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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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文1

【關鍵詞】:監理 安全 職責 管理 作用

中圖分類號:TE42 文獻標識碼:A

一、 引言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工程安全施工進行進行監督、管理。由此可見,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監理單位擔負著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在實際的施工管理中,總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作為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如何更好地履行監理安全職責,發揮監理的安全管理作用,管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幫助并督促施工單位消除安全隱患,搞好文明施工,不致發生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現場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因發生安全事故而被追究監理失職之責。

監理首先要有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意識,責任感要明晰,萬一因失職出了安全生產事故,監理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建設監理的責任主要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類。監理單位要為其在監理委托合同中的違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要為其在監理活動中的違約行為和違法行為承擔行政責任,因失職發生了群死群傷的安全生產或性質和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要為其在監理活動中的嚴重違法行為更要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和監理責任人員,要承擔違法或犯罪的后果。

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理應該履行的工作職責:

《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明確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就是所謂的犯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導則》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應該履行下列職責:

1、 將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的情況,以及在監理規劃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監理細則中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面情況。

2、 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考核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情況。

3、 審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

4、 審核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情況。

5、 審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投標時承諾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情況。

6、 復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情況。

7、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8、 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9、 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事故隱患情況或暫時停工情況;整改結果復查情況;向建設單位報告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況。

三、實際存在的問題

1、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安全意識薄弱,法律意識模糊不清,崗位責任制度不明確,未真正落到實處,自我保護的意識不強。監理隊伍和人員素質不高,專業結構不合理,隊伍不穩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強制性條文掌握和理解不到位。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方法和策略不靈活。原則性不強,遷就施工單位,害怕建設單位,怕得罪人。發現問題和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限。

2、監理單位資質掛靠,人員不到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不在施工現場履行管理職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不在崗。有的雖然在場,但責任心不強,形同虛設,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聽之任之,督促整改不力。

3、未將安全管理列入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沒有針對性,與施工現場實際不符,安全控制的關鍵點、安全控制要點、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沒有納入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中,沒有預先控制的措施,心中無數,對監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不清楚。沒有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對大型機械設備、腳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卸料平臺等其他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4、沒有建立健全監理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的責任制度,或者雖然有也沒有認真貫徹落實。

5、沒有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有關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審核(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B\C證件、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對總、分包單位和平行分包的單位的管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協調好各參建主體的關系。

6、沒有對施工企業創建文明工地,管理控制安全防護和文明措施費用進行有效監理。

7、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嚴格審查。

8、對施工現場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定期巡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沒有及時下發監理通知單、對整改內容要及時復查落實,聯系單下發不閉合、未按要求整改要及時向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告,督促整改不力。

四、如何更好履行監理的安全管理職責發揮發揮監理的安全管理作用

1、加強安全知識的培訓。針對監理企業監理人員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關知識缺乏的狀況,建議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舉辦安全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培訓班,使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相關知識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監理企業內部亦可通過經常性的學習交流等方式,提高職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是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它具有強制性,這就要求監理企業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安全管理行為。為此,監理企業對安全管理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如報告制度、檢查制度、獎罰制度等),把責任從上到下層層落實下去,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具體工作應作詳細規定。

3、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根據項目監理部具體情況,編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合理配備監理人員,明確相應職責,確保人員到位。

4、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到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為了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有效控制,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有針對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監理程序中補充安全文明控制章節,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進行有效控制,使監理人員的監理行為有規范、服務質量有標準、檢查考核有章程,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加強與施工單位的協調。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第一責任主體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須與其在進行充分有效協調和密切配合,才能控制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順利完成。只有正確處理好與施工單位的關系,建設工程才能安全有序地進行,工作才能順利開展。

6、切實抓好事前審查和事中控制。作為施工安全主體的施工單位,他們的生產行為是否規范,將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全局。項目監理部首先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的事前控制工作,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是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各種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到位等。施工中,監理部應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分析和找出現場施工過程安全事故多發的關鍵部位,采取相應的監理手段和措施進行控制。在日常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按照實施細則列出的關鍵部位、控制點和監理程序進行全過程檢查控制。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要心中有數。

7、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是項目監理部在現場實施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過程的真實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質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須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監理人員在監理日記中應詳細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以及發現、處理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總監應及時審閱并簽署意見。特別強調的是,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有跟蹤整改情況記錄,對例會、監理通知、安全檢查報告所提到的安全問題,亦應有跟蹤整改、封閉記錄。監理月報應對當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過程所形成的文件、記錄等資料要及時收集、分類、整理、匯總歸檔,這對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和規避監理的風險會起到一定的作用。

綜上所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尤為重要的是態度。只有工作態度端正了,才能集思廣益,積極學習相應的法律法規和管理知識,從而切實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工程項目的生產施工安全。

【參考文獻】

[1] 張昊: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探討[J].市政技術,2007(2).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文2

關鍵詞:安全生產;責任矩陣;監理單位;責任分配;管理流程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筑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到 2010 年,我國建筑業總產值已達到95,206 億元,比1985年增長了140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3.9%.2012年全國建筑業總產值135303億元,同比增長16.2%.全國建筑業房屋建筑施工面積98.1億平方米,同比增長15.2%.然而建筑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成為我國事故傷亡最高的行業之一。

1國內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我國建筑業死亡人數逐年上升,僅2005年至2010年的五年間,就增長了6.2%. 盡管相關部門的技術措施不斷提高,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斷深入和細化,但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而大多數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于建設各方的安全責任分配不合理,責任履行不落實造成的。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實,建設工程各方并未有效盡到現有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標準所要求的安全管理責任。在實際生產中構建安全生產責任矩陣,將其應用到各方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對落實各方的安全責任將有所助益。

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矩陣 [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矩陣以橫坐標表示建設工程各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 、監理單位、設計勘察單位及政府部門;以縱坐標表示建設工程全壽命周期中的各個階段,主要包括前期準備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前的準備階段和施工階段。該矩陣可以明確地表示出各建設工程主體單位在工程建設各個階段的安全責任分配,可對項目建設各方進行安全責任的分配,明確各方的角色與安全管理職責,有效提高項目的執行效率。

3 監理單位的定位

我國建設監理制度從1988年起步,歷經了20年的創新發展,已經形成了中國特色的工程管理制度。從1988年開始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工程監理制試點后,于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工程監理制。到1996年起開始了全面發展。在我國現行的建設管理體制下,監理單位作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矩陣的主體之一,已經成為工程建設必不可少的角色之一,其重要性也越來越明顯。一方面,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基于合同形成的委托關系,監理單位的屬性是中介服務單位。其管理的范圍是在建設單位的委托范圍之內;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門在履行安全監管職能時,由于自身人員和資源的不足,在制定部門規章、日常執法和事故處理中,政府部門對監理作為“獨立、公正的第三方”的要求和意圖日益明顯,希望監理單位能對工程建設中承發包雙方的行為起監督制約作用,期望監理單位能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提升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成為政府執法功能的輔助和履行安全監管職能的有力幫手[2]。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單位身兼建設單位業務委托和政府部門監管輔助兩種角色,要在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4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矩陣的構建及應用

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矩陣的幾個階段中,監理單位主要通過參與到施工前的準備階段和施工階段來發揮其作用。具體來說,在施工前準備階段,可以按照進場材料與設備、教育與培訓、委任、分包個階段劃分工作。

一、進場材料與設備階段,檢查施工單位擬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及材料的的檢測檢驗、驗收及備案手續等。

二、教育與培訓階段,監理單位應編制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理方案、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文件,明確監理崗位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熟悉項目概況,了解主要施工技術。

三、委任階段,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委任,明確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四、分包階段,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協議簽訂情況。審查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工程進入施工階段以后,監理單位則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計劃與審查工作。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二、指導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定期組織專項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

三、警示與防護工作。及時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消防保衛管理。

四、監督、檢查與整改工作。對現場安全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月度報告及其他報告,發現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主動控制安全工作。

五、隱患及事故的處理。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上報。及時了解事故情況,判斷事故嚴重程度,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并向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收集整理與事故有關的安全監理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責任,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獎懲(法律責任)。監理單位應建立監理人員的考核制度,定期對項目監理部進行檢查,對項目監理部工作進行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對監理人員獎懲的依據。

5 結論

安全生產責任矩陣的構建,不但可以建立起各個工程主體的安全工作流程,即各主體在建設工程各個階段承擔的安全責任,更重要的是可以對某一階段進行橫向梳理,得到在這一階段安全責任如何在建設工程各個主體之間進行分配,明確各方責任,可以有效提高各方安全管理效率。監理單位作為建設生產活動中必不可少的一方,對工程安全控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在監理單位構建起安全生產責任矩陣,不但可以清晰地梳理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的責任關系,而且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管理績效,提高監理綜合水平。為監理單位提供了一種具有參考價值的管理方法。

參 考 文 獻

[1] 方東平,席慧,楊釔,陳大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矩陣的構建及應用[J].土木工程學報,2012,45(9):167-174

[2] 周建亮,方東平,王天祥.工程建設主體的安全生產管理定位與制度改進[J]. 土木工程學報,2011,44(8):139-146

[3]方東平,黃新宇,黃志偉. 建筑安全管理研究的現狀與展望[J]. 安全與環境學報,2001,1( 2) : 25-32

[4]丁士昭. 工程項目管理[M]. 北京: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7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理風險責任

我國自1988年開始試點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為了貫徹2004年2月1日施行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6年10月16日當時的建設部了《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從那時開始,監理單位參與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開始走向規范化、具體化、程序化,至今已經快五個年頭了,其中的辛苦和心酸更讓人記憶猶新,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才能真切的感受到,在此談一些個人的淺顯看法。

一、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環境復雜

我國正處于經濟增長的快速期,安全生產事故層出不窮,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也是屢見不鮮,國家有關部門幾度出重拳進行遏制,幾經治理形勢有所好轉,但仍不能掉以輕心,必須高度重視,時刻警惕,堅決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1、自然、社會、人文因素共同作用,交叉影響。建設工程都要附著于一定的土地上進行,地質條件、氣候條件不同,社會各方支持、反對意見不一,受影響人群有的受益、有的關系不大,各地風俗人情、生活習慣各異,交叉影響、共同作用,必須分清是非,科學決策,見機行事,擇機而斷。

2、受利益鏈條的驅使,很多人難以把持。在當代中國錢是一個很敏感的東西,受利益驅使,有的人就敢于鋌而走險,迷失方向,有的人就忘卻自我,做出很不理智的事情,當然多數人還是能做出比較聰明智慧的抉擇的,從而無愧于時代的先鋒。

3、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心存僥幸心理。追求最大利潤是企業無可厚非的最高目標,施工企業亦是如此,確保施工安全就需要投入,花錢少而再不發生事故,就可多獲得利潤,多么美妙的想法?。∩偻度攵嗷貓笥幸粋€度的問題,超過一定限度就是一對矛盾,安全措施不到位,發生事故的風險就加大,有些人心存僥幸,如果不發生問題,錢就多賺了,雖然安全生產投資已列為專項支付,但執行起來仍然困難重重。

4、監理人員行使職責受到外界干擾。受利益驅使有些人就開始想法了,讓有關領導打招呼,雇傭社會人員干擾、威脅甚至毆打監理人員,監理人員失蹤的事情也有發生,以此來干擾監理人員正常行駛職責,監理工作環境受到挑戰。

5、制度形同虛設,落實困難,事后處理,預控不力。近些年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地方規定等已經越來越健全了,但是執行起來或誰去執行仍存在很多問題,安全生產事故往往事后處理很嚴厲,但是警示作用只起一段時間,僥幸思想依然存在,預控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夠,安全隱患不能很好的消除。

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

首先,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還應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其次,項目監理組織機構中應明確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指定專人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并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工作,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

再次,應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核定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施工階段:

⑴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⑵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⑶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⑷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三、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

1、監理單位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在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單位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查未通過的,施工單位不得實施;

3、在施工階段,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下達暫停施工指令,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執行或不停工整改的,應及時報告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4、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責任包括違法責任和違約責任兩個方面,監理單位必須全面認識,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委托監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進行工作,避免沒有依據的主觀臆斷和隨意行為。

1、應當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的情況包括:

⑴監理單位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或未經審查簽認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監理單位未及時下達暫停令并報告;

⑵監理單位在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未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暫停施工;

⑶施工單位拒絕按照監理單位的要求進行整改或者暫停施工,監理單位未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⑷監理單位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2、為落實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健全監理單位安全監理責任制,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負責;

其次,完善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工地例會制度及資料歸檔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監理內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

第三,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不斷更新知識,總結經驗,才能更好的做好監理工作。

五、建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風險應對機制

風險是指造成損失后果的不確定性,安全生產事故必定會造成損失,應列入風險應對項目進行管理,風險應對措施主要包括風險回避、損失控制、風險轉移、風險自留等。只有加強安全預控,制定應急預案,才能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頻繁發生和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風險回避就是切斷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根源,有時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損失控制就是提前采取措施(往往要增加一定的投入),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即使發生由于先前有預案,損失也會很??;風險轉移就是通過合同(比如分包)、投保保險等進行部分轉移;風險自留就是對風險不大,自身可以承受的風險,通過建立風險基金、應急措施、凈利潤支付等方式解決。

六、齊心協力共同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不是某個人、某個單位的事情,政府監督、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材料設備供貨商等單位應該各負其責,履行好本身的職能,積極溝通、巧妙協調,互幫互助,共同來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文4

1.1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職責與業主和監理方行為集識別

在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除施工單位之外,業主和監理單位也是直接與現場施工發生直接聯系的項目利益相關者,其中施工方是工程施工的直接實施者,業主是工程項目的組織方,監理方則受業主委托對施工過程和施工結果進行監督和管理。在分析國內外有關施工安全與業主方關系的理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建筑業實際情況,并根據業界專家的訪談結果,業主和監理方對施工安全的影響行為集可總結歸納。

1.2業主、監理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行為關系模型構建

如前文所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分為資質要求、安全措施及現場管理三個方面,為探討這三類職責與業主行為及監理行為之間的影響關系以及影響程度。在此基礎上設計相關調研問卷,包括三份量表:①施工安全影響因素的控制情況調查,其包括18個施工安全糾正因素;②業主行為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調查,其包括16種對施工生產安全產生影響的業主行為;③監理單位行為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調查,其包括17種對施工生產安全造成影響的監理單位行為。在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的支持下,共發放問卷212份,回收有效問卷139份,問卷地域分布涉及22個省市和自治區,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業主填報的有效問卷比例分別為61.0%、27.1%、11.9%。經因子分析法檢驗,各因素在相應類別因子上的荷載都較大,而在其他類別因子上的荷載較小,說明量表結構效度較好。經克朗巴哈α系數信度檢驗,各因子的α值均大于0.8,說明本研究的數據有高信度,可以用于后續的統計分析。

2模型計算結果

2.1模型的計算初步結果

通過對數據的初步處理,確信數據有較高的信度及效度之后,理論模型參數估計的初步運行結果如表3所示,從運行結果中可以看出,在顯著性水平為0.05的情況下,監理行為對資質要求及安全措施的荷載系數的p值都大于0.05,這表明在95%的置信度下接受兩條路徑系數都是0的原假設,所以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將其刪除或作其他修正。依據模型參數估計顯著的程度,可以接受假設H11,H12,H13,H21,拒絕其他原假設。根據此檢驗結果,業主行為對確保施工單位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資質要求、安全措施審核和現場監督管理等三個方面都顯著正向相關,而監理單位僅與工程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正面性,而與施工單位的資質要求和安全措施審核不具有顯著相關關系。在對模型進行參數估計后,還需要對模型的適配度作檢驗,如果模型適配,可以進行下一步的結果解釋,如果模型不適配,要判斷模型是否需要修正,但修正的過程應以理論及實踐為基礎,不能僅依據數據的統計指標。根據模型修正指標的參數估計發現,許多誤差項之間存在共變關系,即將這些關系釋放,則可有效降低卡方值,使得模型更好的適配,本文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22對誤差項的共變關系,對模型的再計算結果表明修正后的模型與實際觀察數據的適配有了較大的提升,更好地滿足了統計要求的分析標準。

2.2模型的修正與計算結果

為更清楚的描述業主行為和監理單位行為對施工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影響機理,可以借助統計學中的結構方程模型方法,以揭示潛變量與觀測變量相互之間及各潛變量之間的結構關系,并通過荷載系數和路徑系數來體現這些結構關系。在完成模型假設修訂和增加誤差項之間的共變關系后。出業主行為對資質要求、安全措施、現場管理,監理行為對現場管理的路徑系數均為負值,這是由于問卷中業主行為及監理行為的問題采用否定句式而造成的,因此在后續的討論中,這4條路徑系數都將取絕對值后進行探討。

2.3模型計算結果的解釋

(1)施工單位的安全相關資質要求受業主行為的影響較強,二者之間具有正相關關系,但受監理行為影響的效果則不顯著。在工程實踐中,由于對包括安全在內的各類資質要求多集中于招標環節,該環節受到業主方的主導,而監理單位較少參與;同時,施工單位資質的弄虛作假常發生于招標者與投標者之間的“串標”情形,即使后期監理單位發現了此類問題,也難以對此進行處理。通過測量模型可以看出,業主行為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糾正效果最好,即業主對資質要求中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影響最大,接著按照影響程度依次是對項目負責人執業資質影響、項目技術負責人執業資質、專職安全員資質的影響。

(2)施工單位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計劃水平與業主行為之間具有正相關關系,但受監理行為影響的效果則不顯著。安全措施通常作為標書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編制質量的高低與業主的要求和重視程度緊密相關。安全措施費的使用到位與否以及總分包之間的安全職責劃分,同樣受到業主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中對安全目標水平要求的影響。監理單位行為在這方面的作用和影響與其在資質要求因子中的作用類似,二者之間無顯著的影響關系。通過測量模型可以看出,業主行為對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糾正效果最好,即業主對安全措施中的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影響最大,然后按照影響程度依次是對總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安全措施費用、以及安全措施方案和專項方案等的影響。

(3)項目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同時受到業主方和監理單位的正面影響,且之間具有正相關關系。業主越重視安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就越好。業主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影響包括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兩種途徑,且直接影響所占比重更大,充分表明業主在工程建設項目中起到毋庸置疑的龍頭地位,而監理單位作為業主雇傭和法律強制的監督角色,其在安全管理中的話語權相當有限。通過測量模型可以看出,業主方對施工單位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到位及糾正違章作業的糾正效果最好,即業主的直接和間接行為對現場管理中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到位及糾正違章作業的影響最大,其次按照影響程度依次是對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落實、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及資質、安全防護用品和施工機械使用及管理、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方案管理、起重設備管理、應急預案的要求的影響。

3進一步的討論

3.1業主、施工和監理三方的角色復雜性

業主的概念在工程建設中常常與甲方、建設單位等交互混用。原建設部有文件指出,建設單位是“項目投資主體、開發主體或者代建單位等在工程建設期間履行業主職責的企業或單位”。在理論上,業主是基于產權界定的角度,系指擁有物業產權的人或單位;甲方則是基于合同權利義務的角度,系指合同中支付報酬的一方;建設單位則是從項目法人的角度,是代表項目投資方完成項目建設管理的一方。因此,業主和甲方是“提供資金,采購相應的標的物,并對其享有所有權”,是經濟活動中的買方或者消費者,建設單位則是“整個工程項目的組織者和核心”,具有工程建設的“全面管理權”,是經濟活動中的生產者,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是項目生產組織鏈條中的下游供應商?,F有相關法律法規均以建設單位而非業主或甲方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無疑是準確的。但在法律關系內容上,對建設單位安全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更多的體現了其業主身份的消費者和買方角色,并未發揮建設單位作為生產者和組織者在安全管理活動中的積極影響能力。

監理單位的角色爭議由來已久。從監理制度設立之初就有“獨立第三方”和“業主方的咨詢工程師”的討論,自《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后,又出現了監理單位“代為受過”的爭議。從工程實踐的調研來看,監理單位發現了施工企業安全方面的問題后,只有通過口頭、監理工作聯系單、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暫停令、專題會議、報告建設單位(業主)或政府主管部門等柔性、間接手段要求施工企業進行整改或反映問題,但這些建議和報告在得不到建設單位(業主)和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時,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只能成為程序化和紙面化的避責手段,前文的模型也支持了這一現實情形,即監理單位在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上遠低于現行法規和預期,相反業主(建設單位)對施工安全的影響能力巨大。

施工單位的角色復雜性來自于工程建設項目單件性和離散性的特點,不同于制造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建筑行業的施工單位以承包方式組織項目施工,在承包方式上存在多家施工單位平行承包和多級總分包的復雜形式,更有違法層層分包和非法轉包的情形?,F行法律法規中,僅僅籠統的以“施工單位”為法律關系主體,列出了其應當履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并未考慮實際存在的復雜承包關系帶來的各施工單位安全職責交叉混亂問題,而監理單位由于是施工現場的常駐單位之一,成為了遏制和減弱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混亂的連帶責任主體,顯然,這一混亂的根源并非是監理單位的監督不力,而在于不同承發包方式下施工單位在安全管理上的組織混亂。

3.2提升建筑業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議

基于以上對業主、監理和施工單位在安全管理上行為影響機理模型和角色復雜性的分析,本文認為,從根源上提升建筑業安全管理水平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層面:

一是提升對業主安全責任的要求,發揮其生產者和項目組織者對安全生產的影響,防止其盲目壓縮工期、盲目壓低造價和違章指揮等危及安全生產的行為。歐盟在1992年公布的《建筑業作業場所指南》(CEC,1992)首度明列業主安全責任,英國2007年頒布修訂后的《ConstructionDesignandManagementregulations》(CDM2007),使業主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上的角色和作用得以具體化,美國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局OSHA在近年來的多個事故調查和處理中將業主納入控制性雇主的角色進行處罰。在我國,已有學者提出將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主體,但在將業主(建設單位)納入安全責任追究體系時,尚需考慮到在不同承發包方式下業主(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管理參與程度的影響因素,如在BOT(建設-運營-移交)方式下,建設單位同時是施工總包單位,又是項目建設和運營期的業主,但在EPC(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方式下,項目總包商承擔了項目設計和實施的全部職責,業主介入很少。因此,盡管難以“一刀切”的將業主視為工程建設安全的第一責任主體,但必須在后續的政策法規制定中明確業主(建設單位)是工程安全生產的重要責任主體之一,且在業主干預工程建設程度較深時會成為控制性責任主體或主要責任主體。

二是細化對施工單位在各種承發包方式下的安全職責要求。如上文所述,工程項目的復雜組織形式決定了項目現場存在多家施工單位交叉作業和平行作業情形,導致安全事故的直接致因可能是受害工人的所屬施工企業,可能是同時作業的其他施工企業,可能是之前作業單位完工后遺留的安全隱患,可能是現場有責任消除安全隱患而未采取相應措施的多家施工單位所致等等,對于發生安全事故的項目現場,所涉及施工單位的責任輕重更有直接導致、間接造成、有責任糾正、有義務提醒等等,遠非當前法規籠統以“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所能涵蓋。因此,根據項目的承發包方式和現場項目組織特點,細化總包、分包單位以及平行承包單位、施工管理單位在平行作業、交叉作業和前后作業等各類情形下安全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區分,不僅能從根源上消除組織混亂帶來的安全水平提升障礙,也將有助于極大的提升業主和監理單位對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效果。

三是根據事故致因理論而非市場主體角度重新區分現行法規條例中規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無論建筑法還是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相關主體安全管理責任時均以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等市場主體的角度進行區分,但是從上文3.1的分析可見,承發包方式的差異會對各市場主體在安全管理上的控制能力造成極大的影響,難以依據現行法規條例確定業主、監理方、總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但從事故致因的角度來看,與工程安全事故傷亡工人相關的企業責任主體涉及到四類,分別為造成現場產生危險源的隱患致因方、受委托負責清除現場危險源的隱患消除方、暴露在危險源附近的施工作業人員的雇傭方以及對工程現場監督管理具有指令權和決策權的工地控制方。該四類責任主體的劃分,一方面可以明確現場多家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與特定事故隱患相關的各施工方分別承擔工人雇傭方、隱患致因方或隱患消除方的責任,較目前事故調查中常見的施工單位違章施工、違規操作等事故責任劃分更為清晰準確;另一方面,有助于理清在不同的承發包方式下業主(或監理)的安全管理責任,即僅當業主的指令或決策將誘發新的危險源或造成原危險源不能消除時,業主(或監理)將被定性為事故責任的工地控制方。

4結論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文5

[關鍵詞]:安全生產監理責任落實

中圖分類號:F530文獻標識碼: A

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是工程建設中及為頻繁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監理工程師們經常碰到的安全監理責任。對此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有正確的認識。

首先,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在“掌握、提高”上“重在落實”。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不斷地學習和“掌握”國家和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特別要“掌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提高”對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認識,煉好“內功”,提高素質。

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掌握的法規及有關文件有: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2、《建筑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

5、《監理規劃》;

6、《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御工程施工方案》;

7、《監理規范》。

為了執行好《安全生產條例》,工程監理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在編寫的監理文件(監理規劃、實施細則等)中,要體現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內容、措施,明確分工和責任,在實際工作中,有章可循。

其次,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工作中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在“審查、核驗”上“重在落實”

第三,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階段,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在“監督檢查”上“重在落實”。

1.檢查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且基礎圖紙必須由設計單位出圖并蓋有出圖章。

2.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縱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3.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指揮信號不明確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的“十不吊”。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及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升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栽,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二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度角。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6.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套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7.塔機的拆卸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全體拆卸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置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9.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對起重吊裝機械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11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12.不定期抽查現場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到崗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除檢查上述項目以外項目監理機構還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旁站監理:

1、塔吊基礎混凝土澆筑;

2、塔吊安裝過程;

3、塔吊頂升過程;

4、塔吊拆卸過程;

5、臨街起吊重物;

6、體積巨大或起吊重量較重的物體;

第四,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排除一切干擾,在“預防、糾偏”上“重在落實”。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發現違章指揮、違規操作時,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要

求施工單位整改、停工整改、報告建設單位、甚至上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發揮快速上報通訊網絡的作用。正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所講,“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正是由于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堅持“預防”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偏”,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又多了一層保障。這時,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做到,排除一切干擾,該整改的要整改,該停工的要停工,該上報的要上報,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p>

第五,“重在落實”還要做到,將在監理工作中形成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監理資料,進行“收集、歸檔”的要求。

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也是各種安全生產的監理資料,如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生產指令、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安全設施和施工設備的驗收手續、監理日記、監理月報、工地例會和專題會議紀要、安全巡視記錄等形成的過程,這些監理資料,以文字的形式,記錄了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實際行動和過程。這些監理資料,是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辛勤勞動的結晶,是“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原始記錄,是“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的有力見證,是最重要的文字記載。因此,這些安全生產的監理資料,在工程施工的監理過程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收集起來,加以整理、立卷、歸檔、備查。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范文6

1.1組織保障

從事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的監理單位,在接受建設單位委托任務后,首要工作就是按照投標文件的承諾,在工程實施區域建立項目監理部,配齊項目監理班子。任命素質高、監理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在行業內享有很高威望的專業技術人員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由于地下管線普查工程涉及物探、測量、計算機等多種學科,在監理人員組成上要充分考慮到各個專業的配比,合理配置各監理崗位的人員數量,且所投入的各級監理人員均應取得與其工作相對應的由國家認可的技術資格。建立健全以總監理工程師為領導的項目監理組織機構,發揮各自專業的優勢,履行監理的各項職責,為業主提供一流的監理技術服務。

1.2設備保障

配備先進、科學的檢測設備是做好監理服務的技術基礎。城市地下管線一般埋設于城市各級道路路面之下,有不可見的隱蔽性,受地理環境等工作條件和目前探查技術手段的局限,各環節存在的質量隱患都可能造成不可預測的工程事故,因此,為了確保如期高質量地完成普查監理工作,除了配備高素質的監理班子外,投入先進、科學的檢測設備,對管線普查工程監理極為必要。

2質量與安全保證體系

2.1質量保證體系

為確保給業主提供優秀的成果和優良的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網絡和質量保證體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技術負責是監理項目質量直接責任人;各專業監理負責本組質量把關,保證各級監理員嚴格按《監理導則》和《技術規程》的要求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監理部監督探測單位的三檢情況并督促其落到實處,工程施工的每一環節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從而保證了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

2.2安全保證體系

管線普查監理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組織機構,成立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組長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專職安全員,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認真落實各專業監理的安全職責,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自作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監理單位在做好工程質量、進度監控的同時,要加強對探測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具體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儀器設備安全、管線設施安全和周圍群眾的安全。監理人員巡視時,要嚴格監督探測人員是否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問題立即糾正,杜絕安全事故,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過程控制與協調

3.1過程質量控制

在普查項目實施過程中,經常性地進行安全目標值、質量目標值、進度目標值、投資目標值與實際安全目標值、實際質量值、實際進度值、投資支出值進行比較,如發現偏離目標,則采取糾偏措施,以確保項目總目標的實現,這就是地下管線普查工程項目過程控制。監理受業主的委托以合同為依據,對地下管線普查項目實施進行監督與管理??刂剖潜O理任務的核心,從根本上講沒有控制就沒有監理,控制是項目監理目標實現的重要保證,是其目標實現的必要手段。在地下管線普查工程實施過程中要使監理控制有成效,就必須堅持控制程序化、標準化和科學化。過程質量控制監理要貫穿始終。

3.2溝通與協調

做好溝通與協調,也是監理單位的職責所在。監理單位在開展協調工作時宜采用會議(例會)協調、現場協調和書面三種協調方式,具體方法的運用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在管線普查工程中,監理單位要積極履行溝通與協調的職能,積極協調業主單位與探測單位、探測單位與權屬單位的關系,發揮橋梁紐帶的作用。

4服務化的監理模式

4.1嚴格監理、熱情服務

監理人員應嚴格遵守監理的職業道德,做到守法、誠信、公正、科學,按照“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監理原則,明確崗位職責,努力做好項目監理工作。做好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費用的四大目標控制。監理人員還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積極主動、勤奮刻苦、虛心謹慎地工作,依法履行監理職責,成為業主的忠誠顧問,積極維護業主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干一方工程,讓業主放心,讓施工單位安心。

4.2“防檢幫”結合的監理模式

“預控為主,檢驗為輔,安全第一”是地下管線普查工程監理的基本方針,必須積極貫徹執行。同時,也應該樹立“預防為主,檢驗為輔,積極幫助”的‘防檢幫’監理服務理念。

5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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