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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輻射保護法范文1
【關鍵詞】 中波廣播電臺 電磁輻射 環境
中波廣播電臺現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所必須的信息傳播載體之一,但是它在為人們服務并傳播消息的同時,它本身的輻射能量又對周圍的環境和人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和危害,并導致電磁波污染。
一、中波廣播電臺的概述
中波的波長范圍一般是>100
二、電磁輻射
2.1電磁輻射簡介
電子輻射的產生是由于電場和磁場發生變化,從而導致電磁在發射時發生泄露,就叫電磁輻射。電磁輻射可以分為人為的電磁輻射以及自然電磁輻射,電磁輻射的強度和波度也決定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因此,電磁輻射的強度也分為弱電磁輻射和強電磁輻射,弱電磁輻射的頻率要比強電磁輻射的頻率高,所涉及的跨度較強。而對于人為的電磁輻射來說,則要分成很多種類,如高壓類、醫學類、通信發射類等。
2.2電磁輻射的影響
1.電磁輻射對人產生的影響。1、易患白血病。從醫學的角度來說,當人長期處身于電磁輻射巨大的環境中,會使人類本身的血液發生病變,造成白血病的發生?,F如今,越來越多的兒童患白血病,也說明電磁輻射對環境的影響越來越重要。2、視覺下降。眼睛是人的五官中對電磁輻射最敏感的器官,在過高的電磁輻射環境下,會對眼睛造成損害,影響視覺。3、影響心血管系統的正常運行。如果人長期處于過高的電磁輻射環境下,則會產生失眠、心悸等情況出現。
2.電磁輻射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電子輻射可以直接對通信、電子設備造成干擾,影響正常的使用,還會使附近的導線產生電磁騷擾,并從這些導線經由設備的電源線附加到設備中。電磁輻射的潛在危險就是它會對飛機的指示造成干擾,從而影響飛機在行飛過程中的飛行,還會引起石油天然氣泄漏,造成環境影響以及人為傷害。
2.3對電磁輻射的限定
對電磁輻射的限定值最早是由蘇聯和美國的學者分別提出來的,我國在20世紀出就分別制定了《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電磁輻射規定》以及《輻射環境保護導則――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方法與標準》等,用來對電磁輻射的標準進行界定,以避免對人類和環境造成過度的損害。
三、如何解決電磁輻射所帶來的影響
1、廣播電臺相關人員以及環境保護人員要積極落實并嚴格執行國家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環境總局18號令《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電磁輻射環境防護規定》等條例,加強對電磁輻射污染的控制和管理,并對新擴建的電磁設備以及市中心的廣播電臺進行嚴格控制、申報、環境評價等,以此來更好的加強電磁輻射的污染問題。
2、進行電磁輻射污染防控檢測??梢栽诮鉀Q電磁輻射污染的問題上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檢測器對各個省市進行電磁輻射污染調查,并城鄉結合開展電磁輻射污染源以及城區電磁污染的檢測,以污染重區為中心,掌握環境電磁的輻射容量,為環境提供更合理的依據。
3、對中波廣播電臺進行合理布局,減少污染。在城市發展進程加快的今天,中波廣播電臺的設立開始走向城市中心,加大了環境的污染,因此,相關部門可以制定管理條例,禁止中波廣播電臺的建立在人口的稠密區以及市中心,或者是機場等相關區域。因此,應該科學合理地進行通訊規劃,對重點污染源要集中遷移,避免環境污染的擴大化。
4、加強宣稱力度,提高防范意識。人們對于環境污染的認識僅僅局限在幾個方面,而對于電磁輻射的危害性了解并不夠,因此,環境保護部門可以提高民眾對于電磁輻射的了解以及造成的損害,并讓社會全體積極廣泛的進行參與和監督,而調動各個企業和部門的積極性,有效改善生活環境。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中波廣播電臺的電磁輻射是一定存在的,它也屬于環境污染的類型。因此,只要我們采取科學合理的防護措施就能得到較好的解決,并促進中波廣播電臺的和諧發展。
參 考 文 獻
[1] 黃恒,王東,張金帆等.中波廣播電臺的電磁輻射環境影響分析[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1,36(4).
電磁輻射保護法范文2
關鍵詞:移動通信基站;環境保護;環境問題
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環保意識和水平的提高,公眾對電磁輻射環境安全越來越關注,對移動通訊基站建設項目的投訴也變得較為頻繁,如近期查處的涉訴基站多為未經省環保廳“環評”審批的違規建設項目。為進一步加強電磁輻射環境管理,保證我市輻射環境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環境問題逐步成為當前人們生活中的主要手段和控制因素。
一、存在問題
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和移動通信網絡覆蓋的完善,移動基站輻射問題逐漸成為備受公眾矚目的焦點之一,在一些移動通信發展快速的區域尤為明顯。電磁波影響,各種電力問題的出現成為當前社會發展和環境污染的主要手段。
二、電磁波及其分類
一般地,電磁輻射(Electro Magnetic Radiation)定義為能量以電磁波的形式通過空間傳播的現象。電磁輻射發生在無線電的各個頻段:有甚低頻到甚高頻的無線電波,還有頻率更高的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射線、γ射線及宇宙射線等等。值得指出的是,人類自在地球上誕生以來,就一直處于各種形式的電磁輻射之中。如果不計現代社會中各種電磁發生源形成的電磁波,天然環境下地表面的電場場強在120v/m~150v/m,在靠近雷暴區域,可高達20KV/m。靜態地磁場的磁通密度為0.03mT~0.07mT(毫特斯拉)。人類就是在這樣的電磁環境下生存和發展的。
三、電磁輻射限值
(一)SAR值
國際上,FCC、ICNIRP(國際非電離性照射保護委員會)、IEEE等機構先后制定了電磁輻射對人體影響的衡量技術標準,通常用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比吸收率)表示單位時間內單位質量的物質吸收的電磁輻射能量。根據國際電信聯盟和國際衛生組織推薦的衡量手機輻射的技術標準SAR值的要求,GSM和窄帶CDMA手機的電磁輻射必須在國際權威衛生組織認證的許可范圍以內。
我國實施的《電磁輻射與防護》(GB8702-88)標準中,公眾照射標準為:在1天24小時內,任意連續6分鐘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應小于0.02W/kg;職業照射標準為:在1天24小時內,任意連續6分鐘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應小于0.1W/kg。
(二)電場強度和功率密度
我國的《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GB9175-88)定義了微波頻段電磁波衛生標準。在這個國標中,將環境電磁波容許輻射強度標準分為二級:
一級標準:安全區,指在該環境電磁波強度下長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嬰兒、孕婦和老弱病殘者),均不會受到任何有害影響的區域。
二級標準:中間區,指在該環境電磁波強度下長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嬰兒、孕婦和老弱病殘者),可能引起潛在不良反應的區域,在此區域內,可建造工廠和機關,但不許建造居民住宅、學校、醫院和療養院等。
和其他國家的標準相比,我國的標準是比較嚴格的,歐洲大部分國家現在都是0.2mw/cm2,美國1982年頒布的標準是3mw/cm2,比我國要寬松75倍,足已證明我國政府在有關電磁輻射環境保護方面是極其負責的,而且移動通信運營部門的整套設備以及技術參數也是按照國家標準嚴格控制的。
四、基站電磁輻射的強度
基站的通訊信號通過基站天線向外輻射。一個典型的移動基站由三組天線組成,每一組有三根,一根用于發射電磁信號,另二根用于接收手機發出的信號。基站天線的發射功率一般在20W~60W范圍,這樣的功率就相當于一個家用照明燈的功率。手機通訊系統主要是以增加基站的方式來擴容,而不是用增大發射功率的方法。
由此可以推論:移動通信基站密度越高,相應每個基站電磁輻射強度越低;GSM手機距離移動通信基站越近,GSM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對通話者電磁輻射當量越低、越安全。 所以,要降低手機和基站發射功率,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就是全社會從移動通信的發展大趨勢出發,科學合理的規劃建設基站,因為只有一個科學、合理布局的基站建設方案,才能滿足廣大的手機用戶在較低發射電磁輻射的情況下,實現可靠的移動通信。
五、保護措施
在我國,以《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法律法規體系,主要針對的是城市環保和工業污染防治。教學的環保工作同其經濟發展戰略一樣,長期著重于城市和工業。基層的監管能力不夠,規范條例的強制性不高使其在移動通信基站的成效有限。我國于1973年制定了第一個環保工作規劃,1983年把環境保護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此后,各省市先后制定了針對城市的環保規劃。(三)城鄉環保投入的非均衡性 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決定了環保投入應由政府承擔。城市環境建設的費用在現有的財政及稅收體系下,能獲得一定保障。在教學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中,計劃實施重點工程項目177項,總投資144.08億元,城市的基礎建設和污水、垃圾處理項目達67項,約80.58億元,而明確說明為移動通信基站項目的僅4項,約8.29億元。這表明移動通信基站環保所需資金相對于城市幾乎毫無保障可言。 (四)城鄉環保意識的非均衡性 環保意識,是指人們在認知環境狀況和了解環保規則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基本價值觀念而發生的參與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它最終體現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行為上。首先,教育文化水平的差距既影響了移動通信基站居民對耕種方式、農業化學物品和鄉鎮企業發展思路的選擇,也使他們對環境狀況和環保規則的認知相對落后。其次,在經濟和生活水平差異較大時,城市居民更關注生活環境質量,移動通信基站居民更關注經濟發展。再次,人們普遍認為人口集中、工業聚集的城市是污染的主要地區,而移動通信基站具有自我凈化的能力,因而將環保的重心放在了城市。 三、促進教學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的對策 教學的環境保護存在明顯的“城鄉二元化”現象,這就需要統籌城鄉環境保護,為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供必要的保障。(一)建立健全移動通信基站環保制度 首先,要把城市和移動通信基站的環保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為使移動通信基站環境管理有法可依,就要建立涉及移動通信基站資源與環境保護、農產品生產安全和鄉鎮企業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規。
電磁輻射保護法范文3
1.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和構成要件輸變電設施造成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是指“輸變電設施產權人、管理人(污染者)因污染行為,侵害他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或者所有權、用益物權等財產權,應當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如《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根據上述規定,環境污染侵權責任采用無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即在受害人有損害,污染者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系的情況下,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都應對其污染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其構成要件分析如下:(一)環境污染行為。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侵權行為主要是指輸變電設施在運行過程中,其產生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無線電干擾、可聽噪音等存在超標,造成損害。(二)損害事實。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侵權損害事實是指受害人因接觸或暴露于被污染的環境中所受到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它是構成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前提和必要條件。。(三)環境污染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由于環境污染侵權責任不以污染者的過錯為要件,所以因果關系就成為決定責任的基本條件。在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中,就是要認定輸變電設施是否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是否因污染導致受害人產生損害后果。
2.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侵權案件舉證責任分配環境污染涉及到復雜的科學技術問題,環境侵權糾紛中因果關系證明困難,受害人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取證的手段,要缺乏科學知識和資歷的受害人負擔所有的事實性因果關系的證明是不公平的,所以環境侵權糾紛中采用了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如《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边@便將“行為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本應由原告承擔的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即由污染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電力設施
環境污染法律風險防范根據上述分析,作為輸變電設施產權人、管理人的電網企業要合理地規避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法律風險,應當注意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依法進行輸變電設施建設電網建設項目必須取得規劃、審批手續,確保工程項目本身的合法性。由于輸變電設施環境污染案件,經常以相鄰權糾紛為案由進行訴訟,輸變電設施產權人、管理人應當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電力設施建設和用地的合法性。輸變電設施建設者應注意辦理電力設施用地手續及電力設施施工建設手續,具體包括土地預審、土地拆遷補償、土地使用證和臨時用地手續,依法取得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使用許可證等。電力設施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2.嚴格執行電網建設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要做好電網建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審批制度、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制度,并取得相關文件存檔。在建設前,輸變電設施建設單位要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定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輸變電設施建設完工后,必須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驗收,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同時投入生產。同時,輸變電設施從規劃、選址開始,應避免、預防工程建設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3.做好環境因子的檢測分析在輸變電設施運行過程中,輸變電設施產權人、管理人應當做好輸變電設施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無線電干擾、可聽噪音等環境因子的監測分析。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了解和掌握輸變電設施周邊環境,做好環境因子監測點的設置,及時掌握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無線電干擾、可聽噪音等環境因子的現狀及其動態變化,有針對性的制定出科學的防護措施。對于超標的輸變電設施,應及時予以整改。輸變電設施環境因子的檢測分析工作,有利于消除公眾對輸變電設施的疑慮。
4.做好電磁環境知識的普及目前公眾普遍存在對電磁環境的認識誤區,加之一些媒體不準確的誤導,誤認為輸變電設施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對人體存在健康影響,導致在一些地方輸變電設施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電網建設經常會遭到附近居民的強烈反對,電磁糾紛問題呈增多趨勢,嚴重影響著電網的正常建設和運行管理。從電磁波的頻率劃分、電磁輻射的產生機理等分析,輸變電設施工頻電磁環境屬于極低頻,在其周圍僅感應產生工頻電磁場,并不產生電磁輻射。國際組織及發達國家經過長期對極低頻電磁場的研究,得出明確結論,并不認為在輸變電設施周圍極低頻場
電磁輻射保護法范文4
[關鍵詞]環境監測
中圖分類號:T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0-0323-01
一、環境監測的作用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是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依據,是污染治理、環境科學研究、規劃和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環境保護的“耳目”。環境保護離不開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以環境為對象,運用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的技術手段,對其中的污染物及其有關的組成成分進行定性、定量和系統的綜合分析,以探索研究環境質量的變化規律。
環境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綜合系統,人們只有獲取大量的環境信息,了解污染物的產生過程和原因,掌握污染物的數量和變化規律,才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規劃和環境管理目標,完善各類環境標準、規章制度,使環境管理逐步實現從定性管理到定量管理、濃度控制向總量控制轉變,而這些定量化的環境信息,只有通過環境監測才能得到。
環境監測業務的主業包括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執法監測、減排監測、重大環境專項調查與監測工作等。其工作的目標可以說是要實現“三個說得清”:即真正說得清污染源狀況、說得清環境質量現狀及其變化趨勢、說得清潛在的環境風險。
要說清污染源,為環境環保工作控制污染源頭、抓好污染防治,為執法監督等依法行政行為提供基礎和依據,應提高監測數據的有效性、代表性,要在孤立的、單次的監測數據中找到排污規律,要依托污染源在線系統,準確核定在線監控數據的有效性、建立在線監控數據庫并進行深入分析。
客觀科學反映環境質量、說清環境質量問題,是科學評價環境管理工作的實際效果,實施各項環境決策的前提和基礎,也體現環保工作保障人本民生的要求。
二、環境監測的目的
環境監測的目的是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環境規劃等提供科學依據。
(1)根據環境質量標準評價環境質量。主要是通過提供環境質量現狀數據,判斷是否符合環境質量標準。也可以通過環境監測評價污染治理的實際效果;
(2)根據環境污染物的時空分布特點,追蹤、尋找污染源,為實施監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據;
(3)收集環境本底值,積累長期監測資料,為研究環境容量、實施總量控制、目標管理、預測預報環境質量供科學數據;
(4)為保護人類健康,保護環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制定、修訂環境法規、環境標準、環境規劃提供科學依據和服務;
(5)揭示新的環境問題,確定新的污染因素,為環境科學研究提供科學數據。
三、環境監測的分類
環境監測可按監測目的或監測介質對象分類,也可按專業部門分類。以下按監測目的分:
(1)監視性監測(常規監測或例行監測)
是指對指定的有關項目進行定期的、長時間的監測,以確定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狀況,評價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環境標準實施情況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進展。這是監測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廣的工作。
監視性監測包括對污染源的監督監測(污染物濃度、排放總量、污染趨勢等)和環境質量監測(所在地區的空氣、水質、噪聲、固體廢物等)。
(2)特定項目監測(特例監測或應急監測)
根據特定的目的可分為以下四種:污染事故監測、仲裁監測、考核驗證監測和咨詢服務監測。
(3)研究性監測(科研監測)
研究性監測是針對特定目的科學研究而進行的高層次的監測。例如環境本底的監測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質對從業人員的影響研究;為監測工作本身服務的科研工作的監測,如統一方法以標準分析方法的研究,標準物質的研制等。這類研究往往要求多學科合作進行。
按監測對象分類可分為水質監測、空氣監測、土壤監測、固體廢物監測、生物與生態因子監測、噪聲和振動監測、電磁輻射監測、放射性監測、熱監測、光監測、衛生(病原體、病毒、寄生蟲等)監測等。
四、環境監測的特點
(1)綜合性 環境監測的綜合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監測手段: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物理化學、生物化學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環境質量的方法。監測對象:包括空氣、水體(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體廢物、生物等客體,只有對這些客體進行綜合分析,才能確切描述環境質量狀況。對監測數據進行統計處理、綜合分析時,需涉及該地區的自然和社會各個方面情況,因此,必須綜合考慮才能正確闡明數據的內涵。
(2)連續性 由于環境污染具有時空性等特點,因此,只有堅持長期測定,才能從大量的數據中揭示其變化規律,預測其變化趨勢,數據越多,預測的準確度就越高。因此,監測網絡、監測點位的選擇一定要有科學性,而且一旦監測點位的代表性得到確認,必須長期堅持監測。
(3)追蹤性 環境監測包括監測目的的確定、監測計劃的制定、采樣、樣品運送和保存、實驗室測定到數據整理等過程,是一個復雜的、有聯系的系統,任何一步差錯都將影響最終數據的質量。特別是區域性的大型監測,由于參加人員眾多、實驗室和儀器的不同,必然會產生技術和管理水平上的不同。為使監測結果具有一定的準確性,并使數據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有一個量值追蹤體系予以監督。
五、環境監測及監測儀器發展趨勢
電磁輻射保護法范文5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突出污染減排這一中心任務,以飲用水源保護、重點流域專項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及放射源安全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污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質量,為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深入開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督查和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
1.對2007年和2008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查。落實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取締關閉措施,嚴格把關,杜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新的環境違法建設項目,進一步規范保護區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
2.按照《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要求,加快市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按期投入運行。明確污水處理廠運行、環境監管責任人,并建立相關制度。污水排入市政管網的工業企業必須達到相應排放標準。
3.加強垃圾填埋場建設和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場今年年內開工建設,并且要對滲濾液進行處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集中開展重點流域超標排污企業專項整治。
按照長春市《2009年春季治污減排專項監管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排污企業逐一登記,建立臺帳。對私設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處罰;對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要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限期整改,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處罰,必要時采取停產整治。對治理無望的要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對已經完成整治任務的,仍要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三)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要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四)加強對重點放射源安全監管,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對重點放射源應用單位以及移動通信、電力等重點行業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Ⅲ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存在安全隱患的Ⅲ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未按要求辦理備案手續以及工作現場不符合要求的流動源使用單位、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要求,限期整改。
(五)保護和改善民生。
要繼續對排放超標的采暖洗浴鍋爐進行治理,取締和撤并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1噸以下取暖小鍋爐;打擊餐飲業燃煤污染反彈,重點區域和環境敏感區餐飲業安裝油煙凈化器;加強生產噪聲、建筑噪聲、生活噪聲、交通噪聲管理,創造安靜生活環境;要加強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改善農村環境。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5日至5月15日)確定整治的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成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5月16日至10月20日)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兩高一資”行業企業、“十五小”企業開展集中檢查,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總結階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總結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環境監管長效管理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和各相關部門要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市政府將把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作為環保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二)強化部門聯動。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明確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密切配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在金融信貸、流通、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強化環境執法效果,形成綜合治理的局面。
市環境保護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總體工作的落實和與各部門的協調,分階段對工作重點進行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對企業的環境行為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對排污單位和業戶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市發展和改革局要按照規劃、產業政策、準入標準,嚴厲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負責清理國家投資的違法建設項目,清理無法落實節能減排指標的建設項目。
市經濟局要嚴格落實生產能力淘汰政策措施。清理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對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提請市政府予以取締、關閉。
市監察局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嚴肅查處違法案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違法排污企業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環境管理行為進行監察;對違法排污企業負責人進行調查處理;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和負責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市司法局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的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市建設局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的建設進度,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期完成和垃圾處理廠按期開工;要加強供水設施管理,控制飲用水污染,確保水質安全。對小型采暖鍋爐尤其是排放煙塵超標的采暖鍋爐,加大并入集中供熱管網力度;負責對居民樓用途變更進行查處更正;負責控制有污染投訴隱患建設項目的審批。水源地管理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地標劃定工作,對水源地邊界設置界標和警示標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大對“兩高一資”企業的審查力度,對應予取締的小規模造紙等“十五小”企業和應予關停的“新五小”企業堅決不予注冊。負責執行政府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和被關停企業營業執照的吊銷工作,對無照經營企業依法取締。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企業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督促企業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市經濟局、市農電有限公司要監督各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全力配合環保部門依法對超標排污企業、違法排污企業實施限電、停電、斷電等有效措施。
市宣傳部門要為環保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從正面報導守法企業,從反面曝光違法排污企業,尤其是對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要跟蹤報導,不僅要報導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還要對違法排污企業的負責人曝光。
市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噪聲和社會噪聲的管理,防止噪聲擾民,全力配合清理整頓環境違法案件工作,對出現抗拒執法的行為進行及時嚴肅處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居民區內噪聲擾民及配貨站等經營場所、露天燒烤,拆除廢棄的取暖及餐飲業煙囪。
市政府法制局負責清理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
各鄉(鎮)、街環保機構及畜牧獸醫局要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規?;B殖場實行治理整頓,對規模以下的養殖場超標排污進行規范管理。
市衛生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業的管理,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對違法排污單位未辦理衛生許可的堅決清理,直至取締。
市金融部門要嚴把綠色信貸審核關,對環境違法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予發放貸款。
(三)落實責任追究。對無視環保法規,惡意排污,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不依法履行職責,對環境違法行為監管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干擾環保執法,致使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進行“雙追究”,即在追究違法排污企業責任的同時,監察部門要對相關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四)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公布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達到查處一家、震懾一方、影響一片的效果,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電磁輻射保護法范文6
關鍵詞:環保標準;企業經濟效益
中圖分類號:F270.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1
一、我國環境標準出現的背景及發展的必要性
目前全球正在倡導建立以人為本、注重環境保護、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的新型社會關系,堅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廣泛認同在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的基礎上,要尊重自然及其內在的規律包括生態規律,在此基礎上實現經濟及社會的共同發展。
環境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保持社會物質財富和生態之間的平衡,對各種環境要素規定并頒發的一系列標準的總稱,是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環境保護執法和管理的技術依據,也是企業開展生產經營的環境技術標準,從其分類來看有水環境標準、大氣環境標準、移動源排放標準、固廢污染控制標準、放射性與電磁輻射標準以及其他標準等,涵蓋了汽車、電子、化工、醫藥、機械等各個生產行業。
環境標準的產生其原因從根本上說是源自我國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以及由此而對經濟建設產生的阻礙所致。我國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實行改革開放后,經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增長,連續多年保持10%以上的增速,其成果舉世矚目。但這期間的經濟增長方式以粗放型的發展模式為主,是以破壞我國的環境、高度污染為代價,我國的城市周邊環境的人為污染事件頻繁發生,環境污染產生出諸多嚴重的后果。
因此,我國在1979年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這是我國的第一部關于環境保護的綜合性立法。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環??偩忠约艾F在的環境保護部都制定并頒布了大量的有關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及資源的有關標準。到目前為止,環境保護部網站公布的環境標準就有900多項,這其中還并不包含地方環保機構制定的相關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因此可以看出我國越來越重視環境標準的立法工作,對環境標準的執行、管理更加嚴格和規范。因此,企業在開展生產時環保標準是必須考慮的內容。在經濟快速發展、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環境保護標準已成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企業經濟效益已經形成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關系。
二、環保標準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推動作用
1.促使企業改善勞動環境及條件,是實現經濟效益的前提
目前隨著社會技術的普遍進步,對于生產環境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環境保護涉及到企業生產的各個領域,生產的不斷擴大使得施工作業環境和生活環境不斷惡化,影響到生產員工的身體健康及人們生活環境的質量。
企業重視環境保護,依據環保標準提供的質量標準及技術指標,通過增加對環保設施及技術設備等的投資、提高環保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優化作業環境能夠有效地進行施工作業環境控制,使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符合環保標準的規定及要求,將生產所產生的污染降到最低限度,能夠有利于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滿足職工對工作環境的要求,提高其工作的積極性,從長期觀點看有利于推動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2.有利于提升企業環保形象,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環境保護已經越來越被世界各國所重視,在一些先進國家現已倡導“清潔生產”,在生產一定的商品滿足人們需要的同時注意保護環境,不以犧牲環境作為社會發展進步的代價。環境保護目前已經成為一個國家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環境保護標準通過一定的技術指標,促使企業提高技術標準,采用新的技術、設備、工藝進行生產,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及設備,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從而有效的提高企業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企業只有按照標準進行生產組織才能生產處符合環保標準的產品,參與提高產品及公司的環保形象,獲得優秀的市場競爭力,甚至在國際市場上形成核心競爭力,才能夠突破一些國家的綠色壁壘,提高企業產品的環保形象及質量,獲得更好地產品知名度和更廣的市場占有率,從而為企業最終實現經濟效益的提高及長期穩定發展打下基礎。
3.促使企業以最小的付出得到最大的經濟效益
環境標準為企業提供一種新的管理框架,企業通過按照環保標準建立一套新的管理體系和制度體系,能夠提高企業內部管理,促進企業節能降耗、節約資源做出責獻。
企業按照環保標準進行生產組織,就需要采用更為先進的技術及管理方式,在產品的開發設計、制造工藝的設計、原材料及生產設備的選擇、廢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實現節約,生產環境污染小甚至無污染的產品,采用綠色無污染的工藝和材料,選用回收利用率高、材料使用率高、環保的設備開展生產活動,在生產及包裝廢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實現最少化、回收利用化,通過相關數據發現已經進行過環保標準認證的企業一般都能節約10%-20%的能源。
三、環保標準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制約與保護
環保標準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抑制作用主要體現在環保標準要求企業必須采取規定的技術手段、設備、工藝、材料等進行生產組織,因此需要企業先期投入一定數額的資金,增加了企業的負擔,通過環保標準判斷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違背環保標準,是否是對自然環境的破壞等,對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項目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生產建設還要符合環境質量標準,禁止不符合規定的項目投入生產和使用,從短期利益看,制約了企業的發展及經濟效益的實現及增長,但從長遠看,是企業贏得長期穩定的基礎,是無法簡單的用短期經濟指標來判定的。
而且,環境保護標準通過規范和約束企業的生產環保行為,將推動企業采取系統的措施控制產品在生產和服務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從而避免了企業因違反環保法規而產生的處罰、淘汰等不良后果,起到良好的保護作用。
四、小結
良好的環境是人們賴以生產和發展的基礎,因此人類不應該以破壞自然為代價獲得經濟的發展,以損害自身的健康求得社會的進步,那將無異于飲鴆止渴。環保標準的制定及實施不僅不會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相反會促進企業得到更多的經濟效益,并最終真正的造福于人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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