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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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

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的加快發展和城鄉社會結構、利益關系的深刻變化,社區作為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基礎平臺,已經成為新形勢下建設現代化城市的基礎,成為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社區在為群眾創造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上,發揮著服務作用,在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適應城市改革與發展上,發揮著推動作用。鑒此,搞好社區財務管理,對推動社區職能發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社區組織建設,廉政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維護居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社區與社區財務管理

社區的概念來自西方,即是一種傳統的生活方式,組織方式和精神狀態的抽象,也是地緣關系、心緣關系和血緣關系的結合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體制的深刻變革,政府、市場、社會三大結構的分化,以及各類社會組織的發育與社會人群階層性分化,社區概念已被國人所接受,并在人們的生活中越來越凸顯出至關重要的社會功能。從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社會保險、到計劃生育、子女就學,公共衛生、鄰里糾紛等無一不需要參與。居委會作為社區居民的自治組織,是政府和居民之間溝通的橋梁,代表著本社區居民行使權利和義務。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時代,街道居委會主要是行使行政職能,履行社會事務很少,主要是企業辦社會。如今,市場經濟的推進和城市社區全方位發展,社區居民對社區建設的形式和內容呈現出多元化和需求,公共設施又不完備,需要政府出面,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整合社區資源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建設,并加大資金投入。與此同時,社區也通過各種共建形式壯大自己的財力和物力,從而改變了社區過去無資產、無資金、無財務的書面。這樣一來,規范社區財務活動已經成為促進社區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具體來講,社區經費來源主要有三個部分:一是上級撥付;二是社區開展便民服務的收入;三是社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捐贈。實踐證明,要管好用好這些資金,社區財務就需要更加嚴格、準確和規范,并且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高專業素質與責任心。從社區的全局出發,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后勤服務及供應保障,同時,堅持依法理財并做壽 好事前、事中監督工作。

二、社區財務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一)收費行為不規范

目前,很多社區通過提供各類社區有償服務,壯大自身的財力。雖說絕大多數收費的項目是具有公益性的,但有些社區在收取費用時并沒有嚴格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加上目前還沒有適合自治性質的有關收費票據,因而在一定程序上存在著為小團體的利益出現亂收費、亂用費的現象。嚴格說來,社區作為自治組織,它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及民間組織是有一定區別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民間可根據自身性質向當地財政稅務部門申領行政事業收款收據、各類稅務發票與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收款收據。而社區作為自治組織,如何申領票據以及領取何種票據?目前并未作統一規定。據調查,目前絕大多數社區出具的票據是從市場上自行購買來的三聯單收據,這在客觀上影響上社區財務的健全。

(二)財務管理存在不規范情況

1、目前不少社區財務管理工作十分薄弱,責任權限不清,財務資金運用缺乏民主理財的氛圍。有些社區即使配備財務人員,也違背了相互制約和內部控制的原則,不利于提高社區資金運用的效率和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2、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會計核算失實。目前社區具體執行何種會計制度并無明確規定,這樣就使社區財務管理不能有效依法建帳。同時一些社區的財務帳薄設置也不規范。帳證不符、帳帳不付,帳表不符,會計核算不真實。

3、財務人員業務知識不精,特別是一些社區財務人員徒有虛名,缺乏應有的職業素養,不懂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處理各項財務會計業務是照貓畫虎,結果往往導致錢、財、物等多不相符,嚴重影響了和諧社區的建設與發展。

三、規范社區財務管理的途徑

(一)核準社區收費項目和標準,規范票據的領用及管理。

1、社區原則上不允許直接向居民和單位收費,對于社區按有關規定必須提供的有償服務,應當納入到社區服務中來,并經工商部門進行登記成立服務部,通過自愿原則由服務部收取費用。如果在社區內開展的公益性項目,必須向居民和單位收取費用的,經有關部門許可,按物價部門核準收費標準,憑收費許可證方可收取相關費用。

2、加強社區票據管理。社區主管部門應根據社區特點,專門制定或指定有關票據供社區憑收費許可證向主管部門領用,并進行有效管理。

(二)規范社區財務管理

1、建立健全社區財務組織機構。一是明確社區財務直接監督管理部門,并對社區的財務狀況定期進行審計;二是設立社區財務專職人員,負責社區財務管理工作;三是遵循國家相關會計法和財務制度,建立科學規范的會計核算體系和預算體系。

2、完善社區財務管理辦法。一是社區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項目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社區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二是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審批制度。三是嚴格先審批、后使用。各類報銷單據應寫明用途,并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嚴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條報銷。

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黃石市 民間組織 政府 內部治理 法律

一、前言

民間組織是我國官方使用的概念,包括在我國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非企業單位等,在西方社會大多稱之為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等,這類組織在西方近現代社會有著悠久的歷史并發揮著關鍵作用,成為與現代政府、市場并列的第三種力量。近年來,隨著公民權利意識的提高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中國政府對社會的管理由直接轉向間接、由宏觀轉向微觀,“小政府、大社會”成為政府未來的改革方向,這就需要大量的民間組織來提供社會服務和進行社會治理,尤其在社會轉型期,民間組織在幫助弱勢群體、解決下崗失業、關注失學兒童等諸多領域發揮著政府和市場所無法解決的作用。

二、黃石市民間組織發展的基本情況

黃石市是湖北省的老工業城市之一,由于歷史的原因,黃石市的國有企業眾多,政府對社會的管制較為嚴格,民間組織的生存空間較為逼仄。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發展,黃石市的民間組織開始出現,尤其最近幾年,黃石市進行了“撤街道并社區、強化社區服務職能”的改革,將原來的153個社區合并成為110個,社區的規模增加,社區事務也開始增多,為了更好服務社區、提高社區居民的滿意度,黃石市出臺各種政策,大力促進民間組織的發展。例如黃石市出臺了《黃石市民間文藝團隊扶持試行辦法》,每年市財政撥款100萬元用于民間藝術組織的發展。民間組織的活力大大增加、社會影響日益凸顯、管理日趨規范、涉及門類愈發齊全。截止2013年,黃石全市的民間組織數量已經達到1283個,平均每個社會擁有各類民間組織10個以上,黃石市的民進組織獲得了長足的發展。

三、黃石民間組織發展的主要問題

(一)居民社區參與意識淡漠

民間組織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組織,居民的參與意愿和程度決定了民間組織的服務成效。然而,通過調查發現,黃石市社區居民參與民間組織活動的意識較為淡薄,成為制約民間組織發展的重要問題。有大約50%的居民在一年的時間內,沒有參加過任何一項社區組織活動;有大約26%的社區居民偶爾參加過一次社區活動;經常參加活動的居民比例僅僅為24%,而且在經常參加社區活動的社區居民中,有相當一部分比例是居委會以政治性和行政性手段動員去的,真正自愿和主動的居民比例更低。從參與的社區活動的類型來看,居民參與的大多是日常性的、娛樂性的活動,很少涉及到社區具體事務的決策和監督,參與的層次較低。這也導致民間組織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功能弱化。

(二)民間組織內部管理失范、存在誠信危機

管理學大師彼德.得魯克認為,民間組織不僅需要管理,而且需要比政府和企業更好的管理。因為民間組織屬于公益性機構,如果管理不善,出現誠信危機,就無法吸引更多的志愿者來加入到民間組織,其損失不僅僅是單個組織的發展,更是會引發整個中國民間組織的誠信危機。根據調查,黃石市大多數民間組織都有著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其中有將近80%的民間組織都設立了理事會,但同時也有很多民間組織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例如在財務制度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缺乏完善的規章制度,組織內部私設小金庫、挪用資金的狀況時有發生。有的民間組織長期不開理事會,也不討論組織事務,決策者一言堂、的現象屢見不鮮。

(三)資金不足、配套設施不完備

資金是民間組織發展的最重要資源,我國民間組織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渠道單一,遠遠不能滿足民間組織發展的需要。黃石市情況更為嚴重,由于礦產資源的不斷枯竭,加上國內外經濟下滑的影響,黃石經濟發展滯緩,政府財政收入有限,用于對民間組織的財政支持力度不足。調查顯示,黃石年支出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民間組織高達76%的比例,資金不足影響著黃石民間組織的發展。由于資金缺乏,大部分民間組織設備不足、缺乏指導,只能在低層次發展。另外,活動場所有限也是制約民間組織開展活動的一個關鍵因素,根據調查,擁有獨立辦公場所的黃石民間組織僅占到67%,其他的組織都是和別人合用,或者根本就沒有辦公場所。一些健身娛樂組織的活動大多在路邊、小區內、小廣場等公共空間,不僅存在擾民問題,而且遇到惡劣天氣就無法開展活動。

(四)行政色彩濃厚、獨立性不足

縱觀西方社會的民間組織,獨立性是其重要的特點之一,民間組織的成立應該秉承自下而上的原則,由社區群眾自發形成,來管理具體的社區事務、提供社區服務。然而,與全國多大多數民間組織一樣,黃石市民間組織過度依賴政府,獨立性較差。調查顯示,黃石很多民間組織的辦公地點是政府提供的,有的與政府相關部門公用一個辦公場所;民間組織的負責人大多有在政府部門供職的經歷,或者就是由政府工作人員兼職民間組織的負責人;民間組織的具體活動開展要到政府部門進行備案,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和審查;民間組織的資金主要是政府財政投入??梢姡耖g組織的各方面都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成為政府部門在社區的延伸,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間組織的進一步發展。

四、黃石市民間組織培育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積極營造社區民間組織培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為了提高社區居民的參與程度,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強化宣傳教育,提高居民的社區意識。民間組織要強化宣傳教育,擴大社區民間組織在社區成員中的認同感、影響力和輻射力,讓社區居民真正認識到民間組織的重要性,了解民間組織的成立宗旨和活動內容,只有從思想上接受民間組織,才能從行為上加入民間組織。其次,民間組織要從“被動管理型”社區管理變為“主動參與型”社區服務,提高組織活動的實效性,努力照顧每個社區居民的意愿和利益。只有切實解決了社區居民的實際困難,才能讓更多的居民認識到民間組織對于個人的重要性,才能享受組織帶來的權益。在社區內形成“有福大家享,有難大家當,有事大家議,有事大家辦”的良好社會氛圍。最后,政府部門要進行權利下放,將一些可以由民間組織完成的事務轉移到民間組織,積極培育物業家政、養老助殘等專業服務組織,推動社區服務的市場化和社會化,才能讓更多的居民了解和加入民間組織。

(二)為社區民間組織培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首先,政府在稅收、財政、用工等方面給民間組織支持,黃石市政府每年從公共財政中撥款一百萬元用于支持民間組織的發展。每年市政府都會對積極開展活動、社會效益顯著的民間組織給予五千到一萬不等的資金獎勵,大大提高了民間組織開展活動的積極性。今后還需要對民間組織予以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同時在民間組織用工、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吸引更多的人才加盟民間組織。其次,為民間組織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民間組織活動的開展需要一定的場所,政府要明確新開發的樓盤要配套公共設施場所,也可以通過改造、擴建、置換等方式興建一批社區活動中心和社區廣場,保證民間組織活動的正常有序開展。第三,拓展政府向民間組織購買服務的新途徑。政府購買民間組織的服務能夠實現政府、民間服務組織和受惠對象三者的共贏。黃石市鐵山區主動承接本該由政府負責的養老服務,采取“積累時間,以服務換服務”的新模式,不僅提高了服務效率,而且節約了大量的資金成本。今后要繼續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通過獎勵、補貼或委托管理的方式,向社區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推動民間組織服務職能的發揮。例如在退伍軍人培訓、違章建筑拆遷等領域都可以嘗試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

(三)完善內部管理、提高民間組織發展能力

合理的規章制度是民間組織從事各項活動的規范文件,可以起到提高決策效率、增強服務能力的作用。這些制度包括民主決策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及人事、工作職責、服務制度等。從長遠的發展趨勢來看,民間組織走向自主管理,從社會上籌得資金是必然的發展趨勢,社會捐贈者只愿意將資源投給營運良好、有很好計劃、財務健全的民間組織。因此黃石市各民間組織要樹立長遠發展的眼光,建立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組織運作透明度,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實行內部民主監督。此外還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開展科學化、規范化的組織操作,完善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健全財務管理、自我評估、人事管理等規章制度,提高法律責任意識、金融責任意識、績效責任意識,形成組織成員與榮辱與共的生存和發展意識。

(四)完善法律法規,提高民間組織的自主性

民間組織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其法律地位、管理、作用、職能、資金來源以及激勵機制等都需要法律法規、政策加以明確。首先,抓緊出臺《民間組織法》和專項法規。真正從法律層次規范民間組織的性質、地位、職能、權力和義務、設立條件、審批程序、運行機制等,解決民間組織管理法規層次低的問題。其次,實行民間組織備案登記制。逐步將現行管理體制中所有民間組織的成立均須有關政府機關批準的規定改為:一般民間組織,只要其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均允許其按照發起人的意愿自由設立,無須再經過業務主管部門和民政部門的批準即能合法地成立。最后,解除限制競爭的規定。要使得民間組織健康發展,限制競爭的規定必須要解除。這樣民間組織在競爭的環境下才會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求發展。

總之,民間組織是國家進行社會管理、提供社會服務的重要載體。近年來,黃石民間組織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在提高居民自治意識、提高社區服務水平等方面作用顯著。今后,黃石民間組織要從內外兩方面入手,對外爭取民間組織發展的良好環境和政府支持,對內強化規范管理,做好內部建設,促進黃石民間組織的長遠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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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名.改革中國民間組織監管體制的建議[J].中國改革,2009(11).

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獨立學院;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獨立學院是在我國高教投資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建立在市場運作機制上的一種新型辦學模式,是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整合社會資源的一種有效途徑,為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獨立學院的發展過程中,需要高水平的管理,而財務管理又是管理中的核心,它對獨立學院的健康、持續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獨立學院與普通高校不同,獨立學院實行“自主辦學、自負盈虧”的辦學體制,獨立學院必須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同時,加強財務管理,降低教育成本,不斷提高教育資源的利用率和市場競爭力,才能保證自己的生存和發展。獨立院校因其特有的體制和機制,在辦學資金的來源、運用與管理等方面均有別于公辦學校,加之發展時間較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大多數獨立學院在財務管理上存在著不科學、不合理、不規范等諸多問題。

一、我國獨立學院財務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產權不明晰、權責利不明確

獨立學院是兩個舉辦者在一種機制上的合作,合作雙方以什么形式合作,股權明晰是財務管理中首先應該核定的問題。由于產權不清,導致普通高校、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者和獨立學院的財務關系不清晰、相應的責權利不統一、法律和財務風險責任不明確。獨立學院的產權具有多元化的特點,其中包括母體高校的無形及有形資產,又包含民間投資者的有形資產,這就使得參與各方在獨立學院中的地位、性質和作用含混不清,并且不能獲得一致的意見。由于主體不明確,母體高校當初給獨立學院投入的土地及其他資產沒有進行評估作價,也沒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沒有對母體高校的品牌、聲譽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這導致無法從價值上確定所有權比例,更不能確定一個合理的結余分配比例和辦學投資回報率。在實際中,因產權不清出現的利益糾紛已嚴重影響到獨立學院的穩定和發展。

2.財務制度不健全

獨立學院作為一種新型的辦學模式,國家沒有出臺民辦高校的財務制度及自身發展時間較短,獨立學院都在采用普通高校的財務制度,與獨立學院機制不相適應,失去了其合理性,因為二者辦學特點截然不同,體制和機制上不同,造成會計核算主體不明確,資產、負債等歸屬不清,財務狀況不能準確得到反映,許多的經濟業務都沒有相應的財務制度加以監督,一些經濟行為失去了財務監督。如有些部門私設“小金庫”,任意支配甚至個人私分。固定資產購置隨意性大,利用率低,損壞嚴重,按照普通高校會計制度固定資產不提取折舊,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資產情況,這些行為都沒有相應財務制度加以制約,游離于財務監督之外。

3.資金來源缺乏保障,財務風險比較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法[2003]8號令等相關文件規定,獨立學院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公益性機構,其建設、發展所需經費及其它相關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擔或民辦體制籌措解決,管理不善等后果也完全由高校自身承擔。缺乏財政資金的支持,獨立學院承擔著較高的財務風險。獨立學院的經費主要來自于學生的學費收入,大多數獨立學院主要依托銀行貸款進行基礎建設,資金成本較高,負債過重,財務風險過大,如果生源不好,完成不了招生計劃,則會給獨立學院的正常辦學帶來嚴重的影響。

4.收益分配無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等法規文件,在堅持民辦教育是公益事業的前提下,作為國家對民辦教育出資人的一種鼓勵、獎勵措施,規定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由于“合理回報”等問題的不明確,所以在某些高校獨立學院,合作方和母體學校都把獨立學院作為創收工具,過分強調眼前利益、忽視長遠利益,注重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使教學科研經費投入不足,人才培養得不到保障,收益分配問題得不到有效的解決,給獨立學院的長遠發展帶來隱患。

二、加強獨立學院財務管理的對策

為改善獨立學院財務管理現狀,促進獨立學院的財務工作,提高其財務管理水平,應積極采取措施,完善獨立學院財務管理制度,以適應獨立學院的發展需要。

1.明晰產權,理順各種利益關系

基于獨立學院產權主體多元化,內部利益關系復雜化的特點,運營過程中一定要全力避免因產權界定不清晰、產權配置不恰當等問題所造成的權利、責任和利益不明晰、不對等等問題。因此,明確產權主體是獨立學院進行財務管理的前提。在試辦獨立學院初,舉辦者與合作者就要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明晰產權,確立董事會制度。明確界定獨立學院申辦者、合作者和學院法人之間的責權利關系和法律責任。獨立學院的合作者才是獨立學院的合法所有權人,各合作者應按投資比例或者約定的比例享有對立學院的辦學凈結余和清算凈結余的分配權,同時以其投資額對獨立學院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只有這樣,獨立學院作為法人主體才能明晰與各投資方的產權關系,才能形成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營運機制,妥當處理各方利益關系,推動獨立學院更快更好發展。

2.完善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為了保證社會力量辦學過程中的合法權益,獨立學院在辦學和管理上必須與校本部相對獨立,要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明晰的產權界定,要實行獨立的財務核算,獨立學院應加快推進財務管理工作的獨立化、規范化、制度化進程。按照《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包括成本核算制度、財務預警制度、審計制度等在內的一整套財務管理制度,以規范獨立學院財務行為。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機構,配備齊整的財務會計人員,保證獨立學院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3.強化風險意識,減低財務風險

獨立學院基礎設施建設產生大額負債,使財務狀況高風險運行,應注重強化風險意識,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的化解和防范工作。銀行作為獨立學院的最大債權人,必須加強對獨立學院的財務監督,對學校貸款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具備貸款條件下銀行方能考慮放貸,放款后要定期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避免改變資金用途,定期對學校投資業績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評價,確保貸款償還的安全性。獨立學院要制定完善的財務預算,提高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加強質量監控,并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風險預測,建立風險預警系統等。

4.加強盈余管理,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

獨立學院作為一種民辦教育產業,雖然是公益性事業,是非營利性的,但社會資金畢竟是要追求報酬率的,投資者追求“合理回報”也是無可厚非的,要想合理計算其投資回報,第一,必須精確計量其投入產出,只有準確核算其教育成本,收益分配的制定才能有切實可行的依據,因此獨立院校要把教育成本核算工作落實到實處。第二,投資各方的合理回報應有相應的法律依據,由母體高校與投報資方協商約定好回報方式、提取比例等。第三,要處理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對于教育產業的收益不僅限于經濟利潤上的收益,還包括辦學聲譽、辦學質量等社會效益。在堅持公益性原則的前提下,適度追求“盈利”,獨立學院在建立初期,盈余分配比例通常應維持較低的水平,在已有一定的規模之后逐漸提高分配比例,促進獨立學院穩步續發展。

獨立學院是一種特殊的辦學實體,財務管理是獨立學院管理的核心,關系到獨立學院的健康發展。獨立學院的領導和財務工作者應該樹立新的財務管理觀念,認真抓好財務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為辦成高水平的獨立學院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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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紅民.獨立學院財務管理探析[J].事業會計,2007(1):

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4

在“四個全面”戰略和經濟發展新常態背景下,社會各界將更加關注社會建設和民生保障?!笆濉泵裾聵I發展要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邁上新臺階為目標,扎實推進“兩個率先”,將民政事業放入“建設宜商宜業宜居的新__”大局中考量。

1、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__省社會救助辦法》,嚴格按照《__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報聽證和收入核查辦法,規范申請、審批程序,科學制定保障標準,適時提高保障水平,做到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堅持“一戶一檔”和動態管理。落實保障資金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淮安市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方案》(淮辦發〔__〕124號)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鄉低保將實現一體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統管理,完善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教育、司法、就業、養老保險等方面的社會救助配套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問題。

2、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繼續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根據全區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提高供養標準,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力爭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養標準達到4000元以上。鞏固五保供養成果,多方籌集資金,新建、改擴建21所農村敬老院,力爭五保對象集中入院供養率率達到75 %以上。廣泛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示范創建活動,力爭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級養老服務示范機構4個,省級文明敬老院6個,市級三星級敬老院10個。

3、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笆濉逼陂g,全面建立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為主要內容,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相銜接配套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村組(社區)配合、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城鄉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

1、加強災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設。開展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建立完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數據庫。細化災情統計標準,完善自然災害災情統計制度。健全災情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在減災委綜合協調下,建立完善災害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和災害信息的分析、處理機制,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及平臺,加強對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處理和應用,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決策服務,提高綜合減災能力。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一支具有較高素質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有效發揮災害信息員在傳遞信息、組織群眾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強救災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依托公安、消防為基礎的應急救援體系,災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補助標準逐步提高,冬春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會動員能力明顯提高。到2020年,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臨時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應急救援體系及時響應、救助有力,當年需恢復災民倒房重建率達100%。

3、加強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建設。推進基層減災工作,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組織社區居民、企業積極參與防災減災活動,完成20個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災害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災害信息傳播覆蓋面達到應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進一步修定城鄉社區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減災活動和預案演練;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減災基礎設施,結合廣場、公園、學校、體育場等公共設施,建設一批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的轉移安置群眾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建立應急狀態下社區弱勢群體保護機制。全面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御災害的能力。

4、加強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建設。建立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協作開展減災宣傳教育的機制,普及防災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優化電視、廣播、報刊、電話、互聯網等傳媒在災害信息的傳播、防災減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的作用。設置氣象、地震、地

質災害等科普基地。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學校教育內容,開展減災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國際減災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宣傳,推動減災防災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防災減災的濃厚氛圍。5、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參與能力建設。繼續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全區農業主導產業保險實現全覆蓋。繼續擴大,并鞏固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覆蓋面,確保參保率達到99%以上。提倡和鼓勵單位、個人積極參加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建立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紅十字會、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民在災害防御、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計劃建設一個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區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制度,適量儲備救災物資,保證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協議儲備等救災物資儲備方式。

7、規范救災資金使用,加強減災救災資金投入。督促鄉鎮認真貫徹落實《__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蘇財社〔__〕48號)要求,建立區、鄉自然災害救助經費分擔機制,拓寬救災資金籌集渠道,提升救災資金使用效率。

1、兒童福利。進一步完善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鼓勵公民收養,推進家庭寄養,加強親屬監護,提倡社會助養,促進孤殘兒童回歸家庭和社會。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體系,使困境兒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醫療康復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監督保護制度更加科學。整合各類優勢資源,加強兒童福利機構規范化建設,建立有專人負責的區、鄉(鎮)、村(居)三級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兒童福利指導站,構建困境兒童保障“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服務平臺。積極開展困境兒童福利服務工作。強化社區兒童福利服務指導和組織功能,為有需求的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供臨時照料、教育輔導、心理疏導、監護指導、政策咨詢、履職能力培訓等服務。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困境兒童保障服務工作。

2、殘疾人福利。認真落實福利企業減免稅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業健康發展,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切實保護好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拓展福利企業興辦渠道,鼓勵支持各種社會資本興辦福利企業,研究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支持興辦小微型福利企業,多種渠道擴大殘疾人就業。

3、完善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按照到2020年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總數40的目標,留足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加大養老服務業資金投入。要將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業。

4、加強養老機構建設。建立養老機構日常運營補貼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護理人員補助制度;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民營化改革。

(四)加強雙擁優撫安置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優撫對象各項優待撫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進軍休管理和服務創新,建立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雙擁優撫安置體系。

1、深入開展雙擁創建工作。鞏固雙擁創建成果,2017年,力爭再創省級雙擁模范區“五連冠”。

2、全面落實優撫政策。認真貫徹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各項優撫政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及時調整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確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落實優撫對象醫療減免政策,推行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提高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障水平。加快劉老莊八十二烈士陵園的改擴建,計劃再投入1700萬元,實施陵園景觀及綠化提升工程,將陵園打造成蘇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實行的城鄉一體化安置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確保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安置率繼續保持在100%。嚴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省市有關安置法規政策繼續做好轉業士官崗位安置工作,確保安置率100%。積極動員符合參訓條件的退役士兵參加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在保持十二五期間平均95%的參訓率基礎上有突破,爭取達到95%以上的參訓率,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復退軍人問題的指示精神,以穩定為目標,扎實做好各項穩控工作,把各種矛盾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保持我區涉軍群體的總體平穩。

(五)加強社會事務管理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事務管理體系。

1、進一步深化基層民主自治。依法組織好城市第六、第七屆社區居委會和農村第十一、第十二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進一步完善以民主議事和民主決策為基礎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不斷增強基層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強化村(居)民的主體地位。進一步轉變基層政府行政職能,全面推進“政社互動”,進一步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三社聯動”機制,加大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力度,增強其承接社區各項事務的能力。健全村黨支部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城鄉社區依法自治率均確保100%。

2、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健全以民生幸福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以居民互助為主要形式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以滿足居民多種需求為主要目標的社區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構建主體多元、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新機制。進一步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做到細化、精化,更好地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區服

務。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在社會建設、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提升社區社會組織承接各項社會事務的能力。加強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到2020年底,注冊社區志愿者人數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眾對社區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增強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意識,提高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3、加大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力度。全面提升區、鄉鎮、社區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到2020年底,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完善率達到80%。普遍建立綜合服務大廳,實現“一門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區服務。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經費保障機制,將城鄉社區工作經費、人員報酬、服務設施和社區信息化建設等項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積極爭取駐區單位和社會各界對社區建設的支持,逐步形成城鄉社區建設多元化投入格局。進一步改善城鄉社區辦公條件,確保每個村居辦公經費每年平均不低于10萬元。

4、加大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力度。深化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重點推動公益慈善類、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較快發展,到“十三五”末,全區登記社會組織力爭達到每萬人8個以上。設立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扶持社會組織發展機制,為社會組織扶持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購買服務機制。編制年度《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事項目錄》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將政府部門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轉移給評估等級高、服務能力強的社會組織。不斷創新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支持機制,重點圍繞養老服務、心理慰藉服務、助殘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救助幫困服務及其他公益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策劃設計、組織實施與此相關的公益創投項目,培育一批深受群眾歡迎的優質公益項目品牌。

5、健全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機制。提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制度,強化監事會職能,發揮好監事會作用,形成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機制。健全以《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為重點的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會計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加強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對社會組織業務開展、工作成效、財務狀況、誠信自律等進行第三方評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會組織獲得等級評估。發揮等級評估的導向作用,將社會組織的評估等級作為政府向其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建立政府監管和社會組織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完善民政、經信、財政、稅務、審計、物價、市場監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動工作機制。將社會組織納入社會誠信管理體系,建立社會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誠信檔案,實施社會組織誠信公示和黑名單等制度。及時發現并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健全社會組織信息披露機制。完善社會組織公共信息披露平臺,及時披露社會組織重要信息,推進社會組織陽光運作、社務公開。完善社會公眾投訴舉報機制,暢通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社會組織的渠道。

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5

論文摘要:民間體育社團是我國現時體育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在發展過程中暴寡了諸多問題,如管理混亂、政策法規滯后、經費短缺等。要通過加快法律法規的建設,加大政策法規的調控力度、健全內部的管理機制、鼓勵民間體育社團辦經濟實體籌集經費等等措施來加快我國民間體育社團的發展。

    近幾年來,我國的民間體育社團發展較快,大量民間體育組織自發地建立起來,如氣功協會、冬泳協會、棋院、武館、體育活動站等,這對群眾體育的開展起到了重要的組織指導和推動作用。體育社團所能覆蓋的人口是任何其他社團都無法比擬的??梢哉f,體育社團的發展程度,是一個國家體育發展水平、體育社會化程度的重要標志之一。

    本文在全面調查分析廣東、河南兩省民間體育社團發展現狀的基礎上,針對我國民間體育社團發展的基本狀況,概括歸納出影響中國民間體育社團發展的因素,以幫助我們清醒地認識中國民間體育社團發展的方向,看清前進道路上的困難、風險和挑戰,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1、影響中國民間體育社團發展的因素

    民間體育社團組織雖然得到迅速發展,但在我國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規和管理措施還跟不上發展的需要。從調查的結果看,在組織結構、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財務制度、決策程序、激勵機制、內部監督機制和外部監督環境等方面均不健全。

    (1)管理體制。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群眾體育的社會化過程發展速度很快,群眾體育的觸角迅速伸向社會的每一個層面,各種類型的民間體育社團也如雨后春筍,遍及社會的每個角落。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的多樣性建立和發展,暴露出了現行管理體制上的某些不適應,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只有在多樣性和多元化中發展,才能適應不同社會服務對象的各種需要。但政府在政策法規中對社團沒有給予相應的關注,現行管理體制的某些規定也阻礙了多樣性和多元化的發展,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影響到社團的發展速度和自主程度。

    一個明顯的因素就是來自登記注冊的影響?!渡鐣F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即要想籌建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必須找到縣以上的政府體育部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承擔主管職責,才能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墒聦嵣弦恍┟耖g體育社團組織為了保持自己的相對獨立性,有的直接到政府體育部門注冊,有的直接到工商部門注冊。在被調查的10個城市的91個民間體育社團中,45.1%的民間體育社團沒有在任何部門進行注冊,54.9%的民間體育社團有注冊或備案,其中在體育局備案的占62.2%,民政部門注冊的占30.5%,在上級體育協會、教育部門或工商部門注冊的僅占7.3%。還有38.8%的人不知道應該到民政部門注冊。這樣,一方面給管理帶來了混亂;另一方面,一些民間體育社團實際上給自己的組織帶來了額外的負擔,不僅享受不到本應享受的各種免稅優惠,而且還要為莫須有的“營利性”活動繳稅。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還規定:如果“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則對新的申請者不予登記。由于這種規定,使得很多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得不到法律的認可。數量的限制,必定帶來這樣的后果:干脆“掛靠”一家單位,但卻不能獲得法人地位,一旦出現問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有32%的民間體育社團“掛靠”在其他單位。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歸口管理,自成系統。一個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只要以政府體育部門為業務主管,就只能在其劃定的領域內發展,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則就會遭到來自不同方面的責難,不僅體育主管部門和登記機關在年檢中會視此為“問題”,而且其他的政府部門也會視其為“違規”。實際上這種條塊分割的管理現象,使得民間體育組織難以更好地整合各種社會資源,為健身群體解決困難。另外,體育主管部門也沒有解決民間體育組織管理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問題,這就造成了要么政府部門不愿接受民間體育組織作為自己的主管對象,要么雖然接受了卻難以實施真正有效的管理。

    (2)經費問題。

    如同人的生命在于運動一樣,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的生存和發展在于其開展活動。開展活動就必須要有經費,經費是民間體育社團組織開展活動的物質基礎。從調查的結果來看,整體的民間體育社團經濟基礎薄弱、資金緊張、融資困難、財務混亂。有89%的民間體育社團受到資金的困擾。長期以來,我國體育團體的經費來源主要有3種渠道:一是國家行政事業撥款,二是各類組織的贊助,三是會費及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收人。目前,從總體來看,前兩種渠道已非長遠之計。由于政府職能的轉變、事業經費的緊張,給民間體育社團組織撥款已經很不適應形勢的要求。從贊助的渠道看,雖然有時經費比較充裕,但并不穩定。至于會費,無明文規定的收取標準,收繳起來也比較困難。民間體育組織的另一種形式的經費渠道,主要是通過向社會提供服務獲得收人。從現實情況來看,以健身群體為服務對象的體育社團大多數屬于地方性的,而且民間性的特點也比較濃,這些體育組織與體育政府部門的聯系不是特別密切,也很難得到政府任務和經費上的“優待”,這類體育組織基本上也沒有力量建立自己的經濟實體,因而經費問題尤為突出。

    (3)社團內部問題

    如果說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管理體制和經費短缺的制約主要來自政府,另一個重要的制約則來自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內部。

    1)制度不完善。從調查的結果來看,河南、廣東兩省民間體育社團的財務工作,從總體上看不太規范。大多數不作年度財務報告,只有38.4%的社團作年度財務報告,其中,4.3%的社團每年年終由會計作年度財務報告,并通過注冊會計師等作外部審計;10.7%每年年終由會計作年度財務報告,由內部審計;23.4%的社團每年年終由會計作年度財務報告,但無嚴格審計。目前,我國的民間體育社團組織自律機制不完善,嚴重地影響了作用的發揮。一些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內部的議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章程履行制度、人員錄用與考核獎懲制度等均不健全,或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問題也同時存在;超出章程規定范圍開展活動、損害會員利益,乃至違法亂紀的問題時有發生。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在全民健身中作用的發揮。

    2)領導班子素質低。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民間體育社團領導班子方面也存在較大問題,一是領導班子不團結。班子成員自認為團結的僅占46%;二是班子成員多系兼職。擔任兩個職務以上的占73.3%,兼職領導不能把工作重點和主要精力放在社團上;三是年齡結構老化,60歲以上的班子成員占67.4%,這個問題在官辦、半官辦體育社團中更為普遍;四是班子配備行政化,體育主管部門把一些行政編余人員、即將離退休人員安排到體育社團高層管理的崗位上,影響了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固有的活力;五是領導班子專業人員明顯不足,接受體育院校教育的僅占26.8%。

    當然,上面提到的官辦、半官辦這兩類人員恰恰也是一些民間體育社團組織所歡迎的。因為這些人有政治的、經濟的、社會關系的方方面面的資源,這種種資源在目前中國的管理體制下有時會給社團帶來好處。但要使民間體育社團不斷發展,就不能偏重于短期的需求,而要對體育社團的發展進行戰略規劃。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建立之初力量一般比較弱小,為了立足,他們十分看重某些資助,從有關部門爭取點“任務”,這些努力無可厚非,并十分重要,但不能長此以往。

    2、中國民間體育社團發展對策

2.1加大法規宣傳力度

    握緊《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尚方寶劍,切實組織好3個層次人員的學習。一是加大新聞輿論宣傳的攻勢,借助報紙、電視宣傳的廣度和深度,讓體育方面黨政領導了解有關民間體育社團管理的法規內容和執法程序;二是組織好從事民間體育社團管理的人員學懂法規條款,達到既懂又專,學以致用的效果;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和民間體育社團專兼職干部進行集中培訓,提高他們對民間體育社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他們明確民間體育社團的合法性,增強法制意識,維護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的合法權益,從而真正樹立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為重、部門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觀念。

2.2加大政策法規調控力度

    為逐步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服務與管理相結合的民間體育社團行政管理體系,確保民間體育社團承擔全民健身任務并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對其發展和社會行為通過政策法規予以調控。以《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法規頒布施行為契機,結合目前實情,清理、廢止與《條例》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對社團章程進行重新核定,抓緊制定與民間體育社團配套的政策法規。加強政策法規調控力度,創建一系列完善的民間體育社團管理體制、監督制度,是我國民間體育社團發展走向成熟的必然選擇。

2.3加大登記管理機關自身建設力度

    目前機構改革將再次啟動或“補火”,民政部門內部機構面臨二次兼并、人員調整,因而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自身建設問題格外引人注目。鑒于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社會性強、聯系面廣、任務繁重,因此,建議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管理機構予以單設,人員配置合乎現實情況,納人行政編制,辦公經費納人財政預算。

2.4建立自身管理機制

    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的自身建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著手:

    一是明確自身的性質、特點和使命,這是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建設的立足點和首要解決的問題。我國以服務健身群體為宗旨的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應專注于對我國社會影響比較大,且政府感到難辦的問題去積極開展大眾健身活動,以充分證明自身的價值,這樣做不僅會得到政府的鼓勵,也會得到公眾的認可。

    二是以靈活多樣的活動方式作為實現目標的手段。中國民間體育社團組織應選擇適宜的方式發展健身隊伍。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啟發、引導社區民眾參與到健身活動中來,給大眾群體提供健身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健身方面的問題;也可以把大眾健身群體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給上級有關部門。

    三是注意提高籌資能力,加大籌資的力度。籌資是一項高度專業化的工作,我國民間體育社團組織高層管理人員很多不重視籌資工作,缺乏籌資的對策。針對這種狀況,民間體育社團組織必須解決觀念上的問題,把籌資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充分開發籌資的人力資源。隨著民間體育社團組織籌資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人關注,一些國際、國內的專業籌資咨詢公司會應運而生。應把中國民間體育社團有關人員派出去培訓,多進行交流,通過學習及早提高籌資水平。

    四是抓緊建立一套適應自身特點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機制,做到管理有制度、決策有程序、行為有準則,真正實行民主管理。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人事安排、財務管理上實行公開的原則,定期、不定期地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有關方面(如政府、資助方、體育社團成員等)公開,真正體現出工作的透明度和完全公開化,以求真正得到社會的信任。

民間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社會信用體系;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7)01-0117-03

自總理2014年9月提出“雙創”口號以來,社會各界對“雙創”的廣泛支持,帶來了中小企業的蓬勃發展。2015年,全年新登記注冊企業平均每天新增1.2萬戶。2016年前三季度,新設企業401萬戶,平均每天新登記企業1.46萬戶,明顯高于2015年。這些新生市場主體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在一些傳統產業去產能、去庫存的背景下,新增就業更多地依靠中小企業。隨著創新環境的改善,一批創業企業積極搶占前沿科技制高點,推動了經濟轉型發展、增強經濟發展動力。但長期以來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問題,在經濟新常態下依舊困難重重。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一)企業自身問題

1.中小企業資產輕,經營時間短,利潤水平低,抗風險能力差。企業其初始資本一般不會很大,往往走輕資產發展路線,可抵押資產少。不少企業由于處于企業發展前期,市場研發、渠道拓展費用對比收入占比大,盈利能力低,甚至處于虧損狀態,現金流也不穩定。企業缺乏足夠的自身資本儲備,抗風險能力差,企業一旦資金鏈條斷裂,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受到沉重打擊。

2.財務管理意識不強。中小企業創業者主要依托創新技術和產品開拓市場,對財務管理重視不夠,缺乏相關管理人才。一方面,不重視財務制度建設,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員財務管理意識薄弱、知識欠缺,企業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公司賬戶與管理者賬戶混同,導致很多情況下企業不能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財務報表;另一方面,不重視資金的計劃管理,缺乏資金融通、使用計劃,不注重資金提前儲魚,未能適時引進外源投資。這些問題加劇了企業資金緊缺問題,融資難度加大。

(二)金融方面存在的問題

1.銀行。銀行貸款存在的“兩極分化”傾向,在中小企業方面存在更明顯。對于發展走上良性循環的中小企業,或者在融資環境寬松情況下,銀行放貸可以走綠色通道,甚至積極“勸貸”。這會導致部分本就缺乏資金計劃企業,更加忽視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對于具有發展潛力,亟需拓展需要貸款的企業,銀行一方面缺乏專業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缺乏積極性。當收緊信貸政策時,銀行往往會為完成自身“行政”指標,不顧企業存活,抽回貸款。這對于本就處于擴張期的資金儲備不足的中小企業.無異于釜底抽薪,對企業經營危害是巨大的。不過受銀行內部考核機制約束,銀行抵押條件苛刻、貸款程序復雜,中小企業往往難以從銀行渠道貸到款,而且貸款的綜合成本高企,部分企業會放棄貸款。

2.擔保公司:對于促進資金融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方面,特別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擔保公司可發揮積極作用。但目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擔保業務盈利能力偏弱、風險高,擔保機構之間缺乏業務合作,未形成風險分散機制,擔保業社會組織化程度偏低,大多數融資性擔保機構無法通過經營擔保業務實現盈利。行業內融資擔保企業代償風險加大,影響了行業整體的健康發展。目前多數擔保企業收入主要來自保費收入和投資收益,其中保費收入居于主導地位,同時保企業的業務收入需按規定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擔保賠償準備金,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擔保企業業務開展。大多數中小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業務收入只能基本彌補業務開支,行業虧損面較大,導致對于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支撐力度不強。

3.資本市場不活躍,風險體制體系需完善。雖然我國已分別啟動了中小企業板、新三板、創業板,加上之前的主板,但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政府在政策上對企業股權融資的門檻做了較多限定,中小企業的資本市場活躍度較低,投資機構難以轉手獲利,這導致降低投資機構對中小企業進一步投資意愿。

風險投資是一種風險和收益都很高的金融形式,投資者需要很強的垂直領域的專業分析能力,是更加適合創新型的中小企業的金融形式。但要建立起適合中小企業的創新科技的金融體系,需要在銀行信貸體系、金融產品體系、社會征信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等多諸多方面構建系統性的工作,這也是目前的當務之急。

(三)政府方面存在的問題

首要的是社會信用體系亟待建設完善。包括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內的,覆蓋社會成員的信用記錄和信用基礎設施網絡,不僅僅有利于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失信者管理,而且也有利于未來個稅優化后,降低對以高科技人才為主的中小創新型企業的人工成本。其次,政府對中小企業支持的相關法律、政策需進一步完善,需要強化政策可執行性和執行力。對于符合中小企業規定的行政收費減免、財政補貼要確保執行,主動宣傳貫徹,及時落實。對于民間融資,除需要完善配套的金融、信用擔保、風險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外,需加強法院強制執行力度,加快執法進程。

二、解決的思路

在不斷完善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應當清障搭臺、放水養魚,加強政策支持,但發展路徑主要應通過建立風險激勵去激發市場經濟主體的自身活力,從而打造提供公共產品服務平臺,建立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體系,推動“雙創”支撐平臺的發展,以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促進中小企業快速發展,不斷壯大。

激發市場經濟主體活力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根本之道。由于涉及金融問題,很多政策性條款、行業性規定,對這個領域門檻準入定的過高,管的過多。已經“進門”的大中型金融機構在政策保護下,只能做著穩定的業務,對于中小企業業務無論在規模上,還是在盈利上,在現行市場環境下都不可能有參與的積極性。因此,在加強金融風險監管的前提下,要逐步放開金融領域,允許讓更多市場經濟主體有可能積極介入。

政府只是打下金融市場秩序的基礎、搭起框架,起著維護正常有序的金融交易作用,但不是金融市場的唯一規則制定者和秩序維護者。市場主體才是不斷完善金融市場秩序的主要責任人,可以通過自身或者是通過行業協會,自發維護市場秩序的主要維護人。

正確認識中小企業和為之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才是解決融資問題的關鍵所在,避免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寄希望于政府主導的傾向。如果各級政府通過優惠、補貼過度干預市場主體行為,這樣事實上是以國家財政為高風險業務進行背書或補貼,并不利于促進一個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場發展環境的形成。

三、解決的主要途徑

(一)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執法剛性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是建立政務誠信。推進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的建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并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嚴格履行政府向社會作出的公開承諾,樹立起政務誠信的形象。

加快征信系統建設,健全社會成員信用記錄。建立包括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等對象在內的社會征信系統,通過發揮市場、地方的力量和作用,合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征信對象的信用信息,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完善信用信息的記錄、整理和大數據分析及應用。

依法提供專業化的對外征信服務。征信機構需建立健全內部風險防范機制、避免利益沖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等規章制度,并欄裰蔥校有序推進信用服務產品創新,依法向客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務,進一步擴大信用報告在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行政執法等多領域中的應用。

強化執法剛性。通過建立跨地區、跨部門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推進信息公開與共享廣度和深度,提高查控能力體系建設,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強化依法執行力度,建立“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體系,讓失信者寸步難行,最終形成整個社會的失信懲戒機制。通過推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建設,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決定的義務,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更快有效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并不斷完善。

(二)加強資本服務體系完善

1.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激發市場活力

逐步放開金融市場準入門檻,增強金融市場競爭力,激發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部門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服務意愿,充分發揮中小銀行或非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支持的優勢。通過準入規則、交易制度、交易產品等方面的制度創新,對現有的創業板分層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創業板之間的轉板機制,通過綜合協議交易平臺加快私募資本市場發展,和對金融機構在非標金融資產二級市場上探索的大力支持,提升資本市場活力,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2.積極推進擔保公司有序發展

一方面,推進銀行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合作發展。擔保公司是連接企業與銀行之間的紐帶,銀行通過與擔保公司的戰略合作,將有助于對中小企業融資業務的拓展。在經濟新常態的大背景下,銀行需重視與擔保公司合作的策略選擇,合理分散擔保業務風險。另一方面,加快擔保公司向專業化、商業化方向發展進程。專業化的擔保公司,對垂直領域的關注更有利于業務的深度拓展,降低業務風險的同時,盈利水平還能提高。通過商業化的合作,并進而從合作走向合并,形成專業性強、區域市場鮮明、擔保公司數量有限的格局,既可以獲得規模效益,節約交易費用,還可以有效降低風險。

3.推進互聯網金融創新

區別于傳統金融,互聯網金融行業是更加復雜更加多元的新興行業,是通過對行業的理解、數據的積累、大數據的分析和運用,從而打造出與傳統金融行業從業者相比更加高效、精準的信貸模式,對于大量中小企業的發展將有更好的契合度。

(三)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和政策引導

1.加快法律法規制度建設

在依法規范中小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經營業務的同時,需要繼續修訂完善與發展不適應的一些法律條文,如盡快修訂《擔保法》賦予地方調整抵押擔保貸款抵押率的適度權限;進一步完善信用擔保法規,推進商業性擔保機構將獲得較快發展;政府部門進一步對政策性擔保和商業性擔保機構實施分類管理,協調擔保機構與銀行間關系,促進擔保機構間進行聯合重組。

2.推進知識產權的保護,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

對于走輕資產發展路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來說,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在緩解“融資難”上有著極為重要作用。政府相關部門應改變目前知識產權交易區域化狀況,建立統一的全國性知識產權交易平臺,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提高知識產權的變現能力。同時,政府相關部門需進一步規范知識產權評價體系,探索成立新型知識產權評價機構,作為社會公益性組織,參與對專利進行相對合理的價值評估,降低金融部門融資風險,進而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

3.適度財政支持

對于促進產業升級和推動科技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方式,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金注入方式給予支持。為確定專項資金項目設計的科學合理性問題,政府可以通過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參與方式,為需引導支持的中小企業提供專項資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在稅收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比如提高對高科技人才個稅返還力度和時效性,對于緩解中小創新型企業存在的人工成本比重大、資金支出剛性的壓力就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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