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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范文1
一、領導重視,目標明確
在區委、區政府的關心和重視下,我區目前已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配合、殘聯協調、醫院指導,社區參與的社會工作體系。區委政府將精防工作視為關愛殘疾人的重要實事,實施民心工程的重要項目,繼續圍繞省人民政府2016年為殘疾人辦幾件實事的要求,予以高度重視和支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對貧困精神病患者實施醫療救助的辦法、工作機制、部門責任、工作網絡、經費保障、工作步驟等主要問題。
二、健全精防康復工作網絡,明確職責
一是各鄉鎮(街辦)殘聯組織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把精神病救助作為一項重要業務工作,認真制定精神病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宣傳發動、協調服務等工作。為實施好服藥補貼項目,區殘聯與定點醫院一起,制定了四項工作機制并認真實施,即:(1)篩查確定救助對象機制———殘聯和定點醫院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摸底;患者監護人申請和社區推薦;專職醫生診斷篩查;殘聯審批確定對象。(2)診斷評估機制———醫院為患者建立診療檔案;確定實施診療方案;設立門診取藥點;確定取藥和送藥時間;進行療效評估。(3)經費結算機制———每年底憑患者領藥簽字第二聯和介紹信撥付經費。(3)項目統計上報機制———殘聯填寫患者服藥補貼登記表;上報項目數據庫。二是爭取衛生、民政、財政、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協助建立工作程序和機制,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預算安排醫療救助投入資金,對貧困精神病患者給予500元/人年的服藥補貼,實現了全覆蓋。定點醫院成立了精防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安排有經驗的醫師擔任專職康復醫生,并完善康復管理制度,扎實開展院內外康復、人員培訓、信息管理、科普宣傳等工作。三是將精神病救助工作納入鄉鎮(街辦)康復工作重要的內容,列入社區康復員和康復協調員的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精神病人監護、服藥、康復訓練等工作。四是殘聯牽頭組織定點醫院開展送藥下鄉活動,使患者能夠就近享受服藥補貼。
三、落實家庭、村、鎮三級管控措施
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范文2
根據省部門文件(豫民文〔〕122號)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困難居民的醫療救助效率,實現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效的銜接,使困難居民得到及時救助,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資金籌措及管理
居民醫療救助基金的籌措主要通過上級撥付的專項資金和市財政預算安排。市財政部門要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足額安排醫療救助資金,并設立醫療救助資金財政專戶,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救助金額及時將款項撥付至各醫療救助機構。
救助資金當年結余部分全額結轉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資金實行封閉運行、??顚S?,不得挪作它用。
二、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
為方便救助對象就醫,確定我市21家醫院為我市居民醫療救助對象就醫定點服務單位(見附件)。市民政局要與定點醫院簽訂服務范圍、服務內容、費用審核與控制等內容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醫療救助定點機構墊付救助對象住院醫療救助資金、定期與市民政局結算的醫療救助機制,實現居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從根本上減輕城鄉困難群眾就醫壓力。
三、救助范圍、標準及結算程序
(一)救助范圍
1.持有效的《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市居民醫療救助證》的低保對象;
2.持有效的《省農村五保供養證》及《市居民醫療救助證》的五保供養對象;
3.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退役殘疾軍人(含傷殘民兵民工)、在鄉老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軍,持有復員、退伍軍人證件的人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以下簡稱優撫對象);
4.因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
對于因打架斗毆、吸食、酗酒、賭博、自殘等引發傷害和由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治療費用不予醫療救助。
(二)救助標準
1.資助參合:按照本年度參合標準,資助二類低保、五保對象、優撫對象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應負擔的資金。
2.普通疾病救助:
(1)居民低保對象、優撫對象患普通疾病住院醫療救助報銷標準:被救助對象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核定的報銷范圍內報銷后,剩余部分10000元以下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10000元以上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計享受醫療救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0元。
(2)農村五保對象住院醫療救助報銷標準:農村五保對象因病住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屬于報銷范圍內剩余部分全額救助,未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的費用由五保對象戶籍所在地的鎮級財政負擔。
3.重大疾病救助:
(1)醫療救助對象患大病住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核定報銷范圍內剩余部分,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但每人每年累計享受醫療救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00元。
(2)本方案所稱重大疾病主要指以下9種疾?。?/p>
惡性腫瘤;
白血病;
血友??;
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以上)需定期血透、腹透的;
異體器官移植;
心臟病(手術治療);
重癥肌無力;
再生障礙性貧血;
系統性紅斑狼瘡。
4.門診救助:
(1)五保對象和重癥慢性病享受門診救助。本意見所稱重癥慢性病指以下6種疾?。?/p>
尿毒癥;
白血??;
異體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和并發癥;
血友??;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惡性腫瘤放化療。
(2)五保對象到定點醫院進行門診治療,憑《市五保供養證》享受醫療救助,每人每月救助費用標準不超過100元;低保對象、優撫對象中的重癥慢性病患者持新農合或醫保頒發的重癥慢性病卡及《市居民醫療救助證》到定點醫院進行門診治療,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核定的報銷范圍內報銷后,剩余部分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救助對象門診救助費用和住院救助費用累計一年不超過20000元。
(三)結算程序
1.居民醫療救助對象經定點醫院治療出院時,須持民政局《市居民醫療救助證》和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住院證明,定點醫院結算中心按本意見規定直接救助。
2.定點醫院在每月的25日結算救助費用,并上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審核無誤后,報市財政局,將定點醫院墊付的救助資金直接劃撥到定點醫院帳戶。
3.對于醫療救助對象需轉院治療的,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非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全額墊付,患者出院后持結算單、轉院證明、住院疾病診斷書,到市民政局進行申請救助。未經定點醫院辦理轉院手續的,在非定點醫院治療的不予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居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機制,是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鎮(街道)及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居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周密安排,切實將醫療救助政策落到實處,維護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醫療權益。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形成平臺共用、信息共享、服務一體、監管統一的運行機制,共同做好居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居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資金的審核和監管;財政部門要負責救助資金的籌集與核撥,并安排一定工作經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一類低保家庭人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認真落實有關待遇;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定點醫院要配合民政部門安裝好醫療救助同步結算軟件,并指派專人負責數據的輸入、維護及報表管理,做好救助資金的墊付和核銷工作;各鎮(街道)要做好居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結算機制的宣傳工作。
(三)嚴格程序,嚴明紀律。民政部門要加強監督、嚴格審核,建立健全救助資金審定報銷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杜絕違規操作;從事醫療救助的工作人員要嚴格辦事程序,嚴明工作紀律,一經發現營私舞弊,取消定點醫院資格。對外借《市居民醫療救助證》造成經濟損失的,追回已冒領的醫療救助金并取消其低保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標
2021年,全鎮社會救助年審工作目標:一是以社會救助年審為主線,自查自糾為抓手,加強與鄉村振興政策有效銜接,落實救助政策,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會救助工作質量和服務能力,嚴防錯保、漏保,不斷推進精準保障。二是實行大穩定小調整。全年城鄉低保對象基本控制在上年度年審時保障總量之內,對現有在保對象進行篩查,凡有明顯致貧原因的在保對象,原則上不變,只實行年檢;新增申請對象區分不同條件,按程序確定納入保障。
二、工作內容
1.做好動態管理。對新增和已享受的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對象、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進行全面入戶調查,按照新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及時作出新增、調整、取消。
2.落實政策措施。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要求,嚴格落實低保剛性支出抵扣、延退、單人戶保和特困人員探視巡訪等托底保障政策。全面開展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工作。
3.加強信息建設。按照省民政廳“數字民政”完善對象信息的要求,通過入戶調查,加大已享受對象家庭信息采集力度,及時將準確信息更新到“智慧民政”社會救助信息平臺,確保信息質量。同時,對于死亡人員和清退人員,要清理信息系統歷史數據和附件信息,切實做到與省民政廳“數字民政”信息內容一致。
4.開展自查自糾。圍繞“精準救助、及時救助、有效救助”的社會救助改革目標,對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加強政策執行的指導、監督、管理,提升社會救助工作質量和規范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驟
1.部署階段(4月15日至4月20日)。根據縣民政局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臺鎮社會救助年審工作方案。召集村(居)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進行社會救助政策培訓,統一部署年審期間社會救助相關工作。開展年審工作前,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張貼公告,公示政策規定,明確城鄉低保、城鄉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申請時限、地點。
2.實施階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各村(居)委會要按照年審工作目標,結合黨史教育,開展掛村干部大走訪活動,一一對應文件中的工作內容和措施,全面入戶排查。對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的摸排范圍,各村(居)委會可自行擴展對象領域。一是對新增救助對象:(1)申請。由家庭成員攜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和《個人委托授權及法律責任聲明書》到我鎮民政窗口申請。(2)受理。由我鎮民政業務工作人員負責即時受理,打印出《省社會救助申請及核對授權書》由申請人簽字蓋手印。(3)公示、入戶調查(收集有關證據)、核對。三個環節同步進行。受理公示期間,群眾提出重大異議且能夠提供有效證明材料或者提出合理理由的,增加民主評議程序。無重大異議的對象不走民主評議程序。(4)確認。戶籍、收入、財產均符合規定的納入擬保障對象,提交我鎮救助評審領導小組評議予以確認。二是對現享受對象:以村(居)委會為單位,清退戶籍、收入、財產明顯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低保對象、特困戶死亡的,需要停止對該對象的救助,自對象死亡次月起停發該對象低保金、特困金;認定為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的成員死亡的,需要于次月取消該對象資格;對在保的對象全部發起網上核對。由村(居)委會負責補齊缺失的申請書、《個人委托授權及法律責任聲明書》、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困難佐證材料、入戶調查記錄等,錄入系統;對核對有預警的對象全面復核,不符合對象經鎮確認予以清退;對現已認定的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按照贛民字〔2020〕3號文件精神重新進行評估,不再符合條件的經鎮確認予以清退。
3.總結階段(5月26日至6月10日)。一是日常報送資料。在年審期間,要及時報送工作做法、動態、圖片、圖像等信息到鎮民政工作群。二是總結報送。年審工作結束后,我鎮認真梳理社會救助年審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成果,形成文字材料(有做法、數據等內容),經主要領導簽字后,于6月10日前報縣民政綜合事務中心。
四、工作措施
1.做好社會救助對象動態管理。對所有在保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和已認定的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等社會救助對象進行全面入戶調查,核實評估家庭經濟狀況、致貧原因等,不漏一戶一人,并根據困難程度,提出新增、取消、調整等年審意見,提高保障精準度。
2.做好社會救助政策的保障。一是做好重點對象摸排。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勞動獲得穩定收入的已脫貧返貧人口,以及因患病、殘疾等原因造成失業的人員進行摸排核查,對符合條件的依規納入社會救助政策覆蓋范圍。對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中的重殘(一、二級重度殘疾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和重?。ǐ@得大病醫療救助人員)人員,經個人申請,按照單人戶形式納入低保范圍。加大延退政策實施力度,對于主動就業創業,家庭經濟狀況好轉的低保對象,家庭財產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相關規定,視情給予一定時間的延退期,待其收入穩定后再按程序退出低保待遇。二是做好城鄉特困人員政策落實。繼續委托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對城鄉特困人員自理能力進行年審評估,落實特困失能、半失能、全自理護理費。對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巡訪探視,督促指導照料服務人落實照料服務責任,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巡訪探視服務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三是做好主動發現和救急難工作。要常態化的在、居(村)委會醒目位置公布社會救助熱線電話、張貼微信自助申報二維碼,暢通求助渠道。要健全監測預警機制,運用“智慧民政”社會救助平臺技術,動態對接殘聯、醫保、衛健和教體等部門,開展信息比對,做好困難對象跨部門轉介,促進各部門救助資源融合。四是開展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對家庭月人均收入抵扣家庭收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內,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相關規定的家庭和個人,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并對低收入家庭中存在重大剛性支出的,可進一步識別為支出型貧困家庭。對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對象,規范檔案資料,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員臺賬,做到動態新增和清退,并及時將低收入家庭信息資料同步錄入到“智慧民政”社會救助平臺。
3.提升社會救助規范管理水平。圍繞審批權下放,鎮(村)兩級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嚴格履行申報受理、對象公示、入戶調查、發起核對、評議或聽證(可選)、鎮審批等程序,審批過程須在“智慧民政”社會救助平臺中體現。持續落實困難對象長期公示制度。按規定落實村(居)委會干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或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備案情況由縣民政局、鄉鎮(街道)分別保存。規范受理對象后出具的受理告知書和不予同意審批告知書等審批文書。加強對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實,特別是對非共同居住的法定贍養、撫養關系成員的收入財產進行核實計算,避免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讓老人吃低保的問題。
4.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年審期間,各地要加快完善“智慧民政”社會救助平臺中困難對象致貧因素、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等字段信息的補錄。為了及時補充“智慧民政”社會救助平臺中對象身份證、家庭住址、銀行賬號等基礎信息,請各鄉鎮(街道)在年審結束后將社會救助對象花名冊電子版報送縣局,由縣局信息系統技術人員和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再一次統一比對。加快救助申請、入戶調查、審核審批等全省統一電子文書的使用,規范電子和紙質檔案資料的留存。逐步取消紙質報表,加強系統操作培訓和使用,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5.開展社會救助自查自糾。鎮(村)兩級要將年審與社會救助自查自糾相結合,針對近年來紀委、審計等部門查出的違規違紀案例和省市縣的反饋,舉一反三,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深入自查自糾。一是查兜底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社會救助政策范圍,防止“漏?!眴栴}。二是查政策落實是否規范。緊盯申請、受理、審核、評議、公示、審批、資金發放及動態管理等關鍵環節,查政策執行是否規范到位,特別是在臨時救助鄉鎮備用金、社會救助金額評定、死亡人員核銷、鄉鎮審批等方面是否存在監管盲區。三是嚴肅查處社會救助工作中出現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對工作中作風不實,對群眾申請推諉、刁難,不作為、慢作為,以及投訴(服務熱線)電話開而不用、未長期公示等方面進行自查自糾。尤其是對發現工作人員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等違法違紀問題,要及時向有關監督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四是進一步落實失信懲戒制度。對申請或已獲得社會救助的居民家庭或者個人,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行為的,鎮政府要向縣民政局上報失信人員失信行為有關情況,縣民政局將建立臺賬備案,并通過批評教育、取消待遇、向信用管理部門推送失信人員情況等方式,依法依規懲戒。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城鄉低保、特困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面廣、敏感度強,社會關注度高。今年的城鄉低保年審,將評議聽證從必經程序改為可選程序,更加強調入戶調查、收入計算和財產比對,增加了居住證地申請和網絡申請、低保延退等便民和人性化措施,且實行大穩定小調整,從宏觀上進行把握。
2.加大政策宣傳。各村(居)委會要主動作為,上門上戶做好低保政策的宣傳,主動幫助困難群眾申請低保,村(居)委會要把本方案的重要內容張貼在村(居)內醒目處;年審期間,每個村(居)委會要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積極營造濃厚健康的救助年審工作氛圍。
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范文4
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涉及生活、醫療、教育、監護、救助的方方面面,面廣量大,政策性強,必須要強化組織領導。根據省、市關于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有關要求,我縣早在2012年3月就建立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暨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__縣困境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分管領導任組長,民政、教育、財政、人社、文明辦及公、檢、法、司等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各成員單位相互協作,密切溝通,形成了工作合力。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工作。同時,經縣編制委員會同意,我縣在縣救助管理站增設“__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在縣社會福利院增掛“__縣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牌子;全縣鄉鎮均設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站。2015年7月份,我縣又建立了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督導員制度,明確鄉鎮民政辦主任為鄉鎮“督導員”、村(居)會計為村(居)的“督導員”,全縣共有鄉鎮級(含開發區)督導員28人,村(居)級督導員323人。督導員具體負責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對求助的未成年人給予幫助,幫助受助未成年人重返家園(校園)融入社會,做好未成年人摸底評估工作,掌握轄區未成年人底數和生存狀況,做好兒童福利服務工作,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全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未成年人保護部門聯動機制,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督導工作實現了無差別的全覆蓋。
為加快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準確掌握困境兒童基本情況,自2013年以來,我縣民政、教育、殘聯、公安、共青團、婦聯、司法等部門聯合,每年對全縣困境兒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歸類建檔,準確、全面掌握困境兒童基礎數據。目前,全縣孤兒881人,困境兒童20970人,其中受侵害和虐待的兒童415人,單親(未婚)家庭兒童2750人,長期在外流浪(含有流浪史)未成年人31人,失足(含社區矯正)未成年人17人,留守兒童12850人,監護缺失261人,其他(重病兒童、低保家庭兒童)4646人。普查之后,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根據困境未成年人的不同類別,由縣有關部門結合工作職能,分別對困境未成年人進行分類救助,比如:民政部門負責孤兒和困境兒童,殘聯負責0-14歲殘疾兒童,婦聯和教育部門負責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兒童,教育部門負責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及技能培訓,公安、共青團、司法等部門共同負責有不良行為未成年人,衛計委、人社、民政部門共同負責患大病未成年人,確保救助保護無盲區。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縣困境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我縣出臺了《__縣推進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為全縣困境未成年人或困境兒童的救助保護、教育保護、司法保護、就業保護、醫療保護、精神保護六大保護提供政策依據。
1、孤兒保障政策全面落實。一是生活保障。建立孤兒基本保障經費自然增長機制,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1600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950元;完善孤兒養育標準調整機制,并通過縣財政支付中心正常打卡,確保按時足額發放,2015年,全縣共發放基本生活保障經費983.2萬元,其中,地方財政資金539.2萬元,中央、省級資金444萬元。對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和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服刑、重殘)的困境兒童參照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發放生活費補助;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經費自然增長機制,并按照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給予動態價格補貼。二是醫療保障。孤兒醫療費合作醫療報銷、大病救助后,余額由民政局兜底。三是教育保障。實施“陽光助學”“慈善助學”工程,孤兒義務教育階段及在公辦學校
就讀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費。今年5月份,我們還為全縣200名義務教育階段的孤兒每人發放500元資助款,全縣已有5名在鄉鎮敬老院及社會福利院養育孤兒大學畢業,走上工作崗位。四是住房保障。因城市化發展孤兒住房被拆遷的,有縣鄉政府免費提供安置或提高拆遷補償費用。
此外,2010年至今,縣委縣政府已持續七年開展“愛心助孤”活動,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每人至少資助一名孤兒,從經濟、生活、情感上關心照顧,春節和中秋節縣領導帶頭看望、慰問孤兒,使孤兒享受到家庭般的溫暖。
2、整合有效資源,開展救助保護。努力構建一個對于兒童遇到困境時的發現、預防、監測、報告和處置的機制,使兒童在遇到困境時得到及時救助,形成全社會關愛兒童的保護體系。
一是根據困境兒童類別納入低保。我縣現有1726名未成年人家庭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實施未成年人大病救助工程。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符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條件的,按相關規定及時足額給予醫藥費結報。將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兒童納入救助范圍,按照醫療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用足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患兒醫療費用所剩的自付部分,由省、縣兒童大病慈善救助資金分別按規定比例資助。做好篩查工作,積極申報“明天計劃”拓展項目,為有需求的社會散居孤兒、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服務。我縣從2013年開始,依托分金亭醫院組建縣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和縣殘疾兒童福利院,為全縣殘疾兒童免費康復治療,2014年以來,共為1621名殘疾兒童提供免費康復服務。
三是落實困境兒童就學幫扶政策。實施孤、殘貧困兒童就學資助計劃,將困境兒童優先納入教育資助體系,完善助學金制度,落實免學費政策,不斷擴大困境兒童資助面,切實保障困境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實施“陽光助學”、“慈善助學”工程,特殊教育學校為殘疾兒童提供免費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完善助學政策體系,大幅增加助學經費投入,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為農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建立普通高中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2014年度,全縣共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7206人,資助金額1958.1萬元,2015年度資助全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7635人,資助金額2119.2萬元。
放寬入學門檻,實施同城待遇,確保困境未成年人學生做到應入盡入。一是對于進城買房的務工人員子女,按照每年出臺的《__縣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要求,如自愿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則自行選擇;對于不選擇民辦學校的,以務工人員的房產所在小區,確定施教區所在范圍,安排其子女入學。二是對于租房的困境未成年人,根據租房的準確地點,安排其困境未成年人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三是對于外來務工人員的困境未成年人,根據公司或廠區所在的位置,就近安排學校讀書。
四是設立“留守兒童關愛日”。2013年,__縣人大以決議的形式設立了包括“留守兒童關愛日”、520大病救助日、4.22事故困難家庭救助日在內的13個法定的民生系列套餐日。
針對農村留守兒童情感缺失、溝通缺乏、關愛缺少的情況,全力搭建留守兒童關愛平臺,將6月1日設立為我縣“留守兒童關愛日”??h政府向“留守兒童勵志基金”贈100萬元資金,開通了__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網”,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家長和學校的作用,面向家庭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首先,建立健全“留守兒童”檔案。為全縣近2萬名留守兒童建立了成長紀錄袋,收集學生學習與發展的重要信息,記載“留守兒童”成長的過程和特點。其次,積極推行“代管家長”制。建立起了一支由班主任、任課教師、社會志愿者、少先隊輔導員等人員組成的“代管家長”隊伍,幫助“留守兒童”解決生活和學習上的難題,給他們以父母般的關愛,彌補他們的親情缺失??h婦聯、團縣委、公安、民政還聯合開展了“春蕾計劃”、“春雨計劃”、“護航工程”、“青少年維權崗”、“心連心”“手拉手”、“愛心助孤”等多種活動,在“六一”、
元旦、春節等節日和寒暑假期間,對留守兒童進行定期回訪,有效地消除了留守學生的孤獨感和失落感。
五是依托城市管理信息平臺,救助保護流浪未成年人??h未成年救助保護中心(救助管理站),對城市管理信息提示的信息(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及時予以救助,堅持全天候不間斷巡查,同時與城管、公安、環衛、社區、中小學校和沿街商戶建立聯動機制,凡發現有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及時勸告、引導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求助,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對確實無法尋找到親屬的流浪未成年人給于妥善安置,對有流浪史未成年人實行跟蹤管理,強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
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范文5
一、目標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接續鄉村戰略,以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著力點,以精準識別為向導,對我區城鄉居民進行低收入家庭認定,統籌做好低收入家庭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和延伸救助,不斷建立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
二、工作內容
(一)認定條件
本次認定范圍是具有我區戶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我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為610元/人月、農村為4830元/人年),且財產狀況符合我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條件的城鄉低保邊緣家庭。
對低收入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的界定范圍和界定辦法參照《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執行。其中對于家庭成員因病、因殘等剛性支出過大,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要依照市民政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支出型貧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市低保對象重病患者分類施保認定辦法》有關規定,在計算家庭收入時要扣減一定的剛性支出和必要的就業成本等自負部分。
(二)認定程序
1.提出申請。由戶主本人或其家庭成員以戶主名義向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提出申請,填寫《省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確認表》,同時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家庭收入、財產及支出情況的聲明等相關材料。各鎮(街道辦)要創造條件,大力推廣“e救助”微信公眾號開展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方便困難群眾實現移動端申請。
2.審核確定。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綜合運用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及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困難原因、審核意見及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對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應當予以確認,發放《省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通知書》,并將相關信息錄入省社會救助動態監控系統。對公示有異議的,應再次安排核查。對不符合條件或不予認定的對象,應當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3.區級備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將審核確認后的城鄉低收入家庭信息報送區民政局備案。區民政局將城鄉低收入家庭相關信息通過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長期公示,對公示有異議的應責令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重新核查確認。
(三)日常管理
1.檔案管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對低收入家庭的申請、核對、調查及審核審批材料,要以電子文檔和紙質文件形式及時存檔管理,并依托社會救助動態監控系統完善城鄉低收入家庭信息數據庫。
2.動態管理。低收入家庭自認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有效期內,堅持動態管理原則,家庭經濟狀況發生明顯變化的對象,應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申報。對符合低保、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的,要及時協助申辦社會救助;對不再符合低收入家庭認定條件的,要按程序取消其資格。
3.監督管理。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應當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區民政局通過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對低收入家庭相關信息進行長期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職責
區民政局:負責對低收入認定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監督和指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開展低收入認定和救助工作;負責全區低收入對象的備案和低收入認定工作的報表統計;建立低收入工作信息平臺,逐步實現民政與公安(戶籍和車輛管理)、人社、住建、住房公積金、稅務、市場監管、殘聯等單位的信息雙向共享;妥善管理和使用信息平臺上的資料數據,做好信息保密及保護低收入對象的個人隱私;組織、協調、指導社會力量開展社會幫困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核實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財政供養情況信息;
區教體局:負責提供、核實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就讀民辦學校、非義務教育擇校情況等信息;
區人社局:負責提供、核實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的就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情況;
區住建局:負責提供、核實申請低收入家庭的房產登記等情況;
區交通局:負責提供、核實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辦理營運手續及從業情況等信息;
區醫保局:負責提供、核實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患病病種、醫療費用、住院時間等信息;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提供、核實救助待遇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各類市場主體的注冊登記、生產經營情況;
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區管理部:負責提供、核實救助待遇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繳納和使用等情況;
區殘聯:負責提供、核實救助待遇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個人或家庭成員殘疾類別及等級情況;
市公安局分局:負責提供、核實救助待遇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的戶籍、家庭人員組成、死亡、車輛擁有等情況;
區稅務局:負責提供、核實救助待遇申請低收入家庭成員的納稅情況。
(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職責
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參與的城鄉低收入家庭聯合確認機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的申請受理、入戶調查、審核確認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三)村(居)民委員會職責
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做好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入戶調查、鄰里走訪和資料收集等基礎工作,幫助申請不便的困難家庭提交申請書。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4月1日至4月10日)。組織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民政干部進行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政策法規、業務操作等專題培訓。制定《區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廣泛開展政策宣講和業務指導,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排查認定階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抽調專人,充分發揮駐村四支隊伍的主動發現作用,對轄區內符合城鄉低收入家庭的群體進行摸底、排查和認定,要重點針對脫貧不穩定戶、易致貧風險戶、近年來退出低保和享受了臨時救助但未納入低保等邊緣家庭做好排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認定。
(三)信息核對階段(5月1日至5月20日)。區民政局在各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認定的城鄉低收入家庭進行信息核對,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反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迅速復核,并書面答復申請家庭。
(四)上報備案階段(5月21日至5月30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將審核確認后的城鄉低收入家庭信息錄入省社會救助動態監控系統,同時將認定信息報送區民政局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敏感度高,為切實做好本次認定工作,區政府成立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民政局局長、區政府辦聯系副主任任副組長,區財政、住建、交通、人社、教體、醫保、公安、市場監管、稅務、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和殘聯等部門分管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局,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民政局黨委委員、社會救助站站長兼任副主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也要結合轄區的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按照任務、責任、時間的要求,迅速行動、主動作為,扎實做好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二)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各級各單位要切實加強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支持配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做好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明確工作措施和工作責任,落實好相關救助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認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及時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銜接。
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范文6
一、上半年度社會事務辦工作情況:
(一)民政工作
1、社會救助體系持續完善。
一是扎實做好扶貧幫困工作。上半年度新增低保4戶,現有112戶,累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7萬余元;累計發放臨時救助2.33萬元,救助13人次;累計發放無業重殘金23.1萬元,救助432人次。二是有序開展居家養老工作。龍山、桃源社區積極開展“幸福餐廳”建設,為確保通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省標“3A”級達標評估做好準備;桃源、勤新社區積極開展“區級敬老文明號”創建工作。
2、社區建設水平持續提升。
一是扁平化長效管理到位。制定了扁平化管理自查機制,上半年街道進行了2次不定期抽檢,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作為年終評分考核依據。二是天馬苑小區接管到位。5月份,街道正式接管該小區,雙方就移交事宜進行協商,并簽訂接管協議,由梁溪社區對該小區進行日常管理。三是居委換屆選舉準備到位。專門成立榮巷街道社區基層組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組長、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組長,切實加強對社區基層組織換屆工作的領導。
3、老齡服務能力持續加強。
一是累計發放尊老金67.94萬元,10128人次;免費為1657名社區老年人辦理“安康關愛險”,為92名老年人安裝安康通;二是組織開展各類敬老助老愛老活動,累計開展30余場,2000余人參與;三是配合區社會福利中心做好上門走訪、宣傳推廣工作。
4、雙擁優撫、殯葬整治工作持續推進。
一是全面落實優撫政策,按時足額發放各類優撫補助金55.21萬元,為14名企業退休參戰退伍軍人發放2.24萬元,桃源社區傷殘軍人活動室改造一新。二是殯葬整治長效管理,除太康、梁溪外,各社區嚴格開展山區林地日常巡查工作,確保轄區內無私埋亂葬等回潮現象
(二)計生工作
1、強化考核,落實計生工作職責要求。
積極貫徹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要求,圍繞年度考核要點,制定街道計生工作考核辦法。并與各社區、轄區各單位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街道上下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目標管理體系。
2、依法行政,切實保障群眾權益。
一是嚴格二胎審批,做好政策引導公示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上半年共上報38對符合再生育一個孩子條件的對象,辦理及發放獨生子女證269張、生育服務證271張。做好2012年獨生子女父母企業退休一次性獎勵的登記工作,共計登記人數為338人,目前已完成網上審核321人。
3、以人為本,提升優質服務。
開展已婚育齡婦女孕環情監測和生殖道感染綜合防治工作,以街道集中組織和部分單位自行組織的形式,從4月1日起―4月底對全街道已婚育齡婦女(包括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進行每人十個項目的RTI檢查和孕環情檢測及兩癌普查,全面提高育齡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育齡婦女真正享受到政策優惠、優質服務。據統計,上半年有9976名已婚育齡婦女參加了B超、5723名已婚育齡婦女參加RTI檢測、3691名已婚育齡婦女參加兩癌普查檢測。
(三)、衛生工作
1、開展行業專項整治,提高群眾健康意識。
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監管,嚴格規范操作。開展食品衛生安全專項大檢查,共檢查大、中型以上餐飲店及單位食堂140家次,杜絕了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2、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升社區衛生管理。
一是6月份對中心領導班子進行調整,目前班子成員已到位,正常開展工作。中心積極推進“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的開展,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書記為組長的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制定了中心作風效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狀,嚴格規范診療服務行為,端正服務態度。二是上半年安排2名衛技人員到上級醫院參加三個月以上的進修,中心95%以上的衛技人員參加了省、市衛生部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并獲取了相應的學分。三是加強社區責任醫療服務團隊建設,深入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服務。上半年管理高血壓病人8116人、糖尿病病人2033人,規范化管理率大于90%,管理質量有了提高。
(四)、文體工作
1、文體陣地正常運行
一是街道文體活動中心新址位于安置小區梁湖南苑23-1號,目前活動中心內部各功能設施基本完善,圖書館、閱覽室、綠色網吧、乒乓室等均按要求向居民開放。二是圖書館組織20篇征文參加今年的“我的中國夢”征文比賽。三是體質監測室免費開放,集中組織900余人參加國民體質監測,建立電子健康檔案,開出健康處方。組織街道機關工作人員64人參加城鎮非體力勞動者體質抽樣監測,在一天內完成監測工作。
2、文保申報積極開展
一是協助太湖民間藝術團、榮巷古鎮歷史文化研究會等申報小額資助。二是“評曲”申報省級非遺補助資金。三是王志熙、張荷娣等人申報“評曲”、“蕩湖船”等7項市級非遺的傳承人。
3、文化市場秩序井然
一是每月對轄區內網吧、音像店等文化經營單位進行例行檢查,并完善檢查的臺帳制度。二是積極配合區文體局以及街道安委會做好文化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安全督查人員開展夏季文化市場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轄區內網吧和歌舞廳進行了隱患排查。
4、文體活動蓬勃開展
半年來,榮巷街道開展了“金鄉鄰”社區文化藝術節、職工攝影大賽等活動,同時積極參與省、市、區各類文體培訓和活動。舉辦榮巷街道第二屆“金鄉鄰”社區文化藝術節開幕式暨全民健身節啟動儀式,在開幕式后的文藝表演中,12支群眾文化團隊通過唱歌、舞蹈、詩朗誦、民樂合奏等豐富多彩的表演形式,展現了榮巷地區居民飽滿的生活熱情和充實的精神文化生活。獲得了以下榮譽:
1、聯合街道宣傳、工會、團委、婦聯等部門合作開展康輝杯“聚焦榮巷、感知幸?!甭毠z影大賽,作品《千錘百煉》、《魅力榮巷》、《聚精會神》等多幅作品分別獲得特等、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
2、街道老年人體育協會榮獲市體育局、市老齡辦、市老年體協頒發的優秀組織獎。
3、太康社區鄭百奮家庭在去年獲得省“書香之家”的基礎上,申報首屆全國“書香之家”。
(五)、教育工作
1、圓滿完成六一兒童節的學校走訪工作,街道班子分五路走訪了學校和幼兒園,給孩子們送上慰問金并給予節日的問候。共計發放慰問金45000元,贈送書籍價值3000元。
2、配合街道安監部門對轄區內的育紅實驗幼兒園、慶安小劍橋幼兒園和勤新實驗幼兒園進行消防安全的檢查,做好節前和夏季校園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健全安全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并且簽訂了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承諾書,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3、積極配合區開展“省學前教育示范區”創建工作,通過自我剖析,問題整改,完善臺帳,區成功創建“省學前教育示范區”。
二、下半年度工作重點
(一)、民政工作
1、以換屆選舉為重點,進一步鞏固民主建設成果。嚴格按照換屆選舉有關規定,按期順利完成新一屆社居委換屆選舉工作;拓展基層民主自治形式,全面落實四會制度,規范推進居務公開,依法民主自治水平不斷提高。
2、是以公益創投為抓手,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發展。認真開展街道殘疾人服務中心“陽光家園殘疾人托養”、新峰社區“一茶一坐居民茶館”、龍山社區“一米陽光社區圖書館”,依托街道助殘社會組織服務園,積極培育轄區公益服務社會組織。
3、是以低保年審為突破,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按照“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動態管理、社會化發放”原則,加強和規范7月份的低保年審提標工作。加快慈善事業發展步伐,拓寬救助資金募集渠道,加快慈善基金解繳進度,力爭年底解繳到位。
4、是以節日走訪為契機,進一步做好雙擁優撫工作。認真組織春節、“八一”擁軍優屬走訪慰問活動,繼續深化重點優撫對象結對幫扶機制和涉軍群體穩定工作,積極爭創雙擁模范單位。
(二)、計生工作
1、完成各類創建任務。龍山農貿市場要爭創“市流動人口集中區建設先進單位”,桃源社區、梅園社區爭創“市人口服務管理先進社區名稱”,下半并確保檢查達標。
2、繼續推進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大力開展“七免一普及”服務工作,即:免費發放宣傳資料、發送避孕工具、孕環情監測、基本技術服務、辦理生育服務證、孕前風險評估和優生檢測,普及計劃生育知識。
3、貫徹落實《關于做好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和《13—36個月散居嬰幼兒教養服務的工作實施意見》,做好13-36個月嬰幼兒的排查工作,摸清轄區內13-36個月嬰幼兒的數量,制訂好年度免費早教體驗計劃、落實免費早教體驗服務陣,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4、做好免費藥具流入市場情況摸底,加強藥具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并根據錫濱人口計生(2013)6號文要求進行自我排查,群眾評議,整改總結,迎接區計生局專項檢查。
5、做好兩人口平臺的數據清理,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為“十二五”中期評估作好準備工作。
(三)、衛生工作
1、下半年創建市健康社區2家,健康步道1家。
2、繼續加強地區行業衛生的檢查監管,重點突出對單位食堂、大中型飲食店、食品加工場的檢查力度。做好食物中毒的預防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3、100%完成2013年無償獻血任務,做好紅十字會人道救助工作。
4、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管理,提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護人員素質,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功能。
(四)、文體工作
1、6月21日,在新體中心南廣場,街道文化站自行創作的舞臺類節目“春天在招手”將參加市“群芳獎”評獎活動區專場匯演,目前籌備工作已基本結束。
2、6月29日晚將在勤新社區廣場舉辦百姓大舞臺勤新專場演出活動,目前演出,的14個節目正在緊張的排練中。
3、做好“紅領巾讀書征文”活動的上報工作。
4、做好9月底10月初全民健身趣味運動會6個比賽項目的各項籌備工作
5、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做好流動圖書點的創建工作。
(五)、教育工作
1、健全學校安全管理體系,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確保所屬學校無重大安全、衛生責任事故和非正常集訪事件發生。
2、做好創建“市學前教育現代化街道”的籌備工作,爭取圓滿完成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