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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的方法范文1
摘要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納稅籌劃作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雖然在我國仍處于起步探索的階段,但其應用前景十分廣闊。
關鍵詞納稅籌劃財務管理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處理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
隨著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企業被推向了在全面稅收約束下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因而越來越多的企業尋求通過合法的途徑,充分利用稅法中提供的一切優惠,在諸多可選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這已成為企業經營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出發點。
一、納稅籌劃的目標
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企業利潤最大化或股東權益最大化是企業的經營目標,而企業作為納稅人,其稅收的支出屬于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必然影響到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因此,依托稅收法規、運用各種財務手段,使納稅人稅收負擔最小化,企業經營目標最大化的一系列財務活動,就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納稅籌劃。
納稅企業的納稅義務是因企業涉稅業務經營而產生的,企業經營的各項決策和管理自然會對企業稅負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企業納稅籌劃就應當滲透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因為企業財務管理的理想目標就是價值最大化,所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也應成為納稅籌劃的基本目標。
二、納稅籌劃的特點
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項內容,有如下幾個特點:
1.合法性。企業或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籌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由稅收政策的指導下進行。與不當避稅、偷稅漏稅有著本質的不同,稅收籌劃行為是對稅法和稅收政策合理、有效的貫徹和實施,本質上是一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依法選擇納稅方案的正當行為。
2.籌劃性。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管理職能,稅收籌劃是企業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的事先規劃、設計和安排來實現的。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通常滯后于應稅行為。不同納稅人和不同的征稅對象,稅法規定的政策不同,使納稅人有機會可以選擇低稅負決策的機會。
3綜合性。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項稅收籌劃方案是多種方案的優化選擇,隨著一項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受益的同時,必然會產生因此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造成的機會成本。只有增加的收益大于增加的費用和機會成本時,這個方案才是合理的。因此,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除此之外,還要考慮風險節稅,即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既要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又要考慮風險因素,從而客觀的選擇稅收成本最低的方案。
三、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1.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不同的籌資方式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預期收益和稅負水平。企業籌資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權益籌資包括用留存利潤和發行新股等方式,具有風險小、成本高的特點;相對而言,負債籌資更具節稅功能,具有風險大、成本低的特點。因此,將稅收籌劃應用于企業的籌資活動能使企業在確定籌資成本時,找到最佳的資本結構。
2.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企業在選擇投資地及投資行業時,要充分考慮國家對地區、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充分利用區域性、行業性的稅收傾斜政策,結合自身的經營特點,盡可能將自己納入優惠范圍內,合理減輕企業稅負,獲得最大的節稅利益。
3利潤分配中的稅收籌劃 。由于企業的以前年度虧損在一定期限內可用稅前利潤彌補,因此企業應該力爭在期限范圍內彌補虧損,達到節稅的目的。而且,根據稅法規定,取得現金股利需要交稅,而取得股票股利是免稅的,因此企業發放股票股利既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也減輕了股東的稅負。
另外,企業還可以采用股票回購的方式替代現金股利。這樣股東只有在實際賣出股票并獲利的情況下才需納稅,對股東更有利,對企業也能起到調整股權結構、優化資本結構的作用??傊?,企業在分配稅后利潤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稅收籌劃以幫助投資者獲得更高的稅后凈收益。
四、以價值最大化為納稅籌劃目標應注意的問題
以增加企業價值為目標的納稅籌劃要求以系統觀念為指導,在整個企業理財活動中,將節稅與其他理財活動進行統籌安排和協調,有時甚至要超出傳統財務管理的范疇,比如從企業設立方式、組織形式等事務性活動中進行籌劃,或者利用會計政策選擇和職業判斷進行籌劃。
1.以價值最大化的納稅籌劃目標需考慮的因素較多,而且某些因素難以量化,相對于側重利潤角度的短期納稅籌劃,增加了方法的復雜程度和不確定性,針對這些現象,企業需根據不同類型、規模和發展階段和企業而確定不同的側重點。比如,對于新設企業和和小規模企業,成長和盈利更為重要。
2.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應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注重防范風險。納稅籌劃不同于偷稅逃稅,它是基于國家稅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做出的獲得節稅利益的合法行為。然而,企業進行的納稅籌劃行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與偷逃稅款行為的界線十分模糊,不但容易使稅收籌劃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無效,甚至出現經濟處罰和名譽損失。
納稅籌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取得企業整體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單單以少繳稅為最終目的,而是要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綜合考慮企業的發展目標、策略及財務環境。對預期收入和成本進行對比,兼顧短期與長期利益,對企業達到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蔡昌.稅收籌劃方法與案例.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2003:46.
納稅籌劃的方法范文2
我國的各種稅種的籌劃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有著密切的聯系,尤其在對所得稅進行籌劃時,受其影響最為明顯。納稅籌劃的途徑有多種,如縮小稅基、采用低稅率、延期納稅、稅收優惠以及涉稅零風險等,在縮小稅基中又可以分為縮小絕對額和縮小相對額。其中與會計處理方法選擇相關的納稅籌劃主要是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下面通過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幾個有代表性的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來討論企業如何籌劃納稅,以期取得“節稅”的效益。
(一)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一存貨》規定,存貨是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或者為了出售仍然處在生產過程中的產品,或者將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消耗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計價方式的不同,會導致不同的期末存貨價值和銷貨成本,從而對企業財務狀況、盈虧情況及所得稅產生較大影響。我國現行稅制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按實際成本價計算,計算方法可以在個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后進先出法等5種方法中任選一種。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以及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一般應當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存貨的發出成本。而且計價方法一經選用,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要經董事會或經理層(廠長)會議等機構批準,并上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案,同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在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時,要考慮企業所處的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具體地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在實行比例稅率條件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當材料價格不斷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來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使企業計算應納所得稅額的基數相對的減少,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后利潤;而采用先進先出法勢必會增加企業所得稅負擔,減少稅后利潤。反之,當材料價格不斷下降,采用先進先出法來計價,同樣會導致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達到“節稅”目的;而采用后進先出法必將導致相反的結論。當物價上下波動時,企業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可以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而影響各期利潤的均衡性,進而造成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特當應納所得稅額較大,企業未有足夠的現金時,可能會影響企業的其他經濟活動,有的甚至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
2 在實行累進稅率條件下,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企業發出和領用存貨進行計價,可以使企業獲得較輕的稅收負擔。因為采用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企業各期計人產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貨的價格比較均衡,不會時高時低,使企業產品成本不致發生較大變化。使各期利潤比較均衡。
3 如果企業正處于所得稅的免稅期,意味著企業在該期間內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也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先進先出法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人,擴大當期利潤;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其實現利潤越多,則繳納所得稅越多,那么,企業就可以選擇后進先出法,將加大當期的材料費用攤人,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減輕企業稅負。
(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折舊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合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同。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將影響到成本的大小,進而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由于在折舊方法上存有差異,這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 不同稅制因素的影響
在比例稅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宜選擇加速折舊法對企業較為有利。這主要是因為采用加速折舊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舊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則提取的折舊較少,這樣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相當于企業在開始年份內取得了一筆國家無息貸款。但是,如果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則應選擇平均年限法較為有利。由于延緩納稅收益與稅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往往會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大于延緩納稅的收益。當然也會出現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小于延緩納稅的利益。這主要看市場資金的折現率高低。所以,在未來稅率越來越高時,企業就需要進行比較分析,才能對企業的折舊方法做出最佳選擇。而在素進稅制下,過高的利潤額,會引起過高部分所對應的稅率偏高,從而會使企業稅負也偏高。在這種情況下,則適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業的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減少企業的納稅。當然,由于企業自身的條件、稅率累進的急劇程度以及銀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會對折舊的“稅收擋板”效果產生影響。因此,在累進稅制下,企業到底采用何種折舊方法較為有利,仍需企業經過比較分析后。才能做出最終決定。
2 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
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擁有的資產實行按歷史成本計價原則。這樣,如果存在通貨膨脹,則企業按歷史成本所收回的資金的實際購買力將大大貶值,無法按現行的市價進行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方法,既可以使企業縮短回收期,又可以使企業的折舊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舊成本取得更多的稅收抵稅額,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相對增加企業的投資收益(延緩納稅額與延緩期間企業投資收益率的乘積)??梢姡ㄘ浥蛎浀拇嬖趯ζ髽I并非總是不利的,企業可以通過采用加速折舊方法的選擇有效地利用通貨膨脹,使企業獲得“節稅”效應。
3 折舊年限因素的影響
新的會計準則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
的規定。只要求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這樣企業便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對企業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以此來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以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好處。而對一般性企業,即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隨著2008年即將開始實行的所得稅稅率調低,企業可以減少支付所得稅額。
4 資余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
在固定資產價值一定的情況下,企業無論采用何種折舊方法,也無輪折舊年限多長,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資金受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企業會因為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而獲得不同的資金的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由于資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時間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是不等的。這樣一來,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時,就需要采用動態的方法來分析,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按當時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后,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在規定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的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再比較各種折舊方法下的折舊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稅收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三)債券溢折價的攤銷方法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納稅籌劃的方法范文3
一、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企業可以利用稅法允許的會計政策選擇、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估計空間進行納稅籌劃,還可針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在稅法規定上的差異進行籌劃,獲取籌劃利益。
(一)折舊方法選擇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p>
2 籌劃分析:(1)在比例稅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選擇加速折舊法可把前期和潤推至后期實現,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2)如果未來各年所得稅稅率呈上升趨勢,企業在籌劃時應根據折現率,比較稅率提高增加的稅負與延緩納稅收益的大小,做出最佳選擇。(3)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既可使企業縮短投資回收期,又可使企業加速折舊,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4)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對不同折舊方法下獲得的不同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進行比較,在合乎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但是,加速折舊法并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1)盈利企業應采用加速折舊法。(2)虧損企業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3)企業處于減免稅優惠期間,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
但是某些學者則認為,利用加速折舊法進行稅收籌劃。在我國一般不具可操作性。
(二)折舊年限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5)電子設備。為3年。
2 籌劃分析:一般說來,折舊年限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的經驗值,使得折舊年限容納了很多人為的成分,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性??s短折舊年限(不低于法定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
如把折舊年限從8年降到5年,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交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不從數字上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總和,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顯然把折舊期限調為5年對企業更為有利。
但是當稅率變動時,延長折舊期限也可能減輕稅收負擔。若企業正享受優惠政策,如果該項固定資產為該企業第一個獲利年度購入,折舊年限為8年或5年,通過簡單的計算就可以看出,8年的折舊年限更利于企業減輕稅收負擔。
(三)凈殘值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并沒有明確規定預計凈殘值率?!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固定資產的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 籌劃分析:當企業處于所得稅非減免稅時期,納稅人應根據資產(尤其是預計無形損耗大的固定資產)的特點,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調低殘值比例。殘值比例調低后,折舊抵稅增加,這既維護了納稅人的權利,也能給納稅人帶來不可忽視的稅收利益。例1,某企業原值1000萬元的某電子設備,如果把殘值比例從5%調整到0(假設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5%,折舊年限為3年),那么,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情況下,折舊抵稅獲得的利益共增加1000×(5%-0)×25%=12.5(萬元)。
二、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一)購進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 籌劃分析: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開始實施,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來說,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要注意必須是企業2009年1月1日以后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并且還要注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兩個重要特征是納稅籌劃行為具有行為合法性和前瞻性。要保證籌劃行為具有合法性和前瞻性,納稅籌劃人員除了要精通法律,與稅務機關進行有效溝通外,還需要關注有關法規政策的變化。
(二)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
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 籌劃分析:(1)對于銷售2009年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按照一般貨物的方法征收增值稅,一般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法都可以用。(2)銷售2009年以前購入的固定資產,依然使用老規定。(3)增值稅試點的企業對銷售本地區進入試點以前購買的固定資產,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進入試點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則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企業應該針對不同固定資產的具體情況,采取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案,使企業實現在合法條件>文秘站:
三、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其他稅種的納稅籌劃
(一)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房產稅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2 籌劃分析:這里“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于扣除比例1.2%沒有變動的余地,房產原值的大小直接決定房產稅的多少,因此合理減少房產原值可以減少房產稅。而中央空調、房產的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權都是影響應稅房產原值的因素。若把除廠房、辦公用房外的建筑物建成露天的,并在賬簿中予以單獨記載,則可減少房產原值。將中央空調設備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可以不計入房產稅的計稅基礎,從而免于繳納房產稅。另外。企業應注意房產稅的稅收優惠,并加以利用。
? (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1 法律依據: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時,免征土地增值稅,而且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最低稅率30%,最高稅率60%。
2 籌劃分析:在會計核算中,企業可計算土地增值稅的起征點,根據相關法規來確定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稅;還應注意各級稅率增收范圍的臨界點,衡量上級稅率與下級稅率對企業帶/!/來的最大稅后收益,而不是盲目追求高價格或低稅率。所以,企業要結合上述不同規定,制訂科學合理的住房銷售方案,以有效減輕或免除稅負。
四、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納稅籌劃的其他建議
(一)創造條件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現行稅法有許多優惠政策,對于符合優惠條件的企業一定要加以充分利用,不符合優惠條件但瀕臨優惠邊緣的企業可以創造條件,使企業符合優惠條件。如新《企業所得稅法》第28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對技術類企業來說,可以加大產品的高科技含量,以期獲得稅收優惠。對于中西部地區的企業來說,應當創造條件,爭取享受國家對西部開發的優惠政策。
(二)綜合考慮各個稅種的共同影響
由于各個稅種的相關性,某一稅種的計稅基礎降低,并不一定會帶來總稅負的減少,因此要把各個稅種的納稅因素綜合起來考慮。例如,廠房選址的不同(選擇市區和選擇縣城)不僅會影響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還對所得稅有影響。因為它們都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應稅所得額,從而影響所得稅??梢钥闯?只有綜合考慮各種變化抵銷后的總影響,才能做出正確決策。
(三)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
固定資產納稅籌劃應服從和服務于企業戰略,籌劃時不僅要考慮稅收因素,還要考慮非稅收因素,籌劃的目的不是“稅負最輕”或“納稅最小”,而是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并以稅后收益最大化為原則協調兩個方面的均衡,即稅收成本和非稅收成本的均衡,以及稅收成本中的隱性稅收成本和顯性稅收成本的均衡。
五、結論
納稅籌劃的方法范文4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避稅:會計處理方法選擇
稅收籌劃的概念:稅收籌劃是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在遵守現行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在有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納稅人可以進行策劃,選擇稅負最輕的方案,即納稅人通過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并選擇正確的會計處理方法,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的。
稅收籌劃的特征:第一是合法性:第二預見性,就是說稅收籌劃在納稅義務發生前,如果發生在納稅義務發生后,這就是偷稅;第三是技術性,稅收籌劃是很講究政策性和技術性,不是說所有人都能做,特別是其中的會計處理方法選擇;第四是整體性,稅收籌劃不是靠做假賬,而是把業務、部門、項目進行合理配置,使稅收最低,而不是做假。
我國的各種稅種的籌劃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有著密切的聯系,在對所得稅進行籌劃時,受其影響更為明顯。下面淺議幾方面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中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
一、用固定資產計價、計提折舊避稅籌劃
固定資產的計價,會計準則有明確規定,但在具體實務中,注意不要將裝修費、準予資本化以外的借款費用等可以費用化的內容計入固定資產中,應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中,提高了成本費用,降低了應納稅所得額,起到合理避稅的作用。
我國當前對資產評估增值未征收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后,可以增加折舊的提取,減少當期利潤,相應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若企業虧損,因當年虧損可以用以后5年的稅前利潤彌補,因而對以后年度的所得稅會產生更長大的影響。
折舊期限選擇中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對于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的企業,一般應延長折舊年限,以使更多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的成本中。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對于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一般應縮短折舊年限,加速成本回收。使利潤后移,在延期納稅中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
折舊方法選擇中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在盈利企業,由于折舊費用都能從當年的所得中稅前扣除,應選擇折舊年限前期折舊額最大的折舊方法。從節稅額來看,各種折舊方法從大到小的排列順序依次為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工作量法、直線法。在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由于減免稅期內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會全部或部分地被抵消,應選擇減免稅期折舊少、非減免稅期折舊多的折舊方法。從節稅額來看,各種折舊方法從大到小的排列順序依次為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剛好與盈利企業的排列順序相反。在虧損企業,選擇折舊方法應同企業的虧損彌補情況相結合,使不能得到或不能完全得到稅前彌補的虧損年度的折舊額降低。
二、用壞賬損失合理避稅籌劃
企業應按大于或等于稅收政策的比例每年計提壞賬準備,采用備抵法核消壞帳,企業時常有發生壞賬的情況,經過必要的手續,壞賬取得稅務機關認可后,可為壞賬損失,沖減壞賬準備,壞賬準備不足沖減期間費用,年終又可按比例計提壞賬準備,因此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節約所得稅的上繳。
三、存貨計價方法的稅收籌劃
存貨發出成本,一般通過影響企業的營業成本來影響企業的應稅收益,進而影響企業的應納稅額。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多種方法可供選擇。當物價呈上漲趨勢時,宜采用后進先出法,此時期末存貨成本最低,銷貨成本最高,將凈利遞延,從而起到延緩交納所得稅的效果。當物價呈下降趨勢時,宜采用先進先出法比較有利,可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當物價上下波動時,則宜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以避免企業各期應納稅額上下波動。
四、長期股票投資的稅收籌劃
長期股權投資有兩種方法:成本法和權益法。成本法僅就收到的被投資企業實際發放的利潤,或者是股息、紅利繳納所得稅。成本法在投資收益已經實現但未分回之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并不反映其已實現的投資收益,而權益法則無論投資收益是否分回,或實際分回額比收益額少。均應在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反映。由此可見,采用成本法的企業可以將應由被投資企業支付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作為資本公積。也可挪作他用,以長期規避這部分投資收益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一般說來,企業于實際收到股利的當期才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就為企業帶來一定的利益。即使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投資的企業無心避稅,投資收益實際收回后也會出現滯納國家稅款的現象。
五、費用扣除時的企業稅收籌劃
利用成本費用的充分列支是減輕企業稅負的一個重要手段。因此,在遵循有關稅收規定的前提下,企業應將發生的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全部列支扣除。對于跨期攤銷的費用采用不同的費用攤銷方法對企業的稅負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平均攤銷法由于可以避免平均利潤忽高忽低,往往可以最大限度抵減利潤,減輕稅負,是跨期攤銷費用的理想方法。期間費用應根據不同種類、不同項目的發票在相應的明細科目中列支,特別應據實明辯會務費與交際應酬費、銷售傭金與促銷費、宣傳費與廣告費等這些是否涉及所得稅納稅調整明細科目列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足額計提、使用好所得稅稅收政策允許扣除的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職工醫療保險金、職工公傷、生育保險期及住房公積金。
六、借款及利息支出的避稅籌劃
納稅籌劃的方法范文5
【關鍵詞】會計核算 納稅籌劃 運用
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無論什么樣的企業,從其本身利益出發,總是希望能少繳稅,而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所以,對企業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納稅節約的納稅籌劃活動勢在必行。
一、納稅籌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客觀必然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的經營或投資活動的適當的安排,在不妨礙正常的經營的前提下,達到稅負最小化的目標。稅收籌劃已經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1、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成功的納稅籌劃的前提是納稅人應熟悉和通曉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并準確掌握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保持各種賬目資料文件的完整,把運用稅法進行納稅籌劃作為一種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由于納稅人主動地對稅收政策法規和國家稅收政策的學習和運用,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必然得到提高,稅收法制觀念必然得到加強。
2、納稅籌劃有助于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的最大化
納稅籌劃可以降低納稅人的稅收費用,還可以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給納稅人提供了避稅的機會;而稅法陷阱的存在,又讓納稅人不得不小心,否則會落人稅務當局設置的看似漏洞或優惠、實為陷阱的圈套(這也是政府反避稅措施之一;有時也不是政府有意為之,是因為稅法的復雜性)。納稅人一旦落進稅法陷阱,就要繳納更多稅款,影響納稅人財務利益。納稅籌劃可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不繳不該繳付的稅款,有利于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
3、納稅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
資金、成本、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納稅籌劃就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利潤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企業進行納稅籌劃離不開會計,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更要熟知現行稅法,要按照稅法要求設賬、記賬、編報財務會計報告、計稅和填報納稅申報表及附表,從而也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
4、納稅籌劃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納稅人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政策,進行投資決策、企業制度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稅負,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下,逐步走向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利于促進資本的流動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5、從長遠來看,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加國家稅收收入
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從近期來看,可能減少了國家的稅收收入。但從長期來看,則有利于國家對稅源的培植,減輕了企業的稅負,企業有了活力,競爭力提高,從長遠和整體上看,企業發展了,收入和利潤增加了,稅源豐盈,國家收入自然也會增加。
6、納稅籌劃有利于不斷健全和完善稅收法律制度
納稅人的納稅籌劃可以促使稅務當局及早發現現行稅制中的缺陷和疏漏,依法定程序進行更正、補充或修改,從而使稅收法律、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
二、會計核算方法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1、存貨計價方式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在存貨計價方式的籌劃中,要選擇能使成本最大的計價方式,將成本調到最高位,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言,將更有利于企業減少稅基,減輕稅負。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應選擇后進先出法對企業存貨進行計價。
一般而言,原材料價格總是在不斷上漲,宜采用后進先出法。在物價持續下降的情況下,應選擇先進后出法對企業存貨進行計價。例如,家電、汽車經銷行業。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宜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以避免各期利潤忽高忽低,造成企業各期應納稅額上下波動,避免因剛性的稅收引發企業財務危機。由于某種核算方法一經選定就不準輕易變更,所以企業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的籌劃中,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多方搜集準確的信息資料,并在科學預測分析的基礎上,對今后物價走勢做出一個客觀、理性、準確的判斷,用多種存貨計價方法計算出多組數據,然后選擇一種最有利于自身“成本擴張”的存貨計價方案。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1)折舊期限選擇中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對于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的企業,一般應延長折舊年限,以使更多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的成本中,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對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一般應縮短折舊年限,加速成本回收,使利潤后移,在延期納稅中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
(2)折舊方法選擇中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在比例稅制下,如果預期所得稅稅率不變,則選擇加速折舊法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我國目前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為33%??梢暈閼{稅所得額一般大于10萬元的企業的固定比例稅率,這些企業應選擇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在累進稅制下,則宜采用直線法,可以防止后幾年出現利潤“山頭”撞上累進突變的高稅率,從而減少企業納稅。在我國,如果是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或者10萬元右左擺動的企業,則應小心撞上兩檔照顧性稅率(18%和27%)的臨界點,這些企業應選擇直線法計提折舊。
3、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稅法和財務制度對無形資產攤銷期限賦予企業一定選擇空間,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攤銷期限將無形資產攤入成本、費用中。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時,企業可將資產攤銷額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中,從而獲取稅收收益。而對于正常生產經營期的一般企業,則以選用較短的攤銷期限,加速無形資產的成本回收,抑制企業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延期納稅。
4、壞賬損失賬務處理方法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我國現行稅法和財務制度均規定,企業在進行壞賬損失的賬務處理時,可以選用直接沖銷法,也可以選用備抵法。但這兩種方法對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不同。采用備抵法可以當期扣除項目,降低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即使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納所得稅數額一致,其影響也不同。由于備抵法將應納稅款延期繳納,等于享受了國家一筆無息貸款,增加了企業的流動資金,這就實現了通過稅務籌劃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的籌劃目標。
5、費用處理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費用列支中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從成本費用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費用的充分列支是減輕企業稅負的一個重要手段。因此,在遵循有關稅收規定的前提下,企業應將發生的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應支盡支,應列盡列。費用攤銷方法選擇中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對于跨期攤銷的費用采用不同的費用攤銷方法對企業的稅負會產生不同的影響。一般而言,采用不規則攤銷方法的企業,由于會導致成本忽大忽小,利潤時高時低,如果撞上累進稅率臨界突變點,就有可能加重企業稅負,不足取。通常情況下,平均攤銷法由于可以“削山頭”平均利潤忽高忽低,往往可以最大限度抵減利潤,減輕稅負,是跨期攤銷費用的理想方法。如果不考慮費用攤銷時利潤本身忽高忽低,也可反其道而用之,采用不規則攤銷方法,以“削山頭,填山谷”,實現長時間整體稅負最輕。
三、搞好會計核算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納稅籌劃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
納稅籌劃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合法性,即納稅籌劃方案不能違反現行的稅收制度,不能違背立法意圖。因此納稅籌劃人員在設計納稅籌劃方案時,要充分了解本國的稅收制度以及其他國家的稅收制度,了解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使納稅籌劃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否則,要付出一定甚至很大的代價,這就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相違背。
2、納稅籌劃應加強與稅務部門聯系
納稅籌劃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進行納稅籌劃,由于許多活動是在法律的邊界運作,納稅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本來就很模糊,比如納稅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況且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所以從事納稅籌劃應在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性的同時,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事實上,如果不能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納稅籌劃方案不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就難以體現它應有的收益。
3、納稅籌劃應加快提升會計人員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具備對經濟前景的預測能力、對項目統籌謀劃的能力、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協作能力等素質,還必須具有遵紀守法、誠信自律的職業道德,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因此,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納稅籌劃的成功率,重視企業內部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提升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勢在必行。
總之,隨著我國稅收制度不斷完善,企業被推向了在全面稅收約束下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因而越來越多的企業尋求通過合法的途徑,充分利用稅法中提供的一切優惠,在諸多可選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這已成為企業經營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出發點。因此研究如何搞好會計核算的納稅籌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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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的方法范文6
關鍵詞: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納稅管理;戰略籌劃
近幾年我國房地產行業發展迅速,成為了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房地產業具有開發周期長、業務復雜、占用資金量大等特點,而且房地產企業涉稅事項眾多、計稅復雜,為了規避法律風險,逃稅漏稅是絕對不可取,但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房地產企業又必須合理合法的降低企業的稅負。面對如此現狀,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顯得很重要。
一、納稅籌劃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
納稅籌劃必須要在法律所允許的范疇之內,通過對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確把握進行,絕對不能以鉆法律空子和幫助企業偷稅為目的,否則,就不能稱其為納稅籌劃。
2.整體性原則
納稅籌劃是對納稅人的整體稅收負擔的一種籌劃和減輕,因此,應當遵循整體性原則。
3.減稅性原則
納稅籌劃是一種減輕稅收負擔的行為,因此,納稅籌劃必須遵循減稅性的原則。所謂減稅性,就是減輕稅收負擔直至稅收負擔最輕。
4.成本效益原則
納稅籌劃要有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目標,進行納稅籌劃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納稅籌劃要保證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籌劃成本,即體現經濟有效。
二、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1.誤把納稅籌劃當成了財務部門會計處理的工作
房地產企業的稅收存在兩個環節:一是企業產生稅收的環節;二是企業交納稅收的環節。但是有很多房地產企業的決策人認為:“稅收就是財務部門的事,財務部門所作的財務處理就決定企業的應納稅額。出現多交稅和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情況,就是財務人員失職”。這說明,房地產企業決策人的納稅觀念存在著誤區,未能了解稅收是如何產生的。
2.誤把納稅籌劃的實施放在業務產生的事后來進行
房地產企業為什么總在稅收方面出現問題,而且常常被稅務機關處罰呢?這是因為企業的決策人沒有樹立一種正確的納稅觀念,等合同簽訂后才發現稅負很重,總期望事后通過財務人員在財務處理上來解決納稅問題。這是房地產企業暴露的最大缺陷。此時,房地產企業相關的稅收已產生,再進行賬面處理已為時已晚,已不存在所謂的納稅籌劃了。所以,納稅籌劃的重點在于事前籌劃,而不是事后籌劃。
3.企業內部缺乏必要的納稅管理
目前房地產企業對內部進行納稅管理的少之又少,很多房地產企業財務人員開始學習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對企業自身的業務開始進行納稅籌劃,但在操作過程中,大部分沒有得到好的效果,反而造成企業偷稅逃稅的現象,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其主要原因不是因為財務人員的素質不高,沒有掌握籌劃方法和技巧,而是沒有得到其他部門的配合。因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存在稅收問題。其他業務部門的不規范操作,往往給財務部門的核算工作帶來很大麻煩。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的建議措施
1.加強稅收政策的學習
怎樣利用國家的稅收政策來對房地產企業的銷售過程進行納稅籌劃,最終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是目前房地產企業納稅管理工作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從以前的“被動納稅”走向“主動納稅”,對出現的問題不要憑僥幸心理,不僅財務人員非財務人員也要掌握稅收政策,學習納稅籌劃的相關知識,企業才能達到整體降低稅負的目的。嚴格地按照稅法的規定依法納稅、誠信納稅,要避免“關系稅”對企業產生的影響,才能避免納稅風險。
2.重視規范性的決策操作
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注重規范性籌劃,萬萬不可只重投機。要想合理、合法地做好納稅籌劃工作,決策人不僅要關注財務、稅務方面的事項,也應關注日常經營的方方面面,才能充分取得納稅籌劃的最好效益;不僅需要財務人員具備籌劃意識,各個部門的人員均要具有籌劃意識才能達到最佳效果。納稅籌劃不可盲目,應堅持依法原則,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結合房地產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籌劃,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3.重視戰略籌劃
雖然能就事論事對單個項目、單筆業務或單個環節可以進行籌劃,但還應構建整體的納稅籌劃思路和方案,免得顧此失彼,因小失大“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納稅籌劃沒有一個整體系統的規劃,對某個方案進行納稅籌劃,卻使得節省的稅金小于設立分公司的費用,這種片面的考慮,忽略了該項目對企業在開發、經營成本上是否增加,而單純地追求通過納稅籌劃來增加企業的效益,卻被同樣增加的經營成本消耗殆盡,結果是得不償失的。
4.重視前瞻性籌劃發展
不少房地產企業就是在接受了教訓,走了彎路以后,才想到納稅籌劃,結果籌劃只能起到亡羊補牢的作用。如果企業從開發房產的一開始,就進行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不僅能給企業規避納稅風險,還能免去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上的受損。所以,房地產企業要進行納稅籌劃,應在項目啟動之初就開始,對整個項目高瞻遠矚,合理規劃,這樣,才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收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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