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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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文1

【關鍵詞】國有資產 管理模式 改革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國有資產的規模在日益擴大,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現有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新的適合我國國情的,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

一、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類型

“深滬”模式?!吧顪蹦J剑铋_始是由深圳在1992年成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第二年,上海也成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形成了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三個層次:即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國有資產控股、參股企業。該種模式是為了適應我國國有經濟的發展而形成的一種國有資產管理模式。隨后,其影響力波及到了我國的大部分地區,包括十幾個省、市、自治區。

“一體兩翼”模式?!耙惑w兩翼”模式,即指以財政部門為主體,國有資產管理局和稅務局為其兩翼,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我國在1998年以前,包括中央政府在內的大部分地區都實行該種模式,有效地實現了“國家所有,分級管理”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

“98”模式?!?8”模式,即將國有資產出資者的所有權通過不同的政府部門來行使,取消了專門管理國有資產所有權的機構,它是伴隨著1998年我國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撤銷和合并而形成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在“98”模式中,是一種新型的“五龍治水”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即由財政部,國家計劃經濟委員會,經濟貿易委員會,組織部、大企業工業委員會和勞動部來共同管理國有資產。

二、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現階段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做了很大程度的改革,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

在政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所有權和經營權不分。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是政府,而國有資產的經營者則是企業,但大多數時候政府卻直接下令經營管理國有資產,此舉不利于企業對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政企不分。我國政府作為公共服務性政府,應當把社會管理職能作為自己的首要責任,提供公共產品,但政府在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的時候卻把企業當成了實行其責任的工具,使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因此有時候企業也會不堪重負。

在企業方面則有以下不足。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按照我國公司法,董事會決策作為公司的“謹慎決策”,能保證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效率。而政府行為在我國國有企業決策層面上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這并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的監控體系不健全。即沒有建立起以董事會為中心的監督控制體系,導致各種有效的監控手段失去了其應有的作用。公司職工及其激勵機制不完善。

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未能建立完整的國有企業市場退出機制。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

三、改革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對策

本文在對前人研究進行綜述的前提下,提出了改革現有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必要性的觀點,嘗試性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見解和建議,對如何進行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改革和發展作了進一步的思考與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議。

確立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改革目標。實現政企分開、兩權分離,使國有企業徹底市場化,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而民營化是實現這一目標的路徑。通過股權轉讓、企業拍賣等形式,將國有企業的股份出售給戰略投資者或投資伙伴、公眾和金融機構投資者,使國有資產合理退出,使國有資產從企業形態轉化為貨幣形態,從而實現 “抓大放小”,縮小“控制跨度”,形成國有企業的良好治理。

對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適當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在縱向方面上,有兩級管理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且地方應當服從中央;在橫向方面上,對企業的財務、業務和人事則應當分別設置相應的管理機構,應以財務管理為重點。各國均有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機構,其主要負責國有資產中的財務管理。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立法監督。任何資產的管理都應當以法律為基礎,依法管理國有資產,不僅保持了管理的連續性,同時也明確劃分了管理主體相互之間以及管理主體與國有資產運行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確定了各自的職責和權利范圍,使國有資產的運行具有較高穩定性。依法進行國有企業改革則提高了改革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不僅能夠有利于改革的順利進行,最重要的是,提高了國有資產管理的權威,同時穩定社會環境。當前我國國有資產管理立法最權威的法律是以國務院令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其他的則全是部門規章。由于立法層次低,同時各部門自行立法,更導致了部門間的利益爭奪,加劇立法的不統一,相互問難以協調甚至發生沖突。同時對一些立法難點卻又都避而不談。因此,要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層次,樹立法律權威,以立法形式明確國資委的責任、權利和法律地位,規范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成為了當務之急。

總之,對我國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應當從我國實際出發、與時俱進,在積極借鑒外國成功的國有資產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探索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有國際競爭力的,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的新體制。

參考文獻:

[1]竇喜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講解[M].新華出版社,2007.

[2]黃慶華.我國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研究[M].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

[3]陳寶明.國有企業之路[M].蘭州大學出版社,2007.

[4]林永經,邱元拔.國有資產管理學[M].遼寧人民出版社,2010.

[5]瞿志華.論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架構[N].中國經濟時報, 2008.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文2

關鍵詞 國有企業改革 國有資產管理 資產法制化 內控風險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國有企業改革早已被列入政府年度計劃,在對其改革項目中,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是其重點之一?;趪衅髽I當前存在各種各樣的現實問題,故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形式也是多樣的,都在不同程度上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有著嚴重的影響,亟待予以完善。

二、當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不足之處

(1)資產結構不完整。首先,政府既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也是其實際支配者,而國企或事業單位既是國有資產的實際使用者,又是其經營者;從獨立支配權來看,前者較大,而后者并無。其次,政府所履行的職能是“雙重”的,是社會公共管理權和國有資產管理權的集合,既是國有資產所有者,又是社會經濟的管理者,因此對其準確定位較難,且難以規范兩種權力的行使,這是造成管理混亂的根本原因。再者,國家劃撥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給企業,既侵害國有資產產權,又致使其產權結構無法確定,這是地方政府或國企機會主義產生的本質根源。此外,政府在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能時,對國企提出一些非經濟性目標,將部分政府職能“轉嫁”,而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政府的越級管理行為,也影響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致使無法達成資產管理目標。

(2)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制度缺陷是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缺陷的主要問題之一,而現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體系不健全的主要表現為范圍以及方向并不明確。具體地說,我國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并沒有制定專門的法律,僅僅是在部分相關法規中分散性的提到國有資產管理,諸如《公司法》《物權法》《證券法》等。上述法律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范以及所闡述的調整范圍都不統一,導致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效能長期停滯不前。其次,目前,我國所出臺的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的一些條例或政策也是極為分散,而且對現有經營性抑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都多為原則性規定,特別是鮮少看到轉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相關條款。

(3)創新意識不齊備??陀^而論,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及其相關部門普遍缺乏對國有資產的清晰認識,致使管理目標并不明確。其具體表現為:一是不重視國有資產監管。管理者往往多重視有形資產而輕無形資產;重國有資產使用而輕其監管,致使其大量閑置、損毀、流失,國有資產使用率大降,更枉論保值增值。二是對市場經濟背景下的國有資產認識不足。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部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故步自封,乏于創新,思維局限,鮮少在國有資產監管中運用先進資產管理理念,致使國有資產規模、結構、效率和質量都日趨下降。

(4)機構設置不獨立。我國設有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下文簡稱“國資委”),地方政府也設有“國有資產管理局”,但它們都從屬于國家財政部,其職能權力并不獨立,由此反而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形成了一種束縛和制約?,F實中的國企單位,并非所有單位都設有資產管理機構,這是國有資產管理低效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即便是國企單位設有資產管理機構,也多因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無法對財產形成切實有力的保護;有些國企單位更因為職務分離不徹底,而導致大量國有資產從中流失。例如,2014年,“國家審計署”針對11家央企的財務狀況所披露的2012年度財務審計結果表明,某集團在既未按規定程序實施可行性研究和上報集團董事會審批,也未報請發改委核準的前提下,私自和境外3家公司聯合開發3個境外礦山;其合作時間分別為:首次是2003年11月;第二次是2006年7~8月;第三次是2008年2月~2012年底,該三次項目累計投入7.7億元、14.4億元、33.56億元,終造成虧損各為5.2億元、2.73億元、23億元。由此可見,在機構設置缺陷的背景下,國企單位往往很難按照既定權限或程序履行“集體決策審批制”或“聯簽制”,從而極易威脅國有資產安全。

三、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工作構想

(1)提倡全面實行法制化管理。即以法律、制度手段的有效結合為途徑,嚴樹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使其更具權威性,進而使國有資產管理更趨于法制化。倡導法制化管理,構建國有資產管理法律體系是改善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缺陷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有利于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反過來說,強化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對國有資產管理法律體系予以規范也是必然條件。借由明確國有資產配置、程序和具體方法,可使國有資產管理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進而更加規范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2)完善內控與風險管理機制。完善國企內部控制制度以及風險管理機制,對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以及風險防范能力,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是極為有利的。為此,國企除了增設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之外,還要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以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所以在實踐中,不僅要強化財產登記以及各種資產、文件資料等實物保管,重要文件資料應留備份;定期盤點并檢查賬目是否相符,發現誤差應及時分析原因,明確責任;還要對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嚴格執行,明確各機構、崗位職責,形成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對“三重一大”事項按規定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執行。

(3)資產管理推行市場化運作。集中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后,可使金融市場中國有資產的整體作用得以發揮,促其從實物形態轉為價值形態。具體地說,即是要強化地方政府融資約束,對其違規擔保行為嚴令禁止,嚴控貸款期限,對貸款授權制度予以規范,又要加強督促銀行信貸管理。統一運作監管機構,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對非經營性進行運作,使其向經營性國有資產轉變。

(4)優化資產機構派專人督崗。作為國有資產實際出資人,政府應盡少干預國企日常經營,以確保企業獨立法人資格的完整性。此外,作為出資人,政府也應承認并尊重企業獨立、完全法人資格,雖以固定身份參與股權管理,但不過分干涉經營。此外,國有資產管理旨在社會效應最大化,并借此平衡社會功能,因此,政府應把精力多投入公共服務管理,多創造市場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借由所有權分開使用權,降低對國企的行政干預度,促其盤活國有資產存量,實現其保值增值。同時,除設置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之外,還要增設專門的資產管理崗位,并委派專人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詳盡地掌握關于國有資產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以確保其安全,進而促進其保值、增值。

四、結語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國有企業改革中的重點環節,也是其中一個十分繁雜的問題。因其問題所涉甚廣,包括經濟、社會等各大范疇,因此必須立足在各個方面給予及時且有效的處理解決,切莫顧此失彼,并建立健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體制,進而最大限度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以全新姿態面對經濟市場的各種挑戰,切實提高國有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作者單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五臺)

參考文獻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文3

一、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3

二、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制度……………………………………………………4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7

四、國有資產評估制度…………………………………………………………8

內容摘要: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收益、接受饋贈形成的,或者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類財產和財產權利。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產權界定制度、產權登記制度、評估制度等。清產核資,是指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圍內,組織各部門、地區、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界定、估價、核實、核銷、核定等各項活動的總稱。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系的法律行為。國有資產評估是由評估機構根據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國有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

關鍵詞: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收益、接受饋贈形成的,或者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類財產和財產權利。國有資產管理法是調整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過程中因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產權界定制度、產權登記制度、評估制度等。

一、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

清產核資,是指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圍內,組織各部門、地區、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界定、估價、核實、核銷、核定等各項活動的總稱。這是為摸清國有資產的“家底”而進行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一)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關于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正如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1992年印發的《清產核資總體方案》中指出的,在新舊體制轉換期間,由于原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適應新的情況。因而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著國有資產“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資產價值不實,企業經濟效益較低等問題,國有資產閑置、損失和浪費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較為嚴重。這些問題如不及時加以解決,必將制約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對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開展此項工作,不僅能夠摸清“家底”,促進解決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促進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同時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更有利于解決經濟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二)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 

通過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是:國有資產“家底”清楚,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資產所有權界定明確,把應歸國家所有的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軌道;初步進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為今后將土地納入企業資產管理創造條件;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大體相符,努力解決國有資本補償不足問題;國有資產價值總量真實,為按資本金效益考核企業經營成果提供依據;推動資產優化組合,促進閑置資產有效利用;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促進建立健全各項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扎扎實實地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

(三)清產核資的范圍和內容

1、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各地區、部門所屬的各類國有企業和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各級國有企業、單位以國有資產為主體投資舉辦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國內聯營、合資等企業和單位;各類國有金融企業,含銀行機構和各級政府、各業務部門及企業所舉辦的信托投資公司、投資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各地區、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境外企業和開設的各類境外機構;各地區、部門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各種經濟實體;軍隊、武警及其所舉辦的企業和事業單位。

2、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是:清查資產,摸清“家底”;界定資產所有權,明確國有資產界限;進行資產價值重估,解決價值不實問題;對企業占用的國有土地進行清查估價入賬;核實各種國有資金占用量,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制度

(一)產權界定的含義

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此處所謂產權,系指財產所有權以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經營權、使用權等財產權,但不包括債權。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財產屬于國家所有的資產;二是與國有資產所有權相關的,由國有資產所有權權能分離產生的其他產權的界定,即界定國有資產各類經營、使用、管轄主體行使資產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及依法處分權的界限、范圍和關系。 

界定國有資產產權的意義主要表現為:維護國有資產產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便于實現“兩權分離”;為搞好國有資產管理奠定基礎。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應當貫徹“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以及“國有資產依法劃轉”的原則。

(二)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的辦法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依下列辦法處理:

1、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向企業投資,形成的國家資本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后利潤經國家批準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

3、以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全民單位)名義擔保,完全用國內外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或完全由其他單位借款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4、國有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國有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后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6、國有企業中黨、團、工會組織等占用企業的財產,不包括以個人繳納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按國家規定由企業撥付的活動經費等結余購建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三)集體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全民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獨資(或全民單位合資合同)創辦的以集體名義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其資產所有權界定按照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規定辦理,但屬于無償資助的除外;

2、全民單位用國有資產在非全民單位獨資創辦的集體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中的投資及按投資份額應取得的資產收益留給集體企業發展生產的資本資金及其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3、集體企業享受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其中屬于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集體企業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經核定數額后,繼續留給集體企業使用,由國家收取資產占用費;

4、集體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全民單位只提供擔保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但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追索清償或經協商轉為投資;

5、對供銷、手工業、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國家撥入的資本金(含實物)界定為國有資產;

6、集體企業和合作社無償占用國有土地的,應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積和價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費;集體企業和合作社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國有土地折價部分形成的國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中方以國有資產出資投入的資本總額,包括場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企業注冊資本增加,雙方協議由中方以分得利潤向企業再投資或優先購買另一方股份的投資活動中所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3、可分配利潤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各項基金中中方按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職工獎勵、福利等分配給個人消費的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4、中方職工的工資差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5、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按中方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職工的住房補貼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6、企業清算或完全解散時,饋贈或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各項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五)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辦法

1、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現有已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構成股份制企業中的國家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構成國有法人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3、國有股份制企業公積金、公益金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應占的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4、股份制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中外合資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股份制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

此外,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以及政黨;人民團體中占用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六)全民單位之間的產權界定

1、各個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應按分級分工管理的原則,分別明確其與中央、地方、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并經有權管理其所有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雙方約定。并辦理產權劃轉手續,不得變更資產的管理關系;

2、全民單位對國家授予其使用或經營的資產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全民單位之間無償調撥其資產;

3、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相互投資入股,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企業法人的對外長期投資或入股,屬于企業法人的權益,不得非法干預或侵占;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之間可以實行聯營,并享有聯營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權利;

5、國家機關投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應與國家機關脫鉤,其產權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委托有關機構管理;

6、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經批準以其占用的國有資產出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其產權歸該單位擁有。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系的法律行為。

(一)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分類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兩類。前者的法律依據是199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的《關于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三部門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及1996年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后者的法律依據是1995年2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有國家股權的單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應當依照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占有產權登記適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變動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名稱、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變的;國有資產占企業實收資產比例發生變化的;企業分立、合并或者改變經營形式的;等等。注銷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形。

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適用于辦理了占有產權登記的企業,其主要內容是:出資人的資金實際到位情況;企業國有資產的結構變化,包括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國有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等。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企業產權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企業單位的產權登記。對極少數特殊類別的國有資產,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可委托有關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也可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其各自的含義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各類型含義相差不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和資產狀況兩個部分,前者包括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成立日期、編制人數、單位性質等;后者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財產情況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等。

四、國有資產評估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是由評估機構根據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國有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國有資產評估應當遵循獨立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可行性原則。國有資產評估的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一)國有資產的評估項目

1、法定評估情形?!秶匈Y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即法定評估情形:(1)資產拍賣、轉讓;(2)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3)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4)企業清算;(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評估情形。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資產評估,即自愿評估情形:(1)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2)企業租賃(整體租賃除外);(3)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此處所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是指發生上述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資產進行評估或者不評估,但屬于以下行為時則必須進行資產評估:(1)企業整體資產的租賃;(2)國有資產租賃給外商或非國有單位;(3)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4)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當評估的其他情形。

對于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沒有進行評估,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立項、確認的,該經濟行為無效。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按照占有單位的隸屬關系,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不直接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國家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資產評估工作。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規定,負責管理本級的資產評估工作。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下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資產評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有權進行糾正。

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具體由各級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資產評估立項和評估結果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對本行業的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

(三)國有資產評估機構

資產評估機構,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并持有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單位。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才能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機構是社會公正機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不受地區、行業限制,實行有償服務。

國家對資產評估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級的資產評估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經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和監督本級的資產評估機構。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3年修訂的《國有資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申請資產評估資格: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有與開展評估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和固定的辦公地點;

2、具備一定數量能勝任工作的專業評估專職人員,其中會計經濟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機電設備、會計、經濟等各類專業人員分別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占50%以上;專職的評估人員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資產評估專職人員只能在一家評估機構專職從業;

3、直接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必須有30%以上經過省以上國有資產管理行政部門認可的培訓;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等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應在機構內設立專職的資產評估機構,配備專職評估人員;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其所屬關系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資產評估的資格,申請時須提交規定的文件資料。國家或者省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單位報來的以上文件資料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身的條件認真組織審查,通過審查進一步確認申請單位是否具備資產評估工作的條件,對具備條件的機構,發給《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四)資產評估的規則及程序

1、資產評估的規則。根據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則:(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1)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3)按規定的期限完成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4)對委托單位提供的數據材料以及評估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并應有完善的評估檔案保管制度;(5)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如與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6)資產評估機構在執業中發現當事人和有關單位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反映,否則,視同評估機構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7)資產評估機構應以良好的服務質量贏得客戶,不得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承攬業務;(8)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和行業自律性的其他規則。

2、資產評估的程序。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立項。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情形時,應于該經濟行為發生之前,按隸屬關系申請評估立項。資產評估立項原則上由被評估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申報。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經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由申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并附該項經濟行為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文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資產評估立項的決定,通知申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超過10日不批復的自動生效,并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補辦批準手續,國家決定對全國或者特定行業的國有資產進行評估的,視為已準予資產評估立項。

(2)資產清查。申請單位收到準予資產評估立項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評估機構依據批準的評估立項通知書接受評估委托,按其規定的范圍進行評估,對占有單位整體資產評估時,應在資產占有單位全面進行資產和債權、債務清查的基礎上,對其資產、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核實。

(3)評定估算。評估機構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在核實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考慮影響資產價值的各種因素,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選擇適當的評估參數,獨立、公正、合理地評估出資產的價值。資產評估機構在評估后應向委托單位提交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4)驗證確認。委托單位收到資產評估報告書后,提出資產評估結果確認申請報告,連同評估報告書及有關材料報其主管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批準立項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資產評估結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確認工作,分為審核驗證和確認兩個步驟,即先對資產評估是否獨立公正、科學合理進行審核驗證,然后提出審核意見,并下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資產評估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別情況作出修改、重評或不予確認的決定。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價值,作為資產經營和產權變動的底價或作價的依據。

(五)國有資產評估的法律責任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無論被評估單位、資產評估機構,還是資產評估管理機構,若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國有資產占有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串通作弊,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評估結果無效,可根據情節輕重,單處或者并處下列處罰:(1)通報批評;(2)限制改正,并處以相當于評估費用以下的罰款;(3)提請有關部門對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

2、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該評估機構給予下列處罰:(1)警告;(2)停業整頓;(3)吊銷國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利用職權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并可以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由有查處權的部門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

上述機構和人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謝次昌著:《國有資產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呂建永主編:《國有資產管理學》,上海三聯書店2003年版

[3]黃達著:《宏觀調控與貨幣供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文4

關鍵詞:國有資產行政事業單位管理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是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國有金融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等的監管制度。我國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非經營性資產。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管,對于防止國家資產的流失具有重要深遠的意義。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含義和性質

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其含義就是:依照法律確認是國家所有資產,被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以貨幣計量的國家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合。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包括: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國家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落后

國家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規上明顯滯后,沒有跟得上市場經濟下資產管理不斷發展的需要?,F在執行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仍然是1995年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2006年5月份,財政部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迄今為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現行的只有這兩部法規,沒有其他的較高法律效力的制度文件。

(二)資產管理職責不清,監管體制不暢

管好國有資產就需要好的監管體制。我國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一直存在著職責不清的問題。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外部監督不到位,基本上處于空白,沒有全方位、多層次的資產監督機制。

(三)單位領導對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識淡薄

行政事業性單位的領導表現:重外輕內。重外就是注重其外表的形象,輕內就是輕視資產內部管理。因為吃的是“財政飯”,管好國有資產的責任意識非常淡薄。這些領導在思想認識上“重資金,輕實物”,沒有在思想上認識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性,把這項工作放在次要的位置上,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四)資產管理不到位閑置浪費嚴重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是不直接投入到社會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產,是非生產流通領域占用,其特點是使用目的服務性、配置領域非生產性、占用無償性。由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是免費性占用的,因此,許多單位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不考慮資產的使用效果,資產低利用率很嚴重。

三、加強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資產法制約束機制和監督體系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公正合理的法制約束體系和監督體系,是國有資產順利運行的必要保障,是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構建的重要環節。

根據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方向,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必須按照監管原則,組建由宏觀管理、中間管理和實施操作管理所構成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在每個環節的監管手段和方式,都要賦予相應監管職能和權限,提高國有資產監督效率。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有效形式的監督。 這是一個新的課題,國外也沒有 借鑒的經驗。因此,我國應當制定新的方式和方法。如地方政府組建行資產監委員會,負責對所轄的資產進行綜合監督,建立資產管理定期匯報制度,及時的對單位國有資產的各方面的情況得到從分的了解。

(二)建立高效節約的資產使用機制

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過程,是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涉及面最廣最復雜的一個環節。建立一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高效節約的使用機制,是資產管理過程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資產高效使用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

(三)建立公正合理資產處置機制

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是資產管理的最后環節,這環節做得好壞, 直接影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成果:做得好,就能鞏固前面幾環節的成果;做的壞,前面的工作成果也將事倍功半。

(四)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制度執行力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關鍵是制度的執行問題,制度執行的好壞關鍵在領導,所以必須提高領導認識。事實上,國有資產管理的癥結就是制度的執行。

四、結束語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從資產的構建――使用――處置,各部環節都十分重要,在我國的現有的市場經濟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中出現了很多問題。因此,我國必須從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加強制度的執行力,使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更加有效的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事業服務。

參考文獻:

[1]劉維斌,孫景權,馮柏義.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主要問題與對策.工業技術經濟,2002;2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文5

[關鍵詞]高職院校 國有資產 管理

一. 前言

近年來,面臨高職院校生源增加,高職院校擴招的形勢,我省高等教育事業迅速發展,國有資產大幅度增加。一些高職院校在合并后規模擴大,層次復雜,對資產管理從內容,技術,人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高職院校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和投融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一些高職院校合并、升格、異地新建或開拓新的校區,涉及到資產重組、土地征購、房產轉讓等資產業務日益增多,給資產管理帶來一系列新的課題;高職院校國有資產在興辦經濟實體、股份合作、出租聯營和學校后勤實體實行剝離等過程中的保植增值問題亟待研究。因此,加強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的研究就顯得極為重要。

二. 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在新形勢、新情況下還存在著的認識跟不上,工作水平較低,發展不平衡問題,主要表現在國有資產意識薄弱,缺乏統一協調、統一調配使用的機制,國有資產日常管理環節需要進一步規范等。

(1)重復購置,使用率低。

高職院校部門眾多,各部門都從自身利益和使用方便出發,直接購入資產,財務部門一般只作支出處理,資產管理部門也不再過問。各部門一般不設明細賬反映該類資產的存放、使用和剩余情況。部分閑置資產無法在部門間進行調劑。盲目購置、重復購置、保管不善等現象比比皆是。

(2)家底不清,賬實不符。

近年來,高職院校連續擴招,資產規模急劇擴大。同時,學校的資產來源渠道增多,呈現多元化格局。許多資產沒有及時進行入賬、盤點、清理,從而造成學校資產家底不清。學校到底有多少資產,資產是如何購買、為何購買,歸誰使用、使用狀況如何,何時報廢、報廢時怎樣處置等都是一筆糊涂賬。資產管理工作嚴重滯后或管理混亂,賬實不符現象很普遍,例如,物卡不符,物賬不符,存量資產的價值缺乏真實性,高職院校資產與校辦企業自有資產相互交叉而且賬實不符等。

(3)處置不當,流失嚴重。

高職院校資產從形態上看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從性質上看分為用于教學、科研的非經營性資產和用于創收贏利的經營性資產。但是,據了解,高職院校普遍存在“重有形資產管理,輕無形資產管理”的現象。例如,學校無形資產向校辦產業投資時,往往認為是“自家人”使用,而沒有明確與校辦產業的產權關系。另外,非經營性資產隨意轉化為經營性資產,其隱形損失不可小視。例如某高職院校校長將學校1億元資金用于在股票二級市場上運作,致使該校損失至少3千萬元。一些高職院校在扶持校辦產業時,將學校資產無償地劃撥校辦企業使用,校辦企業產生的利潤大部分留在校辦企業,學校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從而導致資產隱性流失。同時,不良資產處理不及時,負面效應大。

三.如何加強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

(1)加強教育國有資產管理,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

作為解決供求矛盾,保障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提高教育總體水平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一項戰略措施,擺到全省教育財務建設工作的全局性、基礎性位置上來。各高職院校也要將資產管理擺到重要位置,當作一項關系到發展教育事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樹立辦學成本的觀念、辦學效益的觀念、資源整合的觀念、責權統一的觀念、信息資源共享觀念、創新的觀念。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精神,把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結合起來,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為核心,努力加快建設節約型高職院校。

(2)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加強隊伍建設。

各高職院校要成立學校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各級領導要重視資產管理工作,在資產管理活動中發揮有效的組織、動員、協調、決策和引導工作。要明確專門機構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要配合專門人員,抓好資產管理的日常工作。要通過一系列的培訓,不斷提高資產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1)加強對國有資產清查。

要對各類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的清理、登記、核對和查實,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對查出的問題,不打埋伏,如實上報;對清查出的資產盤盈、盤虧和報廢等,在按規定進行必要技術鑒定后,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規定權限申報審批;

2)明確產權界定。

遵循“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和“依法確認、尊重歷史”的原則,維護界定雙方的合法權益。凡在以往清產核資中,經各級清產核資機構確認的產權界定結果,一般不再重新進行產權界定;本單位在全國性的清產核資中,沒有進行產權界定的,要在日常清產核資中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程序進行界定補課;

(3)樹立高職院校資產管理的正確意識。

首先,應轉變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觀念,樹立資產保值增值的市場經濟意識和風險意識。樹立資產管理與教學、科研同等重要、同等價值的觀念和意識。將“成本效益”觀念引入到學校資產管理當中來。

參考文獻:

[1] 姜莉. 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淺見[J]. 財會月刊 , 2005,(10)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范文6

關鍵詞:國有資產 流失 治理

國有資產流失即組織或者個人通過各種手段,把國有產權的固有權益以及由此衍生的相關收益轉變所有權,將資產所有權轉為非國有,將權益及收益的主體轉為非國有,由此帶來國有資產的流失現象。國有資產流失具有兩個特征既國有資產流向上朝非國有資產轉變,二是國有資產及其權益在沒得到補償或者補償不充分的情況下被侵占。

1、國有資產流失的途徑

1.1外資并購

我國為了解決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和經濟結構不合理等現象,管理技術落后,由于過于急功近利,在進行中外合資或者企業并購中,事先并未對國有資產進行科學評估,從而導致了國有資產流失。主要表現在當外方對我國有企業進行并購時,存在我方低估國有資產價值、高估外商資產價值的情況。

1.2企業改制

為了使面臨困境的國有企業重新煥發活力,為國有企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十五大以后,國有企業普遍實行了股份制改革。但在改革的過程中,由于不規范操作,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主要是股份制改造時,對國有資產進行低估或者不進行評估低價入股,國有資產估價過低,另外,在改革的過程中存在大量的侵占國有資產的情況。

1.3產權交易

對國有資產進行產權交易的出發點原本是為了優化資產配置效率,以達到資產的保值、增值目的。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不規范、不合法行為往往會引起國有資產流失,主要是產權交易中存在私下交易,把國有資產低價出賣獲取個人利益;在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中隨意變更國有資產產權,通過私下操作改變國有資產產權性質。

1.4經營不善

由于經營不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主要表現在:部分針對國有資產投資、發展的決策出現重大失誤,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部分國企領導層為了開辟財源,在缺乏科學論證的情況下盲目投資,興辦小公司,隨著市場環境變化和管理不當,大部分公司紛紛倒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部分國有企業由于分配上的不合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1.5沒有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一些工作人員在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時,不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做事,評估過程中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根據外界因素隨意壓低國有資產價值,對資產評估報告弄虛作假,導致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1.6

在經濟社會轉型進程中,國有企業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制,由于法律法規不完善,為不法人員留下了漏洞,利用職權或者職位之便進行,造成大量國有資產流失。

2.國有資產流失的原因

2.1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健全

1.國企產權管理無序,政企不分

一方面,產權管理混亂,主要表現是產權關系不清楚,國有資產產權管理機制不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部門之間協調性不強。另一方面,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政企不分的現象,國有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沒有有效分離,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國有企業的經營過度干預。

2、國有資產產權界定不明

國有資產的產權歸屬主體不清晰,多頭管理現象嚴重,在實際管理中往往出現產權多元化、產權主體虛置等情況,導致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責任主體得不到明確,無法對國有資產運營狀況進行有效監督。

3.國有資產管理權責利失衡

傳統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所有,分級管理的政策,由于中央和地方對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無法進行有效劃分和界定,導致權責利失衡,無法保證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2.2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不規范

1.產權轉讓價格不合理

在產權轉讓中,為了保證轉讓價格的合理性,必須通過嚴格的審查和監督對產權轉讓進行公正評估,并須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查批準。但是實際操作中往往存在壓價評估現象,導致產權轉讓價格不合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2.國有資產管理缺乏約束

按照規定,國有資產的產權必須根據一定的程序進行,有著嚴格的交易方式、方法和流程,但在實際操作時,因為缺乏約束機制,在產權交易過程中存在產權流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3.產權轉讓收入不上交

按照規定,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收入必須按時上交所得收入,由國家統一分配,進行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的發展,以及資產的再投資,但一些國企把收入用作平衡財政赤字、放貸、發放職工工資福利等方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2.3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

1.缺乏對國企經營者的有效激勵機制

國有企業經營者負責國有企業管理和日常運營,對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起著重要作用,為保證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就必須發揮經營者的積極性,對經營者進行有效激勵。但由于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管理激勵力度不夠,激勵方式過于單一,激勵機制缺乏長期系統性,導致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不足,無法發揮國有企業經營者在國有資產經營和管理中的作用。

2.缺乏對國企經營者的有效約束機制

在國企改制不斷深入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國企經營者參與了企業的股權分配,對企業有一定的控制力,但目前國有企業經營者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在業績考核和獎罰機制上還不夠健全,往往會導致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影響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安全。

3、治理我國國有資產流失的對策

3.1做好國有資產清算工作

強化針對國有企業的資產核查與清算,能夠全面掌握國有資產的數量、結構、分步、經營等情況,以便有效安排資產使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這對于國有資產管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加強國有資產清算工作就必須做好國有資產評估,建立專業國有資產評估機構,對于真正有實力和專業水平的評估機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進行授權,頒發資格證書。

3.2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在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上,必須要把握的幾點:一是要保證國有資產由國家所有的標準;二是要保證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分明;三是明確國有資產經營者的職責;四是明晰產權關系;五是要健全國有企業內部法人治理結構。

3.3調整國有資產的結構

最有效能夠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方法就是盡快盤活國有資產。除了對國有企業進行資產核查與清算、明確資產歸屬之外,更要大范圍、大面積、大力度地進行國有資產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潛在效能,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3.4建立和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

建立和健全對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于鞏固和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果,防止和治理國有資產流失,是非常必要和必需的??梢酝ㄟ^市場化選擇國有企業經營者;建立適應現代企業的報酬制度;注重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精神激勵;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制度,完善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

3.5推進各項配套改革

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產權交易市場和規范產權交易行為;繼續深入財稅、金融等體制改革;發展和完善各類商品市場,培育和發展各類要素市場;健全市場法規,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行為;繼續深化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健全中介服務體系。

4、結論

國有資產流失侵害我國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們應當竭力制止這種現象。國有資產流失的原因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健全、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不規范、國企經營者激勵體制不完善等。針對這些原因,我們可以采取做好資產清算工作、健全管理機制、調整國有資產結構、健全激勵機制等措施治理我國國有資產流失現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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