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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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館藏文物;館庫設施;系統管理;科技維護;人才隊伍;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8-00-02

館藏文物是文物、博物館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館藏文物保護工作事關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大局。

一、基礎設施建設

(一)基礎設施建設是館藏文物保護的基礎。

1、建設高標準館庫

展廳、庫房是館藏文物的集散地,按照高標準建設安全度高的館庫勢在必行。2008年5月,四川大地震使當地館藏的一些珍貴文物慘遭損毀,綿陽市博物館在地震中雖也成為危房,但存放在中心庫房里的5000余件珍貴文物僅損2件,這不能不說是庫房的功勞。

2、配置高質量裝具

四川省綿陽市博物館館藏文物在四川大地震中的幸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物的裝具――性能良好的囊匣。囊匣,一般是用木頭做成的,形狀長正不一,里外一般裹有很厚的綢布,文物放入后,空隙部分用海綿、泡沫、紙等軟材料來填充,可使文物緩解外部的撞擊。囊匣是文物保護、存放中不可忽視的防具。

3、實行專庫存放

根據藏品分類存放的原則,設立專庫,分別存放陶器、瓷器、實質類、金屬類、紙質類、服裝(飾)類文物。庫房中的設備也應根據所存放藏品的特質和藏量要求而配置。專庫存放的原則,在大多數展廳內獲得施行,而由于條件的限制,文物庫房中還存在混放的現象,亟需改進。

(二)高標準安防裝備是館藏文物安全保護的保障。

安全是館藏文物的保障。安防設施建設,一方面要根據館舍的基本性質和功能,安裝出入口導示牌、緊急疏散標志等。另一方面要做一些細致入微的工作,如安裝監控探頭,設立監控室,建立智能化的安全報警系統、自動化的消防預警系統。簡單明了而細致入微、智能又自動化的現代化安全、消防設施的建立,為館藏文物構筑了一道安全屏障。

二、系統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文物藏品管理制度

藏品制度是反映藏品情況的基本資料,是藏品保管和陳列、研究的基礎?!恫仄饭芾磙k法》要求藏品管理工作必須做到:制度健全、賬目清楚、鑒定確切、編目詳明、保管妥帖、差用方便。

1、征集、鑒定、區分等級制度

文物藏品根據其具有的歷史、藝術或科學的價值,區分為一、二、三級及一般文物、未定級文物等,其中珍貴文物必須重點保管。館藏機構可根據《博物館藏品征集管理辦法》對文物藏品的征集原則、征集范圍、入藏標準與程序、藏品征集與鑒定等組織、人員及制度作詳細規定。

2、分類放置、專庫專用制度

文物藏品要按科學的方法分類放置。珍貴文物、經濟價值貴重的藏品,要設立專庫或專柜,重點保管。陶瓷、書畫、錢幣等文物,可根據藏品質地分庫保存,以利于溫濕度控制,并便于日常管理和研究。

3、建立檔案制度

文物藏品從入庫開始應當建立相關記錄檔案。一是對文物的征集、入館(庫)、鑒定及區分等級過程中的相關情況,應做好科學詳實的記錄,填寫憑證、清冊。二是做好文物藏品的登帳工作,落實《辦法》中對文物的定名、計件、計量單位、年代、來源等方面的規定,并建立分類賬、總賬。三是建立藏品編目卡片,用準確、簡明的文字記錄藏品的銘記、題跋、流傳經歷等。

4、藏品管理制度

根據《文物保護法》、《藏品管理辦法》精神,各館庫單位可以制訂《藏品日常養護操作規范》、《藏品出庫規定》等規章制度,對文物藏品的日常管理與養護,對藏品的提用、借用、注銷及化驗、修復、復制等行為作出具體規定。

5、丟失、損毀上報制度

《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館藏文物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文物收藏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同時向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文物收藏單位的報告后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段奈锉Wo法》第48條對一、二、三級文物做了具體規定。

(二)完善文物人員管理制度

館藏文物的保管是博物館等文物收藏單位的經常性工作,應設立專門保管機構,配備專職保管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和人員情況制定相應工作及管理制度。

1、庫房人員管理制度

設專人管理文物庫房,并制訂庫房管理人員規定,如《文物庫房管理人員守則》、《非庫房工作人員入庫守則》等。

2、安全人員管理制度

制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規范館庫安全保衛人員工作行為,內容包括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與各部、室簽定崗位安全責任書,實行帶班和查崗制度,嚴格交接班制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等。

3、消防人員管理制度

制訂《消防對組織管理制度》,規定消防隊員的組成、職責,進行消防培訓、演習等。還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三、文物保養和修復

(一)加大館藏文物的科技保護力度

根據需要與可能,建立藏品消毒、修復、復制、標本制作和科學實驗等設施,培養專門技術人員,逐步加強藏品保護科技力量。

(二)加強環境檢測與控制技術運用

文物庫房、展廳和展柜內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普遍較高,溫濕度日變化幅度較大,是文物保護的亟待解決的難題,因而加強環境監測與控制勢在必行。迫切需要應用現代最新科技成果,開發具有自主產權的、多功能調控微環境的儲藏與展示柜,研究與建立一項對文物藏展材料可作出快速檢驗與評價篩選的技術,以實現預防性保護文物環境的目的。

四、專業隊伍建設

(一)加大對在職人員的培養力度,逐步實行文保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每年有計劃的對文物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繼續教育,利用書籍、電視、報刊、網絡等平臺,提高文物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

(二)拓寬引進渠道,積極引進各類文物保護與管理專業人才。積極引進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充實到文物保管、修復等崗位,并確保其專職性和相對穩定性,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文物管理和保護工作的需要。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古建筑的防火安全管理,必須要做到防范于未然,想盡一切手段消除可能會出現的火災隱患。古建筑對于其他建筑而言,其建筑時間較早,存在時間較長。有許多古建筑甚至經歷幾百年風雨歷練,并且因為建筑材料的約束力,導致其防火能力急劇下降,采用常規建筑的防火、防煙分區以及防火間距的防火方式已經無法達到效果。除此之外,文物保護部門規定,古建筑的結構需要受到大程度的保護,其整體結構、建筑工藝都不能破壞。這一問題也直覺決定無法直接改造建筑的整體結構,從而極大程度的提升古建筑的防火難度。

1提升構件的耐火能力,降低火災影響

當前許多古建筑的主要建筑材料普遍為木頭,并且建筑的結構普遍以木結構作為主要結構。在保護文物的前提下,可以盡可能的使用防火涂料對核心木結構以及依然材料進行阻燃處理,從而提升建筑的整體耐火能力。與此同時,在對古建筑進行保護之前,需要對文物的耐火能力進行測試,在確定耐火能力之后,如果發現原本的耐火能力與當前的疏散系統、防火分區不符合,則需要采用更加具有針對性的防火保護結構提升建筑防火能力。對于不在文物保護范圍之內的建筑,則可以采用耐火能力較高的建筑材料進行重新裝飾,替代以往依然的建筑材料,從而提升古建筑的防火等級。

2加快消防硬件設施建設,提升防火保障

需要依據古建筑的防火重點以及特點,設計并安裝科學、合理并且實用的防火設施。尤其是對一些結構系統不符合防火規定的古建筑,便只能采用增設防火設施方式來補償。在對古建筑的整體防火安全能力進行全面評估與影響古建筑風格的基礎上,既需要使古建筑的防火設施能夠滿足防火安全要求,還需要依據古建筑的結構特點,合理的設計并安裝對應的防火設施。①需要在古建筑內安裝適量的輕便滅火器,如此才能夠有效的遏制火災的初期形態。②對于消防車無法快速達到的古建筑而言,還需要開辟開環的消防車道,以便于在火災發生的同時,消防車能夠及時的達到現場并及時滅火。在開辟消防車道之后,需要時刻保障消防車道的通暢,派專員對道路進行嚴格、有效的管理。③在開設防火分區的過程中,需要建設有效的排煙路徑。在明確古建筑的特點以及基本使用功能以外,還需要在古建筑內充分的展現現代消防設施的使用效果以及古建筑的防火能力,明確防火重點區域及其面積。同時,還需要著重排煙設施的設計,利用排煙設施提升古建筑在發生火災時的控煙能力。并且需要依據實際的條件,盡可能多的設計擋煙垂壁等有效的防火、方言設施分區。在不影響防火基礎上,盡可能使用自然排煙模式。然后,如果古建筑的防火能力被降低,并且消防設施仍然無法滿足當前的防火規定時,就需要采用增加消防設施數量的方案提升其防火能力。

3嚴格管理,消除火災隱患

古建筑的管理人員需要建立嚴格的消防安裝管理制度,并將其深切的落實,將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到每一位古建筑管理人員身上,將古建筑落實到相應負責任上,制定例行檢查并記錄等制度。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單位內部需要明確分工,科學的規劃防火區域,將具體區域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使古建筑當中的所有有人活著有火的物件,都需要有相應負責人。將貨源、火種以及易燃物品進行分別儲存,拒絕儲存一些非必要的依然材料,建立安全的古建筑“生存”環境。除此之外,我國相關規定中表明,范式在古建筑內從事工作的人員,都需要具備一定的滅火、防火知識、能力。對此,古建筑管理單位需要積極的開展防火活動,并在工作一段時間后開展必要的防火工作考核。定時或不定時的開展消防演練,提升員工的防火技術。

4提高防火監督力度,杜絕火災可能性

古建筑管理單位需要定期開展全面的防火監督,并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季節進行季節性檢查。結合重大節日與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火災隱患進行分析,尋找對應的責任人,及時、有效的進行整改。在重點時期,古建筑管理單位需要定期對古建筑進行晝夜巡邏。除此之外,對于古建筑周圍存在森林、建筑物、構筑物時,還需要對其進行必要的巡檢,杜絕火災蔓延的可能性。

5總結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博物館; 文物庫房; 管理工作

博物館藏品是國家寶貴的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的見證物,對人們認識自然、認識歷史、提高民族自信心和發展現代科學具有重要的意義。藏品也是博物館各項業務活動重要的物質基礎。一座博物館擁有與其定位相符的豐富而精美的藏品,既可提升博物館的地位,又可最大限度地實現藏品的自身價值。本文試就藏品庫房現代管理方面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議。

1 爭取資金,改善庫房的條件

從庫房來說,短期內需增加資金投入,用于購置軟硬件,如專業軟件系統、服務器、掃描儀等。另外,要增加藏品的數量必須從經費入手,加大征集文物經費的投入。從藏品研究方面看,資金也很有限,加上一些管理人員專業水平偏低,無法深入研究藏品的文化內涵,使許多藏品擱置在庫房內無人研究,產生一種館里無藏品可研究的錯覺,造成藏品資源人為的浪費。從保存環境看,由于經費不足,除一級藏品外,許多文物的保存環境還達不到要求。首先是文物庫房的面積不足,與國際通行的慣例每平方米保存10件(套)文物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其次是庫房設施陳舊,缺乏應有的恒溫、恒濕和通風條件,就連必要的除濕設備也沒有。而我館位于南方地區,常年處在高溫潮濕這種環境下的庫房,對文物保護極為不利。比如青銅器會產生有害銹;書畫和紡織品易生蟲、脆化、褪色、霉變;漆木器出現干裂以至變形等現象。所以,要實行現代管理,就必須爭取資金,徹底改善庫房條件,增加設施,否則現代管理就無從談起。

2 博物館文物庫房必須完善文物安全保衛機構及職責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第5-6條規定,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博物館和藏品較多的地、市博物館應當設立保衛處、科;其他地方博物館應設保衛股或專職保衛干部。博物館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含技術安全設備管理人員和巡邏人員)總數應占全館職工人數的10%;百人以下的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超過10%的比例。所配備的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必須保證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符合要求。為了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的方針,各級民族博物館應當確定本館的重點要害部位,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這里所說的“重點要害部位”是指文物存放部位,如庫房、展廳、修復室等;容易發生火災部位,如化驗室、配電室等;機要部位,如人事檔案室、控制室、文獻資料室等。因此,必須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由館領導為主要負責人的防火安全組織,全面負責全館的消防安全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防盜措施,展廳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值勤時,必須忠于職守不得擅離崗位,要做好開館前和閉館后的文物檢查及清場工作,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或交接班登記;切實加強閉館期間的警衛巡邏和干部職工值班制度。

3 利用現代化科學技術保障藏品的安全

2008年5月,國家文物局已啟用“文物安全與行政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對各類文物案件的及時上報、登記和匯總,實現即時查詢和統計,實現對各類文物被盜、被毀等信息的及時反饋。利用現代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切實加強藏品安全保管工作。博物館正慢慢引進電子、機械、物理、計算機等多個學科的先進技術,用于藏品安全保管。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博物館也應該密切關注各學科最新技術的發展,以便把最新的技術應用到博物館安全保管中來,將博物館安全技術防范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比如:藏品庫房進出要借助門磁開關、密碼技術或指紋識別技術,在運輸中的藏品可以利用衛星定位(GPS)技術建立藏品離位報警跟蹤系統,隨時跟蹤離位藏品。防止文物在運輸中遺失那樣的情況發生。

4 加強火災預防,消除火災隱患

4.1 新建博物館的建筑,除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外,還必須做到,鋼屋架結構應噴涂防火涂料,以增強耐火性能,吊頂裝修應采用輕鋼龍骨等非燃燒材料。

4.2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要針對博物館實際,排出館內重點要害部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工作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禁止人員吸煙。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度。

4.3 電器安裝方面。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任何燈具的布置都應避開可燃物。燈尾線應套耐高溫材料的套管進行保護,日光燈的鎮流器不充許安裝在可燃物件上,更不得安裝在吊頂內,須做好散熱防火處理。電線穿過金屬或木質部位,要套防火隔熱絕緣套管,電線的負荷量應控制在70%~80%,各低壓線路要安裝分路保險,熔絲容量按實際額定電流的1.5倍計算,線束直徑不大于2厘米,所有電器線路、設備應有正式電工負責安裝。

4.4 耐火等級、防火間距及疏散要求。博物館應設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內部裝修材料均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成。各展區應作有效的防火分隔。同時,博物館作為人員聚集場所,其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兩個,并須設置符合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4.5 報警及滅火裝備。博物館應設高靈敏度的感煙式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國家、省市級的應安裝固定的二氧化碳自動滅火系統,一般博物館則必須設置足夠的便攜式滅火器即可。同時,博物館亦應安裝室內、外消防給水設備。

4.6 著重文物庫房管理。文物庫的消防管理除執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外,還須做到以下幾點:存放文物的柜、箱、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庫房門窗應嚴密;可燃材料的包裝物不準同文物一起進入庫房;在庫房內嚴禁進行文物修補作業和包裝操作;裝有干燥機的庫房,須有專人負責,以確保安全。

5 培養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博物館除了重視藏品的保護、藏品資料系統的建立和維護外,還要重視人才的培養。高素質的藏品管理人才,包括文化水平、專業技術水平、開拓創新意識、工作責任心等各個方面。目前在職的工作人員,文化程度不等,使用現代管理設備的能力和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特別是年齡偏大的員工文化素質一般偏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較慢。因此,對這部分員工要進行培訓。對于文化水平較高、接受能力強的工作人員,由于他們年紀較輕,參加工作的時間相對較短,受社會的教育少,工作責任心愛崗敬業方面比起年紀偏大的職工來相對偏弱,藏品管理的經驗方面也略顯不足。因此,對于這部分人除了在愛崗敬業和工作責任心方面加強教育外,還要提高他們對新增的信息網絡系統的操作技術和維護管理的能力,保證網絡系統和各種現代設備的安全維護及正常運行。

6 進行文物的定期檢查

陳列中文物除建立必要的文物單據、帳目、檔案進行管理外,還必須建立全面定期檢查文物制度。定期檢查制度不同于展廳每天或每月一次進行的文物檢查,而是要根據文物交接清單全面清點陳列文物,必須每件清對和記錄,做到物和帳相符合。定期檢查制度的時間以半年一次為宜,最長不超過一年。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

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⒐ず?,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消防經費使用堅持??顚S谩⒔y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獎懲

第四十六條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故宮失竊案;人防;博物館;安全防范

[中圖分類號]G2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2)02-0112-02

2011年5月8日,一個身高不足1.6米、被馬未都稱為“土賊”的山東農民,闖入了被譽為“世界五大宮之首”的故宮,盜走了展館內的9件寶物,一時間輿論嘩然。在公眾的想象中,北京故宮一直是國家最高級別的文保單位,安保措施應是“滴水不漏”。歷經幾十年的發展,故宮的安全防衛工作幾經演變,已經形成了“人防、技防、物防和犬防”的四道防線。然而,一個“蟊賊”石柏魁卻沖破了這道讓故宮引以為傲的防線。案發后,北京警方在案件調查中了解到,嫌疑人石柏魁兩次未買票,均成功混入故宮。盜竊前,又成功躲過故宮“20米一人”的清場工作。此后,石柏魁關掉電閘,造成齋宮包括攝像頭等在內的技防設備失效,他從容打開裝飾展板后進行盜竊。晚上,故宮巡查人員在發現嫌疑人后,石再次逃逸,并在車底躲過了全宮搜索,翻墻而去。

目前,故宮在一級風險地點裝有先進的設備和至少三種復核手段。其中,珍寶館是重點巡查區域,館內外紅外線、微波、聲音等多種報警器探頭24小時開啟,可全方位監視,沒有空白點。在故宮中央控制室,保衛處工作人員24小時面對40多臺顯示器,故宮內任何地點一旦出現報警,系統將自動錄像,并有三種以上的技術手段進行復核。如發生意外,會立即通過專線電話上報。以人數來說,故宮保衛處被稱作“京城第一保衛處”,人數超過240人,下設警衛隊、技術科、防火科等8個科室。故宮每天閉館后,還有至少1600個防盜報警器、3700個煙感探測器和400個攝像頭在運行。

為什么四道聯防機制以及堪稱嚴密的安保措施都未能阻止偷盜事件的發生?據故宮安保方面透露,2011年5月8日晚上(案發當晚),保衛處值班室曾發現齋宮所處的東區停電的“報警”,但值班人員以為是雷電降雨所致,沒有及時進行巡查。而當晚發現嫌疑人的巡查人員“年紀大”,跑不過嫌疑人。對此事件,有專家稱,多年來的平安無事,讓故宮安防麻痹了。事實的確如此。案件偵破后,北京警方與故宮方面座談交流提升安防工作時,指出故宮的安防有多處“需要提升”。其中第一點就是“進一步提升認識,提高對故宮內部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視程度”,即提高安防工作責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識。談及故宮失竊案,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長劉超英明確指出,目前博物館安保技術已無懈可擊,但最大的漏洞在于安保人員的意識和責任心。浙江大學文物及博物館系系主任嚴建強分析說,故宮的安防體系應該是很好的,關鍵問題還是出在人上面,“人的責任心是保衛的最后一道防線”。也就是說人防工作沒有做到位。

故宮失竊案給全國各博物館敲響了警鐘。目前,全國各大博物館在文物安全防范工作中盡管各有特點,但基本都借鑒了故宮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范經驗。實踐證明,“三防”一體的文物安全防范體系確實是行之有效的、比較科學的安全防范體系。博物館是文物、標本、資料的收藏、保護、研究、展示機構,是國家必須嚴加防護的要害部門之一。文博工作的前提就是安全,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基石,是文物保護的永恒主題,任何時候都不能有半點松懈。只有文物安全有了保證,才能順利開展其他各項工作。而博物館的藏品保護與展示功能又決定了博物館安全防范工作所面臨的復雜局面。正如湖北省博物館常務副館長萬全文在談到博物館安防工作時所說“目前博物館安防問題的壓力非常大?,F在社會比較復雜,覬覦博物館文物的不法分子越來越多,我們面臨的安防壓力很大?!?/p>

我們知道人防、物防和技防是安全防范的三個范疇。人防和物防是古已有之的傳統防范手段,它們是安全防范的基礎。人防、物防,顧名思義就是通過人力、物力進行安全防范,比如人員巡邏、站崗等防范措施。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這些傳統的防范手段也不斷融入新科技的內容。技防則是通過現代科學技術進行安全防范,比如電子監控、電子防盜報警等技術手段。三防中,物防是基礎,人防是保證,技防在其建筑的平臺上才能發揮作用。否則,再先進的安全技術防范,沒有人防保證,發現了罪犯也無法抓到。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人為因素是第一位的,是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的前提。故宮的物防、技防水平在國內堪稱一流,然而,再先進的安防技術,再堅固的物防設施,缺少了人防這一起決定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會被“土賊”輕而易舉地洞穿防范體系,也無法保障防護目標的安全??梢姡朔涝谌荔w系中是起決定作用的。

2008年,我國開始實施博物館免費開放政策,目前全國已有1700多座博物館免費開放。博物館的各類安全風險、安全隱患也與日俱增。免費開放使博物館安防工作受到了空前重視。在加強物防建設、構筑堅固的物防體系的同時,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大批先進的技防設備投入使用,技防水平有了飛躍式的發展。但科技畢竟不是萬能的。在物防和技防不斷完善的同時,必須注重人防建設,清醒地認識到人防對博物館安全防范至關重要。任何物防和技防設施,離開了人防的保障,都將失去其防范效果。比如現在博物館的安防系統主要以視頻監控為主,通過管理人員查看顯示大屏上的圖像來發現緊急事件。一方面工作人員不可能時時刻刻盯著大屏幕,另一方面,現在博物館越建越大,監控點數越來越多,不可能將所有的監控點同時顯示在大屏幕上。而且,目前大多數博物館的安防系統還不能和公安系統、消防系統有效聯動。東西丟了再報案,建筑失火了再通知消防,對于博物館這樣的單位,延遲一分鐘就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談到人防,我們通常所說的人員巡邏、站崗等防范措施只是人防的具體表現形式。文物安全防范中的人防是指利用人的主觀能動性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實現對防護目標的防護。這里所說的主觀能動性包括值班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安全防范意識、工作積極性以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等。故宮失竊案所暴露出來的人防方面存在的問題,實際上在全國博物館系統普遍存在。目前,博物館系統安全保衛人防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單位安全管理機制不夠完善;文物安全保衛隊伍政治性不強、業務不精通、責任心不強、紀律性不強、法律意識淡漠現象普遍存在;職工的職責權限界線不明確;監督手段和管理制度缺乏執行力度;職工責任心、紀律性不強,法律意識淡漠。

文物工作中,安全是底線,安全得不到保障,文物工作將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做好博物館文物安全保衛工作必須從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下功夫。在博物館,盡管可以采用種種技防、物防手段,但最關鍵的人的因素不可缺失,人防是第一位的。

完善管理抓人防,做好人防工作說到底就是在管理上下功夫。具體應在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首先,要通過各種學習、考核、培訓,造就一支政治性強、業務精通、作風正派、工作負責、勇于奉獻、年富力強的安全保衛隊伍。一支精明干練的文物安全保衛工作隊伍是博物館文物安全保衛工作的堅強保障。安全保衛隊伍的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文物安危。因此,博物館在安全保衛隊伍建設上,首先應挑選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年富力強、能夠認真負責、勇于奉獻、嚴守紀律的人員從事文物安全保衛工作。還需通過組織各種安全學習、培訓、考核、演練,提升、保持安全保衛隊伍的戰斗力。

其次,要依據崗位特點制定完善相應的崗位職責,切實明確崗位職責權限,建立完備的職、責、權管理體系,使相關人員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和權利。隨著博物館免費向社會開放的逐步實施,各個博物館在逐步建立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說已經趨于完善,關鍵在于制度的落實。

再次,單位組織專人加強日常監督,通過嚴格的獎懲制度管理崗位工作。嚴格做到令行禁止,賞罰分明。這方面,尤其是單位領導要帶頭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完善的制度需要認真落實到位,必須實行安全責任分級負責制,將安全責任層層細化,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通過日常嚴格監督檢查,才能充分發揮依靠制度實現科學嚴格管理的目標。

最后,通過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結合實際案例,總結經驗教訓,強化職工對文物藏品的法律保護意識。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施工安全責任書范文(一)

甲 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外墻保溫班組 (具體人員名單見附表)

根據上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增強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身安全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安全責任書。

一、作業要求

1、 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系好安全帶,手持電動工具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防滑鞋,基層處理時必須戴防護眼罩。

2、 電動吊籃每天使用前務必對整機進行詳細檢查,做空載試驗。

3、 每天使用前,務必對安全鎖,進行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操作。

4、 隨時注意觀察鋼絲繩的使用情況,發現斷股,拉毛,磨損嚴重時及時更換。

5、 吊籃內嚴禁穿載,作業人員嚴禁超過一人。

6、 施工時吊籃上部作業人員應于下部人員相互配合,確保安全。

7、 施工區域嚴禁行人通行,掛好警戒線。

8、 清理現場時,禁止將垃圾、雜物從高處往低處拋撒。

9、 每天都要做到活完場清,垃圾及時清運。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或未按甲方要求作業,造成一切事故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傷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擔全部責任外,甲方視情節可將乙方立即清理出場。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安全事故,經執法部門調查核實,甲方負主要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4、本安全生產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結束后自行解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范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采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檔備查。

3、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并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于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范的要求實施操作。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嚴禁裝修區內吸煙、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設備、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范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本責任書簽之日起生效,于該工程驗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工程主管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范文(三)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 工程名稱:

二、 所有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前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三、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五、 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六、 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 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 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冬季采用煤爐取暖,應當加裝風斗,保持通風順暢,煙道各接口要密封嚴密,防止煤氣中毒;

七、 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并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所有現場移動照明用電,需用安全電壓24v并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八、 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內燃機動力的機械設備在運轉、發動機過熱或機旁有人吸煙時,嚴禁加油。

九、 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后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十、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并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各自的主管人,經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十一、 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十二、 文物保護。對施工當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發現的古墓、文物,必須及時按相關規定保護并逐級上報至文物部門,對有隱報、盜竊及哄搶文物現象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 其它。施工人員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或交給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本人在此確認已于年月日在項目部接受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

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簽):施工人員(簽):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范文(四)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責任人:

乙方: 責任人: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xx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xx鄉人民政府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并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釬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乙方:

(簽章) (簽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范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陽蓬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應確保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為明確責任,做好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特簽訂本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應做好在裝修期間裝修員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裝修期間不得出現打架、斗毆事件以及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間住在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應嚴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聲喧嘩、打鬧,做出有損甲方形象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的事情。

3、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設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應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在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嚴禁私拉亂接。

6、乙方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并于每日施工結束后關閉電源。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對所有的裝修材料應碼放整齊,裝修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嚴禁違章施工。對施工用的腳手架和施工電器應嚴格檢查,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10、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工程監管人簽字 ________ 甲方工程監管人電話: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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