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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理監督規程范文1
關鍵詞:山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
中圖分類號:TV51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032
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主要分為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施工初期質量監督、建設實施階段的質量監督、工程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共4個階段。
1 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到屬地管理或市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簽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書》。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是履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的一部分,在此階段,質監站須嚴格審查項目法人提供的下列附件材料:經批準的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文,初步設計報告和總概算文件復印件;工程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項目法人與設計、監理、施工(安裝)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復印件;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施工單位項目現場機構文件及人員組成。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考核證書復印件,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復印件,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復印件、安全考核證書B證復印件,專職安全員安全考核證書C證復印件;現場監理機構文件及人員組成,總監理工程師注冊崗位證書復印件,現場主要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監理資格證書復印件。
審查上述附件材料后,質監站應根據工程結構特點及施工合同要求,在質量監督書中明確填寫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質量監督期限和項目質量監督負責人及質量監督員的聯系方式等。
2 施工初期質量監督
在此階段,質監站根據工程結構特點、施工方案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編寫質量監督實施細則,制定可操作性、適合受監工程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計劃》,并印發給各參建單位。
工程開工前,根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339號)文的有關規程規范要求,應核查受監工程的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的資質證書和營業范圍等;對各參建單位的制度體系等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在工程做施工前準備工作,對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申報的工程項目劃分(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含主要單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進行確認;工程項目分部工程開工前,由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及施工等單位進行單元工程劃分,確定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并將項目劃分結果報質監站備案。在工程開工前對申報的工程外觀質量評定標準進行確認。
3 建設實施階段的質量監督
此階段,質監站的工作主要是監督檢查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的質量行為、質量檢驗及質量評定工作。
項目劃分是此階段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工程的質量管理與驗收是緊緊圍繞項目劃分來進行的,如果項目劃分不合適,有可能直接影響工程的施工質量評定等級,因此,質監站應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共同協商研究,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規定的項目劃分原則,合理對工程項目劃分進行確定,并報質監站確認后執行。
在施工階段,實體工程質量是以施工單位為主、各參建單位配合而形成的,因此監督檢查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尤為重要。其中重中之重是對施工單位整個施工過程中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是否正常;質檢人員是否熟悉各項質量標準;施工質量檢查的“三檢制”( 班組初檢記錄、施工隊復檢記錄、施工單位專職質檢員終檢記錄)是否能認真執行;單元驗收程序有無漏檢現象;檢查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的質量檢測項目、數量是否滿足規范要求,各項檢測記錄是否及時,各級簽字手續是否完備;工序質量、單元工程質量是否及時進行了自評,評定標準是否采用水利部編制的《施工質量評定表》;檢查各種施工質量檢驗評定資料是否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信息檔案管理是否規范;檢查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監理單位是項目法人在施工現場的管理機構,項目法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很大一部分工作交由監理單位來管理,監理單位質量控制體系運行是否正常,工程質量是否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關系到整個施工質量的好壞。因此,質監站主要監督檢查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是否熟悉每道工序的質量控制標準,對施工方的自檢是否及時簽證;是否及時填寫監理日志,是否及時對施工單位的質量檢驗結果進行了核實,是否及時對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進行了復核,監理跟蹤及平行檢測記錄是否真實、齊全,結論是否正確,簽字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按規定保存1份《工序、單元施工質量驗收評定表》和備查資料;是否及時組織了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與驗收工作;信息、檔案管理是否規范等。
4 工程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
水利水電工程驗收主要分為4個階段(《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的規定),即分部工程驗收、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由于在平遠縣屬地管理的受監工程均為小型水利工程,因此我縣對受監工程驗收階段一般采取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3個階段。
4.1 分部工程驗收質量監督工作
質監站對在分部工程驗收前通過不定期巡查發現的問題,將及時對建設、監理單位及有關單位發質量監督檢查結果通知書,讓其有關參建單位予以糾正。根據有關規定,質監站在分部工程驗收工作中的主要內容有:
抽查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對應表里的檢查項目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進行了簽字確認;
抽查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的檢驗檢測資料等,統計分析方法是否規范、準確;
檢查在分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過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是否進行了處理,處理后的結果是否已經過復查驗收合格;
檢查分部工程驗收資料是否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附錄G表G-1規定的“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要求,在施工單位自評、監理單位復核、項目法人認定后,由項目法人將分部工程質量結論報質監站核備;
參加分部工程驗收工作組會議。
4.2 單位工程驗收質量監督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質監站在單位工程驗收工作中的主要內容有:
檢查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資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檢查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的檢驗檢測資料等,統計分析方法是否規范、準確;
檢查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過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是否進行了處理,是否已有明確結論,是否驗收合格,是否已經按規定進行了缺陷備案;
由參建單位組成的外觀質量評定組,給建筑物外觀質量打分,計算得分率。質監站派員參與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外觀質量評定組的結論予以核定;
檢查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附錄G表G-2“單位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及《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4.0.11條款的規定,將驗收質量結論和相關資料報質監站核定;4.0.12條款的規定,將核定意見反饋項目法人,核定單位工程質量等級;
參加單位工程驗收的工作,向工程驗收工作組提出單位工程質量評價意見。
4.3 竣工驗收質量監督工作
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竣工驗收的程序;竣工驗收自查的主要工作內容;竣工驗收會議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和程序。根據有關規定,質監站在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中的主要內容有:
檢查工程消缺處理是否進行完畢,處理效果如何;
安全監理監督規程范文2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XXXXXXX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xx,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安全監理監督規程范文3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has a clear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s in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and it controls the total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implementing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s. Clea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both bears the responsibility of national policies an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responsible for national economic interest as well as the attitude to requiring quality, and carry out its responsibilities to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ruly. Various links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should be managed and coordinated, so that national interests are not lost, while promoting further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關鍵詞: 建設監理;安全文明施工;關系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relationship
中圖分類號:TU72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9-0047-02
0引言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保障,隨著建設工程監理制的引入,有關監理應對施工安全管理中承擔一定責任的呼聲已經提到了議事日程。文章對監理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作用以及具體怎樣做進行簡單的探討。
1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的監理事業經過二十多年的研究和實踐,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對工程監理,國家已有《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多個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明確工作方向?!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該法一建筑市場管理為中心,以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為重點,以建筑活動監督管理為主線,其中,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用建設工程目標控制來說,建設監理的工作主要是: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指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協調工作。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該條例以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為基線,規定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明確了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等內容,并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作了原則規定,其中,“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一章中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以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其中,違法行為:①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轉向施工方案進行審查;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③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④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指明:“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關于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優化設計方案、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審查設計文件,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和工期,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協調建設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方面的工作關系等。
綜上所述,任何建設工程都有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這三大目標構成了建設工程的目標系統,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施工現場做協調工作。
2建設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的責任體系
安全監理監督規程范文4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施工
科學技術的進步推動了建筑工程施工技術的提升,在工程質量不斷改善的同時也發現了諸多新的問題。安全監理工作不到位則是建筑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使得意外事件不斷出現。結合實際情況看,我們必須不斷加強安全監理措施,才能積極改善工程質量,保證施工操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并且為施工單位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為保持工程建設的安全性,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
一、建筑施工安全問題的嚴峻現狀及原因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問題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當中,由于工人或監理人員安全意識不夠,忽視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加上本身具有的危險性而發生的危害性安全事故問題。近些年,隨著我國建筑業的施工特殊性,高處和露天作業、立體交叉作業多,而且施工人員大多是臨時工人,決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
目前來看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①我國的建筑市場相對比較混亂,施工人員和監理企業的整體素質不高,存在大量的違背安全生產的建筑施工行為和思想,盡管監理行業已得到了飛速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建設工程監理還存在較多的問題: 法規的覆蓋面還存在死角,部分條文還需細化。工程監理是個新興行業,而且國家推行強制性監理,目前監理公司數量較多,但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具有安全責任意識強的監理人員,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低。
②安全防護措施費在施工安全投入方面明顯偏少。施工單位為了保證施工進度和工期,把有限的資金優先用于生產上,設備和安全防護措施落后、工人勞動條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造成了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給人們的生活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脅。
③加之安全應對措施的不完善,對突發事件的發生沒有先進的管理技術和信息技術加以支持和調節,使得建筑施工的安全問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面還會存在,在某些方面會非常嚴重。
二、加強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的重要意義
①有助于防止或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由于我國建設工程規模不斷加大,施工階段安全事故數和傷亡人數一直居高不下,個別地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仍然十分嚴峻; 在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實施安全監理是增強施工安全管理力量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措施。
②有助于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工程投資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建設工程都有投資、進度、質量和安全四大目標,這四大目標構成了建設工程的目標體系。在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由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從而保證了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有利于投資效益的正常回收,實現建設工程的目標控制和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③有助于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行為。監理工程師可以向各參建主體單位提出適當的建議,從而也有利于規范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行為。
④有助于提高建筑業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工程監理單位作為受建設單位委托、國家法律規定的在工程項目施工中的監督方之一,對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是最直接的。
三、完善建設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理措施
1. 健全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管理是企業管理基礎的一部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是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在企業的延伸和細化。因此,在大方向上面,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必須遵循三個基本原則,即科學性、可行性和現實性。也就是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既要有科學依據,又要有可操作性,還要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滿足勞動者的安全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教育的時間、應受教育的人員、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如新工人、外施隊人員等進場前必須接受三級( 公司、項目、班組) 安全教育。對危險性較大的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每年還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操作規程的訓練和再教育。對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和變換工種的人員,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監理工作人員應該制定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是消除和控制勞動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傷亡事故,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也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
2. 提高監理人員素質。首先,工程監理單位內部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保證安全生產監督責任的落實; 其次,工程監理單位的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監理機構的現場監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監理知識; 監理人員應熟悉并認真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方針政策等;最后,監理單位要加強對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應當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有效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實事求是,科學的工作作風; 具備專業理論知識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驗; 具有獨立處理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能力;
3. 建設施工安全監理文化。監理在建筑施工中也應根據安全文化的要求,制定并逐步形成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框架。安全監理文化的建設的主要目標是使企業職工建立起安全自護、互愛、互救、應急的安全文化體系,以企業為家,以企業安全為榮的企業安全精神和風貌,要在工人的心靈深處樹立起安全、高效的個人和群體的安全行為規范和安全與健康的奮斗目標。
4. 進一步加強完善現場施工的安全監理的管理。
4. 1 施工現場一般安全規定、安全技術管理、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 包括特殊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等) 。電梯井操作平臺安全管理、馬道搭設安全管理、大模板拆裝存放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網支搭拆除安全管理、井字架龍門架安全管理、孔洞臨邊防護安全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管理,防護棚支搭安全管理等。監理人員應該做好施工安全事故的保險措施,主要包括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絕緣用品、防職業病用品等的采購、驗收、發放、使用、維護等的管理要求。
4.2 制定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機械設備是指目前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垂直運輸和加工機具,由于機械設備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如果管理不當可能造成機毀人亡,所以它是目前施工安全管理的重點。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應規定,大型設備應到上級有關部門備案,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還應設專人負責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養制度,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及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4.3 制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使用廣泛、危險性比較大,因此它牽涉到每個勞動者的安全,也是施工現場一項重點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的內容,應包括外電的防護、地下電纜的保護、設備的接地與接零保護、配電箱的設置及安全管理規定( 總箱、分箱、開關箱) ,現場照明、配電線路、電器裝置、變配電裝置、用電檔案的管理等。
四、結語
總之,本文僅對建筑施工安全監理進行了較為粗淺的探討,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過程,需要多方面的協調和努力才能盡量做到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施工監理的體制建設,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的文化及意識,并重點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對檢查發現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應立即向責任人當場指出,督促立即糾正,并作進行跟蹤檢查,保存檢查記錄。
參考文獻
安全監理監督規程范文5
關鍵詞:煤田地質勘探;煤礦補勘項目;項目監理;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控制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TD916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22-019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2.094
西安煤炭建設監理中心西王寨煤礦項目監理部于2013年4月26日進場,隨即開展了監理工作。在工程施工中,監理人員忠實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職業準則,維護國家及甲、乙雙方的利益。堅持實事求是、深入現場調查研究,認真細致地進行施工中技術質量的監督與管理。在勘探項目管理、設計變更及論證等方面,充分發揮了專業特長,提出了許多監理意見,真正體現了“服務、科學、獨立、公正”的監理工作性質。
1 質量控制
1.1 事前控制
第一,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包括承包單位資質和承包單位委托的測井單位、煤巖心化驗單位資質。
第二,熟悉和掌握質量控制的技術依據,包括甲乙方簽訂的技術合同內容和項目涉及到的國家和煤炭行業規范、規程、標準。
第三,熟悉業主審批的施工設計。
第四,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對不合理的部分和不全面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見,尤其審查施工單位進度計劃是否合理可行。
第五,審查項目安全保證體系組成和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主管人員是否具備國家安監協會頒發的安全資質證書。
第六,審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組成情況,要求所有技術人員上報學歷(主要是專業)、職稱和從業
經驗。
第七,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為以后質量控制打好基礎。
第八,召開工作協調會,確定監理例會的時間、地點、內容事宜。
1.2 事中控制
1.2.1 對鉆探施工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第一,鉆孔開孔之前,施工單位采用精查勘探時的控制點坐標,用RTK南方“三鼎”T-20T測放本次井筒檢查孔位置,業主測量人員和監理部對其位置進行確認。不經過監理、業主共同確認不允許鉆機進場安裝。
第二,鉆機安裝結束后,監理部對鉆孔位置進行再次確認。為保證鉆孔施工孔斜及其他質量達到要求,監理部嚴格進行鉆機開孔驗收工作,不但檢查其施工準備(包括人員、材料)情況,尤其是檢查鉆機狀況及安裝是否垂直,保證開孔時天頂角為0。不經過監理人員驗收不得進行開孔鉆進工作。
第三,鉆進過程中,監理人員不定時間對施工記錄(包括大、小班記錄)、巖心采取、擺放過程進行巡視檢查,巡視檢查的重點是巖心擺放次序、巖心采取率和鉆孔測斜記錄,發現問題時通知施工項目部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繼續進行鉆進工作。
第四,采取旁站的監理手段對測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地球物理測井是目前地質勘探單位普遍采用的一種勘探手段,它的準確度很高,尤其是對煤層、鉆孔孔斜、井溫等反映很靈敏,目前綜合成果幾乎都由它的成果確定。業主和監理部對本項目所有鉆孔的測井工作均進行了現場監督。為了檢驗鉆探和測井工作質量,測井結束后,要求測井人員現場出具初步解釋。
第五,鉆探工作現場驗收。參加人員有業主代表、監理、施工單位技術負責。驗收內容包括資料檢查和現場煤巖心實際測量計算,并和測井結果進行相互驗證。確認各項指標(包括煤巖心采取率、鉆孔孔斜)達到技術合同和規范要求時,方允許施工方進行下部工作。
第六,對抽水試驗全過程進行檢查驗收。首先,同施工人員依據測井資料和鉆探成果對止水位置進行確認;和業主一起對止水效果進行檢查驗收,當管內外水位差達到“每小時不超過2cm”要求時,允許施工方進行下部洗井工作;洗井時,要求必須先用鋼刷對孔壁進行往返刮刷,鉆孔流出的水必須達到水清沙清,確保含水層徹底打開;在抽水過程中,檢查抽水試驗的連續性和穩定時間,要求水位穩定時間不得低于8小時,要求施工方水文地質人員繪制Q(S)曲線,觀察水位變化是否異常;抽查水位觀測記錄,當水位升降幅度和流量變化幅度達到規程要求時,才同意施工方停止觀測;丈量鉆孔深度,計算巖粉埋沒主要含水層的厚度,超出1/5時,必須重新進行抽水試驗工作。
檢4鉆孔C3T含水層抽水試驗中,監理部認為其操作雖然符合規程要求,但其降深不大,所取得的涌水量等水文參數誤差較大,故要求施工方繼續加大泵深,取得了相對準確的水文資料。
第七,采取旁站的監理工作方法和業主代表、施工單位地質人員對鉆孔封閉過程進行監督。首先,審查封孔設計是否符合本次勘探總體設計,是否合理可行;對封孔水泥質量進行檢查;審查水泥出廠合格證及其他質量證明文件;對封孔過程進行現場監督。監督施工方按照設計要求制作試塊。確保鉆孔封閉過程連續進行。
要求施工方在鉆機完成封孔工作后,按要求埋設孔口標志、對現場進行平整、環?;謴?。監理人員在鉆機撤離后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時通知施工單位現場項目部進行處理。
1.2.2 對井筒檢查孔要求高的鉆孔斜度,進行重點控制。要求施工方及時上報測斜數據,監理部及時對偏移量進行復算,發現孔斜超標,要求施工方立即進行處理。
1.2.3 對現場巡視時發現的問題,現場口頭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1.3 事后控制
對前期工程質量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指導下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
2 進度控制
2.1 進度的事前控制
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進度計劃,要求施工方細化進度安排,以周為單位編制節點計劃。
2.2 進度的事中控制
第一,場檢查各施工鉆機進度和孔深,發現進度遲緩時向施工方項目部提出加快進度的要求。
第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召開監理例會,檢查進度執行情況,分析影響進度的因素,要求施工單位將進度趕上來。
第三,為保證工程進度,通過監理例會紀要、監理月報督催業主按合同規定及時向施工方支付預付款。
第四,要求業主配合施工方做好和當地政府、村民的協調工作,為施工方開展鉆探生產創造條件。
3 安全控制
3.1 事前控制
要求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項目部要有安全主管人,各施工鉆機要有安全員。
嚴格進行鉆孔開工之前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有不安全隱患時不允許開鉆施工。
3.2 事中控制
加強巡視檢查工作,發現違法鉆探安全生產規程的行為,立即進行處理。和業主安全監察部、煤礦部與施工單位現場項目部一起進行安全質量大檢查,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
夏季防雷電、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為重點,有針對性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夏季,多次檢查鉆機避雷針的情況,嚴格要求打雷閃電時停工撤人,防止雷電傷人;冬季,多次對工人住的帳篷進行檢查,防止煤氣中毒。
4 結語
經過項目現場監理人員的努力,在業主的大力支持和施工單位現場項目部的配合下,西王寨項目監理部對工程質量、進度和施工安全等進行了有效控制。項目投資目標、質量目標得以實現,施工中未發生不安全事故。監理部工作得到業主的好評。
參考文獻
[1] 中國煤炭建設協會.煤炭地質工程監理規程(試行)[S].
安全監理監督規程范文6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建筑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推廣應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不斷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投訴。
第二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統一監督管理。
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市建筑行業管理處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對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市建筑行業管理處實施安全監督檢查負有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市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指導全市建筑安全生產活動、規范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三)總結、交流和推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工藝和管理經驗;
(四)對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建筑業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資格的安全培訓工作;
(六)對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調查取證,給予行政處罰;
(七)配合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
第九條工會、建筑行業協會應當配合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下達限期改正告知書,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五)對施工現場的整改情況進行核實,決定是否恢復施工;
(六)對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建造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現場記錄,記入該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并進行公示。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施工活動。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安全生產評價制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施工期間,應當對工程施工全過程實施安全生產評價。
安全生產評價的范圍、程序、標準、方法等具體規定,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工程項目安全監督檢查檔案,內容應當包括工程項目基本情況、相關建設手續完善情況、工程監督檢查記錄、安全生產評價資料、生產安全事故處理情況等。
第三章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以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依法落實各自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依法發包給施工單位后,應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單位工程管理人員名冊,包括姓名、年齡、學歷、職稱、聯系方式;
(二)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分析報告,包括: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環境、工程特點、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等內容;
(三)設計單位對工程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議;
(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各種地下管線資料和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工程相關資料;
(五)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憑證;
(六)監理單位監理資質等級證書;
(七)工程項目監理機構的專業監理人員配備情況及相應資格證書;
(八)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九)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十)臨時設施規劃方案及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使用成套活動房的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安裝檢測驗收記錄;
(十一)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十二)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和保證措施;
(十三)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和特種設備作業操作資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十五)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的型號、數量;
(十六)施工單位及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定施工合同后,應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足額撥付給施工單位。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期間,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建設單位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隱患未消除的,建設單位不得強制或暗示施工單位繼續施工作業。
第十八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業監理人員,根據工程特點,組織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建設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或無安全針對性指導內容的,總監理工程師不得簽字實施。
第十九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該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兼任其他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該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確需同時兼任其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應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但最多不得超過兩個工程項目。
第二十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現場施工機械和安全設施審查核驗??偙O理工程師應當組織工程監理人員,定期會同建設、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做好安全監理記錄。
工程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安全評價過程中,應當對施工單位評價活動實施監理。
第二十一條工程監理人員在實施工程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施工單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重大危險源和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制定治理、監控方案。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是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有效使用,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條對危險性較大的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成員應當在有關部門設立的專家庫中選取。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施工前,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告知施工現場所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施工過程中,定期報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報告和相關表格,詳細說明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處理情況。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評價有關規定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工程安全評價相關資料。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司索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吊籃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當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安全施工措施應當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起重機械等設施的使用登記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建筑起重機械等設施使用、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共同驗收合格的驗收記錄;
(二)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名單和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及安全操作規程;
(三)安全操作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四)法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合格報告;
(五)建筑起重機械等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建筑起重機械等設施備案證明;
(七)安裝單位告知的相關資料;
(八)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等設施作業環境平面布置圖和基礎圖。
第三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當天作業之前的安全檢查和施工期間安全生產巡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并如實填寫建設工程安全員監督日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有關環境衛生的強制性標準、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作業對人身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資料檔案。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內容包括:
(一)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文件,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
(二)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及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及實施情況;
(四)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包括:傷亡控制指標、安全生產達標、文明施工目標等考核落實情況;
(五)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六)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包括工程項目安全總交底、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七)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內容以及考核記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安全教育和持證上崗情況;
(八)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及工傷事故處理檔案;
(九)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包括起重機械、施工機具、腳手架搭設、施工臨時用電等檢查驗收;
(十)定期與日常檢查記錄,包括檢查內容、存在問題、整改措施、驗收結果、安全評價等書面記錄。
第三十四條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存在的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生產評價規定的標準進行整改。
第三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以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工程開工建設未落實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接到監理單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后,未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的;
(三)工程被責令暫停施工后,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未消除,強制或暗示施工單位繼續施工作業的。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施工現場未設立工程項目監理機構的;
(二)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或無安全針對性指導內容的安全施工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整改報告簽字實施的;
(三)未按規定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的。
第三十八條監理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以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總監理工程師未按規定監理工程項目的;
(二)未按規定配備專業監理人員的;
(三)未對施工現場建筑施工機械和安全設施進行審查核驗即簽署使用意見的;
(四)未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和整改復查的;
(五)未對施工單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評價情況實施監理的。
第三十九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制定本單位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
(二)開工前未按規定報請安全生產條件核驗或經核驗不合格仍擅自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
(四)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未按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設置的;
(五)違反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的;
(六)需專家論證的工程未經論證、審查的;
(七)工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評價的;
(八)未做施工安全生產記錄、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未按規定上報安全檢查報告和各類安全報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