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常見問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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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常見問題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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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常見問題范文2

摘 要:一直以來,除了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或糾紛當事人雙方約定外,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訴訟請求。2007年,北

>> 淺析律師費轉付制度 論律師費用轉付制度 淺析我國律師費用轉付制度的構建 律師調查取證權制度研究 新刑訴法修改后律師介入制度研究 辯護律師豁免權制度研究 我國律師制度的發展及問題研究 淺析律師誠信制度 論英國出庭律師制度 我國律師刑事豁免權制度構建問題研究 醫療糾紛調解制度中購買律師服務的研究 國外軍隊律師法律援助制度實踐研究 司法改革新形勢下特許律師制度研究 律師的風險研究 律師執業權利制度現狀與完善 律師制度的引進與得失 我國的律師辯護制度 關于律師制度改革的思考 外國律師在場制度的啟發 律師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中國 > 藝術 > 律師轉付制度研究 律師轉付制度研究 雜志之家、寫作服務和雜志訂閱支持對公帳戶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李 寧")

申明:本網站內容僅用于學術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告知我們,本站將立即刪除有關內容。 摘 要:一直以來,除了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或糾紛當事人雙方約定外,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訴訟請求。2007年,北京市政協委員劉子華律師在北京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的一份提案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他提議,應在立法中將勝訴方的律師費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四年過去了,律師費承擔問題的現狀如何,本文將專門就此問題進行闡述。關鍵詞:律師費;轉體制度中圖分類號:D90-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0)18-0202如今,遇到各種法律糾紛,當事人委托律師的情形越來越多,法律本身的專業性,內容的龐雜性,對于普通公民來說實難駕馭,只有專業的律師才能做到駕輕就熟。然而聘請律師需要支付律師費,即使對方敗訴,律師費也需要自己承擔。這無疑增加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不利于糾紛的根本解決。如何合理分擔律師費有利于社會公平,實現法律公正。一、 律師費轉付制度的現行法律依據雖然對于這種制度并無系統性規定,但各部法律中的一些相關條文,給了勝訴方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的法律依據。(一)《民法通則》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保ㄈ┳罡呷嗣穹ㄔ骸蛾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6條明確規定了:“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保ㄋ模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1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五)《著作權法》第48條明確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明確規定:“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二、實踐中法院處理律師費承擔問題的基本原則(一)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律師費,在不違悖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法院按照合同自由、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一般會判決律師費由違約方承擔。(二)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違約責任的承擔約定了違約金,且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已經足以彌補其實際損失的,對于當事人提出的律師費由對方承擔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不予考慮。(三)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時,法院一般不會支持一方要求對方承擔其參與訴訟所支出的律師費。(四)支持律師費的標準:一般法院會參考各地公布的收費參照標準,超出參照標準的律師費用不列入損失賠償的范圍。(五)普通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所花費的律師費如何承擔并沒有規定。民商法中涉及名譽侵權這一類案件時,如果法院認定侵權,往往會支持律師費。三、律師費轉付制度個案可適用但不宜確立為一般規則目前對于律師費的承擔問題,各國一般有兩種做法,一是以德國式,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一是美國式,由雙方各付各的律師費。目前大多數國家都實行美國規則。作者認為,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高速發展期,新的社會關系不斷產生,比如物業、房地產權區分等領域,某些秩序正在形成過程中,人們對權利義務問題的孰是孰非還難以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會加大訴訟風險,不利于促使人們通過訴訟來維護自身權利和積極地參與新的法律關系形成。四、過渡階段的建議由于我國還沒有在法律、司法解釋中對這一制度做出明確的規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將來發生糾紛,由敗訴方承擔對方律師費。這樣的約定不違反我國法律,法院一般會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判律師費由敗訴方出。

法律援助常見問題范文3

在考察了流動人口的需求現狀后,選取兩大代表性社工機構“南飛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與“鵬星社會工作服務社”進行深度訪談,以剖析目前佛山社工機構對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的概況和成效,評估社工機構服務與流動人口需求的差距。表2是對上述兩大社工機構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的總體情況介紹。從表2可看出,目前佛山市社工機構對流動人口的服務主要局限在社區融入這一領域,兩大社工機構的服務都有特色、亮點,如南飛雁在工傷維權的服務已較為純熟并有一定影響力,鵬星則首創了企業社工服務拓展了服務領域,但服務力度、專業性還有待加強;對于其他方面的權益保障服務,社工機構還涉足較少,前述論及流動人口需求迫切的服務領域大部分還處于空白地帶。

2社工組織服務提供與流動人口權益保障需求的差距研究與服務方向探析

2.1當前服務提供與權益保障需求差距分析對比流動人口需求現狀與社工組織的服務供給現狀(見表3),不難看出佛山地區的社工組織對流動人口的服務供給與流動人口的實際需求之間還存在著明顯的差距,社工組織的服務水平還處于較低水平。1)需求范圍廣,而服務提供多集中。流動人口的權益保障需求在七大維度均有涉及,特別是在職業、收入與維權、子女教育,社會保障、居住情況和社區融入幾大領域表現出較高的需求水平,但是佛山市社工組織針現時的服務供給未能指向流動人口需求的各個方面,而是集中于職業規劃、工傷、子女教育和社區融入等個別項目,尤其社區融入是大多數社工服務介入的重點。對已涉足的項目,也存在服務邊緣化等問題,未能滿足流動人口多樣化、核心化的需求。具體表現在:一是流動人口在勞動維權、工作介紹和職業技能培訓方面需要有進一步的支持。有些專注于服務外來工工傷咨詢的社工組織在這一層面能夠提供較完善和系統的服務,例如南飛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其服務提供包括工傷探訪和維權指導,但是這樣的組織規模較小且數量不足。二是子女就學和子女課后輔導一般是困擾流動人口的主要問題,需要各方的支持和幫助。有些社工組織評估到流動人口在這一方面的需要后,開展或探索提供相對應的服務,如托管服務(含課后輔導,主要是發揮大學生義工的作用),并且透過活動促進了親子關系,但對子女就學政策等方面社工服務尚未涉及。三是流動人口明顯對于社會保障,特別是社會保險、重病、工傷事故救濟表示出極高的需求水平。一些社工組織嘗試從政策倡導方向作出努力,但涉及面并不廣,且服務效果也不明顯。四是流動人口存在出租屋治安與衛生治理、公共服務供給的需要,社工組織的服務并未涉及這些領域,當前存在服務的空白。五是社區融入。流動人口對于參加集體活動表現出了較強的愿望,但是由于時間和渠道等方面原因而未能滿足其參與的意向。與此同時,流動人口也表現出了很強烈的與本地人進行交往的需要。社工組織在這一層面的服務提供較多,包括普法宣傳、社區共融活動、外來工義工隊伍等,對促進流動人口的社區融入收到了一定的效果。2)需求程度高,但服務內容難深入。流動人口對服務需求的程度高,但社工組織的服務力度尚欠深入。以上述兩大社工機構為例,長期專注于工傷維權服務的南飛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在工傷事故法律援助這一版塊已形成較為系統的服務網絡,但法律援助的專業度和服務深度還有待提高,服務僅限于簡單的工傷認定程序咨詢,專業的法律服務需依賴外部資源。鵬星社會工作服務社聯結社區社工和企業社工服務外來工,服務形式有創新,但其服務關注點卻單一集中在社區融入、子女教育與職業規劃等方面,并且多以社區大型活動的形式進行,活動形式和服務專業度有很大局限性。就目前各大社工機構運作較為成熟的社區融入服務而言,普遍存在活動方式單一和活動內容欠深入等問題,最常用的服務方式多是舉辦社區性活動,如表演、宣傳等,未能深入了解并滿足流動人口的真正需求,缺乏系統運用社工專業手法開展社區工作服務的成功案例,社區工作手法的專業性還有待加強。3)供給未平衡,缺口補足需求大。整體來講,流動人口的權益保障的需求與社工服務供給未能達到平衡,流動人口作為一個城市極具特色的人群,對其需求的關注是與對其重要性的增加和社會建設的推進相伴生的,社工服務的提供也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所以這便自然地導致了需求在前,供給在后,且供給不足的問題產生。面向范圍廣和水平高的需求,社工組織針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目前仍著重于某些方面,例如職業發展、子女教育和社區融入,而針對大范圍的維權支援、流動人口的公共居住環境和公共服務等方面,多數社工機構的服務仍處于空白地帶??梢?,流動人口的權益保障的需求滿足仍存在較大缺口,社會針對流動人口提供的服務還需加大力度,特別是要推進社工組織專業性的發揮和大范圍地拓展針對流動人口的服務項目,并解決因時因地產生的問題。

2.2社工組織服務提供的方向探析要滿足流動人口廣泛而深層次的需求,社工組織的服務供給還需在廣度和深度上拓展和延伸。為對社工組織下一步服務流動人口的重點領域有一個清晰認知,本研究對流動人口在上述維度中的各項顯性需求進行排序,通過橫向比較,列出當前流動人口需求最迫切的八項服務;同時讓社工組織結合服務偏好、實施難易度等因素對上述服務的優先次序作出排序(見表4)。通過兩者對比,指出社工組織下階段提供流動人口服務的方向。綜合流動人口的問題關注點,社工組織現有服務的開展情況、服務意愿,服務在現時政策背景下推行的難易程度,社會發展的長遠需求等多種因素,本研究提出社工組織下一階段的發展方向,如圖2所示。從近期來看,在流動人口的服務上,社工組織應主要將工作集中于不斷深化社區服務、近一步拓展外來工子女服務、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持續介入外來工維權保障、彌補社區環境治理空白這幾個面;而從長遠的服務發展來看,社工組織應該考慮在政策法規的普及與解讀、民意收集與表達、政策倡導以及承擔政府下放的相應職能等方面進行規劃與準備。

3社工組織介入流動人口權益保障服務的發展路徑

根據服務的性質、流動人口需求的特點以及佛山地區社工組織的發展狀況,社工組織提供流動人口服務的基本方向又可以分為近期與長期兩個部分。

3.1社工組織服務流動人口的近期目標近期目標設定的主要依據是流動人口需求較為迫切、社工組織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相關服務經驗以及有較強的服務偏好。1)推動社區融入服務向深度發展。社區融入服務是社工組織介入流動人口服務的切入點,目前有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的社工機構皆以該項服務為主體或僅限于該項服務,主要工作手法是以舉辦社區活動、宣傳外展、成立社區義工分隊等形式增加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的交往機會,加深相互了解以消除隔閡偏見,推動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社區。目前該項服務已在我市有較大的普及面,個別機構的服務范圍已覆蓋鎮(街)的所有村居(如鵬星),成效較顯著,這也是為什么受訪者對該項服務需求不是特別迫切的原因。對該項服務,社工組織下階段的發展目標應是深化提升,從就業與收入、參與社區治理、當地文化風俗認同、歸屬感等方面擴展服務內容,運用家庭、小組、社區活動等專業手法豐富社區融入的服務方式。2)拓展外來工子女服務領域。流動人口和社工組織雙方均對外來工子女服務這一領域顯示出較大的需求偏好,社工組織應盡快拓展這一領域服務,實現雙方的供求匹配。目前社工組織主要是在開展個案服務調節親子關系過程中對外來工子女教育這一問題有所涉獵,或是在假期舉辦托管班惠及部分外來工子女,但服務內容呈現邊緣化,沒有涉及外來工子女就學、課后輔導等核心關鍵內容。社工組織可先以提供課后輔導為切入點,通過舉辦假期夏令營、培訓班等形式拓寬社工組織對外來工子女的服務內容;同時因為與本地居民子女生長環境存在差異,外來工子女心理健康發展以及社區融入也應是關注的焦點,社工組織可采用小組工作的手法促進外來工子女教育引導及與當地居民子女的交流;在義務教育就學方面,因受政策、制度環境所限,社工組織可在這方面嘗試發揮資源聯系、政策宣講的作用。3)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介紹等服務目前還處于空白地帶,考察社工組織的服務方式和開展意愿,這一服務領域是下階段可以試點推行的。目前政府每年都有開展對未就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但僅限于戶籍人口。社工組織可通過相關調研,掌握流動人口需求人數、培訓需求的內容,提議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社工組織施行。在工作介紹方面,社工組織也可發揮第三方中介機構的作用,與政府部門、企業密切配合,搭建用人單位與流動人口之間溝通聯系的橋梁,為流動人口提供更便捷的就業服務。4)嘗試介入社會保險、勞動維權等領域。流動人口對權益保障服務需求強烈,而社工組織在此領域的介入還非常有限,雖個別社工機構已涉足工傷維權等領域(如南飛雁),但服務內容和輻射區域還有待擴展。因此,權益保障服務應是社工組織日后發展的重點方向。工傷維權是目前該領域服務的有益探索,社工組織還可將服務內容進一步擴及薪資福利、就業平等待遇、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范圍。就社會保險參保、異地權益轉接、待遇申領等社會保障的技術性問題,社工組織也可起到資源整合,提供政策咨詢等作用。在維權保障這一方面,社工組織可梳理流動人口生活、就業、教育、居住、社會保障、參與決策管理、法律保護等各方面常見問題和享有權利,將流動人口權利主張、權益申請、權益受損的申訴等制度化、規范化、流程化,并與人社局、社保局、人衛藥監局、教育局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鏈接,形成一套固定化的流動人口權益維護的協調保障機制,使流動人口求助時“有章可循”。5)彌補居住環境治理服務的空白。在出租屋治安、環境治理這一領域流動人口需求與社工組織服務意愿相去甚遠,是因為這一服務領域與社工組織的能力范圍有一定差距。但社工組織在該服務領域并不是無可作為,在現階段,社工組織可發揮外來工義工分隊的作用,在出租屋管理、治安維護、衛生保潔方面出謀出力,引導流動人口實現自我服務。此外,社工組織可與當地社區居委密切聯動,掌握出租屋租住情況,傾聽流動人口需求,向居委提出社區治理的改進建議。社工組織可在義工隊伍的基礎上推動流動人口自治組織(或外來工組織)的成立,引導其通過自身組織建設和自我增能,實現自我服務、自我管理。

3.2社工組織服務流動人口的中遠期發展規劃從遠期發展來看,社工組織不應只局限于提供服務的層面,還應對自身發展目標合理定位,從更高層次擴展自身的發展空間,本研究認為社工組織可在社會宏觀治理格局中發揮作用。1)政策法規的普及與解讀。流動人口或文化素質較低或消息來源閉塞,對政府出臺的與自身利益切實相關的政策法規往往不能及時獲取了解,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策的實效性。社工組織可成為政府普法的助手,以社區為陣地對流動人口開展政策法規的宣講培訓,引導流動人口學法、知法、守法、用法。2)成為民意收集與表達機構。社工組織在長期接觸流動人口的過程中,必然對流動人口的群體特點、需求現狀、發展問題等非常熟悉和了解,因此社工組織可考慮建立流動人口服務數據庫,同時結合自身的職業敏感性,將工作中發現的與弱勢群體相關的民生熱點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根據工作經驗總結,對相關有價值性的議題開展專題調研,形成調查報告提交給相應決策部門。這將對政府決策有重要的參考指導意義。3)政策倡導。在開展服務或進行專項調研的過程中,社工組織對發現現行制度或政策法規不合理的地方,可向人大機關或相關政府部門提出修改建議,如“南飛雁”建議省人大將老年工傷者納入工傷保險條例的保障范圍就是一個成功實踐;或就目標群體關注的熱點問題如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讀當地公辦學校的問題,建議敦促相關部門盡早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決。4)承接政府下放職能。目前大部分社工組織都有提供政府購買服務,為政府分擔了部分向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工作,但內容多限于純粹的服務,且購買范圍有限,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政府職能工作。隨著簡政放權的社會體制改革進一步向縱深推進,相關流動人口管理方面的政府職能將更多地還于社會,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大幅擴大,社工組織應加強這方面的探索實踐,為承接政府職能做好準備。(本文來自于《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學報》雜志。《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學報》雜志簡介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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