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土地的規劃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土地的規劃范文1
1.1 理性發展
上一輪土地利用規劃在規劃理念上過分強調對農用地,特別是耕地的保護,沒有將土地利用規劃作為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協調社會關系,貫徹土地可持續利用的基本手段。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該充分借鑒國際上的“理性發展”理念,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在確定規劃指導思想、原則、規劃目標、建設用地指標分配時,妥善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保護”、“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等方面的關系,在規劃修編的操作過程中,立全局觀念、彈性觀念和動態觀念,真正實現經濟發展目標、社會進步目標和生態環境改善目標的高度協調統一。
1.2空間規劃、可持續發展
1.2.1空間規劃理論。土地利用規劃,是綜合協調資源供需矛盾,統籌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和區域協調發展的中長期空間規劃??臻g規劃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我國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采用的基本模式為“用地指標調控與規劃分區相結合”,其著重強調的是規劃對用地數量的指標要求,而缺乏空間布局約束,在規劃的分區方案中,對分區內部土地利用的要求過于籠統,不能承擔起有效地控制分區內部用地的功能。
1.2.2可持續發展理論??沙掷m發展是指一種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滿足其未來需求能力的發展。其中最本質的問題是不損及我們所依賴的資源與環境。而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寶貴資源,在正確的管理下,可以不斷更新和利用。反之,它會退化、耗竭。故對土地的開發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載力的限度內,同時采用人工生態措施(包括鄰域或更大的區域),確保土地持續利用。土地是一切社會、經濟活動的基礎和資源,同時也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規劃的目標無非是建設發達的經濟、健康的環境和高質量的生活.因此強調人與環境“和諧相處”、“不可再生資源永續利用”的可持續發展也就應當成為當前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主題。在制定土地利用規劃過程中把土地可持續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貫徹進去,實現土地生產力的持續增長和穩定性,保證土地資源潛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即達到生態合理性、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可接受性。
2 土地規劃創新方法
2.1評價方法
①規劃實施評價: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各地必須對上輪規劃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做出是否進行規劃修編的結論性意見。②環境影響評價:按照我國2012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但如何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目前還缺乏具體的規程和辦法,各地也是各行其是,迫切需要進行統一和規范。
2.2 系統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著眼于調控宏觀經濟運行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層次、綜合性的規劃。土地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物質載體,是國家最主要、可調控的資源,這一特點決定了土地利用規劃在更高層次、更寬領域發揮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過程是多目標的統籌協調過程。因此,在規劃過程中,采用以數學模型為主要手段的系統優化方法就成為必然??梢赃\用不同的規劃方法來解決,如線性規劃、灰色線性規劃、模糊線性規劃、非線性規劃、動態規劃、參數規劃和多目標規劃等。如按這樣的思路,規劃的適用性會大大提高,規劃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一定會有很好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2.3 應用3S技術
按照國士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試點工作的通知》( 土資發[20021189號)、《縣(市)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措南(試行)》和《縣(市)級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標準(試行)》的要求,本輪規劃修編要在地籍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和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作為修訂規劃成果的主要載體,使規劃修編與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同步進行,提高規劃管理水平。這是本輪規劃修編最突出、最嚴格的技術要求,對提升整體規劃的技術水平具有重要意義。這兩個數據庫和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應當以地理信息技術為基礎,重點普及遙感技術、GIS技術、GPS技術等現代化手段,使土地規劃從野外調查、資料搜集、信息處理、計算模擬、規劃成圖到監督實施全過程實現信息化。同時,基于土地規劃中需要解決的許多問題(如資源優化配置、地區經濟社會同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等)具有半結構化的特點(即對所需解決的問題雖有一定的了解,但又難以精確把握其發展演化的規律),因此要特別重視將決策支持系統(DSS)技術引入土地規劃,通過人―機交互系統,為決策者對半結構化問題進行有效決策支持,提高決策的透明度與決策的科學性。
2.4 吸收公眾參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國家的宏觀規劃,其編制應該是各級人民政府的事情,而不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部門規劃,因此,規劃的編制應由政府主導,各有關部門、有關專家和相關社會群體共同參與,規劃的主體要由以政府各職能部門和規劃管理部門為主,向以政府規劃部門和社會重要研究機構為主轉變。公眾參與不僅是像上輪規劃一樣為了提供信息資料,而是要參與規劃目標、指標的分配和確定,規劃方案的擬定、協商和協調。
3 結語
未來的土地利用規劃將會以各種不同途徑沿著可預見的方向發展,規劃必須更加有效地協調人地關系,解決人地糾紛。規劃理念的創新勢必會引發規劃工作的全新發展,但同時,只有規劃中各環節的進一步完善,規劃理念的新成果才能得以體現。
(收稿:2013-11-12)
參考文獻
[1]王敏,董金瑋,鄭新奇.土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J].水土保持研究,2008.
[2]王永生,環評.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的重要舉措[J].中國國土資源報,2006.
土地的規劃范文2
【關鍵詞】城市規劃 ;土地規劃;統籌發展
一、城市規劃在土地使用中的作用
1、優化空間布局
(1)由城市規劃確立的城市空間布局結構,從總體上規定了城市用地的環境與特征,合理的城市空間布局保證了城市功能活動的高效、經濟運轉與城市環境的優美、衛生與舒適。因此,合理的城市規劃對于城市用地的空間結構的完整和穩定起著重要的作用。
(2)優美和諧的城市空間形態和景觀是每一個城市追求的建設目標。城市用地上每個建筑項目的外部形態及其形成的空間景觀效果,都是一定區域城市整體形象的支撐部分。因用地性質及開發強度的更有可能使該用地的建筑形態發生明顯的變化,導致對所在地域建筑群體空間形態與景觀的損害或破壞,是城市規劃所不容的。這一點對于城市中心及重要地區,更顯得重要。
(3)局部用地性質變化的積累有可能導致城市規劃用地整體空間布局結構的失衡。因此,在城市規劃中,要有全局、整體觀點,要考慮這種改變對優化整體空間布局所產生的作用。
2、優化土地使用分配
(1)城市規劃是牽動經濟、社會、文化、環境諸多因素的系統工程,在優化土地使用方面,通過明確每塊土地使用性質、有償使用制度,達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合理分配土地資源的目的。
(2)如果不嚴格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將造成某些開發商出于自身經濟利益的追求與少數行政領導進行不恰當的干預,有可能迫使規劃管理部門對規劃的土地使用性質與開發強度做出不合理改動,是土地利用脫離了有效控制,甚至使城市用地布局受到損害,例如,一些城市中的公共設施用地,綠化用地被房地產開發所侵占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有效的城市規劃對土地使用分配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二、統籌兩種規劃的整體思路。
區域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深化,而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又是區域規劃必不可少的兩個方面。在時間上,兩個規劃要統籌編制,城市規劃的編制要兼顧土地規劃,因為土地規劃是否合理直接影響到城市總體發展,土地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土地規劃也要兼顧城市規劃,城市的土地規劃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發展的總體標準。在空間上,兩個規劃要互補互利,在城市區域的發展中,必須要堅持城市規劃指導與土地規劃,必須要堅持土地規劃服務于城市規劃,即前者的發展是為后者的發展做鋪墊,后者的發展是為了前者的更進一步發展。為此必須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做到彈性規劃。無論是城市規劃,抑或土地規劃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間。而彈性規劃能夠有效適應變化的市場環境,根據不同地點、不同時期做出適時調整,避免規劃失靈以及出現重復規劃。第二,做到協調規劃。在整個城市區域規劃中,不能片面強調城市規劃,也不能一貫重視城市規劃。兩個規劃不是彼此獨立的,城市規劃必須要做好土地規劃,土地規劃的好壞又取決于城市規劃大局,在城市發展中必須注重二者的協調關系,實現互助發展。第三,做到多元規劃。規劃的目標不是單一的,在兩個規劃的具體編制中,對規劃的目標要明確,不能只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還要注重環境效應和社會效應,最終實現多重效應疊加,實現社會的全面發展。第四,做到效益規劃。沒有價值的規劃是沒有意義的規劃,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效益高低決定市場成敗,為此,在兩個規劃的編制中,一定要注重規劃的效益性,實現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大一統。第五,做到整體規劃。在兩個規劃的實施中必須從國民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從城市區域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做好整體布局,既要搞好物質方面的規劃,也要搞好非物質方面的規劃,既要做好整體規劃,又要做好局部規劃。第六,做到實用規劃。任何規劃都是用來指導發展實踐的,所以在兩個規劃的編制過程中,要注重規劃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使得制定的規劃能夠落實到城市經濟發展中去,為城市的發展搞好理論鋪墊。
三、統籌兩個規劃的發展途徑
兩個規劃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門,這種分離的管理體制使得兩個規劃的側重點、標準、目標往往出現較大差距,兩個主管部門不能及時進行相關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規劃過程中相互借鑒、相互吸收、共同發展。這對這一現狀,要統籌兩個規劃,必須將兩個部門進行合并,制定統一的規劃,形成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規劃管理體制。這種管理體制能夠充分體現城市體系規劃是一種基于整體利益的協調規劃的實質,能夠較好地統一行政指令,加強規劃的實施效果;也能夠充分考慮地方區域發展實際,立足于區域發展的具體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廣泛征求各利益主體意見后的綜合協調;也有利于規劃管理體制從上級的集權制轉化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這樣制定出的規劃更能適應城市發展實際,更能為解決規劃問題獻計獻策,這樣的規劃透明度高、可信度強、可滿足全社會的發展愿望。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雙向結合有以下優勢:首先,從國民經濟發展總體出發,統籌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避免在兩個規劃的編制過程中相互脫節、各自為戰的現象。其次,這樣的結合既能夠滿足上級規劃實施的執行力,加快城市建設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發揮地方優勢,利用特色資源。再次,這種結合對于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可以進行及時糾正和處理,避免出現重復建設造成資源的浪費。最后,這種結合途徑既兼顧了城市經濟發展的大局,有考慮了局部土地的優化利用,提高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四、統籌兩個規劃,做到制度創新。
從法律制度上講,就目前的法律體系而言,城市規劃已有相關領域的法規――《城市規劃法》作保障,而我國到現在都還沒有為土地規劃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就導致在規劃的實施進程中城市規劃比土地規劃更加嚴肅、更加科學、更有可操作性。而從管理角度看,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分別由兩個行政級別對等的管理部門加以編制,這必然導致兩個部門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溝通,行政指令措施無法進行統一,效率低下、浪費資源。
綜上所述,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雖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國民經濟發展的大局上,而這卻是可以統籌的,它們是相互彌補、相互促進的,城市規劃離不開土地規劃,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地規劃也離不開城市規劃,前者需要以后者作為坐標,為其前進明確方向。在今后的實際工作中,為了更好地統籌兩個規劃,不論是在發展思路上,還是在發展途徑、制度創新上,都要進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將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共同納入城市經濟的發展中,城市規劃兼顧土地規劃,土地規劃參照城市規劃。統籌兩種規劃才能提高經濟效益,才能提高社會效益,才能提高環境效益。
參考文獻:
[1]王萬茂.士地利用規劃學[M].北京:中國大地出版社2000.
[2]蕭昌東.“兩規”關系探討[J].城市規劃會刊,1998,(1):29-33.
土地的規劃范文3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原因
前言
在我國的城鄉規劃建設的過程中,為了能夠良好地規劃城市建設,就必須要能夠對城鄉規劃中的土地管理中相關影響因素進行研究和探討,不斷完善我國城鄉規劃建設系統,能夠有效滿足實際土地中的管理環節需要。這樣才能不斷實現我國城鄉規劃建設的良好發展,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一、城鄉規劃與土地規劃的核心矛盾與原因
我國《土地管理法》 對土地規劃與城鄉規劃管理之間的關系做出了明確規定,簡言之,土地規劃定規模,而城鄉規劃則定布局。近些年,在統籌城鄉規劃與規劃戰略思想影響下,土地規劃與管理與城鄉規劃之間的關系不斷發生變化,盡管兩者在管理上的思想內涵不斷滲透,但是多個法律文獻的頒布,又使規劃在編制內容上出現了重復與交叉,當前,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已經成為了規劃的核心矛盾。
1.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與城市規劃的科學性
現階段,在城市規劃學術相關的交流活動中,許多學者已經認識到,土地規劃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從而弱化了城市土地規劃的嚴謹性。受到中央對地方管制的嚴格束縛,土地規劃與城市規劃之間的沖突逐漸增大。同級政府對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進行組織編制,而且上報程序和部門協調的程序也基本相似。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兩規卻始終存在分歧,很多問題得不到統一。土地規劃的核心內容體現了上級政府的分配意愿,而城市規劃更多體現了地方政府的發展意愿,這是兩者易出現分歧的根本原因。另外,無論是新增用地的批復還是未來用地審批,地方政府都無自,要受到上級政府部門的控制與統一管理。由于城市土地規劃的科學性遭到了質疑,因而近些年,我國也出臺了一些政策,對土地總規劃和城市規劃進行了嚴格控制,并對集鎮和村莊的規劃管理做出了調整。對建設用地的指標進行分配,主要目的是對地方的圈地熱現象進行控制,但是,由于在土地規劃中,建設用地總量和中心城鎮的建設用地在規模確定層面還受到嚴格的約束, 因而使得土地規劃和城鎮用地指標上存在一定沖突。每個城市的用地規劃指標還深受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影響。在土地規劃分配工作中,反應了自上而下的管理與控制思想,看似缺乏一定的科學性,但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該管理方式還依然是一個有效手段。
2.建設用地布局的集中與分散之爭
土地資源集約開發是土地規劃的原則,而中心城鎮與開發區極化發展則是集中布局的體現,但是分散化布局則是當前土地規劃的真實反應。目前,土地規劃編制把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成果作為了基礎,由于在土地規劃過程中,未能對村鎮建設用地的布局做出主動謀劃,因而相關的調查結果還保留了分散于廣大農村地區的建設用地。同時由于編制層級下移,導致土地規劃圖表達較為細碎。土地規劃圖是開展土地相關工作的重要執法依據,但是一些分散的布局,不符合土地空間集聚的要求,因而在編制土地規劃圖時,會受鄉鎮意愿因素的干擾。
二、土地管理手段是保障城鄉規劃有效實施的重要措施
1.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與村鎮規劃
雖然現階段我國部分地區在開展土地規劃時,農村建設用地基本維持在現有水平之下,但是在實踐過程中卻是利用城市和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方式來實現居民點拆除和合并,并不斷引導廣大農村居民點逐漸向城鎮集中。目前,促使各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主要動力為: 下達到縣級政府的新增用地計劃無法滿足實際用地需求,因此可將拆除、合并,農村的相應用地指標應用在城鎮土地規劃中。實際上,國土資源部門推行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主要目的是對農村建設用地存量進行盤活,進而對城鄉用地布局、結構進行統籌和優化,并在保證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條件下,進一步緩解城鎮建設用地緊張狀況。但是,部分地區增減掛鉤在實踐過程中卻違背了相關政策的初衷,片面追求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最大化,不僅進一步加大了生活成本,更加無法讓多數人享受由增減掛鉤所帶來的增值和收益。部分地區甚至出現“農民被上樓”的現象,一定程度上使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受到社會各界的質疑。在城鄉一體化大背景下,農村不斷融入城市,且農業現代化高速發展,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作為促進新農村建設的主要政策,在很多地區城鄉統籌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在很多即將被城鎮化的廣大農村地區,實施農地流轉規?;洜I時,本身就需要對村莊進行拆遷,并對還建點進行集中安排。因此,開展農用土地整理和規劃成為迫切需要。而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中包含免交耕地開墾費、同步審批建新區用地及新增建設用地使用費等項目,實際上均屬于農村土地整改過程中的優惠政策,也就是說推進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執行壓力較小,但卻能夠給農民、當地政府帶來較大實惠, 助于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并實現新農村建設發展的共贏。
2.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城鎮建設用地的有序擴張
城市建設用地可分為兩種模式: 一是舊城改造,主要應用在新增用地規劃及存量土地改造中;二是新區擴張,適宜用在城市邊緣開發區及小城鎮建設用地規劃中。在基礎設施良好的大中型城市中,舊城改造和新區擴張往往合并存在。若僅從相關部門權責上來看,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轄區范圍內所有土地規劃和管理。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國土和規劃實行分設,通常城市規劃重點在“城”,而土地規劃則將工作重點放在“鄉”上。實施土地管理,主要目的是控制城鎮建設用地向外擴張,并通過相應管理控制年度新增建設用地審批量。土地總體規劃作為新增建設用地主要向上報批依據,加強對新增用地管理和規劃,能夠有效控制城鎮土地無序擴張。傳統用地管理方法無法對城市規劃產生導向性作用,而是偏重數量上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新區建設用地不足狀況,也使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出現滯后。
3.土地儲備工作與城市規劃的空間布局導向
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增加了土地建設用地規模。但是,由于土地規劃中存在的弊端,導致土地規劃還不能對土地儲備工作進行科學化指導,因而需要對土地規劃工作進行深入研究。對空間布局做出合理規劃,并以此為向導。要充分發揮土地儲備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房地產市場和城市規劃方面。對于土地規劃工作而言,土地儲備規劃是一項具有創新性的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并無過多可以參考的資料。因而在開展土地儲備規劃工作時,要充分結合實際土地資源與城鄉布局情況,對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工作做出嚴格控制,并要完善儲備土地規劃的工作體系,促進空間布局的科學性。
結語
總而言之,在城鄉規劃過程中,要加強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關系的探討,明確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并使其協調發展,提高土地規劃的科學性,促進城鄉規劃工作順利發展,從而提高土地利用率。
參考文獻:
土地的規劃范文4
關鍵詞:土地規劃;交通規劃;綜合價值;城市可持續發展
引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于交通需求不斷提高,為了滿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許多大城市不斷加快了城市交通化建設。城市的交通建設是一項較為復雜且牽涉到的利益方面眾多的社會系統工程,如果不能夠實現土地規劃與交通規劃的協調發展,那么就會降低城市的發展潛力,因此大力推動土地規劃與交通規劃的協調發展對于城市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交通規劃的關系研究
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交通規劃統一于城市發展規劃體系之下,兩者并不是相互獨立的,而是存在一種互動反饋的關系。從城市的發展角度出來來說,城市功能的演變正是城市用地與城市交通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過程,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城市用地規劃與城市交通用地又相互制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城市用地規劃是城市交通用地規劃的基礎,不同的城市用地規劃對于城市交通規劃的影響也是不盡相同的,而城市交通用地規劃又會反作用于城市土地利用規劃。
(一)土地利用規劃是交通規劃形成的基礎
城市土地資源為交通規劃提供了建設基礎,決定著城市交通的結構及基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交通規劃的范圍。不同的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對于城市交通規劃的影響是不盡相同的,因此用地規劃不相同的各個城市,其交通規劃也呈現出不同的差異。以大型城市為例,其土地利用密度較為集中,相關交通布局較為緊湊,因此對于整體交通體系的運載能力要求較高,如城市公共交通模式。而對于具有低密度分散土地利用的中小城市來說,其城市土地資源較大城市富裕程度要高,公共交通不易組織,應以自由分散的私人交通模式為主。
(二)城市交通規劃的改變影響城市土地規劃
交通的目的是將多個不同的點連接起來,對于城市發展來說,城市交通更是肩負起承接城市多個地區的重要責任。對于不同的城市來說,其交通規劃模式存在明顯的差異,而這種差異同樣使得不同城市在空間結構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呈現出較大區別。城市交通規劃的改變將會帶動交通覆蓋區域內經濟、文化等活動的變化,對于城市發展產生影響,對于城市下一輪的土地規劃利用產生影響。
(三)城市交通規劃、城市土地規劃與城市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
對于城市發展拉私活,土地規劃利用將會對城市的土地資源配置以及各項交通體系的布局產生較大影響,城市交通規劃立足于城市土地資源,受到城市土地資源規劃利用現狀以及布局狀態的影響。針對城市土地資源匱乏的局面,通過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可以有效提升交通用地的效率,減少乃至杜絕無效交通用地規劃現象的發生,從而有效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
二、土地規劃與交通規劃協同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如何最大程度發揮出交通規劃的效能
從交通規劃的基本功能的角度來說,交通規劃的最重要的功能是保證交通功能,也就是說只有滿足這一基本要求后,才能夠談交通規劃的開發。因此從整體來說交通規劃的綜合效能能否充分發揮出來,關鍵在于能否使得不同的交通體系之間能夠有效地銜接。充分考慮交通規劃等城市交通的運輸功能的前提下,整合當前城市交通規劃立體開發與車輛交通的優化配置方案,以保證交通規劃的良性運營為基礎條件,在交通規劃車輛段周邊建筑的基礎之上進行開發,實現交通規劃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協同發展的目的。
(二)如何提升土地和空間的利用率
通過交通規劃功能的有效開發,在滿通規劃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能夠充分發揮出交通規劃周邊土地的綜合價值,促進城市土地資源的有效整合與利用,推動交通規劃空間結構的轉變。因此如何有效開發交通資源及周邊土地資源,實現交通服務與商業服務的有機結合,充分協調交通規劃沿線站點車輛交通與周邊建筑用地之間的關系,降低兩者之間的對立,不斷提升城市交通的社會效益。
(三)協同開發的規模
城市交通體系一經形成,其交通運營能力就基本確定下來,后期基本上只能進行小規模的維護與改造,若要進行大規模的道路拓寬或者是線路增加,那么帶來的成本將會遠高于道路新建。同時受制于城市有限的土地資源,城市用地不可能將交通建設作為核心內容,因此在前期的設計規劃中確定土地規劃與交通體系協調規劃具有重要的意義。城市土地資源是有限的,而城市的交通量卻呈現出連年增長的趨勢,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的提升跟不上實際需求,進而導致城市市區交通建設越建越亂,交通供需矛盾逐年增加。
三、城市土地利用與交通規劃協調發展的策略
(一)重視改善交通基礎設施,合理解決綜合開發的資金問題
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程度與其基礎公共交通設施建設緊密相連,因此在城市土地利用與交通規劃協調發展過程中要加大公共基礎建設。政府在進行城市交通綜合開發改造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到學校、綠地、體育、道路交通以及商業用地的比重,優化土地分配制度,使得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進行公共設施配套建設(如綠地、商業建筑)的時候要該類用地的設施分布和指標水平做統籌分析,在滿足改造規劃中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之上,才能進行共設施配套建設。
(二)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是為了有效解決城市交通用地資源匱乏的重要方式。針對未來城市發展呈現出“棋盤+放射”發展格局,應該實現交通規劃體系從單中心向多中心發展轉變,強化城市公共交通體系減少,使城市交通走廊更加明確,真正將城市軌道交通、公交車作為城市交通未來的建設核心。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為契機,帶動城市交通功能結構的調整,實現城市公共交通全覆蓋。為此城市規劃與發展部門應該在路權、資金補貼、道路規劃與建設等方面重點突出公共交通優先,保證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建設能夠居于城市交通體系的龍頭地位。
(三)優化交通用地布局
對于城市交通規劃建設中,很難一次性將整體道路的建設完成,這就需要進行一個長期的合理規劃。而城市的未來發展情況是很難預知的,所以必須要為城市道路規劃準備一定的預留發展空間。在進行道路規劃的建設的時候,集約化建設模式是土地資源充分利用的必然趨勢。這是因為現有的城市土地資源滿足不了城市發展用地的需求,而需要使用土地的建筑也較多,必須要對其進行合理運用。除此之外,在規劃建設的時候,城市設計規劃人員也要注意將多種交通功能設施置于同一空間內,就形成了一個高效、有序運行的系統在進行道路規劃。根據車流量、客流量的實際情況以及對未來發展情況的預測,合理安排商業出口、機動車通道以及行人通道,從而提高整體交通建設的高效性。
參考文獻
土地的規劃范文5
【關鍵詞】鄉級土地利用規劃;村鎮規劃;協調
近年來我國在各個方面都獲得了較大的發展,成績斐然,同時很多問題也在發展的過程中顯現出來。土地資源匱乏是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社會諸多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土里的利用。因此怎樣解決社會發展中的土地資源匱乏問題,提高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利用效率成為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中的重要課題。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是促進經濟涉水統籌發展的重要內容,因此相關部門應當促進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的協調,為土里使用提供科學依據具有重要意義。
一、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的差異性分析
第一,具有不同的規劃時間尺度和空間范圍。局域性規劃是村鎮規劃的空間范圍,全面性規劃是鄉級規劃的范圍。二十年是村鎮規劃的實踐期限,而鄉級規劃的時間期限多為十年到十五年。第二,兩者具有不同的內容重點。建設用地的布局和分類的綜合統籌是村鎮規劃的重點,生產設施用地規劃、公共設施用地規劃、居住用地規劃是其主要內容。用地布局的總體安排和控制以及土地利用結構的調整是鄉級土地規劃的重點,城鎮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基本農田的調整和布局等是其主要內容。第三,具有不同的規劃用地分類。規劃用途是鄉級土地的分類標準,而村級的分類標準是土地使用性質,各自的種類數也不同[1]。
二、鄉級土地規劃的村鎮土地規劃的矛盾因素分析
(一)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對村鎮規模的確定存在沖突
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土地利用規劃的村鎮規模確定矛盾包括:對建設用地的數量進行限制;對可占用更低的數量和位置進行限制。我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由縣級以上政府在鎮總體規劃中對鎮的建設標準、發展規模等進行確定。但土地管理法卻規定逐級分解和用地指標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據。進而使得鄉級土地規劃和村鎮土地規劃對建設用地指標無法達成一致[2]。
(二)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編制結構協作力度不夠
目前,城鄉建設部門是村鎮規劃的責任主體,土地管理部門是鄉級土地規劃的責任主體。兩個編制主體級別相同,但卻具有不同的監督指導單位,并在各自的體系內完成規劃編制工作。雖然兩個規劃編制主體實行了規劃成果互檢和資料共享,但兩者的溝通仍然不夠,常常出現一個編制主體根據另一個編制主體的規劃成果進行套核的現象。
(三)鄉級土地規劃和村鎮規劃技術規程存在差異
由不同的規劃主體負責鄉級土地規劃和村鎮土地規劃,必然會導致制圖規范和編制規程上的不同。主要包括:第一,人口統計口徑不同?!舵傄巹潣藴省肥谴彐傄巹澣丝陬A測的依據,流動人口、通勤人口、常住人口是其人口組成的部分。而流動人口在鄉鎮規劃人口預測中被排除。鎮區用地面積應人口規模內涵不同而產生不同。同時控制性人均指標也因為人口統計基數不一致而難以銜接。第二,用地分類和范圍統計標準不一致。行政區劃為范圍是現行土地利用規劃統計用地數據的依據,規劃區是村鎮規劃各類用地的統計范圍。兩項規劃具備不同的統計范圍,使得同種地類具備不同的數量。另外,不同的分類體系也是鄉級土地規劃和村鎮土地規劃中的重要問題,使得各種地類的認定難以一致。第三,具有不同的規劃期限。由于村鎮規劃期限為二十年,而鄉級規劃為十五年,不一致的規劃期限必然導致規劃內容的不協調和不可比。
三、協調鄉級土地規劃和村鎮土地規劃的途徑
(一)對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土地利用規劃進行統籌
從整體利益出發、帶有控制性是鄉級土地規劃的特點,因規劃結果和規劃特征帶有指令性,使得規劃內容無法充分考慮局部利益,進而為規劃的實施設置了障礙。而深入的分析地區的實際情況是進行村鎮土規劃的基礎,相對于鄉級規劃更加貼切實際,有利于規劃的具體落實。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的矛盾也由此產生,具備發展和保護兩個不同目的使得兩者在實施中被對方牽制。因鄉級土地利用規劃是從土地可持續利用和區域糧食安全的角度進行的,因此村鎮規劃服從于鄉級土地規劃的控制和指導是毋庸置疑的,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范圍是村鎮規劃確定用地規劃的依據。
(二)加強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編制主體的協作
現階段兩個相對獨立的同級部門對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進行編制,兩項規劃無法協調的重要原因在于兩個編制主體缺乏有效溝通。對土地管理部門和城鄉建設部門進行合并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辦法。例如在我國深圳建立了規劃與土地資源管理局,對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進行統一編制,并獲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不同規劃編制主體合并較為困難,現階段較為可行的辦法是加強不同編制主體間的溝通,強化兩個的協作。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兩方編制主體在修訂或者編制規劃前,要對規劃成果和規劃現狀的資料進行溝通,資料應體現為圖件和文字兩種形式。第二,在編制規劃過程中,兩方編制主體應當安排人員參與對方的具體編制工作,并解釋規劃思想和提供的資料。第三,對草案的審查應由雙方的技術人員和領導共同進行,逐個核對控制性和原則性的內容,修正兩項規劃沖突的地方。
(三)對編制方法進行完善
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的不協調的根源在于具有不同的技術規范和編制規程,因此為降低兩項規劃的沖入必須尋找新方法。具體包括:第一,統一基礎數據。第二,選擇預測模型預測人口時,應當在充分考慮地區情況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多種預測模型,使預測的準確性得到有效提高。第三,協調兩項規劃的難點在于用地的分類,用地標準、分類標準、統計范圍不一致是其主要體現。應當以兩項規劃使用的標準為基礎,對兩者同時使用的新標準進行制定。而用地標準則應當依據村鎮發展的現實情況具體確定[3]。
四、對《武漢市江夏區鄭店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研究
鄭店位于江夏區西部,總面積為12093.7公頃,占武漢市總體面積的1.67%。鄭店現轄23各行政村,1個社區,230個村民小組。2005年常住問口為4.8萬人,城鎮人口有0.9萬。鄭店2005年規劃數據如圖1所示。
為了實現兩規的統一管理,鄭店采用了土地規劃用地分類作為鄭店總體規劃的原則,兩規對接情況如圖2所示。通過鄭店對兩規的協調,實現了對土地的 有效利用。
結語:
現實中,我們應當從保護和發展相互統一的原則出發,依據規劃要求,有效解決兩項規劃中的用地問題。使規劃目標、各類用地邊界、數據口徑等在兩項規劃中實現統一,進而實現鄉級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的協調。
參考文獻:
[1]鄶艷麗,劉海燕. 我國村鎮規劃編制現狀、存在問題及完善措施探討[J]. 規劃師,2010,(09):69-74.
土地的規劃范文6
關鍵詞:城鎮化建設 土地規劃 利用 福建
1.前言
在經濟、政策的多方面聯動導向下,城鎮化建設已經發展成社會主義新時期建設的重點課題,隨著我國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斷增加,加上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當今土地資源緊缺已經成為阻礙城鎮化建設的最大難題。如何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規劃利用是城鎮化建設的基本訴求。特別是在丘陵山地居多的區域,如何實現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的高效利用與土地資源緊缺之間的矛盾更為突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為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可持續推進開辟了新的戰略前景。但是,土地資源緊缺仍然是制約城鎮化建設進程的重要問題。因此,探討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的利用方略,尋求科學高效的城鎮化土地規劃戰略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2.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利用的現狀
2.1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利用產生的積極效用
城鎮化建設是時展的整體趨勢,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提高了土地的集約利用度,有效地整合了分散式的城鎮土地,通過集聚效應加強了城鎮化建設中土地的合理統籌規劃效率。[1]進而增強土地資源的集約效應。城鎮化建設適應時代的發展步伐,根據人民生活的主體訴求集中式地統籌城鄉居民的住宅用地,很大程度上節約了農村分散式宅基地的占用,通過土地集約進而將部分騰讓出來的宅基地釋放為農林用地。此外,城鎮化建設還優化了土地規劃利用的整體戰略布局,通過交互式的統一集中規劃,全面聯動分散式的城鄉工業小區,集中打造區域產業園,加強了工業用地的科學布局,既節約土地資源又合理降低部分基礎設施建設的成本。
2.2城鎮建設中土地規劃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城鎮化建設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在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利用上仍存在諸多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1)用地模式粗放,缺乏整體規劃。土地的利用效率一直都是城鎮化建設中備受關注的指標之一。在城鎮化建設整體良好的大趨勢下仍存在部分地區在建設過程中盲目采用粗放式的土地利用模式,缺乏科學合理的結構規劃,各類設施用地的結構比例缺乏專業性配比,在用地緊張的現狀中仍遺漏部分閑置土地資源,不進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不科學占用和浪費的現象仍然存在,總體表現為利用模式粗放導致土地資源不能獲得合理地優化配置。(2)城鎮工業用地布局不均,分散式的企業占地導致土地資源缺乏有效整合,造成浪費。[2]由于區域性土地資源表現為丘陵山地居多的格局,在地域屬性的制約下,零星分布的工業用地將嚴重影響城鎮化土地資源的科學規劃。(3)缺乏城鎮建設用地的有效監管,用地規劃主體作用缺失,造成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城鎮用地秩序紊亂。部分地方政府依靠各種區域性的優惠政策及政府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盲目招商引資,粗放配置工業用地,缺乏對城鎮建設用地的最大吸納程度的考慮,造成大量的農用土地被占用。(4)新城建設與廢城改造顧此失彼,造成新城建設占用大部分土地資源的同時,擱置了對廢城的改造利用。既不對廢城進行復墾利用又不進行改造利用。最終造成占用了農業用地,造成用地格局出現沖突。(5)農村宅基地的統籌布局實效,造成部分農業用地被無形變更為宅基地,而原有的部分宅基地閑置或者被違規交易。
3.城鎮化建設中土地規劃利用的基準
根據福建省出臺的土地利用整體規劃書顯示,福建省丘陵山地居多的土地形式,坡度小于15度的土地面積僅占土地總面積的23.67%,但分布著全省現有71.64%的耕地和66.40%的建設用地,現有及規劃的生產、生活和各項建設的用地都集中于此,行業間用地矛盾突出。因此在城鎮化建設中必須嚴格土地利用的基準,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3.1優先統籌規劃落實基礎設施用地
基礎設施是城鎮化建設的重點,是實現城鎮協調統一的基礎保障。因此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優先統籌規劃落實基礎設施用地,按照科學的總體規劃最大程度滿通設施用地的要求。進而全方位達到優化城鎮建設用地的合理配置。
3.2合理規劃布局工業和污染處理用地
城鎮化建設依托工業積極的反作用的推動,因此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全方位統籌規劃布局工業和污染處理用地。確實保障工業發展的用地規劃,推動城鎮工業的良性發展。針對工業行業的不同特點合理配置工業用地布局,進而降低污染處理用地的占用率。
3.3優化配置生態用地
福建地區的土地分布格局主要表現為丘陵山地居多的形式,其農業耕地面臨著淡水源匱乏、土壤貧瘠等諸多問題。[3]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業用地收到擠壓。因此在推進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妥善優化配置生態用地,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農業因地制宜的科學引導,推動區域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3.4全方位拓寬土地資源利用潛能,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資源不足是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最大瓶頸,在推進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日益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與區域土地資源不足的矛盾越來越凸顯。因此,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全方位拓寬土地資源利用潛能,不斷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對當地利用潛力的綜合評估,加強對拓寬土地利用率途徑的探求。
4.城鎮化建設中土地科學規劃利用的方略
城鎮化建設中必須實行科學的土地規劃利用方略,有效統籌城鎮化建設用地,加強土地規劃的調控力度,解決城鎮化建設土地利用矛盾。必須充分考慮土地資源的保護和保障,極強集約化協調統籌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全面為做到土地資源的保障性發展。
4.1健全城鎮化土地規劃監管體系
城鎮化土地規劃監管體系包括土地整體規劃、基本農田的保護規劃、提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和城鎮化建設的規劃等。該監管體系不僅能夠幫助政府調控好土地的市場,還能實現土地的合理使用。健全城鎮化土地規劃監管體系要妥善處理好各規劃環節直接關系,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規劃的執行和制定。城鎮規模要和土地利用規劃為前提,同時還需結合土地整體規劃和基本農田的保護規劃,明確規定每塊土地用途。此外,城鎮化發展還需福建省經濟發展狀況及人口增長情況來準確預測用地數量,土地規劃時要以鎮區為基礎形成集聚的核心把鎮域人口與資金向核心處移動,并防止各地分散發展形成低效土地的利用模式,要嚴格監督,當土地利用批準后就具備法律效用,違反規定就要受到制裁。
4.2全面貫徹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土地規劃戰略
全面貫徹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土地規劃戰略要求將保護耕地和保障經濟有效結合,要以內涵挖潛為立足點,采取集約型模式合理使用土地。[4]目前,福建省城鎮化構建特征是以外延和粗放為主,有很大內涵挖潛。因此,務必要將該種土地大量浪費現狀進行轉變,變成集約、內涵式發展模式,并通過構建土地供給制約與引導體制,從而限制和規范城鎮化構建對土地使用數量的增長。其主要途徑有:(1)通過合并大量村落、鄉鎮節約土地;(2)將舊城改造與城鎮化建設相結合來提高現有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積率;(3)加快城鎮企業集中連片的發展,從而達到節約土地目的。
4.3建立新型的區域城鎮化土地利用創新性模式
建立新型的區域城鎮化土地利用創新性模式,要求不斷健全土地市場并構建市場與政府相結合土地使用模式,以促進農村地區其生產要素優化結合,如此一來,也就為城鎮化構建尋來了新資金的來源,為獲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創建了有利條件。為落實創新性模式要做到:科學化調控市場的供求、深化規范土地的二級市場、進而嚴格公開操作程序、按照法律規范征收管理在土地上獲得的收益等。
綜上所述,土地作為不可再生的資源,合理規劃和利用土地可以有效促進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福建省丘陵山地居多的土地形式,因此,制定城鎮化土地規劃措施時要針對福建省地形特點,正確處理好規劃中所存在問題,并有效給予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1]王玉東.淺析城市規劃及土地規劃對城市建成區范圍的控制[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1(19).
[2]崔新宏.實現城鄉均衡發展提升城鎮化建設整體水平[J].中州建設,2011(23).
[3]陶海.緊扣城鎮化建設進程加快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J].中國人民防空,2011(11).
[4]彭萬力.城鎮化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思考[J].經濟視角:中,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