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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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合同

法律咨詢合同范文1

論文摘要:行政合同旺盛的生命力決定了其必然存在于廣泛的行政治理領域。行政合同具有行政性和契約性兩大基本要素,行政性與契約性的良性互動是行政合同的生命意義之所在。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治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一方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盡管行政合同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仍有爭議,但是,現代行政治理需要行政合同,且行政實踐中大量行政合同被廣泛應用,并對各國經濟發展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這是不爭的事實。

一、命令行政向合同行政的轉變

任何行政合同的內容都必然涉及國家和社會的公共事務。由于行政主體在行政合同中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因而,行政合同不論是在行政主體之間,行政主體與其所屬機構、工作職員之間,還是在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簽訂時,均顯示出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合同行為時享有一定的優益權,這一現象學理上稱之為行政主體的行政特權。法國行政法視行政性為行政合同的第一內在屬性,行政機關享有法定的單方特權,這種特權的行使無需向行政法院申請判決,更無需同相對方協商,只需建立在行政機關對于“公共利益需要”的主觀判定上即可。

英國20世紀70年代推行的歐洲最為激進的政府改革,改變了階層官僚管制方式,將政府合同作為實現公共服務職能的普遍方式和管制職能的重要手段,從所謂的“行政國”轉型為“合同國”。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可稱是從命令行政向合同行政轉變的過程,并廣泛使用“承包”或“責任制”作為行政合同的表達方式。承包或責任制不僅限于農村土地使用權改革和城市國有企業改革,而且還擴展到國民經濟治理以外的其他行政治理領域,如行政機構使用協議方式治理環境保護、社會綜合治安治理等。政府出讓行政特許權、出讓國有資產使用權,還有已被納進公共財政制度改革的政府采購合同,都普遍采用了合同方式。合同法律制度在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的廣泛滲透與推行,必然對在社會生活中確立私法觀念和合同精神產生影響。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反映了對人的意志自由本質的尊重,保障了當事人以合同形式從事各種活動時的意志自由,以對抗國家權力和他人的非法干涉,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同等、自愿、老實信用等契約精神。在行政合同中,行政特權與意思自治是并行不悖的。

我國的行政合同法律制度還不完善。在行政合同權利義務的分配上,存在著極大的不公道性:行政相對人處于弱勢地位,往往***接收一些不公道的條件,特別是在政府與國有企業的承包關系中,企業的義務多得超乎異常。更有甚者,行政主體以公共利益為名,濫用特權或侵害相對方的個體利益;混淆自身利益與公共利益,以自身利益取代公共利益。

二、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契約性

政府的主要職能在現代社會是實現社會公共利益,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行政合同則是政府以公共利益為目的而干預社會經濟的重要方式之一。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為了實現其目的,不可避免地要將自己的權力意志滲透其中,因此,行政合同的性質之一就首先表現為行政性。

第一,行政合同的主體特征表明了強烈的行政性。行政合同的主體與民事合同的主體不同。行政合同的主體一般都有行政主體作為至少一方確當事人。行政主體包括了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它是作為一種上風地位確當事人簽訂行政合同的,而不是以機關法人即同等民事主體的身份成為合同當事人的。而行政主體的上風地位就表現在它是擁有行政職權確當事人,這也表明了行政合同始終是與行政職權聯系在一起的。

第二,行政主體一方享有“行政優益權”。行政機關對其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簽訂的合同,可以根據國家行政治理的需要,單方依法加以變更或解除,但作為當事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享有單方面的變更和解除權,這就是“行政優益權”,它也體現了行政合同強烈的行政性。國家為了保障行政機關有效地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往往賦予行政機關很多職務上的優益條件,以保證行政合同制度的正確執行。行政優益權也要受到嚴格的限制。首先,這種權力的行使必須是于法有據,不能違法越權行使此種權力;其次,必須有合乎合同原則的理由、情況出現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給予公道的賠償。

第三,行政合同是以業已存在的行政法律關系為基礎,是實現具體的行政法律關系的行為形式。行政合同訂立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國家的行政治理之需要,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訂立行政合同圍繞的目的始終是如何實現行政治理的目標,履行行政機關的職責,行政法律關系是他們訂立行政合同的基礎。行政合同所確立的雙方之間的特定的法律關系要受到當事人之間已經存在的行政法律關系性質的制約,有什么樣的行政法律關系,就會有什么性質的行政合同。如政府與相對人之間才有可能簽訂政府采購方面的行政合同,私人之間就不可能簽訂。行政合同的行政屬性不僅表現在合同與賴以建立的行政法律關系上,還表現在行政合同是將這種行政法律關系通過合同的形式具體化、特定化,使雙方當事人之間在合同所涉及的特定事項和范圍內,建立起一種具體的行政法律關系,終極實現行政目的。

第四,行政合同是執行公務或履行行政職責的手段。行政合同總是與它在整個執行公務或履行行政職責的過程中的地位、作用和目標相適應的,它必須按照行政法的規定和行政法律規則而簽訂和履行。行政合同的興起是政府治理方式從“硬性行政”到“柔性行政”轉變的重要標志,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實現行政治理的目標。行政合同是一種具體的行政治理行為,是一個特定的法律行為,而不是泛泛意義上的行政治理。

行政合同的另一個重要的性質表現在它所具有的契約性之上,這也是行政合同與其他行政行為的主要區別。行政主體在執行公務時需要與相對人相互協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后才能實施。行政合同主要通過訂立契約的方式將國家所要達到的目標固定化、法制化,并用合同規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比單方面的行政行為更能充分發揮相對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具體表現在:

第一,行政合同以契約的形式確立行政主體和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由于行政機關與相對人選擇了契約的形式來確立彼此之間的法律關系,那么契約就應當成為規定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基本框架,對于雙方確當事人來說就應該按照合同來行事,處于上風地位的行政主體固然享有“行政優益權”,但這項權力并不能被濫用,要受到嚴格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行政主體也應該和相對人一樣受到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的約束,不能隨意違反合同,應該恪守誠信原則。

第二,行政合同的訂立需要貫徹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意思自治原則是民法中的經典原則之一,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則。在行政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合同的條款、內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原則上不能由一方將自己的意思強加于對方當事人。行政合同的內容涉及個人利益和與行政職權相關的利益兩個方面。對于前者,當事人當然可以自主選擇,題目主要在于對后者來說,與行政職權有關的權益可否進行協商。筆者以為,這需要進行具體分析,就其中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來說,在

——職權的行使方式、手段、期限、具體目標等方面有一定的自由度,這種自由度就給雙方當事人自主協商提供了客觀的可能性。可見,從行政合同所涉及的內容上看,固然有些條款會受到法律規定與行政機關行政優益權的限制,但仍然可以有雙方當事人協商的余地。

三、完善我國行政合同的思考

1.建議正在醞釀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中單列一章專門規定行政合同

有關行政合同的立法應當涵蓋下列內容:行政合同的含義、原則、成立要件、行政合同的無效、行政主體在合同中的地位、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補償、違約責任、爭議糾紛的處理等八個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題目的意見(試行)》的第1條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職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治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而學術界的通說是:行政合同這種具體行政行為是雙方行為。不知立法者是無意的,還是確實不知道,而把“行政合同”排除在“具體行政行為”之外,乃至于行政訴訟范圍之外。立法上的錯誤輕易造成理論的混亂和無謂之爭?,F在有的學者已就行政合同是雙方行為還是單方行為展開了質疑研究。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筆者以為這個定義下得比較科學寬泛,不會導致理論和實踐上的裹足不前。

2.完善行政合同的司法救濟制度

我國的司法救濟制度可鑒戒國外的一些經驗。法國具有獨立的行政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德國在聯邦和州設立行政法院,在《聯邦行政法院法》和《聯邦行政訴訟法》中具體規定了行政訴訟制度;英國通過普通法院和各種行政裁判所進行行政訴訟。行政合同糾紛可以適用調解,這是由于行政合同是基于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這種合意成了對行政合同糾紛進行調解的法律基礎。建議修改《行政訴訟法》,在行政訴訟法中專門規定解決行政合同糾紛的特別規則,包括答應行政機關的條件、調解原則、舉證責任、確認合同效力以及對合同責任處理的判決形式等,這些要與醞釀中的《行政程序法》中的規定相一致。

3.加強預防行政合同訂立及實施中的***

目前,行政合同的訂立方式主要有三種:招標、拍賣、直接磋商。這幾種方式在我國的實踐中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弊病,在實施中一定要留意預防***。建議逐漸取消直接磋商,由于缺乏透明度,任意性太大。重點運用招標、拍賣的方式,但也必須加強監控。行政主體若在招標時泄露秘密、觸犯刑律的,應當受到刑法處罰。

參考文獻:

劉志堅,程雁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法律咨詢合同范文2

本辦法適用的考核對象為全市行政村(居)法律顧問。

一、考核內容:

(一)提供法律咨詢

1.參與重大議事會議,為所議事項把關,提供法律意見

2.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3.為基層組織管理活動的合法性提出意見

4.為經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

5.參與基層環境保護、鄉村治理、掃黑除惡工作

(二)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

2.為村干部、村民及外出務工人員進行法律培訓、上法治課等活動,每季度不低于一次。

3.配合開展普法教育活動,指導村(居)委員會建立法治宣傳欄。

(三)合同審查

招商引資、土地流轉、專業合作社、公司+農戶、土地征收與補償、房屋拆遷等工作中的合同進行審查把關,參與相關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

1.義務為當地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做到邊解答邊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

2.指導、幫助群眾申請法律援助。

(五)參與疑難復雜糾紛調處化解

參與人民調解組織的調解糾紛工作,對法律關系復雜、疑難、重大等案件的調處提供調前法律咨詢或直接參與調解。

(六)工作日志等材料詳實齊全

村(居)法律顧問每月至少到服務村(居)走訪一次,認真做好日常工作的記錄,有專門的工作臺賬,能夠全面反映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情況和工作量,相關材料詳實齊全。

二、考核方法:

(一)先由各法律服務機構按照要求自評。

(二)各村(居)對法律顧問工作按照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進行評定。

(三)鎮(街道)司法所組織指導村(居)組織、人大代表、相關企事業、群眾代表進行測評,并按照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進行評定。

(四)司法局進行年度綜合考評并確定等級。

(五)司法局對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服務質量進行不定期回訪,并將回訪結果運用到年度綜合考評中。

三、工作要求

1.各司法所要利用各種有效方法,向村(居)干部宣傳駐村法律顧問的重要意義,統籌安排、督促法律顧問工作,使村(居)顧問在深化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獨特作用,共同構建和諧穩定的法治環境。

法律咨詢合同范文3

“您好,請問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是多少?”

昨天下午,我正在律所參加一個培訓。微信推送一個新好友添加提醒,對方說是同學介紹過來的,我就同意了。他沒說自己的姓名,直接發來一條消息:“您好,請問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是多少?”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不回答,顯得自己很高冷;回答,自己還要專門查一下。具體數字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從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上能夠查到。

這類問題的特點是:能輕易從網上或書籍中得到專業權威的答案。

能百度的問題,百度一下;能谷歌的問題,盡量不要問人。自己能輕易解決的問題,盡量不要問律師。

2休息時間問的問題

“深夜打擾了,我能咨詢您個問題嗎?”

審查完一份合同,已經凌晨了。剛躺在床上,手機響了,一個陌生的號碼。對方介紹說自己是我某位朋友的朋友,希望能咨詢我一個問題。我當時很累,就說了句:現在很晚了,明天早上你打過來吧。第二天整天對方都沒有打過來,直到晚上十點多手機響了。我看是昨天的那個號碼,直接掛掉了。

這類問題的特點是:咨詢的時間不合適。律師的工作強度大,時常需要加班到深夜。疲憊不堪的情況下,接到這種咨詢電話,即使是顧問單位,多數律師的內心也是崩潰的。

你都知道是深夜了,還好意思打電話過來咨詢問題。

3不尊重律師的問題

“我把我的問題說一下,勞煩您看下?”

上次參加讀書會,認識了一些書友,相互加了微信。當天晚上,一個書友發來一條消息:我把我的問題說一下,勞煩您看下。我回復:好的。接下來,對方連續發過來十多條信息,還有三張合同的圖片。我真想回復一句:你就不能把問題全部寫好,一段話發過來嗎?合同你就不能發個電子版嗎?

這類問題的特點是:刷屏,不尊重律師的時間。微信咨詢最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當事人刷屏。對方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可能比較急切。無論如何,刷屏是不太合適的。此外,你如果需要律師幫你看份文件,發個電子版吧。你拍張圖片過來,律師怎么給你認真修改。

法律咨詢,拒絕刷屏,有話好好說。

4律師也不知道的問題

“老徐,你說在哪個地方買房子比較好?”

這是今天剛發生的事情,也是促使我寫這篇文章的直接原因。一個初中同學,去年結的婚。孩子還沒出生就開始考慮以后孩子上學的問題了,問我在哪里買房子對孩子以后上學比較好。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發財了吧,房價這么高你都考慮買學區房了。

這類問題的特點是:律師也不知道。律師不是百事通,他們只是比較擅長法律問題。就算是法律問題,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的專長,也有自己不了解的領域。你別指望從一個刑事律師那里得到公司上市法律問題的錦囊妙計,更何況是在哪里買房子的問題。

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咨詢律師,最好是法律問題。

5可能觸犯法律的問題

“律師,能幫我起草一份文物買賣合同嗎?”

這是一個我在律師論壇上看到的故事,我慶幸自己沒有遇到這樣的法律咨詢。當事人要求律師為他起草一份買賣合同,律師滿口答應。對于律師來說,起草合同是非?;镜募寄埽螞r是比較常見的買賣合同。問到標的物的時候,當事人說是他從一個農民手里淘來的,找人鑒定后發現是國家二級文物。現在有買家想買,為了保險他想簽訂一個書面合同。

這類問題的特點是:可能觸犯法律。律師常和法律打交道,對這類問題極其敏感。曾經看到一個笑話說:“不知道如何賺錢?看看刑法。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里?!?/p>

法律咨詢合同范文4

 在這一年的工作當中,法律中心在訴訟案件、非訴業務、合同審查、糾紛防范以及制度建設和業務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較大的成績,截至200*年12月1日共辦理各類案件138件,其中訴訟案件62件,非訴案件76件;共審查起草各類法律文書185件;共清回欠款140余萬元;根據集團實際需要依法出具各類法律建議書和法律意見書52份;根據集團內部“立法”要求代為起草規章制度8份;完成三項集團科研課題,發表業務研究類文章二十余篇;受理集團內外法律咨詢數百起。

 一、案件總數138,基本與去年持平(去年136),訴訟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聞官司17件,經濟糾紛增幅較大達到19件,占訴訟案件總數的31%,其中勞動爭議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訴案件76起,與去年持平。

 案件特點:

 1.案件總數及案件分布情況與去年大體一樣,以新聞訴訟和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為主,總體情況與去年相比沒有太大的變化,這也標志著法律工作進入一個平穩發展的階段;

 2.經濟糾紛數量增加,表明集團多樣化經營的深入發展急需市場準則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經濟糾紛案件多為經濟欠款引發,類型單一且多為歷史性糾紛,因為周期長的原因我方勝訴后往往執行困難,而我方被訴則情況相反。

 3.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反彈,這說明勞動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層問題需要解決,僅僅通過個案的處理不能全面解決問題。23起案件中1起是物業管理公司所屬人員產生的糾紛,1起為新聞大廈所屬人員產生的糾紛,其他均為老報業發行公司產生的糾紛,這說明老報業發行公司前期的用工存在較大問題。上述案件除新聞大廈的案件正在處理外,其余的均作了妥善處理。

 4.非訴案件成為法律中心工作的半壁江山,非訴業務成倍增長,非訴糾紛和公司改制、注冊等業務增多,個案的復雜程度明顯上升,很多已經超過訴訟案件。法律咨詢成為日常性工作的重要部分,受理集團內外各類法律咨詢數百起。表明法律中心的職能已經由簡單的處理糾紛轉變為糾紛防范和全面服務。

 二、合同審查

 截止200*年12月1日,共起草、審查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185份,比去年同期(150件)增長23.33%,涉及標的額246,286.00(僅限于有標的額的和較易統計的法律文書);涉及分社(記者站)、子報刊、物業管理公司、發行公司、信息產業公司、新聞大廈、辦公室、物品采購部、基建處、計財處、審計處等我方送審主體。

 特點:

 1.在起草、審查法律文書的同時,還積極參與相關的招投標活動以及合同糾紛的和解談判活動,體現了全面參與的原則,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報社(集團)的權益。

 2.繼去年公布第一批合同示本后,今年又公布了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十余份合同示本,對集團各部門、單位規范簽訂有關合同提供了依據,同時也提高了簽約效率。

 3.為強化監審力度,我們制定了《收查已審查合同一覽表》,在人手有限的情況下,著重對重要部門、重要事項的重要合同進行了跟蹤收查。該項工作的開展,保證了《若干規定》的全面實施,開始逐步體現合同審查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清債工作

 今年清債辦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欠款的移交數量低、債權質量差,費用特別緊張。但經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回款額達到了140萬元,基本完成預定工作任務,減少了報社的損失,對報社相關部門的規范經營起到了促進作用。

 四、法律建議和內部立法

法律咨詢合同范文5

為了促進企業依法經營,推動法治*建設,為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市經貿委、市企業法制工作協會于近期聯合組織了“送法律進企業”之企業法律咨詢與風險防范系列活動:

一、企業的期盼

隨著我國新的涉企法律不斷出現,新的產業政策不斷調整,企業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尤其是法律政策環境也在不斷變化,這就要求企業必須要更新知識、掌握本領,不斷適應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的新要求。因此,諸如《勞動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眾多涉企法律企業急需了解掌握。在此基礎上,法律風險防范、控制與化解的機制建設,也是企業所迫切期盼的。

當前,我市企業法制建設雖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由于企業普遍缺乏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企業法律(顧問)專門人才,以及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的機制建設尚處于建立健全的初始階段,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想用法制護航自己的發展,就迫切需要政府和社會力量來幫助服務。

我市大多數中小企業目前尚未設立專門的企業法務部門,1000多個規模以上企業,特別是100戶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規模較大,對企業依法經營管理與法律風險的防范的要求高,現有的法務人員隊伍、制度機制建設也亟待建立健全和加強提高。企業提高依法經營管理水平和防范化解企業法律風險的內在要求與滿足這種需求的服務同等迫切。

二、送法律進企業。

市經貿委、市企業法制工作協會,解放思想,創新服務,組織長期從事企業法律實務的律師、企業法律顧問走進企業,開展企業法律咨詢與風險防范推介活動。

(一)走進企業,舉辦企業現場法律咨詢。

從3月22日開始,到目前為止,企業法律實務咨詢宣講團,深入金湖、盱眙、漣水、楚州等縣區企業以及市屬重點企業開展咨詢宣講活動20多場。與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就企業各個管理崗位上所涉及到的普遍關心的法律層面上的問題進行咨詢,咨詢采用一對一的互動形式,釋疑解難,介紹實務操作的經驗,收到了積極的效果。

安邦集團、*電信公司、華能電廠、金湖輸油泵有限公司、市井神鹽業有限公司等我市50多家大中型企業圍繞《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產品質量法》等在經營管理中常遇到的法律進行了咨詢。如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違章操作導致的工傷如何處理?約定仲裁可否?意向書是否有法律效力?還有格式合同、承攬合同、業務外包以及知識產權、民事法律等等約100余條問題,其中以勞動合同法和合同法等熱點問題居多。法律實務專家對企業提出的這些問題都一一作了精辟的解答,并提出合理建議。

企業普遍認為通過咨詢會,得到了啟發和提高,解決了他們工作實踐中的難題,提高了他們依法經營工作的能力。

(二)宣傳和推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

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是企業管理的系統工程?!八头蛇M企業”活動每到一處,都通過案例對企業風險控制業務流程進行實務講解,使企業管理者,特別是高層管理者開闊了視野,增強了防范意識,促進了他們依法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共宣講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控制講座20多場,聽課人數累計400多人。有的企業深受啟發,正在建章立制,推動企業長效管理。

三、成效明顯,企業與社會雙贏。

這次活動從企業層面上看:一是增強和提高了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意識和能力;二是推動了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控制與化解的制度和機制建設,從根本上保證了企業發展的“固本強基”;三是直接服務、解決了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實際問題,推動了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法律咨詢合同范文6

(一)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職能發揮充分。制定印發了《關于成立縣執行工作部門協作聯動領導小組的通知》《關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點,轉發了《市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調查報告》,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了公布。6月16日召開了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0年依法治縣工作要點、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縣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了全縣第二批縣級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牽頭組織開展了全縣法治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向依法治市辦上報了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情況匯報、依法治國辦對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查反饋問題縣整改報告和法治建設調研報告。邀請省委黨校教授以民法典為內容對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專題輔導講座。聯合縣融媒體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堅、方言神曲》微視頻,得到上級部門認可,被省委依法治省辦采用并報送至中央依法治國辦。

(二)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3次。協助縣編辦對擬賦予鄉鎮和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和縣檔案館、社保中心等21個涉改參公事業單位重新認定進行法制審核。對縣機要和保密局、檔案局、交警大隊、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隊等16個部門和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進行了審查。制定下發《縣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對全面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個單位46項、第二批10個單位38項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裁決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行政裁決有關事項的通知》,各部門對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決清單,及時梳理行政裁決事項。完善政府重大決策前法律咨詢審核機制,審核《關于全面加強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協議3份。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對水務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擬定的《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城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等11份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組織各部門全面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評查范圍、標準、方式、步驟及時限要求,對案卷評查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間,《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間我縣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有關事項進行了要求,并將聯系電話、郵寄地址進行了公布。開展行政復議調研,下發《關于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為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份。對各部門、單位2019年行政執法案件進行了統計,并督促在行政執法公示系統公布2019年度數據及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制定《縣行政執法信息公示辦法》《縣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辦法》等4個辦法,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制度規范,召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學習推進會議,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進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確行政執法監督投訴受理范圍、不予受理情形,并對全縣投訴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進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6月12日圓滿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創建項目評審。

(三)“七五”普法扎實開展。以“法律八進”為主渠道,廣泛開展各類普法學習宣傳活動。印發了《關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縣“七五”普法攻堅年活動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開展普法趕集活動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開展普法星期五活動的通知》,開展了覆蓋8個鄉鎮、65個部門單位的全縣法治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工作,拍攝“七五”普法專題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終期檢查驗收。通過組織集中學習、發揮“司法”公眾平臺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學雷鋒志愿服務月”“國家安全教育日”“進村入戶走訪幫扶”“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等活動,廣泛開展了憲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務條例以及行政執法、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參加了6月5日全縣舉行的環保集中宣傳活動,印發《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單行本5000冊。至目前,共組織法治宣傳教育活動30余次,設立法律咨詢點70多個,現場接受群眾法律咨詢100多人(次),印發疫情防控宣傳資料20000余份,其他各類宣傳資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眾平臺各類信息、資訊240余篇,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在育才中學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處,設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塊、法治宣傳牌和法治展板23塊。

(四)人民調解工作有序開展。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緊盯“四個突出”,積極化解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農業農村、復工復產等重點領域、重點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糾紛。結合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開展法治扶貧專項行動,深入貧困村、貧困戶摸排矛盾糾紛。按照“普法+調解”的模式,積極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糾紛562件,成功調處544件,調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基層社會治理“三中心一網格”建設實施意見》,制定下發了《縣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整合資源,升級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務、鄉鎮便民服務事項為一體的綜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務中心,實現讓群眾只進“一扇門”、辦理“所有事”的目標。持續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下大力氣解決了清泉、陳戶、大馬營司法所的辦公用房問題,為司法所改善了辦公環境,統一了標識和內部設置,司法所規范化標準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積極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經濟損失130余萬元,接待來訪來電法律咨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見210余條。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發揮社區矯正監管中心職能,及時督促各司法所落實“雙八任務”,提升了對社區矯正對象教育矯治和幫扶成效。強化社區矯正對象電子監管,實現了在冊列管90名社區矯正對象手機定位、1名社區矯正對象“手機+腕帶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區矯正對象未進行電子監管。利用“法律八進”等載體,大力開展《社區矯正法》宣傳工作,發放《社區矯正法》宣傳彩頁1000份。積極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學習《社區矯正法》10場次,實現了社區矯正對象學習全覆蓋。今年以來,共接收社區矯正對象58名,解除社區矯正對象35人,撤銷緩刑1人。嚴格落實“七回訪”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滿釋放人員動向,實現了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摸排全覆蓋,真正做到了情況明、底數清。2020年以來,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74人。

(七)基層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監管得力。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律師依法依規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格落實《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五項制度》。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期間法律服務活動,組織企業律師服務團為民營企業開展了一次免費全面法治體檢,舉辦法治講座1場/次,提供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意見建議18條,為企業職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61人/次,辦理案件2件。深入縣礦山企業、工業企業、農牧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快遞企業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工作,進一步完善了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和體檢檔案,并幫助用工企業修改、完善勞動合同10余份。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落實,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在全縣117個村實現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建立了126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條。2020年以來,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共辦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詢860人次。

(八)公證社會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公證社會服務能力,及時公布《關于縣公證處暫時停止現場業務辦理的通告》,引導群眾通過電話、微信、QQ等“不見面”方式咨詢、預約公證業務,確定專人負責解答咨詢,及時開通公證云在線申辦系統,讓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申請辦理公證。開通公證快速辦理綠色通道,對與疫情防控有關的事項以及醫務人員、防疫人員、軍人、武警官兵、企業等的緊急需求,為其優先辦理。助力脫貧攻堅,辦理精準扶貧合同公證,為小微企業及時申請精準扶貧貸款提供便利。強力推進賦強公證辦理,與人民法院、各商業銀行多次召開聯席會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減輕法院受案壓力。為破解銀行催收難題,為農業銀行甘州支行和民樂縣支行辦理了送達公證。截止目前,已辦理公證案件423件,辦理公證事項涉及金額1.2億元,解答法律咨詢1500人次,為經濟困難群眾減免辦理公證33件,電話預約服務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公共法律服務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二是法治政府建設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社區矯正工作管理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務規范化服務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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