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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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分包勞務管理

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文1

關鍵詞:農民工勞務分包勞務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the enterprise the subcontractor labor, and summarizes the advantages of the subcontractor and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field management appeared in many services, and combining the actual situation proposed enterprise service management of detailed measures, and strive to safeguard the legal right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building a harmonious environment and to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migrant workers a good situation of mutual benefit and win-win results.

Keywords: migrant workers subcontractor service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79.2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前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城鎮化、工業化、市場化的建設進程中,農民工為我國的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與此同時,企業用工糾紛也連年上升,因此加強企業勞務管理十分必要。施工企業承擔國家經濟建設的重任,更應該加強企業勞務管理,構建和諧企業,實現企業與農民工互利共贏的良好局面。

1企業用工現狀

建筑企業勞務用工主要有三種形式為主:一是國有大型建筑企業,仍存在自己的工人隊伍,技術力量比較雄厚,但其效益偏低,負擔過重,常與其他形式互為補充;二是勞務分包,將工程勞務分包給具有資質的勞務公司;三是自帶隊伍,自建班組。

我公司實際操作中主要采用勞務分包的用工形式,勞務分包指施工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均可作為勞務作業的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也就是:甲施工單位承攬工程后,自己買材料,然后另外請乙勞務單位負責找工人進行施工,但還是由甲單位組織施工管理。

施工生產過程中,在經過全面調度平衡后確定的人力、機械設備等施工力量往往不能滿足施工需求,同時合同工期緊迫,不分包不足以按期履約。勞務分包能夠彌補勞動力人員配置不足的缺點,同時減輕項目部對施工工人的管理負擔,確保工程能夠按期竣工、達到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在實際操作中,勞務作業分包沒有統一的形式,缺乏統一的規定,致使勞動關系處于一種不明朗的狀態,在勞務作業分包過程中由于工傷、報酬等引起的勞動糾紛很難處理,給企業和個人都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勞務分包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勞務分包在實際施工過程中雖然有諸多優勢、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勞務分包也存在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對企業正常施工起到了較大影響,制約了工程項目的正常進度,給施工企業帶來不小的經濟損失。這些問題主要有:

勞動關系導致施工現場管理存在困難。

由于屬于勞務分包用工的工人是與專業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且工人的勞動報酬由勞務公司發放。這直接導致了在施工中出現工人對現場技術人員的管理持無所謂的態度,不服從技術人員的管理,做出不符合現場規范的舉動。

勞務工人由于職業流動性導致現場施工技能不達標,影響施工質量。

農民工大多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其中絕大多并沒有經過嚴格的建筑施工技能培訓,施工中出現施工質量不達標的情況。此外,農民工經常由于各種原因在不同施工項目之間流動,往往出現新進場的工人沒有經過技能培訓便參與現場施工的情況,造成施工質量、安全等隱患。

拖欠工人工資,影響施工工地和諧。

由于勞務分包用工中發包單位與勞務公司之間簽訂承包合同,而勞務工人屬勞務公司聘用人員,勞務人員的勞務費用由勞務公司發放。因此經常出現勞務公司拖欠工人工資的情況,甚至出現勞務公司老板消失,工人無法追討勞務費用的情況。

勞動事故的出現,使企業和個人蒙受巨大損失。

勞務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往往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意識不到位、不聽從現場安全人員的勸導。導致實際施工過程中出現勞動事故,影響現場施工,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事故責任的認定也常常因勞務關系出現糾紛。

3勞務管理措施

根據實際施工出現的諸多問題,我公司提出了一系列勞務管理措施。制定了詳細的勞務管理細則并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爭取解決這些問題。這些措施有:

施工現場常駐勞務公司管理人員協助施工單位管理。

勞務公司在施工現場常駐管理人員,協助現場技術人員加強勞務工人的管理。對工人不聽取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指揮的情況及時糾正。并嚴格要求勞務公司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決不允許出現施工中勞務公司管理人員不在施工現場的情況。

加強勞務工人的檔案管理,嚴格技能培訓。

①勞務管理人員將對所有民工進行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檔案要求反映勞務工人員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進退場時間、工種、用工地點等相關信息,如未參加培訓及信息采集的,視為本工地無此人務工。

②進場人員必須進行現場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訓并進行考試,對于不及格的人員繼續培訓直至考試合格,對于無法通過培訓的不允許在工地務工。

③培訓人員在培訓簽到時勞務管理人員對其進行照相,確保人員信息的準確性。

實行委托支付工人工資,并強化工作考核。

①在對務工人員建檔的基礎上,項目部財務部對進場人員統一辦理工資卡,并由務工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到財務部辦理領取工資卡相關手續,工資卡一旦簽字領取則為自己保管、使用,保證工資直接發至務工人員手中。

②勞務人員工資支付由勞務公司根據出勤及月度支付標準出具真實、完整、準確的工資單,工資單須由勞務公司負責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勞務人員本人簽認后上報項目部勞務管理部門;項目部根據勞務分包合同結算及審核后的考勤對工資單進行審核簽認,項目部財務部負責復核,在滿足勞務分包合同結算及支付約定的基礎上辦理委托支付手續。

③在日常工作中各務工人員相互監督,如發現違規操作可向公司反應,真正做到維護勞務工權益、維護項目穩定、確保工資發放到位。

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教育與監察。

落實安全責任

安全生產重要的是落實安全責任,讓每個人都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職責所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只有每個人各負其責,才能夠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落實安全責任主要包括:

1)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開展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作為組長,負安全生產主要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問責機制,上下一心,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4)項目管理和實際操作工人均需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5)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實行考核,并詳細記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作為獎懲依據。

②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能夠提高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減少操作失誤,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應該堅定不移的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安全生產教育應做到內容合理并與工地實際情況相結合,形式豐富多樣。安全生產教育主要有:

1)工人正式上崗作業前,公司必須對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即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公司安全管理教育,安全教育應具有針對性。

2)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增長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并熟練掌握安全設施的使用方法。

3)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安全工作,對于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并部署下一步安全任務。

4)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當地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5)對于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時,同樣要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③安全監察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安全監察應該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施工隊伍自檢:施工隊伍應堅持每天進行自檢,及時發現并處置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施工。

2)定期安全監察:檢查周期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一般一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帶頭組織各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監察。

3)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突擊檢查。

4)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專業性檢查。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5)季節性檢查:針對不同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組織季節性安全監察。

6)節假日檢查:重大節假日前后,為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組織節假日安全監察,確保節日期間施工安全。

7)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4結語

總之,建筑企業在勞務管理中應加大管理力度,堅決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做好勞務管理工作,并針對不同用工形式制定詳盡的管理措施,并在實際施工中嚴格執行,并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爭取實現零勞務糾紛、零安全事故的目標,構建和諧施工環境,實現企業的長久發展。

[參考文獻]

[1] 何興.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以建筑業農民工為視角. 宏觀熱點, 2011年第10卷第09期.

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文2

當前的中國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發展的劇烈轉型過程之中,建筑行業是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一個重要渠道,也是操作層工人的最主要來源。特別是我公司以核電和軍工工程為主業,對操作層的素質有著特殊的要求,因此,研究傳統的鄉土文化,研究進城農民的心態,對穩定建筑業操作層,打造一支責任感強、奉獻意識強、有戰斗力和凝聚力的產業工人隊伍,提升建筑業管理水平有著重要的作用。本文試用目前建筑業操作層來源和人員構成,鄉土文化的影響、管理對策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 建筑操作層人員的來源和人員成分分析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來,中國的城市化水平從1980年的19.39%到20__年47%,近三億農民從農村解放出來,進入城市,成為工業、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一名。建筑業是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主要渠道,承擔了3700萬農民工的就業。

目前傳統的建筑總承包企業向管理型發展,操作層員工基本上從勞動關系上講是隸屬于勞務派遣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但從目前的中國國情來講,勞務派遣和分包企業與工人之間是松散的勞動合同關系,對操作層的實際管理,如人員考勤、質量安全管理方面,有的可能實際在項目部,有的可能在現場的承包班組中。項目部對操作層管理的職責非但沒有能轉移,還而帶來了質量、安全、進度、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風險,因此目前的情況下,對一線操作層的工人的管理,不但不能放松,還要加強。

目前建筑行業的人員來源,基本上來源于偏遠的農村,大中城市、城鎮已基本上無一線操作層五大工種的勞動力來源。從地域上講,傳統的建筑強省,江蘇、浙江,也很少新增勞動力來源,僅蘇北、浙西等少數地區能招到少量的建筑工人,新增勞動力基本上得到中西部的安徽、河南、陜西、四川、貴族、甘肅等招收。

從年齡結構上看,目前招工到鋼筋工、木工、砼工、抹灰工、瓦工、架子工等大工種的,基本上都在35歲以上,更多是40歲上下的工人了。第二代農民工即使愿意到工地,也只愿意到測量放線、機械等工種。更多的愿意到流水線工廠、服務行業從事工作,建筑行業招工非常困難。從性別來講,目前核電操作層基本上都是男性,而民用工地上以男性為主,瓦工、鋼筋工方面按家庭作坊方式,以夫妻大小工搭配,有部分女工。

二、 鄉土文化對創建產業工人的影響

從上面的人員來源、年齡、性別分配來看,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建筑行業勞動力操作來源基本上是來自于中西部偏遠農村的年齡偏大的男性人員。這些人員普遍有文化程度不高、家庭負擔重,受鄉土文化影響深的特點。具體表現為:

1、 能吃苦耐勞,家庭責任感重。

目前工地上的這一批工人,基本上都是中年,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甚至是多個子女,而農村的土地少,農產品價格低成本高,在農村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品質因而出外打工的。他們秉承中國傳統農民的優良傳統,能吃苦耐勞,不怕加班,對生活的條件,如吃住要求不高,省吃儉用,把省下來的每分錢都寄回家,家庭責任感重,對于子女舍得投入,不希望子女從事農業、建筑業等苦累職業。

2、 契約意識差,鄉黨情緒重。

社會意識指社會的精神生活過程。長期以來,受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影響而形成的小農觀念,是農村社會意識的主要表現形態。具體來講,是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民主意識、契約意識較差。只關注自身利益,不關注企業的總體利益,參與企業的管理不夠,其別是契約意識較差。具體表現為;

勞務合同約定性差,對于職工本人,對于勞動合同的重視不夠,認為是企業約束自己的條條框框,加之目前社會上勞動合同普遍由用人單位編制和提出,合同中的不平等條款多,所以員工也認為勞動合同無用或用處不大。導致目前存在的情況是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無約束力,不高興就走人。

合同約束力差,部分分包勞務人員通過勞務分包公司與項目部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但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合同,價格低了虧本就甩項目不干,停工,不管合同的履行和信譽。甚至有些為了承攬工程,惡意低價競標,然后以停工、組織封門,爬塔吊等形式討薪。當然也有部分總包企業以不合適的價格、不公平的霸王條款造成合同的無法履行。

不相信社會的正常組織和程序。由于對規則的不了解導致對正常的社會管理、執法、司法程序和機構的不信任,政府部門的不作為、腐敗,效率低下等因素。農民工在出現問題時不是主動找企業協商、找政府部門投訴,而是自行組織非法討薪、斗毆,甚至在一些區域造成。

盲目相信鄉黨。在招工中我們發現,除非有熟人介紹,否則難以招收到工人。而招工時,如有一些在鄉村中有一定見識的出面組織,則可以招到一批人。在用工中,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如因違章開除一個工人,則這個工人的同鄉人員一起辭職。在勞務分包中更是如此,基本上是按村、宗姓為單位,由一些“能人”,把周邊的閑散勞動力組織起來承攬工程。如發生工傷事故,工資拖欠,不同區域工人的爭執,也由這些人來組織處理。甚至有些地方,如四川達縣,安徽南部出現有組織的工地“碰瓷”詐騙團伙。

3、 技能學習意識差,安全意識差,程序意識差。

傳統的建筑行業局限于工人的文化程度的影響,工人習慣于師傅帶徒弟的學習模式,工人的技能水平,組織模式受到一定影響,技能水平提升慢,質量安全意識較高,工人自我保護能力較差。特別是在核電建筑工地,管理鏈條長,工人的程序意識差,給業主方造成現場工人不聽話的直覺。

4、 短期思維強,主人翁責任感差。

由于建筑行業的組織模式,造成管理方和操作層的整合。融合困難,造成操作層流水式的流失嚴重。無論派遣型工人,還是分包型工人,流失率都較高。員工沒有把建筑企業當成自己的企業,主人翁責任感差,材料浪費嚴重、設備維護不到位,嚴重影響到工程的質量、進程、安全和成本。

三、 公司管理的對策

從農村轉移出來的建筑工人,承載著千年的鄉土文化,傳統的意識,制約著創建產業工人隊伍的進程。公司要實現“十二五”跨越式發展,建筑業是公司的立身之本,而擁有一

支產業化的操作層員工隊伍,是我公司的發展的基礎。

作為產業化工人的意識,結合公司的“至誠至信、唯精唯?!保皠撔掳l展,勇當國任”的企業文化,我認為重要的是應培養新進入華興的操作層員工責任意識、認同意識、忠誠意識、契約意識,使之成為合格的產業工人。

1、 為我所用,不一定為我所有的管理體系

局限于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我公司的員工數量不可能盲目擴大,而操作層員工隊伍必須隨著公司的經營規模擴大而不斷擴大。以年產值100億計,按人均完成建筑產值30萬元計,需要員工3.3萬人,其中的操作層員工不會少于2萬人。這樣大量的人員會來自勞務分包,少量的會來自勞務派遣。

這些分包或派遣員工,有部分是長期在華興內部各項目部間流轉,也有部分在不同的建筑企業間流動。根據上海建工、南通的建筑業的經驗,可以采用以公司掌控的勞務企業,作為培養平臺,促進操作層隊伍的產業化進程。

上海一建根據建筑行業資質就位的要求,以人力資源部副經理為首,成立以業務為關聯的勞務公司,承擔公司勞務管理中心職責,由勞務公司組織班組,公司統籌考慮勞務定額、勞務分包單價,集團統一進行勞務采購,勞務任務分配,這樣保證勞務班組長期、連續在一建集團范圍內分包工,保證員工的工作穩定性和人員的穩定性。南通建工結合村建筑站,鄉勞務公司(建筑隊)的模式,融入南通的建筑公司,保持長期的分包業務的穩定,打造建筑之鄉。

目前公司缺少公司層面的勞務管理機構,導致勞務分包資源調配的難以統一,影響到與公司合作的隊伍的長期性和穩定性。

對于勞務派遣員工,受制于勞動合同法的制約以及將來關于勞動派遣“三性”的認定,可能擴展的范圍不會太大,但公司業務的特征,不可避免地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但目前普遍存在的用人思維是用勞務派遣是為了降低成本,推卸責任的意識可能需要轉變。崗位存在肯定有存在的價值,否則就沒有必要存在了。而人為割裂正式工、派遣工、分包工等因素,導致員工心理的落差。要打造產業工人隊伍,就必須打破這些藩蘺。

2、 合理的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

經濟基礎決定意識,有合理的、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是打造良好的操作層隊伍的前提和最重要的手段。隨著建筑業的發展,中國人口紅利的消退,從業人員的老化,從事建筑業的人數不會繼續擴大,操作層隊伍只能在不同的建筑業主體間流動,因此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體系或分包價格,是穩定操作層隊伍的必然之策。

長期以來,核工人隊伍相對于社會的其他經濟實體的員工,在收入上、政治地位上、社會福利上均有相對的優勢,造就了核工業隊伍的穩定和自豪感,以至于在西北、西南的惡劣的自然環境中完成艱巨的任務。就是在大亞灣一期時,操作層(勞務派遣)員工的收入水平,也高于社會平均工資的30%以上。沒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和分包價格,是難以穩定基層的操作層隊伍的。

目前我公司的勞務分包投標中片面強調低價進入,過程調整補差,導致會叫的會鬧的分包得利,不叫不鬧的退出我公司勞務市場,或勞務分包方認項目經理不認公司的情況。而勞務派遣工工資水平低,不同工種之間的收入差未能完全體現出的技能水平差異、相同工種間的水平差異,導致大鍋飯情況嚴重,混日子現象嚴重存在。社會上操作層員工的薪酬已遠超過我公司的勞務派遣員工,導致員工招聘困難,技術水平高的流失嚴重。

3、 均等的福利政策,解決后顧之優

福利政策是廣義的薪酬的一部分,是員工穩定感、受尊重、幸福感的重要來源之一。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保險、良好的住房和生活條件,與家人相住相聚,過年過節的慰問等均是穩定職工隊伍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公司的自有的操作層員工收入也較低,但人員極為穩定,這也是建立在優質的福利條件上的。

比如住房,是農民工最關注和最重視的,他們必須在農村翻修建造住房,因為是養老之所;子女必須在縣城或鎮上購房,否則無法找對象。所以他們再多的收入,也投入到房子之中。假如企業和社會能讓他們融入城市,解決養老和住房問題,那農村的房屋投資就可以省下來了。南京市在岱山公租房建筑工地上,建立了大規模的農民工夫妻房,標準化的食堂,就是改進員工福利的重要舉措。

4、 梳理不合格的規則,公平地對待

我公司從上至下的管理層思維中,把員工分成正式工、派遣工、分包工的思維嚴重存在,認為正式工高于派遣工、分包工的思想影響了產業工人隊伍的打造。在一些文件、政策方面,如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等方面,形成事實上的歧視。而隨著社會的發展,操作層員工成為我公司發展的瓶頸,因此梳理不合格的規則,公平地對待在工地的每一位員工,成為今后的一個必要的工作。

5、 教育培訓、企業文化的宣貫

教育培訓是對員工最大的福利,要加強對操作層員工的技能培訓、安全意識的培訓,以他們喜聞樂見的方式,樂于接受的方式來提升他們的技能和眼界,象農民工學校、班組長培訓等,增強他們上升通道的能力和擇業能力,是提升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的重要舉措。

加強企業文化的宣貫,要以言行一致的理念和行為模式引導員工認同企業文化,實踐企業文化,建造勞務分包、派遣員工意見征集、反饋、問題解決的渠道,避免管理層和勞務層的脫節。

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文3

勞務分包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有關法律、行政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特點,經公司、項目部、勞務隊協商一致就本項目勞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務承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第二條: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日期: 年 月 日;總施工天數為: 天。

第三條:質量標準

工作質量:

1、 按總承包合同的有關質量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相關的企業標準;

2、 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第四條:安全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工亡事故為零,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輕傷事故控制在2‰以內。

第五條:成本目標

成本目標:實行計劃報備、限額領料,材料實際消耗量控制在項目部的計劃成本消耗量以內。

第六條:其它目標

1、 文明施工目標:強化現場科學管理,滿足現場文明要求爭創“達標文明工地”。

2、 服務目標:與項目部協同配合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創建業主滿意工程

第七條:勞務報酬

7.1、本項目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方式計算:

7.2、上述價格為確定價,不予調整。如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超過 %,經雙方協商可酌情考慮調整勞務報酬,但在協商變更的合同價款之前勞務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價格不合適為由拒絕施工,否則視為違約,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3、圖紙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勞務隊負責完成,依照實際發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統一勞務價格計酬。

7.4、本工資不含稅費

7.5、保險及生活用煤不計。

7.6、本項目評定獲得以下獎項的。以勞務總費為基數,分別作為勞務獎勵費;

a、自治區級工程“天山杯”獎 %

b、昌吉州級工程“博峰杯”獎 %

c、自治區級“文明施工工地” 獎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獎 %

第八條:工程量的確認

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量勞務報酬的,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公司質安部、經營計劃部主管簽字認可、報總工、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未經上述程序辦理的,公司將不予支付報酬。

第九條:勞務報酬的支付:

9.1、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進場后,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經項目部、設計院、監理、甲方共同驗收合格后再付總價 %(即 元)的費用。

3、第三期付款:待備案完成后支付至總價 %(即 元)的費用。

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文4

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加強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管理,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建、改(擴)建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第四條 鼓勵公路水運工程依法進行專業化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勞務合作的名義進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規章制度、施工分包專項類別以及相應的資格條件、統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勞務合作合同格式等,對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第六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加強對施工分包活動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分包管理制度,負責對分包的合同簽訂與履行、進度管理、質量與安全管理、計量支付等活動監督檢查,并建立臺帳,及時制止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

第七條 監理人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對所監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動的管理,及時發現并制止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并通知發包人。

第八條 發包人和監理人應當分別設立相應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施工分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除承包人設定的項目管理機構外,分包人也應當分別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管理。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計量、質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

工地臨時試驗室應由合同段承包人自行設立并開展試驗檢測工作,分包人不再設立工地臨時試驗室。

第三章 分包的條件

第九條 承包人可以將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項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不得分包的專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且每一合同段的不允許分包的專項工程不得少于一項。

單獨招標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專項工程進行分包。

分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

第十條 分包人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一) 具有經工商登記的法人資格;

(二) 具有與分包工程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三) 具有從事類似工程經驗的管理與技術人員;

(四) 具有(自有或租賃)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設備;

(五) 具有與分包專項類別相適應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第十一條 承包人對擬分包的專項工程及規模,應當在投標文件或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

未列入投標文件或承包合同中未明確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變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術要求、特殊工藝或者涉及專利保護等的專項工程,且按規定無須再進行招標的,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監理人審查,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二條 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應實行合同考核確認,以此認定進場施工隊伍與所簽訂合同承包人主體的符合性,并作為動員預付款撥付和工程開工的前提條件。

在進場初期,合同段項目部應按要求及時提交合同考核確認表(見附件2),經監理人核查,報發包人確認。

第十三條 在施工期間,發包人和監理人應對承包人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動態管理。施工合同段主要管理人員和主要機械設備等需變更調整時,承包人應及時提出申請,報監理人和發包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承包人有權依據承包合同自主選擇符合資格的分包人,提倡承包人以招投標方式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擇分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指定分包。

第十五條 承包人和分包人應當參照我省制定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統一格式(見附件3)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質量、安全、進度、環保以及其他技術、經濟等要求。承包人應在分包工程實施前,將監理人審查后的分包合同報發包人備案,未經備案同意的分包合同不得實施。

分包合同審查與備案應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承包人自查并提出分包合同備案申請。承包人自查擬分包專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查驗擬選定分包人的資格、注冊資金、管理與技術人員和施工設備等情況,提供擬簽訂的分包合同,并填寫施工分包合同備案表(附件4),報監理人審查。

(二)監理人組織審查。監理人按照相應要求,對擬分包專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擬分包人的資格、注冊資金、管理與技術人員和施工設備等情況以及擬簽訂的分包合同進行審查;

(三)發包人備案受理。發包人將經監理人審查符合要求并同意的分包合同進行備案。

第十六條 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分包管理制度和臺帳,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分包人的行為等實施全過程管理,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對分包工程的實施向發包人負責,并承擔賠償等責任。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的責任或者義務。

第十七條 分包人應當依據分包合同的約定,組織分包工程的施工,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等實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負責,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行為管理

第十八條 禁止將承包的公路水運工程進行轉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轉包:

(一)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的;

(二)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轉包行為。

第十九條 禁止違法分包公路水運工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分包:

(一)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的;

(二) 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的;

(三) 分包人以他人名義承攬分包工程的;

(四) 承包人將合同文件中明確不得分包的專項工程進行分包的;

(五) 承包人未與分包人依法簽訂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不滿足承包合同中相應要求的;

(六) 分包合同未經監理人審查或未報發包人備案的;

(七) 分包人將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的;

(八)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為。

第二十條 按照信用評價的有關規定,承包人和分包人應當互相開展信用評價,并向發包人提交信用評價結果。

發包人應當對承包人和分包人提交的信用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并且報送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發包人報送的承包人和分包人信用評價結果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對其進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統一采購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等采購主體及方式。承包人授權分包人進行相關采購時,必須報監理人審查,經發包人書面同意。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分包人提供擔保后,如要求承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承包人也應當予以提供。

第二十三條 承包人與分包人應當依法納稅。承包人因為稅收抵扣向發包人申請出具相關手續的,發包人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四條 分包人有權與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業績。分包人業績證明由承包人與發包人共同出具。

分包人以分包業績證明承接工程的,發包人應當予以認可。分包人以分包業績證明申報資質的,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認可。

勞務合作不屬于施工分包。勞務合作企業以分包人名義申請業績證明的,承包人與發包人不得出具。

第二十五條 承包人與分包人都應嚴格遵循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合同段和分包專項工程的會計核算。分包款項的結算支付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承(分)包人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對所承(分)包的工程應單獨記賬,并按規定進行核算;

(二)分包結算支付內容應與分包合同內容相符,收款單位應與分包人名稱一致,收(付)票據必須合法有效;

(三)分包款項應根據實際工程計量進度按期進行結算,不得以預支工程款、借款等名義回避結算;分包工程款應通過承包人開設的銀行賬戶轉帳支付,不得提取現金支付;

第二十六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工地現場等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場所進行檢查;

(二)向被檢查單位和有關人員詢問相關情況;

(三)查閱和復制工程檔案、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責令被檢查單位立即停止和糾正違反施工分包規定的行為。

交通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合同履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擾或者隱匿、謊報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二十七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公路水運工程建設中的轉包和違法分包的處理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實行實名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路水運建設工程中的施工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有權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舉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受理和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發包人、監理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違反本實施細則相關條款規定的,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相關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項工程發包給其他專業施工企業完成的活動。

本實施細則所稱發包人,是指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的項目法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設管理單位。

本實施細則所稱監理人,是指受發包人委托對發包工程實施監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實施細則所稱承包人,是指由發包人授標,并與發包人簽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業。

本實施細則所稱分包人,是指從承包人處分包專項工程的專業施工企業。

本實施細則所稱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了工資及社會保險關系等相關手續的人員。

本實施細則所稱專項工程是指“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專項類別和分包人資格條件表”(附件1)中規定的相應工程內容。

第三十一條 除施工分包以外,承包人與他人合作完成的其他以勞務活動為主的施工活動統稱為勞務合作。勞務合作企業應具有經工商登記的法人資格、與勞務活動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及具有從事類似工程經驗的管理與勞務作業人員等條件。

承包人應參照我省制定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勞務合作合同統一格式(見附件5)簽訂勞務合作合同,并將勞務合作合同報監理人備案。

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文5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項目的工程勞務分包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天。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價:

二、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

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后,按勞務報酬總額占工程總造價比例向乙方支付。

三、材料提供

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

四、質量條款

本項目的質量標準為省級優良。乙方應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五、安全條款

1、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六、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甲方委派駐工地代表,監督乙方的工作。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乙方應派駐工地代表監督工人施工,積極配合甲方駐工地代表的工作。

八、勞務分包人資質

1、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考核驗收

乙方完成施工時,及時向甲方發出驗收通知。甲方收到驗收通知后______天內要及時組織人員驗收,未經驗收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則視為驗收完成,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十、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甲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一、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工地分包勞務管理范文6

關鍵詞:工程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

中圖分類號:D422.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現狀

據統計,市區自2011年1月至12月底共接待農民工投訴登記232起,市區建筑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達 9373.4萬元,拖欠人數達8424人,僅2012年春節前的1月份接待農民工投訴登記80起,拖欠數額就達3638萬元,拖欠人數達2779人,拖欠工資數額之大、涉及討薪人員之廣都是歷年清欠工作中所沒有過的。

二、成因分析

造成工程建設領域拖欠民工工資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方面: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市場準入條件低、招投標不規范

一些房地產開發項目市場準入條件低,招投標不規范,自主招標隨意選擇隊伍直接發包,特別是2008年以來我省市場放開、政策優惠,部分開發商本身就沒有足夠的資金搞開發,又急于施工,由于建設資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建筑公司無力承擔分包企業的人工費,就導致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還有的開發項目甚至違法開工,未按規定辦理建設手續,擅自招攬無施工資質的隊伍違規開工建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中資金管理混亂,往往先付材料款再付農民工工資,大大增加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的概率。

(二)建筑企業違法分包、轉包、掛靠

目前建筑企業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現象較為普遍,特別是外地施工企業尤為嚴重,在施工現場僅設項目部,不具法人資格,出現勞務糾紛時要聯系公司,時間很緊,農民工又等不得,很難處理。他們層層轉包給一些不具備資質又無資金承受能力的“包工頭”(即自然人), “包工頭”私自招攬民工,在建筑工地務工時與民工之間往往又是 “口頭協議”, 極易造成欠薪事件發生。

(三)不按工資支付周期支付民工工資

部分建筑工地每月不能按時發放工資,而采取每月發給部分生活費或采用借資的形式借一部分工資,大量工資款要到年底或工程結束時才一次性結清。年底或工程結束時,企業因資金原因導致民工工資無法及時全額兌現,造成民工工資拖欠。

(四)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導致層層拖欠

不少時候,建設單位因資金不能按期到位,又不愿意或無資金能力按合同支付給承包單位,從而導致民工工資拖欠。

(五)“包工頭”承包項目虧損

在工程分包中,部分包工頭以極低的價格承包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又因管理不善,工程結算時出現虧損,從而無力支付民工工資。

(六)工程或項目完工后不能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民工在工地務工后,項目部或“包工頭”以沒有驗收為由不與民工結算工時,也不支付工資。民工投訴時,因無工資結算相關憑據(完工單、欠條、務工記錄等),難以及時解決兌現拖欠的民工工資。

(七)結算糾紛造成的拖欠民工工資

在施工過程中因增減工程量或施工質量問題需要返工以及出現工傷事故后的賠付糾紛,造成欠薪案件。

(八)農民工自身法律意識淡薄

一是農民工往往認識包工頭,經常跟隨他們外出做活,他們不簽訂勞動合同,只是與包工頭達成口頭協議;二是沒有欠薪證據,在一些農民工投訴案件中,由于農民工和包工頭之間是口頭協議,較少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生欠薪,包工頭不打欠條甚至死不認賬,處理起來困難較大,費時,費力,甚至無法處理。

三、對策措施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有發生的現狀,為避免或努力減少此類事件發生,特提出以下對策措施:

(一)、嚴格基本建設程序,規范建設單位行為,防止拖欠工程款

1、加強對建設、開發項目的監管。嚴格審查建設單位,尤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到位情況,對建設資金達不到國家要求的新建項目,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

2、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確保開發企業實力。暫停審批注冊資金一千萬元以下的開發企業,外地二級以下的開發企業不準進入衡水轄區,進入衡水轄區內的外地開發企業,必須繳納開發企業信用保證金,繳納比例為開發項目投資額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但最低不得少于300萬元。

3、在辦理土地征用、計劃、規劃審批、施工許可、房產登記等手續時,業主必須出具由清欠辦認定的無拖欠工程款證明手續,否則,不能辦理上述五項手續。

4、在建項目未按施工進度拔付工程款且超過規定期限的,一經查實,收回其施工許可證,暫停工程建設,待其按要求簽訂還款協議或付清欠款后,方可恢復建設。

5、嚴禁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嚴禁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或協議,如確需簽訂其他合同或協議,必須到原施工合同備案單位進行備案,否則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二)、加強建筑市場管理,嚴防拖欠農民工工資

1、凡是進衡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勘察設計企業、招標企業、監理企業、檢測機構等企業必須到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進衡備案手續。對未辦理進衡備案手續的一經發現依法嚴肅處理。

2、為防止發生施工總承包企業圍標、串標、掛靠、違法分包、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等違法違規行為,外埠施工企業在辦理進衡備案手續時,必須繳納建筑業企業信用保證金100萬元―200萬元。

3、凡是進衡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施工企業必須出具其注冊地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出具的“守法證明”、“工資無拖欠證明”等。

4、為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及投訴案件糾紛問題,要求每個在建項目工地要設立農民工維權協調小組。維權協調小組的主要成員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該工地的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第一時間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排除隱患、預控群體上訪事件,并及時向市清欠辦、人社、住建等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5、為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明確農民工在轄區項目工地的工作身份,實行實名制,勞務負責人必須到市清欠辦或建筑市場監管機構備案。

6、農民工必須與建筑企業或勞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持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上崗證上崗,否則農民工不準進入轄區工地施工,無勞動合同或無證農民工發生的勞動糾紛,將到勞動仲裁或司法部門處理。

(三)、建立依法投訴,合法維權制度

1、建筑工地農民工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及時向建筑業企業、維權協調小組或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⑴建筑業企業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簽字人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

⑵建筑業企業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的;

⑶經建筑業企業聘用,未接受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未持上崗證即被派駐建筑工地上崗的;

⑷建筑工地醒目位置未張貼懸掛農民工維權投訴舉報電話牌的;

⑸未在建筑工程竣工時進行農民工工資支付公示的。

2、建筑工地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遵從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進行投訴,不得采取過激行為,或妨礙、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凡采取爬塔吊、堵路、圍堵或沖擊政府機關等過激行為惡意討薪,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觸犯法律的,公安部門將依法處理。

3、建筑工地農民工進行投訴,應當出示本人與建筑業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點工派工通知單、上崗證、建工靈通卡或者其他類似證明性材料,以及完成的勞動工作量等書面資料。

(四)、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問責力度

1、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清除力度和處罰力度。凡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本地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一律停止其在衡水市范圍內的招投標資格,并做出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記入信用檔案手冊,列入“黑名單”,并暫扣資質證書或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凡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外地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一律清出我市建筑市場,并上報省住建廳。

2、建立風險預防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在施工現場設立農民工維權協調小組、張貼支付農民工工資公告。

3、強力推行建筑勞務實名制“一卡通”工作,落實建筑勞務實名制系統的使用。各施工企業、項目部都要建立建全一卡通工作領導機構、辦公場所、辦公設備、規章制度、實施措施、并派專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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