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信仰對正邪社會風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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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信仰對正邪社會風貌的作用

 

民間信仰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歷來受到眾多學者的關注。早在1920-1930年代,顧頡剛、費孝通先生就對民間信仰在民眾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有所研究。新中國成立之初到結束之前,民間信仰的研究幾乎無人問津。直到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社會史研究的深入,民間信仰又成為研究民俗民風的重要課題。蘇州地區的民間信仰,因蘇州在全國經濟版圖上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作為吳文化中心的地位,還缺乏非常成熟和全面的研究成果,更顯其研究價值。   蘇州自古以來就有信鬼神、好淫祀之風,民間信仰龐雜而繁盛。唐代狄仁杰巡撫江南之時曾經“毀淫祠千七百所,吳中僅置太伯、伍胥、季札三祠”[1]438。然而民間信仰并未因此銷聲匿跡,反而愈加興旺起來。到了明代,這一區域的民間信仰更是有了進一步發展,幾乎所有人都信奉欲行事、必卜鬼神,如對神?不敬,必遭報應的觀念。民間信仰的興盛對當時的社會風氣既有某些積極影響,更有許多負面的作用。   一   明代蘇州的民間信仰紛繁多樣,僅據明正德年間王鏊所撰《姑蘇志》記載,蘇州府就有祭祀各式民間信仰的廟宇308處。[2]作為社會生態的組成部分,民間信仰與當地的社會風氣有許多聯系,形成了明代蘇州地區民間信仰的獨特樣態。   第一,自然災害與民間信仰。一句“上有天堂,下有蘇杭”將人們想象的蘇州粉飾得絢爛無比。但實際上蘇州的自然環境并非得天獨厚的世外桃源,僅據初步統計,明代自洪武開國至萬歷年間蘇州就經歷風霜雨雪之災54次,兵旱蝗疫之災38次,其他各類災難16次,共計大小災異108次。[3]連番災難之中,百姓無處可逃、無力可抗,只能祈求上天憐憫,祈求神靈相助,民間信仰由此而日益興盛。   第二,漕運護航與民間信仰。“蘇州一府,贏于浙江全省;松屬地方,抵蘇十分之三,而賦額乃半于蘇,則是江南之賦稅,莫重于蘇、松。”[4]135吳地所征錢糧上繳朝廷靠的是水路漕運。洪武年間,定都南京,故而運糧路近,耗損亦少。永樂中,遷都北平,漕運轉輸的難度數倍于往昔。為了祈求路途平安,與航運相關的神靈層出不窮,甚至原本并沒有相關功能的神靈,也延伸出了為漕運經商船只保駕護航的功能。根據正德《姑蘇志》記載,當時蘇州一府規模較大、記載確鑿的水神類祠廟多達30處,每縣皆有分布,祭祀白龍神的靈濟廟更是列入祀典,每年由官府春秋致祭。其中比較值得關注的是常熟的海神李主祠,弘治《常熟縣志》中記載:“元泰定間道士鄧道樞立李神祠于西廡,以為護法。”[5]766顯然在此時海神李主信仰并不受重視,而是作為致道觀的護法存在,沒有專祠也沒有固定司職。不過當其被賦予了保護湖海航運的職能之后,即使仍位于致道觀中,但信眾日增,香火日盛,到了清末,致道觀更是有了俗稱——李王宮,可見百姓心中水神的地位非同尋常。   第三,蘇州風俗與民間信仰。吳地民風尚奢,明代杭州人張瀚在《松窗夢語》中載道:“至于民間風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過于三吳。”[6]79平日里最能集中體現奢侈之風的是一年中層出不窮的賽神會活動,浙人張岱偶往蘇州一行,便目睹了一場狂歡盛會。“天啟壬戌六月二十四日,偶至蘇州,見士女傾城而出,畢集于葑門外荷花宕。樓船畫舫至魚?小艇,雇覓一空。”[7]14根據隆慶《長洲縣志》記載,六月二十四日乃是祀二郎神之日。“清源妙道真君行祠,在晏公廟內。國朝所創,神姓趙名昱,灌州人也。……邑中患瘍者禱之輒應。相傳六月二十四日為神生辰,傾城男女奔赴以祈靈貺云。”[8]101顯然,在吳地風氣的演變中原本的神?信仰活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第四,地方士紳與民間信仰。明代蘇州教育發達,人才輩出,根據吳建華教授《明清蘇州、徽州進士的文化素質與文化互動》一文,明清蘇州進士共有1779名,其中明代1016名,高踞全國之冠。[9]13-24因為“子不語怪力亂神”,所以,士子儒生往往對民間神靈巫覡之流持否定態度,但總體上講,蘇州士紳中純粹的無神論者是極為少見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于民間信仰抱著包容甚或倡導的態度。歸有光在為其友嘉定人唐欽堯所撰墓志銘中記載了這樣一段故事:“(唐欽堯)母方構危疾,禱于縣之神以求代,疾良愈,每至歲旦,必焚香拜廟以答神。”[10]705此中并未記載唐氏如何尋醫問藥,而是記其如何求神如何還愿,可見普通知識分子對于鬼神之說多有篤信。對于先賢祠堂,地方士紳的態度則更加重視,“鄉(昆山)先生歿而祭于其社……即其遺墓所在而祠之。……祭不可以無田,于是復割田為祭祀。”[11]410   第五,官府導向與民間信仰。有明一代為官蘇州者數不勝數,而政績平庸或魚肉百姓的貪墨之徒為數甚伙。不少人利用民間信仰與巫覡神棍互為表里,蒙騙、敲詐百姓,將迎神賽會作為聚斂財富的手段,對吳地淫祠濫祀泛濫,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而對蘇州有惠政、受百姓景仰的地方官員也大有人在,他們大多在三個方面成績較為突出,一是治水,二則減賦,三即正民風。為正民風,弘治、嘉靖年間先后出任常熟、昆山縣令的楊子器在任職期間“表彰先賢祠墓,撤毀淫祠百區,悉取土木像投諸水火,禁絕僧道巫祝游民及四月十五日山神會,尚鬼之俗為之一變。”[12]406相較楊子器,蘇州名留青史的賢守令況鐘又是另一種態度。“況公之守吳也,首建泰伯廟,續建縣學、社稷壇、五賢祠、韋蘇州祠、范文正公祠,泊及廣、惠諸廟……所謂五顯之祀,廟食于吳者久矣。公固愛民如子者,聞神能蔭庇吳民,爰就故宋貌,葺而新之,以進諸山川社稷之祀也,亦固其所。”[13]16無論是打擊也好,扶持利用也罷,作為封建官員都是為了使蘇地民風轉澆為淳,斂華為實,教化民眾,維護封建綱常,鞏固統治秩序。   二   民間信仰作為社會生態的一部分,與社會風氣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雖然有眾多儒生士子言辭激烈地抨擊它,但它不僅能在明代長期存在,而且還能延續發展至今,足以說明其在民間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概而言之,其對社會風氣的積極影響有以下幾點:#p#分頁標題#e#   第一,有利于規范民眾行為準則、樹立公共價值觀。無論何種信仰,其神靈大都要求人們懲惡向善、孝順父母、友愛兄弟、戒葷茹素等等,只有這樣做才會有所謂的“神跡”降臨。同時官府利用各種在百姓傳說中頗著靈異的神靈作為宣傳教育工具,為臣民樹立共同的價值體系和行為標準,以圖使社會不要脫離儒家傳統的價值觀念。其中,民間信仰因為在現世可以立刻獲得回報,比傳統宗教具有更大的現實功利性,使人們對于遵守神靈所規定的“準則”有更大的積極性。同時,其所傳達出的社會規范有一定神圣性,使人們認為不僅應當而且必須遵守,否則就會受到神靈的懲罰,從而產生一定的自律作用。正德年間瘟疫橫行,葑門顧家幾乎全家染疾,為了度過難關,顧家向神靈祈禱,并且許愿以合家終生茹素為代價,希望神靈保佑一家健康,后來果然如愿,但是度過難關的顧氏似乎并沒有將許愿一事太放在心上,終于有一次“于肆中買魚三尾,酒一壺,飲啖畢,附舟而歸,不以語家人也。是日感疾,不食頃而終。家人見三小??蟄其背,及殮,又見三魚躍入棺中,索之則不復有矣。問之同城者,乃知鎮前所食正此物也,神蓋以示警云。”[14]35顧某死因不能明確,但定與神戒無關,然傳聞如此則是給所有信仰者上了生動的一課,誠信、守諾乃為人準則,神?面前更是如此。這些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的故事在民間流傳,神靈的面目也變得不怒自威,百姓有意無意便會用這樣的故事告誡自己去惡向善。同時朝廷官員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引導百姓樹立、遵守官府倡導的價值觀,往往通過建立祠廟,樹立榜樣來管理民眾。于是大量名將、良臣、鄉賢、清官等祠廟在境內林立,據正德《姑蘇志》記載,正德年間蘇州境內的先賢祠廟多達百余處。雖然這種管理手段并不具有強制性,但在好巫覡信鬼神的吳地,這種精神引導也有不容小覷的作用。   第二,有利于慰藉民眾不安心靈、保持社會穩定。社會成員的心理穩定與平衡是社會能夠正常運行的先決條件之一,但封建制度下的社會又充滿了不穩定和危機,此時,各類神?就成了人們的心靈寄托和精神慰籍;同時,民間信仰也可以消除人們的怨懟與怒氣,從精神上補償在現實中遭遇的不公平。“里人鄭灝……失去一銀杯,重數兩。其家織帛工及挽絲傭各數十人,欲自明其非盜也,相率列名書狀為誓,投之城隍神祠。”[14]43鄭家織工的行為顯然是認為雇主鄭灝會將銀杯丟失一事怪罪在他們身上,雖然對這種狀況極為不滿但卻無法自示清白,于是只能求于城隍。無論后事如何,此刻的織工們因為已經上稟城隍而更加坦然,也略微卸下了心中的焦慮與憤懣。在這里,明察秋毫的城隍司職監察,不僅安撫了人們的心情,更避免了一場爭端。城隍之外的其他神靈也多少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   第三,有利于地方工商業的發展。明代中后期,“蘇制”逐漸遠銷各地,成為了品味與身份的象征。吳俗尚奢是明代許多人的共識,他們談及蘇州的話題時,常圍繞在蘇州的華服美袍、精致器具上,類似記載屢見不鮮。張瀚在《松窗夢語》中如是載道:“至于民間風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過于三吳。自昔吳俗習奢華、樂奇異,人情皆觀赴焉。吳制服而華,以為非是弗文也;吳制器而美,以為非是弗珍也。四方重吳服,而吳益工于服;四方貴吳器,而吳益工于器。是吳俗之侈者愈多,而四方之觀赴于吳者,又安能挽而之儉也。”[6]79這種現象的背后,民間信仰起了不小的推動作用,最主要的便是蘇州令人眼花繚亂的各種社、會活動,如松花會、猛將會、關王會、觀音會等,但影響最大的當數“五方圣賢會”。該會由祭祀五通神而來,每年歲終而祀,牢醴特豐,在蘇州幾乎家家爭祀。“比年創為五方賢圣會,無慮二十余處,長洲則東倉、婁門、葑門、虎丘、陸墓、滸墅。王稚登《吳社編》曰:會首以主其事,次之助會、接會、打會、妝會、走會諸條,其舍會謂:稚齒孩提,弱齡髫齔,令佩刀躍馬,執?持?,至遣閨秀以耀市觀,惜哉!其觀會曰:家窺則朱門錦席,水覽則白舫青簾。緒論所謂‘翠鈿遺陌,游女盛于桑春;丹制塞途,窺夫多于燈夜’者也。曰色目、曰雜劇、曰神鬼、曰人物、曰技術、曰纏結、曰樂部、曰珍異、曰火器、曰祭品、曰散妝,凡十有一則不明艷柔曼、奇巧怪異、眩視駭聽、蕩心褫魄。”[8]14從此盛況中可以想象在準備這場盛會時共要集中多少人力物力,雖然揮霍無度,但在籌備、舉行之時相關的各行各業也因此有了“大發一筆橫財”的機會,無論是寺院、戲館還是青樓、游船,無論是輿夫、舟子還是腳夫戲子,都能以此為食,各種令人應接不暇的賽會正是以這種方式促進了商品的交換流通,給商業的發展帶了一股助推力。這樣的活動,使手工業也頗受其惠。賽會日益奢侈壯觀的要求促使相關的手工業擴大規模提高產品質量,求新求變。且看正德《姑蘇志》中記載上元燈節蘇州城展示燈市的精巧與華美:“上元作燈市,采松竹葉結棚子于通衢下,綴華燈。燈有楮練、羅帛、琉璃、魚?、麥絲、竹縷諸品,皆彩繪刻飾人物故事或為花果蟲魚動植之像。其懸剪紙人馬于旁,以火運之曰走馬燈,藏謎者曰彈壁燈。……行游五日而罷,十三日試燈,十八日收燈。”[2]895為了這場盛會,所有制燈業的能工巧匠可謂花盡心思,燈飾造型之華美、機關之精巧,令人嘆為觀止。不僅制燈業,其他行業也為了在賽會活動中掘金費盡心思,產品精益求精,質量大幅提高,技術也得到了發展。社會的進步離不開經濟的繁榮,推動商業與手工業的發展也成為民間信仰對社會的一大貢獻。   第四,促進文化繁榮。傳統制度化宗教留下許多經典,并且在歷史長河中形成了獨有的文化,在極大程度上影響著社會,這才有了現在常說的“道教文化”、“佛教文化”等等。民間信仰的力量雖然薄弱的多,但亦不可忽視。首先某些祠堂廟宇很可能成為一地的文化景觀。例如位于蘇州穹窿山的漢會稽太守廟,“在吳縣木瀆北穹窿山南,祀漢朱買臣也,世傳買臣負薪往來木瀆,嘗藏書于此,故傳此為藏書廟,今肖像衣冠猶存漢制。”[2]535時至今日,朱買臣祠堂與朱買臣讀書臺已經成為穹窿山的著名景點之一,往來游人絡繹不絕。當時的許多學校,無論鄉學、社學或義塾多建于祠堂廟宇之中。“南社學在阜民門外東偏,舊為懷德生祠,嘉靖二年(1523)令王繼禮改為社學。”[15]433“范文正公祠堂在縣治書院后之西隅東向。”[15]340可見許多祠廟也可承擔當地的文化建設、人才培養的功能。#p#分頁標題#e#   最后不能忽視的便是眾多祠廟,多建于山清水秀風景如畫之處,如祀范仲淹先人之忠烈廟便建于天平山白云寺,其址至今猶存。游覽名山大川歷來便是文人墨客的雅興,路過先賢祠堂揮毫潑墨作記賦詩自是題中應有之義,僅吳江縣三高祠便有包括范成大、蘇軾、高啟等十三人留下的題記、詩賦。[2]593這些作品或載入文集或鏤之磚石,無論以哪種形式保留下來,對當今而言都是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由此可以看出民間信仰以及圍繞信仰產生的一系列活動本身就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與教育、文學、藝術等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促進了多種文化的繁榮發展。   三   由于蘇州地區民間信仰既多且雜,其中不免良莠不齊,其消極作用亦不容忽視。民間信仰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民間信仰成為麻痹民眾的精神鴉片。馬克思曾經指出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鴉片”,這是指宗教使人們超脫出現實,生活在建造于意識中的幻想世界里,同時憑借這種幻想來自我安慰。佛道二教或言來世,或求飛升,而民間信仰所造就的精神避風港,更注重當下的實際訴求。當人們在現實中遇到邁不過去的坎時,往往從精神上尋求寄托,但這種精神寄托不過是用愚昧營造的肥皂泡,頃刻便會幻滅,對于現實生活弊遠大于利。“吳江之俗信鬼神,人病率不飲藥,惟巫言是聽。祀神禮巫之費殆不可勝計,富者倒困倉,貧者鬻田屋,弗惜也,故其巫日肥而民日瘠。”[17]801-802蘇州其他各縣與吳江大同小異,長而久之,甚至成了一方的風氣,有人患病唯知祈求巫祝。另外在重大的自然災害面前,人們往往只是祈龍王、禳旱魃、求蝗神,失去了抗爭的斗志。由此可見,過于依賴神靈而不去尋找切實的方法克服困難以改變命運的做法無比愚昧,對現實生活有害無利。   第二,祭祀活動耗費驚人。明代蘇州地區壇廟祠堂遍布全境,終年累日香煙繚繞。如此眾多的廟宇、信眾、巫覡之流,耗費了巨額社會財富。首先,廟貌巍峨,耗材驚人。“吳俗敬鬼神而尚巫覡,故廟宇無不淤煥。”[18]135曾有記載某廟宇的建造狀況:“為工三萬余,為木石甓?之費直金萬余,高三十七丈,延袤二十八丈八尺,雖九級之尊母改觀而壯麗奢鉅儼然若攬化,人之祛而造天中矣。如金又能賈其余力化造,能仁丈六,金像及圓通妙相慈氏應身種種悉備。”[19]807一廟之費已如此,成千上萬的廟宇何以為計?其次,祭祀奢華,鋪張奢靡。民間祠廟除日常法事活動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外,每逢祭日更是揮金如土。“萬歷戊午周神賽會,前扮二十四孝臺閣,備極富麗,如舜耕歷山,珍珠作笠,翠葉為蓑之類,后扮十八國臨潼斗寶,各國一君,文武二臣俱馬隊,又臺閣四座,中列文王鼎、高珊瑚、大奇楠、韓四郎、金劉海及諸古董,寶光陸離,令人目眩,通邑若狂,自是以后罕能及矣。”[20]58積年累月,靡費之巨,不勝計算。再次,巫醫游棍,聚斂行騙。地方游棍、市井無賴常常借承辦賽會之名,中飽私囊。“又有游手好閑之徒,或假神道生辰,或稱祈安保歲,賽會慶祝,……為首科斂乾沒。”[21]576遇到這樣的情況,貪官污吏不僅不打擊,反而助紂為虐,“署中衙役爭為會首,糾眾醵錢,假公濟私,募緣不足則勒派之,杜撰神誕,又造夫人誕,演劇排宴,以暢其醉飽。”[18]135無賴與官府狼狽為奸,百姓深受其害,奸徒大發橫財,世道昏黑,不見天日。最后,占用田地、影響生產。蘇州祠廟寺院何止千萬,這些祠廟要占用大量土地,建造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日常運作更是耗費驚人。除了不動產之外,祠廟尚有香火收入、日常法事活動收入及地方商戶信徒捐納等收入。數目如此龐大的祠廟,究竟占用了多少土地、耗費了多少民脂民膏,實在是難以統計。除此之外,每逢祭祀之日,邑人皆興奮若狂,往往“轟動遠近,南婦聚往觀,舉國若狂,廢時失業,田疇菜麥蹂躪無遺。”[21]576這種對經濟的破壞,對社會財富的浪費必然是一筆巨大的無法算清的數字。   第三,廟會活動成為誘發犯罪的淵藪。明代蘇州地區的民間信仰祭祀活動都比較盛大,有時管理不當會影響地方正常秩序。市井無賴、地痞流氓往往利用廟會從事犯罪活動,平日里橫行鄉里的“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等更是趁亂打架斗毆、盜竊搶劫、坑蒙拐騙、聚眾賭博,敗壞社會風氣,“他如擁擠踐踏、爭路打降,翦綹偷竊、結仇?怨,命盜之案,每釀于此。”[21]148賽神會人潮涌動,這種混亂成為了犯罪活動滋生的溫床。不僅如此,神職人員往往伙同官宦勾結地方惡勢力,借神靈之名,行聚斂之實?!段鞔寮酚小逗椊棥芬晃模此茖懙氖呛魉?,但在文前有一序,點明此乃托物隱喻之文,是在控訴“中使與妖人相為表里,毒流海內。”[17]703-704此中妖人即民間巫祝,與宦官狼狽為奸,肆無忌憚搜刮民間珍寶,或坑蒙拐騙,或巧取豪奪,壓榨百姓膏血,百姓對其恨之入骨。   綜上所述,明代蘇州社會風氣或澆或淳、或正或邪,變化之中民間信仰的影響不容忽視。執政者如采用適當的政策措施,借助民間信仰的的影響,發揮其積極作用,則不僅能夠安撫民心、維護社會穩定,同時也能夠對社會風氣起到有效的引導作用,凈化社會生態,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反之,如果對民間信仰及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弊病或不聞不問,或推波助瀾,甚至參與其中為虎作倀,那么民間信仰無疑會逐漸惡化成社會的一顆毒瘤,成為社會穩定發展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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