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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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監理制度

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效途徑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水利工程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事關水利事業健康發展,必須認清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緊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作為安全監理工程師,應熟悉并掌握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程、工程合同文件及施工圖紙等。工作中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掌握安全生產監管情況,收集資料,做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為水利事業的改革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一、概念、特點、現狀、風險

(1)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是指水利工程在社會生產活動中,通過人、機、料、環境的和諧運作,使水利工程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保證生產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安全生產管理是為了達到安全生產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系統性的管理活動。

(3)水利工程建設規模大、周期長,投入的人、料、機多,工程交叉作業多,現場氣候影響等因素決定了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內容廣、難度大、要求高,因而也體現了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特殊性。

(4)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緊迫,任務艱巨,防范抵御事故災害的能力仍然脆弱。

(5)“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是目前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現狀。

(6)目前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四大風險有:經濟風險、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精神風險。

二、水利工程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要統一,思想要統一,紀律與執行要統一,依據和標要準統一,要嚴格安全生產紀律,獎罰分明。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必須具有權威性,制定頒布的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

(3)水利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必須通過組織的領導與制衡、制度程序的規范和管理紀律的約束來體現。

三、加強水利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效路徑

1、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是施工的主要場所,是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的集中地,從而也是事故易發地。施工現場不僅工作量大,多種工序間易進行交叉作業,而且施工現場的環境也具有不確定性,發生意外的幾率較高,比如施工期間恰逢雨雪天氣,機械作業容易出現傾翻、下滑等情況,因此,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意義重大。

1.1施工現場應設置相應的施工安全標志。近年來,因為沒有相關的施工警示標志,導致的人身安全責任事故頻發,這也給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施工范圍進行標識。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地方要對外部人員和非施工人員進行攔截,出入施工現場都需要經過審核,避免閑雜人等誤入施工場地,誘發責任事故。

1.2現場設備的管理。施工期間,施工現場通常會使用和停放相應的施工設備,比如發電機、攪拌機、挖掘機、鏟車、吊車、樁機等,這些機械設備必須專人負責,避免發生設備砸傷、砸死、電傷、電死人的情況。此外,工地上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如電線、開工、發電機等相關配件和原材料必須質量過關,以保證施工狀態下的人員安全。

1.3施工現場受自然因素影響較大,施工期間遇上降雨、刮大風天氣應停止施工,避免電氣設備短路、漏電或者施工設備的倒塌,進而威脅到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高溫天氣也不宜持續露天作業,適當讓施工人員休息,避免因工作疲勞引發安全事故。

2、建筑施工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技術是安全生產的有效保障,遵守施工的安全技術要求,不僅包括在施工的每個階段、每道工序中,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國家和上級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程來操作,更重要的是,在施工的關鍵部位或者新材料、新工藝的操作上掌握并遵守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的關鍵部位或者特殊環節必須要由技術過硬、經過特殊培訓的施工人員進行操作。施工班組中,職工的技能差異是普遍現象,即使具有同等學位職稱的技術人員,其自身的綜合素質,也致使他們的實際施工能力有強弱之別。同時也各有所長,每一位技師都有其擅長的施工操作環節。為保證施工過程的安全,在關鍵部位施工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操作技術水平,比如熟悉操作流程,有操作經驗或者權威部門頒發的相應技能證書等,除此之外,還必須具備一定的相關施工經驗。

2.2水利施工并不是簡單的挖挖填填,還應掌握必要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技術。水利工程的建設施工首先是一項技術施工、其次才是一項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設施工首先應該對施工地段的水文條件和地質地貌條件進行勘察,并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安全施工條款進行落實。由于不同地區的地質條件存在差異性,這也要求技術人員對每一項具體的工程都進行與其相關的具體施工策略,施工難度高、施工強度大的施工環節,需要組織一批技術人員進行具體的方案制定,最終擇優實施。總之,需要對每一項具體施工的工程進行安全系統的技術總結和方案校對。

3、并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水利工程的安全健康發展建設,國家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定》等條例法規,施工單位在遵守國家規定的相應法規外,還應根據施工特點制定合適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的安全進行。

3.1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設人員除去必要的技術人員外,一線的施工人員多是農民工,這些農民工都是臨時召集起來的,既缺少水利工程施工的經驗,同時施工水平又相對較低,所以,需要企業和施工建設單位組織定期的培訓,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講解。增強每一位施工人員的安全施工意識,安全施工既是對自身的生命財產的保障,同時也是對其他人的負責。隨著安全管理的深入化,未來將要對所有參與施工建設的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只有培訓合格的才能進行施工建設。

3.2完善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施工現場是安全事故的高發生地。施工現場的一個設備隱患和技術使用不當,都可能誘發重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完善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十分有必要。首先需要安排具體的責任負責人進行設備和器材的管理,落實責任到個人,出現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的事故責任,強化管理意識;其次,定期對線路和設備進行檢修和保養,這樣在保證了施工安全的同時,也能夠提高施工建設的效率。

3.3落實和完善制度。只有安全制度沒有制度落實情況的監

督,那么安全制度則是一紙空文。所以,必須定期組織負責人員對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監督是否嚴格按照安全制度落實施工,對于發現的違規現象必須嚴肅處理,同時輕微違反安全規定的操作必須勒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之后方可繼續施工建設,以保障安全制度的效力。

結束語

在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組織設計的過程中,應嚴格從工程項目的特點著手,對各項工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隱患合理分析,通過安全技術的落實,使施工人員能夠對安全措施進行有效掌握。

參考文獻

[1]張呈利.淺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中國城市經濟,2011(05).

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文2

近年來,我市建筑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在省建設廳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墜方面,加大了施工現場鋼管腳手架的推廣使用,架體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種證件齊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電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質電箱,做到了“三相五線”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等。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與《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還存在差距,專項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業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F根據省建設廳《二四年度全省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計劃》,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加強對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絕多發性傷害事故和重特大傷亡事故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做好這項工作對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針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問題,加強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突出工作重點,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術,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藝和設備,實現安全生產。

二、明確工作重點

繼續深化專項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除繼續開展對施工圍墻、土石方開挖、模板工程和腳手架搭設、塔吊拆裝、防高墜的專項治理外,還將開展施工現場辦公、生活臨時用房和市政工程的專項治理工作。

重點為:

一是塔吊、龍門架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點放在已取得成果的鞏固上,實行“一機一檔”;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裝和拆除,模板安裝必須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總監審批簽字后,方可作業。拆模前,其混凝土試塊強度必須達到設計拆模強度要求;三是繼續加強腳手架上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塔吊、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洞口臨邊作業等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繼續推廣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擴大鋼管腳手架專業搭設的覆蓋面;四是加大對施工現場辦公、生活臨時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動房要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對市政工程的監管,要把市政工程納入安全報監和監理的范疇,市政土方和管線敷設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術措施方可施工。

三、實施綜合治理,堅持做到“四個結合” 專項治理工作

一是要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相結合,將專項治理的具體工作內容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相應崗位和責任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文3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為促進各地、各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檢查督查和自查工作,指導、督促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辦發明電[2007]號)要求,現就各地、各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檢查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從落實責任、建立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安全防護等方面加強了安全生產工作,提升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開展情況。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結合自身的特點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認真依據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指導意見開展了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工作;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是否進行了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是否制訂了整改方案,落實了整改資金和期限,明確了責任人,制訂并落買了監控及應急預案。對各生產經營單位上報或群眾舉報的涉及政府監管的隱患,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明確了責任部門,并檢查督促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三、已發生事故的處理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依據法律法規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決定是否落到了實處,是否深刻吸取了教訓,認真進行了整改。

四、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組織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通知及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轄區內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了本轄區內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并制定落實了相應的整改措施。

五、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工作的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了在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通用航空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以下簡稱打非)的政策法規;是否明確了排查責任,建立和完善了打非聯合執法機制,并開展了切買有效的工作。

六、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的落實情況。按照國務院116次常務會確定的12項治本之策,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認真執行了國務院及相關部門、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經濟、科技和行政等政策措施,是否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了相關地方法規、經濟政策等措施。

七、煤礦“兩個攻堅戰”進展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結合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推進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工作的情況,特別是依法關閉、規范整合、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情況。

八、非煤礦山、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的情況。檢查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轄區內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

九、認真組織檢查督查工作。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協調部署檢查督查工作,避免多頭重復檢查。要充分依靠和發揮專家、企業技術管理人員的作用,組織他們參加檢查督查,督促和指導企業搞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設區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通知的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督促檢查工作,并將有關情況于8月10日前報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各地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完善后認真實施。

關于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

為促進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2007]I 6號)要求,參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達到每個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并督促其貫徹落實,認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業在自查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全體職工的作用,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于7月底前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一、各類工礦商貿企業自查自改的共同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

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金“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悄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各類工礦商貿企業根據本行業特點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一)煤礦企業

1.國有煤礦

(1)瓦斯治理情況。瓦斯傳感器按規定標校情況和各種風電閉鎖裝置安設情況;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情況。

(2)礦井通風情況。通風系統是否合理,設施是否完善、可靠,礦井總風量和各作業點實際風量情況,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聯通風;礦井建立綜合防塵系統及運行情況。

(3)防止“三超”情況。是否按核定的生產能力組織生產;采掘接替關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規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業人員是否超過本企業或地方政府的規定;大型礦井每個采區內每班作業人員不超過100人規定的執行情況。

(4)機電管理情況。是否真正實現了“雙回路”供電;下井設備取得MA標志情況;井下機電設備保證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情況;更換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及材料。

(5)水害防治情況。礦井水文地質,特別是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防排水設備和設施的完好情況;雨季工作的安排落實情況。

(6)建設項目情況。新建、改擴建、技改礦井除前述相關內容外,重點檢查:違法違規建設情況;新建礦井是否存在邊建設邊生產、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內是否存在邊改擴建邊生產現象;施工隊伍資質情況,是否存在施工隊伍資質掛靠、轉借等現象。

2.小煤礦

(1)煤礦“六證”有效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防止“三超”情況。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井下作業人員是否超過地方政府的規定。

(3)勞動組織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層層轉包問題;是否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參加規定的保險;作業人員是否配備了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有嚴格的入井登記檢身制度。

(4)依法依規開采情況。是否按規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規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頭作業等問題;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現象;是否有規范真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等圖紙,開采三角煤是否按規定進行審批。

(5)“一通三防”管理情況。通風系統是否合理,通風設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違反規定的串聯通風;所有采掘作業地點風量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是否有無風、微風作業等問題;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情況;井下作業地點瓦斯傳感器安裝位置、數量、質量和標校是否符合規定;風電閉鎖裝置安裝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及其持證上崗情況;“一炮三檢”制度執行情況;炮泥、水炮泥使用情況。

(6)水害防治情況。礦井是否有真實的水文地質資料;是否查清采空區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是否存在相鄰小煤礦井下相互連通情況;防、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礦井井口標高是否低于標準的規定。

(7)機電管理情況。嚴禁非防爆設備入井規定的執行情況;是否實現了“三專兩閉鎖”;年產6萬噸及以上的煤礦實現“雙回路”供電情況;年產6萬噸以下煤礦備用發電機能否在規定時間內啟動。

(8)火工品管理情況。使用煤礦許用火工品規定的執行情況;火工品存儲、使用管理情況。

(9)整頓關閉情況。已決定停產整頓、停產整合和責令關閉的礦井,是否落實了停產期間的安全規定,是否規范嚴格進入了整頓、整合或關閉程序;批準恢復生產后是否執行了相關安全規定;是否存在非法生產、施工情況。

(10)新建技改項目情況。新建、改擴建、技改礦井除前述相關內容外,重點檢查:違法違規建設情況;新建礦井是否存在邊建設邊生產、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內是否存在邊改擴建邊生產現象。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

1.礦山生產企業

(1)爆破作業、爆破安全距離符合《爆破安全規程》要求情況,落實爆破作業設計和作業規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預防措施以及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情況:爆炸物品的儲存、購買、運輸、使用和清退登記制度等落實情況。

(2)露天礦山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臺階高度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要求情況;露天邊坡穩定性定期監測情況;深凹露天采場配備專用防洪設施情況;排土場截洪、防洪和排水設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實情況。

(3)地下礦山有兩個獨立的、直達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產水平(中段)和采區(盤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況。

(4)地下礦山采礦作業掘進、運輸、提升、通風、防排水、頂板管理、地壓監控、供電、爆破等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登記、監控情況。

(5)地下礦山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風質、風量、風速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和規程要求的情況。

(6)地下礦山采空區管理制度、采空區處理方案的制訂和貫徹落實情況,防止人員進入采空區、已關閉廢棄礦井的措施落實情況。

(7)地下礦山頂板管理制度、對頂板不穩固的采場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的落實情況;圍巖松軟不穩固的回采工作面支護措施落實情況。

(8)地下礦山落實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區及廢棄井積水的情況;制訂防洪、防透水措施和應急預案及落實情況。

(9)是否存在超層越界、亂采濫挖等違法違規行為。

2.尾礦庫

(1)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情況。

(2)已投入生產運營的尾礦庫無正規設計或者資料不全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補充設計或補齊必要的資料等情況。

(3)按照設計要求組織生產運行、按照規定編制年度尾礦排放作業計劃及落實情況;是否存在危害尾礦庫安全的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期服役等情況。

(4)從事尾礦庫放礦、筑壩、排洪和排滲設施操作的專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5)尾礦筑壩有足夠的安全超高、沉積干灘長度和下游壩面坡度,尾礦壩灘頂滿足生產、防汛、冬季冰下放礦和回水的要求情況。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應急預案、物資器材準備工作情況,對尾礦壩下游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實施有效監控情況

(7)尾礦再利用情況。對于在用尾礦庫回采再利用和閉庫后再利用的尾礦庫,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批手續的情況。

(8)尾礦庫區內是否存在從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礦庫安全的情況。

(三)冶金、有色企業

1.《煉鐵安全規程》、《煉鋼安全規程》、《軋鋼安全規程》、

《煤氣安全規程》等冶金、有色行業相關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

2.冶煉、鑄造等生產環節起重、吊運鐵水、鋼水、銅水、鋁水等金屬重包的專用設備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資質、設備選型配套、設備生產企業資質、制造安裝符合規范要求情況。

3.起重、吊運等危險性較大設備的日常操作、維護、檢修、檢測制度的執行情況。

4.高爐風口平臺、爐身、爐頂、熱風爐等區域煤氣泄漏、冷卻壁損壞、爐皮開裂、爐頂設備裝料系統等重大危險部位和區域檢查情況。

5.轉爐、精煉爐、均熱爐的爐體冷卻、傾翻、煙氣回收等工藝環節情況;煤氣生產、儲存、輸送環節防止煤氣泄漏、中毒、應急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煤氣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6.冶金、有色金屬冶煉過程和生產環節中涉及的氧氣、氫氣、二氧化硫、氮氣、氯氣、氨氣等氣體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7.冶金、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中涉及高溫、高壓、強堿、強酪環節,爆炸、燒燙傷、中毒、外泄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8.涂層生產線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況,防范火災、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9.冶煉鑄造車間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設計,按照設計布置生產設施,設計、施工變更符合相關規定情況。

10.作業現場防范各類機械事故和人員傷害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監控報警、聯鎖和自動保護裝置情況。

(四)化工生產經營企業

1.化工、危險化學品、醫藥生產企業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不符合項的整改情況;危險化學品、化工、醫藥生產企業重要生產車間、原料產品庫區、供電供水等重點單元的安全生產狀況。

(2)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訂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的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后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4)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怍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5)防雷電、防汛、防臺風、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6)企業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建立了應急救援合作關系;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7)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巡回檢查制度的情況。

(8)新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安全設施審核情況,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項目的竣工驗收、正在試車投料和試生產項目的安全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實情況。

2.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1)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范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

(2)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示牌。

(3)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4)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取得運輸資質,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是否取得上崗資格證;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是否取得檢測檢驗合格證明,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執行的情況;運輸車輛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情況;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GPS和行駛記錄儀等)以及標志燈、標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運劇毒化學品車輛是否載明品名、種類、施救方法等內容,是否攜帶運輸通行證,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和速度行駛。

3.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是否開展安全評價及評價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3)國家規定需要檢測的壓力容器、儀器、儀表和防雷、防靜電等項目檢測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4)企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情況。

(5)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設備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情況。

4.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

(1)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特別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和執行情況,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查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超量裝載規定落實情況,操作人員取得上崗證的情況。

(2)可燃氣體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情況,裝卸軟管每半年進行水壓試驗的情況,充裝設備的儀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液化氣體充裝站是否采取防超裝措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充裝站是否配備有毒介質冼消裝置,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3)對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體內殘留介質不詳和存在其他可疑情況的罐車嚴禁充裝的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向駕駛員和押運員說明充裝的危險化學品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系方式等,是否向押運員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

(五)煙花爆竹企業

1.生產企業在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企業在申領經營許可證時,對安全評價報告指出的不符合項整改情況以及安全檢查督查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2.生產企業生產工藝符合《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92)、生產作業符合《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ll652-89)、產品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產品種類的情況;重點檢查“四超一改”(超品種范圍、超能力,超人員、超藥量,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問題。

3.生產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等禁用、限用藥物生產煙花爆竹問題,購買和使用氯酸鉀登記制度執行情況。

4.生產企業藥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筑藥、壓藥、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作業人員培訓并經安全監管部門考核的情況。

5.在高感度工房室溫超過32℃、一般工房室溫超過35℃、大雷暴雨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停止生產規定的情況。

6.批發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保管員培訓考核情況;倉庫內外部安全距離、疏散條件、庫房布局、建筑結構、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等符合有關標準的情況;倉庫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執行流向登記制度、建立記錄檔案的情況,是否存在采購和銷售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的產品及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等問題。

7.煙花爆竹長期零售點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專人負責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距離、安全通道、零售場所的面積、消防設施等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是否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的或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等情況。

(六)建筑施工企業

1.企業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工程的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情況。

5.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訂及使用情況。

6.腳手架的設計、制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

7.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梁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訂及專家組論證和審查情況。

8.長大隧道施工的地質超前預報、洞內通風、鉆爆設計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圍巖變形監控量測及初期支護、二次砌襯、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實設計方案和有關標準規定情況;預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實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查和演練情況。

9.施工現場檢查及隱患排查情況。

(七)民爆器材生產企業

1.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能力和年度生產計劃組織均衡生產情況,對超員、超量、超產、超時“四超”行為的控制情況。

2.企業基礎管理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達標情況;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檢查方法-檢查表法》的檢查合格情況。

3.對2006年以“四超”專項整治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安全評價報告中指出的不合項整改落實情況。

4.按照《工業炸藥生產線電子監控系統設置安全技術條件(試行)》的要求,工業炸藥生產線儀表裝置自動監控和安全連鎖、人機視頻控制和電子監控系統落實情況。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的要求,清理危險品存放情況,不同品種不應同庫存放的必須分開儲存、完善監管及巡回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6.企業外部安全距離符合要求情況;企業工房、庫房定員定量標識及控制落實情況;生產線電氣設備接地和工房防雷設施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

7.主要設備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帶病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可靠、有效。

(八)電力企業

1.發電企業

(1)特種設備和壓力容器的安全質量檢驗檢測、維護管理和鑒定等情況。

(2)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測、補強加固和缺陷處理情況。

(3)并網電廠涉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監控系統、勵磁系統和調速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等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情況。

(4)火災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安全出口、廠內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況。

(5)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實情況。

2.電網企業

(1)電網一次、二.次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情況。

(2)防火、防雷電設施的配備、使用和維護情況。

(3)對重要用戶供電管理情況。

(4)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實情況,電網運行方式的復核審查情況。

關于交通運輸、漁業、農機等企業和水庫、學校、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

為促進重點行業和領域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2007]16號)要求,參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道路運輸、水上運輸、鐵路、民航、機場、漁業、農機等企業和水庫、學校、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現就道路運輸、水上運輸、鐵路、民航、機場、漁業、農機等企業和水庫、學校、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達到每個相關企業和單位,并督促其貫徹落實,認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業和單位在自查自改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全體員工的作用,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于7月底前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安全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一、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點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各類企業和單位根據本行業特點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一) 道路交通安全

1.排查、整治公共交通車輛、出租車輛超速行駛、違章變道、闖紅燈、爭搶進站拉客、隨意上下客等違法行為情況。

2.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點路段設置檢查服務站治理超載超限情況;排查整治國、省、縣非客運機動車非法載客情況。

3.排查整治農村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變型機)等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情況;農村無牌無證低速車輛、外掛車輛清理、登記情況。

4.治理超限、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5.排查事故多發點段情況;督促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制定事故多發點段整治計劃及整改落實情況。

6.駕駛人員違法信息通報制度落實情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對被通報的客運駕駛員處理落實情況;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處理落實情況。

(二)人員密集場所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情況。

2.疏散走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數量和形式以及保持暢通情況;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設置情況。

4.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5.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6.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電氣設備、電源線路的使用維護情況。

7.人員密集場所周圍違章建筑、室外廣告牌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問題整改情況。

(三)道路公交運輸企業、貨運站(場)

1.取得有關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車輛、駕駛員等取得合法證照、從業資格情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臺賬情況。

2.清理個體掛靠車輛情況,加強對“掛靠”經營的個體運輸戶、私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3.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嚴格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駕駛員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進行教育處理,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l2分的駕駛員督促其依法參加學習、考試的情況。

4.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采取的描施及落實情況;對車輛投保法定保險的情況;對應當報廢的車輛依法辦理報廢手續的情況。

5.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的有關要求及例行保養制度的情況。

6.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監管,按規定在沿途休息情況;安裝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情況。

7.加強貨運站(場)大型物件運輸裝載管理規定和落實整改的情況。

(四)公路建設及養護施工單位

1.從事公路建設和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施工許可的相關手續,以及制定相關施工安全生產和保通方案的有關情況。

2.按照公路建設和養護的有關規定,在公路建設和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標志和養護安全設施,以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導車輛和行人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情況。

3.在公路建設和養護維修作業現場按規定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等情況。

(五)水上運輸企業

1.經營資質及其主管人員、船員、港口倉儲作業人員取得資質情況;旅客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

2.老舊客滾船的安全技術檢驗和運行狀況,建立車輛綁扎、惡劣天氣停航、防止超重車輛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況。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保養、配備情況;未執行船舶修理計劃使船舶帶病營運情況。

4.船舶管理公司對代管船舶實施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費用未實施安全管理問題。

5.航運公司特別是中小航運公司對聘用船員的把關情況,對聘用船員的資格、適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訓情況;按最低配員要求足額配備船員情況。

6.從事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作業企業取得合法港口經營許可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證情況:危險貨物堆存地點、倉儲設備符合安全標準情況。

7.港口作業部門為控制船舶超載裝卸、客運站點超額售票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六)鐵路運輸企業

1.保障危險品、長大貨物等特種貨物運輸安全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機車、車輛、信號、軌道、道岔、接觸網等行車關鍵設備質量及維護情況。

3.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檢查及維護情況,道口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情況;鐵路道口平改立推進情況。

4.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設立以及安全保護區內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清理、拆除情況。

5.鐵路橋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鐵路線路兩側采礦、采石及爆破作業的監管情況。

6.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的道路及路塹上的道路、跨越鐵路的道路橋梁防護設施的設置、維修情況;下穿鐵路橋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標志及限高防護架的設置、維護情況;提速站區、線路封閉設施的設置、維護情況。

7.旅客列車“三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及站車防火防爆制度落實情況。

8.道路、鐵路共用橋防止車輛貨物超載措施落實情況。

(七)航空公司

1.運行控制能力情況。運行控制決策機制及完善運控流程情況;運行監控及通信保障能力情況;運行控制信息平臺建設情況;飛行數據綜合處理能力情況。

2.防飛行沖突情況。貫徹民航防相撞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民航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見》的情況;防相撞工作教育培訓情況;機組防相撞意識和技能情況;機載防相撞設備維護檢查情況。

3.機組資源管理情況。飛行機組決斷意識、機組配合、操作手冊教育培訓情況;結合典型案例開展機組理論知識培訓、情景意識訓練和機組資源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4.機組飛行準備質量情況。飛行機組對雷雨判別能力、繞飛雷雨規定、處置程序以及對所飛航線和飛機性能的掌握情況;機組網上飛行準備質量情況;異地執勤機組飛行準備質量的保證情況;機組人員執勤時間、飛行時間和休息時間滿足規章標準的情況。

5.飛機故障處理情況。對飛機發動機主要部件、操縱系統以及飛機性能檢查監控情況;對飛機較大故障處理程序和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八)機場和油料企業

1.整頓機坪秩序情況。機坪秩序專項整治情況;機坪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2006年機場符合性專項整治中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危險品運輸管理情況。機場貨運人員危險品識別培訓情況;針對托運人、貨運和貨物安檢三個環節落實安全責任、工作程序和貨檢制度情況。

3.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機場應急管理機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應急救援隊伍、技術裝備、救援能力情況;應急工作預案、程序和應急演練情況。

4.空防安全情況。機場安檢隊伍建設和執行安檢制度情況;計算機系統運行保障、安檢設施、設備的維護及配置情況;機場圍界的巡查和維護情況;飛機監護制度和交接程序執行情況。

5.確保航油質量情況。航空油料公司以及相關機場供油單位開展“航油質量”專項整治的情況;落實民航總局5月11日《關于開展機場航油供應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航油油源、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運行操作情況。

(九)漁業企業

1.漁船安全隱患治理和經費投入情況,漁船財產險和船員人身險落實情況。

2.取得合法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船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以及漁船航行簽證簿等情況,證書內容與實際相符情況;漁業船員持證情況,職務船員按規定獲得并持有相應資格證書情況,普通船員持有漁業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或“四小證”情況;對無證人員從事漁業生產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3.漁業船舶通信設備、信號裝置、救生設備配備情況,性能符合安全標準、運行情況;航行信號設備配備情況;漁業船舶滅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設備配備和完好情況。

4.漁船編隊生產情況,控制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和其他違規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船安全生產狀態情況。

5.漁船落實值班了望制度的情況。

6.漁船安全通信設備暢通情況,氣象預報警報的接收處置情況;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以及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

(十)農機行業

1.拖拉機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的發放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情況,進一步規范牌證核發行為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防范駕駛員超速、超載、非法載客、無證駕駛、違章操作和無牌行駛等違法行為的措施和落實情況;防范人身機械傷害措施落實情況。

3.農機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和農機事故統計、上報等工作情況;對已發生的農機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情況;對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和整改落實情況。

4.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參加年度檢驗情況,駕駛員參加審驗和安全學習情況,提高牌證檢驗率、審驗率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十一)水庫

1.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安全責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實情況。

2.水庫大壩廊道、護坡存在裂縫、滲水滲槳和老化現象情況。

3.閘門及啟閉設備、防汛道路、搶險物料儲備情況。

4.輸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縫、氣蝕、破損和變形情況。

5.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和通信預警設施的建設與完善情況。

6.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建項目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況;投入蓄水運行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驗收情況;尚未進行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調度運行方案的落實以及對病險部位加強巡視檢查情況。

7.小型水庫管理機構或專門的看護人員落實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措施落實情況。

8.通航建筑和設施的可靠性情況,制訂船舶避洪方案情況。

(十二)河道采砂

1.河道采砂企業的有關資質和許可的取證情況。

2.河道采砂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健全情況。

3.河道采砂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4.非河道采砂整治情況。

(十三)學校

1.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2.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3.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4.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5.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

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文4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絕多發性傷害事故和重特大傷亡事故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做好這項工作對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針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問題,加強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突出工作重點,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術,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藝和設備,實現安全生產。

二、明確工作重點,繼續深化專項整治工作

2004年我市建筑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除繼續開展對施工圍墻、土石方開挖、模板工程和腳手架搭設、塔吊拆裝、防高墜的專項治理外,還將開展施工現場辦公、生活臨時用房和市政工程的專項治理工作。重點為:一是塔吊、龍門架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點放在已取得成果的鞏固上,實行“一機一檔”;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裝和拆除,模板安裝必須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總監審批簽字后,方可作業。拆模前,其混凝土試塊強度必須達到設計拆模強度要求;三是繼續加強腳手架上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塔吊、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洞口臨邊作業等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繼續推廣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擴大鋼管腳手架專業搭設的覆蓋面;四是加大對施工現場辦公、生活臨時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動房要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對市政工程的監管,要把市政工程納入安全報監和監理的范疇,市政土方和管線敷設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術措施方可施工。

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文5

在全區上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實現區X屆黨代會、人代會確定的五年奮斗目標而努力的大好形勢下,我被區人民政府XXX區長提名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候選人。為此,我深感榮幸,同時,也深感責任重大。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時期,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人與自然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成為當今社會發展的主題,黨和國家對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新形勢,促進全區安全工作向更高水平邁進,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成為擺在我面前的光榮而艱巨的任務。如果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審議批準我任職,我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人大的監督下,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工作,嚴格要求,做一個無愧于組織、無愧于人民的好公仆。

一、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進一步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領會其精髓和實質,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以正確的思想指導實踐。緊緊圍繞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二、牢固樹立為民意識,正確運用手中權力,保持廉潔自律,勤政為民的黨員本色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我時刻牢記這一宗旨。

——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為民辦事落實到行動中,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敢于承擔責任。

——堅持廉潔自律,勤政為民。我深深懂得,自己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是人大依法賦予的,是用來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利益的。一定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勇于接受群眾監督,牢固樹立拒腐防變意識;要樹立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講奉獻,顧大局,保持艱苦奮斗,廉潔自律的公仆本色。

三、學習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堅持依法行政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一切事務必須依法辦理。作為國家公務人員,要做到學法、懂法、守法,不僅要注重對法律實體的熟悉掌握,更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做到依法行政。就本職工作而言,我必須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煤炭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杜絕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現象的發生,保證全區安全生產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通過推進依法治區,優化發展軟環境,為我區經濟快速發展做貢獻。

四、明確目標,再接再厲,做好本職工作

安全工作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大局。作為承擔全區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主要領導,我深深知道,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我將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堅持以身作則,當好班長,不斷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戰斗力;堅持以人為本,合理調配人員,做到人盡其才,充分調動全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上下一盤棋的的工作格局。緊跟時代步伐,樹立超前意識,不斷學習新知識,擴大知識面,提高全員綜合素質。通過強化基礎建設,突出重點工作,堅持依法行政,實現關口前移,完善管理機制,推進制度創新,開創全區安全工作新局面。

五、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規范各項工作

我們的權力是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法定程序賦予的。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不僅是我們應盡的責任,更是及時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的途徑。我將本著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繼續推行政務公開,不斷引深行風“雙評”,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定期、不定期地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情況,對人大的決議認真貫徹執行,對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意見和所提議案,及時答復和辦理。通過人大的監督,不斷修正錯誤,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安全生產監理制度范文6

摘 要 電力企業“兩票三制”管理制度的推行是電力企業長遠發展的基本要求,本文根據筆者的實踐經驗,從多個角度分析安全生產中兩票管理制度的制定模式和實踐方式,目的是最高效率的落實兩票制度。

關鍵詞 兩票三制 電力企業 安全生產

在電力企業日常經營發展過程中,安全生產是其發展永恒的主題,同時也由于電力企業的行業特點,安全生產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在電力企業的日常經營當中,“兩票三制”是一個基礎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前者是指工作和操作票,后者是指運行、交接、巡回和試驗輪換制度等,電力企業想要保持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良好發展,只能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才能夠真正的實現。因此,電力企業的日常管理當中,應當切實落實“兩票三制”的制度制定和基礎實踐,這是電力企業日常管理中一項基礎性的工作。

一、“兩票三制”具體制度的制定

嚴格執行“兩票三制”能夠為安全生產奠定良好的基礎,近些年來電力企業提升了對于兩票三制的管理重視程度的同時也在管理當中出現了部分問題,由此導致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從實際發展的情況而言,電力企業生產過程當中出現的大多數事故都是由于不規范操作導致的,這也從一個方面表明其和電力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關系重大,由此可見,重視“兩票三制”對于提升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意義重大。

(一)建立全面開票制度

重視“兩票三制”制度的制定,應當做到建立起全面的開票制度,對于危害到人身財產安全的制度必須進行嚴格制定,對于票面安全措施、危險的分析情況開票都應當實現全面的落實,主要是指在正常施工條件下的操作標準都應當制度化和規范化,必須持有工作和操作兩種票。

(二)健全員工培養制度

對于員工的培訓和培養,應當從提升從業人員的素質入手,通過脫產和小型培訓兩種方式對于員工的綜合素質進行提升,提升其主觀能力,令其能夠持續提升對于違規工作危害性的認識,形成安全責任意識全面的體系,實現良好的自我保護和自我防范形式,保障能夠實現,對于違規工作依照制度進行嚴懲,減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采取經濟和行政相結合的獎罰制度

通過經濟和行政相結合的獎罰制度來對于員工的行為進行規范,進而使制度管理能夠走向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路線,對于違規和違法的電力企業現象,應當遵守規則進行事故的調查取證、安全條例制定、獎懲條例落實等,對經濟和行政問題進行及時糾正,及時制止違章

對于模范地遵章守紀,采取“激勵”原則,抓兩頭和中間發展相結合,保障從業者能夠填好票、用好票、管好票,進而保障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

二、安全生產中“兩票三制”管理實踐

“兩票三制”作為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的基礎制度,也是我國多年運行發展當中總結出的基本經驗制度,這對于大多數的責任事故都能夠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1]要求電力企業將安全生產的理念落地生根,減少人為責任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操作事故的發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兩票三制”的落實,在我國當前的實踐發展當中,除了通常的三大問題外還應當著重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一)避免無票工作,嚴格監督工作票

對于無票的行政管理應當堅決抵制,其中包括打票、審批等多個環節,切記走過場現象的發生,從業人員應當肩負起其中的責任。部分從業人員為了節約時間和經理往往會出現縱容無票作業情況的發生,最終釀成事故。從業人員在工作票的使用當中應當嚴格進行把控,避免無票作業情況,在行業當中積極開展制止無票工作、反習慣性違章活動,大力宣傳遵章守紀光榮,違章違紀和無票工作可恥。有效地杜絕設備和人身傷亡事故。

(二)提升操作票管理能力

操作票作為操作命令完成的制定的基本依據,但是當前現有的從業人員水準十分有限,對于業務操作不夠熟練專業化和準確,專業技術的水平有限,對于業務操作不能夠做到嚴格執行,失誤性操作時時發生,由此可見,應加強對電氣操作、熱機操作的管理,使操作標準化。同時也應當高度重視操作分工的發展和員工技能的脫產培訓,同時電力企業也應當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從業人員在進行操作前對操作票進行仔細審核,操作內容需要具體,操作中分清監護人與操作人的職責,讓操作熟練的人員依據操作票按順序進行,執行好監護制度。

(三)完善交接班具體制度

交接班的相關人員應在達到掌握設備具體運行狀態的條件下才能夠接班,這對于從業人員的要求在于其重視檢查工作的地位,認真進行記錄和分析,在休班期間做好溝通工作,一旦出現事故對于各種事件發生的具體原因和過程進行分析,同時在交接過程中進行簽字交接確認,使接班人員思想上立即投入到工作狀態的有效過程,這并非是走形式。交班會一定要對本班工作及時總結、分析,注意時效性,這將有利于提高運行的工作質量。

三、結語

綜上,電力企業應以“兩票三制”為基點,以執行為榮,以執行不到位為恥,這樣通過制度約束和柔性引導,使廣大員工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新的飛躍。企業通過創造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培養自律員工,打造安全的電力企業,真正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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