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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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文1

針對不少農村財會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的專業教育,素質普遍較低,且推行村帳街道代管后,各項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時難以奏效,造成農村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不規范的實際,開發區財審局利用農閑季節,采取集中培訓、分級培訓、專題培訓等形式,組織各街道經管審計站、村級報賬員分階段學習《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以及農村財務托管方面的知識。有關人員還結合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村級報賬員進行有關票據領用、核銷、業務結算等會計實務培訓。同時,注重加強財經法規、廉政紀律及思想道德教育。近兩年先后舉辦各類培訓班3期,培訓財會人員423人次,切實提高了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

二、強化制度建設,夯實農村財務管理基礎

開發區將財政財務管理、經管審計工作納入財審局統一管理。針對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等實際,結合全面推行農村財務托管制度,重新修訂完善了《農村財務管理規定》、《農村合同管理規定》等制度,制定了統一的《農村財務托管暫行辦法》,配套實施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制度》、《村級日常開支備用金管理制度》、《農村日常財務處理程序》等等。通過進一步明確農村財務托管中心及村級報賬員的主要職責,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制度》、《財務大額開支審批制度》、《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等,使全區農村財務管理步入了“按制度辦事、按程序操作”的規范化軌道。目前,開發區已將除有經營收入的14個村外的123個村財務管理全部納入托管,對所有村的土地租賃、建設征用款項實行了專項托管制,確保了村級集體經濟的安全完整。

三、強化審計監督,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重點開展好三個層次的審計監督:

一是各街道經管審計站組織的對所轄村的審計。重點對收支、現金、檔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實及財務處理程序合規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計監督,發現違規問題及時通報處理。

二是區財審局經管站組織的對街道農村財務托管中心的審計。通過對全區4個街道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村級托管資金有無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或違規出借問題,兩年來提出審計整改建議30多條,保證了村級托管資金的安全。

三是區財審局經管站組織的對重點村的審計。每年年初,重點對建設占用土地補償多、集體經濟來源廣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多的村進行梳理分析,確定4-6個村作為直接審計對象,通過對會計核算、票據印章管理、財務收支審批、資產債務及合同管理等進行審計,及時查處違法、違紀、違規案件。近兩年實施重點審計項目30多個,挽回集體經濟損失100多萬元。

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文2

一、強化制度建設,夯實農村財務管理基礎

開發區將財政財務管理、經管審計工作納入財審局統一管理。針對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等實際,結合全面推行農村財務托管制度,重新修訂完善了《農村財務管理規定》、《農村合同管理規定》等制度,制定了統一的《農村財務托管暫行辦法》,配套實施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制度》、《村級日常開支備用金管理制度》、《農村日常財務處理程序》等等。通過進一步明確農村財務托管中心及村級報賬員的主要職責,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制度》、《財務大額開支審批制度》、《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等,使全區農村財務管理步入了“按制度辦事、按程序操作”的規范化軌道。目前,開發區已將除有經營收入的14個村外的123個村財務管理全部納入托管,對所有村的土地租賃、建設征用款項實行了專項托管制,確保了村級集體經濟的安全完整。

二、強化教育培訓,提升農村財會隊伍素質

針對不少農村財會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的專業教育,素質普遍較低,且推行村帳街道代管后,各項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時難以奏效,造成農村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不規范的實際,開發區財審局利用農閑季節,采取集中培訓、分級培訓、專題培訓等形式,組織各街道經管審計站、村級報賬員分階段學習《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以及農村財務托管方面的知識。有關人員還結合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村級報賬員進行有關票據領用、核銷、業務結算等會計實務培訓。同時,注重加強財經法規、廉政紀律及思想道德教育。近兩年先后舉辦各類培訓班3期,培訓財會人員423人次,切實提高了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強化審計監督,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重點開展好三個層次的審計監督:一是各街道經管審計站組織的對所轄村的審計。重點對收支、現金、檔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實及財務處理程序合規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計監督,發現違規問題及時通報處理。二是區財審局經管站組織的對街道農村財務托管中心的審計。通過對全區4個街道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村級托管資金有無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或違規出借問題,兩年來提出審計整改建議30多條,保證了村級托管資金的安全。三是區財審局經管站組織的對重點村的審計。每年年初,重點對建設占用土地補償多、集體經濟來源廣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多的村進行梳理分析,確定4-6個村作為直接審計對象,通過對會計核算、票據印章管理、財務收支審批、資產債務及合同管理等進行審計,及時查處違法、違紀、違規案件。近兩年實施重點審計項目30多個,挽回集體經濟損失100多萬元。

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文3

1 農村財務管理的涵義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無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機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主權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

4.3.4 堅持村級財務一年一審,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按規定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形成書面審計報告,由審計負責人簽名后,報縣、鄉經管部門備案,審計結論在財務公開欄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開。

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文4

一、建立健全村級財會崗位管理制度

要按照有關法規和村級財會業務的需要,設置村級財會崗位,配備相應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村級財會崗位管理制度。要規范設帳,會計核算、填制憑證、登記帳簿、編制財務報表和會計報告等,必須符合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明確規定財會人員職責和權限,實行財會工作崗位責任制,加強對財會崗位的監督管理,規范財會人員行為。

二、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

村集體收支要納入帳內核算。年初,由村“兩委”研究制定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鎮政府備案后執行,年終做出決算報告。對收入不納入帳內核算、擅自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或違反有關財務列支規定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健全村級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村級財務開支要嚴格審批權限,根據村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確定村級開支審批限額。超過審批限額的,村級要提前寫出申請,報鄉鎮經管部門審核、鄉鎮政府審批。大項開支要按照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程序進行討論決定,并報鄉鎮政府審批。超過審批限額、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予入帳。

四、建立健全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要從嚴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級原則上不能出現招待費,對必需的如招商引資、經營性等方面的招待費,由鄉鎮實行總量限額控制。嚴格控制村級交通通訊工具的配備,村集體一般不得配備非經營性小汽車、手機、尋呼機等。嚴格控制村級干部的工資支出。每個村莊享受固定補貼的干部職數,1000人口以下的一般不能超過3人,1000—2000人口的一般不能超過4人,2000人口以上的一般不能超過5人;其他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本村總人口的2‰之內。要堅持帳、款分管。出納員負責辦理現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非出納員一律不得管理現金。

五、建立健全村集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要加強對村級集體資產的管理,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集體資產的購建、出讓、抵押(包括新上工副業項目、固定資產的變賣和報廢處理等),要按照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程序討論決定。集體固定資產出讓和承包經營,要合理確定出讓金、承包金和折舊費等指標,并認真做好合同的簽訂和兌現工作。要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做到專人保管,每年不少于兩次盤點,發現損壞、丟失、盤虧的,須及時查明原因后方可處理,確保帳實相符,并按規定登記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臺帳”。要加強村集體的債權債務管理,對各種經濟往來要全部納入帳內核算,區別不同情況及時組織清收、償還。村集體不得隨意舉債,確需借款的,必須按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程序形成決議,并報經鄉鎮黨委政府備案后實施。

六、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資料等。各村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檔案進行管理,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保管和銷毀。對違反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資料的,由鄉鎮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七、建立健全村級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小組,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全體村民對村級財務實行民主理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民主理財小組行使職權。民主理財小組每月應對本期發生的經濟收支事項進行一次審核。理財活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不準以個人意見或少數人意見阻止、干擾整個民主理財活動。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按規定實施理財的,經調查核實,鄉鎮經管部門和村民可建議村“兩委”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予以撤換。

八、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由鄉鎮經管部門根據有關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規定,在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具體實施。對村“兩委”負責人的經濟責任要定期進行審計,離任或發現問題要及時審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1)經濟發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2)集體積累增加和使用情況;(3)集體資產有無流失和帳實是否相符;(4)有無貪占集體資產、挪用公款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5)財務收支活動和反映這些活動的有關會計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合法;(6)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要對農村干部和財會人員實行經濟責任終身追究制,任職期間財務收支虛假,有違法違紀、經濟犯罪行為的,不管在職或離任,都要按規定追究責任。

九、建立健全村級財務鄉鎮代管制度

要從實際出發,對不具備條件或不適宜單獨設立專職財務管理人員的村莊,實行村級財務鄉鎮代管制度,其帳簿、現金等由所在鄉鎮經管部門代行管理。要實行備用金制和預算審批制,鄉鎮經管部門按村莊業務量大小確定各村的備用金數額,嚴禁坐支。鄉鎮經管部門要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嚴格管理村莊財務,建立健全各種財會制度,嚴禁鄉鎮平調、挪用村集體資金。

有條件的鄉鎮還可實行財務審接制,采取經管部門財務人員定村包片的辦法,定期到所負責的村,召集村“兩委”成員、村財務人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部分黨員代表和村民代表逐張單據進行審核,現場理財、接帳。經審核符合要求的收支單據,由民主理財小組簽字蓋章后報銷入帳;不符合要求的收支單據不予報銷入帳。經審接的村級財務帳目,由經管部門負責,在規定時間到各村張榜公布。

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文5

一、建立健全制度

(一)農村財務預決算制度。村集體財務全部實行月、年度預決算審批制度。每年十二月份(月末)各村根據當年(當月)資金收支情況和下年(下月)的增減變動因素,按“以收定支”的原則,編制下年(下月)度收支預算,經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村民代表會通過,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審核,鎮政府批準后方可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依照年度收支預算確定的資金用途和數額安排資金的使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堅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則,嚴格執行預決算制度,超出預算的開支,必須先經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審核,鎮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嚴禁赤字預算。在實施過程中,要著重做好未結算事項報告登記和預決算對比分析工作。賬務處理要做到日清月結,當月發生的業務必須當月入賬結清。對因特殊情況月內不能結算的財務收支事項,由直接責任人向民主理財小組報告,經民主理財小組審議通過,填寫未結算事項報告單,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登記備案,并填寫未結算事項報告登記簿,限期結算。審議未通過的,不予登記并由責任人自行負擔;對當月發生的應報告事項隱瞞不報的,一律不予結算,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本人承擔,因被訴訟而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為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每月或年終要及時填制《預決算對比明細表》,將預算和實際收支情況進行對比分析,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加以改進。

(二)農村財務“雙代管”制度。在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各種經濟關系不變的前提下,村集體資金和賬務要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實行代管。各村的收款收據一律由負責該村的鎮記賬員負責保管,并嚴格執行領用、核查、銷號、歸檔管理制度。發生現金收入業務時,由村報賬員領取鎮記賬員開出的收款憑據,村報賬員簽章和加蓋公章并收款后,將收據聯交交款人,并在當日攜記賬聯同收取的現金一同到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報賬。收取金額較大的直接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派專人收取。各項現金收入必須先送交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入賬,然后按預算審批程序支回使用,嚴禁坐收坐支。各村設報賬員一名,具體負責村集體現金的收支業務。村集體所發生的所有收支業務實行據實報賬制,即村集體在發生業務收支前,先做出預算,經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按照實際發生的業務收支單據及金額,組織現金收付并入賬結算。

(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占有、使用集體資產的單位都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產權登記,申領產權登記證。集體土地、廠房、設施、設備等發生產權轉移時,必須經過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按照程序科學評估,按市場原則確定價格。土地、企業、設施、設備等集體資產出租或承包時,必須制定出租方案,出租方案應當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依法簽定租賃(承包)合同,進行登記造冊。處置大型或大批資產、出售樹木等,應當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實行公開招標或拍賣。投標時要吸收村民代表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進行監督,并由駐村干部和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派人進行現場監督。集體建設項目、購建大型或大批設備時,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并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審核,鎮政府批準后,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然后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時由工作區人員和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人員參與監督指導。實施情況應當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四)農村集體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原則上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和生產經營項目,確需借款的,必須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方案落實還款來源和還款時間,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政府批準后方可借款。任何村莊不得借款上繳各種稅費、發放干部工資和投保,嚴禁村集體為單位或個人擔保借款。對違反規定,擅自借款發生的債務,要按照“誰借款,誰負責還款”的原則處理。要采取措施理順經濟關系,化解村級債務。各村要對村級債權債務進行清理,摸清債權債務狀況,實行動態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債權。對已形成的債務,要在清理確認的基礎上,采取清收債權、盤活資產、整頓高息借款、剝離企業債務、增加集體收入等多種方式,積極穩妥,嚴格政策,因地制宜,逐步化解。

(五)農村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要建立健全開支審批制度,嚴格開支審批手續,按權限進行管理。每項業務500元以內的開支,由村“兩委”研究決定;500-2000元的開支,由村“兩委”研究決定并由民主理財小組同意方可支出;2000元以上的,“兩委”研究后,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方可辦理。要做到單項審批,單項入賬??缭?、跨年單據一律不準入賬。切實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一律取消業務招待費,因招商引資確需招待的,事前需找鎮長批準;原則上取消租車費,因招商引資確需租車的,事前需找鎮長批準;電話費按原標準執行。業務收支發生前,各村要填寫資金收支預算表,研究人員簽名后,到鎮進行審批,先由工作區區長審批,然后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把關,鎮政府鎮長批準后方可組織業務收支。三日內由村報賬員攜帶發生業務時取得的有效原始憑證(有經手人寫明事由并簽字,村支部書記批簽,村委會主任或者村文書審簽,民主理財小組蓋章),到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結算賬務。

(六)農村集體現金存款管理制度。對現金實行“錢賬分管”,村報賬員和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出納員負責現金(存款)的收支和保管工作,其他任何人一律不得管理集體現金。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和白條抵庫。村集體收取的現金,應當在三日內送交鎮經管中心。經管中心出納員要及時將款項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限額。因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導致短款、丟失、被盜,除追究責任外,其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二、嚴格工作流程

(七)農村集體財務收支預算審批表編制審批工作流程。

1、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審批表。按工作需求編制好財務收支預算審批表,需要收取的款項單獨列出明細,支出款項逐筆寫明用途及金額。收入和支出事項分別合計出總金額。

2、層層召開會議。將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審批表,按照涉及的金額大小,分別提交村“兩委”會,黨員、村民代表聯席會討論通過,每次會議實際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經過討論形成的意見,必須經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同意,同意的人員在審批表上簽字并按手印。

3、組織審批。經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村文書、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簽字并蓋章后財務收支預算審批表,由村報賬員攜帶,到鎮政府審批,先有鎮工作區區長把關,再有經管統計審計中心主任審核,然后由鎮政府鎮長批準。

4、組織實施。按照批準后的方案,由村“兩委”干部組織實施,村民主理財小組全過程進行監督。

5、民主理財。按照批準的預算組織實施后,由村文書招集民主理財人員進行民主理財,參加人員:村“兩委”干部、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部分黨員代表、部分村民代表。由村報賬員將單據逐張宣讀,經手人作出解釋,采取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少數服從多數。對通過的單據,有經手人寫明理由并簽名,書記簽批,村主任或者村文書審核,民主理財小組蓋章。對通不過的單據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確認,確認后仍然通不過的,由當事人自負。

6、報賬結算。村報賬員帶著財務收支預算審批表,手續齊全的原始單據,到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報賬并結算現金。鎮記賬員要對所有資料進行審核把關,無誤后,開出現金收支結算單,并簽字蓋章。鎮出納員按照現金收支結算單收入或者支出現金,并在結算單上簽字蓋章。同時,村報賬員也要在現金收支結算單上簽字確認。

7、結賬并張榜公布。每月10日前,鎮記賬員要對所包村莊的財務帳全部結清,并填寫現金收支公布榜。每月10日由村民主理財人員在現金收支公布榜上蓋章并張貼在村村務公開欄內,由村文書記好村務公開記錄。

(八)農村集體資產處置、購建、租賃、發包工作流程。

1、提出意見。村兩委召開會議研究提出資產處置、購建、租賃、發包的形式和意見。

2、召開會議。召開村民代表、黨員聯席會議,對村“兩委”的意見討論后進行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經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有效。

3、報鎮審批。將會議記錄、表決意見原件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審核,同時對擬公示的內容報批。

4、進行公示。內容包括處置、購建、租賃、發報的項目、時間、地點、標的、條件、交款方式等。公示時間為三天。

5、組織投標。公示到期后,由村干部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投標,部分村民代表、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和鎮工作區人員及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委派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指導。

6、將投標結果進行公示。

7、經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審核后簽定協議。

8、整理資料,歸檔保管。

9、由村“兩委”對購建項目組織實施。

10、將項目完成的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九)農村集體借款工作流程。

1、提出借款事由。由村主要負責人提出借款事由,村文書搜集有關數據并寫出書面分析報告。

2、層層召開會議。首先召開村“兩委”會,然后組織召開黨員及村民代表聯席會,將借款事項進行表決。到會人數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并經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通過方可有效。同意的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并按手印。

3、報鎮審批。會議表決通過后,由村文書攜帶會議記錄和村兩委寫出的書面借款申請,先報鎮工作區區長把關,再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主任審核,然后報鎮政府鎮長批準。

4、張榜公示。由村文書將批準后的借款事項在村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并做好村務公開記錄。

5、組織實施。公示期滿后辦理借款手續,將借款劃撥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代管賬戶。專款專用,使用時按開支審批手續辦理。

6、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收支結束以后由民主理財小組對專款專用情況進行理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異議后進行張榜公布。

(十)農村集體收入現金工作流程。

1、提出收款事項。由村兩委提出收款事項,村文書編制收款明細表并寫明收款理由。

2、層層召開會議。首先召開村兩委會,然后組織召開黨員及村民代表聯席會,將收款事項進行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同意的方可進行收款。同意的人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并按手印。

3、報鎮審批。由村文書帶著會議記錄、收款預算審批表及收款申請報告,先找工作區區長把關,再找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主任審核,然后報鎮政府鎮長批準。

4、張榜公示。由村文書將批準后的收款事項在村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并做好村務公開記錄。

5、組織實施。組織收款的前一天,村報賬員要到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找記賬員辦理有關手續,領取收款收據。收取大額款項需鎮記賬員親自到現場收取。收款結束后,三日內將款送交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代管并將收款收據及存根交回存檔。

三、強化民主監督

(十一)完善民主理財活動。每個村都要成立由3-5人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其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并與村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進行,可連選連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從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群眾信賴、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理財能力的群眾、黨員代表中選舉產生,不得由村干部指定。凡未建立民主理財組織的,要嚴格按程序建立健全組織;已建立而不符合民主程序的,要重新進行調整。民主理財小組享有對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民主監督權利,參與制定本組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參與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民主理財小組要每月定期按制度進行理財活動,檢查、審核當月的財務收支帳目,并做好理財記錄。理財活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不得以個人意見或少數人的意見阻止、干擾民主理財活動。未經理財小組審理的開支單據不得入賬,切實保證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權利。

(十二)規范財務公開工作。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財務活動,要按照農業部、監察部頒布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進行公開,接受成員監督。凡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普遍關心的財務活動,要及時、據實逐項逐筆公布。財務公開要做到“五統一”,即統一公開時間,堅持每月10日公開一次;統一公開方式,在村民居住相對集中、便于群眾觀看和長期保存的地方設立固定公開欄;統一公開內容,按照全面、詳細、真實和記實性原則,對財務計劃及執行情況、各項收入和支出情況、各項財產物資管理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收益分配情況等,以及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進行公開;統一公開程序,財務公開榜由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負責填寫和張貼,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名、民主理財小組蓋章;統一公開檔案,村文書要做好公開記錄,財務公開活動記錄要使用市統一印制的記錄簿。每次村務公開后,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作出解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復,對群眾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要及時研究采納,對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情,應堅決予以糾正。

四、規范審計監督

(十三)認真做好審計監督。要按照《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的規定,切實搞好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工作。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村的集體財務進行審計,結合村委換屆,組織對村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審計的重點是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購建、處置,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債權債務,集體凈資產的增減,征地補償費的管理使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及群眾關心的其他事項。審計工作要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要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于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鋪張浪費等給集體造成損失的,要責令如數退還和賠償;構成違紀的要移交紀檢檢察機關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完善管理體制

(十四)切實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要實行以“公開考選、擇優錄用、鎮管理、市主管部門備案”的會計管理制度,搞好農村財會隊伍建設。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會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換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鎮經管統計審計中心批準,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否則不得更換。對農村財會人員的任用,要按照《市農業局關于實行農村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先對擬從事農村財會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試、考核,對合格者發給資格證書,然后從取得《農村財會人員任職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用。要定期對農村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記賬員要自覺抓好政策和業務學習,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搞好審接和賬務處理。要完善農村財會人員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鎮記賬員和村財會人員的工作責任,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特別是對鎮記賬人員要明確職責,嚴格獎懲措施。對經鎮記賬人員審核入賬的經濟業務,如果出現責任問題,嚴肅批評教育,給予經濟處罰或者調離工作崗位。如果事后查出問題,仍可無限期地追究其責任。與當事人合謀弄虛作假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農村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 農村 集體經濟 財務管理

近年來,農村財務問題越來越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一些相關法規政策相繼出臺,各級農經管理干部也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效果,但由于地區發展的不平衡,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仍然存在。

一、賬務處理方面

1.會計賬簿設置不規范,賬務處理不合規

對于制度要求設置的會計賬簿和科目,很多村該設置的卻沒有設置或者將科目用途混淆,例如將成本支出等作為應收款項掛賬造成資產不實,部分收支直接計入損益科目進行沖抵,不設應收應付科目造成不明不白的糊涂賬,固定資產長年不清理造成賬實不符,同一經濟業務發生前后會計處理不連貫,總賬和明細賬不一致甚至有總賬無明細賬等等。

2.原始憑證不完整,單據不正規

很多村認為收款是將錢收回來,單據不合規沒有問題,憑證后附的收款收據并非統一收款收據,或者收款人不簽字無蓋章;同樣的費用支出沒有正式發票,白條入賬或者無經辦人簽字;轉賬憑證也很最容易被忽視的會計處理方面,通常不附原始單據造成任意結轉、事實不明。

二、會計人員素質方面

多數農村會計沒有受過正規的專業教育,素質普遍較低且隊伍不穩定,造成農村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不規范,農村財務管理混亂。

1.會計崗位設置混亂,會計人員身兼數職

財務無專人管理。由于農村除兩委成員以外的崗位設置不明確,造成會計人員隨意性相對較大,要么身兼數職會計只作為其中一個副業,要么更換頻繁,財務移交手續不及時不完善,造成會計檔案缺失、責任不分的混亂局面,這已成為當前一些農村財務管理中較為突出的問題。

2.遵紀守法意識不強,觀念淡薄,財務人員進行會計處理時隨意性較大

有些農村會計人員道德素質低下法制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敬業精神和認真負責態度。輕者對往來單據規范化要求松懈,單據不正規簽字不全照樣入賬。重者故意偽造、變造、隱匿甚至毀損會計資料,提供不真實會計信息,走兩套賬。

三、資產管理方面

農村集體財產是全體村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財富,管理好集體資產是會計人員的職責所在,也是對全體村民負責的表現。

1.有的村沒有對集體資產登記臺賬,或者即使登記了卻沒有及時更新,不能如實反映集體資產價值及其變動情況。沒有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造成集體資產被個別村民隨意無償占有,或被擅自出租、出借,造成大量集體資產無法收回,嚴重侵害了廣大村民的利益。

2.有些集體資產,如土地、企業、廠房、設備等,發包和租賃手續欠規范,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雖有規定但執行不嚴,導致使用人對集體資產掠奪式、破壞式經營,致使集體資產被嚴重侵蝕,極大地損害了集體經濟重要收入來源。

3.村集體投資不力。農村的集體投資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了經濟增長,但由于村集體內部缺乏健全的內控制度,對投資項目不能進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決策者缺乏應有的風險防范意識,往往造成盲目投資,財政緊張甚至債務累累。

四、財務公開方面

財務公開是農村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村民了解村級財務收支的一個窗口,也是農村會計人員和村兩委的一項義務。個別村由于思想認識不夠,制度落實不到位,在公開的內容方面存在很多問題。

1.避重就輕

表面上公開的事項很多,但實際上深層次的問題很少,像一些具體的收支項目往往錯略的一筆帶過,不作深入公開。公開內容多是好的方面、群眾平時了解的方面,對于存在的問題和群眾想要了解的不作公開。

2.缺乏針對性

一些敏感性的問題,如集體經濟收入、債務、干部酬勞、計劃生育費用開支等,搞半真半假的公開,流于形式。

3.缺乏持久性

具體體現在保存和事后落實不力,財務公開工作制度往往掛在墻上、寫在紙上,給大家看的或者干脆應付檢查,并沒有落到實處。而且公開資料大多沒有專門保存和立卷歸檔,事后查找無依據。

4.反饋制度不完善

對于公開的內容事后并沒有及時聽取群眾意見,或者對群眾提出的要求不作深入說明,認為只要將財務公開就完成任務。

5.針對存在的上述問題,改善和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5.1加強農村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素質教育和隊伍建設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對農村財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教育,提供機會增強會計人員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互相學習。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改善農村會計隊伍年齡結構,向年輕化和專業化發展,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的任免由村委會提名,農經站進行考核,村民大會討論決定,杜絕任人唯親行為發生。

5.2強化村民和理財小組的監督作用

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必須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注重發揮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對于重大決策、租賃承包和大額資金使等重要事項,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由集體研究作出決定。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監督,參與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有權對本組織的財務公開內容進行監督和審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5.3制度保證、審計把關

村級制度,包括收支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資產資源管理制度、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民主監督理財制度等都要制度上墻并且切實貫徹落實,并有針對性的采取相關考核獎懲措施。鄉鎮要建立內審組織,鎮經管部門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檢查,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債權債務,財務管理制度審計及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對審計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農村問題無小事、農民問題無小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歷來都是各級政府和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前提和保證,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必須不遺余力將這項工作貫徹落實下去。

參考文獻

[1]安桂娟.陳曦,賈世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現狀分析[J].中國農業會計.2012年.第9期 2 頁 10-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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