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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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文1

關鍵詞:房地產;評估;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5-000-01

我國房地產評估主要有:一般評估、特定評估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評估三種類型,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房地產評估業也發生這巨大的變化,其業務范圍從單一的房地產交易評估發展到周邊房地產抵押、保險、征收、司法訴訟、企業合資、股份該組、破產清算、土地拍賣等等各種經濟行為活動。當前,為了規范房地產評估業,制定了《中國任命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并對房地產估價技術進行了規范,制定了《房地產估價規范》。盡管如此,我國房地產評估行業依舊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房地產評估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業內法律法規實施細則不完備

雖然業內已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為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這些管理規則并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盡管對房地產評估制度的法定地位進行了明確,但對房地產評估專門法律方面內容卻是缺失的。其他相關法規中有對房地產評估的相關規定,依舊不能對評估行為作出規范和標準。實施細則的不完備使得評估人員在工作中不能積極發揮能動性,導致評估不能有效完成。

(二)業內監管缺失導致公信力不高

當前房地產評估業中存在著亂評估、亂定價、私收回扣等弄虛作假的亂象,這些現象的出現主要是因該行業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合理的監管標準。當前較為顯著的問題就是相關評估機構易被一些外力機構干擾、誘惑,因利益驅使做出不合理的評估行為,嚴重違背了市場價值、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及國家利益,導致其社會公信力不高。

(三)業內評估人員綜合素質較低下

房地產業的特殊性預示著從業人員需要較高的專業素質,一些投資風險較高的項目更加依賴于專業的價值質量鑒定人員。當前,業內評估人員的培訓考核方面并不完善,學術要求嚴重欠缺,且入行門檻較低,使得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普遍底下,相關評估師資格等級考試制度只有一個級別,不能體現評估師資質的深淺和水平的高低,使得評估師不會主動提升自身的業務能力,無法激發評估人員的深造和繼續學習動力。

二、房地產評估中相應的對策探析

(一)建立健全房地產評估行業實施細則的法律法規

相關部門應根據現行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出專門的《房地產評估法》,并針對行業標準制定相應的技術行為規范和章程,對行業內違法亂紀現象制定相應的處罰政策;針對業內收費標準方面做出適當的調整,將評估總額較小的項目進行檔次細分提高收費標準,避免造成因量大收費小而無人承接的現象發生,將評估總額較大的項目進行檔次細分降低收費標準,避免造成壓價競爭、私收回扣的現象發生;針對行業內職業道德標準進行相關行為的規范,不斷地對房地產評估行業的實施細則法律法律進行建設和完善,在評估機構執行評估行為的過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強化建設房地產評估行業內外監管的誠信體系

建立房地產評估行業內外并行的誠信體系,內外監管的有效實施可以對房地產評估市場進行整頓和進化,通過相應的監管機制的實施,對各類相關機構和工作人員采取有效的監管,避免在評估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現象,針對違法亂紀現象進行相關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創造良性競爭的房地產評估市場,維護房地產評估行為的獨立性,確保評估結果的公正性。在建設和推進房地產評估行業誠信體系的同時,需要發揮房地產評估行業協會的自律性,結合行業發展的需要將評估操作流程規范和服務標準進行完善,協會需要協助相關部門建立較完善的信用檔案,通過信用檔案的建立對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誠信機制進行預警,促進房地產評估市場環境的獨立性和公平性,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的培育和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紀律和道德素養,建立抵制不良現象的行為準則。行業協會還應該積極對房地產評估事故和糾紛的調解處罰,對有損行業內部的行為進行處理,以維護房地產評估行業的良性發展。

(三)優化完善房地產評估行業人員的資質認證系統

相關部門需要對房地產評估從業人員的資質認證系統進行優化和完善,對房地產評估師的資格認證等級設置至少2-3級的檔次劃分,同時參考國外相關成熟的資質認證系統,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行設置,并考察房地產評估師的業務能力、對行業經驗的掌握程度、相關評估技術含量高低、職業道德的好壞等方面。做到房地產評估師等級跟隨其綜合素質進行等級的升降、動態的監管,在確保房地產評估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的同時,推動房地產從業隊伍的健康良性的發展。在設置從業人員等級資質劃分的同時,還應該對房地產評估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進行提升,從源頭抓起,提高房地產評估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提高從業人員的學歷程度,對從業人員注冊制度進行嚴格的把關,提高考試的難度,實行擇優錄取的形式,建立從業人員良性的競爭機制,對房地產評估從業人員進行優化培訓教育,不斷完善其行業的理論實踐技能和專業知識,達到提升房地產評估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三、結語

房地產行業的穩健發展可以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穩步發展,房地產評估業作為房地產行業的主要成員,同時對我國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推進市場化經濟必不可少的作用力之一,我國房地產評估行業雖然還處在初級階段存在一定的問題,但隨著行業的發展,結合實際情況對行業內部采取一些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規范化管理,各相關部門和機構通力合作和監管,不斷培育房地產評估高綜合素質人才等措施的實施,將會促進我國房地產評估行業逐漸完善和成熟,從而推動社會經濟的進步和健康有序的發展。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文2

第二條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轉讓,實施房地產轉讓管理,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前款所稱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一)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三)因企業被收購、兼并或合并,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

(四)以房地產抵債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城市房地產轉讓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地產轉讓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工作。

第五條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六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第八條房地產轉讓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十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完成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達到場地平整,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第十一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的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情形外,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二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但應當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土地收益的繳納和處理的辦法按照國務院規定辦理。

(一)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讓的土地用于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項目的;

(二)私有住宅轉讓后仍用于居住的;

(三)按照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轉讓而土地使用權不可分割轉讓的;

(五)轉讓的房地產暫時難以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的;

(六)根據城市規劃土地使用權不宜出讓的;

(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暫時無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土地收益或作其他處理的,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中注明。

第十三條依照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轉讓的房地產再轉讓,需要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應當扣除已經繳納的土地收益。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房地產轉讓應當以申報的房地產成交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成交價格明顯低于正常市場價格的,以評估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

第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按照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房地產轉讓時,其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必須經有批準權的物價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和第十一條,未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房地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在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土地范圍內進行房地產轉讓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文3

    我國房地產價格指數在2008年出現短暫下跌過后,即再次上漲。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產價格上漲,到目前為止,雖然銷售量有所萎縮,但價格依然保持堅挺。在幾十年的發展歷程中,房地產業快速崛起并成為我國經濟產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在改善民眾居住條件提高生活水平。促進其他產業的帶動發展,提高地方財政收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在我國,因其特殊的國情背景,房地產業發展問題不僅僅只是簡單的經濟問題,同時承擔著難以推卸的社會責任。引導房地產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是直接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近幾年。針對房地產市場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個時期。然而從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運行情況來看。收效甚微,房地產市場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根本性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和糾正,房價增長的勢頭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現政府越管問題越升級的現象??梢婋m然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體實踐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仍存在許多問題和難點,實現我國房地產市場健康持續發展的道路充滿艱辛。

    一、房地產經濟管理的現狀

    國內的房地產企業單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業的經濟管理制度,在基本業務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對經濟管理存在許多誤解,這就使得企業經濟管理相對薄弱,經濟業務的隨意性變大,同時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企業在這方面比較混亂。首先是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致使會計信息失真秩序混亂,會計監督流于形式,單位負責人違法干預會計工作,擾亂單位會計工作。其次,法人內部監督機構作用不明顯,在實際工作中,董事會、監事會的監控作用嚴重弱化,往往缺乏有效的監督作用。再次,法律意識薄弱,部分人員法律意識薄弱,有法不依,投機取巧,執法不嚴,姑息將就,拉人情給面子的現象普遍,管理松弛,造成了一系列經濟犯罪。企業經營層以及普通員工的素質不高,人力資源政策不健全。

    二、房地產經濟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管理目標都在于盡快實現房地產市場供需的總體平衡。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實現居者有其屋。然而對于我國當前所處的社會經濟發展初級階段的認識不到位。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在房地產市場一些問題的認識上和長期的規劃上還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錯誤的認識.導致政策目標的短期性嚴重,缺乏前瞻性。同時,政策目標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長期規劃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現相違背的現象。政策的不連續性和科學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產整個行業隨著政策的變動而出現上下波動,不僅擾亂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同時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給投機者帶來可趁之機,干擾市場秩序。如經濟適用房政策、房地產稅收政策、住房產業政策等都是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思路不清、目標模糊的有力說明。再者,我國政府對房地產經濟管理處于被動的位置,忙于具體的事務管理和救火中,缺乏長期規劃,事后調控居多,造成“一放就亂。一放就漲.越管理越升溫”局面的出現。

    1.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

    從世界各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的經驗來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是保障房地產市場良性運行的先決條件。在我國。由于房地產正處于快速發展的初始階段。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應是一個從最初的開發、建設、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體系,但是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部覆蓋整個房地產市場管理法。我國房地產市場法律法規的建設進程明顯落后于當前我國房地產高速發展的需求,導致法律真空現象越來越多。其次,我國目前主要還是依靠行政權威對房地產經濟進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國務院名義牽頭頒發的,或是以國家部委辦的名義的,如國11條、新國四條等,缺乏法律的嚴肅性、穩定性和普遍適用性特點。即使在特定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已初步建立,但與此相配套的條例、實施細則不完備,造成房地產市場.特別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陷人惡性循環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使得法律應有效力大打折扣。

    2.機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已跨過了多個年頭。房地產成為我國政府經濟管理中的重點和焦點。特別是近幾年,政府對房地產的管理可謂重拳出擊,政策短時間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許多政策與規定只流于形式。走走過場,執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變形。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強,存在爭議。實施細則在制定頒布遠遠跟不上實施原則的制定頒布。我國相關經濟管理的措施落實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房地產兩級監督、管理、調控職責、范圍未劃分清晰和明確定位.導致我國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出臺都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正處于快速發展的過渡階段,房地產業高收益與低成本的特點使其成為地方經濟的支柱產業和地方財政重要來源,也成為地方政府推高地價、拉高房價的原動力。公權力與房地產開發商的合作,極易導致內部交易、權錢交易.導致宏觀經濟管理操作明顯存在失誤現象。房地產市場中官商結合的鏈條若無真正打破,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的難度將越來越大,國家宏觀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難發揮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產市場中最為關鍵的金融、企業、土地、地方政府等多個環節上在日常運行中各自為政.協調不足,各自決策,決策相互脫節,也導致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流于形式。

    三、房地產經濟管理建議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經歷一定的發展階段和經驗的積累。當前。實現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完整房地產法律體系,實現房地產市場運行的規范化和房地產經濟管理行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應以法律來有效制約政府的經濟管理作用的發揮,避免影響更大的擾亂。同時以法律切實保障我國房地產綜合、全方位的、多層次的宏觀調控體系的建立和實施。繼續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盡快出臺各相關的實施細則,促成《房地產法》的出臺,將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務管理及相關的后期服務管理等各個方面完全納入法律規范體系,提高我國房地產行業相關規范政策的層次性、穩定性和嚴肅性.使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管理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文4

房屋滅失導致所有權絕對滅失,但土地使用權沒有。注銷房屋登記沒有問題,注銷不動產登記可能還有些問題。如果征收實施機構把注銷登記作為補償前提更有問題。

個人覺得應該要在沒有任何權利限制的基礎上才能受理申請。

要有統一登記的思維,不能只想房屋。

本來就有個可笑的情況,土地首次登記后,還有個房屋的首次登記。倒過來,房屋注銷后,土地還在有何不妥?

可以用房對地的地役權來解決地房分屬不同物權,同時保持權利協調。

房與地的注銷,我認為應該可分可合,依原因分別對待。如征收,房地同時注銷;如房屋滅失,土地權利仍在,則房屋權利單獨注銷。

單獨注銷房屋權利的應該申請什么登記?涉及到要發一本純土地權利的不動產權證。

房屋所有權注銷。注銷后,土地使用權還在。簡單點說,土地和房屋是個整體,房屋就只是一個部分。當發生房屋部分變更、拆除或滅失的情況,對剩下的客體權利發放不動產登記證。

對于系統來說,就要求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要可以出證了。

登記類e真有點難理解。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了申請注銷登記不動產滅失的情景,個人認為絕大部分指房屋建筑物的滅失。對于此類登記,一般來說,權利人僅僅為了注銷而主動登記的少之又少,很大部分是,在原地新建了房屋,登記部門可以在新建房屋登記時,一并受理注銷登記,先注銷舊的房屋信息,后登記新建房屋。如果是發生地質災害引起的,房地一并滅失,則應一并辦理注銷登記。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是在特定的宗地上設定的建設房屋保有房屋的權利,是可為而不是必為的權利。房屋建成,該權利結合于其中。拆除房屋,建設用地使用權又空出。

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不動產自身消滅導致權利消滅的,一種是單純權利消滅的。

對,有客體滅失與權利滅失。

從物的觀點把房看成地的負擔,很多問題就清楚了。

原在房屋登記機構登記的房屋所有權,其權利客體為房屋單元,一般僅限于地上的房屋。

按照“不變不換繼續有效”的基本原則,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登記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文5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國辦明電發[*]8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發明電[*]71號)精神,現就切實穩定住房價格加強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重視穩定住房價格加強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問題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居樂業,保持住房價格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相對穩定,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政府駕馭市場經濟能力的具體體現。各縣(市)、市政府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穩定住房價格工作作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充分認識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危害性,充分認識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必要性,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穩定住房,價格強化住房保障,促進我市房地產業和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二、明確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

以住房“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為目標,按照“穩定價格、加強保障”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力度。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防止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確保經濟穩定運行和社會穩定;要加快建立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繼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擴大廉租住房制度實施面,切實保障中低收入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全市穩定住房價格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3年(*年—年)的努力,解決住房供應結構性矛盾,實現住房價格的穩定,緩解住房供應緊張的矛盾,基本建立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戶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全市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00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1000萬平方米以上。市區建設經濟適用住房30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200萬平方米以上。

今年,全市要全面開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確保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30萬平方米,市區確保10萬平方米以上;縣(市)必須實施廉租住房制度;全市城鎮房屋拆遷規??刂圃谌ツ晁?,及時做好拆遷戶的安置工作,以后拆遷要采取先建安置房再拆遷的做法。

三、積極采取調控措施,有效穩定住房價格

(一)加強引導,控制被動性、投資性等住房需求,緩解住房供求矛盾。要制定居住發展規劃,編制商品房住宅土地供應計劃,編制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城鎮房屋拆遷計劃總量要控制在上年商品住宅和經濟適用住房竣工面積總和的35%之內,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降低市民被動性住房需求;嚴格執行國家信貸政策,提高購房首付款比例。

(二)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和開發用地供應結構。充分發揮城市規劃職能,調整商品房供應結構。地塊出讓時要發揮規劃條件書對商品房供應結構調整的作用,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中,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內的住房的比例要達到70%左右,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超大戶型商品住宅建設。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提高房地產開發用地的開發建設強度,實現土地集約化利用,從嚴控制低密度、高檔次住宅的用地供應和建設。嚴格執行《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清理、盤活閑置土地,促進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

(三)定期披露土地供應,各類住房的發展布局、規模總量和年度建設計劃,以及房地產交易和住房價格漲落等相關信息,正確引導居民住房消費。新聞媒體對穩定住房價格要起正面引導作用,積極引導企業投資行為和居民合理消費預期,各類媒體的房地產廣告要堅持誠信為本,引導供需雙方理性參與市場交易;要加強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的建設,市區在年初已出臺政策的基礎上要建立房地產網上銷售平臺,實行銷售合同的網上備案管理,及時向社會市場信息,引導理性投資和消費。

(四)市區、各縣(市)集中開展一次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依法查處違規預(銷)售、違規轉讓、虛假廣告、合同欺詐、哄抬住房價格等非法行為,打擊炒買炒賣商品房行為。

(五)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的同時,各縣(市)要按照省政府通知精神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一)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認真貫徹實施《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制訂適合各地的實施細則,尚未開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縣(市)在年底前都要實施這項制度。各縣(市)在安排城市建設用地中,要優先安排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要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銷售和上市交易的管理,嚴格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標準、銷售條件及上市交易規定。

(二)擴大廉租住房保障受益面。認真貫徹實施《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制定各地廉租住房實施意見。今年內各縣(市)都要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到年底,基本實現“應保盡?!?,有條件的地區,穩步提高廉租住房的保障標準;到年,廉租住房制度實施基本達到“以房等人”的要求。

(三)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在繼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同時,重點推動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企業建立公積金的職工人數每年保持增長10%以上,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

五、加強領導,通力協作,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細則范文6

一、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規章制度,深化理論學習,全面提高全處干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一年來,房產處客觀總結和分析了歷年來工作的經驗和存在的不足,及時地調整房產管理工作的新思路。首先以內部管理入手,重新完善修訂了一套切實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使全處干部職工的工作質量、辦事效率和優質服務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真正做到了“讓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二是狠抓了全處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知識學習,學習了《房地產管理法》、《測繪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思想教育活動,學以致用,使全處廣大干部職工的理論水平、道德修養、業務素質得到全面提高。

二、更新觀念,拓寬思路,全面規范地做好房地產管理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房屋產權產籍管理

根據今年房屋確權的實際情況,除了區駐地正常業務開展外,我們也加大了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公私產房屋確權登記的宣傳辦證力度。 (二)、貫徹落實拆遷管理條例,加大拆遷管理工作力度。

1、克服困難,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今年以來配合區政府先后起草并出臺了《*********開發改造拆遷安置實施細則》(**政發[xx]33號)、<<*******區域企業安置拆遷補償實施辦法》(**政發[xx]66號)兩個文件,初步完成了****工業園區,***地塊的拆遷任務。具體如下: (2)、今年5月中旬,啟動了***工業園區企業安置及二期路網工程拆遷工作?,F已全部完成1xx平米的房屋測量工作,其中已完成拆遷任務xx平方米;清點苗木4000余畝并已拆遷完畢。

(3)、完成了*******23戶因橡膠壩蓄水而損壞的苗木32畝xx余棵的清點賠償任務。

2、依靠基層干部群眾,抓住主要矛盾,靠上工作,解決疑難問題。在實施***拆遷工作中,被拆遷戶開始不理解,不但不拆,開會都不參加,抵制情緒大,根據掌握的情況,我們依靠基層黨群干部,深入到拆遷戶中做工作,講解利弊,通過工作,大多數居民理解了,主動配合拆遷工作,并幫助做其他不拆戶的工作,最終達成一致,從而保證了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

3、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工作。在實施拆遷工作中,由于群眾的思想覺悟不在一條平衡線上,對拆遷的認識不可能一致,因此在我們開展工作中個別群眾抵抗情緒很大,有些極個別的群眾甚至謾罵、撕扯到動手。在對待這些極個別的情況,我們首先端正思想認識,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堅持耐心細致地講解拆遷目的,拆遷的意義及拆遷政策,最終達到了思想認識到位,主動配合拆遷。

(三)、房地產開發管理成績顯著。

隨著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設的宏偉規劃的制定,***也迎來了開發建設的新,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加強了對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管理,同時審時度勢,堅決杜絕無資質等級開發、無證開發、無規劃開發的“三無”現象的發生,從而將河東區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初步納入了正常軌道。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工作人員對業務知識掌握的熟練程度不同,有些同志對專業知識的掌握還有一定的差距,對群眾來辦理業務時的解釋不夠明確、細致;二是由于房產工作和拆遷工作的不連續性,存在忙閑不一的現象;三是對房地產開發管理的力度不夠,由于開發管理對房產處來說是新業務,缺少專職的管理人員,加上河東區的開發企業不夠規范,因此,在開發管理工作上尚有一定的差距;四是由于在房產管理工作中,辦理房產證我們只是初審、呈報,無最終的辦理和發證權,需要疏通市局辦理的各個環節,因此在辦證過程中,有時不能按承諾的時間按時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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