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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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

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1

一、工作重點與主要目標

(一)堅持整頓與規范相結合,圍繞藥品流通、使用兩個環節,抓住藥品質量、違法藥品廣告和藥價虛高等熱點問題,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嚴格準入管理,強化日常監管,打擊違法犯罪,查處失職瀆職,推動行業自律。

(二)通過專項行動,使行業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藥品流通企業經營行為更加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質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藥水平得到提高,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得以有效監測;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受到懲治,涉藥單位誠信守法意識、質量責任意識普遍增強;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藥品價格管理規范;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切實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整頓和規范醫療器械生產秩序。主要任務是全面檢查生產標準執行情況,嚴厲查處不按標準組織醫療器械生產的違規行為。

對企業開辦條件符合性和質量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依法查處擅自降低生產條件和產品未經檢驗即銷售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秩序。主要任務是規范藥品經營主體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經營活動。

1、繼續開展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治理,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等違法經營活動,堅決打擊藥品批發企業出租(借)許可證和批準證明文件、代開發票,以及零售連鎖企業不統一配送、門店自行外購藥品和藥品零售企業出租(借)柜臺行為,嚴厲查處進貨渠道混亂、購銷記錄不完備等違法經營活動。加強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英文簡稱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監督企業嚴格按GSP規范經營。

2、加大對違法廣告、群眾投訴多和有質量隱患品種的抽驗力度,加強對經營疫苗等重點監管品種企業的監督檢查,開展對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的專項檢查。

3、認真檢查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和企業依法規范經營情況,嚴肅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醫療器械和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行為。

4、充分利用現有農村醫藥衛生資源,并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相結合,推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監督網絡建設。

(三)整頓和規范藥品使用秩序。主要任務是規范醫療機構使用藥品質量管理,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再評價,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

1、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藥品質量的監管,繼續推進醫療機構藥房(庫)管理規范化,監督醫療機構對自身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和儲存條件、質量管理情況等進行自查自糾,嚴防假劣藥品進入使用環節。加大藥品抽驗力度,嚴肅查處非法購進藥品和使用過期、失效、霉變等假劣藥品行為。

2、推進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規范管理,規范處方行為,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逐步實行按藥品通用名處方,探索開展處方點評工作。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展臨床用藥監控,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的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

3、嚴格執行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下發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提高監測水平和質量,及時處置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按照可疑即報原則,報告發現的所有可疑藥品不良事件;對化學藥品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生化注射劑、疫苗以及新藥監測期內、進口藥品5年之內等產品不良反應(事件)進行重點監測和再評價。

4、按照《河南省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開展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建立健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網絡,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企業對已批準上市的高風險醫療器械的安全性進行再評價,并做好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和監測工作。

(四)整頓和規范藥品廣告秩序。加強對新聞媒體廣告行為的監管,建立新聞媒體虛假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力度和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等廣告活動主體的監管力度,尤其要加強對資訊服務類和電視購物類節目中有關廣告內容的監管。建立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和廣告活動主體市場退出機制。

(五)整頓和規范醫藥價格秩序。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全國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檢查的通知》(發改價檢〔〕1422號)要求,認真組織好全區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工作,公開曝光典型價格違法案件,震懾違法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三、組織領導與工作要求

(一)為加強對全區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區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全區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任組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任副組長,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區物價檢查所所長、區公安局副局長、區監察局副局長、區衛生局副局長、區工商分局副局長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兼任辦公室主任,相關部門對口處室1名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督查督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4個工作組:綜合督查與藥品質量整治組、藥品市場價格整治組、藥品使用秩序整治組、藥品廣告秩序整治組,分別由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兼任組長。

(二)繼續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將專項行動作為今明兩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要從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制售假藥等案件中認真吸取教訓,結合群眾反應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環節,加強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強化監管責任。建立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專項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細化分解落實,逐項考核,確保抓出實效。

(三)這次專項行動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物價、衛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審批、以及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嚴重的區域和部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及時報道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推廣先進經驗,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要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嚴懲行政執法中、、等違法違紀行為,堅決排除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各項任務。

(五)要全面清理相關監管工作制度,結合工作需要和形勢變化進行修改完善。加快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改善相關監管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撐條件。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推動藥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四、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中旬以前)。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抓住重點問題和薄弱環節,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制訂醫療器械生產、藥品流通、使用等環節藥品質量安全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區物價局負責制訂整頓和規范醫藥市場價格秩序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區衛生局負責制訂合理用藥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區工商分局負責制訂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的專項行動方案要抄送區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2

一、工作安排

(一)嚴格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嚴厲打擊注冊申報弄虛作假行為

1、組織本區域藥品注冊申請人開展自查自糾,對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20日申報的所有申請臨床或申請生產的藥品品種進行自查。自點:研制過程中所使用的化學原料藥和中藥原料及其來源的合法性;研究人員、設備、實驗動物等是否具備條件,并符合有關管理規定;生產申請臨床試驗和申請生產的樣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工藝研究和穩定性研究是否科學、完整、合理、真實;研究資料、檔案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注冊申請人在自查中發現屬違反藥品注冊相關法律法規和虛假申報但已經申報或者已經取得藥品批準文號的,應主動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局提出,要求撤回申請或注銷藥品批準文號。對拒不自查、自查不徹底、存在弄虛作假申報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

2、組織本區域內醫療器械申請人開展自查自糾,規范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審查,重點清理2003年12月以來在產品注冊過程中是否存在高類低報、非醫療器械按醫療器械管理的情況。對高類低報的,及時予以糾正;堅決清理不屬于醫療器械管理和違規申報、違規審批的產品。

3、加強對醫療機構制劑的注冊管理,嚴格醫療機構制劑調劑,提高制劑標準和質量。從20*年6月1日起,未換發批準文號的醫療機構制劑不得配制;查處無證配制、不按標準配制的制劑和醫療機構。嚴格規范醫療機構制劑室,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制劑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辦法,制劑調配是否符合要求。

(二)強化藥品生產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管理體系

1、組織對藥品生產企業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包材生產企業執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情況的全面檢查。以藥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和原輔料購入、質量檢驗情況為重點檢查內容,以注射劑類、藥品生產企業、近期日常檢查中問題較多的企業、各級藥品質量抽查中不合格產品的企業、20*年度監督等級B級和C級的藥品生產企業以及因兼并、改制、重組、更名等使組織機構和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生產企業為重點檢查對象。對不符合藥品GMP認證檢查評定標準的,依法收回其GMP證書;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

2、以有投訴舉報、存在安全隱患、生產重點監管品種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為重點,對其是否符合開辦條件和質量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組織轄區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結合日常監管情況組織抽查。對驗配助聽器的經營企業進行一次抽查,重點檢查有無擅自降低經營條件、關鍵人員是否在崗、相應的驗配管理規范是否執行等。嚴格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確保發證工作的客觀、公正。

3、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的原輔料供應商審計、原輔料購入及質量檢驗、儲存保管、中間品及成品的質量控制、產品審核放行等環節的檢查。

(三)規范藥品經營主體行為,加快藥品流通體制改革

1、強化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對關鍵崗位人員、購銷渠道和購銷記錄、儲存條件等進行重點檢查,對違反GSP規定的經營企業,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在跟蹤檢查中發現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許可證的行為,依法立案查處。有舉報反映藥品經營企業未按GSP規定經營的,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和監督檢查。規范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行為,嚴肅查處藥師一證多掛、虛掛、脫崗等違規行為,切實提高駐店藥師藥學服務水平。

2、組織對全部疫苗經營、使用單位進行一次監督檢查,重點對配備的專業技術人員、質量管理體系、冷鏈設施設備、儲存運輸管理、購銷渠道等規范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使用疫苗行為。

3、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質量檢查,重點檢查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渠道是否規范、儲存條件是否具備、人員資格是否符合要求、相關制度是否健全、購銷記錄是否完整等。

4、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完善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實現特殊藥品流向的實時監控,在保證醫療需求的同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5、整合現有資源,積極培育現代化藥品流通企業,加快藥品物流業發展。充分利用現有農村醫藥衛生資源,并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和食品安全“千萬工程”相結合,引導和鼓勵我市“千鎮連鎖超市”龍頭企業在農村的連鎖門店設立藥品專柜,推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監督網建設。

(四)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完善不良反應監測體系

1、高度重視上市藥品的監管,及時發現問題、處置問題,防止和減少藥害事故的發生。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規范處方行為,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逐步實行按藥品通用名處方,探索開展處方點評工作;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展臨床用藥監控,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的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

2、加強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全面檢查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情況。對化學藥品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生化注射劑和疫苗、醫療器械等產品不良反應(事件)進行重點監測和再評價,及時處置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視情適時采取警示、公告、召回和淘汰等措施,堅決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證的品種。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運行機制,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要與“兩網一規范”工作相結合;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機構中與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有關的管理工作。衛生部門將藥品不良反應列入年度考核目標責任制,切實提高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的數量和質量。

(五)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審批,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

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制度;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檢查頻次,重點加強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店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日常監管,尤其要加強對資訊服務類和電視購物類節目中有關廣告內容的監管,對屢次違法虛假廣告、群眾投訴多和具有潛在質量隱患品種進行監督抽驗;加強對新聞媒體廣告行為的監管,建立新聞媒體虛假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建立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和廣告活動主體市場退出機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決定將這次專項行動作為20*-20*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并同時成立“*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府辦分管主任、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人任副組長,宣傳部、經貿局、監察局、*局、財政局、衛生局、工商局、質量技監局、金華檢驗檢疫局*辦事處、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承擔具體的日常工作。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切實加強對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領導。建立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分工,密切配合。這次專項行動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為主,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衛生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藥房藥品質量監管,提高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水平;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查處力度,使藥品、醫療器械虛假違法廣告得以及時有效地查處;*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審批,以及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嚴重的單位和部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財政部門要積極為專項行動的開展提供保障,確保順利完成專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全面清理相關法規和技術規范,結合工作需要和形勢變化進行修改完善。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嚴懲行政執法中、、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完善機制,促進自律。大力推動藥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形成行業自律機制,積極鼓勵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誠實守信、合法經營。進一步加大失信懲戒的力度,對不守法誠信生產經營的藥品、醫療器械企業,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責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改善相關監管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撐條件。加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抽驗力度,積極發揮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檢驗檢測技術支撐的作用,合理安排經費,增加監督抽驗的批次。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工作步驟

這次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年9月1日-10月20日)。各部門要按照此次專項行動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食品藥品監管局要牽頭制訂藥品研制、生產、流通環節的工作方案,衛生局要牽頭制訂藥品使用環節的工作方案,工商局要牽頭制訂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工作方案。各部門的實施方案,要在10月20日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打擊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軍隊、武警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由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二)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臨床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由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四)由公安機關負責,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醫藥管理等部門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由監察機關會同衛生、科技、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醫藥管理等部門,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地方行政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各大單位衛生部門和武警后勤部衛生部參照本方案同步執行。

四、組織領導分工及主要任務

(一)全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馬曉偉(衛生部副部長)

副組長:吳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成員:張世琨(國家人口計生委)、孫塑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吳明山(公安部)、楊春玲(監察部)、李普(科技部)、呂吉云(總后衛生部)、侯冬虹(武警后勤部衛生部)、趙同剛、王大方、毛群安、王蘇陽、汪建榮、張朝陽、蘇志、張宗久、郝陽、王玉洵、張德英、于修成、南俊華(衛生部)。

(二)全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專門小組。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4個專門小組,各專門小組參加單位和主要任務如下:

第一組:綜合協調組。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部參加。主要任務:

1、擬定專項行動計劃和總結,綜合協調辦公室工作。

2、擬定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信息溝通和協調通報制度等。

3、組織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會議,負責文件運轉。

4、收集各地和各專門小組工作進展信息,編發專項行動簡報。

5、協調各部門開展對各地專項行動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組:整頓規范組。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參加。主要任務:

1、對專項行動中遇到的有關問題給予政策性指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好關于查辦非法行醫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工作。

3、加強對源頭的治理,規范審批行為,開展對醫療機構的整頓規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頓規范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的長效管理機制。

4、配合工商總局整治醫療機構非法醫療廣告的行為。

5、加強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建設,加強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設,弘揚誠實守信的良好行風。

第三組:宣傳教育組。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參加。主要任務:

1、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自覺守法意識,形成社會監督氛圍。

2、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典型案例查處情況,加大曝光力度。

3、開展有關醫學常識的科普宣傳。

第四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組。衛生部、公安部、監察部、科技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參加。主要任務:

1、組織開展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落實專項行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和規范管理工作的建議,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

2、做好群眾舉報投訴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重點督查。

3、圍繞專項行動工作內容、重點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醫學科研機構等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4、抓住案件線索,做好案件查辦工作。行政違法案件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違紀違法行為,需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的,由監察機關負責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他部門做好案件移送等調查配合工作。重點案件要掛牌督辦,一抓到底。

五、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年4—5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組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20**年5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將貫徹落實〔20**〕21號通知及電視電話會議情況、有關領導批示、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20**年5月—2006年5月)為組織實施階段。各地要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各地專項行動牽頭單位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地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5月開始,要及時將有關信息編發簡報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每月底向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案件查辦、責任追究情況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于20**年9月、12月底以前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匯總表(見表1、2、3)隨同階段性總結一并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階段(2006年6月)為總結檢查階段。自查和整改結束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并于2006年5月底前將本省的工作總結(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案件查辦、責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匯總表一式三份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完成專項行動總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

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是規范醫療執業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的重大舉措。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和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級政府主管領導要親自掛帥,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設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實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

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迅速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各級政府要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當前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要加強工作中的聯系、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強各級專項行動工作機構之間的聯系,加強部門間、地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點,狠抓專項行動的落實。

方案中確定了本次專項行動的內容和重點,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職責分工,認真組織落實。各地還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著力解決當地醫療服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實現專項行動的目標。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加大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犯罪,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還要加強對下一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使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保證不走過場。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特別要做好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的突擊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要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在加強有關行政部門之間的聯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時,有關行政部門還要將發現的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的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對存在嚴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地區和部門領導,各級監察機關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門間移送工作,特別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決不能以罰代刑。各有關部門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和結案之后,要及時向當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有關案件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查處結果。對不認真做好案件查辦工作和不及時報告情況的,將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五)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要按照整頓與建設并舉,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與加強醫療機構審批和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日常監督執法與開展專項行動相結合的原則,立足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制度建設。各地要從源頭把關,按照當地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合理規劃、設置醫療機構;規范審批行為,清理整頓不符合設置標準的醫療機構;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各地要加快衛生綜合執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綜合執法組織機構,積極探索、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監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衛生執法監督工作水平,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要通過專項行動,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查找根源,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完善監督管理措施。

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整治違規醫療廣告、違規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違規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清理違規設置審批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使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建立完善專項整治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監督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農村集貿市場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內無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及超范圍行醫的違法行為。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六)嚴肅查處非法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未經審批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七)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八)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醫療廣告監督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廣告監測及查處情況。

(九)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規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及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活動的行為。

(十)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要以確保血液安全和獻血者(供漿者)身體健康為工作目標,進一步規范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行為和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行為,加大對采供血機構獻血者(供漿者)管理情況、偏遠地區醫療機構血液來源等進行核查,嚴肅查處冒名頂替、超采頻采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醫療機構自采自供血液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為動員部署階段。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第二階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為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堅決取締無證行醫。

(三)第三階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為總結上報階段。

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和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效監管機制,并按要求上報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轄區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推進和深化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將依法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作為關心群眾、優化醫療執業環境、規范市場秩序、促進社會和諧與發展的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督管理。

(二)繼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嚴格執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嚴肅查辦案件是確保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的重要標志。要高度重視,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切實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繼續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并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主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特別是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群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的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重點抓好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和醫療機構非法行醫行為兩類案件的查處。對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保證做到案件調查清楚、依法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運用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實責任,保證工作落到實處。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的工作責任,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專項行動,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要將工作重心向農村、向城鄉結合部、向城市社區延伸,實現監督重心下移。對未履行職責,疏于、怠于監管,當地醫療服務市場混亂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行政部門監管不力的責任。

(四)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標本兼治,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在加大打擊力度,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的同時,本著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積極探索從源頭上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的途徑和辦法,針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醫療服務市場違法問題存在的深層次原因,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制度創新,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強化監管措施。把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與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和規范審批行為緊密結合起來,把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與醫院管理年活動和治理醫藥領域商業賄賂等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審批管理與監督的銜接機制,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措施,切實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逐步實現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經?;?。

(五)加強宣傳教育,擴大聲勢,保持高壓嚴打的輿論氛圍。

重視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衛生法律法規和安全就醫常識,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和院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示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審批、注冊信息,便于群眾查詢和監督;定期公示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對取締無證行醫黑診所、查處非法行醫典型案件、吊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證書等情況進行公開曝光,并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報道,加強社會監督。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對醫療機構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培訓,增強依法執業的自覺性,規范執業行為。

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務院和梧州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各部門聯合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在我縣開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醫療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軍隊、武警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以及與境外社會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開辦“科室”、“病區”或“項目”,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醫療機構聘用無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二)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臨床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由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四)由公安機關負責,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由監察機關會同衛生、人口計生、科技等部門,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地方行政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照《廣告法》查處醫療機構的違法醫療廣告案件,并將處理情況適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

(七)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依照《藥品法》有關規定嚴厲查處醫療機構非法配制制劑、使用假劣藥案件,并將處理情況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清理整頓藥店非法坐堂行醫和非法義診活動。

四、組織機構及主要任務

(一)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二)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

專項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整頓規范組、宣傳教育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組4個專門小組。根據《梧州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梧衛法監[2005]35號)具體要求,各負其責地開展各項工作。

五、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5年6月)為動員部署階段。組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轄區內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階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專項行動牽頭單位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本縣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自8月開始,要及時將有關執法信息編發簡報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案件查辦、責任追究情況等);分別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匯總表(見表1、2、3)隨同階段性總結一并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統一匯總上報自治區。

第三階段(2006年6月)為總結檢查階段。自查和整改結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案件查辦、責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匯表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h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完成專項行動總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政府主管部門領導要親自掛帥,設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切實把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

醫療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6

今天我們組織召開全縣18個鄉鎮主管鄉鎮長、縣安委會7個成員單位參加的會議,主要是為了迎接市安委會對我縣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評價考核,安排部署我縣做好糧油食品安全保障和元旦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整頓和規范我縣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剛才陳局長就我縣近幾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簡要總結,*局長傳達了市縣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評價考核方案、考核方法,盧局長傳達了我縣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下邊我就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內容講三點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作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認識,切實做好這次評價考核工作。

食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是促進我縣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局面,構建和諧*的頭等大事,是關系到我縣新農村建設的重中之重,光榮而艱巨,任重而道遠。尤其是這次評價考核,直接關系到我們*×在*×的排名位次,關系到我們*×的整體形象。因此,我們今天參加會議的各位領導一定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把這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評價考核工作作為當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按照市縣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評價考核方案、考核方法,切實抓緊抓好,為我縣評價考核工作交上一個圓滿的答卷。同時,雙節將至,工商、衛生、技術監督、農業、畜牧、糧食、鹽業等部門還要做好糧油食品安全保障和元旦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確保我縣雙節期間的食品安全,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幸福祥和的春節。

二、關于我縣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按照“全縣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將專項行動作為今明兩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衛生、工商、物價、監察等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新聞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及時報道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推廣先進經驗,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我重點強調幾點:

一是抓好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治理。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等違法經營活動,堅決打擊藥品批發企業出租(借)許可證和批準證明文件、代開發票,以及零售連鎖企業不統一配送、門店自行外購藥品和藥品零售企業出租(借)柜臺行為,嚴厲查處進貨渠道混亂、購銷記錄不完整等違法經營活動。加強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監督企業嚴格按gsp規范經營。加大對違法廣告、群眾投訴多和有質量隱患品種的抽驗力度,加強對經營疫苗等重點監管品種企業的監督檢查,開展對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的專項檢查。認真檢查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和企業依法規范經營情況,嚴肅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醫療器械和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行為。加大對違法廣告、群眾投訴多和有質量隱患品種的抽驗力度,加強對經營疫苗等重點監管品種企業的監督檢查,開展對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的專項檢查。另外,我記得今年_月份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完善農村商品流通網絡有關問題的通知,商業局、食藥監局要結合我縣實際,充分利用現有農村醫藥衛生資源,并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相結合,積極探索、扎實推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監管網絡建設。

二是整頓和規范藥品使用秩序。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藥品質量的監管,繼續推進醫療機構藥房(庫)管理規范化,監督醫療機構對自身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和儲存條件、質量管理情況等進行自查自糾,嚴防假劣藥品進入使用環節。加大藥品抽驗力度,嚴肅查處非法購進藥品和使用過期、失效、霉變等假劣藥品行為。推進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規范管理,規范處方行為,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逐步實行按藥品通用名處方,探索開展處方點評工作。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展臨床用藥監控,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的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修訂、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實施辦法》,提高監測水平和質量,及時處置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對化學藥品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升華注射劑和疫苗、醫療器械等產品不良反應(事件)進行重點監測和再評價。按照《*×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開展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建立健全三級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網絡,組織企業對已批準上市的高風險醫療器械的安全性進行再評價。

三是整頓和規范藥品廣告秩序。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制度,提高審批透明度。加強對新聞媒體廣告行為的監管,建立新聞媒體虛假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力度和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等廣告活動主體的監管力度,尤其要加強對資訊服務類和電視購物類節目中有關廣告內容的監管。建立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和廣告活動主體市場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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