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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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

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文1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China was starting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the enterpris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has received the enterprise and the government takes seriously. Along with new enterprise obtained tax law's releasing, the enterpris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s strategy also needs along with it adjustment.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策略

Key words: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Strategy

一、稅收籌劃概述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納稅方案處理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財務籌劃行為。

稅收籌劃具有一下特性:(1)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納稅最優方案選擇,它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符合國家立法意圖。(2)事前籌劃性,稅收籌劃發生在納稅義務發生前,它是指納稅人在投資、經營、生產決策過程中進行的抉擇,通過有計劃的設計、規劃來使得企業稅負最輕,以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3)風險性,稅收籌劃的風險性是指納稅人在開展稅收籌劃時,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使稅收籌劃結果偏離預期目標的可能性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具體的又包括違法違規風險,片面性風險,成本偏高風險等。(4)目的性,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為了獲得稅收利益,使得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或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新企業所得稅的變化

(1)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確立以法人為主體的納稅主體制度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不再區分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而采用“登記注冊地標注”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并將納稅人進一步劃分為居民納稅務人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他們分別負無限納稅義務和有限納稅義務?!缎缕蠖悺穼嵭蟹ㄈ怂枚惖哪J?,取消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以獨立核算為納稅人界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稅率的改變

《新企稅》將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定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稅率為20%,國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或場所的, 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 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適用于20%的預提稅率。新企稅比原來有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整體稅負有明顯下降趨勢。

(3)統一稅前扣除標準

對于原來內外資不同的稅前扣除標準予以統一,《新企稅》在工資薪金、業務招待費等費用支出的扣除上都較原來有所改變,只要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或者合理的支出, 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稅收優惠范圍和方式的轉變

新《企業所得稅法》優惠的重點發生了變化, 將稅收優惠由原來的區域優惠為主定為“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 明確規定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與稅收優惠。優惠方式上, 除了對特定產業實施的稅收優惠外, 無論哪個行業, 只要是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安置 殘疾人員及國際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都可以享受到加計扣 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多種形式的稅收優惠。

(5)加速折舊優惠擴大到所有企業

原加速折舊法只適用于外資企業,《新稅法》則將這一優惠擴大到所有企業,并且明確了加速折舊的適用情況和可以采取的具體折舊方法。

三、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把握國家政策導向,充分利用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新企稅》增加了對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和設備以及技術轉讓所得等項目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征收所得稅,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稅。企業可以根據對自身經營規模和盈利水平的預測情況進行權衡,將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額以下,以期適用較低的稅率。對于小型微利企業應注意把握新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掌握企業所得稅率臨界點的應用。

(2)充分利用稅前扣除除項目標準的有利變化

《新企稅》中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因此,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重新制定新的工資分配方案,合理加大職工工資支出,相應的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限額也都會加大。特別是職工教育經費超過當年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實際上是可以全額在稅前抵扣的。

(3)合理選擇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會減少利潤, 從而使應納稅所得額減少, 進一步減少當期應納所得稅。折舊的這種能夠減少稅負的作用即“稅收擋板”。無論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如何,整體會計期間內的折舊抵稅金額的總和是相同的, 假設稅率不變, 但是在期間內前后不同時段內的折舊抵稅金額不一樣, 并由此而影響到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在納稅籌劃時應選擇折舊抵稅金額現值最大的折舊方法,也就是說應盡可能利用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采取加速折舊的方式。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門專業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技術,企業應根據政策的變化適時做出策略調整,為實現企業價值做大化而努力。

參考文獻:

[1] 汪斌.淺談新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財會之窗.2009.2

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文2

(一)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樹立稅收籌劃風險意識

實際工作中,由于國家政策發生了變化,產品市價波動、利率、匯率變動,這些客觀環境的變化必然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或者企業對稅收法律法規運用不合理,存在稅收籌劃的結果偏離預期目標而給企業帶來損失的可能。企業應加強學習,盡力熟悉并準確把握稅收法規的相關規定,認真掌握自身生產經營的相關信息,并將二者結合起來仔細研究,企業才能預測出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并對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既符合企業利益又遵循稅收法規規定的籌劃方案。

(二)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聯系與溝通

在實踐中,由于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對具體的稅收事項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加之稅務機關在一定范圍內擁有自由裁量權,由于稅務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導致在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從而給企業的納稅籌劃帶來風險,這些原因需要企業稅收籌劃的“合法性”需要得到稅務行政部門的確認。因此,企業需要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同時,要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與溝通,業務上爭取取得稅務機關的指導與認可,達到節稅的目的。

(三)提高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

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的認識與判斷、對稅收籌劃條件的認識與判斷等,決定企業稅收籌劃的成功與否。因此企業稅收籌劃人員需具備稅收、財務、會計、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并能夠透徹的了解,還要具備良好的專業業務素質,才會對稅收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時也會減少稅收籌劃風險。

(四)聘用專業的稅收籌劃專家

稅收籌劃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力的財務管理活動,籌劃人員應當是復合型人才,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對于企業自身不能勝任的籌劃項目,納稅人需聘請稅收籌劃專家進行稅收籌劃,以提高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規范性和科學性。

(五)正確區分違法與合法的界限,樹立正確的籌劃觀

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而合理、合法地籌劃涉稅問題、科學安排收支,這也是納稅人的權力。納稅人應樹立正確的籌劃觀:稅收籌劃可以節稅,但稅收籌劃不是萬能的,其籌劃空間和彈性是有限的。

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方案

(一)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選取推遲應稅收入確認時間的

會計處理方法和設法縮小應稅收入來進行稅收籌劃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同的結算方式其收入的確認時間有不同的標準。在收入確定過程中,企業可根據產品銷售策略選擇適當的銷售結算方式,如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銷售貨物;采取分期收款銷售、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等銷售方式銷售貨物;以及推遲獲利年度、合理分攤匯兌收益以及通過企業的兼并、合并,使成員之間的利潤和虧損相互沖抵等,使收入控制在有利于降低納稅額的范圍內。例1:某物流企業將其閑置的庫房出租,與承租方簽訂庫房出租合同中約定:租期為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間;租金100萬元,承租方應于2013年12月25日和2014年6月25日各支付租金50萬元。如果按照此合同,企業應于2013年12月25日將50萬元的租金確認為收入,并在2014年6月25日也將50萬元的租金確認為收入,并在2014年7月15日前預繳企業所得稅。如果納稅人修改一下租金支付時間或者方法,其一,將支付時間分別改為2014年1月及7月,就可以將與租金相關的兩筆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延遲了一年和一個季度;其二,不修改房租的支付時間,只將“支付”房租改為“預付”,同時約定承租期末進行結算,相關的租金收入可以得到更大時間的延長。2.縮小應稅收入主要考慮及剔除不該認定為應稅收入的項目,或設法增加免稅收入。在實際中具體采取的籌劃方法是:

(1)對銷貨退回及折讓,應及時取得有關憑證并作沖減銷售收入的賬務處理,以免虛增收入;

(2)多余的周轉資金,用于購買國債,其利息收入可免交企業所得稅?;蛘邔⒍嘤嗟闹苻D資金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可免交企業所得稅。

(二)設備提前更新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擁有并用于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及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這樣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減緩已回收折舊成本的貶值,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企業可達到籌劃節稅的目的。

(三)調整折舊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將電子設備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由5年改為3年,將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由5年改為4年。新稅法實施后,對繼續使用的上述固定資產,可重新確定其殘值,并就其尚未計提折舊的余額,按照新稅法規定調整折舊方法縮短折舊年限計算折舊,對企業籌劃節稅更有利。

(四)選擇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不再允許使用后進先出法。在目前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存貨計價宜采用加權平均法,而非先進先出法。因為采用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銷售成本中包含后期進貨的部分成本,數額較高,就可以將利潤遞延到以后年度,進而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

(五)通過安置殘疾人員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企業可以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多雇用一些《殘疾人保障法》所規定的殘疾人員,不但可以解決殘疾人員的就業,提高企業的聲譽,而且可以享受稅收上的優惠,減少納稅額。

(六)合理選擇捐贈對象及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不得扣除。企業在捐贈時,應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進行捐贈。另外,可抵扣捐贈的計算基礎是年度利潤總額,由于年度利潤總額計算受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影響,所以企業可以根據年度利潤總額,計算可抵扣捐贈數額。例2:某物流企業,2012年實現會計利潤100萬元(已扣除捐贈款),企業為了提高其知名度,決定向社會相關單位捐贈30萬元,并假設無其他納稅調整,該企業所適用的稅率為25%。方案一: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該項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100+30)×25%=32.5(萬元)方案二:通過政府部門進行捐贈,則該項支出準予稅前扣除捐贈支出的扣除限額=100×12%=12(萬元)因為實際捐贈額30萬元超過捐贈扣除限額12萬元,因此12萬元可全額稅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100+30-12)×25%=29.5(萬元)方案三:通過政府部門對“舟曲災后恢復重建”進行捐贈,則該項支出準予全額稅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100×25%=25(萬元)因此,選擇方案三比方案一少繳企業所得稅7.5萬元(32.5-25=7.5),比方案二少繳企業所得稅4.5萬元(29.5-25=4.5),企業在進行捐贈時,應盡量選擇公益性捐贈。

(七)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過比例的部分可結轉到以后年度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0.5%。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的60%控制在當年銷售收入的0.5%以內,以充分使用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同時又可以減少納稅調整事項。這一般可以通過調低業務招待費的同時調高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來籌劃。例3:某物流企業預計2014年銷售(營業)收入為1000萬元,預計廣告費為50萬元、業務宣傳費為40萬元、業務招待費為100萬元,其他可稅前扣除的支出為800萬元,該企業所適用的稅率為25%,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方案一:維持原狀。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扣除限額=1000×15%=15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實際發生額=50+40=90(萬元),可據實扣除。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1000×0.5%=5(萬元)業務招待費60%的扣除額=100×60%=60(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100萬元,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95萬元(100-5=95)應交企業所得稅=(1000-50-40-100-800+95)×25%=26.25萬元方案二:在不影響經營的前提下,調減業務招待費至20萬元,同時調增廣告費至100萬元。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扣除限額=1000×15%=15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實際發生額=100+40=140(萬元),可據實扣除。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1000×0.5%=5(萬元)業務招待費60%的扣除額=20×60%=12(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20萬元,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元(20-5=15)應交企業所得稅=(1000-100-40-20-800+15)×25%=13.75萬元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交企業所得稅12.5萬元(26.25-13.75=12.5),所以應采取方案二。

(八)合理安排工資及三項費用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及職工教育經費的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2%、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針對上述規定,企業從節稅角度考慮,可以采取以下的稅收籌劃措施:

1.適當提高職工工資標準,超支福利以工資形式發放。但企業一定要注意工資的合理性。

2.加大教育投入,增加職工教育、培訓的費用。

3.兼任企業董事或監事職務的內部職工,可將其報酬計入工資薪金。

4.持有本企業股票的內部職工,可將其應獲股利改為以績效工資或年終獎金形式予以發放。

(九)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企業目前的固定資產因種種考慮,幾乎全是購買,企業可以在專門的租賃公司租賃設備,仍舊可以提取折舊、獲得稅收上的好處,還可以馬上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很快獲得收益。

(十)住房公積金的稅收籌劃

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文3

一、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所得稅籌劃。固定資產折舊是影響企業所得稅的重要因素之一,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稅務籌劃是企業稅務籌劃的重要內容。影響固定資產折舊大小的因素有固定資產原始價值、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等。

1、利用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s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而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本身是一個預計值,財務制度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也只規定了一個范圍,使折舊年限的確定存在人為因素的影響,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稅法對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包含一定彈性,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可以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其中,對于凈殘值的估算也會影響到所得稅交付。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估算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值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稅務機關備案。因此,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盡量低估殘值可使企業的折舊總額增加,各期折舊額隨之增加,降低企業折舊期內所得稅交付額。

2、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時法、產量法和加速折舊法等。稅法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按財政部的分行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在此范圍內,企業具有部分選擇權。

在各種方法中,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即直線法、產量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多。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去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企業當期需要利潤時,可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當期不需要利潤時,可采用加速折舊法。雖然折舊總量不變,但年度之間的差別就是可以利用的空間,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偟膩碚f,運用加速折舊法(即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開始的年份可以少納稅,把較多的稅額延遲到以后的年份繳納,相當于企業在初始的年份內從政府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在實踐中,對于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術進步較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應盡量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對于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汽車、大型設備,如果它們的前期工作量大,后期工作量少,則應盡量采用工作量法,從而達到前期少繳稅,后期多繳稅的

目的。

二、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我國現行稅制規定:使用實際成本對存貨進行收發核算包括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納稅人可以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會計利潤和存貨估價,在實行比例稅率環境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通常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選擇后進先出法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相對減少,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的目的;反之,在物價持續下降的情況下,則應選擇先進先出法計價來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而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最好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以避免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減少資金安排的難度,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低值易耗品屬于特殊存貨,計價方法與普通存貨不同。稅法規定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攤銷:一次攤銷是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一次性攤銷其成本;而分期攤銷是在領用時先攤銷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攤銷剩余的成本。兩者相比,一次攤銷法前期攤銷的費用較多,后期較少,從而使企業前期納稅少,后期納稅多,相當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三、利用壞賬損失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對于壞賬的處理,稅法規定納稅人按財政部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和商品折價準備金,準許在應稅所得額中扣除;不建立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后按當期實際發生數扣除。不同的壞賬處理方法對企業的應稅所得額的影響不同:一般情況下,選擇備抵法比直接沖銷法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稅收收益。企業選擇備抵法處理壞賬損失,可以增加其當期扣除項目,降低當期應稅所得額,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即便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稅所得額相等,也會因為備抵法將企業部分利潤后移,達到延遲納稅和增加企業運營資金的目的。

四、利用其他資產攤銷的選擇進行所得稅籌劃。按稅法和財務制度的規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開辦費的攤銷期限具有一定的可選擇空間,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有利的攤銷期限,將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入成本費用中。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通過延長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期限,將資產攤銷額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中,以獲取“節稅”收益。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的一般性企業,則宜選擇較短的攤銷期限。一方面加速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的回收,抑減企業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另一方面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以獲取延期納稅的好處。比如,稅法規定,企業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但未強制要求按平均法攤銷。因此,企業可以在免稅期間或虧損年度盡量少攤銷一些,盈利年度多攤銷一些,達到延緩納稅的效果。

五、利用投資核算和投資方式的選擇進行所得稅籌劃?!镀髽I會計制度》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兩者的使用范圍不盡相同,這為所得稅籌劃提供了可選擇空間。由于成本法在其投資收益已實現但未收回之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并不反映其已實現的投資收益,而權益法無論投資收益是否收回,均在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反映。這樣,當投資企業擁有的股份小于等于被投資企業全部股份的25%時,投資企業就選擇成本法核算長期投資,并將應由被投資企業支付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作為資本積累,以便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或選擇有利的時機(如投資企業出現虧損或利潤較低年份)才將投資收益收回,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被投資企業的稅率低于投資企業時,“節稅”效果更加明顯。此外,采用成本法,即便投資收益收回后也會產生滯納稅款的現象。一般而言,股利發放均滯后于投資收益的實現,企業在實際收到股利當期才繳納所得稅。

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文4

關鍵詞:稅收籌劃,節稅,企業所得稅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新建企業的稅收籌劃

(一)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無外乎這三種,有限責任制,合伙制和股份制。這三種形式在稅收待遇上是不同的選擇什么樣的組織形式是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

新的所得稅取消內外資以前的不同的所得稅稅率稅率,這已說明這兩種不同用資的企業競爭更趨公平,但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它在稅收上還有很大不同,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和合伙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就只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繳企業所得稅,這樣,如果企業盈利40萬,合伙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40×35%-0.675共計13.325萬元,而有限責任公司需交納企業所得稅40×25%,計10萬元,繳納個人所得稅(40-10)×20%,計6萬元。相比稅后收益合伙企業較大。在選擇企業存在的形式對稅收影響上來看其實體現了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中的“不予征稅方法”,每一種稅種都有明確的稅收征稅范圍,對于企業所得稅具體稅種而言它其中的細則就明確指出選擇不同組織形式會有不同的納稅方式。

(二)企業經營地點,行業的選擇。國家在宏觀經濟調控上,要對在特定地區,從事特定行業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這種優惠是成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確定經營地點,經營行業的依據。

(三)企業會計方法的選擇。進行稅收籌劃的原則就是在合法前提下,縮小稅基,降低稅率和遞延稅款。

企業會計方法的選擇也將涉及稅收籌劃,尤其是成本費用充分列支將減輕企業所得稅,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在確定的情況下,盡量增加準予扣除的項目,當然,前提是在遵守財務會計準則和稅收制度規定前提下,這必然會使應納稅所得額大大減少,最終減少企業所得額計稅依據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企業的成本費用中以下幾點值得我們關注。

1、工資薪金。 在新的企業所得稅下有一項調整是工資,薪金將不按一定比例扣除后作納稅調整而是企業可以將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在這里我們要關注“合理”的判斷標準,它一般是指參照相同地區,相同或相近企業和職位進行定性判定,只要在同一年或者同一企業,同一職位在不同年度不要過于懸殊就可以,與工資,薪金相關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也是實際發生額如果在規定比例內可扣除,其中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在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5%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規定比例扣除。這樣,只要在合理范圍內,企業的這項費用就可以據實在稅前扣除而不在做納稅調整。

2、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扣除標準提至銷售收入的15%。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再有區別取消了舊的企業所得稅下業務宣傳費支在銷售收入的5‰比例下扣除并且超過部分不能在本年和以后年度扣除的規定,這樣,企業比以前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扣除時間都有提高。工資薪金的據實扣除和廣告費業務宣傳費還有企業捐贈的扣除比例的提高都是縮小了企業納稅的稅基。

3、企業選擇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企業選擇正確的折舊方法不但可以較準確的核算產品成本而且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到稅負的多少,新的企業選擇折舊年限時在范圍內選擇平均年限法較合適。因為一般企業的盈利在籌建后進入實質營運后才可得到體現,選擇平均年限法每年分擔的折舊費用相同,在后期利潤逐漸增加時平均年限法比加速折舊要扣除的費用高,這樣稅收籌劃后會避免因企業后期收益高而給企業帶來高稅負,但在正常經營期的企業則是加速提取折舊更合理,這樣會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二、稅務籌劃風險存在原因分析

第一、稅務籌劃具有主觀性。

企業納稅人在選取籌劃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實施籌劃方案,完全依據他們的主觀判斷。包括對稅收政策的理解與判斷、對稅收條件的認識與判斷、對稅收法律政策與技能掌握的全面性等。因而,稅收籌劃的主觀風險較大。

第二、稅務籌劃存在著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

稅收籌劃針對的是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而每個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都有其特殊性,而且籌劃方案的確定與具體實施,都由納稅人自己選擇,稅務機關并不介入其中。稅收籌劃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稅法規定,是否會成功,能否給納稅人帶來稅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方法的認定。如果納稅人所選擇的方法跟稅法精神不符,諸如一些“打球”的做法,稅務機關可能會視其為避稅,甚至當作偷逃稅,那么納稅人必定會為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三、稅務籌劃本身是有成本的。

稅務籌劃同企業的任何一項經營決策一樣,都需要決策與實施成本。納稅人需要為之付出相關的辦稅成本、稅務成本、培訓學習成本、稅收滯納金、罰款和額外稅收負擔等幾方面的費用。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遵循成本收益原則,盡量降低納稅人為此而承受的稅務風險。

三、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

(一)增強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

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型、復雜性,且常常有不確定事件發生,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多變性,企業必須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規政策,以便更好的進行稅務籌劃工作。例如平時可以通過網絡資源,訂閱一些有關稅務方面的雜志,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確保企業的籌劃行為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的。

(二)聯系實際情況,全面權衡,綜合考慮,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稅務籌劃的目標是由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決定的,因此在籌劃時要避免出現顧此失彼的局面,而造成企業總體利益的下降,導致籌劃的失敗。一方面,企業的任何一項經濟活動,都會涉及多個稅種的課征,因此在進行籌劃時要兼顧各方的課稅情況及其稅負轉嫁的可能性,選擇綜合情況下稅負最輕的那一個方案,而不能單單只選擇某種總稅負最小方案為實施對策。另一方面,企業不能一味的追求稅收負擔的降低而導致整體利益的下降。假如有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偠灾?,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從全局出發,把企業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作為一個動態的、與周圍密切聯系的整體來考慮,選出最優方案。

(三)貫徹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展開,不僅需要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的部門進行籌劃工作,同時還要聘請專門從事稅務籌劃的工作人員來協助完成,是一項需要耗費一定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工作。因此企業在進行籌劃時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方案的實施,企業在獲取部分減輕稅收負擔的同時,也要為之付出相關的費用,以及因選擇該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的機會成本。當發生收益大于支出時,該方案才是正確的、成功的。因此,企業進行稅務籌劃要盡量使籌劃成本費用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籌劃效益達到最大程度。

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文5

[關鍵詞]稅收籌劃新企業所得稅 政策分析

追求利益最大化成為企業的最終目標,依法納稅是企業(納稅人)的應盡義務。稅收的無償性決定了稅款的支付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為了減輕稅負,企業自然就會想方設法少繳稅、免繳稅或延緩繳稅。正是在這種直接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稅收籌劃應運而生。

一、稅收籌劃的特點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以符合政府導向為前提,通過組織、投資、經營、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內的政策規定,利用會計所提供的選擇機會獲取最大的稅后利潤的經濟行為。它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

1.合法性。稅收籌劃不僅符合稅法的規定,而且符合稅法立法的意圖,這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避稅的根本點。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是對稅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貫徹,也體現了稅收政策導向的合理有效性。

2.整體性。稅收籌劃的整體性,一方面指稅收籌劃不能只注重于某一個納稅環節中的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另一方面指總體稅負的輕重并不是選擇納稅方案的最重要依據,應衡量“節稅”與“增稅”的綜合效果。稅收籌劃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現在的財務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的長期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所得增加,還要考慮納稅人的資本增值;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稅后財務利益最大化,而且還要使納稅人因此承擔的各種風險降到最低。

3.目的性。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稅收負擔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二是在納稅總額大致相同的方案中,選擇納稅時間滯后的方案,這就意味著企業得到一筆無息貸款,通過稅負減輕而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籌劃性。在經濟行為已經發生,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定局后,再實施少繳稅款的彌補措施,不能認為是稅收籌劃。正如戰爭的戰略戰術要在開戰前做出一樣,稅收籌劃必須在經濟行為發生前產生,事先進行規劃、設計、安排,并指導該經濟活動的進行。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運用

1.利用過渡期的稅收籌劃。新稅法對原享受法定稅收優惠的企業實行過渡措施。對新稅法公布前已經批準設立,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和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可以按舊稅法規定的優惠標準和期限繼續享受至期滿,但因沒有獲利而尚未享受優惠的企業,優惠期限從新稅法施行年度起計算。因此,享受過渡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應在合理的范圍內,盡可能把利潤提前到減免期。

2.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我國目前企業的組織形式主要有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而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不適用本企業所得稅法,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而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在繳納完企業所得稅后股東還得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鑒于后兩者在責任承擔上要大于前兩者,因此企業在權衡自身發展前景、規模預測、市場風險等因素后,可合理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以期繳納相對較少的稅款。

3.成本費用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擴大了成本費用的籌劃空間。成本費用籌劃涉及面廣,要求比較復雜,企業需要準確把握稅法的規定,才能順利實現成本費用的最大化扣除。

(1)工資薪金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職工工資薪金,準予在稅前扣除,即工資從限額扣除轉變全額扣除。當然,相應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也提高了。盡可能多的列支工資薪金支出,超支福利以工資形式發放,持內部職工股企業,把向職工發放的股利改為績效工資或年終獎金,增加職工教育、培訓機會,建立工會組織,改善職工福利。在籌劃時應注意職工工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加工資幅度時需權衡利弊。新企業所得稅法同時也規定,工資支出應做到真實、合理,否則稅務機關有權調整工資扣除數。

新稅法規定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因此,企業應根據自身條件盡可能多的安排這樣的職工就業,一方面這些職工為企業創造了利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同時企業可以在一定的適合崗位上盡可能地安置下崗失業人員或殘疾人員,促進了整個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2)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籌劃?!秾嵤l例》沒有區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較以前的基本扣除限額明顯有所提高,且可向以后年度結轉。因此,企業的部分宣傳完全可以不再通過廣告公司策劃,而可以更靈活的將自行生產或經過委托加工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當作禮品贈送給客人,以達到廣告目的。

新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60%扣除,但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即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有所下降,且超支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結轉,因此企業應做好業務招待費的預算,盡量減少支出??梢詫I務招待費轉為廣告費、業務宣傳費、辦公費用等支出,能列入會議費的支出盡量不列入業務招待費。

(3)采用折舊方法的稅收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不同的折舊方法,對企業的利潤影響不同,從而影響企業的稅負。稅法對于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有一定規定,但是其規定的年限是有一定彈性的。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可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從而使企業前期折舊多,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其次,還應估計凈殘值,企業在估計凈殘值時,應盡量估計得低一點,以使企業的折舊總額相對多一些,而各期的折舊額也就相對多了,從而使企業在折舊期內少繳納所得稅。

總之,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既關閉了過去稅收籌劃的部分途徑,同時也提供了新的籌劃空間。企業應仔細研讀稅法及細則,適時調整籌劃思路,盡力規避稅收風險,謀求最大的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企業稅收所得稅籌劃范文6

公司企業是一種重要形式,又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國家對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差別稅制。公司內部的組織結構不同,總體稅負也將有別。稅法的意思很明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不交納企業所得稅,只按個人的實際收入交納個人所得稅;或者說,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不存在“重復納稅”問題。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選擇。企業新建項目是設立子公司還是設立分公司是一個重大的決策問題。從稅法角度看,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和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不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的關于企業所得稅的若干稅收規定,企業應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分公司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一般情形下,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與具有企業法人的總機構合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等由于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影響這一決策的基本因素不僅要考慮稅費負擔的問題,還須考慮投資企業的獲利狀態、新建項目的盈利特點、新建項目的技術先進水平及享受稅收優惠的可能性、企業對納稅上的特殊考慮,而且還要考慮投資企業對項目投資所需各種資源的控制能力、投資來源及合作伙伴的特點、投資企業的性質和股權分布特點、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均衡因素等。一般來講,企業可以在分支機構設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下面詳細分析如何根據新建項目的盈利特點與投資企業的盈利狀況,來選擇分公司和子公司。從稅收方面來考慮,如果投資企業有穩定的應納稅所得,并且新建項目投產后的初期由于費用的攤銷、市場開拓、對員工的培訓支出、各種低值易耗品的領用、鋪底流動資金的消化、貸款利息等多方面的原因而出現虧損,那么,出于抵稅的考慮,成立分公司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方案。如果投資企業本身賬面上已積存了大量的待抵補負的應納稅所得額,那么,新項目投產初期的虧損,并不能由投資企業進行抵補,成立分公司與否就變得不重要。相反,如果投資企業賬面上已積存了大量的待抵補負的應納稅所得額,且投資項目投產后的初期會出現大量的盈利,那么設立分公司就不失為一個良好的選擇,因為新項目投產后的盈利會因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而首先用于彌補投資母體的原有虧損,從而少繳企業所得稅;如果新項目的投產初期會出現虧損,而母體也是虧損的,因為沒有太多的應繳稅所得額的抵補利益,那么設立公司與否并不重要。例如,虧損企業的投資選擇:D公司由于經營不善,連續3年虧損。為了扭轉虧損局面,準備新上一個效益好的項目,經估算,該項目經半年建設即可投產,投產后每年可形成40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率為25%。那么,是設立分公司還是設立子公司好呢?方案一:如果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投產后每年繳納所得稅40×25%=10萬元,同時,總公司賬面上的虧損不能彌補。方案二:如果成立分公司,則投資后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先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不用繳稅。通過計算可以看出,“方案二”明顯優于“方案一”,應設立分公司,以充分利用稅前彌補虧損的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在現實的稅收籌劃中,有時還要進行相應的組織架構設計,甚至一定的業務重組、資產重組和產權重組,以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有時,可以根據企業的盈利狀況和新項目的獲利特點及其他因素,通過合法的企業分立或合并的方式實現納稅成本的最低化,在虧損初期,由于有大量的虧損需要彌補,可先設立為分公司,使虧損能夠彌補,等新項目實現盈利后再分立為子公司,比從一開始就直接設立為子公司要好得多。同時,為了實現抵稅的目的,可通過適當的資本運作和企業重組實現稅費成本的最小化。

2.選擇投資時間的納稅籌劃

采用分期投資方式的納稅籌劃。根據2006年《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同時,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公司法》對投資期限的放寬,企業在投資初期,應當采用分期投資的方式,而不要進行一次性投資。如:壓縮投資比例減少風險。某企業注冊資本金6000萬元,投資總額為10000萬元,不足資金為4000萬元,于是向銀行貸款解決。假定其年供款利息為400萬元,當年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由于在投資總額中注冊資本金比例壓縮為投資總額的60%,這就意味著企業在稅收方面的利益有如下增加:首先將借入資本金4000萬元的利息支出作為稅前扣除金額,縮小了扣減所得稅的稅基數,假定所得稅稅率為25%,即可節約稅費支出100萬元。同時在分配利潤時,由于是按股權分配,既能減少投資風險,又能享受財務杠桿利益。

3.選擇投資方式的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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