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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能力范文1
如今,在競爭激烈的就業浪潮中,畢業生們必須通過參加公務員筆試以及嚴格的面試環節才能順利入職。從近十年來的公務員考試模式看,無論是筆試,還是面試,用人單位都十分重視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概括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歸根到底,這些都體現考生的邏輯思維的能力。在應對公務員考試的戰場上,法律類高職院校的學生專業知識基礎本來就相對薄弱,如果再不加強邏輯思維能力的培養,不掌握科學的思維方法,必將在各類競爭激烈的考試中名落孫山。邏輯思維能力的培養為高職學生繼續深造打下良好基礎很多法律類高職學生畢業后通過專升本考試進入本科院校學習。如果他們在高職階段掌握了科學的思維方法,那么進入本科階段后便能順利地深入開展課題研究,很快適應從高職向本科學習模式的轉變。
當前很多法律類高職院校因各種主客觀原因,隨意刪減甚至取消這門課程的情況普遍存在。因此,筆者認為,當前最關鍵的問題是高職院校的教學管理者應當深刻認識到邏輯思維教育的重要性,并且及時有效地建立和實施邏輯思維教育的平臺,開展邏輯思維訓練,才能使學生養成邏輯思維的習慣。當然,邏輯思維能力不可能僅僅通過開設一門課程就能有所提高,除了進行專門的法律邏輯課程教學外,還要將邏輯思維與各學科課程內容結合,把邏輯思維訓練有意識地滲透在各學科課程內容之中。這對學生邏輯思維的提升、思維結構的優化、語言表達能力的提高發揮著重要作用。擯棄傳統法學教學方式,切實開展邏輯思維訓練項目當前,很多法律類高職院校仍然停留在傳統教學模式上,通常以演講式的教學方式為主,即教師向學生傳授法學知識,在短時間內讓學生系統掌握知識。顯然,這種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方式背離了高職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忽視了學生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因此,我們應擯棄傳統法學教學模式,探索多樣化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式,切實開展邏輯思維訓練項目。設計實踐環節,深化對基礎知識的理解和運用。引入案例教學,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案例教學法是適合法律專業學生的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同樣可用于法律邏輯學教學。顧名思義,“案例教學”是在講授某一法學理論或法律知識點時,結合具體生動的案例,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案例教學的目的是要幫助學生理解和掌握抽象的法律的法律邏輯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的法律邏輯思維能力。教師在引入案例情境后,啟發學生通過生活實踐或已有的理論知識,嘗試提出案例矛盾糾紛處理辦法。這種教學方法能把理論知識和生活實踐相結合,使學生從晦澀的法學理論和犯罪的法律規定中解脫出來,促使學生思考問題,啟發學生的思路,鼓勵學生積極思索,切實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效地鍛煉了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
教師在課堂上提出特定的案例之后,圍繞矛盾焦點,讓學生正反方進行辯論,挖掘學生全面思考的潛能。在辯論前,布置學生帶著問題,以批判的態度對所閱讀、查找的與教學內容相關的資料。課上進行辯論時,各組選派學生代表根據搜集的材料,圍繞辯題展開激烈辯駁。這一教學環節不僅使學生主動閱讀、查找資料,以擴大自己的知識面;同時更加深入思考以顯示自己與眾不同的觀點;積極發言以表現或鍛煉自己的口才。更重要的是讓學生去感受、思考獲得這些法律知識的過程,去親身體驗法律職業的思維方法和解決實踐問題能力的具體運用,并在這種感受和體驗中錘煉出學生自己的主動探索、主動發現甚至創新的精神。轉變傳統的考核觀念,創新多種考核方式眾所周知,傳統的考核方式更多地強調對學生知識的記憶及定向理解,這樣的考核方式使學生盲目追求唯一的正確答案。為了打破學生追求唯一答案的心理傾向,我們務必轉變傳統的考核觀念,創新多種考核方式,從原有的考核知識的記憶、定向理解轉變為以考核法律思維能力為核心,注重對學生素質和能力的綜合考查。創新多種切實有效的考核評價方式,比如,實行“過程考察和能力綜合測評”的考核體系。具體做法是:在項目任務實施全過程中,根據各項評價指標,實行“教師評價+學生評價+自我評價”的評價方式評定分數,每位同學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促使大家主動學習、積極參與到訓練項目中來??傊?,法律類高職院校學生邏輯思維能力的培養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作,我們應把學生思維能力的培養貫穿在整個法學職業教育教學的全過程。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作出示范,言傳身教,有意識地培養和訓練學生對法律問題思考的習慣和正確的思維方法,這樣才能使學生的思維能力得到長足的發展,使學生真正成為具有法律理論知識和較強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作者:仇瑛 單位:海南政法職業學院
法律思維能力范文2
【關鍵詞】還原 發現過程 教學實踐 理性思維
物理學是文藝復興時期在歐洲建立的,物理學和天文學一起是最早建立起來的自然科學,其他學科的建立要晚一兩個世紀。物理學從建立的那天起就是一門既有縝密的實驗或觀測,又有以數學為手段的理論思維的嚴格科學。物理學給人類最重要的貢獻就是物理學獨特的思維方法。物理思維方法是物理學的核心,它體現了物理學的獨特的價值和無窮的魅力。從培養學生科學素養的角度來看,優秀的思維品質是學生最重要的素養。因此,教師在傳授物理學科知識的同時,最重要的任務是教導學生科學的思想方法,要讓學生進入物理思維的世界,培養學生科學思維的習慣,那就是重證據,重理性思維(即邏輯思維)。[1]
數學家華羅庚對他的學生這樣說:“學習數學,最好是到數學家的字紙簍里去找材料?!逼鋵崳瑢W習物理又何嘗不該如此?字紙簍里的草稿紙上蘊含著科學家卓越的智慧、深邃的思想、科學的思維過程,還有探索發現的艱辛歷程。因此,物理課上,筆者經常喜歡問的一個問題是:“物理學家是怎樣知道的?”比如,盧瑟福是怎樣知道原子的結構的?楞次怎么會想到用感應電流的磁場B′這個“中介”來描述感應電流I感的方向與原磁通變化Φ0的關系的?開普勒是怎樣發現行星的公轉周期與軌道半長軸之間的定量關系的?物理學家怎么會想到用左手來判斷安培力、磁場、電流三者之間的方向關系的?等等。
“折射定律”的發現過程蘊含著“抽象與概括、分析與綜合、推理與判斷”等最基本的科學思維方法,是很有“發現價值”的教學內容。
一、發現“折射定律”的教學實踐
筆者結合“折射定律”的教學實踐,闡述“還原規律發現過程”的教學策略對于發展學生理性思維能力的必要性,以促進高中物理規律教學的創新。
(一)提出問題
光從空氣斜射入水(或玻璃)中,入射角i(以下稱空氣角i)增大時,折射角r(以下稱介質角r)也隨之增大,那么介質角r與空氣角i之間究竟存在怎樣的定量關系?
(二)收集數據
為了能夠方便地測出光在玻璃磚中的介質角r,教師事先要指導學生運用插大頭針的方法(如圖1所示)確定入射光線和折射光線,從而可以利用量角器測出空氣角i和介質角r的度數。
考慮到一節課45分鐘的限制,如果讓每一位學生都測量表1中全部的9組數據,會花費很多的課堂時間,而本節課的核心內容在于,如何尋找介質角r和空氣角i之間的定量關系,即如何對數據進行科學的處理,并從中體驗科學家研究問題的思維方法。因此,筆者將學生分為8個小組(每個小組4位同學),每個實驗小組只需要測量表1中第2至第9組中的一組數據。
(三)分析論證
師:表格中的數據一定蘊含著介質角r和空氣角i之間的定量關系,它會是一種怎樣的定量關系呢?
生:r∝i,r∝i2,r∝i3,……
師:研究問題一般都是從簡單到復雜,所以先假設r∝i。如何方便、快捷地處理和分析表1中的實驗數據呢?
生:作圖法――利用Excel的圖表功能作出如圖2所示的介質角r和空氣角i的關系圖象。從圖象明顯看出,r與i之間并不是簡單的正比關系。
師:提醒學生,圖2所示的圖象除了告訴我們介質角r和空氣角i不是簡單的正比關系之外,能否為我們進一步探究r與i的定量關系提供一些啟發呢?
生1:圖2所示的圖象是一條過坐標原點的曲線,說明有可能是r2∝i,r3∝i,……
生2:根據圖2所示的圖像,可以發現:在空氣角i小于30度時,圖象是過坐標原點的傾斜直線,即介質角r和空氣角i是成正比關系的,但在空氣角i大于30度時,圖象變為曲線,介質角r和空氣角i就不是正比關系了。因此,我認為r2∝i,r3∝i,……是不合理的猜想。
師對學生2“不平常”的發現表示祝賀,并進一步指出:學生乙的發現與當年開普勒研究折射現象時的發現是一樣的,真所謂“英雄所見略同”。開普勒在1611年出版的《折射光學》中記錄了自己的發現:對于兩種給定的媒質,小于30度的入射角同相應的折射角成近似固定的比,對于玻璃或水晶,這個比約為3∶2。但這個比對于大的入射角不成立。開普勒試圖通過實驗發現精確的折射定律,他的方法雖然是正確的,卻沒有得到其中有規律性的聯系。但是,開普勒的研究為后來斯涅耳發現折射定律起到了重要的啟示作用――轉變探究的思路,不直接尋找介質角r和空氣角i之間的定量關系。
生:斯涅耳是怎樣發現折射定律的呢?
師:斯涅耳注意到了水中的物體看起來變淺了(即初中物理學習過的“眼睛受騙”),并試圖揭開其中的奧秘。通過研究,斯涅耳發現:①觀察水中的物體A時,我們看到的是位于實際物體正上方的物體的虛像A′,原理如圖3所示;②對于任意光線,OA∶OA′等于常數。請同學們想一想,斯涅耳的發現能否間接說明介質角r和空氣角i之間的定量關系呢?如果能,那是怎樣的定量關系?
(四)發現規律
生交流討論后回答:如圖4所示,空氣角i和介質角r分別屬于OA′B′和OAB,根據三角函數的知識可以知道:OA=,OA′=,因=常數,則=常數。
師充分肯定學生的發現,并指出:=n(常數),就是光的折射定律,亦可稱之為斯涅耳定理,其中n為介質的折射率。
二、關于“折射定律”的教學探討
對于折射定律的教學,若采用傳統教學的方式進行,教師會直接要求學生根據表1中的數據,利用計算器逐一計算出,從而得到折射定律=n(常數)。上述教學過程一定是順暢的,規律的得出也是“水到渠成”的。表面上,學生在課堂上也經歷了探究,學習的氛圍也是熱鬧的,但事實上,學生的思維是冷卻的。這是因為,絕大多數學生對于“折射定律”的學習存在邏輯思維上的障礙,即學生會問:物理學家為什么會想到計算?這樣的教學過程顯然缺乏嚴謹的推理過程,顯得蒼白無力,更無法落實新課標培養學生科學素養的目標。
鑒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在物理規律教學之前,教師往往需要研究物理規律的發現過程,需要對教學素材進行重新組織與完善,以學生原有的知識水平為起點,創設與規律的真實發現過程相似的情境,引導學生經歷物理規律發現的過程,[2]體驗科學家的理性思維過程,汲取他們的智慧,并使之成為學生科學思維活動的源頭活水,不斷提升學生的科學思維能力,豐富學生的思維品質。這就是“還原規律發現過程”的教學策略對于發展學生理性思維能力的必要性。
【參考文獻】
[1]趙凱華.公民的科學素養與物理教學[J].物理教學探討,2003(1):2
法律思維能力范文3
一、村社干部法治思維能力的現狀
(一)村社干部具備一定的法治思維能力
1、法治思維的認知方面
第一,對法治思維有一個基本正確的認識。在問到“你認為法治思維的本質是什么”時,選擇“法律平等”和“公平正義”的分別占55%、41.2%、,選擇“民主和諧”、“ 權力制約”的分別占11.4%和4.6%??梢?,多數村社干部認同法律是平等的,認同法律代表著公平正義。第二,對法治思維重點的把握比較到位。在問到“你認為法治思維的重點是什么”時,63.2%的人認為“重公正”。可見,當前我縣大多數村社干部對基層工作中的法治重點把握是準確的,有一定的認識。
2、法治思維的實踐方面
第一,大多數村社干部具有一定的法治思維。在問到“你認為現在的村社干部有沒有法治思維”時,76.8%的人認為有,認為基本有、基本沒有和沒有的分別是22%、1.1%、0.1%。第二,村社干部法治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在問到“你認為大多數村社干部在決策和處理問題時,是否運用法治的方式”,64.2%的人認為是。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村社干部能夠認識到決策和行為要合法,但是實際執行的效果如何就很難說了。
3、法治思維的形成和培養途徑方面
通過調查,對于如何提高法治思維能力村社干部大都有明確的認識:在處理問題、做決策時著重運用合法非法思維方式;認為法治思維向法治方式轉變需要注重法治依據,同時在法治精神、法治素養、崇尚法律等方面要創造條件;提高村社干部依法辦事的能力的最大突破口在于深化改革,完善機制。
(二)法治思維能力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1、對法治思維的認知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在調查中,當問到“你認為村社干部應具備哪些法治思維(至少列3種)”時,有92.7%的人選擇了“公平正義”,90.4%的人選擇了“合法性”,58.1%的人選擇了“責任后果”,選擇權利義務和法官治權的相對較少。這說明當前豐都縣大多數村社干部對現代法治的核心問題的認識存在著偏差,沒有認識到現代法治的精髓。
2、實踐中村社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在問到“你怎么評價村社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時,有66.8%的人認為“一般”,認為“很強”、“很弱”和“缺乏”的分別占25.3%、5.9%、2%。
3、村社干部提高法治思維存在較大的困難。在問到“你認為從傳統的非法治的思維向依法辦事轉變,最大的困難是什么”時,有55.7%的人認為是“體制機制不夠完善”, 還存在法律讓位于政策和上級指示情況,缺乏對法律的敬畏和信仰。
二、村社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能力的制約因素
(一)法治觀念薄弱。法治作為人類的活動方式之一,必然依賴于社會主體的意識和行為。受多種因素影響,當前村社干部對法治認知出現偏差和實踐中出現法律讓位于情感、上級指示。首先,我國人治傳統源遠流長,在遇到糾紛和沖突時,不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爭議,而更多的尋找“權力”的幫助;其次,在我國傳統文化中“重倫理道德輕普遍規則”導致輕視法律的作用,對法律不存在敬畏之心;此外,“人治”陋習嚴重,信奉“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無事就是本事,妥協就是和諧”。
(二)法律知識欠缺。很多村社干部年齡往往偏大,文化素質大多不高,法律知識欠缺。他們往往將有限的時間花在學習實用性較強的業務知識上,對如何正確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來破解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難題,則研究不多、思考不足。由于我國政治生活法治水平有限,在加上行政手段效率高,村社干部大都樂于選擇行政手段進行社會管理活動,在客觀上造成法治方式“被擱置”。
(三)普法內容膚淺。普法考試缺乏系統性和實效性,偏重于村社干部掌握法律知識,法律學習停留在了解法律條文的層次,忽視法治精神和法治方法的把握。干部普法考試停留在對法律條文的死記硬背,遠達不到把握條文蘊含的法治精神并提高法治思維能力的高度。法律知識要內化成人的法治思維,還需要很多因素一起產生合力。由于人治化權力恣肆的影響,村社干部把普法教育中掌握的法律知識轉化成法治素養的成效就更加不容樂觀。
(四)法治能力不足。部分村社干部認為法律僅僅是一種工具,是實現一定社會管理目標的手段,在想問題、做決策時依然習慣于傳統的人治思維和方式,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水平不高。尤其是在出現突發性事件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的不足就更加凸顯,不能做到統籌兼顧,靈活處置,以致事態惡化。有的甚至把法律僅僅用來治理老百姓而不規范、約束自己。對法律想用就用、不想用就棄之一旁,持隨心所欲的態度。
三、提高村社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能力的對策建議
(一)樹立崇法精神。首先要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要牢記”法不授權即禁止”的原則,在工作生活中敬畏法律,自覺用法律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動,特別是在處理與群眾的矛盾和糾紛過程中要堅持這一點。其次,要摒棄法律工具主義思維。法治思維強調人信仰的是法律規定中蘊藏的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并將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增強法治理念。可以通過模擬法庭、旁聽庭審、參觀監獄、參與法律援助等法治實踐活動、舉辦專題研討班以及開通普法短信平臺等方式增強村社干部的法治思維能力。教育培訓的重點要放在應強化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教育與傳播上,使法治思維成為一種習慣一種自覺,最終形成一種“解決社會問題,法治思維當先”的思維定式。
(三)強化法治實踐。實踐鍛煉是培養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的根本途徑。村社干部要養成自覺的法治思維習慣,并將法治思維外化為法治實踐,通過積極參與各種法治活動,學會運用法律知識和方法思考、分析、解決農村改革與發展問題,以加快推進發展、保障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
法律思維能力范文4
一、我國法學教育模式以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的法學教育模式
從世界范圍來看,目前存在兩種法學教育模式:一是以英國和美國為代表的英美法系實踐型模式,該模式的培養目標是律師,因此其教育性質是職業教育,教育層次設置于研究生學習階段,以案例、專題和模擬辯論為主要內容,以學生與教師的互動為目標,主要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另一種是以德國和法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學術型模式,該模式的培養目標是法律精英即法官,教育層次設置于本科學習階段,強調對理論知識的講授,同時鍛煉學生分析和解決案件的能力。我國是大陸法系國家,法學教育借鑒德國和法國的模式,即精英教育。但是隨著我國法學界干脆重視司法考試的作用,逐漸將精英教育目標與職業教育結合起來,因此吸收了案例教學和討論學習等英美法系教學模式。
(二)我國法學教育模式存在的問題
1、法學教育目標不清
我國教育目標是培養既能從事法律職業,即成為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又能進行理論研究,即成為學者的復合型人才。這種目標的雙重性使得法學教育內容和方式等環節無法體現法律職業的要求,更多追求的是學究性理論教學,這使得教學內容中理論性強,實踐性弱,無法培養和鍛煉學生的思維能力。大部分法學本科生需考取碩士研究生或司法考試才能實現法律職業,其余學生只能從事非法律職業。有數據表明幾所著名法學院本科生畢業后從事法律職業的比例很小,如2010年中國政法大學是13.57%,北京交通大法學院是2.88%,北京大學法學院是21.43%,清華大學法學院是4.94,①造成法學教育資源的極大浪費。據《2013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公布的數據表明,2012屆本科畢業生就業率最低的專業是法學。②這類現狀最根本的原因是法學教育定位不清導致嚴重脫離市場需求。因此我們應當讓法學教育從單純強調形而上的“學術派”走向觸手可及、更多解決實際問題的“務實派”。
2、法學教育方式問題
我國法學教育方式屬于“填鴨式”教學,理論與實踐嚴重脫節,學習更多依靠死記硬背。這種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系統地掌握法律知識,但不能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和判斷能力。芮沐在民國初期就曾指出:“本國各學校法科著重知識的灌輸而不及方法的傳授,此端為本國法律教育最大弊端?!雹郾M管在近幾年的教學改革中也采用了案例教學和討論學習的方式,但是主動權仍然掌握在老師手中,無法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在現有的考核模式中,一般是對學生的記憶力進行測試,而不測試學生的判斷能力和思維能力。
二、以司法考試為導向是地方院校法學專業的生存和發展的迫切要求
(一)就業率成為衡量地方法學院系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
據統計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法學本科生30萬人左右,法律??粕_22萬多人。④在法學院和法律系越辦越多的情況下,法律專業學生越來越多,就業壓力越來越大。近幾年,法學專業一直被就業藍皮書課題組列為紅牌警告專業。同時從我國法學教育的發展困境來看,法學教育的改革應當改變過去過于重視學術教育,而建立側重法律職業的法學教育模式。特別是在法律專業學生越來越多和就業壓力越來越大的現實情況下,司法考試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我們的調查問卷顯示我系2015屆法學本科生的98%的學生參加了2014年的司法考試,其中有90%以上的學生參加司法考試是為了以后為就業拓寬渠道。司法考試對法學專業學生具有如此的吸收力,我們無法忽視司法考試的重要性。
(二)司法考試制度對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的影響
1、教學方法
我國司法考試制度建立之前,只有律師資格考試是作為律師職業準入的標準而存在的,而對法官和檢察官沒有職業準入標準。在司法考試制度建立之后,提高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水平,這不僅需要法學理論知識,還需要相應的法律職業能力。法律職業能力的培養不僅需要法學理論知識培養,更需要法學實踐能力的培養。這就要求老師在課堂上不僅要講理論,更要講實際,因為法律知識要到實踐中才能發揮最大作用。老師在講授知識點時要結合貼近現實的案例,分析如何理解案件,如何找到相應的法學知識點去解決案例。這樣不僅有利于學生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更讓學生學習到正確思維方法,以便于提高其思維能力和應變能力。
2、課程考核方式
目前法學課程的考核題型主要有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填空、判斷、簡答、論述、案例分析等幾種,此類型主觀命題過多,命題難度不高,教師評卷隨意性大,同時也無法反映學生真實的學習效果,特別是無法反映學生的理解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而近幾年我國司法考試第四卷論述題出題越來越具有開放性和務實性,如2008年的案(2008年)、2009年信用卡透支案以及2010年行政協商和解案等,從評分來看沒有設置統一的標準,只需要學生“自圓其說”即可。這種多角度、跨學科的考題需要法學教育要突破以往單一的考核方式,合理選擇考點,合理配置考試題型的比例,特別要注重對學生思辨能力的培養和對綜合知識的運用。
三、司法考試背景下“民法”課程改革的思路與具體做法
(一)改革的思路
建立以司法考試為導向性的法學教育改革,采取怎樣的教育改革方式顯得非常重要。針對司法考試對法學教育職業化的要求,我們在思考應當如何調整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應當如何設置課程內容才能體現對法律人才的要求,應該偏向應試還是偏向職業技能的培養,應該如何融通兩者的目標。結合我院公安院校的特性以及我系的具體情況,以培養專業復合性和實用性為目標,從教學理念、課程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課時安排、教學手段上積極做出改革嘗試,以實現民法教學內容的司法考試導向。
(二)具體做法
1、教育理念
民法課程的總體教學目標是著力培養學生具體扎實的民法素養,通曉我國民商法理論和實務,掌握民法相關實踐技能,具備常見的實踐問題的處置能力。能夠在各級政府部門、司法部門和律師事務所等從事民法實務操作和法律工作。把對法學理論學習頗感興趣、想致力于法學理論研究的學生定位于理論型方向,引導并支持其繼續攻讀法學碩士學位;把有志于從事律師和司法實踐的學生定位于實踐型方向,重視其理解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的培養,加速其案例分析能力處理實踐問題能力的形成,使學生能夠在獨立思考下完成對案件的合理判斷,并要求其能通過司法考試。
2、課程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
在司法考試中民法所占的分數比例一般都在90~100分之多,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說法。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和案例分析。在應對司法考試中時學生的功利性很強,認為只需要記憶重點內容就可以輕松過關。
首先,需要對司法考試中民法內容重點考點進行了分析,總結出考點所反映出的理論性知識以及綜合性知識的運用,在此基礎上制定出相應的民法教學計劃。
其次,在教學方式上注意把復雜問題簡單化。目前法學本科生多為90后,缺乏一定生活經驗,而法律是生活經驗的高度抽象,如何能讓他們在短時間理解成為民法教師必須解決的一道難題。因此教師首先把民法教材由厚讀薄,總結出民法知識點的大概框架;在講授中逐一向學生講解,讓學生對民法有大概的框架性知識,如若老師講解所有知識點,學生可在框架性知識的引導下自我學習;最后,老師講解知識點時要結合實際把復雜問題簡單化,以有利于學生理解和思維能力的提高。
最后,要慎重挑選民法案例。案例所涉及知識點的多少和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案例教學的質量。選擇適應司法考試需要的民法案例要符合以下要求:第一,新穎性。由于近幾年民事法律規范修改的頻繁使得在法律適用上出現新的問題,因此在選擇教學案例時要緊跟實際生活,以此引發學生們的興趣;第二,教學性。選擇適應司法考試的題型和題量的民法案例,最好能在一個案例中出現多個教學知識的重點和難點,能夠使學生通過討論一個案例來提高其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課時安排
在與司法考試內容相融合時,需要對各科門的課時做出適當調整,對有利于培養學生判斷能力和思維能力并在司法考試中所占分值較大的課程,應多設置課時;而且課程先安排部門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法理學和憲法學放在后面。從2015屆法學專業學生的問卷調查來看,96.3%的同學認為在學習法理學和憲法時無法理解,這是因為法理學和憲法的高度抽象性和原則性使剛入門的學生感覺為“摸不著頭腦”。讓學生先學習部門法,深刻理解什么是法律,再來學習法學理論課就好理解得多。因此民法可以從大二上學期提前到大一下學期,商法可以從大三上學期提前到大二下學期。
4、教材的選擇
我們認為教材的選用是否適當直接影響著一門課程目標的實現和功能的選擇。目前民法教材大多偏重于理論,涉及實踐應用內容較少。因此在適應教學目標的轉變和銜接司法考試過程中,地方院校更應選擇實踐性強、內容簡潔的教材,以便于教學和學生的自我學習。
5、考核方式。我系民法課的試題類型為填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簡答、論述、案例分析等。類型命題主觀過多,改卷隨意性大,不能反映學生真實的學習能力和思維能力。因此我們為了銜接司法考試的內容,按照司法考試的題型和題量對民法課程的考核方式進行改革,重點考核具體案例以及民法知識運用的能力,逐步提高學生的判斷能力和思維能力,并使他們逐步適應司法考試的題型和題量。
法律思維能力范文5
衛生監督及其學科的再認識
1衛生監督的性質
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前,衛生監督工作更多地體現在業務技術服務和指導,技術性是其主要屬性。衛生監督的概念為:國家衛生行政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衛生法律規范的規定,對社會各部門、單位和個人遵守與執行衛生法律規范的狀況進行監察和督導,對違反衛生法規、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進行處理的具體行政行為。鑒于此,首先,衛生監督本身就是衛生執法活動,衛生監督必須要以事實為依據,以衛生法律為準繩,符合且遵循法律程序,因而,學科的法律屬性居主導地位[3]。其次,衛生監督又是國家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具備很強的行政性。同時,衛生監督需要以大量的醫學專業知識和衛生學技術為手段,必須遵循醫學科學規律,這就體現了衛生監督的醫學技術性。
2衛生監督學的學科淵源
衛生監督學是一門年輕的學科,以衛生監督為研究對象,是研究衛生監督制度和衛生監督實踐,揭示衛生監督工作一般規律的綜合性邊緣學科。從專業來講,是法學專業向衛生領域拓展形成的應用型分支學科;從知識結構來講,是法學和醫學、行政學等學科不斷延伸、相互交叉、滲透和融合形成的一門跨界綜合學科。
現行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
依據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要維護人群健康,衛生部門除了提供醫療預防保健服務外,還需對全社會的活動進行管理。但我國預防醫學專業的課程設置與教學內容依然體現出生物學模式的色彩。
1課程設置
我國現行預防醫學專業的課程設置,以衛生學類課程為主干,公共衛生事業所需專業與課程開設不足。多數高校雖然開設36學時的衛生法學,但也是普及學生的法律知識,明確其在醫藥衛生工作中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為日后更好地開展醫療衛生活動而服務。僅有的短學時的法學類課程教學,尚不能讓學生掌握足夠的衛生法律知識。
2教學內容
注重專業化或學術理論性研究和探討,忽視或不重視社會公共衛生問題的研究,只注重實驗室科研能力的培養,而忽視現場工作能力的訓練。這種模式培養的人才很難體現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群體工作的性質,顯然不利于衛生監督人才的培養。
改革現行衛生監督人才培養模式
廣東藥學院是一所具有悠久的預防醫學專業辦學歷史的院校,學校結合本地的社會發展狀況和辦學經驗,針對性提出了“人才培養三對接”的理念,即人才培養理念與學校發展定位相對接、人才培養目標與社會經濟發展相對接、人才培養模式與現代教育理念相對接,并以社會需求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靈活設置預防醫學特色方向。具體措施:(1)改革課程設置,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2)改革教學手段,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3)增強教學實踐環節,加強學生基本執法操作技能訓練。
1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
培養什么樣的人才,是決定課程設置的關鍵。從衛生監督學學科內涵和新形勢下依法行政的實際需要中可以看出,衛生監督人才必須是具有深厚的法學和醫學基礎知識,具有較強的衛生行政管理技能和衛生監督執法技能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故其知識構架,應該主要包括法學、醫學和行政管理學。在課程設置上,應改變醫學類課程門類、學時過多的現狀,合并部分臨床課程,必修課保持衛生事業管理學、衛生法學、社會醫學等,增設特色模塊,包含若干衛生監督執法技能的課程,如建設項目衛生評價學、衛生法律文書與公文寫作、衛生監督實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等。針對日后工作需要,傳授學生有關法律法規運用、執法程序、文書寫作、專業知識、現場監督等方面的知識。
2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思維是人們運用法律概念、法律判斷、法律推理去思考問題,表達和闡釋法律現象的復雜的心理過程[4]。法律思維能力主要體現在:觀察、發現和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收集、分析、判斷和采信證據的能力,歸納、概括案件爭執焦點的能力,認定案件事實和確定案件性質的能力,正確闡釋法理和適用法律的能力,嚴謹的法律推理和論證能力等。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職業能力結構中的決定性因素,是一個法律人才其他所有能力的基礎,集中反映了個人的綜合業務素質。但法律思維能力并不能自發形成,必須由教師有意識地培養。在教學方法上,采用情境式教學法,使學生“身臨其境”,在教學中創設具體、生動的場景,使其自主自動地強化自己的法律職業者角色,調動他們的思維,引導其從整體上理解和運用法律思考、解決問題。這就要求教師以設計情境為中心,對學生進行法學知識傳授及技巧等的訓練,而非根據教科書的體系作按部就班、彼此孤立的規范解釋[5]。圍繞著“如何像一個法律職業人那樣思考”“如何做事”,致力于訓練學生在解決具體問題中學會閱讀、觀察、分析案件事實、收集證據,尋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釋法律和使用法律,起草法律文書等技能,而非停留于靜態的法學原理或是法律條文。
法律思維能力范文6
關鍵詞:創新思維;高三;培養
中圖分類號:G6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08-0291-02
國家強大,社會進步,民族振興,歸根到底必須依靠人才。什么樣的人才最寶貴呢?創新型人才最寶貴。創新就是要推陳出新,革故鼎新。創新型人才只能通過創新教育來培養。所謂創新教育指的是以培養人的創新精神和能力為基本價值取向,以培養創新型人才為目標的教育。也就是,是指通過對學生的教育和影響,指導他們能夠善于發現和認識有意義的新知識、新思想、新事物、新方法,掌握其中蘊含的基本規律,并具備相應的能力。
一、如何培養高三學生的創新思維意識
學習過程中,學生需要起到教學主體的作用,但是當今課堂中多數教師仍舊占據主體地位。所以說,高三學生培養創設思維意識,首先需要意識到自身課堂的主體作用。創新意識是指學習者主動發現問題、積極探求解決問題的思路、方法,從而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的一種心理取向。創新意識是進行創新活動的出發點和內在動力,是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前提,也是形成創新能力的基礎。世紀之交,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社會的信息化,經濟全球化使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已成為影響我國民族生存狀況的基本因素,教育是知識創新、傳播和應用的主要陣地,也是培養創新精神和創新人才的搖籃。新時期下,社會需要的人才是具有創新精神和創造力的人才。高三學生應該重視培養自身的創新意識,實現素質教育的培養目的,學習過程中,時刻以創新為導向。具體來說,學生明確自身的學習目標,但做到“上不封頂”,在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之后,注重深入挖掘教材知識,并敢于突破課本知識,鼓勵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放寬思維,多點質疑,多點新思想,不要壓制自己的奇思妙想。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主動地去學習,帶著問題進行自學,另外,學會對有疑問的問題進行質疑,培養自己的質疑意識,進而激發學生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側面選擇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進而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另外,學生正確處理好與教師的關系,逐步培養自身的創新意識。
二、高三政治教育中創設思維培養的構建
當代中國經濟社會建設的發展變遷,深刻改變著人們的利益結構、生活方式和思想形式,從而也影響著人們理解和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變遷,對反思、超越經濟導向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提出了要求。
(一)創新思維構建的規定
高三思想政治教育中,學生創思思維的構建內涵主要以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本身為基礎,在當今時代和社會環境下人們理解和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精神和理念觀念進行深入分析。思想政治是一種整體性的思維,一種整體觀與全局觀。對于學生而言,學習創新思維需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實踐發展的整體狀況去探究理念。
(二)創新思維構建的形態
社會導向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凝結著人們對當前思想政治教育環境變化的理論回應和對當前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實踐基本精神的總體理解。因環境和對象的整體變化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創新需要立足于自身的理論思維、理論體系和實踐體系。所以對高三學生而言,創新思維的本質就是不斷地進行思考,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識形態滲透到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實踐的各個領域之內,要求創新思維必須“四面出擊”。
(三)創新性思維構建的具體形態
對于學生而言,應當提出以社會為導向思想政治教育,因環境和對象的整體變化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創新自身理論思維、理論體系和實踐體系,學生就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論。社會導向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是對經濟導向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承接和超越。因此,學生與社會的互建關系結構中運用反思性理論思維對思想政治教育創新發展過程中的基本矛盾進行批判性構建從而實現這種超越。
三、培養善于發現法律問題的創造性思維
學生創新意愿的培養,旨在意識層面上培養自身的求新求異的愿望,它能夠激發學生自身不安分、不墨守成規的現狀,并且引導學生在另辟蹊徑從看似波瀾不驚的問題中挖掘出新意。對于我國高三學生而言,課業日漸堪緊,想要紛繁復雜的社會現象中發現法律問題,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其中重要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法律問題是復雜的,更是因為法律問題是動態的,處于變動之中。針對某些問題而言,在過去是法律問題,但現在卻不是法律問題,或者過去不是法律問題但現在卻是法律問題。針對此,我們學生就應該發揮創造性思維,對問題進行思考,進行仔細鑒別。只有將真正的法律問題揭示出來,才能夠使得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得到表現出來,并且激發學生的積極性?;诜▽W法律問題而言,真正的法律問題可以被看作為法律沖突,指得是關于法律要素之間的矛盾,法律要素指法律的構成理論、法律規范和法律實踐的法律要素,如法律概念、法律原理、法律制度、法律規則、法律習慣、法律慣例、法律理想、法律技術、道德、政策等。如果法律要素之間沒有矛盾或者基本沒有矛盾,那么就不存在法律問題。具體來說,法律要素之間的矛盾包括:法律理論之間的矛盾;法律規范之間的矛盾;法律實踐之間的矛盾;法律理論與法律規范之間的矛盾;法律規范與法律實踐之間的矛盾;法律理論與法律實踐之間的矛盾;政策與法律的矛盾;道德與法律的矛盾等等。上述這些矛盾能夠激發學生無限的想象空間,能夠揭示出學生豐富的想象力??偟膩碚f,針對同一性質的法律事務中,在社會發展的不同的歷史時期,可能會有某種法律理論得到更多的人支持,成為主流的、占據支配地位的法律理論。這也是法律中的正?,F象。法律規范和法律實踐的情形也是如此。具有創造性思維的學生才總是能夠在紛繁復雜的法律現象中,由表及里,揭示問題的本質。另外,法律各要素之間互相影響,呈現出動態的過程。法律問題不斷消失,又不斷涌現。及時發現、揭示、提出新的法律問題,也需要創造性思維。當然,培養學生發現法律問題的能力,只能建立在扎實的法律概念、法律原理等法律基本功基礎之上。
四、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培養創新思維能力
在一般學生看來,對思想政治教育的認知存在一定誤區,普遍認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種固定的思想教育模式,缺乏創新性,不足以培養自己的創新型思維。事實上,學生創造力形成的過程中,思想政治教育發揮著不容替代的作用。其中創造性思維和發散性思維的辯證統一,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有機整合。因此,對于高三學生而言,可以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培養自身的創新思維能力,第一,擬設,思想政治的學習中,學生借助教師的假設問題進行思考,著重培養自身的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事實上,擬設的環境是教師提供的,但是完成擬設整個程序及最后的結果都是由學生完成的,由此說明,學生自身是課堂的主體,所以對于我們學生而言,按照主人公的地位將自己巧設在問題的情境中,能夠在某種程度上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和創新意識,并在某種程度上激發學生的熱情,進而提升學生的素質及創造能力。其次,列舉,學生依據教師對教材中理論和觀點的分析,深入思考這一理論知識,目的在于培養學生思維的求同性和深刻性。最后,學生應該善于比較,在學習的過程中,學生應對思想政治中的相關知識進行比較,利用比較分析法培養自己創新型的思維方式,激發自己的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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