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法律實務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法律實務論文范文1
保險從大的方面可以分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商業保險主要包括財產保險、人身保險以及責任保險和保證保險等。社會保險是一種最基本、最普遍、最低程度的對社會中的廣大勞動者實行的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商業保險卻是作為保險人的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基于合同的約定所建立一種保險關系。商業體系保險的范圍一般講比社會保險要窄,而其保險費卻遠高于社會保險。有關保險的法律事務很多。律師在辦理此類事務時主要的工作內容是:
第一,保險合同訂立時的主要工作。這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時的重要工作之一。無論是社會保險還是商業保險,投保人在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仔細的審查,確實了解自己可以享受什么樣的保險權利,在什么樣的情況下自己就會造成單方違約。由于保險合同通常都是由保險人提供的格式合同,而且隨著保險種類的增多和日益多樣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更為復雜,更具有專業性。因此,尤其是律師在辦理簽訂商業保險合同的有關法律事務中,要認真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明確諸如保險標的、保險責任及其免除、保險期間,保險價值和金額、保險費和保險金賠償及其支付辦法等合同的主要條款,而且要根據不同種類的保險合同進行有著重點的審查。同時還要明確保險人以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其相互關系。只要這樣,才能盡可能地保護作為相對弱者的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保險合同變更和履行中的主要工作。這主要表現在保險合同的一方主體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變更,或保險合同的內容如保險期儉、保險費或保險賠償金等的變化上。主要的是這種變更必須是保險當事人的雙方自愿而且要經過合同確認等。保險合同的履行,是保險法律事務中又一重要的內容。主要表現在要明確保險合同當事人的雙方具有什么樣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具體情況方面。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如何索賠、在合同約定的什么條件下可以索賠、保險人在什么條件下應按約理賠等。保險事故是否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以及其的真實性程度等,都是律師在辦理此類事務時所要進行的主要工作內容。當然,根據具體的保險合同,所要進行的工作內容不盡相同而且要復雜的多。
第三,保險合同發生糾紛時的主要工作。當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保險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對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及其真實性程度、是否應予理賠、索賠是否成立以及金額應該是多少等方面發生糾紛時,律師的主要工作應是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全面仔細地調查取證,爭取使雙方取得和解或進行調解。否則,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雙方的糾紛。
法律實務論文范文2
>> 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 探討如何有效協調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 淺談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四種關系 談如何科學處理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 試論文物保護與承德旅游發展的關系 試論發展旅游與文物保護的關系 如何實現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雙贏 淺議促進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和諧發展 論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 論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旅游資源開發的關系 壺口文化旅游區文物保護與開發的關系研究 中國將強化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協調發展 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的關系 淺談旅游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 淺談文物保護與發展旅游的關系 麥積山石窟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的和諧共進 試論文物的使用與保護及文物保護科技力量的培養 以息烽縣發展紅色旅游為例淺淡文物保護與開發的關系 試論文物保護與城鎮化建設的和諧共存 論旅游資源開發與文物保護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2012-04-20.
[2] 孫秀良,楊守文,張慧卿,等.科技查新中的館際幫扶模式[J].圖書館學刊,2011(11):29-32.
[3] 朱安青.高??萍疾樾鹿ぷ靼l展現狀及策略研究[D].江蘇大學,江蘇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4] 李巖,方杰,唐開,等.高校圖書館開展科技查新工作的思考[J].農業圖書情報學刊,2007,19(11):127-129,134.
[5] 廖敏秀.高??萍疾樾卢F狀分析研究[J].圖書館學研究,2008(2):69-71,98.
法律實務論文范文3
關鍵詞:夫妻日常家事權;夫妻日常家事制度;共同財產
我國民事交往日益增多,夫妻一方因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配偶他方個人財產。現實生活中,夫妻日常家事權的確定既能夠有效地保護婚姻當事人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保護民事行為中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完善我國的夫妻日常家事制度是必要的。
一、夫妻日常家事權的概述
夫妻日常家事權是指夫妻一方在日常家庭事務中與第三人交往時所為法律行為,視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即包括了夫對妻的家事權和妻對夫的家事權。
1.夫妻日常家事權的特征
(1)產生原因具有法定性。根據法律規定產生夫妻日常家事權。
(2)內容富有特殊性。即僅限于夫妻日常的家庭事務。一般是由法律規定,而夫妻的特別約定是補充。并且側重于夫妻日常生活之必需。
(3)主體身份具備特殊性。夫妻日常家事權的主體是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
2.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立法的必要性
(1)現代婚姻家庭中夫妻平等的必然要求應具備夫妻日常家事權。這種平等體現在夫妻身份和財產關系的雙重平等。
(2)夫妻共同生活要求夫妻日常家事權,夫妻日常家事權為日常生活順利進行提供必要保障。并且可以彌補因為本人不足不能親自進行的一些事宜又必須實現自己的利益時而通過人的行為實現本人利益的情況。
(3)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愿和共同利益可以從夫妻日常家事權的設立中體現。夫妻雙方在正常的夫妻關系中有共同的利益,一方實施的日常生活行為通常與另一方的意志、利益相符合。
二、我國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不足
我國現行婚姻立法在夫妻日常家事方面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處分他方個人財產將產生何種法律后果法律對此未作規定。第二,法律賦予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有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沒有規定夫妻對該法律行為應負何種責任。第三,法律沒有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的處分權的限制。第四,法律對夫妻日常家事權限的界定不太明確。
三、完善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對策
(一)立法層面上完善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對策
目前我國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夫妻日常家事糾紛,但由于立法層面法律規定的缺乏,司法實踐中會出現相同案例不同判決結果的現象。為此,筆者認為,我國在未來立法中應明確規定夫妻日常家事制度。
1.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適用范圍應明確規定
(1)一般性規定。第一,家庭的生存需要;第二,家庭的保健和娛樂需要;第三,家庭和夫妻各自的發展需要。
(2)排除性規定。明確不適用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特殊情形:第一,股票交易行為;第二,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購買不動產或大額動產的行為;第三,用家庭財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第四,處理與婚姻當事人一方的人身有密切關聯的事務。
(3)限制性規定。我國可借鑒大陸法系的立法例,在法律條文中明確規定夫妻日常家事權限制的事由、內容、范圍和方式。
2.夫妻日常家事權的行使原則及其責任形式應明確規定
夫妻日常家事行為的責任形式主要為連帶責任,而輔助以過錯責任。我國民事立法應增設夫妻日常家事連帶責任的規定,當夫妻日常家事權人濫用權、超越權而又不能對抗第三人時,被人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二)司法實踐層面上完善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對策
1.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需要規范和限制
首先,法官作出任何裁判必須尊重規則并接受約束。其次,法官的裁判必須考慮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再次,裁判文書的說理性與服眾性必須加強。其四,實行登記報告制度規范監督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最后,法官的職業素質必須加強和提高。
2.“夫妻”身份需要嚴格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界定
現實生活中以“夫妻”相稱未登記的現象非常多,但立法層面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因而法官在處理涉及夫妻日常家事權的法律糾紛時,就不應該也不能按照當地的習俗來認定夫妻關系,必須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嚴格界定夫妻關系。
夫妻日常家事制度在婚姻法中有著重要的價值功能,我國婚姻法中需要盡快植入夫妻日常家事制度,通過完善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因此,在夫妻日常家事制度制定之前,理論界和實踐中對于夫妻日常家事制度的討論和研究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楊大文.婚姻家庭法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王澤鑒.民法總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3]陳棋炎,等.民法親屬新論.三民書局.1987年版.
[4]Pollock.PrincipleofContract.(Edwinfield,13thed).
法律實務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家政服務 法律問題 勞務關系 立法
改革開放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鎮化建設日益發展,曾經的獨生子女政策使現在的家庭小型化,中國老齡化社會已來臨,人們生活節奏加快,因此對家政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多,伴隨而來的家務勞動也日趨社會化。但對于目前家政服務人員的權益保護的法律缺位,導致在家政服務中發生糾紛時處理困難,家政服務人員和雇主利益受損現象嚴重。
一、我國家政服務人員從業模式
(一)自主式從業模式
我國的家政服務人員大多來源于農村,少部分來源于城市下崗或無業人員,一部分來源于高校的畢業生。對于前兩類家政服務人員她們無專業的教育培訓經歷,只是憑生活經驗從事家政服務工作;最后一類家政服務人員擁有高校專業教育學歷,主要從事家政服務中的入戶嬰幼兒的早期教育工作。對于自主式家政從業的人員大都是通過熟人介紹而來到雇主家里工作,因為家政服務工作與其他服務性質的工作不同,有的雇主需要24小時的家政工作人員,有的需求小時工,由于她們是在雇主家里工作,對于雙方來講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所以這種方式被廣泛的應用。而且對家政服務人員和雇主來講,沒有中介或家政服務機構的介入從經濟利益上能夠取得雙贏。
(二)機構組織式從業模式
家政服務行業被稱為朝陽產業,也是第三產業的重要生力軍,目前我國的發展狀況,使家政服務業迎來了大發展的契機。目前從事家政工作的人以千萬計,相應的機構組織也得到了蓬勃發展。一部分家政服務人員把自己納入了相應的組織機構。
1.進入家政服務中介
家政服務中介機構屬于職業介紹機構的范疇。在我國,職業介紹機構實行行政許可制度,開辦職業介紹機構或其他機構開展職業介紹活動,須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家政服務人員來到家政服務中介找工作,按次交費,中介負責為前來找工作的家政務人員聯系客戶,見面雙方談成后,客戶和家政服務人員簽訂相應合同,中介組織只起到見證人的作用。
2.進入家政服務公司
進入家政服務公司的家政服務人員,在自身權益保障上要優于其它就業模式。家政服務公司有培訓能力,對招聘的家政服務人員要進行專業能力的培訓,并相應獲得一些資格證和上崗證。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合同,然后公司與客戶之間再簽訂合同。三方的權利和責任會在合同中寫清楚,但由于合同系家政公司方面所出,所以在公司的義務上有弱化現象。工資的支付由客戶支付給公司,公司扣除傭金后再發給家政服務人員。
二、我國不同從業模式的家政服務人員的法律問題
(一)自主式從業模式的法律問題
1.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形成勞務關系
對于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的關系說法不一,有人認為是雇傭關系,有人認為是服務合同關系,還有人認為是勞務關系,筆者支持第三種說法。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是勞務關系,根據如下:
(1)勞務關系概念
勞務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依據民事法律規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依約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
(2)家政服務勞務關系特征
主體雙方當事人都是公民。勞務合同內容可以是口頭約定,也可以簽訂書面合同。
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家政服務人員提供勞務服務,雇主支付勞務報酬,無需提供保險、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隸屬關系。
勞務關系基于民事法律規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勞務關系可能產生的責任一般是違約和侵權等民事責任。
2.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發生糾紛處理問題
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其糾紛是平等主體之間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進行規范和調整。因勞務關系發生爭議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訴,不需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程序。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發生糾紛處理應遵循勞務關系糾紛解決途徑和法律適用情況。
(1)家政服務人員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損害
家政服務人員在提供勞務的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5條的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睆囊幎ㄖ锌梢钥闯?,應該由雇主一方來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但對于侵權行為發生后,雇主是否承擔責任要進行具體法律分析。第一種情況是家政服務人員的損害行為不是發生在提供勞務過程中,應該由家政服務人員自行承擔。關于如何界定其行為是不是發生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可參考“執行職務說”;第二種情況是造成他人損害中的他人應包括除家政服務人員以外的所有人,即包括雇主的家人及本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5條的規定,將由雇主自行承擔,這有違法律公平原則,所以應在勞務合同中明確此種情形發生時雙方責權分擔事項;第三種情況是家政服務人員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雖然先由雇主承擔,但之后應進行責任分擔。如果雇主已清楚交待過注意事項,而家政服務人員違規操作,以致造成他人損害的,雇主應向家政服務人員追償;如果雇主事先未交待工作的注意事項而發生的損害事件,應由雇主承擔全部責任。
(2)家政服務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對自身造成的傷害
第一,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5條的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庇捎趥€人之間的勞務關系建立時,雇主并未給家政服務人員買保險;而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的規定可以看出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不屬于工傷保險范圍,因此讓雇主承擔無過錯的責任是顯失公平的,最后按照規定應由雙方過錯大小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于雙方來講是合適的做法。
第二,家政服務人員所受的損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雇主應在賠償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第三,家政服務人員所受的損害如果是由雇主故意造成的,應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并附帶民事賠償。
(二)機構組織式從業模式的法律問題
1.家政服務中介機構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形成居間合同法律關系
通過家政服務中介機構,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直接進行談判,中介機構只負責雙方的聯系,并不直接參與交易,按次收取費用,所以家政服務機構只是居間人。雇主和家政服務中介機構、家政服務人員與家政服務中介機構之間形成了一種居間合同法律關系。
當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發生糾紛時,適用于自主式從業模式的法律問題處理方式。家政服務中介機構并不承擔責任。
2.家政服務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是勞動合同關系。家政公司和雇主之間是勞務關系。雇主和家政服務人員之間沒有直接簽合同,也就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但當家政服務人員被家政服務公司派到雇主家中進行家政服務時,他們之間發生糾紛時應怎樣處理。
(1)家政服務人員在被家政公司派遣工作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應先由雇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如果是由家政服務人員的過錯導致的,雇主可以向有過錯的家政服務人員追償。
(2)對家政服務人員在家政服務工作期間受損害的,應先由雇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家政服務公司存在過錯,應由家政服務公司在過錯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三、完善我國對家政服務行業的法律制度
(一)為家政服務行業立法
隨著家政服務行業的發展和壯大,問題也層出不窮,然而解決問題時卻難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所以法律欠缺也嚴重影響了我國家政業的發展。家政服務關系各方的權益保障不能只靠誠信來維持,是該到了立法保護與監管的時刻了。
由于法律制度的欠缺,也導致了目前家政服務行為亂象叢生,缺少行業標準和規范。服務標準不統一,收費標準隨意性強,價格高而服務質量低,家政市場相關各方權利義務沒有明確界定,家政服務人員權益缺乏基本保障等。
(二)強化家政服務行業準入制度
目前家政服務人員缺口在1000萬左右,隨著中國人口紅利的消失,各家政服務機構招聘家政服務人員也出現困境,所以也就放寬了行業人員標準?,F在不少的家政服務人員普遍文化素質低、年齡大、技能弱,有些人道德素質差,所以在工作中屢屢出現違反法律的事件,導致部分雇主對市場上的家政服務機構及家政服務員持不信任的態度。
因此應通過家政行業立法,對家政服務機構的管理進行規范,使家政服務機構、家政服務人員和雇主之間的關系和諧。
(三)完善家政服務行業保險制度
法律實務論文范文5
關鍵詞 畢業論文模式 獨立學院 法學專業 案例型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傳統模式運行現狀分析:“法學院”內畢業論文存廢之爭
進入21世紀以來,有關“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一直受到媒體與學界關注,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熱點話題。而《光明日報》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別刊載《取消本科畢業論文答辯可不可行》、《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則直接讓這一場“存廢之爭”白熱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雙重性特點,則直接導致各大高校法學院將這場“存廢之爭”延伸到實踐。
支持者認為,“本科畢業論文的問題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應該如何加強,對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地方高校,同樣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認為畢業論文制度應該堅持,但應該改良,是“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綜合訓練,它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文獻檢索與運用、邏輯思維、動手、寫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學院實踐中也持這種態度。取消者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應用型人才目標定位下高校法學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視科研創新為生命的畢業論文與法律實踐性和應用型培養目標相悖。悖論下畢業論文已是“人神共怒”,“與其目前這種尷尬局面,不如放棄”。③2008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取消畢業論文,以案例分析取代畢業論文。折衷者認為,應該對待畢業論文應改變原來“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改革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適應法學教育對科研創新能力和職業應用能力的雙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漢東湖學院法學院實施的“雙軌制”。
正如有學者言,孤立地爭論畢業論文的“存”抑或“廢”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畢業論文只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一環,任何脫離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爭論都是空談。換句話說,如果畢業論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則應該堅持加強;反之,則應該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眾化趨勢下,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逐漸分化。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其法學教育定位為培養法律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應更重視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至于傳統畢業論文模式是否可以適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的需要,筆者以為將模式放到獨立學院培養目標下重新評析至關重要。
2 模式創新的必要: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評析
2.1 與培養目標不合
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本科辦學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體高校優質教育資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體的法學院系“研究型”或“高端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卻存在本質的差異,更多應定位為“普通應用型”或“高端輔助類”法律人才,具體包括基層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律師助理、司法執行人員以及在公司企業等其他機構從事法律業務的人員等。顯然應用型培養目標下,各獨立學院法學院專業應該強調的是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即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照搬母體院校模式強調學術創新能力。故視學術創新為生命的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與獨立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不合。也正如有學者言: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要求,說到底是對大學培養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區別對待。不同的大學定位,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應有所不同。④
2.2 與重實踐理念不合
畢業論文屬于學術論文范疇,學術論文“不是寫出來的,是做科研做出來的,不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的文章不是學術論文”。⑤科研能力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畢業論文寫作一門課程能解決的,不是指導老師一個人能解決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科研能力培養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在日常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應重視對學生科研理論創新能力的培養。顯然這種能力培養理念,是與傳統“研究型”大學“重理論”教學理念相一致的。而隨著“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獨立學院教學理念由傳統“輕實踐”轉變為“重實踐”已成趨勢與必然。當下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等都重在圍繞“實踐性”展開,突出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傊訌姫毩W院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重中之重,顯然不是畢業論文所強調的科研創新能力。
2.3 與學生智力不合
獨立學院生源特點是獨立學院“獨”特性之一,與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學生相比,他們在基礎知識、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傳統畢業論文模式的目標定位上顯然還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點進行要求與設定,以此來指導獨立學院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勢必會挫傷學生的自信心,打擊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能感到力不從心。正如有學者言,“幾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畢業論文具有創新性。其實“創新”別說對大學生,對我們大學生的老師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幾個。我們可以鼓勵創新,但不能把社會對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當成大學本科生的基本目標?!雹吖P者以為,忽略生源特點地強調畢業論文創新,強調“教育公平”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不可能讓所有大學生都寫出有創新、有學術價值的畢業論文。
綜上所述,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難以適合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必須對其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下,構建一套更強調應用型和實踐性的畢業論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3 模式創新的途徑: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構建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伴]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3.1 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老師在指導學生選擇案例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3.2 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獨立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老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老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嚴謹意賅、邏輯嚴謹。⑨
3.3 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料”。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個重要的不同點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進行選擇時,要求指導老師在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3.4 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等??隙ǔ晒赋霾蛔?,啟發以后更深入地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獨立學院 “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畢業論文模式考核指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基金項目:江西省教育廳2011年高等學?!案咝*毩W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教學改革研究項目(JXJG-11-86-11)
注釋
① 鞏建閩.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N].光明日報,2012-05-15:002.
②③江勝清.論“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對當前地方高校本科畢業論文的影響[J].宿州學院學報,2012.27(4):93-96.
④ 郭立場.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N].光明日報,2012-05-08:002.
⑤ 楊曉旗.論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下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關于當下本科畢業論文現狀的反思[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8):6-7.
⑥ 汪濤.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提升的路徑分析——以襄樊學院法學專業為例[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1(1):118-121.
⑦ 吳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論文改革問題探討[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
法律實務論文范文6
通過整理發現,法學學術論文問題意識中的“問題”主要包括:理論上的問題和實務上的問題。
(1)理論上的問題
民法理論上的“問題”,是指民法理論研究中的宏觀問題、中觀問題和微觀問題。
問題不論大小,只要是問題就行。例如,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的民法理論中,還沒有債的保全制度,理論上也很少有討論。這就是理論研究上的問題,是我國民法理論的殘缺問題。
(2)實務上的問題
法律實務是指需要法律知識處理的或者與法律相關的事務,在實務中發現問題也非常重要。
舉例來說, “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雖然是有關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但它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出臺之前,發揮了重要作用,把人身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都寫進去了。后來,“觸電損害賠償責任司法解釋”由于與《侵權責任法》以及“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部分內容相沖突,被最高人民法院廢止了。事實上,“觸電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有的內容確實與《侵權責任法》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內容有沖突,但是,也有不沖突并且特別有實用價值的部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把這個司法解釋全部廢止了,就將其別重要的、目前仍然有實用價值的規定也一起廢止了。比如關于高壓電的標準,司法解釋規定為一萬伏;關于觸電損害賠償責任人,規定以電力設施產權人為確定標準;該解釋還規定了對電力部門的特殊免責事由。這些都是觸電損害賠償責任必須適用的規則。這些規定被廢止之后,司法實踐中就沒有規則指導法律適用了。而《侵權責任法》第73條只是把高壓電觸電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在“高壓”之中一點而過,并沒有規定具體規則。例如,盜竊供電設施,造成自己損害,司法解釋規定“受害人盜竊電能,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為而引起觸電事故”,免除電力部門的賠償責任。但是,《侵權責任法》第73條規定,只有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才為免責事由,因而即使盜電致害自己,法院也會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判決電力部門承擔責任,只是減輕責任而已。這樣適用法律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