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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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文1

一、規劃的編制

(一)指導思想: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以內涵挖潛為重點,以增加農用地特別是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和制度創新,提高土地開發整理的水平,確保土地利用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任務: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統籌規劃,確定土地開發整理的目標和方向,提出重點區域、工程和項目等,擬定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主要內容

1.分析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分析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潛力;

3.確定土地開發整理的目標和任務;

4.確定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規模、布局、項目等;

5.分析評價土地開發整理的預期投資和效益;

6.提出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

國家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制定全國土地開發整理的方針和政策,提出土地開發整理的重點區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提出本行政區域內土地開發整理的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提出本行政區域內補充耕地區域平衡的原則、方向和途徑,確定土地開發整理投資方向??h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劃分土地開發整理區,明確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項目的位置、范圍、規模,作為確立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項目的依據。

(四)編制原則:

1.保護、改善生態環境;

2.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3.內涵挖潛與外延開發相結合,以土地整理復墾為重點;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統籌安排;

6.切實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五)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跨行政區域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編制,由涉及區域的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限一致,重點確定近期規劃。近期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五年。

(六)編制程序:

1.準備工作:根據需要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落實編制經費,組織制定工作方案,開展技術培訓等;

2.調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和耕地后備資源調查等現有資料,進行必要的核實與調查的基礎上,對現狀、潛力、投入和效益等進行全面分析和評價,明確存在的問題;

3.擬定規劃方案: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保護生態環境需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和土地資源狀況,提出規劃目標和任務,并結合資金投入和有關政策,綜合平衡重點區域布局、重點工程和項目安排、相關規劃指標分解等,擬定兩個以上供選方案,經可行性論證和評價后,提出規劃推薦方案;

4.協調論證:通過規劃協調會、論證會等方式,主要就規劃目標、重點區域布局、開發整理分區、重點工程安排、實施政策和措施等進行協調論證,縣級規劃還應征求公眾意見;

5.規劃評審和報批:通過有關專家參加的規劃評審會,進一步修改完善規劃,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實施的可操作性。根據規劃評審意見修改和完善規劃后,按照本意見要求報批。

規劃編制、評審應當遵守和執行國家制定的有關標準、規范和本意見。

(七)規劃成果:

1.規劃文件:包括規劃文本和規劃說明;

2.規劃圖件:省級和地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潛力分布圖,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分布等規劃圖;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潛力分布圖,土地開發整理分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分布等規劃圖。圖件比例尺一般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一致。

3.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及工作報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關技術標準提交的文檔、圖件的電子數據。有條件的,應建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數據庫。

二、規劃的審批

(八)審批權限:地方各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完成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備案。

(九)審批程序:申請報批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評審: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完成后,應當由負責編制該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規劃進行評審,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

2.申報: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由負責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審批。上報材料包括規劃文本及說明、專題報告、規劃圖件。

3.審查: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對規劃進行全面審查,并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

4.批復: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查結論,提出批準、原則批準的意見,并正式行文批復。

凡屬批準的規劃,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同步做好規劃備案工作。凡屬原則批準,但需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的規劃,負責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布規劃前應認真組織修改,并將修改后的規劃報批準機關備案。

(十)審查標準:審查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當遵循下列標準:

1.充分體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統一的要求;

2.土地開發整理目標、方向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切實可行;

3.土地開發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確,指標分解和重點區域布局合理,工程、項目安排切合實際;

4.土地開發整理投資分析和預期效益評價依據充分;

5.上下級規劃之間以及相關規劃之間協調、銜接較好;

6.規劃文本、說明和專題研究的內容符合有關要求;

7.規劃圖件內容全面,編繪方法正確,圖面整潔清晰,符合制圖要求;

8.規劃采用的基礎資料翔實可靠。

(十一)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批準后,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將規劃的主要內容向社會公布。

(十二)經批準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不得擅自修改。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作局部調整的,由編制該規劃的機關決定,并將調整方案報規劃原批準機關備案;涉及規劃主要目標、重點區域布局、重點工程和項目安排改變的,由編制該規劃的機關提出修改方案,報原批準規劃的機關批準。

三、規劃的實施

(十三)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活動,都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十四)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批、規劃設計、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都必須依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國家投資的重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原則上應當安排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確定的重點區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實施。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規劃審查制度,嚴格按照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審查。

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文2

關鍵詞:土地整理;公眾參與;實踐

1.引言

我國引入公眾參與的理念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主要是在一些國際援助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實施中應用。土地整理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是土地資源集約持續利用的主要手段,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措施。土地整理公眾參與是指在區域土地整理中,充分調動項目區域內各個利益主體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深入到土地整理中來,優化區域土地利用結構,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維護各利益主體利益,實現區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續經營,保證區域內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的過程。在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民是公眾參與的主體,是土地整理的受益者,通過各種參與形式使規劃能滿足農民生活生產、農業經濟發展的需要,使實施效果更符合廣大農民群眾的意愿。[1]

2.我國土地整理公眾參與問題成因分析

陜西省鎮巴縣黎壩鄉等一些地方暴出土地整理項目中出現的問題,看似是一個個獨立事件,其實反映了我國國土整理項目中的體制性缺陷。土地整理項目出現問題,直接緣于將農民的意見排除在工程整個實施過程之外,由于缺乏農民的意見、建議或要求,項目實施出現偏差。因此,筆者認為,糾偏的途徑就是在土地整理項目中引進公眾參與機制。

土地整理項目大多由國家投資,在項目實施上都是采用“自上而下”的運作模式。具體而言,就是由地方土地管理部門向國土資源部或省國土資源廳申報,項目立項審批后經過規劃設計階段即由國家或省投資實施整理,全過程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機關內部處理方式。從這個機制的設計來看,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需要的是只對上級負責,而不必對受益方農民負責,其后果是與土地整理關系最為直接、最為密切的農民參與土地整理項目實施過程的權利缺乏相應制度保障。在這種土地整理項目管理體制下,公眾參與機制的缺乏可能帶來三點疑問:第一,“單邊”的項目設計方案是否能符合當地實際;第二,缺乏群眾的實時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否保質保量,防止偷工減料情況的發生;第三,項目完成后,對土地整理效果的綜合評價能否客觀代表廣大群眾的意見。

3.天津市土地整理公眾參與實踐經驗

天津市國土部門轉變觀念和創新制度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推進土地整理項目過程中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地開展工作,使公眾真正參與到土地整理中來。在土地整理項目中給予公眾參與以制度保障,使土地整理公眾參與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明確土地整理公眾參與的階段及其主要內容,確立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公眾聽證制度、公示制度、公告制度、群眾監督制度等,規定公眾參與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及程序。既保障村民的民主政治權利,又提高土地整理的效率,將土地整理真正地做成“民心工程”。以齊心莊村土地整理示范項目為例,分析在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民作為公眾參與的主體,參與實施和管理的全過程。

3.1建立“自下而上”公眾參與機制

在項目實施上采用“自下而上”的運作模式。從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實行自下而上的傾聽民意,立項審批前區縣國土部門征求鄉鎮政府、村委會同意意見并經過可研論證,再由區縣國土部門向市國土部門申報。規劃設計前征集當地村民設計要求,形成初步設計成果,通過縣、市兩級專家論證會廣泛征求意見,最終設計成果要向社會公示,意見一致后方批準實施。實施前公告、實施中村民監督、驗收時征求群眾意見,實施后村民管護?!白韵露稀惫妳⑴c機制的設計,考慮的核心問題是土地整理的受益方農民是否滿意,決策是否對農民負責,并力求為農民參與項目實施建立相應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立項階段實行公開征詢意見制度,設計階段實行公示制度和專家評審制度,實施和驗收階段實行公告制度、群眾監督制度,實施后實行后期管護制度。

二是規定公眾參與的必要程序,把住立項審核把關“沒有當地村委會同意意見的要件不報批”,把住竣工驗收關“沒有當地村委會認可質量滿意的要件不批準”。

三是成立公眾參與代表會,成立以項目所在地鄉鎮、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基礎的公眾參與代表聯合會(簡稱“代表會”)。代表會代表的是全體村民的利益,參與政策制定、規劃方案篩選、管理決策制定等。參與方式,包括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等。

四是成立施工現場指揮部,建立以區縣政府、鎮政府、村委員會和業主“四位一體”的臨時指揮中心,暢達溝通渠道,實行現場辦公,負責督促工期、監督質量,溝通村民意見,快速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3.2公眾參與的階段及其主要內容

在項目運作的整個過程強調公眾參與,按照項目實施程序從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實施、驗收及后期管護的五個階段全程實現公眾參與。

⑴立項階段

區縣國土部門向宜開展土地整理的村提出建議,村委會充分征求當地村民的意見,集中大家的意愿;同時對當地村民的種植習慣、土地權屬和水源、氣候、土壤等條件充分了解分析。對于滿足立項條件的,邀設計人員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并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均無意見方可向上級申請批準立項。

⑵規劃設計階段

規劃設計人員要根據現狀圖進行現場草繪,并要讓當地村民參與其中,因為村民最了解項目區情況,哪里地勢高,哪里需要建機井、泵站,或者路怎樣修更便于耕種,溝渠怎樣建才順暢等,他們最有話語權。草繪完以后,設計人員在此基礎上編制規劃和預算;規劃成果要經過縣、市兩級專家逐級評審論證,修改完善后成果要進行公示、聽證,根據農民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終成果。

⑶實施階段

充分考慮農民經濟利益,讓當地村民投工投勞,將土地平整和水土保持等農民能干的簡單工程交由當地村民自己干,直接參與工程建設。對于泵站、機井、涵洞等專業性較強的農田水利和道路工程,通過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村民代表小組對工程質量實時監督,如果出現與設計不符或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必須進行重修或返修,直到達到設計要求為止。

⑷驗收階段

首先是區縣國土部門對項目進行自查,自查時區縣國土部門組織由涉及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村委會人員組成的自查小組,根據批復的規劃設計內容,對土地平整、農田水利、道路、其他等各單項工程逐項進行檢查驗收,自查合格后,向市級國土資源部門申請驗收,市級國土資源部門邀請相關部門專家組成驗收組進行驗收。

⑸后期管護階段

首先確定當地村委會作為后期管護主體,將項目移交村委會,再由村委會落實到個人。并與村委會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和“水利設施管理維護協議”,保證耕地質量、數量不降低以及新修水利設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維護。

4.天津市土地整理公眾參與的實踐啟示意義

⑴通過全程參與實施和管理,起到了宣傳土地整理工作的作用

公眾參與土地整理項目全程實施和管理,獲得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知道項目實施的目的意義,了解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是為改善當地的農業生產條件服務的,合理的訴求得以伸張,調動了項目區群眾參與土地整理的積極性,減少了阻擾項目施工等現象的發生,有利于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可以讓周邊廣大農民群眾耳聞目睹土地整理給項目區農民群眾帶來的好處,打消農民群眾的疑慮,提高周邊群眾參與土地整理的主動性,通過典型示范起到對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宣傳帶動傳導作用,提高社會關注度和支持度。

⑵“自下而上”參與模式,提高了土地整理規劃合理性

公眾參與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可直接了解項目各方面的情況,起到彌補設計人員對當地實際情況了解不足的弱點,使規劃方案更科學,更符合公眾的愿望。農民“自下而上”的參與模式,拋棄了那些出于好意強加給農民的“自上而下”專家規劃,而是代之以由對話形成的規劃,即讓規劃涉及人和受益人在規劃時有發言權,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村民積極參與他們所生活的地方的改造,參與基礎性決策,并賦予了村民更多的責任。

⑶通過公眾參與,化解了農民與政府及實施部門沖突

土地整理工作,通過公眾參與環節,搭建政府部門和實施負責單位與公眾之間雙向交流的橋梁,使農民能夠參加決策過程并且防止和化解農民與政府部門和實施單位之間、農民與農民之間的沖突。[2]尤其是涉及到房屋拆遷和墳地拆遷等棘手問題,項目的施工受到阻擾,有效的發揮村委會、村民代表小組橋梁紐帶的作用,增進工作的協調度,這些成員和當地農民共同生活,有著共同利益,因此更具有說服力,通過言傳身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⑷農民投工投勞,促進了公眾參與程度的提高

充分尊重民意,考慮農民經濟利益,讓當地村民投工投勞,參與土地整理工程的建設實施,將土地平整和水土保持工程交由當地村民自己干,以增加農民收入,直接惠及農民群眾,支持了農民和農業、農村的發展建設。創新了公眾參與范圍,探索了農民投工投勞參加土地整理工程建設的辦法與途徑,提高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參與程度。

⑸建立公眾監督機制,保障了土地整理實施效果

組織項目區村民代表小組,參與土地整理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工作,使農民自發的、積極主動的參與到項目的施工建設的監督和項目的后期管護工作當中。農民群眾的實時監督和管護,有助于工程施工保質保量完成,防止偷工減料情況的發生,使土地整理實施效果更符合廣大農民群眾的意愿,這也是土地整理工作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保障。

5.結語

實踐證明只有讓農民親自參與決策與管理,才能使規劃更加科學,實施更為順利,成效更加持久。組織引導農民參與土地整理的全過程,把公眾的有效參與和支持作為土地整理目標實現的關鍵,對于推進我國土地整理事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和現實價值。

參考文獻:

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文3

【關鍵詞】土地規劃;整理;技術

1 引言

土地規劃整理是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目標,對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配套建設,對用地結構進行優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潛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提高土地質量,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實現耕地數量保護與質量保護統一,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的重要手段,對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土地規劃整理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均耕地面積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現有的耕地很多還缺乏灌溉措施與抗旱能力,農業產量不高,為了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必須對現有土地結構進行統籌規劃; 實施山、田、水、路、林綜合治理,配套、完善農業基礎設施,改善項目區農業生產條件,提高土地生產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條件; 調整土地產權關系,保護土地權屬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3 土地規劃的基本任務、規劃原則與目標

3.1 土地規劃的基本任務

土地規劃的基本任務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狀況,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土地適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潛力分析、水資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項目區土地整理的目標、任務和方針; 確定項目區土地利用方向、各類用地的數量及布局; 確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過技術、經濟論證,確定規劃方案; 擬定規劃實施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規劃的規劃原則

為了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結合項目區的實際情況,應該遵循如下規劃方針: 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項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條件和土地質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 實現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因地制宜地確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項工程的規模及其配置,提高規劃設計的可操作性; 政府決策與公眾參與相結合,調動廣大力量充分論證規劃方案,使規劃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規劃的規劃目標

土地規劃的目標是通過土地開發,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過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間道路系統,為合理布局各種農作物,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提供良好的土地條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統,增強農田水利設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證率,提高耕地的潛在生產能力;通過改良項目區土壤肥力,提高作物產量,增加農民收入,使農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通過營造水土保持林,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改善農田生態環境。

4 土地規劃的關鍵技術問題分析

4.1 土地適宜性分析

對規劃區內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評價過程中,把土地利用現狀、土壤理化性狀、氣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條件、開發改造條件、位置等作為參評因子,通過綜合分析,確定其開發改造方向。評價采用實地調查法、主導因子法和相關因子參考法進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為主導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開發改造為水田為主;其中一種或數種因子達不到要求,以開發改造為旱地為主。土地復墾的,以土壤類型為主導因子,灌溉條件、周圍耕地類型為相關因子進行綜合評價。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4.2.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變了地表的坡度,農民在田面內部耕作時通過人工修筑土壟,改變了坡面徑流的流向。雖然在實施過程中擾動表土層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會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會出現土地沙化、鹽漬化的不良狀態。

4.2.2 種植農田防護林

對于項目區存在水土流失及風害影響的要規劃種植防護林,選用經濟樹種,一般可沿田間道兩旁種植白楊等形成基本農田防護體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風害影響的作用。

5 土地規劃的總體工程布局以及其技術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內容是將現有荒草地及灘涂整理開發成耕地,對所有耕地進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機械化作業的田塊,山區和丘陵地區則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線方向布局,小彎取直,大彎就勢。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據坎高和地形坡度確定田面寬,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層層梯地。

5.2 農田水利工程

農田水利工程必須結合規劃區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勢、降雨等綜合考慮水利設施布局及分布。根據氣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確定項目區整體灌排設計方案,結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設施,以達到提高灌溉保證率,涵養水源,保水保土,減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5.3 道路工程

一般考慮田間道和生產路兩個級別,其中田間道主要為農產品及貨物運輸服務,路面為厚碎石,路面寬4m,對原有田間道加以修復,部分盲段新修田間道,使所有田間道相貫通。田間道多沿等高線進行布線,田間道路縱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產路主要滿足人工田間作業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設計路寬110m,碎石路面,沿著渠道鋪設,每隔200-300m布設一條。

5.4 農田防護工程

本項工程內容主要是興建防護林帶,涵養水源,減少水土流失,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包括改造現有的疏林地,營造水土保持林和護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進行生態林建設,并對田間道路和溝邊進行防護林建設,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護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護林工程

為了減少風害、改善農田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項目區沿田間路布置防護林帶,以涵養水源,保水保土。根據當地的氣候、土壤等條件,結合當地經驗,一般可選用白楊、泡桐防護林帶,間距4m。

6 規劃效益分析

6.1 社會與經濟效益

土地規劃平整有利于促進勞力、資金、技術的合理流動,可以充分吸引農村閑散勞力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帶動建筑、建材、交通運輸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道路及灌排經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產和生活取水; 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潛力,進一步提高耕地數量和質量,滿足建設用地占補平衡的需要,實現耕地保護的數量保護與質量保護的統一; 通過土地開發整理搞好土地資源配置,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也有利于農作物布局的調整,推進農村產業化發展進程,增加農民收入,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

6.2 生態效益

土地規劃實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蓋面積,防止旱澇災害影響,減少水分蒸發和水土流失,保證農作物穩產高產。荒坡開發以后,耕地質量得到提高,土壤結構得到改良,可以相應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量,減輕化學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環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護林帶不僅可以有效固結土壤,而且長年落葉成肥,還可以相應提高耕地質量。通過實施開發整理,可以形成樹成蔭、田成梯、路通達的良好的生態區域。

參考文獻

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文4

【關鍵詞】 土地整理 土地資源 作用

我國當前開展的土地整理一般定義為:在一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土地整理行為包括兩方面的含義,其一是對被整理的土地施以工程措施,其二是對被整理土地上的經濟關系進行調整。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是保障我國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重要途徑;土地整理也是調整區域產業結構、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土地整理還是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戰略。

對于如何發揮土地整理的基礎性作用,本人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加大土地整理工作的宣傳力度

土地整理是近幾年來國內理論界提出解決土地開發利用,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條新途徑。它不僅是農村、農業、農民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戰略性措施。鑒于當前的社會對土地整理觀念淡薄,特別是縣鄉一級黨政領導還缺乏這方面認識的現狀。當前應主要抓好二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社會的宣傳。不但土地管理部門要大力宣傳,并且農業、水利、城建以及新聞宣傳單位、也應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之造就一種社會輿論氛圍,形成全社會的一種共識。二是對領導的宣傳,特別是對縣鄉一級領導的宣傳??筛鶕镜貐^的實際情況,邀請相關專家開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或座談會,或講座等,進行政策、法律、法規、技術等方面的學習,增強領導干部對土地整理的時代感,緊迫感和責任感的認識,從而認真抓好這方面的工作。

二、周密規劃,土地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

因此,在編制規劃時,必須圍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通盤考慮各種工程措施,確保工程設施按規劃,有步驟地進行。通過土地整理,使農村成為規模經營,適應農業現代化的農業園區,城市成為容積率適中的現代化宜居城市。

三、科學組織

土地整理是政府行為,從編制規劃、制定政策、籌集資金到組織實施都應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條不紊地進行,同時應由土地整理單位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杜絕多頭整理,避免重復投入,科學落實規劃。一是搞好協調。土地整理涉及農業、林業、水利、電力、財政,城鎮建設、鄉鎮企業等很多部門。要使這些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各自的職能,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利用行政、經濟、法律、科技等手段積極參與,形成強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二是抓好示范。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抓好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地類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防止一哄而起。三是實行目標管理。將土地整理納入經濟發展戰略,列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四、開拓籌資渠道

土地整理是投資巨大的基礎工程,資金的落實是土地整理能否得到預期效果的關鍵。因此,必須建立起從上而下的土地整理資金保障體系,以保證土地開發整理有穩定,充足的資金來源。目前籌穩集資金的渠道可從三個方面解決:一是建立土地整理專項資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則,建立土地整理專項資金。二是組織農民投資、投勞,以及按照:“誰整理誰受益”的原則,吸引社會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國內金融部門貸款,在進行土地整理時,可根據土地抵押債權較具可靠性,償還周期長的特點,申請土地抵押貨款。以上是農用地整理的融資渠道,對建設用地,也應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則,從三個方面解決:

一是從土地出讓金及土地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專項基金,對符合兩規要求的土地實施先期投入,完善土地權屬關系,并實施初步開發以具備出讓條件;二是利用先期整理的土地資源,向金融部門進行抵押融資,以實現滾動發展,避免地方財政擔保,降低財政風險,以實現土地整理資金的良性循環;三是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實現政府綜合項目的雙贏,即以市場化運作模式,吸引具有一定資金實力的國有大型公司,具體采用招投標方式進行土地的一級開發,政府對其土地整理過程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相關村民的安置、配套設施等工程實施監管。

五、完善法制體系

土地整理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法規政策來保證。當前各地除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已出臺的《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等法規外,還應盡快出臺《土地整理條例》或《土地整理辦法》、《土地整理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等。同時還應根據當地的實際,從提高土地利用率出發,制定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限制城鎮外延擴張,耕地“占補”平衡等具體的,易于操作的規定和政策,使土地整理日益規范化、制度化。

六、搞好優質服務

土地整理是實現土地資源永續利用的必然產物,是實現耕地動態平衡的必由之路。作為土地管理部門,必須竭盡全力搞好服務。這些服務包括:①技術服務。為土地整理提供準確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措施;為鄉、村培訓土地整理技術骨干,自始至終做好土地整理過程中的技術指導,保障土地整理的高質量。②法規咨詢服務。為土地整理制定和提供配套性的政策、法規,使土地整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③信息服務。經常通報本地土地整理的情況和外地土地整理的先進經驗,使土地整理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④權屬服務。認真做好土地整理前土地權屬的確認和土地整理后的土地變更登記,防止引發權屬糾紛。當出現權屬糾紛時,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進調處,切實保護土地經營者的權益。

總之,土地整理是保障我國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提供優質發展空間,實現區域范圍內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調整區域產業結構、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我們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全方面、多角度的因地制宜的實施土地整理,以達到協調人地關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王建軍,土地整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7(10)

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文5

關鍵字: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中圖分類號:D9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土地在我國已經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應用,土地開發已經成為了地方拉動經濟的一大特點。土地整理主要是根據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確定的方向與作用,采取政治、經濟、法律與工程技術方式,對土地利用情況進行綜合整治、調整改造,增加耕地面積,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以及生態環境的過程。

針對土地開發問題,土地整理對于城市規劃等建設具有很大的作用?,F代社會追求的是環境與建設和諧發展,這樣實現了土地可持續發展。土地整理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深化和補充。土地開發與整理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活環境,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促進農村和農業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土地開發則是指對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灘等,通過工程或生物措施,使其改造成為可利用土地的行為。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土地開發利用對于整理規劃環境具體劃時代意義,相信通過本文對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影響研究,我國土地利用會科學合理的進行規劃與建設。

1土地開發整理初步認識以及其主要方向

土地開發,是當前我國建設的一個必要環節。影響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的影響因素是規劃、環境、資源、投資條件等。針對土地開發是保護與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以及土地荒漠化的條件下,采取了生物、工程等辦法,將沒有利用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以及其經營活動。

土地復墾主要利用工程、生物等辦法,對于生產建設過程中挖損、塌陷、壓占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和自然災害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進行整治,使其恢復到可利用狀態的活動。對于目前,我國內陸需求的加劇,同時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為了加大規劃土地整理,專家學者對土地整合內涵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土地行政主管單位認為:我們目前所講的土地整理,即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構建了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并采用適宜的方法實現了指標的定量化。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影響識別的基礎上,分別建立了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社會環境影響、生態環境影響、景觀格局影響的評價指標,并根據指標的內涵確立了適宜的量化方法。作者認為區域土地可持續利用的影響評價是對該規劃引起的對區域復合系統的綜合評價,是對前面進行的社會環境、經濟環境、生態環境、景觀格局等子系統的協調性的綜合評價,并選用合適的指標、標準化方法,用層次分析法確定了各指標的權重,構建了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對區域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評價模型。

2 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主要指標分析

土地開發,對于一個城市、企業等用地非常重要。“土地開發整理”包括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是指在規劃區內,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和控制下,對規劃區內未利用、暫時不能利用或已利用但利用不充分的土地,確定實施開發、利用、改造的方向、規模、空間布局和時間順序。主要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目的如下分析:

2.1有計劃的規劃耕地總量動態發展

根據我國人口分布不均勻,人均耕地稀少,儲備耕地資源不足;土地耕地資源利用面臨著突出的情況,彌補耕地的任務就是依靠土地開發整理以及其復墾來完成。在科學預測耕地供求狀況,充分協調經濟建設與生態環境,合理劃分土地開發整理區域,安排土地開發整理活動的空間和時間序列,通過綜合整治措施, 使我國各類零星廢棄和利用率低的土地更集約利用,體現了新時期深化土地管理的特點,是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重要措施。

2.2調整規劃土地開發整理情況以及國家各項建設情況關系

針對于土地開發整理情況關系到政治、經濟、生態、社會等各個方面,經過編制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全力整合國家與地方經濟發展工程。根據農業、農林、水利、交通、環保等單位規劃相聯合,避免了土地開發整理的清晰性,需要長期考慮在土地開發整理中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部門利益與國家利益統一起來,實現土地開發整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統一。

2.3為制定項目投資計劃、組織項目實施提供依據參考

在我國,由于各地土地開發整理主要存在著爭奪項目、資金等,這給投資上帶來了很多盲目性與冒險性。面對著對當地經濟、社會、生態等綜合考慮:造成部分土地開發整理活動不經濟和引起生態惡化等問題,需要國家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指導和規范,編制耕地開發整理投資計劃,進行有效的組織和管理,促進土地開發整理的有序、健康發展。

3對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影響的評價與識別目的分析

規劃壞境對于開發整理來說非常重要,主要目的在于對未來規劃造成進一步做出規劃性問題,這是對環境性問題做出前期性問題,也是確保對此評價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問題做出關鍵問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可能造成眾多的環境影響,但并不是所有的環境影響都應在評價中加以考慮,并進行詳細、深入地研究,一方面,不同的環境因子對于人類來說其意義也不同,或者說不同環境因子的重要性不同;另一方面,投入到環境影響評價中的人力、物力、財力、可獲得信息及時間是一定的,這就要求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中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資源,盡可能地在降低評價費用或成本的條件下科學、合理地開展工作。

4土地整理與土地開發中的規劃做出環境影響評價

4.1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性評價

針對開發建設項目或者戰略問題分析,規劃建設是非常重要的。環境問題對當前土地開發建設與土地整理問題來說非常重要。這些影響可能包括改變人口遷移、改變社會結構、擾亂社會的穩定性,同時也可能包括改變規劃區域的經濟發展能力,提高或降低社區人口的收入水平等。

4.2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的生態環境問題評價

生態環境對于我國土地可持續發展問題來說非常重要,對于一個生態環境建設來說,水、大氣、土壤等非常重要,它們可以構成一個復雜的生態系統,任何一種因子的變化都會打破原來的生態平衡。土地整理活動從生態學的角度來看是一個打破了原有生態環境系統,然后重建新系統的過程。由于土地整理活動具有長期性、累積性的特點,由于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中的一系列土地整理項目需要借助一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對水、田、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在此過程中,區域內諸多土地整理項目不可避免地會對項目區及其背景區域的水資源、水環境、土壤、植被、大氣、生物等環境要素及其生態過程產生諸多直接或間接、有利或有害的影響,因此,充分認識這些可能影響將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土地整理的環境影響評價指標與標準體系。

4.3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對于區域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分析

可持續發展要求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執行后,該區域復合系統能夠長期、穩定、協調地發展,即該區域土地系統有良好的結構性能,具有動態調節性及其與環境的適應性,且各子系統之間具有高效的輸入輸出轉換功能,具體表現為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執行后,區域經濟結構和機制趨向合理,農民生活質量和社會福利不斷提高,資源、生態環境得到合理的利用和有效的保護等方面。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社會環境影響,是指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實施后對社會環境系統的影響極其產生的宏觀社會效應。也就是說,該規劃在產生經濟環境影響、生態環境影響的基礎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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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蔡玉梅,謝俊奇,杜官印,紀文燕.規劃導向的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方法[J].中國土地科

土地整理規劃的主要內容范文6

趙俊義

   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強調指出:“在現化化建設中,必須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重大戰略決策,科學、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實現資源垢可持續利用?!边@是十分正確的論斷。作為總量一定的土地資源,要實現其可持續利用,我認為,主要應從搞好土地整理來實現。本文僅就這一問題,談談自己的粗淺看法。

一、土地整理是實現我國土地資料可持續利用的根本途徑

所謂土地整理,按社會科學家的說法,就是在一定的區域內,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城市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采取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工程技術的等手段,對土地利用現狀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土地整理在我國源遠流長,如果追溯歷史的話,可對上溯到殷周時代的“井田制”。以后如曹魏時的“屯田”;唐宋時的“均田制”,明清時的“屯田墾荒”及“更名田”等等,都積極鼓勵勞動人民開發整理土地,耕地面積不斷增加。僅清初的一百年里,全國耕地面就增加了百分之四十。解放后,我國進行的小流域綜合治理,幾次大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在一定意義上都屬于土地整理的范疇。通過這些措施的治理,對加強和鞏固我國農業的基礎地位,保持糧食的穩產,高產和社會的穩定起了重要的作用。當前從上海、江西、山東、河南、廣東、河北等地興起的土地整理的實踐證明:土地整理符合中央提出的適應“兩個根本性轉變”和實現耕地動態平衡的要求。是一條走集約利用,內部挖潛,永續利用土地資源的好路子。通過土地整理,可以把“荒”(荒山、荒地、荒灘)、“廢”(工礦企業造成的廢棄地)、“閑”(廠礦機關單位的閑置地)的土地充分利用起來,實現土地的再度開發利用。土地整理帶給經濟和社會的效益是巨大的、無法估量的。其效益主要表現三個方面:一是通過農田整理可以增加大量的耕地。由于我國長期對土地的粗放利用,造成現有耕地和其他土地的“荒”、“廢”、“閑”較多,因而內在潛力很大。據典型調查,農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積5—10%。按此推算,全國可以增加耕地面積約兩億畝,相當于1990年耕地總數的13.9%。二是通過對存量土地的整理,可以控制城市外延,減少占用耕地。如河北省邢臺市、通過舊城改造,可以使城市建設10年不外擴。據資料統計:我國目前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用地面積已達153平方米。如果通過舊城改造,治理“空心村”,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容積率等治理措施,將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00平方米,能提供建筑用地的需要。三是土地整理,具有廣泛的區域性。可整理的資源分布在全國各個角落,而且土地類型多種多樣。這種情況,尤其對于既要為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建設用地,又要為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目標,而且耕地后備資源稀缺,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東南地區,應主要依靠土地整理來實現。由此可見。土地整理是我國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根本途徑。

二、如何搞好土地我認為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進: 1、加大宣傳力度。土地整理是近幾年來國內理論界提出解決土地開發利用,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條新途徑。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土地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治理,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蓖恋卣聿粌H是農村、農業、農民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戰略性措施。鑒于當前的社會對土地整理觀念淡薄,特別是縣鄉一級黨政領導還缺乏這方面認識的現狀。當前應主要抓好二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社會的宣傳。不但土地管理部門要大力宣傳,并且農業、水利、城建以及新聞宣傳單位、也應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之造就一種社會輿論氛圍,形成全社會的一種共識。二是對領導的宣傳,特別是對縣鄉一級領導的宣傳??筛鶕镜貐^的實際情況,開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或座談會,或講座等,進行政策、法律、法規、技術等方面的學習,增強領導干部對土地整理的時代感,緊迫感和責任感的認識,從而認真抓好這方面的工作。

2、周密規劃,土地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編制規劃時,必須圍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通盤考慮各種工程措施,確保工程設施按規劃,有步驟地進行。根據先進地區的經驗,在編制土地整理規劃時,應主要注意四個方面的內容:①山地以小流域為單元,在流域內,對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②村鎮土地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原制定的村鎮規劃進行修訂,重新界定村莊,居民點和鄉鎮界線,繪制材莊和鄉鎮駐地規劃圖。逐步做到三個集中。即農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鎮集中:鄉鎮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農田向規模經營集中。③改造中低產田。改善耕作層,移土回填,使瘦田變良田,低產變高產。④舊城改造。清查“荒”、“廢”、“閑”,挖掘城鎮存量潛力,控制城鎮外延,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通過土地整理,使農村成為規模經營,適應農業現代化的農業園區,城市成為容積率適中的現代化城市。

3、科學組織。土地整理是政府行為,從編制規劃、制定政策、籌集資金到組織實施都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條不紊地進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要建立機構。土地整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也是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必須持之以恒,常抓不解。目前國家已成立土地整理中心。因此,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應成立相應的機構,專管土地整理事宜。二是搞好協調。土地整理涉及農業、林業、水利、電力、財政,城鎮建設、鄉鎮企業等很多部門。要使這些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各自的職能,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利用行政、經濟、法律、科技等手段積極參與,形成強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三是抓好示范。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抓好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地類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防止一哄而起。四是實行目標管理。將土地整理納入經濟發展戰略,列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主要內容。對完成土地整理任務好的要給予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要給予黃牌警告。評選先進時要實行“一票否決”。

4、開拓籌資渠道。土地整理是投資巨大的基礎工程,資金的落實是土地整理能否在到預期效果的關鍵。因此,必須建立起從上而下的土地整理資金保障體系,以保證土地開發整理有穩定,充足的資金來源。目前籌穩集資金的渠道可從四個方面解決:一是建立土地整理專項資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則,建立土地整理專項資金。這些基金應包括:①新《土地管理法》關于:“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的規定,作為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專項基金。②新《土地管理法》規定,用地單位沒有條件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應繳納的開墾費,以及占用基本農田繳納的造地費和耕地占用稅,都應用于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二是組織農民投資、投勞,以及按照:“誰整理誰受益”的原則,吸引社會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國內金融部門貸款,在進行土地整理時,可根據土地抵押債權較具可靠性,償還周期長的特點,申請土地抵押貨款。四是積極引用外資、如世界銀行、亞洲銀行等國際性投資。

5、完善法制體系。土地整理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法規政策來保證。當前各地除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已出臺的《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等法規外,還應盡快出臺《土地整理條例》或《土地整理辦法》、《土地整理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等。同時各地還應根據當地的實際,從提高土地利用率出發,制定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限制城鎮外延擴張,耕地“占補”平衡等具體的,易于操佬的規定和政策,使土地整理日益規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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