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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治理措施范文1
關鍵詞:露天開采;生態環境;治理措施
有色金屬開采及應用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裝備制造業的提升、國防軍事建設中所起的重要戰略意義非比尋常,有色金屬露天開采作為重要開采方式之一,近年來開采規模猛增,但是隨之而來的生態環境問題也凸顯出來。露天開采過程暴露的環境問題是當今急需解決的核心問題,不僅要解決已經出現的環境問題,還要避免出現后續的環境問題。加強開采過程中的制度管理,改進開采方式,促進綠色可持續健康發展,這些多會對由露天開采礦山而引發的生態環境產生積極影響。
1當前露天開采礦山存在的問題
使荒漠化頻發:在露天開采礦山之前,建設單位往往做不到對開采方案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不能將開采的方式和流程進行有效規定,這就會使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出現土地荒漠化。不合理的開采方式及過度的開采都會使礦山周邊的綠色植被遭到嚴重的破壞,甚至出現水土流失,演變為荒漠。缺乏資金和技術落后:對露天開采礦山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的治理需要大量的資金及先進技術的支持。而缺乏資金和技術落后這兩點因素也是制約露天開采發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企業對礦山周邊的環境保護意識較為淡薄,并且對于生態環境的相關的監管并不是很完善,在發生了環境惡化和環境污染的相關問題之后,并沒有與之相關的專門的基金可以作為資金支持,所以不論是之前引發的生態問題還是現今面臨的可能會休閑的生態問題都亟待解決。也就是說要想促進我國露天開采礦山事業的發展而同時保證生態環境的健康就要及時有效的解決資金的問題。另一方面,露天采礦在開采的過程中對隧道進行構筑時,只是僅僅將土層與礦體進行簡單的分離。采礦的過程中山體自身平衡會被破壞,而引發山體滑坡和崩落或者是泥石流。往往礦產企業在進行開采時,會出現礦渣隨意堆放的情況,當沒有進行相應的維護時,礦渣的重量隨著時間的累計就會超過了山體所能承受的最大負荷,引發山體滑坡[1]。當遇到暴雨天氣就會引起泥石流。大氣遭受污染:在礦山的露天開采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顆粒,當這些顆粒隨著時間的累計越來越多的時候,由此引發的大氣污染問題就會體現出來。引發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在開采的過程中大量使用炸藥,使空氣中的懸浮物質增多,周邊植被遭到嚴重破壞而不能進行空氣凈化或者這些凈化作用十分弱,不能達到更好的空氣凈化作用[2]。
2露天開采礦山對應措施
進行植被恢復:對露天采礦而產生的廢棄礦渣要進行合理的處置,對于一些有利用價值的礦渣可以選擇將其轉移到其他地方進行合理安置,而對于那些沒有了利用價值的礦渣也不能隨處堆放,要進行挖坑掩埋。另外,在露天開采礦石之后要及時對礦山周邊的綠色植被進行及時的恢復,并且在一定的時間內要確保有專人進行看管,以保證被破壞了的植被恢復的成功。只有這樣才能合理的將由露天開采礦石引發的生態環境問題以合理有效的方式解決,同時避免泥石流等的發生[3]。多元化籌措礦山環境恢復治理資金:作為由政府主導的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的監管與治理工作是政府性質的公益性的事業,因此,這項工作的資金支持來自于政府的財政收入,資金的來源途徑相對來說較為單一。為更好的解決由露天開采礦山而導致的環境問題就要求將用以治理的資金籌集方式多元化,適當的加大對環境治理的資金投入,以滿足對于治理的設備等的需求。不僅僅是國家,地方的政府也要將加大對礦山環境治理作為工作的中心,將基礎性的資金與保證性的資金的投入增大。分派專人管理資金,做到嚴格分配,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將責任落實到戶,對各個階層分配好任務,使誰開發誰治理。露天開采礦山常常會出現地質災害,當災害來臨后的治理工作中要將管理的界限分清楚,在對其進行相關的治理時,要先進行資金的預算,以最合理的方式將資金投入到治理工作中,并且確保資金能夠及時確實投入到治理工作當中。同時,要有專業的人員進行專門的管理,監督治理工作,將責任落實到人,以保證資金的合理利用。針對癥狀,改善礦區環境:以改善礦區的環境質量,避免發生地質災害為主要目的礦區環境治理工作需要根據不同礦區的相應的特點進行綜合考量,對其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只有這樣才能更加科學有效的解決由開采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在礦區及其易發生大規模的地表坍塌,這不僅使地表的耕種遭到破壞,同時,也嚴重威脅著礦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在礦區的治理工作中,要及時解決這些問題,以可持續發展為原則,以重新填充坍塌及低洼地帶為手段積極治理。這不僅使在建造過程中產生的肥料得到合理的利用,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夠避免資源的浪費,同時還解決了由于露天開采而造成的地表坍塌問題。露天開采礦石可能會引起地質災害,例如泥石流或是山體滑坡等。這不僅會使當地的生態環境遭受到極大的破壞,使環境問題日益惡化,還會影響到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所以,對于礦區的生態環境的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對于遭受破壞的綠化進行及時的恢復,不斷強化綠色植被的對于環境的濾過功能,達到發展與治理同步進行,在不斷發展經濟的同時到達經濟利益與環境發展的同步。
3結語
對于由露天開采礦石而帶來的一系列生態環境的問題,相關部門要及時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來進行整改工作。礦業企業自身要不斷加強管理,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施工工作,不過度采礦,不在生態脆弱的礦區采礦,在采礦之后對當地生態環境進行積極維護。同時,采礦企業也要積極進行整改,制定更加合理合法的采礦方式進行采礦工作,在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基礎上使企業的經濟利益最大化。另外,不論是當地政府還是中央政府都要對采礦業經營活動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管,避免非法采礦。作為我國國名經濟的重要支柱的采礦業要積極改革,對環境保護工作引起高度重視,以積極的姿態將露天采礦業推倒新的高度。
參考文獻
[1]劉建平,張春雷.露天采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的意義[J].科技與企業,2014(7):148.
[2]姜全果,蒙陰縣匯泉峪石灰巖礦區礦山環境治理方法與生態修復技術[D].山東大學,2013.
生態環境治理措施范文2
關鍵詞:高原水土流失;生物措施;治理成果;效益分析
中圖分類號: S157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5.13.057
為加快黃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宜君縣積極實施黃土高原治理林業示范建設項目,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指針,以實施西部大開發,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秀美宜君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為重點,因地制宜,以抗旱造林為主,輔以營造針闊混交和喬灌混交林,擴大和恢復林草植被。
1宜君縣的水土流失現狀
宜君縣位于陜北黃土高原南緣,由于地質構造運動及水流的切割,形成了千溝萬壑、山嶺起伏的地貌,加之區域小氣候的差異,自然侵蝕和加速侵蝕比較明顯。長期嚴重的水土流失給工農業生產及人民生活帶來極大的危害。近年通過修建小型水庫、小型壩塘,改河造田等措施,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通過建設基本農田從地形上改變了原有的坡度,小范圍改變了地形,從根本上攔蓄了地表徑流,增加了攔泥蓄水能力。實踐證明,開展小流域治理,把工程治理與生物措施結合起來,是加快治理水土流失步伐的有效途徑。
2生物措施治理情況
宜君縣黃土高原綜合治理是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為中心,以提高生態經濟效益和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為目標,以高效利用及植被建設為重點,建立具有水土保持兼高效生態經濟功能的半山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模式。逐步實現水不亂流、泥不出溝,在較短的時期內,使河流泥沙含量明顯降低,造福本地群眾,惠及下游人民。宜君縣2013年、2014年連續兩年實施黃土高原綜合治理林業示范建設項目,選擇宜君縣水土流失嚴重、具有代表性的青河流域、五里鎮河流域和洛河流域作為項目區,由點到面,推動整個水土流失地區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當地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流域生態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總治理面積4.6萬畝,其中人工造林設計面積2.9萬畝(青河流域7235畝,五里鎮河流域16865畝,洛河流域4900畝),重點示范區面積3470畝;涉及10個鄉(鎮、林場)26個行政村;營造油松純林16330畝,側柏純林9340畝,核桃純林400畝,油松刺槐混交林1835畝,油松杜梨混交林685畝,側柏杜梨混交林170畝,油松連翹黃薔薇喬灌混交林240畝。封山育林設計面積1.7萬畝,均在青河流域,分為善家河、劉家河和石樓三個封育區,其中人促更新3081畝,補植補播1142畝,重點示范區684畝,建封育碑2座,宣傳牌4塊。
3治理成果及效益分析
宜君縣生物措施治理黃土高原水土流失,完成人工造林面積2.9萬畝,管護到位,長勢良好,成活率在85%以上,封山育林面積1.7萬畝,經過一定時期的生長,按照宜君縣目前林地的平均生產情況,每公頃蓄積量39.4立方米,可增加森林蓄積量12.09萬立方米,按每立方米蓄積200元折算,合2418萬元;項目區耕地18多萬畝,按治理面積的30%計算,6萬畝耕地可得到林地的保護,每畝增產10%~15%,可增產(平均畝產500公斤)糧食300萬公斤,年產值300萬元以上。4.6萬畝林灌年可攔蓄降水979.8萬立方米,核算價值5589萬元;可增加地表有效水147萬立方米,核算價值147萬元;凈化水質核算價值966萬元,涵養水源總價值6702萬元。減少土壤肥力損失核算價值16.56萬元,減少泥沙淤積數量為2208噸,核算價值9936萬元,森林保育土壤的總價值約為17.48萬元。
4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宜君縣圍繞“兩線”(210國道、銅黃高速公路)、水土流失重點區、25°以上坡耕地,全力抓好生態工程及種苗基地建設項目,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提高效益,以大工程帶動大發展,加快生態恢復重建,擴大林地面積,不斷提高森林覆蓋率。同時也存在如下問題:
4.1造林和植被恢復難度越來越大,森林面積提高難度大
宜君縣近幾年造林綠化成效顯著,但是,仍有21.34萬畝的宜林荒山荒地需要綠化,而且隨著立地條件好的地塊已經造林綠化,剩余的宜林地多為立地條件差的陡坡地,土壤貧瘠,造林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
4.2森林面積大,森林覆蓋率高,森林分布不均
從全縣植被現狀來看,森林面積達到112.1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9.6%,但70%以上的森林植被集中于縣境西部的土石中山丘陵,范圍為:西與建莊林區相連,西南接印臺區北山,東到宜君梁,屬橋山次生林區東南緣,東南部殘塬溝壑區天然植被基本為草灌植被;中部梁峁丘陵區主要為灌木林地,有片狀或稀疏的喬木植被,是全縣林業生產的主要地方,宜林地占全縣林地面積的14.0%,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務艱巨。
4.3林地保護利用意識有待提高
生態環境治理措施范文3
關鍵詞:生態環境;治理模式;比較
前言:現階段,面對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已經制定出多種治理模式,但是這些模式在達到某一階段時,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礙。隨著多元共治模式的提出,相關工作者開始進行了對不同生態環境治理模式的分析比較,積極研究治理模式各自的優勢、劣勢,力求實現對單一生態環境治理模式的突破,以達到生態環境治理的更好效果。
一、生態環境治理的政府強制模式
(一) 政府強制模式相關概述
政府強制模式是指相關政府機構采取指令的方式,直接或間接的對污染排放者進行限制的行政法律手段[1]。這種治理模式充分的發揮了政府的主體作用,以企業為作用對象,通過相關政策制度進行強制治理,使得整個治理模式具有濃重的行政色彩。
政府強制模式具有政府權力無限性、政府干預直接性、政府管理行政性三個特征。權力無限性使政府具備了代表公眾治理生態環境的權力,能夠切實維護公眾利益,將政府變成了生態環境治理的唯一合法主體。干預的直接性體現了政府對環境治理的中央集權式的管理體制。管理的行政性則加強了經濟性和法制性手段。
(二) 政府強制模式的優勢
政府強制模式具有權威性。生態環境的治理涉及到政府的各個部門,需要全面、系統的規劃,政府強制模式對協調各部門關系和配置資源方面具有一定的權威性,能夠做到統籌全局。
政府強制模式具有突發問題的高效性。在面對突發性的生態環境問題時,政府能夠快速的反應,并制定強制性政策,使負面影響得以消除。
政府強制模式對破壞環境的經濟活動具有限制權力。在一些企業和個人為追求經濟利益而導致環境惡化時,利用政府強制模式也能夠有效的進行制止。
(三) 政府強制模式的劣勢
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受到限制。由于政績考核等因素影響,一些下級部門不愿意將生態環境的實際情況匯報給上級,使上級政府無法掌握切實的生態情況,不能及時做出治理決策。
治理成本負擔過重?,F階段生態環境惡化迅速,治理成本不斷升高,治理過程中的所有人力、物力又都需要政府負責,給政府帶來了嚴重的經濟負擔。
制約了其他主體作用的發揮。在治理過程中,由于政府治理的強制性,使很多其他生態環境治理祖逖難以發揮作用,降低了治理效率。
二、生態環境治理的市場調控模式
(一) 市場調控模式相關概述
生態環境治理的市場調控模式是將生態環境私有化,并通過市場對生態環境中的各類資源進行分類評價,確定稀缺程度,促使人們加強對科學技術的研究,加快技術創新,科學合理的進行資源配置,并有效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整體過程。
市場調控模式具有生態環境私有化、治理措施市場化,資源配置有限性的特征,能夠明確損害責任,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實現有效的生態環境治理。
(二) 市場調控模式的優勢
補足治理資金。市場調控模式能夠調動大量的社會資金,在政府難以支撐治理成本時予以補足。
提高治理效率。市場調控模式的環境治理市場化特點,能夠推動企業對技術的創新,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治理效率。
增強節約意識。市場調控模式能夠利用價格機制減少資源浪費的情況出現,促使人們積極尋找可替代資源,以達到增強節約意識,減少資源浪費的目的。
(三) 市場調控模式的劣勢
市場不完備性。在市場主體運作過程中,常常會因為利益的追求和成本的縮減忽略環境問題,再加上環境改善的收益屬于社會共享,投資者投資積極性受到影響,使環境治理受到了嚴重阻礙。
利益矛盾。在生態環境治理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矛盾的情況,市場調控模式的主體往往會為了個人利益而忽略了環境保護,甚至使環境污染更加嚴重,十分不利于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生態環境治理的企業自覺模式
(一)企業自覺模式相關概述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離不開資源環境,因此企業有責任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2]。企業自覺模式就是指企業在經濟活動中,自覺地考慮到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最大程度上降低其生產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主要具承諾自愿性、治理形式多樣性及成果雙贏性的特征。
(二)企業自覺模式的優勢
減少污染源。企業成為治理主體能夠大大減少“道德風險”,降低檢測機構成本,并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落實。
降低治理成本。企業自覺模式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企業在治理過程中能夠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有效的治理措施,減少治理成本。
彌補法律空白。由于一些客觀原因,我國的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制定具有滯后性,企業自覺模式能夠在法律規定的標準之上進行生態環境治理,彌補了法律上的空白。
(三)企業自覺模式劣勢
對非自愿企業沒有約束力。企業自覺模式沒有法律效力,不能夠強制性的要求非自愿企業參與到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中來。
重復建設現象眾多。由于企業屬于自愿參與治理工作,個體行為突出,缺乏整體性,十分容易出現治理設施的重復建設現象。
結論:
通過對不同治理模式的分析,可以明顯看到各單一模式的優勢、劣勢,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者應對各個模式進行融合,取長補短,不斷創新,力求研究出更有效的治理方法,維護生態環境的穩定、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譚九生.從管制走向互動治理:我國生態環境治理模式的反思與重構[J].湘潭大學學報,2012,9(5):63-67.
生態環境治理措施范文4
加強資源型城市的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改善其生態環境狀況。不僅是這些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國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資源型城市自身和全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意義重大。
一、我國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一)礦產資源開采誘發多種次生地質災害,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在一些資源型城市中,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邊坡開挖影響了自然山體、斜坡穩定,導致礦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目前,我國因采礦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億元。此外,大多數煤炭開采城市都面臨嚴重的地面塌陷問題。據調查,我國每采萬噸煤引起地面下沉面積達0.2公頃,目前,僅東北三省原國有重點煤礦采煤沉陷區的總面積就達990平方公里,受影響居民超過90萬人。
(二)資源開采對地表破壞嚴重,固體廢棄物堆積大量占用土地
全國每年85%的工業廢棄物來自礦山開采。據不完全統計,我國金屬尾礦、煤矸石堆積已超過50億噸和40億噸,并且以每年4-5億噸的速度劇增。全國因采礦、尾礦、廢石堆積,直接破壞和占用土地近200萬公頃,破壞森林面積累積超過106萬公頃,破壞草地面積26.3萬公頃,而且工礦廢棄地復墾率不到12%,而先進國家的復墾率達50%。
(三)許多資源型城市地下水均衡系統受到破壞,水和空氣污染嚴重
采礦破壞地下水均衡,導致地下水位下降,出現大面積地下漏斗。如山西省平均每挖1噸煤損耗2.5噸水,由此造成的地下水資源破壞面積達2萬平方公里,全省水資源由建國初期的130多億噸減少到現在的97億噸。因采礦產生的廢水、廢液排放總量占全國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的10%以上。礦山附近地表水體,常常作為廢水、廢渣的排放場所,遭受污染。在廢氣排放方面,僅煤炭采礦行業廢氣排放量就占全國工業廢氣排放量的5.7%,其中,有害物排放量每年超過73萬噸,主要為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使資源型城市大氣環境遭受不同程度污染。
(四)森林砍伐和礦產資源開采導致城市與鄉村生態失衡
由于長期過量采伐林木(如伊春的紅松林被砍伐98%),我國東北的大、小興安嶺等地森林生態功能弱化,蓄水固土抗風沙能力明顯下降。近些年,黑龍江省伊春市干旱和山洪等自然災害頻發,對周邊區域和整個東北、華北等地的天然屏障作用也明顯降低。大慶市由于開采石油造成森林覆蓋率大幅下降,草原退化、鹽堿化和沙化的面積已占當地土地總面積的84%,嚴重破壞了生態平衡,春秋兩季風沙肆虐。
(五)礦產資源開采和森林砍伐破壞了自然地貌景觀的美觀和完整性
采礦造成大量的坑礦、沉陷區和排土場等,特別是露天采礦破壞地貌景觀非常嚴重。在一些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地保護區以及鐵路、公路等交通干線兩側,可看到采礦留下的痕跡,不但破壞了自然環境,還影響到一些自然景觀。
二、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嚴重惡化的主要原因
我國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破壞,除了資源開采行業的客觀特征之外,還存在諸多其他原因。
(一)資源型城市長期缺乏正確的發展觀作指導
在資源型城市發展中,傳統的發展觀忽視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先污染后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狀況突出,往往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繁榮。對資源開采與城市發展缺乏統籌考慮和規劃安排。不少資源型城市的建設未經科學論證,礦區和城區混合在一起,從建礦開始就埋下地質災害隱患。傳統的礦業發展重經濟建設項目,輕礦山環境保護項目。在項目決策中重經濟評價,輕環境影響評價,特別是近年來,一些民營中小型礦山企業過分追求經濟效益,加劇破壞了資源型城市原本就很脆弱的生態環境。
(二)資源開發補償和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相關管理工作薄弱。從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等方面的政策看,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還不完善
在管理體制上。相關政策措施常常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和懲處措施而流于形式,礦產資源開發由多個部門管理。涉及多個執法部門,職責交叉,互相扯皮,影響了資源型城市環境保護工作。
(三)現有的政策體系缺乏促進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機制體制保障
由于稅收和財政等方面的政策尚未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使得大部分礦產企業重開發利用,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重經濟效益和發展速度,輕環境效益和發展質量。從資源品的定價政策上看,目前的現狀是價格扭曲,成本不完整,未能涵蓋礦業權有償取得、環境治理、安全投入和衰退期轉產等方面。許多礦山的開采嚴重破壞環境、污染大氣和水源,并把這部分成本推給政府,留給社會。
(四)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長期欠賬,責任主體缺位
目前,資源型城市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有一部分是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來的,造成資源型城市存在大量的生態環境治理欠賬問題,而且越積越多?,F有的資源稅費制度仍然存在類似問題,資源開采上繳的稅費地方分成較少,中央財政支出中用于解決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歷史遺留問題的份額明顯不足,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也缺乏補償資源型城市歷史欠賬的穩定保證,造成資源型城市長期缺乏合理補償,地方財政對遺留問題也難以解決。
(五)缺乏資源型城市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方面的技術和人才
資源型城市環境整治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技術問題。目前,我國資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的開采遺跡沒有及時治理的問題,不僅是因為存在資金缺口,還由于對災害程度認識的不足和治理技術的欠缺。資源型城市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特別是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而我國在這方面的技術儲備和人才支持目前仍嚴重不足。
三、改善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狀況的政策措施建議
(一)建立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補償和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借鑒國外已有經驗,建立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促進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為此,應在資源開采的不同階段,遵循市場規律,采取市場、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導和規范各類市場主體合理開發資源,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使責任主體真正承擔資源開采、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的責任。此外,要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增設森林培育資金,延長“天保工程”的實施年限和范圍,削減采伐量。對于森工城市因調減木材產量、保護生態帶來的經濟損失,通過一定渠道給予合理補償。通過幾十年的休養生息,逐步恢復森林的生態涵養功能。
(二)健全資源型城市和礦區生態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的《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規中,提出了資源開采環境治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但力度遠遠不夠,不利于實際操作,應進一步完善。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研究資源開發補償和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專業立法工作。
(三)完善資源品價格形成機制,確立資源型企業在未來生態環境治理中的責任主體地位
科學合理地確定資源成本費用核算框架,把資源開采、環境治理、生態修復等列入資源型企業成本開支范圍。通過建立資源開發補償保證金制度等途徑。使企業承擔資源開發補償和自我援助的主要責任。有關部門應依據新礦山設計年限或已服役礦山的剩余壽命,確定按資源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預提資源開發補償保證金,并列入成本。按照“企業所有、??顚S谩魞Υ?、政府監管”的原則,確保企業完成有關的環境治理任務。
(四)明確政府在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保護中的職責并保證落實到位
一是對于原國有資源型企業形成的歷史問題以及資源已經或接近枯竭的城市,國家應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做好治理的統籌規劃,解決這些城市在生態環境方面的歷史欠賬。二是通過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對今后企業治理不足或具備公共產品特性部分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三是結合資源開采地區的環境特點,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資源型城市環境保護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這一體系應覆蓋礦區發展的全過程。四是按照礦產資源規劃,做好新建礦區的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嚴格界定生產和生活區,禁止在已勘察確定的資源開采區建設生活區,或在生活區進行開采。五是做好相應的監管工作,完善管理體制。地方政府要對企業治理資金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做好資源開采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建立環境監理制度,有效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五)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技術研究和人才培養
礦山環境治理需要進行大量的科學技術研究,如借助現代技術手段,預測地下采空區和特大型坑礦可能出現的重大地質災害。改進礦山開采遺跡的治理技術;研究礦山開采造成的生態退化機理與修復技術、與地上景觀相關的物種選擇、配置和種植等方面的技術等。因此,要加強相關領域的基礎性、應用性研究和人才培養,組織多學科專家聯合會診,逐步形成一套科學合理、經濟高效、符合國情的治理方案。通過論證,盡可能將采礦造成的礦坑等開采遺跡,改造為水庫、湖泊、森林、草地和花園等景觀,美化礦區面貌。
(六)組建專業性的礦山環境治理公司
生態環境治理措施范文5
關鍵詞:青海湖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X171.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地理位置:青海湖流域位于青海省東北部,地處北緯36°15―38°20,東徑97°50―101°20,是一個四周群山環繞的封閉式內陸盆地,南傍青海南山,北依大通山,東靠日月山、西臨阿木尼尼庫山,海拔范圍3194-5174米,總面積29623.4144平方公里。行政區劃包括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的吉爾孟鄉、泉吉鄉、伊克烏蘭鄉、沙柳河鄉、哈爾蓋鄉、三角城種羊場、青海湖農場和黃玉農場,海晏縣的青海湖鄉、甘子河鄉、托勒鄉、金灘鄉、銀灘鄉、哈勒景鄉以及公共草場和特殊用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縣的天棚鄉、江河鄉、關角鄉、舟群鄉、織合瑪鄉、快爾瑪鄉、陽康鄉、木里鄉、蘇里鄉、龍門爾鄉、生格鄉,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的倒淌河鄉、江西溝鄉、黑馬河鄉、石乃亥鄉、湖東種羊場和切吉鄉、英德爾鄉、恰卜恰鎮的一小部分。
2、現狀
青海湖區是青海省畜牧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之一,全省牧區牧業人口的24%,牧區草食牲畜的29%集中在這一地區。但近十多年來,由于超載過牧和大面積開墾草場,該區域草地退化嚴重。據統計,中度以上退化草地面積為65.67萬公頃,占該區域草地面積的34.90%,鼠蟲害成災面積76.89萬公頃,占該區域草地面積的40.86%。土地沙漠化速度日益加劇,據2000年的TM衛星遙感圖解譯測算,目前各類沙漠化土地面積12.48萬公頃,其中嚴重沙漠化土地面積達5.09萬公頃,占總面積的1.72%;強烈發展沙漠化土地面積1.15萬公頃,占0.39%;正在發展的沙漠化土地面積1.60萬公頃,占0.54%;潛在沙漠化土地4.64萬公頃,占1.56%。與1986年7.565萬公頃沙漠化土地相比,14年間沙漠化面積擴大了4.915萬公頃,平均每年以35.07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而且沙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年擴展速率約為4.63%。同時由于氣候變暖,干旱少雨,使湖面水位下降,1959-1998年,青海湖水位下降了3.39米,平均以每年8.5厘米的速度下降。作為青海省旅游業王冠的青海湖,正遭受著草場退化、沙化的嚴重威脅,使得王冠上一顆璀璨的明珠――鳥島地區草場重度退化面積達5.73萬公頃,特別是鳥島地區以角烏曲為中心的沙化帶呈扇形向四周推進,平均流沙厚度14厘米,部分地區已形成“新月型”沙丘,受害面積約0.8萬公頃。原來水草豐美的優良牧場已不復存在,風光秀美的鳥島地區正面臨著全面沙化的威脅。青海湖鳥島是鳥類繁衍生息的理想家園,由于周圍生態環境惡化,目前鳥島連陸,成為沙丘狀半島,鳥類棲息環境明顯惡化。青海湖漁業資源減少,珍稀野生動物普氏原羚數量銳減,成為極度瀕危的物種。
3、生態環境發展趨勢
近百年來湖區氣候呈暖干化趨勢,在這種氣候環境變化的總體特征下,導致湖水位下降,湖面萎縮,湖底沉沙,加之人類活動因素,不合理的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如破壞植被、開墾草地、過度放牧等加劇了湖區沙漠化趨勢。從青海湖沉積物反映的環境演化規律預示著青海湖發展總趨勢將是主湖不斷分割,緩慢地經湖灣向子湖演化,最終主湖消失,而湖區的風沙堆積等沙漠化過程將明顯地加速這一過程。同時由于受湖泊增溫效應的影響,湖區植被的整體景觀有朝高寒景觀方向演變的發展趨勢,草地明顯退化。目前湖區總體上生態環境呈現極為明顯的惡化趨勢,可利用資源數量減少,土地生產力下降。如果不對青海湖區進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作為我國最大內陸咸水湖和“國際重要濕地名錄”七塊濕地之一的青海湖,其調節氣候,蓄洪和維持特有動植物,特別是水禽棲息地的基本生態功能將會大大削減,甚至喪失,進而制約湖區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4、目前生態治理情況
建國以來,在省上和國家的大力扶持下,青海湖區在生態環境建設方面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從50年代就開始了對退化草場的治理改良工作,1975年建立了青海湖鳥島自然保護區,1986年開始實施限制捕撈和封湖育漁。特別是八十年代中期以來,治理力度不斷加大,并在項目實施中探索出并積累了一些寶貴的和成功的經驗。草地建設方面,在逐步開展依法管護和實現合理利用天然草地的基礎上,實施了以冬春草地人工種草、草地圍欄、牲畜棚圈為主要內容的草地基礎建設和防災配套建設。據剛察縣和天峻縣的不完全統計,已建成定居房屋面積27萬多平方米,大約94%的牧民戶實現了定居;累計建設畜棚2600多間,面積約77000多平方米,可使100多萬頭(只)牲畜使用;畜圈7500多個,圍欄草場約9.85萬公頃,人工草場2.18萬公頃;草原水渠28條,累計全長240多公里;地下管道45條,累計全長238公里,草原機井46眼。在沙丘治理方面采取了封育、補播建立人工草場和工程固沙等措施。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實行退耕還林草,已在湖區全面展開,國家重點生態縣建設工程也已在湖區安排實施。尤其1998年以來,在國家計委等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在青海湖周邊的剛察、海晏、共和等縣實施了國家重點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到目前已投入資金2億元,其中群眾自籌資金1億元,共建設人工防護林325公頃,圍欄草場22萬公頃,人工草場2.18萬公頃,滅鼠治蟲100萬公頃,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目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已開始被湖區人民所認識,農牧民對生態環境建設的參與意識和積極性不斷提高,并逐步建立了縣、鄉等各級生態環境建設技術服務網絡,積蓄了一定的技術力量,為后期大規模實施湖區生態環境建設奠定了基礎。
5、存在的問題
5.1、需要治理面積大,投入不足,治理與財力矛盾突出
青海湖地區由于受持續干旱影響,草地退化、土地沙化、青海湖水位下降等生態惡化現象十分突出,直接影響著湖區社會經濟的發展。雖然在以往的生態環境建設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建設和投資規模有限,加之青海湖區地處少數民族聚居區,社會經濟基礎較差,底子薄,屬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財政拮據,群眾收入低,對需要長期建設且要高投入的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當地政府和農牧民的投入能力有限,無力拿出足夠的資金用于生態建設,其治理速度遠遠低于退化速度,生態環境得不到根本改善。
5.2、治理與生產矛盾突出
青海湖地區部分草地退化嚴重,急需實施禁牧封育,但部分草場又是牧民承包的冬春草場,放牧利用在所難免,從而形成封育與放牧矛盾突出,治理成果難以鞏固。因此必須采取一定措施,如對于禁牧封育的草場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實施舍飼和半舍飼,發展家庭牧場,從而減輕對天然草場的壓力,使退化的草地得到真正的養息。
5.3、部分治理的草地又重新面臨沙化的威脅
由于環湖地區草場退化嚴重,地表植被稀疏,加之風力作用,其風蝕嚴重,特別是靠近青海湖邊區域,土地沙化現象愈來愈嚴重,經過治理的草地由于受周邊地區流沙的侵襲和自我恢復能力較弱的影響,存在著重新面臨沙化的威脅,青海湖邊部分流沙呈現出向外蔓延之勢。
5.4、湖區人口素質低下,全民環保意識淡薄
湖區牧業人口占68.39%,且素質較低,人口增長較快。為了滿足因人口劇增所日趨增加的基本生存需求和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需求,在對湖區資源開發利用中片面追求眼前經濟效益,無序地增加牲畜頭數,直接造成草地資源的壓力加重。此外忽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亂挖沙生植被,環保意識差,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封育期偷牧、搶牧現象時有發生,部分地區甚至出現邊治理邊破壞,破壞大于治理的現象,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不到遏制。
5.5、科研和技術推廣滯后
在環湖地區不少科技工作者做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取得了許多科研成果,但由于缺乏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的機制,尚未建立完善的科技推廣服務體系,科研成果大部分未能很好地轉化為生產力。
6、建議及措施
6.1、要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和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歷史機遇,加強青海湖區生態環境治理工程及重點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盡快建立重大科研和示范推廣項目,建設重點項目庫,加快規劃基礎上的申報工作,爭取國家的大力支持;
6.2、青海湖區地域寬闊,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生態系統十分脆弱,表現出的種種生態惡化現象已對湖區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因此要大力宣傳生態環境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大力宣傳和普及生態環境結構、變化規律,主要因素及環境惡化的特征、危害等科學知識,增加廣大干部群眾的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的觀念,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積極參與青海湖區的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工作;
6.3、抓緊青海湖區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盡快研究制定鼓勵招商引資、合作開發、租賃承包經營的優惠政策,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來投資建設青海湖區的生態環境;要通過試點示范,建立起荒灘使用權拍賣、租賃、承包經營的新機制和草地使用權流轉制度,鼓勵企業、集體和個人承包開發荒山、荒灘和沙漠化土地,進行生態環境治理,發展以林、草產業為主導的優勢產業;要鼓勵牧民群眾把補償資金用于草原建設、技術培訓和教育,通過典型引路和宣傳教育、政策引導等措施,擴大投資融資渠道,多方籌集資金,在國家投資增加的同時,調動企業、集體、個人的積極性,增加投入,確保規劃實施所需要的資金。
6.4、要把生態環境治理與發展區域經濟、增加牧民收入,保持社會穩定緊密結合起來,正確自理好生態環境治理、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得到改善的關系,為規劃的實施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
6.5、為落實各項生態治理措施和提高退耕還草、減畜育草及禁牧封育的可操作性,建議落實對農牧民的生活補貼和財政稅收補貼機制,使生態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6、加強法規建設、普法教育和執法隊伍建設,在加強林業、草原、水利設施執法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增加人員,改善手段,加大辦案力度,嚴勵懲處和打擊盜伐林木、盜獵野生動物,破壞草原植被和水利水保生態設施的違法地為,規范中藥材采挖等生產活動依法管理,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建設成果,為青海湖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生態環境治理措施范文6
【關鍵詞】礦山環境;恢復;治理
中圖分類號:TD1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隨著我國礦產的過度開采產生了很多不良的后果,如何對礦山環境進行恢復治理是非常關鍵的問題,必須加以重視。
二、礦產資源開采帶來的礦山生態環境問題
目前我國礦山環境問題較多,突出表現在五個方面,即采礦活動破壞了大量耕地和建設用地;采礦誘發地質災害;采礦使礦區水均衡遭受破壞,產生各種水環境問題;礦山開采中廢氣、粉塵、廢渣排放,產生大氣污染和酸雨;采礦破壞自然地貌景觀,影響整個地區環境的完整性。據2004年度《中國地質環境公報》顯示,全國各類礦山年采掘量達60多億噸,采礦破壞土地面積累計達500萬公頃,而工礦廢棄地復墾率僅為12%。礦山開發中“三廢”的排放嚴重污染了礦山及周圍地區的地質環境;礦山開發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十分普遍;采礦活動使礦區周圍水平衡系統遭受破壞。結論認為:我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形式十分嚴峻。
1.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在礦山建設和資源開采過程中,由于剝除礦體表層土壤,直接破壞了地表植被,加之新產生的廢石、廢渣、尾煤等松散廢氣物也易發生流失,加速和擴大了自然因素所引起的土壤破壞和巖石侵蝕,造成水土流失。據調查,全國水土流失面積已達367×104Km2,且平均每年還增加水土流失面積1×104Km2;荒漠化土地面積約260×104Km2,并且每年還以2460Km2的速度擴展。
2.侵占土地和水均衡遭受破壞。 礦產資源開采活動都不可避免地需要占用一定的面積來修筑道路、固定井架、建立貯煤場及建設必須的生活設施,以保障礦山開采的順利進行。據統計,正常情況下每個煤礦井口占地面積大約0.2Km2,甚至更多。除露天采掘直接破壞大量土地外,采煤排出的矸石、廢渣、尾煤也侵占了大量土地。礦山建設免不了要征用土地、砍伐森林,直接破壞植被、農作物及野生動物棲息地,導致綠地面積縮減。由于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礦坑需要疏干排水,導致區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從而破壞了整個地表水地下水均衡系統,造成大面積疏干漏斗、泉水干枯、水資源逐步枯竭以及河水流斷、地表水入滲塌陷坑灌入地下等問題,影響礦山生態環境平衡。
3.廢水、廢氣、廢渣污染。 這是全國礦山普遍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礦山附近地表水體常常作為廢水、廢渣的排放場地。由于現在的地方煤礦處于暴利時期,業主多數建有焦化廠生產焦炭,產生的氣體全部排放。煉焦、矸石山自燃、煤層自燃不僅排放大量CO、CO2和H2S氣體,而且還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危害生命。
三、我國關于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現有法律制度
1.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的概念
由于土地資源匱乏,長期以來,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一直是以土地利用為主要目的。20世紀50年代末,稱為“復田”、“造地復田”、“墾復”等,2011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土地復墾條例》對“土地復墾”進行了界定:“土地復墾,是指對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達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憋@然這個概念主要還是以土地利用為目的生態恢復。隨著人們對土地復墾的認識不斷加深,從近年研究和實施工程來看,其目標趨向于更綜合性的生態問題,我國礦山恢復的內涵也由單純強調將毀損土地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上升到礦山地質環境的生態恢復。
2.關于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的法律規定
我國現有的關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規定分散在各個層次的法律文件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中,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法》、《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和《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等。例如《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防止污染環境。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礦受到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地采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應當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報有批準權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八條規定“采礦權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明確指出“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應盡快制定礦山生態環境恢復的經濟政策,積極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等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土地復墾條例》也規定了政府、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對治理被毀損土地的責任和義務,以及相應的資金來源。
四、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1.為本、防災減災。所有的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的對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礦山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免遭礦山開發誘發的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2.設防、綜合治理。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因害設防,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方面的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
3.效益、分期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應遵循生態社會效益優先的同時,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危害大小、輕重緩急,分期、分階段進行治理。
4.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各種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質災害。但其缺點是投資過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彌補工程措施的缺點,其投資較小,能改善小氣候的特點,使其廣泛應用于礦山環境治理中。
五、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措施
1.新建礦山
必須符合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準入條件,即必須具備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礦山環境影響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報告,并依法繳存礦山環境治理號恢復保證金。經審查,若采礦活動對環境影響和破壞較大或遭破壞后難以恢復治理,則實行環境一票否決制。嚴格實施“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落實礦山環境保護和修復責任制。礦山在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大中型新建礦山應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機構。禁止在國家和省、市、縣劃定的禁止勘查區和禁止開采區內勘查和開采礦產資源。
2.擴建礦山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保護并重的原則,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按有關規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保證金。礦山在改、擴建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礦業“三廢”排放總量應有效控制并達標排放。大中型礦山應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機構。
3.生產礦山
礦山應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廢氣應按相關標準和規定處理達標后排放;礦山對礦業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應積極治理。礦山生產中必須做到邊生產、邊恢復(治理)。對治理不力、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
4.閉坑礦山
嚴格礦山閉坑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制度。礦山應做好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的污染整治,并限期做好礦山土地復墾和因采礦誘發的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對礦山損毀的土地要因地制宜恢復。對未達到閉坑要求的采礦權人,不再授予新的采礦權。
六、結束語
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的基本國策,要嚴格按照我國相關政策來進行開采。對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是長期而艱巨的,這項工作必須得到足夠的重視。
參考文獻:
[1]馬愛民, 謝亞瓊.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中幾個技術問題的探討[J]. 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19(2):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