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覽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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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覽論文

法制博覽論文范文1

一、程序選擇權

程序選擇權是指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對訴訟程序擁有的選擇權利,必須將存在相同功能的、兩種以上的平行訴訟程序機制作為前提。程序選擇權包括訴訟當事人對訴訟程序具有的啟動權、對訴訟程序具有的變更權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和對程序提議同意與否的權利。(1)當事人對訴訟程度具有的啟動權體現了當事人在訴訟活動中的主動性和主體地位。當事人針對訴訟程序是否適用和進程提出主張,以此影響法院判斷適用法律和認定事實。當事人不能針對實體問題提出主張,如適用法律和事實指控等。(2)訴訟程序進行的過程中,當事人對當前程度對自己產生的不利提出主張,可以要求法庭將訴訟程度變更。(3)針對法庭作出程序提議后,當事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拒絕適用或同意適用。

當事人在行使程序選擇權時必須保證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及穩定。為了保證程序選擇權的合理使用,必須對當事人的行使范圍進行制約。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的將程序規則進行更改,不能講程序規定的具體內容進行隨意取舍。

二、程序選擇權行使限制范圍

(一)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對當事人的人身限制造成的程度不同。當事人可以對是否進行監視居住或是否進行取保候審進行選擇,維護自己的人身利益。當事人選擇取保候審時也可以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取保方式進行選擇,取保方式包括人保和財保。相關的司法機關不能對當事人的決定進行強制干預和強行要求,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決定和選擇。

(二)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具有程序簡單、進程快捷的優點,當事人可以在簡易程序中盡快擺脫訴訟帶來的痛苦。當事人在對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進行選擇時可以采取不完全選擇和完全選擇。不完全選擇是指當事人的選擇范圍受到一定限制,當被指控人觸及重罪時當事人不能選擇簡易程序。完全選擇是指當事人的選擇范圍不受限制。被害人或自述人可以單方面的對簡易程序進行選擇,并對審理方式進行選擇,審理方式包括書面審理和言辭審理兩種。

(三)陪審審理

陪審審理可以保障當事人的人權,體現了司法機關的民主性。我國法律也明確規定刑事案件的一審審理,需要在合議庭的陪審下進行。合議庭包括人民陪審員和審判員等。陪審制度也存在一些問題,大多數陪審人員缺乏陪審審理的實踐經驗,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缺乏較為專業、全面的法律知識。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對是否陪審審理具有選擇權和決定權。

(四)審判是否公開

審判公開包括現場公開和社會公開?,F場公開是指在開庭審判的過程中,當事人之外的社會民眾都可以入場進行旁聽。社會公開是指在開庭審判的過程中,新聞記者可以入場進行采訪,而后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進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行公開。審判公開具有積極和消極的意義。社會民眾可以通過入場旁聽對法官的審理行為和審判行為進行監督,保證司法機關的公平公正性,民眾也可以通過旁聽感受到我國法律的威嚴性,并以此約束自己的日常行為。開庭審判一旦被各界媒體進行社會公開后,案件當事人的名譽問題就會受到一定影響,極大的社會輿論壓力還會導致更為嚴重的后果。因此,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可以對審判是否公開進行選擇,以此保證自己的人權利益。相關的司法機關不能對當事人的決定和選擇進行強制干預和強行要求,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決定和選擇。

(五)二審程序

在二審程序中,二審法院具有發回重審、直接改判兩種形式。發回重審將按照一審程序重新進行,公安機關會對案件進行重新偵查,當事人將會繼續處于訴訟壓力下。直接改判是對案件的終審判決,直接改判后當事人不能上訴或抗訴,但當事人的訴訟壓力會相應緩解。面對兩種形式的優勢和劣勢,有些當事人為了盡快擺脫訴累希望二審法院對案件進行直接改判,有些當事人為了追求訴訟的公平公正性希望二審法院對案件進行發回重審。面對當事人不同的需求,應當賦予二審程序中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發回重審和直接改判的選擇權。

三、選擇權的賦予意義

對刑事訴訟的當事人選擇權的賦予是刑事訴訟案件審判嚴苛性和懲罰性的必然要求,是刑事訴訟正當程序執法理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念的重要表現。選擇權的賦予對訴訟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司法人員濫用職權事件發生的可能,增強了訴訟判決的公眾接納度和公信力。

四、結語

訴訟是指裁判方對具有糾紛的、處于對抗平等地位的雙方解決糾紛的活動。訴訟是我國司法活動中的主要內容。刑事訴訟是指在訴訟參與人及當事人的參與下由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偵查機關對被追訴者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進行刑事責任的活動。刑事訴訟是我國刑罰權的重要體現。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發展,刑事訴訟也朝著文明化、現代化的方向不斷進步,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選擇性和主體性逐漸受到關注。筆者查閱了大量的相關資料和文獻,對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進行探討,供學者參考。

參考文獻:

[1]於恒強,張品澤.試論刑事審判簡易程序選擇權[J].政法論壇,2012,17(15):74-75.

[2]朱雨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選擇權問題及其完善[J].法制與社會,2013,16(12):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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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66頁)獲得房屋所有權,原房屋實際購買人只能要求房屋登記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房屋登記人的法律風險

房屋登記人出借自己的名義購房或進行按揭貸款時會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留下相應的購房記錄,在銀行也會有按揭貸款的征信記錄,如果出資人按揭還款不及時,有可能使房產登記人的個人誠信度受損。

綜上,“借名買房”的行為可能使房屋登記人和實際購房人均面臨諸多風險,雙方均應謹慎對待。

參考文獻:

[1]余建華,孟煥良.房產調控政策頻出 房屋買賣糾紛咋辦[N].人民法院報,2011-4-22.

法制博覽論文范文2

一、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的重要性

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能輔助學生進一步理解法律知識,因為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涉及法律基礎、商貿法律事務以及財經法規等基礎性課程,都是一些需要學生硬性記憶的內容。為了避免生澀的法律常識引起學生的反感,教師借助案例教學能提升課堂教學的靈活性,引導學生建立對應的討論和交流機制,也能提升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也能輔助學生提升綜合能力,借助學生參與互動就能實現課堂教學內容的延續。學生需要進行課前材料的查詢、課堂討論以及課后作業的完成,學生在參與相應內容的過程中,就能優化學生對知識的認知程度。尤其是在互動的過程中,不僅強化了學生動手、動口以及動腦能力,也為學生解決問題以及口語表達能力的優化奠定了堅實基礎。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能提升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借助合理性的課堂設計以及探索就能深度挖掘學生的學習潛力。對于教學指導工作而言,學生的興趣非常關鍵,借助直觀性以及故事性案例就能全面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并且激發學生的學習激情,學生在參與課堂教學中就能更好地學習法律知識。

二、案例教學在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的應用

為了發揮案例教學的優勢,就要結合高職院校法律教學要求以及課堂教學模式落實系統化的應用模式,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提升教學效果。

(一)選擇適宜案例

在高職院校法律教學工作中,為了發揮案例教學的優勢,教師要就要結合課堂教學內容以及學生的興趣選擇適宜的案例,打造完整的教學模式,并且優化學生的綜合水平。教師要明確案例中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從而有效建立完整的課堂設計模式,保證案例能發揮其實效性價值,并且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系統化分析,從而建立完整的法律知識認知模式,提高學生的綜合水平。教師在選擇案例的過程中要進行篩選和判定,利用一些典型案例完成教學工作,并且,要盡量考慮那些社會影響力大以及引起社會關注度的案件,從而能迅速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引導學生進行完整的信息收集。教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為了保證案例選擇管理效果,就要利用案例教學解決教學中的重難點問題,確保案例的綜合性以及難度都能滿足教學需求。

(二)準備工作

在案例教學工作中,教師要想提升教學效果以及學生的接受效果,就要完善準備流程,確保學生能參與到教學的整個過程。首先,教師要進行課堂案例教學的課前引導和安排,指導學生查詢相應資料,完成發言提綱準備工作等,設置合理且貼合學生實際情況的任務。值得一提的是,教師要依據學生的水平進行分類指導和教育管理,確保學生能完成獨立任務以及小組合作學習。其次,教師要秉持針對性指導的原則,逐步結合學生在課堂中的表現維持學生參與的廣度和深度,實現教學工作的全面進步。

(三)討論交流

為了保證案例教學實效性,教師要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針對性討論,并且按照先易后難的邏輯順序進行討論分析,提高學生的認知水平,維護學生的綜合學習效果。另外,在發言管理的過程中,教師要秉持一定的教學目標和規則,確保發言人在發言結束后其他同學才能進行補充,提高課堂教學秩序的合理性和規范性。除此之外,在討論交流過程中,教師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教師僅僅為學生提供輔助建議,避免課堂教學重點的轉移,真正發揮案例教學法的教學優勢,為學生打造更加主體化的課堂模式,維護學生綜合效果,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一定程度上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創建更加系統化的課程模式和教學體系。

(四)總結評價

在學生對案例進行討論和分析后,教師要結合學生的討論內容以及交流重點對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識進行最終的總結,確保能打造完整的課堂結構。并且,教師要針對學生的表現給予中肯的評價。在教師進行總結評價的過程中,教師要從學生對法律知識的認知層面、態度以及分析模式等多個角度進行匯總,確保能依據總結評價引導學生對案例有更加明確和深入的理解,也為培養學生學習興趣打造良好的平臺。值得注意的是,在教學過程中完全以案例為主導顯然是不可取的。

①案例教學對教師的綜合素養和教學水平要求較高。教師除了熟知案例所涉及的所有理論知識,又必須具備強大的現場組織能力和歸納總結能力,否則可能出現教學效果不佳,案例討論“冷場”的情況;

②案例教學與傳統方式相比,缺乏對概念、原理的梳理和傳授,在一些理論體系要求較高的章節,不適宜使用案例教學法;

③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可能在討論過程中忽略了一些隱藏緣由和信息,這些局部缺陷有可能導致學生對事物整體認知不全面,有可能誤導學生。因此,在實際使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必須以學生掌握一定的理論基礎知識為前提,案例起到教學中畫龍點睛的作用。

總之,在高職法律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教師要選取有價值的案例引導學生正確認知法律知識,從而完善點評和總結工作,達到良好的法律教學效果,指導學生將法律知識應用在實際學習中,也為高職院校法律人才培養提供保障。

【法律碩士論文參考文獻】

[1]葉楠.案例教學法在高職院校法律教學中的運用[J].劍南文學,2012.

[2]徐偉新.微信案例教學在高職院校法律專業課中的應用[J].法制博覽,2016.

[3]王麗娜.淺析“高效課堂”模式下高職法律課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運用[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17.

法制博覽論文范文3

一、婚姻法中對夫妻財產的界定及制度 

針對婚姻中的法定夫妻,國家在法律上界定了夫妻婚后所有財產的共有權,這體現了雙方在婚姻生活中具有等值貢獻,理應對財產進行公平、平等的分配。但由于實際財產在關系上的復雜性,其財產在離婚事件中的分割涉及了各自切身的利益。根據《婚姻法》的新修訂,財產分配在離婚時應該遵循均等的基本原則,同時還要照顧雙方子女的利益,對離婚損害實施賠償、以及經濟補助等重要原則。但原則在實際應用中受到限制,不能切實落實好公平分配的原則。尤其是在傳統思想的束縛下,夫妻結婚的房子需要由男方進行采買,其房產屬于不易消耗的固定財產。女方在離婚時理應對財產的分割給予一定經濟補償,方能突顯財產分配的合理性,其真正的財產糾紛在房產上糾紛比較嚴重,這是以上原因導致。因此,婚姻法論文應對財產的分配進行明確的分配界定。 

二、現今離婚事件中房產糾紛表現顯著 

面對經濟因素的影響,其購房已經成為夫妻結婚共同努力的目標。因此,可見房產在婚姻生活中占有的重要位置。而在后期離婚中其房產成為最矚目的糾紛事件,其雙方最顯著的糾紛就是房產。例如:婚后由男方家長投資購買的房屋,而后將房產過戶至夫妻雙方的共有名下,隨后在落實離婚訴訟程序中,女方要求對房產進行平等分割。根據《婚姻法》的第十七條條例規定,法定夫妻若在存有婚姻關系中繼承財產是歸雙方具有共同擁有權。因此,在辦理離婚程序當中,應對房產進行合理、平等的分割。針對該離婚案件進行淺析,男方父母在婚后投錢購房并過戶至夫妻雙方名下,實屬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一定的房產贈與行為。因此夫妻二人在離婚程序中有權平等分割房產。根據當前夫妻結婚形勢,基本由父母購買房屋。在房產權方面普遍存在忽視贈與行為的現狀,在離婚中涉及了較多糾紛。從道德角度思考,對父母財產權益構成了法律威脅,從側面也展現了房產分割的不合理性、不平等性,不利于維持社會群眾生活的穩定性。 

三、研究親屬法的財產基本問題 

(一)對親屬法中財產缺少本質、規律研究 

現有的親屬法研究成果一直停留在微觀的角度、層面,而對其本質、規律沒有進行宏觀性研究。這樣的研究導向必然會導致婚姻法的立法界定不夠清晰、明確,應該運用婚姻法學的研究會進行高層次的研究,它在學術界中所發表的文章并沒有從本質上研究親屬法在內容上涉及的基本原理。直至2010年在學術界發表的相關性文章并沒有超過10篇,這樣的研究數據表明親屬法涉及的財產基本問題沒有收到研究協會的高度重視。 

(二)對親屬法中法律問題缺少內在關聯性研究 

在現今的親屬法研究方法中,沒有與相關部門的法學進行關聯性研究,導致其法律問題在研究方面缺少內在關聯性,致使司法在解釋有關婚姻法法律問題時,急切想通過有效手段解決婚姻生活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因此,應該通過《物權法》等對其實施關聯性解決法律問題的方式。這也體現了物權法在婚姻法中制度存在本質上的關聯性,因而解決婚姻糾紛問題應將二者結合在一起,運用法律法規達成解決問題的共識,以此明確現行婚姻法在立法中的范圍及界定。 

四、基于民法視角分析婚姻法相關糾紛問題 

婚姻法根據法律效應對法律制度進行了詳細、具體、明確的劃分,法律效應的差異性需要借助人類進行準確性劃分。因此,它在法律關系方面、法律制度方面的構建又存在一定的內在關系與聯動性。部分學者對《債法》、《物權法》劃分進行批判,它分割了婚姻經濟、伸過的完整性。例如:《合同法》從第一百三十五條條例之后,對動產的交易行為、滋生的義務進行相關性界定,其動產在交付方面應履行的義務需借助《物權法》進行規范性界定。雖然沒有構建專門法律進行專一性界定,但在解決、處理婚姻糾紛問題中,法官可以根據有觀法律作為判決的重要依據,其《債法》、《物權法》在解決該問題時具有廣泛的應用性,綜合所有法律去解決婚姻事件的糾紛問題,更能彰顯法律約束的全面性、謹慎性。 

基于夫妻在婚姻生活關系中的復雜性,在法律中也涉及了重大的糾紛,尤其是對不動資產的糾紛。在面對離婚事件過程中,其財產糾紛必然會引起民眾的重視,僅靠《婚姻法》去解決婚姻糾紛問題會在法律上暴露出不具全面性的問題。因而,需要結合其它相關法律對其實施解決策略。若夫妻在法律中的關系不涉及離婚、房產糾紛的雙向問題解決條例,會導致婚姻法失去保護權益的法律效應。但在實踐上,中國的單項法律雖然不具完整性,但其法律間存在關聯性,因此在解決民事糾紛問題時,能夠突顯法律的疊加效應,進而運用綜合法律的全面性去解決現今離婚、房產糾紛的雙向問題。因此,在涉及離婚、房產糾紛的問題中,其財產分割應選用《債法》、《物權法》進行支配性處理。

如果該項糾紛問題用較為單一的《婚姻法》去處理,不僅是法律條例失去合理性,還會卻是一定的法學秩序,譬如:運用綜合法益、法價值構成的法律秩序會缺失合理性,因此,法益在人格方面具有較高的法律階面,尤其是財產涉及的利益問題。在許多離婚事件中,會牽扯至人格平等權在法律面前的沖突,體現了權利、權益牽涉的歧異性,難以作出抽象性的區分及比較。其《婚姻法》在相關立法中,沒有明確界定家庭倫理的重要性、個人自由的重要性,無法對其進行具體的判斷,而只能結合實際事件去權衡當事人的婚姻利益關系。 

五、解決與處理相關房產糾紛的有關保障 

(一)利用借貸關系 

為了使夫妻雙方在離婚事件中得到有效、合理的權益保護,基本采用和諧的方式完結相關糾紛問題。因此,房產糾紛應該利用借貸關系作為保障。對父母、夫妻間構成一種借貸關系,父母在投資房產過程中,應有夫妻雙方出憑借貸字據。在構成借貸關系之后,當在離婚程序中女婿、兒媳分得平等的房產產權,父母可憑借貸字據在法律中進行訴訟,向他們追回投資房產的部分財產。因此,運用借貸關系會在未來離婚程序中構成一種全新訴訟方式,保障父母的房產資金,但其房產產生增值利潤部分與父母無關,也無權作出申訴行為。 

(二)明確房產的贈與對象 

為了在房產糾紛中維護自身的法律權益,投資購買房產者應該進一步明確日后房產的贈與對象。根據國家對《婚姻法》規定,其中第十八條指明:遺囑書、贈與合同如果明確闡明了歸于夫方、妻方都屬于夫妻單方的私有財產。其司法對其解釋為,夫妻在婚后有父母投資所購買的房產并將其落戶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者,根據社會道德的解析,由于父母指定了房產贈與的單獨對象,不屬于夫妻婚后的共同不動資產。因此,該策略的實施又是在保障父母、夫妻單方的婚后權益,體現了財產在法律中的公平性。 

(三)結婚時進行協商、約定 

夫妻各方在達成結婚共識時,應該事先對資產進行協商、約定,以免在日后生活中涉及糾紛,尤其是對房產的糾紛。對財產進行約定去解決未來糾紛問題,應該依據雙方結婚時的約定,有利于解決房產產權的糾紛現階段問題。特別是在和諧社會的構建道路上,其法治建設是核心部分。因此,一切糾紛問題都要依據法律進行判決,通過協商、約定去解決各種糾紛問題,是最有效的方式,同時也是最具合理性的權益保障,有利于維護婚姻在社會中和諧、穩定發展下去。 

六、對婚前的按揭房產歸屬進行界定探討 

在現今多數離婚事件中還涉及了還錢的按揭房產歸屬的糾紛,實際上是夫妻單方在婚前進行的個人首付行為而展開的按揭付款購房交易,并將其登記在私人財產的名下,但婚后由雙方共同實現還款活動,其對最終歸屬進行界定探討如下: 

(一)夫妻雙方財產在制度上發生的變化 

原有的婚姻財產在制度上為基本的共同財產所有制到結婚后的共同所得制,但是截止2001年國家對婚姻財產的相關制度作出了調整,重新歸類了個人財產、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在法律效應上優先其法定制度下的財產歸屬權。該制度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婚姻關系、現實生活而制定的,有利于夫妻雙方經營婚姻的和諧關系。但近些年的婚姻關系,受經濟影響發生了轉變,在財產方面表現出獨立的特征,對財產而作出的約定使夫妻在后期財產糾紛中削弱了法律指定財產歸屬權的職能,進而對其財產的支配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與法律性。此外,在新婚姻法中對夫妻財產相關制度的界定進行了部分修改,在共同財產方面進行了完善與改進,使其制度更具合理性、緊密性、公平性,有力保護了婚姻關系中弱勢一方,但其保護的財產范圍變小了,旨意在強調夫妻不是同體的原則,設立了約定財產的合法制度、個人財產的合法制度。而通過書面形式完成約定財產事項,足以體現夫妻雙方的自愿性、自治性,這對雙方的財產進行了約束。其中夫妻單方的債務信息若被泄露,并且告知第三人對財產實施的約定,應由該方償還對外債務。該制度的建立在法律中提升了相應的地位,在財產規定方面得到完善;此外,運用個人財產的合法制度對夫妻的個人財產實施法律性保護。其財產的法定制度、夫妻特有制度、夫妻約定與協商制度等在形式上完善了夫妻在婚姻關系中的財產制度及關系,從而形成具有完整性的體系。在財產判決方面,法律完全優先依照夫妻約定制度,對其財產進行依法處理與判決。而在夫妻財產的法定制度中,需要明確特有財產、共有財產,根據實際情況及法律進行判決。 

(二)夫妻涉及婚前的按揭房產糾紛歸屬問題 

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條文一中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單方具有的財產不會受婚姻關系的存在而發生改變,這不包括已經約定的財產部分。例如:夫妻單方在結婚前所簽訂的房產合同,以及各銀行之間簽署的按揭還款合同,該房產在產權上歸夫妻單方所有,屬于個人財產部分。如果經過夫妻雙方進行有效性約定,可將其劃分為共有財產的行列中,否則依舊屬于夫妻單方的私有財產,但其在離婚糾紛中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這主要體現在婚后按揭還款上。婚后所履行的按揭還款行為,實際上是屬于花費了夫妻雙方的公共財產。 

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條文三中第十條規定,將該房產問題進行細化、具體化。針對以上按揭房產實施離婚程序后的房產分配問題,此不動財產理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議形式處理。根據法律條款夫妻雙方沒有達成約定,就不能構成公有財產,因此法院會將其房產判決給夫妻單方。其未經償還的部分款項為個人債務,而在婚后經雙方共同償還的款項屬于公共財產部分、以及歸屬增值部分,在辦理離婚程序時法院應該根據并借鑒《婚姻法》中的39條條例第一條款項中所規定的法律原則,其產權登記為夫妻單方并對夫妻另一方實施補償。離婚程序在處理房產糾紛事件時,當在夫妻沒有對財產分配進行法律約定的情形下,法院會默認為該房產的產權歸夫妻登記一方所有,這有效保護了夫妻單方在結婚前個人財產權的利益,也間接損害了夫妻另一方在結婚后的相關財產權益。 

自從婚姻法的司法解釋第三條例在婚姻生活中實踐以來,其在學術界內引起了較大的爭議,并將爭議的重點以及焦點都放在了婚后財產糾紛中的分割、補償等方面上。其中第十條條例在婚姻法中規定:如果是離婚的非財產所有者,夫妻單方就會在此房產糾紛中凈身出戶,在實際婚姻生活當中,具有非產權的夫妻單方基本上是弱勢方,但在婚姻生活中卻付出了較大的努力,而在辦理離婚程序時,如果貿然從事上訴的判決就會突顯法律的不公平性。如果單純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后共同償還按揭房產的房款、以及對應在財產對應增值部分進行補償,會嚴重削弱了夫妻非產權當方在經營婚姻方面、夫妻關系方面、所得財產方面的積極態度。其中婚姻關系體現為身份關系以及財產關系,身份關系作為財產關系的基礎保障,而其財產關系主要是由身份關系演變而來,所以身份關系直接影響著婚姻當中的財產關系,單純使用《物權法》解決婚姻關系中夫妻的房產產權糾紛,就會將夫妻共有財產賦予市場經濟性,遮蔽了夫妻身份的復雜性、特殊性。因此,要想處理好夫妻財產產權關系不能只參照基礎財產法,應該理清財產糾紛涉及的《婚姻法》在內在關系上的邏輯性與關聯性。然而在國外處理婚姻糾紛時,房產產權歸夫妻單方所有。但法院會根據夫妻另一方在婚姻期間對房產產權作出的貢獻進行依法判決,并賦予其房產權益。因此,我國在立法上應該承認女方是非產權者對婚姻生活的過程,并用法律的界定去對該夫妻單方進行財產補償。

(三)對房產增值財產部分糾紛的處理 

根據國家《婚姻法》的司法相關解釋,投資的房產在獲取收益、增值之后,在法律上實屬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而彰顯法律規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其在爭議上將焦點鎖定在房產的資金方面。其資金的獲取在房產增值合法范圍之內,是夫妻雙方共同維護房產所獲取的收益,間接體現了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的結果。因此,在這部分設計了夫妻雙投入的問題,將租金的收益定義為個人財產、共有財產存在一定的偏差。其按揭房產涉及的增值問題,應綜合夫妻單方為還房款作出的貢獻程度,進而對其進行合理性財產補償。如果將該房產硬性定義為個人財產、共有財產,不僅破壞了夫妻財產權益,還制約了對婚姻關系的維系。因此,房產產權的糾紛應該借鑒國外法律,其判決在法律上應該尊重夫妻協力的重要原則。 

七、總結 

房產問題自古以來是社會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尤其是對離婚糾紛的處理,房產的糾紛涉及了夫妻雙方利益、社會和諧發展。由于我國部分區域法院存在一定的處理、解決問題,其在原則、方法上沒有形成統一的體系。因此,解決房產糾紛相關問題還應完善法律、法規,對房產歸屬判決形成可行性依據,為婚姻關系、房產產權等糾紛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以公平、公正的態度維護房產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 參 考 文 獻 ] 

[1]韓璐瑋.試從婚姻法基本原理看離婚房產糾紛[J].法制博覽法學研究,2013,10(15):82-83. 

法制博覽論文范文4

一、明確商事登記的直接性功能

1.在法國,商事登記制度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諸如公示功能、信息披露功能、監督功能。根據法國商法的規定,依法登記之事項能夠對抗第三人。法國以民商事通告官方公報、復印件、摘錄或認證書等方式為平臺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讓商人和公司披露自己的信息、情報,任何人均可從以上方式了解商人或公司的情況。此外,無論是商事法院的書記官還是商事法院受托法官均依法享有對商事登記進行監督的權利,但卻不享有從商活動的許可權。②2.日本設立商事登記制度之初,公司的設立數量迅速增加,交易手段日益復雜,公司組織制度弊端初現,直接威脅到交易的安全。因此,保護交易安全成為日本導入商事登記制度的重要立法目的。③3.在美國,任何主體都具有天賦的經營權利,因此只需進行營業資格登記,領取營業許可證。登記行為在美國是可自由選擇的,其目的是為了便于稅收的管理。

普遍認為,商事登記的目的是使應當登記的事項登記在主管機關,并將其營業狀態予以公示。綜合各學者的分析,其目的具體可列舉為:(1)對從事商業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的開業、經營實行國家監督;(2)便于國家取得統計核算資料,以便實現經濟宏觀調控;(3)便于征稅;(4)向其他企業界人士和社會公眾提供有關商人的重要法律和經濟事實;(5)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功能主義分析法學派的學者認為法律制度功能可分為直接性制度功能(客觀功能)與衍生性制度功能(主觀功能)。直接性制度功能才是判斷一制度法律性質的標準。

由于當前我國學者對商事登記制度功能的解讀未能明確對法律功能的位次區分,也較少關注商事登記制度本身的相對獨立性,所以常常過分強調其衍生性功能而忽視了其直接性制度功能。筆者贊同趙萬一教授的觀點,認為商事主體、社會公眾、管理機關等微觀主體對商事登記制度的個體化需要盡管主觀目的與價值各異,但在客觀上都可以歸結為對商主體相關信息的公示性需求,因此,商事登記制度的直接性功能應當是對引起登記發生之前法律事實的記錄和公告?;谏淌伦杂啥a生的加強對商事主體的保護之立法目的,基于交易安全而產生的加強對商事活動的管理之立法目的都應當理解為商事登記制度的衍生性功能。無論各國、各地區商事登記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最根本的始終是信息的公開。只有信息公開了,國家才能進行監督、管理,其他商主體才能與之交易,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護。因此,“保護社會公眾”、“加強國家監督管理”等衍生性制度功能不能等同“公開商人重大信息”這一直接性制度功能。④明確區分商事登記的制度功能才能在現行的商事登記改革中理清思路,弱化公權主義色彩,完成從核準制到準則制的轉變,實現主體資格與營業資格的分離,避免繁瑣、累贅的審批程序和登記事項,順利完成全國性的商事登記改革。

二、強制登記與選擇登記的區分對待

在法國,商事登記是商法人獲得法律人格的必要條件;未經登記及宣告,商法人不能成立。但是,對于商個人和商合伙而言,即便他們僅僅是手工業者,也應當進行商事登記,但此種商事登記僅具有宣告性,是其商人身份的法律認可⑤。

在日本,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外國公司等都屬于強制登記的商事主體。⑥此外,《日本商法典》第8條規定:本法關于商業登記、商號及商業賬簿的規定,不適用于小商人。⑦

《韓國商法典》第9條規定:本法中有關經理、商號、商業賬簿即商業登記的規定,不適用于小商人。⑧我國臺灣地區《公司法》第4條規定: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三、家庭手工業者;四、合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其他小規模營業標準者。⑨我國香港地區《商業登記條例》第16條規定,商事登記制度并不適用于任何屬公共性質之慈善、宗教或教育機構;農業、牲畜、家禽、蜜蜂或魚類之繁殖或飼養;捕魚業;其他商業。⑩英美國家在此問題上采取的政策更為寬松,英國只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實行的是注冊自愿原則;在美國,從事任何營利性的商業活動本是每個公民天賦的權利,因此無須登記即可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從中獲益。

綜上,在大陸法系國家,大多數國家的相關立法都規定商法人是屬于強制登記的商事主體,而對非法人的商事主體則采取區分對待。這種區分不但合理,而且符合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首先,我國目前非法人的商事主體,如個體工商戶、小商販等數量多、范圍廣,與城管間的矛盾也日益尖銳,并且現存登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記制度條件嚴苛、成本高、時間長,讓絕大多數的小商人都游離在國家的有效管理外;其次,對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小商人而言,他們的經營活動一般都是臨時性、無固定性的,其目的僅在于滿足生存的需要,強制登記不但嚴重影響他們的就業及生計,而且可能導致更嚴重的社會貧富分化;最后,登記與秩序并不必然相依存,豁免登記并不一定會導致市場管理秩序的紊亂。此次商事登記改革中,深圳及珠海橫琴新區均率先對以自然人名義從事個體經營者實行豁免登記制度,并通 過稅務登記對其進行監督,自20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珠海全市新登記個體工商戶18380戶,同比增長44.36%,大大激發了市場主體的活力?;诜招驼睦砟?,對豁免登記的主體可采取更為變通的做法,即選擇性登記,由商事主體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自由選擇是否進行登記。這不但有利于降低營業初期的成本,還能在規模較大時適時保護自己的商號、商譽。

三、簡化商事登記的程序及事項

法國的公司法人登記事項主要有:(1)對公司重要事務進行管理的人的情況;(2)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股東姓名;(3)公司的住所(4)公司采取的法定形式(5)公司資本總額以及公司的標的等。

日本商號登記應記載下列事項:(1)商號;(2)營業的種類;(3)營業所;(4)商號使用者的姓名及住所。此外,股份公司還應當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損益表向登記機關提交登記,并必須把經過定期股東大會決議的資產負債表或其主要內容進行公告(商法283條3項)。

《德國商法典》和《德國有限責任公司法》、《德國股份有限公司法》規定:開始經營的基本商事業務、商號、企業地址、分支機構的開設、所有人員、特別商事權的授予和撤銷,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組建等事項,必須在商事登記簿中進行登記。

我國臺灣地區的“商業登記法”第8條規定:商業開業前,應將左列各款申請登記:

一、名稱。

二、組織。

三、所營業務。

四、資本額。

五、所在地。

六、負責人姓名、住所和居所、身份證統一編號或其他經政府核發之身份證明文件字號、出資種類及數額……

在商事登記的事項上,商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或經營場所、資本額、經營范圍等都是絕大多數國家或地區要求登記的事項。我國商事登記要求載明的事項也與此大體相同,只是在細節上有所不同。如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需提供相應的產權或租賃證明;商事主體需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等。另外,我國對實繳資本的要求較其他國家及地區嚴格。我國現行商事登記機關要求商事主體在設立登記時須實際繳納其所認繳或者認購的資本并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和提交驗資證明。此種做法不但有違商事登記的宗旨,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也不符合商事登記直接性功能的要求。如前所述,商事登記制度的直接性功能應當是對引起登記發生之前法律事實的記錄和公告,而商事主體是否實際繳納注冊資本屬于主體責任的履行,并不屬于登記機關的監管范圍。對商事主體因沒有履行出資責任而產生的后果應當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此外,關于申請登記時需提交的法律文件及證明材料可以借鑒德國公證制度的成功經驗。為了保證公證職業的高質和高效,德國在公證人數量、人員、資格方面均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和限制。此外,德國也有專門的《公證人法》對公證活動作出詳細的規定,其中,該法要求公證人在其整個任職期間都必須參加職務責任賠償保險。一旦給當事人造成損害,先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費,不足部分由公證人本人支付,直至破產,并永遠不得再擔任公證人。與公證人利益直接掛鉤的公證制度既保護了公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又保證了公證人的信譽,維護了公證行業的公信力?!糎T6.SS〗〖JX-*9〗〖KG-*5/7〗〖HT3.SS〗15將法律文件及證明材料的審查工作從登記機關的原職能中拆開,不但有利于提高商事登記的審批效率,而且也更能保證登記材料的真實性。

四、實現商事登記信息共享

普遍認為,商事登記制度主要有三種模式,一種是以德國、法國為代表的司法模式,一種是以英國、美國為代表的行政模式,另一種則是以荷蘭、瑞士為代表的商會模式。其中,荷蘭將商事登記事項歸屬于作為非政府組織的商會管轄,未經商事登記的公司、合伙或個體從業者仍然具有相應的商事主體資格,但不得以未登記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中國的民間自治組織發展仍不成熟,并且,商事登記的法律性質仍未明確,公權色彩依舊濃重,盲目參考荷蘭的商會模式顯然與當前的國情不相符。但隨著中國社會管理方式、理念的創新,民間組織將會發揮無限的活力,因此,中國商事登記機關可以考慮與商會組織(如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以下簡稱“工商聯”)共享商事登記信息,將其中的社會查詢功能逐步讓渡給商會組織,拓寬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商事登記信息查詢平臺,這樣不但可以減輕商事登記機關的負擔,為社會提供方便,同時也有助于服務型商事登記機制以及市場信用體系在整個商業社會得到全面地實現?!糎T6.SS〗〖JX-*9〗〖KG-*5/7〗〖HT3.SS〗16在這方面,王蘭所著的《管制罅隙下的自治——商事登記制度發展與模式反思》,為在我國發展民間登記體系的可能性提供了重要的借鑒意義。

五、實現商事登記電子信息化

隨著計算機網絡的廣泛運用,電子信息化給人們帶來的便利和快捷日益明顯。面對電子信息化的沖擊,傳統的商事登記形式已無法滿足日新月異的社會需求。目前,世界范圍內絕大多數的發達國家和地區均已采用先進的電子登記方式,進入了商事登記的信息化時代。澳大利亞和新西蘭80%左右的商事主體都實行了網上注冊和年檢。申請和發照都有電子文本,公告可以在網上,公眾可以免費在網上查詢公司信息,并且公司注冊證都可以在網絡上下載。新西蘭公司注冊機關隨后還會寄去一份有注冊官簽名的正式文本,澳大利亞網上下載的公司注冊證則可以作為正式文本使用。由于注冊內容及程序簡單,因此澳大利亞即便只有幾十個注冊審查官,卻也能高效地處理全國120萬個公司的審批申請?!糎T6.SS〗〖JX-*9〗〖KG-*5/7〗〖HT3.SS〗17此外,韓國、德國、我國澳門地區的商法典中也都有商事登記電子信息化的相關規定。2013年9月,廣州新版營業執照上采用二維碼等技術,普通市民通過掃描二維碼就可以直接進入廣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查閱企業當前最新的具體信息,平臺還采用多渠道分享、訂閱等多種方式,最大化將信息公示于社會公眾。此舉在全國尚屬首創,也為其他城市的商事登記改革提供了可行的思路。

注釋:

①苗延波.商法通則立法研究[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158.

法制博覽論文范文5

【關鍵詞】 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創新路徑

轉型時期是民辦高校轉變發展思路,由外在的擴大招生規模逐漸轉向內涵式發展,逐漸形成獨具特色的服務育人模式。輔導員作為服務育人工作的主要踐行者,是推動民辦高校轉型的主要力量。因此,轉型發展時期創新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

一、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學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民辦高校輔導員作為服務育人工作的主要踐行者和實踐者,承擔了班級管理者、科學教學者、思想引領者的多重角色與職責,是培養綜合高素質人才的主要力量。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民辦高校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與世界觀。培養出思想上積極進取,與時俱進;遵紀守法,愛國敬業,具有崇高理想;心理健康向上,心理素質較強;學業有成,知識體系構建完善,實際操作動手能力較強的符合新時期社會發展的新型優秀人才。

2、就業服務與指導,規劃科學的人生方向

新時期,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擴大,大學生的就業呈現出了日益嚴峻的趨勢,由于學校知名度,綜合實力、師資力量等方面與公辦院校的區別,民辦高校的學生面臨著更大的壓力。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作為社會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民辦高校輔導員在大學生就業服務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在大學生剛步入校園時,輔導員就組織大學生開展新生職業規劃教育與引導,引領學生明確在大學時期的學習任務、奮斗目標,樹立正確的人生信念,并且為之努力奮斗。其次,開展理論教育與實踐教育相結合的人才培養。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與專業實習活動,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培養大學生善于思考與較強的動手實踐能力。最后,積極組織模擬招聘會,旨在鍛煉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和反應能力,為就業奠定基礎。此外,還組織專門的就業指導咨詢會以及大型的人才招聘會,為學生推薦理想的工作崗位與好的單位,以實現民辦高校大學生的充分就業。

二、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的現狀

1、深受傳統工作方式影響,工作缺乏創新性

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迎來新的挑戰,這就要求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必須富有創新性。但是,由于長期以來受傳統工作模式的影響,輔導員的工作布局、工作形式、工作心態在新形勢下缺乏創新與活力。主要體現在這兩個方面:一是對日常學生管理工作沒有加以超前性研究;二是思想上一時無法接受轉型發展帶來的沖擊。

2、輔導員產生職業倦怠感,工作思路有待厘清

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改革力度過快,輔導員身上壓的事情比較多,工作負擔和心理壓力都很大。在這種背景下,一方面,學校對輔導員的激勵機制尚未健全,導致提升輔導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不完善;另一方面,學校不重視對輔導員的心理調適,這樣一來,輔導員易于產生職業倦怠感。因此,轉型發展過渡期,輔導員要調整好心態,進一步厘清自己的整體工作思路是當務之急。

三、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的創新路徑

1、重新確立角色定位

民辦高校轉型發展時期是其辦學理念、人才培養模式、轉變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方式的重要時期。輔導員作為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開展者,要做好學生管理工作,就必須先完善自己。首先,要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重新定位,在工作中要時刻注意工作方式與思路的轉變與調整。其次,輔導員應明確自己的職責,它不僅僅是對學生進行簡單的日常管理,還應使他們具備進入社會的技能,順利完成大學四年的學業與畢業論文的設計,而且更要重視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以利于培養學生具有較高的道德素質、職業素養,并使他們做好人生職業生涯規劃。最后,輔導員還要認識到自己的角色已不僅僅是進行簡單的學籍管理、宿舍管理、行為管理。在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院校輔導員的職能應該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工作涉及到很多內容,如學生學習、安全、獎學金、助學金等,因此,也可以說是一項系統而全面的服務育人工程。

2、轉變工作理念,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辦學理念與思路的變化,給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新的壓力與挑戰。輔導員在日常的學生管理工作中,需要及時地轉變工作理念,樹立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的思想。以人為本,不僅僅是民辦高校辦學的理念與思想,更是學??沙掷m發展,制定學校發展總體計劃與規劃的重要指導思想。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也是要在轉型發展時期改變輔導員老師的角色定位,改變以往輔導員老師以管理為中心的理念,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為學生著想的服務意識。同時,還要實現服務與育人的有機結合,并且明確服務是基礎,育人是關鍵。以人為本,就是要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實現學生事務的自我管理。讓學生參與學生事務的管理,組建優秀的學生組織與隊伍,在輔導員引領作用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學生組織的主觀能動性。這樣做,不僅僅能夠協助輔導員老師完成相關的日常工作,進一步提升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的實效性,更重要的是能夠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遇事能夠冷靜思考,果斷處理事情的能力。

3、重視工作模式創新

轉型發展時期,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難度不斷加大,因此民辦高校輔導員應該創新工作模式,以便提高工作效率。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推動了管理模式的變化,民辦高校輔導員可以借助互聯網實現學生管理工作網絡化、扁平化、一體化,構建一站式的學生服務與管理平臺,建設一站式互聯互動新型運行機制,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優質服務。

四、結語

綜上所述,轉型時期是民辦高校轉變發展思路,由外在的擴大招生規模逐漸轉向內涵式發展,逐漸形成獨具特色的服務育人模式。輔導員作為服務育人工作的主要踐行者,是推動民辦高校轉型的主要力量。而輔導員要想在這一充滿挑戰與機遇的時期做好學生管理工作,就必須通過對自己的角色重新定位,對工作理念進行轉變等途徑,切實提升輔導員自身的學生管理工作水平。

【參考文獻】

[1] 林海波,楊世谷.基于能力導向的高校學生工作創新路徑探析[J].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3(05).

[2] 李振威.人本視野下創新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模式的路徑探究[J].法制博覽,2016(02).

[3] 劉海亮.新時期民辦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方法的創新性探索[J].新教育時代電子雜志(教師版),2014(26).

[4] 馬玉萍,許鵬奎,王亞平,楊麗.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狀況的調查與分析―甘肅民辦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路徑選擇[J].蘭州交通大學學報,2013(10).

[5]林海波,楊世谷.基于能力導向的高校學生工作創新路徑探析[J].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3(03).

[6]李振威.人本視野下創新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模式的路徑探究[J].法制博覽,2016(02).

法制博覽論文范文6

關鍵詞:知識產權素養;理工科;教學模式

一、研究背景

21 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戰略是國家宏觀核心戰略。近年來,我國相繼印發了《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等相關重要文件,明確提出了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的要求。高校是科技創新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主體和重要力量,承擔著培養創新型人才的重要任務。目前,國內高校在人才培養中加強知識產權素養教育尚處于起步階段,與現實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

二、高校理工科知識產權素養教育現狀與分析

(一)學生知識產權意識薄弱

目前,高校理工科學生很少能接受到知識產權教育,不夠了解知識產權的概念和基礎知識、實踐應用等,以為知識產權是文科甚至是法學學科的專業課程,理工科大學生知識產權教育不受重視。具體表現在:第一,很多理工科大學生從未接觸過知識產權教育方面的課程,缺乏知識產權意識和基礎知識,甚至都不清楚知識產權的概念[1 ];第二,開設知識產權課程的院校授課時偏重理論教學,實踐教學方法單一,缺乏對學生實務知識和技能應用能力的培養與訓練。

(二)知識產權教育師資力量薄弱

知識產權涉及多學科的交叉融合,除了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管理等內容,還需要將法律與科學技術、科技發明等技術有機融合。但是,目前主要是法學專業教師授課,他們的技術理論和理工科背景知識較為欠缺,并不精通科學技術的基本原理、技術方案、創新之處和核心發明點,實踐經驗不足,受到知識結構的局限,很難真正地指導并提高學生的知識產權素養。

三、基于知識產權素養教育的教學模式探討

(一)構建教學平臺-教師-學生協同的教學過程,將知識產權素養教育融入工程實訓類課程

傳統的知識產權教育是學生選修法學專業的課程,課堂上,文科教師講解知識產權理論,學生聽講、做筆記。在這樣的教學模式下,學生孤立地聽課,處于被動地位,且缺乏實踐鍛煉,教學效果不理想。針對該情況,團隊結合理工科學科特點,在卓越工程師綜合實訓、工程綜合實訓等實踐訓練課程中,將知識產權素養教育有機融入實訓課程的各個環節,構建基于知識產權素養教育的教學模式(見圖1 )。第一步,教師引入社會熱點問題、自身學術科研內容或學科前沿動態,在前期分析的基礎上創設問題情境,形成選題策略并引導學生確定研究課題。第二步,學生成立課題小組,通過協同合作進行課題研究。在這一過程中,教師引導學生查閱課題相關的技術理論,結合課題有針對性地講授知識產權理論,并指導學生的研究過程。第三步,在課題研究取得一定進展后,指導教師引導學生總結評價、凝練多種形式的研究成果。對于實驗探索性課題,在完成實驗過程、分析試驗數據的基礎上,形成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對于機械創新設計類課題,指導學生完善圖紙、完成說明書、專利撰寫及申請、成果轉化等。此外,還可以確定與學科競賽主題相契合的工程問題,參加學科競賽等。通過上述工程實踐訓練、產生并凝練知識產權成果這一系統性的步驟,在強化學生知識獲取能力、提升自主創新和工程能力的同時,達到培養與提高學生知識產權素養的目標。第四步,學校明確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目標,建立和完善教學平臺,整合優化校內外資源并建立實訓基地,使學生根據研究課題的需要進行實踐訓練,實現產學研的有機結合,建立知識產權實踐基地,為實訓項目提供政策、場地和資金支持。

(二)完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激發學生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完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有助于提倡和有效保護創新行為,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促使技術創新走向良性循環。因此,培養知識產權素養,還需要依賴合理的獎懲制度。筆者認為,高校理工學科可從三方面改進教學模式。第一,改革課程學分與成績考核辦法。明確創新學分的判定標準和范圍,提高學生的重視程度。在成績考核時,改變閉卷考試、平時作業和結課論文、上課出勤率等傳統考核和評價方式,改為重點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與積極性的新考核方式,并將其作為成績考核的主要依據。第二,完善獎勵制度。對取得知識產權成果、依托發明創造參與學科比賽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學校給予政策支持和適當獎勵。第三,營造良性的知識產權氛圍。通過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與培訓講座、知識產權研討會與交易會、到高新技術企業參觀實習等多種形式,營造良好濃厚的知識產權氛圍。通過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讓學生切身意識到技術創新、技術保護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價值和作用,激發學生創新創造的動力,增強學生保護創新成果的意識,提升學生對知識價值的認同感和參與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三)豐富創新思維方法理論,深化教學內容

創新技術與成果,是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題。培養創新思維能力,形成有價值的技術成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明晰創新成果的價值;提高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有效維護自身權益,這些是知識產權素養教育的重要環節。課程教學實施步驟如下:第一步,講授知識產權的基礎知識和國內外不同行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形式,如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反不正當競爭權等。第二步,結合理工科專業特點和優勢,引入專利權概念及特征、類型及特點、專利授權的實質性條件。根據多年專利實務經驗,結合專利申請、撰寫及答復等案例,重點布局和關注技術方案的創造性。第三步,結合專業領域特點,完善創新理論與方法的教學實踐,指導產品及方法概念的創新。以機械設計專業為例,筆者團隊在教學實踐中探索的創新設計方法具體有群智集中法、仿生創新法、反求設計法、移置技術創新設計法、類比優化創新設計法和TRIZ[2 ]等其他創新理論及方法。反求設計法案例:測定典型的機械零件尺寸得出相關數據,并據此設計出三維模型;然后通過仿真模擬、優化設計手段,對零件進行改進,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產品設計制造效率。移置技術創新設計案例:板栗食品味道甘美、營養豐富,在板栗加工過程中,要經過劃口、脫殼等工序再進行包裝,傳統的人工劃口方式生產效率低、產品質量不穩定。通過調研和文獻查閱,將軍事領域的激光技術移置到板栗劃口這一農產品加工領域,利用激光束能量及部分燃燒產生的熱能在板栗表面形成劃口和切縫,并通過進一步設計板栗激光劃口機的具體結構,以及調控激光功率、進給速率、離焦量等參數,最終形成板栗激光切口技術方案。通過創新思維方法訓練與培養,幫助學生分析技術矛盾、構建創新解決思路模型、豐富并拓寬解決矛盾的思路。

結語

高校理工學科是科學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的重要學科,具有專業技術的獨特優勢。人才需求的多元化對高校人才培養提出了新要求,高校應該發揮自身專業特色優勢,在教學中融入知識產權理念,強化學生尊重知識及科學技術創新的意識與能力,不斷探索培養知識產權素養和提高學生創新能力的教學模式與實踐途徑,進而優化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服務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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