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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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應急方案

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文1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保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經濟社會影響,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為主,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有效提高氣象災害防御能力;統一領導,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實施分級管理、屬地負責;密切協作,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強化信息溝通、資源共享,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形成應急合力;規范有序,保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運轉協調,發揮最大防災減災效益。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4適用范圍

1.4.1市行政區域氣象災害或其次生、衍生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1.4.2氣象災害雖未發生在市行政區域,但省、市相關

應急指揮機構、事發地市(市、區)應急處置機構需要我市提供相關協助、保障。

1.4.3本預案中的重大氣象災害,指由于臺風、暴雨(雪)、寒潮、霜凍、低溫、大風、沙塵暴、高溫、干旱、雷電、冰雹、大霧、霾等天氣氣候事件的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鄉(鎮、街道)、村(居)分級設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

2.1市氣象災害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主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副主任、市氣象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氣象局、市應急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廣播電視臺、市人防辦、市安監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總社、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電力局、市各保險公司的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局長擔任。

2.2市氣象災害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級以上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領導、組織全市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制;制訂全市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方案,并監督實施;在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負責指揮、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實施應急響應,以及其他氣象災害預警、應急處置重大事項。

2.2.2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執行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調度指令,貫徹落實指揮部工作部署;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理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組織有關部門會商災害發生發展趨勢;收集、調查和評估氣象災情;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預案;管理氣象應急物資和裝備儀器;建設和完善氣象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2.2.3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制訂、完善與本預案配套的應急處置預案;根據職責與分工組織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氣象災害應對、防范工作。

2.3鄉(鎮、街道)、村(居)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鄉(鎮、街道)、村(居)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上級指揮部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指揮機構的構成、職責與分工參照本預案執行。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監測、預報與報告

3.1.1市氣象局負責管理并承擔市域內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收集、預報預警等工作。對可能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氣象局將監測、預報信息報送市政府。

3.1.2發生較大級別以上氣象災害事件后,知情單位和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告電話等多種途徑報告有關信息。報告內容主要是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氣象災害種類和特征、發展趨勢、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1.3建立以鄉(鎮、街道)、村(居)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

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氣象局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測預報、預警信號,將可能發生的氣象災害情況報市政府和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達到預警級別的,向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通報并提出處置建議,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相應預案。對可能達到重大、特別重大預警級別的,事發地鄉(鎮、街道)、村(居)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并在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下,提出預警措施和應對方案。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及時將準備情況報市政府。

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防御指南,積極采取措施,盡量減少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市氣象局應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

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警能力,保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警能力。在國家氣象監測網的基礎上,根據需求建設氣象災害加密監測站和應急移動氣象災害監測系統。

建立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市政府決策

提供科學依據。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同時將人民防空警報系統作為城區災情警報的重要手段之一,實現重大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權威、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渠道,完善我市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綜合體系。

3.3.2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統一部署,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門氣象災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

3.4預警級別與

按照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緊急程度,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分為一般(IV級、藍色)、較大(III級、黃色)、重大(II級、橙色)和特別重大(I級、紅色)四級。

一般(IV級、藍色)預警,由市氣象局向社會;較大(III級、黃色)預警,由市氣象臺向社會;重大(II級、橙色)和特別重大(I級、紅色)預警,由省氣象臺。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

按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嚴重性和影響程度、范圍以及氣象災害預警級別,氣象災害應急啟動級別設定為IV級、III級、II級、I級四個響應等級。

4.1.1四級響應(藍色)。當達到IV級氣象災害預警時,由市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發生或可能發生地的鄉鎮應急指揮部也要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4.1.2三級響應(黃色)。當達到III級氣象災害預警時,由市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4.1.3二級響應(橙色)。當達到II級氣象災害預警時,由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1.4一級響應(紅色)。當達到I級氣象災害預警時,由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由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請求啟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4.2應急響應啟動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對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進行研判,并及時向市政府應急主管機構報告。必要時,由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會商,及時向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通報并提出處置建議,經授權后響應、解除響應或更改響應級別的命令。

當發生氣象災害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3應急響應行動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按照各自職責和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和行動。

4.3.1臺風、大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臺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及時提供指定區域相關氣象因子變化情況。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必要

時可強行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露天廣告牌等設施。

交通運輸、農業等部門督促指導水庫漁民加固有關設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防止船只走錨造成碰撞和擱淺;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措施建議,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

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通知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安排人員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農業、林業部門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部門做好森林草原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盡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應急主管機構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4.3.2暴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及時提供指定區域相關氣象因子變化情況。

水務部門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會同當地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國土資源部門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會商,確定地質災害等級,及時地質災害等級預報;會同當地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安監部門組織開展尾礦庫壩體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會同當地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措施建議,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危險地帶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水務、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應急主管機構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4.3.3暴雪、低溫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低溫預報和暴雪、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及時

提供指定區域相關氣象因子變化情況。

發展改革部門密切關注煤、電、油、氣等要素供應情況,及時做好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工作。

教育部門根據預防措施建議,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電力部門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提醒道路行駛車輛采取防凍、防滑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行駛車輛減速慢行;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等部門做好供水系統等的防凍措施。

衛生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房屋內人員。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農業部門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應急主管機構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4.3.4寒潮、霜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寒潮、霜凍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了解寒潮、霜凍影響,

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林業等部門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果農、菜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生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3.5沙塵暴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沙塵暴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了解沙塵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農業部門指導農牧業生產自救,采取應急措施幫助受沙塵影響的災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環境保護部門加強對沙塵暴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交通運輸、鐵路部門采取應急措施,保證沙塵暴天氣狀況下的運輸安全。

民政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3.5高溫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

和評估工作。

電力部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依據電力部門制定的有序用電方案,必要時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筑、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部門采取積極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3.7干旱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牧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務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并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民政、水務、氣象等部門做好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并及時向本級政府應急管理主管機構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4.3.8雷電、冰雹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雷電、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安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各單位加強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民政、安監、氣象等部門做好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并及時向本級政府應急管理主管機構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4.3.9大霧、霾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大霧和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了解大霧、霾的影響,進

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運輸部門及時霧行安全通知,加強行車安全監管。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信息共享和處理

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氣象部門歸口處理,實現共享。

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詳實。重大氣象災害應在事件發生2小時內初報災情,6小時內上報重要災情,24小時內上報調查的災情。因客觀原因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5通信聯絡

進入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狀態的單位應向市政府應急主管機構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送應急聯系人、聯系方式。參與氣象災害應急的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6指揮和協調

預案啟動后,由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災害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災害發生地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個人應當按照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統一開展工作。必要時,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參加現場指揮部工作,提供相關專業咨詢,供現場指揮部決策參考。

4.7緊急處置

4.7.1基本應急處置

氣象災害發生后,災害發生鎮鄉政府應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態擴大,努力減輕氣象災害的損失。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信息平臺,跟蹤全市氣象災害發生情況,監控和接收氣象信息。根據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氣象災害情況,提出處置建議。

4.7.2應急處置措施

重大或特別重大的氣象災害發生時,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在省、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災害發生地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迅速組織人員,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進行保護。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4.8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對災害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為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群眾參與時,應向群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4.9群眾的安全防護

災害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指導人員疏散,盡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10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單位要積極拓寬社會參與渠道,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志愿者隊伍和群眾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11災害調查與評估

市(縣)級以上氣象部門負責組織氣象災害評估。

跨市(縣)級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評估由等級氣象部門負責或由其指定單位負責。

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報市政府和上級氣象部門。

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的依據。

4.12新聞報道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警情況,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布。

4.13應急響應結束

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相應級別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解除應急響應狀態的建議,報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本級政府應急主管機構批準后,解除應急響應狀態的命令。

5災后處置

5.1災情核實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核實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報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本級政府應急主管機構,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災害救助的依據。

5.2災后救助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市政府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門負責接受并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有關部門應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

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3保險監管

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調查總結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對災害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調查總結,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報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本級政府應急主管機構。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氣象部門業務服務信息網絡系統和國家公共通信網絡為基礎,建立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氣象災害信息通信專用網絡,確保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信息的傳輸。

應急救援現場應與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保持通信暢通;災害發生地政府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氣象部門與公共媒體及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暢通的聯絡渠道,確保氣象預警信息及時、準確地傳遞到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6.1.2信息保障

市氣象局在現有業務平臺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市級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系統,并與市政府應急平臺及其他相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

健全和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開展全市氣象災害調查評估,摸清全市氣象災害分布情況,建立各種氣象災害區劃數據庫,編制全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氣象災害防御措施,指導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

評估和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報送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部;重要信息和已報信息的變更應當立即報送。

市氣象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媒體資源和公共場所預警信息資源進行調查了解,建立完整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資源庫,明確和規范本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具體辦法,傳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員單位和相關應急責任單位應及時將與氣象災害有關的信息報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各單位要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醫療器械、藥品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并對其購置、庫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市氣象局要加強裝備、彈藥的日常管理,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6.2.2應急隊伍保障

武警、公安消防部隊等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應按照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令,開展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市和各鄉鎮(街道)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隊、民兵、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氣象應急救援隊伍。

6.2.3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對氣象災害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維護道路運輸秩序;市政部門及時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運輸、鐵路部門應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公路、鐵路設施進行搶修;必要時,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和裝備。

6.2.4治安保障

災害發生地政府和社區組織應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6.2.5經費保障

市、鄉鎮政府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顚S谩?/p>

6.2.6社會動員保障

各鄉鎮政府建立氣象災害防御的社會動員機制。

6.2.7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設適用于氣象災害避險的城市和鄉村緊急避難場所,并完善各類指示標志。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可與公園、廣場、體育館、人防工程、學校等建筑相結合。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依托相應的氣象科研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市、鄉鎮政府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氣象等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的有關知識,提高群眾防災自救能力。

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對本部門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單位人員開展氣象災害預警、救援應急演習。

7附則

7.1名詞術語

(1)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

(2)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文字。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級:

極旱:指基本無土壤蒸發,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現較厚的干土層,地表植物萎蔫、葉片干枯,果實脫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

(4)地質災害等級:

2級:可能性較小,預報預警時間內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加強監測。

3級:可能性較大,預報預警時間內對地質災害隱患24小時監測,啟動市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受危險性大的地質災害隱患威脅人員撤離。

4級:可能性大,啟動市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員迅速撤離。

5級:可能性很大,啟動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員立即撤離。

(5)森林火險等級:

二級:輕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可能燃燒,森林火災可能發生。

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四級:高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預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況及時修訂。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7.3獎勵與責任

7.3.1獎勵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3.2責任

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由于,嚴重影響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重大氣象災害發生后,對于謊報災情或知情不報,或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拒不配合、阻礙、干擾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政府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

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文2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匯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文3

1

工程概況

2

1.1

工程建設概況

2

1.2

建筑特征表

3

2

方案總則

4

2.1

編制目的

4

2.2

編制依據

4

2.3

工作原則

4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5

4

預警預報

5

5

應急措施

6

5.1

應急反應流程

6

5.2

臺風應急措施

6

5.3

洪水應急措施

8

5.4

暴雨應急措施

9

5.5

警報解除

10

6

應急避難場所

11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建設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項目用地總面積27000㎡,總建筑面積209384.4㎡,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36913.2㎡,地下建筑面積72471.2㎡;

建筑基底面積10278.1㎡。本工程包括主樓、裙樓、數據樓、動力樓、金庫、設備房、車庫等。

本期項目效果圖

項目所在位置

建設單位

勘察單位

設計單位

項目

計量單位

數值

規劃用地面積

27000

規劃總建筑面積

209384.4

地上建筑面積

136913.2

地下建筑面積

72471.2

其中

地下人防建筑面積

10612

計算容積率面積

134491.7

建筑物基底面積

10278.1

建筑消防高度

m

225.450

建筑總高度

m

230

地上總層數

49

地下總層數

3

小車停車位(地下)

1441

小車停車位(地面)

64

非機動車停車位

1367

1.2

建筑特征表

樓號

層數

層高

消防建筑高度(m)

結構類型

主塔樓

地上49F,地下3F

首層層高9.75米,1、2層總層高9.75米(其中1層5.55米,4.2米),3層至17層層高4.5米,18層5米,19層到27層層高4.5米,28層層高6米,29層至38層層高4.5米,39層層高5米,40層至48層層高4.5米,49層層高5.3米。地下一層層高為7.45/5.85米,地下二、三層層高為3.8米。

225.45

框架-核心筒

裙樓

地上5F,地下3F

首層層高5.5米,二層4.2米,三、四層4.5米,五層4.35米。地下一層層高為7.45/5.85米,地下二、三層層高為3.8米。

23.98

框架

數據樓

地上7F,地下3F

首層層高7米,二至五層6米,六層5.3米,七層6.7米。地下一層層高為7.45/5.85米,地下二、三層層高為3.8米。

44.2

框架

動力樓

地上7F,地下3F

首層層高6.05米,二層6.95米、三至七層6米,地下一層層高為7.45/5.85米,地下二、三層層高為3.8米。

44

框架

銀行大樓

地上1F,地下3F

首層高度:18.75米,地下一層層高為7.45/5.85米,地下二、三層層高為3.8米。

/

2

方案總則

2.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臺風、暴雨、洪水以及損害防汛設施等突發事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項目部防汛防臺和整體抗風險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生產安全和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編制本預案。

2.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規定》、《佛山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制訂本預案。

2.3

工作原則

堅持領導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統籌兼顧、局部服從全局;

以人為本、搶險救災先人后物;

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科學決策、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團結協作、協同應對。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應急領導小組

1.

建立由項目部領導、各管理部門及生產作業隊組成的三級防臺、防汛工作責任體系及組織領導網絡,從而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體系。

2.

項目部成立“防臺、防汛工作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對本項目防汛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3.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應急救援電話:

火警:119;

急救電話:120

XX電話;

XX電話:

XX電話:

3.

建立專人值班制度

防臺、防汛期間領導小組成員實行輪流值班,以便及時監控并緊急處理突發事件。主要負責收集洪水和臺風的信息和上級指令,統一調動安排人力、物力,檢查指導防臺、防汛措施的貫徹實施,召集緊急會議,向上級報告防臺、防汛工作動態等。

防臺、防汛期間項目部安排專人收聽、記錄電話及天氣、防臺預警廣播,定時通報險情并作好測報記錄。

4

應急物資

編號

物資名稱

單位

數量

儲存地點

保管人

1

編織袋

100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2

籮筐

3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3

水泵

5

工地料庫

料庫值班人

4

挖掘機

2

現場配備

5

運輸車輛

2

現場配備

6

200kw發電機

1

工地料庫

料庫值班人

7

排水管

M

100

應急庫房、工地料庫

料庫值班人

8

彩條布

2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9

照明手電筒

5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0

麻繩

10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1

鐵鍬

10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2

鐵鎬

10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3

梯子

1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4

太平斧

3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5

雨衣

10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6

雨鞋

10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7

鐵榔頭

5

應急倉庫

料庫值班人

18

開關箱

5

應急庫房、工地料庫

料庫值班人

19

急救用品

若干

項目部醫務室

辦公室

20

照明應急燈

3

應急倉庫、工地料庫

料庫值班人

21

電纜線

M

200

應急倉庫、工地料庫

料庫值班人

5

預警預報

防汛防臺應急指揮組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和配合,在汛期、臺風期間建立經常性的聯系渠道,及時掌握暴雨、臺風、洪水等氣象預警信息,防汛防臺應急指揮組將利用文件、電話通知、短信群發等方式第一時間向各部門傳遞預警預報信息,督促有關方面提前部署防范工作。

各部門必須密切留意,主動獲取氣象預警預報信息,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在工地的項目位置進行公告,并通知施工項目部每一個班組和作業人員。

汛期、臺風期間,各部門必須和防汛防臺應急指揮組保持信息暢通,密切關注氣象最新發展趨勢,積極組織好汛期、臺風期間的各項工作。

6

應急措施

6.1

應急反應流程

應急響應的流程分為:接警、判斷、應急啟動、控制和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幾個步驟:

確定啟動應急預案后,各級應急人員進入應急狀態并實施如下行動:通知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調配應急資源,明確向上級報告內容、組織信息、內部通報等。

采取救援行動,場外應急指揮應支持現場應急人員完成下列救援行動:應急隊伍及時進入現場,積極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醫療救助、人群疏散、環境保護、技術支持、現場監測等。

行動完成后,進入應急恢復狀態。應急響應結束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原因分析、評價制定的應急預案,根據報告為修訂應急預案作參考。

6.2

臺風應急措施

氣象臺臺風白色預警信號,將在48

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時:

(1)

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

檢查、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3)

通知各部門、班組長等重點設防的操作人員,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4)

對工地現場易受臺風影響的材料和設備及時入庫;

對不易入庫的進行整理、固定、覆蓋,做好防雨、防風等措施。

(5)

準備適量的黃沙、麻袋、水管應急材料和醫療救急用品;

調試抽水泵、應急燈、對講機等設備;

對排水設施進行檢查,保證疏通。

(6)

對已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做好保護和加固措施,進行沉降觀測并記錄;

對測量點、原始坐標和高程點做好保護。

氣象臺臺風藍色預警信號,將在24

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時:

(1)

項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

落實機械設備防臺措施。

(3)

落實臨時設施防臺措施:加固臨時活動房房、民工宿舍。

(4)

落實安全用電措施:全面排查電源線、配電箱和開關,消除安全;

加固固定配電箱,不能固定的配電箱提前收拾好。

當氣象臺臺風黃色預警信號,將在12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

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

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時:

(1)

各單位防臺工作人員各就各位,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2)

工地停止露天施工。

(3)

落實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現場所有材料、機械設備、用電設施和臨時設施落實防雨措施;

清理排洪管溝,保證排水暢通。

(4)

嚴格執行檢查制度:臺風期間,工地每天組織上、下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當氣象臺臺風橙色預警信號,將在12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

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

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

(1)

停止所有作業,全部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2)

嚴格執行值班和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當氣象臺臺風紅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時:

(1)

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停止所有作業和外出;

(2)

人員應盡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應急指揮中心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3)

一旦出現險情,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并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尋求支援。

(4)

抗臺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妥善處理。

6.3

洪水應急措施

1.

應急指揮組接到氣象或有關部門洪水警報時,立即向組長報告,主要說明洪峰到達的時間,水位高度等。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后,及時趕到事發地點進行指揮,如不能立即趕到應授權給能及時到現場進行指揮的其他指揮組成員,立即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緊急會議,根據洪水到來的時間、危害程度、波及范圍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

應急指揮組下令通知還在現場施工的所有人員停止施工、立即撤回。

3.

如果時間允許,則應指揮搶險人員或項目的施工作業人員把洪水影響范圍內的機械設備、物資等轉移至安全地帶,在轉移時應根據設備和物資的價值大小安排優先次序,另外有毒有害物資應該優先轉移,避免污染河水。

4.

將即將轉移的人員和機械分為若干個分隊,每應急轉移分隊設負責人1名,確定轉移的各隊負責人應每10min對已疏散到安全區域的人數、尚未轉移的人數、去向不明的人數清理檢查1次,并立即向應急負責人報告,應急負責人指定專人每lh統計匯總1次。在緊急疏散的過程中,要派專人對洪水的動態進行嚴密的監視,以便有充足的時間安排人員的撤離。

5.

安排專人對危險區域設置醒目危險警示標志,確定應轉移或加固的設備或設施明細;

制定人員安全轉移疏散路線圖和躲避地點;

綜合協調組應按應急計劃確定的轉移人員數量準備干糧、礦泉水、手電筒和臨時帳篷等生活應急用品。

6.

人員和設備全部轉移到安全區域后,由應急小組負責人安排專人值班,進入安全區域內的人員不準隨便離開,各作業隊以隊為單位每4h清點人數1次,以確保人員安全。

7.

洪水到后,安全保衛組要對危險區域進行警戒,防止人員到危險區域逗留或其他活動,避免不慎被洪水卷走造成傷害。

8.

洪水退后,各應急小組、安全員到洪水淹沒的區域形成的淤泥、雜物等廢棄物等情況進行勘查,核實清理、挖運工作量后,調集推土機、裝載機、自卸汽車等設備清理、挖運洪水下退后形成的淤泥、雜物等廢棄物,消除險情。

9.

在清理、挖運中搶險隊首先應將施工道路、生活區內的通道上的淤泥、雜物等廢棄物清運干凈恢復原狀,避免有險情再傷人;

再將其余地方形成淤泥、雜物等廢棄物清運干凈恢復原狀;

清運中搶險隊員應按環境方案將清理的淤泥倒在指定位置,避免造成新的環境污染。對損壞的設備由項目部安排現場維修人員清理、修理損壞設備。

6.4

暴雨應急措施

暴雨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

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含義:

6小時內本地將可能有暴雨發生,或者強降水將可能持續。

應急措施:

(1)

各部門要特別關注天氣變化,采取防御措施;

(2)

收藏怕水物品,相關單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區的排水防澇工作;

(3)

駕駛人員應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確保安全;

(4)

檢查工地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

2.

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含義:在過去的

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雨勢可能持續。

(1)

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

(2)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落實應對措施;

(3)

密切關注政府部門的防洪防汛信息,防止城市內澇,隨時做好應急響應。

(4)

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到安全場所避雨。

(5)

其它同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3.

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含義:

在過去的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1)

人員應留在安全處所,戶外人員應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2)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3)

停止全部室外作業,立即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4)

其它同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6.5

警報解除

根據上級指令或氣象臺警報解除通告,項目部防汛領導小組下達警報解除命令后方可撤離搶險隊伍和取消防洪度汛值班,恢復常態。

(1)

路基進行檢查,防止路基、基坑被雨水浸泡,對需加固處理的及時加固

(2)

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以防各種防護設施被風和雨損壞。

(3)

清理搶險物資,完善物資使用臺帳,補充后備。

(4)

收集整理現場圖片、文字記錄,進行工程索賠相關工作。

(5)

針對暴露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教訓,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結合實際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7

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文4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1.2適用范圍

1.3事件等級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2.4各工作組職責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2臨震應急的反應程序

3.3有感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4地震謠傳應急處置反應程序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4.2臨震應急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4.4震后總結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5.2善后處置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7其他

7.1宣傳教育

7.2培訓

7.3獎懲

8附則

9附錄

附件1: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機構、人員通訊錄

1總則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為了防御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順利進行,依據《青島市四方區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一)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二)臨震應急

(三)有感地震

(四)地震謠傳

1.3事件等級

Ⅰ級(紅色)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Ⅱ級(橙色)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臨震應急

Ⅲ級(黃色)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有感地震

Ⅳ級(藍色)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地震謠傳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設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轄區地震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按照職責設立指揮部辦公室、搶險救災、社會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災民疏散安置5個工作組,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4名副主任、辦事處人武部部長擔任。成員單位由辦事處黨工委辦公室、辦事處辦公室、辦事處人武部、四方公安分局嘉興路、杭州路派出所、駐轄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各1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災情及救災應急方案和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建議區政府確定和宣布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并視震情建議區政府決定在災區實行或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3、統一指揮本轄區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

4、指導搶險救災,協調解決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區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5、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協調跨轄區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

2.4各工作組職責

1、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辦事處黨政辦室(嘉興路路32號)。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周志洋

負責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震情、險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報告,傳達、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起草、整理指揮部的文件及文書檔案;組織有關會議和接待工作;督查領導批示、交辦和會議決定事項;宣傳防震、避震知識,鼓勵、動員群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安排指揮部值班及處理地震信息咨詢等事宜。

2、搶險救災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或辦事處人武部部長李永波。

負責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和互救;接收應急救援裝備;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

3、社會交通治安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孫賈壽。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要害部門的警衛、消防滅火以及實施特別管制措施等;協助市區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鐵路、公路、橋梁、港口等交通運輸設施及通信設施,保障交通及通信暢通。

4、后勤保障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李永波。

負責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的保障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抗震救災有關物資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專項資金、物資的籌集、預算和支出管理辦法;管理抗震救災的捐贈事宜;管理使用物資、善款;負責指揮部辦公室財務管理。

5、災民疏散安置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蘇全江。

負責設置災民疏散、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安置疏散災民;接收、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額;負責災害損失的統計和評估。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Ⅰ級紅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當我市發生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時,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抗震救災工作,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立即啟動辦事處地震應急預案,指揮部辦公室在最短時間內將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

(1)迅速了解匯總震情、災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及已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項目和內容;

(2)及時編制《震情災情快報》,供各級各部門領導參閱并作為宣傳部門報道依據;

(3)視震情提出向災區實施緊急支援的有關事宜。

(4)依據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授權,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工作,鼓勵、動員民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

4、搶險救災組負責

(1)迅速開展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

(2)迅速組織、調集搶險救災人員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區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和部門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5、社會交通治安組負責

(1)組織民兵協助公安、交警維持社會治安,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社會治安,維護交通和社會秩序。

(2)協助市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水、電、通信線路、道路、水庫、碼頭、堤防等設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暢通,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3)協助市地震部門派出的現場工作隊盡快抵達震中區開展地震現場監測預報、宏觀考察、災情調查評估等工作。

(4)加強對政府機關、金融單位、救濟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6、后勤保障組負責

(1)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

(2)協助區有關部門及時調運糧食、食品(飲水)等相關物資,保證糧食、食品等物資供應;保證災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盡快恢復商業經銷活動。

7、災民疏散安置組負責

(1)迅速安置疏散災民于疏散、避難場所。

(2)協助區有關部門開展震災損失調查與評估;對地震災區的震中位置、震害損失等情況進行核實、報告,調配災區房屋,供抗震救災人員和災民住用。

(3)協助區有關部門調配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

3.2臨震應急(Ⅱ級橙色)的反應程序

1、召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通報震情,研究、布置本轄區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監督檢查小組,赴臨震預報區檢查督促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遵照區政府指令采取臨震應急期社會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市政府發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預報區居民避震撤離指令;

5、協助區有關部門和駐區電力、通訊、港務等單位對預報區內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協助公安部門加強預報區內社會治安管理,對黨政機關、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強防衛,組織社會和企業治保力量加強大型、重點企業(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7、協助區有關部門在預報區內廣泛宣傳防震、避震知識,及時平息地震謠傳、誤傳,維持社會安定;

8、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前期準備工作。

3.3有感地震(Ⅲ級黃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各組分管指揮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單位,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3、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最短時間內,將有感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政府和區地震局;

4、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授權,向社會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穩定社會;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宣傳有關地震、防震知識,及時發現和平息地震謠言。

3.4地震謠傳應急(Ⅳ級藍色)處置反應程序

發生地震謠傳時,辦事處應立即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會同區地震局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當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揮部須對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經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后,方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并由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動員或調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4.2臨震應急

指揮部辦公室須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領導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并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得到批準后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4震后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需將應急處置的總結及時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將有關資料備案。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轄區各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搶救人員。

5.2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由辦事處武裝部負責。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統一調度,在地震應急時,按照權限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區地震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信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信聯絡。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

由辦事處負責。

1、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

2、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

3、負責準備橇棍、鉆、鋸、鎬、锨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4、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

5、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準備地震應急救助運輸車輛;

6、負責準備用于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疏散、避難場所應設置明顯指示標志,本轄區疏散、避難場所位于:青島市十七中學置(杭州路80號)

7其他

7.1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地震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轄區公民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2培訓

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公職人員應接受對突發地震災害相關知識的培訓,以增加公職人員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知識和能力。

7.3預案修訂

指揮部辦公室對本預案進行的修訂須報經區地震局的審核批準。

7.4獎懲

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地震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震情、災情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災害損失的;

6、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抗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2、阻撓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3、貪污、挪用、盜竊地震應急工作經費或者物資的;

4、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者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民的財產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應急工作的;

8、有對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文5

1護理保險模式的產生背景

按德國1995年的情況來看,65歲以上老年人中有15%以上、65~80歲之間的老年人有5%、8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有20%的人有護理需求[4]。護理需求給當事人和家屬帶來了巨大的生理、心理和財政負擔,在護理保險實施之前全部的負擔必須由護理需求者及家人承擔,這些負擔往往大大超過個體的承受能力。低收入家庭家屬為了滿足護理需求不得不放棄自己的職業,付出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在承擔護理照顧者的同時也承擔著自己的養老保障風險。從長期看來這種情況是一種惡性循環,不斷加大下一代人的養老護理保障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德國政府率先實施了護理保險模式并在2008年通過《護理保險結構性繼續發展法》。

2護理保險模式的內容

1)護理保險的投保人群

德國《社會護理保險法》遵照“護理保險因循醫療保險”這一原則,法定護理保險對全部人口承保。法定醫療保險中的所有強制成員、所有自愿投保成員以及家庭聯保成員都屬于社會護理保險的成員,所有在私人醫療保險投保的人歸私人護理保險,而對于既沒有參加社會護理保險,也沒有參加私人護理保險的這部分人則由國家承擔其相應護理保險費用支出。這種政策保證了工人、養老金領取者、服兵役和民勤者等低收入人群的護理保險權利。

2)護理保險服務等級

護理需要指由于身體、智力、心理疾病或殘疾需要日常生活過程中重復的料理,在顯著或更高程度上長期(至少大于六個月)需要救助。護理需要應與疾病和殘疾相區分,不是每個患者或每個殘疾人均是有護理需要的。投保人的護理需要依據具體情況分為3大類,這3類護理根據各自的護理強度又可以分為3個級別,并隨需要護理程度的變化而調整,按照規定各級別護理患者除護理時間不同外,護患比也不相同。同時護理保險機構也對特殊或極端案例的評定做了規定并制定了應急方案。

3)護理保險的資金籌集

2008年護理保險改革采用社會互助原則,護理保險資金的籌集由個人、雇主和國家三方共同承擔,實行對于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救濟金、晚期外移人員融入救助金、生活費以及老年人過渡補助金的人員,聯邦勞工局單獨支付保險費。領取養老金人員由本人和養老保險機構各承擔一半,領取生活費的人員,主管的社會給付承擔機構承擔保險費。私人護理義務保險的保險費額不與收入掛鉤,取決于加入保險時的年齡以及風險大小。

4)護理保險的給付形式

護理保險的投保人群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不同的給付形式,德國政府明確規定了12種給付方式,分別為:護理實物給付(服務);全住院護理;部分住院護理;自找護工情況下的護理金;貨幣給付與實物給付相組合;代班護理;短時護理;白天護理與夜間護理;用于護理人員社會保障的給付;針對家屬和志愿者護理人員的護理培訓班;護理輔導工具和技術幫助;居住環境改進。不同護理給付形式保證了各階層人員的護理保險落到實處。

5)護理保險的監督機制

德國2008年通過了《護理保險結構性繼續發展法》,在法律層面上強制實施全民護理保險,對各護理保險服務機構形成強有力的監督。護理院中,由住戶選舉產生代表自身利益的咨詢委員會,該機構共同決定或參與協作護理院的管理工作[5]。在居家護理中,護理需求者隨時可以通過國家評定后向護理保險機構提出保險金申請,護理專業人員對護理人員或志愿護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給予咨詢和解決,同時,專業人員有責任督促護理人員或志愿護理者參加護理培訓班、白天護理等提高護理技能。護理保險機構將至少每半年一次對護理需求者進行訪談,護理需求者必須證明有護理專業人士在該時間內提供過護理服務。德國政府在老年人口飛速增長時期實現了老年護理的平穩過渡,使老年人護理順利成為社會醫療保險的一部分。

國內養老模式主要有家庭養老、機構養老、居家社區養老以及自我養老[6],我國需要護理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超過2000萬人。以上海為例,2008年底上海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經達到300萬人以上,占戶籍總人口比重的21.6%;65歲以上老人214.5萬人,占戶籍總人口比重的15.4%。2008年底,上海市共有“純老家庭”老年人86.38萬人,其中單身獨居老人18.80萬人[7]?!?-2-1”倒金字塔的家庭結構形式和空巢家庭的增多使得傳統養老模式、家庭免費護理方式受到嚴重沖擊。中國現存的老年人護理保險模式存在很多的弊端,具體實施路徑模糊,未引入法定護理保險,融資困難,投保人界定模糊,護理對象等級不清等。因此,此時汲取已經實施護理保險的國家的實踐經驗與教訓,通過邊干邊學來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老年人護理保險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1建立多元化的養老資金籌集渠道

我國處在“未富先老”的狀態,在融資方面存在無處籌集、負擔重等問題。德國的護理保險金由雇主、國家、個人共同承擔,原則上取決于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義務收入的高低,私人護理義務保險的保險費額數不與收入掛鉤,取決于加入保險時的年齡及風險大小。該政策確保了全民投保政策的實施,全德國近90%的人口參加了法定醫療保險。我國積極構建合理的長期護理模式,實施一種為主、多種形式共存互補的模式,及時研制和發現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生病住院等情況時所需要的各種普通或特殊性的需求,及時制定相關的政策制度,為老年人提供應有的保障,并特別注意為癡呆、高位傷殘等特殊老年人群體制定特殊政策,對農村老年人、貧困地區、獨居老人、留守老人、少數民族老人分別制定特殊的護理政策和資金承擔方式,以達到護理保險覆蓋面最大化。

2構建符合國情的護理分類分級及給付模式

科學劃定護理服務等級,制定科學評估體系,建立合理的收費體系。根據護理服務的內容不同,將護理服務劃分為不同的護理等級,可以提高護理服務的效率和質量,降低護理費用。同時建立需求評估制度化、評估參數分值化、評估管理信息化、服務提供一體化的養老服務需求評估體系,確保最需要服務人群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醫療救助應急方案范文6

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地位作用

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并非人們常說的為應急物流而開發的單純的信息設備,而是指將專業人員、政府機構、信息系統設備等有機結合起來的系統的總稱。通過指揮系統的有效運行,在面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各種突發事件中,保障各種應急物資合理、高效、順暢的運輸和配送,以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目前在我國的救災體系中,應急物流的指揮系統是由政府根據應急方案從各單位緊急抽調人員臨時組成的指揮部來完成,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暴露出各自為政、災情信息滯后、救援工作效率不高、指揮協調能力較弱等諸多問題。因此,在物流指揮系統的建設中,要根據我國國情和應急物流的運作流程,在現有的基礎上,統一配置資源,協調各種關系,整合國家、軍隊、地方等眾多的行業性、專業性相關機構,構建一個專業化的、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強有力的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同時,要注重系統功能的開發建設。在日常情況下,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具備以下主要功能:日常應急物流相關數據信息的收集與管理,如各種應急物資存儲的數量、結構、品種等;各種應急物流預案的擬制、管理與完善;突發公共事件隱患的分析和風險評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接報與現場信息的實時獲取與分析;災害事故的發展預測和影響分析;應急物流方案的確定、優化與啟動;對各種事故應急物流行動的過程再現與分析;應急物流行動的總體功效評估和應急能力評價等。

在應急行動中,應急物流指揮系統主要發揮兩個重要的功能:一是預測功能,主要是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對事件發展和趨勢作出估計,包括事件持續的時間、受影響的范圍、公共服務功能受影響的程度以及需要動用多少力量進行應對等,從而科學合理地預測出事件發生后所需應急物品的種類、數量、結構等。二是指揮協調功能:啟動應急物流的預案;協調國家相關機構及其他省(市)相關部門,籌措、調用所需的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資源;向國家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物流的救援事項的決策建議:組織實施應急物流救援行動。

在應急物流運作過程中,籌措、調配、運輸等各個環節都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在整個物流運作過程中的協調指揮系統。這點在許多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救援過程中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證明。1999年,“弗洛伊德”颶風襲擊了美國的北卡羅萊納州,全州三分之一的面積受到了洪災的破壞,經濟損失高達上百億美元,但是在經過美國各級政府的救助和聯邦應急計劃的實施,最終的人員傷亡卻不多。2005年8月,“卡特里娜”颶風襲擊了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阿拉巴馬等大州。奪走了1000多人的生命。同樣的自然災難,6年前能夠從容應對,6年后對此為什么顯得束手無策?研究表明,最重要的原因是北卡羅萊納州政府建設有高效、順暢的應急指揮系統,在災害發生后,能夠使更多的藥品、食品以及帳篷等應急物資源源不斷地運往災區,解決了災區的吃住行等基本生活所需。而在“卡特里娜”颶風襲擊的幾個州,應急指揮管理機構臃腫、效率低下。應急反應遲緩,有的州甚至沒有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卡特里娜”颶風爆發4天后,還沒有看到救援機構帶進水、食物及藥品等重要的救災物資,致使太多傷者沒有得到有效的救助而失去生命。

從以上兩個例子我們不難看出。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在國家應急指揮行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們必須下大力搞好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建設,加強全國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各類救災物資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配送的統一領導,增強應急物流領導機構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協調和應對工作能力,確保應急工作反應敏捷、運轉高效,從而達到盡量減少災區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運行機制

與一般性物流活動相比,應急物流指揮活動更凸顯如下主要特征:1,指揮程序的簡捷性。由于突發事件發生突然,時間緊急,應急物流必須在短時間內展開,因此,要求應急物流指揮必須盡量簡化指揮程序,以達到快速高效的目的。2,指揮內容的復雜性。事件發生時。短時間內需要大量物資,從救災專用設備、醫療設備、通訊設備到生活用品無所不包;同時,往往伴隨著物流環境惡化,如道路被洪水或山體滑坡阻斷,通信線路中斷等,除了需要及時配齊所需物品,還要將物品及時送達,這就使得應急物流指揮內容十分復雜,對現場指揮是一種嚴峻的挑戰。3,指揮環境的嚴酷性。應急物流指揮往往要靠前指揮,指揮員深入火熱的第一線,指揮環境、條件異常惡劣,要求應急物流指揮必須沉著鎮定,克服各種困難,堅持不間斷的指揮協調。

應急物流指揮管理牽涉到方方面面,既有政府部門,還有諸多的社會因素,如果這些部門之間不能有效地溝通與協調配合,各自為政。甚至相互扯皮與推諉,應急物流就難以達到預期的目標。因此,必須重視應急物流指揮運行機制的建設,加強與國家應急辦公室、交通部、軍隊、鐵道部以及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院校等科研院所的橫向溝通與協調,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積極作用,進行綜合分析與決策。建立統一、協調、高效的聯動機制。橫向上,應加強與本級應急物資部門的協同,規范管理及信息暢通,實現資源和信息的共享;縱向上,中央級物流指揮機構應能順暢指揮省級物流機構,形成上下溝通、快速反應的指揮系統。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通過動員機制、協調機制和高效的響應機制,使整個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形成合力,成功地處理突發事件。從根本上提高應急物流行政管理質量,切實提高國家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流的整體能力。

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建設策略

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建設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程,內容多、范圍廣。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搞好指揮系統建設,尤其需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 加大應急物流指揮人才隊伍的建設

應急物流的專業人才是保障應急物流整體高效運行的首要條件,而其中指揮人才更是肩負著重要的關鍵性任務。因此,應加大院校、實體等各種培訓機構的培養力度,做好專業指揮人才儲備。同時,整合全國相關物流專業救援力量,合理規劃應急指揮人才隊伍的布局,充實骨干人員,改善技術裝備,全面加強應急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綜合實戰演練,按照規劃和預案的要求,定期開展專項演練、合成演練和綜合演練,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能力;積極探索利用市場機制組織企業、非政府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與服務的長效機制,逐步形成專、兼職隊伍相結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物流指揮人才隊伍和專業技術力量。

2 編制應急預案,建立預警信息系統

以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為統攬,逐步形成相互銜接、完整配套的應急物流預案體系,為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運行提供必要準備工作。預案編制要結合實際,符合應急物流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規律及特點,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另外,應根據形勢發展和情況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與完善。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通信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構建應急物流指揮管理信息網絡。加強對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別以及跟蹤監測,從而為指揮系統建立準確、快速、暢通的預報渠道,以實現預警信息的資源共享。

3 建立應急物流管理政策法規體系

指揮系統是政府應急物流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種種原因,它的運行涉及國家多個部門以及其他的社會成員,這就需要依法管理、依法處置、依法監督,以達到統一行動、相互配合的目的。為此,國家要加緊制定應急物流管理法規草案、政府規章及其實施細則。出臺加強應急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的各種政策。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形成國家應急物流指揮管理的法規、規章及政策的配套體系。

4 建立高效能的應急物流指揮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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