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1

(一)對已設立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研究開發中心、先進技術型和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技術改造,在原批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二)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如該類進口設備屬免稅目錄范圍,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并按有關規定抵免企業所得稅。

(三)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轉讓技術比照國內科研機構免征營業稅。

(四)外國企業向我境內轉讓技術,凡屬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五)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長10%以上(含10%)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六)經稅務機關批準,可允許*年底前成立的老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在*年底前,選擇執行"不征不退"或"免抵退"政策(只能選擇一次)。

二、鼓勵擴大出口

(一)運用多種經濟手段進一步支持出口

1、進一步提高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稅率,從*年7月1日起實施。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按增值稅的征稅率執行。

2、有關商業銀行要根據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出口企業所需流動資金貸款,適當增加進口料件的外匯貸款;對實力強、效益好、重合同、守信用的出口企業經過信用評級給予一定的出口信貸的授信額度。

3、取消對企業出口收匯結匯和入帳的審核,企業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直接到銀行辦理結匯和入帳。

4、放寬對出口核銷單的發單限制。

(二)規范加工貿易管理

1、盡快落實并逐步完善制定的加工貿易企業分類管理標準,鼓勵企業爭當a類企業,對評定為a類且符合標準的加工貿易企業,不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簡化管理程序。2、暫停加工貿易進口食糖、植物油、天然橡膠、羊毛的進口配額管理,列入加工貿易管理限制類商品目錄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實轉",由海關嚴格監管。

3、為減輕企業負擔,允許"實轉"企業以多種形式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

4、進行設立規范、封閉式的出口加工區的試點,逐步引導出口加工企業向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集中。在劃定的區域內,實行"境內關外"管理體制,由海關監管。對區外運入區內的物資,視同出口,按規定予以退稅,同時要采取措施防止出現企業將銷售不出去的商品運入區內倉儲的現象;對區內運往區外的產品視同進口,按產品適用的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區內的加工增值不征收增值稅。

(三)簡化進出口環節管理手續,減少收費。

1、規范進出口環節的收費。減少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范圍,清理進出口檢驗檢疫和港口經營性收費,禁止亂收費,取消重復性收費,降低行政性收費總規模,制定新的檢驗檢疫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2、進一步簡化各出口環節的管理手續。各海關要加快出口商品的通關速度;稅務部門要加快退稅進度。

三、對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補充規定

(一)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美元,投資性公司的貸款額不得超過已繳付注冊資本額的4倍。投資性公司因經營需要,貸款額擬超過已繳付的注冊資本額的4倍,應當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

(二)鼓勵投資性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科研開發中心或部門,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三)投資性公司可在國內外市場以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

(四)投資性公司可為其所投資企業提供運輸、倉儲等綜合服務。

(五)投資性公司可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

四、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外商投資企業境內融資時,允許中資商業銀行接受外方股東擔保。允許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匯質押方式向境內中資外匯指定銀行申請人民幣貸款,外商投資企業所有外匯資金均可作質押;對外匯擔保項下人民幣貸款可由境外金融機構或境內外資金融機構提供信用保證;取消外匯質押、外匯擔保項下的登記手續和對提供外匯擔保的外資銀行信用等級的特別限制。外方股東擔保和外匯擔保人民幣貸款應符合產業政策,可用于滿足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但不得用于購匯。外匯擔保人民幣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二)設立專項產業投資基金緩解現有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時中方股本金不足問題。同時允許境內中資商業銀行在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方股東應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對中方股東發放不超過50%的股本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

(三)允許境內外商投資企業以其外方投資者海外資產向境內中資銀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資商業銀行的海外分行或國內分行向其發放貸款。

(四)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申請發行a股或b股。

(五)向在國家重點鼓勵的能源、交通等領域投資的外國投資者提供政治風險保險、履約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服務。

五、進一步改善對外商投資全業的管理和服務

(一)適當減少《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要求中方控股和不允許外商獨資等限制項目。

(二)凡屬鼓勵類且不需要國家綜合平衡的外商投資項目,均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報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備案。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項目及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加快審批進度。

(三)進一步完善對經常項目下售匯真實性審核的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縮短審核時間;外商投資企業可憑企業設立時的技術轉讓協議及批準文件辦理其技術引進項下的售付匯手續。外商投資企業可在限額內將外匯結算帳戶中的存款轉為定期存款。按屬地管理原則,下放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的審批權限,取消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備案登記制度、(四)逐步縮小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的強制性價值鑒定范圍、改進鑒定辦法,取消對外商獨資企業進口設備的強制性價值鑒定。規范海關管理,提高辦事效率,加快通關速度。堅決制止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亂收費、亂檢查和各種攤派。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2

[關鍵詞]國際競爭力,汽車制造企業群,企業類型,競爭優劣勢

隨著大眾、寶馬、福特、沃爾沃、奔馳、三菱、現代、本田、豐田、雷諾、通用、菲亞特等世界各國知名品牌汽車企業,以及美國德爾福、偉世通、德國博世、日本電裝等著名汽車零部件廠商紛紛來到國內投資生產,國內外汽車企業的合作得到了更為充分和良好的發展,可以說中國是汽車制造業企業競爭發展的世界舞臺。如何分析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水平和問題,以及外國企業在中國的國際競爭力表現,成為中國汽車制造業企業未來發展需要了解的一個重要視角。本文利用國家統計局的全國汽車制造業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企業統計數據(2000—2005),從一種新視角入手,分企業類型,以外商投資企業的競爭力水平為國際競爭力標桿,對比其他內資型企業,展開中國汽車制造企業群的國際競爭力系統分析。

一、國際競爭發展態勢

分析問題之前,有必要闡述企業分類的初衷,這不僅是中國汽車制造企業國際競爭力評價與分析的基礎,也體現了一種新思想和認知。由于目前我國正處于轉型時期,企業類型劃分比較復雜,此處結合研究目的及中國汽車工業的現狀,借鑒按照企業所有制形式以及企業組織形式并存的方式來劃分企業,分為外商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國有企業等主要類型企業。其中外商投資企業是以多種形式合作的中外聯合企業為主,擁有國際企業的先進技術和管理制度與經驗,體現了在中國區域市場內合作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水平;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國有企業主要反映不同競爭機制的汽車界民族企業的競爭水平。

在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處于超常增長的期間,不同類型企業的企業數量分布有較大的變動(見表1),企業分布集中在由2000年的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上轉變為2005年的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企業上,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的變動形成了鮮明的反差。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數量和所占比例在逐年增加;私營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上升幅度更大,尤其是私營企業,2005年這兩類企業的企業數量和所占比例已穩居一、二名;國有企業與其形成對比,至2005年僅剩500多家企業,約為外商投資企業數量的60%;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數量雖有所增加,但與其他類型企業的變化比較顯得微不足道。種種跡象顯示,我國加入WTO之后,加快了汽車制造業的國際合作,加強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擴大了汽車供給市場的開放程度,鼓勵了企業組織的多樣性,尤其是私營企業的培植和發展等。

從汽車制造企業市場占有率的分布情況來看(見表2),外商投資企業一直保持較快較穩的增長,至2005年其市場占有率幾乎達到50%,顯示出國內外汽車企業“強強聯手”的特點,以及國際化型企業整體上對市場的特別關注和偏愛;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發展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在企業數量大幅增加的條件下并沒有拓展市場份額的增長;而私營企業的市場發展勢頭迅猛,挖掘的潛力和空間較大;國有企業則呈現快速下降趨勢,2005年其市場占有率約占外商投資企業的1/5。

二、國際競爭力評價

據描述看,我國不同類型的汽車制造企業的競爭與發展特征各異,此處通過建立競爭力評價的全方位的信息平臺,以便整個體系可以綜合反映企業各個方面的競爭結構和信息水平,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競爭力評價體系設計

1.設計原則。

本文的國際競爭力評價體系以市場經濟的企業間,企業與政府、金融機構間的競爭關系為基礎,引進世界發達國家的競爭力評價理論和原則,結合我國汽車制造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逐步發展、分階段實施改進的原則展開設計。在指標體系的設計中采用了較多因素的對稱性設計,構建了分層的競爭力指數體系,保證競爭力綜合信息在動態結構和系統結構上的有效性。

2.指標體系。

現階段中國汽車制造企業群的國際競爭力評價體系分為7個競爭力要素:競爭力實力、成長競爭力、市場競爭力、成本競爭力、創新競爭力、投資競爭力及管理競爭力,采用48個指標(各要素下的具體指標及計算方法見表3)。

競爭力實力包含增加值、利潤、資本額等指標,反映企業的整體實力和獲利能力;成長競爭力包含增加值增長率、利潤增長率、資本額增長率等指標,反映企業的穩定成長速度和質量;市場競爭力包含市場占有率、出貨值等指標,反映企業產品在國內國際不同層面上的銷售狀況和銷售前景;成本競爭力包含企業各種費用、勞動力成本等比率和增長指標,反映企業生產成本結構與其變化趨勢;創新競爭力包含研究開發費用與新產品等指標,反映企業的研究開發水平,創新活力和持續發展能力;投資競爭力從企業對自身生產過程的資本投入角度,研究不同資本投入量及其所帶來的產出回報率,反映企業資金運用;管理競爭力主要考察企業的相關管理費用以及綜合效益等指標,反映企業管理投入和管理績效。

3.評價對象。

由于該行業的生產集中度相對較高,企業規模大小對企業的生產與發展影響較大。本文考慮進行企業類型(前文所述的6類企業)與企業規模(5檔企業)交叉分類,共劃分30組的企業群作為評價對象。

4.評價方法。

此處主要采用IMD國際競爭力評價方法。先計算30組企業群的所有指標值,然后對所有指標通過標準化取得可比數據,再通過正態分布函數計算得到變化范圍在0至100的競爭力標準得分,逆指標的得分通過100—標準化得分進行處理。在此基礎上對各要素內指標等權平均得到要素競爭力標準得分,7個要素標準得分再等權平均得到企業綜合競爭力的標準得分。由于指標在各個要素上基本是均衡的(創新競爭力除外),因此在每一級競爭力標準得分值匯總的過程中采取等權平均。評價分為總體評價和要素評價兩個層次。

(二)綜合競爭力評價結果

圖1顯示的評價結果展現了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企業群的汽車產業全面發展情況?;旧巷@示出規模愈大的類型企業優于規模愈小的同類型企業,整體上企業群的綜合競爭力水平主要分布在40—60區間。

就國際型企業群的綜合競爭力水平而言,前10%的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群的競爭力水平遙遙領先,唯一得分值在70分以上的群體,在中國汽車制造業行業中屬于最強勢;而10%-25%的企業、25%-50%的企業及50%-75%的企業三個檔次中,外商投資企業群的競爭力水平一般,得分值在50左右;75%以下的企業中的表現更差,實際上國際化型企業有綜合競爭力水平的基本屬于具有相當實力的企業。

而國內本土的各類企業與之比較,前10%的企業中,股份有限公司和私營企業雖說綜合競爭力水平較高,但與國際化企業群還差一截,而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企業更不能與之相提并論;在其他檔次中,綜合水平能與之抗衡的非私營企業莫屬,規模中等或偏大的私營企業的發展潛力不可低估,而其他的內資企業群可能還沒入圍,總體的競爭水平較弱。顯然我國汽車制造業特大規模的是外商投資企業最強勢,今后的經濟地位也許是難以逾越的;國內重點投資和發展特大規模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鼓勵和推動本土的私營企業,在市場競爭機制下已顯示出自身的閃亮之處。

(三)要素競爭力評價結果

下面主要以表格形式列出各企業群的要素競爭力排名,并在此基礎上重點描述各企業群前10名(競爭優勢)、后10名(競爭劣勢)的競爭力要素(見表4),以便了解汽車制造各企業群的國際競爭優劣勢,看到各自發展的地方和不足之處。

由表4可知,整體上規模愈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群具有較多的優勢要素競爭力,且各要素競爭力水平相對均衡,尤其是在前10%的企業中外商投資企業群的優勢要素最為明顯,處于最強勢;在10%-25%和25%-50%的企業中私營企業群的優勢要素要強于外商投資企業群。而規模愈小的各類型企業要素競爭力更多處于劣勢,這中間也僅是外商投資及私營企業群的表現相對其他企業群稍強。

另外,不同類型企業的競爭結構和特征表現不一。顯然我國汽車制造業前10%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群的總體水平處于最強勢,其競爭力實力、市場、創新、投資及管理競爭力明顯地領先于其他各企業群的競爭力水平,說明這類國際型企業有能力加強企業的基礎實力及核心要素等多方位的發展;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群競爭力的優勢要素結構特征與之較類似,但在成長和成本競爭力上處于明顯的劣勢,有些顧此失彼;私營企業各要素競爭力水平相對均衡,基本處于中等或偏上,較為突出成本、投資及管理等優勢要素;國有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則表現更差,在競爭力實力和創新競爭力方面處于優勢,同時有限責任公司的市場競爭較強。在規模較大的10%-25%和25%-50%的企業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私營企業群有部分的優勢要素,其他類型的內資企業群幾乎處于中等偏下水平。在規模較小的50%-75%與75%以下的企業中,各類型企業要素競爭力多數處于劣勢,何談競爭力。

三、國際競爭力分析

顯然,前10%的企業占據汽車行業的主要地位,且各企業群在不同要素競爭力上的表現有明顯差別,因而進一步關注和分析反映各方面的重要指標變化趨勢,對于了解和確定我國汽車工業定位和發展等問題有重要作用。此處主要選取市場占有率、利潤額、出貨值、資本額、新產品產值、單位研發經費、勞動生產率等關鍵性指標,體現企業在市場、經濟實力、創新及生產效率方面的競爭態勢及其變化的基本原因。

1.市場占有率

特大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市場占有率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長態勢,2005年市場占有率幾乎達到45%,可以說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汽車制造業的中流砥柱,尤其是中外合作合資企業,其囊括了汽車行業的大部分骨干企業或者說龍頭企業,體現了國內外企業“強強聯手”的特點,大型國際國內企業加強緊密合作,謀求共同發展;國有企業的市場占有率一直在下降,且絕對額也不高;有限責任公司雖然整體上企業數量較多,但并沒有較好的市場份額,僅與股份有限公司持平;而私營企業的增長速度相對較好,但市場占有率僅有3%之多。

2.利潤額

我國汽車制造企業群的利潤額整體上在加入WTO之后的兩三年一直在升溫,是汽車行業盈利空間較大的時期,然而這些利潤基本屬于特大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群,這一群體利用自身的優勢,抓住生產市場,占領消費市場,實現較大的盈利水平;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群的利潤額約是外商投資企業的1/6,其他類型的企業群的利潤額更少。

3.出貨值

特大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群體的出口價值尤其體現出優勢,密切關注和迅速拓展國外市場;2003年之前其他類型企業群幾乎在同一水平,普遍低下,這兩年拉開了差距,股份有限公司增長較快,而內資的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群體表現一般,然而這些類型企業群無論表現好與一般,與外商投資企業相比差距愈來愈大。

4.資產額

特大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群近幾年的投資快速增長,至2005年已超出其他類型企業群2000多億元;股份有限公司和責任有限公司企業群保持緩慢增長,私營企業群幾乎處于最低水平,但還是顯示出上升的趨勢;國有企業群基本保持2000年的水平??磥磉@種多元化籌集資金的企業組織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不斷地擴大投資,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

5.新產品產值

特大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群的創新成果較好,愈來愈重視新產品的生產;而私營企業群幾乎處于最低水平,只是近兩年稍微有點起色;國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和責任有限公司企業群基本在同一水平,其目前的新產品產值及未來的走勢要好于私營企業群,但與外商投資企業不能相提并論。

6.單位研發費用

研發費用的投入是產生創新成果的前提,可以看出,特大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群的單位研發費用這幾年有下降趨勢,至2005年僅略高于私營企業;而股份有限公司和責任有限公司企業群近幾年更為重視研發費用的投入;私營企業群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國有企業這些年的波動較大,整體上是高于外商投資企業,但創新的多投入并沒有帶來新產品的多產出,這與前面提到創新的成果基本體現在外商投資企業群中形成了反差。

7.勞動生產率

特大規模的各企業群近幾年的勞動生產率變化趨勢近似,先升后降,2003年處于一個轉折點,并且企業群之間的差距不太大,但整體上,外商投資企業群的勞動效率更高,這也是企業保持領頭地位的基礎;而屬于內資企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群幾乎處于最低水平,也說明了內資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相隔甚遠的基礎。

四、主要結論

通過分企業類型和規模大小對各類企業群進行國際競爭力評價與分析,可以看出我國汽車工業生產市場的集中度相對較高,前10%的企業群占據80%以上的市場份額,其他規模檔次企業群的表現普遍非常低,而且各類企業群的差距不明顯,同時規模愈大的企業群比規模愈小的企業群具有更多的競爭優勢,因此結論分析更側重于汽車工業特大規模的企業群。

1.我國汽車行業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企業群的綜合競爭力排名整體差距不大,但前10%的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群的綜合競爭力處于最強勢,名列前茅,可以說特大規模的國際化型外商投資企業是整個外商投資企業的主流,甚至說是我國汽車工業經濟的中流砥柱。這類國際型企業抓住發展機遇,加強積累自身的基礎實力,極為看重市場份額,在中國區域市場內最終贏得獨一無二的市場占有率;強化其管理和投資等核心要素的競爭力,取得無可比擬的投資回報;在創新方面并不急于大量地投入資金和人力,而是采取穩定發展與提升的策略;相對于其他要素競爭力而言,這類企業的成本居高不下,成長性表現一般。

而面臨國內市場環境和條件的變化,這類企業更是進一步鞏固自身的優勢,表現出持續快速地加大投資來擴大企業規模和實力,加強科技投入轉化為科技成果的應用及拓展國外市場,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資源等的良好發展態勢。顯然特大規模外商投資企業以目前的實力及發展前景將成為進軍全球汽車產業先進國際競爭水平的一條渠道,這是現階段基礎微薄的內資型企業群所不能及的,也是與其競爭能力差距甚遠之處。而其他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競爭力水平中等偏下,發展速度一般。

2.特大規模的內資型企業與相應的外商投資企業競爭力水平相比,差距較大,與世界汽車產業的先進國際競爭力更是相距甚遠;但股份有限公司的綜合競爭水平在內資企業中表現相對較好,這類內資企業群的要素競爭力結構現狀與今后的走向趨勢類似于外商投資企業,只是企業的成長和成本競爭力尤其處于劣勢。但這類企業群在資產投入、新產品生產及擴大國內外市場等方面發展勢頭迅猛,它們不斷地積累企業的實力,抓住發展企業的核心因素穩步地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只是整體上現有的這種競爭機制企業群在汽車行業還相對較少,形成與發展的根基較弱,但它們前景較好,值得期待。同樣其他規模的股份有限公司競爭力水平偏下。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3

山東省旅游業利用外資的現狀

1.住宿餐飲業的引資

山東是旅游大省,在住宿餐飲方面發展迅速。我國加入WTO后,隨著外資逐步進入我國的住宿餐飲業,山東省興建的外資酒店和飯店業數量也逐步增多,這些投資以興建高檔星級酒店為主,并形成一定規模。截止2011年12月,旅游住宿酒店方面,山東省共有旅游住宿酒店657家,其澳臺投資酒店23家,外商投資酒店14家;餐飲方面,全省2452家餐飲企業中,港澳臺投資企業21家,外商投資企業31家。而且,2011年的山東省住宿和餐飲業合同外資金額也高達264391萬美元。通過研究發現,山東省外資酒店和餐飲業發展速度比較快,外商投資企業的數量遠遠低于國內企業,與國內同等企業相比,服務價位也偏高,然而外商投資酒店和餐飲飯店的服務成熟檔次高,高價位并沒有失去消費者,反而以高于國內同等企業的入住率和入座率得到較大的效益。同時,我們也發現近年來外商投資雖然不斷進駐山東省的住宿餐飲業,但投資項目個數、合同外資金額和實際外資金額都逐年下降,例如山東省酒店餐飲業合同外資金額在2010年下降30.7%,2011年下降44.1%。究其原因,山東省酒店餐飲業在前期發展迅猛,吸引外資數量較多,而近年來投資接近飽和,發展空間嚴重不足。例如,目前山東省星級酒店的數量是870家,居全國第二位,僅次于排名第一擁有954家星級酒店的廣東省。對于如此飽和的市場,進一步投資山東旅游的住宿餐飲業,無論對國內投資者還是對外資企業,都是具有極大挑戰性的。

2.外商投資的旅行社

旅行社是旅游業發展的重要標志,目前山東省旅行社共有1856家,數量多,服務項目廣。2008年以后,我國政府才允許一些外國旅行社在我國制定的旅游度假區開辦一些外資或中外合資的旅行社甚至承包一些旅游項目,外商投資旅行社逐步進入我國旅游市場,并且必須取得國家旅游局審批經營許可,截止2012年4月,國家旅游局許可的全國外資旅行社約為66家,其中山東省2家,并都在旅游城市青—53—島。相信隨著國家政策的進一步放開,會有更多的國外旅行社逐步進駐山東旅游市場。

優化山東省旅游業利用外商投資的策略分析

目前,山東省旅游業在利用外商投資方面存在行業和區位結構的不平衡,以及特定優勢發揮不足等問題,應及時調整和優化相應策略,使外商投資進一步促進山東旅游業的發展。

1.充分利用區位資源特定優勢和引資政策

山東省緊鄰京津塘經濟區,位于中國首都北京和中國最大的商業城市上海之間,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省份之一。全省交通已形成空中、海上、公路、鐵路相互連接的立體網絡。山東省歷史文化源遠流長,擁有國家級資源235處:其中歷史文化名城6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97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5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7處;國家森林公園36處;國家地質公園6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78項。山東省所處的區位和豐富的旅游資源相結合,使山東具有發展旅游業的特定優勢,為引資創造了良好的自然條件。

山東省政府近年來一直支持外資進入旅游業,并結合國家政策出臺一系列地方政策吸引外資,擴大外資投資力度。例如,2010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擴大服務業利用外資,加快金融保險、科技信息、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咨詢服務、商務會展等現代服務業利用外資步伐。2011年,國家工商總局印發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支持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發展意見》支持大型外資旅游企業和各種新興旅游業態進入“一藍一黃”經濟區。這些政策的出臺,為外資進入山東旅游業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環境。

在吸引外商投資過程中,我們應把區位資源的特定優勢和有力的政府政策應結合起來,作為有利的引資條件進行宣傳,使外商投資企業了解并愿意利用這些優勢,不斷加強在山東省旅游業的投資力度。

2.平衡外商投資行業結構和區位結構

通過分析山東省旅游產業引進外資的現狀,我們發現目前外商投資主要集中于旅游酒店和餐飲方面,而旅游景點的基礎建設以及旅行社方面的投資較少。同時,外商投資地區多在沿海且經濟發展較快的城市,而內陸地區及經濟相對落后地區吸收外資較少。隨著山東省旅游業的發展和成熟,這種行業投資和區位嚴重不平衡現象亟需加以優化。

首先,在旅游景點開發方面,山東省旅游業應優先選取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地區,充分利用當地自然的旅游資源和未來豐厚的盈利空間吸引外資,興建新開發大型旅游景點,吸引游客的同時發展當地經濟,而對于成熟景點的修葺項目則應優先考慮國內投資者。另外,在景點開發上,應結合當地資源特征,通過優惠的招商條件,吸引更多國別的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建設方案設計,在擴大投資項目數量和金額的同時,選取最優開發興建方案,尋找最合適的外國投資者。其次,在住宿餐飲和旅行社建設方面,應更加側重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發展。省政府應有計劃的增加外資旅行社申報工作,爭取通過國家旅游局審批,逐步增加外資旅行社數量。通過外資旅行社的引入國外競爭,起到規范和優化旅行社服務質量的作用。同時,應把外資旅行社更多得引入旅游資源尚待開發的內陸城市,作為有益補充。例如,外資在內陸城市新建景點的過程中,可以配套引入外資旅行社,加強當地旅游服務水平。

3.充分發揮旅游業中的外商投資溢出效應

外商投資旅游業的溢出效應主要表現在示范效應和競爭效應兩個方面。外商投資企業在產業發展中應處于比較成熟的水平,硬件設施建設和服務水平都高于國內企業,為國內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借鑒,同時也增加了競爭的壓力。首先,在旅游景點的基礎建設中,外資企業通常是把當地旅游資源的特征和母國旅游文化結合,興建設計理念新穎,獨具特色的綜合服務性旅游景點。這些旅游景點的建立為山東旅游業帶來了新理念和新文化,也注入了新的活力。其次,住宿和餐飲業的投資企業以檔次高、服務優為特征,高入住率迫使內資企業加強硬件設備的更新換代,同時改善經營管理,從而提高了整體旅游住宿餐飲方面的綜合服務水平。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4

(一)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必須重視外商的引資成本

由于外商投資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把吸引外資落戶作為經濟工作的重點,爭相為外商投資提供優惠,甚至不計成本展開引資大戰,盲目進行引資競爭,我國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就難以支撐經濟的長期穩定增長和可持續發展。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生態環境脆弱,引資不但要注重對經濟的促進作用,更要注重對資源和生態的消耗和破壞作用。

2004年我國工業的廢水排放達到了222億噸,廢氣排放237696億立方米,比1995年增長了121%;二氧化硫排放1891萬噸,增長了35%;固體廢物產生量120030萬噸(未被綜合利用的占43.52%),增長了86%。從工業企業三廢排放量看前十個行業多集中在重化工業,而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則更多集中在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從外商投資工業企業的東、中、西部行業分布看出,中部地區排在第三位的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第五位的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第七位的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第九位的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都是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西部地區排在第三位的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第四位的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第七位的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第九位的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第十位的紡織業也都是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對環境污染程度呈上升趨勢。因此,引進外資項目必須從長期發展的角度評估和計算對環境帶來的影響,對高排放行業實行準人限制。

(二)創新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不可能通過“以市場換技術”引進來

提高綜合競爭力,必須注意引進具有技術創新優勢的外資。改革開放20多年的實踐證明,“以市場換技術”是行不通的,新技術,尤其是核心競爭技術是引不進來的。總的看來,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生產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價值較低。從外商投資企業的類型看,在我國投資的外商企業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市場占有型的企業,即以開拓和占領我國市場為主要目的;另一種是生產基地型的企業,即把我國作為加工基地,在華子公司往往是國外母公司全球戰略分工中的一部分,很多是兩頭在外的三來一補企業。2004年外資企業在全部貿易額中已占57.07%,但一般貿易只有18.65%,78.66%是來料和進料加工裝配貿易。因此,其生產的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價值較低。從2004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增加值率對比可以看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的增加值率最低,為25.2%,比全部企業的28.37%低3.17個百分點;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33.03%低7.83個百分點;說明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附加價值低,生產規模是數量擴張的結果。從行業結構看,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集中度最高的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的增加值率比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低6個百分點,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低2.14個百分點,而這兩個行業屬于高新技術產業,應該是高附加值行業,更加說明其核心技術和關鍵零部件都掌握在國外母公司手中,拿到我國來的只是利用廉價勞動力的加工裝配,加工深度低,生產鏈條短。相反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以及一些勞動密集型行業由于引進的是全套生產線,其增加值率高于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附加價值和生產效率是比較高的。

(三)第三產業開放度不夠,外商投資在第三產業中的比重仍然偏低

2004年底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中,第三產業的企業數量占24.75%,比2001年上升了0.81個百分點;投資總額占31.07%,比2001年下降了3.24個百分點。由此可見,加入WTO后,我國第三產業的比重并沒有提高,反而略有降低。在第三產業內部,外商投資企業主要集中在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批發和零售業;而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金融、保險,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行業由于開放較晚,所占比重非常低。

(四)外商投資企業在稅收上的超國民待遇以及對其監管不到位造成內外資企業的不平等競爭

改革開放初期,為了吸引外資,給予外商投資企業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企業間競爭,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199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設在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所得稅減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征收。外商投資企業實際交納的所得稅率明顯偏低,2004年規模以上外商投資工業企業所得稅為404億元,占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所得稅的19.23%,而外商投資企業工業增加值的份額達到了29.07%,工業總產值的份額為32.72%,顯然外商投資企業對稅收的貢獻遠不及對GDP的貢獻。隨著外商投資企業的不斷壯大和國際經濟秩序的變化,外商投資企業長期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使其能以較低價格開拓和占領國內市場,大大提高了競爭力,對內資企業產生了巨大的擠出效應。

外商投資企業稅收較低的另一個問題是避稅,一方面生產快速增長,欣欣向榮,另一方面利潤和稅收遠不及生產的增長,很多企業長期處于虧損狀態卻不斷擴大生產,這就反映出了一個不爭的事實,即外商投資企業虛虧避稅或避稅。

利用2004年規模以上的數據分析看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的虧損面為27.98%,比全部工業企業高6.93個百分點,在外商投資工業企業涉足生產的36個行業大類中,有33個行業的虧損面高于全部工業企業,而從生產的成本投入和費用看,外商投資企業的成本費用率(成本費用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只比全部工業企業高0.84個百分點,36個行業中,24個的成本費用率低于全部工業企業,特別是行業集中度高的5個行業的成本費用率均低于全部工業企業,說明其盈利能力并不低,虧損在一定程度上是賬面虧損,虛虧實盈。外商投資工業企業上交各項稅金的比率均低于全部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其中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率(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為0.46%,分別低于全部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0.86個百分點和2.23個百分點;所得稅率(所得稅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為0.62%,分別低于全部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0.44個百分點和0.87個百分點;應交增值稅率(應交增值稅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為2.3%,分別低于全部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1.18個百分點和2.62個百分點。從行業大類

看,多數行業的這三種稅率也低于全部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外商投資企業上交稅收少不是行業結構的影響,而是普遍現象,是虛虧避稅的結果。

外企避稅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其手法一般是通過利潤轉移。利潤轉移的方式一種是高進低出,往往是兩頭在外的加工企業以高價進口原材料,低價出口產品,將利潤轉移到境外的關聯企業。另一種是與關聯企業的固定資產購銷或租賃,將固定資產購銷或租賃價格提高,虛增成本。據官方保守估計,虧損的外商投資企業中約2/3為非正常虧損,每年通過轉讓定價避稅的稅款損失有300億元。

二、我國利用外資戰略進一步調整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利用外資的宏觀調控,減少地方政府之間的盲目競爭,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上要加強對利用外資的調控,建立國家一級的協調機構,在外商投資項目上進行分類管理和協調,對地方招商引資項目建立一套資源、能源、水消耗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評估體系,對地方政府提供給外商的過度優惠條件,對高耗資、耗能、耗水、高污染的項目堅決予以制止,從整體和全局上保證清潔生產,杜絕以犧牲環境、資源為代價的外資引進。

(二)實行統一的所得稅率,逐步建立成熟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市場監管體系

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際通行的規范化管理,減小其消極影響。其一,采取有利措施,避免外商投資企業的虛虧避稅。反避稅是外向型經濟國家普遍面臨的問題,近年來,雙邊或多邊預約定價安排已經逐漸發展成為各國解決復雜轉讓定價稅收問題的主要方式,我國要想較好地運用預約定價方式來避免轉讓定價中的稅收損失,就要加強產品價格信息建設和共享,掌握國際產品價格和相關信息,否則很難在預約定價中占到優勢。其二,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在經營中的統計調查、會計核算、審計監督。其三,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征管的檢查和處罰,對偷稅漏稅等非法行為不但要求其補交稅款,而且要采取罰款等懲罰措施。其四,建立外商投資企業信用公布系統,對偷稅漏稅、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公開曝光。其五,加強稅收征管人員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既懂國內稅法、稅率,又懂主要貿易輸出國稅收制度和規定的專業稅務人才,同時增加稅務稽查人員的數量,以應對不斷增長的外商投資企業納稅管理需要,保證涉外稅收的真正到位。

(三)引導外商投資實現結構調整和優化

首先,要改變外資投向的結構調整,引導其由一般加工貿易向高新技術產業、環保產業、基礎設施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轉移,逐步擴大金融、保險,文教、衛生,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等領域對外資的開放度,加大第三產業的引資力度。其次,吸引外資研發機構的移人,將以“市場換技術”向“人才換技術”轉變。再次,轉變外商直接投資的單一模式,擴大并購方式在利用外資中的份額,盤活和帶動國內存量資產。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5

關鍵詞:外商投資企業;轉移定價;逆向避稅;機制

中圖分類號:F83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2)02-0102-04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制與稅率通常是不同的,利用這種稅制稅率差異通過轉移定價實現避稅目的是跨國公司慣用的手段?,F實經營活動中,跨國公司在籌劃轉移定價避稅時,要綜合考慮公司所得稅稅率、關稅稅率、利潤及利息匯出的預提稅稅率以及公司的股權結構等各種因素??鐕纠棉D移定價避稅的表現形式各種各樣,可通過將利潤從高公司所得稅率國轉移至低公司所得稅率國,也有通過轉移定價將稅前盈利從低稅率管轄區轉移至高稅率管轄區,發生“逆向避稅”的現象。逆向避稅是跨國公司為謀求最大限度的集團整體利益,通過轉移定價轉移稅前利潤的行為,其運作模式與國際順向避稅是完全反向的。

2008年1月1日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前,對外商投資企業名義上一直按33%的合并稅率征稅,其中,國家名義所得稅率30%,地方名義所得稅率3%。但實際上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為吸引外資實行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使外商投資企業實際承擔的所得稅率只有13%左右。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將按照25%的法定名義所得稅率繳稅。事實上,25%的稅率仍然低于全世界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國家或地區28.6%的平均稅率。而讓人費解的是,無論是《新企業所得法》頒布前還是生效后,很多外商投資企業仍然選擇通過轉移定價將在我國境內實現的利潤“逆向”調至境外高稅區的母國總公司或其他國家的子公司,這不僅損害我國的稅收權益,更造成了我國利用外資的一個不良現象――“逆向避稅”。細究其表現,可歸結為下述八個方面。

一、規避外匯管制

外匯管制是造成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利用轉移定價逆向避稅的一個重要的間接原因??鐕巨D移定價避稅的最主要稅種是所得稅。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政府在向企業征收所得稅時,按照企業的利潤額來計算納稅額。因此,為了降低向公司所在各東道國繳納的總稅款,跨國公司通常會利用高轉移定價增加高所得稅率國家及地區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成本,同時利用低轉移定價減少低所得稅率國家及地區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成本,以此將盡可能多的公司稅前利潤留在或轉移至低所得稅率國家及地區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我國的所得稅率總體低于外國,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在與其母國或其他國家及地區的關聯企業發生交易時,已不具備利用“高進低出”轉讓價格策略將利潤轉出境外的條件,否則意味著外商投資企業所歸屬的跨國公司避稅額度為負,繳納的所得稅額增加;而如果外商投資企業利用反向的“低進高出”轉移價格策略,則這不僅意味著外商投資企業所歸屬的跨國公司避稅額度是正的,繳納的所得稅額減少,也會導致跨國公司的稅前利潤轉移到我國,使我國的稅收收益增加。但實際情況是,外商投資企業利用轉移定價使我國每年損失300億元的稅收。細推緣由,是我國為維持國際收支的經常性平衡,對外匯依然實行部分程度的管制政策,人民幣還不能完全自由兌換其他貨幣,很大程度上堵塞了跨國公司向我國轉移利潤的主要渠道。

另外,一些新興工業化國家及地區實行較低的企業所得稅率,一定程度上下挫了中國稅收優惠政策的優勢。如,韓國企業所得稅率是兩級累進制。企業年度收入不超過10萬美元的,按13%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年度收入超過10萬美元的,則10萬美元之內征收13%的所得稅,10萬美元之外征收25%的所得稅。新加坡對企業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我國臺灣地區對事務性企業按22%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由于這些國家及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率本來就不高,如果再輔之以不同的優惠政策,使其實際企業稅負比我國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因此,但凡這些國家及地區的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了子公司或分公司,都會利用轉移價格將我國境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利潤轉移出境,造成我國稅收的流失。

二、獨享合營共同利潤

獨享歸屬中外合營雙方共同利潤的企圖是導致外商轉移定價逆向避稅的重要動機之一。依據我國法律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按中外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分配稅后利潤,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按合同規定的比例分配稅后利潤的。但在實際經營中,外商投資方總是從利潤最大化角度考慮,寧愿在境外多繳所得稅而多占或獨吞企業稅后利潤,也不愿在我國境內少繳稅而由合營的中外雙方按規定分配稅后利潤。外商利用中方跨國經營經驗的欠缺,通過轉移價格將利潤轉移出境,在高稅率的母國或境外其他高稅區獨吞利潤,結果造成我國境內的中外合資或合作企業的低盈利、無盈利甚至虧損,而中方只有分享境內企業稅后利潤的權利,不能參與境外母公司或關聯子公司的稅后利潤分配。這樣,跨國公司總部雖然總稅負增加了,但在利潤分配上由分享變為獨享,或由少分變為多分,不僅損害我國的稅收權益,還使中方合營者丟失應得的利潤。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逆向避稅大都出于這種目的。

由于利用轉移定價從合資、合作企業中盡可能多地攫取利潤是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實施轉移定價策略的主要動機之一,我們運用模型對此做更深入的分析。假設某國的母公司‘A在我國某地與當地合營者建立了一家中外合資子公司B,母公司A在我國合資子公司B中占有的股權率為γ0tA是母公司所在國企業所得稅率,tB是我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率;Q是母公司A通過高轉移價格向中外合資子公司B轉移的產品數量;AP是轉移價格偏離量,等于高轉移價格與正常交易價格的差額;T是該跨國公司轉移價格規避的所得稅總額。在其他條件給定不變的情況下,母公司A通過轉移價格轉出的本屬于我國合資子公司B的稅前利潤為Q×AP。若利潤匯回不受限制,母公司增加的凈利潤為:轉移定價前π1=Q×P×(1-tB)×λ,轉移定價后π2=Q×P×(1-tA),則使用轉移價格比正常交易情況下使母公司A增加的凈利潤π3=π2-π1=Q×P×[(1-tA)-(1-tB)λ]。若要π3>0,則必須[(1-tA)?(1-tB)?λ]>0,簡化后得:(1-tA)/(1-tB)>入。這說明,只要滿足本式的條件,跨國公司母公司就有機會利用高轉

移定價策略從設在我國境內的合資子公司轉移更多的稅前利潤。同樣可以證明,若我國外商投資企業以轉移低價出口產成品,也能增加跨國公司的凈利潤額。

由于上式中的(1-tB)>0,因此只要(1-tA)>λ,也就是λ+t0λ,亦即π3=π2-π1=Q×P×[(1-tA)一(1-tB)λ>0。也就是說,不管我國的稅收是何等的優惠,即使我國的所得稅率tB=0,在上述條件下也不能改變跨國公司利用轉移定價從我國攫取額外利潤,實施逆向避稅的局面。

合資、合作企業一直以來是我國直接利用外資的主要方式,其經營決策權通常也是由外方合資者控制,由此給予了外商投資企業自由實施轉移定價的便利。如果利潤留在國內,中方合資者就可以按股份分得正常的經營利潤;如果外商投資者憑借經營控制權利用轉移定價將利潤轉移到母國或其他子公司,中外合資或合作經營企業的賬面利潤就會減少,乃至虧損,中方合資者應得利潤就會被外商合資者部分或者全部無償占有,甚至造成中方合資者原有資產的縮水。中方投資的股份比例越大,外方轉移定價避稅獲得的利潤就越多,動機也就越強烈。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在轉移定價不能實現稅負最小化的情況下,就轉而通過侵吞中方合資者的利益以實現利潤最大化。

三、平衡綜合稅負

跨國公司轉移定價避稅的目的,是要減少承擔的總稅負。而跨國經營不僅涉及所得稅率,還有關稅、預提所得稅等其他稅率,通常棘手的問題是要在減少所得稅和減少關稅之間權衡,因為兩者是矛盾的。這些都要求外商綜合考慮各種稅率,制定出使公司整體綜合稅負最小化的轉移價格。以關稅為例,假定我國某外商投資企業母公司所在國的企業所得稅率是30%,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率是15%,某種產品進口到我國適用的關稅稅率是10%?,F這家外商投資企業從境外母公司進口這種產品,價值100萬美元,報關時作價200萬美元,結果節省了5萬美元的綜合稅負。因為,雖然外商投資企業向我國多交10了萬美元關稅,但可少交15萬美元的公司所得稅,兩稅合計后可節省5萬美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外商投資企業仍會選擇將利潤通過轉移定價轉移出境,匯回所得稅率較高的母公司國家。

四、套取母國政策利益

如前所述,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雖然如此,很多發達國家都有鼓勵本國跨國公司將利潤輸送回國的政策,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將利潤留存在公司的念頭。如,美國2005年頒布實施的《本土投資法》的核心就是“將針對美國公司海外收益的所得稅稅率由35%下調至5.25%,期限為一年,條件是將這些收益投資于美國。”這一政策不僅能刺激美國的本土投資,減少其資本的外逃,更重要的是會增加我國境內美屬外商投資企業將利潤匯入其母公司賬戶的意愿。此外,發達國家的所得稅歸屬抵免制對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逆向避稅也是一種誘因。一些國家對公司所得稅實行歸屬抵免制,允許私人股東用分配股息所繳納的公司所得稅的一部分沖抵股息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部在這些國家的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只要利用轉移定價將利潤逆向轉移到其母公司,就可以用母公司多繳納的稅款抵免私人股東的部分個人所得稅,而母公司的個人股東是不能用在華子公司所繳納的稅款抵免其國內個人所得稅。這也導致了我國外商投資企業頻繁利用轉移定價間接回調大量稅前利潤的行為。

五、利用國別稅制差異

國際所得稅稽征制度的差異使得逆向避稅不一定增加跨國公司稅收負擔。如果外商投資企業的關聯企業在境外高稅國,該國實行居民稅收管轄權,在解決國際雙重征稅問題上使用抵免法,并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的投資不實行稅收饒讓,那么不論外商投資企業匯出境外的是稅后利潤,還是通過轉移定價轉移到境外是稅前利潤,其所歸屬的跨國公司總稅負是不變的,其在我國運用轉移定價逆向避稅的行為不會造成整個跨國公司稅負的增加,這實際上抵消了中國的稅收優惠。在我國,外商獨資企業的逆向避稅大多出于調出利潤的考慮,而中外合資企業與中外合作企業的逆向避稅,既可使外商獨享或多占中外雙方共有的利潤,又可及時將利潤調出境外規避匯率風險。

六、規避匯率風險

一些外商擔心人民幣貶值而利用轉移定價轉移資金。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人民幣匯率曾連續貶值。人民幣貶值給外國投資者帶來了很大的匯率風險,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境內獲得的利潤如果不能及時兌換成美元匯至本國賬戶,就可能遭受損失。為了規避人民幣匯率風險,外商投資企業傾向于盡早將在我國的盈利以外幣匯出。1993年后,雖然人民幣匯率趨于平穩,但外商仍然心有余悸,任何不確定或負面因素,都會讓外商投資企業在恐慌中設法轉移利潤出境。如,在1993~1997年間我國資本賬戶持續順差,年均超過300億美元,但在1998年卻急轉直下,逆差高達63.21億美元,其主要是由1997年由泰銖貶值觸發的亞洲金融危機讓外商強烈預期人民幣會貶值造成的。我國法律對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將利潤匯出境外的活動一直未加嚴格限制,并從1991年起不再對其征收預提所得稅,到了1996年12月1日,又在全國范圍內對人民幣實行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因此,在目前的外匯管理體制下,外商投資企業利用“高進低出”轉移定價策略轉移利潤已無太大的意義。

七、規避政策性風險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為吸引外資,不僅國家出臺一些優惠政策,而且很多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也競相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措施,甚至頒布一些不符合國家法律或中央政策的地方文件。這些做法在吸引外商投資的同時,也引發了外商投資企業擔心優惠政策的持續性,甚至擔心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穩定性。另外,我國廣闊的市場、廉價的勞動力和豐富的原材料又讓眾多的外商投資者覺得是難得的盈利機會。在巨大的潛在利潤與可能的風險之間權衡的結果,是很多外商投資企業采取短期經營策略,借助轉移定價逆向避稅,隨時將資本和利潤轉移出境,以規避可能的政策風險。

八、利用我國轉移定價稅制的漏洞

外商投資綜合管理范文6

(一)投資規模普遍較大

由于進入中國零售業的外資企業大都資金充足、實力雄厚,所以投資規模普遍較大。

1.從數量上看:迄今為止,國際上50家最大的零售企業已有2/3進入中國。中國商業聯合會的《中國零售業白皮書》披露,到2001年底,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零售企業在中國已發展到362家,其中110家法人單位,252家活動單位。港澳臺投資零售企業有100家法人企業,134家活動單位。

2.從銷售額上看:2001年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零售貿易業商品零售額占中國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零售業總額的5.29%,占中國批發零售貿易業零售總額的1.46%。在外商投資零售業比較集中的北京,上海,外資所占市場份額分別為該市消費品零售總額的8.6%和8.9%。

3.從采購額上看:外商投資零售企業紛紛將全球采購中心移至中國內地,中國已成為國際零售業的重要采購基地。如沃爾瑪每年有100多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沃爾瑪出售。2001年沃爾瑪的直接采購額超過100億美元,家樂福為35億美元,麥德龍則達到50億元人民幣。采購額呈逐年穩定增長的趨勢。

(二)投資區位選擇

1.宏觀的地域選擇:外商投資零售企業開放區域已擴大到所有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廣州、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外商投資零售企業有鞏固現有零售市場并逐步向中西部發展擴張的勢頭。

2.微觀的店址選擇:在國外零售業被稱作是“選址的產業”,店址選擇的好壞直接影響銷售額和利潤。外資零售企業普遍重視選址,遵循著一整套科學的方法,多是經過嚴格的論證,利用GIS系統,對商圈周圍的人口信息、消費水平進行集成。

(三)投資業態選擇

目前外商在中國零售市場避開了已出現過度競爭的百貨店和中國式的食品超市,所經營的零售業態形式主要為大型超市,倉儲式商場和會員店。大型綜合超市同時具備了食品超市和百貨店的雙重功能,能夠為大眾提供更多選擇、更低價位、更優質量的商品。到2001年底,家樂福已在中國開設了27家店,沃爾瑪已開設了19家店,麥德龍已開設了15家店,繼OK店之后,7-11便利店也拿到中國第一張外資連鎖便利店經營牌照。

(四)外資進入我國的策略

外資零售企業進入我國主要采取合資、自行開設新店、給予特許權和并購四種策略。這些零售巨頭在決定采用何種戰略之前,通常會對這個市場存在的文化差異以及進入障礙進行綜合評估,然后做出選擇,而且這四種策略常常混合使用。

此外,外資為了避免中央政府繁瑣的審批程序,部分選擇了各種渠道。如地方政府自行批準一些外商獨資的零售企業、中外合資合作零售企業、國內一些零售企業委托、聘請或承包給外商進行管理的企業。中外合資,實際上由外方公司進行管理,中外雙方成立合資的商業咨詢公司,直接管理國內商業企業以及外資提供專用品牌等等。

二、問題及其成因

外國零售企業在管理資源、人力資源、資金資源諸多方面優勢明顯。它們通過全球計算機網絡的統一管理,使管理成本大大降低;通過全球采購,得到供應商的折扣和返傭;通過高薪或其他手段挖走中國零售企業的優秀人才,搶占中國市場。

(一)外商投資我國零售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業態和地域過于集中,導致商業網點的地域性分布嚴重不合理。根據國家經貿委內貿局最近對全國27個城市零售業所做的調查顯示,目前,營業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賣場和超市中,外資企業零售額的比重已達到23%,在百貨店中外資所占的比重為6%。外資零售企業絕大多數都避開了已過度競爭的百貨商店,而選擇位于高端的擁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大型綜合超市,并且近80%的外商投資企業集中在東部城市。外商投資零售企業對其周圍的大,中、小零售企業的銷售額有不同程度的沖擊。

2.地方越權審批嚴重,部分外商違規開店,經營。雖然中國自1992年零售業才有步驟地對外開放,但各外商投資企業已采用各種途徑進入了中國市場。全國各地政府為吸引外資,致使全國有2/3的城市出現了違規審批行為。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1999年底,中央正式批準的中外合資零售商業企業只有21家,實際上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近300家。例如:2001年家樂福未獲中國政府批準,獨自在全國各地開設超市27家,這違反了我國有關外資企業的規定,家樂福被要求停業整頓。外資零售企業在中國的股權不得超過65%。而家樂福1家沈陽分店、2家大連分店卻擁有100%的股權。2002年6月份,家樂福被勒令將其全資擁有的三家東北超市至少35%的股權出售給兩家中國公司。

3.外商投資零售企業對我國流通主渠道的控制權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外資不僅僅是為了獲得流通利潤,更是為了能夠任意銷售合資企業在中國生產的商品,進而能夠銷售其國外母公司生產的商品,能夠銷售國外其他公司生產的商品。大型綜合超市從某種意義上說已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它往往占據有利地形,擁有巨大的人流,具備一個相對完善的物流系統和銷售網絡,對商品的成功展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對想依靠大型綜合超市占領市場或走出國門的我國生產企業來說吸引力是巨大的。外資零售企業牢牢掌握淘汰供應商的大權,通過大量的采購,迫使我國的供應商提供“物美價廉”的超低價商品,使我國的生產企業靠極低的利潤慘淡經營。而且一旦外商控制我國的分銷領域,我國相當一部分生產企業會淪為外商的加工車間,只能賺取少量的加工利潤,很難再大造民族自身品牌。

(二)問題的成因

1.投資國本國零售市場的過度飽和或過度競爭。零售業同一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呈正相關。西方發達國家的零售業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逐漸走向成熟。并且近年來隨著國內并購活動的頻繁,零售業的集中度也相對提高了,人工成本和經營成本居高不下,零售企業的增長停滯或較為緩慢。而所有這些都促使外國零售商主動開拓全球市場。我國零售市場的逐步開放,為外商零售企業紛紛進入我國零售市場提供了條件。

2.中國市場前景廣闊、發展空間巨大。我國是擁有14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足夠的人口規模和良好的經濟前景,促使外商零售企業紛紛進入我國零售市場。國內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購買力的提高,使我國零售市場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又因為零售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我國勞動力成本低下,外商更愿意分享我國的制造業優勢。

3.競爭優勢明顯。在經營規模方面,外資在中國的單店投資額達到3億多美元,沃爾瑪、家樂福、麥德龍等在中國的單店平均建筑面積達9.455萬平方米,大大地高于我國零售企業的水平;在商品零售價格上,外資零售企業多采用低價策略,這對收入不高的中國消費者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在品牌經營方面,許多外資零售企業經過長期發展,正經營管理,服務、企業定位和購物環境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特點,他們早已被世界各國的消費者認可,具有很強的品牌優勢。家樂福集團是歐洲最大、全球第二的零售商,它們在世界31個國家擁有9200多家連鎖店,去年的銷售額達到780億歐元。從1995年開始,家樂福相繼在我國的16個城市開設了28家大型綜合超市,并在上海、北京、武漢、廣州,大連等11個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全球采購基地。

三、規范和發展外商投資企業的對策

(一)按照國際慣例,漸進開放零售市場

對中國零售市場規范和完善并不意味著國家力圖保護民族零售業,限制對外開放。在日益開放的市場中,培育能從事國際化經營的大型零售企業集團,發展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是我國零售業的長期目標。

1.集中審批權。隨著零售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在有效監控的條件下逐步下放審批權。消除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渠道審批引進外資的混亂現象,保證中央政府對零售業的開放進行有效的宏觀調控,促進全國零售市場的均衡發展。

2.加強對外資零售企業的管理。一方面提高引資標準,讓那些具有資本、技術,管理優勢的大型零售企業進入我國零售市場。注重外資企業業態結構和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做好外資零售企業可能并購我國上市商業零售企業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盡快建立和完善有關市場準入規則,并對違規進入的外資企業按國際慣例進行查處。對提前違規進入的外資零售企業要停止其再開新店,直到其現有違規店數量達到原定批準數量后才能再開新店。

3.逐步給予外資企業國民待遇。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要在短短的保護期內,努力加快創造均衡的競爭環境,這是中國流通企業發展的前提和保證,國家應該在宏觀政策層面,對開放服務貿易持理性態度,縮小內外資企業在優惠政策上的差異,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二)建立和完善新建、擴建、改建大型零售商業網點的市場準入制度,以避免浪費資源,重復建設

1.根據國際慣例,地方政府可根據其具體情況頒布一些地方法規。各地政府應把商業網點的建立納入到城市規劃中進行綜合管理,行業協會組織聽證會,根據周圍已存在零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零售業態的結構,當地居民的人口和收入狀況實際等情況,對零售企業(含外資零售企業)是否設立,新建建筑物的外觀、面積、高度是否合理提出明確的要求。

2.對于外資進入的新的流通領域,應擴大法律、法規的覆蓋面,促進零售業的規范發展。如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經營管理辦法必須加快研究制定。

3.利用外資,優化我國零售市場的總體布局。鼓勵外資零售企業到我國中西部投資,盡量改善我國零售市場東西部差距巨大的布局結構。

「參考文獻

[1]劉小燕?!斗召Q易總協定》與我國零售業的對外開放[J].國際貿易問題,1999,(10)。

[2]麥克爾。利維,巴頓A.韋茨。零售管理學[M].機械工業出版社,1998.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