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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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

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文1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堅持在縣衛計局和市衛生監督局的正確領導下,以醫療衛生監督、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監督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積極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F將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衛生行政許可情況

1、受理情況: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25家,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服務許可7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4家,放射診療許可1家。2、發放情況:本年度上半年共計新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24家。住宿場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發場所14家,其中理發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車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縣共計變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1家(書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計新發黑龍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合格證6家,復核黑龍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合格證1家。共計新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4家。共計新發放射診療許可1家。

二、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情況

1、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我縣目前有各類公共場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證392人),其中住宿場所59家,美容美發場所92家,沐浴場所5家,歌舞廳4家,書店1家,游泳館1家,影劇院1家,候車室1家。積極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我縣各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109家,衛生信譽度等級均為c級。其中住宿場所59家,應量化分級管理47家,已量化分級管理47家,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美容美發92家,應量化分級管理53家,已量化分級管理53家,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沐浴場所5家,應量化分級管理5家,已量化分級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達100%,歌廳4家,應量化分級管理4家,已量化分級管理4家,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全年共監督管理各類公共場所164家,監督檢查各類公共場所170人次,監督管理覆蓋率達72.5%,建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檔案161家,建檔率達100%。 開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單位、農村小型集中供水單位監督監測、建檔、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轄區市政集中供水單位1家,該凈水廠建檔并進行量化評級,其信譽等級為c級,量化分級管理率為100%,凈水廠14名直接管供水人員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從業,持證率達100%,凈水廠配備水質檢測化驗室,每月按時對出廠水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上報衛生監督所存檔備案,其所使用的涉水產品有衛生許可批件。二次供水單位43家,建立檔案43份,建檔率達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單位衛生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規范,不具備辦證條件,目前均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積極開展農村小型集中供水設施的監督檢監測工作,監督檢查農村小型集中供水單位34自然村,下達整改意見書34份。其中百噸以上千噸一下集中供水單位3個自然村。農村小型集中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已納入衛生監督協管范疇。

2、醫政衛生監督  我縣正常開展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有80家,縣級醫療機構4家、鄉級醫療機構11家(衛生院)、村衛生所(衛生室)44家、個體診所7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企事業診所13家。監督檢查情況:一是貫徹落實省市縣《藍盾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整頓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處無證行醫案件2件、現結案一件罰沒款人民幣貳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轉交給衛鍵局給予處罰。二是開展醫療機構監督檢查:上半年監督檢查縣級醫療機構4家、鄉級醫療機構11家(衛生院)、村衛生所(衛生室)27家、個體診所7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企事業診所 13家,共計63家,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有醫療機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和超診療的違法行為,根據局精神對違法醫療機構13家給予了警告處罰。三是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違法行為,監督檢查中未發現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開展“保健”百日行動監督檢查工作 此次檢查出動衛生監督員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監督員共排查了各類會館、社區、廣場、公園等密集場所共計40個(家),未發現有開展中醫、中藥診療活動的行為。

3、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  上半年共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63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離制度落實

建立有消毒隔離組織、制度,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和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開展了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工作,消毒和滅菌效果均達到要求,消毒效果監測合格率達到100%。并對醫護人員進行消毒隔離知識培訓,嚴格執行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醫療器械均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醫療廢物監督情況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能夠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實行分類、收集,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及處置內容登記完整,設置有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及專兼職人員,建立有管理責任制,制定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都使用專用有標識的黃色包裝袋和利器盒,建立有醫療廢物暫存設施并符合要求。無在院內丟棄或在非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的情況??h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設有醫療廢物暫存間,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疾控中心、城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西興鄉衛生院、孫吳鎮衛生院、四家個體診所和十三家企事業衛生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分別轉運至縣人民醫院或縣中醫院暫存,縣人民醫院和中醫院將收集的醫療廢物集中轉運至黑河市凈城醫療廢物處理廠進行處理,并嚴格執行轉運三聯單制度,其余各醫療機構均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并能及時焚燒處理。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一家企事業衛生所對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專用利器盒內,對其進行警告、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我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建有醫源性污水消毒處理設施??h中醫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建立有污水處理管理制度和污水處理意外事故應急方案,配備污水處理工作人員,并經過相關培訓,但因無相關設備未開展污水消毒效果監測??h人民醫院污水處理設施運轉正常,建立有污水處理管理制度和污水處理意外事故應急方案,配備污水處理工作人員,并經過相關培訓,但因無相關設備未開展污水消毒效果監測,傳染病門診、留觀室和病房無污水局部消毒處理設備設施。

4、職業放射衛生監督  職業衛生  我縣職業健康檢查機構1家,雙隨機抽查中未抽檢,但進行了正常的日常監督,監督覆蓋率達到100%.在檢查見到了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有專人、專柜保管,職業健康檢查設備正常運轉;取得黑龍江省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合格證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國 職業健康同行為主題在人民廣場進行了宣傳活動并發放宣傳冊。放射衛生  2019年上半年對我縣放射診療單位2家,監督覆蓋率達到100%,辦證率100%,(由于各鄉設備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均開具證明)。放射工作人員佩戴個人劑量劑達到100%,個人健康檔案建檔率100%。各醫療機構對放射診療場所配置了工作人員防護用品(鉛圍裙等)及受檢者的防護用品。

5、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上半年對十二個衛生協管站檢查中,孫吳縣各衛生監督站掛牌齊全,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組織制度,均設有辦公用房,其房屋有的衛生監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長、副站長均達到職位要求,協管員達到2名.均未配置電腦等協管專用設備。十二個衛生監督協管站工作職責基本落實,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計劃、季度計劃及小結、能夠按時限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巡查工作、及時上報巡查違法信息。衛生監督協管巡查信息報告率百分百。個別衛生監督協管站未按照建檔情況,各行業監督頻次開展巡查工作。

6、學校、母嬰衛生監督工作全縣共有學校17所,其中城鎮8所,農村9所;托幼機構21所。為提高教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水平,確保兒童身心健康,5月20日,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教體局等10個單位對縣內21家托幼機構進行衛生保健聯合檢查,結合春季傳染病高發期的工作實際,特別是今年春季氣候異常,布置工作,認真細致逐項檢查,避免工作有漏項、有缺項、有死角,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檢查中發現,各個托幼機構重視傳染病防控、飲用水安全。衛生組織機構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規范上墻。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傳染病應急預案、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復課診斷、晨檢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確定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和公共突發事件報告人,做好相關記錄。備有有效消毒劑,能夠按照消毒配比對教室、樓梯、玩具、門把手進行消毒。傳染病衛生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對托幼機構的加強衛生宣傳教育和健康教育,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督促他們養成“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的良好的衛生習慣。在每日的晨檢的時候,重點注意觀察學生是否有發熱、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皰疹等現象,一經發現立即隔離,通知家長將學生帶離學校治療。并做好登記,上報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計生監督局。此次檢查工作,使各個托幼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更加規范化,對規章制度執行更加自覺和積極,廣大教師和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更加安全、舒適和美好,盡量減少春季傳染病的發生。

7、計劃生育衛生監督

按照市衛健委《2019年黑河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監督抽檢計劃》的要求,針對全縣計劃生育工作進行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孫吳縣人民醫院和婦幼保健院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獲得母嬰保健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取得母嬰保健考核合格證的人員數分別是14人和7人。符合國家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及業務范圍依法開展計劃生育服務,在醒目位置張貼“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標語,到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檢查,沒有發現有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非醫學需要人工終止妊娠等行為。加強《出生醫學證明》、《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等法律證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強化衛生監督執法

上半年,我局組織監督執法人員采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的方式,系統學習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監督執法范圍和職能職責,熟練掌握監督執法程序、醫療服務監督管理、監督執法調查取證等方面知識。開展全體監督員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學習4次。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及其它宣傳活動向社會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宣傳手冊500余冊,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處罰案件2件,罰款人民幣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級部署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2、強化非法行醫與非法采供血的打擊力度,繼續嚴肅查處非法行醫行為。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全面推進。

3、開展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對轄區內各級醫療機構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專項檢查》工作。

4、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執法。一是加強公共場所日常性監督檢查;二是開展衛生監測;三是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5、加強對醫用放射診療機構監管。

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文2

第一條為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合理利用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第三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廣和支持開展清潔生產,增加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資金投入,鼓勵多渠道投資,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產業化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固體廢物的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區域開發、產業發展等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年度目標管理,并作為政府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屬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和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建立監測網絡。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固體廢物排放數量、污染情況及處置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狀況等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詢系統,為公眾查詢和獲取有關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務。

第八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舉報制度,對舉報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對舉報屬實,為查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重大違法行為提供主要線索或者證據的舉報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新聞媒體單位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第二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一般規定

第九條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或者消除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危害。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資料檔案,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內容發生重大改變的,應當在發生改變之日起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報。

第十條生產、銷售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應當在產品報廢和包裝物使用后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回收。

企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可以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無條件自行利用的,可以由有條件的單位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安全分類存放;對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置或者委托依法設立的固體廢物處置單位處置。

第十一條禁止進口列入國家禁止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目錄及自動許可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進口固體廢物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利用進口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對其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向所在地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不能利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

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后未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標準進行拆解和利用的,不得買賣或者轉讓。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鼓勵對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規劃,并對農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給予政策和財政支持。

第十三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便等廢棄物,防止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相對集中地區,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畜禽糞便污染環境防治規劃,指導從事畜禽規模養殖的單位和個人利用沼氣、制造有機復合肥等技術處理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

畜禽規模養殖標準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病死畜禽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組織建設病死畜禽集中處置設施。病死畜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處置。

染疫畜禽和為防止疫病傳播在一定區域內捕殺的畜禽處理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第十五條對工業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水產養殖產生的污泥以及河道淤泥,產生者或者依法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依法進行功能調整。

工業企業、垃圾填埋場所、農業生產單位等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

第十七條污染土壤實行環境風險評估和修復制度。

對污染企業搬遷后的原址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土地的開發利用者應當事先委托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對該地塊土壤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被污染土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和處置,達到環境保護要求后方可開發、利用。

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處置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無明確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喪失責任能力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可能受污染并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土地的范圍以及認定污染土壤的標準,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國土資源、農業、建設部門確定。

第十八條填埋過危險廢物的場地不得隨意開發利用,確需開發利用的,應當通過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規劃等部門組織的論證后,方可進行適宜的非農業開發和利用。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研究和開發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餐具和包裝物。

禁止生產、銷售和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以及省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其他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

從事廢塑料、廢布料回收利用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回收利用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條固體廢物處置實行污染者付費原則。

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和技術規范處置固體廢物,無能力自行處置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固體廢物處置單位處置,并支付處置費用;無能力自行處置又不依法委托處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關單位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處置費用的標準,由設區的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制定;其中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的標準,可以由縣(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法規對處置費用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固體廢物的處置設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單位自行處置固體廢物的,其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委托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的,應當自行建設貯存設施。

第二十二條發展和改革、經濟貿易、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處置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布點、立項審批、項目用地等保障工作。

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規劃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已建成的固體廢物處置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標準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收繳的假冒偽劣物品需要銷毀的,應當采取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禁止露天焚燒、擅自填埋;其中屬于危險廢物和有害廢物的,應當交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統一集中處置。

收繳的假冒偽劣物品的處置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承擔;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喪失責任能力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三章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增加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統籌建設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貯存、運輸、處置設施,實現城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共建共享。

禁止建設工藝落后、設備簡陋、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第二十五條對生活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分類收集和運輸,并積極開展合理利用和實施無害化處置。

第二十六條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村收集、鄉鎮中轉、縣(市、區)處置的原則。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并組織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垃圾集中存放點和垃圾中轉站。

不具備集中處置條件的偏遠山區、海島的農村,經縣級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就地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給予財政補助和支持。

第二十八條從事城市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衛生的規定,配套建設或者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從事交通運輸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處理運輸活動中產生的生活垃圾。

第四章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九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經省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銜接、平衡,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的要求,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第三十條禁止隨意傾倒、堆放、拋撒危險廢物。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毀損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場所和設施。

危險廢物填埋場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廢物填埋的永久性檔案,填埋過的場地應當建立識別標志,并將填埋情況向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建設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申報登記,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超越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范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

第三十二條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領條件,按照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從事利用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經營許可證:

(一)有兩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三)有與利用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利用技術和工藝;

(四)有保證危險廢物利用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五)對危險廢物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有合理的處置方案或者措施。

法律、行政法規對利用危險廢物申領經營許可證的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活動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四條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轉移危險廢物的名稱、種類、特性、形態、包裝方式、數量、轉移時間、主要危險廢物成分等基本情況;

(二)運輸單位具有運輸危險貨物資格的證明材料;

(三)接受單位具有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資格及同意接受的證明材料;

(四)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方案。

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省內跨設區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移出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批準;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的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批準。

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及時將有關批準文件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危險廢物依法跨區域轉移、利用和處置。

第三十五條一年內需要多次轉移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次年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經批準后,每次按計劃轉移危險廢物時可不再審批。

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應當包括擬轉移危險廢物的種類、特性、數量、運輸單位、接受單位、利用和處置方案、轉移時間和次數等內容。

轉移危險廢物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轉移年度計劃執行。轉移的危險廢物數量超過年度計劃,或者轉移的危險廢物種類、接受單位與批準的年度計劃不一致的,應當另行提出轉移申請。

第三十六條經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轉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危險廢物的運輸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危險廢物的接受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關于該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標準和方式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利用和處置活動的監管。

第三十七條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監督。

環境保護、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

禁止銷售或者回收利用醫療廢物。

第三十八條醫療廢物實行集中處置原則。

不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條件的偏遠山區、海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經縣級衛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衛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自行處置醫療廢物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九條無明確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已不具備責任能力的危險廢物,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處置,所需費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擔。

第四十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因發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啟動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四十一條在發生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有證據證明危險廢物污染事故可能發生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趕赴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進行調查處理。

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當地居(村)民公告,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根據需要疏散人員,控制現場,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進一步污染環境的作業活動,消除危害。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涉嫌違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備、場所、交通工具、物品予以暫扣、查封:

(一)不當場暫扣、查封,將可能造成證據滅失或者非法轉移的;

(二)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采取暫扣、查封措施,應當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出具暫扣、查封清單,交當事人簽字。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暫扣、查封清單上注明情況。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或者造成其他損害。

第四十三條暫扣、查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且解除暫扣、查封將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長三十日。

暫扣、查封期限屆滿或者經調查核實沒有違法行為的,采取暫扣、查封措施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解除暫扣、查封。

對暫扣的設備、交通工具和物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毀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從事利用和處置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但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利用和處置過程中必然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有害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一)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設備及技術、工藝;

(二)有兩名以上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保證有害廢物安全利用和處置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四)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有害廢物名錄,規定統一的有害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

有害廢物的處置應當按照有關無害化處理的標準和要求處置。

第五章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四十五條產生電子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的責任。

電子廢物實行分類收集、集中拆解、利用和處置。

本條例所稱電子廢物,是指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電子電氣設備及其廢棄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國家規定為電子廢物的其他廢棄物品。

第四十六條從事電子廢物收集、拆解、利用和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建立電子廢物經營情況登記制度,如實記載電子廢物的數量、來源、流向等情況。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統籌規劃,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購有序的電子廢物回收網絡。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條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貯存、拆解場所和拆解工具、設施;

(二)有一定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的技術人員;

(三)對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處置條件和措施;

(四)有保證安全拆解和利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不得從事電子廢物拆解、利用經營活動。

拆解、利用電子廢物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

拆解、利用的電子廢物或者在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法律、法規關于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規定執行;拆解、利用的電子廢物或者在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有害廢物的,按照本條例關于利用、處置有害廢物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作出許可決定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予查處的;

(三)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未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導致環境突發事件未能及時妥善處理的;

(五)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對病死畜禽處理未盡應有的監督管理職責造成疫情傳播等后果的;

(六)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致使事故擴大或者延誤事故處理的;

(七)對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經批準利用、處置有害廢物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八)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買賣或者轉讓進口固體廢物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回收利用醫療廢物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利用和處置有害廢物,或者未按照環境保護的規定利用和處置有害廢物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具備規定的條件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經營活動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對被污染土壤進行清理和處置,或者清理、處置后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而開發利用土地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的,由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銷售、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塑料及其復合制品,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回收利用廢塑料、廢布料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不配套建設或者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隨意傾倒、堆放、拋撒危險廢物,非法侵占、毀損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場所和設施,或者填埋場運營管理單位未建立填埋的永久性檔案、識別標志并報備案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同意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無法確定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喪失責任能力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償。

第七章附則

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文3

醫院感染管理是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提高醫療質量,保證醫療安全的重要保障,本人在2016年度參加了區衛計局組織的醫院感染(以下簡稱“院感”)管理專項檢查,通過對轄區130余家基層醫療機構的現場檢查,發現基層醫療機構在院感管理工作中存在一系列問題?,F就基層醫療機構院感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預防對策。

一、基層醫療機構院感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1.領導思想不重視

基層醫療機構領導對院感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少健全的院感管理組織,專(兼)職管理人員未配備或配備不全。

2.規章制度不健全

基層醫療機構各項院感和消毒隔離制度不健全;醫院重點部門院感管理制度、消毒隔離制度不符合部門特點或特殊管理要求。

3.知識培訓不到位

基層醫療機構專(兼)職院感管理人員未接受專業知識崗位培訓,對下發的醫院感染管理相關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標準、辦法等不了解、不熟悉;民營醫療機構專業隊伍不穩定,醫務人員接受院感相關知識培訓少;醫療機構內院感培訓計劃過于簡單,培訓內容未結合實際和院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針對性授課,無培訓考核及記錄。

4.布局流程不合理

基層醫療機構診療區、污物區、生活區等區域未分開,布局流程不合理,標識不清或無;重點科室如手術室的三區劃分不明,清與污、人與物通道未分開,甚至共用一個通道。

5.消毒滅菌不規范

基層醫療機構未設合格的消毒供應室,缺少應有的消毒滅菌設施及設備,壓力消毒滅菌沒有專人負責;消毒液使用不規范,消毒劑種類選擇不當,消毒劑濃度不達標,無定期更換制度;使用消毒劑浸泡物品不規范,有的只更換消毒液,對浸泡容器未作清潔滅菌處理;紫外線燈空氣消毒不規范;無菌物品、清潔物品、污染物品未分區放置。

6.規章制度不落實

基層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診療操作時未嚴格遵守無菌操作原則;一次性醫療用品和消管理不規范,索證不全,進貨驗收無記錄;一次性醫療物品使用后處置不規范,有的未經過毀形、分類處置。

7.手衛生執行不到位

基層醫療機構普遍存在未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的培訓,醫務人員對衛生洗手和手消毒指征不知曉、執行不到位;洗手設施設備配備不到位,未采用非觸式水龍頭,未提供抗菌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劑、干手設施;診療、護理患者時未做到一患者一洗手或手消毒,脫去手套后未及時進行衛生洗手或手消毒等。

8.醫療廢物管理不規范

部分基層醫療機構未安排專人負責收集、運送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存地面積不足、未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及必要的防護用品,未做到“四防”;暫存地無 “禁止吸煙、禁止飲食”警示標識或標識不規范;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的厚度、顏色不符合要求,未使用加w桶裝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袋上未注明產生科室、時間,封扎袋口方法不正確或未封扎;醫療廢物回收登記項目不齊全,交接登記不規范。

9.綜合性監測不到位

基層醫療機構缺乏必要的監測技術與設施,院感管理人員未開展前瞻性監測、目標性監測工作;一次性無菌物品、消毒滅菌物品的消毒滅菌效果、空氣等監測不到位,僅依托區疾病控制中心每年做1~2次。

二、預防對策

1.加強組織管理

提高思想認識,重視院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院感管理組織體系,配備、培養高素質院感管理專(兼)職人員,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2.健全規章制度

健全院感管理規章制度,要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有關法規、規范要求,及時制定和完善本單位的院感管理、消毒隔離及重點部門院感管理的規章制度。

3.加強知識培訓

加強院感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強化全員對院感管理與控制的意識。醫療機構領導和專(兼)職管理人員每年要接受市級以上醫院感染管理知識培訓,系統掌握醫院感染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要按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全員培訓,使醫院感染知識的教育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全員主動參與院感防控,以保證各項措施貫徹實施,從源頭上控制醫院感染。

4.調整布局流程

對易發生院感如手術室、消毒供應室、口腔科等重點科室及醫療機構內建筑布局不符要求的區域,要對照部頒院感管理標準,限期逐一整改,張貼醒目標識,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執業。

5.更新消毒設備

加大資金投入,添置一些必要的設施和設備,如擴建、改建消毒供應室或外送消毒供應中心集中消毒,增設無菌物品存放柜、紫外線燈、消毒液、浸泡消毒的容器等,通過資源合理配備來加強院感染管理工作。

6.遵守規章制度

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醫院感染辦法》和《醫院消毒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診療過程中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消毒劑、消毒滅菌設備,加強消毒滅菌工作,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原則,以有效降低院感的發生。

7.執行手衛生規范

手衛生對獲得性醫院感染控制起關鍵作用,而洗手是最簡便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醫院感染的重要措施[1]。要按衛生部《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要求,對所有醫護人員進行手衛生的培訓,嚴格掌握洗手、手消毒指征、洗手流程;要提供規范洗手的設施設備,配備快速手消毒液,定期督促和檢查,促使醫務人員養成良好的洗手習慣,有效提高醫務人員洗手依從性,以達到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目的。

8.加強醫療廢物管理

基層醫療機構要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醫療廢物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實行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專人專車專管,各項流程均符合規范要求;專職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必要時進行乙型肝炎等嚴重傳染病的免疫接種;院感管理(專職人員)定期督查,并將檢查結果與考核相掛鉤。

9.開展相關監測

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醫院感染和消毒滅菌效果監測,認真做好監測記錄;應按照《醫院感染監測規范》對各科室特別是院感管理的重點科室、重點環節、重要部位、高位因素進行檢查和監測,總結、分析、查找問題,有的放矢地進行整改;在開展綜合性監測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開展目標性監測,有利于掌握院感發病率、多發部位、多發科室、高危因素、病原體分布及耐藥性特點等情況,為院感控制提供科學依據,杜絕醫院感染的暴發流行。

10.加強督導監管

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管理,健全督導組織,強化區疾控中心知識培訓、消毒效果監測等督導作用;局衛生監督所應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尤其是民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院感管理的監督檢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院感意識和無菌觀念,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發生,給患者創造一個安全、放心的醫療場所。

三、總結

院感管理是醫療機構醫療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是醫療護理質量的綜合體現。通過加強院感組織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知識培訓、調整布局流程、更新消毒設備、執行手衛生規范、加強醫療廢物管理、開展相關監測、加強督導監管,可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發生,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文4

關于2018年度環境執法大練兵工作的總結報告

 

市環境監察支隊:

為促進XX環境監察大隊環境執法大練兵工作,推進執法工作機制的創新,切實做好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根據《XX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2018年環境執法大練兵實施方案>的通知》(X環發[2018]xx號文)精神,集中3個月時間,結合日常污染源監察,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和危險廢物等專項執法工作,規范各項執法工作,現將本次環境執法大練兵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明確檢查目的,安排大練兵工作

    此次環境執法大練兵,為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理念,認真執行《環境執法人員行為規范》,提升執法人員工作能力,加強業務學習,培養執法人員熟練掌握現場監察執法要點,熟悉環境執法程序和各類文書制作,規范運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轄區各類環境違法案件做好嚴格執法,依法行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圍繞檢查內容,強化大練兵執法

XX監察大隊結合日常污染源檢查,規范開展排污單位現場監督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等專項執法檢查以及群眾舉報和媒體反映的環境違法行為。

   

1.中小型企業污染治理工作

根據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城XX中小型加工企業整治工作方案》。一是結合日常檢查、突擊檢查、雙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大轄區X家省控重點工業企業及XX家區管企業的監察力度和監察頻次,確保生產加工過程中污染設施正常運行;對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截至目前,共下達行政處罰X家,處罰X萬元。二是對轄區無環評手續的“散亂污”中企業進行調查并集中整治。目前全區共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X家,并已建立臺賬。三是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調查,對轄區涉及的汽車修理業、生活服務業等X大項X個重點行業進行調查登記,對確定的X家治理單位進行整治,其中X家單位已取締,X家單位已完成整改。

2.完成加強危險廢物環境安全監管、醫療廢水處置及輻射安全監督檢查。開展了醫療廢棄物收集處理檢查活動,對XX5家醫療機構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管理計劃、轉移聯單、應急預案備案、儲存、去向等情況進行檢查,各醫療單位均與專業機構簽訂醫療垃圾回收合同,定期回收,均能安全處置。對轄區中醫院、大堡子衛生院、等X家醫院使用射線裝置型號、臺數及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對X家單位進行核文化宣貫。其中危險廢物每月監察一次,輻射安全半年檢查一次,醫療廢水一季度監察一次。

    3.依照《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試行)》,和XX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全區范圍認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單位排查工作,共排查出X家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其中使用液氨(氨)制冷的冷庫X家、使用一氯二氟甲烷(R22)制冷的冷庫X家。X家生產氣體的企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過此次環境執法大練兵及交叉執法檢查,認真梳理存在的問題,總結交流執法經驗,創新執法機制,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與兄弟區縣的執法聯動頻次,進一步提升我執法隊伍的執法技能建設。

 

 

                   XX城XX環境監察大隊

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文5

我科遵循醫院管理年活動所倡導的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服務宗旨,認真執行本年度護理工作計劃,按山東省醫院護理服務質量評價標準的基本要求及標準考核細則,完善各項護理規章制度,改進服務流程,改善住院環境,加強護理質量控制,保持護理質量持續改進?,F將XX年上半年我科護理工作總結

一、落實護理人才培養計劃,提高護理人員業務素質

1、對各級護理人員進行三基培訓,每月組織理論考試和技術操作考核。

2、每周晨間提問2次,內容為基礎理論知識、院內感染知識和專科知識。

3、組織全科護士學習了《護理緊急風險預案》并進行了考核。

4、組織全科護士學習醫院護理核心制度并進行了考核。

5、有2名護士參加了護理自學考試。

6、每個護士都能熟練掌握心肺腦復蘇急救技術,醫院組織的心肺腦復蘇技術操作考核合格率100%.

7、各級護理人員參加科內、醫院組織的理論考試、院感知識考試、技術操作考核,參加率100%,考核合格率100%.

二、改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實行了“首迎負責制”,規范接待新入院病人服務流程,推行服務過程中的規范用語,為病人提供各種生活上的便利,對出院病人半月內主動詢問病人的康復情況并記錄訪問內容,廣泛聽取病人及陪護對護理服務的意見,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半年中病人及家屬無投訴,醫院組織的服務質量調查病人滿意率100%,科內發放護理服務質量調查表60份,病人滿意率100%,提名表揚服務態度最好的護士人次。

三、完善各項護理規章制度及操作流程,杜絕護理差錯事故發生

每周護士會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查找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消除差錯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各項護理規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發揮科內質控小組作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護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護理差錯事故安生率為零。

四、護理文書書寫,力求做到準確、客觀及連續

護理文書即法律文書,是判定醫療糾紛的客觀依據,書寫過程中要認真斟酌,能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的放映病人的病情變化,不斷強化護理文書正規書寫的重要意義,使每個護士能端正書寫態度,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力度,每班檢查上一班記錄有無紕漏,質控小組定期檢查,護士長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及出院病歷終末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每月進行護理文書質量分析,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繼續監控,上半年出院病歷份,護理文書合格率達到了100%.

五、規范病房管理,建立以人為本的住院環境,使病人達到接受治療的最佳身心狀態

病房每日定時通風,保持病室安靜、整潔、空氣新鮮,對意識障礙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的防護措施,落實崗位責任制,按分級護理標準護理病人,落實健康教育,加強基礎護理及重危病人的個案護理,滿足病人及家屬的合理需要,上半年護理住院病人人,其中手術病人人,搶救病人人,氣管切開病人人,特護人,一級護理人共天。一級、特護病人合格率100%,基礎護理合格率100%,無護理并發癥。

六、急救物品完好率達到100%.急救物品進行“四定”管理,每周專管人員進行全面檢查一次,護士長每周檢查,隨時抽查,保證了急救物品始終處于應急狀態。

七、按醫院內感染管理標準,重點加強了醫療廢物管理,完善了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組織學習醫療廢物分類及醫療廢物處理流程,并進行了專項考核,院感小組兼職監控護士能認真履行自身職責,使院感監控指標達到質量標準。

工作中還存在很多不足:

一、基礎護理不到位,個別班次新入院病人衛生處置不及時,臥位不舒服。

二、病房管理有待提高,病人自帶物品較多。

三、個別護士無菌觀念不強,無菌操作時不帶口罩,一次性無菌物品用后處理不及時。

四、學習風氣不夠濃厚,無學術論文。

醫療廢物年度管理計劃范文6

一、管理嚴謹

服務所制作了陽光臺,公開了服務承諾,制訂了技術操作流程,規范了服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務所各項工作嚴謹有序,內務整潔,環境優美,技術人員的團隊意識不斷加強,使技術人員掌握各項制度,各項管理制度得到落實;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處方、醫囑、查對、值班和交接班、病例討論、搶救計生高危手術管理、雙向轉診等制度得到落實;手術室消毒隔離制度,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得到落實;診救儀器設備管理、藥品使用管理、藥品器械采購管理、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醫療廢物處理等制度得到落實;隨訪工作、培訓工作、基層指導工作、統計工作等制度得到落實,并有記錄,技術服務文書書寫規范并及時歸檔。

二、服務優質

鄉三年來,得到市領導的高度評價和肯定,“溫馨計生”是服務所的工作目標,“體貼入微的服務”是服務所的的工作準則。近三年來,計生服務所成了育齡婦女之家,計生技術人員視育齡婦女為姐妹,為其解除難言之隱,為其構筑和諧之家。

三、技術過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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