同不得實施。
分包合同審查與備案應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承包人自查并提出分包合同備案申請。承包人自查擬分包專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查驗擬選定分包人的資格、注冊資金、管理與技術人員和施工設備等情況,提供擬簽訂的分包合同,并填寫施工分包合同備案表(附件4),報監理人審查。
(二)監理人組織審查。監理人按照相應要求,對擬分包專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擬分包人的資格、注冊資金、管理與技術人員和施工設備等情況以及擬簽訂的分包合同進行審查;
(三)發包人備案受理。發包人將經監理人審查符合要求并同意的分包合同進行備案。
第十六條 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分包管理制度和臺帳,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分包人的行為等實施全過程管理,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對分包工程的實施向發包人負責,并承擔賠償等責任。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的責任或者義務。
第十七條 分包人應當依據分包合同的約定,組織分包工程的施工,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等實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負責,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行為管理
第十八條 禁止將承包的公路水運工程進行轉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轉包:
(一)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的;
(二)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轉包行為。
第十九條 禁止違法分包公路水運工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分包:
(一)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的;
(二) 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的;
(三) 分包人以他人名義承攬分包工程的;
(四) 承包人將合同文件中明確不得分包的專項工程進行分包的;
(五) 承包人未與分包人依法簽訂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不滿足承包合同中相應要求的;
(六) 分包合同未經監理人審查或未報發包人備案的;
(七) 分包人將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的;
(八)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為。
第二十條 按照信用評價的有關規定,承包人和分包人應當互相開展信用評價,并向發包人提交信用評價結果。
發包人應當對承包人和分包人提交的信用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并且報送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發包人報送的承包人和分包人信用評價結果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對其進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統一采購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等采購主體及方式。承包人授權分包人進行相關采購時,必須報監理人審查,經發包人書面同意。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分包人提供擔保后,如要求承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承包人也應當予以提供。
第二十三條 承包人與分包人應當依法納稅。承包人因為稅收抵扣向發包人申請出具相關手續的,發包人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四條 分包人有權與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業績。分包人業績證明由承包人與發包人共同出具。
分包人以分包業績證明承接工程的,發包人應當予以認可。分包人以分包業績證明申報資質的,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認可。
勞務合作不屬于施工分包。勞務合作企業以分包人名義申請業績證明的,承包人與發包人不得出具。
第二十五條 承包人與分包人都應嚴格遵循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合同段和分包專項工程的會計核算。分包款項的結算支付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承(分)包人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對所承(分)包的工程應單獨記賬,并按規定進行核算;
(二)分包結算支付內容應與分包合同內容相符,收款單位應與分包人名稱一致,收(付)票據必須合法有效;
(三)分包款項應根據實際工程計量進度按期進行結算,不得以預支工程款、借款等名義回避結算;分包工程款應通過承包人開設的銀行賬戶轉帳支付,不得提取現金支付;
第二十六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工地現場等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場所進行檢查;
(二)向被檢查單位和有關人員詢問相關情況;
(三)查閱和復制工程檔案、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責令被檢查單位立即停止和糾正違反施工分包規定的行為。
交通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合同履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擾或者隱匿、謊報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二十七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公路水運工程建設中的轉包和違法分包的處理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實行實名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路水運建設工程中的施工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有權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舉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受理和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發包人、監理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違反本實施細則相關條款規定的,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相關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項工程發包給其他專業施工企業完成的活動。
本實施細則所稱發包人,是指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的項目法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設管理單位。
本實施細則所稱監理人,是指受發包人委托對發包工程實施監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實施細則所稱承包人,是指由發包人授標,并與發包人簽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業。
本實施細則所稱分包人,是指從承包人處分包專項工程的專業施工企業。
本實施細則所稱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了工資及社會保險關系等相關手續的人員。
本實施細則所稱專項工程是指“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專項類別和分包人資格條件表”(附件1)中規定的相應工程內容。
第三十一條 除施工分包以外,承包人與他人合作完成的其他以勞務活動為主的施工活動統稱為勞務合作。勞務合作企業應具有經工商登記的法人資格、與勞務活動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及具有從事類似工程經驗的管理與勞務作業人員等條件。
承包人應參照我省制定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勞務合作合同統一格式(見附件5)簽訂勞務合作合同,并將勞務合作合同報監理人備案。
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范文3
關鍵詞: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控制要點;監理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工程提要
本工程二標段包括13座加工庫及1座動力中心,全部樁基共有預應力管樁6 198根,均采用PHC-A500(100)形式,沉樁方式為錘擊法,采用貫入度和標高雙控。房心樁長為28 m,承臺樁長為26 m,均分為兩節沉樁,設計單樁極限承載力不小于1 300 kN。
二、預控
2.1協助業主做好圖紙審查和設計交底
在拿到圖紙后,監理組立即安排監理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填寫讀圖記錄,記錄發現的問題,認真準備并參加圖紙會審會議和設計交底會議,詳細記錄設計單位對于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問題的解答。本工程中設計要求先進行試樁施工,待試樁檢測承載力滿足設計的1 300 kN后方可進行工程樁施工??紤]到本工程工期緊,經參建單位協商,設計和檢測單位同意,用高應變檢測替換靜載試驗。
2.2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專項施工方案
開工前要求施工單位上報樁基施工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業主、設計、施工等單位召開樁基施工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會。重點審查方案中的人力、設備能否滿足工程的需要、施工工藝是否可行、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保證措施是否完善等方面。本工程中施工單位的樁基施工方案在工藝上可行,但在安全保證措施方面沒有針對性,不滿足施工要求。在施工單位補充完善該方面內容后,同意施工單位使用該專項方案指導施工,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3編寫監理實施細則
監理實施細則是監理工作的指導性資料,它反映了監理單位對項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和技術水平。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工程的監理規劃,設計圖紙,相關規范、規程,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文件及時并有針對性的編寫監理實施細則。內容包括監理依據、監理工作質量控制流程、質量控制要點、監理工作控制方法和監理記錄等方面。監理實施細則明確了監理人員的職責,是指導監理人員現場監理的法寶。監理細則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及時發給施工單位一份。專業監理工程師以此向監理員進行交底。
2.4監理交底
圖1監理工作流程
監理交底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對監理內部交底,二是對施工單位進行交底。監理內部交底主要就是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細則對監理員進行交底,目的是讓監理員明確自己的職責、范圍和具體監理區域,掌握工作方法,更好的發揮現場監理的作用。對施工單位交底的目的是讓施工單位明確監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以便配合監理工作。內容包括監理人員組成、監理員職能區域劃分、監理工作流程、監理工作制度及樁基施工的停止點和見證點。隨后負責各區域的監理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見面,一一對應。圖1為監理工作流程圖。
2.5施工準備審查
施工準備審查包括:在樁基施工開始前審查樁基分包單位的企業和人員資質是否滿足要求,施工單位的進場樁機是否在質量監督局備案,樁機是否進行了安全接地,水準點是否已經引致現場,接樁焊接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等方面。同時陪同業主對施工單位擬選定的管樁生產廠家進行考察,擇優選擇質量、信譽都較好的企業作為供貨單位。本工程中在沒有對“三和”管樁廠家進行考察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擅自組織“三和”管樁進場,最后“三和”管樁被勒令全部清除出場。
三、事中控制
預控是事中控制的前提,而事中控制是預控的實施,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眾所周知事中控制是監理控制過程中的主體,它幾乎占據整個施工期,時間最長,工作量最大,因此做好事中控制至關重要。
①監理組使用GPS測量設備對施工單位引至現場的高程控制點和各倉庫角點坐標成果進行復測,結果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②對進場的管樁進行驗收,檢查其成品直徑、長度、垂直度等參數是否滿足要求,審查附帶的質量證明文件、同條件養護試塊試驗報告是否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在物資進場驗收記錄中簽字確認。對于管樁的現場堆放問題,考慮到現場的地質情況,要求施工單位碼放不得超過三層。③在巡視中檢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質量員、工長、安全員等人員是否到位。每半月復測一次施工單位引測到沉樁現場的水準點,檢查送樁器上面的刻度線是否滿足要求。對施工單位樁位放線工作進行驗收,檢查樁位標識是否滿足要求。④對于樁基施工中的重要環節如管樁就位、接樁、停錘等安排監理人員進行現場見證,抽檢比例不小于10%。⑤對于貫入度達到停錘標準而標高沒有到達設計標高的情況,設計明確要求采取截樁處理。本工程中每庫都存在截樁,監理人員在現場巡視中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采用專門的設備進行截樁,不得采用鐵錘將樁頭鑿碎,檢查結果都符合要求,截樁表面整齊、水平、無裂紋。⑥參加每天下午4點業主組織各參建單位參加的現場碰頭會,組織每周四召開的監理例會。這樣使得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當天就暴露在會上,得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⑦對于施工單位違反監理報驗程序施工或者施工過程中影響到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情況及時作出口位整改。整個樁基施工過程中監理組共發出4份監理通知單,1份工程暫停令,得到了業主的支持,確保質量、安全等各方面處于可控狀態。
四、事后控制
預控和事中控制順利完成,接下來就到了事后控制,事后控制反映了監理工作的成果,因此同樣非常重要。在本工程中,事后控制階段監理的主要任務包括開槽后復測樁位偏差和樁頂標高偏差、進行樁基分項和分部工程驗收及收集整理資料等工作。由于本工程設計樁頂標高遠低于樁基施工作業面,因此樁位偏差和樁基標高復測需在基槽開挖、墊層施工完成后進行。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單位上報的測量數據按照10%的比例進行平行抽檢,對于標高偏差或者樁位偏差較大的樁要求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出具的工程圖紙補充通知單進行處理。樁基施工檢驗全部合格后,監理工程師對樁基分項工程進行評定,之后聯合設計、勘察、業主、施工單位等對地基分部工程進行驗收評定,及時整理資料歸檔。
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范文4
業主單位(建設管理單位)要編制“工程建設管理大綱”,監理單位要編制“監理大綱”,施工單位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這些重要文件是業主項目部、監理項目部、施工項目部對施工進行管理的依據。
一、業主項目部的技術管理工作
1.由建設單位主要領導出任主任、相關部門領導任副主任、各專業人員任委員的工程安全委員會,對本工程進行領導集體和指揮,密切關注本工程的大略方針。安委會例會記錄等資料及領導同志對工程的指導意見、指示等對工程的管理至關重要。
2.業主單位(建設管理單位)組建業主項目部的文件和項目經理的任命文件時,編制《工程建設管理大綱》、《創優規劃》、《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匯編》等相關指導工程施工的一般性文件,牽頭下發《設計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紀要》、《分部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包括基礎、組塔、架線三部分)工程的重要指導性技術文件。
3.提出《處置電網建設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處置電網建設水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質量通病防治任務書》、《工程創優規劃》(220千伏及以上單線長:50Km,66千伏線路亙長:20Km)或《達標投產規劃》。
4.受理工程監理項目部報審文件。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工程聯系單》、《工程聯絡單》及往來信函、工程進度周報、半月報、月報、組塔前、架線前、投運前省級質量監督檢查報告、工程竣工總結及各參建單位提報的《工程總結》及應歸檔的其他重要文件。
二、設計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
1.根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工程初步設計報告》,施工現場終勘交樁,編制工程相關文件,為工程適時提供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出圖前,根據業主的《質量通病防治任務書》,編制《設計質量通病防治措施》,編制工程設計創優、強制性條文、工代服務等相關文件,竣工前填報《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總結》、《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評估報告》。
2.基礎、組塔、架線分部工程設計技術交底紀要及會簽單;做好設計跟蹤服務,并負責任地給予回復;竣工時提報《工程總結》、《設計竣工圖紙》;業主項目部要求提報的相關文件。
三、監理項目部向業主項目部報審的文件
1.監理公司根據業主項目部的《工程建設管理大綱》編制《監理大綱》,提交監理項目部指導全部監理工作的文件并具體實施。依據《監理大綱》和業主項目部《工程建設管理大綱》及《設計施工圖》編制監理規劃,經報審批準后予以貫徹實施。
2.監理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和特點編制切實可行的監理實施細則(按三個分部工程編制),編制《強制性條文執行計劃》,并根據工程進度填寫《強條執行記錄》,竣工前填寫《強條執行匯總表》、依據建設單位下達的工程創優規劃編寫《工程創優實施細則》(220千伏單線亙長:50Km及以上,雙回線或部分雙回線線路折單后長:70Km及以上,66千伏線路亙長:20Km及以上)。
3.編制《達標投產實施細則》(不具備創優工程者)、安全監理工作方案、監理制度匯編、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方案控制措施、施工進度二次網絡計劃圖表、施工驗評項目劃分表,依據業主《質量通病防治任務書》編制《質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竣工前填報《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總結》及《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評估報告》、按照《電力建設監理規范》和建設管理單位檔案管理要求認真填寫、整理相關記錄、報表、簽證、總結、評估報告等。
四、施工項目部向監理項目部報審的文件及相關記錄資料
1.基礎工程開工前及施工中:工程開工報告報審(報業主單位審批);基礎工程、接地工程開工報告報審及三級交底記錄;施工組織設計報審及交底紀要;創優規劃(或達標細則)及交底記錄安全措施方案報審;應急救援預案報審;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方案報審;安全措施補助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報審;工程預付款計劃報審;施工進度計劃報審;施工進度調整計劃報審;停復報審工報審,因故需停工時應報《工程停工申請表》、監理部下達《工程暫停令》,復工前報審《復工申請表》;承包商資質報審(監理部、建設部審批);分包商資質報審及分包商管理情況;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資質;特殊工種人員資格報審;主要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報審及主要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臺賬;主要測量、計量器具檢驗;線路復測記錄報審;試驗單位資質報審;按要求提供砂、石、水、水泥實驗報告及混凝土配合比報告;鋼材廠商資質及鋼筋檢測報告報審,鋼材60噸以上的復試報告報審、焊接點超過300個點以上的復試報告;基礎工程、接地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報審;圖紙會審紀要報審;接地電阻檢測結果報告報審;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報審;灌注樁基礎的檢測報告報審;《設計變更》的規范管理;基礎工程中間質量驗收申請;強制性條文執行計劃、執行記錄及匯總表;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及記錄、質量通病臺賬;安全通病防治措施及記錄、安全通病臺賬;基礎施工材料開箱檢查申請表及監理檢查結論;上述材料報審表;上述材料供應商資質報審表;工程創優實施細則;月工地例會記錄及周會記錄;安全檢查記錄(檢查提綱、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復檢報告);質監站的組塔前質量監督檢查報告。
2.鐵塔組立工程開工前及施工中:鐵塔組立施工圖會審紀要;鐵塔組立工程開工報告報審、組塔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報審及三級交底記錄;鐵塔組立施工作業指導書報審;鐵塔組立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特殊作業方案報審;特殊工種人員資格報審;儀器儀表報審;組塔施工材料開箱檢查申請表;上述材料報審表;上述材料供應商資質報審表;鐵塔工程中間質量驗收申請;質監站的架線前質量監督檢查報告。
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范文5
關鍵詞:監理、建筑工程、質量控制、監理文件、隱蔽工程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俗話說“百年大計,質量為本”,工程建設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廣大勞動人民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那么,作為一位具有國家執業資格的監理工程師,怎樣才能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施工質量監理工作,這是擺在我們監理人面前的一道值得思索的問題。今天,我根據自己幾年的工作經驗,簡單的分析一下,希望能對建筑工程從業者有一定的啟發。
一、重視開工前的監理文件編制工作
1、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文件是指監理單位投標時編制的監理規劃大綱,還包括監理合同簽訂以后編制的監理實施規劃以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監理規劃大綱是一個綱領性的文件,一方面能讓招標單位很清晰的認識到所招標工程所需的監理方案,另一方面監理規劃大綱也是中標后監理單位開展具體施工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梢哉f,監理規劃大綱為今后所有的施工監理工作鋪好了道路,指明了方向。
2、監理實施規劃是監理單位中標后,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根據委托監理合同、設計文件,在監理規劃大綱的基礎上,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廣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資料的情況下制定的。監理實施規劃要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實施。
3、監理實施細則是在監理實施規劃的基礎上,由施工現場的專業監理工程師針對單位工程的某一專業或某一分部而編寫的實施性監理文件。監理實施細則要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才能實施,監理實施細則要具有可操作性、可實施性。
二、重視施工過程的監理工作
1、嚴格按照監理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監理
監理人員要嚴格按照監理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監理,比如對施工過程進行巡查、旁站、平行檢驗等方法,對施工現場的原材料要進行進場驗收,無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和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的不準進場。對于一些重要性材料,比如鋼筋、水泥,沒有進行抽檢、見證取樣送檢,取得復試合格檢測結果不準使用。水泥超過三個月必須復檢。
2、加強現場巡查工作
監理人員要每天對正在施工的部位進行巡查,次數不少于2次。檢查施工人員的施工交底情況;檢查施工人員的勞保用品使用情況;檢查施工人員施工操作情況;檢查施工人員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檢查施工人員有無偷工減料行為;檢查施工現場有無明顯的危險因素;并對此做好監理巡查記錄。對需要整改的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并做好記錄。
3、加強施工過程隱蔽工程驗收工作
隱蔽工程具有隱蔽性,要求我們監理人員一定在保證質量合格的情況下,才能隱蔽驗收,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單位要及時申請隱蔽工程驗收,監理單位在接到申請后,要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審批,對于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對于達不到隱蔽驗收的工程部位,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達到標準后方可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4、加強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內部人員的溝通協調
(1)、加強與建設單位的溝通
建設單位在整個項目施工中處于主導地位,其他各方責任主體都要圍繞建設單位的目標進行工作。因此,監理單位要積極取得建設單位的信任和支持,對施工過程中有關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費用等方面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建設單位匯報和商討,加強溝通,形成共識,這樣才有利于監理工作的開展,有利于監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建筑工程的質量提高。
(2)、加強與施工單位的溝通
監理單位最為施工單位的一個直接領導者,其所有工作的的指令要求都要通過施工單位去執行。因此,監理單位要積極加強與承包人的溝通,理解明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且也要尋求施工單位理解和支持,雖然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工作角色不一樣,但都是為了建造質量合格的建筑工程,具有目標一致性。
(3)、加強監理單位內部的溝通與協調
監理單位內部的協調與穩定決定了監理水平。因此,監理人員之間應該相互溝通,相互交流,促進工程信息的共享,保持監理人員的穩定性,從而能促進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
5、重視詳細做好監理日志工作
監理日志是監理單位實施監理活動的原始記錄,是編制監理竣工文件和處理索賠、延期、變更的重要依據;是分析質量問題的重要原始資料;是監理檔案的基本組成部分。監理日志反映了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人員參與工程投資、進度、質量、合同管理及現場協調的實際情況。
監理日志應該真實、準確、全面地記錄與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相關的問題,用詞要準確、嚴謹、規范。把所發生的問題以及解決途徑、方法記錄下來,這樣不僅便于查找,也有利于業主和主管單位更全面地了解監理工作內容與監理工作業績。
主要事件、重大的施工活動均應記錄在監理日志上,尤其是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質量隱患和對承包商的重要建議、要求等。
監理日志的記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
(1)、日期、天氣
(2)、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開工、完工時間及施工情況
(3)、承包商的組織機構、人員動態
(4)、承包商主要材料、設備進場及使用情況
(5)、監理單位對不同問題的處理
(6)、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驗收情況
(7)、記錄工程中存在的影響工程質量、進度、造價、安全的各類問題及解決情況,合同、信息管理情況,監理會議、考察、抽檢等活動情況
(8)、審閱記錄
(9)、關鍵時間和位置的記錄
三、加強監理工作的總結及經驗交流
工程完工后,監理單位應要求每位監理人員提交本項目監理工作的總結,這也是考核監理人員工作績效的依據之一。每個監理人員應認真進行工作總結,重點放在工作中比較好的具體做法、好的建議、心得體會等。監理工作的經驗可以是采用某種監理技術、方法的經驗,可以是采用某種經濟措施、組織措施的經驗,可以是監理合同執行方面的經驗,可以是如何處理好與業主、施工單位關系的經驗,也可以是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建議等等。只有通過監理人員的工作總結及其之間的相互交流、學習,才能提高監理工程師的水平,促進監理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四、加強監理人員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最為一名監理人員,面對不斷涌現出的新規范、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我們監理人員必須勇敢面對,拿出積極的態度去學習,去了解,去掌握。也只有這樣,我們監理人員才能跟上時代的潮流,才能保持較高的業務水平,才能用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業主提供優質的監理服務。
結束語
總之,工程監理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一個重要體系,是加強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因素。本文就施工的不同階段如何做好監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歡迎同行批評指正。希望我的分析能對同行人員有一定的啟發,能促進工程監理工作的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
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范文6
一、總監理工程師
1. 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 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 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 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 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二、專業監理工程師(土建、電氣、暖通、給排水)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報審文件,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參與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指導、檢查監理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5、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
6、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參與驗收分部工程。
7、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8、進行工程計量。
9、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10、組織編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1、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三、監理員
1、檢查施工單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設備的使用及運行狀況。
2、進行見證取樣。
3、復核工程計量有關數據。
4、檢查工序施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