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籌劃的收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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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的收益

納稅籌劃的收益范文1

關鍵詞:納稅籌劃

一、兼營行為與混合銷售行為的合理安排

按照稅法規定,在兼營與混合銷售行為下,不同的業務情況需要繳納不同的增值稅或營業稅。納稅人在進行籌劃時,主要是對比增值稅與營業稅稅負的高低,然后選擇低稅負的稅種。

1.兼營業務是指納稅人在銷售增值稅的應稅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營業稅的應稅勞務,并且這兩項經營活動并無直接的聯系和從屬關系。稅法規定兼營行為的征稅方法,納稅人若能分開核算的,則分別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不能分開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若該企業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因為提供應稅產品或勞務時,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少,所以選擇分開核算分別納稅有利;若該企業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則要比較一下增值稅的含稅征收率和該企業所適用的營業稅稅率,如果企業所適用的營業稅稅率高于增值稅稅率,選擇不分開核算有利。

2.企業的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以貨物銷售為主的混合銷售行為。對于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而言,如果將涉及貨物和涉及增值稅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合并征收增值稅,加大了增值稅稅基,增加了企業增值稅負擔,如果涉及營業稅的項目無進項稅額抵扣,或者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則宜將混合銷售行為轉化為兼營行為。

二、企業銷售中有關折扣的納稅籌劃

稅法中對折扣的劃分有四種:即商業折扣、現金折扣、實物折扣和現金折返。企業在選擇促銷手段時,一方面應考慮其市場營銷效果,同時也不能忽視其稅收成本,否則可能造成得不償失的結局。

[例]某百貨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購進貨物一批,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利潤率為50%.銷售價格均含稅,成本不含稅。本月為了促銷,擬采取折扣銷售方式,現有四種不同的折扣方案:

方案一:顧客購買貨物價值滿200元的,按7折出售(折扣額與銷售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

方案二:顧客購買貨物價值滿200元的,贈送價值為60元購物券(不含稅成本為40元),可在商場購物;

方案三:顧客購買貨物價值滿200元的,返還現金60元;

方案四:顧客購買貨物價值滿200元的,在10天內付款,給予30%的折扣,在30天內付款不給折扣(若消費者選擇該方案的話,假設一般在10天內付款)。

現有一消費者購貨價值為200元,則百貨公司選擇哪種方案最有利?現分析如下:

方案一,百貨公司計算如下:

(1)應納增值稅額為:200×70%/(1+17%)×17%-200×(1-50%)×17%=3.34(元)

(2)銷售毛利為:200×70%/(1+17%)-200×(1-50%)=19.66(元)

(3)應納企業所得稅:19.66×33%=6.4878(元)

(4)稅后凈利:19.66-6.4878=13.1722(元)

方案二,百貨公司計算如下:

(1)應納增值稅額為:(200+60)/(1+17%)×17%-200×(1-50%)×17%-40×17%=13.98(元)

(2)銷售毛利為:200/(1+17%)-200×(1-50%)-40=30.94(元)

(3)由于贈送商品成本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則:應納企業所得稅:[200/(1+17%)-200×(1-50%)]×33%=23.41(元)

(4)稅后凈利:30.94-4-23.41=7……53(元)

方案三,百貨公司應按照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保證顧客得到60元的優惠,商場贈送的60元應是不含個人所得稅的,該稅應由商場承擔。

(1)贈送現金商場需代顧客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為:60/(1-20%)×20%=15(元)

(2)商場應納增值稅額為:200/(1+17%)×17%-200×(1-50%)×17%=12.06(元)

(3)扣除成本、對外贈送的現金及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后的利潤為:200/(1+17%)-200×(1-50%)-60-1.5=-4.06(元)

(4)由于贈送的現金及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則:

應納企業所得稅=[200/(1+17%)-200×(1-50%)]×33%=23.41(元)

(5)稅后凈利為:-4.06-23.41=-27.47(元)

方案四,假定該消費者選擇在第九天付款,則消費者享受的現金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該百貨公司應納增值稅額與第三種方案的計算結果相同,即為12.06元。

(1)企業毛利潤=200/(1+17%)-200×30%-200×(1-50%)=10.94(元)

(2)應納企業所得稅=[200/(1+17%)-200×30%-200×(1-50%)]×33%=3.61(元)

(3)稅后凈利=7.33(元)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顧客購買同樣價值的商品,由于企業采取的折扣方式不同,企業的稅收負擔和收益額也不一樣。比較而言,方案一(折扣銷售)最優,方案三(返回現金)最不可取。

三、代銷方式的納稅籌劃代銷通常有兩種方式:

其一,收取手續費的代銷方式。即中間商按照生產企業制定的市場價格代銷其產品,根據實現銷售的商品數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生產企業收取手續費。這種手續費收入對中間商而言是一種勞務收入,應繳納營業稅。

其二,視同買斷的代銷方式。即中間商和生產企業約定一個協議價,如果產品可以銷售出去、雙方按照此協議價結算。雖然不墊付資金這種銷售是代銷,但中間商所獲取的收入來自于商品銷售,應繳納增值稅。

這兩種代銷方式下,中間商都能夠獲取一定的收入,但這兩種收入的稅收負擔卻不同。假設兩種方式下,中間商的收入相等,那么哪種方式稅收負擔更輕一些,中間商獲取的純收益更大一些,或者說中間商應選哪種代銷方式呢?

[例]某食品制造公司推出一種新食品,產品銷售狀況不佳,該制造公司決定委托某商業公司代銷其產品,并借此打開銷路。待選的方案有兩種:

方案一:商業公司按照食品制造公司制定的價格10元/個對外銷售,每月底,商業公司向食品制造公司返回銷售清單,并按實際銷售價格和數量與食品制造公司結算貨款;同時商業公司根據代銷的數量和銷售額,向食品制造公司收取20%手續費。預計商業公司月銷售數量為10000件,則其手續費收入為20000元(10×20%×10000)。

方案二:商業公司與食品制造公司約定交接價格為8元/個。每月底,商業公司向食品制造公司返回銷售清單,并按約定的8元/個的銷售價格和數量與食品制造公司結算貨款,商業公司按照10元/個的價格對外銷售,實際售價10元/個與協議價8元/個之間的差額,即2元/個歸商業公司所有,假定商業公司月銷售數量仍為10000件,則商業公司每月取得進銷差價也為20000元[(10-8)×10000]。

兩種方案中,商業公司每月毛收入額均為20000元,但兩種方案下公司的稅收負擔和凈收益額是不一樣的,具體分析如下(忽略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方案一,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與稅負:

此方案中,食品制造公司收到商業公司的代銷清單時,要確認銷售收入額100000元(10×10000)及銷項稅額17000元(100000×17%),同時要支付商業公司手續費10000元,所支付的手續費作為銷售費用在所得稅前列支。設食品制造公司銷售的這批產品銷售成本及其他期間費用為B,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P,則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與稅負如下:

應納增值稅=17000-P(元)

所得稅前收益=20000-1000=19000(元)

商業公司的收益與稅負:

應納營業稅=20000×5%=1000(元)

所得稅前收益=20000-1000=19000(元)

此方案下,消費者最終以100000元的價格購買了產品并承擔了全部增值稅負擔,消費者總支出為100000×(1+17%)=117000(元)

方案二,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與稅負:

此方案中,食品制造公司收到商業銀行的代銷清單時,要確認銷售收入額80000元(8×100000)及銷項稅額13600元(80000×17%)。設食品制造公司銷售的這批銷售成本及其他期間費用以及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均同方案一,則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與稅負如下:

(1)應納增值稅=13600-P(元)

(2)所得稅前收益=80000-B(元)

而商業公司在此代銷業務中,相當于購進成本為80000元,銷售收入為100000元,該公司應對此代銷業務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則商業公司的收益與稅負如下:

(1)應納增值稅=100000×17%-13600=3400(元)

(2)所得稅前收益=100000-80000=20000(元)

納稅籌劃的收益范文2

【關鍵詞】 財務管理;納稅籌劃;風險形式;防范策略

當前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發展面臨了更多的問題和矛盾,加強企業管理成為保障企業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途徑,企業財務管理活動過程中,立足于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針對相關納稅事宜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對于實現企業投資效益的最大化具有重要意義。受市場經濟環境的不確定因素影響,企業納稅籌劃也面臨著諸多潛在性風險要素,甚至給企業造成嚴重損失。新時期,加強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研究,對于企業可持續發展尤為關鍵。

1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內涵特征

企業納稅籌劃是企業在相關稅法政策允許范圍內,為實現企業投資價值的最大化目標,運用相關策略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等財務活動進行合理的預先籌劃和安排,以盡可能的減少稅負,獲取節稅收益的納稅理財活動。

所謂納稅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開展相關納稅籌劃活動過程中,由于受到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各種因素影響,導致納稅籌劃活動失敗后造成各種相關損失的可能性,其實質屬于企業稅收籌劃活動失敗而付出的代價。企業納稅籌劃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同樣具有不確定性,其存在與發生并不完全以人的主觀意識支配和控制,其發展、運動有著固定的模式和規律,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和納稅籌劃的全過程。現行稅務制度下,企業納稅籌劃風險普遍具有主觀相關性特征,多數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成因、外在表現、影響程度相對復雜,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所面臨的各類風險和損失都與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密切相關,由于不同企業在稅收籌劃決策和落實過程中存在一定迥異性,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受各類主客觀因素影響較大因此,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結果也存在較大差異。

2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形式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主要來源于企業的內、外環境因素的影響,企業納稅籌劃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形式:

2.1

政策風險:企業納稅籌劃的政策風險包括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目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相關企業繳稅的法律制度體系還不夠完善,造成企業稅收法律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的規范性和時效性不確定,從而導致企業對相關稅法政策的正確選擇不確定,導致政策風險形成。

2.2

財務風險:企業納稅籌劃收益與其籌資的債務資本額關系較大,由于我國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可在稅前扣除,股息只能從稅后利潤中支付,很多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通常會利用債務資本和財務杠桿獲取較大納稅收益,但企業如果擔負過多的債務,由可能會因為企業債務償還壓力過重,導致財務風險增加。

2.3

經營風險: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納稅與其經濟活動過程密切相關。企業納稅籌劃屬于一種對企業未來經濟活動所實施的合法性預先謀劃和安排,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如果企業對預期動經濟活的判斷失誤或自身經營活動一旦發生變化,就很有可能失去納稅籌劃條件,造成無法實現減輕稅負的甚至加重稅收負擔。

2.4

法律風險:納稅籌劃應立足于稅法政策允許范圍內,企業所實施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如果企業在稅務籌劃過程中出現相關法律條款的理解與稅務機關認定產生偏差或沖突,那么其納稅籌劃就可能被認定為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遭受稅務機關處罰而導致損失。

2.5

信譽風險:企業信譽是樹立企業形象,增強企業核心實力的重要因素,納稅是企業應盡的一項社會義務,也是衡量企業信譽的重要表現。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對于企業的信譽形象影響較大,一旦納稅籌劃被認定為違法行為,將有可能影響到企業未來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及效果程度,從而形成信譽風險。

3

新時期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新時期,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要素愈加復雜,企業針對納稅籌劃風險應采取具體可行的防范控制措施:

3.1

強化納稅籌劃風險意識,完善財務管理職能

納稅籌劃綜合性較強,納稅風險往往會給企業造成極為嚴重的經濟損失后果。作為企業管理部門來說,應充分意識到納稅籌劃風險的危害性和風險防范的重要性,在進一步完善納稅管理職能基礎上,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納稅籌劃業務素質培訓,強化納稅籌劃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納稅籌劃的目的性與合法性等必要特征,提高全面分析綜合考慮的財務風險管理水平。

3.2 優化納稅籌劃管理方案,規范納稅籌劃程序

企業納稅籌劃需要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及相關程序,新時期,企業應基于市場為導向,在優化經濟活動過程的基礎上,根據現行稅法政策,合理的編制納稅籌劃的目標計劃和實施方案,嚴格納稅籌劃程序管理并規范納稅籌劃行為,從多方位、多視角對其籌劃項目的合法性以及企業的綜合效益進行充分論證,正確選擇和利用相關稅收法律政策,尋求納稅收益的增長點,實現利益最大化。

3.3 嚴格貫徹成本效益原則,確保企業整體效益

成本效益原則是現代企業管理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企業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必然要付出一定的納稅籌劃成本,企業實施納稅籌劃時必須全面權衡比較其成本和效益。企業進行納稅籌劃,要著眼于企業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多種納稅籌劃方案,選擇能夠有效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納稅籌劃方案,保證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

3.4 明確企業稅收政策體系,加強風險預警監控

由于企業納稅籌劃是利用相關稅法政策的邊界進行運作,納稅籌劃人員必須準確把握其界限,企業必須加強與相關稅務機關的業務聯系,及時充分的了解相關稅務征管法規政策的變化情況,正確應用財務會計知識,加強納稅籌劃風險預警機制的建設和完善,針對納稅籌劃過程進行動態監控,防范和減小風險發生機率,實現納稅收益。

結束語

總之,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納稅籌劃在給企業帶來收益的同時也蘊涵著各種風險。新時期,企業必須立足于市場競爭環境,建立有效風險防范機制,加強納稅籌劃活動過程的動態監控,采用有效措施以實現納稅收益。

參考文獻

[1] 趙勤琴 論企業投資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 財稅金融 2010

納稅籌劃的收益范文3

一、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意義

(一)提高企業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企業納稅籌劃和偷稅漏稅不一樣,也不是惡意逃稅,雖然這樣能夠減輕企業納稅負擔,但風險太大,會損害國家與政府的利益,只要逃稅被發現,企業將繳納一大筆罰款或稅款,并對企業得社會形象及威信度造成嚴重影響,不利于企業發展,可謂得不償失。而納稅籌劃能讓雙方獲益,提高企業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使國家與政府堅持統一思想,這能夠促進企業的發展,并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幫助企業實現財務利益最大化

納稅籌劃能夠幫助企業減輕稅負,降低稅負標準,并有效控制好納稅人稅收費用,這是一項有利于企業財務支出的行為活動,對于企業實現最大化利益意義重大。各企業稅收標準差異很大,企業利潤中稅收費用是重要的財務支出,對企業財務狀況影響很大。企業若是落實納稅籌劃,將有利于自身財務狀況的改善,獲得更大財務利益。此外,納稅籌劃能夠幫助納稅人規避稅法里面的“灰色地帶”,在不違背法律與社會宏觀經濟的基礎上,對于重復繳稅的地方,可以不予繳稅,減輕企業的稅負,讓企業通過稅收獲得最大化的財務利益。

(三)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企業納稅籌劃主要是減少稅負,企業通過會計可以合理調整經濟業務處理,實現最大化的資本、成本及利潤等,從而提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1]在開展會計業務過程中,會計人員根據稅法標準進行統計和記賬,同時向財務管理部門報送,申請納稅資金,有利于提升企業會計業務水平。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極為重要,是否真正將其落到實處,關系著企業的實際財務利益。對此,企業要科學、高效、及時地開展納稅籌劃活動,提升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四)優化企業的結構和資源配置

國家實施稅收制度,除了可以增加國家資金外,還能夠幫助企業優化自身結構,合理配置資源,從而更好地適應處于不斷變化狀態的市場,讓企業持續穩定發展下去。對于企業管理工作而言,要按照稅法里面的稅收標準規定,借助稅收優惠政策與鼓勵政策,合理調整結構,作出科學的決策,并適當擴大自身規模與業務范圍,在技術、工藝、設備等方面加大投入,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體現企業的社會價值。所以,企業要從稅法變化入手,合理優化結構,科學配置資源,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

(五)增加國家稅收

從宏觀財政來說,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后,雖然國家財政與稅收資金有所減少,但是從長遠角度來看,納稅籌劃對國家財政與稅收有刺激作用。國家通過調控稅收政策,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工作,能減少自身稅負,確保企業在今后發展的發展中有較大的利潤與收益,而這和國家財政與稅收緊密相連,可以適當提高稅收標準。[2]所以,企業通過納稅籌劃活動,不僅能夠保障國家的財政收入,同時也能實現自身的最大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一)納稅籌劃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

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出現的運營成本,直接決定了后期的利潤。所以,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活動時,通常其運營成本都會提高,這種方法是企業主要的納稅籌劃方式。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并衡量內外部環境狀況與相關因素,不能簡單地將減少企業稅負作為目標。對于納稅籌劃目標的確定,要以企業健康穩定發展為前提,確保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納稅籌劃在資金籌備中的作用

企業通過納稅籌劃,能夠最大限度減輕自身的納稅負擔,實現經濟利潤的增長。當前企業主要有兩種資金籌備方法,即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企業在納稅籌劃活動中要嚴格進行區分。[3]例如,對于負債籌資中出現的借款,要在稅前抵扣,這樣有利于企業利潤的降低,從而減輕納稅負擔。而權益投資是在分配利潤的過程中,根據企業稅后利潤來繳稅,不過不能幫助企業降低納稅負擔。所以,企業要通過負債籌資減稅,適當增加負債籌資,減少權益籌資,來確保企業稅負降低。隨著負債籌資的增加,企業財務風險將越來越大,這就需要企業將負債籌資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三)納稅籌劃在企業投資中的作用

企業在投資時要交付一定稅款,在開展納稅籌劃活動中,應該全面掌握企業組織形式、投資行業及對象的情況,合理選擇納稅籌劃方式,確保與國家產業政策及調控政策相符。例如,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綜合選擇各種投資方法,企業納稅標準有所差異,合伙企業納稅為合伙人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為法人企業,在企業稅收繳納過程中,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合伙企業在繳稅上優勢更大,不過合伙企業規模通常都較小,增值稅額一般很低,無法滿足抵扣標準,這點法人企業優勢更大。對此,企業在投資過程中開展納稅籌劃,必須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確保取得最好的納稅籌劃效果,實現自身財務利益的增長。

(四)納稅籌劃在收益分配中的作用

企業在分配收益時開展納稅籌劃活動,應從企業利潤水平與分配政策出發,確保規劃的合理性,用最大優勢對收益分配開展納稅籌劃。[4]例如,對于新成立的企業,在利潤初期能夠享受“兩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要按照該規定,加大技術、宣傳等投入力度,延遲企業獲得利潤的時間,從而利用該規定獲得更多額外利益。此外,國家為引導企業做出正確投資決策,經常出臺實施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里面包括一些收益分配里面涉及的某些規定,企業要充分利用這些措施來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確保企業與國家都能夠獲利。

三、結語

納稅籌劃的收益范文4

【關鍵詞】納稅籌劃成因與風險防范分析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規避或減輕自身稅收負擔而利用稅法漏洞或缺陷進行的非違法的避稅法律行為,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進行節稅的法律行為,以及為轉嫁稅收負擔所進行的轉稅純經濟行為。納稅籌劃隨著市場經濟運行的規范化、法治化以及公民依法納稅意識的提高而出現的,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納稅籌劃將具有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一、企業納稅籌劃的動因

納稅籌劃,作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經濟現象,在市場經濟國家中,存在了有近百年的歷史,這充分說明這種經濟活動具備它產生的條件與存在的必要性。

(一)主觀動因

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對社會產品進行的強制、無償與相對固定的分配。對納稅人來說,既不直接償還,也不付任何代價,這就促使納稅人產生了減輕自己稅負的強烈愿望。為了使這一欲望得以實現,納稅人表現出各種不同的選擇:偷稅、漏稅、逃稅、欠稅、抗稅、避稅和節稅。在眾多的選擇中,避稅與節稅是一種最為“安全”或“保險”的辦法;偷稅、逃稅都是違法的,要受到稅法的制裁;漏稅必須補交。法制較為健全和征管較為嚴格的國家,偷、漏稅和逃稅、抗稅往往是十分艱難的。因此,納稅人自然會力圖尋找一種不受法律制裁的辦法來減輕或免除其稅負,這就是納稅籌劃。

(二)客觀條件

納稅籌劃之所以產生,主要是稅法及有關法律方面的不完善,不健全。一般來說,稅法本身具有原則性、穩定性和針對性的特征。從原則性來說,無論哪一種稅收法律制度的內容,都以簡練為原則,不能包羅一切,但稅法所涉及的具體事物與稅法的原則性之間往往出現某些不適應的問題;從穩定性來說,稅收法律制度一經制定,就同其他法律制度一樣,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然而,社會經濟生活的狀況是瞬息萬變的,由于情況的變化,要求稅法作出相應的修改,但修改稅法要有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從針對性來說,稅收法制中的具體規定雖然一般都有針對性,但在具體運用時,使針對性達到全部對號入座的程度是辦不到的;原因是納稅人之間生產經營活動千差萬別,有時會出現種種復雜的情況,這一切使避稅成為可能。這也就是說,當稅法等規定不夠嚴密時,納稅人就有可能通過這些不足之處實現自己避稅的愿望。具體來說,促使納稅人進行避稅的客觀條件主要有:

1.稅收的優惠政策。當納稅人處于不同經濟發展水平條件下,稅法規定有相應不同偏重和待遇的內容時,容易造成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企業、經濟組織及納稅人利用稅收內容的差異實現避稅。如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行了“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的優惠政策體系,就會使人們利用這些稅收優惠及照顧實現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2.邊際高稅率的存在。如果稅率較低甚至很低,國家取走稅款對納稅人來說無關緊要,自然也就不會使納稅人絞盡腦汁去研究、實施避稅。由于稅率過高,納稅人的收入中有較多的部分被政府以稅收的形式拿走,才可能引起納稅人的反感和抵制。特別是當邊際稅率過高時,避稅現象更容易發生。

3.邊際稅率高是指在實行累進稅率制度下,稅率隨納稅人收入級距的增高而以更快的速度增長,也就是說多收入的增長速度抵不上多納稅的增長速度。納稅人避稅的措施。一是在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不再工作或減少工作的努力程度,以免使再增加工作獲得的收入中有較高的部分被稅收拿走,這一點當納稅人收入水平處在稅率變化級距臨界點時十分明顯;二是進行收入或利潤轉移,降低自己的應稅收入檔次,減少納稅額,高稅率往往成為導致納稅人避稅的加速器,納稅人不堪重負,不得不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而開辟各種減輕稅負的途徑。

4.稅法細則與納稅事項吻合度的差異。由于避稅正在成為一種十分普遍的社會經濟現象,國家為了保證稅收的質量,致使其在稅收政策與實施細則的內容上越來越具體、詳細。然而,大千世界的經濟事項猶如一個五彩繽紛的萬花筒,稅法政策與細則再詳盡也永遠不會將與納稅有關的所有經濟事項都十分全面而又詳盡地予以規定和限定,并不可能把避稅的通道全部堵死,政府只得根據變化了的新情況、新問題,再調整有關的法律和規定。

5.課稅對象可轉換性。課稅對象的重疊和交叉,使納稅人可以左右逢源,尋找最佳課稅對象。課稅對象按其性質可以劃分為:對流轉額課稅、對收益額課稅、對行為課稅、對財產課稅。由于對課稅對象確定口徑的不同,納稅人最終承擔的納稅額也就不同。對大多數納稅人來說,財產收益和經營利潤收入在一定程度和范圍內是可以相互轉移的。如果國家對財產收益和經營收入采取不同的稅率,就會成為納稅人利用這種轉換躲避稅負的依據。例如,國家規定財產稅的稅負過重,使財產所有人納稅后的收益達不到社會平均利潤水平,就會促使財產所有人出售財產而轉為租入財產,進而躲避過重的納稅義務。企業的經營資本通常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自有資本(權益),另一部分是借入資本(負債),稅法規定股息支付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繳納所得稅后的收益中分配,利息支付可作為費用列支,在計算應稅所得中允許扣除。這時,納稅人就要認真考慮,是多用自有資本好,還是多利用外借資本好。

6.征收方法上存在漏洞。征稅方法的缺失,也為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條件。如流轉稅它主要是在商品的流轉環節上課稅,故納稅人只要有效地減少或削減商品流轉環節,便可以實現避稅的目的。

上述例舉的納稅籌劃的客觀條件說明,只要國家稅收法規存在不夠完善的地方,就會給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提供空間,避稅就不可避免。實際上,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政策與實施細則不可能十全十美、沒有一點瑕疵,國家只有承認它、正視它,才能爭取在稅法的制定與修改上的主動權,盡可能防止國家稅收在合法的外衣下過多流失。

二、籌劃中的兩面性博弈

納稅籌劃作為企業理財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和財會人員接受和運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納稅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少繳納一些稅金或降低部分稅負,但在實際運作中卻往往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其中很多籌劃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這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從根本上講,納稅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即實現企業所有者財富最大化。也就是說,在籌劃稅收方案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納稅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梢哉f,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納稅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不能認為稅負最輕的方案就是最優的納稅籌劃方案,一味追求稅收負擔的降低往往會導致企業總體利益的下降。比如,某一小企業,從事生產經營必然要繳納相應的流轉稅和所得稅,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籌劃方案,可以讓他免予繳納任何稅款,只要他把經營業績控制在起征點下就可以了。這一納稅籌劃方案雖然使得稅收負擔雖然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極大的限制。以犧牲企業整體利益換取稅收負擔的降低明顯是不可取的??梢?納稅籌劃和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應當考慮收益與支出是否配比,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納稅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

三、籌劃后的風險控制

納稅籌劃的兩面性博弈中,盡管能降低稅務成本,提高企業整體效益,但這僅是預測與估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風險與效益并存,有效控制風險是籌劃目的得以達到的關鍵。企業納稅的風險防范應注意以下方面:

(一)正確樹立風險意識

納稅籌劃一般需要在納稅人的經濟行為發生之前作出安排,由于經濟環境及其他考慮變數錯綜復雜,且常常有些非主觀所左右的事件發生,這就給納稅籌劃帶有很多不確定性的因素,因而其成功率并非是百分之百;況且,納稅籌劃帶來的利益也是一個估算值,并非絕對的數字。因此,納稅人在實施納稅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納稅籌劃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

(二)準確理解與把握稅法

全面了解與投資、經營、籌資活動相關的稅收法規、其他法規以及處理慣例,深入研究掌握稅法規定和充分領會立法精神,使納稅籌劃活動遵循立法精神,才能達到納稅籌劃之目的。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不同營運方式的稅收規定的比較,故對與其相關的法規進行全面理解與把握,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基礎,才能進行比較與優化選擇,制訂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投資、經營、籌資等方面的納稅籌劃方案。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納稅籌劃的收益范文5

(一)納稅籌劃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經濟負擔

企業的整體負擔中,以稅收所占比重最高,且稅負具有強制性、無償性。且稅負是企業的凈現金流出,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額外的經濟收益。所以,要想提高企業利潤水平,增加現金流,降低資本成本,進行成功的稅收籌劃還是很有必要的。

(二)納稅籌劃有利于稅法的不斷健全與完善

由于納稅籌劃是合法地運用稅法對企業的資源進行最優化安排,達到少納稅的目的。稅務機關不能對企業加以處罰,只能從加強稅法建設角度,不斷從納稅人的籌劃方案中發現稅法的不足之處,堵塞漏洞。

(三)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

進行稅務籌劃,是以現行稅收法律為依據,在熟悉稅法規定的前提下,利用稅制構成要素中的稅負差異進行稅務籌劃,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F代稅收是依法制定出來的,具有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納稅籌劃與納稅人納稅意識的增強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納稅籌劃有助于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由此可見,進行納稅籌劃是鼓勵納稅人依法納稅的一種有效手段。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現狀及原因分析

雖然在近幾年的理論和實務中,納稅籌劃之風有流行之勢。但都是一些表面文章,并沒有系統的理論和方法。企業中并沒有專門的人員從事此項工作。其所進行的納稅籌劃不能稱為實際意義上的納稅籌劃,僅是在變相偷、逃稅款,未能嚴格按稅法規定進行,活用稅法。

企業管理人員不重視納稅籌劃,怠于進行納稅籌劃。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人們對納稅籌劃認識上存在誤區

不管是企業的管理人員還是稅務機關,均認為納稅籌劃就是偷稅、逃稅。其實不然,納稅籌劃是企業的一項全面財務規劃方案,它是從企業成立之初的組織方式選擇到成立之后的供、產、銷,人、財、物的最優化配置,是企業稅務、會計和財務管理以及企業管理水平的整體檢驗。所以說納稅籌劃是一種高難度的企業管理活動,但我國企業往往忽視如何成功節稅,而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方式去偷逃稅款。

(二)納稅籌劃方案缺乏綜合性

人們在設計納稅籌劃方案時,往往不能通盤考慮,而是單單盯住某一種或某幾種稅上,經常是增值稅少交了,但企業所得稅反而多交了。所以,設計納稅籌劃方案始終要明確最終目的是獲得最大利潤,納稅籌劃只是手段而已。

(三)納稅籌劃成本偏高

這應該是我國現階段納稅籌劃不被企業所廣泛接受的一個最重要原因。企業是理性的經濟人,收益不大于成本的事,所有企業都不會做的。由于納稅籌劃是一項具有高度科學性、綜合性的經濟活動,有效進行納稅籌劃獲得的直接經濟效益、時間效益以及零涉稅風險,對納稅籌劃技能有較高要求。在納稅籌劃的整個過程中所耗費的大量財力、時間,會大大抵消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帶來的收益,甚至得不償失,從而使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的積極性不高。

(四)稅務機關的尋租導致納稅人不愿意納稅籌劃

這是很多企業不愿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因素。目前我國在各稅種征管上存在漏洞。納稅人心存僥幸,即便有偷逃稅款行為,也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解決,從而規避稅法的處罰。但隨著我國稅制改革的進行,“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這一稅制改革思想的執行,這一非法節稅空間正在被擠壓,要求企業還是要合理、合法節稅。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路徑選擇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籌劃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1、收入總額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總額包括營業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在對收入總額的籌劃之中,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分解收入;二是延遲收入確認時間。

由于現代企業競爭的加劇,很多企業都是混業經營,以求得規模效益的最大化。生產企業在生產、銷售產品的同時還會提供售后服務、以及為控制成本而并購一些上游供應商,達到集成效應。企業在會計核算時往往為了方便,將生產收入和提供服務收入合并在一起計算。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如果企業既生產產品,又提供應稅服務,當然這里指的是兩個行為。企業分開核算的,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不能分開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則關鍵看其應稅行為是否涉及到減免稅,不管是銷售產品還是提供服務。

企業可以自行設計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需要對節稅的時間價值與采用現銷方式下凈現金流入進行比較。或許采用延遲納稅所節省的稅負不能抵頂企業盡早收款進行投資所得的收益。因此,企業不能僅考慮稅負,還是要從整體的投資收益來考慮籌劃方案。

2、免稅收入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免稅。從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看,主要涉及到股息和投資轉讓所得。股息和投資轉讓所得承擔的所得稅稅負不同,前者根據投資雙方的所得稅稅率差異補繳所得稅,如果投資雙方的稅率相同,則股息不再補稅;后者全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從稅收籌劃的角度,投資方轉讓股權時應避免將股息轉化為投資轉讓所得??刹扇〉姆椒ㄊ峭顿Y方轉讓股權前,由被投資單位對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進行分配。因為企業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所得免稅。所以說,企業在進行投資轉讓時應盡量選擇在被投資方分配股息、紅利之后。扣除項目不變,轉讓收入越小,企業稅負便越輕。企業充分利用這一時機,可以大大減輕稅負,實現轉讓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3、各項扣除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中的各項扣除應遵循真實合法的原則。其扣除項目主要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1)成本支出。企業的成本支出在很大程度上是銷貨成本。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影響著企業不同時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我國稅負規定企業的存貨計價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其所影響的還是貨幣的時間價值,前面已做闡述,在此不再贅言。

(2)費用。企業的費用主要包括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中主要是企業的利息費用,也就是企業籌資方式的選擇問題。企業可以選擇權益籌資和債務籌資方式。選擇權益籌資,向股東分配股利是稅后利潤進行的分配,其已經交過企業所得稅,并且,股東分得的股息、紅利還要按“股息、利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計可以達到45%的稅負水平。而選擇負債籌資,在嚴格控制財務風險的情形下,企業是可以得到利息抵稅的好處的,也就是利息稅盾的作用,降低了企業的資本成本。如此利用利息避稅時,要注意《企業所得稅》發的反避稅條款,即資本弱化管理。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以企業在進行負債籌資,調整資本結構時,一定要注意反避稅條款。

管理費用中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有扣除限額?!镀髽I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對于業務招待費支出,我們可以測算出一個臨界點,根據往年的銷售水平和今年的經濟環境可以應該有一個大概的測算,只要按這個臨界點來做本年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就不會納稅調增。

銷售費用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镀髽I所得稅》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如果企業的廣告費用過多的話,如可以另外單獨設立一個獨立的銷售公司,將銷售額做大,從而提高扣除標準。

4、捐贈支出的籌劃

其他支出中要強調公益性捐贈支出。在社會遇到自然災害,像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的玉樹地震,很多企業都進行了各種形式的捐贈。在捐贈的稅收籌劃時,要從以下兩點入手:選擇捐贈時機;選擇捐贈形式。

(二)稅收優惠的籌劃

1、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投資方向的選擇

企業在項目投資時,可以選擇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等國家鼓勵類的投資方向,享受稅收優惠。此外,企業還可以選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方法,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雇傭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員工資薪金加計100%扣除等方法,增大扣除項目,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減輕稅負。

(三)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

納稅籌劃的收益范文6

關鍵詞:企業;納稅籌劃;風險控制;策略

稅收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著重要比重,其推進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對增強國力、促進就業、繁榮市場發揮著重要作用。而企業納稅籌劃對于現代企業發展而言具有重要意義。然而,我國在納稅籌劃無論在理論研究或實踐應用均處于起步階段。因此納稅籌劃是一項新的重要的研究課題。通常認為,納稅籌劃思想最早由20世紀30年代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提出,其在“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判例中對當事人依據法律達到少繳稅款作了法律上的認可,這一判例逐漸得到了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法律界的認可,并成為納稅籌劃基本理論基礎。

一、納稅籌劃理論概述

(一)企業納稅籌劃的概念、特征及其意義

1.企業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也叫稅收籌劃,稅務籌劃,是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從國外稅收理論體系中引入的一個新概念,其在各國稅收法律中尚未有明確的定義。

2.企業納稅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合法性是納稅籌劃最基本的特點,是將納稅籌劃與偷逃稅區別開來的根本標志。

(2)計劃性。納稅籌劃是企業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的環節,與企業很多活動密不可分。它是一個事先的有計劃的程序,可以貫穿于整個生產經營活動的始終,但不可能是事后的一個活動。

(3)經濟性。企業在稅收籌劃時要進行成本收益分析。

(4)風險性。收益與風險并存,納稅籌劃活動亦是如此,它可以為企業降低稅負,節省成本,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但同時也伴隨著風險。

3.企業納稅籌劃的意義

(1)納稅籌劃最原始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可以為企業減少稅收負擔,增加稅后凈利潤,提高企業的資金利用率,從而直接增強企業盈利能力。

(2)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強企業的納稅意識。

(3)可以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宏觀調節作用。通過合理選擇納稅方案,既可以使企業稅負有效減少,同時國家也可通過稅收杠桿實現對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使企業資源得到合理配置。

(4)有利于促進稅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

(二)納稅籌劃的主要形式

廣義的納稅籌劃有五種主要形式,避稅籌劃、稅收轉嫁籌劃、節稅籌劃、規避“稅收陷阱”和涉稅零風險籌劃。

1.避稅籌劃。主要是指納稅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通過一些法律漏洞及空白完成籌劃躲避稅收的目的。其雖然存在一定爭議,但并不違反法律,當然也并不完全合法。

2.稅收轉嫁籌劃。主要指指納稅人采取調整商品價格的方法,而把稅負轉嫁給了與其有經濟活動的其他人,從而實現企業稅負的減少目的。

3.規避“稅收陷阱”。主要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需要注意別陷入到某些稅收政策里的陷阱條款之中。

4.涉稅零風險籌劃。主要指企業需要確保經營賬目規范清晰,納稅申報及時準確,并足額繳納稅款,稅收方面不要發生違法亂紀現象,也就是確保企業涉稅方面處于零風險或者極小的風險狀態。

二、企業納稅籌劃的策略

企業納稅籌劃有很多的策略和方法,總的來說有以下幾種思路:縮小稅基,適用較低稅率,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利用成本費用的抵稅作用,延緩納稅期限,合理歸屬所得年度等。

(一)籌資過程中的籌劃。企業要想開始經營,首先必須籌集一定數量的資金,企業可以通過兩種不同性質的方式來籌集資金:一是通過向投資者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等形成企業的自有資金;二是通過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等。

(二)投資過程中的籌劃。針對投資者來說,稅款作為抵減投資收益的一項手段,稅收對于投資收益率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特別是所得稅方面更為關鍵。

(三)資金運營過程中的籌劃。通常企業會采取各種方法進行籌資,再將這些資金進行科學投入,從而滿足正常生產經營的周轉需求,該階段是企業經濟活動的集中體現,企業的經濟效益也要通過該階段加以實現,并且納稅籌劃貫徹始終。

三、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上述的納稅籌劃的幾種風險,可以總結出一些風險控制策略,具體包括:

(一)加強風險意識。通常情況下納稅人在經濟行為未發生時已經做好了納稅籌劃,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處于復雜多變的環境之中,并且經常存在一些不可控因素,因此納稅籌劃時刻都存在風險。

(二)密切關注政策及稅收法律的變動,保持納稅籌劃方案適度的靈活性。成功的納稅籌劃應充分考慮企業所處外部環境條件的變遷、未來經濟環境的發展趨勢、國家政策的變動、稅法的變動趨勢等,綜合衡量納稅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

(三)做好籌劃方案,有效降低風險。企業進行納稅籌劃過程中,必須全盤加以考慮,權衡利弊,不要因為籌劃而進行籌劃,而應充分體現企業的總體投資情況,體現企業的經營策略,并符合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要有稅種的限制,當然也不能只為了減少稅負而籌劃。

(四)加強培養,提升納稅籌劃人員的能力水平。通常情況下,作為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其自身的能力水平越強,則納稅籌劃的可操作性也越強。所以,企業應加強對納稅籌劃人員的培養,充分發揮其自身價值,減少企業的籌劃風險。這就要求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知識水平,即要掌握與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籌資等相關的各方面法律法規、處理慣例等,并能夠熟練加以利用,切實把握好稅法的發展變化趨勢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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