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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的職責范文1
摘要: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的關鍵是完善行政問責機制。本文分析了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的必要性,進而討論了完善這個機制的措施,以期對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處置甚至預防做出有益的理論探索。
關鍵詞: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機制;行政問責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死亡人數來論把生產過程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定性為重大安全生產事故,30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在此,筆者將在生產過程中造成10以上死亡的事故統稱為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有關統計資料顯示,2000—2012年間我國公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1110起,造成21708人在事故中遇難。筆者認為,多數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的緣由更多表現為行政主體的責任缺失而事后處置過程中又缺少對責任主體的有力問責。所以,處置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關鍵在于完善行政問責機制。
2008年,國務院首次將行政問責作為一項制度寫入《國務院工作規則》。這說明,在實踐的基礎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中的行政問責作為一項常態的制度得以確定。所謂行政問責,是關于法定主體對行使公共權力的組織與個人在履行法定職責以及績效等方面實施監督、質疑與責任追究的制度規范(姜曉萍,2007)。在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中加強行政問責制,既可以穩定受害群眾的不滿情緒,也可以打擊漠視群眾生命安全的行為,更有利于推進責任型服務型政府的建設。
一、推行行政問責的必然性
在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追究過程中,筆者認為,引起事故的最重要責任主體應該是政府部門。所以在出現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后,及時地對相關黨政干部進行行政問責是必要的。下面筆者將具體從人民群眾、生產管理者和行政官員三個群體闡述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推行行政問責的必要性。
1.普通群眾缺少對安全生產監督的客觀條件??梢哉f,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普通群眾的切身利益,尤其是直接從事生產者。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環境既能保障生產者的生命健康權,也可以提高他們從事生產的積極性。所以,普通群眾對安全生產的主觀需求度是最高。但是,由于知識、技術、地位等客觀因素的限制,使得他們很難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2.生產管理者相對缺少進行安全生產的主觀積極性。生產安全的直接負責者是生產管理者,但是經濟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卻使得他們容易注重直接利益,而相較忽視他們負有保障安全生產的義務。為了降低成本獲取更多的效益,生產管理者往往可能會無視勞動者工作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甚至想法設法地向監管機關隱瞞實情。因為主觀上消極,僅憑生產管理者很難實現真正的安全生產。
3.行政官員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的主客觀因素。主觀上來講,我國的行政官員對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代表著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責任意識,有維護安全生產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主觀意愿。
客觀上來看,行政機關的組織機構是科層制,較高級可以要求下級官員按時完成任務并對其成效進行質詢,所以一旦出現安全生產事故,上級必然會對下級進行追責;行政官員對生產活動負有安全方面的監督職責,也掌握著能夠對生產活動安全與否監測的技術條件。所以,從主客觀兩方面來看行政官員都應該對安全生產活動負主要責任。一旦有重大事故發生,必須及時進行行政問責。
二、推進行政問責的制度化建議
不論從主觀因素還是客觀方面,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置中對行政官員進行問責都是必要的。下文將從明晰問責主體和重視問責效力兩個方面提出在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中如何推進行政問責,實現行政問責的常態化、制度化。
1.明確問責主體。有職當有權,有權必有責。權責相當構成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行政問責的邏輯起點。應當進一步理順并明確行政機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按照權責相統一的原則,明晰各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乃至各職位之間在防范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使各行政主體的職責通過法律或文件得以規范化。
2.重視問責效力。有令不行挑戰了上級的權威,也不能讓群眾對處置結果悅服,它降低了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增強問責的效力,就是應該實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問責中每次問責的效果都不應是一次性完結,而應伴隨必要的后續效力,以保證問責能夠切實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三、結語
對行政官員進行行政處分并不是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中推行行政問責的根本目的。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一種基本理念,責任政府必然要求政府敢于積極地回應民眾的基本需求并勇于承擔責任。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被關注是我黨和政府重視人權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的價值體現。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處置中推進行政問責,意味著強化對政府責任的監督和制約,實現生產過程的安全發展。(作者單位:吉林大學行政學院)
安全生產的職責范文2
【關鍵詞】安全責任;保障體系追究機制;電力工程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體制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監督與其他監督相結合。其中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分清了管理責任,奠定了責任基礎,在企業內部安全監督管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有利于企業內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有助于解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1 對安全生產責任的認識誤區
1.1 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門的事情。這個概念源于企業內部對部門職責的劃分,從而造成了對安全生產責任認識的誤區,認為安全工作僅是安全部門的事情。
1.2 安全隱患應該由安全部門負責整改。在電力工程建設中,業主、監理發現的安全隱患,通過文件、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印發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任人在簽發文件時,看到“安”字打頭的,便交給安全部門全部負責,并未明晰分開安全監督管理職能與安全生產保障職能。
1.3 直接責任和監管責任認識不清。對于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理、施工單位都急于就問題而解決問題,監理單位只認為安全隱患都是施工單位的責任,忽略了自身應該承擔的監管責任。
2 安全生產責任的定義及內涵
責任的涵義:一是分內應做的事,盡責任;二是沒有做好份內應做的事,因而應當承擔的過失,追究責任。安全責任的內涵是安全法律責任,指從事生產的有責主體必須承擔的相應安全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職能部門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直到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負的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所構成的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的核心內容,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執行都應以責任制為基礎。
3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管理體系存在的突出問題
3.1 安全生產責任劃分不清。在電力建設中,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大多數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責任劃分不盡合理,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門一肩挑,監管部門和保障部門未明確分開建立,致使安全技術、資金等保障不到位,基礎不牢固。
3.2 末端安全生產責任缺失。安全生產責任末端即崗位安全職責,我們常常強調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但往往是層級越多,削弱越多,在執行過程中責任的不明晰是導致執行力削弱的關鍵因素。如果我們的責任體系,對每一級監管人員和保障體系人員責任進行了明確,各自應當承擔哪幾條責任,會涉及哪些責任風險,才是安全責任管理的根本所在。
3.3 安全生產責任交叉漏洞。各參建單位內部存在著綜合監管部門與專業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職責界限和相互關系不明確的問題,在工作中產生了職責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響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整體性、協調性,出現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脫節和漏洞。
4 電力建設工程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
4.1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建立
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單位、部門、崗位從上至下,必須涵蓋每個人,每個崗位。職責就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礎上確定每個人的職位,一定要落實到每個人,明確規定各職位應當擔負的任務。首先界限要清楚,在實際工作中,工作職位離實體成果越近,職責越容易明確;工作職位離實體成果越遠,職責越容易模糊,應按照與實體成果聯系的密切程度,劃分出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實時責任和事后責任。其次,職責內容要具體,并要做出明文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事事有人負責,才便于執行與檢查、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中也應該包括橫向聯系的內容,在規定某個崗位安全職責的同時,必須規定同其他部門、個人協同配合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組織整體的功效,也是落實“一崗雙責”的關鍵。
4.2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
當前形勢下,企業的安全責任體系建設落后,責任制度核心地位認識不夠,安全責任內容未具體化,導致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混亂。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法律依據,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前提下,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建立責任追究考核機制,因為,只有通過對不履行安全責任行為的不斷追究,安全責任的強制性才能體現,責任意識才能得到加強,安全責任才能在人的意識中得到強化,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
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責任追究的對象是生產安全事故,是通過事后追究、依法從重處罰違規安全生產行為來達到警示作用。然而,在企業內部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是對安全生產事故內部預防的體現,我們必須擴大責任追究對象,才能更好的解決安全責任認識和履職問題。因此,按照“事前追究,防范事故”基本思路,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對象應該擴大范圍,具體包括:未遂事故或無傷害事故,傷害輕微但發生頻繁的事故,管理缺陷引發單位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從事后追究轉變到事前責任追究,查找分析根本原因,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三個層級中追究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做到“四不放過”。
我們需進一步認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地位,建立安全責任明晰的管理體系,通過對各個層級、每個崗位安全責任履職的管理和追究,才能強化我們的安全管理基礎;掌握安全監管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的內涵,根據職能分工,將安全責任合理分解到相關部門,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安全責任追究機制,通過對安全隱患的事前追究,解決安全責任鏈中相關責任方的薄弱環節,推動責任體系正常運行,各司其職,從而達到“任何隱患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的目標。
安全生產的職責范文3
關鍵詞:煤礦 安全 生產責任 重要性
進入21世紀以來,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煤礦行業已經成為了國家建設的重點項目,是國家基礎產業之一,其生產質量和數量情況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與以往煤炭生產水平相比,我國近年來的煤礦產量逐年提升,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很多企業將眼光集中在了經濟效益上,隨之而來的是煤礦安全事故的頻頻發生。如何做好煤礦的安全生產,明確生產責任就成為了企業關注的重點。完善的安全生產體系和責任能夠為煤礦開采者提供有效的經驗借鑒,規范他們的行為,進而提升煤礦生產的數量和質量。
一、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科學構建的重要性
(一) 有助于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
構建科學完善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對煤礦開采者實施的有效對策。通過完善的安全生產體系的構建,能夠為煤礦開采人員提供切實可行的工作依據,規范他們的生產行為,保證開采作業在科學的范圍內實施,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二) 有助于規范煤礦生產企業的工作行為
完善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僅包括煤礦生產的具體行為,還包括開發人員在開采中所要明確的具體行為以及企業的活動內容。具體而言,其中規范了企業在煤礦安全生產中所要購買的安全設備、施工行為、開采條件以及開采者的具體行為。這些明確的規范有助于幫助開采者進行有效工作,規范企業和個人的行為。
(三) 有助于幫助煤礦企業節約資金,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眾所周知,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常常具有較高的破壞性,會給煤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人員傷亡。做好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夠提高生產的安全性,幫助煤礦開采者規范開采行為,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更好的節約資金,使其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
二、 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有效對策
在上述文章中,我們已經清晰直觀的看到了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企業煤炭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它能夠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提升煤炭生產的質量,減少人員傷亡。為了切實達到這一目標,煤礦生產企業一定要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提升煤礦開采水平。
(一)理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完善監管監察組織
針對目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力量不足的實際情形情況,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擴充國家監察員隊伍。根據現行的煤礦安全生產體制,地方監管工作大多由多家機構承擔、職能互相交叉。對此,建議各地生產企業盡快建立切實可行的制度規章,明確能夠獨立履行煤礦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的各級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并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數量。重點加強基層,尤其是重點產煤縣(區)、鄉(鎮)兩級的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建設,逐步形成責權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煤礦安全監管體系。
(二)細化監察、監管及企業責任主體的具體責任
按照國務院79號文明確規定的國家監察的5項職責及地方監管的6項職責,各地方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通過分解、細化等方式,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
定辦法,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執法內容、執法對象、執法程序和執法手段。根據國家監察和地方監管的職責性質,進一步明確國家監察和地方監管的職責,避免監管監察職責重復。從而更好的貫徹落實責任制,做好監督工作,抓好安全生產環節。
(三)建立相應制度,保證責任體系運行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作基礎,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的構建也是如此。為保證責任體系的有效運行,還需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評價制度、監督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確定對監察、監管工作的考核主體,建立科學客觀的評價標準,對各級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量化評估,建立執法監督機制,約束執法人員的行為,以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在履行職責中、、違反廉政規定等行為追究相應責任,對無視安全生產的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企業負責人進行懲處,進而確保做到安全生產。
(四)健全法規、提升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
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是執法依據,是保證責任體系有效運行的基石,是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建議進一步完善現行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尤其要加快地方立法工作,適時制訂可操作的煤礦安全生產地方法規;對不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使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能夠有法可依;提升現行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強化技術標準的權威,進而強化監察、監管人員以及煤礦負責人的責任意識。
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逐步完善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社會煤炭用量在逐年提升,隨之而來的安全事故也頻頻發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構建,能夠減少事故發生的頻率,提升煤炭產量和質量,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對煤礦企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為了切實達到這一目標,煤礦企業要完善安全體系,加強監管工作,加強安全管理,做好職工安全思想工作,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第一,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并提升開采技術,提升開采工藝,開拓創新,不斷完善開采措施,依靠科技進步,從而確保安全生產。
參考文獻
[1]錢平凡,周健奇.國內外煤礦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與政策建議[J].煤炭經濟研究,2012,03:91-93.
[2]曹超.煤炭行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用及問題探討[J].中國安全生產科學技術,2009,05:157-161.
[3]曹榮平,徐張保,宮為敏,李若平.關于開展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審計的探討[A]..2007煤炭經濟研究文選[C].:,2007:3.
安全生產的職責范文4
關鍵詞:質量管理 制度體系 問題 對策 安全生產法
中圖分類號:X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5)02(c)-0150-01
近幾十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步入新的水平,人們日益關注經濟生產活動中安全生產問題。為了更好的進行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深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事故,最大化實現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國家號召全國人民堅持宣傳、學習、貫徹、實施好新的安全生產法,努力開創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
1 新的安全生產法的相關概念
1.1 新的安全生產法核心內容
落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方面的主體責任。監管所有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認真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建一個健全完整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安全在生產活動中投入到位、培訓到位、企業生產基礎管理到位以及問題應急救援到位。從安全問題嚴重的重點地區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治理整頓開始,集中力量開展保障提高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六打六治”工作[1]。
1.2 新的安全生產法工作重點
明確安全生產對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安全生產問題放在我國強調的“五位一體”建設過程中,根據經濟發展實際適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及企業經營產業結構調整。
2 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問題分析
2.1 企業不能完善安全生產體系
由于對新的安全生產法理解不到位,讓企業在貫徹新的安全生產法指導下進行安全生產的體系不能完善;甚至由于企業管理人員過于重視生產利益,生產過程中為了縮減成本實現利益最大化,偏離新的安全生產法的內容要求,讓完善的安全生產體系形同虛設,得不到發揮作用。
2.2 企業缺乏對安全生產組織人員高效的質量管理
由于企業對生產人員新的安全生產法學習力度不夠,導致安于現狀,不能發揮自身安全生產的主動意識;甚至由于企業忽視對控制生產人員的自身職業素養以及綜合素質的培養,致使安全生產未能按照新的安全生產法規范要求展開。
2.3 企業缺乏對安全生產反饋的質量管理
由于企業對新的安全生產法指導安全生產的標準工作也流于形式,導致企業未能科學地制定安全生產執行方案,使得企業安全生產不夠合理和規范;甚至由于企業三分鐘熱度,無法堅持貫徹新的安全生產法指導安全生產,甚至缺乏能反映新的安全生產法監督安全生產執行力度問題的反饋機制,導致無法了解新的安全生產法監督指導下企業安全生產的實際狀況[2]。
2.4 企業缺乏新手段和技術進行安全生產
有些企業認為新的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只要依葫蘆畫瓢就行,不需要根據反饋機制出現的安全生產問題進行新手段新技術的研究探討。使新的安全生產法下安全生產調整局限于舊有手段,安全生產內容以及范圍未得到有效的延伸和拓展,但是面對傳統技術方法無法解決現有安全生產問題時,不能靈活應對,任由問題擴展。
3 推進新的安全生產法下安全生產質量提高的措施
3.1 推進新的安全生產法制度體系的管理
由政府出面統籌協調,要求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協調機制。從而保證企業能對安全生產監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調動全部部門,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生產涉及到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為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充分調動全體人員,履行綜合全面的安全生產監管。
加強國家及地方安全監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適時根據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注意安全生產過程中分級分類監管和執法計劃制度的建立。通過對安全生產監督方式的改善,充分提高安全生產的監督效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進行預防性處理[3]。
3.2 加強對安全生產的質量管理
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管理人員的職責,不僅要擬定企業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以及各種應急救援預案,還要組織學習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律以及法規的內容;安排企業全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以及知識技能培訓,及時對企業內部監管發現的違反生產安全的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認真組織督促企業安全生產落實與適當改善整改情況。
嚴格遵照新的安全生產法內容,明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的具體內容和執行情況監督考核要求。
對從事特定需要生產的企業,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收取保障有關生產經營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相關費用。避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發生,無力處理事故的保障。
3.3 加強學習管理
在企業內部深入貫徹新的安全生產法,掀起新的安全生產法學習宣傳貫徹的熱潮。堅持在企業內部形成新的安全生產法指導下安全生產需要持久抓、抓關鍵、見實效,并且切實利用多形式、多層次和多角度進行新的安全生產法要求與標準的新學、深學的濃厚學習氛圍。
3.4 推進方法的創新轉變
1)加強有關協會組織為企業提供安全生產信息、培訓方面的作用。2)引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通過保障高危風險,促進企業安全生產。3)通過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專業性作用,嚴格控制安全生產人員資格審查。相互配合研究適合現狀的安全生產新方法新技術。
4 結語
新的安全生產法保障了企業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的基礎上,也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為了更好的實現安全生產就要全面理解并掌握新的安全生產法的內容,在此基礎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實現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保護、推進企業安全生產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靜.保障了企業安全生產討論[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3,8(11):118-119.
安全生產的職責范文5
一、各村委會和單位工作職責
(一)各村委會安全生產職責
各村委會全面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按照鄉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結合實際認真分析本地安全生產現狀,及時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和對策,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2、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有關人員的安全職責。
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研究分析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形勢,確定各項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實。
4、建立健全本轄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辦公場所和人員,并把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5、加大安全生產的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支撐體系建設,重視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支持企業安全技術改造工作。
6、協助抓好煤礦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特種設備、學校安全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7、經常組織人員在本轄區范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立即責令排除,并報鄉安辦;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并向鄉政府報告。
8、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村主要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9、負責上級政府交辦的安全生產有關事項。
(二)負有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職責的單位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本單位的職責和實際情況,及時制定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深入開展煤礦和非煤礦山、化學危險品、道路交通、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特種設備、學校安全等安全專項整治,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制度以及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
3、每季度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安全防范措施,布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
5、依法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從源頭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
6、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行政執法工作,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7、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有關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迅速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9、每季度至少向鄉政府和安辦報告一次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報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10、負責鄉政府、鄉安辦的其他事項。
二、事故控制指標
各村委會和鄉直有關單位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三、具體要求
1、各村委會和鄉直各單位要根據本責任書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認真制訂本轄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將安全生產責任書分解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并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切實抓好落實。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鄉直各單位要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其安全生產的主體地位,指導企業逐步建立安全費用提取制度和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形成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以保證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整改、事故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所需的資金。
3、本責任制考核和評比工作由鄉安辦負責組織實施。
安全生產的職責范文6
關鍵詞:漁政管理;強化;安全生產
中圖分類號: F326.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20-05-1
漁業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進漁業發展的重要措施。在經濟的快速發展時期,安全生產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1 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1.1 明確安全生產責任
責任是最重要的,只有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才能把安全生產工作做好。首先,各級政府要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工作,做到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次,漁業行政監管部門要做好監督和指導責任。再次,各漁業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具體落實漁業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船東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和落實船長作為漁業船舶海上作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層層負責的責任制,制定文件,明確規范職責范圍與要求,將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1.2 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明確責任后,如何落實責任,若出現問題,采取追究方式。一旦出事后,認真做好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采取責任追究制度,對造成漁業船舶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 開展漁業安全文化建設
2.1 深化漁船船長“面對面”安全教育
漁船船長“面對面”安全教育是圍繞漁船船長抓漁業安全的重大舉措,要作為全市漁船船長安全教育的一項長效制度,重點教育漁船船長落實漁船值班制度、正確應用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杜絕超載超風力航行等。在此基礎上,要探索創新教育方式,擴大教育范圍。
2.2 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只有參與漁業生產的人充分意識到漁業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創立安全生產的氛圍,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漁業安全宣傳活動,地方電臺、電視臺可長期刊發公益廣告,社區宣傳展板,也可以長期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對漁業生產參與者及家屬進行宣傳教育。尤其重視發揮漁船船員家屬在漁業安全生產宣傳中的作用,營造社會各界特別是漁區干部群眾關心、支持漁業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
2.3 加強漁業船員的安全技能培訓
抓好漁業船員安全技能培訓,做到培訓場地、培訓時間、培訓師資、培訓質量、考試發證五到位。注重安全技能的實用性,充分考慮漁民的知識層次,做到通谷易懂、圖文并茂、貼近實踐。
3 不斷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基層建設
3.1 完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推行漁業安全生產社會化管理,創新漁業經營體制,引導漁業船舶加入公司、協會、合作社等法人組織,加入基層漁業管理組織。完善基層漁業管理組織和漁船三級基層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高基層管理體系的現場處置能力。
3.2 完善基層安全措施
鄉鎮(街道)船舶安全管理站在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村(社)一級漁業管理組織具體落實鄉鎮(街道)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各項政策措施。
4 嚴格加強漁業安全各項管理
4.1 依法控制捕撈作業
根據國家核準的指標,認真執行“雙控”政策和捕撈許可制度,嚴格監督捕撈漁船更新改造行為,嚴格實行漁業輔助船總量控制,嚴格禁止以建造漁業輔助船名義新建捕撈漁船。選擇1000艘左右外海漁船,通過分期、分批實施技術改造、裝備更新、質量提升等,實現捕撈船只的升級換代,推動捕撈船隊的現代化建設。
4.2 嚴格從業人員準入管理
從事漁業捕撈作業的人員必須按規定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建立健全漁民職業安全技能培訓體系,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知識職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保險機構要逐步實施實名制保險登記制度。
5 加快漁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
5.1 完善市、縣(區)、鄉鎮(街道)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平臺建設
抓緊建立和完善市、縣(區)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管理機構,落實專職管理人員,實施市、縣(區)海洋與漁業局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5.2 規范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運行管理
根據《舟山市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實施辦法》,明確各級管理機構在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運行管理中的工作職責,規范漁船設備運行管理。
總之,加強漁政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是重中之重,相關部門、漁業生產的參與者,應采取各項措施,緊抓安全生產工作,讓漁業生產者及參與者在安全的范圍內獲得較好的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1] 切實加強漁業基層基礎建設 構建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農業部召開漁業安全生產暨文明漁港創建工作會議[J].中國水產,2010(10).