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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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管理市場

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文1

1.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創新性不足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之時,較為習慣于使用傳統的手段,這些手段主要包括訴訟、拍賣、租賃。然而,就現代資產管理公司而言,證券營銷往往是其主要資產管理手段。相對于資產管理公司所擁有的極其分散的不良資產債權,拍賣、租賃等傳統手段有著極大的局限性。因為接手這些不良債權的對象僅限于一些實業投資者,接受的規模有限,顯然,這與各家資產管理公司希望通過一單或幾單協議,快速實現對大量資產大批量的處置愿望不符。在訴訟程序中,資產管理公司一般都穩操勝券,但漫長的審理和追償過程,以及較低的追償率加大了不良資產的回收成本。據報道,訴訟追償能收回的現金一僅在20%左右。

2.處置不良資產的市場體系不健全

當前,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面臨的市場經營環境較為不成熟,加之與之相對應的處置不良資產的市場體系不健全,使得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嚴重滯后于國外。具體而言,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的市場體系不健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府干預過多,當前,無論是大型銀行還是國企的重組,政府都必然參與到其中,這極大地降低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市場化經營的水平。二是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程度十分有限,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很難吸引較多外資收購資金。三是我國國內債券市場處于初級階段,債券市場規模很小,使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也很難采用債券的處置方式。

3.專業性人才缺乏

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還存在的一重大問題就是專業性人才的缺乏,使得在處理不良資產的過程中面臨著嚴重的人才困境。而目前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僅僅員工少,而且大部分是相關的銀行系統中調入,雖然這種做法能使資產管理公司盡快得到管理人才,但由于它與銀行的各項業務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在商業銀行這種文化環境內培養出來的人員其素質是難以滿足資產管理公司要求的。

二、提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能力的路徑選擇

1.創新不良資產處置手段

在不良資產的處置手段上,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具備開放性的視野,除了充分發揮傳統訴訟、拍賣、租賃手段的作用之外,還應積極國外先進的處理不良資產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制定出新型的不良資產處置方案。具體而言,這些創新型的手段包括以下幾種:一是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針對未來可以產生現金收入的不良資產,可以采取此種方法,此種方法可以有效盤活不良資產。二是債轉股。從實質上分析,債轉股并不會對企業形成實質性的幫助,只是會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采取此種方法之時,需要積極推動企業的改組改制,使得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最終能夠安穩退出。三是建立虛擬超市。使得不良資產也可以進行該掛牌交易。四是組建中外合資公司,以應對國際性的不良資產處置。

2.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只有在健康、良好的市場環境之下,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才能順利開展不良資產的處置工作。第一,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之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行為理應由市場自主決定,政府可以對其進行宏觀的引導,但不能干預過多,否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就難以發揮相應的作用。第二,我國應充分發揮加入世貿組織的作用,進一步擴大開放,使得外資也能介入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第三,加強金融體制改革,在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出臺相應的金融政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創新不良資產處置手段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3.完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文2

1.1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環境不樂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金融管理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得到了充分發揮,但是它的發展缺乏穩定樂觀的環境作為支撐,所以進一步限制了資產管理公司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究其原因,主要可歸結為以下幾點:第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一個新興行業,在我國剛剛起步,并未在社會范圍內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所以社會的關注度和支持度并沒有預期中高,而且一段時期內金融業表現出極強的“邊緣化”傾向。第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信用環境缺乏可信度,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逃廢債現象的發生,加大了資產處置的難度和風險。第三,資產管理公司在發展過程中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所以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難以展開有力的法律手段,缺乏足夠的制度保障和管理。第四,資產管理企業缺乏強有力的市場體系,同時員工業務水平和專業水平參差不齊,多數員工無法準確預測和把握金融市場行情,由此導致資產管理公司難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掌握戰略主動優勢。

1.2資產管理公司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壓力大。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后起之秀,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壓力與日俱增,為了掌握競爭的主動優勢,它面臨著極大的壓力。這種發展壓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資產管理公司在接受和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沒有展開充分、細致的調查研究,而且其本身就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法律文件和法律手續的不完善等,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壓力。第二,在“債轉股”的過程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缺乏完善的管理措施和手段,所以導致項目實施狀況的差水平。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個別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水平有限,不具備債轉股的相關條件,只是享受政策上的連帶福利;其次,某些債股權企業受自身認識水平的局限,片面重視減債,而忽視了轉制,導致發展過程中的不平衡;最后,債轉股企業的法人股未上市交易,所以不能直接進行轉股業務。

1.3未來改革與發展的定位和主業可持續性不確定。資產管理公司在發展改革的進程中缺乏明確的市場定位,所以難以將公司經營管理體制與市場處置手段有機的結合起來。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的主體業務即不良資產處置,但是受經濟周期的限制,不良資產也有其獨特的市場運行規律,所以,資產管理公司要獲得長遠發展,就要創新思維,轉變盈利模式,建立起可持續發展的經營主業。同時,資產管理公司要在業務和改革上實現突破,就要逐漸擺脫定式思維的束縛。最后,資產管理公司要想建設高效穩定的職工隊伍,最大限度的激發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就必須明確企業改革和發展方向,明確企業的市場定位。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措施與發展途徑

目前,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經濟在較大范圍內呈現出波動態勢,而銀行業在發展業務時,也會較大程度的受到市場波動影響,進而滋生出大量的不良資產,阻礙整個金融系統的發展。由此可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順應時展需求,適應金融改革的現實需要,就必須積極探索,走出一條適合自身發展的改革之路。而要實現改革,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2.1進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在改革的過程中,應該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進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健全、完善的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置不良資產,而且對于之前的遺留問題也能制定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第二,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發展目標定為管理、處置和收購銀行類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它能最大限度的規避金融風險,而且對于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第三,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實現全國總資產的保值。所以,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建立,能為現資銀行的建立打下堅實的基礎。

2.2逐步擴大商業性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金融機構要逐漸拓寬不良資產的處理范圍,就要適時擴大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以便于在不良資產的處置過程中掌握戰略主動權。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接受有關機構的委托代為處置不良資產,積極配合有關機構工作、調查高管層的刑事及民事責任,依法收購及其處置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按照法定程度接管和并購陷入危機的銀行類金融機構,依法進行債券的管理和回收等。在這個過程中,資產管理公司要轉變發展策略,將工作重點轉移到不良資產的處置及定價上,最大限度的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優勢。

2.3建立完善的激勵和約束制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改革發展的過程中,要不斷轉變經營發展策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激勵與約束制度。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價值觀念受到極大的沖擊,資產管理公司要預防員工產生道德風險,避免不良資產的隨意處置,就必須不斷健全和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首先,要建立科學合理的不良資產評估體系,加深公司對不良資產的全面了解。其次,除了建立完善的市場評估體系外,公司還要規范考核指標,建立起績效考核體系,對員工進行獎勵和懲處。再次,建立并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最后,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規定,相關部門要及時披露公司的資產回收、處置情況以及公司經營現狀,以便于推動資產管理公司的良好運行,防范道德風險的頻繁發生。

2.4培育資產管理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資產管理公司要獲得長遠發展,增強核心競爭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素質,培養出處置不良資產的核心技能,以便于在今后的業務發展中掌握戰略優勢。第二,資產管理公司要加強同行業之間的交流合作,同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結合我國國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資產處置方法,并且不斷創新,推陳出新,形成獨具特色的不良資產處置技能。第三,資產管理公司要不斷鉆研業務,加深對企業控股市場的了解,逐漸深入到企業債轉股業務治理中。第四,資產管理公司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必須注重人力資源的競爭,所以企業要廣泛吸納和培育人才,增加企業的人力資源儲備,為企業的改革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三、總結

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文3

當前,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繼續增長,信托、債券等非銀行金融產品違約率持續攀升,非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維持在高位,加快不良資產處置再度引起國內外的高度重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國家經濟金融體系的“穩定器”,肩負著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使命。面對新一輪的不良資產處置機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亟需創新不良資產經營策略,加快業務轉型升級。

一、關注非銀行類不良資產,創新收購端交易模式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深耕銀行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業務的同時,還應高度關注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交易機會。通過拓寬收購渠道,創新交易模式,擴大不良資產處置規模,化解潛在金融風險。

1.拓展不良資產收購渠道。目前,盡管銀行業不良資產余額增加,但處置手段更加多樣化,除傳統處置方式外,商業銀行還開展了不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加大了通道代持轉讓的業務規模,真實的不良銀行貸款供給市場規模有限,并且對外出售的資產質量下降。加強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將收購不良資產的對象拓展到提供高息融資的非銀行金融領域將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擴大不良資產業務規模的重要一步。隨著國內經濟持續下行并伴隨結構性調整,前期以債權或股權投資為企業提供中高成本融資的信托資產,在剛性兌付下未來項目風險將逐步暴露。另外,國內債券市場信用風險累積,企業負債率持續上升,流動性趨緊,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證券化等公募債違約漸成常態。與銀行相比,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端來源處于中下游,資金成本及杠桿率偏高,在宏觀政策及市場環境突變的情況下抵御風險的能力更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加強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收購其逾期或存在潛在償還風險的債權。此外,非金融企業應收賬款規模增長、回收期拉長,信用風險有所加大,未來相當長時間內非金融企業不良貸款仍將高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建立溝通渠道,及時了解企業狀況,擇機介入并尋求后期合作。

2.創新收購端交易結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金來源的期限和成本決定了業務產品的模式和結構。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來源是真正實現“調結構”,不斷拓展業務創新的基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目前的資金來源大部分是銀行貸款,貸款額度的限制疊加貨幣金融周期轉向的資金高成本預期限制了可開展的不良資產業務規模,而業務規模擴大受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業務創新的拓展。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改變傳統“包來包去”的通道業務模式,主動調整策略應對市場變化,有效對接金融機構形式多樣的不良資產處置需求,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引入市場閑散資金,提高收購處置效率。

(1)不良資產證券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可以將大量不良債權以證券化的方式轉化為眾多投資者手中的債券,增加資產的流動性。2016年,不良資產證券化在國內重啟之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交行和招行作為首批試點機構,已經累計發行14單證券化產品,起到一定的規模示范效應。但相比國外成熟資本市場,本輪不良資產證券化仍存在不足之處:一是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以對公貸款和信用卡逾期貸款為主,基礎資產質量較優,難以體現不良屬性;二是產品分級層次較少,目前發行的不良資產支持證券都只分優先級和次級兩個檔次,無法充分滿足不同風險偏好者的資金配置需求;三是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次級證券投資者數量有限,除少量私募基金參與外,公眾參與度較低。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欲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除不良資產包的收購折扣率低于證券化的折扣率外,還需在產品設計上進行完善:第一,根據風險收益比的要求,將產品劃分更多層次,滿足不同投資者投資偏好。第二,自身購買部分劣后級產品,降低其他投資者風險,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第三,加大基礎資產處置力度,最大限度獲取超額收益??傮w來說,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仍處于起步階段,未來需要不斷嘗試走向成熟。

(2)結構化信托。信托公司發行專項不良資產處置的集合信托計劃,用于收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遴選的不良資產項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投資顧問及劣后級資金方,其他機構作為優先級資金方,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通過設立合伙企業用以受讓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并加以處置。另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也可以將存量項目債權的本金收益權裝入專項信托計劃,外部投資者認購信托計劃中的存量項目的本息收益權,募集得到的資金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專項信托計劃取得存量項目的本息收益權。該種業務模式利用外部資金與內部存量資金的置換,提升了存量項目的收益率,為資產管理公司受困于資本約束,沒有新増可用資金的情況下,擴大不良資產收購提供了一種思路。結構化信托模式的缺點是現有信托資金特性與不良資產處置匹配性較差。不良資產處置周期基本在3年~5年左右,大型資產包處置周期甚至會更長。目前信托產品期限普遍在1年~2年左右,無法覆蓋長周期的不良資產處置要求,容易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造成流動性風險。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結構化信托產品,首先要解決的是資金錯配問題,下一階段可嘗試發行中長期信托產品,全面覆蓋不良資產處置周期。

(3)不良資產處置基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通過對接銀行、保險、信托、財富管理機構等資金,加強與地方政府、企業集團合作,發行專項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不良資產收購、并購重組等主題投資子基金,專注于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和企業間不良債權投資。在與銀行合作過程中,通過成立普通合伙的形式引入銀行低成本資金,借助銀行深晰不良資產形成原因的優勢加速不良資產處置,這種模式可以確保更大的資產收益。在與地方政府合作過程中,通過地方政府資金的介入,化解地方存量債權債務關系,助推地方產業調整升級。地方政府資金的介入能夠保障不良資產處置過程的順暢,避免地方保護主義的干預和當地司法的阻礙。在與大型集團公司合作過程中,通過不良資產基金的介入,可以有效疏通企業間債權債務關系,通過提供流動性支持幫助企業恢復經營運轉。另外,對于處置時間成本較大的不良資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還可以與市場處置機構進行合作,通過有限合伙的形式與處置方共同發起設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引入投資機構提供優先級資金,有限合伙作為劣后級資金方,完成對不良資產包的收購,并由處置方對其進行處置。

(4)不良債權收益權轉讓。債權收益權在金融市場上活躍已久,是一種常見的交易標的,其實質就是金融市場為實現特定的交易目的而創設的新型金融產品。債權收益權交易可以把一些流動性較差但長期來看在未來具有穩定現金流的債權,通過創設收益權的方式提前將這部分未來收益變現,從而達到融資的目的。資產管理公司通過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可以盤活存量不良資產,加快不良資產的周轉,從而加大收購規模,對一些不良資產包加快處置,提高收益水平。

二、樹立資產經營理念,拓寬資產處置思路

在經濟下行期不良資產處置難度增大的背景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要改變傳統處置策略,樹立資產經營理念,重點關注具有溢價潛力的資產,圍繞資本市場,充分借助債務重組、債轉股、實物資產經營等手段,提升不良債權高端收益。

1.債務重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針對無法按期清償債務的企業,通過收購不良債權并對債務主體、償債期限、債務利率、擔保方式等債務要素進行變更,消滅影響債權實現的不利條件,使債務人的償債能力與調整后債權的各項要素條件相匹配,提升債權價值,實現債權收益。此類業務主要有以下三類:

(1)債務更新。債務更新主要是對債務公司當前債務情況進行更新,如降低債務公司的應還利息、應還賬款,延長債務期限等,通過對債務公司負債狀況的調整來對其資產進行優化,使債務公司能夠將更多的精力放到提髙經營效益上;另外,對抵押物進行更新,通過增加抵押物或變更抵押物種類保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權益;對債務主體進行更新。通過變更債務公司,將經營不善的公司債務資產轉移到經營狀況良好、并且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其他公司中,從而保證資產管理機構的應收賬款不減少。

(2)折扣變現。折扣變現主要針對債務企業無發展潛力而采取的經營策略。通過對債務企業所有債務進行重組打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短時間內回籠資金,加快資金周轉。折扣變現可以分為一次性或分期方式執行,但折扣額度及還款期限需要協商確定。

(3)資產置換。資產置換主要是債務企業或第三方償債主體用等價的其他資產來交換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企業債權。置換資產一般具有易變現或變現價值高的特點,如應收賬款、上市公司股權、生產設備或地產、專利或知識產權等。債務重組過程中,對于抵押物的重新設定是保障資產管理公司自身權益的關鍵一步。為有效控制收購債權的償付風險,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承接原有抵質押擔保的基礎上,可以另外追加其他資產進行抵押擔保,以增強項目緩釋風險。

2.債轉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不良債權收購切入,將持有的債權以債務人增資擴股或共同成立公司的形式轉為股權,之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債權人變更為財務投資者、階段性持股人,持股期間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股東身份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持股到期后通過分紅、股權轉讓或置換、控制人回購等方式實現股權溢價退出。

(1)債務重組+債轉股模式。債務重組+債轉股主要針對上市公司的應付賬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首先對債務企業實施債務重組,對債務期限進行展期,并按約定收取重組收益。在債務期限內,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募集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借款和補充流動資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持有的債權認購上市公司股份,并擇機在二級市場退出,獲得一、二級市場資本溢價收益。

(2)債轉股+上市退出模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所持債權實施債轉股后,借助股東身份為債務企業經營發展提供金融專業支持和服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待債務企業經營改善之后,推動其改制上市并擇機出售其所擁有的公司股權,獲取收益。債轉股模式成功實施的關鍵在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轉股企業的運作。

(3)債轉股+股權置換模式。債轉股+股權置換主要針對旗下擁有上市公司的大型企業集團,運用債權投資并結合債轉股模式,獲得大型企業優質資產股權,其后通過資產剝離和重組,將優質資產轉入上市公司,完成股權的置換。該模式的總體原則即是通過交易結構的創新,將流動性差的轉股股權置換為上市公司股份,從而提升股權價值和流動性。

(4)債轉股+資產注入模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企業實施債轉股后,為助推企業發展進行商業化增資擴股、股權投資、資產重組等資產注入手段,隨著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斷提高,作為股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取得相應資產增值收益。3.實物資產經營。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將具備一定使用功能的債權資產用于租賃,并按照約定收取租金,或將擁有的實物資產作價入股到實體企業中,通過經營開發改善實物資產狀態,提升使用價值和額外收益。實物資產經營所涉資產主要是不良債權抵質押所回收的土地、廠房、工程機械等資產。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問題資產經營策略建議

不良資產處置憑借“包來包去”賺取差價或單純債務重組賺取利差的方式已難獲得較高收益,下一階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必須創新處置策略,以債權收購切入,通過財務整合、產業整合乃至行業整合的投行手段,盤活資產并最大限度挖掘價值,實現較高盈利預期。

1.擴大資產收購規模,探索輕資本運營模式。面對新一輪的不良資產處置機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創新收購交易模式,積極開展“基金化、證券化、結構化”業務,降低項目投放對資金的依賴度,擴大不良資產經營規模。一是拓展不良資產來源,除銀行渠道外,主動介入非銀行金融機構債權、股權及企業間應收賬款類債權;二是積極推進與保險、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拓寬不良資產收購資金來源,以共同設立不良資產基金或結構化信托的形式加大對商業化項目的投放;三是積極探索輕資本運營模式,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從中收取財務顧問費或資產管理費的形式獲取收益。

2.積極參與市場化債轉股。除參與銀行主導的股權投資基金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與銀行合作成立債轉股子公司,由合資公司作為不良資產和債轉股的專門平臺,通過基金化方式,發揮雙方優勢,以達到由資產到資本再到資金的轉化目的。另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設立債轉股并購基金,加快推進市場化債轉股實施。在項目選擇上以產能過剩產業中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龍頭企業、新興產業高杠桿成長型企業作為重點對象,著力發掘結構性產能過剩中的債轉股機會。

3.主動做強并購重組業務。圍繞資本市場,積極拓展并購重組業務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未來業務開展的重要著力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借助機構投資者優勢,有效對接并購重組業務前端及后期資金需求,獲取資產增值收益。一是為上市公司提供短期融資支持,以較低的風險獲得固定或浮動收益。二是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獲取上市公司股權和資產增值收益。三是參與擬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業務,通過階段性持股獲取分紅或在二級市場擇機退出,同時間接獲得公司上市后的定向增發機會。四是成立并購重組專項基金。與上市公司或區域投融資機構成立特殊目的載體,挖掘并購資源,開展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業務。五是提供股權質押業務。被并購企業通過交易獲得上市公司大量股權,在鎖定期內不得出售,但囿于資金壓力會將鎖定期股權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質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參與股權質押業務,獲得固定收益外,風險相對較小。

4.以投行思維貫穿經營業務。不良資產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行業進入壁壘逐漸消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未來發展可將投資銀行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相結合,改變過去“以通道為主”的業務模式,轉變為“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新型模式,充分發揮綜合金融服務優勢,融合不同業務板塊的金融產品功能,綜合運用“存量+增量”、“債權+股權”、“收購+經營”、“自主資金+結構化融資”等手段,為客戶和市場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綜合金融服務,努力實現更廣泛、更深層次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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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文4

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中國信達、長城、華融和東方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先后正式成立。新成立的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其主要業務有四部分:一是債務追償和重組,資產置換、轉讓和銷售,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二是投資咨詢和顧問,財務及法律事務咨詢和顧問,企業審計及破產清算,資產及項目評估;三是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發行債券;四是資產管理范圍內的推薦上市和債券股票承銷,直接投資、資產證券化。

各國都成立了專門的機構來重組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基于兩方面考慮。一方面是銀行積累的不良資產規模很大,單靠銀行自身的盈利和正常的呆賬核銷已難以化解這些不良資產;另一方面是由于分工經營的限制,銀行盤活不良資產總是遇到種種限制和困難,資產管理公司所具有的特許的法律、政策優惠和多種業務手段,有利于提高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從而在整體上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各國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使命是收購、管理、處置商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與國外相比,我國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除了這一使命外,還同時肩負著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使命。即運用債權轉股權、資產證券化、資產置換、轉讓和銷售等市場化債權重組手段,實現對負債企業的重組,推動國有大中型企業優化資本結構、轉變經營機制,最終建立現代制度,達到脫困的目標。

一、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作的難點

(一)道德風險問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為商業銀行卸去了一個沉重的包袱,同時賦予資產管理公司本身處理不良資產很大權力。因此,很容易產生商業銀行借機擴大不良債權和資產管理公司本身,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道德風險。避免商業銀行借機擴大債權,就必須確定從銀行中剝離不良資產的標準。

1.確定時間。我國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確定剝離的是1996年底前的不良資產。這是因為在《商業銀行法》頒布以前,4家國有商業銀行缺乏經營自,并承擔了大量的政策性業務,相當一部分不良資產是因為承擔的政策性業務過多造成的。字串8

2.合理確定剝離的不良資產的數量和范圍。剝離不良資產的目的是使4家國有商業銀行在剝離不良資產后達到相當健康的標準,從而穩健運營。對不良資產劃分的方法要繼續沿用“一逾兩呆”的傳統辦法,這樣便于操作。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平價收購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由于不良資產的實際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以平價收購,意味著不良資產形成的損失完全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承擔。因此,資產管理公司不可能盈利,只是虧損多少的問題。鑒于此,必須制定合適的標準加強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考核。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持整個資產處置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絕操作中的隨意性。同時,應設計市場化的機制,防止資產管理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使國家遭受損失。

(二)資金問題。資金問題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功的一個前提條件。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按賬面值收購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然后進行處置。每一家所需的幾千億元的收購資金來源包括注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人民銀行再貸款、營業收入。其中,注冊資金100億元人民幣由財政全額撥入。不過,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說,彌補幾千億元不良資產造成的損失,100億元是遠遠不夠的。直接融資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債券,鑒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特殊性應由財政擔保;向金融機構借款額要低于可以回收的不良資產額,以保證國有銀行的信貸資金安全,避免國有銀行發生新的不良資產;中央銀行再貸款是投放基礎貨幣,要防止發生通貨膨脹;商業借款要有法律和政策優惠。字串5

(三)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問題。要提高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就必須弄清不良資產形成的原因。我國不良資產形成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1.信貸資金財政化,用銀行貸款充當國

有企業和建設項目的資本金;2.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混亂,大量貸款投入到房地產和股市中收不回來;3.政府干預,銀行對經營管理水平低下、重復建設、產品無銷路的國有和集體企業發放的貸款;4.企業還款意識不強,盲目借款,盲目擴張。

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文5

關鍵詞:不良債權處置國有資產流失的現狀、原因與對策

1996年,廣東某地抽紗公司向中行貸款780萬元,政策性剝離該貸款轉交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下稱東方公司),東方公司以合資為名移交某威公司,某威公司轉讓給南某公司,南某公司向某中院,中院判決抽紗公司償債1800萬元(本息),抽紗公司上訴,省高院發回重審。重審期間,抽紗公司支付325萬元,與南某公司調解結案。該貸款不屬于政策性剝離范圍,抽紗公司房地產價格近4000萬元,抵押物價值少于2000萬元,為什么能達成調解,該債權處置內部評估格如何確定?南某公司如何取得債權的?職工權益應當如何保護?法院應當如何審判、執行,筆者結合該案,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服務中介、國有企業債務人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監管、司法審判等多個方面探索不良債權處置國有資產流失的現狀、原因與對策,力爭能有效制止犯罪,保護國有金融資產和職工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一、不良債權處置的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突出問題:

(1)不良債權定價機制不完善,缺少有效的外部監督和約束,容易出現內部人控制、低價賤賣等問題。

(2)評估程序欠缺規范,評估機構多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行委托,評估結果亦由其自行認定,容易導致評估價格與不良債權的真實價值大幅偏離。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內控系統在實踐中操作性不強,常流于形式。實際處置資產過程不透明,內部交易和關聯交易較多,存在假招標和假拍賣等問題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采取折扣轉讓的方式處置債權時,與國有企業債務人(擔保人)、金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使債務人或擔保人直接面臨不良債權處置后的訴訟風險和高額償付風險

2、形成不良債權處置問題的主要原因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原因

經營粗放:廣東省汕頭、揭陽、潮州三市中行分行專職信貸人數125人,政策性劃較時將約40億元不良資產無償劃轉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汕頭辦事處只有5名職員,其沒有能力對不良資產進行日常保全維護,只能依據移交材料進行處理,本案貨款交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后,其從沒有聯系或實地調查抽紗公司,2007年,南某公司受讓債權后訴至法院,債權“復活”。

廣東省汕頭、揭陽、潮州三市中行分行本部的專職資產保全部人數65人(不包括轄屬支行兼職人員),管理70億元不良資產,2005年,中行股改,其不良資產移交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其廣州辦事處只有1人負日常責維護保全三市中行移交不良資產,廣州與三市距離500公里,不良資產處置依據中行股改移交的資料,其與債務人實際情況有重大出入,其處置是不根據實際債權價格進行的。

1999年國務院組建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受讓了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總額達到2萬億元人民幣不良資產,按現有管理模式,不良債權定價、評估、內控制失控等是其經營粗放的必然反映,資產管理公司必然是腐敗的高危地帶。

考核落后:東方公司從中行無償接受的政策性劃轉的不良資產,如抽紗公司該債權有抵押物與其他房地產,中行為方便管理而違規劃轉。2006年,國家審計署認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違規剝離的不良資產169.18億元,銀行股改剝離的不良資產,只有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能參加拍賣,價格被低估,為非市場化提供基礎條件,資產公司同時帶有政策性處理任務,金融資產公司將處置不良資產的總數額與收回現金數作考核的核心指標,而對債權成本與效益關系不作考核,為完成年度任務,多數資產公司在年終時,不計降低債權價格以快速完成任務,取得業績效益。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債權沒有科學分類,沒有建立不良資產基礎價格數據庫,為處置資產提供比較數據,約束處置行為,管理無序而出現價格失控,違法處置。

不法分子利用非市場化與政策性而產生的考核落后的機會,進行犯罪謀私,盜取國有金融資產,加劇社會矛盾,破壞金融秩序。

定價無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債權前,必對債權的價格進行評估,評是對債權的調查取證,是對債權的定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無可能實地調查債權現狀,只根據移交資料進行定性,估是對權的各項資產負債情況的數據分析,是在評完成后才能進行的,委托中介評估也沒有實地調查,對中介評估報告沒有復核制度。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根據過時資料進行數據分析,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定價模式,而且也沒有分門別類的子項定價模式,定價完全是有關人員根據任務與謀利需要,依據資料粗放而定。

程序虛設:為解決國有資產流失與職工權益而設置優先權購買權,這優先權僅僅為15日提前通知國有企業與當地政府,沒有對為解決國有資產流失與職工權益作實體性的規定,15日能解決什么問題?地方政府與國有企業無力解決歷史形成國有資產流失與職工權益問題,才使問題長期累積下來,設置優先權購買權而沒有實體配套措施,該優先權購買權名存實亡。東方公司通過合資交易將對抽紗公司債權從應當嚴格按“三公”原則進行受程序控制的特殊金融資產,順利變為其控股的順威公司控制,從而演變成可以輕易轉讓的一般債權。南盈公司等通過上述系列關聯交易而使法規設定的程序形同虛設,輕易盜取近2000萬元不良債權。

道德風險:因經營粗放、考核落后、定價無據、程序虛設等,不法分子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內外勾結低價購買債權,這已經成了獲取暴利的快捷方式之一。抽紗公司房地產近4000萬元,欠債1800萬元(本息),支付325萬元,與南某公司調解結案,其中原由,發人深思。2006年國家審計署的公告,違規和不規范不合理處置不良資產272.15億元。

(2)服務中介的原因

評估服務:1、沒有現場調查,據資料紙上評估。2、只據對抵押物評估而定債權價格,沒有對債務人的其他資產進行評估,也沒有對債務進行評估;3、沒有明確的評估對象范圍,對債權評估與物權評估混為一談,評估結果與債權實際價值相差極大。4、評估方法與資產處置的價值類型沒有匹配。5、沒有評估復核與責任追究落實制度。6、評估機構沒有獨立性,評估機構因市場競爭原因,完全受制于資產公司,評估結果往往只是將資產管理公司個別人的意思以評估報告書形式反映出來推卸的方法而已。

處置抽紗公司債權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內部評估價格一定低于100萬元,這與抵押物的價格相差近2000萬元,與整體資產相差近4000萬元,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審批、法院審判中,評估問題并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評估流于形式。

法律服務

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也沒有進行現場調查,據資料出具法律調查意見書。

律師事務所受制于資產管理公司也沒有充分的獨立性,其作用與評估報告根本相同。

審計服務

因資產處置沒有審計服務,沒有查明債務人從成立到處置時,資產債務現狀的形成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追究,保護金融資產。

(3)國有企業債務人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原因

國有企業作為債務人,當其債權被劃轉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與之聯系,直到作為受讓方出現才知債權“復活”。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與資產管理公司沒有聯系對口部門,與常態聯系方式,沒有將化解國有企業金融債務,解決歷史問題為地方政府的責任,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當地金融債權也不調查統計,地方政府對該類債務放任自流,只有執行該債權,職工上訪,矛盾激化,才感到問題的嚴重性。

(4)政府監督管理原因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金融機構,人民銀行與銀監局沒有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金融債權所在地地級市(含)以下人民銀行與銀監局都沒有對金融債權的處置建立長效的監管機制,沒有建立數據庫進行監督管理。

當不良債權處置達到一定金額時,才經財政部特派員審批,因為其人數與管理責能的限制,不可能進行有效監督管理。

(5)司法審判的原因

受讓人作為新債權人對國有企業債務人追索債權的結果通常是,引發職工下崗、集體上訪問題,觸及國企職工債權和職工安置問題。經常出現一些受讓人“一夜暴富”或“一案暴富”現象,多數法院以將金融債權以一般債權審理并執行,呈現“矛盾突出、糾紛增多、規模擴大”的特點。南某公司于07年向,中院判決南盈公司勝訴,抽紗公司職工集體,二審高院發回重審。這都反映了部分法院審理案件時,沒有講政治,沒有講大局,沒有綜合客觀認定事實,片面或故意曲解合同法,其審判與執行后果放縱犯罪,加劇國有資產的流失與社會矛盾。

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對策

1、改變現有資產管理經營管理模式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職工人數與債權分布的距離,則成本與效益的關系,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沒能對不良債權實行有效的管理,現有經營管理模式是失敗的,應當進行改革,則不良債權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后委托原債權銀行或由債權所在地銀行通過市場竟價行為取得日常債權管理權,進行日常保全維護,按銀行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委托合同進行保全,及時更新債務人的基礎數據,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類分項標準對每筆債作出定量與定性的報告及初步的處置意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主決定處置方案。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委托銀行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與銀監局報告每筆債權處置的情況。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委托銀行及時與當地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企業債務人聯系,相互溝通。

銀行對債權評估與法律調查是根據實際情況的有效法律文件,改變現有為方便資產公司,由其機構所在地評估機構與律師所遠距離并憑過時資料拼湊的與實際情況不沾邊的違法的法律文件,也節約費用。僅對疑難或重大的債權委托評估機構與律師所出具相關的核查報告。

規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國有資產金融債權化解職責,設置專門人員與資產公司聯系溝通,妥善解決國有金融債權,使溝通機制規范化與制度化。

規定國有企業債務人的報告義務,及時掌握債權變化。

2、提高監管水平

人民銀行與銀監局應當建立長效的監管機制,金融債權所在地地級市(含)以下人民銀行與銀監局對每筆債權處置列入征信系統,建立數據庫進行分析監督管理,使資產公司的金融監督管理規范化與日常化。

銀監局為法院審理案件,提供專業的意見,供法院作審理參考。

財政部門不再參與資產處置的具體審批事務,加強對不良債權處置的調查研究,及時出臺規章規定,指導資產處置,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機制,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內控制度與定價模式、資產數據庫建設,使資產處置進行規范有序的動作。

審計部門加強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審查力度,保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健康發展。

稅務部門加強對受讓人的所得稅的征管力度,平衡利益分配,保證社會公平。

3、完善司法審判制度

改變審判執行觀念。

不良金融債權轉讓及相關糾紛案件的審理,事關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事關職工利益保障和社會穩定,事關國有資產保護和社會公共利益。此類案件的處理,并非僅為《合同法》之一般債權轉讓效力的問題,法官僅靠單個部門法與單個法條審判金融不良債權,造成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這是我國司法審判落后經濟現象,審判思維落后于政治需要的表現,法院成為腐敗的高危地地帶。

最高法院的法發〔2009〕19號《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為規范審判,著重審查并矯正轉讓過程以及其中出現的不公平情形,為正確審判金融債權打下較好的基礎,各級法院要在實踐中落實會議精神。

但該紀要沒有規定在審理不良債權轉讓案件時,發現犯罪線索,移送偵查機關立案的內容,對此,有關部門要對不良債權轉讓進行調研,出臺不良債權移送及立案的標準,及時制裁犯罪,維護社會正義與秩序。

金融資產管理市場范文6

一、引言

1999年,我國政府推行國有企業"債轉股"改革,同時,成立了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負責管理由"債轉股"而形成的國有資本。這是漫漫國企改革長路上的又一創新之舉。采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方式收購、管理和處置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是中國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推動國企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同時,債轉股是迄今為止中國對國有企業規模最大。影響最廣泛的一次債務重組行動。本文由在最近的一些關于債轉股的報道中可以明顯看到,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頻出重拳,開始利用外資化解不良金融資產。現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債轉股也是較為熱門的一個話題,德,法正在積極與俄商討利用債轉股化解俄的國際債務糾紛,東南亞一些國家也正在積極利用外資化解本國不良金融資產,這些舉措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國目前操作方式是以合資或合作的形式,與外資進行資產置換,這是相對簡單且安全的方式,此外還有更多的操作方式在考慮之中。但對此問題金融界仍有分歧,更多的擔憂來自于中國不良資產的國家債權性質,及中國二級市場不成熟等,這些難免使人在選擇處理方式時有所顧慮。

然而鑒于外資在過去的20年中對中國經濟強勁的推動作用,及對中國深化改革的催化作用,在不良資產這一問題上引進外資顯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擬就針對此問題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二、利用外資化解不良資產的優點

首先可理解為在資金量上的優勢。據悉從四大國有銀行沉淀下來的不良資產有2萬億元,中國現在至少有一萬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金融資產需要進行重組或處置,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各只有100億元注冊資金。而且,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再加上我國近幾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財政上已經是捉襟見肘,政府已無力支援國企脫困了,而且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也不應該干涉企業的運行。在這種形勢下,就要求資產管理公司在利用資金問題上廣開門路,利用外資加速不良資產的處置。再則由于國家為了發展戰略的需要,建立了許多資金密集度很高,資金需求規模很大的企業,這和我國的要素稟賦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不相符合,利用合資或到國外資本市場上市的方式直接利用國外較為廉價的資金,避開國內資本稀缺的要素稟賦限制,就可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在引進外資的同時,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也會隨之傳入我國,可以達到加速不良資產重組與處置進程的目的。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外資盤活蚌埠熱電廠不良資產就是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外資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一個成功的案例蚌埠熱電廠是安徽省最大的區域性熱電聯產企業,由于自有資金嚴重不足,負債過重,管理欠佳,該企業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1999年9月從中國建設銀行接收了對蚌埠熱電廠的17294萬元債權后,在反復調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了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處置不良資產的方案,并于2000年3月與外方簽訂了包括中外合資、合作經營、資本重組、資產重組等內容的一攬子協議。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給企業帶來了先進的管理經驗,促成了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為企業的發展增添了活力;充分發揮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業務手段的優勢,有助于最大限度提高不良資產回收率和化解金融風險。目前,蚌埠熱電廠項目取得顯著成效,合作公司新源熱電成立后經營良好,一舉扭虧為盈。信達公司的債權也得到了較好的處置,到今年4月,信達公司已回收債權本息8512萬元。由合作公司承擔的保留債權,由于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貸款正常收息,加上以企業的資產做抵押,已轉變為優質債權。蚌埠熱電廠項目的成功運作,充分表明引進外資是籌集資金處置不良資產、增強實力,更重要的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按國際慣例組織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國企改制脫困的一條有效途徑。

此外,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與獨秀星投資基金下屬的獨秀星亞太投資有限公司就建立中外合資公司處置不良資產也是一次很有益的創新。根據合作協議,外方將以現金、信達公司以非現金資產投資組建合資公司,處置信達公司擁有的不良金融資產。這種合作形式在我國資產管理公司中尚屬首次。業內人士評析,通過合資的方式批量處置不良資產是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方法,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以來,一些國家通過這種方式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此次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與獨秀星亞太投資公司的合作,將是中國資產管理公司與境外金融業第一次通過建立合資公司形式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有益嘗試。這不僅有利于利用外資提高不良資產處置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我們能夠通過學習和借鑒國外經驗,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有效途徑。

而且我國在諸如信息產業,生物產業等科技含量較高的產業部門并不具備比較優勢。但很多行政官員又為了政績或是某一國家戰略的需要。把一些高新產業引入那些本身就有很大問題的國有企業。于是經??梢钥吹侥衬乘帍S新引進生產線擱置,某某酒廠發展的生物制藥廠房被用作了倉庫之類的報道。這類高新生產線非但不能為企業賺到利潤,反而增加了企業的負擔。這些行政干涉而造成的企業的資源配置不當,設備的閑置,給國家的資源造成了極大的浪費。而外資在這一點上則正好彌補這一劣勢,從事專門生產領域的外資在某些行業的運作中在技術,管理經驗,信息資源上都具備較強的優勢,這樣企業的資源也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企業的競爭力就可以得到增強。

無論如何,對資產管理公司而言,向外資放開是有效而現實的選擇,也是大勢所趨。與此同時,外商也對中國的不良金融資產抱有濃厚興趣,在他們眼中,通過購并金融資產進入中國市場,利用中國自然資源優勢和現有營銷網絡,享受中國低人工成本和管理費用的優勢,擴大生產規模,是件一舉多得的美事?,F在,國際資本市場有大量資金,而且他們都是做中長期投資,對我國企業重組上市很有信心。同時這對我國國有經濟也是很有益的,國有企業的經營每況日下,國有資產的經營不善,再加上現今國有經濟規模過大,而質量卻不高,這不利于確保國有經濟控制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外資的進入有利于提高國有資產的質量,有利于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且國有資產退出可帶來一大比可觀的資金,有利于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等。因此,可以說這是一個多方共贏的方案。

三、難點及一些問題分析

雖然在利用外資推動債轉股上有很大的好處,然而由于不良資產的處置對于防范金融風險、保障經濟穩定、推動國企改革意義深遠,具體操作必須慎之又慎。再加上一下子讓那么多的國有資本退出生產領域轉讓給外資,這不是件輕而易舉能辦成的事。在這其中也必然會遇到很多的阻礙,會出現很多的問題,下面我對主要的難點及問題加以分析研究:

1、不良金融資產自身的問題。"不良"二字本身就足以說明,這些資產的處置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在正常情況下,一個企業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有兩種方式:股本或債務。長期的情形該是企業給股本擁有者的分紅要高于債務的利息,也即支付給股本資金的平均回報中有一個風險貼水。因此國企如果連銀行利息和本金都無力償還,則只能說明企業本身效益差,資產回報率低。經濟學家們認為,國家間的資本移動與一國內不同地區(或不同行業)之間的資本流動沒有什么本質上的區別。因為資本總是對應著更高的預期收益率從一個舊的地點轉移到新的投資地,經濟個體都追求其最大化。因此,外資來到中國的目的也覺不是為了幫助中國經濟的發展。而且相當一部分銀行不良資產已經沒有了多少價值,由于種種原因有的甚至連基本的債務關系都無法理清,這些都給利用外資帶來了很大的麻煩。有外商就表示害怕在投資這些不良資產中遇到一些黑洞:企業大量生產不適應市場需求的產品,庫存嚴重,社會負擔沉重,財務狀況混亂等。

2、權與利的問題.記得當初剛傳出債轉股消息時,有一部分企業"狂轟濫炸"國家經貿委,希望被選中。而隨著資產管理公司在債轉股后可以行使股東權利的信息傳出后,一部分已經被幸運地列入到債轉股名單的企業又悄悄想退出債轉股改革。企業當初的想法無非就是想著債轉股是一頓"免費的午餐",通過一場數字游戲后完成一次債務的順利大逃亡。而事實上債轉股是一味苦藥,特別是對外資轉讓的時候。那樣隨之而來的是管理權的讓出,而且以往利用外資的實踐讓我們感受到外商控股欲望之強烈,這勢必會牽涉到企業內部的強烈阻撓。還有那些企業過去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不良資產轉讓給外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成新的合資公司,那就意味著部門行政權力的削弱。另外,國有資產退出后,所得資金是歸中央還是某部門(或地方政府)或是企業,這涉及到中央,部門(或地方)及企業三方的利益問題,影響到各方的積極性。

3、制度法規的問題。目前,我國還未制定專門針對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特別法規,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很不規范,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某些運作方式甚至還和現行法律有所抵觸。比如《擔保法》第61條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而最高額抵押的債權在銀行中運用比較普遍,金額也較大,這種規定限制了該類債權從銀行向資產管理公司的轉移。實際上,大量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已經從銀行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如果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此種做法是違法無效的。再比如,資產管理公司作為金融企業應受到《公司法》的規范?!豆痉ā返?4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但并沒有明確可以用債權方式出資。第12條中規定:"公司對其他公司投資的,其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而以信達資產公司為例,其注冊資本約100億元,但與其正式簽約的企業,信達出資已超過了50億元,這明顯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此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金融資產公司收購、承接、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一切稅費應予免征。但究竟采取直接免征還是先征后返?在具體操作上尚不明確。還有根據《全國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4、45條規定,國有企業廠長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任免須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但債轉股后,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資產公司將以股東的身份加入,并可行使選舉、更換人事的權利,如果同國企的主管部門在人事任免上發生"碰撞",那么企業究竟該聽哪個"婆婆"的指揮呢?而目前資產管理公司至少要受到《商業銀行法》、《公司法》、《擔保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以及《稅法》這五種現行法規的限制,這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留下了諸多隱患。在這種法律制度帶來了很多的不確定性,就給外資的進入增加了風險。境外的投資者不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無法從法律上得到明確的保障,不知道自己對這些不良資產有多大的處置權,對承接不良資產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表示擔心,這將直接影響到不良資產對外資的吸引力。

4、此外隨著改革的深入及資本市場的發展,還會出現很多新的問題。在選擇對外資轉讓的方式上就存在一個經濟安全問題,從現在的案例來看,最近的操作方式只是以合資或合作的形式進行簡單的資產置換行為,這當然不會影響到經濟安全。但隨著股權轉讓的深入及進一步加速不良資產處置的需要,會形成更多的對外引資方式,其中更多的考慮將在資本市場。如發行債券或可轉換債券,這種方式雖然操作簡單,并能在短期內籌集大量的資金。但如果到時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權仍無法擺脫"劣質"的命運,則債券持有者將向企業和資產管理公司按全部面值要求兌付其債券,企業和資產管理公司將陷入國際債務危機。再如利用證券市場吸引外資會否沖擊我國的證券市場體系等。

四、對策分析

當然,還有很多的問題或還沒出現或還沒有顯露出來,這些問題都阻礙了債轉股的深入,不利于外資的引進。下面我想就對這些問題的對策進行簡單的分析,希望能對此有所幫助。

在不良資產的問題上就需要資產管理公司在向國外投資者推銷這些項目之前先想一下怎樣使"不良"資產更有"賣點"。如有以負債1.54億元人名幣的煤礦企業,經打扮搖身變成"當地的龍頭企業,市場潛力巨大,技術全國領先,有穩定的市場"等,當然資產管理公司在虛的地方作好文章后更因在實的地方下好工夫,資產管理公司更應當向那些進外投資者介紹些他們所關心的種種優惠條件。普遍的比如資產管理公司處置的不良資產可以享受部分或全部稅費減免;政府有關部門即將出臺吸引外資的相關政策,對外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購買公司股權、債權和實物資產,組建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等方面加以明確,在外商投資待遇,簡化審批程序,外債額度,外匯匯出上將給予政策扶持等。另外據悉,4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都已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了承銷資格,其中,信達公司的證券承銷業務經營資格已獲批準,準備在自己資產管轄的范圍內做上市承銷、A股增發等工作。國務院有關文件已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在資產管理范圍內從事股票承銷、資產證券化等工作。那么如果外資進入這些資產管理公司范圍內的項目進行并購或重住組,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效益良好,達到國內上市發行A股的資格,那就可以?勺什芾砉就萍鏨鮮小A磽?,臍ぐ中国国有商业银忻{渙甲什惱ㄈ酥杏脅簧俟釁笠凳茿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本身就是上市企業,如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手中就有11家上市公司的債權,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手中有20多家,如果能參與這些不良資產的處置,就有可能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上市公司的債權人。也就是說完全有可能通過參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率先進入我國的A股市場,其中機遇和前景對他們來是說不言而喻的。如果這事可行,那他將是這些不良資產的最大賣點。當然在追逐這些賣點的同時也應考慮到用折價的辦法給境外投資者以優惠,來吸引外資進入,在美國就曾有過一美圓購買幾十億美圓企業的事情。

在部門權力的問題上我認為這正好順應政府的體制改革,削弱部門的權力有利于政府機構的縮編整改,且市場經濟體制應順應"大社會,小政府"潮流。在利益這一問題上,我認為可參照稅制改革中的"分稅制",即同時兼顧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在保證中央利益的前題下最大可能的激發地方(或部門)的積極性。不過此問題要顯得負雜些,由于歷史的原因,中央與地方(或部門)在對企業的扶持上力度有所不同。因此很難用統一的標準來劃分各方所得的比例。但國家利益應放在首位,為此在此問題上還是應采取強硬的態度。這就需要強化資產管理公司的職能,賦予其相當大的權力,讓其在運作過程中不受地方及部門行政力量的干預,讓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盡可能市場化。雖然以中央的行政力量排除地方的行政力量,這仍然不能擺脫行政干預的影子,但在現有的條件下,這也是非??扇〉囊粭l途徑。

對于政策法規的問題不少人士建議盡快起草《債轉股特別法》或《投資銀行法》,并制訂有關條例,明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免、減稅的范圍和具體方法,會計核算和財務處理的操作方法以及其他相關事宜,為其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使債轉股真正成為推動國企改革和發展的一項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法律的確定性,穩定性增加了操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海外投資者減少購買不良資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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