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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范文1
關鍵字:建設工程監理 ;存在的問題; 措施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n our country is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has many problems, includ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and the actual operation process.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and ways to strengthen supervision work.
Keywords :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measures
中途分類號:A32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碼:
1.建設工程監理簡介
建設工程監理即指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其特性主要表現為監理的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和公正性。
2.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
2.1對監理工作定位存有錯誤的認識
建設工程監理也叫工程建設監理,屬于國際上業主項目管理的范疇。我國目前應用最多的是施工階段監理。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是受項目法人委托進行的;監理的主要依據是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相關合同及文件,部分業主認為監理單位是自己花錢委托的,監理單位是附屬于業主而存在的,監理單位就應該跟業主團結一致,而不是按照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監理規則去行使自己的監理職責。這造成了,監理工作的不公正,不客觀,不公平,給施工質量埋下了很多的隱患。
2.2 監理企業的問題
在監理企業體制上,我國的監理企業也存在很多問題。監理企業依托關系,掛靠業主,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往往不能以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去行使真正的應該行使的權利和應盡的監理義務。監理人員靠監理證書吃飯,而不去實地考察施工單位的問題,不認真記錄真實的數據。技術文件不齊全,不結合實際的項目和施工去實行監理的責任,這也造成了很多業主和監理單位的內部消化,造成監理局面混亂。質量問題沒人負責。
2.3 監理收費不合理
由于很多企業還沒有對監理形成一個正確的認識,所以認為監理收費是一個累贅,是白白的支出。所以不愿意在監理上花錢。將監理費用壓制到很小。由于整個行業的惡性競爭,造成監理工作處于很被動的地位,另外,監理企業本身的競爭,也造成其同行的價格競爭,致使監理費用水平普遍偏低。目前,國家相關部門,并沒有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理費用標準,更加導致了收費不合理。
2.4 監理人員素質普遍較低
在我國,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往往是靠著一個證書就可以領工資。而其多數并沒有從事過相關實踐工作。由于大環境的限制,在通過證書考試后,就算從事了監理的工作,還是沒有辦法獲得相關的項目經驗。造成眼高手低,監理人員反而不知道監理內容的狀況。監理工作人員,往往缺乏責任感,另一方面,那些經常接觸項目,經常從事相關項目工作的人,可能又沒有通過考試,沒有獲得監理資質。這造成了實際經驗和考試內容的脫節。造成一線監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普遍偏低的現象。
3.對于我國建設工程監理中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3.1加強監理單位市場準入機制的管理
要從根本上解決建設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國家要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建立合理的法規,嚴格控制監理企業的市場進入。設立每個企業的監理資源庫,將其監理過的企業按照施工質量的評定,和事故的大小和等級,為監理企業設置嚴格的考評。限制一些小的不負責任的監理企業擾亂監理市場的秩序。對有違規記錄的監理企業,視情節給予一定的處罰。不符合要求的監理企業,堅決不能讓其進入監理市場。
3.2加強監理企業的制度化和標準化管理
對于監理企業,規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來看非常需要。要建立健全企業的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加強管理水平和內部建設。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項目的具體內容和等級,要求監理單位盡到監理的義務。提供給監理單位旁站的工作范圍,真正跟監理工作結合起來,讓第三方監理機構介入,更好的完成工程建設,防止事故隱患,是利國利民,是對自己負責,對人民負責的好事情。同時,為監理單位的監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開展條件,要求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的監理人員提供監理記錄,按時履行監理義務。承擔監理責任。
3.3指導監理服務收費
相關部門指導監理服務收費,可以促進監理企業的良性競爭,同時扶持一些初期的,實力較小的監理公司良性發展,引導監理行業的積極發展。我國的監理現階段收費不合理,收費較低,很大一部分制約了行業的發展。為了促進監理質量的提升,和監理服務的落到實處。根據工程等級,制定相應的監理費用標準很是必須。制定監理服務的收費最低標準,有助于促進監理業自行整頓,促進監理業發揮其本來應有的功用。更深層的提高我國建設工程的質量,為民造福,影響深遠。
3.4要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和考核辦法
監理人員是服務于監理一線的工作人員。為了更好的提高監理事業的可靠性,必須對監理人員的選擇和從業要求制定合理的標準。監理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項目經驗,有和不同部門的各個工作人員溝通協調的能力,有敏銳的觀察力和洞察力,更要有強烈的責任感。所以在取得監理資質之前,不僅要考核監理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的把握,更要看重其實際的工作能力。在通過考試,實際上崗前,還應接受專業的監理知識的培訓。監理人員的待遇也要有相應的標準出臺。有重大失職的要給予處罰,這樣才可以增加監理人員的責任心,真正對監理工作負起責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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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范文2
【關鍵詞】水利工程;重要性;質量;監理
1.水利工程監理工作重要性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一項高智能的技術服務活動,搞好工程監理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對當事人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是監理工作的重要環節,這就要求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必須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同文件和行業標準,掌握有關專業知識和監理知識,做好每項監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搞好合同、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工作。對建設項目工程監理的工作而言,監理人員其工作重點是協助業主管理好、控制好工程建設,協調對外和對內工作,要使業主放心地把工程交給總監來管理,這就要求總監具備良好的領導藝術、建設監理管理才能、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工程實踐,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保證建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止建設行為的隨意性、盲目性,促使建設進度、造價、質量按計劃合同實現,確保建設行為的合法性、科學性、合理性、經濟性。通過實行工程建設監理,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節約投資、縮短工期創造了條件。
2.施工質量控制
工程施工階段是工程設計意圖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實體的階段,也是最終形成工程產品質量的重要階段,因此,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不僅是施工監理重要的工作內容,也是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重點。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就是按合同賦予的權利,圍繞影響施工質量的各種因素對工程項目的施工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
2.1建立健全監理質量管理體系
監理方一旦進入工程質量監理,首先要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中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隱患。針對工程特點和合同中簽訂的質量等級、建設方的要求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等情況,確定監理方的監控目標和標準,確定監控的內容和各自的職責、權利,制訂出監控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施工質量監理工作正規化。
2.2督促檢查承建單位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
監理站督促各承建單位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督促成立質量和安全檢查機構,配齊專職檢查人員,制訂質量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督促承建單位建立試驗室和測量隊,并配備相關檢測設備。工程開工以后,監理站要會同質監站、指揮部、設代組多次對承建單位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改進。
2.3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監理部應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確保能保證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時予以簽認;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承包單位提供的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對施工過程中擬使用的機器、計量器具等應要求承包單位上報有關檢測部門的鑒定證明,并注意其有效期限。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報審表要附質量證明資料、進場質量檢驗記錄審核簽認,并對進場的實物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對未經項目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項目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并簽發監理通知單,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將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在設計交底前,項目監理部應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會議,并對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記錄)進行簽認。項目監理部依據監理規劃、設計文件、規范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并由總監審批后實施。總監應及時組織各監理人員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并根據情況提出整改意見,由承包單位負責整改,最后由總監審定。
2.4對原材料和中間產品質量進行檢測
監理站檢測試驗監理組,在業主的支持下,建立工地試驗室,承擔對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質量檢測工作。業主和監理站單獨組建試驗室進行抽樣檢測對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起著重要的作用。試驗室制訂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和儀器設備及計量管理制度,明確試驗工作的內容、程序和要求,并進行大量的監理抽樣檢測工作,包括鋼筋、水泥、砂石骨料的材料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抗滲標號的檢測,錨桿的拉拔檢測,鋼筋焊接工藝性能檢測等。通過這些檢測,保證工程建設所使用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質量符合規范要求。對于混凝土拌合性能、砂石骨料、混凝土強度、鋼筋焊接接頭等檢測中少量不合要求的,及時通報施工單位或召開質量分析會,查找原因,落實措施予以解決。采取上述措施后,對促進和保證施工質量起到積極的作用。
3.工程監理分析
3.1認真核查施工設計和施工圖紙
監理方在收到施工圖紙后,應及時認真核查工程設計和施工圖紙,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蓋章。對有疑問的地方,應及時與設計單位溝通;對確有錯誤的,建議業主和設計單位及時報批設計變更。
3.2積極扶持培養水土保持工程企業
要通過宣傳和政策鼓勵,組織人員培訓,使有條件的自然人發展為企業,使沒有資質的企業具有施工資質,以營造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的市場氛圍,順利推行招投標制。主要應從施工企業資質、施工人員資質和數量、施工機械等方面嚴把審查關,選擇優秀正規的施工企業施工,以保證施工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從而保證工程質量。
3.3用制度保證監理人員的權利
監理工程師是工程建設現場的唯一管理者,業主的意見和決策均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實施。因此要在有關規定中把監理工程師的權利作為強制性條文,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從制度上規范業主的行為,如技術上的審定權、工程質量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
3.4適當提高監理取費,倡導監理服務優質優價
優質必須要有優價,這是市場法則。只有適當提高監理取費,才有利于吸引高素質的人才和監理單位的自我發展,才有利于提高監理水平。針對工程建設的特點,監理公司要派出高水平的監理人員,并且保證監理人員的數量,從而保證水保工程的質量。
3.5完善相關制度
保證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的落實,建議完善初設批復程序,要求政府先在省財政部門儲備可研要求的配套資金后,省發改委和省水利廳再下發初設審批書。同時應加大工程資金使用的檢查和審計力度,確保工程建設資金真正到位。
3.6建設一支高素質、穩定的監理隊伍
對于有監理工程師資格的監理人員,要定期組織培訓,拓寬知識面,提高從業基本技能。對于工程相關專業人員,單位要創造條件使他們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以充實監理隊伍,從而組建一支相對穩定高素質的監理隊伍。
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范文3
關鍵詞:水利工程;監理;規范;素質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工程建設監理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項目批準文件、監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投資、工程質量和建設工期進行控制的監督管理。目前,國內水利建設的管理制度主要是項目法人制和監理制度,由于國內的體制和建設主體原因,監理制度多僅限于質量管理和控制。如何擴展監理實施過程中的全過程項目范圍,發展水利監理能夠進行綜合項目管理,是需要我們進行研究的對象。
二、水利工程監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監理市場不規范
隨著國家對水利投資的不斷增大,水利行業對監理人員的需求成倍增加,一些監理公司也在迅速擴張,同時也暴露出部分突出問題。盡管我國發改委、建設部為了規范市場出臺了《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但是實際的工程項目管理中很多業主與設計單位并沒有執行,主要表現以下兩方面:一是業主單位在一些工程監理招標過程中將招標重點放在了工程主體施工招標方面,對監理招標沒有成熟的招標辦法,只關心監理單位的投標報價,而對承擔監理工作的人員素質、監理能力及經驗重視不夠。二是部分業主單位對監理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工程建設主要由施工單位來完成,監理單位只是為了滿足程序上的要求,并不能完全為建設帶來高效控制管理,從而產生“讓誰監理都一樣”的錯誤理念。
2.監理人員配置不合理
監理公司為承攬某一工程監理任務,實現承諾的項目監理工程師實際上還正在承擔著另一個或者更多項目的監理工作,根本無法做到對每一項目建設按要求實施監理工作。所以監理公司在項目建設監理工作承接后,不是更換監理工程師,就是空掛虛名“偶爾”現身。此外,由于監理行業難得有高收入人群,這樣就使原本從事監理行業的優秀人才有了新的去處在單位中擔任行政領導去業主單位發展、繼續回設計部門工作去造價咨詢部門工作等等。由于優秀監理人才難以長期留住,會在國內監理業界中引發惡性循環有執業資格證書的大部分不再從事監理業,從事監理業的往往沒有執業資格證書,間接影響了監理服務質量。
3.監理過程不規范
盡管監理制在大中型水利項目中已推行了多年,但在業主、施工和監理三方面之間,還存在認識不到位、職權不清、程序不明等因素,仍影響和制約著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一是業主方認識問題,業主單位認為監理單位是經過自己委托的、替自己承擔責任的一個單位,一切都必須聽從自己的。目前監理工作流于形式管理,很多水利項目建設,并沒有設置監理的功能架構,工程單位認為聘請監理的目的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主義,更談不上讓監理在項目建設中發揮實際作用了。部門負責人在項目施工很久以后,甚至快完工了,才臨時聘請監理單位走形式,彌補監理資料的缺失工作,完成形式上的監理。此外,有些監理工程師對自己的職責認識不到位,失去了工作的獨立性。這種問題經常發生在工期延誤、費用變更等方面,常使監理人員處于被動角色。
三、水利工程監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南陽引丹灌區張溝水庫續建工程位于河南省鄧州市高集鄉李崗村與王莊村結合部的張溝,在南陽引丹灌區內,以丹江口水庫為水源引水充庫。南陽引丹灌區張溝水庫續建工程監理主要內容包括加固加高大壩,壩型為(粘土斜墻壩);拆除重建姜灣分干渠首進水閘,護砌姜灣分干引水渠2.0KM并局部加高;新建姜灣分干節制閘,拆除重建充庫閘和鄧彭公路橋,擴建充庫渠0.78KM,拆除重建泄洪輸水涵洞進水塔及交通橋,加固泄洪輸水涵洞洞身,拆除重建泄洪輸水出口樞紐,新修泄洪輸水涵洞下游泄洪渠2.113KM。本工程監理工程工作的難點:一是進度控制;二是原材料的質量控制;三是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四是投資控制。
1.進度控制
由于本工程涉及面積大,受工期、洪水、建筑物、地質、地形、交通等條件的限制,工期將受影響。在施工前,緊密聯系設計單位和業主單位,會同施工單位,認真對工程施工的內容、目的、方法、工藝進行研究和交底,慎重審批施工方案,充分論證施工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經濟性和可行性。開工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踏勘現場,優化各段設計,以減少土石方、棄料的來回運輸,做到挖填基本平衡,對現場地形地質有變化的要提前修改優化;采取網絡式計劃管理方法,加強關鍵工序的作業能力,如發現某一環節進度有遲緩,及時調整;組織有關單位疏通交叉作業的施工道路;以避免作業隊伍相互干擾。每個標段成立項目辦,協調各方關系,創造提前開工的條件,組織有關單位踏勘交通線路,加固路線、橋涵,使施工單位提前到位,大型設備能提前進場,使供電、供水及時到位
2.原材料的質量控制
原材料和構配件本身的質量及其質量控制工作,是工程質量好壞的先決條件。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單位按到場的材料和產品、構配件等相應提交上述要求的材料。無出廠證明或質量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不得使用。施工承包商填寫建筑材料報驗單,詳細說明材料來源、產地、材料規格、用途、試驗情況等,隨同材料出廠質量保證書和材料自檢試驗報告交工程師審核。
3.質量控制
質量安全方面,一是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精心審查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依據現場情況會同專家及時調整原來布局。通過審查圖紙與施工組織設計,對與現場有不符情況及時提請相關單位糾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二是組織各單位采用國際上先進的檢測技術,引進先進的檢測設備,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三是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公司、項目部、施工班組的三級管理體系。實行持證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必須常駐現場。各級管理體系人員在相應工種(工序)開工前半日必須到位,并進行相應的技術交底。要求施工單位在組織機構中建立相應的崗位職責,并采取相應的組織管理和技術管理措施,對施工管理體系實行動態管理。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到位、工作屢出差錯的施工管理人員,經業主同意,監理有權要求撤換。
4.投資控制
施工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通過現場工程線路的勘察設計以減少土石方挖填運輸,控制投資。施工中,嚴格控制施工工序、工藝,使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嚴格控制施工程序,控制原材料質量等關鍵質量指標,加強、加密質量抽檢和平行檢測頻次,嚴密監控施工各工序的質量。核算工程價款時,做好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認真協助業主單位收集整理驗收資料,做到資料準確、及時整編,及時進行各階段的驗收,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核實已完工程,合理核算工程價款。對將要出現索賠事件,要求各有關單位及時預測,及時處理,以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結束語
監理工作對于水利工程建設處于相當重要的位置,要依據國家有關水利工程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規范、 標準以及工程建 設文件,對工 程建設實施管理 以及組織協調工作,進行工程質量 控制、進度控制 、投資控制、 合同管理、信息 管理和協調及安全生產管理,使工程建設按施工合同目標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張悅政. 水利工程監理中的問題與解決對策[J]. 北京水務,2011,01:44-46.
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范文4
關鍵詞:水利;工程;安全;監理
由于水利工程牽涉到隧洞開挖、石方爆破,水上、水下和高空作業,比較危險,涉及工種多,并且涉及到在水下作業,地質、地形和水文等都影響著施工,導致工程易發生泥石流、潰壩、高邊坡失穩的現象,所以這就大大增加復雜了施工環節,增大了施工難度。而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做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就成了一個重要的課題。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特點及存在問題
(一)易發安全事故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常會進行隧洞開挖、石方爆破,并且水上、水下和高空作業多。施工人員生活在臨時建筑物,抵御自然侵害差,易發生安全事故,自然的環境條件下的施工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山洪,暴雨,泥石流,山體滑坡,巖崩等自然災害。
因此,必須高度重視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從而保證水利工程的安全性。
(二)水利工程分項工程涉及工種多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每個工作類型之間有著緊密的聯系,往往在安全事故發生后,引起連鎖反應。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這樣一個點多面廣、施工難度高、大量的外部環境干擾,因此,必須反復比較論證,優化工作程序,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同時進行動態控制,不斷調整施工組織設計,確保施工質量。
(三)危害程度大
水利工程一般都位于江、河上,加上地質、地形和水文等對施工有著較大的影響,工程易發生潰壩、高邊坡失穩的現象。影響工程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有:圍堰截流、施工導流、排水和基坑等。要解決好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安全問題,安排好計劃,組織好施工安排,并且要重視其它因素的影響。
上述特點導致了目前水利工程在安全施工監理工作中常出現以下問題:
施工難度高、工期長、信息傳遞不通暢;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并沒有提出監理要對施工安全行為進行全面的監控和監督,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沒有明確地對監理的工作內容進行約束;
許多水利施工單位由于制度上的缺陷,仍然沒有將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外出的農民工仍然是施工現場的主體,沒有重視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二、安全監理的意義
水利工程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工程,對于一個國家來說相當重要。水利工程規模普遍較大,施工單位較多,現場工地分散,交通聯系不暢。其施工地點較偏遠,周邊環境較惡劣,地形復雜多變。
同時,施工單位內部存在安全管理相對松弛,不斷增長的施工人員的人數和工種,傳統的安全管理模式難以適應新形勢,導致施工過程中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不間斷地發生施工安全事故。所以,水利施工工程中的監理工作一方面可確保工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另一方面還可為業主提供更多的安全監督服務,意義重大。
三、水利工程安全監理對策
(一)強化監理人員的責任意識,落實安全監督管理機制
安全生產管理實際上是一件復雜繁瑣而又艱辛的工作,需要我們經歷相當一段時間的積累和沉淀,結合具體的水利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整的知識體系方案,無論是專業性還是可操作性方面都應該做到無懈可擊。
水利工程責任需要法律的約束,以合同為約束標志。為了達到監理工作的標準,對于監理方,要對自身所聘請的人員充分進行選擇和培訓,項目監理部要組織相關的監理工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專業素養的提升學習。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其他地方性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等文件。只有工作人員及時參與到安全生產管理培訓課程之后,擁有資質憑證才予以上崗,確保每位成員的業務能夠過關,并獲得可上崗證書,進而熟悉業務,進入崗位,推動社會發展,監理組是監理單位派出的,具有充分履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能夠完全行駛這項權利的機構,會直接派出責任人,總監理工程師是項目監理組安全監理第一責任人。項目監理需要明確安全責任,從自己到他人,再到周圍環境,都要有保護意識,注意預防和治理結合的安全方法,將安全作為主要的工作來對待,從人到物始終注意防微杜漸。
(二)明確各施工階段安全監理重心,有效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施工中的投標、工程準備、施工過程、完成工作等各個階段都有其特征,要針對其特征進行重點監理:投標階段要弄清楚人員在資質,幫助完成施工方和建筑方的協議,其中包括一級承包和二級承包;準備階段要參照法律法規的指示,以及某些建筑的特殊需要,規定監理者所具備的相關責任,按程序和步驟完成監理工作,對承包方的每一個內容進行責任制是否達標的核查,是否具備安全準備,技術行為是否有隱患,工程材料,設備等是否具備相關證書和書面情況是否與實際符合,設備是否處于安全情況;施工階段,要注意工作順序是否符合需要,監理人員是否各司其職,有相對應的責任工作,主觀單位要依據工程到達的階段,按工作內容和工作狀態進行核查和指導;完工階段,要促進施工方開展安全保衛工作,杜絕設施的不當使用帶來的不安全后果。
(三)應用危險控制技術確保施工安全
將隱患降到最低是監理工作的目標,應用危險控制技術有助于提高判斷、分析和評價危險的能力,可以從微觀和宏觀兩方面來說這個問題,宏觀控制將大系統當做項目目標,仔細分析其中的不利因素,并加以防范。采用的技術手段有:法制手段(政策、法令、規章)、經濟手段(獎、罰、懲)和教育手段(入場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安全監理則以法律和教育手段為主。
微觀控制技術以具體的危險源為控制對象,以系統工程為原理,對危險進行控制。所利用的方法分成技術辦法以及管理辦法兩方面,而監理則主要討論的是管理辦法,增強相關的安全檢測手段,利用技術加強審核的效率和質量??偟膩碚f,要綜合考慮宏觀和微觀方面,雖說二者的表象不同,但都要認真控制。
通過控制危險的各種手段,從預測檢查,到預防--控制--解決,最終安全隱患消失或降到最小,安全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為正常的施工打定基礎。
(四)做好整個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理
安全監理的設置要實現對項目的審核,確保安全,對于現場人員工作不能馬上確定的不安全因素立刻糾正調整,必要時停工整頓,以工程的安全完成為目標:
1.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應具有全面負責的能力,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責。實行總分包的總包單位,要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完成安全指標下達,明確安全內容和安全方法,嚴格監督工作的開展,監理應當明確施工方的工作能力,對于工程體系的完整程度進行摸底,有無相關制度的約束,保證體系是否完整,并形成系統,能否對當中的責任問題進行充分落實,安全體系能否穩定而安穩地開展,施工單位必須嚴肅自己的行為,根據規章制度的約束開展工作,不可任意妄為。
2.施工單位定期開展遵章守紀安全教育
項目工作必須嚴格根據教育目標完成工作,鼓勵施工人員一定進行實際安全規范的學習和考試,并將其作為重要標準納入人員監管工作內部,要確保過程嚴肅,嚴謹認真,做好工人工作前的安全意識的強調和安全設施的配給,鼓勵施工者在開展每一種工作之前,完成各種形式的技術交代,落實到個人簽字,依據工程需要,對于常出意外的地段以及時間,要通過專題講座的形式引起工作人員的注意,推動各種形式的安全工作的開展。
3.督促施工方狠抓安全檢查,整改安全隱患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人員;加強施工現場外腳手架、臨邊、安全網架設、施工用電的動態巡視檢查。對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塔吊、機具應要求施工單位在安裝后組織驗收,嚴格辦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續,防止防護措施不足及帶病運轉使用。
4.監督施工單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對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開關、標準配電箱、腳手架連接件等要進行材料報審工作,確保采購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施工單位按規定在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和檢測,嚴禁使用劣質、失效或國家明令淘汰產品,以保證防護用品的安全使用。
(五)投入足夠的資金費用
足夠的經費投入是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的有力保障。一般來說,施工單位的安全經費在工程動工之前,就已經算入到工程建設經費當中。在此情況下,施工單位作為承包方,理應無條件執行。而作為施工過程中負責安全管理的監理機構,就要負責監督審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嚴禁使用過期、劣質和國家已經明令淘汰的產品。給施工人員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比如安全帽、手動滑鎖、安全帶等。同時保證這些產品的質量安全,嚴禁因貪圖價格便宜而購買劣質產品。我們應意識到充足的安全經費投入,是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展開,建筑工程安全及時完工的重要保證。因此核查施工單位經費的投入比例以及使用情況就變得更加重要,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應采取信息明朗化政策,公布企業的安全經費投入信息,以起到監督促進作用。同時對那些投入不足、經費缺乏的企業應加大處罰力度并登記企業信息。
總之,搞好水利工程的安全建設相當重要。在這個過程中不僅需要施工單位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也需要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監理的規章制度,更需要國家政策、法律的大力支持。
參考文獻:
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范文5
第一條為規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和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秩序,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工程質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政策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等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符合下列范圍并達到規模標準之一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進慶元縣招投標中心(以下簡稱招投標中心)招標:
(一)范圍: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建設項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及國家融資的建設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4、全部使用集體資金以及集體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項目。
(二)規模: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建設、水利建設、土地整理、農田基本建設、勘察設計、裝飾工程等各類建設工程項目;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建設工程監理項目;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建設工程中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項目。
(三)其他:
房建、市政、園林等工程均按本辦法執行。交通、水利等專業類工程屬縣級立項批準的項目按照本辦法執行;屬省級、市級立項批準的項目依照原行業法規、規章執行,但招標文件必須報慶元縣招投標監督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監督辦)初核,再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所有單位及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均應在招投標中心統一平臺進行招投標(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符合上述范圍,但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由業主采取邀請招標方式自行組織發包,但標底必須嚴格審核。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限制或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不得違規用提高資質等級、投標保證金、縮短公告時間和縮小信息宣傳面等不合理方式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發包的工程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七條監督辦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工作,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或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二)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的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招標投標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和場(招投標中心)內、場(招投標中心)外全方位監督;
(四)負責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評委專家庫專家資格的審查;
(五)受理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督促糾正招標投標管理活動中的違規行為或將此移送有關職能部門處理,調處招標投標管理活動中的有關爭議事項。
第八條各專業行政主管部門是實施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管理的主體,主要職責為:
(一)辦理招標投標雙方及中介機構市場準入等相關手續;
(二)負責對直接發包工程的審核;
(三)對招標投標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實行執法管理。
第九條招投標中心是依法受理建設工程交易項目、信息、組織招標投標活動的機構,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為招標人和投標人提供場所、信息和咨詢服務。不得直接參與評標定標。
第十條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招標人可向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縣重點建設工程應邀請縣人大、政協等部門參加。
第二章招標
第十一條工程招標由招標人在招投標中心指導下,組織實施,接受縣監督辦的監督。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施工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取得立項批準書、用地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具備招標所需的設計文件、圖紙及技術資料,有標底需核準的已報有關職能部門核準;
3、建設資金已按規定落實,能滿足合同規定的施工進度要求;
4、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勘察設計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勘察設計項目已經確定;
2、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落實;
3、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收集完成。
(三)監理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監理所需資金已落實。
(四)重要設備、材料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重要設備、材料技術參數指標已基本確定;
3、設備、材料所需資金已落實。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屬下列情形可以直接發包和邀請招標。
下列不宜招標發包的建設工程,通過各專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經監督辦審查備案,可以不通過招標方式直接發包:
(一)縣以上人民政府確認的搶險救災、防汛抗旱、以工代賑、保密、涉及國家安全的建設項目;
(二)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三)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項目經各專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監督辦審查備案后可采用邀請招標:
(一)項目有特殊要求;
(二)可供選擇具備資格的投標單位數量有限,實行公開招標不適宜或不可行;
(三)由縣以上人民政府確認的搶險救災、保密、涉及國家安全的建設項目適宜招標而又不宜公開招標的;
(四)其他不宜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向縣監督辦提出招標申請,填寫招標申請書,提交有關項目批準文件或證件,由縣監督辦對建設項目的合法性及建設工程招標條件進行審核;
(二)由招標人或委托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三)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四)投標人提交報名資料;
(五)向合格的投標人分發招標文件和有關資料;
(六)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對有關問題作介紹和說明;
(七)組建評標委員會(在中標人確定前保密);
(八)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十一)簽訂合同,將合同副本報監督辦備案;
(十二)按要求向監督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招標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承擔招標事宜。招標機構可以在其資格等級范圍內承擔下列招標事宜:(一)編制招標文件;(二)編制標底;(三)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四)草擬合同;(五)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招標人根據施工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的,監督辦應當責令招標人改正。招標文件的內容對招標投標雙方具有約束力。
招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邀請書;(二)投標人須知;(三)合同主要條款;(四)投標文件格式;(五)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六)技術條款;(七)設計圖紙;(八)評標標準和方法;(九)投標輔助材料。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標明。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認為確有必要進行澄清或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澄清或修改的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凡招標文件組成內容,均需并報監督辦核準備案,否則無效。
第十七條采用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應按規定在招投標中心、報刊或網絡等在縣監督辦指定媒介招標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招標公告應當至少載明下列內容:(一)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二)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三)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四)報名費、資料費、投標保證金的標準;(五)對投標人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的要求。招標人應對招標公告的真實性負責。招標公告在前應由監督辦進行審核。
第十八條招標人應當協助招投標中心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
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的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現不一致時以縣監督辦審查備案的招標文件正本為準。招標人應當保持書面招標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招標文件售出后,不予退還。在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后或者售出招標文件后不得擅自終止招標。
第十九條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
資格預審,是指在開標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資格后審,是指在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為降低社會成本和行政成本,一般采用資格后審。
第二十條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潛在投標人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三)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四)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者,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生產供應者的技術標準才能準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時,則應當在參照后面加上“或相當于”的字樣。
第二十二條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規定評標時除價格以外的所有評標因素,以及如何將這些因素量化或者據以進行評估。在評標過程中,不得改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
第二十三條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因特殊情況需縮短投標有效期,必須在出售招標文件后的5日內征求所有投標人的同意,并報經監督辦審查備案,否則不得提前開標。
第二十五條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向其介紹工程場地和相關環境的有關情況。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第二十六條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特點決定是否編制標底。
招標項目編制標底的,應當根據國家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計價方法和要求,以及批準的初步設計、投資概算,依據有關計價辦法,參照有關工程定額,結合市場供求狀況,綜合考慮投資、工期和質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確定。
標底由招標人自行編制或委托中介機構編制,并報主管部門備案。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采用邀請招標的,由招標人和招投標中心進行資格初審和確定投標人,接受監督辦監督。
采用公開招標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推薦確定投標人,凡是資格合格的潛在投標人都應被允許參加投標,取消入圍企業限數制。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密封,送達招投標中心簽收,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不得簽收。
第二十九條招標文件中應當明確規定投標保證金(最高不超過80萬元)和履約保證金(按中標合同價的10%控制)。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銀行匯票,并以招投標中心名義設立統一專戶,由代收銀行統一代收代退。
投標人應在招投標中心指定專戶按有關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未中標的投標保證金,在確定中標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人參加投標后,無正當理由撤回投標或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拒簽合同的,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作廢標處理。
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前,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可以折抵履約保證金。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工程竣工驗收后,履約保證金的退還與否,有招標人報請監督辦同意,并作出書面決定相關單位予以辦理。對違約處罰由監督辦決定,統一上交國庫。
第三十條投標人需要更正、補充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向招標人提交正式的更正、補充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更正、補充文件無效。
第三十一條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簽訂共同投標協議,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工程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的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聯合體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投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投標函、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商務和技術偏差表。
投標人需要將建設工程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的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注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內容和分包單位名稱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三條投標報價應是招標文件所確定要求報價范圍內的價格表現。包括施工設備、勞務、管理、材料、安裝、維護、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工程實施所包含的物價、安全、風險等一切直接和間接費用。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和自身的綜合實力,進行自主報價。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的,應同時提供單價分析表。
第四章開標評標定標
第三十四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招投標中心公開進行,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招投標中心根據招標人委托協助完成一些招投標事宜。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以及項目經理或總監等,應當按時參加開標會議,并按規定出示身份證件和證書。監督辦工作人員應參與監督。
招投標中心應當記錄開標過程,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五條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審后應按廢標處理:
(一)無單位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簽字或蓋章的;
(二)逾期送達的,或招標文件未密封的,或投標人未來參加開標會議的;
(三)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四)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五)投標人名稱或項目班子成員與資格初審時不一致的;
(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七)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評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招標機構以外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人確定前應當保密。
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由招標人從監督辦依法提供的專家庫中確定。確定評標專家,原則上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
第三十七條評標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投標人應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說明,其澄清或說明不得超過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三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系統的評審和比較,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界定為廢標:
(一)投標人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要求,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三)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未能在實質上作出響應的;
(四)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五)投標人的價格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低于標底合理幅度,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企業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進行競標;
(六)投標人的價格明顯高于社會平均價的要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未能作出響應。
(七)存在慶元縣《關于招投標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制度暫行辦法》規定不得承接建設施工任務之情形的。
第三十九條在下列情況下,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
(一)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足三個的;
(二)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
(三)所有投標均被作廢標處理或被否決的;
(四)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后,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評標委員會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
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屬于必須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報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其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可自行決定不再進行招標。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中標的,監督辦查實后應取消其中標資格:
(一)招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合法權益而獲取中標的;
(二)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的;
(三)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四)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五)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招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
(六)評標標準和方法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投標人的內容,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且影響評標結果的;
(七)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在評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為,切影響評標結果的。
第四十一條招標人應根據《慶元縣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慶元縣建設工程設計招標評標辦法》、《慶元縣建設工程監理招標評標辦法》有關規定,選擇評標方法,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四十二條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并報監督辦備案。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一般應當在十五日內確定中標人。中標通知書由招標人發出。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一)基本情況和數據表;(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三)開標記錄;(四)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五)廢標情況說明;(六)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七)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八)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九)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第四十三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情況、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四條評標委員會在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進行報價評估時,除招標文件另有約定外,應當按下述原則進行修正:
(一)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數額為準;
(二)單價與工程量的乘積與總價之間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若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按前款規定調整后的報價經投標人確認后產生約束力。投標文件中沒有列入的價格和優惠條件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第四十五條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標明排列順序。招標人應當接受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候選中標人。
第五章公示履約結算
第四十六條實行建設工程招標中標公示制度,中標候選人名單在招投標中心公開欄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中標人。縣監督辦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四十七條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人后7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簽訂書面合同后7日內,招標人應將合同副本報縣監督辦備案。
中標人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的,所需費用由原中標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將工程招標投標情況報監督辦備案。書面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一)招標范圍;(二)招標方式和招標公告的媒介;(三)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條款、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四)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五)中標結果。
第五十條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嚴格控制項目班子成員變更,特殊原因確需變更的,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征得業主同意,報請主管部門和監督辦批準備案,但項目班子成員資質必須相一致。嚴禁將中標的項目向他人轉讓,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第五十一條工程施工招標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招標的,招標人應提供工程量清單。
工程量清單應根據招標項目施工圖紙、現場條件及有關資料,由具有編制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招標機構編制。
第五十二條凡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招標的,投標人收到招標文件后5日內應對工程量清單進行復核。如發現清單中的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符,單項增減量在5%以下的,不作調整。單項增減超過5%及以上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招標人。招標人核實后調整工程量,并以招標文件刊誤的形式送所有投標人,并報縣招投標監督辦備案。投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出問題,則視作無異議。結算時除變更外,原差錯將不調整。
第五十三條工程造價結算。
工程結算時應以投標時的中標合同價為準。經審批后進行設計變更所產生的實際工程量增減,其單價應執行投標所報單價結算。若因設計變更后原投標文件中無該單價的,按現行定額扣除投標人投標的優惠幅度計算。材料采購前應征得招標人同意。
標前要充分作好設計論證工作,嚴格控制標后設計變更,若因特殊原因要進行設計變更的,需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發展計劃局、監督辦嚴格審批,否則竣工后不予以驗收。
第五十四條招標投標過程中,由招投標中心依法按價格權限部門確定的標準統一收取有關費用。
第六章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