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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1
主題詞:鐵路 ,施工 ,分包管理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mode of most is a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ice, but as a railway industry department has not yet issued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subcontract, can only reference construction ministry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base of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 to refer to.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effectively manage of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re currently facing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s own practice,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mode is proposed as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530.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分包及分包模式
我國在建筑領域將分包行為共分為三種,分別是專業分包、勞務作業分包和轉包。專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動。《鐵路建設項目施工總價承包標準招標文件補充文本》中合同專用條款第4.3.2規定:“一般分包應在投標時提出,納入合同,特殊情況下,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其它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須經建設單位批準?!?a href="http://www.www-68455.com/haowen/205926.html" target="_blank">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得活動。轉包是指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它單位承包的行為。由于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
二.建設工程實施施工分包的基本原則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必須依法進行。發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業務,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業務;專業分包工程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發包人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發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
2.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必須實施合同管理。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分包工程
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報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變動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分包工程發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約擔保。
3.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必須健全項目組織管理機構。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動。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員。
4.禁止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禁止轉讓、出租企業資質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不履行合同約定,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屬于轉包行為。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視同轉包行為。分包工程發包人沒有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在施工現場所設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單位人員的,視同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三、施工分包責任、違法施工分包的界定
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工程發包人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并對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產進行管理,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將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方案報分包工程發包人備案,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現場安全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并應當服從分包工程發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違法分包包括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業主認可,分包工程發包人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他人的。
違反分包管理辦法規定,轉包、違法分包或者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對于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包人對分包商資格的審批
承包單位選定分包商后,應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申請審批分包商的報告。申請報告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方面:關于分包工程的基本情況,說明擬分包工程的范圍、內容及本次分包工程價值占合同總價的比例;關于分包商的基本情況,包括該分包商的企業簡介,生產技術實力,企業過去的工程經驗與業績,企業的財務資本狀況等;分包協議草案;說明主承包商工藝、分包商設備和到場時間以及材料供應情況等。
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申請審批分包商的報告。審查時,主要是審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條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務的能力。審查后,如果認為該分包商不具備分包條件,則不予批準。若監理工程師認為該分包商基本具備分包條件,則應將意見報送至發包人,征地發包人同意后,批準分包。主承包商收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通知后,應盡快予分包商簽訂分包協議,并將協議副本報送監理工程師備案。
五、發包人對分包商的管理
鼓勵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提倡分包活動進入有形建筑市場公開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場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是我國建筑市場管理改革的重大舉措。保證分包商的質量,是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一個重要環節和前提。因此,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應對分包商資質進行嚴格控制和有效的管理。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對分包商的管理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執行監理程序,并要求分包商嚴格遵照執行,若發現分包商在執行過程中有違反規定的監理程序的行為,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發出指令要求總承包商及時停止分包商的施工工作。
2.鼓勵分包商業參加工地會議。分包商是否參加工地會議,通常是由總承包商決定的。但在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向總承包商提出分包商參加工地會議的建議,加強分包商對工程情況的了解,提高其實施工程計劃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3.檢查分包商的現場工作情況。監理工程師一方面要督促總承包商嚴格監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和認真實施分包工程,保證分包工程質量。另一方面也應對分包商的現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點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分包商的設備使用情況,即根據分包協議中規定的設備種類、數量及可用程度等進行核實;分包商的施工人員情況,要根據分包協議中有關配備人員的規定,檢查其人員資質及質量保證與控制系統的情況;實施工程的質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標準。4.對分包商的制約與控制。為了保證工程質量,避免或減少由于分包商不規范的施工行為所帶來的損失,監理工程師可通過采取一定手段和指令,對分包商進行有效的制約于控制。
5.停止施工。當分包商違反合同、規范及監理程序,而且不積極接受監理工程師提出的意見予以改進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書面指令主承包商暫停其施工,直到工作得到改進,獲得滿意結果。
6.拒絕簽署付款憑證。分包商的施工質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保證時,監理工程師有權向總承包商拒絕簽署與之有關的支付證明。
7.取消分包資格。若監理工程師發現分包商由于技術能力差,無法按合同要求保證分包工程質量;或分包商無視監理工程師警告,忽視分包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造成嚴重危害和影響時,監理工程師可書面建議或要求主承包商取消分包資格。
六、結束語
盡管鐵路一直沒有出臺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但是我們可以充分借鑒原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置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確切把握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和轉包的內涵,合理界定分包與違法分包及轉包的界限,依法合規建設,全面提高建設管理水平。筆者以自身實踐提出分包管理的要點,以此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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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mode is the construction price contract, but as the railway industry competent department Ministry of Railways has not yet issued railway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but refer to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As an construction owner, how to effectively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wner, is faced with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practice, on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 and how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Management
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2
作為交通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立足自身,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在項目分包上本著“突出總包職能、強化分包管理”的宗旨,不斷探索創新分包管理的方式和途徑,為實現“建設優質工程、打造一流品牌”的目標打好基礎。
一、依法分包,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應行業管理的需要,我國建立了以資質管理為基礎的工程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二級承分包體系,即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因分包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等密切相關,國家《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嚴格禁止違法分包和轉包,并對于轉包、違法分包的法律責任予以明確。
浙江省自2003年始,也出臺了一系列規范工程施工分包的具體規定,如:二三年七月二十四出臺的《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規定(試行)》(浙交[2003]286號印發), 二四年四月二日出臺的《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界定和認定的補充規定》(浙交〔2004〕111號),以及《關于治理交通建設領域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的通知》浙交〔2006〕345號)等,這些規定是目前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施工分包管理的依據。我們必須認真遵照國家、各部以及省廳的有關規定,規范管理,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履行總承包單位應盡的職責,逐步形成技術、管理、品牌等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分包管理,控制分包風險
在分包管理上,必須通過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狠抓分包隊伍準入管理、項目施工核心工作全過程控制和深入管理。
(一)制定《協作隊伍考核管理辦法》,嚴格分包隊伍的準入和退出機制。要求合作分包方必須是獨立法人,嚴禁與個體包工頭簽訂分包合同;同時還須從企業發展要求考慮,提出培育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并與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設想和方案,按照工程規模、技術等級、所在區域等,建立具有一、二、三級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承包隊伍名錄和分項工程資質的勞務專業隊伍名錄,并建立分供商信息管理和評價系統,定期進行履約評價,建立有效的分包隊伍激勵機制。
在選定初次合作的分包隊伍之前,對其單位名稱、企業資質、注冊資本金、主要人員的特長、自有設備、曾從事的工程情況(包括合同工作量、施工時間、質量評價、協調和處理各方關系的能力評價等)進行登記,并進行詳細核查和相應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建議該分包單位從事哪方面的工作內容;建議承擔施工的工作量;與該分包隊伍合作時應注意的事項備忘錄等等。
(二)健全項目管理機構。除業主要求和投標承諾人員派入外,還需要根據項目部的工程特點和管理要求配置好相應的各類管理人員。特別加強對分包隊伍施工的監控和指導人員的落實。
(三)加強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性工作的控制。加強原材料的控制,對影響工程質量較大的原材料如鋼材、鋼絞線、水泥、橡膠支座、伸縮縫、砂、碎石等須由項目部統一采購,混凝土必須采取集中拌和由項目部統一供應;涉及到特殊、關鍵過程的施工項目,嚴格按照特殊、關鍵過程的程序要求進行全過程控制;對于分包工程中的質量控制和檢驗由項目部提出要求、審核方案、實施監督;試驗檢測工作由項目部實施或直接委托有資質試驗檢測單位完成。
(四)將分包隊伍納入公司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中,建立分包隊伍與自有隊伍同等管理的機制。對每一分包隊伍都派出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員,建立其與項目部之間的聯系橋梁,確保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直接深入分包隊伍。對分包隊伍負責的分項施工過程作為項目施工過程控制的重要監控點;堅持執行技術交底制度,跟蹤并定期檢查分包合同的履約情況,對施工過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問題,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嚴格監督落實,設專人進行驗證。為嚴格防控安全風險,制定《分包隊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針對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的情況,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包隊伍開展季度、年度安全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綜合評定掛鉤,促使其將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五)建立分包隊伍財務結算流程,完善分包隊伍的結算工作。在加強項目部對分包隊伍工程結算管理同時,成立公司分包結算中心,指導項目的結算的結算工作。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對各項目的最終結算進行審核和建檔,預防出現超結超付的情況,預防分包隊伍在外欠款和以項目名義在外經營的情況。
(六)加強對分包隊伍勞動用工的監督管理。所有用工必須與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重點關注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勞動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對勞務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直接雇用農民工,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只簽訂勞動合同不辦理保險,或只與個體負責人簽訂勞務合同等行為,進行嚴格管理和處理。項目部負責員工進場驗證、發放工作牌和住宿卡;進場前教育和安全教育;分包隊伍實施勞動合同動態管理,建立勞務用工基本信息庫;建立出勤及工資支付統計臺帳;監督和檢查勞動合同簽訂與工資支付;監督和檢查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繳納工作;督促和檢查勞務工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編制相關統計報表;辦理各項退場事宜,確保合法用工。(七)對分包隊伍定期考評。在施工過程中對分包隊伍的組織管理體系、進度、質量、安全、資金管理、勞動用工、日常工作等進行記錄和考評,并在合同工作完成后對該分包隊伍再進行一次綜合評定。根據考評分數實行獎罰:對于考評情況好的分包隊伍在下一項目中給予一定優惠和傾斜;對于考評分數較低的則提出警示,特別差的分包隊伍列入黑名單,不再與其合作。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在規范分包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有一些問題始終制約著我們,需要我們共同重視并加以改進。
(一)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統一
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對于工程分包,除了國家法律、法規對轉包、違法分包的禁止性規定外,還沒有一部全國統一的、系統性的、明確的、可供操作的規定。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在這種情況下作出的規定也不一致,不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太籠統;一種是堵得太寬,限制得太多,對照起來,幾乎都是違法分包或轉包,與實際相距太遠,久而久之,形成一談分包就是違法的錯誤導向,不僅影響到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相關方,也影響到審計、監察等政府監督部門,建設、質監等行業主管部門,甚至是社會公眾。審計單位對項目進行審計時,一般都會批露存在分包的種種現象和問題。項目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往往也會因存在分包(一般都是違法分包),工期延誤賠償、款項支付等問題處理變得復雜化,法律責任會因合同效力不同難以認定。所以,制定一部切合實際,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又能滿通行業大力發展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專業公司導向的工程項目承分包管理制度已非常迫切。
(二)勞務分包企業發展模式難以滿足工程分包要求
對勞務分包這一分包模式,建設部有明確的導向?!蛾P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建市[2005]131號)明確要用三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業進行勞務分包,必須使用有相應資質的勞務企業。但是,實踐中,各地對勞務企業的認識不一,導致工商注冊時困難重重,在企業的名稱上、經營范圍上,都不符合勞務企業的特征。勞務企業的稅收很高,營業稅抵扣以及稅收優惠政策都無法落實,或很難爭取。崗位技術培訓、鑒定工作滯后,勞務企業的安全許可證申領難度很大。勞務分包只有13類資質等級標準,遠遠不能滿足公路建設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的需要。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阻礙了勞務分包企業的發展,不利于勞務分包市場的形成和規范。
(三)分包市場主體發育不成熟
當前二級分包市場尚未健全,造成承包商在分包管理過程中遇到了許多難題,比如:分包商內部管理不健全、技術水平不高,多數分包商接到工程后臨時召集務工人員,從而導致施工過程中質量意識不強,技術水平有限,人員流動頻繁,現場管理人員少,工作連續性差,合同意識不強等,這些都給總承包商造成了巨大管理壓力,給工程帶來了可怕的質量風險。也導致分包合同中對于分包商工程履約的制裁很難落到實處,如:合同約定,若分包商未能實現任一節點工期,總包商有權要求分包商退場,退場前不予辦理結算。而實際上,總包商根本沒有辦法讓分包商及時退場,而總包商對業主的工期承諾又必須兌現,在這種情況下總包商往往只能低頭妥協,或高價結算清場,或許諾以更高的價格、更好的付款條件讓其繼續履行合同。
四、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分包管理的發展趨勢及相關建議
(一)分包管理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國際化步伐的加快,項目分包管理的重要性將日益凸顯,建筑市場對項目分包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項目分包管理的發展將呈現以下趨勢:
1、專業化程度要求更高??偘滔蚬芾矸较蚍只?,分包商則向專業施工分化??偘鼘Ψ职囊蕾嚩冗M一步增加,更多的具體施工任務要尋找專業的分包商來完成。
2、組織更靈活??偘虒⒏嗟匾葬槍θ蝿盏呐R時性團隊組合來完成工作,項目組織將會更趨靈活地組建,分包商會更多地參與總包的項目團隊工作,合同的聯系使各方更趨于平等合作的關系。
3、管理將更規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將更重要,工作程序會更加規范和有序。
4、分包商授權度更高。分包商權力會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擴充,總承包商將更趨向于向業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務,分包商將趨向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將更受市場歡迎。
(二)對完善分包管理體系的建議
通過分包管理可以適當發揮承包商對外協調與項目管理優勢,減少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的投入;分包商則相應地發揮專業施工隊伍的優勢,兩者優勢互補,理論上可以取得真正意義上的合作共贏。但在目前交通工程建設中要全面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贏,就必須建立完善的分包管理體系。作為行業主管和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對分包行為的引導和管理:
1、法律層面上放寬對分包的限制,促使分包合同合法化,健全法律法規以及各級規定,明確允許分包、鼓勵分包,使分包行為處于陽光下操作,便于有效監管和規范。
2、建立健全分包隊伍的資質管理體系,適度降低分包隊伍資質申請的門檻,給合法分包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間,積極培育專業化施工隊伍。
3、規范分包市場管理,建立分包隊伍的誠信評價體制,強化分包隊伍的履約意識。
4、明確總包責任,確保工程質量。明確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內的勞務糾紛、直接用工、工傷、質量、安全生產等承擔連帶責任。
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3
建設部第124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對施工分包定義如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的,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內容:(1)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镀髽I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合同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第二十四條規定,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按照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理解為:《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要求總包單位將累計實際發生的施工分包成本納入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計算確定合同完工進度,并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計算確認當期合同收入。
二、《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規定的相關探討
筆者認為,《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要求總包單位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計算確認當期合同收入的規定值得商榷。
(一)施工分包價款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對收入的定義 雖然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不能改變施工分包價款的代收代付性質。施工分包價款于分包工程發包人也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對收入的定義?!斗课萁ㄖ褪姓A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分包管理辦法》)規定,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分包管理辦法》也規定,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即分包工程的工期、質量和安全標準、造價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在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發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面前是完全透明、公開的,施工分包價款的代收代付性質十分明顯。而《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條對收入的定義是:收入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行纬傻?、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而施工分包價款,分包工程發包人收取后必須支付給分包工程承包人,僅涉及其債權債務的變動,不會導致其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二)納稅人的營業額不包括施工分包價款 《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即納稅人的營業額不包括施工分包價款。總承包人不是分包工程的營業稅納稅人,也不是分包工程營業稅的唯一法定扣繳義務人。但是,2009年1月起施行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總承包人的扣繳義務未再作明確規定。實務操作中部分省、市、自治區的稅務主管部門,如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也允許分包工程承包人憑分包合同自行繳納營業稅,并向總承包人開具分包發票,然后由總承包人憑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營業稅完稅憑證和分包發票復印件到稅務主管部門開具總包發票。所以,施工分包價款只能列作分包工程承包人的營業額,分包工程承包人才是分包工程的營業稅納稅人??偝邪瞬皇欠职こ痰臓I業稅納稅人,也不是分包工程營業稅的唯一法定扣繳義務人。
(三)相關法規限制了工程轉包行為 《分包管理辦法》規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業務。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業務。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
《分包管理辦法》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不履行合同約定,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屬于轉包行為。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并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視同轉包行為。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中,營業稅扣除適用范圍由原來的“工程分包或者轉包”改為“建筑工程分包”。也就是說,納稅人將建筑工程轉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營業額,不能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轉包價款。
(四)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征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不便于保障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包單位的合法權益。目前,建筑市場上仍然存在部分會計核算欠規范、賬冊不健全的建筑企業,地方稅務主管部門對其應交企業所得稅一般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按照其主營業務收入或工程發票開具金額的一定比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容易導致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包單位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管理混亂,不便于保障其合法權益。
(五)由非法人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工程不能列入施工分包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10)156號文《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對由總機構直接管理、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的稅務管理要點摘錄如下:
所以,以法人總機構名義簽訂施工合同后,由非法人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與企業內部管理體制、會計核算體系有關,不能列入施工分包行為。
三、施工分包業務核算設想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針對施工分包行為,總包單位應在“工程施工-分包成本”賬戶下單獨反映累計實際發生的施工分包成本的同時,在“工程結算”賬戶下反映施工分包價款,在工程竣工交付、辦理決算后將“工程結算”、“工程施工”賬戶余額對沖結平,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例]2011年1月,宏遠建筑公司承接一項工程,工期10個月,合同總收入8000萬元,其中水電安裝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大地建筑公司施工。宏遠公司自營工程的合同收入6000萬元,分別為人工費1800萬元、材料費3322萬元、機械使用費150萬元、其他直接費80萬元、間接經費100萬元、計劃利潤300萬元、專項基金5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198萬元,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為5082萬元,分別為人工費1700萬元、材料費3122萬元、機械使用費120萬元、其他直接費60萬元、間接經費80萬元。
大地公司分包工程的合同收入2000萬元,分別為人工費800萬元、材料費954萬元、機械使用費20萬元、其他直接費30萬元、間接經費40萬元、計劃利潤80萬元、專項基金1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66萬元,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為1720萬元,分別為人工費750萬元、材料費900萬元、機械使用費15萬元、其他直接費25萬元、間接經費30萬元。
為簡便起見,假設該工程于2011年11月按期竣工交付并辦理了工程決算,大地公司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由其自行繳納,未由宏遠公司代扣代繳。宏遠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1)支付為完成自營工程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費 1700
工程施工——材料費 3122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20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60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80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5082
(2)按月向建設單位申報已完工作量,辦理工程結(決)算
借:應收賬款——建設單位 8000
貸:工程結算 8000
(3)與大地公司辦理分包工程的結(決)算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2000
貸:應付賬款——大地公司 2000
(4)向大地公司支付施工分包價款
借:應付賬款——大地公司 2000
貸:銀行存款等 2000
(5)確認自營工程的收入、費用和毛利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82
工程施工——毛利 918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
(6)計提自營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按3%稅率營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98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18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12.6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5.4
(7)將工程施工、工程結算賬戶余額對沖結平
借:工程結算 8000
貸:工程施工——人工費 1700
工程施工——材料費 3122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20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60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80
工程施工——毛利 918
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2000
(8)繳納自營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 18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12.6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5.4
貸:銀行存款 198
大地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為完成分包工程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費 750
工程施工——材料費 900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5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25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30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1720
(2)按月向宏遠公司、建設單位申報已完工作量,辦理工程結(決)算
借:應收賬款——宏遠公司 2000
貸:工程結算 2000
(3)確認分包工程的收入、費用和毛利
借:主營業務成本 1720
工程施工——毛利 28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
(4)計提分包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6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6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 4.2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1.8
(5)將工程施工、工程結算賬戶余額對沖結平
借:工程結算 2000
貸:工程施工——人工費 750
工程施工——材料費 900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5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25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30
工程施工——毛利 280
(6)繳納分包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6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 4.2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1.8
貸:銀行存款 66
期末,宏遠公司須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本施工分包業務作出充分披露。
另,勞務作業分包的總承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6)493號文《關于勞務承包行為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精神、參照專業工程分包進行賬務處理。
參考文獻:
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4
一、勞務合同備案、每月報送勞務信息報表情況
根據《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通知》規定,勞務發包人將勞務分包有關資料報送區建設局備案,勞務分包企業應在每月5日前向區建設局報送工資發放有關信息材料。目前,多數企業能夠認真執行文件規定,但一些企業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每月報送信息不及時、不完整。第四季度我區在建項目65個,共有30家勞務單位承接勞務分包業務。年12月5日,57個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遞交上一月勞務信息資料,2個項目超時遞交,6個項目的勞務單位經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遞交勞務資料。在及時遞交的57個項目的勞務資料中也還有2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存在不完整及數據有誤現象,銀行進賬單、工人工資單的欠缺情況和工人工資表代簽現象較為突出。
(二)勞務合同未備案。有1個項目的施工企業未向我局備案勞務分包。
(三)整改反饋不及時。我局根據每季度檢查情況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但仍有部分企業未整改未反饋。年第三季度發出整改通知書14份,截止整改期限10月26日,仍有2個項目未向我局報送整改情況反饋。
二、年底清查欠款情況
年底我局將清欠工作作為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重點,著力于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拖欠隱患,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11月1日,我局組織對在本區竣工和在建項目的工程款和農民工支付情況逐一排查。11月4日,我局召開勞務分包企業布置工資清欠會,要求各勞務單位對承接項目進行徹底排除,及時付清拖欠的工資,到工地張貼投訴電話,并將清查情況在11月10日前如實報我局。11月17日我局召集工程建設各責任單位召開我區2012年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及工資支付工作布置會,傳達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印發了《區建設局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月23日起,我局又聯合區勞動監察大隊對平時有投訴的項目再次排查,重點跟蹤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項目。我局對排查中發現的存在拖欠較大金額的工人工資的施工單位發出責令支付拖欠勞務款的通知,并督促勞務分包企業及時將工資發放到位,12月6日我局《關于近期處理勞務糾紛的情況通報》(建〔〕113號)對工資支付、應急管理存在問題的2家施工單位、3家勞務公司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去年以來,我局開通拖欠工資工人投訴電話,及時維護工人合法權益,有效地將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年共受理工人工資電話投訴27起,涉及工人701人,為工人追回欠薪總額533.66萬元。
三、開展勞務管理檢查情況
我局于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開展年第四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勞務檢查,檢查了10個在建工程項目,涉及建設單位9家、施工單位10家、監理單位7家、勞務單位8家,發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書10份。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部分業主單位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施工,存在拖欠勞務款的隱患。
(二)部分施工企業未按月及時撥付勞務分包價款到勞務企業銀行指定賬戶,撥付的勞務款占工程款的比例過低(不足20%),不能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三)部分項目存在工資表代簽名、工資代領情況。
(四)部分勞務公司未對工人全員登記,部分工人工資仍由包工頭支付。
四、處理意見
根據本季度勞務管理的綜合情況,經研究決定:
(一)對未將勞務分包合同送至我局備案、每月未向我局報送信息表,經我局經辦人員多次催促仍不辦理的施工單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單位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明發?半島祥灣B02地塊)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二)對每月未向我局上報勞務資料的勞務單位:市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中學塑膠跑道等建設工程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三)對勞務管理存在較多問題的勞務分包企業:市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德鉅()特種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廠房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五、有關要求
(一)受處理的施工、勞務企業要認真汲取教訓,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舉一反三,落實勞務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認真整改自身存在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我局安全科。受表揚的企業要戒驕戒躁,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維護廣大外來務工者的根本利益,為優化發展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存在問題的施工、勞務企業要抓緊整改并及時上報整改情況;對未整改未反饋的單位,我局將嚴肅處理。
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5
最近一段時間,我局將清欠工作作為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重點,著力于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拖欠隱患,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11月1日,我局組織對在本區竣工及在建項目的工程款和農民工支付情況逐一排查。11月4日,我局召開勞務分包企業布置工資清欠會,要求各勞務單位對承接項目進行徹底排除,及時付清拖欠的工資,到工地張貼投訴電話,并將清查情況于11月10日前如實報我局。11月17日我局召集工程建設各責任單位召開我區2012年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及工資支付工作布置會,傳達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印發了《區建設局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月23日起,我局聯合區勞動監察大隊對平時有投訴的項目再次排查,重點跟蹤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項目。大部分建設、施工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能按照文件和會議要求做好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呈下降趨勢。但仍有個別企業未足夠重視,拖欠隱患排查不徹底、支付拖欠的工資不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不及時,現將近期勞務糾紛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11月28日下午3時許,高分子固性材料2#、3#廠房項目鋼筋班組一小組長因工資結算糾紛采取爬上塔吊等極端行為討要工資,接到報警后,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于4時10分通知施工單位鷺恒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在45分鐘內(按預案要求)到位協調處理,該項目經理一直謊稱已在工地處理,但直到傍晚6時30分,項目經理在我局工作人員的多次催促情況下才到達工地項目部。百仕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勞務管理混亂,未能及時準確核對班組完成的工程量和工資總額,未能及時有效處理糾紛。且該公司每月未報送報表,對拖欠工資不排查不匯報。
二、明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半B02地塊項目由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和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勞務分包。11月4日,我局布置勞務分包企業對拖欠工資情況摸底上報,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勞務管理混亂、排查不徹底、上報拖欠金額為零。11月23日,我局和區勞動監察大隊調查摸底發現該項目存在拖欠較大金額工人工資的問題,再次要求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認真排查后如實填報,但直到12月2日我局召開建設、施工、監理、勞務清理欠款協調會之前,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仍對具體拖欠金額不清不楚,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不積極處理解決,造成11月30日上午泥水班組準備圍堵隧道的險情。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勞務給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未送我局備案,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每月未報送報表,對拖欠工資不排查不匯報。
出現以上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勞務分包企業承包掛靠,未落實責任,勞務隊長未到位履職,未及時結算完成的工程量和工人工資,施工企業撥付多少勞務款就發多少工資,對每個工人該發多少工資一無所知,出現糾紛毫無辦法?!妒∽》亢统青l建設廳關于預防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閩建筑〔〕35號)明確,用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全面負責,施工單位必須按合同或約定支付農民工應得的工資,不得以建設單位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拒絕支付農民工工資。根據《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通知》、《區建設局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
一、對鷺恒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百仕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通報批評。
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企業內部招投標;存在問題;優化策略
一、背景
江蘇省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江蘇交工”)作為江蘇省交通建設的排頭兵,有著近60年的悠久歷史,多年來,公司共承建橋梁500余座、公路1000余公里、大中型內河船閘18座、內河港口4座、長江專用汽渡碼頭3座,境外碼頭2座,并長期承擔長江等內河航道港池疏浚打撈、船閘大修施工和技術改造。公司制定了《內部招投標管理辦法》《物資管理辦法》《生產設備管理辦法》《工程分包管理辦法》等,對物資設備采購、工程分包招投標,從招標、投標、評標、定標等程序方面進行了規范。實際工作中,公司通過設立內部招投標管理工作辦公室,主業分、子公司設立招投標工作組,對項目部的相關招投標進行組織、管理和監督,對招投標采取現場評標、定標辦法,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招投標采購的公開、公正、公平性。
二、存在的問題
1.招投標覆蓋范圍問題
內部招投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必須做到兩個全覆蓋:一是招投標項目或內容的全覆蓋。這不僅僅局限于工程物資設備采購和勞務分包,對于企業內部基建修繕、大型辦公用品采購、大型運輸及裝配、商業服務、設備的租賃、儀器的采購等,凡屬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活動中需要以公開、公平原則進行市場運作的采購及分包行為,均應納入內部招投標范圍。二是所屬單位(部門)的全覆蓋。這不僅僅局限于公司各部門、各條口、下屬所有單位,還應包括遠離公司的省外、國外項目部,這在整個企業的管理中也占有很大比例,不容忽視。
2.招投標流程設計問題
由于內部招投標內容豐富,牽涉到的部門、人員、單位和層級較多,必須有一個嚴格、規范的操作流程,才能保證招投標過程的順暢和結果的實效。對招投標申請,必須采取審批流程,對擬招標項目、邀請單位、招標方式等,進行事前控制,盡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減少或避免定向議標方式,以減少暗箱操作的可能。對招投標結果必須采取逐層審批方式,對于擬中標單位價格、能力、信譽等進行審核,特別是企業內部紅名單以外的單位,要嚴格審查把關,超出企業內部指導價的一律不予通過。嚴格審批招投標結果的變更,對于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一律不予通過。
3.招投標采用手段問題
由于企業項目部分散在省內各地,甚至是省外、國外各地,現場面對面的招投標方式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必須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對于省內項目,采取集團公司、分子公司、項目部有關成員聯合組成臨時招投標工作組,現場全程參與和監督招投標過程。對于省外、國外項目,采取網絡招標方式,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于鋼材、水泥、鋼絞線、瀝青等大宗材料,采取集團公司集中統購方式,建立網絡采購平臺,以量的優勢吸引大的合作商,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對于大型設備、工程分包采取戰略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對方資源和優勢,謀取長期合作,互利共贏。
4.招投標價格控制問題
在評標和定標時,對于價格控制問題,采取制定各方面的限價或指導價,控制投標價格。限價分為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在評標時根據一定規則進行打分。在公司內部建立工程分包指導價和相關物資信息價制度,在定價時僅需考慮本次招投標的實際情況,然后與正常情況下的指導價比照,酌情定價。對于合作單位建立內部紅名單制度,每年對單位進行年審,列出“優選”“可選”“慎選”“禁選”單位名錄,評標時給予相應的分值。改變招投標兩次報價模式,改為一次性報價,以減少人為操控環節,減少腐敗,增強公開、透明度,保證公平性。
5.招投標結果執行問題
將招投標結果與合同的簽訂緊密結合起來,保證招投標的中標單位、價格、付款等,與合同文件相一致。將內部招投標管理納入對分子公司和項目部的考核范圍,并將考核結果與獎懲、薪酬、晉升等制度緊密結合起來,用到實處。
三、優化策略
1.調整管理思路,完善組織網絡
要結合企業內外部形勢的發展變化及客觀要求,及時調整內部招投標管理思路,成立內部招投標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下屬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對口組織。同時,還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工作思路。
2.修改規章制度,嚴把關鍵環節
去年,根據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匯編工作的統一部署,內招辦牽頭修改了公司《內部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將原來招投標結果的“報備制”改為“審批制”。日常工作中,主要從4個方面加以管控:一是在招投標方式的選擇方面,大力推進公開招投標,嚴格控制定向議標;二是在合作單位的選擇方面,注重發揮基層單位的預審功能,加強前期考察評估,盡量降低履約風險;三是在招投標結果的確定方面,根據市場行情及公司的有關內部指導價標準,合理控制招投標價格;四是在招投標結果的變更方面,重點審查申請理由是否真實充分,所定價格是否合理有據。
3.擴大招標范圍,優化審批流程
主要是在原來以物資設備采購、工程(勞務)招投標為主的基礎上,將設備租賃、基建修繕、海洋運輸、測量試驗儀器、項目臨建設施和公務車商業險及其維修保養等內容納入招投標范圍,并結合職能劃分情況,在新中大系統中新增了相應的審批流程。與此同時,內招辦還參與工程(勞務)分包、物資采購等相關合同的會簽,確保招投標結果與合同內容的一致性。
4.細化內控標準,提高招標效果
去年8月份,內招辦牽頭對項目臨建設施標準化進行了調研,出臺了《項目臨時設施建設標準化指導意見》,制定了主要臨建項目指導價。另外,還配合工程管理部制定了《2015下半年勞務分包參考指導價》,配合總師辦出臺了《水泥混凝土膠凝材料用量及外加劑費用內控標準》,配合物資設備部優化了內部供應物資定價機制,及時了年度指導價格,這都為內部招投標價格的確定提供了重要依據。
參考文獻
[1] 費利民.規范施工企業的經營行為實施工程內部招投標管理[J].科技視界,2016,(1):23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