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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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

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文1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

我局接到市局通知后,立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水利系統專項治理工作,組織有關工程項目法人細化并落實《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把扎實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作為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排查工作上來,進一步增強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扎實工作,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我局成立了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白樹海為組長,書記侯占俊、及有關主管局長為副組長,重點工程相關股室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專門人員,組成了專職排查隊伍。排查小組由組長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排查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出漏洞。

三、周密組織,全力推進

我局為進一步細化方案,落實責任,結合自身實際,根據水利部的排查方案對本單位負責解決的問題進行分解,研究提出更具體的實施方案。將目標任務細化、量化到每個單位、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個人員,做到責任、措施、工作、管理、監督“五個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人員、時間、內容、效果“四個落實”。

我局此次排查工作的重點為20__年以來實施的水土保持、農村安全飲水、及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進行:

(一)、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

我局的工程在建設中嚴格按照規劃實行,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勘測設計任務、認真執行強制性標準和技術標準,勘測設計工作均達到設計規范的要求、項目建設規模、工程造價科學合理,不存在“報大建小”問題。設計變更、概算調整嚴格遵守程序、從未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問題。水土保持工程由河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負責勘測設計。20__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由張家口市星球建筑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項目的前期勘測設計工作,對各項目村進行實地勘測設計,根據國家在水利工程方面的標準、規程及規范編制了實施方案,并得到批復(張發改農經[20__]5號)。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由邯鄲設計院負責工程的初設及技施設計,由河北省二院負責審查,報水利廳備案。

20__年4月,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開工建設,由于原水庫興建于1958年的特殊年代,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為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早日發揮水庫防洪、供水、灌溉效益,建設處與主管部門、業主、監理單位協商,對個別設計進行重大變更。1、原設計泄槽寬24米,而挑流鼻坎下游原導流墻寬20.16米,若按初設批復意見修建溢洪道泄槽,挑流鼻坎下游原導流墻勢必會阻擋溢洪道正常泄洪,經業主、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四方討論,經設計單位計算,溢洪道寬度由24米漸變為20.16米。2、原設計由于測量時庫區有水,造成測量數據不準確,且無當時建庫時設計和竣工資料,上游壩坡斷面依據常規經驗定,導致初設與現狀不符。20__年4月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開工,放空水庫后發現上下游均設有馬道,且下游坡腳干砌石排水棱體壞損嚴重,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四方現場勘查,一致認為保留大壩現狀上下游馬道,對大壩穩定更有利;排水棱體淤積嚴重不能正常使用。因此本次變更維持原大壩斷面現狀不變,保留上下游壩坡馬道,大壩上游護坡漿砌石坡腳高程由118米抬高到上游馬道高程120.8米,下游設寬7米的馬道,翻修排水棱體。3、原初步設計防汛道路為10厘米厚c20瀝青混凝土路面,通往水庫的道路位于湯泉河左側,距__縣縣城約4公里。20__年在湯泉河的右側修建__至溫泉的旅游公路,路面比左岸的道路寬闊,旅游公路距湯泉水庫壩頂最近距離為1.2 公里,同時考慮到湯泉水庫本次除險加固后壩頂寬4米,不利于大型機械施工作業,防汛道路施工質量不能得到保障,加之20__年國內原材料價格上漲較快,給湯泉水庫的建設帶來了困難。鑒于以上原因,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四方開會討論,將原設計路面改為15厘米的c25素混 凝土路面。防汛道路由原來的自水庫沿湯泉河左岸修至__縣縣城改為自水庫修至湯泉河右岸的旅游公路。

(二)招標投標活動

水土保持工程:由于21世紀水保項目雙山寨項目區、溝門項目區為20__年批復項目,批復較早,08、09年工程屬于續建工程,在工程建設中仍采用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制。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鑒于水土保持工程的特殊性,治理任務較小,沒有實行招標投標活動。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由于工程范圍比較分散,各工程區治理任務較小,沒有實行招投標活動。

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20__年4月7日在張家口市__縣路泉大酒店進行公開招投標。本次招標由招標人委托持有招標合法資質的河北省水利水電第二勘測設計研究院負責。經過評標委員會評比,承德市水利水電建筑工程處和河北省水利工程局為中標單位。

(三)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的管理

21世紀首水項目縣水務局為法人單位,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法人單位為__縣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項目建設管理站,均按規定組建項目法人機構,配備足額人員;21世紀初期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水土保持項目、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項目分別與河北環京水利水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北京政泰隆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簽訂了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配備了監理工程師、監理及旁站監理對項目建設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全面監理,按照監理規范和合同要求,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項目、21世紀首水項目從規劃、設計到批復,計劃、施工圖紙、合同,來文來函以及縣委、政府的政策性文件等全部立卷歸檔,設專人管理、設專柜存放;在竣工驗收前進行竣工審計,審計部門出具審計報告;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苗木具備檢疫證、合格證、標簽三證齊全,苗木標準均達到國家二級以上;工程開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安全教育和培訓。

湯泉水庫根據國務院、水利部有關組建項目法人的規定組建了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法人,并按照規定履行了審批程序,明確了項目法人、內設機構、法人代表及技術負責人。項目法人下設技術保障組、安全監督組、綜合協調及后勤保障組、財務組,并制定工程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湯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行了“建設監理制”。監理招標采用委托招標方式。由河北省水利水電工程監理咨詢中心(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承擔監理工作,并派出具有專業資格和一定經驗的總監、副總監及專業監理人員,每個監理人員均做到了持證上崗,且到崗情況良好。

對于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我縣成立了“__縣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并在水務局下設 “__縣農村飲水項目辦公室”對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進行管理。在工程建設當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嚴格履行相關合同。在工程經審批開工后,我局派水利專業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與施工單位建立了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嚴格執行工程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嚴格把好質量關,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好施工生產安全,保證工程高標準、高質量、無事故施工。

(四)物資采購和預算資金安排使用管理

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照《國債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市《關于國債資金管理實行報賬制的通知》,嚴格實行“??顚S谩魞Υ?、專項列帳”管理。由縣級財政國債資金專戶儲存,并實行資金報賬制。在資金使用及撥付上,項目建設單位首先要提供治理區國債資金報帳費用清單、國債項目工程投資進度表、國債資金報帳提款申請書及國債項目勞務折算清單,而后由發改、財政、主管農業項目領導、主管財政領導簽字,再由縣級財政部門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以確保項目建設資金??顚S?。

由于嚴格按照國有資金的管理辦法執行,程序規范、管理科學,多年來從未出現任何差錯,不存在大額現金支付工程款的問題、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嚴格按照項目的投資概預算執行,無超概算問題,切實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了刀刃上,極大地發揮了投資效益。

(五)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對應向社會公示建設項目信息的從未出現未公示的情況。

(六)監督整改和案件查辦

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文2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淤地壩工程建設管理,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聯合印發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淤地壩工程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黃土高原地區由中央安排投資建設的淤地壩專項工程。其他投資渠道建設的淤地壩工程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淤地壩工程建設以《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淤地壩規劃》為指導,以黃河中游多沙粗沙區為重點,以小流域為單元,按壩系安排實施。

第四條黃河水利委員會主要負責項目前期工作技術審查、工程建設技術指導與培訓,以及工程實施的監督、檢查驗收。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淤地壩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

有淤地壩工程建設任務的,要分級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的淤地壩工程建設組織領導機構。

第五條淤地壩工程建設參照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管理。建設單位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原則上由縣級水利水土保持部門作為工程建設單位。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六條淤地壩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兩個階段。前期工作實行合同管理,由建設單位選擇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

第七條黃河水利委員會依據《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淤地壩規劃》及重點支流規劃,提出淤地壩工程建設近期實施方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近期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前期工作。

第八條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小流域為單元按壩系進行編制;初步設計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按單壩進行編制,達到施工要求,并落實工程管護責任。

第九條淤地壩工程可行性研究和骨干壩初步設計編制單位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丙級以上資質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乙級以上資質;中小型淤地壩初步設計編制單位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丙級以上資質或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丙級以上資質。

第十條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初審,黃河水利委員會組織審查后,由省級計劃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黃河水利委員會提出的審查意見審批,批復文件同時抄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和黃河水利委員會。

第十一條初步設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計劃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批復,其中庫容在100萬方以上的骨干壩初步設計在審批前須先經黃河水利委員會審查。批復文件抄送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第十二條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的投資概(估)算編制,執行水利部頒發的《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概(估)算編制規定》、《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概算定額》。

第十三條規劃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經費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籌集落實。初步設計工作經費根據有關定額標準,列入淤地壩工程建設投資計劃。

第三章計劃管理

第十四條申報中央年度投資計劃的淤地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省級計劃主管部門對小流域壩系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

2、單壩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批文件,且屬于省級計劃主管部門已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范圍內;

3、地方配套資金、群眾投勞承諾文件,以及建后管護責任落實文件;

4、具備工程施工的基本條件。

第十五條省級計劃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設計批復,以及上年度淤地壩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聯合編制省級年度建議計劃,于每年12月底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同時抄送黃河水利委員會。

第十六條中央投資計劃下達后,省級計劃和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一個月內將計劃下達到建設單位。

第十七條淤地壩工程建設要嚴格按照中央下達的投資計劃和批準的初步設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變更計劃和設計。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對單壩工程位置、建設規模、概算等進行調整時,建設單位須經設計單位同意后,按程序上報原審批單位審批。

第十八條淤地壩工程建設全面推行工程建設公示制度。工程實施前,建設單位要以單壩或壩系為單位,把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任務、中央投資規模、地方配套投資、所需群眾投勞數量、建后管護責任單位等主要內容向工程所在地群眾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九條淤地壩工程建設實行季報和年報逐級報送制度。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工作,每季度第一個月上旬報送上季度工程建設進度,每年1月報送上年度工程建設情況及工作總結。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將統計等情況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抄送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將各省情況匯總并分析后報水利部。

第二十條黃河水利委員會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淤地壩工程管理數據庫,實行信息化管理,及時準確地反映淤地壩前期項目儲備及工程進展情況。

第四章招投標管理

第二十一條淤地壩工程建設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水利部第14號令)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招標投標制。

第二十二條骨干壩的施工和所有淤地壩工程的監理必須通過招投標擇優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其中庫容在100萬方以上的骨干壩須由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或水工大壩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承建。

第二十三條淤地壩工程施工和監理招標工作由建設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進行。嚴禁對工程施工和監理進行轉包、違法分包。

第二十四條招標投標工作須按有關規定在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下進行。建設單位應在招標公告10日前,向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擬招標項目的招標報告,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派監督員參加開標評標會議。

第五章工程監理

第二十五條淤地壩建設必須全面實行工程建設監理,監理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辦法》(水建管[2003]79號)執行。

第二十六條承擔監理工作的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有行政隸屬關系,且必須具有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監理資格和能力。其中骨干壩的監理應由具有水利工程丙級和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乙級以上監理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應依據監理合同開展監理工作,選派足夠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人員組成現場監理機構,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

對骨干壩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必須實行旁站監理。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為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第六章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淤地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實行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要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障體系。在與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質量標準和責任,以及每座工程的質量責任人。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從組織、制度、方案、措施等方面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要制定和完善崗位質量責任制,認真執行初檢、復檢和終檢的施工質量"三檢制",自覺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單位等部門的質量檢查。發生質量事故要及時報告,并嚴肅認真處理。

第三十二條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管理機構,依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7號)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339號)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全面負責轄區內淤地壩工程建設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等參建各方的質量行為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發現質量問題要及時責成責任單位加以糾正,問題嚴重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整改建議,并監督責任單位執行;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要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行政、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淤地壩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工程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要對所建設的淤地壩質量負終身責任,一旦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將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淤地壩工程由中央、地方、群眾共同投資或投工建設。地方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工程計劃,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地方配套資金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專項列支。

第三十六條淤地壩工程建設資金必須設立專賬,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滯留和挪用。

中小型淤地壩原則上實行資金使用報賬制度,根據工程建設進度,經監理單位同意,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后在建設單位報賬支付。骨干壩嚴格按照招標合同等規定支付工程建設費用。

第三十七條淤地壩工程建設資金的開支范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物料、材料采購及運雜費;直接用于工程建設的機械作業費用和勞務費用;有關科研和監測等獨立費用。核定的建設管理等獨立費用,只能用于工程勘測、設計、建設監理、質量監督、檢查驗收等所發生的支出。

第三十八條各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工程建設資金的管理。定期對資金的撥付、到位、配套、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建設單位對已完工項目要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審計。

第三十九條淤地壩建設引起的土地占用、搬遷及淹沒損失,其補(賠)償由工程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第四十條建設單位和各級主管部門要按時逐級上報財務、基建統計報表。

第八章竣工驗收

第四十一條淤地壩工程驗收包括單壩工程和小流域壩系工程驗收。單壩工程驗收分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壩系工程驗收分初驗和終驗。

第四十二條驗收工作分級負責。單壩工程的中間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單壩完工一年內,在建設單位全面自驗的基礎上組織竣工驗收。

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上的骨干壩竣工驗收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計劃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報黃河水利委員會。100萬立方米以下的骨干壩及中小型淤地壩竣工驗收由地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結果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三條小流域壩系工程驗收,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初驗,黃河水利委員會會同省級計劃、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終驗,驗收結果報水利部。

第四十四條工程驗收的依據是已下達的工程建設計劃,已批準的壩系可行性研究報告、單項工程初步設計、設計變更文件、技術規范和相關的管理規定。建設單位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監理報告、中間驗收文件、施工記錄、合同文本、監測評價報告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骨干壩和壩系驗收,建設單位還需提交工程審計報告和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評價報告。

第四十五條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1、工程建設任務及投資是否按計劃完成;

2、工程建設內容和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達到規定標準;

3、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章制度;

4、檔案資料是否完整;

5、工程管護責任主體是否落實。

第四十六條驗收合格的工程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給合格證書。對未實行工程建設公示制度、管護責任主體未落實的工程,不得通過驗收。

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由驗收組提出處理意見,限期處理,經復驗合格后,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補發合格證書。

第九章運行管理

第四十七條各?。▍^)應按照建管用、責權利相結合和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制訂并出臺相關政策,因地制宜地積極推行淤地壩產權制度改革,通過承包、租賃、拍賣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確工程經營使用權,落實工程運行管護責任。

第四十八條骨干壩的運行管理原則上由縣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中、小型淤地壩由鄉(鎮)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員會負責。各級水利水保部門負責淤地壩運行管護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十九條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回收的資金要設立專賬,專戶儲存,建立工程管護維修基金,用于本轄區淤地壩的運行維護、監測等。

第五十條淤地壩的防汛工作納入當地防汛管理體系,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淤地壩防汛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運行管護責任主體搞好淤地壩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第五十一條淤地壩工程管護要明確劃定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其范圍的確定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規定。

第十章監測工作

第五十二條為科學評價淤地壩工程建設成效,為規劃實施提供科學依據,開展淤地壩監測工作。

第五十三條監測工作以?。▍^)為單位編制監測實施方案,按擬開展監測的典型小流域壩系編制初步設計,經黃河水利委員會審查后,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有水土保持監測資質的單位開展監測工作。

監測實施方案及初步設計應由具有水土保持監測乙級資質單位編制。

第五十四條監測站點布設應與區域水文站、水土保持試驗站等站點相結合,根據水土流失類型區和小流域壩系規模、水沙條件等合理確定。

第五十五條監測機構和監測技術人員須取得《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和《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證書》。

第五十六條淤地壩監測內容主要有:

1、水沙監測:監測小流域水文氣象、坡面與溝道耦合侵蝕動態、壩系水沙變化及淤積等情況。

2、壩體監測:包括壩體變形和滲流,主要有表面變形、裂縫接縫、岸坡位移、滲流量、滲流壓力浸潤線位置等。

3、效益監測:包括工程建設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十七條監測工作所需投資根據《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淤地壩規劃》,列入工程建設總投資,并在省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的壩系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明確,以?。▍^)為單位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第五十八條監測單位應定期向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監測單位報送經整理、分析、匯編的監測成果及評價報告,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按年度向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部報送有關監測成果。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商省級計劃主管部門制訂本?。▍^)淤地壩建設管理細則。

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文3

一、進一步理順和明確建設管理體制

(一)項目類別

1、按照《若干意見》規定,凡報送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及核報國務院審批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報送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增加項目類別(中央項目、地方項目)的建議內容,如項目中有不同類別的子項目也應提出子項目類別的建議內容。項目審批部門在批準文件中明確項目類別。

2、項目類別一般按以下原則劃分:

(1)中央項目是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項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工程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國際河流工程項目及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對國民經濟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2)地方項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澇、灌溉排水、河道整治、蓄滯洪區建設、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項目。

3、在《若干意見》之前已經開工或已經審批但未劃分類別的項目,應根據項目類別劃分原則,由流域機構與項目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后,提出項目類別意見,報水利部核準。

(二)項目法人組建

1、項目主管部門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施工準備工程開工前完成項目法人組建。

2、組建項目法人要按項目的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和備案。

中央項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負責組建項目法人。流域機構負責組建項目法人的水利

部備案。

地方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并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法人代表)。

新建項目一般應按建管一體的原則組建項目法人。除險加固、續建配套、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原管理單位基本具備項目法人條件的,原則上由原管理單位作為項目法人或以其為基礎組建項目法人。

一、二級堤防工程的項目法人可承擔多個子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法人的組建應報項目所在流域的流域機構備案。

3、組建項目法人需上報材料的主要內容:

(1)項目主管部門名稱。

(2)項目法人名稱、辦公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參加工程建設簡歷。

(4)技術負責人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參加工程建設簡歷。

(5)機構設置、職能及管理人員情況。

(6)主要規章制度。

4、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按照《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5、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法人代表應為專職人員。法人代表應熟悉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有豐富的建設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豐富的技術管理經驗和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負責過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能獨立處理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3)人員結構合理,應包括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技術、經濟、財務、招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大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總人數的10%,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總人數的25%,具有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一般不少于總人數的50%。中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各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可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參照執行。

(4)有適應工程需要的組織機構,并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

項目法人的建設管理定員編制,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項目法人的職責

1、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對項目建設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管理和生產安全負總責,并對項目主管部門負責。

項目法人在建設階段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審核、申報等工作。

(2)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建設規模、內容、標準組織工程建設。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組建現場管理機構并負責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術、財務負責人。

(4)負責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報建和主體工程開工報告報批手續。

(5)負責與項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好工程建設外部條件。

(6)依法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及設備等組織招標,并簽訂有關合同。

(7)組織編制、審核、上報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落實年度工程建設資金,嚴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資,用好、管好建設資金。

(8)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管理機構建設管理情況,包括工程投資、工期、質量、生產安全和工程建設責任制情況等。

(9)負責組織制訂、上報在建工程度汛計劃、相應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負責。

(10)負責組織編制竣工決算。

(11)負責按照有關驗收規程組織或參與驗收工作。

(12)負責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包括對各參建單位所形成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現場建設管理機構是項目法人的派出機構,其職責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項目法人制定一般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協助、配合地方政府征地、拆遷和移民等工作。

(2)組織施工用水、電、通訊、道路和場地平整等準備工作及必要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的建設。

(3)編制、上報年度建設計劃,負責按批準后的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實施。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禁止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5)按照項目法人與參建各方簽訂的合同進行合同管理。

(6)及時組織研究和處理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技術、經濟和管理問題,按時辦理工程結算。

(7)組織編制度汛方案,落實有關安全度汛措施。

(8)負責建設項目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勞動衛生和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

(9)按時編制和上報計劃、財務、工程建設情況等統計報表。

(10)按規定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11)負責現場應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對項目法人的考核管理

1、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考核管理工作。

2、項目主管部門要根據項目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和經濟負責人等崗位的特點,確定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對其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點考核工作業績,并建立業績檔案。

3、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遵守國家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管理與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年度建設計劃和批準的設計文件的執行情況。

(3)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情況。

(4)概算控制、資金使用和工程組織管理情況。

(5)生產能力和國有資產形成及投資效益情況。

(6)土地、環境保護和國有資源利用情況。

(7)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8)信息管理、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情況。

(9)其他需考核的事項。

4、建立獎懲制度。根據項目建設的考核情況,項目主管部門可在工程造價、工期和生產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質量優良的前提下,對為建設項目做出突出成績的項目法定代表人及有關人員進行獎勵,獎金可在工程建設結余中列支;對在項目建設中出現較大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事故的項目法定代表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處罰。

(五)地方人民政府在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1、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外部條件和與地方有關的征地移民等重大問題。

2、負責按工程投資計劃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二、加強工程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一)加強設計文件審批管理

工程項目的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基本建設程序,杜絕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開工報告等各階段文件的審批權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要按照有關編制規程審查設計文件,并注意審查建設管理體制是否明確,籌資方案是否落實等。

(二)項目報建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水建[*]275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建設管理

(一)加強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管理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建設管理職責,嚴格監督、檢查基建程序、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等有關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及時糾正和查處。

對在項目建設管理中因人為失誤給工程項目造成重大損失以及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人員給予必要的經濟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強招標投標管理

1、建設項目招標活動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34號)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2、項目法人應合理劃分標段,分標不得過細。標段的劃分應有利于現場管理,有利于公平競爭。

3、項目法人要嚴格核驗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等級,不得讓無資質或資質等級不夠的單位參與投標。

4、自行組織招標和不宜進行招標的項目,項目法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項目可研報告中注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5、水利部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對招標過程不規范、標段劃分不合理、中標單位不符合資質要求、轉包和違法分包等問題,要依法進行處理。

(三)加強建設監理管理

1、承擔水利工程監理的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經水利部批準并與所監理工程相適應的資格等級。監理單位應采用招標方式擇優選定。

2、項目法人應與監理單位簽訂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授予監理單位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職責,保證監理單位權利和責任的統一,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3、監理單位要依據監理合同選派有資格的監理人員組成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派駐施工現場。監理工作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項目監理機構要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和合同規定的職責開展監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根據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的關鍵工序和關鍵部位采取旁站方式進行監督檢查。要強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上一工序施工質量不合格,監理人員不得簽字,不準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5、監理單位應按國家有關取費標準和與項目法人簽訂的合同收取費用,項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壓減監理費用。

6、監理單位從事工程監理活動,應遵循守法、誠信、公平、科學的準則。監理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從業、公正辦事,嚴禁。

(四)加強和完善合同管理

1、編制監理、施工合同文件應采用已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47號)、《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水建管[*]62號)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水建管[*]765號)。

2、簽訂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加強合同管理。

3、在水利工程中推行合同爭議調解制度。

(五)加強施工管理

1、加強施工企業資質管理

(1)施工企業承擔水利工程施工業務,必須持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按照《若干意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施工企業的水利水電施工資質前,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p>

(2)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已取得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施工企業,在參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標前,必須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備案)。水利部負責一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確認(備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級及其以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確認(備案)。

(3)加強對施工企業資格的預審。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前,項目法人必須加強對投標企業的資格預審。即要核驗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證書和確認證明,還要核查施工企業是否具有承建同類工程的業績和技術力量,又要核查所需的施工設備是否落實。

2、施工企業在簽訂承包合同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及施工現場生態環境保護作出承諾,建立質量承諾制度及生態環境保護承諾制度。

3、施工企業要嚴格執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分包管理暫行規定》(水建管[*]481號),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

4、施工企業必須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派出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及機械從事中標項目施工,不得用從事修造、房建、服務等施工為主的非水利專業施工隊伍,防止以次充好從事水利工程建設。

5、承擔一級堤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二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承擔二級堤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三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上述項目經理同時應具有三年以上從事堤防工程或土石壩施工經歷。一、二級堤防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在中級職稱技術崗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書中填報并經招標單位審查確認的人員。

6、項目經理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堤防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項目法人同意,可允許一、二級項目經理同時承擔不超過兩個相近堤防標段施工的管理工作。項目經理應對承建的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負直接責任。

7、施工單位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技術標準和檔案資料管理規定;施工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現場檢測人員和設備,完善質量保證體系,保證工程質量。

(六)加強對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的管理

1、一、二、三級堤防工程,應由符合資質要求的專業施工隊伍承建。如確需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地方人民政府(或項目法人)須向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申請報告》,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群眾投工投勞只限于取料、運料的施工,攤鋪、碾壓必須由承包工程的專業施工隊伍承擔。

2、《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或項目法人)所指定責任人的基本情況,擬投勞建設堤防工程的范圍(堤段樁號)、內容、投勞人數、機械設備名稱和數量,施工組織和安排,質量控制措施以及現場技術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申請報告及其批復文件作為工程施工依據并納入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檔案。群眾投工投勞施工的工序(取料、運輸)須與項目法人簽定工序承包協議并接受堤防工程建設施工責任單位的管理。

3、群眾投工投勞為主的四級和五級堤防工程建設,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專門的建設管理機構,并指定責任人對工程建設負全責。建設管理機構應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報水利主管部門或項目法人批準。建設管理機構應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對取料、運料、攤鋪、碾壓等工序施工進行指導、質量檢測記錄并負責保存資料。對未按設計及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的,項目法人和質量監督機構有權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停止施工。

4、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建設的堤防工程,必須按堤防工程施工規范要求進行質量檢測(如土料的含水量、土方的干密度等指標),并形成質量檢測資料或報告等。未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測和檢測資料不完整的堤防工程,不得進行驗收。

5、地方人民政府對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堤防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負總責,責任人負終身責任。

6、對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建設的工程項目,是否實行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由項目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七)加強質量管理

1、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等單位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第7號令),建立和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各單位要對因本單位的工作質量所產生的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2、質量監督機構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339號)開展質量監督工作。

3、中央項目原則上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或其流域分站實施質量監督,地方項目由地方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也可采取聯合質量監督的方式,但必須明確責方。

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組織實施質量監督的項目范圍為:

(1)水利部直接組織建設的項目;

(2)流域機構主要負責人兼任項目法人代表的建設項目;

(3)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包括中央項目和地方項目),

(4)水利部和地方政府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進行質量監督的項目;

(5)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需要重新調整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權限)的水利建設項目。

4、建立質量缺陷備案及檢查處理制度

(1)對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個別部位或局部達不到規范和設計要求(不影響使用),且未能及時進行處理的工程質量缺陷問題(質量評定仍為合格),必須以工程質量缺陷備案形式進行記錄備案。

(2)質量缺陷備案的內容包括:質量缺陷產生的部位、原因,對質量缺陷是否處理和如何處理以及對建筑物使用的影響等。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完整,參建單位(人員)必須在質量缺陷備案表上簽字,有不同意見應明確記載。

(3)質量缺陷備案資料必須按竣工驗收的標準制備,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查資料存檔。質量缺陷備案表由監理單位組織填寫。

(4)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項目法人必須向驗收委員會匯報并提交歷次質量缺陷的備案資料。

四、嚴格工程驗收制度

(一)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01)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建設項目應在驗收前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審計工作按照《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實施辦法》(審投發[*]346號)執行。

(三)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初驗工作組和竣工驗收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應包括各相關專業的專家,其人數初驗工作組不少于2/3、竣工驗收委員會不少于總人數的1/3。

(五)驗收人員要嚴格把住工程驗收關,并對所簽署的驗收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五、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的稽察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稽察辦公室應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暫行辦法》(水利部令第11號)及有關規定,負責對中央投資為主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建設進度、資金管理以及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三項制度”情況進行稽察和監督,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并督促有關項目法人落實整改意見。

(三)流域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設有工程建設稽察機構的可參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暫行辦法》開展工作。

(四)水利部和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制訂舉報問題處理辦法,完善舉報管理制度。

六、其他

(一)原水利部頒發的有關文件,如有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文4

關鍵詞:萬家寨 水利 移民 管理

一、概 述

萬家寨水利樞紐庫區淹沒影響涉及清水河縣、準格爾旗和山西省偏關縣3個縣(旗)10個鄉(鎮)的70多個自然村,水庫直淹農村人口3698人,淹沒耕地、園林、水塘346hm2,淹沒林地78.5hm2,淹沒各類房屋12.38萬m2,淹沒各類樹木42.8萬株。淹沒縣級以上大專項7項,文物古跡28處,鄉鎮和私營企業60多個,三等水準線路1條。全庫區規劃搬遷5078人,生產安置人口5094人。

庫區移民工作從1994年開始,到1998年全部結束,2002年4月順利通過由水利部水庫移民開發局主持的竣工終驗,移民工程質量為優良。

萬家寨水利樞紐移民工作采取前期補償、補助與后期生產扶持的辦法,堅持國家提倡的開發性移民方針,將移民安置與庫區建設結合起來,合理使用移民經費,提高投資效益,走出了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開發性移民的路子。主要表現在:

(1)在移民搬遷及專項遷建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批復的投資概算,由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監督,逐一兌現移民安置及專項遷建工程的全部補償補助資金,對一些原規劃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根據移民意愿,結合具體情況,由業主、監理、設計、地方移民實施機構四方現場聯合辦公,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進行現場優化設計變更,并簽字認可,使移民的意愿真正得到體現。

(2)制定了《萬家寨水利樞紐庫區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成立了后期扶持領導小組,明確了各級實施機構組成與職責,使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得到了保證。

(3)聘請專家深入移民安置點,認真了解情況,結合安置點的具體特點進行研討,制定出符合地方政府及移民意愿的后期扶持規劃,充分利用后期扶持資金,幫助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經濟收入,使移民真正富起來。

二、健全的移民工程管理體制

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有限公司作為萬家寨水利樞紐工程的業主單位,下設征地移民辦公室,負責萬家寨水利樞紐工程征地、庫區淹沒補償、大專項遷建處理以及移民的生產生活安置的協調、組織、管理,根據工程進度按期撥付移民資金,適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抽查,不定期組織審計部門對各級移民機構的移民資金使用進行事中審計,在整個移民工程的實施管理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移民局設立萬家寨水利樞紐工程移民監理部,進行現場監理。移民監理工程師的重點是檢查控制移民工程實施的進度和質量,為下撥移民資金提供監理依據。

水利部天津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為萬家寨水利樞紐移民工程的規劃設計單位,常派代表到現場配合監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實施項目現場進行優化設計變更。

征地移民所涉及的成立了萬家寨水利工程征地安置領導小組,由自治區副主席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內蒙古準格爾旗成立了征地移民安置辦公室;內蒙古清水河縣成立縣委書記任總指揮,由縣委、政府、人大、政協四大班子組成的萬家寨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副縣長任主任;山西省偏關縣成立了支持重點工程辦公室。

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把移民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為了全面保證移民工程的實施,自治區對縣(旗)、縣(旗)對鄉、鄉對村、村對戶層層簽訂移民安置協議,逐級明確責任目標,把各級的責任目標作為考核本級干部政績的內容。

縣級專項遷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的拆除、搬遷和新建項目的管理工作,按國家基建程序管理專項工程的實施工作。

鄉(鎮)移民機構協助負責本鄉(鎮)內影響人口的調地生產安置,協調村委會的關系,協調村與村之間的土地調整問題,向村民宣傳有關移民政策和法規。

村委會配合各級政府部門和縣級移民機構做移民的土地調整、移民搬遷工作,對移民做好宣傳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移民實施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三、充分發揮移民監理的監督作用

移民工程實施監理制,目前已被許多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采用,萬家寨水利樞紐移民工程實施監理制在國內屬于較早的項目之一。一些做法對移民工程監理尚有一定的借鑒作用,在此做一個概要介紹。

1.監理工作原則

(1)事前指導原則。鑒于移民實施機構的成員大多是第一次從事移民工作,移民監理在進駐現場后的第一次移民工作會議上,就向與會代表通報了移民監理規劃內容,重點介紹了監理工作范圍、目標和控制措施,以便實施單位按監理規劃要求配合監理工作。為使實施機構了解掌握各階段移民工作的操作程序和內容要求,監理及時印發內容詳細的年度監理計劃,以便參照配合實施。

(2)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在監理介入萬家寨水庫移民工作的開始階段,個別地方政府移民機構認為,移民是地方政府負責包干實施的,監理介入好像多了個“緊箍咒”,一度配合消極。通過監理在檢查督促實施單位工作的同時,積極為他們完善移民計劃和措施,做好參謀,使他們轉變了對監理的看法,不但主動配合監理工作,而且遇到問題還坦誠征求監理的處理意見。

(3)同項目法人、設代協調配合的原則。移民監理在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規和移民規劃方面,雖具有客觀獨立性,但監理同業主、設代的目標一致。為了順利實現共同的管理目標,從移民實施計劃的制定到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的處理,監理都同業主、設代密切配合,主動匯報,并闡明監理意見,達成共識后付諸實施。這樣既讓業主及時掌握了移民實施活動的狀況,也使監理符合法規的意見得到了支持,便于協調一致工作。需要從設計方面答復或解釋的問題,由設代直接出面處理,見效更迅捷顯著。

(4)廣泛宣傳政策和嚴格執行補償標準的原則。移民群眾服從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大局需要,克服難離故土的心理是通情達理的,但他們最關心的是搬遷補償和安置去向。對此,移民監理憑借移民相信監理客觀處事的優勢,同業主、設代和地方政府實施機構密切配合,采取多種形式,深入移民搬遷村反復宣傳移民政策和國家批復的補償標準,同時向移民全面介紹規劃的各種安置方案,并建議實施機構組織移民戶到規劃安置點實地考察,最后由移民戶自己選擇安置方式和地點。

(5)執行移民規劃與實際變化相結合的實施原則。萬家寨水庫移民實施中結合實際進行了合理調整。在兌現實施中根據群眾意見,監理同意移民實施機構組織由縣、鄉、村各級管理人員和移民代表參加的聯合評委會,對各類房窯按新舊程度分等評定補償單價,一等價高于規劃標準,二等價基本同規劃標準持平,三等以下補償單價低于規劃標準。這樣兌現相對比較合理,群眾滿意。同時監理建議實施機構對分等補償進行加權測算,使分等兌現總金額基本接近規劃補償總金額,如有結余繼續用于移民。確保了補償兌現順利實施。

另外,移民監理還堅持發《監理通知書》與發《監理簡報》相結合以及突出監理重點的工作原則。

2.監理控制

(1)進度控制。

①在移民搬遷安置期間,根據主體工程對庫區清理時限的要求,制定監理進度控制總目標。依據搬遷計劃,監理人員每周深入庫區現場,督促檢查移民搬遷和專項拆遷處理進展情況,并按監理統計表式樣分類統計各項搬遷進度,然后同計劃進度橫道圖作對比分析。發現進度滯后,及時找出原因,提出解決建議,配合業主共同協助實施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搬遷和清理進度。

②依據實施單位報送的項目月進度統計報表,監理人員到現場抽查核實,加強對重點監理項目的進度控制。

(2)工程質量控制。

①按照設計對庫底清理的各項質量要求,監理人員深入現場,對庫區各類建筑物拆毀、樹木砍伐、消毒處理等,逐項督促檢查,確保庫底清理完全達到設計標準要求。

②依據規劃和移民安置方案,以移民生活生產設施建設配套齊全、功能恢復到位為總目標,監理人員重點對移民居住(包括宅基地劃定和建房)、水、電、路、教育、醫療等設施建設和耕地劃撥及土地質量等定期到現場進行檢查統計,落實到位情況,確保移民的生活生產基本條件按規劃標準建設到位。同時了解移民對安置條件的滿意程度,對移民在完善安置方面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見,及時建議實施單位采納并做完善工作,最終使移民的各項安置設施達到方便生活,有利生產恢復和發展。

③對大型專業項目復建和基礎設施專項工程建設的質量控制。因各項目都聘有施工專業監理人員,移民監理除參與審查項目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和工程竣工驗收外,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移民監理人員定期到現場對施工監理的質量保證體系實施情況和工程建設質量進行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及時通告業主,并向實施單位和現場施工監理單位發送移民監理通知書,責成妥善處理。

(3)資金撥付及使用控制。

①配合業主按基建程序對移民項目資金實施管理,控制預撥款。對移民實物補償資金,依據移民搬遷計劃,本著提前一次撥付到位的原則撥款,確保實施單位兌現移民補償需要,促進搬遷。對專業項目資金的撥款,一般按監理統計完成的實際工程量超前20%的原則,并結合實施單位的用款計劃,控制預撥款。對大型專項在竣工驗收之前,預留質保金,竣工驗收后撥付全部工程費用。

②對移民資金的使用實行跟蹤檢查監控制度。按移民資金撥付流程渠道,監理人員定期檢查各中間環節及時下撥資金情況,防止資金在中間環節滯留,確保實施單位使用。對移民實物補償資金的使用,監理人員按規劃補償標準,對補償對象進行抽查訪問。訪問主要內容,一是補償項目和標準,二是補償有否拖欠問題。

另外,移民監理在移民工程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協調各方關系上均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四、移民資金專項管理

1.實行移民資金專項財務獨立管理

萬家寨水利樞紐移民工程財務實行獨立管理,公司移民辦下設財務科,各級移民機構設立專項財務專款專用、獨立管理、獨立記賬、獨立核算。

2.移民監理對移民財務監督控制

根據各級移民機構按月上報的移民資金使用情況,工程完成進度按月統計上報。公司移民辦及時召開主任辦公會,會同移民監理部總監對財務撥款把關,依據監理對進度質量標準的評定意見,實施經費控制撥付。撥款及質量控制行使監理一票否決權,充分發揮了集體決策把關和監理的作用。

3.按基建程序撥付移民資金

在移民搬遷過程中,為保證搬遷任務順利完成,對移民實物補償資金一次撥付到位。對專業項目遷建經費,采取按完成工程量進度超前20%的原則掌握預付款,項目快完成時,按完成工程量進度付款;對重點大專項實行專款專用,按基建程序撥款,預留5%質保金,工程驗收后結清付款。

五、加強業主對移民工作的管理力度

1.保證運行機構和體制有效運作

萬家寨水利樞紐實施了業主與移民實施主體單位——各級政府的合同制、政府層層責任制、工程質量進度監理制、設代現場指導優化設計制、移民工作中的獎勵激勵機制,為移民工作提供了切實可靠的組織保證、技術保證、質量和經費保證。

2.宣傳政策法規,公正處理問題

移民工作開始實施第一件事,就是讓廣大基層干部和群眾學習移民政策、法規。我們通過多種形式,辦多級別干部的學習班,提高了廣大移民干部的政策水平。同時還會同移民辦、監理部、設代入村入戶宣傳政策,耐心解答移民提出的問題。

督促基層移民干部在補償兌現時,對實物量和兌現情況張榜公布,讓廣大群眾監督。充分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規劃標準實行各項補償,如數兌現,不折不扣。

3.依靠政府當好參謀,協調各方齊抓共管

公司移民辦在移民工程實施過程中,緊緊依靠地方政府,協調好各方關系,抓住重點,組織內蒙古移民辦和監理部、設計代表四方聯合現場辦公。深入實地對基層移民工作調查研究,當即形成統一認識,協調一致解決問題。對調查中發現的重大帶有普遍性涉及移民政策正確貫徹執行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并提出建議。黨委主要領導多次批示:一定把移民工作做好,保證水庫下閘蓄水,決不拖工程后腿。分管移民的自治區副主席親自深入庫區現場辦公,有力地推動了移民工作的進展。

4.按項目管好財務,定期檢查與審計

公司移民辦對移民工程實施按項目管理,并建立了計算機移民信息管理數據庫。

各級移民財務都采取獨立管理,??顚S?。對各級移民機構的財務人員,舉辦了多次學習班進行培訓。統一了賬目,統一了財務報表。移民辦會計深入各移民機構輔導建賬,要求各級移民機構按月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工程完成進度進行統計上報,并定期對賬務進行檢查。同時對移民資金使用進行跟蹤檢查。開展階段性移民經費的事中審計,防患于未然,防止動用移民資金。

5.引進激勵機制

在移民工程實施過程中,進度一度嚴重滯后,為使其迎頭趕上,在移民工程實施過程中引進激勵機制,制定了《萬家寨水庫移民安置實施工作獎勵辦法》,明確獎勵原則、獎勵范圍、先進單位及個人的評選條件,正式發文給各級移民機構進行宣傳。通過表彰,交流了經驗,弘揚了正氣,鼓舞了士氣,對全面完成庫區移民搬遷任務,起到了關鍵性的推動作用。

6.落實安置目標

在萬家寨水庫移民安置中,提出了以建設文明新村為總目標的工作任務,并請安置區地方政府幫助完善移民的基本生產條件和物質條件,提高移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引導移民跟上市場經濟發展的形勢。通過移民機構、地方政府和廣大移民群眾的共同努力,移民安置四到位(住宅、耕地、供水、基礎設施到位)的目標基本實現。

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文5

關鍵詞:水電站 設計變更 變更費用 管理

中圖分類號:TV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07-154-02

1 設計變更的理解

1.1 設計變更的含義

設計變更是設計部門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糾正設計錯誤、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對原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中的改變和修改。依據《水利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工程設計變更分為重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

1.2 設計變更包含的內容

設計變更一般由原設計單位編制完成。經征求原設計單位意見后,項目法人也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

設計變更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概況、變更發生原由、變更主要內容和項目、變更依據、進行變更的總體或部分影響分析(包括規模、標準、工期、質量、安全、工程量、投資等方面)、變更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必要的設計論證和關鍵設計指標、必備的地質勘測資料和與變更相關的基礎資料、變更附圖和附表(含變更后的主要圖紙、工程量計算表、設計變更后的概預算表)等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1.3 設計變更的程序

1.3.1 設計變更的提出

(1)設計單位下發的工程設計通知書。

(2)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時,一般情況是工程遇到不能遇見的地質條件或地下障礙。另一種情況是承包單位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工程設計或技術規范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時或為了節約工程成本、加快工程施工進度,向監理提出工程變更。

(3)監理提出設計變更。工程承包合同執行中,因設計考慮不周,或施工時環境發生變化,監理本著節約工程成本、加快工程進度及保證工程質量的原則,根據工地施工現場情況,認為確有必要時,提出工程設計變更。

1.3.2 設計變更審批程序

(1)重大設計變更必須經發包單位和設計單位法人(或委托人)同意,由設計單位修改設計并提出工程預算變更單(或修正預算)。凡涉及初步設計主要內容的設計變更和總概算的修改應按設計審批權限,報原審批機關審批。

(2)普通設計變更無論由哪方提出,均應由監理部門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協商,經過確認后由設計部門發出相應圖紙或說明,由項目法人、主管部門或原審批單位按相應審批程序審批后組織實施。

2 工程設計變更的簽發原則

(1)確屬原設計不能保證質量、設計遺漏和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2)設計變更應在施工前進行。變更應詳細說明原設計情況、變更原因、內容及對其它專業的影響,并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

(3)變更工作應在技術上可行,全面考慮變更后產生的效益,權衡輕重后再作決定。對由變更引起的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圍內,需慎重處理。

(4)保持或提高原設計標準,能解決特殊技術問題,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增強使用功能。

(5)由于地質水文條件等不可預見因素。

3 設計變更的責任

設計變更會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減少,新增或刪除分項工程,工程質量和進度的變化,實施方案的變化。對設計變更的責任劃分原則為:

(1)由于建設單位要求、政府部門要求、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原設計錯誤等導致設計修改,必須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由于設計單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損失的,扣減設計單位造成工程直接損失金額8%的罰款)。

(2)由于承包單位施工過程、施工方案出現錯誤、疏忽而導致設計修改,由承包單位負責。若對工期、質量、造價造成影響的,還應進行反索賠。

(3)在現代工程中,承包單位承擔的設計工作逐漸多起來,承包單位提出的的設計必須經過監理及建設單位的批準。對不符合建設單位招標文件中對工程要求的設計,建設單位有權不認可。

4 設計變更的執行

(1)工程設計變更未超出合同限定的范圍屬合同內項目,工程設計變更指令發出后,不論承包單位對此是否有異議,不論工程變更價款是否已確定,也不論建設單位答應付款的金額承包單位是否滿意,承包單位都必須無條件的執行此種指令。即使承包單位有意見,也只能在進行變更工作的同時,根據合同規定尋求索賠或仲裁解決。在爭議處理期間,承包單位有義務繼續進行正常的工程施工和有爭議的變更工程施工,否則可能構成承包單位違約。

(2)工程設計變更超出合同權限屬合同外新增項目或重大設計變更造成施工方案的變更,承包單位有權不執行變更或堅持先商定價格后再進行變更,應另簽合同處理,除非承包單位同意作為變更。

5 設計變更費用審批程序

(1)合同設計變更是承包單位索賠的機會,在發出設計變更指令后,承包單位應做好施工現場完整的變更實施記錄和照片,做到內容齊全,符合標準,數據準確,有理有據,裝訂工整美觀,請建設單位和監理簽字,將完整的記錄資料報送監理進行審核。

(2)監理機構收到承包單位的索賠要求,應及時核實評價。監理有獨立處理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金額以下的工程變更的處置權,如超出約定金額,將審核意見呈報建設單位。當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提出書面處置意見。

(3)建設單位在審查因設計變更引起合同項目工程量的增減時,必須以設計修改通知書、承包單位的書面報告,以及由工程監理部門出具的書面認可做為工程量增減或合同價格變更的依據作出審核批復意見;合同變更一般應由合同履行的雙方簽定補充協議或下發批復文件,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和最終結算的依據。

6 工程設計變更項目價格的調整

設計變更處理原則:變更單價的調整應與投標報價水平一致。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該子目的單價。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子目的單價。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可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作為承包單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往往會利用變更來取得更高的利潤。特別是在市場條件下,大部分項目都實行了低價中標的招標方法,而施工單位往往為了中標也有意采取低報價高索賠,在投標時就分析工程項目中哪些預計會發生變更,對易發生變更的項目單價進行不平衡報價,利用變更來實現盈利。對此,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看重審查設計變更項目,以期更好的降低造價控制投資。

7 合理化建議

承包人及監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縮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發包人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給予獎勵。承包人及監理合理化建議獎勵按建設單位采納后節約工程投資額的10%進行獎勵。

8 結語

工程設計變更一般都將對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產生影響,參建單位應慎重對待并嚴加控制。承包單位在申報變更、監理在審核變更的時候要有明確的思路,對發生變化的項目需將實際與合同做詳細的對比分析,特別是變更成立的合同依據、可調整價格的合同依據以及單價的作價原則,要有充分的文字說明和邏輯推理。

參考文獻:

水利工程監理批復意見范文6

一、市縣(區)項目管理機構職責

1、為了加強項目實施的組織和管理,市及有關縣(區)成立相應的項目建設管理機構,切實抓好項目建設的領導和組織實施。

2、項目實施管理組織和各實施單位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項目建設、管理的法規和政策;熟悉本項目的各類合同和有關規定,不斷提高依法管理項目的水平。

3、市上由市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市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全市項目實施和建設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項目管理的政策、辦法和規定,嚴格建設程序,堅持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負責招標技術文件和初步設計的審核等;

②、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全面加強項目實施監管;

③、協調項目施工監理和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與其有關事宜;

④、負責管理信息,統計報表的收集、管理和上報工作;

⑤、負責工程項目的檢查、監督、協調和處理項目建設中的有關問題。

4、各縣(區)水務局是本項目實施的項目法人,在縣(區)協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項目建設和管理,主要職責如下:

①、嚴格按照批準的實施方案,做好項目建設任務的落實,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②、負責縣(區)配套資金的籌措落實,制定資金和項目建設計劃,做好資金的使用管理;

③、負責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配合質監站開展工作;

④、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參與工程建設,掌握工程運行管理的要點,熟悉工程設備使用維修的特性,確保工程效益的長期發揮;

⑤、負責項目建設進度,質量的檢查和監督,項目驗收的組織;

⑥、負責建設管理信息的統計和報送,并根據項目要求組織開展工程效益的監測和總結工作;

⑦、負責協調和處理與項目有關部門、承包商、受益區基層組織和群眾在項目建設與管理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二、項目實施程序及管理

1、本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實行制,由市項目管理辦公室協同各縣(區)項目實施辦公室統一擇優選擇一家招標機構,全市各縣(區)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各縣(區)水務局負責備案和配合工作,市項目管理辦公室進行監督、指導和管理。招標工作嚴格依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執行。

2、本項目實施的建設監理單位由各縣(區)水務局依據《省招投標條例》自行確定。

3、評標工作完成后,市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各縣(區)水務局對推薦中標人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簽發《中標通知書》。

4、在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后,由各縣(區)水務局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報市項目管理辦公室審查,達到開工條件后上報省水利廳審批。開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各縣(區)防汛辦公室與承包商簽定了施工合同;

②、確定了建設監理單位,簽定了監理合同;

③、辦理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④、施工設計、圖紙能滿足階段施工要求;

⑤、國家投資和縣(區)自籌資金已落實;

⑥、承包商已完成施工計劃及進度安排,并做好設備、材料供應的準備工作。

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相互間所發生的請示、匯報及各種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印章或負責人簽字,不能用電話等口頭方式代替。

6、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變更已批復的設計方案、設計標準、項目調整,以及單項設計變更造成概算投資變化等,其審批權限如下:

①、50萬元以上報省水利廳批準,其程序是:由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方案,經縣(區)水務局報市項目管理辦公室審查,報省水利廳,待批準后實施;

②、50萬元以下由市項目管理辦公室批準,其程序是:由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方案,經縣(區)水務局審查后,報市項目管理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三、項目監理和質量監督

1、本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有關項目管理行政領導負責人、項目法定代表人以及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法人代表,按各自職責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和終身責任。

2、監理單位應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工程建設合同以及工程監理合同對工程施工進行“公正、獨立、自主”的監理工作,并維護業主單位和工程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3、本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由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管理中心承擔,項目法人在開工前要按規定辦理質監手續。

4、市項目辦公室、縣(區)水務局要有專人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健全質量管理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加強質量管理,決不允許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工程,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

5、項目法人、監理單位和建設承包商,要切實加強采購物資的管理,建立健全設備、材料的檢驗、交接、存儲和使用手續,各種設備、材料必須按設計和計劃“對號入座”,嚴禁轉移、挪用、變賣和弄虛作假。

6、在項目實施中,必須建立材料驗收制度,承包商提供的所有材料、設備,必須經工程監理和項目實施單位人員共同驗收簽字后才能進入工地使用。

7、項目管理單位、實施單位,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要主動配合上級的監督、檢查,并接受水利、防汛、財政、發改委、審計等部門的稽查、檢察、檢查和審計。各有關單位對上級的監督檢查意見要認真研究,迅速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將整改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8、項目實施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有關參建單位和管理單位要有專門的安全負責人,并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和監督。

四、資金及財務管理

1、為保證國家建設資金的及時到位和專款專用,實行資金使用報帳制度,各縣(區)水務局設立專戶,封閉運行。

2、項目建設資金必須專戶儲存,??顚S?,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做到財務制度健全,資金管理規范,帳目核算清晰,財務結算手續完備,單據合法完整。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現象發生。建設單位對已完工工程要及時編制施工財務決算,依法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審計。

3、各縣(區)水務局要按照財政部、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切實管好建設資金,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并定期進行財務資金信息的報送和分析工作。

4、各縣(區)水務局要及時上報財務、統計季報、半年報和年度報表,經市項目管理辦公室匯總后上報省水利廳。

五、信息管理

1、做好項目實施信息管理是項目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本項目的信息管理主要包括項目實施情況統計、工程進度、階段工作報告、工程效果監測、技術檔案管理等。各種信息的匯集和上報,必須做到及時、準確、規范、真實,為項目實施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市縣(區)水務局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各承建單位和監理單位要按照市項目辦公室的規定和要求,在做好自身信息報送的同時主動配合縣(區)水務局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3、工程效果監測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工程效果評價基礎資料的主要來源,各實施單位要制定效益監測實施方案,落實監測任務,及時收集、整理和上報,為項目竣工驗收和后評價工作打好基礎。

4、各級項目管理單位和參建單位要加強項目建設和工程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確定專人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建檔和歸檔,并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檔案管理制度。

5、各有關單位要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報表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凡不能及時準確按要求報送的單位,作為漏報和瞞報處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造成重大事故和賠償事件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責任。

六、工程驗收與運行管理

1、本項目驗收分為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階段驗收、項目法人驗收和竣工驗收。

2、驗收的組織與分級:

①、分部工程的驗收由監理單位主持進行;

②、單位工程的驗收由各縣(區)水務局單位主持進行;

③、階段驗收由市項目管理辦主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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