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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養殖情況報告范文1
一、生豬生產基本情況
衢州市衢江區地處浙、閩、贛、皖四省交界,承東啟西,連南貫北,是連接長三角、泛珠三角和海西經濟區的重要節點城市,素有“衢通四省”之稱。區域面積1 748 平方公里,下轄10 個鎮、8 個鄉、2 個街道、1 個辦事處、272 個行政村、3 個社區,總人口40 余萬,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區,也是全國250 個生豬調出大縣和國家商品豬基地縣。2013 年,生豬年飼養量199.24 萬頭,生豬年出欄120.68 萬頭,年末存欄78.56萬頭,能繁母豬存欄8.45 萬頭;在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
但衢江區生豬養殖模式仍以落后的“大群體、小規模、高密度、開放式”為主,全區共有生豬養殖場戶23 295 戶,其中能繁母豬存欄10頭以上(生豬存欄100 頭以上)的養殖場戶有1 356 戶,僅占全區總養殖場戶的5.82%,而散養戶所占比例高達94.18%。由于散戶養殖多、規模養殖少、養殖基數大、養殖水平低等因素,生豬死亡的絕對量較大,給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
一直以來,衢江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出臺了《衢江區關于加快推進生豬產業減量提質轉型發展的意見》、《衢江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件,著力做好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2013 年發生的“黃浦江漂浮死豬”事件,又把養豬業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成為了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
衢江區委、區政府面對嚴峻的病死豬防控形勢,進一步加大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力度,多措并舉,實現了“不讓一只病死動物丟棄、不讓一只病死動物入水、不讓一只病死動物漂流出境”的“三不”目標,取得了顯著成效。2013 年9 月, 被農業部列入全國19 個省份、208 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試點縣之一。
二、收集處理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形成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合力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建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成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實施小組,制訂病死動物防控工作方案,村級成立病死動物收集處理小分隊,建立了巡查機制。
二是簽訂責任書。定期召開各鄉鎮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區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責任書,鄉鎮與所轄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各行政村與養殖場(戶)分別簽訂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責任書,層層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責任。
三是開展告知承諾活動。由區農業部門牽頭,組織各鄉鎮對養殖場(戶)發放《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告知書》和《衢江區畜禽場(戶)養殖安全承諾和出欄保證書》,由每個養殖場(場)對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不使用違禁藥物、動物防疫措施等義務作出承諾。
(二)特事特辦,建設全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構建畜禽養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和監管長效機制的通知》(浙政發明電〔2013〕58 號)文件要求,特事特辦,衢州市衢江區泰華動物無害化處理廠建設項目于2013 年12月底完成項目立項;2014 年1 月24日通過了病死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技術與設備的專家論證;2014 年2月8 日開工建設;按照“奔跑、提速”的工作要求,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業主搶抓進度,項目建設主體工程于2014 年6 月底前完工,7 月份投入使用。按時完成浙江省政府下達的“2013 年底前完成項目立項,2104 年6 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的總體建設目標。
衢州市衢江區泰華動物無害化處理廠位于衢江區高家鎮后方村,占地面積21.62 畝,建設規模為生產加工車間及配套建筑2 350 平方米,廠區分為辦公生活區、綠化隔離區和生產處理區。引進北京愛牧生物安全技術有限公司的“封閉式高溫干餾一體化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設施設備,年可無害化處理病死動物8 000 噸,項目總投資為2 100 萬元。
(三)論證篩選,引進先進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
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上,衢江區本著“技術成熟先進、工藝嚴謹流暢、資源循環利用、處理成本合理”的原則,經多方考察、專家論證后,引進北京愛牧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的“封閉式高溫干餾一體化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和設備。該技術利用導熱油循環加熱系統,對病死動物進行高溫高壓干餾滅菌,經烘干后脫去油脂和廢水;固體產出物經生物發酵后用于加工有機肥,油脂用于循環加熱,廢水經處理后循環用于車輛清洗。整個處理過程實現固體產出物循環利用、油脂循環利用和廢水循環利用的“三循環”特色,從而實現以廢治廢、清潔生產、節能減排。
(四)因地制宜,建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運行機制
針對衢江區“散戶養殖多、規模養殖少、養殖基數大、養殖水平低”的養殖特點,在病死動物收集處理機制上,建立了“政府監管、企業運作、財政扶持、保險聯動”的機制。
1. 明確營運主體。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泰華動物無害化處理廠為全區病死動物收集處理的營運主體,負責病死動物的統一收集和集中無害化處理工作。
2. 收集處理模式。結合衢江區散戶養殖量多、規模養殖量少的實際,在各鄉鎮建設鄉鎮級病死動物統一收集點(每個收集點的建設內容為:建冰庫30 立方米、管理用房50 平方米、收集點總面積在300 平方米以上)。以鄉鎮為單位統一收集、無害化處理廠集中處理,收集與處理運行體系實行養殖場(戶)主動報告、鄉鎮統一上門收集、無害化處理廠定時轉運處理、鄉鎮政府負責收集環節監管、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集中處理環節監管的運行模式。
目前,21 個鄉鎮已組建配有專用車輛的病死動物收集隊伍35 人,無害化處理廠已購置專用運輸車輛4輛,每天2 趟分4 條線路赴各鄉鎮及時轉運病死動物,確保病死動物不在收集點過夜。各環節的交接過程建立登記臺賬,做到養殖場(戶)、鄉鎮收集員、無害化處理廠、鄉鎮監管人員、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統計數據環環相符,基本形成“主體上報、鄉鎮收集、區級處理”的病死動物收集與處理體系。
3. 具體操作流程。
(1)農戶報告。死亡生豬的養殖戶,向村信息員(防疫員)報告。(2)登記核實。由村信息員(防疫員)進行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有死亡生豬養殖戶姓名、聯系方式、死亡生豬數量、死亡生豬重量、是否掛有耳標,同時到現場核實、并對死亡生豬耳標進行消號。
(3)收集清運。村信息員(防疫員)登記核查消號結束后通知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營運單位,派收集人員到戶收集,并填寫“病死豬日收集表”,“病死豬日收集表”載明病死豬數量、體重、免疫情況等信息,并由養殖戶、村信息員(防疫員)和收集人員三方簽字確認,由收集人員將病死豬補助資金發放至養殖戶后,將病死豬運至鄉鎮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場。
(4)臺賬核對。鄉鎮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場管理人員,對收集來的病死豬進行數量、重量核對,若相符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營運單位管理人員在“病死豬日收集表”上簽名,并將每日各村病死豬日收集數量進行匯總,編制《鄉鎮(辦事處)病死豬日收集臺賬》,每日病死豬無害化集中處理后填寫《鄉鎮(辦事處)病死豬無害化日處理臺賬》,每月末將月收集、月處理報表報所在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責任人。
(5)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廠每日定時到各鄉鎮收集點轉運病死豬,轉運時由鄉鎮監管人員在場清點核實后,填寫“轉運交接單”。病死動物運回無害化處理廠后,在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駐場監管人員現場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進入冰庫暫存。
各環節的交接過程建立登記臺賬,做到養殖場(戶)、鄉鎮收集員及無害化處理廠的統計數據環環相符,基本形成“主體上報、鄉鎮收集、區級處理”,病死動物收集全面、處理及時的病死動物收集與處理體系。
4. 落實監管責任。由各鄉鎮負責對病死動物收集環節工作的監管,各鄉鎮按生豬飼養量大小不同,明確1 ~ 4 名在編在崗的鄉鎮干部作為鄉鎮無害化處理監管員,負責對收集情況、相關數據統計、報送及公示等工作。由區農業和區財政負責無害化處理環節的監管,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建立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駐場監督室,派駐4 名工作人員進廠對無害化處理過程全程監管,全程實施監控。
三、取得初步工作成效
養殖農戶只要通過電話報告,一般當天就有人上門收集病死動物。因病死動物在養殖環節就被收集,農戶報告還能得到相應補助,收集、處理人員和營運主體通過開展工作均能獲得相應的補助經費,有效地促進了無害化處理工作開展。
鄉鎮養殖情況報告范文2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嚴格執行動物防疫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防控工作方針,落實“無疫嚴防、有疫嚴控,立足早發現,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強化“政府負總責,部門各司其職”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動物防疫工作“五包”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和保證動物產品安全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為重點,以實施集中免疫行動為主線,實行“市指導、縣負責、鄉為主、村落實、戶聯防”,建立健全常態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防控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防止疫情的發生、蔓延和染人,確保我市養殖業經濟持續發展,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主要目標是:2012年對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口蹄疫、豬瘟等四種強制免疫疫病的總體要求是,群體免疫密度常年維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要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率100%,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檔案。種畜禽場、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檔案建檔率達到100%,散養畜禽戶籍式檔案建檔率達到100%。豬、牛、羊二維碼標識打掛率達100%。加大狂犬病免疫力度,狂犬病免疫密度達100%。統籌抓好豬鏈球菌病、雞新城疫、雞傳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結核病等其他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使其發病率控制規定標準以下,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
二、主要任務
(一)組織發動
市、縣(區)、鄉層層召開春秋兩季動物防疫工作會議,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動員部署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縣區為單位,調整完善政企技企聯系和官方獸醫監管制度,開展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動防辦主任、防疫員隊伍和疫情測報員業務培訓,調查畜禽存欄、免疫和發病情況,印發防治技術手冊和宣傳材料,申購和發放強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數清、免疫情況明、隊伍業務熟、防疫物資足,為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做好各項準備。
(二)監測預警
1.加強監測體系建設。以實施無疫區項目為契機,完成市、縣監測化驗室建設,全面推進化驗室認證,不斷加強獸醫技術隊伍建設,積極推行官方、執業和鄉村獸醫制度,開展技術培訓和資格認證,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水平,增強診斷檢測能力,構建布局合理、反應迅速、診斷準確、信息暢通的監測網絡。
2.完善測報機制。嚴格執行疫情舉報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發疫情報告聯系卡和村務公開等形式,公布縣(區)、鄉鎮(街道)舉報電話,拓寬疫情報告渠道。同時,要不斷強化對規模養殖場、動物診療和獸藥經營等機構監督檢查,督促其依法履行疫情報告義務,保證疫情信息及時上報。
3.開展疫情監測。市、縣兩級制定并實施重大動物疫病每月例行監測計劃,堅持全面監測和重點監測相結合,采取流行病學調查、臨床診斷、血清學和病原學監測等方法,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定時、定點開展監測。重點加強對種畜禽場、規模養殖場(區)、畜禽交易市場、農貿市場和養殖密集區、水網密集區等重點地區的疫情監測,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處置”。堅持實行活禽交易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每10天一次的定期抽樣監測制度,對城區重點活禽市場要采取每周定點檢測制度,定期對活禽及禽類產品、糞便和墊料等進行抽樣監測,嚴防染病產品進入市場。凡檢測出病毒,一律按規定及時進行處置,并開展追蹤溯源,追查免疫情況。
4.加強抗體監測。各縣區要進一步嚴格源頭管理,加強抗體監測,確保免疫質量。要按照縣不漏鄉鎮、重點鄉鎮不漏村、養殖密集區村不漏組的要求,適時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抗體監測,增加水禽監測數量、比例和頻次,評估免疫效果。對漏免和抗體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進行加強免疫,及時堵塞防疫漏洞,確保存欄畜禽始終處于有效保護狀態。
5.規范疫情報告。健全定期通報制度和疫情報告系統。全面實行疫情報告網絡化管理,做到專線、專機、專人按規定傳輸動物疫情信息。各級要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要求,嚴格報告程序和疫情管理,嚴肅報告紀律。對不履行疫情報告職責,瞞報、謊報、遲報以及阻礙他人報告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加強病死畜禽監控和規范處理。鄉鎮(街道)動物防疫辦公室、村級防疫員要對所轄區域內養殖場(戶)開展定期巡查。及時發現畜禽病死情況,就地展開調查,排查疫情。嚴格“五不準一處理”,即對病死畜禽,嚴禁出售、運輸、加工、宰殺和食用,一律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規定,監督養殖場(戶)進行無害化處理。適時組織開展病死畜禽規范處理專項整治行動。
(三)預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防控體系的作用,堅持防疫工作協調一致,措施一致,行動一致,不斷加大強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門抓線,場戶抓點,群眾監督,專家把關,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實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構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1.實施常態免疫。嚴格按照“六統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統一安排部署、統一疫苗發放、統一技術指導、統一免疫程序、統一規范管理、統一監督檢查的六統一辦法,全面組織開展強制免疫,切實做到縣(區)不漏鄉鎮、鄉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確保免疫目標實現。散養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補針制度。集中免疫期間,由鄉鎮(街道)組織村防疫員采取集中或分片的方法,逐村逐戶逐頭(只)實施集中免疫。同時要做好鴿子、觀賞鳥及其他禽類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鄉鎮(街道)組織村干部、村民組長對各村散養畜禽補欄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統計,每月月末填寫散養畜禽補欄情況登記表,村級防疫員依據登記表和免疫記錄及時上門提供免疫服務,對農戶補欄和集中免疫期間未免畜禽及時進行補免。種畜禽場、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大戶,實行“自免承諾”和“旬報月查”制度。各鄉鎮(街道)依據本地飼養情況確定自免場范圍,并與之簽訂自免責任書,強化自免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責任書由鄉鎮(街道)動防辦分場存檔保管。場方(戶主)在每旬旬末向鄉鎮動防辦申報擬免畜禽種類、數量、日期及疫苗種類和數量,及時申領疫苗。并在當地動物防疫部門和鄉、村干部的指導監督下,嚴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進行免疫。鄉鎮動防辦負責做好旬報登記和疫苗發放,不定期組織村防疫員對轄區內規模養殖場免疫情況開展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寫監督檢查登記卡,督促落實防疫措施。登記卡每月月末上交鄉鎮地防辦歸檔保存。
2.規范防疫行為。免疫接種前,動物防疫人員要對所免疫畜禽進行健康檢查,對注射器、針頭等免疫接種用具進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預防接種。畜禽免疫后,按照規定發放免疫證明,對家畜打掛免疫耳標。散養畜禽以村民組為單位建立戶籍式檔案,規模養殖戶(場、小區)全部建立規范免疫檔案。切實做到隨免疫、隨登記、隨打標、隨發證,免疫動物、耳標、免疫檔案和免疫證明四對應,堅決防止只打標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記、不發證等違規做法。對免疫副反應致死畜禽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登記造冊,完善手續,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3.開展免疫檢查,進一步完善督查體系和機制。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結束后,及時組織對轄區內畜禽強制免疫情況進行地毯式檢查,突出對養殖密集地區、農戶散養畜禽、水禽、邊遠地區和畜禽交易市場等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要充分發揮動物防疫監督分所人員的力量,加大督查力度,特別是暗訪力度,要督查到每個村民組,有農戶畜禽漏免的村民組要逐戶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限期整改。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鄉村干部和防疫員的管理考核,嚴格執行村防疫員考核制度,對村防疫員強制免疫和鄉村干部畜禽存欄調查工作情況的實行動態監督,對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隱患的鄉村干部和村防疫員要嚴肅處理,切實落實鄉村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員保質量的基層動物防疫責任制,確保月月補針和旬報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實,確保防疫工作無死角、無空白、無隱患。
4.開展綜合防控。一是實施全面防控。在開展農村防控同時,要統籌城鎮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同時,要兼顧抓好豬鏈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二是實施防養并舉。以發展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為載體,嚴格審查,規范建設,強化監管,推進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生產。積極引導養殖場、戶采取消毒、隔離、通風等綜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實施群防群控。充分發揮各級養殖協會的作用,帶動和引導廣大養殖戶主動防疫、自覺防疫。
(四)動物衛生監督
全面推進動物防疫監督所和監督分所的規范化建設,對動物檢疫員和動物防疫監督員實行分工劃片,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落實崗位責任,建立動物檢疫員“片警式”檢疫管理新模式和動物衛生安全監管新模式。堅持“養殖環節立足于防、流通環節立足于堵、市場環節立足于查”的工作方針,狠抓養殖、屠宰、經營等環節監管,不斷加大檢疫監督、市場監管、案件查處工作力度,嚴禁出售、運輸、屠宰、加工和食用病死畜禽及其產品行為,防止疫病傳播擴散,遏制病害肉上市,確保市民消費安全。一是加強防疫監管。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防指辦要全面加強規模養殖場和散養農戶的防疫監督檢查,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監督強制免疫措施落實,建立健全動物飼養場防疫監督檔案和監管檔案。對不按照強制免疫計劃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免疫、消毒等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查處。二是加強檢疫監督。不斷完善檢疫工作長效機制,切實做到“以監促檢,以檢促防”。進一步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格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引種準調制度,未經檢疫合格的畜禽及產品一律不準出場出戶、不準進入市場交易,未經審批和檢疫合格的種用、乳用動物一律不得調入。加強對飼養、屠宰、經營、加工、運輸、儲藏畜禽及其產品的監督管理。對逃避或抗拒檢疫要依法嚴肅查處,對銷售、收購、販賣、屠宰和經營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有效防止疫情的傳入、擴散和蔓延。三是加強市場監管。實行“憑證入市、逐一查驗、定期巡查、動態監管”,嚴肅查處經營未經檢疫、未經報驗等不合格動物及其產品行為,切實保障市民消費安全。四是加強診療管理。認真執行農業部《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嚴格實行動物診療許可制度。動物診療機構必須持有效《動物診療許可證》方可從事動物診療活動,不得經營、使用假劣獸藥。各縣區畜牧部門要開展診療市場集中整治行動,加強診療機構監督檢查,規范行業管理和診療行為。五是加強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以市報驗站建設為契機,完善技術支持、信息采集、監督檢查、屠宰檢疫、獸藥標簽監管、機構隊伍支持等六大系統,加快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實現對生豬從出生到飼養、調運、交易和屠宰上市的全程實時監管,有效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和水平,從源頭把好畜產品質量安全關。
(五)加強活禽經營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各縣區要認真執行農業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活禽經營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扎實做好活禽經營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嚴防活禽經營市場發生和傳播疫情。各縣區要切實加強活禽經營市場的監督管理,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活禽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格活禽經營市場開辦條件,督促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嚴格活禽檢疫準入制度,確保健康家禽進入市場。認真執行活禽交易市場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強化消毒管理。落實“家禽與其他農產品、水禽與旱禽分區經營,宰殺區與經營區相對封閉”和檢疫監管等各項防控措施,加快推行“禽類定點屠宰、白條禽上市”,規范活禽市場經營和宰殺行為,嚴防在市場環節污染和傳播,確保群眾消費安全。
(六)應急處置
各縣區要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規定,進一步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圍繞“發現的早、監測的準、控制的住、撲殺的掉、處置的好”和“早、快、嚴、小”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疫情監測、疫病診斷、信息反饋、物資保障等系統,完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措施果斷;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應急處置工作體系,規范疫情報告、預案啟動、疫情處置、疫情解除等程序。根據“適量儲備、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障急需”的要求,健全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做好疫苗、藥品、設備和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儲備,確保應急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應急技術專家和處理預備隊,加強隊伍建設和管理,定期進行培訓,開展應急演練,鍛煉應急處置隊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一旦發現疫情,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撲滅,確保疫情不擴散、不蔓延、不染人。
(七)阻斷禽流感向人傳播
各縣區要堅持把嚴防禽流感對人的傳播作為防控工作的重點和確保目標,不斷加強人禽流感防控,堅決阻斷禽流感疫情向人傳播。一是做好應急準備。完善突發人感染禽流感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做好人員、物資等各方面儲備,及時調整充實人禽流感防控領導組織和技術專家組,適時組織開展人禽流感防控專項應急演練。二是健全人禽流感監測制度。全面加強對飼養、運輸、屠宰、銷售禽類的高危人群的監測工作??h級以上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感染科門診預檢分診制度,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篩查和報告。三是落實聯防聯控機制。畜牧和衛生部門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四是認真開展預防人感染禽流感宣傳教育活動,特別要加強對在校學生、家庭主婦、家禽飼養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做到不接觸、不宰殺、不食用病死禽。五是做好防疫人員的防護工作。指導工作在第一線的動物防疫人員,在做好防治工作的同時,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松懈、麻痹和厭戰情緒,牢固樹立“抓發展必須抓保護”的動物防疫觀念,進一步加強防控工作領導,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統一行動,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各有關部門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能劃分,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不斷強化部門協作聯動機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統一、部署統一、行動統一。各級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統籌兼顧,靠前指揮,積極協調各部門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強經費保障
各縣區、各鄉鎮(街道)要按照規定將動物防疫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動物防疫專項資金,保證防疫各項工作的經費需要。要重點解決好疫情普查、疫病監測、疫苗、防疫人員報酬、消毒器械和藥品購置以及撲殺經費補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經費,確保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實行強制免疫的疫苗經費全部由各級財政承擔,免費提供養殖戶(場)使用。市、縣區要按照國家、省規定的承擔比例落實疫苗配套經費。對因防疫工作需要撲殺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規定予以補助。免疫副反應致死家畜補償經費,依據省防指[2005]07號文件規定執行。
鄉鎮養殖情況報告范文3
一、工作目標
以保護環境、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促進我市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為宗旨,按照“政府主導、企業運作、保險聯動、財政扶持、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構建政府監管部門、保險部門、無害化處理企業、養殖戶聯動機制,引導和鼓勵養殖戶積極配合做好生豬保險、無害化處理工作,全面落實病死畜禽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無害化措施,實現生豬保險、病死畜禽的處理規范化、常態化。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
為加強生豬保險及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委農辦、市財政局、市畜牧食品局、保險公司、無害化處理場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生豬保險及無害化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市畜牧食品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要及時成立領導協調機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保證病害死生豬及時收集和規范處理。
(二)全面開展畜牧業政策性保險
各鄉鎮、保險公司、動物防疫部門等要認真履行生豬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職責,積極宣傳發動,引導和鼓勵廣大生豬散養戶、規模場、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業協會、龍頭企業等參加養殖業保險,對能繁母豬實行全覆蓋參保,確保參保率達100%;對育肥豬、奶牛應保盡保,其中常年存欄能繁母豬4頭以上的自繁自養場(小區、戶)或年出欄商品豬50頭以上的養殖場(小區、戶)能繁母豬和育肥豬必須參保,要求參保率達100%。通過政策引導、制度調控、無害化處理促進等手段,逐步達到符合參保條件的生豬保險不漏一場、不漏一戶、不漏一畜,為集中無害化處理奠定基礎。
(三)強力推行病害死生豬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1.市政府按程序確定動物無害化處理場,對全市范圍內的病死畜禽進行收集和處理,采取“民辦公助、以獎代補”方式,積極支持動物無害化處理場實施技術改造,完善配套設施,提高無害化處理能力和水平。
2.集中處理方法。在出現病死畜禽時,由養殖場(戶)通知當地畜牧獸醫站,同時報告當地保險機構;鄉鎮畜牧獸醫站的協檢員按照《動物防疫法》對死亡的豬只做出初步診斷和報告疫情,填寫《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情況登記表》,保險機構出具《病死豬查勘定審通知單》,并通知無害化處理場及時派出專用運輸車進行統一收集,畜牧獸醫站、保險公司、處理場收集人員三方到場確認并簽字后,由養殖戶負責組織人員,將病死畜禽裝入專用運輸車,由收集人員運往處理場作集中無害化處理;參加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的養殖場(戶)憑三方簽字憑證辦理保險理賠、補償等手續,保險公司對于沒有佩戴免疫耳標、沒有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一律不予賠付。
3.完善規章制度。建立病死畜禽統一收集、運輸、處理工作臺帳,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處理運行等各項記錄并歸檔備查。畜牧、財政、保險、處理場對無害化處理要做好定期匯總,作為有關經費計算、補助依據。
(四)保障生豬保險及無害化處理經費
1.保險經費:中央、省、市各級財政對參加保險的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的保費予以補貼。保險機構按照保險政策規定,對投保生豬發生死亡的養殖場(戶),憑有效的無害化處理證明辦理保險理賠,為養殖場(戶)提供高效快捷的優質服務。
2.無害化處理費用
(1)全市所有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豬4頭以上養殖場(戶),死亡生豬經集中無害化處理后,其80元/頭的無害化處理費用(中央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劃撥給無害化處理場60元(其中地方配套20元),養殖場(戶)20元。市財政局按照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匯總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數量和市財政負擔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撥付給無害化處理場、養殖場(戶)。
(2)參加了養殖保險但存欄生豬在50頭、能繁母豬4頭以下的散養戶,其死亡生豬經集中無害化處理后,由市政府通過現代畜牧業建設、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無害化處理項目資金等形式,對無害化處理場的運行費用予以適當補助,保障無害化處理工作正常運行。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生豬保險是國家出臺的一項惠農政策,采取病死動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可有效解決病死畜禽疫病、環境污染及畜禽產品安全等難點熱點問題,可實現以現代畜牧業發展為基礎,以病害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程為紐帶,以高新技術為依托,把滅殺動物疫病、環境保護和資源循環利用有機地結合為一體,是無害化處理的發展趨勢。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生豬保險、病害死生豬無害化處理工作負總責;畜牧部門負責病害死生豬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的制定、業務指導,監督無害化處理場、動物養殖場(戶)的無害化處理工作;保險機構堅持“保險查勘、賠付以無害化處理為前提”的原則,負責辦理生豬承保、查勘、理賠、保險資金運作等業務;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無害化處理政策性補貼、公共設施建設及其運營經費;無害化處理場實行企業化運作,按動物防疫條件、處理能力配套、完善設備設施,配合鄉鎮政府、畜牧、保險、養殖場(戶)等落實病死生豬收集、運輸、消毒和集中規范處理。
(三)營造氛圍,加大宣傳。各鄉鎮市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會議、廣播、宣傳單、典型示范、上門服務等形式,加大對畜牧業保險扶持政策、投保條件、理賠規定、無害化處理運作程序等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積極引導養殖場戶主動配合做好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及時報告養殖畜禽病死情況,杜絕隱瞞不報、隨意處置病死畜禽等情況的發生。
鄉鎮養殖情況報告范文4
一、全縣畜牧業生產形勢
半年來,牲豬飼養量達28.2531萬頭,其中出欄14.9927萬頭,比去年增長3.1%,存欄13.2604萬頭,比去年增長2.8%;山羊飼養量達14.2634萬只,其中出欄6.4688萬只,比去年增長6.7%,存欄7.7946萬只,比去年增長1.9%;家禽飼養量123.48萬羽,其中出籠73.27萬羽,比去年增長2.2%,存欄50.21萬羽,比去年增長0.9%;肉類總產量13362.8噸,比去年增長3.2%。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認真抓好動物防疫工作,確保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
動物防疫是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關鍵。我縣緊緊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及《省動物防疫條例》提出的“依法防疫”和“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縣的實際,制定了“預防為主、養防結合、防重于治”方案,并在實際操作中重點推出“養、防、檢、治”的綜合措施,將強制免疫與常規免疫相結合,防疫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今年春防工作中,組織全縣154名村級動物防疫員和24名鄉鎮防疫員,深入廣大農戶,開展免疫接種工作。堅決做到“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豬、牛、羊、家禽的免疫率和免疫密度經市防重辦組織的縣(區)防疫交叉檢查驗收全面達標。采集血樣進行抗體檢測,全面合格,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并接受省里的春防檢查??h鄉兩級的防疫基礎設施已完善達標,同時,強化已免疫動物懸掛免疫標識,強調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免疫檔案。
(二)大力調整畜牧業產業結構,增強畜產品市場競爭力
今年上半年,牲豬的市場行情起伏不斷,廣大養殖戶養殖積極性受到挫傷,因此,正確引導農民認真分析形勢,并找準突破口,實施品牌戰略,其意義尤為重要。今年,我縣在鞏固常規養殖外,結合草原法,重點推出菜牛,山羊養殖和鵝養殖。目前,菜牛養殖已初具規模。長平、東源、桐木等鄉鎮的本地黑山羊供不應求,東源的生態養鵝、雞冠山等地的野鴨養殖,成為我縣畜牧業的亮點。同時,重點推出金山普化的山雞養殖和長平生態養鴿等特色養殖,適時調整產業結構,增強畜禽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三)依法實施檢疫,確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為了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確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全縣進一步加強了檢疫工作力度。一是派駐檢疫員到縣中心市場和各鄉鎮集貿市場實施白肉檢疫;二是強化產地檢疫,嚴防染疫動物出境和上市流通;三是加強檢疫稽查力度,嚴查未經檢疫的白條肉上市等違法行為。
(四)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強化疫病監測工作。
今年我局重點抓好牲畜口蹄疫、豬瘟、禽流感以及雞新城疫等疫病的抗體檢測。全縣9個鄉鎮按照市畜牧局年初制定的疫病監測計劃采集各種牲畜和家禽的血樣共計80余份,開展自檢和送檢。
(五)認真組織和開展“畜牧項目的自查驗收”工作。
按照省、市的統一安排,今年,我縣在畜牧項目的自查驗收過程中,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結合各個實施單位的《實施方案》,開展自查,下發整改文件,要求各企業盡快完善不足之處,達標排放,全部開展清潔生產行動。
(六)著力建設“紅鯽”繁育示范基地,促進水產業增長方式轉變。
“紅鯽”是地名命名的一種優質魚類,它具有生長速度快,抗病力強,肉質鮮嫩,藥用價值高,體色純正通體呈紅色,富含多種氨基酸,是食用和觀賞兩相宜的優質魚種,是省主要推廣的淡水品種之一。自2010年起我們在福田戰山、邊塘建立了“縣福田紅鯽繁育示范基地”,到目前為止,繁育基地建設已完成。該基地建設利用紅鯽資源,融合現代科學養魚技術,發展成為縣有明顯地方特色的水產養殖業,進一步促進我縣漁業的發展。另外開展人工增殖放流,抓好水產技術培訓。
(七)認真抓好執業獸醫考試組織工作
執業獸醫考試工作是我國獸醫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畜牧業的技術支撐體系,因此,根據全省統一安排,我們認真開展宣傳發動工作,要求全縣符合報考條件的獸醫人員必須參考,目前,已有10余名獸醫人員報名,等待省里的資格復審。
鄉鎮養殖情況報告范文5
關鍵詞:鄉鎮獸醫站;動物防疫;完善措施
養殖業的興起成為促進農民增收的關鍵,在我國養殖業當中,除了科學的養殖策略以外,對于動物疫病的防疫是穩定畜牧業正常發展的關鍵,動物疫苗接種工作、對于重大動物疫情疫病的監測和檢測以及各類動物常見疫病以及流行病的宣傳等是我國鄉鎮獸醫站工作的主要內容,因此,在如今動物疫病頻發的環境當中,有必要對鄉鎮畜牧獸醫站的動物防疫工作進行深一步的研究。
1目前我國鄉鎮獸醫站現狀分析
1.1養殖者的疫病防控觀念較差。在對我國鄉鎮獸醫站的走訪調查過程中發現,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動物疫病防控意識較為淡薄,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養殖者受到傳統養殖方式以及養殖規模的影響,其對于動物疫病在防控觀念上還存在欠缺,如某些養殖者為了節省養殖成本,拒絕為動物進行疫苗接種,在這種條件下一旦發生疫病,則會造成動物的大規模死亡以及疫病的快速傳染。此外,某些養殖者在疫病發生時為了縮減損失,故意向防疫部門隱瞞病情,并將患病動物出售給不法商販或隨意處理患病死亡動物,這樣做不僅會擾亂市場秩序,而且還會進一步傳播疫病,間接地增加了鄉鎮獸醫站的工作難度[1]。1.2防疫機制不夠健全。村級防疫隊伍在防疫過程中的效率較低,這也是制約動物防疫水平的關鍵因素。因此,村級防疫技術水平仍然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如動物的接種免疫以及飼養過程中的消毒等工作都不夠全面,無法保證疫病防疫的效果,很容易出現免疫失敗的問題。此外,受到經濟條件制約,基層獸醫站的相關設備不夠完善,導致在重大動物疫病發生時難以做好病原檢測工作和病原分離工作等。在很多鄉鎮獸醫站中,其所使用的安全評價設備早已被時代所淘汰,且一些防疫藥物均沒有達到國家標準等,種種問題都給動物疫病防疫工作帶來了挑戰。1.3鄉鎮動物疫病防治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升。鄉鎮養殖的最大優勢在于遠離市區,且鄉鎮地區土地可使用土地面積較大,因此非常便于養殖業的發展,但是在養殖過程中疫病防疫也尤為關鍵,由于養殖區域大多都集中在鄉村,導致一部分年輕人不愿意在鄉鎮獸醫站工作,這一錯誤的觀念不僅導致鄉鎮獸醫站的專業人員無法補充,而且還會導致缺乏專業獸醫領域的人才。如現階段我國基層獸醫站的工作人員大多都是本地居民,其大多都是當地居民,因此接受正規獸醫技能培訓的機會不多,由于能力的限制,其疫病防疫水平還僅僅停留在那些常見疾病當中,一旦出現某些特殊性疾病,則無法在短時間內做出正確的防治措施,因此在基層獸醫部門,獸醫站一方面要吸引外來人才投入到疫病防疫工作中,另一方面還要加強基層人員的培訓,提升其疫病防控能力。1.4檢疫工作存在漏洞。鄉鎮地區的養殖業不僅種類較多,而且規模也不同,因此在檢疫工作中也存在較多問題,首先鄉鎮地區的養殖區域較為分散,且養殖的動物種類較多,集中管理較為困難,再加上某些養殖戶的疫情防控意識較為淡薄,因此經常會導致疫病的出現。其次,對于鄉鎮屠宰廠而言,受到規模和經濟的制約,大多數屠宰廠中的設備相對簡陋,且屠宰環境惡劣,對屠宰的畜禽來源管理也較為松散,導致了疫情容易集中暴發并快速傳播。最后,獸醫站中的個別檢疫人員在工作中存在消極怠慢甚至違規操作的現象,這些都會對檢疫的最終結果造成影響[2]。
2鄉鎮獸醫站動物防疫工作發展對策
2.1加大宣傳力度。鄉鎮獸醫站動物防疫工作的重心在養殖者當中,因此要確保工作順利,首先就要深入到基層,引發養殖者對于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視,針對這一方面,獸醫站在進行工作時,要以我國的動物防疫法律體系為保障,加大對于養殖者的普法力度,以此引起養殖者的重視,如在養殖區域張貼疫病防控方式的標語以及養殖過程中常見疫病流行特征,定期向養殖者發放宣傳單或者組織疫病防控講座,使養殖者掌握更多的防疫知識。此外,對于養殖大戶而言,獸醫站要更加關注其養殖過程中的疫病防控方式,防止養殖者由于防控手段不足引發的疫病。2.2完善動物疫病防疫體系。鄉鎮獸醫站在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前,首先需要提升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要對其進行培訓,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各類動物疫病的防控方式、流行特征以及防疫藥物的作用以及使用方式等,經過培訓后還應當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在考核合格后下發合格證明并上崗。其次,在疫病頻發季節,獸醫站和其他基層疫病防控部門要確定疫病防控重點,加強對于疫苗的使用監督,針對不同種類的疫病制定不同的應對措施以及補救方式,同時還要注意對于其他疫病的防控,并做好養殖區域的消毒工作。再次,與當地的工商部門、公安部門以及衛生部門相互配合,做到各盡其職,使更多地部門參與到動物疫病防控當中,并通過與多個部門聯合的方式開展檢查工作,達到優化動物防疫執法環境的目的,從而更好地為養殖業保駕護航。最后,為了確保疫苗的有效性,獸醫站要結合疫苗說明書進行使用,在使用前要將所治療的疫病與疫苗的功效相匹配,并確定所接種的疫苗是否符合國家規定[2]。2.3完善鄉鎮獸醫站的動物防疫辦法。在進行動物疫病防控過程中,對于養殖規模較大的養殖者而言,獸醫站要對其進行跟蹤管理,如動物養殖過程是否具有封閉性、消毒流程是否科學、疫苗接種時間以及接種次數是否符合規范等,在出現病死動物時,要對其處理方式進行監督。此外,獸醫站防疫人員還要定期巡查各養殖場,一旦發現出現疫情端倪時應當盡快處理,避免疫病的擴散,還應當對周邊的其他養殖場進行巡視,防止疫病暴發或者產生其他新型疫病[3]。2.4重視疫情情報,控制疫情傳播。在疫情大規模地擴散之前,疫區會通過網絡、電視等渠道進行信息的傳達,因此獸醫站工作人員也要尤其重視這些信息,在出現大規模流行病時,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要將報告的詳細內容向養殖戶傳達。此外,獸醫站還應當注意群眾舉報內容,對于群眾的舉報要加大核查力度,若舉報信息準確,則應當及時對舉報內容進行處理,避免某些養殖者存在漏報、隱瞞不報等情況,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3結語
綜上所述,在養殖過程中,對于動物疫病的防控與畜牧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息息相關,且鄉鎮獸醫站又承擔著基層動物疫病防控的重任,但是就目前現狀來看,其在工作過程中仍然存在著眾多不足與紕漏,因此為了確保疫病防控效果,一方面獸醫站要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與監督能力,另一方面還要幫助養殖者樹立疫病防控意識,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養殖利益以及身體健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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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鄭玉強.鄉鎮獸醫站動物防疫工作重點[J].畜牧獸醫科學:電子版,2020(8):172.
鄉鎮養殖情況報告范文6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春季是畜禽養殖的高峰季節,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高發季節。抓好春季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事關我區畜牧業的健康發展,事關農民增收和公共衛生安全。各鄉鎮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和僥幸心理,把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作為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重點,堅持“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的原則,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早部署,確保重大動物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抓好關鍵環節,推進免疫進度
(一)狠抓集中免疫。各鄉鎮要按照區指揮部制定的《年區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的要求,組建防疫專業隊,實行包片領導負責制,開展拉網式集中免疫和實行月免疫日制度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集中免疫工作從月初開始,月上旬全面完成,各鄉鎮要加快推進免疫進度,并做好檔案建立、標識佩帶等工作。
(二)抓實免疫效果監測。6月上旬開展集中免疫效果監測,確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農業部規定要求,對免疫抗體達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時進行加強免疫。今年區政府把免疫抗體合格率作為各鄉鎮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防疫任務重,防控工作做得好的鄉鎮獸醫站及村級防疫員,給予表彰獎勵。
(三)加強應急管理。各鄉鎮、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預案體系,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應急隊伍,一套快速可行的反應程序,一批先進實用的物資儲備。要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網絡,加強應急演練,做好疫苗、消毒藥品、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加強應急值班,保證信息暢通。一旦發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疑似病例,要及時報告,迅速反應,徹底處置,要拔點滅源,不留后患。農業、衛生等部門要加強疫情信息溝通,密切協作,出現人禽流感病例,要查找疫源,全力救治。
三、落實各項保障機制,確保防控目標實現
(一)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的要求,及時研究解決當前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體系,配齊配強鄉鎮動物防疫隊伍,保證每個鄉鎮有專職畜牧獸醫干部抓防疫工作。對因集中免疫組織不力、資金不落實、免疫密度和效果達不到要求、疫情報告不及時、處置不徹底等造成疫情發生蔓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